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30,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4 金钱与天才

Johannes Vermeer并不富裕,他一边作art dealer,一边绘画,创作过程中精益求精,完全跟随作品的引导,不为了金钱加快速度。 他还养活着越来越大的家庭,虽然钱总是紧,却还没有人挨饿。

他能够这样作,一是因为有富商那样的patron,二是因为他有个好丈母娘。

富商看上了Griet,要一幅她和他的合画;从前,他就曾经买过一幅他和一个女仆的画,每一次他都给女仆灌酒,画还没有画完,她就怀孕了。这个人面目可憎,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常常是这样的人,维系着艺术的延续和生存。

Maria Thins精明强干、冷静,对Griet甚至表现出一些善良。当然啦,她的善良也是有目的的,因为她知道,有Griet在,他画得更好更快,可是,总不能说因为这个善良是有目的和代价的,这善良就变成了坏事。:))电影里我就很喜欢她。她身上没有丝毫浪漫成分,整天盘算的也无非是钱,然而很奇怪,她的盘算不让人感到铜臭。她不是画家的妻子,所以她不会象女儿那样感到威胁和嫉妒,所以她能够冷静地观察阁楼上的种种微妙,并且不动声色地导演着一切,最终的目的,自然是皆大欢喜,众人皆各得其所。

不禁想起,如果莫扎特有这样一位丈母娘,他的五个子女就不至于成为孤儿,他自己或许也不至于英年早逝,然后被扔到无名墓坑里,连棺木都没有。"Amadeus" 里面那个场面太残酷。


看这样的书,太舒服,太柔情,太觉得罪过。今天头一次下雪,下完很快就化了,家里暖暖和和的,都是等着明天过年的气氛,小说又是写得这样的温柔体贴,讲故事的人都知道等待着自己的命运是什么,却还是那样逆来顺受,没有大声抗议、痛哭流涕,我们也就很难“看戏文流泪,替古人担忧”了。

《井》里面,张艺谋家里穷,娶不起女高中生,只好倒插门到一个寡妇家。丈母娘说,祖祖辈辈的,不都是这么受的么。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3

绘画成了她感情上进入他的世界的媒介。

关于绘画的描述和讨论,比《红》要肤浅得多,作者显然不太象是个专业艺术家。她帮助他清扫画室,磨颜料,整理道具,象海绵一样一点一点地浸入他的创作,因为是瞒着他的妻子,她为他作的每一桩小事都带有偷情的味道。她恭顺而谦逊地迎合着他,吸引着他的注意力,当他听从了她的建议以后,她感到了最高的喜悦。

与此同时,她明白地知道Pieter的嫉妒。每当她谈起他或者他的画的时候,Pieter就陷入沉默,而她似乎并没有多少负疚。太二十世纪了八。

"Paintings may serve a spiritual purpose for Catholics, but remember too that Protestants see God everywhere, in everything. By painting everyday things--tables and chairs, bowls and pitchers, soldiers and maids--are they not celebrating God's creation as well?"

Exactly what was said in "My Name is Red", except it was referring to Islamic art. :))) And we say, we are simply painting Nature as we see it. LOL

不过,《红》里面的争斗显得大场面一些,这里么,因为是在一个家庭里,女主人和女仆,小女主人和女仆,门当户对的劳动男人和女仆,其中的勾心斗角,就显得忒小气了些。:)

男主人和女仆之间那点温馨,在电影中表现的更加细微动人,因为所有那些背景中的勾心斗角被淡化了许多,况且女仆不用承担讲故事的任务,我们不必从她嘴里听到这许多琐碎,她的形象就更单纯可爱一些。

演Griet的演员是Scarlett Johannson,Lost in Translation里的女主角,美国年轻女星里少见的既性感又不张扬、有一种欧洲式的隽永韵味的女演员。据说在这整部电影中,她的台词只有五六十句,一切都靠她的眼神和动作来表现。因此她有机会脱俗,在电影中的形象远比书中更可爱。

阿。他在家庭纷争中站在了她一边,于是全家上下都改变了对她的态度——这个实在是扫兴啊,人间烟火,权力纷争,爱情故事怎么可以这样掺杂。还是电影更subtle一些。;))当然,一切有可能全是她自作多情,以他的喜怒哀乐,来解释周围其他人对待她自己的态度。

Friday, December 29,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1



Johannes Vermeer 原作。这幅画被称作“荷兰的蒙娜·丽莎”,因为她的表情,时而忧伤,时而喜悦——就象任何一个陷入无望的初恋的多情少女



Scarlet Johansson 剧照。在电影里,她比这张照片幽雅、低调,很难相信她是个年轻的美国女演员——她们普遍太张扬,太吵闹






Griet, 十六岁了,要离开家,去给Johannes Vermeer当清扫画室的女佣。

他陪妻子来看她,发现她将要切的蔬菜按颜色井然有序地排开。问她为什么非要这样排而不那样排,她说,那样颜色会打架。 艺术,画家的眼睛,在日常生活的琐碎中,看出这些不“实用”的细节。

他们的访问却不是interview。她的父亲是烧瓷砖的,因为事故伤了眼睛,成了残废人,而画家是某个组织的头领,有义务照顾麾下成员。

她用围裙包了一包东西,离开了家。包袱中有一块她父亲烧的瓷砖,上面一男孩一女孩,就象她和她的弟弟。 妹妹不肯原谅她,因为她要离开,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孩子了。

我便想起我离开家的情形。其实比她还小,十三岁,要去住校。离开时并不忧伤,还恶狠狠地说再也不回来。那之前和姐姐吵过架,大概有半年没有说话,她先上高中了,每个星期只有周三和周六回来,我还是没有和她说话。我就要走了,她来找我说话了,我觉得自己赢了,心里很得意。

我完全忘了那次吵架是为了什么。

Anne Frank 是十五岁,她藏的地方不在荷兰,是在瑞士,不过,荷兰的普通老百姓帮助犹太人,比别的欧洲国家更普遍。

Griet背朝着父母的家,沿着街道,走向她的雇主,走向未知。作者在细细地描写Delft的风景,最要紧的自然是河道,时令是夏天,我还是觉得冷。

我最好的朋友就在荷兰,她在那里住了十几年,阿姆斯特丹是她的耶路撒冷,也是她的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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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极度的贫困和窘迫,一面是世俗家庭生活的繁杂混乱。然而,在这片困窘和繁乱中,作者描写了一个干净、家具稀少到近乎空白(bare)的画室,连画家的妻子都无权涉足的画室,让它成为一幅伟大的艺术作品的诞生之地,也成为一个少女情窦初开的神圣领地。

那个画室是一个世外桃源。爱情和艺术,原本就是人们逃脱世俗繁扰的途径。

作者似乎一开始就安排她爱上他。父亲提及过画家的名字,作了简单的介绍,从此以后,他就成了“他”——在格丽特小小的世界里无所不在。豆蔻年华的少女离开家了,碰上了除了她父亲兄弟之外的第一个男人,于是,他就是她的宿命。

少女的初恋,就象是出麻疹,出过以后,她就可以开始过柴米油盐的寻常百姓的生活了。而她睁开眼后看见的第一个男人,从此便永远是她感情世界的主宰。

G是新教徒,画家是天主教徒,画家家里硕大的耶酥受难像令她感到恐惧。意大利的拉菲尔、米开郎杰罗、波提切利们的画好象大多是宗教画,而荷兰的鲁本斯、伦勃朗和凡米尔们却大多着重俗世生活小景,不知何故。

因为是为“他”做事,为了让“他”高兴,象清扫房间这样乏味的工作也充满了趣味,充满了挑战。一见钟情的话题,是蔬菜的形状和颜色。感情的发展,也是由他引导,用的是他的世界的载体:千变万化的光,影,和色彩。

Thursday, December 28, 2006

我,伟大呀!

昏睡了一觉,醒过来拍拍自己的肩膀:我,伟大呀!

今天没上班,带臭臭们去看了一场电影:Happy Feet. 昨天就计划好了,因为平时欠臭臭小朋友们太多,想趁这个机会也带几个他们的朋友去。于是就开始紧张,害怕。住在这穷乡僻壤,最近的电影院也有十几迈,以前都是老爹带我们去的,今天他要上班,只好由我勉为其难。电话打完了,计划没法改变了,于是脑子里就开始犯憷,一一播放所有车祸的恐怖场面。要不是刚才一下子睡了两三个钟头,我都不知道我昨天晚上其实失眠了,嘿嘿。

哇,孩子多了真吓人,过马路更加提心吊胆,在影院里总怕走丢一两个,电影看到一半时,有人要上厕所,当时就觉得为难:跟着去厕所吧,留在电影院的娃们怎么办,留下来吧,出去的那个走丢了怎么办。唉,所有的娃娃都顺利地回了各自的家,我那个如释重负,于是就昏了过去。:(

不过,小朋友们还是高兴的,看电影不过是凑到一起的借口,除了几个人可以一起疯以外,还可以吃垃圾食品,喝垃圾饮料,说平时不能说的话,说的东西我都听不懂。:)紧紧张张地开着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老,像电影里的老祖母,从儿媳那里把孩子们借来,然后拼命“贿赂”他们,然后又担心儿媳会骂。:)好在送小朋友们回家时,他们的妈妈正好都在电话上,没空骂我,我自己当然是不会骂自己的鸟,哈哈。

大概是因为看的时候神不守舍、心不在焉,觉得电影也就那么回事,同样是写企鹅的故事,去年的 March of the Penguins 要好得多。不光是因为是卡通片,显得“假”,而是因为故事编得太生硬,编导的目的太明确,说教气息浓。看完 March of the Penguins,大家都有些 shaken,看完 Happy Feet, 大家都是过目就忘了,小朋友们连笑话都没有记住几个。


主题还是好的,一是Mumble小朋友不会唱歌,只会跳舞,于是受挤兑,后来又设法让人们接受他;一是呼吁人类少虐捕,给企鹅留点鱼吃。帝国企鹅群里的音乐、舞蹈、语言、动作,都是黑人的,另外一个企鹅部落是Hispanics,怎么说呢,太“美国”,真不如像March of the Penguins 那样,美国阔佬们出钱,让人家法国人拍去,他们比较艺术。:)

Wednesday, December 27, 2006

过节 Post-Party Blues

记得上学时有一回请客,小小的公寓里来了三十多个同学,包括奥地利的一个朋友,告别时我以手捂面,别的朋友都知道我戏剧化,只有他,因为不熟悉我的种种古怪,还以为我是真地哭了。:)

不过,每一次聚会,散摊时总有曲终人散的悲凉。如今生活忙碌,聚会必定是重大节日,每一次聚会,就象一道路碑,背后是时光在匆匆流逝,即便是理性的人,恐怕也很难不伤感。

去某家时,终于彻底承认,娶妻当娶上海女。:)人家家里收拾得漂亮优雅且不说,难得的是几桌的菜,从头台到主菜到甜食到饮料,不光是好吃,连“气质”都好。这可是都是她一手准备出来的,吹牛是不作数的。哇,马上告诉她,我以后坚决不请客,便是请,也不能请她。:)

她还拿出许多卡拉OK碟来请大家唱歌,她自己唱得不错,后来就让我们唱。我和永世都是草莽英雄,拿着话筒就吼啊,吼来吼去都是过气的歌——听一个人唱的流行歌曲,大致就知道他是什么年代的老古董。

《上海滩》以前只听过粤语唱的,这次第一次知道了歌词。好象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不过,背景里是许文强和冯程程在剧中的片段,还是有些激动:两眼泪汪汪地看过那部电视剧以后,我们这一代的女孩子,眼睛就只盯着高高瘦瘦的帅哥们了。

娃们高兴,可以吃,玩,stay up late, 串门,不用上学,所有的课外活动也都停了,童年的快乐总是一样的。

Thursday, December 21, 2006

东家长,西家短




网上订了礼物,早早就收到了,本以为万事大吉,结果还是往商店里跑了上百趟,眼下好象是买齐了,谁知道明天又会想起谁来,又要跑几趟。

到这时候,说什么物质主义、消费主义都是空洞的。大家都是俗世中人,难免遵守俗世中的规则,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就是礼尚往来。抽象地说,可以批判,实际地具体下来,你就别无选择了。除非你真不在乎成为孤家寡人。

就算你真能特立独行,轮到孩子时,也只能随俗。没有孩子时拼命脱俗,有了孩子后拼命还俗,正因为如此,风俗才成其为风俗,不然谁会发疯,保持这劳民伤财的劳什子风俗。

孩子们盼圣诞节的急切和快乐,就算是用钱买来的,那种快乐却是纯粹的极乐。假如超级简化,说这快乐是用钱换来的,那这钱也算是花得是地方,是钱得其所。:)好在他们不贪,从来不会狮子大张口,也不和别的小朋友攀比,趁他们还能够享受这样纯粹的欢乐,纵容他们一回。

还记得小的时候,妈妈打发各家亲戚婚丧嫁娶、红白喜事、逢年过节时的焦虑。钱总是不够用,亲戚们又总是有许多家比我们体面讲究,送少了失面子伤自尊,送多了影响国计民生而且还可能依旧是个少,掐呀算呀,真是让她为难。不光是“年关”,所有的节日和喜事都成了难关。

可是,妈妈虽然发愁,却还是兢兢业业、精打细算地安排着所有这些琐琐碎碎,理由是,孤家寡人的又有什么意思。

记得看过迈克·杰克逊的访谈,迈克·杰克逊说他没有童年,因为他父母是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所以他们从来没有过生日。他在心智上老象个长不大的孩子,是不是想永远停留在自己不曾有过的童年。 当然,我也要小心 over-compensation,在小孩子身上偿还小时候没有实现的梦想。:)

所有的风俗,道德,法律,宗教律条,其主要功能,就是强迫我们作我们本来不愿意作的事情,或者惩罚我们作了不该作的事情。积极点看,这些礼尚往来的风俗习惯就是强迫我们和周围的人保持联系,不仅仅是精神的,而且是物质的,因为精神毕竟无形,不好检验,而物质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逃不掉。

送往迎来的风俗,维系和我们和周遭世界的肉的物质的联系。

Wednesday, December 20, 2006

[旧文] 吃零食的乐趣

小蚕同学担心吃瓜子太市井。不要怕嘛,捣持捣持,将吃瓜子小资化不就行了。辟辟啪啪之后,还是可以装模作样接着作淑女。:)
最后一句,本来是“一日三餐,是丈夫,……; 餐间零食,则是情人……。 ”合着我们是主张婚外恋了。:)


              吃零食的乐趣

                ·菊 子·
  我是个懒人。持家无方,放之任之,衣食住行均以“差不多就得了”为标准。去哪里都热情好客,尤好扎堆儿,吾家那饭菜却实在是乏善可陈,下厨房纯属不得已而为之。不过,这些年粗茶淡饭,倒也将就过来了。


  唯一少不得、将就不得的,就是零食。

  零食者,非主食也。我的零食,广义地说,包括一杯香茶,一份小吃,和一本好书;狭义的零食呢,便专指那小吃。

  茶有讲究,嫁老公后跟他学的,一定要喝当年新采新烘的上等好绿茶,否则宁可不喝茶。水烧开后晾至摄氏85度左右,头水茶最好泼掉,以二水茶为最上品。

  零食有三项条件:第一,宜可口,百吃不厌;第二,宜清淡,百吃不腻;第三,宜小巧,百吃不饱。条件看似苛刻,具体下来,不外乎各类小干果、瓜子、梅子之类,以江浙上海一带的各类精装小包美食为最佳,其次是广西的各类应子,还有各地产的话梅,比利时产的带小杏仁的巧克力。

  书呢,宜选择介于专业书籍和纯属消遣之间的任何书报杂志。若看电视,须得是那黑白的经典片,或者是Masterpiece Theatre,其中以英国戏剧为最佳。

  小时候国穷家穷,那零食也就是少少的几样,糖果,点心,三分钱一根的水果冰棒,五分钱一根的小豆冰棒。妈妈分发零食时,我的眼睛总是虎视眈眈地盯着姐姐那一份,必欲换之而后快。姐姐身体不好,长年吃鱼肝油和钙片,馋煞我也,一日盗得几颗,放入嘴里,腥哉苦哉,不敢恭维。每每羡慕邻居家独生女儿,家里好东西毋须与人分享,长大后才知道,她一来羡慕我家的热闹,二来她从小厌食,只有到我们家和我们抢时才有胃口。

  上大学时,好吃的东西多了,自己也有了零花钱了,偏偏又时兴起了减肥。大家随着简·方达跳健美操,吃饭吃零食也互相监督,有时候实在熬不住了,偷偷往嘴里塞上点什么,碰巧同屋回来,眼看着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她无言的谴责中土崩瓦解。

  那时候突然有了酸奶,听人说那好吃的酸奶也减肥,于是大家便成群结队地去喝酸奶。那酸奶是盛在一个瓷罐中的,用小勺子舀着吃,又酸又甜又爽口,美国店里许多种Yogurt,试来试去,无一出其右者。那时候,学校那简易棚搭成的小吃部,夜夜灯火通明,来这里喝酸奶的,排的队总要拐好几个弯。

  过惯了集体生活,嫁人后,丈夫白天上班,自己一个人在家,颇觉形单影只,和我作伴的,便是那香茶、零食和好书。早上懵里懵懂地听见丈夫走了,自己接着做梦,迷糊到十一点来钟,泡上茶,拿出零食,抄起书来看看,不一会儿日头西斜,就到了准备晚餐的时候了。

  如今,有了两个小鬼头,成天追在他们屁股后面捡他们沿路撒下的玩具都来不及,想消消停停地吃零食是不可能的。有时候忙极累极,不免心生怨气,看老公还是那么乐呵呵屁颠颠地,就更觉得自己蓬头垢面黄脸婆。伴妻如伴虎,老公知道这时候鲜花礼品钻戒都无济于事,救驾者必得是一包我心爱的零食。其实那零食也不贵重,也不高雅,也不必刻意寻觅,却每每正中下怀,令河东狮子破涕为笑。

  去过的地方,便记得那些地方的风味小吃。一包在手,解去多少旅途寂寞。苏州杭州,无锡镇江,上海南京,记得许多亭台楼阁,湖光塔影,记得更清楚的,却是那些吃不厌吃不腻的小豆豆小果果。

  英国人的烹调我实在不敢恭维,他们唯一讲究的是喝茶,那茶是红茶,也不是我的首选,难得的是那陪着茶上来的各式小饼干。老太太们夸张地热情着,端着小盘子让你挑,半个小时的Afternoon Tea,老太太愣准备了十几样小饼干,老头子一边抱怨“I will be the mother”,一边乐滋滋地给你沏上茶,也算是英国生活中一个特有的温馨场景。

  以色列是沙漠地带,瓜果蔬菜甘甜味美自不必说,那各类奇珍异果就更诱人了。多去了几回,就迷上了橄榄。那橄榄,可不是美国超市里卖的那罐头糟粕。偌大的一眼望不到头的露天市场上,那橄榄摊也是一眼望不到头,从嫩绿到纯黑之间,各种颜色应有尽有,大的,小的,有核的,无核的,那个美味,你就吃吧,慢慢地一粒一粒地吃着,一直吃到世界和平,天下大同。

  德国奥地利,我最中意的,除了各种冰激淋,就是那些叫不出名的小点心。有一次在萨尔茨堡参加一次宴会,那小点心是专门从维也纳送来的,每一只不过拇指大小,美轮美奂,我拿起那些小巧可爱的尤物,自己都觉得是在暴殄天物,默默念一声阿弥陀佛,才敢把它吃了。

  我为人大而化之,凡事随缘,最怕精益求精,也害怕各种养生之道。好在市面上流行的各类营养学只谈正餐,不谈零食,所以我可以大快朵饴而不觉犯罪。

  谢天谢地,现在也不象少年时代那样喝口水都担心长胖,也没有到时时要关注血脂、血压、胆固醇、高血压、低血糖的年龄,传宗接代的任务也完成了,所以这臭皮囊还可以尽情地糟蹋一下。怡然自得地消磨时光的同时,也有一种不信邪,不听劝,偏要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的叛逆的快感和自由。

  一日三餐,是理智,弃之,人生将过于凌乱;

  餐间零食,则是感情,弃之,人生将过于冷酷。
□ 寄自美国
刊登在 2004
华夏文摘 cm0402c.

