Monday, December 29, 2008

《战争》:杜拉斯与张爱玲

张爱玲冰冷,疏远,是故事里的旁观者。杜拉斯热烈,投入,是故事里的主人公。

在看《战争》。The War. 和《情人》一样,杜拉斯用的是第一人称。《战争》里有三个故事,第一个就是《战争》,是她的丈夫被德国人逮捕后,她在法国等待他回来。

不管故事情节是否真实,她能让人产生感情上的共鸣。她屡次对自由法国的领袖戴高乐冷嘲热讽,因为他的激昂和高调,和她每日每夜所经历的迟钝的折磨毫无关系;关于战争,比如说二战,我们听说的,除了纳粹的残酷,就是盟军和抵抗组织的机智勇敢,除了日本人的残暴,就是人民抗战的艰苦卓绝。

杜拉斯写出了一个女人在面临战争、等候亲人回返时的真实感受。而且,她并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她还参加了密特朗领导的地下抵抗组织,可是,在战争和屠杀面前她一样无能为力。

杜拉斯的超人之处,就在于她着眼写的虽然是个人感情,却既折射了时代,又超越了时代,触及了关系人类基本生存的根本性问题,比如战争和平,道义公正,男人女人。这么说好像又是在糟蹋她,因为她的文字流畅而平易,就是很简单平实的叙事,短句子,不断的重复,就像女子的低吟浅唱。

第一篇小说张爱玲绝对写不出来。想象不出张爱玲会让她的主人公这样剜心割肺地等候谁,因为她太骄傲,太含蓄,就算是心里那样地想念过胡兰成,她也永远不会把它形诸笔端。

第二篇是 Monsieur X, Here Called Pierre Rabier.一定要和《色·戒》对着看。《色·戒》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心,电影多少借助银幕动作和眼神传递了一些,小说基本上是一个梗概,更是无情无义。《此处称作皮埃尔·拉比尔的X先生》则不同,是从“我”的角度去写的,于是我们知道了,这个和德国警察朝夕相处的法国女郎究竟是怎么想,怎么说,更重要的是,怎么感觉。读到结尾,能够理解她的行为,也能够体谅她的复杂感受。

这篇小说如果拍成电影,肯定比《色·戒》好看。但是,李安不会拍,因为得不到中国观众。好莱坞不会拍,因为美国观众对纳粹恨之入骨,电影一定要对纳粹毫不留情、义愤填膺,不允许将他们当作人看,连一点暗示和犹疑都不行。

法国呢?不知道,看的法国电影不够多,以散文式抒情电影居多,不知道法国是不是也像美国这样,大家无形中遵循着一些“政治正确”的原则。

杜拉斯的过人之处,就在于表达了一个普通人,一个女人,在时代和重大的历史事件面前所目睹的矛盾和价值观的模糊。美与丑,生与死,敌与友,正义和非正义,并不总是黑白鲜明。

这也是文学高于政论和历史教科书之处吧。

以色列又在炮轰加沙地带。我对战争恨之入骨。

Thursday, December 25, 2008

歪唱圣诞歌曲

周二去小朋友学校唱圣诞歌曲,有幻灯字幕,总算搞清有些歌词是什么。原来《雪人霜霜》这首歌结尾还挺伤感,就像《铃儿响叮当》——当初听了破车,跛脚马,摔跤,还真不明白唱的人为什么真心诚意地开心。:)

歪唱圣诞歌曲

这一首错得太多,一看就是有人刻意改的,不像孩子们理直气壮地唱错了那么天真质朴:

Saturday, December 20, 2008

《鲁拜集》译文

莱利给自己的堂妹送了一本鲁拜集,并在扉页上抄写了第二十九段。自己翻译,觉得有些费劲,网上一搜,居然搜出这个不错的翻译。

网上什么都有,真的不用事必躬亲了。

大雪天看莱利——头昏脑胀。:)

Into this universe, and why not knowing, 不知何日亦何由,
Nor whence, 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 天地玄黃水自流,
And out of it, as wind along the waste, 橐籥出風何處去,
I know no whither, willy-nilly blowing.無心蕩蕩過荒疇。

《鲁拜集》中译文

Friday, December 19, 2008

歪瓜、裂枣、丑饼干

节日期间,诸多活动,要带各色点心、饼干。我们笨手笨脚,作出来的东西,往往不大见得了人。小朋友却是高兴:we get to eat the ugly cookies. :)

好的要带出去,家里能吃的,首先是丑的。家有三件宝,歪瓜,裂枣,丑饼干。:)

Sunday, December 14, 2008

(四)"他是牛虻"


(四)反苏间谍与革命英雄:"他是牛虻"

Robin Bruce Lockhart: Reilly, Ace of Spies (Reserverd at the Concord Library, 12/14/08)

Andrew Cook: Ace of Spies: The True Story of Sidney Reilly, also reserved, 12/14/08

根据罗宾·布鲁斯·洛克哈特,西德尼·莱利1895年在伦敦与伏尼契相识。伏尼契在维克多利亚女王晚期的文学圈子中很有名,在俄国移民圈子中也很有影响。洛克哈特曾经当过英国的秘密情报官员,是莱利在苏联设计拘捕列宁、颠覆苏维埃政权时的同僚。洛克哈特宣称,莱利和伏尼契有过两性交往关系,并且一起旅行到了意大利。同行期间,莱利显然“向他的心上人敞开了心扉”,向她讲述了他在俄国度过的奇妙的青年时代。

他们的短暂恋情结束后,伏尼契于1897年发表了她的小说《牛虻》,其中的主角亚瑟·伯顿,据说就是以莱利的早年生活为原型的。

不过,著名的莱利传记作家安德鲁·库克不同意洛克哈特的说法,而且还反过来说,莱利追随伏尼契,不过是受伦敦的市府警察特署Metropolitan Police Special Branch的威廉·梅维尔(William Merville)之命,监督和报告她那些激进的、亲俄国流亡者的活动而已。

《牛虻》在中国名气很大,我却从来没有看过。革命小说也不是一点也没有看,保尔·柯察金我就记得多一些,尤其是保尔在河边钓鱼,冬妮娅在旁边调皮捣蛋,头顶上的引用泡泡里印着她说的话:“咬钩了,咬钩了,”还有保尔对维克多说的话,也是圈在泡泡里:“你想打架么,老子不怕你。”再后来他们都长大了,在铁路边碰见她,她的手笼在暖和的手筒里,保尔不叫她冬妮娅,而叫她“女公民”。

《牛虻》却是毫无印象。这本书小时候肯定是翻过,情节却是一点也不记得,只记得里面有一幅插图,是个穿黑长袍的老头儿,现在想来,那幅插图里一定是教士、牛虻的父亲蒙泰里尼。

这回有心挖掘八卦,心血来潮、雄心勃勃地去了图书馆。图书馆里小说《牛虻》中文英文俱全,双双请了回来,却也不过是束之高阁。好不容易腾出时间来,翻开英文版,看了十来页,却发现这本书早已到了归还日期。

不过,看过十页,却已经知道,这本书还是不可能看完。革命英雄对我向来没有吸引力,教士在宗教信仰和世俗亲情之间的挣扎,离我的世界也太遥远,不太可能引起我的共鸣。

牛虻是一副病弱的贵族青年形象:“他长得又瘦又小,不像是三十年代的一位英国中产阶级青年,更像是一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一位意大利人。从长长的眉毛、敏感的嘴唇到小巧的小脚,他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显得过于精致,太弱不禁风了。要是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会误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女孩,长得楚楚动人。”(《牛虻》插图本,译者:庆学先,漓江出版社,1995年9月版)。

不过,看了十来页,我却敢贸然推断,起码在外形上,伏尼契没有将莱利当作牛虻的原型。

伏尼契亲近俄国革命团体,是受了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甫钦斯基(笔名为斯吉普涅雅克)的影响。在他的鼓励下,她还前往俄国旅游了两年。1892年,她和一个受过她帮助、后来从流放地逃到伦敦的波兰革命者米哈依·伏尼契结婚,并双双积极参与俄国流亡者的活动。

最近才发现,原来伏尼契的父亲是著名数学家乔治·蒲尔(George Bool)。他在数学上有多大建树我无从判断,只是知道,计算机语言中的蒲尔变量,便是以他命名的。

《牛虻》的纯文学价值不高,其政治和历史影响却远远超出作品本身。《牛虻》在苏联被奉为革命经典,顺带着也成了中国的革命经典。而莱利后来的主要功劳,却是试图颠覆苏联的布尔什维克政权。

如果莱利果真是牛虻的原型,我们这些事后诸葛亮,就不难看出历史的绝大讽刺了。

(三)“他是邦德”

(三)国际风云中的弄潮儿:他是邦德 :)

(抱歉。怎么这么干巴乏味。0;))

在安德鲁·里赛特的《延·弗莱明,詹姆斯·邦德背后的人物》一书中,西德尼·莱利被列为詹姆斯·邦德的原型之一。 莱利的朋友、前外交家和记者罗伯特·布鲁斯·洛克哈特是延·弗莱明的多年好友,他向弗莱明讲述了莱利的很多间谍冒险故事。

洛克哈特1918年曾经与莱利在俄国“并肩战斗”,他们一起策划了由英国秘密情报机关支持的推翻布尔什维克政府的密谋。1925年莱利从苏维埃俄国突然消失,五年之内,新闻界便对莱利大加青睐,将他吹捧成间谍大师,使他名声大噪,家喻户晓。里赛特推断,弗莱明应该早就风闻过莱利的那些神秘的故事,也听过洛克哈特的追述。像弗莱明创造的邦德角色一样,莱利也懂得多国语言,对远东着迷,喜欢精致的生活,还是一个上瘾的赌徒。莱利也和邦德一样是情场老手,将女人玩弄于股掌之上,他频繁的风流韵事,也足以和007那些情场历练相媲美。

不过,也有人不同意这样的臆测。根据迈克尔·凯特尔(Michael Kettle),弗莱明否认莱利是邦德原型:“詹姆斯·邦德是我运用想象力梦想出来的人物。他不是一个西德尼·莱利。”

考证了半天,其实我对他是否邦德原型并不感兴趣。我们所面对的“历史人物”、西德尼·莱利的原型,早已经被戏剧化地加工了一回:真正的莱利是何许人,与我们所知道的莱利已经相去甚远,因为莱利本人,和我以前写过的特里比西·林肯一样,一是自大狂,相信自己是能够改变历史的伟大人物,二是撒谎成性:他撒谎,一方面确实是“工作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由自主。撒谎之后,他还真诚地相信自己的谎言。如果他自己不对扮演的角色信以为真,他根本就作不成秘密间谍。

也就是说,我们看见的一切有关莱利的“历史资料”,无论是一手的,还是二手的,都已经不完全可靠了,因为我们的主人公,实际上是塑造自己形象的最好的小说家。

有人说,莱利沉湎于幻想之中,确信自己是伟人,甚至相信自己是耶稣基督。

不过,莱利虽然可能是幻想狂,而且是撒谎成疾,关键是,涉及他的间谍工作的时候,他总能充分利用这些狂想和谎言,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也有人认为,莱利成为间谍的原因很简单很直接:钱。他喜欢豪华生活,喜欢游山玩水,大手笔的赌博,真可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安德鲁·库克认为,他贪财好利,他投靠苏格兰场、成为威廉·梅维尔手下的一个“特别情报员”的主要动机,就是金钱。

和邦德一样,西德尼·莱利的主要侦探对象是苏联。他是一个很优秀的间谍,他最大的功劳,就是当布尔什维克在东部前线不断所向无敌地发展的关头,使出了全身解数,试图帮助英国政府阻止布尔什维克的进展。

莱利和林肯一样,也是一个历史和情场的弄潮儿。1898年,他娶了个年轻寡妇玛格丽特·托马斯;有八卦说,寡妇的前夫很老了,死的症状,很像是水银中毒。这么一听,倒有些潘金莲和西门庆勾搭成奸后,毒死亲夫武大郎的情节。这个可怜的寡妇,也和林肯的妻子一样,成了他的“乡下原配”、大奶,莱利从来没有和她正式离婚,却照样又是偷情又是正式结婚,可惜英国人眼中,她恐怕完全无足轻重,还不像中国,“大奶”总算还是个“名份”。

娶了老婆,用了老丈人的名字“莱利”,再用了老婆前夫留下来的小笔财产,莱利前往旅顺口(Port Arthur)定居。他的使命,是刺探俄国在远东究竟有什么企图,到底有多少实力。莱利时空上都处在历史的一个重要关头:日俄战争即将爆发,旅顺口是一个重要的贸易港口,日本和俄国都在拼命争取对这个港口的控制。

莱利一生中最大的壮举,就是试图绑架列宁和托洛茨基。

一战期间,莱利住在圣彼得堡,并且很快进入了圣彼得堡的上流社会。他和英国驻莫斯科使团的团长罗伯特·布鲁斯·洛克哈特一起,精心设计了一个推翻布尔什维克政权的阴谋计划。他们的计划通常被称为“洛克哈特阴谋”,主要目标是在1918年9月6日,在莫斯科大剧院劫持列宁和他的战争委员托洛茨基。

Friday, December 12, 2008

冰树


昨天晚上降雨成冰,树枝不堪重负,纷纷折断。院子里一棵松树脱尽了枝桠。学校关门了。睡完懒觉,还认真去上班,路上如跑跨栏般,穿越无数树栏。到了办公楼一看,停车场上空空如也,有往外走的同仁说,停电了。:)


Tuesday, December 09, 2008

Hugh is delicious! :)


昨天累得慌,看了一部伍迪·艾伦Woody Allen电影Scoop。哈哈。乐。伍迪也老了,所以电影不再是围绕着他了,以前他总是在漂亮女人面前又眼馋心痒又自卑胆怯,然后又总是自言自语地把自己的自卑胆怯说出来,而漂亮女人居然还总是对自卑胆小的他产生恻隐之心,明明不般配——那些女星往往比他高出一个头,妖艳迷人,也还是让人觉得心服口服。

如今他太老了,让人连恻隐之心都产生不了,于是他知趣地屈居老爹,将情场让给休·杰克曼。

哇,休·杰克曼Hugh Jackman是帅,英国、澳大利亚确实有几个漂亮男星,不过他们都矮了些,只有休·杰克曼有那么漂亮修长的长腿。看他时,脑子里蹦出的字眼尽是:delicious, yummy. :)

电影还不错,伍迪·艾伦老了,也平和多了,不再那么 cynical 了,整个故事都显得轻松快活,爱情,刺探,冒险,谋杀,死神,奈何桥,血淋淋的情节,叫老伍迪一处理,都像鹅卵石一样圆润可爱。

配乐是《四个小天鹅》,傻天真傻活泼,也挺般配。

喜欢斯佳丽·乔汉森Scarlett Johansson,正好最近添了几磅,再看看人家,就自欺欺人地想,人好看不好看,确实不在斤两。:)她在电影里演一个粗俗的却又附庸风雅的美国女孩,字里行间要强调自己的家庭是在棕榈滩 Palm Beach 度假,还认识英国上流社会的人物,跟人打招呼时行屈膝礼,说:Charmed, I'm sure. :) 粗俗,附庸风雅,却也可爱。

休·杰克曼演一个勋爵的儿子,不像。勋爵的儿子少有这么英俊漂亮的。而且,他们好多都没钱了,连家里祖传的老古堡都供不起。另外,他口口声声说自己生长条件优越啊,父亲的产业啊,自己的公司啊,真正具备这些的人是不会将它作为话题说起来的,就像我们,介绍自己时,很少提起:我是黑头发,我是黑眼珠啊。It's a given.

不过,看电影的时候一直想提醒斯佳丽·乔汉森:get the man, forget about the rest. 当个好记者、写个好故事难道那么重要吗,碰上这样的大帅哥,我这样没出息的,早丧失革命立场了。:)

两句好玩的伍迪·艾伦台词:

I don't need to work out. My anxiety acts as aerobics.

I was born into the Hebrew persuasion, but when I got older I converted to narcissism。

Wednesday, December 03, 2008

丧家之犬

这一期的《纽约客》上,有阿莫斯·奥兹一个短篇《等待》(Waiting)。和他的许多其它翻译过来的作品一样,他自己用希伯来文写,然后和另外一个人一起合作翻译成英文。

Benny Avni 是以色列一个农庄的“干部”。说话和气,彬彬有礼,有威严却不让人觉得他是行使了威严。周五下午,安息日来临之前,一个瘦骨嶙峋的学生怯生生地走进来,怯生生地说,他刚才在外面公园的长凳上碰见了他的太太:“你太太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太太是一个小学老师,业余总是在泥塑小人儿。他们已经结婚近二十年了,双胞胎女儿已经十几岁。每个星期五下午,他总是要在办公室流连一会儿,回复“群众来信”;她会早些回家,准备些吃的,然后睡个午觉,晚上参加安息日的活动。(Shabbat)

太太给他留了个没头没尾的条子:“不必为我担心。”Don't worry about me.

然后他就知道,她是离开他了。不能说他们是情感笃深的恩爱夫妻;他的回忆中,夫妻间有许多冷漠,苦涩,鄙视甚至仇视的时刻。然而,妻子走了,他一个人失魂落魄地四处晃荡,一边回忆他们生活中那些并不是总是甜蜜的那些点滴,一边还是暗暗希望她是在什么地方等候着他。

他的感觉,让我想起:惶惶如丧家之犬。

果然,不同语言也是有相通之处的,阿莫斯·奥兹就在小说里安置了一条狗,这条狗,从小说开头到结尾,都在冷冷地看着他,不走开,却也永远保持着一些距离,不让他接近,不让他爱抚。

打开小说,第一页就是这头丧家之犬。

小说不煽情,却令人觉得无限的悲哀。因为我知道,阿莫斯·奥兹的母亲,在他十二岁的时候自杀了。她的名字是凡尼亚。后来,阿莫斯·奥兹有了女儿,他把她命名为凡尼亚。凡尼亚就是我的希伯来语老师。

女子自杀,或者女子出走,男人的伤心是双重的:一是害怕孤独和孤单,因为她再也不会出现,二是,也是更根本的,这样的行为也是对他的存在价值的全盘否定。反过来也是一样。

阿莫斯·奥兹的《阅知女人》(To Know a Woman)也是类似的故事。妻子死了,不过是和邻居的一个居家男人一起触电死的,于是男人就反诘自己:让他的妻子绝望的,恰恰正是他多少年为之“献身”的事业,恰恰是他本人。

一个人有意地让自己的肉体死亡,或者消失,意味着另一个人灵魂的死亡,或者是完全的自我否定。

Saturday, November 29, 2008

火鸡同学玉照

火鸡冰激淋蛋糕



有点傻大黑粗,估计是北方火鸡。涂了很多蜂蜜,后来忙别的忘记看炉子,让我们火鸡同学多tan了一会儿。



火鸡肚皮里塞的是红枣糯米饭。本来想做八宝饭,结果有个小客人有食物过敏,豆豆果果的不敢放了,只放了红枣。

Sunday, November 23, 2008

(二)英雄本是多情郎 :)

Michael Kettle: The True Story of the World's Greatest Spy: Sidney Reilly

007电影的一大亮点,就是邦德女郎。邦德敌我通吃,潇洒自如,纵横情场,所向无敌。众多明星美女,都盼着自己能够成为邦德女郎,可以和这个超级间谍投怀送抱,出生入死。

如果一定要将西德尼·莱利认成邦德原型,这一点,倒不完全离谱,就情场斩获而论,莱利倒是有些资格的。:)

所有认识西德尼·莱利的人都说他的个性像磁铁一般吸引人,特别有办法哄得旁人心甘情愿地为他效劳卖命。

一方面,他喜欢上流社会生活,善于与女性周旋,在女人堆里如鱼得水。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非常精明的职业间谍。在他的间谍生涯中,哪怕是执行危机四伏的冒险行动,他使唤起女人来,也和使唤起男人一样得心应手。他的记录,值得他自己洋洋得意一番,也值得所有男人衷心羡慕一回:在他一生中,还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背叛他:即便是1918年那个多事之秋,很多女人,宁愿自己慷慨赴死,也不愿意出卖他。

根据迈克尔·凯特尔(Michael Kettle),西德尼·莱利一生的真爱是他的堂妹。他一辈子只对她一个人忠心耿耿。

西德尼·莱利原名西格蒙德·乔治耶维奇·罗森布鲁姆,1874年生于一个富有的波兰犹太地主家庭。波兰分治以后,他的家庭成为俄国属民,不过,在沙俄统治下,犹太人的权利和居住地都受到极大限制。

1890年的一张照片上,十六岁的西格蒙德看起来犹太特征很明显,梳着中分发式,头发略带波浪,表情很严峻果决。

拍了这张照片后不久,西格蒙德就离开了家乡。他离家的主要原因,自然是因为整个犹太民族在俄国的艰难处境,不过,直接诱因却是因为他爱上了嫡亲的堂妹/表妹。两家人惊恐万状,坚决禁止他们往来。西格蒙德愤而离家出走。

【谎言】离家出走后,西德尼·莱利后来号称他上了海德堡大学,并在那里拿了博士学位。不过,海德堡大学的记录上没有他这么个人。



实际情况是,西格蒙德到了英国伦敦东区。1898年,他娶了玛格丽特·托马斯,一个小有资产的寡妇。不久以后,他就加入了英国秘密警察(British 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 SIS)随后又改名为莱利(他老丈人的名字),并且移居俄国远东。他的主要任务,是侦查俄国的石油和武器工业,以及俄国的印度政策。

与此同时,他所心爱的表妹已经是一个年轻寡妇,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住在华沙。莱利每次前往伦敦,都要中途在华沙停留,去看望表妹。在整个大家族中,只有她知道莱利实际上是在干什么。

1913年3月,他从圣彼得堡寄给她一本德文版的《欧玛尔·海亚姆的鲁拜集》。书用美丽的绿色皮革包装,书面上有一面金色的扇子。书内,莱利手抄了第二十九首诗歌的德语译文:

"Into this universe, and why not knowing,
Nor whence, 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
And out of it, as wind along the waste,
I know no whither, willy-nilly blowing."