Tuesday, December 19, 2006

孙悟空的乾坤袋

我不太喜欢孙悟空。他假装调皮、造反,最终却还是为了讨师傅高兴,帮师傅去西天取经,就象我妹妹吃饭时谦虚后退,假表现,象三好学生一般的做作。:)

孙大圣也就是个开乾坤袋时,最率真,最可爱。动画片《大闹天宫》里,老孙从天上回来了,小猴子围着他,欢天喜地。老孙打开乾坤袋,袋里面飞出的,全都是他从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上偷来的好吃的东西。MMM……口水四溢ing……这就是我童年的fantacy。

看书,就象是等着孙猴头开乾坤袋。我生有涯而天宫无涯,不可能亲赴所有的蟠桃盛会的,有人去了回来,讲一讲那里的盛况,让我们憧憬憧憬,流流口水,总归是聊胜于无吧。

虽然是自己的自留地,还是有公开拍小马的马P之嫌。:)肖邦的多愁多病身,哇哈哈哈仰天长啸。初学英文希伯莱文时,记忆一些特殊句式的办法就是用古汉语的例句,因为很多英文希伯莱文的句式、用法和表达方式更接近古汉语。小马信手拈来一些古诗词来形容古典音乐,妙就妙在两者都能传递一些啰里啰嗦的现代语言难以具体描述的细微的转瞬即逝的感觉,令人或会心一笑,击节称快,或怆然若失,心有戚戚,有一根弦轻轻地一颤悠,于是便忘却了时间空间,超脱了万般恩怨。

还是遗憾。希望某CD就在跟前,可以听一听是不是就是那样的感觉,就象希望自己能坐在王母娘娘的酒桌前,冲那奇珍异果伸出黑爪。当然了,如果自己已经听过,只怕光会想着跟作者比较、掐架,读起来对文字的感受也必会有所不同。

作者码字,忌讳傲慢和炫耀。如果作者露出傲慢和炫耀,哪怕他有足够的资本这样做,对不起,拜拜您啦。如果叙述的人纯粹是为了分享,借你一双眼睛和耳朵,有时候还有心灵和头脑,那么,你就会多看见、听见、体验和思考一些东西。你也就超越了你每天的柴米油盐,上班下班。

Sunday, December 17,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既然咱们是缩在 igloo里过冬,那么就严重要求轻松舒适,坚决反对深刻思索。:)借来了 Tracy Chevalier's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准备看看,如今这世道,人们是怎么用电影来搭售文学,用爱情(偷情)的故事来搭售艺术史。

如果不是这一部电影,我哪里会想起看一本关于Johannes Vermeer的书?荷兰文艺复兴艺术家里,知道个 Rembrant, 知道个Rubens就觉得自己已经够附庸风雅的了。

给丈夫儿子的礼物都买好了。藏好了。:)给爹妈的支票寄出了。给儿子老师的礼物准备好了。Party的计划都定好了。活偷偷多干了一些,却没有让老板知道,以便自己需要时消极怠工却不让人察觉。

嘿嘿。满意。Life in my cozy igloo. ;))
连字都能调大。满意ing. ;)

暖棕色的圣诞节

还有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这个圣诞节不是白色的,是暖暖的浅棕色。就象外边枯干的树枝的颜色——深秋时树叶刚落时,透出的是凉凉的沧桑,等冬天来了时,同样的枯枝中泛出的竟是温暖,因为我们的期待值不同。:)

当当网买的书寄来了,马慧元的《北方人的巴赫》和何兆武的《上学记》,两本书是差不多同样的暖暖的浅棕色,乍一读读成了《北方人的巴赫上学记》。还没有认真读,自己下定决心不要匆忙,不要如饥似渴,不要慷慨激昂,因为这两本书都不匆忙,不如饥似渴,也不慷慨激昂。:)随便翻到一篇,《冬夜听古尔德》,突然就想起另一个冬夜和另一个听古尔德的人,怔忡之间,恍惚了时空……管风琴若是知道她的文字竟然如此煽情,让人莫名其妙地小资般自怜自恋,只怕会哭笑不得。

我们都是自恋的。读别人的文字,总要等那文字触动了我们心里、脑子里哪根筋,我们才能体会出那文字的妙处。而这根筋,完全可以和原作者拨弄的那根筋风马牛不相及,甚至背道而驰。

一本真书拿在手里,似乎读的时候便更郑重其事一些,更觉出慧元文字中的精致甚至华丽。音乐,诗词,作者的现世的生活和“灵”,就由那些短短的篇章,在几个层面里自如地穿梭。虽然不懂巴赫们,却晓得欣赏别人对巴赫的欣赏,就象我自己不吃 starburst, 看着毛头们嚼着它大快朵颐的时候,也是一样享受。:)

何先生的书,以前看过一些章节,因为是口述,更是接近他平时说话的qiang调和口气。记得从前去他家,不管是正式的研讨还是顺路串门,他总是一律称之为“聊天”,而且,他谈康德、黑格尔们的口气,也和谈起照澜院蔬菜水果的价格是一模一样的口气,“聊天”。:)

别的老师们知道的也一样多,但老头子们不是谁都爱聊天,张中行聊天聊出了大名,别的老头们却大都对他们几十年的遭遇三缄其口。想过一些原因,有些老头是一解放就拼命要去作学问,立新学科,带学生,桃李满天下。结果学生是带了,自己留下的东西却不多,或者是质量很粗糙。尽管如此,他们仍然视“聊天”为不务正业,浪费时间。

还有一些老头是胆小怕事。或者是过于自尊。胆小怕事的,知道的不愿意说,因为大家还都活着,大家也都是儿孙满堂的人,谁会跟谁过不去。过于自尊的,是因为回忆自己的遭遇是一种屈辱,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将自己的疮疤揭开来示众。

何先生的经历相对平稳一些,而且他回忆的也是“旧社会”,其中提及的人物大多辞世。就算有些地方有些“刻薄”,毕竟那是一个正常时代(即便有抗战这样的兵荒马乱),对人的评价要容易一些。到了文革,你怎么评价?连我这个没有亲身经历的人都不知道。记得刚到清华时听到过一些林林总总,无不令人跌掉下巴。

一起购买的还有一本商务印书馆的《新华字典》第十版,大毛上中文学校要的,结果买的当天就被他弄丢了,还要重新买。:(记得我小时候也有一本,不记得是第几版,只记得当时是一块钱一本。买来以后照着字典,代语文老师领着全班用“普通话”读,我的天,那叫什么普通话。:))

Monday, December 11, 2006

酒酿


做酒酿本身很简单,难却难在煮饭上。奶奶做时,米、水、火候都很讲究;最理想的饭是煮得八成熟、有些硬的饭,用手一扒拉能扒拉得开,用手一捏又能捏得拢。有的时候是将米象煮粥那样煮,水开后将米捞出来,放到笼屉里蒸,蒸到一定火候,那米就能散、能粘,可以做酒酿了。

酒粬有时候商店里有卖,更多的却是穿街走巷的小贩挑来的。奶奶右手的食指有些向右弯,却不妨事,她就用这有些弯了的食指按着拇指,将酒粬捻成碎末,撒在饭里,细细地拌匀。用厚棉布包好捂好,就开始等它“来”。

冬天气温低,酒酿往往要两三天才能“来”,有时候等不及,趁奶奶不注意,偷偷掀开来看。夏天的酒酿来得快,好象一天就够了,头一天做上的,第二天就能看见米饭上面一层白白的毛。

按一下,是一个个小小的坑,坑里渗出一小汪水,甜。

酒酿做好了,却不能马上就吃。要加上水,盖过饭面后多出一寸左右的水。等酒糟在水里浮起来,才可以放在锅里,煮开。煮好以后将酒糟划成小块,酒酿就制成了。 “来”得好的酒酿,不必加糖就甜。

妈妈喜欢搓了糯米小圆子放进去,就成了酒酿圆子;我却只喜欢酒酿,倒嫌圆子吃起来粘乎乎的不痛快。

没有煮过的酒酿也是可以吃的,只是容易醉。我就醉过一回。好象是初一初二的时候,那天急着要上学,等不及酒酿煮开,就匆匆忙忙喝了一碗就跑。路上还好,到了学校就觉得满面通红,烧得火烫,头也晕得厉害。晕晕乎乎中觉得前座的那个男生又在回头看我。

那时候少不更事,他老回头,我只觉烦,不是骄情,不是故作矜持,是真烦。眼下难过,更是烦他张望,觉得他似乎是在看我笑话。一懊恼,居然冲着他的方向吐了出来。心想这回完了,他肯定要暴跳如雷。没想到他并没有;旁边座位的女生跑开了,却是他过来帮我打扫,还带我回了家。

稀里糊涂大家就都毕业了,我趾高气扬地上大学走了,哪里会将他们放在眼里。几年后和男朋友拉着手走着,路上碰见一个人,男朋友说,原来你们这里也有这么英俊的小伙子。

我却忙不迭地松开了男朋友的手。是那个坐在我前排的男生,他见识过我喝醉时的窘态,还小大人一样地照顾过我,带我回了家。

他果然就长成了一个好男人,有一个好妻,哥哥破产后收养了哥哥的两个儿子,独自赡养二老,为二老送终。

Saturday, December 02, 2006

红薯圆子


管MM说爱吃红薯圆子,那我就给你炸一盘。也请你吃忆苦鸡。:)

最近我妹妹吹牛,说她成功地炸了红薯圆子。小时候吃过的,总觉得好吃,却是作不出来,圆子炸了半天,出来还是稀糊。妹妹说,她用的是糯米粉,于是茅塞顿开。为了超过她,还在圆子外面滚了芝麻,可以保证炸的时间够长。没有芝麻时,里面还没有熟,外面就已经发黑,糊糊的不好看。

菊子牌红薯圆子

1。日本红薯一只(超市的 sweet potato and yams won't do. They are too mushy.)
2。糯米粉少许(少许是多少?不知道。)
3。芝麻少许。(同上)

1。红薯蒸或煮熟后,剥皮捣烂。然后往里面加糯米粉,到能捏出小团为止。大概估计了一下,红薯和糯米粉的比例是80:20。不能加水。

2。搓出小团,小团上滚上芝麻若干粒。

3。油烧热后,将火拨小,慢慢炸。炸到不耐烦了就捞出来。Yum yum yum. ;)

以后 potluck 也有对付的办法了,不然总是盯着自己带的那一盘,恨不能花钱请人家吃。

昙花一现



刚想好题目,又觉得还是说“回光返照”更合适。:)

昨天是公司爬梯,是俺们落后群众出风头的机会。好不容易盼来了暖和天气,可以穿粉色的 cocktail dress,俗是俗,毕竟还不是那么不合时令。吃完了饭,就等着跳舞,老公带我上场,一亮相,一圈还没转完,哈哈哈,满堂彩,那样的虚荣的快乐,很单纯,很纯粹。:)

小的们不乐意,他们在阿姨家玩得不开心。哼哼,guilt card 已经玩不灵了,老爹老娘这样出风头“昙花一现”的机会不多,就让我们偶尔来一点青春的回光返照吧。只怕等小的们都长大了,我们就会太老了。:)

Thursday, November 30, 2006

(二)鲫鱼汤(三)鸡汤 (四)酸辣汤











(二) 鲫鱼汤

家中人频频唤我海归,打起嘴仗、论起得失,大多数时候都是我们赢。时间长了,家里人也就懒得提起这个话题;偶尔要气气我们,便拿出杀手锏:你把鼻子凑近话筒,从电话线里闻一闻,我们正在喝鲫鱼汤呢。不是家养的鲫鱼,是野生的,带土腥味的,不胖不瘦的,中等个儿的,一二两一条的鲫鱼。于是就嗒然若失,浓浓的乡愁,就从口水里流出来。

小水桶里,黑黑的,是鲫鱼的脊背,忙碌地游来游去。妈妈怕活物,收拾鲫鱼这样的小东西却不好意思求爸爸帮忙,我也不记得自己帮过她,只记得她菜刀砧板、锅碗瓢盆一阵忙碌,末了就有了鲫鱼汤,白白的,浓郁郁的,摆在面前,让人舍不得喝了它。碰上季节时,也有满肚子的黄黄的鱼籽,用酸菜炒了,就着粥喝正好。

回家探亲时,早餐是稀饭煎鲫鱼,午饭是米饭鲫鱼汤,晚饭是面条鲫鱼汤,总是还没来得及吃够,就到了重新启程的日子了。


(三)鸡汤

在美国住的时间长了,鸡已经成了“忆苦饭”,轻易是不吃的了。曾几何时,吃鸡、喝鸡汤却也是全家翘首盼望的大事。

我们都盼着吃子公鸡,因为只有公鸡才有漂亮的羽毛,可以用来缝毽子。缝毽子时,底盘用的是一枚铜钱,以“顺治”铜钱最好;用一块布包好后缝上,就是底座。从鸡翅膀上的粗毛管剪出一段,将粗的一头劈成四瓣,缝在底座上,铜钱中间的方孔,正好穿针引线。毛管中插上纷纭的彩色鸡毛,就有了一只轻盈漂亮的毽子,打发掉多少童年时光。想起来,清朝那几个朝代的顺序,还是缝毽子的时候学会的,为了争乾隆、康熙谁先谁后,还和李二毛打了一架,打完了两败俱伤,半年没和他说话。

吃鸡时,好孩子都吃鸡腿,好象是命中注定,我从小就喜欢啃鸡翅膀。大人告诉我,女孩家家的,不应当吃翅膀,吃完了,飞得太远,嫁个婆家也会是在远处。

我却深信自己将来不会嫁人,也不会离开家,照旧欢天喜地地啃鸡翅膀,于是果然就飞远了,飞到了比婆家还远的地方。

妹妹是机灵鬼,大家兴奋地等着盛汤的时候,只有她规规矩矩地在后面等着,象个矫揉造作的三好生;大家都知道,她的故作谦恭总会得到奖赏,轮到她时妈妈手里的勺子总要慷慨一些,却还是不忍心拆穿。

妹妹的鬼机灵,长大了也还是在;全家团圆时,出门吃完了饭,大家都抢着付款。只有她,使个眼色,暗示大家都让开,让爸爸付。于是爸爸嘴上叼着烟卷,慢条斯理地、郑重其事地掏钱,于是我们就依旧还是不懂事的小孩子,爸爸依旧还是一呼百应、胸有成竹的家长。

她的小天线收到了爸爸的心声:反了你。老子还没到动不得的时候。

过年时回娘家,她给爸爸带回几条上好的烟。我们都七嘴八舌地批评她,说她不该助长爸爸抽烟,心里则悻悻地有些失落:知道爸爸虽然烟瘾不大,戒掉却是不可能了,却又懊丧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让她又成功地收买了一回爸爸的心。

(四)酸辣汤

酸辣汤,是走遍天下的游子喝的汤。

酸辣汤,说穿了也无非就是一个酸,一个辣。中餐馆遍布美国,大众化的菜路都一样,菜无非是宫爆鸡丁、芥蓝炒鸡块,汤无非是酸辣汤、蛋花汤、馄饨汤。

然而,餐馆与餐馆的酸辣汤,却如人的指纹一样,没有重样的,就是同一家餐馆,同一个厨师,每一天汤,酸度也有浓淡,辣味也有深浅。一勺汤喝下去,餐馆的高下已经分明。

酸辣汤里,我最喜欢的是汤,豆腐、竹笋、黄花之类的放得太多,就觉得这许多杂物喧宾夺主,喝起来不痛快。辣不宜“响”辣明辣,应当是温和的、柔软的那种辣,在冬天冷雨敲窗、寒彻骨髓的时候喝,喝出一种由衷的感激。

口味变浓,是离家之后的事情。食堂吃了几年,口味重了,他乡的水也是一样的养人。一碗方便面汤,招待牛高马大的男朋友,看他喝得一滴不剩,还以为他吃得大快朵颐。许久之后,才知道,那一碗面没有填足他胃的一角,那一碗清汤寡水只让他更觉得肌肠辘辘。也不知怎么地,这些年,粗茶淡饭、汤汤水水地也就过来了。

酸得倒牙的,不够酸的,辣得鼻涕眼泪稀里哗啦的,辣味不足不过瘾的,喝着异乡的酸辣汤,盼望着父母亲手作的莲藕排骨汤,游子的生活就这样慢慢地流淌着。

我心安处是故乡。

Tuesday, November 28, 2006


在没有暖气的旧社会,大冷天最好吃的东西是汤。

热热地捧了碗,手里心里就一下子热乎起来。雾气里,飘的是肉,骨,菜的鲜味。透过雾气看去,坐在泥炉跟前的,是一大家子人,每个人都闲适而满足,全神贯注地盯着的,都是自己手里那一碗汤。

冬天就是这样的暖和。

(一)莲藕排骨汤

最怀念的是莲藕排骨汤,因为除了回父母家,在别的任何地方都吃不到。

莲藕需是略带黄色的,短胖的,中间段的;根部的可能太老,顶端的则会太僵硬,况且眼中会有泥,只有中间那些短胖的最好。

坐在冬日的太阳底下,太阳懒洋洋的照着,明亮却不甚暖和,手凉凉的,冻得通红,笨笨地抓了筷子的小头捅藕心里的泥;急了时,藕里面灌了水,对着一头吹气,也能吹出一些泥,奶奶就夸我聪明,说人虽然调皮些,应该还是嫁得出去的。

清洗外表似乎要容易得多,也有趣得多。用筷子那四方的一头,按在藕上面刮,刮出来薄薄的一层,藕就干净了,原来锈锈的外表下,竟也是洁白得可爱。

奶奶说,藕是不能切的:藕和刀子有前世的缘分,所以到这一世来,藕是不必过刀罪的。要的是将刀放平了,对着藕段拍,拍出参差不齐的段段块块,分开两段时,便是剪不断、理还乱的藕断丝连。

姐姐是爸爸的宠女,爸爸妈妈饥荒年代结婚,等了许多年才有了她,她一生下来,就是他们的掌上明珠。如今,爸爸老了,平和了,闲散了,偶尔去她家里住,就会在明亮寒冷的冬天的早晨,提了菜篮上街,买回当天的新鲜排骨和最老最适合炖汤的藕,在特制的小炭炉上,用特别的砂锅,为姐姐煨莲藕排骨汤。

这样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失败。

Monday, November 27, 2006

小蚕漫画:碗里,锅里



忒丑了些。:)其实一个 average Joe 就好了。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人之常情么。;)

农家乐

感恩节其实就是收获节了吧,对于我们不愿意一过节就忆苦思甜同情印第安人的人来说。

有四天时间,一边胡吃海塞,一边清理了院子里的落叶,平时没有时间干的家务活。儿子们先是去邻居家里玩,老两口干着又累又慢。后来把儿子们捉回来,威逼他们干活,可怜的娃们,担心圣诞礼物被没收,居然就吭吃吭吃干起来,还特卖力气。也怪,他们一动手,其实也没见他们干什么,七零八落地散得到处都是,可是那效率好象就提高了许多,觉得不止一倍的说。:)

怪不得小农们喜欢多子多福,人多力量大不说,关键是人多了也不觉得累,或者累一点也觉得愉快。尤其是碰上我这样笨的农妇,儿子多了,不担心作出来的饭没有人吃,一个儿子不吃,还有另外一个儿子吃,反正大家都是嗷嗷待脯的饿狼。:)



大火鸡:15。64磅。总算是熟了。


红薯圆子:就是傻瓜的意思:)

Sunday, November 19, 2006

换妻如换房

换妻如换房

菊子

一朋友新近卖了旧房买新房,焦头烂额、走火入魔,不管说起什么话题,绕来绕去总是绕到房子上,言必称前院后院,口不离厕所厨房。心心念念,牵牵挂挂,眼看着头发都白了一圈、薄了一层。众人笑他,他梗梗脖子,瞪圆了眼,云:不信你试试。比换个老婆都费周折。

朋友夯实人,这一句话却令人茅塞顿开。想那自作聪明的文人们给婚姻取了种种好听的名字,归宿啊,爱巢啊,人生的避风港啊,爱情的坟墓啊,监牢啊,围城啊。钱钟书的小说一拍电影,更是满世界臭大街都哼叽着“外面的想进去啊,里面的想出来,”后来才知道,其实此说西方古已有之,钱大师不过贩卖一回洋人牙慧而已。与其做张做致唤它“围城”,倒不如直截了当称它房子。

新婚如迁新房,自是不言而喻。新房作成时,材料作工,一应是最新最佳,住进去的心情也是新鲜的。住过一些年,新鲜感渐渐淡漠,设备渐渐老化,再看看周围新盖的豪宅大屋,不免心中懊恼。十年二十年的房子,最是尴尬。等房子的年龄超过五十年,如同古董车一样,旧则旧矣,那红砖石墙、圆柱长廊,却于旧中显出一种贵族般的雍容华贵,倒反衬出开发区火柴盒房子的单薄和千篇一律。

婚姻也是如此。新婚之际,虽少不得一些磕碰,那是磨合,总归是快活、兴奋和积极忙碌的。过了些年,日子渐渐平淡起来,爱情的旧话是不大提起了,只那幸运的还留着些亲情、友情和色情。一年痒,三年痒,七年痒,一痒接一痒心痒难熬,挠不着的心急如焚,如热锅上的蚂蚁,挠着了又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红旗彩旗,眼花缭乱:后院要起火时,又显出它的好处,齐人之福,也只在戏文里才好看。能同甘不能共苦,能一同奋斗却不能共享其成,于是便有许多劳燕分飞,形同陌路,或者是同床异梦,互为活地狱。

等熬过中年,荷尔蒙眼见得稀薄起来,皱纹也慢慢沉淀堆积,夫妻便也如历史性豪宅一般增值起来,就算庆祝银婚时还有些荷尔蒙残渣余孽,等到了金婚时,那一对老人的脸上,泛出的一定是平和的光彩,便是拌嘴,也一定是充满了幽默、智慧和感情,不枉了五十年来的相互折磨。

这样看来,半旧不新的房子最是尴尬,中年人的婚姻也最是风雨飘摇。住不下去的房子,便换房卖房,过不下去的夫妻,便休妻换妻,热闹的,多是中年人。

高科技泡沫破裂,有多少人股票打了水漂,兼之丢了工作,只好忍痛卖房。就好比有那天资聪颖的,大器早成,少年时便才华横溢,指点江山。又兼之一表人材,风度翩翩,娶的自然是风姿绰约、人人仰慕的大家闺秀。不成想河东河西,起跑之后,却渐渐没有了后力,而立之年之后,便不再有丝毫起色,大家闺秀眼看这辈子就要作不成诰命夫人,先是有些脸色不好看,再后来就是抱怨、唠叨,夫妻的情份早没剩了几分几毫。到最后,照照镜子,眼看红颜渐老,杏眉一拧,樱唇一咬,铁了心要离婚。这便是陪了夫人又卖房,从此后更是灰心丧气,一蹶不振。

也有光景过得不如从前了的,想想自己还算是房价低时买进的,则未免沾沾自喜,心境就平和一些,对房子也就分外珍惜一些。王宝钏寒窑十八年,等回薛仁贵凯旋而归,封官进爵,皆大欢喜,成了千古美谈。如果薛仁贵一事无成,落魄而归,要饭至寒窑,也不知这位贤德的王宝钏,会不会赏他一口残羹冷汁。老薛总算还没有爱上城里的女学生女演员,倒回头嫌弃宝钏身上的窑灰草棍。