一战爆发时,莱利已经成了有钱人,在圣彼得堡上流社会也有了稳固的一席之地。他还娶了一个漂亮的俄国女人纳丁为妻。纳丁的丈夫本来是俄国海运部的官员,爱上莱利以后,为了他和丈夫离了婚。莱利的第一任妻子玛格丽特不能融入莱利目前的新生活了,莱利就让她卷铺盖卷回了伦敦。

【有待旁证】美男计:Wiki: He seduced the wife of a Russian minister to obtain information about German weapons shipments to Russia.

http://www.trutv.com/library/crime/terrorists_spies/spies/sydney_reilly/5.html: Things seemed to be going extremely well for Reilly, especially in his love life. In February 1915, Reilly married long-time lover Nadine (Nadezhda) Zalessky, 29, a Jewish Ukrainian national of Swiss ancestry who was considered to be a great intellect and beauty. Reilly was charmed not only by her physique and intellect but also by her close ties with prominent Russian officials, which would prove beneficial in his line of work.

实际上,莱利这时是重婚。让我想起特里比西·林肯。林肯那个糟糠,生了一大堆孩子,一辈子没有得到丈夫任何关爱,直到临死,却依旧对他忠心耿耿,无怨无艾。唉。世道就是这么不公平。

莱利的第三位也是最后一位妻子是 Pepita Bobadilla Chambers Reilly (Nelly Louise Burton),就是前面写回忆录那个。她说,她和莱利是一见钟情:她正在喝咖啡,抬起头时,却发现房间对面有一双棕色的眼睛在看着她;两双眼睛对视的那一瞬间,她感觉到一股“美妙的快感”(delicious thrill)穿透全身。

他的眼睛,她说,很果断,善良,还有些忧郁。他脸上的表情带着点嘲讽的意味:那是一张多次笑对死亡的脸。

情场老手西德尼·莱利捕捉到了她的眼神,马上心领神会,找到他们共同的相识给他们作了正式介绍。他再次看着她,她再次感受到那股“美妙的快感”。用完眼睛的武器之后,他又用起另一把武器——三寸不烂之舌,跟她讲欧洲局势,讲俄国局势,讲苏联情报机构契卡,讲战争……她恍然大悟地说:“原来你就是那个头号间谍”。

“露馅了,”西德尼·莱利潇洒地笑着承认。

不到一个星期,他们就订婚了。

然后他们就结婚,两年以后,他秘密失踪,然后她就寻找,怀念……这两年,虽然短暂,颠沛流离,而且还是悲剧结局,却也成了她生命的最亮点。唉。

不过,挖了半天,还是想找出他和伏尼契的恋情。:)找了一阵子,只找到维基上的一小条,按我的八卦卦规,一条资料来源只能存疑,更何况,维基的资料来源,只能算半条:

(更有趣的一条事实:伏尼契婚前名Ethel Lilian Boole,她老爹是著名数学家George Boole. 不知道 George Boole, 不过,却知道 Boolean, Boolean么,就是从他而来。:))

中国人知道伏尼契,却基本上全都是因为革命经典《牛虻》。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Gadfly

agent employed by the British 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 — met Ethel Voynich in London in 1895. Ethel Voynich was a significant figure not only on the late Victorian literary scene but also in Russian émigré circles. Lockhart claims that Reilly and Voynich had a sexual liaison and voyaged to Italy together. During this scenic tarriance, Reilly apparently "bared his soul to his mistress," and revealed to her the story of his strange youth in Russia. After their brief affair had concluded, Voynich published in 1897 her critically acclaimed novel, The Gadfly, the central character of which, Arthur Burton, was allegedly based on Sidney Reilly's own early life.[1] However, Andrew Cook, a noted biographer of Reilly, disputes Lockhart's romanticized version of such events to be doubtful and counters instead that Reilly was perhaps informing on Voynich's radical, pro-émigré activities to William Melville of the Metropolitan Police Special Branch.[2]

Thursday, November 20, 2008

(一)西德尼·莱利

这阵子忒忙,断断续续地在翻这部书:

Britain's Master Spy: The Adventures of Sidney Reilly: An Autobiography

前面一百来页是他自己的叙述,后面一百五十多页是他太太的叙述。唉,怎么说呢,既不像革命文学那样惊心动魄,又不像间谍小说那样扑朔迷离,读起来一点都不引人入胜。

应当是我的问题吧,是我的革命荷尔蒙和间谍荷尔蒙不够浓厚。:) 读书是要荷尔蒙的,必须有足够的兴趣,才能读出书中的奥妙。

西德尼·莱利生于俄国,后来变成英国间谍,这本书描述的就是他1918年企图在俄国/苏联策动反布尔什维克暴动的经过。喜欢读这本书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相信,颠覆红色苏维埃政府,是有益于人类的伟大事业。

理论上,我相信这是正确的。我们有事后诸葛亮的特权,知道苏联共产党几十年统治的危害;不过,从莱利的叙述中,我看不到多高尚的动机,只是觉得他是一个很大胆、ego很膨胀的人物,他那么出生入死,与其说是为了拯救俄罗斯人民,莫如说是实现那个伟大的自我。

他的主要活动,是会见一些对新政权不满的人物,收买苏联军队中的非俄罗斯将士(哪个民族的我忘了),伺机准备暴动,因为他手头操纵着大笔大笔的款项,有的是英国政府提供的,有的是流亡白俄提供的,还有欧洲其他国家政府的拨款。

不过,他的行动失败了,起事前暴露行踪,于是他辗转逃出。那是1918年。他的计划,似乎和卡普兰刺杀列宁正好同时,卡普兰得手了,他们却还没来得及行动。逃出俄国后,他在美国、法国周游过一圈,后来又于1925年经芬兰潜回俄国,从此失踪。

看来小时候学的历史还多少有些真实成分,就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纠集一切仇视红色政权的反动势力,向新生的红色政权发动了猖狂的进攻。”

倒是莱利夫人的叙述更有些人情味。丈夫突然失踪,于是本来不过问政治的小资女子也开始卷入“间谍”活动。她参与这些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找到丈夫,或者是如果丈夫死了,起码找到有关丈夫去世的来龙去脉,这样她的灵魂才能安宁。

某同学向我推荐莱利,觉得我应该八卦一下他,一定是因为看了我的特里比西·林肯八卦。莱利和他当然有相似之处:都是出生于犹太人家庭,都很有政治野心——或者说都是自大狂,有一点弥赛亚的使命感,觉得自己到这个世上走一程,一定不能雁过无痕,而是要改天换地。

于是他们行走于各国政府之间,坚定地相信自己是在改变历史的进程。

他们撒谎成性。稍加考据,就知道他们说的关于他们自己的一切,很多都是不实之词。辩护的人说他们是在保护自己和家庭,实际上大约至少还有另外两个因素:一是他们的很多幻觉,不知不觉在他们脑子里转换成了事实,二是他们有意编造,编来编去,无非是为了塑造自己的伟大雕像。

还有,他们都很有女人缘。不光是他们太狡猾,还是女人太天真。宗教领袖最狂热的追随者往往是女人,什么邪教领袖,都能够娶一大堆女人,而且她们一个一个都对这个领袖顶礼膜拜,绝对服从。

我们不搞侦探小说创作,不会故意卖关子,干脆先把谜底掀开吧,然后再去考证历史。:) 谣言说:1. 西德尼·莱利是伏尼契的情人,也是她小说中的牛虻的原型;2.西德尼·莱利是007的原型。呵呵。唉。

我们也不是没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也还算是根红苗正的好孩子,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小人书,怎么对《牛虻》就是没印象,只记得里面的木刻插图,蒙特里尼的教士黑袍。图书馆里中文英文的《牛虻》都有,硬着头皮翻了翻,实在看不进去。

手头还有一本 Michael Kettle 的 The True Story of the World's Greatest Spy: Sidney Reilly, 希望故事更有趣些。不过,到目前为止,在西德尼·莱利的自传里,既没有看到牛虻,也没有看到007 - Bond, James Bond. :)

还是这个有意思:007电影里,最酷的邦德座驾:Top 10 James Bond Cars

BBC 还编过关于他的电视系列《头号间谍》。

http://www.sidneyreilly.com/
这本书明白讲 Ian Flemming 是以他为原型写邦德的:
The definitive biography of one of the most complex and remarkable characters in the 20th century history of espionage and the creator of a personal myth which still exerts a powerful grip on the imagination of today.

Sidney Reilly is credited with providing Ian Fleming with the inspiration for his character James Bond.

Spanish Mozart

Juan Crisóstomo Jacobo Antonio de Arriaga y Balzola (January 27, 1806 – January 17, 1826) was a Spanish Basque composer. He was nicknamed the "Spanish Mozart" after he died, because, like Wolfgang Amadeus Mozart, he was also a child prodigy and an exceptionally gifted composer who died at a young age.

不过,上面这段Wiki却没有提到,他的生日和莫扎特一样,莫扎特那一天应当是五十岁。

可惜,他们两个人的年龄加起来,也才五十多一点。 他的生命比莫扎特还要短,离二十岁还要差十天。

是早上上班路上听 Keith Lockhart 听到的。Keith Lockhart 每天早上八点半办他的 Keith's Classical Corner, 最近介绍的是“那是哪个音乐家”,介绍一些不太见经传的作曲家。今天正好是这个西班牙莫扎特。

http://en.wikipedia.org/wiki/Juan_Cris%C3%B3stomo_Arriaga

每天早上都是匆匆忙忙,送小朋友上学,然后上班。总共十多分钟的车程,今年一般都是在Keith节目前后。Keith是BPO有史以来第三位指挥,不过人比较不拘小节,不歧视乐盲,还给我们搞点乐普。

读马慧元同学的《管风琴手记》,就是这篇《车里的声音》,我最想说,嗯,读起来,真像我自己写的呢。大约因为这篇文章里的体会比较大众化一些。

网上搜这篇文,居然是在刀客论坛里找到的。有一阵子尽在那里混时间,如今那里早已门口罗雀了。

琼瑶:最后一段了:)

(四) 爱情•童话

莉君,是我认识的最天真的琼瑶迷。小女孩曾经双眼直勾勾地看着虚空,喃喃地说:唉,现实生活里没有的,只好到琼瑶小说里去找。

莉君这句话,让我和另外一个死党不知偷偷笑话了多少回。我们年少无知,自命不凡,清高自许,从小就以糟蹋神圣为荣,以相信童话为耻,简直难以相信,这世道上,居然还真有人将琼瑶信以为真。背着莉君,我们把手拢在胸前,眯缝着双眼,用最肉麻的声音,反反复复地模仿着她:“唉,现实生活里没有的,只好到琼瑶小说里去找。”然后就是爆笑。

一个男孩子喜欢丽君,却不敢说出来,总是趁班里照集体相时,偷偷站到她后面去。后来他们恋爱了,恋爱的时候红袖添香翻照片,果然,班里所有的集体相片,郊游的,运动会的,知识竞赛的,他都忠心耿耿地站在她的后面。

过了些年,他们还像琼瑶小说结尾写的那样,成了眷属。可是,琼瑶的小说总是有大团圆的结尾,生活却总是在大团圆之后还要不断地继续,继续着继续着,他们就劳燕分飞了。

《窗外》,是琼瑶的小说处女作,也是林青霞的银幕处女作。林青霞大专联考压力在身,在家中又得不到父母关爱,豆蔻年华,却爱上了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教师。少女终究是没有考上大学,遂父母之愿,嫁给了门当户对、年龄也相仿的秦汉。 然而她对初恋终究是不能忘怀,于是背着丈夫,辗转来到了南部他教书的地方。

前后也就不过一两年,他却已经苍老,颓唐,风华不再。她躲在树后,看他从走廊里远远走来;他手里胡乱挽着一堆书,那一堆书忽然就那么哗啦啦地撒了一地。树后的女子,早已经泣不成声:她就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终于无可奈何地告别了青春、爱情、童话和幻想。

《窗外》是轻剂量的张爱玲。张爱玲的小说中,无论出现多么动人的亮色,即便是《半生缘》中曼桢和世均初恋时那般精致,灿烂,扣人心弦,你都知道,故事的结局,终归还会是无奈和悲哀;《倾城之恋》,城既是倾了,情也不过是勉强曲就,你知道,这情,这恋,终归也会是如城市一般,无可挽回地坍塌;《色•戒》么,左看看,右看看,色既不够浓艳,戒也便不够深邃,真个是情也窝囊,爱也憋屈,像一笼半鼓半瘪、没有发开、也没有蒸透的包子,或者是一个打了一半、又不知道怎么给憋了回去、没有打痛快的喷嚏。

琼瑶的小说,是写给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的童话。读多了,看多了,读者们都知道该期盼着什么样的结局。靠着个平鑫涛平先生,写完《窗外》后,琼瑶就“改邪归正”了,从此不再像张爱玲那样残酷地解构生活,而是专门闭门造车,雇了一批助手,批量生产关于青春和爱情的童话和幻想,并且一一将它们搬上银幕银屏,迷倒千万观众。

生活却不管我们是不是相信童话。陶醉的,清醒的,柔情似水的,铜头铁脑的,命运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命运却不如琼瑶那样好心眼,故事结尾、曲终人散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得其所哉。

大约正因为命运残酷,琼瑶偏偏要轻描淡写、举重若轻,她的故事,无论情节多么曲折,无论多么惊心动魄,也无论主人公们多么痛不欲生、愁肠百转,你都可以耐心地笑着去看,因为你知道,她编来编去,胡编乱造,哪怕是生拉硬拽、张冠李戴、拉郎配,她总会想出办法,让有情人终成了眷属,就像金庸的武侠童话,无论江湖上如何帮派林立,恶人当道,情哥哥俏妹妹没完没了地互相误会猜忌,两三百页纸读过去,正义就会战胜邪恶,阿哥阿妹也心心相印,尽释前嫌了。

Saturday, November 08, 2008

剧中人·明星·我们

秦汉的眉眼其实很英俊,但不知为什么,他天生就有一点大叔气,年少肤浅时看他,就觉得他太中规中矩了些,今天再看,哪怕他演的角色只有二三十岁,也还是觉得他像是上一辈的人物。秦祥林的角色比他都年轻,冲动,青春有活力,很重要的是,秦祥林的长相有异国风味,个子又比秦汉要高挑,于是我们就帮林青霞挑好了:跟秦祥林吧。

轮到自己也谈恋爱的时候,也还是喜欢秦祥林超过喜欢秦汉。今天再看时,感觉又有些变了,觉得秦祥林适合打打闹闹谈恋爱,秦汉适合郑重其事论婚嫁。

林青霞却比我们实惠,演了几十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清纯女孩,最后不嫁秦祥林,也不嫁秦汉,偏偏嫁了一个又丑又老、连名字都无法拼写的大富翁。好在我们也在长大变老,如果我们还是当年那些不喑世事的呆傻少女,看到林青霞就这么把自己嫁掉,恐怕比那些将林青霞当梦中情人的小男生们还要心碎。

于是我不去看关于秦汉秦祥林的八卦,实在不愿意看到他们的风流韵事,飞短流长,既不想看见他们青春消逝,穷愁潦倒,也不愿意看到他们儿女成群,生活美满。--看起来还是我偶像崇拜的后遗症了,不喜欢尘埃落定之时,发现偶像们原来也是肉身凡胎。还是让偶像们保留他们年轻的形象吧,因为崇拜年轻时的他们的那个我,是一个年少无知的我,崇拜他们,珍惜他们的银幕形象,说到底,是留恋自己的青春岁月。

在 Jay Leno 上看到周润发的访谈,用不太利落的英文推销他的《国王和我》,酷派全失,老态尽现,而且我还突然发现他真实的笑声又尖又软,很有些女气,彼时的我就像如梦方醒,失恋般难受了好多天。

喜欢钟镇涛,是在看过《烟锁重楼》之后。钟镇涛在电影里扮演刘雪华的大伯子,表演得又激情又克制,柔情万丈却又男人味儿十足。他的模样很周正,在《烟锁重楼》中的形象,比他年轻些时在《梦的衣裳》中扮演的流浪歌手,竟然更加英俊耐看。更重要的是,钟镇涛是歌星,那里的插曲《一个错误》是他自己唱的。

一个错误

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 奈何我已经深深陷入
你眼底流转的轻愁 正我心中最痛的痛楚

你唇边盘旋的无奈 正我心底激荡的悲苦
你偶然绽放的微笑 却永远闪耀在我心深处

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 却我最美丽的错误
你是我唯一的选择 尽管烟锁重楼有情难诉

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 却是我永不后悔的错误
即使我能重活一遍 我仍然选择这个错误

钟镇涛的歌,将人陷入复杂恋情的无奈和决绝,一丝一缕、如泣如诉地唱出来。看《烟锁重楼》时,自己也在理清一段感情的乱麻。乱麻终究也还是难得理清,钟镇涛的歌声,却总是伴随着我,挥之不去。以后再看到他和章小蕙的八卦,心里总是希望上天能够看顾他,令他峰回路转。以后又看到他渐渐振作,寻到一个平凡女人过上了平凡生活,也不再有发现仙人下凡的失望,竟是莫名其妙地为他高兴。

Friday, November 07, 2008

时光·彩虹·桥梁

从前读琼瑶的时候,其实是抱着过家家的心情。琼瑶笔下的儿女情长,固然令人柔肠百转,即便是世道人生,柴米油盐,在未涉世事的人眼里,也是充满了浪漫,并不带丝毫人间烟火气。

翻过一些日历,走过一段人生,回头再看,想一想当年的自己,总难免要宽容地一笑。当初远远张望过的彩虹,不知不觉地走近了,当初远远张望过的桥梁,如今,也不知不觉地走在桥面了,原来,从前以为虚无缥缈的东西,不过是真实琐碎的人生。

琼瑶的世界,似乎没有时代的风云际会,也没有国家社稷,里边的男男女女,心里面愁肠百结的,似乎也总是些家长里短,男男女女。你可以说他们鼠目寸光,坐井观天,也可以说,他们的烦恼和忧伤,是人类永恒的烦恼和忧伤,即便是战事终于结束,即便是政治变得清明,即便是世间不再有天人永隔、颠沛流离,好人们,也不一定会一生平安。

我从小就很悲观:共产主义实现了也没有用的。

琼瑶的男主人公们,完全是女性心目中的男人,他们不关心国家大事,即便他们热爱事业,也是为了“成功”本身,为了家庭,而不是为了“党和人民”;他们会目不转睛地盯着心爱的女子,郑重其事、情真意切地说,我真的好想你好想你,好爱你好爱你,我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你幸福和快乐。

这样的男性角色,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从小就等着长大了当革命接班人,小说影视里流行的角色,全都是叱咤风云的大英雄,战斗英雄,民族豪杰,改革先锋;在他们那里,爱情是软弱,家庭是负担,大义灭亲才是高尚的革命情操。

然而,琼瑶虽然让男人们在女性面前搜索枯肠地甜言蜜语,一遍又一遍地告诉她“我真的好想你好想你,好爱你好爱你,我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你幸福和快乐”,她却不是女性主义者。她的女主人公们,也是为了迎合男人们的喜好而塑造的,她们温柔,隐忍,低眉顺眼,委屈就全。哪怕自己聪明有天份,她们的使命,却是佐助男人的事业,为男人生儿育女,洗濯烹饪。幸运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以后,她们会放弃自我,小心不让自己“威胁”男人的至尊地位,甚至会忍受男人的外遇,容纳和宽待男人的“真爱情”,否则,她们在琼瑶笔下就成了反派人物,狭隘,自私,不顾全大局,不维护丈夫的自尊。

看起来,我表面上羡慕台湾同学的温柔贤惠,夸台湾女子们传承了中国传统,天地良心,我夸的时候也绝对是真诚的,骨子里,我却早已经成了彻头彻尾的反传统。

Thursday, November 06, 2008

又看琼瑶

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从小就耳熟能详的诗经,一番通俗化以后,从邓丽君柔软甜糯的声音里传出来,成了我们少年的记忆。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碰见一位台湾来的女孩子,我们两个互相激烈仰慕,差一点打起来。

我说,我喜欢林青霞。她说,她喜欢刘晓庆。林青霞根本就不会演戏吗,刘晓庆才是个好演员。我说,刘晓庆疯疯癫癫,林青霞多温柔清纯啊。刚看过刘晓庆演的慈禧,慈禧当时才十四五岁,天真烂漫地在回廊里唱着《艳阳天,艳阳天》,引诱皇上。刘晓庆这么一折腾,让我把早先她在《小花》、《芙蓉镇》尤其是《原野》里的出色表演都忘了。

她又说,你多好,个子高高,潇洒大方。我说,你多好,小巧玲珑,活泼可爱。台湾来的女孩子,就是比我们更女性。

她说,你多好,说的普通话那么标准,口齿清楚。我说,嗨,就别提了,我们生来就是要顶半边天的,说话都是这么干巴利落脆,斩钉截铁地不温柔,哪像你们,轻声慢气,温和婉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国女性的优点,在我们身上都荡然无存了,多亏还有你们在保持。

说到文学,我说,我喜欢白先勇,陈映真,亦舒,施家三姐妹,三毛。我说,我小的时候,就一直盼着,哪一天,能够“拖”着他的手,在台北的街头逛啊逛,饿了时,就吃路边小摊。别的无所谓,一定要喝到甘蔗汁。

甘蔗汁。甘蔗是吃过的,也没有觉得特别好吃,唯独那个甘蔗汁,令我馋涎欲滴,无限向往。

想来想去,那是从琼瑶里读来的。她笔下的主人公们,怦然心动了,情意朦胧了,赌气了,误会了,然后又和解了,就会“拖”着手去逛夜市,然后就要喝到甘蔗汁。

在台湾同学面前,我却没好意思提琼瑶。武侠言情,金庸琼瑶,登不得大雅之堂,只有群众才有权喜闻乐见,好孩子们偷偷看就是了,却不该让别人知道。我怕她看我出没深度。琼瑶那里叫没水准。:)

Tuesday, November 04, 2008

忆苦思甜话选举

八年前的今天,正在哈佛的Science Center阶梯大教室里上大课。老师的名字忘了,反正是犹太人,死硬民主党。两个小时的课,他把手机开着,一会儿接个电话,一会儿查个text message,后来他试图开始讲课,同学们根本无心听讲,不断地问他,戈尔赢了宾州没有,戈尔赢了新罕布什尔没有。都领先着呢,他眉飞色舞地宣布。

戈尔也赢了弗罗里达,他还说。

结果戈尔还是输了。:) 等我们放学回家,等着看结果,都傻了。四年后,约翰·凯里也输了。这几年,我都懒得看电视,原因之一,就是实在不愿意在电视上撞见布什那张脸。他的最大长处,是因为他笨,美国老百姓觉得他亲切,自己不受智力威胁,跟个老邻居一样。唉,我的好邻居多的是,难不成都要把他们选成总统。

最早接触美国政治是1992年,人还没到美国,周围的美国小朋友们都在兴致勃勃地投比尔·克林顿,就像今天的小朋友们都在兴致勃勃地投巴拉克·奥巴马。美国总统权倾一时,是三权之一权,在具体政策倾向上,其实质作用自然不小,不过,像从前的帝国一样,美国总统更是一种象征。巴拉克·奥巴马像当年的肯尼迪、克林顿一样,代表的是活力和希望。

托民主的福,:)早上睡了个懒觉,然后去投票。投票站里人不多,居然还有停车位。:)找戴夫讨论昨天发现的Quorum Server虫子,结果他没来上班,说是去新罕布什尔当志愿者,开着车接老头老太去投票。桑迪的老公也是志愿者,在家里打了大约六百个电话催人去投票,其中有个老太太一百多岁,桑迪的老公陪她聊了很久,五十岁的年轻小伙一番鼓吹煽动,说不定也能搅动百岁老太的如止水之心。:)

今天的天气真暖和,六十几度,差不多七十度的样子。虽然依旧是忙碌,401和投资帐目也还是低迷,不过,不过,还是觉得来美国是对的,“解放区的天是明亮的天”,和和。

不过,心里还是有些嘀咕——当初喜大姐和奥巴马一同出马的时候,我是更倾向喜大姐的,而且心里有些信心不足,觉得美国还没到能够跨过种族和性别两大栏杆的时候。现在看来,种族的栏杆是跨过去了,性别的却还没有……以肯尼迪为首的民主党大佬们从克林顿转而支持奥巴马,大概就是因为他们觉得美国选举一个女总统的时机尚未成熟。

心里还是为女性们叫屈。不光是喜大姐,也包括佩林。女性从政,公众和媒体便戴着有色眼镜看她们。喜大姐败在身为女流而太像男人,佩林败在身为女流又太像女流。

喜大姐就不去说她。佩林我只正经看过一回,就是她和拜登的辩论。也还算是中等以上水平吧。结果不管三七二十一,媒体和娱乐界硬是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女小丑,诺大的选举,一提及她,偏偏都要纠缠在她的衣柜上。

看来,女性们在2008的美国政界还是有些流年不顺。喜大姐不讨民主党大佬们喜欢,佩林又太狭隘太偏激,而且又偏偏受命于共和党的危难之际,搭档又是一个颤颤巍巍垂垂老矣的鹤发鸡皮。不过,有奥巴马当选在先,美国已经不再是WASP的一统天下了,还有什么是不可想象的呢。:)

Tuesday, October 28, 2008

幸福蒙太奇 :) Authur Rubinstein

琼瑶回顾展暂告一段落。:)抽空还看了她的处女作《窗外》,倒确实是清新可喜,比她后来成名后坐在山顶带着秘书们批量生产出来的长篇、电视剧的含金量都要高一些。

星期天赶在图书馆关门之前去还书,居然赶上了书市的尾巴,最令我得意的是,我进去以后,门就关了,不许人进来了。淘了十几二十来本书,后来想想书架上实在没有地方放书,只好咬牙闭眼忍痛走出来。

书们像是舞场上的女孩子,害怕成了“壁花”,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先生我来提携。:)

Arthur Rubenstein 成了我的娜塔莎。:) 我拥有的CD不多,其中一张,就是他弹的肖邦。于是,听着肖邦,读着Arthur Rubinstein: My Young Years (Alfred A. Knopf, New York, 1973),“儿子上床以后,老公上床之前”的那一个多小时,我成了真正的神仙。:)

没想到鲁宾斯坦不光是钢琴弹得好,文笔也这么好,看得我津津有味。他出生在波兰的洛兹,首先让人想到的自然是肖邦,还有约拉,约拉的老家是格但斯克,而且她也是犹太人,也是自幼就弹钢琴。

鲁宾斯坦不喜欢小提琴;老爹会拉小提琴,给他买了一个,被他敲掉了,结果是他自己的脑袋挨敲。他也不喜欢诗——他号称诗是音乐的穷亲戚。鲁老头(当年的鲁小朋友)也真是的,这么风趣可爱:to me poetry was sham music, a sort of "music's poor relation." If one of the young girls in our family started decaiming poety (a fashion in those days) I would have nervous laughing spells and would have to leave the room.

他还是挺爱国的——不过他解释了,他爱的不是政治实体,而是田园。波兰的秋天——四季分明——真实的季节——肖邦最可爱的小夜曲

Chopin Nocturne

Chopin: Nocturne Op.9 No.2 (Arthur Rubinstein)

Liszt

"There is a Polish word, zal, a beautiful word, impossible to translate. It means sadness, nostalgia, regret, being hurt, and yet it is something else. It feels like a howling inside you, so unbearbale that it breaks your heart. (P10)"

这个zal, 让人想起一个土耳其词hüzün。Orhan Pamuk: the melancholy of Istanbul as hüzün

我们虽然是乐盲,也从不妄称诗人,不过,在音乐、诗歌和文字中,如果一定要排出座次,大概是音乐->诗歌->文字了。倒不一定有高下之分;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有它特定的价值和审美功能。最大的区分标准是表达像 zal, hüzün 那样无法表达、无法翻译的人类情感,形式越抽象,表达的却有可能越精确。

鲁宾斯坦写的这段历史我还比较熟悉。回头看,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真是人类(起码是欧洲)艺术创造的黄金时代……不过,还是觉得鲁宾斯坦花在政治历史上的笔墨大了些,是 reading history backwards, 是成年的鲁宾斯坦事后诸葛亮地给童年鲁宾斯坦添油加醋。:)这些事件对他的命运真有那么大影响吗,当时的他,对这些事件真有那么大的感受吗。

不过这当然也是我作为读者的偏见在作怪,尤其是当下,美国选举,金融危机,中国政治,旁人越是热情高涨,我就越是避之唯恐不及。不过我却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者,渺小的个人,总是很难脱离重大历史事件的影响的。

和鲁宾斯坦并排的,是另外一本书, 也是自传,也是犹太人。Britain's Master Spy: The Adventures of Sidney Reilly. W同学推荐,然后去 abebooks 淘来的。心中愤愤,好像我们就是职业八卦篓子。:)对W说的八卦,我有些将信将疑,以我们正宗八卦帮的帮规,任何八卦,都必须要两个以上的证据互相对证,而且当事人自己的回忆录等等是最不可靠的,只能当 heresay, 不能当证据。

还真找到一本中文版的《牛虻》,我们是天生的反英雄主义者,《牛虻》的小说小时候见过,没读,只记得其中的木刻插图,手头这一本是95年出的,里边的插图,说不定是从旧版里翻印过来的。以我的“品味”,《牛虻》是政治小说,007是侦探小说,都不属于“文学”,在当年的我的心目中,地位甚至还不如琼瑶,琼瑶起码还有些少男少女的儿女情长,还可以让人偷偷跟着脸红心跳。:) 翻了翻书架上 Ian Flemming的原著们,字体老旧,文字平板,令人不忍卒读……007也就配拍拍电影而已。

Authur Rubenstein 有478页,Sidney Reilly 有284页,希望都能够读完。冬天来了,还是老把戏:别人滑雪,我念书。

Thursday, October 23, 2008

老妈眼里出西施:)


这几天忙。一是有个小Release, 一是忙着看电视连续剧。《庭院深深》。琼瑶阿姨的。:)

很多年没有看电视连续剧了。最后一部是N年前回国时看的。《烟锁重楼》。也是琼瑶的。也是刘雪华。:)

这回重新又看,自己都觉得好笑。老妈说起《庭院深深》,一定要说那里的章含烟像我们家菊子。妹妹嗤之以鼻,笑她老妈眼里出西施。好奇地看起来,嗯,当然了,我们是没有人家漂亮,也不像人家那样一双迷离的泪眼,更不会永远是低眉顺眼、柔情似水、曲意逢人,不过么,不过么,长发长裙,半圆的长发箍,或者发带,是我们初长成时候的标准打扮,这么些年,春夏秋冬,韶华流去,短裙穿过无数条,头发也剪过许多次,用不了多久,头发和裙子却又重新长回到那样的长度,就仿佛青春时代的某一个点永远凝固了,心理上自觉不自觉地又会回到那个黄金分割点。:)

再看秦汉,嗯,还真是觉得他没有“我家汉子”帅。:) 秦汉秦汉,还真有些秦川汉子的土气,眉眼有些太粗糙,不如那谁:)俊朗飘逸。不过,不过,秦汉笑的时候,嘴一歪,还是很有风情,他的声音也挺好听,还有,他的发式,穿衬衣领口却不系扣打领带,那样的打扮,就是我们年轻时候的打扮,土是土,却是土得亲切。

再次鄙视自己一下。当初,琼瑶的所有小说其实全都看过,不过,看的时候,看完了,总是有一点“仅供研究”的自我辩护。不好意思承认自己被感动,怕人家说自己肤浅。同时还总要遮掩:我们还是读正经书的,古今中外的经典我们都读了,读琼瑶不过是居高临下地“了解了解”,其实心里还是鄙视琼瑶的。

嘿嘿。我真土。真肤浅。:)

Sunday, October 19, 2008

Thursday, October 16, 2008

你耕田来我织布 :)

不是说夫唱妇随,而是说,你们去关心国家大事,我们来关心八卦。:)

昨天是“我爸妈”和“妈侃”最后一场辩论,我们还真看了,不过一边看,一边翻杂志。现如今的杂志都是在惨淡经营,这么好的杂志,一年也就十几刀,我一共订了好几份:Time, New Yorker, Vanity Fair, National Geographic,还有王瑞智免费寄赠的《万象》。惭愧惭愧,很多时候,只有时间翻翻时装广告和漫画。:)

最近一期的 Vanity Fair上居然有两篇好看的八卦,一篇是 Tony Curtis 写玛丽莲·梦露的,其实我本来并不知道 Tony Curtis 是谁,不过一看他的子女,才知道,原来他是 Jamie Lee Curtis的老爹,和玛丽莲·梦露一起拍过Some like it hot.

另一篇更好看,是杰克琳·肯尼迪将蒙娜丽莎从法国借到美国来的经过,哇,背景还有古巴导弹危机,冷战外交,绅士美女,总统暗杀,飞机失事,美国法国政界文学界艺术界所有的名人几乎一网打尽……

去年码过一段,怀念美帝国的浪漫时代,那时候的政治多么风流漂亮,高雅有趣。连敌人也比现在的更强大,更有意思。国际舞台如情场,真是必须棋逢对手、势均力敌,才能演绎出真正的冲突和罗曼司。:)

再听着老“妈侃”在那里无力地攻击、反驳,心里真有些怜悯。总统总统,其实什么都不统,即便是权倾一时,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权力象征。美国老大帝国垂垂老矣,多少该忌讳一些,哪里能再去用这个颤颤巍巍的老爹来装潢门面。输,也该漂漂亮亮地输。年轻人强硬是血气方刚,老年人强硬,就真成了冥顽不灵了。

除了这一场辩论,另外看过的一场是 Joe Biden and Sarah Palin的辩论。很容易看出,哪一方是占有强势,然后对另一方带着一些居高临下的宽容。:)

Wednesday, October 08, 2008

秋风萧瑟天气凉

这几天严重感冒,鼻塞胸堵,铿铿锵锵,脑袋都差点咳落地。昨天开会,偏偏不能缺席,咳得惊天动地,自觉路人皆侧目,却也无能为力。唉。冬天伊始,这才是第一轮呢,论症状,已经算是轻的了。

雨,露,霜,雪,旋转着,旋转着,冬天就来了。“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群燕辞归雁南翔。”阿丕可怜。

早晨慌慌张张带小朋友上学,小朋友看见草地上有亮晶晶的东西,问那是dew, 还是frost.然后就雀跃:yeah! It's gonna snow! We can have snow fights, build snow fortress, and I can go skiing!!!! I can't wait!!! 耶,要下雪了哎!我们可以打雪仗,堆雪城堡罗!我可以滑雪罗!我都等不及了!