君不见那暴发户,革命成功了,发财致富了,得了诺贝尔奖了,换个识文断字年轻漂亮的奖杯妻子( trophy wife),也没啥,就别给自己立什么牌坊,说什么革命需要、感情不和、上帝的最后礼物。要说还是古人率真。唐高宗爱上了老爸的才人武媚娘,要易妻,就是换老婆。别看人家是天子,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家还是知道“寡人有疾,寡人喜新厌旧了”多少有些理亏,就老老实实开个政治局会议,招来群臣商量。好在唐朝风气开化,群臣也是知趣之人,交头接耳一回,就有那许敬宗凑趣曰:“田舍翁多收十斛麦,尚欲易妻,”时代不同了,贵贱都一样,老百姓能够作到的,皇上您老陛下也一定能作得到。

如今世道变了,大家也不跟自己过不去,各村都有各村的招,各人都有各人的活法,婚姻不过一个住所罢了,进进出出,也是看各人的缘份和选择。小朋友们回家填的表,父亲和母亲的地址电话,都是各占一栏。有那或自愿或被迫、或浪漫或无奈的独身主义者,如同一辈子租房,搬来搬去,也看足一路风景。也有先锋的他种生活方式,生活处所、生活伴侣、性取向、甚至性别本身都在换来换去,换妻换房换伴侣,比换张驾驶执照还容易。

多半人,偶尔见得人家高楼大厦、娇妻美眷,看看自己,个头还是没长上一吋,往横里倒是发展了不少,摸摸腰包,存下的银子也就够付付帐单、存点退休金、孝顺孝顺爹妈,再带小的们去什么地方度度假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哪怕有些遗憾,换房的念头也就憋下去了。居家房屋,紧凑贴心,再加上主人家心平气和,即便狭窄些,却如小家碧玉般温暖适人,于是也还是有众多凡人,柴米油盐,庸庸碌碌,也是糊涂快活一生。

这些人恋旧,多年苦心经营的豪宅是舍不得卖掉的,于是主屋之外,又有湖畔海滨度假屋,正经二奶也;时段分享(Time Share),情人外遇红颜知己也;流浪街头出门住旅馆,露水夫妻一夜情也。

突然悟出,出门旅行,便是红杏出墙的瓜菜代。想那好周游列国者,平日里上班辛苦忙碌,钱、假都攒够了就出门旅行,少不了探些名山大川,风景名胜,历史古迹,阿拉斯加夏威夷,西藏印度加勒比。碰到些新的人,两眼对上了,火花碰出来了,经历些新的事,有些新的体验,梦萦魂绕、缠缠绵绵一阵子,末了哭哭啼啼、三步一回头、两步一招手地告别了,回来再写写游记,就如同给这段情来一个了结。伤心时,出门遭了抢、受了骗、或是去的地方盛名之下、其实难负时,也发誓从此再不趟这个混水。可是,等过了一阵子,旧情慢慢淡去,眼前又闪现出花红柳绿,又难免好了伤疤忘了疼,眼看假期将临时,又开始计划下一趟旅行了。

旅行的神妙,就在于其中的意外。有的人循规蹈矩,不过借了旅行社安排住旅馆,一切都如同旅行手册中介绍的那样简单而直率;有的人则不同,最喜欢误打误撞,懵懂懂出门,见店投店,无店露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讲究的是自愿随意、愿打愿挨,潇洒来去无牵挂。这样的关系,其魅力即在于其不可预料、出其不意,令遭遇双方,之前措手不及、之后回味无穷。

最爆笑的说法,还是老房子着火。老男人在青春红颜面前馋涎欲滴、紧张兮兮、抓耳挠腮、时不我待的猴儿急样子,着实令人哈哈哈仰天狂笑不止。本来么,成熟男人总有其吸引人之处的,不光是其财、其权、其才本身,而是财、权、才等身外之物,总会折射回这些男人们身上,遮去些啤酒肚,盖上些光头皮,挡上点大黄牙,给那爷儿们身上打上一圈光环,就象那朦胧月色,给那枯藤老树添出一些苍劲的风致。

老牛吃嫩草时,最忌急切,要就要理直气壮些,财大气粗些,潇洒自如些,流氓无赖些,不管心里怎样煎熬,脸上却要装出一副满不在乎、老子不稀罕的酷相,姜太公钓鱼式的轻慢,强似老房子着火般的狼狈。

反过来说,广大妻子同志们不妨扪心自问一回,自家有没有被换掉的可能性。偶尔不经意间瞅他一眼,看看自己心里会不会紧张地格登一下。小心些,别看你那汉子灰头土脸、呆若木鸡、三棍子碾不出一只闷屁,你不格登,说不定还有别人会格登;更要紧的是,究竟人家曾经年轻英俊过,当初二位也算是金童玉女、歪瓜裂枣、王八绿豆地般配。这些年摸爬滚打、饱受河东狮吼咆哮折磨,颓唐、沧桑、窝囊、风霜之外,却也添了一份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从容,只怕在情场股市上,那行情倒涨了上去。

聪明的女子,就该琢磨着趁感情尚好时,跟他立个休前协议:为了你休后英名,一是逼他答应一定要另娶,不娶人家就会说你遗毒太深,伤了他对世间所有女子的胃口;二是,也是更重要的是,他找的那个新欢,一定要比你年轻、比你漂亮、比你聪明、比你温柔贤惠;要是她哪一样明显地比你差,就是违反合同,需以重金赔偿。

你想想,要是你老公休了你,手上挎一新老婆来了。若是那新老婆是个年轻的狐狸精,你气吧,恨吧,咒吧,当面装坚强回家窝被子里哭鼻子去吧。也还有个骂头。要是那新老婆比你还老,比你还丑,比你还笨,比你还凶,比你还懒,结果人家还是还宁可要她不要你,那叫什么。

那叫买椟还珠,丧权辱国。

Saturday, November 18, 2006

老婆老婆藕爱你

小小子,坐门墩,哭着喊着要媳妇。要媳妇,干什么?点灯,说话,吹灯,做伴儿,明儿个起来给我梳小辫儿。

藕也要老婆。老、丑、凶、笨、懒都没有关系,给我当老婆就行。

什么也不用干,一年就给我作一顿饭。 Thanksgiving Dinner。

三年前,就是这 pre-Thanksgiving Dinner anxiety,吓得我上了网,码了一篇《汉家女儿没有梦》,骂臭男人。

嘿嘿,又想骂人了,还没骂好。:)

Tuesday, November 14, 2006

读书写字

写字的时候要看不见自己。

讲笑话的时候,自己千万不能笑。真正的喜剧家,自己并不笑,有的还有很深的忧郁症。

讲悲剧的时候,自己也不能哭得死去活来。故事还没讲完呢,你先悲痛欲绝、仇恨满腔,读者早就不耐烦了。看看波兰斯基的大手笔,不服都不行。

看书的时候大概要看见自己。不要看作者的名气,更不要看见评论家指点。:)我有这个毛病,太尊重作者,太客气,总觉得人家辛辛苦苦码出许多字,总是有他的好处吧。应当更尖刻一点,好便好,不好便不好,Life is short。

我太厚道,太平铺直叙。要向管MM学习,文字要尖刻,干净,利落,光心地厚道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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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贴,存一个。:)
Slow Waltz in Cedar Bend,哈哈。好象我还有呢。买的时候,自然是因为作者写了《廊桥》。翻一眼,发现这书不配坐着看,也不配躺着看,那就蹲着看。 扔茅房里不少天,还是看不下去,最后放弃。心想,这书莫不是写给男读者意淫的吧,老男人谁不fantasize about a 32?-year-old ex-stripper. Who is actually willing to settle down with a penniless ex-construction worker.

作者漏馅太早。一上来就哦,我流浪啊,我孤独啊,我野性啊,我自由啊,现在我又受到了家园的呼唤啊。漏了这个馅,作者越沉痛,读者就越觉得好笑。也不会把他的人物当真。

我还检讨过,是不是我们太小资啊,觉得只有文化人才有资格无病呻吟。觉得 Roth’s The Professor of Desire 就好得多,也是野孩子安家的故事,但那个野孩子,安家以后比流浪的时候还要难受,而且难受得无奈,真实。Damned if you do, damned if you don't. The eternal dilemma.

Monday, November 13, 2006

世界上最乏味的工作

1. 太平间的看守(never mind the scary part)

2. 书稿完成了,事后一个一个加注释

3. 捉虫子,热补(debugging, hotfix)

同情我吧,人们。三样里我占了两样 55555

Wednesday, November 08, 2006

Bond. James Bond

新邦德不好。太象个斯拉夫人。

Rilke: Woman In Love

又是一个站在窗前的恋爱中的女子

Rainer Maria Rilke - Woman In Love

That is my window. Just now
I have so softly wakened.
I thought that I would float.
How far does my life reach,
and where does the night begin

I could think that everything
was still me all around;
transparent like a crystal's
depths, darkened, mute.

I could keep even the stars
within me; so immense
my heart seems to me; so willingly
it let him go again.

whom I began perhaps to love, perhaps to hold.
Like something strange, undreamt-of,
my fate now gazes at me.

For what, then, am I stretched out
beneath this endlessness,
exuding fragrance like a meadow,
swayed this way and that,

calling out and frightened
that someone will hear the call,
and destined to disappear
inside some other life.

Sunday, November 05, 2006

The Piano Teacher

不知道看 extra 是不是好事,我没主见,人云亦云,人家那么说,我还真就那么信了。:)书没读过,也是得了诺贝尔奖的。男作家写世道人生,横广,女作家写感情世界,纵深。

真是个奇怪的故事,女钢琴教师的感情和性习惯都实在太违反常情。那么年轻英俊、风度翩翩的男学生来勾引她,她居然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折磨他,不让他也不让她自己“爽”。女演员的解释是,她因为受古典音乐影响太深,对音乐对爱情都有古典的期待,所以要的是真正的、刻骨铭心的爱情,不是她的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勾引、诱惑(seduction).

他来申请作她的学生的时候,她很明白他的企图,但她回绝了他,理由是他不该那么轻佻地演奏舒伯特。他太浮,太轻,太炫耀,没有资格演奏舒伯特。

但是,什么是爱情,什么是诱惑,难道谁又能截然分开?不过是女主人公生活经历怪异,性格怪异,(或者说超常吧),失去了在男人面前正常反应的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让这种能力自然地成长起来;在别人成长的时候,她在弹琴。她母亲和她都说过,我们牺牲了一切。得到的回报又是什么?现实生活永远无法逃脱,每个月的帐单总是要付。好象就是这种被生活亏待了的感觉,促使她给那个女学生的衣服里放了玻璃碎片。母亲和她都不愿意看见别人的成功。



她只能偷窥和欣赏别人作爱,轮到和男学生在一起的时候,她不愿意束手就擒,而是企图去控制他们作爱的方式和节奏,结果是几次令人不愉快甚至恶心反感的场面。最后一幕,是典型的“始乱终弃”的结局:她还有所期待,而他却风度翩翩地擦身而过,仿佛他们之间没有过任何超过一般常人的关系。

也许是一种自我防御?既然最终的结果是始乱终弃,那么,起码在过程中试图操纵一点,或许能够多少保护一下自尊心?

总之,这部电影满开眼界,讲述了一个我原本无法想象的故事。如果 Empire Falls里的 Ed Harris 是虎落平阳被犬欺,那这里的就算是凤凰落地不如鸡了。

八卦:男主角Benoît Magimel 和 Juliette Binoche 有个女儿,生于2000年。 花椒建议Isabelle Huppert演芳尼亚,看来她确实演得了。Dark, sophisticated, troubled. Everything we regular simpletons want to run away from. :))

我老罗 :)



也懂得欣赏不是帅哥的、而且是很老的男演员了。:)

Ed Harris 还尽演天才,先演了个 Pollack,据说今年又演了个贝多芬(Copying Beethoven),没看,只听说是 another horrible Beethoven movie.总觉得拍名人是很冒险的事情,大家对他们都有个心中的小形象,拍得太象,没劲,拍得太不象,人家又不信。

The Human Stain 里的 Ed Harris 演得真好,戏的份量那么少,小说里很多东西都砍了,结果他还真地能跟 Antony Hopkins争戏。另一部里 Empire Falls 戏多,但他不过火,就是靠一种 quiet presence,居然就不让人觉得乏味。突然觉得这样的人也很可爱的,虽然是虎落平阳,却仍然有一种虎威,和他作什么事情是不相干的。倒是如果他真的如他母亲所希望的那样离开小镇,当个什么白领或者教授,倒有可能折断脊梁。

儒学

今天感冒得厉害,还是撑着去见了陈来,听他介绍儒学。起源、特点、现状和前途等等,都知道一些,倒是头一次听说南韩的儒学十分兴旺发达,30%的人填自己的宗教信仰为儒教,京城有一个类似于“国子监”的大学,十六世纪就有的,那里毕业的学生都是要回每一个乡村去教小儿童的,所以那里的儒学有群众基础。还有印尼,华侨们巴巴地请大陆学者来讲儒教,讲着讲着不对了,因为学者们都说儒学不是宗教。他们需要儒教,这样他们在填表的时候不用为难:他们不能选不信教,又不愿意说自己是穆斯林;他们更需要的是一种文化认同。

陈来的口气很象向政府证明儒学的建设意义,提到了应当引起文化部门、宣传部分的重视等等,甚至还提到了建设和谐社会。正好收到L一封E,提到现在在北京召开的非洲峰会,那里用的词汇,都是应景的大词,什么象征性、实践性、大国信誉等等,真让人不习惯。不过,这本来也是儒学的特点,其实就是杜维明一直想撇清的,就是儒学其实是维护现状的,是承认世俗权威的,聪明的统治者完全可以利用它。当然你首先还得有最起码的自信,不然就没有底气。

若干年前,杜维明头一次到中国兜售他的儒学的时候,就跟在别人后面去听过他的课。课后有小堂讨论,学生也可以发言、提问,内容全不记得,但这种自由讨论、师生对答的形式,真让人觉得耳目一新。记得最清楚的是王鲁湘,很端正、轮廓很鲜明的一张脸,好象还有一点胡须,当时跟老杜顶牛,说中国那黄色的“草原文明”,根本无法和蓝色的海洋文明抗衡。那以后不久,他就和苏晓康们捣持出了《河殇》,再那以后世界就倒了一个个儿,再那以后,我们这一代人就长大了,沉沦了。

斗起胆子问起了王鲁湘,因为他好象不在美国,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消息。原来他在《凤凰卫视》当制作,这倒也比较合适,不中不西,有一定的新闻自由但又是有圣旨保护,所谓反贪官不反皇帝是也,咱是现实主义者,觉得于王鲁湘这样的人也是一个出路。

说起来原来也不是很乐观:北大倒是一直招研究生,但估计大部分都是从外校外地考来的,冲着进北大进北京的好处。:)就象我们当初出国,出来就算,具体专业是不大挑得了的。政府也不大支持,当然,能够不干预,总比批判孔子要好一些。民间没有了从前的“乡绅”给周围的乡民提供儒学教育,原有的机构一打乱,靠一两个书生叫喊是没有用的。不过,人大倒是成立了国学院,正式招本科生了,也有民间机构开办国学班,教小孩子们背诵经典,跟背唐诗三百首一样,懂不懂,先记住再说,以后张口就来,总是一样文化熏陶。

礼失而求诸野。要证明儒学的精深、博大,就是用过去的辉煌作例子,要证明它的实用,又用的是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亚洲四小龙这几个外面的例子。怎么中国大陆本土就这么倒霉。

好象不是特别乐观。文化的东西,本不是提倡就灵的,更何况中国政府的“支持”往往都有一个很大的catch.好在陈来们还在努力,在编五年期的《儒藏》(仿佛藏、道藏),虽然没有朱熹五十年编集注的耐性,毕竟有现代科技的帮助,效率应当高一些,作些基本功,也算是一样功德。

Thursday, November 02, 2006

谢库瑞:全新的穆斯林女子形象

读完了《我的名字是红》,还是有些心得的,贴出一段。

(三):谢库瑞:全新的穆斯林女子形象

传统文学艺术和公众观念中的穆斯林女性,似乎都是羞涩和被动收敛的,正如谢库瑞所说:“好多年来,我寻遍父亲书籍中的图画,寻找女人和佳丽的画像。她们确实存在,不过数量很少,仅仅零星散见,而且总是一脸害羞、腼腆,总是低着头,至多像在道歉似的互相凝视。她们从不曾象男人、士兵或君主那样昂着头、挺直身子看着世界。只有在草草绘制的廉价书本中,由于画家的不小心,有些女人的眼睛才不会看着地面或是画中的某样东西,也不会看着一杯酒或是看着恋人,而是直接朝向读者。我一直很好奇她们所看的那个读者究竟是谁。”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谢库瑞个性鲜明、聪明果断,完全是这个千篇一律、缺乏个性的穆斯林女性形象的反面。而真正浪漫和诗意的人物,却是她的情人黑。

作者在感情描写上很吝啬,只在头几章黑刚刚出场时给人一些希望和温情。黑和谢库瑞是姨表兄妹,比她年长十二岁,亲眼看着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然而,当她十二岁时,他向姨父表达自己的感情时却遭到了拒绝。羞愤之中,黑离开了伊斯坦布尔。十二年后回到故乡时,他依旧孑然一身,而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的军官丈夫在外征战,已经有四年音讯全无,生死未卜。

在十二年的颠沛流离中,黑早已忘记了谢库瑞的容貌。回到伊斯坦布尔以后,他来拜访姨父的家。虽然他们是姨表兄妹,但是,按照教规和习俗,他和谢库瑞还是不能直接见面。不过,在他告别之后,他却从窗户外面看见了谢库瑞:从柿子树背后,从窗棂的画框中,谢库瑞没有戴面纱,有意无意地来到窗前,终于让黑看到了自己真实的容颜;黑仰头看着久违的意中人,心中充满了甜蜜和狂喜。

这大概是全篇小说中两个人之间的最温馨、最诱惑、最富于激情的场面。看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大概和莎士比亚写《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年代相近,朱丽叶也是这样,立在窗台前,听心上人倾诉衷肠。

然而,温情场面如彗星一样转瞬即逝,故事很快就发展得沉重诡异。谢库瑞的形象,与黑梦想中的羞涩少女大相径庭,与我们惯常读到的神秘的穆斯林女郎也大相径庭。黑来访问谢库瑞的父亲时,无法见到她,而谢库瑞却能从墙缝中偷窥黑;她以前也这样偷窥过访问她父亲的画家们。于是,她不再是一个供人欣赏的偶像和性象征,只是被动地让男人远远地崇拜和景仰;她更多地尝到了欣赏和偷窥男人的乐趣。于是,本来是供人偷窥的面纱背后的美丽女子成了偷窥者,而追逐美人的浪漫男子却成了偷窥的对象。

小说中对此着墨不多,却令人印象深刻。谢库瑞眼中的黑比以前更加英俊;她还看见了他激动时勃起的男性,判断出他比她的丈夫要伟壮。问题是她似乎并不爱他,至少是装出了一副铁石心肠的样子;她总是占着上风,冷静、盘算,他们的关系,由她在控制着节奏和速度,就象他们初次约会的犹太人遗弃的闹鬼的房子一样,阴森、冷漠。他们约会的时候,她允许黑与他有肌肤之亲却又不许他最后得逞,屡次撩逗得他无法自制,却又在关键时刻蓦然翻脸,抽身离去。他们之间传递的情书,也是曲折隐晦,只有靠犹太女贩的诠释才能猜度出她的意图,其中,出谋划策多,甜言蜜语少。

于是,我们也发现,当初谢库瑞没有嫁给黑,不是因为父亲反对,而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爱他。她真正爱上的,是她后来的丈夫。“我丈夫的英俊众所周知,经媒人介绍,他找到机会,在我从澡堂回家的路上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的眼睛充满着爱的火焰,我立刻就爱上了他。他有一头黑发、白晳的皮肤、绿色的眼睛及强壮的臂膀,不过他却像一个睡着了的小孩一样安静而无邪。尽管他在家中如女人般温柔而文静,但是,至少我自己能感觉到,他身上似乎还弥漫着一丝血腥的气息,或许那是因为他把所有力气都花在了战场上杀人和掠夺战利品。”谢库瑞的父亲不愿意她嫁给这个一贫如洗的士兵,但谢库瑞却以死相威胁,逼迫父亲让步,由她嫁给自己看中的如意郎君。

丈夫失踪之后,谢库瑞也顽固地坚守着自己的独立和自由。她的小叔子哈桑爱上了她。哈桑也和哥哥一样英俊,而且还更年轻。按照伊斯兰教习俗,如果她的丈夫确实战死,她应当嫁给哈桑;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她也能感觉到他的吸引力。然而,恰恰因为哈桑有娶她的权利,她却本能地反抗着他的追求,尤其是在他卖掉家中的女奴以后,她更不愿意成为他免费的性伴侣和操持家务的女仆。只有在嫁给黑、哈桑又成为不可企及的禁忌之后,她才意识到,其实她也是爱哈桑的。

谢库瑞象是一个天生的情场老手,面对两个陷入对她的迷恋中无法自拔的男人黑和哈桑,轻松地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仿佛是对环境、宗教和习俗的束缚的逆反,被丈夫事实上抛弃之后,谢库瑞再也无法接受和享受正常的温馨的男女之情。只有她对儿子的爱才是明确无误的;她对黑有过一刹那的柔情时,所表现出来的也更象是母爱:她的性幻想是将他搂在胸前,象喂自己的婴儿那样为他哺乳。

自始至终,在这个爱情故事中,谢库瑞都是主宰。在她父亲被谋杀以后,她表现出惊人的冷静和决断。尽管她也无助地哭泣,她的哭泣背后却有一双警觉的眼睛,似乎每一滴眼泪都有着目的;她将父亲的尸体拖到另一间屋子,告诉孩子们说祖父病了,然后命令黑一日之内打通所有的关节,首先到允许离婚的法庭,用他十二年间攒下的金币买通法官,宣布她的丈夫已经死亡、婚姻解除、她可以再婚,然后又赶回她家所在的地方,买通一个阿訇为他们主持婚礼。不仅如此,她还大张旗鼓地搞了一个新娘游行,绕着他们所住的街区骄傲地走了一圈。她明知道黑受到宫廷卫士的怀疑,这样大张旗鼓地结婚会更加坐实人们的怀疑,几乎是将黑置于死地。而黑好象也不介意,在谢库瑞的指使下东跑西颠地奔走,新娘游行的时候,他恭顺地跟随其后,虽然骑着白马,却丝毫没有白马王子的高傲气度。

而新婚之夜,新娘却不与他同房。谢库瑞早已和黑约法三章:不找到杀害她父亲的凶手,她就不能与他成为真正的夫妻。她从恶梦中醒来后审问黑,指责他可能是杀害她父亲的凶手,心里还明明知道:“我说的话,就象钉子一样钉入他的肉体。”好象这样折磨还不够,谢库瑞还当面告诉黑:我根本就不爱你,我要是能爱上你,早在我年幼的时候就该爱上你了;那时候没爱上,现在更是不可能。

黑也变了。他没有能拯救谢库瑞,却被人打伤,故事变成了美人救英雄。谢库瑞将他运回家中,为他擦洗伤口,就在读者为黑的性命担忧的时候,谢库瑞却只顾盯着欣赏他的男性,脑子里闪现的念头竟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诗人将它称为芦苇。“芦苇”这个意象很独特,小说中别的地方也用过。因为当时的画笔是用芦苇制成的,笔也成为男性的象征,与笔配套的墨砚,就成为女性的象征。

谢库瑞为黑洗净了伤口,他躺在鲜血和伤痛中,生死未卜。谢库瑞与他作爱,一切都是她在主动。他们的初夜有血腥,有伤口,痛苦和极乐互相交织,象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英雄的葬礼一样,阴森而壮烈。

小说中还有很多大胆的性描写。在细密画家的作坊里,娈童癖似乎是人们普遍接受的正常现象。少年学徒们的相貌,似乎和他们的绘画天才同等重要。饶有兴味的是,师傅奥斯曼大师严厉惩罚、玩弄和污辱漂亮学徒蝴蝶,蝴蝶却并不反抗,反而对他更加崇拜和依恋:当代人把它称为虐恋、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与谢库瑞的精明、冷静和坚强相对应,黑是一个柔情的诗人,一个失败的英雄。他在现实中无能为力,自己追逐的偶像要么可望而不可及,要么和梦想大相径庭。在多年的流浪中,他已经忘记了谢库瑞的模样;他说,如果他有一幅她的画像,他就不会这么失落,因为“如果爱人的容貌镌刻在你心中,这个世界就仍然是你的家园。”回家以后,他又驯服而忠心耿耿地服从着自己的爱人,虽然我们替他委屈,他自己却是心甘情愿、欲罢不能。

黑活下来了,但他脖子歪了,背驼了,不再英俊,也不再强壮,更重要的是,他的精神萎顿了,失去了初回伊斯坦布尔时的希望和乐观,陷入了长期的忧郁。爱情的失望,对故人和故乡的失望,与艺术的式微相互交织,令人扼腕叹息。黑的梦想、失败和沉沦,给全书笼罩上了浓厚的忧郁和诗意。帕慕克另一部重要小说《雪》的主人公卡,也是在流放十二年后回到故国的诗人,这两个角色,显然带着作者帕慕克本人的忧郁和诗意。

然而,撇开艺术不谈,小说中写的是人性的胜利。在谢库瑞的世界里,重要的不是她父亲的绘画,而是人,是她的父亲、男人和儿子;即便是所有的画家都不再存在,即便是所有的图画都灰飞烟灭,这些人的故事还都存活在她的心中,她的儿子也还是在成长,生命的力量,在续写着人类的历史。

艺术转瞬即逝,生命却是永恒。

Walden



Friday, October 27, 2006

忙里偷闲

忙死了,累死了,给自己五分钟休息时间。:)

昨天H从香港来,臭味相投的老朋友就是好玩,什么东西说起来都有趣。香港人观念里,人都是有等级的,这是她总结出来的看英文学校广告、猜测办学人身份的诀窍:

英人、美国人:英人、美国人比较自信啊,招牌是要直接亮出来的。
西人:法国人或其他欧洲人,无英人美国人。 英文虽然不是母语,毕竟是金发碧眼啊。
外籍:印度,无上述三种人。不是金发碧眼,毕竟还不是黄种人,不是本地人。
双语:港人而已,无上述四种人

中国人固有的势利加上香港独有的殖民心态,是很难脱去的。就象当年(九七以后) New Faculty Orentation 上碰到的那个香港女士,一定要强调她是来自 British Hong Kong.

笑翻。想起这里读到的东西,在美国的即直说美国,那说“北美”的,一定是在加拿大。:)

Wednesday, October 25, 2006

Virtual and "My Name is Red"

最近忙,没空写博。自恋一回,把在CND发的口水贴搬到这里:

fourteen 写道:
we can initiate a word-by-word thing. Especially the words of modern literature/art/film/poetry, etc.

Don't know nothin' about modern literature/art/film/poetry. Does technology count?

I like the word "virtual". It's big in the industry: virtual machine, virtual server, virtual network, even virtual keyboard. Virtual Community, virtual friends, virtual love, virtual university such as this one. How much of our life has changed due to this virtualization?

From my latest personal experience, this Virtual thingie beats reality. 路过命令我汇报,我不敢不汇报。见面之前吧,嗯,有点害怕。怕谁?一个怕路过,一个怕Blue. 见面一看,都挺面善的,心说,8错8错,以后再也不怕她们了。没成想,莫用,一回到这儿,还是怕。 好在这怕也是 virtual 的。

Virtual is Real. Reality is virtual? Nah. Not catchy enough.

谢漫人介绍 Ig Nobel. Sounds like Beanpot Oscar. Them wacky Harvard k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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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Name is Red"看完了。Not a page turner at all,if you ask me. Who Dunnit (murder mystery) ain't my cup of tea. 想了想我为什么看完了,找到几个借口:

1。作者毕竟得了诺贝尔。瑞典老头们的考虑我也知道,但理解:that part of the world deserves more of our attention and understanding.

2。书是借来的。我的经验,真要想把一本书看完,买不如借,借不如租,租不如租不着。 逾越你不用装斯文,我想说的就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That rule definitely applies to books.

3。答应了要写个书评。有些拉郎配的味道,搞不清自己究竟是因为喜欢才看,还是因为看了才喜欢。也搞不清自己到底是为了写才看,还是因为看了有话要说才写。只好不把自己当回事,一笑置之。

我先闭嘴,免得透露情节招人讨厌。不过,既然是在瓦尔登,就扯一点就近的事情。Pamuk 因为说土耳其人屠杀亚美尼亚人而受到指控,在我们屯就有一个挺大的 Armenian Community, 中心在水城(Watertown), 水城广场附近有一家博物馆,好象就叫Armenian Genocide Museum, Mount Auburn St. 上有他们的教堂(希腊正教),很有特色,有沙漠建筑的风味。都没进去过。 不过去过他们的杂货店,里面的干果、蜜饯、手指头大的小点心,外加Humus and Tahila, yum yum yum.

Sunday, October 08, 2006

四十八码

四十八码

刚上网时用码过一篇《谪仙记》,后来觉得里面隐私太多,从CND撤稿了。将近三年过去,自己的心态又平静了许多,回头再看,觉得连这个题目都那么张狂:自己不过凡人一个,凭什么以为自己是仙?偶尔受点委屈,还尽觉得自己是“虎落平阳,凤凰落地”啥啥的。

可是,有时候不免怀疑,自己是不是过早地放弃了努力?还没有看见外面的一片天,就断定那一片天空不属于自己,于是自己说服自己作井底之蛙,先圈定了这个范围,自然不难找到各种支持它的哲学——其实也就是借口。

平和不是我的初始状态,而是经过了这个过程之后的结果。那谁谁说我平和,便让我不平和起来。:)

我游泳不好,五十码的游泳池,如果没有人在身边保护,我就不去深水,因为我总是游到四十八码的地方就觉得精疲力尽,再也没劲蹬腿划水。于是,四十八码就成了我的游泳记录,更糟糕的是,好象也没有动力去打破那个记录。

给导师打电话,说起从前种种,未免有许多感慨,并承认自己有些无颜见江东父老。导师说,你想作什么就去作吧,你不是还不到三十岁吗,干什么都来得及。告诉他说,唉,三十早过了。导师就不说话,意思似乎就是,既然如此,你就省省八。真让人灰心。:)

Playground Diplomacy

今天带二毛去参加一个生日聚会,有机会和几个妈妈套近乎,无非是显示自己认识他们,再一个就是挑出他们家孩子的最大优点,夸张地表演一回。我是爱听好话的家长,所以知道这样的武器最灵——反正也挨着边,不是不着边际的胡吹,好不容易见一面,夸夸人家又何妨。

最后见到 Karim的妈妈,她没有呆在那里聊天,聚会结束时才来接的。趁机拍她两句,结果两句都说错了:先说她年轻——她的大儿子都上初中了,她看起来确实特别年轻。结果她说,知道知道,我生孩子太早,他那么大了,我才三十一岁。Oops,马屁拍错了地方,逼人家承认是 teenager mother。接着拍,又拍错一个:夸他们家儿子脑袋形状好看,说我们家二毛要剪成她儿子的发型:黑人的光头。

和黑人打交道少,每说一句话都觉得自己说的不得体。其实人家可能根本没想什么,只有我这里庸人自扰。

再去 Playground, 二毛一下子就和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孩子混到了一起,于是两位妈妈也聊起来。结果发现,小男孩的父亲是一位曼哈顿出生的犹太剧作家、中国通,刚刚写出一本以中国为背景的剧本,马上要去中国拍电影;妈妈学的是电影表演,没有出名,现在搞艺术教育。聊着聊着,就是两个多小时。再一聊,她们还认识我们的邻居,如此等等,留电话、订新约会,于是一个短暂的邂逅就成了新故事的开头。

The Pianist

The Pianist 终于看了,而且破天荒第一次看了 extra。印象最深的是导演 Roman Polanski的叙说,平静,智慧,幽默。真正的大师就是这样的,他们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所以根本就用不着张扬。越是触及自己的心灵深处,就越是平和,小心翼翼。

他也是这样告诉演员们的。所以电影虽然写的是残酷的历史,却不是靠残酷来强迫我们被感动被震撼,而是用细节在你的视觉和心灵中刻下纹路。是不是我们司空见惯,早已变得太冷酷、太缺乏同情心了?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宣传式的大场面已经无法打动人,包括电影刚开始的那些场面,所有关于大屠杀历史的不都是这样描写的么……一边又同时觉得内疚。

我真正开始入戏的地方,是Adrien Brody 在钢琴上虚手悬空弹奏……那之前还是太 impersonal, 太浮,从那以后就开始变得非常具体,触手可及,所有的细节都有了生命力。

电影里种族区别,但是,任何人群里都是有“好”人也有“坏”人,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生活逻辑行动……导演想表现希望和生命的伟大,于是向来受谴责的犹太警察、德国军官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善意,不管他们的动机如何,因为他们的帮助才有了钢琴家的生还,你可以谴责他们没有作得更多,但象Primo Levy写过的那样,一个恶毒吝啬的老太婆,仅仅因为施舍过一只苹果,就取得了进入天堂的权利,这些帮助过钢琴家的恶人,电影集中表现了他们身上闪烁的人性,虽然和黑暗相比远远不够,但那是人性的希望。

Roman Polanski 本人就是大屠杀幸存者,所以电影里用了他本人孩提时代的记忆,这些地方就显得特别生动,令人无法忘怀。“Don’t run”的台词是一处,还有满院的空行李箱,满街的被遗弃的行李和家具,令人毛骨悚然:这些行李没有用了,它们的主人公永远也不会回来。

相对于 Adrien Brody, 德国军官的表演就有些过火。不是喋喋不休——他的台词本来就不多,但没有几个台词,却总是端着肩膀冷着面孔,就是千篇一律的德国军官形象。Ralph Fiennes 在 Schindler's List 里的德国军官戏是多,也是一个德性。二战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号称表现人性的电影还是无法把德国军官写成真正的人……想一想又悲哀,为什么我们中国人的生命相形之下就显得那么不值钱。

Thursday, October 05, 2006

中秋不团圆

刚刚给父母打完电话,得知叔叔去世的噩耗。人就呆在那里。

怪不得这几天心神不宁。那天上班就和姜吵起来,回去时接孩子又去错了地方,和人家在不同的地方各等一个小时,无论怎样安慰自己这都是小事,却还是难受无比,往常哄自己开心的灵丹妙药,通通失灵。

叔叔是他们兄弟里最帅、最有才华、最有幽默感、也是最不幸的人。奶奶去世之前缠绵病榻,大家都知道她是惦念着远在东北的小儿子,而最后她还是没能见上他一面。等他们回来时,带回的是三个残疾孩子,因为在东北的穷乡僻壤缺医少药、没有种过牛痘,三个孩子全都染上了小儿麻痹症。

在他们工厂的俱乐部,一个男孩子,背着他下肢基本上完全瘫痪的姐姐,一瘸一拐地走进电影大厅,是那个宿舍区的人习以为常的场面。偏偏他们都生得那么美丽,男孩女孩,都继承了叔叔出众的容貌,深目隆准,还有快乐迷人的微笑。

叔叔耗尽了心血,终于让几个残疾的孩子都成家立业。他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因为他知道这一家人都在盯着他,他不能垮。他说自从孩子们生病以后,他只哭过一回。堂妹的病比较轻,只是一条腿比另一条稍短,据说军区总医院矫形手术成功率很高,就带她去作了手术。偏偏她的手术就失败了,只好截肢。那一天,他跑到湖边没人的地方痛哭了一场。

我去医院看过堂妹。大家都夸我懂事,我却只想哭,为自己健全的身体和无休无止的琐琐碎碎感到羞愧。

Where did all the years ago? It is the turn of a whole another generation ...

去年回国探亲,和父亲坐一辆出租车去看伯伯和叔叔,路上出租车的轮胎爆了,当时我就预感到有什么不幸。伯伯已经于年初去世,我以为这个恶兆已经兑现,没想到里面还连带着叔叔。

命运真地很不公平……本以为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就可以安度晚年,结果婶婶和堂妹小四又在一个月内相继去世,小四没有残疾,嫁的是年轻才俊,结果却是红颜薄命。从那以后,叔叔就郁郁寡欢,再也没有恢复过来,仿佛一夜之间从中年人变成了老年人。

几年前送走外公,就已经失落了很久,不光是对外公的眷恋——从来没有见过爷爷,所以外公是我唯一的祖父。他一去世,我就没有祖辈了,于是被迫逼自己长大。

心里充满了莫名的恐惧。爹妈千万保重,我们还长得不够大,都需要你们的看顾。不要让我们成为孤儿。

Tuesday, October 03, 2006

Orhan Pamuk

There is no short list of possible winners, but buzz has centered on Syrian poet Adonis, whose real name is Ali Ahmad Said, and controversial Turkish writer Orhan Pamuk. Other contenders, at least in the eyes of the media and on betting Web sites, include Americans Joyce Carol Oates and Philip Roth and Swedish poet Thomas Transtromer.


http://en.wikipedia.org/wiki/Orhan_Pamuk

http://www.orhanpamuk.net/

Spectators say Turkish writer Orhan Pamuk is at the top of the list ... Nobel Prize - literature has always been rather politicized, some say Pint's anti-conservative stands gave him an edge last year. One common denominator witers from the Muslim world(or can we expand it to non-western world) won is their anti-traditional pro-western perspective. It's no wonder they are rejected by their "home readership" one way or another. Orhan Pamuk was accused of and tried for his public reference to the Armenian Massacre (one million) and the Kurdish Massacre (30,000).

I still want Philip Roth to win. ;-)

Friday, September 29, 2006

Reminiscences of Ralph Waldo Emerson By Louisa May Alcott

Reminiscences of Ralph Waldo Emerson By Louisa May Alcott
Contributed by Louisa May Alcott
Reminiscences of Ralph Waldo Emerson
By Louisa May Alcott



Reminiscences of Ralph Waldo Emerson

A s I count it the greatest honor and happiness of my life to have known Mr. Emerson, I gladly accede to a request for such recollections as may be of interest to the young readers for whom I write.

My first remembrance is of the morning when I was sent to inquire for little Waldo, then lying very ill.

His father came to me so worn with watching and changed by sorrow that I was startled, and could only stammer out my message.

"Child, he is dead," was his answer.

Then the door closed and I ran home to tell the sad tidings. I was only eight years old, and that was my first glimpse of a great grief, but I never have forgotten the anguish that made a familiar face so tragical, and gave those few words more pathos than the sweet lamentation of the Threnody.
Later, when we went to school with the little Emersons in their father`s barn, I remember many happy times when the illustrious papa was our good playfellow.

Often piling us into a bedecked hay-cart, he took us to berry, bathe, or picnic at Walden, making our day charming and memorable by showing us the places he loved, the wood-people Thoreau had introduced to him, or the wild flowers whose hidden homes he had discovered. So that when years afterward we read of "the sweet Rhodora in the wood" and "the burly, dozy humblebee," or laughed over "The Mountain and the Squirrel," we recognized old friends, and thanked him for the delicate truth and beauty which made them immortal for us and others.

When the book-mania fell upon me at fifteen I used to venture into Mr. Emerson`s library and ask what I should read, never conscious of the audacity of my demand, so genial was my welcome.

His kind hand opened to me the riches of Shakespeare, Dante, Goethe and Carlyle, and I gratefully recall the sweet patience with which he led me round the book-lined room, till "the new and very interesting book" was found; or the indulgent smile he wore when I proposed something far above my comprehension.

"Wait a little for that," he said. "Meantime try this, and if you like it, come again."

For many of these wise books I am waiting still, very patiently, because in his own I have found the truest delight, the best inspiration of my life.

When these same precious volumes were tumbled out of the window while his house was burning some years ago, as I stood guarding the scorched, wet pile, Mr. Emerson passed by, and surveying the devastation with philosophic calmness, only said in answer to my lamentations--

"I see my library under a new aspect. Could you tell me where my good neighbors have flung my boots?"

In the tribulations of later life, this faithful house-friend was an earthly Providence, conferring favors so beautifully that they were no burden, and giving such sympathy in joy and sorrow that very tender ties were knit between this beneficent nature and the grateful hearts he made his own.

Acquaintance with such a man is an education in itself, for "the essence of greatness is the perception that virtue is enough," and living what he wrote, his influence purified and brightened like sunshine.

Many a thoughtful young man and woman owe to Emerson the spark that kindled their highest aspirations, and showed them how to make the conduct of life a helpful lesson, not a blind struggle.

"For simple maids and noble youth
Are welcome to the man of truth;
Most welcome they who need him most,
They feed the spring which they exhaust,
For greater need
Draws better deed."

He was in truth, like his own Saadi, "a cheerer or men`s hearts."

Friendship, Love, Self-Reliance, Heroism and Compensation among the essays have become to many readers as precious as Christian`s scroll, and certain poems live in the memory as sacred as hymns, so helpful and inspiring are they.

No better books for earnest young people can be found. The truest words are often the simplest, and when wisdom and virtue go hand in hand, none need fear to listen, learn and love.

The marble walk that leads to his hospitable door has been trodden by the feet of many pilgrims from all parts of the world, drawn thither by their love and reverence for him. In that famous study his town`s people have had the privilege of seeing many of file great and good men and women of our time and learning of their gracious host the finest lessons of true courtesy.

I have often seen him turn from distinguished guests, to say a wise or kindly word to some humble worshipper, sitting modestly in a corner, content merely to look and listen, and who went away to cherish that memorable moment long and gratefully,

Here, too, in the pleasant room with the green hills opposite, and the pines murmuring musically before the windows, Emerson wrote essays more helpful than most sermons; lectures which created the lyceum; poems full of power and sweetness; and better than song or sermon has lived a life so noble, true and beautiful that its wide-spreading influence is felt on both sides of the sea.

In all reforms lie was among the foremost on the side of justice and progress. When Faneuil Hall used to be a scene of riot and danger in Anti-Slavery days, I remember sitting tip aloft, an excited girl, among the loyal women who never failed to be there; and how they always looked for that serene face on the platform, and found fresh courage in the mere sight of the wisest man in America, standing shoulder to shoulder with the bravest.

When Woman`s Suffrage was most unpopular, his voice and pen spoke for the just cause, undaunted by the fear of ridicule which silences so many.

His own simple, abstemious habits were his best testimony in favor of temperance in all things, while in religion he believed that each soul must choose its own aids, and prove the vitality of its faith by high thinking and holy living.

When traveling in various countries I found his fame had gone before, and people were eager to hear something of the Concord poet, seer and philosopher.

In a little town upon the Rhine, where our party paused for a night, unexpectedly delayed, two young Germans, reading the word Boston on the labels of our trunks as they stood in the yard of the inn, begged to come in and see the Americans, and their first question was,--

`Tell us about Emerson."

We gladly told them what they asked, and they listened as eagerly as we did to anything we could hear concerning their great countryman Goethe.

A letter once came to me from the far West, in which a girl asked what she should read to build up a noble character. It was a remarkable letter, and when I inquired what books she most desired she answered, "All of Emerson`s; he helps me most."

A prisoner just from Concord jail came to see me on his release and proved to be an intelligent, book-loving young man, who had been led into crime by his first fit of intoxication. In talking with with him, he said Emerson`s books were a comfort to him, and he had spent some of the money earned in prison to buy certain volumes to take with him as guides and safeguards for the future.