我却是发愁。漫长的冬天,天寒地冻,咫尺天涯,雪地里小心翼翼跐跐滑滑地开着车,冬天还没有来,想一想就已是满心忧郁。昨天偷偷瞧了瞧一份401K帐户,嗨,吓人吓人,还是不看罢。

说是赌徒世家出身,本赌徒其实胆小如鼠,401K是我自己挑选的基金,被人笑称亚裔老太太般的保守。家族的赌瘾和赌运,一应都被妹妹继承去了,谁也没有她瘾大,谁都没有她沉稳,谁都没有她手气好。果然,虽然人生还没有到和牌的时候,她的那一手,和我们比起来,早已日日显出一些强势来。

不过发愁终归是没有用,春夏秋冬,阴晴圆缺,我辈既无力回天,便还是鸵鸟着吧。

寡人有疾 :)

算起来,我的青春偶像,除了英俊少年,便是地痞流氓、赌棍小偷了。

我出身赌徒世家。早些辈份的不知道,只从父亲和叔叔伯伯那里听说过爷爷的故事;那一年爷爷四十二岁,在赌桌上已经盯了两天两夜四十八小时,然后兴高采烈地回家,高兴着高兴着就倒下了,再也没有起来。

爷爷英年早逝,被渲染成了神话般的人物。伯伯说,爷爷英武过人,骁勇善战,足智多谋,那年和一个大家族打官司,月黑风高之夜,单枪匹马唱了一曲空城计,楞是把人多势众的仇家吓退了。

我和堂姐相互眨巴眨巴眼,拼命不要笑出声来。——伯伯是武侠迷。有一天,他万分感激、心满意足地说过:中国现代文学,一个金庸,一个梁羽生。读了他们的作品,这辈子算没白活。——他这个版本的家史,早已经被金庸、梁羽生化了。

童年的记忆,就是逢年过节、父辈们难得地凑在一起的时候,将窗户都关严了,八仙桌铺上厚厚的绿丝绒,然后兄妹一起坐了,搓起爷爷留下的骨质麻将。如果我表现好,就有给他们端茶倒水递烟送零食的特权。细想起来,不光是这个伯伯吹牛,父辈其他那几位说起爷爷赌博的时候,往往也眼神迷离、沉吟良久,带着些憧憬和自豪,似乎那是不可多得的荣耀。

他们说了,爷爷一辈子赌,还算没有败家,细算起来,理当是输赢参半;最后一把赌得最大,对家实力也最强大,爷爷却是洒脱的赢家:他虽是赌博身亡,枉负了卿卿性命,却将年头选在了1948年,为妻子儿女们留下了一个好成份。

我的是非观大约就是这时候被模糊掉的。明明是坏事的东西,我尊敬的大人们却都在认真地玩,谈起来也是眉飞色舞、洋洋自得,可见世上的坏事,总也坏不到哪里去。

我的“赌博生涯”,大约自三岁始,勉强分得清一二三了,就跌跌撞撞地迈上了邪门歪道:十点半,拖拉机,升级,拱猪,斗地主,本地打法,外地打法,来钱的,不来钱的,有对家的,没有对家的,各自为战的,好牌“过河”给对家的,可以带炸弹的,不许带炸弹的,一样都来过几回,就那么打发了童年。

少年时代,对那些一味勤奋好学、积极上进的书呆同学,从来就有些怜悯。长大以后,碰到纯洁善良的正派朋友,我就总是偷眼打量着他们,心中暗暗称奇:从来都没打过牌的人,居然也能够长得这么大。

周润发最帅的时候,除了向冯程程哀求:“程程,请再给我一次机会”,就是在赌桌上了:歪带着礼帽,右嘴角叼着一根烟卷,瞟瞟对手,再瞟瞟手里那把牌,眼中是居高临下的,胸有成竹的,嘲讽的笑意。




《圈套》(The Sting)就像《上海滩》、《赌神》,演绎的也是乱世中一群黑道人物。黑道是黑道,好人却都在黑道一方,官府、警察都是坏人。当然了,我也承认自己“帅哥至上”,周润发、保罗·纽曼、罗伯特·瑞德福在哪一边,哪一边就一定是好人。

赌而为钱为物,那是赌的最低境界。介因人一有牵挂,过于注重输赢,尤其是注重的是输赢的金钱,人就成了一枚棋子,变成了牌赌人,而不是人赌牌了。

此外,赌者,即便赌的是钱是物,赌中之道,之魂,却是在钱物之外。我辈家教不良,从小就学了些三教九流的坏东西,骨子里却还是良民,羡慕英雄们深明大义、除暴安良,暗暗欣赏他们冲冠一怒为红颜,心里巴不得他们也为自己去翻过九十九座山、涉过九十九道水、屠过九十九条恶龙。赌徒们单是为了一堆银两而机关算尽、烧杀抢掠,就令人不屑;看过迈克尔·道格拉斯的《钻石》,闹来闹去就为了那枚钻石本身,末了儿就觉得有受骗的感觉。


《圈套》却是不同。那里面,保罗·纽曼是老手,精通赌道,却是稍稍有些厌倦江湖;罗伯特·瑞德福初来乍到,童心未泯,看什么都好奇新鲜,又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最后一个镜头,在精心设计了一个大圈套以后,两个人留下一众人等打扫战场,自己却翩然离去。师兄问小兄弟:你没拿你的份子啊。小兄弟轻描淡写地说:唉,甭费神了,反正我拿了,也是给胡乱糟蹋了。挥挥手,扬长而去。

哇,潇洒的极致。

Wednesday, October 01, 2008

Becoming Jane

前几天刚看了DVD上的Northanger Abbey,这本书还真没有看过,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和简·奥斯汀的其它小说比起来,这一部份量自然要小一些,情节要简单得多,人物也单薄得多。

碰巧还看到了Becoming Jane, 刚开始看很失望,演Jane Austen的居然是 Anne Hathaway, 怎么可以,她浓眉大眼、唇红齿白,太招人耳目,一举一动,都太二十一世纪,太美国,和我想象中的简·奥斯汀完全不搭界……奥斯汀是英国乡村牧师的女儿,生活在两百多年前。

简应当是收敛的,谦恭的,温和的,哪怕她再聪明,也不会两只大眼睛滴溜滴溜地冲人眨巴,顶嘴,拂袖而去,主动向人投怀送抱……总之,头半部电影一直不能入戏,只看得出编剧对原著的拙劣模仿:乡村舞会啊,客厅的拜会啊,还让简自己读自己的书,我的天,读了那么长,还不断切换镜头,真让我替导演和演员尴尬。

中间不知道什么地方,突然受到了感动,于是便入戏了。情人们要分手了,故事却才让人觉得它真正开始了。两次分手都很动人,和爱的人分手让人心中无奈,和不爱的人分手,却让人觉得温暖……

因为钱而和心爱的人分手,不是传统的因为外人阻挠,处理成这样,却还是让人觉得可以信服。结尾有点好莱坞,中间的处理却还是应当接近简·奥斯汀的初衷;她没有狄更斯那么残酷,一定要把人写得贪婪自私残忍,而是总有一份温暖的同情,哪怕这样的同情偶尔略带着一份揶揄;对俗世里挣扎的男女,尤其是那些挣扎失败的男女们,她有一丝同情和怜悯。

因为她自己也是那其中的一员。

这本书出版时得了十英镑稿费,出版商却决定不予出版;后来又以原价将书卖回给奥斯汀的弟弟亨利。出版商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当时十分流行的四部小说的作者。

奥斯汀当时是匿名写作的。

Northanger Abbey was written by Austen in 1798, revised for the press in 1803, and sold in the same year for £10 to a London bookseller, Crosby & Co., who decided against publishing the novel. The bookseller was content to sell it back to the novelist's brother, Henry Austen, for the exact sum that he had paid for it at the beginning, not knowing that the writer was already the author of four popular novels.

Wednesday, September 24, 2008

翻身农奴把歌唱:)

今天是星期三。

六点半醒了,看看天头还早,便摸出了慧元的《管风琴手记》。慧元的文字,一直不敢写读后感,觉得读了她的文字再写读后感,有点像今人写《红楼梦》简写本一样不自量。:)随手翻到的那一篇,是《巴赫的深处》。说是巴赫的深处,却看得我微笑,嘴角乐呵呵地往上翘着,像被胶带粘住了一样放不下来。

本来是深的么,还“巴赫深深深几许”呢,可是,看到说莫扎特是个怒气冲冲的小愤青,巴赫是个窝窝囊囊的老男人的文字,你又怎么能不笑。肤浅而轻松地笑。:)对不起慧元,唐突佳人也没有办法。

还有她在浪漫派之前的踌躇——明明说了不喜欢浪漫派,却又忍不住时时提起,仿佛《飘》里的嬷嬷,不经意间露出了白瑞德送给她的大红绸衣。比喻大约很不恰当,不过书不在眼前,忘了自己为什么微笑了。

因为慧元的文字,这些陌生的人,伴着他们的音乐,都在我眼前生动而亲切起来。

看完一篇,才消消停停地起来,准备淋浴,轰人起床,上班。

星期三曾经是我最紧张的一个早晨。

八点一个会,九点一个会,会之前还要理好各个头绪,安抚各方诸侯……有好几次,八点的会上大家的架还没有打完,我却必须匆匆休会。

今天总算不用慌张了。忙碌的间隙,捧着这样一本书,感觉像是用它顶出一个小小的帐篷,自己可以在帐篷底下暂且躲避哪怕几分钟,几秒钟,享受自己和自己的陪伴。Enjoy your own company. :)

不过,不过,读着马同学温婉精致、不着人间烟火气的文字,我却是满腔慷慨激昂,热情高涨,就像一个终于翻身解放的农奴。:)

Monday, September 22, 2008

再作自我批评:)

读了托尼莫里森的《爱》,读到的却是无爱。:)刚开始还有些好奇心-其实还是“名著”崇拜作怪,毕竟是得了诺奖的作家啊,总不会差到哪里去。可是,越读越便越觉得无趣,到最后总算搞清了谁是谁,然后就只剩下恶心了。

怎么搞的,读她的书,和读兰辛的小说感觉一样,冷漠——里面的人互相之间冷漠,而且我也对所有主人公冷漠,根本不在乎他们怎么想,怎么感受,怎么生活,也不在乎他们最后的结局如何。

要知道我们是超级软心肠,要打动我们并不难。

不想打动我们?好。那么我们干嘛要读你?:)

怪我自己,还是硬着头皮读完了。

老男人占有小女子,菲利普罗斯还以一个老男人的意淫,给它加上一些美好而无奈的成份。托尼莫里森一写,又把它推向了更远的极端。不仅仅是乱伦——我试图不去作道德审判,而是彻头彻尾的恶心。还赶不上纳博科夫——他的Humbert Humbert爱洛丽塔爱得认真,内疚,罪恶感——他那么小心翼翼地偷窥,忏悔,反而令人对他产生怜悯。而《爱》里的老Papa就是一个面目可憎的糟老头,自己都翘辫子了,还在控制着众多女子的命运。

完了,我老了。:)印象里,糟老头糟老太才不爱看小说。:)

自我批评:)

回来了。:)办公室换了个靠窗的,Email一sign in, 里边的Email还都在,中间除了很多群发,还有朋友给我发的问候函。尴尬尴尬,里边还有很多情意绵绵的再见邮件。:)

电话分机本来瑞一直用着,听说我要回来,他就把老号码又让给我了。走的时候,马克把墙上 Org Chart里边我的照片偷偷藏起来了,听说我要回来,早早地又挂回去了。

又要重新填写各种卖身文契,税表保险工资自动存款等等。唉,假期又要从头攒起了。本来已经熬成了一年四个星期,现在又要从三个星期开始熬起。

心里还是有些内疚,说到底,我还是懒,工作不够勤奋,该罚。

周末去买东西,checkout的时候,碰上的是大概是一个中学生。小女孩漂亮,腼腆,认真。可能是新手,商品名字不认识,心里又着急,频频出错,出了错就要找经理,我买的东西偏偏又多,光我一个人,她就找了经理三次。我说,没关系,不要着急。同时心里就自我谴责,我挣的钱是她的几十倍,若是也像她那样敬业,就不会牢骚满腹了。

不过,不过,这边的钱也挣得一样多(少),却是用不着手忙脚乱。我们还是勤奋肯干的,顶多不过是懒一点,上班还想偷偷写点博客五的。LOL

Saturday, September 20, 2008

香格里拉围城(四)

德国文学、比较文学和犹太人

我的德国文学背景很弱,张宽一些关于德国文学的介绍、中国作家如冯至、郁达夫等人与德国文学渊源的研究,歌德与李白诗歌的比较研究,以及德国民谣(Ballade)与《诗经》古风的比较研究等文章,读来便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我读书时,比较文学、比较历史、比较哲学曾经风行一时,事过境迁,似乎仍旧归于沉寂,“比较”还是让位于区域或语种研究。张宽在修德语学位时,又同时用英语开中国古代文学赏析课,他的“比较”,多少有些得天独厚的条件;有些论文中,他还将德语诗译成中国古诗,我无法判断这些诗是否忠实原文,读起来,总是有趣的尝试。

张宽还模仿德国浪漫派风格写了一首《小罗累莱谣曲》,因为他相识的“某北大西语系出身的川籍才女最后竟与一教士结婚”。读了诗,再读到诗后的俏皮小注,令人不禁莞尔,文风比较严谨板正的张宽,也还有这样幽默调侃的时候。

张宽有一篇论文,《未完成的接轨:德国人与犹太人》,因我在这个领域曾经略有涉猎,就觉得他的题目稍嫌宽泛;我脑海里浮现的是图书馆一排排这个论题上的专著汗牛充栋,各执一词,要在一篇论文中讨论这样的大论题,似乎有些力不从心。

不过,认真读起来,张宽对犹太人的“尴尬处境”,描写得还是相当确切的:“信守自己的传统和宗教,犹太人就被视为社会一体化的异化因素,皈依基督争当模范德国公民,又会被看成放肆和傲慢,有了成就被视作僭越,反过来成为自身‘非德意志’的口实”,并以诗人海涅为代表这种怪诞逻辑的经典案例。

张宽还同时举瓦格纳为例,分析反犹主义的起源和思维逻辑。不过,他也承认,反犹主义在德国根深蒂固,一战前后并无差异,不幸的是,希特勒的纳粹在一战以后将理论变成了现实。

读罢掩卷,觉得小有斩获。从前陌生的论题、领域、人物们,我又多了一层了解,又多生出一些好奇心,又多出一列想继续阅读的书单,于是我得到一种莫名的满足,对作者张宽,也自然存有一份由衷的感激。

这个星期很“吊诡”,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倒了几家,自由资本主义的政府竟然要为行将就木的企业“打鸡血”,其中一家,有可能被中国企业中信银行收购;我因不堪工作日长达十二小时、周末假日亦不得休息的工作重负,决定辞职,改换门庭,经多方挽留亦不改初衷;最后一天又得知,我所负责的项目进展顺利,如果十月中旬如期成交,将成为公司历史上最大的投标项目,作为项目经理,我会得到应有的荣耀。

我尘心太重,未免又患得患失起来。

然而,如果不是辞职,这个周末,我大约会继续在公司里忙碌,手机、座机、电子邮件、IM同时开放,和跨几个时区的销售、软件开发、生产和各级技术和非技术官僚们大费口舌,也就不可能在这里,慢条斯理地翻阅着一本和成本、性能、设计、程序、客户毫无关系的“闲书”,在纷扰的世界、忙碌的凡尘生活中,建构一座仅仅属于我自己的“香格里拉围城”了。

香格里拉围城:(三)

我在上研究生院时,大约因为自己太过一帆风顺,觉得自己身为女性,受到的尽是宠爱而不是歧视,对女权主义便有些偏见。学校里设置了很多女性研究的课程,选课的女生趋之若鹜,我却在心里不屑,觉得那些课程都有些花瓶,女生们不过是凭性别捡些便宜学分罢了;看她们在课堂上慷慨激昂地抨击男权,我虽不敢当众嗤之以鼻,暗中却频频腹诽、侧目。

事后看去,竟是我落后了。彼时回国一看,女性研究方兴未艾,当初一些朋友,无论文史哲背景,都转向了女性研究,或者是将女性研究掺和进了自己的研究主攻方向。张宽文集中收集的关于女性主义的三篇文章,《男权回潮——当代美国的反女权思路》、《女性中的法西斯》和《关于女性批评的笔记》,于1995年至1996年间发在《读书》和《外国文学评论》上,大约也是赶上了或者甚至引导了国内女性研究的风头。

《男权回潮》介绍的是后女权运动之后,男性和女性们对女权主义的反思。介绍比较全面,信息量很大。作者没有太多地加入自己的评价,没有明确表示自己对男权主义的认同。

《女性中的法西斯》介绍的是卡米拉·帕格利亚,张宽认为帕格利亚的《性面具》(Sexual Personae)是他读到的探讨性别与文化关系的一本最有份量的著作。“帕格利亚反对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提出的著名论点:女人不是天生的,女人是后天造成的,男性社会按自己的需要塑造女人,压迫女人。帕格利亚把以上的论点颠倒过来了:她认为女性是天生的,男人创造出来的文明拯救了自己也保护了女人;若是女人充当了物质文明的主要承担者,人类今天也许还住在茅草棚里。”

张宽介绍说,“在帕格利亚笔下,同性恋、性别反串、颓废等都不是什么贬义词,尤其是‘颓废’这个概念,涵盖的内容可以相当的宽泛。在美国作家中,不仅坡、霍桑、麦尔威尔,连同爱默生、惠特曼、詹姆斯都被归入‘颓废’一类加以讨论。帕格利亚用狄金森的诗来讨论女性心理,做得很流畅自如。”“《性面具》这本书似乎想证明:艺术是‘男女同体’,所有伟大的作品都是那种‘男女同体’的人创造出来的,所有伟大的作品都透露出异教的色彩、颓废审美倾向和性的神秘特征。”

张宽还说,美国校园里,女性研究科目大多已经转向性别研究,而《性面具》这本书是性别研究领域的一部有代表性的著作。如果我当初不是对女性研究(Women's Studies)那么不屑一顾,或许也能在性别研究(Gender Studies)课程里读到帕格利亚这样复杂有趣的人物。

Friday, September 19, 2008

香格里拉围城(二)

(二)《后殖民批评的吊诡》和东方主义

初次读到张宽是在《华夏文摘》上。碰巧就是《后殖民批评的吊诡》。文章内容,很惭愧,从那以后到现在,也读过好几次,内容却还是不甚了了;《华夏文摘》上当时的讨论,也是反反复复,象是在吊诡“吊诡”。

这本书是张宽自选的,文集的头六篇都是关于萨伊德和东方主义的,可见这个话题在作者心目中的分量。在这个论题上,作者曾经对国内思想界和读书界有过比较大的影响。张宽就东方学在《读书》1993年第9期发表了一篇六千字的短文《欧美人眼中的‘非我族类’——从“东方主义”到“西方主义”》,一时竟撩起纷纷扬扬,使“东方学”在国内成为“显学”。

十五年后,回头再看看当时人们慷慨激昂的争论,只能报以旁观者无关痛痒的微笑;若是一定要参与争论、一定要投票表决,很可能会站到张宽的反面。张宽六四时在国外,自称对六四之后西方社会“制裁中国”的呼声有“反弹”情绪,而且中国申请二零零零年奥运会失败,也令他大感情绪受挫;而我六四以后,却仍然在国内水深火热了好几年,还没有机会清除八十年代的“全盘西化”在我身上的影响,我的种族观念向来也比较淡漠,不太接受用东方主义、种族主义解释诸多问题的模式。至于奥运会,我虽是超级体育迷,对奥运会品牌的“强国剂”却是大不以为然。

张宽倾向于认为,西方的汉学家们,多多少少都有对中国的偏见,而且他们的学术,也带有很强的政治倾向,乃至或多或少的殖民成分。在《萨伊德的“东方主义”与西方的汉学研究》一文中,张宽举例说,费正清曾经同情过中国革命,麦卡锡时代受过整肃,而实际上,他早在1946年便正式受雇于美国中央情报局;哥伦比亚大学的华裔学者夏志清教授编写的《中国现代小说史》,则是“捧张爱玲、沈从文等反共的或者中立的作家,贬鲁迅、茅盾等左翼进步作家”。他认为这本小说史成书前后,作者供职于加州蒙特利国防语言学院,领取军方的薪俸,其中的政治倾向性也就“比较容易理解”。

评价夏志清一段,我觉得十分牵强。凭我作为一个读者对张爱玲、沈从文的偏爱,我得出的结论不会是夏志清“也表现出强烈的政治倾向性”,故意与大陆的文学史作对, 而恰恰是非政治性——文学史的标准,理当是文学作品的纯文学性。

《华夏文摘》上有两个和张宽背景类似的作者——廖康和方壶斋,就是在加州蒙特利国防语言学院供职,大约也算得上领取军方的薪俸。我却没有觉得,他们的活动,就一定因此而带有政治倾向性。

如果争论停留在纯学术范围以内,哪怕争论双方都激动得脸红脖子粗,我都可以无关痛痒地置之一笑;张宽却似乎并不简单地局限于学术讨论;在他的文章中,他很忧患地写道:“相当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已经丧失了从根本上去挑战和拒绝西方权势话语、殖民话语的勇气。比如关于人权问题、市场经济问题、知识产权问题,我们与西方国家进行具体的谈判时显得那样被动,原因之一便是我们还拿不出一套完全摆脱西方权势话语的论述方式。”