In England his honored name opened many doors to us, and we felt as proud of our acquaintance with him as Englishmen feel of the medals with which their Queen decorates them. So widely was he known, so helpful was his influence, so ennobling the mere reflection. of his virtue and his genius.

Longfellow was beloved by children, and of Emerson it might be said, as of Plato, "He walks with his head among the stars, yet carries a blessing in his heart for every little child."

When he returned from his second visit to Europe after his house was burned, he was welcomed by the school-children who lined his passage from the cars to the carriage, where a nosegay of blooming grandchildren awaited him; and escorted by a smiling troop of neighbors, old and young, he was conducted under green arches to his house.

Here they sang "Sweet Home," gave welcoming cheers, and marched away to come again soon after to a grand house-warming in the old mansion which had been so well restored that nothing seemed changed.

Many a gay revel has been held under the pines, whole schools taking possession of the poet`s premises; and many a child will gladly recall hereafter the paternal face that smiled on them, full of interest in their gambols, and of welcome for the poorest.

Mrs. Emerson, from her overflowing garden, planted flowers along the roadside and in the plot of ground before the nearest schoolhouse to beautify the children`s daily life. Sweeter and more imperishable than these will be the recollections of many kindnesses bestowed by one who, in the truest sense of the word, was a friend to all.

As he lay dying, children stopped to ask if he were better, and all the sunshine faded out of the little faces when the sad answer came. Very willing feet roamed the woods for green garlands to decorate the old church where he would come for the last time; busy hands worked till midnight that every house should bear some token of mourning; Spring gave him her few early flowers and budding boughs from the haunts that will know him no more, and old and young forgot for a little while their pride in the illustrious man to sorrow for the beloved friend and neighbor.

Life did not sadden his cheerful philosophy; success could not spoil his exquisite simplicity; age could not dismay him, and he met death with sweet serenity.

He wrote "Nothing can bring you peace but yourself." Nothing can bring you peace but the triumph of principles and this well earned peace transfigured the beautiful dead face, so many eyes beheld with tender reverence seeming to assure us that our august friend and master had passed into the larger life for which he was ready, still to continue, --

"Without hasting without rest,
Lifting Better up to Best;
Planting seeds of knowledge pure,
Thro` earth to ripen, thro` heaven endure."

Thursday, September 28, 2006

Rouge

Irene Jacob
Jean-Louis Trintingnant
Director: Krzysztof Kieslowski

RED

原来电影也可以是散文的,很优美的散文。Rouge应当算不错的电影了,情节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法官和女主人公的对话,虽然颇有些哲学意味,却不枯燥。DVD上的介绍太招摇,太露骨——什么 mysterious, 什么 seductive,反而破坏了电影的情调。Blue里面的女主人公 Juliet Binoche 在片尾的时候也闪了一面。

音乐和画面也还是很优美,而且,喜欢最后老头子在讲完自己的故事以后却不再愤世嫉俗,反而充当了命运之神的角色,为女主人公安排了幸福的未来。:) 什么是幸福?按照老法官的描述,原来也这么平常,不过是在她五十岁的时候,很安静地睡着,醒过来的时候,身旁有她所爱的人。

道德的审判和法律的审判和感情的审判——生活中又哪里有分得清的黑白对错。

下面是 White了。这两部电影的格调都让我想起几米的漫画,当初贸然说几米的画是法国风,还真是说对了。Kieslowski的女演员都是这样的风格,让我想起 Fransois.

Monday, September 11, 2006

《东邪西毒》; Dogville

写意的王家卫拍写实的金庸,哪怕搬来所有的港台影星,还是不行。两个小时,睡了两觉;即使醒着,恐怕也还是搞不清哪个是哪个。:)金庸的长处就是语言,结果王家卫偏偏不让角色们说话,只是一个一个大明星们你深情地看我,我深情地看你,看得人莫名其妙。:)

花椒推荐的Dogville 头一回没看下去,不喜欢在电影里看舞台式的布景;主题和表现手法都太抽象,太哲学,只能是(哲学)小说,即便改编,也只适合舞台表演;电影么,好象还是应当更传统一些。

今天正好是911,倒是印证了电影想表达的主题:人性是脆弱的,丑恶的,行善是因为自己安全,一旦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威胁,人们就会走向丑恶的极端。善恶之别,也就在于有没有权力;但凡有权力的,都会走向残酷,背叛,冷漠和毁灭。

这里面,Nicole Kidman 的美丽是必要的。因为她美丽而又处于最脆弱的地位,才能测验出狗镇上所有人在不同情景下对她的态度。

最后的谜底多少有些意外,不过,电影告诉了我们这么些丑恶,让我们知道了世界的真相,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总觉得能够保持一些天真的人是有福的,因为更向往阳光。:)

Friday, September 08, 2006

ZT: 笑离子: 从“猪头三”到“猪头”

从“猪头三”到“猪头”

作者:笑离子
期数:39
文章类别:十年磨一剑--语言生态
http://www.jwc.fudan.edu.cn:8080/yayan/showArticle.php?akey=88


“猪头三” 是上海话中的一句骂人话,本于熟语“猪头三牲”,是运用歇后藏词,以前三字代末字。它最初骂什么,历来有两说。

一种认为“此为称初至沪者之名词。‘牲’‘生’谐音,言初来之人,到处不熟也。”(《修辞学发凡》引《沪苏方言记要》语)乍看来,此说同过去上海人狭隘的地域观念深为符合,可在实际印象中,却从没听到某人因其“外地人”的出身而获赠“猪头三”称号,所以这一说法大有文人附会之嫌。

第二种说法就朴素得多了,认为只是单纯的藏词,猪头三——牲,就是“畜牲”。上海话里直接骂别人“畜牲”(众牲)是极不给对方面子的,改用“猪头三”来转一个弯儿,严厉还是严厉,相形之下毕竟不那么刺耳。

“猪头三”的指称对象很快就不局限于初到上海的或言行如畜牲的人,大家也不大记得它竟然还是个歇后藏词语。后来“猪头三”被粤人相中,出口到了广东,改“三”为“丙”(许是因为“丙”在天干中排名老三吧),用“猪头丙”来指蠢钝的人,此乃后话。

时至今日,两个文明的建设如火如荼,提倡言语文雅,公共场合更是要说“雅言”。身为粗话的“猪头三”自然难得听到,取而代之的是在年轻人中流行起来的“缩写版”——“猪头”:

问起对霍建华的看法,之之(关之琳——引者注)莞尔一笑:“小华是少有的老实人,比较真、很慢热,凡事很少主动开口提出要求,所以有时候我会叫他‘猪头’!”(《新闻午报》2004年12月19日A4版)

不过年轻人中间互称“猪头”,嫌恶鄙夷的成分少,亲昵娇嗔的成分多。同“冤家”一样,“猪头”也成了“美恶同辞”的一个例子。

前些日子在沪上一家媒体实习,节目组的编辑们没有超过三十岁的,工作气氛活泼异常:他们之间以对方姓氏加“猪头”相称,此“猪头”的句法分布倒和日语里的“×君”一致。忍俊不禁之余,我们也不得不面对称谓法的缺环这一尴尬事实。

如今的年轻人之间,以“小×”相称,不免叫人觉得说话人自封长者,“倚老卖老”;连名带姓地叫,严肃有余而亲和不足;倘去其姓而直呼其名,则被呼者往往肉麻得鸡皮疙瘩掉下一地。表达亲切是人际交流的需要,调侃俏皮则是年轻人的天性,结合了这两种要求的“×猪头”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称谓法中的一个空白。当然,这首先是因为猪在当代年轻人心目中的形象早已升级换代,不再是过去那副脑满肠肥、吃了睡睡了吃的尊容了。

Wednesday, September 06, 2006

说“名”

说“名”

菊子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说的是名字的重要性。取名字可是大学问。我上研究生院的时候,天天闲得发慌,麻省理工学院的中国同学常常在那座迷宫大楼里放电影、搞聚会,有一回便也跑去凑热闹。大家照例是吃、喝、唱歌、游戏、扯开高八度的喉咙拉家常。正觉得有些意兴阑珊时,脚下呲溜钻过一个小屁孩,滴溜溜的大眼睛,黑油油的长头发,笑眯眯地仰头看我;最好玩的是,他也和大人一样,胸前戴着一张名字牌,上面用挺漂亮的字体写着:陈凯文/Kevin Chen.

马上就觉得人家的爹妈聪明,心想,孩子叫了凯文,中文英文谐音,Kevin 又没有别称,小朋友们不容易开玩笑,这个名字取得绝了。周围别的中国孩子,往往一个英文大名,一个中文大名,至少还会有一个中文小名,孩子在双语环境中本来就有些左右为难,再掺和进许多个大名小名,更是雪上加霜。

心里一直夸了人家好几年,等自家也有了小毛头,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小家伙回来向我们介绍他的小朋友,今天一个凯文,明天一个凯文,后天还有一个凯文;等到他生日开派对那一天,中国男孩总共来了六个,其中竟然有五个是凯文。为了作游戏方便,游乐场主人只好将他们编成凯文一、凯文二,稀里糊涂、张冠李戴,乱成一锅粥。

看来这些凯文们的父母虽然聪明,到了儿却都是聪明反被聪明悟了。本以为标新立异、别出心裁,结果大家都异到一处、别到一块,倒落了个大大的俗套。

仔细一看,周围的小孩子,凡是中国人的孩子,大都有一个十分普通、周正、流行的英文名字,且以盎格鲁•撒克逊名字居多,多是父母们当年在国内读英文小说、学美国历史时就耳熟能详的名字:男孩是成群结队的约翰、汤姆、乔治,女孩子里则是三五成串的露西、丽莎、杰西卡。

只没有叫本杰明的。按说,中国人里,崇拜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一定不少。可是本杰明一简称就成了“笨”,中国父母们个个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哪里会干这样的笨事。也没有叫马修的,马马虎虎、修修补补,不吉利。叫Joe也不行,哪里有爹妈撵着孩子叫“舅”的。女孩名里,还没见过叫南西的,难兮兮的,总也是不好。

我认识的大人小孩子里,名字叫得有些奇怪的,一定是印度人,或者是“美国人”——中国人心目中默指的白人。印度人好象特别固执,有的人名字也和中文名字一样不好拼读,再加上种姓越高,姓越长,有些人的姓动不动就有十几个字母。不过,好象也没见他们象中国人这样,绞尽脑汁地另选一个容易发音的名字。美国人里,那些叫约翰、汤姆、乔治、露西、丽莎、杰西卡什么的,多半是从父母或祖父母那里继承来的名字。名字取得怪的,则往往是为了标新立异,显出些学问,显出些个性;也有人折衷一下,仍然用传统名字,只不过改个拼法,比如Katherine偏要取其异名 Katelin,你一听,就知道Katelin的爹妈比较新派,不似Katherine的爹妈那样古板。

中国人好入主流,取了这些常见的名字,没成想追潮流只追了个末尾,倒处处显出个旧派落后。君不见当今的风流名人,给自己的后代找的名字,都是一派异国风光。汤姆•克鲁斯的女儿叫苏里(Suri),意思是红玫瑰,据说是一个古老的波斯或希伯莱名字;格温尼什•佩得罗的女儿名字简单好记,叫苹果(Apple);安杰里娜•玖丽和布莱德•皮特的女儿叫席洛(Shiloh),听起来比外国人还外国人。

看起来,这些美国父母们给女孩子取名字好象随意些,反正她们以后长大了是要改姓的,姓甚名谁,于她们似乎就不那么性命攸关。不过,将来结婚改姓,却也大有讲究。从前简单些,结婚时女子辞别父姓、改从夫姓便是。如今妇女解放了,加上结婚年龄拖后,许多女子到出嫁时早已经功成名就,名字也就不改了,依旧保留着从前作姑娘家时的旧名字。

更新潮的,就是夫妻同时改名。认识一对美国人,都在读神学院,夫妻之间恩爱有加,相互昵称是“丈夫单位”(Hubby Unit)、“妻子单位”(Wife Unit)。两个人都女权主义得很,妻子以后也是要当女牧师的。结婚时,他们没有因循妻随夫姓的旧俗,而是把两个人的姓并在一起,中间加个连接号,变成两个人的共有名字。这么作,倒是显出了夫妻平等共处的诚意,问题是两个人的名字本来就长,这么一接,更是成了个马拉松,念起来如绕口令一般诘屈聱牙,想一想,忍不住同情起他们将来的教区会众来。

一个朋友,是法国后裔,人长得挺帅,姓也好看、好听,叫 Dubois,写成中文是“度布瓦”,虽然显不出有多好看,可整个词的重音在那个“瓦”上,一念,就让人觉得特别浪漫、特别有风情。可惜,好看的帅哥和好听的名字都帮不了他,老婆还是跟他离婚了,还带走了他们的三个孩子。每个月发饷时,工资还没到手,公司先自动将一大半银子拨给他老婆,令他叫苦不迭。有一天,他愤愤不平地说,这个老婆可真不怎么地,贪小便宜,说是他的姓比她娘家姓好,离婚了也舍不得把姓改回去。令人捧腹不止。哥儿们不幸摊上了个好名,倒害得那前妻买牍还珠,舍得下帅哥,舍不下帅名。

在美国住久了,自以为赶上了潮流、好象也算进入了“主流”,提起这名字,心里就还是直打小鼓。我那大名,从小就让我惭愧自卑。朋友们的名字多有红、卫、东、国、刚、强等字眼,还有干脆就叫文革的。女生叫红的特别多,男生叫刚的特别多,比当今凯文的流行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叫“红”“刚”的多了,就依例把姓也捎上叫;偏偏单名的同名同姓的又特别多,于是就有了大王红,小王红,长辫子王红,小刷子王红,胖李刚,瘦李刚,红红刚刚,一团乱麻。有那妈妈顶了半边天的,还时兴男孩随爹姓,女孩随妈姓,闹了半天,那李刚和王红原来是兄妹。

只有我的名字,从小到大,就没有过和人重名的荣幸。个中缘故,大约是因为这名字是老派的奶奶取的。让奶奶说起来,这名字还是颇有一番讲究的,只可惜好好的两个字,放在一起却显得传统、渺小、不入时,顶着这么个名字,注定了我这辈子就只能活个灰头土脸。又没有张爱玲的才气,人家扛着个土名字,也能够写得名扬天下。

也不是没有改名字的机会。第一个办法,就是学洋人和港澳同胞,结婚时改姓:洋人改成夫姓,港台则是直接将夫姓加在父姓的前头。认识的朋友里,便是嫁了大陆人的,偶尔也有随了夫姓的,每每碰上这样的,就觉得人家夫妻特别恩爱,妻子尤其显得小鸟依人。偏偏在名字上我就是走背字,若光是论名字,往往难免怀疑自己是否嫁错了郎:光是我的名,冠上丈夫的姓,就已经是惨不忍睹了;若将他的姓直接加在我的姓名之前,则更是牛头马嘴,不堪瞩目。他姓罗,我姓卜,萝卜;他姓秦,我姓蔡,芹菜、青菜;他姓麻,我姓樊,麻烦;他姓陶,我姓燕,讨厌。就算我们没有提醒,就已经有狠毒促狭的朋友,拿我们的名字开够了玩笑。

学英语、入籍也是改名字的机会。有些人早就有了英文名字,一路上过五关斩六将,用的都是它:驮着它上大学,又驮着它出国,末了还驮着它入了籍。我比较惰性,来美国后找个地方一蹲就没再挪窝,狐朋狗友换来换去,剩下来的也还是同一拨;用过一阵英文名字,时间一长,老朋友学会我的中文名字了,就还是回过头去用我的“真名”,以示尊重。不过,入籍时还是顺便改了,倒没敢幻想改变自己在名字上的坏运气,说到底还是小气:白捡一个新名字,而不必另外经过法庭办手续,现成的便宜,当占不占猪头三。

上网时本来也可以取个好名字,偏偏连这个机会我也错过了。当初上网时上得匆忙,不知道网名里还有许多学问,觉得“菊子”透着朴实厚道,就随手抓过来胡乱用着。这个名字又俗又土,既不响亮、又不独特,想起来就觉得窝心。就盼着哪天来了灵感,受了天启,要么换一个风姿绰约、风情万种、柔情似水、肉麻加酥软的女马甲,享受一回网上GG们的怜惜,要么换一个气宇轩昂、气冲霄汉、豁达恢宏、牛气哄哄的男马甲,也尝一尝纵横江湖、一言九鼎、一呼百应、让无数MM们崇拜景仰的滋味,倒也不枉在这虚拟世界里潇洒走一回。

http://www.nps.gov/archive/mima/wayside/Planfrm1.htm

Tuesday, September 05, 2006

菲利普•罗斯:《人性的污点》(Short)

菲利普•罗斯:《人性的污点》

菊子

近年来,每到诺贝尔文学奖颁奖之前,美国小说家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的名字就会频繁出现。今年呼声最高的据说是土耳其作家Orhan Pamuk;行家们猜测罗斯赢的概率是11 to 1。前一阵子刚读了罗斯的以大卫•卡佩希(David Kepesh)为主人公的系列小说。看完电影《人性的污点》(The Human Stain)之后,又回头去读了《人性的污点》这本小说。根据经验,电影浓缩的时候会遗漏掉许多丰富的细节,看完一部好电影后,再去看原作,往往不会失望。

(一)公众审判:个人隐私的大暴露

小说的背景是一九九八年,克林顿遭弹劾的那一年。八年后的今天回头看,当时整个美国甚至世界都盯着总统的裤子,那一年显得多么天真,多么繁荣,多么无忧无虑……苏联垮台了,世界和平了,经济一片繁荣,技术一片发达,股市居高不下,股票飞涨不跌……只有太平盛世,人们才对饮食男女津津乐道。

罗斯说,其实,克林顿和莫尼卡之间的那点荤事,说穿了,不过是中学生之间的一点小玩闹,但是,却激发了美国人最传统的公众娱乐:对奸夫淫妇进行公开审判,而审判者的道德权威,则来自霍桑在《红字》中描写过的“审判精神”。罗斯多处引用霍桑的话,小说中的作家隐居之处在麻省西部,离霍桑当年曾经短住过的地方只有几英里,暗示美国社会还是在对人们施行宗教和道德审判。

《人性的污点》就是以此为背景开始讲故事的。故事还没有讲,作者就提醒读者要宽大为怀,主人公科尔曼•斯尔克(Coleman Silk)肯定有需要被人原谅的地方。因为,在舆论和道德审判的显微镜和聚光灯下,展示出来的只能是“人性的污点”。

小说的描写是多角度的,有时候是主人公直接陈述,但贯穿全书的主要叙述者是作家内森•扎克曼,主人公科尔曼•斯尔克的朋友。整个故事的起因,就是因为科尔曼用了一个有歧义的词:Spooks. 因为说了这一句话,科尔曼所有的同事、上司,包括那些他自己亲自扶持起来的年轻黑人教授,都拒绝给他哪怕是一点点道义上的支持。一夜之间,他成了孤家寡人,必须面对形形色色的委员会,不断地写“思想汇报”。为了这一句模棱两可的话,他丟了工作,丟了妻子,丢掉了他一辈子兢兢业业为之奋斗的东西,丢掉了人的尊严,自己也变成了一粒人性的污点。

科尔曼身败名裂,内心的冲突、郁闷和罪恶感也无处排泄。两年之后,科尔曼遇上了芳尼亚,一位三十四岁的清洁工。他自己七十一岁,是她年龄的两倍还不止。他知道为什么他需要她:和她的关系,似乎是他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因为她,他不再对这个世界的不公正充满仇恨,也不再发狂般地写自己的故事。她也是个失败者,失败太多,于是也一无所求。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们唯一的快乐,也就是人类最原始的快乐。

象其他一些男作家一样,罗斯让女人用性爱来安慰一个走投无路的男人。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的托马斯,遭到了政治清洗,事业无望,于是只好在温柔乡里讨乐趣,六年之间和二百多个女人发生了关系。而罗斯本人的卡佩希系列,则写的是一个文学教授从年轻一直到年老的性经历,还总结了一整套勾引文学女青年的手段。不过,他对老年男性的描写最触目惊心:行将就木时,老年男性更向往年轻女性的肉体带来的愉悦,年轻时出自感官和感情的需要的性,如今上升到了一种精神和宗教的高度,因为死亡在随时逼近。

圣经中的大卫王老了,于是让一群年轻美貌的少女用她们的身体来暖和他。他还是觉得冷。有了伟哥,至少他还可以有些行动,虽然行动的结果也还是冷,因为死亡还是在不远处等着。

小说中,作者反复强调,科尔曼年轻时是体育明星,如今,即便年过七旬,他从背后看也就是四十岁。电影中,安东尼•霍普金斯的形象却过于苍老。要演一个仍然有性魅力的老男人,只有格雷高里•派克和保尔•纽曼:他们即使老了,脸部还是有线条,肌肉也不往下搭拉。 霍普金斯不行。尤其是电影中那个镜头,他坐在床上看妮可•基德曼裸身跳舞时,显得极度疲惫、倦怠,令人本能地产生一种生理厌恶。

(二) 种族:他们是幽灵吗?

科尔曼兢兢业业当了二十多年古典文学教授,后来学校来了个新锐校长,将他命名为教务长,支持他对学校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强迫所有教师汇报自己的科研成果——很多教师只在自己学校的刊物上发表过从自己的博士论文中废物回收出来的《笔记》,教书用的是很多年前的讲义,一些特殊人物一个星期也不来学校,也不参加任何学术或校务会议。科尔曼强迫一些懒散得无可救药的老帮子提前退休,又从名校中招来一些年轻有生气有竞争愿望和能力的助理教授,这样一来,学校的风气果然被整肃一新。

新来的校长被名校看中,另择高枝,将科尔曼留给了狼群。"Spooks"一词,为对他的改革怀恨在心的人围剿他提供了最好的借口。

科尔曼改革“成功”后,志得意满,决定从教务长的行政职务上退下来,继续进行全职教学。他开了一门课,上了五个星期,每次点名,都有两个学生缺席。第六次上课的时候,他又照例点名,他们还是不在。于是他开玩笑地说,他们在哪儿呢,是不是真有这两个人,Are they spooks?

这里,他说的Spook一词的意思,显然是比较常用的“鬼魂”、“幽灵”一义。不幸的是,在六十年代某个特定的时期,Spook曾经是对黑人的蔑称,而这两个缺席的学生正好是黑人。虽然他们从来没有在课堂上露过面,教授也根本不知道他们是黑人,他们还是正式向学校提出了抗议。学校也知道教授的本意与学生的种族无关,却还是认认真真的开始了正式的调查。

种族歧视,和通奸一样,成了公开审判的名目。

学校进行调查的时候,科尔曼的正式种族身份是犹太人。曾几何时,犹太人本身也是被歧视的对象。1948年,犹太人不满各大学尤其是名大学对犹太人比例的限制,在波士顿郊区成立了一所自己的大学,以犹太大法官布兰代斯命名。小说中,科尔曼的一个儿子上的就是布兰代斯大学。几十年过去,犹太人在美国社会尤其是文化机构、知识阶层和大学里的地位日渐上升,居然成了能够歧视别人的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科尔曼并不是犹太人,而恰恰是一个黑人。从二十多岁起,他就开始生活在这个谎言之中。小说开头不久,罗斯就不动声色地交代了科尔曼的黑人身份。

借着科尔曼的回忆思路,罗斯描写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和战后初期美国社会的种族状况。科尔曼的父亲是一个彬彬有礼绅士,酷爱莎士比亚,在大萧条中失去了自己的眼科医生诊所,只好在火车上当服务员。因为是黑人,他每天承受着难于向家人启齿的羞辱。

科尔曼人材出众,聪明,健康,雄心勃勃。然而,当他以水兵的身份逛妓院时,妓女斜睨着他,说:“你是个黑鬼,对不对?”然后两个彪形大汉将他扔了出来。他的冰岛/挪威血统的女朋友,在不知他的种族的情况上与他同居了两年之后,发现真相后哭着说了一句“我做不到”,从此踪影全无。科尔曼希望摆脱身为黑人对他带来的种种具体的限制和无形的屈辱,利用自己皮肤较白的条件,开始隐瞒自己的黑人身份。Spook事件发生以后,作者让我们进入他的内心,让他一边懦弱地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一边无情地进行自我谴责和忏悔。

小说中有一个重要的片段,电影里毫无删节地保留了下来。科尔曼告诉他母亲,他要结婚了,女子是白人(犹太人)。他已经告诉那个女子,他的父母已经过世。母亲平静地说:好吧,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见到我的儿媳,永远不会见到我的孙子。你会告诉我,哪一天,我会带着孩子们从哪里经过,你几点几分在火车站等着,偷偷看他们一眼,而且,你也知道,我会去那里等着。

从那以后,科尔曼再也没有见过他的母亲。他借口要成为一个脱离了种族的独立的个人,切断了和过去的联系,逃避了争取黑人解放的人权运动。他比“白人还白人”,娶的是白人妻子,研究的是最白人的学科——希腊罗马文学。然而,仅仅是瞒着自己的黑人身份还是不够的,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种族背景,于是他编造了一个谎言,说他的祖父是来自俄国的犹太人。

克林顿受到弹劾的原因是因为性,弹劾的正式法律依据却不是性,而是因为他撒谎。同样,在《人性的污点》中,看起来科尔曼是在为种族主义言论受审,实际上,他受审的真正原因,也是撒谎。

他的妻子,至死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他的小儿子,似乎本能地知道他的谎言,从生下来时就对他有一种仇恨。母亲,妻子和儿子,再加上他本人的自责,成了他的罪行的最高审判人。

(三)芳尼亚:所有社会问题的汇集点

霍桑《红字》里的海斯特,在受到教会和公众的凌辱和审判之后,最终却取得了精神和道义上的救赎。而罗斯的女主人公——芳尼亚,却是一个饱经失败的人物。

罗斯将美国社会的许多社会问题都安排到芳尼亚身上。芳尼亚童年时父母离婚,继父对她进行性骚扰,在她十四岁时,他又企图强奸她,于是她逃出家门,四处流浪。后来她嫁了丈夫,希望生儿育女,安居乐业,偏偏他们开的奶牛场生意又不好,最后以破产告终。他们离婚后,芳尼亚和男朋友幽会时,她和孩子们所租住的陋房着火,两个孩子双双丧生。

好象这些还不够沉重,罗斯又把芳尼亚的丈夫写成一位越战老兵。莱斯曾经两次前往越南作战,回国后与故国和家人早已经格格不入,从来就没有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越南战争是美国现代史上最大的失败、美国公众最大的心理创伤,莱斯就具体象征着这个巨大的心理伤疤。家庭的破碎,孩子的死亡,更是把他推向了愤怒的疯狂和绝望。他经常堵截和骚扰芳尼亚,责备她杀死了他的孩子。

电影中扮演莱斯的是埃德•哈里斯。他镜头不多,但却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罗斯不厌其烦地让芳尼亚身上承担着种种社会问题,是为了强调她贫困和走投无路的地位,使她和科尔曼之间的社会差别,加上年龄差别,成为他们公开交往的障碍。他想证明,正因为这些差别,他们就成了象《红字》中的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一样的“罪人”,受到了公众舆论和社会机构的谴责和审判:他原来所在系的系主任给他写匿名信,谴责他对一个贫穷、不识字的年龄仅有他一半的妇女搞性剥削;他的孩子们也不再搭理他,而她的丈夫,则时时刻刻在暗中监督和跟踪他们。

然而,我的感觉是,无论作者怎样把芳尼亚的生活写得如何悲惨,她和科尔曼之间的年龄和社会差异,并不足以让他们承受到如同作者描写的那样大的社会压力:毕竟他们是在科尔曼的妻子去世之后开始约会的。一九九八年,一个鳏夫和一个离婚女子之间的性关系,尽管有年龄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受到的谴责,与一个半世纪以前的霍桑的人物所面临的宗教和道德审判相比,实在是有些小巫见大巫。

此外,妮可•基德曼来演芳尼亚,尽管演技很好,但在熟悉她的观众的眼里,她还是太漂亮,太性感,太象个有魅力的尤物。其实,在罗斯的小说中,她是一个疲惫不堪、支离破碎的女人,她的疲惫和破碎,是这部小说的必要条件:这样,疲惫和破碎的她接受了走投无路的科尔曼,两个人在惺惺相惜中,产生了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情愫,她一漂亮,反而减轻了那种悲壮的况味。

(四) 悲天悯人

小说快结束的时候,罗斯借人物之口说:他写的小说是关于人、关于人的问题的,而不是“谁是凶手”的悬案故事。

这也是我阅读时的感觉。罗斯很早就向读者交代了科尔曼的身世秘密,只是小说中的人物还不知道,他们需要随着故事的发展,慢慢地找出这些秘密。对作者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情节推理,而是细节描述,描述二十世纪末的美国社会,和美国社会中人们所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有些章节,读起来象是社会学,而不是小说。若干年后,人们读这本书,仍旧能够了解到,是什么样的问题,在困扰着生活在此时此刻的人们。

然而,它毕竟又是文学作品,表现这些问题的方式不是抽象的议论,更主要的是通过描写生动的人物形象和他们的言行举止和心理冲突,以此来反映这些社会问题。每一个人物,都带着他们所生存的环境的烙印,代表着一个社会问题:科尔曼:种族问题和伦理道德问题;芳尼亚:家庭、婚姻和儿童教育问题;莱斯:越战;系主任:学术界知识女性高处不胜寒的艰难处境。

看完小说,不得不承认电影改编得十分成功。罗斯常常让小说中的人物长篇大论,不介意借人物之口,说出自己的哲学思考、道德评介和政治评论,就连本应当是目不识丁的芳尼亚和粗鄙的莱斯,也能够象大学教授们那样侃侃而谈。电影却不能这么作。改编后的电影,很少有过于冗长乏味的议论和对话,人物的裁减也十分得当。除了尼可•基德曼的形象太美丽了一些,电影成功地反映了贯穿于小说始终的沉重和无奈。

《人性的污点》究竟是什么,作者借芳尼亚之口说了,也就是人在离开自然后,人性遭到了破坏和污染。一只乌鸦,长期生活在鸟笼中,早已失去了自然的本能,无法重新回到自然环境中生活。人类社会污染了美丽的自然。小说的最后,作家扎克曼在冰冻的湖面上,碰上在那里独自冰钓的莱斯。平日狂躁暴怒的莱斯,此刻却显得理性,平静,温和。他说,这里与世隔绝,没有旁人的骚扰,还是干净的世外桃园,如果他有儿子(如果他的儿子没有被烧死),他会带他到这里来,教他钓鱼。

这里,我读出一些爱默生式的新英格兰超验主义的东西。人类社会和人都是不完满的,只有回到自然,才能去掉人性的污点,恢复纯净的本性。但是,作者对这种不完满的态度不是谴责:小说中所有这些人物,无论是撒下弥天大谎的科尔曼,还是咄咄逼人的女系主任,甚至是冷酷疯狂的越战老兵,一旦作者认真细致地描写他们的内心,你就不能不对他们产生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怜悯。有时,作者在描写人物的同时,试探性地用显微镜照他们一下。不过,他只是虚晃一枪就停止追踪,因为他并不是真地要揭开他们的面具让他们难堪,而是想借此提醒我们,我们这些不完美的人群,经不起显微镜下冷酷的检验和审判:我们的自由和尊严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隐私。

相反,作者屡次谴责社会的不宽容。作者偶尔借别人之口把书中某个人物描写得十分不堪,等他带着我们走近他们,才发现他并不是洪水猛兽、狼心狗肺,而是有血有肉、苦力挣扎的平凡人。这些人们的种种缺陷,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也是他们所处的时代刻在他们身上的烙印,作者给我们讲述他们的故事,就是让我们在这里观察,他们是如何承担着种种重负,勉力生存。

小说的结尾,看得出也有些有意摹仿霍桑的《红字》。作者始终也没有明确断定,究竟是科尔曼自己在忏悔中带着情人走向死亡,还是嫉妒的前夫设计谋杀了他们。霍桑的小说中,海斯特的情人在示众时气绝身亡,海斯特却获得了救赎,而在《人性的污点》中,苦难的芳尼亚也随着情人丧身湖中,作者似乎认为,现代人尚未找到救赎的途径。

Monday, September 04, 2006

George Eliot: The Mill on the Floss

小说也没看过,以前看的,多是贵族家庭,象这样算不上贵族家庭的还不太多。多少有一点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味道,只不过和她一起死的是她的哥哥,而不是罗密欧:两个世纪以后,赢的是家族和亲情,输的是爱情。

印象最深的,是哥哥的霸道和无情:小时候他可以对她随时喝斥,长大以后,他居然能禁止她和情人见面,从而成功地借助时间扼杀了她的感情;在她爱上另一个男子的时候,他居然能把她赶出家门。

想起傅勒。电影中的兄妹是在1840年淹死的,正好是傅勒被淹死的那一年。傅勒在欧洲时,好象也见过乔治·艾略特。傅勒在《十九世纪的女性》中,花了很大篇幅写女子的财产权。我向来自诩不关心政治,其实自己心里也知道这有多么虚伪:女子的身份,确实是离不开她们的社会地位和财产状况的,想想从前看的每一部英国小说,哪怕小说写得再浪漫,背后总是有钱、社会地位、身份的烙印,所有故事的结局,无非是两种:是爱情超越一切,还是一切扼杀爱情。当然,也有皆大欢喜的,这种皆大欢喜就意味着本来超越一切社会羁绊的爱情最后被招安了。;)

The Pavillon of Women, by Pearl S. Buck

The Pavillon of Women, by Pearl S. Buck

说翻译成《群芳庭》,大约应当是《群芳亭》吧,电影里有个亭子。

已经受不了电影里那种居高临下的救世态度。赛珍珠的东西以前应该看过吧,不过记不得了,还居然把她和赛金花混在一起。这本书肯定没看过。电影里描写女子的地位多么低,多么受婆婆和丈夫的欺压,应当是事实上吧,可是不能让人心里产生悲悯;传教士出来以后也是惯常的拿先进的西医救人啊,办孤儿院啊, 宣扬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啊,不啦不啦不啦。赛珍珠的父亲就是传教士,她这么宣传/相信无可厚非,关键是后面的爱情一节,实在是匪夷所思。不是道德审判——不会因为一个天主教士爱上一个中国有夫之妇本身就谴责他,关键是电影没有描写出任何感情发展和灵魂的挣扎,就那么看了一部《梁祝》,再听一段《蝴蝶夫人》,就入了港,俗到了极至了。上课时的对话和平时的交往中也缺乏暧昧和机智,无灵无肉,这也叫偷情。:)

还不如琼瑶阿姨的《烟锁重楼》。也是大家少奶奶偷情的故事,但那里的梦寒偷得矛盾,偷得犹豫,偷得合情合理,大概因为作者是从内写到外,而赛珍珠是从外面写,隔靴搔痒。

也是一个 Paradox吧,一方面希望人们的感情能够超越宗教、历史和种族的差异,另一方面,又对类似于这样的描写愤愤不平,因为不可避免地,两者的差距暴露出来,最令人无法欣然接受的,便是占优势一方那居高临下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再和宗教一掺和,更是物极必反。

想起《走出非洲》,在非洲人眼里,这部电影臭名昭著:他们说,是《走出非洲》走出非洲的时候了。可是,在我们的记忆里,这部电影如泣如诉,因为我们年轻时只看爱情故事。尤其是帅哥美女之间的爱情故事。:)

这么感觉者,好象自己是中民族主义、反殖民主义教育之毒太深似地。撇开历史和现实不谈,唯美也可以啊,可惜电影也不唯美,每一个画面太努力,看得出每一个镜头都是精心设计的,反而有匠气。罗燕的一招一式都象个少奶奶,反而露馅:她是在演戏。记得一位美国人说过,那谁说英文一点口音都没有,证明他是外国人。真正的美国人,应当有点纽约口音,波士顿口音,或者南方口音的。:)哦,还有慢镜头,还有激情高涨时高八度的音乐,Mama Mia!

哈哈,最大的问题,是Wilehm Dafoe的问题。他不仅是不帅,简直是丑了。

廖康是研究赛珍珠的专家,等他回来,倒要讨教讨教。:)

Wednesday, August 30, 2006

Talk about going "Mainstream"

Have never got the "Mainstream" hype. I live here, mainstream or backstream, doesn't really matter. But maybe my life has been too comfortable. :)

Got a kick out of the names of the boys who came to my son's birthday. If there is a funny name, you know it belongs to either an Indian or "regular" American boy; all Chinese boys have strictly popular and common English names, mostly Anglo-saxon. Of the 6 Chinese boys who came to the party, 5 of them were named Kevin, 'cos then they can conveniently have the Chinese name 凯文 as well. ;)

I've always noticed how celebrities gave weird names to their children. Somebody actually did their homework and put them all together. Haha it's hilarious. We are always too far behind - we thought we were catching the trend, but we don't know we are only chasing the end of the trend ... which is inevitable really, because if you come to stand in line, you've got to go to the end of the line, unless you start a new line of cour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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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Apple to Zolten: Offbeat Celeb Baby Names

By Kati Johnston
Special to MSN Entertainment

It's not enough to grow up in the spotlight; now Hollywood kids are doomed to have to spell out their names on every first day of school ("No, not S-U-R-R-E-Y, S-U-R-I!"). Well, what's a little more attention when mom and dad are among the most famous folks on earth? Here's a little guide to our favorite offbeat celeb baby names. But please, don't try this at home.

Gwyneth Paltrow: Oh, it's all so teddibly British -- naming your cherub-cheeked daughter Apple (the Brits also love names like Plum, Strawberry and Cherry; haven't heard of any Cantaloupes yet). Then Gwynnie and her husband, Coldplay's Chris Martin, named little Apple's baby brother Moses, thus accustoming him to feeling like a senior citizen at a very young age. Thoughtful, that.

The multicultural naming award goes to Brad Pitt and Angelina Jolie, whose offspring's names are diverse and lovely, even if rather foreign to English ears. Oldest son Maddox was born in Cambodia; middle child Zahara Marley, adopted from Ethiopia, has a first name that reportedly means either "flower" in Swahili or "luminous" in Arabic, and a middle name that reflect's Mom's grooving on reggae. Baby Shiloh Nouvel was born in 2006 in Namibia with the perfect features of both parents. Now if we could just get that Neil Diamond song out of our head ...

David and Victoria Beckham named their sons Brooklyn, Romeo and Cruz, perhaps hedging Becks's chances of playing soccer in America, Italy or Spain. Score!

Does Nicolas Cage have a Superman complex? He and wife Alice named their son Kal-el Coppola Cage; Kal-el happens to be the birth name of the comic-book hero. (Big brother Weston doesn't have quite as much to live up to.)

Julia Roberts and Danny Moder: How adorable that America's sweetheart gave birth ... to two members of the Lewis & Clark Expedition. Um, we love old-fashioned names, but Phinnaeus and Hazel might be more at home on, say, "Antiques Roadshow."

Bruce Willis and Demi Moore: Oh, sure, they said they had all these literary and cultural antecedents, but still, their daughters -- Rumer, Scout and Tallulah Belle -- have pretty interesting names to live up to. Think they'll be stars like mom, dad and stepdad Ashton Kutcher?

Aussie actor Russell Crowe's gotten all domesticated since the birth of his son, Tennyson, with wife Danielle. (Hey, they could have named him for the wharf they live on in Sydney: Woolloomooloo.)

I got you, babe -- and you got kind of a weirdo name. Sonny Bono and Cher named their sole offspring Chastity, despite her having been born at the height of the sexual revolution, in 1969. Any surprise that she's always gone by Chaz?

When great crackpot names go terribly wrong: David Bowie and his first wife, Angie, named their son Zowie. Quite a ring to it, right? Except when Zowie grew up, he'd had enough, and promptly changed his name from Zowie Bowie to ... Duncan Jones. With second wife Iman, David seems to have come around; their daughter's named Alexandra. Pass the stardust.

Everybody off the couch! Tom Cruise and Katie Holmes named their famously reclusive daughter Suri, which is either a lovely ancient Persian or Hebrew name, or something her parents just made up. What we do know is she'd better like the soundtrack to "Oklahoma," 'cause she's gonna be hearing that a lot.

Sunday, August 27, 2006

“收心”

暑假过完了,该“收心”了。其实不在学校,“暑假”与我何关,可是自己大半辈子都是在学校里混的,每年的暑假总还是暑假。:)

每次放完假、过完周末,钱老师最爱说我们该“收心”。:)男女同学里谁和谁有点眉来眼去,那叫“散4心、分心、开岔、开小差”,让他们集中注意力学习,也叫“收心”。:)他还有一句名言:你们哪,周一到周三是回味(家里的温馨),周四到周六是向往(重新回家的温馨)。中间没有满足的时刻。嘲弄的是我们这些小娃子们想家。

如今长大了,才发现,人生好象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只不过倒过来了:小时候总是盼着长大(向往),不知什么时候,就变成了回味,中间也是没有一点转换的,大概是哪天的睡梦中间,上床的时候还是个小娃子,一枕黄粱之后,就那么长大了。:)

最怕的,就是立志向,从会说话就有人问,到现在,也还是说不清长大以后要作什么。小时候写字,总是写到一行快到头时,才发现前面的字写得太大,后面的字无论怎么缩小都挤不下了。走在大街上,晕头转向时,倒也能找到一个面善的人问路,人家详细地介绍了,听着时也觉得明白了,结果是到了第一个该拐弯的地方就犯迷糊,不知道是该往左还是往右还是照直了走。

这样的人,更适合在旧社会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什么时候该干什么,都有三从四德的规矩教训着,到年龄了又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担保着嫁出去,嫁到夫家又有夫家的家规,规定好了一日的事务,象阿Q那样,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即便有些委屈,虚的有菩萨佛经念着,实的有娘家姐妹家跑着,一辈子的生活简简单单,一目了然,省了许多头痛心痛。要是家道殷实些,连家务都不必学会操劳,有许多闲空读些才子佳人的闲书,闷了时也自己划拉两首闺阁春愁秋怨,日后好在姑爷面前夸夸口讨讨恭维话。

偏偏我们就生在了新社会,什么都要自己选择,什么都要自己安排,入错了行没法怪老爹,嫁错了郎没法怨老娘。:)

偶尔打开一只邮箱,邮箱还是从前的邮箱,甚至能够回忆起从前输入用户名时的手感,甚至能够体味到当时的心情,偏偏就是想不起打开那个邮箱的口令,于是和那只邮箱有关的那一段生活,那一群狐朋狗友,就永远被锁在了虚拟空间哪个不知名的角落。

更多的时候,岁月的碎片早已全数飘落,你甚至都不知道它们已经遗落,你完全不记得它们曾经存在过。

菲利普·罗斯:《人性的污点》

菲利普·罗斯:《人性的污点》
菊子

前一阵子读了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的以大卫·卡佩希(David Kepesh)为主人公的系列小说,也看了电影《人性的污点》(The Human Stain),理所当然的,想借《人性的污点》这本书来看。看完电影已经知道了情节和结局,所以读起原作来大概会少些悬念;好在根据经验,电影浓缩的时候会遗漏掉许多丰富的细节,看完一部好电影后,再去看小说原作,往往不会失望。

(一)公共审判:个人隐私的大暴露

小说的背景是1998年,克林顿遭弹劾的那一年。八年后的今天回头看,当时整个美国甚至世界都盯着总统的裤子,那一年显得多么天真,多么繁荣,多么无忧无虑……苏联垮台了,世界和平了,经济一片繁荣,技术一片发达,股市居高不下,股票飞涨不跌……只有太平盛世,人们才对饮食男女津津乐道。

罗斯说,其实,克林顿和莫尼卡之间的那点荤事,说穿了,不过是中学生之间的一点小玩闹,但是,却激发了美国人最传统的公众娱乐:对奸夫淫妇进行公开审判,而审判者的道德权威,则来自霍桑在《红字》中描写过的“审判精神”。罗斯多处引用霍桑的话,并且强调小说中的作家隐居之处离霍桑当年曾经短住过的地方只有几英里,暗示美国社会还是在对人们施行一种宗教和道德审判。

记得当时看过新闻,克林顿说出那著名的“我没有和那个女人发生性关系”的话的那一天,脖子上系的是莫尼卡送给他的一条领带。仅这一点,我就要给他加分:在当时那样的环境下,这是一个有情人的作为,哪怕他说的话有多么言不由衷,哪怕莫尼卡被媒体描绘得有多么不堪,今后的日子有多么悲惨,有这么一个小姿态,莫尼卡将来老了,回忆起来,种种羞辱、悔恨之外,总还会有一些安慰。看了罗斯的小说,才想起她当时多么年轻:二十一岁,二十一岁的年轻人多么肤浅,什么荒唐事情作不出来。在整个联邦政府员工罢工、政府无法办公的时候,莫尼卡总算有了和总统单独相处的机会,有了性接触,事后几年还舍不得把那件衣服洗了,还忍不住向别人炫耀……整个事件,果然就是一个中学生的心态和行为,包括当时她向克林顿表露心迹的语言,也纯粹是一个中学生的语言:I have a crush on you.