读到这里,我就只能苦笑了。这是张宽1995年10月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讲演,后来被刊载在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上。若是涉及这个话题,以我的风格,我不会去与他正面交锋,大抵只会闪烁其词,王顾左右而言他了。

德国风:《香格里拉围城》

(一) 随笔:求学和留学生涯

这个夏天过得辛苦。在公司胡混,挣工资,提职称,吭哧吭哧劳作辛苦,从内容到形式,却总是觉得和自己格格不入。

我总是有一种错觉,以为我在这里不过是客串,客串完毕,曲终人散时,我就会回自己的家。

回学校。图书馆,教室,上课,翻书,写字,或者就是漫无目的地晃悠。在校园里。

我是迷失到了工业界的流浪儿。

有了这个情结,对于有幸仍然留在校园中的文科同学们,就有发自内心的羡慕。张宽的博士学位是斯坦福大学的,但因为研究的是德国文学,也曾经在德国的西柏林和图宾根呆过。毕业以后,现在华盛顿特区的乔治•梅森大学当终身线的中文教授,并负责全校所有的中国语言文学教学。我所结识的来自中国的文科毕业生中,有不少同学作出了这样的职业选择(或者说职业为他们作出了这样的选择。)

张宽的文章,以前零零星星地在网上读过一些,这回拿起他的自选集《香格里拉围城》,首先读的,便是那些写他自己求学和留学经历的文章,算是吃完鸡蛋以后,又满足一下看母鸡的好奇心。

张宽是复旦大学外文系七七级的,若是论资排辈,算是我们当初曾经盲目追随崇拜过的“青年才俊”。不过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海派和京派似乎不太往来。我是京派井蛙,猫在北京的校园里坐井观天,崇拜的人物,大抵便都是北京几家大学和研究所的;上海的牛人(彼时还不叫牛人,叫权威)除了老的,张宽这一辈的就只知道个王沪宁,而且见到王沪宁时,也就是光知道人家长得斯文好看,然后就鹦鹉学舌地随着京派牛人们贬低他专事翻译介绍,没有自己的独创。

不过细说起来,张宽虽然是上海滩的毕业生,其实还应当算个京派人士。他的硕士论文写的是冯至和德国文学的关系,写论文期间,就曾经来京探访过冯至及其他在京的德文界牛人;硕士毕业以后,他就离开上海,到了北京,他工作的社科院外文所当时的头头是刘再复,游学德国图宾根时又曾与李泽厚朝夕相处半年,这两位,都是当时如日中天的“京派”名人;张宽九四年“海归”入社科院,因为介绍爱德华•萨伊德的东方主义而名噪一时,成为“大陆中生代文化思想领域的领军人物”,又是在皇城根下的北京大学、鲁迅文学院、社科院和《读书》等杂志;海归后、回流之前,张宽又差点去我的母校北京大学的西语系任教。

张宽海归,我却刚刚负笈海外,这也可以说是和他失之交臂了。出国之前,我曾经在贡院西街住过,每日出门,必然途经社科院那座扁宽的棕色大楼。

张宽记录的是自己的求学经历,平复自然,字里行间,全无炫耀自己与名人的牵连之意;倒是我,光阴荏苒二十年以后,身在异国他乡,做着全然不相干的事情,重新读到这些曾经耳熟能详的名字,还是有些年少无知时读到这些名字时的惶恐和激动,惶恐激动之余,又很有些沧海桑田的感慨。

Monday, September 15, 2008

百感交集

早上起来居然头疼。大概是因为弦放松了,身上囤积着的压力在慢慢地释放出来。

所幸的是,不必紧赶慢赶地去上班。自己给自己放假。

刚才却又收到老板的IM。还有几件事情需要我帮忙。我没有抵触,只是觉得怜悯。恰恰是他这样的忙碌吓退了我。这不是我所要的生活,哪怕随之而来的是升迁和更高的薪水。

今天,李曼兄弟公司宣布第十一章破产,人们曾经津津乐道的美林公司也被美洲银行吞并。头一份工作,从公司破产里略窥了一点金融丑闻的豹点,从那以后,就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与狼同奔的女人。:)

这个星期轻松下来,却有些无所适从的感觉。手头有几本书,都想看,却又看不过来。

一本就是《与狼同奔的女人》(Women Who Run With the Wolves: Myths and Stories of the Wild Women Archetype, by Clarissa Pinkola Estes, Ph.D). 学术论文,读起来不轻松。大意是,社会给女人规定的清规戒律,早已使她失去了她们的天性;与狼同奔,本来是女人的天性,然后人类社会的发展却约束了女性,迫使她们曲己逢人,使她们变得温和,非我。

理论上我是很认同这样的说法的,而且认为我本身也是这样的,虽然我如今的生活一方面是屈从社会期待,另一方面也是自己有意识的选择。

书很厚,很“学术”,谈的是各种文化里野女人的神话和形象。不敢担保能不能读完。

最后一次试着去读Louisa May Alcott, 依旧还是没法读下去。和图书馆的 Special Collections 也约过,却再也提不起精神回访。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她的隐忍。她天生的野性受到了约束,自己也觉出了痛苦,对此她却不能诚实面对,反而为这样的尴尬寻找各种各样的遮蔽和借口。Little Women一书字里行间都透着虚假的温情——每个人都那么富于牺牲精神,大家又都是在为了什么东西在牺牲?——电影也显得矫揉造作。也许是我太 cynical了,对一百多年前的人们认认真真的挣扎缺乏应有的同情。

一本是管MM的《管风琴手记》。断断续续地看着,读时频频点头,却是不敢则声,害怕自己多嘴多舌,唐突佳人。:)很多音乐压根儿都没有听过,只能听任她自得其乐,就像听人讲他/她的恋爱故事。:)

今天还收到了张宽的新书《香格里拉围城》,《万象》花生文库的王瑞智帮他策划出版的。张宽1994年“海归”回到社科院文学所,彼时我却已经负笈海外;社科院那座棕色扁平大楼,就在我曾经住过一阵的街道和建外大街交界的胡同口。如今那里的地皮早已贵如黄金,曾经还算高楼的社科院大楼,早已被周围锃光闪亮的玻璃金属大楼淹没了。

认识张宽却是在CND.后来才知道,《后殖民主义的吊诡》一文,令张宽在国内学术界读书界有了小小名气。爱德华萨伊德本是我的必读,我却读得不多,而且在美国为学分而读,毕竟和张宽在《读书》上读大相径庭。

张宽是斯坦福的德国文学博士,书中收集的文章,虽然很多在《华夏文摘》上贴过,却是比一般网文(比如本某人的随意涂鸦)更有内容。难得的是,他还对女性/女权文学感兴趣,介绍了女性运动的一些作者和思潮。“思潮”这个词听起来又陌生又亲切,很有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味道。

读了这一期的《纽约客》上的小说 A Spoiled Man.主人公是一个巴基斯坦人。一个可怜的对生活所求无多的小人物。读来令人心酸。

这个月是伊斯兰教的斋月Ramadan。I就是巴基斯坦人,这个月,最忙碌的时候,他白天不能进食,要日落之后才能喝水吃东西。

Saturday, September 13, 2008

渡边淳一

哈哈,这么通俗好读的作家,居然是深刻古典的小马同学介绍给我的。小马的一世英名啊。:)

渡边淳一
这几天放松一些,慢慢整理该收尾的项目,处理一下工作交接和人事转换的事情,居然还读了好几篇渡边淳一。

难得的是,居然都是在网上读的。天涯的字体还真不错,而且难得的是翻译很流畅,有些句子、段落甚至还很有语言美感,大概还是从日语翻译过来容易一些。

美中不足的是,大概是因为扫描的缘故,有些段落错别字很多,我比较敏感,觉得那些错别字很刺眼。

最先读的是《爱的流放地》,老男人和中女人的婚外恋。看的几篇里,渡边喜欢让男主人公五十出头,女主人公三十七八岁。《爱》还不错,说俗了写的是男女偷情,却是偷得认真投入,偷得左右为难,于是便令人对情中男女产生一种亲切的怜悯。

不过我看时却常常忍不住微笑。作者常常让他的男主人公自鸣得意,觉得女子虽然生了三个孩子,自己却是真正让她性觉醒、学会享受性的极乐的人。可怜的男人们的处女情结。:)哪怕得不到真正的处女,起码也要证明自己得到了对方的处女高潮。:)处女高潮该怎么说,virgin orgasm? :)

《不分手的理由》,是写一对夫妇,双方都有婚外恋,却又尽力维护婚姻的故事。写作的角度是双方在面对感情、婚姻时的犹疑不定。大概因为结局是不分手,缺少了煽情的成份,读起来略显说教,感情描写也显得做作不自然。文学还是描写矛盾和不完美结局更好看些。

当然了,渡边淳一是不在乎文学不文学的。他只讲故事。

《失乐园》是渡边淳一的成名作,不过读到后来,我却要靠坚持才能读完。和在《爱的流放地》中一样,渡边喜欢渲染爱,性和死的关系。他的情人们在做爱的时候,喜欢在极乐的那一刻去掐爱人的脖子。或者以双双自杀来使自己的爱情得到永生。

这就略微超出了我的欣赏范围了。说的还不是真实,而是文学欣赏。:)大概是文化的原因吧。日本的情死是比较流行的,而且,名人的情死,往往带动很多崇拜他们的芸芸众生也去情死。

本来想鸣金收兵的,今天又碰巧看了《野蒿园》。从感觉上,应当是最喜欢这一篇了。小说是从女性角度写的,将恋爱中的小女子患得患失的感觉写得惟妙惟肖。结局有些肥皂剧,却不损害故事铺陈过程中点点滴滴的珍贵细腻。

海阔天空

居然又能够度周末了。今天总算抽出时间请刘老师一家吃了饭,刘师母和我一样爱吃螃蟹龙虾蛤蜊,别人都在那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地吃大鱼大肉,只有我们兢兢业业耐心细致地啃海鲜。

刘老师是我的小学老师。早知道他在美国,却一直不知道在哪里;一天,麻省总医院一位朋友聊起来,才发现我居然不是北京人,和刘老师来自一处。于是就给我们牵上了线。

刘老师是能人。在美国拿了Ph.D和医疗管理的硕士,去IT公司挣够了钱,如今又回到医学院作教授。他在网上搜过我,居然记得我还拿过什么专利,却不知道我近在咫尺。

兴高采烈地接上头以后,刘老师请我们去他们家吃饭。按情理应当我们先请,当时大毛却仍在病中,实在无暇他顾。然后就是项目进入冲刺阶段,周末,晚上,我都在日理万机……

今天吃饭的时候,手机没有响,也不用担心它会响,觉得人生真是幸福!

每年的八月下旬,应当是最懒惰轻松的两个星期。公司一般处于半瘫痪状态,大部分人员都休假,本公司某些部门还有两周的强制性关门期。小朋友的夏令营都结束了,这两周是最后探亲访友、采购新学年文具用品的日子。偏偏我们最忙。我最忙。有一天,跟老板说了,明天我要出门,不开电脑,也不接电话,有事请找别人。

我并没有出远门,只是带孩子们去附近的高尔夫球场打mini-golf.可怜的娃娃,玩得那么兴致勃勃,更是令人心生愧疚。那之前,因为我早出晚归,他们有三天没有见到我。

电话却不适时宜地响起。

那是一个星期六。

劳动节那一天,我也去了办公室。邻居家开Pool Party,紧赶慢赶总算赶上了。正和他们发牢骚,说工作太忙,电话响了。苦笑,走到墙角,叽哩哇啦几通电话,半个小时过去,心绪也转为恶劣。

我也是敬业之辈,在其位,那就要吭哧吭哧地谋其政。回头看,不敢说政绩辉煌,起码也算是对得起自己那碗老米饭。累急了,却怀疑自己这么辛苦是否值得。

晚上十一点半挂上电话,疲乏,沮丧,却也不能马上入睡。给比尔发了一封牢骚E,说怀念他在压力下的镇静和将军风度。

于是他说,那你回来吧。

我就要回去了。精神慢慢放松,才发现自己浑身肌肉酸疼。

中午有人请我吃饭,其实也就是一个钟头就回来了。老板在门口等着,心急如焚、神经质地来回踱着步: Thank God you are back.

我现在都想不起他当时要的是什么。肯定不是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情。我只记得我当时无奈地想:What are you going to do, fire me? :)

我不愿意令他为难,毕竟是我负人——不是法律上的,也不是美国伦理的,纯粹是中国伦理——毕竟人家巴巴地招了我来,巴巴地给我时间熟悉环境和工作内容,我却匆匆离开。

这是一个自尊心强得变态的人。于是我答应了他的要求,去CEO那里解释了我为什么辞职——他知道我的话会说得很圆滑温和,起码听起来不会是对他的抱怨——而且他故意要我陪他去另外一个部门,路上和我快乐地谈笑风生。

他想让人家看见,we parted in good terms.

我也跟着演戏了。我这么做的时候,心存怜悯。我是即将迁徙的游牧民族,他却是定居的农户。别的部门要调我,他本能地从中作梗,我也懒得去计较。

接受了比尔的新offer, 突然就觉得海阔天空了。款待完刘老师一家,直奔镇上的夏末节日聚会,居然碰上一位同事。同事说,果然,他们又在加班,因为又要加新的功能。

依然是功能定义不清,依然是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完善程序,没有足够的时间测试,没有冻码,没有周末,没日没夜。唯一的不同是,也没我什么事了。:)

Monday, September 01, 2008

偷得浮生半日闲


今天是劳动节,还真是劳动了,共计上班六小时,之前之后的电话和E还不算。

不过,说是一天工作二十五小时,那还是多少有些夸大。 自供罪证。:)

Monday, August 25, 2008

免费晚餐

有点幸灾乐祸地看到,谷歌以后也不给员工提供免费晚餐了。:)

今天需要这样的自我安慰,一年一度的员工外出,因为本人太重要,居然无暇出席。组织者们还算想得周到,给重要人物们提供了一些午餐。

倒不是贪图蝇头小利,公司里摆的免费饮品:可乐、咖啡、热巧克力之类,本人很少问津,只偶尔头疼时喝上一杯咖啡;平时喝得多的,不过是乏味透顶的袋装茶。

不过,公司里给员工提供的蝇头小利,是公司文化的载体,也是公司经营状况的晴雨表。

头一份工作时,记得的只是热巧克力了,本人喝得不多,想起来是因为老板厚康,头顶秃,后面还留着六十年代式的大长辫,活像一个满大人。记得他一边和我聊工作,一边准备他的热巧克力;先将巧克力倒入杯子,然后注入三分之一的热水,然后搅拌,都搅拌匀乎了,再将全部的水加入。害得我现在泡热巧克力也是遵循同样的程序。

我加入时,公司的情况已经不太好了,不过公司还是租了 Park Plaza, 在那里的Board Room里开圣诞晚会。去是去了,却是惦着小baby,在震耳欲聋的音乐里吃完了晚饭,给需要打招呼的“重要人物”们都打了个招呼,再象征性地意犹未尽地转了几圈舞,就回家了。

后来公司就被人吞并了,吞并之后就老是租大饭店开全公司会议,我总是坐在后排,台上的大人物显得很小,眼前的小人物的脑袋显得很大,我就看着小的大人物和大的小人物,发呆。:)宣布公司即将被吞并的那一天的会我还记得,那一天倾盆大雨,罗老师说,那是龙在流泪。

不过我离开公司之前,公司还在郊区租了个地方聚会,高尔夫,排球,小朋友还有很多游戏,小baby不太会说话,不过看见吹泡泡还会兴奋地叫 bubbles.

再后来我就去了那个年轻总裁的公司,就是那个往厕所里放鲜花的那一位。刚开始他是给大家提供零食,饼干巧克力之类敞开供应,一些意志薄弱分子身材膨胀后向他抱怨,后来就改成供应新鲜水果,令本新员工欢饮鼓舞。

公司也开爬梯,租的公司附近的饭店,吃吃喝喝都忘了,只记得抽奖,我居然抽到一台小电视机,这还只是个三等奖呢。

可惜他是慷他人之慨,人家VC给他投的钱就让他这么给挥霍了,不久公司就 go under了。

换个工作,新公司截然相反,一切都是从简。门口的接待秘书就是一个大胖子林达,秘书是公司的门面,看看她的模样,就可以知道,CEO并不是那种花钱买排场的人。公司也算个中等规模吧,偶尔还能够看见CEO在咖啡厅里忙叨,往柜子里装餐巾纸、咖啡之类。看牌子都是Kirkland,都是从Costco里买来的大路货了。

后来公司情况又不妙,大路货也没有了,于是连餐巾纸也不提供了。CEO本来是大学里的计算机教授,辞了教职,拉了几个人,在自家车库里创立了这个公司。公司创立之初,员工是没有工资的,不论上下,只领够负担Mortgage的基本数目,每年到这时候,孩子们该开学了,再给有孩子的人发点钱,买开学需要的衣物和文具。

公司后来总算撑下来,有了一定的规模。不过大环境不好,用的是VC,CEO早就不管科技开发了,成天不过挠着头皮算计 cash burning rate. 饶是这样辛苦创业、惨淡经营,最终发言的却只能是市场效益,公司情况不好时,董事会便决定将CEO一脚踢开。那一幕很戏剧化:CFO揭发CEO,在公司大会上公开揭露CEO向员工隐瞒公司的财务困境。CEO回头看着CFO,无奈地说:take that knife out of my back.

然后他就卷了铺盖。

公司银根紧缩,咖啡瘾君子却少不得咖啡,于是大家凑了个俱乐部,喝一杯交一个夸特。咖啡瘾最大的、程序也写得最漂亮的是Paul,人也儒雅可爱,于是他就成了CCO (Chief Coffee Officer),负责买咖啡豆、收钱。每次结算,他都要赔钱。:)好在本人不太喝咖啡,要不然会觉得罪过,觉得占了他的便宜。

后来公司又奇迹般地复苏了,别的不知道,就知道咖啡突然不用交钱了,可乐也免费了,餐巾纸、纸盘、纸杯五的都有人买了,新秘书是袖珍型的Julie, 也比以前那个瘦多了,漂亮多了。除了各样小吃,每个星期五还有幸福一小时,从附近的 caterer 要来很多精致点心,还有啤酒葡萄酒助兴。马克爱喝热巧克力,经他请求,Julie也开始买热巧克力了,可惜本人大约当初初喝免费热巧克力喝得太多,喝伤了,从此再也不喝,看见热巧克力,不过脑子里闪一闪光脑袋满大人厚康认认真真搅拌热巧克力的样子而已。

今天,今天我到这个新公司正好半年。半年里,东奔西突,永远在忙碌,能够想起的奢侈,大约也就是偶尔偷得半分闲,泡茶、煮咖啡。平时都是喝 Herbal Tea, 有时候走远一点,去另一头别的部门的咖啡机器那里作一杯卡帕奇诺。等咖啡的功夫,还要冲着电话叽里呱啦。

公司太大,经常打交道的同事,很多居然的到现在还没有见过面,每天打的电话、通的E,却已经大大超过和自己的朋友和家人的联络。唯一带点人情味的,是本部门的生日聚会和吧比酷,生日聚会有些参加了,有些居然忙得没有去。

本人太重要,重要得连占公司小便宜的时间都没有。今天是周一,周末加班两天,一天忙碌下来,早已精疲力尽,看见谷歌们的小便宜也缩水了,不禁如同抽了鸦片烟一样地起死回生。幸灾乐祸之余,是为记。

Wednesday, August 20, 2008

哈哈傻照片

给乒乓呆子们看看。:)

乒乓球实在是太小家子气,赢再多牌牌,给人的还是螺蛳壳里作道场、雕虫小技的感觉。:)看看这些可爱呆瓜,再盯一会儿,对眼就收不回去了。:)





Saturday, August 16, 2008

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

实在是奥运疲劳。Michael Phelps,开幕式,中美拼着谁拿的金牌/奖牌多,嘈杂,吵闹,早就令人不胜其烦。

早上起来,趁大家还在睡懒觉,在安静中读完了《情事的艺术》的最后一章。马塞尔·普鲁斯特那一章。很温柔,很惆怅,很软绵绵的忧伤。嘈杂的市声之外,这样隐秘的安祥,读来真舒服,老普左看右看,都像是似曾相识的旧日故交,写及他的文字,书中引用的他的信件,读来都让人有一些浪子还乡、斯人依旧的感觉。


马塞尔·普鲁斯特的母亲是犹太人,怪不得他的眼睛看起来和老导师一模一样。

普鲁斯特的À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中文翻译成《追忆似水年华》,光看这书名翻译的风格和味道,和昆德拉、村上春树们很一致。这些极为“小资”的东西在国内流行时,或者我没有注意到,或者已经是我去国以后。英文翻译里,我还是更喜欢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另一个译法In Search of Lost Time太科幻,跟时间旅行一样。其实科幻也很浪漫,只是和情感世界的浪漫毕竟有所不同。

开始看丹·霍斯达这本书的时候,把它定位于八卦与文学之间。读完这一章以后,把标尺从八卦向文学那一头又扒拉了几格。扒拉完了,再看我这个书名的翻译,就显得有些太粗俗太八卦。作者这一段,写得委婉动人,说明人家作者对他笔下的普鲁斯特(的文字)是动了真情的,更难得的是,他动了情,却没有让我觉得尴尬。

Rich in harmony at any given moment, Proust's water-treading prose rarely drives toward resolution, and it probably has to be understood in chamber-music terms, in terms derived from Faure or Debussy. This, of course, is the way we want love to be - we want it to develop but also to stand still. The moment when the boy in Combray stops and stares at little Gilberte is fraught with infinite consequences, like some marvelous, exotic chord, but it will never have any decisive outcome. It is a relevation, very nearly the final one in this tradition, of the musicality of love.

看起来还是以前中的“世纪末”的毒:缪塞,卢梭,普鲁斯特,罗亭,奥涅金,少年维特,喜欢的尽是这些忧伤脆弱、不堪一击、对自己失恋的痛苦津津乐道的窝囊青年。;)

很久没有这样想读一本书了。并不是自己读的书多,而是世界上的书太多,真正让自己坐立不安、寤寐思服、期盼着读的书却很少。先是惭愧自己居然没有读过这套书,这样想来,惭愧没有了,倒是有些庆幸,多亏以前没读,今天还可以从头读过。就像一位阅人无数、日渐厌倦的情场老手,突然又发现一位令人动心的新面孔,有些惊奇地发现,自己那枚起了皱纹的老心脏也还能够怦然一动,实乃人生之一大快事也。:)

Wednesday, August 13, 2008

打倒平衡木,暗恋涅莫夫

跳水,游泳,体操团体都看了,跳水、体操看中国赢,游泳看美国赢,看体操的时候,中美争第一,还是向着中国小丫头们,因为她们实在太小太乖。

最可怕的,是平衡木。想象一下吧,那么窄的小木板,作那么多高难动作,一个细微的闪失,一切都付诸流水了。



美国那个 Alicia 就摔下来了。可怜的小女孩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教练和队友们都过来抱抱,可是抱抱又能改变什么。不过总比罗马尼亚强一点,她们出错了,教练就给他们一个冷脸。连中国教练都会抱抱了。

可是中国小女孩们更不能输。想一想,她们练体操,付出的是什么代价。基本上是整个童年,还有大半个人生。看她们在平衡木上晃悠,我的心也跟着晃悠,觉得这个体育项目实在是太残酷,严重摧残祖国花朵。

当然了,你可以说,不是挑战人的极限么。挑战就挑战吧,总之我是庆幸自己没有一个女儿,免得她长大了有跳平衡木的危险。

女儿。一下子就暴露出岁月了。:)小时候看别人表演,表演的是大哥哥大姐姐,心里就不服气:等我们大了,肯定比你们强。不知不觉间,表演的成了同龄人,再不知不觉间,表演的人又成了弟弟妹妹,侄儿侄女,心里知道自己从此无缘,却也不再不服气了。唉。

要说体操么,李宁童非时代好像还记得,不过还不懂得追星,最喜欢的,是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结识”的那一对俄国体操运动员 Alexei Nemov 和 ?? 哈哈她的名字我没记住,只记得她的身材和脖颈都象天鹅般修长优雅。不过看看 Sexy Alexy 吧,谁能怪我重色轻女同胞。:)

Svetlana Khorkina

Nemov 得了金银铜好几项牌牌,不过个人全能没得着,那一年的个人全能冠军是李小双,这个老爹老妈够省事,生了一对双胞胎,名字就叫个大双小双。电视台解说是John Tesh, 好像还知道大和小,管人家兄弟叫大双双和小双双。女队里好像也有一对双胞胎,不过名字也忘了。练体操的这么多双胞胎,大概是他们在娘肚里就学会了互相打架翻跟头。

美国队里今年本来也该有一对双胞胎,Paul Hamm and Morgan Hamm, 结果兄弟俩都因为赛前受伤,连比赛都不能参加。本来这已经是他们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那一年的几个美国女孩子都记得清清楚楚,黑女孩 Dominique Dows, 小时候被爹妈抛弃了,后来比赛中频频出彩,美国人就昵称她 Awesome Dowsome; Shannon Miller 最漂亮;还有个小女孩,老妈是从前罗马尼亚的体操运动员,年龄很小,技术一般但欢快活泼。还有一个女孩是华裔,Amy Chow, 个子挺高,高低杠时,踩着低杠上高杠,动作比较特别。好像比赛以后就退役,上斯坦福去。

算起来,1996年是我最后一次消消停停认认真真地看的运动会了。2000年的悉尼奥运会,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好像就都是模糊一片,什么都记不得了。有了小臭们,没睡够觉的人看世界,历史也就全然没有了经络,从细密的写实油画变成了粗放的泼墨大写意。

Nemov参加了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不过主要是当精神领袖去的,知道赢的希望很小。他表演得不错,裁判却坚决不给他高分。不过后来明星们表演的时候他还是参加了,而且撸脱了上衣 ~~ 哇啦啦 ~~

太漂亮了,Wiki上看见他才区区一米七三,也原谅他了。:)

不过,学张大导演的话,也用岁月的卷轴拖一圈,从八四年第一次懵里懵懂看奥运,到如今也是二十四年,拖慢一点,也能拖上个把时辰。只是要赶紧搜罗一点纸墨笔砚,造纸火药各种四大发明。:)

Saturday, August 09, 2008

也看奥运

而且基本上从头到尾都看了,不过还是一边看一边作家务,烤了一盘 crossant, 一盘 Butter Pecan Cake.

感觉还是不错,尤其是不要联想到开幕仪式以外的事情时。喜欢卷轴徐徐展开的设计,色调也还算比较淡雅(除了中国队运动员队服,哇啦啦,基本上算是全场最难看的了,和西班牙并列。:))西班牙也是整个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差别只是一家鸡蛋多,一家西红柿多。

衣服么,觉得美国队传统的海军蓝还是不错,主要是美国人悠闲大方,古板的颜色也能穿出活泼。没办法,这是真正的大国风范,中国人毕竟是“新来的小石柱”,越是想要大国风范,就越是显得拘谨呆板。

最好看的队装,好象还要推新西兰。很有些时装设计的味道。记不清了。

告诉先生,可不要发胖,贪嘴的时候,看看刘欢,再看看朗朗。:)刘欢是校园歌手的时候,还算喜欢过他,“遥远的夜空,有一颗弯弯的月亮,弯弯的月亮下面,是那弯弯的小桥。小桥的旁边,是那弯弯的小河,弯弯的小河下面, 是那童年的阿娇。”这一点段白描还行,第二段就惨了,“我的心充满惆怅,不为那弯弯的月亮,只因为今日的村庄,还唱着过去的歌谣。”就是《河殇》时代要否定一切黄色文明的调调。直抒胸臆、“主题先行”不说,刘欢那嗓门还一下子激昂地拔高,歌也就完了。

刘欢和 Sarah Brightman配唱,本来不觉得Sarah Brightman 有多棒——她和Andrea Bocelli 在一起,你就只听见Andrea了,不过她一张口,虽然是很柔软的其实很东方的咏唱,还是一下子就把刘欢同学给盖过去了。体育场这样的地方,其实对人的声音是很大的挑战,哪怕有各种音响设备撑腰,你还是要有真正的功底。

九万多人的露天体育场里弹钢琴,也听不出朗朗的好处。光看见他的胖胖脸和怒发冲冠了。:)再看看他的恶心博客吧。朗朗自述奥运表演:)钢琴还是应当象肖邦那样,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只弹给二三好友听,而且他们听的时候最好还不要盯着你。

小朋友总是受欢迎,所以张大导肯定也大大取用。不过唱《五星红旗》和集体表演的孩子们都没孩子气,一个个都是典型的中国环境下培训的小大人,真可爱的,是那个和姚明并“肩”走着的四川小男孩,表情生动机灵,大大地抢了姚明的镜头。当然了,要不是他,镜头也不会老跟着姚明。后来姚明总算把他扛将起来,这才能显示一下自己的脑袋,而不光是大脚丫。

还有,火炬进场时还是比较激动的,不是看见火炬就看见了中华民族的崛起,而是本人也曾经是半职业运动员出身,每次开运动会都是种子选手,而且是肯定能拿奖的那种,总有人鞍前马后地伺候着。后来没戏拿奖了,我也就不再参加了——我爱的是竞争和赢,而不是体育和运动本身。比赛快开始的时候,音乐响起来,扩音器响起来,空气开始紧张,人的身体是会自动有反应,自动进入兴奋和竞技状态,生理上心理上都有,和性兴奋极其相似。

不过,从头到尾,我想到的却是,要保证每一个环节都不错,这里有多少管理和协调。我们的项目才多大呀,就有那么多千头万绪,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错,而且是几何数量级递增的可能性,象这样的大节目,中间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提心吊胆。而且如果出事,不仅仅是渎职的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

说到这里,剩下的就只有反感了。:)读到奥运官方发布的新闻,字里行间《联共布党史》气息扑面而来,令人作呕;那股亢奋腔调,就像有些猥琐男人说话,嗓子不好又叉了气一样地尖锐失真。还有巨大的官方预算,对老百姓生活的控制和干预,这一切都是因为“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荒唐而脆弱的心态,居然似乎成了众望所归……就懒得去说了。

有些项目还是可以看的,体操,游泳,大部分田径项目。不过最近偏偏忙,能看多少就难说了,反正也不象以前那样着迷。

Thursday, August 07, 2008

名人癖·基础研究

认识两个名人,Alan Greenspan and Derek Lowe. ;)

Alan Greenspan是前 Chairman of the Federal Reserve, 美国经济(政策)的晴雨表。人们总是盯着他,每次他发表言论、决定银行之间汇率的升降,都会影响各类金融机构和个人的行为。


我认识格林斯潘。替身。:)阿伦是个软件工程师,负责API一块的。来公司好久了,闷头带着底下两三个人吭哧吭哧干了几个月,一日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们:API完成了。结果整合的时候发现,他对本公司产品连最基本的了解都没有,无法接轨,很多东西都要从头写来。

别看是假名人,假名人也有假名声。Money, Fortune 杂志还真都采访过他,不是讨他的经济预测,而是问他和名人同名的感受。公司圣诞节爬梯时,我还假模假事地问过他,股票咋办,今天是黄道吉日,还是不宜栽种。:)细看他时,他长得也有些特别,和原版格林斯潘一样,天生一副喜剧脸相。


另一个名人是 Derek Lowe. 正宗的德瑞克是红袜子队的投球手, 我认识的这个杂牌儿是搞生化的,在制药公司工作,南方阿肯色农村州长大的。小时候偷听过“敌台”,会用广东话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接受过毛泽东思想宣传,家里还保藏着电台给他寄来的毛主席画像招贴呢。他说过很多有意思的话,我记得一句,就是说,他这辈子作过很多药物的开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样药物上过市。

我便大笑,说,这么着也好,至少你还没有坑过人。

他的老婆好玩,他们都是好吃之徒,到处大吃大喝,订餐时打电话,就说:这是 Derek Lowe's wife。谁都买账。:)

细想却是悲哀。工作就是制药,却没有一样药上市、治病,一辈子不就是白过了么。学术界和工业界有区别,学术界是应当远离功利的,工业界应当是追求功利的,不管现实中人们如何尽量身兼二职,这其中总还是有些基本的功能区分和侧重点的。学术界以赚钱为目的,工业界以研究为目的,就总还是有些越俎代庖。虽然说MIT那些“教授”们都在 Kendell Square 那里的 incubator里兼职,大家还是愿意保留自己的教授身份。

工业界的纯R&D,就和教授打野食一样,总还是有些尴尬。再精深的研究,最后的目的,还是要转化成产品,希望市场能够接受(说穿了,就是销售的能给卖出去。:))否则,就要和 Derek Lowe 一样,一辈子投不中一只球,制不出一类药,开发不出一样能够上市的产品。

这几天有些不祥的预感: we are not good enough. 小伙子们拼着命在干,但我们的产品就是不够好。竞争对手在那里摆着,对外人可以张嘴闭嘴胡吹,心里却门儿清:we are doomed. ;)

事先给自己打好预防针,免得到时候又失恋、心碎。;)

Monday, August 04, 2008

农家乐/巴尔干的火药桶

这个夏天,真是危机四伏,风波不断。家中不断有人被黄蜂蜇,直到昨天……小朋友们刚刚高高兴兴要去邻居家玩,一出门就听见二毛声嘶力竭地嚎叫。

等我看到他时,他的小手指头已经被蜇,腿上也已经被蜇。百般安慰,仍然是恐怖地嚎叫不止。直到他用小手不停地指着自己的汗衫,我才恍然大悟,赶紧扭过他给他脱衣服。他恐怖地挣扎,我恐怖地拉扯,终于,一只黄蜂从他身上飞出来。

原来他恐怖的尖叫,不是来自已经咬过的伤疤的疼痛,而是来自那只潜伏在他身体上的 sniper.

邻居家已经三年间深受其害,于是赶紧传授经验。好在蜂巢在地下——离车库两三米处,待天黑蜂们纷纷回巢将息之时,爷爷爸爸一同出动,喷药填土加拍打,终于歼灭了敌人的大部主力。

今天回家时,爷爷手拿长把笤帚,报告战绩。今天又扫荡地方残余十几个。

又想起妇人之仁的虚伪矫情。我的和平主义也受到了挑战。设想如果我的孩子面临着生命危险的时候,生存和抗争,就会轻而易举地取代苍白无力的和平主义的信条。

好,放弃一步。还是要鄙视对战争和战斗英雄的美化。美国人不会懂。他们是发动战争一方,老百姓的损失,顶多是缴纳更多的税,一般人没有生命危险。看看这个深受战争之苦的波斯尼亚人吧。

The Unforgotten
Aleksandar Hemon's fictional lives


七月份的《纽约客》上的。

亚历山大.赫蒙,波斯尼亚人,1992年来美国,英语不好(had a basic command of English). 通过阅读纳博科夫学英语。不同的是,纳博科夫从小就学英语,还上了剑桥,到美国时已是中年人。

美国人对他的无知:一说波斯尼亚,就提起昆德拉。

对那个“巴尔干的火药桶”一直感兴趣。政治,宗教,种族的冲突,其激烈程度一点儿也不亚于中东。十年前,曾经是新闻界的热门话题。不过,美国外交不再关注的地区,就仿佛已经从地球上消失,不再存在。

上学时精读过这一部小说:The Bridge on the Drina (Serbo-Croatian: На Дрини ћуприја or Na Drini ćuprija) is a novel written by Ivo Andrić, writer from Yugoslavia, who was awarded the Nobel Prize in 1961.

The Bridge on the Drina

Sunday, August 03, 2008

情事的艺术(三)

3. Cluster 3: George Sand, Alfred de Musset, Frederick Chopin
这个读得多了,不知有没有新鲜玩意儿。:)

缪塞的评价:she is still the most womanly woman I have ever known.

"For if undoubtedly she was a great woman, it is precisely as a woman, not as a writer or social reformer, that she is thought to have been great. She is remembered for inventing a new type of female, which she achieved, paradoxically, in a top hat, while smoking a cigar."

"We found her unconvincing as an artist, convincing as a great woman - but the great woman was the artist's creation."

乔治桑和缪塞是天生的 legend creators: they intended their affair to be convertible into literature, and they advertised it as literature almost from the start.

亨利詹姆斯对乔治桑的评价:Naked in the Market Place: Madame Sand could give pretty precise readings of a state that even British writers on the level of Austen, Scott, and Dickens were not equiped to record, namely sexual passion. ... their letters revealed the process by which "private ecstasies and pains are transmuted into promising literary mate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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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以1887年为界限

4. Cluster 4 Saint-Beuve the critic: 嫉妒有原创能力的作家,勾引雨果夫人以示报复;生理缺陷导致心理不健全(生殖器畸形)。

Leontine de Caillavet, 父亲为奥地利犹太人,银行家。显然不算漂亮哦,居然一张照片画像都找不到。:)儿子加斯东是 Marcel Proust的好朋友。
Anatole France
Marcel Proust

法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分手小说:阿道夫The greatest breakup novel in French literature: Benjamin Constant’s Adolphe.

Anatole France: 阿那托勒˙法朗斯 Antatole France(1921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Anatole France
The Red Lily: an example of emotion recollected in tranquility. 平静以后回忆过去的激情
他和利奥汀的爱情故事。利奥汀如怀孕一般。书也果真花了九个月完成。利奥汀逐字改编。

完成的小说中,有些对话是从当初俩人热恋时的信件中“抄袭”而来。:)看到这里我笑:可笑的不是小说作者,而是这本书的作者。人家抄袭的毕竟是自己的信,书和信都是人家的创作,后人拿他的书和书信一一对照,才是真正的无聊。:)

(a)我又在这里看人家(b)一一对照原作者(c)的书和信,岂不是三级无聊。你在这里看abc, 又是更高一级的无聊。

不过,有关人类感情生活的东西,总是不无聊。男女之情说起来简单,却是永远不变的话题,别看真实的和虚构的故事那么多,人们还依旧乐此不疲。

法兰西的困窘:极端自卑,碰上女主人公时受宠若惊,永远不相信她会真正地爱上他。于是他就嫉妒:哪怕目前甚至以后她并没有旁人,她却有辉煌的过去,这样的嫉妒同样将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于是最后他还是在自卑和狂怒中弃她而去。

:)glamorize his entire story - audience: Middle class women
Fashion, high politics, compusory opera scene (but he is an opera hater :)) --but this is all irrelevant. The story is one of erotic fascination.

one part roman mondain, one part roman d'analyse, one part comedy of manners - a tale of doomed desire - 1894

(乔治桑和缪塞的信发表于1896)

两个罗曼司的共同之处: the couple's mutual and self-inflicted tortures are portrayed as part and parcel of love. - Anatole France: it is only through jealousy that love becomes passionate; the passion springs from the imagination of betrayal.