不幸的是,整个事件并不仅仅是一部轻松喜剧。在媒体轻松的追踪背后,那一股对克林顿穷追不舍的道学和宗教势力,如今不幸登了大雅之堂,堂而皇之地控制着美国的舆论、政治决策和精神领域。如果仅仅是一种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一些保守的人谴责克林顿的行为,倒也无可厚非,可怕的是,当它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以后,就象追杀巫婆一样,打着公正纯洁的旗号,利用犯了“奸淫罪”的人恰好是个公众人物的机会,大模大样地侵犯着个人隐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些捉妖的人后来都成了妖,Newt Gingwich,Jesse Holmes,再加上911英雄纽约市长朱里安尼,都在媒体下全面暴光,而且他们的行为都比克林顿要严重得多,都是实实在在地认真搞着婚外恋。911以后,朱里安尼休了发妻,娶了自己暗渡陈仓多年的女秘书,不仅没有老百姓和媒体去追究,反而使他的男子汉形象更加完善。

《人性的污点》就是以此为背景开始讲故事的。故事还没有讲,作者就提醒读者宽大为怀,主人公科尔曼·斯尔克肯定有需要被人原谅的地方。因为,没有人能够承受这种显微镜下的检查,没有人能够承受得了聚光灯的照射。在显微镜和聚光灯下,我们展示的,只能是“人性的污点”。

小说的描写是多角度的,有时候是主人公直接陈述,但贯穿全书的主要叙述者是内森·扎克曼,主人公科尔曼的朋友。整个故事的起因,就是因为科尔曼用了一个有歧义的词:Spooks.因为说了一句话,科尔曼所有的同事、上司,包括那些他自己亲自扶持起来的年轻黑人教授,都拒绝给他哪怕是一点点道义上的支持。一夜之间,他成了孤家寡人。形形色色的委员会,不断地写“思想汇报”。就为了这一句模棱两可的话,科尔曼·斯尔克丟了工作,丟了妻子,丢掉了他一辈子兢兢业业为之奋斗的东西,丢掉了人的尊严,自己也变成了一粒人性的污点。

这样的情形太熟悉。许多以当代中国为背景的小说、回忆录都让人联想到这样的情形,只是没想到在美国的大学校园里也会这样:我想这也是罗斯的眼界高明之处,他所作的不是政治的评判,而是以一个文人的身份,提醒我们,即便是一个自由社会,自由也有可能是多么脆弱,一不小心,“政治正确”就会剥夺个人自由、个人尊严和隐私,使人们重新变得一无所有。

(二) 伟哥:老男人的救星

奇怪,本来爱看女作家的作品,因为更能共鸣,最近却看了些男作家的东西。不过,他们写的有很大的篇幅涉及男女之事,虽然只是从男人的角度,虽然总是有社会大背景作陪衬。

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的托马斯,六年之间和二百多个女人发生了关系。借口么,是因为自己遭到了政治清洗,事业无望,于是只好在温柔乡里讨乐趣。乐则乐矣,只是可怜了他的妻子特丽莎。纳波莫夫的亨伯特·亨伯特,爱的是尚未成年的少女洛莉塔。而罗斯的卡佩希系列,则写的是一个文学教授从年轻一直到年老的性经历,而且以对老年时的描写最触目惊心:行将就木时,老年男性更向往年轻女性的肉体带来的愉悦,年轻时主要感官和感情的需要的性,如今上升到了一种精神和宗教的高度,因为死亡在随时逼近。

卡佩希总结出了一套勾引文学女青年的高招。他教的是文学课,一学期讨论的都是男欢女爱,每一句话都可以用来向女学生调情,每上一门课,都可以成为他逐步勾引这些女生的缓慢耐心的前戏。他能够看出,随着课程的进展,每一个女生身上都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她们看他的眼神也越来越不同。但他精明得很,从来不在学期结束前碰她们,只是在考试完毕、分数已定之后开一个派对,往往是在派对结束时,就有至少一个女生留在他的住处。

《人性的污点》中,科尔曼身败名裂,妻子也撒手而去,内心的冲突、郁闷和罪恶感无处排泄,就在这时候他遇上了芳尼亚,一位三十四岁的清洁工。他自己七十一岁,是她年龄的两倍还不止。他知道为什么他需要她:和她的关系,似乎是他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因为她,他不再对这个世界的不公正充满仇恨,他也不再发狂般地写自己的故事。她又从他这里能够得到什么?她也是个失败者,失败太多,于是也一无所求。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们唯一的快乐,也就是人类最原始的快乐,为此,他感激伟哥。书中有一句话:人生有限这个令人痛苦的事实,将他的性渴望带向了沸点。

小说中,作者反复强调,科尔曼年轻时是体育明星,如今,即便年过七旬,他从背后看也就是四十岁。电影中,安东尼·霍普金斯的形象却过于苍老。要演一个仍然有性魅力的老男人,只有格雷高里·派克和保尔·纽曼:他们即使老了,脸部还是有线条,肌肉也不往下搭拉。 霍普金斯不行。尤其是电影中那个镜头,他坐在床上看尼可·基德曼裸身跳舞,那个时刻他显得极度疲惫、倦怠,令人有一种轻微的厌恶感。

圣经中的大卫王老了,于是让一群年轻美貌的少女用她们的身体来暖和他。他还是觉得冷。有了伟哥,至少他还可以有些行动,虽然行动的结果也还是冷,因为死亡还是在不远处等着。

伟哥,给1998年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的印戳。和克林顿对抗竞选总统的共和党人鲍伯·多尔,作过前列腺手术,因为伟哥,又能重尽人事,于是成了伟哥的发言人。克林顿本人的问题,恰好是反面,是天然伟哥过剩,差一点儿为此坐实了弹劾,丢了乌纱帽。1998年的太平盛世,连政治都变得这么八卦,这么有趣。

(三) 种族:他们是幽灵吗?

科尔曼兢兢业业当了二十多年古典文学教授,后来学校来了个新锐校长,将他命名为教务长,支持他对学校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强迫所有教师汇报自己的科研成果——很多教师只在自己学校的刊物上发表过从自己的博士论文中废物回收出来的《笔记》,教书用的是很多年前的讲义,一些大拿一个星期也不来学校,所有的会议都敢不参加。据说,科尔曼的父亲是一个犹太酒店老板,他从小就受三教九流的市井文化的熏陶,有着文化圈子里人不常见的精明和泼辣。他强迫一些无可救药的老帮子提前退休,又从名校中招来一些年轻有生气有竞争愿望和能力的助理教授,这么一整,学校的风气果然被整肃一新。

新来的校长被名校看中,另择高枝,将科尔曼留给了狼群。"Spook"一词,为狼群围剿他提供了最好的借口。

科尔曼改革“成功”后,志得意满,决定从教务长的行政职务上退下来,继续进行全职教学。他开了一门课,上了五个星期,每次点名,都有两个学生缺席。第六次上课的时候,他又照例点名,他们还是不在。于是他开玩笑地说,他们在哪儿呢,是不是真有这两个人,他们是幽灵吗(Are they spooks?)

这里,他说的Spook一词的意思,显然是比较常用的“鬼魂”一义。不幸的是,在六十年代某个特定的时期,Spook曾经是对黑人的蔑称,而这两个缺席的学生正好是黑人。虽然他们从来没有在课堂上露过面,教授也根本不知道他们是黑人,他们还是正式向学校提出了抗议。学校尽管完全知道教授的本意与学生的种族无关,还是认认真真的开始了正式的调查。

种族歧视,和通奸一样,成了公开审判的名目。

学校进行调查的时候,科尔曼的正式种族身份是犹太人。曾几何时,犹太人本身也是被歧视的对象。1948年,犹太人不满各大学尤其是名大学对犹太人比例的限制,在波士顿郊区成立了一所自己的大学,以犹太大法官布兰代斯命名。小说中,科尔曼的一个儿子上的就是布兰代斯大学。几十年过去,犹太人在美国社会尤其是文化机构、知识阶层和大学里的地位日渐上升,居然成了能够歧视别人的人。

问题是,科尔曼并不是犹太人,而恰恰是一个黑人。从二十多岁起,他就开始生活在谎言之中。小说开头不久,罗斯就不动声色地交代了这个事实。种族问题,是作者涉及的一个重大主题。

借着科尔曼的回忆思路,作者描写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和战后初期美国社会的种族状况。小说家很详细地描写了他父亲的遭遇:一个彬彬有礼、从无粗口的绅士,言谈举止中浸透着莎士比亚,在大萧条中失去了自己的眼科医生诊所,只好在火车上当服务员。因为是黑人,他每天承受着难于向家人启齿的羞辱。与此同时,犹太人的社会地位却在不断上升。

科尔曼人材出众,聪明,健康,雄心勃勃。然而,当他以水兵的身份逛妓院时,妓女斜睨着他,说:“你是个黑鬼,对不对?”然后两个彪形大汉将他扔了出来。他的冰岛/挪威血统的女朋友,在不知他的种族的情况上与他同居了两年之后,发现真相后哭着说了一句“我做不到”,从此踪影全无。科尔曼希望摆脱身为黑人对他带来的种种具体的限制和无形的屈辱,利用自己皮肤较白的条件,开始隐瞒自己的黑人身份。Spook事件发生以后,作者让我们进入他的内心,让他一边懦弱地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一边无情地进行自我谴责和忏悔。

小说中有一个重要的片段,电影里毫无删节地保留了下来。科尔曼告诉他母亲,他要结婚了,女子是白人(犹太人)。他已经告诉那个女子,他的父母已经过世。母亲平静地说:好吧,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见到我的儿媳,永远不会见到我的孙子。你会告诉我,哪一天,我会带着孩子们从哪里经过,你几点几分在火车站等着,偷偷看他们一眼,而且,你也知道,我会去那里等着。

从那以后,科尔曼再也没有见过他的母亲。他切断了和过去的联系,他要成为一个脱离了种族的独立的个人;他逃避了争取黑人解放的人权运动,他比“白人还白人”,娶的是白人妻子,研究的是最白人的学科——希腊罗马文学。然而,仅仅是瞒着不说还是不够的,一个谎言总是要别的谎言来支持。由于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种族背景,于是他编造了一个,说他的祖父是来自俄国的犹太人。

克林顿受到弹劾的原因是因为性,弹劾的正式法律依据却不是性,而是因为他撒谎。同样,在《人性的污点》中,看起来科尔曼是在为种族主义言论受审,实际上,他受审的真正原因也是撒谎。

他的妻子,至死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他的小儿子似乎本能地知道他的谎言,从生下来时就对他有一种仇恨。母亲,妻子和儿子,再加上他本人的自责,成了他的罪行的最高审判人。

(四)芳尼亚:所有社会问题的汇集点

霍桑《红字》里的赫斯特,在受到教会和公众的凌辱和审判之后,最终却取得了精神和道义上的救赎。而罗斯的女主人公——芳尼亚,却是一个饱受失败的人物,是反英雄,故事的结局也是毁灭,而不是救赎。

罗斯似乎让芳尼亚负担过重,将他能够想到的美国社会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安排到芳尼亚身上。芳尼亚童年时父母离婚,继父对她进行性骚扰,在她十四岁时,他又企图强奸她,于是她逃出家门,四处流浪。后来嫁了丈夫,希望生儿育女,安居乐业,偏偏他们开的奶牛场生意又不好,最后以破产告终。他们离婚后,芳尼亚和男朋友幽会时,她和孩子们所租住的陋房着火,两个孩子双双丧生。

这些情节都不离奇,许多通俗电视剧、肥皂剧、电影都描写过这样的家庭和社会问题。好象这些还不够沉重,罗斯又把芳尼亚的丈夫写成一位越战老兵。莱斯曾经两次前往越南作战,回国后与故国和家人早已经格格不入,从来就没有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越南战争是美国现代史上最大的失败、美国公众最大的心理创伤,莱斯就具体象征着这个巨大的心理伤疤。家庭的破碎,孩子的死亡,更是把他推向了愤怒的疯狂和绝望。他经常堵截和骚扰芳尼亚,责备她杀死了他的孩子。

电影中扮演莱斯的是埃德·哈里斯。他镜头不多,但却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罗斯不厌其烦地让芳尼亚身上承担着种种社会问题,是为了强调她贫困和走投无路的地位,使她和科尔曼之间的社会差别,加上年龄差别,成为他们公开交往的障碍。他想证明,正因为这些差别,他们就成了象《红字》中的赫斯特和丁斯梅代尔一样的“罪人”,受到了公众舆论和社会机构的谴责和审判:他原来所在系的系主任给他写匿名信,谴责他对一个贫穷、不识字的年龄仅有他一半的妇女搞性剥削;他的孩子们也不再搭理他,而她的丈夫,则时时刻刻在暗中监督和跟踪他们。

尼可尔·基德曼来演芳尼亚,尽管演技很好,但在熟悉她的观众的眼里,她还是太漂亮,太性感,太象个有魅力的尤物。其实,在罗斯的小说中,她是一个疲惫不堪、支离破碎的女人,她的疲惫和破碎,是这部小说的必要条件。

然而,我的感觉是,无论作者怎样把芳尼亚的生活写得如何悲惨,她和科尔曼之间的社会差异,并不足以让他们承受到如同作者描写的那样大的社会压力:毕竟他们是在科尔曼的妻子去世之后开始约会的。1998年,一个鳏夫和一个离婚女子之间的性关系,尽管有年龄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受到的社会谴责,与一个半世纪以前的霍桑的人物所面临的宗教和道德审判相比,实在是有些小巫见大巫。

(五) 悲天悯人

小说快结束的时候,罗斯借人物之口说:他写的故事是关于人的故事,是关于人的问题的故事,而不是“谁是凶手”的悬案故事。

这也是我阅读时的感觉。罗斯很早就向读者交代了科尔曼的身世秘密,只是小说中的人物还不知道,他们需要随着故事的发展,慢慢地找出这些秘密。对作者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情节推理,而是细节描述,描述二十世纪末美国社会和这个社会中的人们所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有些章节,读起来象是社会学,而不是小说。若干年后,人们读这本书,仍旧能够了解到,是什么样的问题在困扰着生活在此时此刻的人们。

然而,它毕竟又是文学作品,表现这些问题的方式不是抽象的议论,更主要的是通过描写生动的人物形象,和他们的言行举止和心理冲突,来反映这些社会问题。每一个人物,都带着他们所生存的环境的烙印,代表着一个社会问题:科尔曼:种族问题;芳尼亚:家庭、婚姻和儿童教育问题;莱斯:越战;系主任:学术界知识女性高处不胜寒的艰难处境。

看完小说,不得不承认电影改编得十分成功。罗斯常常让小说中的人物长篇大论,不介意借人物之口,说出自己的哲学思考、道德评介和政治评论,就连本应当是目不识丁的芳尼亚和粗鄙的莱斯,都能够象大学教授们那样侃侃而谈。电影却不能这么作。改编后的电影,很少有过于冗长乏味的议论和对话,人物的裁减也十分得当。除了尼可·基德曼的形象太美丽了一些,电影成功地反映了贯穿于小说始终的沉重。

《人性的污点》究竟是什么,作者借芳尼亚之口说了:一只乌鸦,长期生活在鸟笼中,早已失去了自然的本能,已经无法回到自然环境中生活。人类社会污染了美丽的自然。小说的最后,作家扎克曼在冰冻的湖面上,碰上在那里独自冰钓的莱斯。平日狂躁暴怒的莱斯,此刻却显得理性,平静,温和。他说,这里与世隔绝,没有旁人的骚扰,还是干净的世外桃园,如果他有儿子(如果他的儿子没有被烧死),他会带他到这里来,教他钓鱼。

这里,我读出一些爱默生式的新英格兰超验主义的东西。也就是说,人类社会和人的本性是不完满的,只有回到自然,才能恢复纯净的本性。但是,作者对这种不完满的态度不是谴责:小说中所有这些人物,无论是撒下弥天大谎的科尔曼,还是咄咄逼人的女系主任,甚至是冷酷疯狂的越战老兵,一旦作者认真细致地描写他们的内心,你就不能不对他们产生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怜悯。有时,作者在描写人物的同时,试探性地用显微镜照他们一下。不过,他只是虚晃一枪就停止追踪,因为他并不是真地要揭开他们的面具让他们难堪,而是想借此提醒我们,我们这些不完美的人群,经不起显微镜下的检验和审判:我们的自由和尊严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隐私。
相反,作者屡次谴责社会的不宽容。在借别人之口把书中的人物描写得十分不堪之后,等作者带着我们走近他们,才发现他们并不是洪水猛兽、狼心狗肺,而是有血有肉、苦力挣扎的平凡人。他们的种种缺陷,是他们所处的时代刻在他们身上的烙印,作者给我们讲述他们的故事,就是让我们在这里观察,他们是如何承担着时代给予他们的种种重负,勉力生存。

小说的结尾,看得出也有些有意摹仿霍桑的《红字》。作者始终也没有明确断定,究竟是科尔曼自己在忏悔中带着情人走向死亡,还是嫉妒的前夫设计谋杀了他们。霍桑的小说中,赫斯特的情人在示众时气绝身亡,赫斯特却获得了救赎,而在《人性的污点》中,苦难的芳尼亚也随着情人丧身湖中,作者似乎认为,现代人尚未找到救赎的途径。

Wednesday, August 23, 2006

(三) 种族:Are they Spooks?

整个故事的起因,就是因为科尔曼用了一个词:Spooks.

科尔曼兢兢业业当了二十多年教授,后来学校来了个新锐校长,将他命名为教务长,支持他对学校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强迫所有教师汇报自己的科研成果——很多教师只在自己学校的刊物上发表过从自己的博士论文中recycle出来的“Notes",教书用的是很多年前的讲义,一些大拿一个星期也不来学校,所有的会议都敢不参加。科尔曼的父亲是一个犹太酒店老板,他从小就受三教九流的市井文化的熏陶,有着文化圈子里人不常见的精明和泼辣。他强迫一些无可救药的老帮子提前退休,又从名校中招来一些年轻有生气有竞争愿望和能力的助理教授,这么一整,学校的风气果然被整肃一新。

新来的校长被名校看中,另择高枝,将科尔曼留给了狼群。"Spook"一词,为狼群围剿他提供了最好的借口。

科尔曼改革“成功”后,志得意满,决定从教务长的行政职务上退下来,继续进行全职教学。他开了一门课,上了五个星期,每次点名,都有两个学生缺席。第六次上课的时候,他又照例点名,他们还是不在。于是他开玩笑地说,他们在哪儿呢,是不是真有这两个人,Are they spooks?