Chapter 5 The Unseen Leaf
Jeanne Pouquet and Marcel Proust(半犹太血统)

Jeanne Pouquet and Marcel Proust


Jeanne Pouquet 是普劳斯特《追忆似水年华》中 Gilberte Swann 的原型。Jeanne Pouquet嫁的是Leontine de Caillavet的儿子加斯东,普劳斯特的好朋友。;)瞧这个乱。

Jeanne Pouquet - Gilberte Swann: to provide both the first experience and the terminal reconsideration of heartbreak - unrequited love

love --> boredom and disillusionment, a sort of shrinkage of the word

年轻时:希望通过她证明自己是异性恋
中年时:希望通过她确认自己的青春有意义

France: obsession with erotic wounding
Proust: sadistic love-tactics

Love, as a succession of French writers have been telling us all down the century,l is a way of remembering; if memory is strongest when it bruises, then Eros must be allowed to sharpen his teeth and leave his nails unpared.

lovesick and wounded, a supplicant, a man on his knees :)

"For me, the dead live. For me, this is true for love, and also for friendship."

Unconsummated experience -- For the middle-aged matron, with a history of family life and an established lover, such non-consummation was an emptiness, a blank; for the lonely bachelor writer it was the void at the heart of existence.

The real cause of his amorous desperation was not his hopeless love for Jeanne but the fact of his being homosexual

文字不仅仅是描述经验,而且也 generate and embody it.文字使实际经验更为丰富多彩。

总结:4 or 5 curative themes that hold their lives together:
1. Benjamin Constant: the inherent imbalance of all sexual relations
2. George Sand: the need to have lived, to have experienced love deeply
3. the problem of veracity - in seeking it one may come to terms with the necessary, but also relenting, beauty of the past
4.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always missing in a lover's description of his love
5. the terrible difficulty of seeing into another person's soul and of baring one's own

The old technology for his act of reciprocal exposure was the lover letter penned in ink, 但是电话的发明结束了情书时代。- sabotaging an entire style of courtship

普劳斯特:爱是一种记忆,记忆是一种爱 love is a way of remembering, memory a way of loving

文字真漂亮:抄一段:

Rich in harmony at any given moment, Proust's water-treading prose rarely drives toward resolution, and it probably has to be understood in chamber-music terms, in terms derived from Faure or Debussy. This, of course, is the way we want love to be - we want it to develop but also to stand still. The moment when the boy in Combray stops and stares at little Gilberte is fraught with infinite consequences, like some marvelous, exotic chord, but it will never have any decisive outcome. It is a relevation, very nearly the final one in this tradition, of the musicality of love.

情事的艺术

Cluster 1: Germaine de Stael, 斯塔尔夫人 -


和乔治桑一样“雌雄同体”
爱情的短暂-爱情消逝后,女子不愿放弃,男子欲离去,却因为对女方的怜悯而滞留,直到这份怜悯也消失殆尽

不漂亮,有钱,有头脑,胳膊漂亮,声音美丽,Constant 十年后象肖邦离开乔治桑一样离开她

Chapter 2, Cluster 2:

Madame Recamier, 雷卡米耶夫人,沙龙是在一家尼姑庵/修道院, 1819-1849 之间是她的沙龙
Francois-Rene de Chateaubriand(夏多布里昂), Benjamin Constant(本杰明·贡斯当), Eugene Delacroix(欧仁·德拉克罗瓦), Alexis de Tocqueville(托克维尔), Alphonse de Lamartine(拉马丁), Prosper Merimee(梅里美), and Sainte-Beuve(圣伯夫( Saint-Beuve ,1804-1869)
漂亮,自己没有wit, 却有办法抛砖引玉
与夏多布里昂中年时做过两年情人,老年后,每天由人在她的沙龙中朗读夏新创作的《墓中日记》.墓中日记内容庞杂,唯一不变的主题是夏多布里昂对拿破仑的抵抗: The pen's opposition to the sword.

法国美人,怎么有点像中国武林高手 ——谁都是天下第一。:)

Juliette by David
Juliette by Gerard

夏多布里昂的谎言:
His brilliant patter is charming, of course, but much of the charm lies in her awareness that it cannot be true. This awareness is exciting because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deceiver and the deceived is essentially erotic, a sort of restatement, in purely verbal terms,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seducer and the seduced. And just as Juliette, in playing along with her admirer, assumes the traditional feminine role, so those readers who enjoy his imposture yield, willy-nilly, to their own feminization. That is why reading Chateaubriand is always a fascinating experience, and one from which the reader is very likely to emerge with lowered self-respect.


家庭作业:电影:Adolphe de Benjamin Constant(2002)

Saturday, August 02, 2008

从八卦到文学:《情事的艺术》

The Love Affair as a Work of Art

Dan Hofstadter

老子李聃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小子侯聃说,男女生情,情生八卦,八卦生文学。:)

我天生喜欢八卦,尤其是艳情八卦,又尤其是文人的艳情八卦,更尤其是法国文人的艳情八卦。碰上这本书,却是纯属偶然。有一阵子网上 《GEB:一条永恒的金带》 讨论得热闹,于是记住了侯世达(Douglas Hofstadter)这个名字。在亚马逊上搜Hofstadter,出来个Dan Hofstadter, 还居然搜出《情事的艺术》(The Love Affair as a Work of Art)这样有趣的题目,我这样的肤浅之辈,自然是趋之若鹜,舍金带而就八卦了。

只不知这个聃(Dan)和那个道(Douglas)是否有些关联。:)

读下去,其实书还不能纯粹算八卦。侯聃还算是个严肃作者--是《纽约客》的固定作者,所以介于大学学究和娱乐八卦记者之间,这本书给人的感觉也正好是这样,介于大学文学教材和小报花边专栏之间。

作者不过是想通过研究法国文人们的情书,从一个新的角度帮助我们复习一下法国文学,却让这个过程轻松有趣,不必像一般教科书那样刻板教条。这样的风格,自然更符合它的主题内容。

信件和恋爱:网络时代之前,信件曾经是人们恋爱的主要方式;曾几何时,“他们在通信”就等于“他们在谈恋爱”。尤其是过往文人,爱情的故事结束了,爱人们也与世长辞了,于是,他们的幸存下来的情书,就成了人们重构他们的爱情生活的唯一依据。

这里有两个误区:一是,人们笔下的,和真正经历的,中间已经有一定距离。有些人激情澎湃,却不一定形诸笔下;有些人,也许在实际生活中若即若离,有些人甚至终身未见,纯粹的柏拉图关系,所谓恋爱,大都在笔下展开,真正的纸上谈兵了。

二是,就算是人们如实记下了他们的故事,流传下来的,不过是冰山一角。有些人如乔治桑喜欢暴露,自己把自己的情书整理出来发表,这个发表的过程,就已经经过了一回筛选。更多的情况是,情书的读者本来只有一个,读完之后,当事人要么认真珍藏,要么付之一炬;珍藏下来的那一部分,当事人辞世以后,又有家人为了保护隐私而进行的再次筛选,焚烧,留给我们的,只能是只言片语了。

知道了这个界限,大不了让我们心中明白,情书拼成的文学史是支离破碎,以偏概全的。不过,一本书,又不用担负弘扬光大整个法国文学的历史大任,作者姑妄写之,读者姑妄读之,如今这年头,能让人读下去的书,就是好书了。

话是这么说,我本人并不敢说这本书能够看完。一边看,一边有偷情的感觉。;)大项目快到死线了,千头万绪还没有理清楚,心里总有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的惶惑,躲在这里偷窥一下异邦前人的隐秘,也算是忙里偷闲轻松一刻吧。

Friday, August 01, 2008

朗朗

这一期的纽约客上有一篇关于朗朗的文章,还挺有意思。网络版没有这篇文章:链接是死的。

Profile: The Olympian

Lang Lang is a superb, evolving musician, but he does not earn the money he does because he is better than, say, Maurizio Pollini, Martha Argerich, or, in truth, a dozen others. He earns it because of his shiny novelty and flair, and, perhaps especially, because he is an avatar of the Chinese ascendance.

朗朗学音乐:

朗老爹可真算有宗教狂热。:) 没有宗教狂热的支撑,你怎么能坚信你自己家的孩子就一定会是世界第一。;)

Even when he was four, learning piano as much as from watching Tom and Jerry cartoons (especially the episode where Tom plays Liszt's Hungarian Rhapsody No.2) as from his teachers, Lang was under tremendous pressure to succeed.

朗朗九岁时,他们从沈阳搬到北京,等着考中央音乐学院。老妈留在沈阳,挣钱寄过来给他们花。一天,路上朗朗换车,耽搁了两个小时。老爹歇斯底里大发作,逼着朗朗吃药自杀。“死了算了!什么都毁了!”朗朗在自传中写了这么一段。

朗朗每年演奏一两百场音乐会,在国内的话就经常要演奏《黄河》。我的天,怎么可以忍受!:) 在纽约听过殷承宗的《黄河》,吕思清的《梁祝》。设想一辈子老是要同样一部作品,不知道次数上有没有上限。:)

文章里说,文革的时候,尼克松访华以后,费城交响乐图访华。随团访问的 Times 评论家哈罗德。勋伯格这样评价黄河:"movie music ... a rehash of Rachmaninoff, Khachaturian, late romanticism, bastardized Chinese much and Warner Brothers climaxes"; 费城交响乐团的人把它称作黄热协奏曲(Yellow Fever Concerto)。;)

江青坚持演奏家要演奏贝多芬的话,只能演奏第六《田园》,演奏家只好入乡随俗。哈哈。

关于有些亚洲演奏家,尤其是年轻的,评论家说他们技术上有造诣,但是冷漠机械。朗朗似乎同意这个评价,说亚裔 there is no sense of the tradition, no sense of style or rhythm or harmonic structure." 国内的音乐学院里,学生层次参差不齐,他教的,只是二流三流的学生,最好的,都跑到国外去了。

Wednesday, July 30, 2008

暑假的感觉

被人批评脱不了学生腔,没有办法,象实验室里的狗和白鼠一样,训练多了,后天习得的变成了习性,最后都搞不清哪是天性,哪是外人强加的惯性。:)

暑假,就是这样一件后天的天性。一到夏天,人自然就懒下来,放暑假了么。懒有懒的好处,早上不必急着起床,尤其是不用逼着别人起床,那是怎样的奢侈。一直还觉得闹钟是人类自己给自己套上的枷锁,是上帝允许存在的最大的不人道。

自己作了肉身的闹钟,总觉得心中惭愧,担心报应 (Karma).哪天到了佛前,要多磕几个头,求佛爷饶了小辈千古罪孽则个。;)

利兹的孩子那时还小,每年要为夏令营托儿所发愁。她就发过牢骚:暑假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从前人们夏收,需要小同学们在家帮忙,于是便有了暑假。如今大家不种庄稼了,小朋友们放回家,反而成了纯粹的负担。当时不理解,现在才真正深有体会。

夏令营说是好玩,看看Phillip Roth们写的,人人都只记得夏令营里经受的耻辱和精神创伤。

夏天是懒的季节,懒人该高兴了吧,不过,懒季还是有懒季的麻烦,懒人少不得还是要懒懒地发愁。尤其是新英格兰这样的地方,夏天短得像大学食堂的包子:一口咬下去没够着中间的肉,再咬一口又咬过头了。美好时光这样短暂,又不免心中叹息:年华易老,似这般良辰美景虚设!

Sunday, July 27, 2008

(四)弗兰克和约瑟芬

弗兰克完成了在美国的一年学业,回德国去了。和在美国时一样,弗兰克永远缺钱。

斯特凡妮总算毕业了,拿到了教小学的执照,大约也就承担了养家的义务了。弗兰克究竟毕业了没有,我不得而知,他说他成了自由职业者,帮报纸写稿子,也写电影剧本之类,写得好不好我也不得而知,因为我不懂德语。

东德西德合并之初,就业压力很大。我的一个同学,七八年没有见面的,毕业后在哈佛找到了工作。我和她多年分别后头一次见面,话题竟然被她的德国同屋抢走——那个德国女生有些歇斯底里,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不停地抱怨东德人搞坏了经济,抢走了工作,害得她背井离乡,离开她的父母亲人,千里迢迢地跑到美国来讨生活。我当时竟然就没有勇气告诉她:你这纯粹是无病呻吟、迁怒于人。你走开好吗,我还要和我的朋友叙旧呢。

弗兰克温和得多,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经济窘境而指责他的东德同胞。他家里本来就有些亲戚在东德,几十年互相没有见过面的。

斯特凡妮毕业后,不久有了好消息,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起名约瑟芬。约瑟芬真漂亮,眉眼间看起来和斯特凡妮一模一样。日子虽然艰难,却也其乐融融。

去年的某一天,却收到弗兰克的消息。坏消息。骨椎癌。

写信去问候,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是礼节问题。事已至此,礼节等等早已无关紧要。询问,不过是累他重新叙述一下他的病情;他一定已经向无数的朋友叙述过。帮助,这样的绝症,我辈无能,又能提供什么样的帮助。说什么都有些多余。

不知道弗兰克的上帝能不能够帮助他。有一天,我在路上碰上弗兰克。他问我去哪儿,我说去图书馆。问他呢,不干嘛,今天是星期天,是休息日,不能干活的。原来弗兰克是虔诚的教徒。他和斯特凡妮言谈话语间常常提起,什么时候不知道怎么办了,都要找他们的牧师问一问今日是否“不宜栽种”的。

夏天最后一朵玫瑰,曾经绚丽鲜活的生命,终究归于凋零。表妹的丈夫被查出得了白血病,医生说,六十万的手术费,医疗保险不包,手术只有百分之一的成功率。妹妹去看他。看之前,她曾经想过,六十万的手术费,换取百分之一的成功率,大概还是该算了吧。

看完以后,她无法平静。除了脸色稍有些苍白,他看着还是好好的一个人,鲜鲜活活地站在你面前,客气斯文地笑。鲜活的生命面前,谁可以轻言放弃。

弗兰克缠绵病榻,还在继续阅读、写作。给他寄去了全套的《纽约客》光盘,供他聊以打发时光。上次来信,他说最近刚作过一次手术,如果手术再晚半个钟头,他就不会在那里给我写信了。

弗兰克的女儿约瑟芬长大了,上钢琴课了,弗兰克发来了她的新照片,站在钢琴前,金发碧眼、漂漂亮亮的小美人胎子。

小肯尼迪从飞机上掉下去了。他的叔叔特德@肯尼迪,这一辈子送过无数的至亲好友,说过无数的悼词,每一次说出的悼词都能令人动容。他说,希望小约翰和他的父亲,在天堂里能够长寿,都能够活到“梳理灰白的头发”的那一天。

从来都以为白发苍苍、满脸皱纹,是青春易逝、生命短暂的悲剧。今天,却突然意识到,白发和皱纹,原来也是一种奢侈,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得到。

我盼望着弗兰克能够有一天白发苍苍,能够挽着约瑟芬的手臂,走过长长的教堂甬道,把她交给她选中的白马王子。

弗兰克,挺下去。我们想看见你的白发,想看见你,脸上挂着我们熟悉的温和亲切的笑容,用手指梳理着灰白的头发。

(三)苏珊娜

暑假时,拿了不知什么地方什么基金会给的旅行经费,到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上暑期班。

暑期班期间,住在希伯来大学的学生宿舍里。同班大都是叽叽喳喳的美国同学,同屋却碰巧是来自德国的苏珊娜。

我和苏珊娜天生有缘份。来以色列这一趟,她在法兰克福机场的航班因为她被推迟两个小时,我在波士顿的航班因为我推迟三个小时。因为这个缘故,说起以色列的安全措施,我们都是不以为然、不屑一顾,每天白天各自分头行动,晚上闲谈,总要交流交流当日的“安全艳遇”。

因为长相特殊,我们经常在大街上被人严格查处。苏珊娜是金发碧眼,以色列人一眼就认得出她是德国纳粹的后代、亲戚,我则是黑发黑眼、长发长裙,让他们想起曾经炸过特拉维夫机场的日本共产主义恐怖分子。进出校园、超级市场,我们的背包,常常要被人翻个底朝天;大街上,海滩上,常常有帅帅的黑发青年向我们眉来眼去大送秋波,刚开始还真以为自己魅力无穷,日子久了,就明白,以色列最优秀的青年都在军队里搞特工,这些冲我们大飞眼风的青年里,起码有一半是特工人员。幸亏我们是真正的穷学生,不然,我们这样意志薄弱的好色之徒,岂不是乖乖中了人家的美男计。

苏珊娜在法兰克福机场被扣,是因为以色列安全人员问她为什么要来以色列学希伯来语,她说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她的父亲是个牧师,她就是想学希伯来语,这样好阅读旧约的原版。安全人员不信。金发碧眼的德国妙龄女子,吃饱了撑的,才会颠颠地跑到这兵荒马乱的地方来没事找事。

以色列的野猫真多。我们住的宿舍楼下,就有一只小黑猫,大概只有几个星期大。小黑猫一身漆黑的毛,眼睛却是纯绿。我们每次经过,都要给小黑猫扔一点吃食。某一天,我们都多次被人骚扰,彼此都有些愤愤不平,正在嘲笑以色列人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时,小黑猫从树丛后面钻出来,我脱口而出:你看你看,连这只小黑猫,没准也会让他们说成阿拉伯间谍。“阿拉伯间谍”,就成了这只小野猫的临时名称。

我们住的宿舍楼,好像是七八间宿舍合用一个小厨房。小厨房里有一个大冰箱,每个人指定一格。吃不完的冰激淋、香肠,顺手放进冰箱,却常常是不翼而飞。先前以为是自己老年痴呆记错了,自己并没有剩下的东西,后来才听旁边屋子的本校生讲,别看以色列人张口闭口“安全”“安全”,这里的冰箱却极不“安全”,放在那里的东西,随时是会给别人“共产”的。

知道了这一点,苏珊娜和我就学聪明了,剩下的香肠肉类,情愿拿来喂小黑猫。

每天黄昏,忙过一天,暴烈的阳光渐渐变得柔和,炙热的沙漠天气也转为凉爽,我们常常坐在楼前的石阶前,和我们的“阿拉伯间谍”玩耍。好日子却是不长,夏天要结束了,我们都要回到各自的学校去,还有没有人来伺弄这个阿拉伯间谍,我便不得而知了。

同楼道里还有一个巴勒斯坦女生,黑眼睛黑头发,很精致的那种漂亮。每次在楼道里碰见,她都要很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不管我穿什么、说什么,她都表示出极大的赞赏;具体说些什么我都忘了,只记得她每次赞赏时,最爱说的一个词是“sensible".
和苏珊娜谈起她,我们往往不胜唏嘘。

苏珊娜有一个最大的优点,让我这个懒虫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每天早上六点多起床,坐了车,到希伯来大学另一个校园里的游泳池游泳,然后再坐车回来,绕完了这么一大圈回来,我还在挣扎着起不来床呢。我表示崇拜,她说也是没有办法,她腰椎里长了什么东西,必须不断地运动才能抑制那个东西继续增生。

我是天生的书呆,每天上完课,就是马不停蹄地钻图书馆、档案馆,访问的也是学者教授、政府官员,得到的不过是官样文章、大路新闻。苏珊娜却是绝对的草根,跑的尽是不知名的小村庄,我听也没听说过。头一次她“失踪”,彻夜未归,令我提心吊胆了一晚上,第二天回来时,她大大咧咧、若无其事地拍拍背上的睡袋,说她去加利利湖了,那里有一群年轻的以色列知识分子和阿拉伯知识分子在开例会,定期就阿以关系展开对话。

我便笑自己多事,人家德国学生就是潇洒自由,德国开车都没有限速的,人家夜不归宿,哪里用得着向我这个临时同屋请示汇报。

有一个周末,我们分头南下北上,她去了北方的一个德国移民后裔的基布兹(社会主义集体农庄),我去了南方一个基布兹。北方的基布兹穷,成员越来越少,新增加的往往是带着一群孩子、在别的地方生存困难的单身母亲。我去的基布兹很富有,虽然内部是集体生活和财产共有,生产方式却早已经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营。假期时,成员们都能集体去巴黎度假,每个周五晚上的集体大会餐,还有葡萄酒喝。

苏珊娜那年已经二十六岁,准备毕业,拿个硕士学位。她说,这么年轻就毕业,她的同学都说她疯了。

苏珊娜回德国后,我们还互相写过一些信。她说,暑假结束,大家凑到一起,互相竞赛,看谁搜集到了最好笑的笑话。因为我提供的资料,她的笑话得奖了,让她在同学间大大露了一回脸。

临去以色列前,有广东同学相托,让我打听以色列“凤爪”的行情。七拐八拐,我竟然也找到了一个以色列大商人,告诉他有人想从以色列采买鸡脚。商人很礼貌,现在想来,他一定是强忍着心中的生理厌恶,要有极大的修养才不在我面前流露出来。他告诉我:生意的事你不懂,也不用懂,你这样聪明乖巧,还是好好读书是正经。看我穷学生,还送我一张SPA卡,每天可以去希伯来大学附近的海亚特旅馆游泳桑拿修指甲。

生意没作成,还被人居高临下教训一通,自尊心大受伤害,很有些挫折感。晚上跟苏珊娜诉苦。听着听着,她瞪圆了眼:什么,你说什么,鸡脚?Chicken Feet?

我很认真地说,其实没那么难听的,我们毕竟是文明古国,这玩意儿也有斯文名称,我们叫它凤爪,Phoenix Fingers.

爆笑一阵,两个人都笑得泪眼婆娑、手脚瘫软。笑毕,苏珊娜就有了她的年度最佳笑话。

(二)玛丁娜和达格玛

系里除了弗兰克以外,还有一个德国人玛丁娜。和斯特凡妮正好相反,她长得黑瘦,脸上线条刚硬,身上大概除了耳朵坠儿就没有一块肉。人以貌相,她的性情和胖乎乎的斯特凡妮也正好相反。

新生头一年,我住研究生宿舍,空间狭小,却也碍不着我聚众滋事。冬天下雪时,周末找个黄道吉日,把几件行李往墙边一推,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就是野餐桌了。现在想想那塑料布的出处有些可疑,说不定是淋浴帘之类,也不知我当时那些客人是否觉得硌硬。

客人都来了,挤挤挨挨地坐了一圈,地上琳琅满目也还堆满了好吃的,于是有人起哄,要摄影留念。斯特凡妮拿过我的傻瓜相机,正要拍照时,突然失声惊呼:“哇,这个相机还可以显示日期的!”翻来覆去地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玛丁娜撇撇薄嘴唇,不屑地翻了翻白眼:“这有什么稀奇。也就是你,从哪个德国村庄里钻出来的,连这个也大惊小怪。”

斯特凡妮白皙的脸刹那间涨得通红。

玛丁娜和我一样,也是读学位的。文科的学位制比较傻,头两三年要修课,修完课考资格考试,还要通过三门外语(法语、德语和一门专业外语),才能成ABD(All But Dissertation), 然后才能开始作论文。我就很有些后悔,如果留在英国,什么课都不用修,凑出一篇论文,两三年就可以拿个博士(D.Phil)了。不过我们从小就是分数的奴隶,天生那点智商都用在了应付作业考试上,修课倒也难不倒我们。每学期四五门课,期中期末考试,中间有小文章,期末有大文章,忙忙碌碌,倒也勉强对付得过去。

德国同学们就不行。德国大学里比较散漫,没有美国这么严格原始的修课制度。玛丁娜嘴硬,作业无法完成时,先是攻击教授,再是攻击修课制度,连带着还打击一回我们这样的五分加绵羊。攻击归攻击,短时间内,玛丁娜却是无法改变美国的教育制度,一年后,弗兰克如期回国时,玛丁娜也放弃学位课程回德国去了,说是读书本来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她回去当她那逍遥自在的职业学生去了。

另外一个同学达格玛,其实和玛丁娜长得有些象,也是黑发黑眼瘦骨嶙峋,但气质却完全不同,玛丁娜是满头满脸满身的刚硬,她却是满头满脸满身的温柔,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透着优雅。她是从原来的东德部分来的,说起头一次去西柏林,眼神有些起雾,还有些激动和憧憬。

达格玛和弗兰克一样,也是参加的政府项目,一年后将回德国。她很漂亮,漂亮的女孩子自然不会寂寞,在美国这一年,她就有了她的美国罗曼司。

她的宿舍就在我隔壁,因为墙壁薄,我不小心偷听到了她的整个故事。我和她虽然是近邻,却是从不同的门进出,所以我从来就没有见过她那个男朋友,现在想起他来就只是一个声音;头一回听到那个声音,我就想像出一个典型的美国男生:鼻孔朝天、不可一世、天下都在我嘴皮子上。

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那个大嗓门。总觉得美国男生那样的粗俗,配不上达格玛娇羞的优雅。我刚从英国过来,模仿了一年多的牛津腔,听到美国口音就只觉得粗俗,后来看《泰坦尼克》,就无论如何也无法喜欢利奥演的杰克,反倒是喜欢那个道貌岸然、一板正经的英国贵族未婚夫,为此一直被人批评不浪漫。

当然啦,说的是达格玛的故事,我喜欢不喜欢,有什么干系。

年初时,是大嗓门高谈阔论,论题都很深奥,文学啊,哲学啊,柏林墙的倒塌啊,世界大同啊。一听就知道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听他夸夸其谈,我忍不住会心地微笑:达格玛小心,这小子在勾引你呢。几个星期以后,大嗓门渐渐变得柔和,情浓时,隔壁便只有卿卿我我唧唧哝哝。再后来时,眼见得达格玛归期日近,大嗓门声调也日日转高,达格玛当初温柔性感的磁性的笑声没有了,大嗓门嚷嚷之后,是固执的黑色的沉默。

达格玛没有玛丁娜的自负,来美国读书,心中多少存着些感激,所以功课也还是认真对付下来。

弗兰克也没有玛丁娜的底气。期中期末时,他便无比紧张,唉声叹气地说个没完。临考试了,电话打过来,说明天的考试没有准备好,考完试还要写好几篇文章,斯特凡妮嫌他笨,正跟他生气呢,怎么办。

Sunday, July 20, 2008

沙雕

不是酒,而是 Sand Sculpture :)




纽约客:狮子和老鼠

The Lion and the Mouse,The New Yorker, July 21, 2008

这一期的封面是奥巴马夫妇被画成伊斯兰恐怖分子的漫画,我对美国大选的本来就兴趣缺缺,现在更早已由淡漠转至厌恶,不能欣赏这幅漫画中的“幽默”。当初我就不太倾向奥巴马,就是担心如果他当选,种族的话题会不合时宜地占有太多的政治份额,从长远来讲,会干扰其他政治社会问题的解决,而且也会激化而不是缓和种族冲突。

倒是接连看完了两篇长文字,难得。这个周末,去 Revere Beach 看了沙滩雕塑,还去农场摘了蓝莓,还看了杂志,全是因为忍住了没去开公司的 laptop.

The Lion and the Mouse 介绍的,主要是儿童图书馆史上的牛人 Anne Carroll Moore(1871-1961), 以及她后来拒绝 E.B.White 的 Stuart Little, 从而被作者称作跌下牛座的故事。哇,原来美国的儿童图书馆是这样慢慢建立起来的,简直是传奇。

美国的社区图书馆,好得令人难以置信;我在美国读的正经书都是在大学里的图书馆,社区图书馆之于我,主要就是个儿童部了。还住公寓的时候,住得离学校远,离镇上的图书馆的却很近,推着婴儿车溜达溜达就去了;婴儿那时还小,不会走路,不会说话,更不会读书,却是记得路,每次推他走过图书馆侧门,如果不拐弯进去,他就会哇哇乱叫,必欲拐弯进图书馆而后快也。

图书馆儿童部里,不光是图书,还有无数的玩具,毛茸茸的动物,游戏,小桌子小椅子小推车,木偶戏小戏台,自然还有各式各样不同肤色不同大小的小朋友。儿童们比我们敏感,他们本能地知道这个地方是为他们设计的。

我们今天视为习以为常的东西,原来都是有人精心设计过的。

原来,1854年的时候,美国开始建第一个公立图书馆(哈哈,就是我们波士顿的那个)的时候,进图书馆有两个岂有此理的条件:一,年龄十六岁以上;二,必须是男的。表扬一下安德鲁@卡内基:1881年到1917年间,卡内基赞助了一千七百个公共图书馆。中国的富人真该向他学习。

建了这么多图书馆,于是也开始想到建立儿童部。纽约公立图书馆建立儿童部时,Anne Carroll Moore 就成了儿童图书馆的始作俑者。

1. 讲故事 (Story Hour)
2. 儿童读物书目
3. 植物,尤其是开花植物
4. 艺术品
5. 庆祝移民节日(爱尔兰),进外语书目
6. 解除年龄限制
7. 不要求完全安静
8. 能签字就能借书。

不知道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我们小时候,国内没有社区图书馆的概念:看书只有几个途径:家里的,父母单位的,学校图书室的,少年文化宫的,街头书摊的,自己攒零花钱买的,朋友攒零花钱买的然后拿来互相交换着阅读的,零零星星,各路神仙的藏书量都汇在一起,就是我们的读品大拼盘。

莫尔成了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儿童文学大腕。出版商要出版一本书时,都要寻求莫尔的意见。不过,后来她看不上 E.B.White's Stuart Little, 却令她的权威地位遭到了挑战。

E.B.White 的 essay 很多人吹得上天,本自由读者却不以为然,大约也是逆反,你越是吹得天花乱坠,本逆反分子就越是不以为然。其实捧得花哨的人倒是帮倒忙,可惜了怀特,人家的风格倒是朴素,并不是天花乱坠。:) 总之,小怀特从前有个宠物老鼠,所以他脑子里总是有一个老鼠的形象,而且他有十几个侄儿侄女,他们总是在不停地要他讲故事,他又不喜欢信口开河出口成章,于是就一点一点地用笔记录下来一些故事。

莫尔知道怀特的老鼠故事,每年都要写几封信催他完成,他却一直拖着。二战期间,怀特写过许多别的东西。搬回纽约后,他的妻子凯瑟琳开始编辑纳博科夫的作品。1944年年末到1945年初的八个星期中,怀特突然灵感大发,终于完成了他此生一直在写着的老鼠书—— Stuart Little.

很惭愧,老怀的Stuart Little原作我没有看过,看过电影,不能说喜欢。:) 大约是受小朋友影响,几只著名小老鼠里,最喜欢的不是斯图阿特,也不是米老鼠,而是杰瑞。他的另一部儿童文学作品 Charlott's Web(1952), 从小朋友那里听说过,也帮他们借过,却是从来也没有读过。:)

据说,阅读《小斯图阿特》要这么读:它表达的,既有儿童文学的孩子气,也有美国文化的孩童化。第二点我是深有体会的,而且还适用于更通俗的电影文化,就是在美国最流行的电影,特别是好莱坞电影,都是最适合一个十三岁少年的智商、趣味、品味和价值取向。

莫尔催着怀特写小老鼠,事到临头,却成了叶公好龙。当然她是有权利表达她个人意见的,也有权利用自己的地位阻止它得奖——毕竟《小斯图阿特》并不是什么不可动摇的权威,文学界怎么可能有绝对不可动摇不可置疑的权威,即便有,任何人也还是有权对它表示质疑。更何况还是我们的莫尔老太君。作者这里对老莫尔有点苛求,引用一个人的话说:

Eudor Welty said the book was perfect for anyone over eight or under eighty, and that leaves Miss Moore out as she is a girl of eighty-two." :))))

莫尔1961年去世。老怀特也不够厚道:“Much as she did for children's books and their illustrators at the start of her career," White wrote to Bechtel, "I can't help feeling her influence was baleful on the whole. Am I wrong?" 唉,你是大名人,反正已经功成名就,又何必在意一个老太太的意见?不知道我们中国人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吧?

儿童部还有很多珍贵的小设计,从来都没有想过它们是怎么来的,原来都是有人认真考虑过的:比如说窗台前的小矮阶,高的是给父母保姆们坐的,矮的是给小把戏们坐的;还有大豆包,每次去那里,大豆包上都滚着几只小淘气包;还有借书台前的小台阶,每次选好书以后要签出的时候,小朋友都要争着抢着上那个小台阶,这样他们就能撑着小脑袋,两眼滴溜溜目不转睛地盯着图书馆员,看他们怎样处理他们刚刚挑出来的宝贝图书,磁带,录像带,游戏,甚至玩具和拼图游戏了。

生活中有些小小的奢侈,你不想,是不会觉得他们有多么珍贵。

小朋友们贪心,每一次要签出时,他们手里都捧着一本,舍不得拿出来,要拿出来时,又四处抓挠,说是要找个书签,不然自己不记得看到哪一页了。他们爱看的书,尽是糟粕,和我期待的“文学”相去甚远,也不包括趾高气扬的老怀特敝帚自珍的《小斯图阿特》,他们的阅读趣味,常常让我想到,“书香门第”也就是到这一代为止了,不过,他们对图书由衷的热爱,却应当让一百多年前那个细心周到的老太太心中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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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个短篇小说,作者是 Sarah Shun-Lien Bynum,看名字和照片都有点亚洲,也是爱荷华那个作家班出来的,现在在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当副教授,有藤纽了。

小说叫 Yurt,从小说里看,应当是“蒙古包”的意思。主人公是一群小学教师。主题么,是刻板生活和浪漫感情两条线索的交互反应——生命的本质,究竟是刻板规律、周而复始的柴米油盐,还是那飘忽不定、转瞬即逝的激情?

Tuesday, July 15, 2008

夏天最后一朵玫瑰(一):弗兰克

夏天最后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所有它可爱的伴侣,都已经凋谢死亡。

昨天中午,看看手头的事情,杂乱无章,却是没有火烧眉毛的,就开了车,准备回家吃午饭,让爹妈围着我左右忙碌,哄他们高兴一回。车里的电台还是 99.5 WCRB, 正在放的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夏天最后一朵玫瑰》的乐曲。

小时候看过的德国电影《英俊少年》里,少年海因茨,唱着歌,把外祖父坚硬冷漠的心唱软了,把我们原本就柔软如水的心唱融了。
>译制片《英俊少年》
PM: KUHLAU: Last Rose of Summer (Young, Steven, piano; Zook, Donald, flute) Donald Zook Records

Youtube 上,却只能找到通俗版的Andre Rieu 和 Celtic Woman.Andre Rieu

想起了弗兰克。在这美丽的夏日,想起弗兰克,竟是无边的伤感。

跟弗兰克也有好几年没见了,最后一次是在托比家,本是为弗兰克送行开的爬梯,结果他却姗姗来迟,手里拎着一块车牌照。

“我们刚给我的车唱了丧歌(Kaddish)”。那天正好下着大暴雨,他们的车在暴雨中彻底趴窝了。

弗兰克是德国人。我到美国读书时,弗兰克和我在同一个系,不过我是读学位的,弗兰克是参加一年的学生交流项目。他是海德堡大学的研究生,一年后,还是要回海德堡的。

弗兰克的破车,是我们每次见面打趣取乐的话题,奇怪,同一辆车,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故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笑话,每一次都能逗得我们前仰后合。那车好象是俩纳粹车,大众的,弗兰克买的时候花了八百元。每次商量什么活动,做什么计划,他们临了都要加上一句:“假如我们的车不捣乱的话。(If our car makes it.)”

弗兰克虽然来自第二世界,其实比我们第三世界还穷,他和太太斯特凡妮两个人吃弗兰克一个人的政府助学金。学校本来答应让斯特凡妮来教德语,事到临头却又没有兑现,斯特凡妮只好去公寓对面一家小餐馆打打零工。

不过,人家究竟还是第二世界人士,有点钱不象我们还存呀攒呀给爹妈寄呀,也没有象我们那样把留在美国当作奋斗目标之一。别看他们穷,在美国那一年,跑的地方比我在美国十年还多。最能耐的是,去新奥尔良他们是自己开着车去的。

从波士顿开车去新奥尔良要二十八个小时。我从来没有开车旅行过那么远,不过天下人周游列国的多了,这二十八小时车程本身算不得啥。弗兰克和斯特凡妮却有绝处:在这二十八个小时中,他们没有住旅馆,也没有去饭店里消消停停地吃过一顿饭,两个人互相换着手轮流开啊开啊,就开到了。

--他们不敢停车。每次停车,他们都不知道车子会不会醒过来。万一车子熄火了,再也发动不起来了,他们就吃不成新奥尔良的小龙虾和Jambalaya了。

弗兰克那辆车实在太破,跑起来倒也顺溜可靠,闸也还没有失灵,主要问题是发动困难。新英格兰的冬天,好车都恨不能冬眠,他们这种老爷车,更是天天罢工,每次发动,都要花上九牛二虎之力。

其实,我对一切“德”印象都不好。德语不懂,德国人冷漠,德国书尽是哲学,深奥繁复,德国诗太哲理,“三从四德”的德,专门欺负女性,德育最讨厌,德智体全面发展里,“德”总是拖我的后腿,是我的最弱项。

我读的德国书很少,勉强读的,除了教科书,不过是为了赶时髦而恶补的歌德席勒叔本华尼采的大路货。直接认识的德国人就更少。上学的时候,听过一位德国裔教授的课,现在想来他一定是犹太人了,当时并不懂,只知道他年轻时受过纳粹迫害,后来离开母国,发誓不再说德语。他讲课开始了,却发现学校派给他的英语翻译根本不能胜任,正好在场的有一位德语专业的研究生,于是他只好改用德语讲课。

他说,那是他几十年来第一次使用德语。

后来,我认识过一位德裔犹太人,二战时在上海居住过几年,开过工厂,日本轰炸虹口的时候,他工厂里的所有中国工人都被炸死。战后在美国定居印第安纳。他也和那位教授一样,发誓不说德语。

后来我们在欧洲旅行时,同行的是我和另外几个美国人,会德语的只有他一个。问路时,他不得不说德语,都是尽量简略,绝不废话。

德语是一种忌讳,是一个大伤疤。

带着这样的偏见,认识弗兰克夫妇,便是一种惊喜。

弗兰克和斯特凡妮那时才二十出头,就已经开始有中年发福的劲头。斯特凡妮的皮肤真好,是真正白皙细嫩、吹弹得破的那一种;即使胖,也还是看得出眉目姣好,是个大美人。她倒没什么,正常得很,让我犯嘀咕的是弗兰克:他的脸有些胖,轮廓一点也不清晰,而且总是乐呵呵地带着永久性的笑容,似乎他心中的快乐想憋也憋不住。

我就觉得有些惊奇,觉得总有哪些地方不对。细一想,突然恍然大悟:原来我心目中“正常”的德国男人都戴着硬挺的军帽,穿着挺括的军服,足蹬闪亮的马靴,脸部轮廓如刀削斧刻,目光凶狠,面无表情。

都是党卫军军官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