这里,他说的意思,显然是比较常用的“鬼魂”一义。不幸的是,在六十年代某个特定的时期,Spook曾经是对黑人的蔑称,而这两个缺席的学生正好是黑人。他们虽然从来没有在课堂上露过面,教授也根本不知道他们是黑人,他们也还是正式向学校提出了抗议,而且学校尽管完全知道教授的本意与学生的种族无关,还是认认真真的开始了正式的调查。

种族歧视,和非婚姻性关系一样,成了 witch hunt 的名目。

学校进行调查的时候,科尔曼的正式种族身份是犹太人。曾几何时,犹太人本身也是被歧视的对象。1948年,犹太人不满各大学尤其是名大学对犹太人的歧视——每个学校都正式规定犹太人比例不得超过15%,无论他们成绩如何——在波士顿郊区成立了一所自己的大学,以犹太大法官布兰代斯命名。小说中,科尔曼的一个儿子上的就是布兰代斯大学。几十年过去,犹太人在美国社会尤其是文化机构、知识阶层和大学里的地位日渐上升,居然成了能够歧视别人的人。

到故事结尾才揭穿的关于科尔曼身世的秘密,只是加重了故事的戏剧性和荒诞性,即使没有这个“悬念”,故事就已经有了它的深度和重量。种族问题,是作者涉及的另一个重大主题。

哦。我承认了,究竟是男作家写的作品,它究竟不仅仅是一个饮食男女、你恋我爱的“小”故事。:)

出发度假前,新闻里处处是以色列和黎巴嫩之间的战争,机场里,也和特拉维夫的机场里一样,有穿着伪装服军装的士兵来回巡逻。可是,到了迪斯尼的娱乐世界,满眼是形形色色的人,黑的,白的,黄的,半白半黑,半这半那的,大家说着不同的语言,各自找着自己的乐子,孩子们互相碰上,哪怕素不相识,也有说不完的知心话。我本来对迪斯尼所谓“幻想世界”的说法颇有些不屑,然而,却还是希望这样的幻想有一天会成为现实:不同种族的人能够其乐融融地共享欢乐。这么一想,就连脑子里甩也甩不脱的“这个世界小小小”(It's a Small World)也不那么烦人了。

Thursday, August 10, 2006

霍桑的月亮女神:索菲亚•霍桑

菊子

说起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1804-1864),不能不想起他笔下的女性形象,尤其是《红字》(The Scarlet Letter)中的海丝特•白兰(Hester Prynne)。在女性主义尚在萌芽时期的十九世纪上半叶,霍桑是第一个塑造性感的女性角色的重要美国作家。尽管霍桑在小说中经常让他笔下的女性受到惩罚、羞辱甚至杀戮,然而,霍桑认同她们的内心世界,同情她们的社会际遇,使她们都充满着生命的活力和复杂的个性。

霍桑的《红字》,多年前在国内就读过;移居美国以后,又住到了霍桑的故乡,于是有机会寻访他的踪迹,重读他的著作和传记。读着读着,对他的妻子索菲亚(Sophia Peabody Hawthorne, 1809-1871)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比拜伦勋爵还要英俊”

饶有兴味的是,霍桑发表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重讲一遍的故事》(Twice Told Tales)的那一年,正好是他碰上索菲亚的那一年(1837年);他的第一次创作高峰期,也正好是他们婚姻的头几年(1842-1846年)。

索菲亚和霍桑都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萨勒姆(Salem)市,两家相距不过几条街,还有姻亲关系。然而,霍桑大学毕业以后就离群索居,长达十二年。他的父亲是船长,在他四岁时就死于海难,母亲从来就不曾从丧夫之痛中恢复过来。在他们家中,大家都各自在自己的房间吃饭,只是喝咖啡时才打个照面。直到1837年,霍桑和索菲亚才初次相遇,此时,他已经三十三岁,索菲亚则已经二十八岁,家人和她自己都相信,她永远也不会嫁人。

传统的文学史,以霍桑的记录为主,将索菲亚描写成一个疾病缠身、娇羞柔弱的小女子。霍桑给了她很多昵称,最常用的是“超凡脱俗的小鸽子(my ethereal dove)。”还有些浪漫的说法,说霍桑的爱情拯救了病魔缠身的索菲亚,就象罗伯特•勃朗宁的爱情,使瘫痪在床的伊丽莎白重新站了起来。确实,象艾米丽•狄金森和其他许多同时代女子一样,索菲亚也有过奇奇怪怪的生理疾病。她的父亲是一名牙医,在索菲亚幼年出牙哭闹时给她用过带水银的药,从此以后,她对声音就异常敏感,任何一点小小的声音都有可能引发她的偏头痛,病一发,她就逃回自己的房间,整日以清水、牛奶和面包为生。直至她结婚以后,这些疾病也并没有消失;她终身都在试用不同的医生和治疗方法。然而,她并不是多愁善感的“残废人。”尽管身体有病,她性情十分活泼开朗,感情充沛外向,加上她自少年时期就开始受超验主义的影响,更使她对生活充满了乐观情绪。

索菲亚还是一个相当有头脑和天赋的画家和作家。认识霍桑以后,索菲亚开始受到霍桑的性吸引,但是,从哲学上,她更接近的还是早就相识的老朋友爱默生。“我觉得爱默生先生是有生以来最伟大的人——最完整的人。作为一个整体,他是令人满意的——他是高贵的——他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她想象在爱默生所在的地方,地球上所有的事件都是“一个伟大的单位,”因此他才能那么超脱,那么庄严。她将爱默生称为“现代的神谕……敢于正视真理的太阳的面目,并且反射出那些弱视的凡人无法窥见的极度光明……一个解说着生命的神秘的斯芬克斯……一个思想中的人。”

爱默生也比较欣赏索菲亚的艺术创作才能。爱默生发表《自然》(Nature)和《美国学者》(The American Scholar)以后,索菲亚写信给爱默生,表达她对作者思想的崇拜。爱默生自然故作谦虚一番,打趣说从她那些“华彩流溢、画面般的词句”中,他都不认得自己了。在回报她的赞扬时,他也同时表达了自己的艺术观:“作为一个艺术家,你有一只能够制造美丽的眼睛,能够改变它所看见的风景和人物,并且能够从乏味的散文中读出诗歌。”他在1841年发表的《艺术》(Art)一文,更加详细地阐述了他对风景画和人物画的看法:“在风景画中,画家应当给我们呈现一种比我们所能看到的更加完美的创造……他应当珍视自然的表现,而不是自然本身,而在自己的作品中,应当擢升那些令他愉悦的特征。”这种风景美学来自超验主义的一种观念,即看得见的美导向深邃的真理。关于人物画,他在《艺术》中强调,应当反映人物的性格,而不是他具体的五官形象。

爱默生和索菲亚对创作过程和艺术的性质的理解相似,所指的都是新的创作,而不是给索菲亚赚来不少钱的临摹。爱默生在《自然》和《艺术》中讨论艺术问题时,用的代词都是“他”,因为他认为所有能够创作的都是男人;正因为如此,他对索菲亚才能的赞赏,就显得更为难能可贵。

索菲亚的美学趣味,以及她对艺术家角色的理解,来自她的超验主义的乐观主义,和她认为所有存在都是统一的信仰。两者合一,她从思想上崇拜爱默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然而,她对爱默生的崇拜中没有性的成分;在性上吸引她的是霍桑。

很多与霍桑同时代的人都描写过霍桑出众的外表,一是他精致完美的五官,一是他明亮的眼神和迷人的微笑。因为他极端害羞,在大庭广众之下往往沉默寡言,单以眼神和微笑作答,这样反而为他增添了无穷的魅力。他平日深居简出,偶尔出门走在大街上,总是能够吸引女子们回首凝望;他头一次来访问索菲亚家的时候,索菲亚的姐姐伊丽莎白兴奋地喊她下楼来看他:“他比拜伦勋爵还要英俊!”

对理想婚姻的憧憬

1837年到1842年,霍桑和索菲亚进入了他们漫长的恋爱马拉松;到1839年7月,霍桑开始自称为索菲亚的丈夫。然而,他们的秘密婚约并没有限制索菲亚的活动:她继续与众多的朋友交往,并且继续她的艺术创作。她为霍桑的《一个温和的男孩》(A Gentle Boy)画了插图,这幅画既是她的创作,又是二人的定情之作:她试图用视觉的方式,表达霍桑用语言表达的信念和情感。除了画插图,她在与霍桑恋爱期间还继续画油画。霍桑收到这些画后,在各种各样的灯光下欣赏它们:白天的光,黄昏的光,蜡烛的光。另外,索菲亚还开始试探以前所不熟悉的泥塑。

以索菲亚惯常的乐观主义,她认为她和霍桑的婚姻会是一个理想的婚姻。在婚礼之前,她写信告诉朋友,婚姻会实现她“诗人的梦想。”霍桑不仅会是她的“国王,玩伴,情人,下属,骑士,或者,一言以蔽之,丈夫,”而且,他还会是她的平等伙伴,互相支持各自在自己的艺术领域里的追求。她给自己的姐姐描绘着她们将要过的婚姻生活:

他有一个书房,我有一个画室,一个在楼上,一下在楼下;早上,他任凭他的缪斯操纵着时,我也会听从我的缪斯。在我们从事的几门行业中,我们会快乐地分头发挥我们的能力。然后,下午时分,我们会聚到一起,交换那些从那深奥的未知世界来光顾我们的思想。哦,想一想,听着他讲话,或者告诉他我发现了什么,给他看我用铅笔和雕塑工具描绘下来的东西,将会是多么幸福!而他是一个多么公正、严谨和诚实的批评家!他是我到目前为止最好的批评家。

更重要的是,索菲亚珍视霍桑的文学创作才能。她自己也曾经写过《古巴日记》,记录了她旅居古巴年间的生活,在波士顿的文化圈子中广为流传。霍桑读完《古巴日记》后,曾经抄录过她写的一些段落;他这样想象她以后帮助他写作的情景:“等我们住在一起时,在我编造我的不同的故事时,我想让我的小鸽子去阅读所有需要阅读的东西;然后,等我们脑袋挨着脑袋躺在枕头上时,她再将她研究出来的主要内容复述给我听。这样,知识就会象天国里的露珠一样,飘撒在我身上。”

傅勒接到索菲亚要结婚的消息时,十分兴奋地写信给索菲亚,夸奖霍桑本人身上有一种少见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结合:“如果我见过一个既有微妙的温柔来理解一个女人的心,又有安详的深度和男人气来满足她,那就是霍桑先生。”她还说,她相信嫁给这个男人能够提供一个难得的机会,让爱情生长为它最罕见的一种形式:“知性的友谊。”(Intellectual friendship.)

康科德的伊甸园:从理想走向现实

带着希望,索菲亚嫁给了霍桑。她认为,婚姻会给她带来个人生活和事业上的满足。

1842年7月9日,在波士顿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后,新婚的霍桑夫妇当天就坐着马车来到了康科德。霍桑住到康科德,是由爱默生安排的。爱默生心爱的娃娃新娘和最亲近的弟弟查尔斯先后死于肺炎,他自己也辞去了波士顿第二教堂的牧师职位。他希望吸引一些人来到康科德。老庄园(The Old Manse)的主人、爱默生的继祖父去世后,房子空出来,于是由爱默生充当中介,请霍桑和索菲亚来看房子。霍桑和索菲亚来到康科德后,在老庄园里一住就是三年多。

这三年多,是霍桑夫妇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初到康科德时,她和霍桑在康科德河边和森林中采集野花,享受着新婚的快乐和夏天的闲散;在给家人的信件中,她大胆地描绘着她和霍桑之间亲密的两性生活,以至于屡屡受到她母亲的苛责。

然而,婚姻生活很快就改变了她。婚后不久,她不幸流产。她用结婚戒指在老庄园的窗台上刻下一句话:“人间的事故,都是上帝的安排。” 不久,她再次怀孕,并在女儿出生之前画了最后一幅油画,从此终身再也不曾提起过画笔。更重要的是,她从前梦想过的平等的艺术创作伙伴关系也随着婚姻而烟消云散。从此以后,她仅仅作为霍桑的妻子和他孩子的母亲而存在。

婚姻只是改变了霍桑的生活方式:他从前回避的人,如今成了他家的常客;而婚姻却完全改变了索菲亚,从此,她开始用霍桑的眼睛去看待周围的人物和环境,从前在她天空里闪耀的星星,如今都变得黯然失色。最重要的是爱默生。她经常见到爱默生夫妇,她称爱默生为柏拉图,说柏拉图会来到老庄园,参加聚集在那里的人群。“爱默生先生非常和善,侃侃而谈。”她在日记中说。但是,几个月后,她对爱默生作出了新的评价。“沃尔多•爱默生先生不怎么懂得爱……,”她给母亲写信说:“他从来没有说过任何表示他懂得爱的话……他从来不懂得结合对任何灵魂的意义。”婚姻,加上频繁的近距离接触,改变了她对爱默生和爱默生主义的看法。她曾经赞扬爱默生是一个“单独的个体”(Unit),是个人自立的绝好范例,现在,她批评他是一个“孤立的个体”(Isolation)。

玛格丽特•傅勒给康科德带来了她的朋友,大大丰富了索菲亚的社交圈子。而且,她在婚前对婚姻是两个平等的人的伙伴关系的看法,也和傅勒在《十九世纪的女性》中表达的观念十分一致。但是,傅勒的书于1845年出来时,索菲亚却认为傅勒在这个话题上没有发言权,因为她自己从来就没有结过婚:只有结过婚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婚姻的意义,而单身的傅勒,因为缺乏婚姻经验,说什么都显得有些书呆气。结婚两年之内,索菲亚就不再认为“自给自足的个人主义”是值得赞赏的东西,至少在已婚人士中间不宜提倡。

索菲亚平生的最后一幅画是《恩第弥昂》(Endymion),希腊神话中月亮女神在人间的情人。她的灵感,来自从爱默生那里借来的一幅恩第弥昂的绘画。画面描绘的是正在沉睡的恩第弥昂被月神唤醒的场面。索菲亚自己后来说过:“这幅画,记录着那些幸福、充满希望的日子……恩第弥昂脸上闪耀着的希望之光,难道那不正是我的希望和我的现实?他的身体沉醉于睡眠之中,他的灵魂沐浴在光芒之下……每一根线条都流淌着完满……在某种意义上,这就是我的生活。”确实,她将自己描绘成了月亮女神,霍桑是沉睡中的恩第弥昂,这幅画是他们初婚时的幸福生活的写照。济慈和朗费罗都写过关于恩第弥昂的诗,他们的诗歌,描绘的是一个女子主动开始人类的性经验,从而改造了现实世界中的男子。

索菲亚本来想忍痛出售这幅画,因为他们的孩子马上就要出世,霍桑虽然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很多小说和随笔,出版商们却很少付稿酬。索菲亚开始画这幅画,就是因为她母亲建议她靠绘画来赚钱。对此,霍桑深感屈辱:他本来就知道自己捉襟见肘,不得已时,他们还接受过索菲亚那些富裕朋友赠送的钱款。他们的女儿出生几天之内,霍桑就动笔开始写《美的艺术家》(The Artist of the Beautiful),写的就是创造力和家庭生活的冲突。女儿一出生,家庭生活的现实向他们严峻地挑战,他们的蜜月就这样结束了。

从此以后,索菲亚放弃了自己的艺术追求,在她的世界里,只有丈夫和孩子。她在给她的姐姐的信中说:“如果我能够帮助我丈夫的工作,那么我会将它当作我生命中的主要使命。但外在上,我能给他作的只是给他补衬衣和袜子——精神上则是另外一回事。”

索菲亚极为崇拜她的丈夫,在她的信中,她总是将他描述成最伟大的最有创新性的作家。每一次他们搬往一个新家,她马上将霍桑的书房收拾得舒适安逸。从结婚之初,她就养成了一个习惯,霍桑写作时她从不打搅,而且想方设法不让孩子和客人打搅他。她还在批评家和家人面前为霍桑辩护,尽一切可能减少外界对她丈夫的写作的干扰。

索菲亚是霍桑作品的第一个读者,和善意但严格的批评家。《红字》写成时,索菲亚反映强烈,霍桑说:“这个故事使她心碎,让她头疼欲裂,只好上床休息——这就意味着,这个故事是一个辉煌的成功!”尤其是在家境困窘时,作为妻子的索菲亚对丈夫的一贯支持,对于霍桑坚持自己的写作生涯,是至关重要的。

霍桑自己曾经说过,他不是那种极端殷勤好客的人,不会象他们那样将自己的心精心烹制、沾上脑浆,当作珍闻献给他们所心爱的公众。对霍桑这样内向、冷漠的人来说,他和热情的索菲亚的婚姻生活,无论是否符合两个人最初的理想,对于霍桑的女性主题,终究是一种重要的经验。不能想象,如果霍桑象梭罗那样一辈子独身,是否会写出那么多栩栩如生的女性人物,是否会那么全面和深刻地反映婚姻、家庭等女性色彩十分浓厚的主题。他那些复杂的女性人物,部分来自他自己深刻的理解力和想象力,部分来自他周围众多女性尤其是索菲亚的影响,这就使他不同于同时代甚至任何时代的其他男性作家。

与超验主义擦肩而过

康科德是索菲亚埋葬自己的艺术创作梦想的地方,它却成了霍桑的创作乐园。在这里,霍桑虽然没有能够在思想上加入爱默生、梭罗和玛格丽特•傅勒的超验主义圈子,然而,康科德活跃的文化生活、安静的环境,却从各方面为霍桑的创作提供了便利。从经济上看,这几年,霍桑虽然生活俭朴,但他毕竟衣食无忧,毋须为生计操劳,可以集中精力从事写作。

到了康科德,霍桑碰见的日后超验主义的伟大人物们,也都过着不太“正常”的生活。梭罗正住在爱默生家,作作零活,换取食宿;玛格丽特•傅勒已经三十二岁,却没有任何结婚的迹象。爱默生又痛失爱子,他的妻子利蒂安在严重的忧郁症中无法自拔,每天捱到午后才下楼,脸色煞白,黑衣黑纱,活像一只游魂。

1841年,霍桑夫妇前来康科德的前一年,爱默生就以很冷峻的笔调写过婚姻。其时,他的妻子身体欠佳,而且正怀着他们的第三个孩子。他用的概念是“梅争提乌斯式的婚姻(Mezentian Marriage)。”梅争提乌斯(Mezentius)是古希腊的一个暴君,他最著名的暴行就是将活人绑在尸体上,让他们慢慢等死。爱默生认为,或许所有的婚姻对灵魂都是致命的:“将一个人这样紧紧地绑附在另一个人身上,不是灵魂的计划或前景。灵魂是完全孤独的。”他告诫自己培养自给自足,从创造一切、毁灭一切的精神中吸取力量。在这种思想背景下,“世间所有婚姻中都无法避免的痛苦,便显得不那么令人痛心疾首了。”为了给自己日益疏远自己的妻子作辩护,爱默生说,对一个自给自足的人来说, “宇宙就是他的新娘。”

相形之下,霍桑的相对和谐的婚姻,倒成了一桩例外。1842年9月,霍桑抵达康科德两个月以后,他和爱默生结伴,从康科德镇往西逶迤西行,一直走到了二十英以外的哈佛镇。这一年,这两位美国史上的巨人尚未成名:霍桑三十八岁,只出版了一本《再讲一次的故事》(Twice Told Stories),爱默生三十九岁,也没有发表太多的东西:他出版了小册子《自然》,是在霍桑搬入老庄园之前,在霍桑现在的书房里完成的;一两个比较引人注目的演讲,和他的《论文集》(Essays)中的头几篇。私底下,他们并不欣赏对方的作品。爱默生很少读小说。1838年,索菲亚的姐姐、有识别天才的天才伊丽莎白•皮波蒂将霍桑的一篇短文带给爱默生看。爱默生在日记中抱怨道:“这篇短文没有任何内涵。”这不仅仅是一时偏见;终其一生,爱默生一直不看好霍桑的小说,认为他是个好批评家,而不是一个好作家。

反过来看,霍桑对爱默生的散文也不感兴趣。他频频谢绝参加爱默生的演讲,说他从来也没有觉得听讲座对他有过什么好处;他给索菲亚写信说,有爱默生演讲的门票,还是送给别人才能物尽其用。根据他们的儿子日后的回忆,霍桑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发现抽象的东西中难以表达真理。他自己表达真理的形式,就是由具体的人从事具体的活动构成的故事。

霍桑和爱默生的品性也截然不同。爱默生是彻底的乐观,而霍桑却沉缅于人性的忧伤和罪恶感。就象亨利•詹姆士所说:“作为一种精神上的太阳崇拜者,爱默生不会觉得霍桑那种能够象猫一样在黑暗中看见东西的能力有多大价值。”他们都同样热爱大自然,但是他们的创造形式却截然不同:爱默生是概括性的,基本上是阳光明媚的,而霍桑则是具体性的,是在阴暗之处的。

霍桑最终也没有接受超验主义哲学,他一直徘徊在超验主义圈子的外围。这群人频繁的送往迎来,使天性害羞好静的他不胜烦扰。而且,由于他政治上的冷淡和保守,和积极反对蓄奴制的爱默生和梭罗等人也格格不入。然而,霍桑接触到的超验主义潮流正处在上升时期,它对自我文化的强调,对社会改革的乐观,和一个由复杂的个人关系交织而成的社会网络,一群杰出的人们和他们的新思想的刺激,促成了霍桑的第一个创作高峰。

霍桑在老庄园期间写的小说,尤其是《胎记》(The Birth Mark)、《美的艺术家》和《拉帕奇尼的女儿》(Rappaccini's Daughter),表达了对理想的男女关系的失望。他在小说中,表达了与傅勒在《十九世纪的女性》中对理想婚姻的描绘:男性寻求一个可以和他一起“向一个共同的圣坛朝圣的伴侣,”他可以和她“在生活的路途上互相交流他们的想法和理想。”霍桑的小说,表达了男性对这个他本来希望能够适合他的理想的女性的失望。通过超验主义哲学,索菲亚能够从她的女儿身上看到超出尘世的永生的精神,所以她可以充满乐观地告诉他, 他“实现了她所有的梦想,”而霍桑的短篇小说,则打破了他从前以为婚姻可以同样完善他对她的理想形象的想法。这种想象在婚姻现实面前的破灭,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霍桑居住在老庄园期间的创作丰收。


客串在文学和现实生活中间

现实,还以更具体的方式逼近霍桑。1845年3月,老庄园的房主、爱默生的继祖父的儿子打算收回房子;有记录说,他已经拖欠了六个月的房租。从此以后,家庭负担时时提醒着他:他没有养活这个家庭的能力。无奈之中,他们离开了心爱的康科德,回到了萨勒姆,一家人分散寄居在不同的亲戚家中。在对老庄园和相对安定、创作灵感丰富的新婚生活的怀念情绪中,霍桑写了《古宅青苔》(Mosses from an Old Manse)一书,使这座朴素的老房子闻名于世。

离开康科德以后,他在塞来姆的海关当了一年多的巡查员(surveyor)。《红字》的序中,他用幽默的口气描述了在那里和上了年纪、机械刻板的人朝夕相处的的乏味生活。只有离开那个职位以后,他才能重新提笔从事创作。除了《红字》以外,他还完成了《七个尖角顶的房子》(The House of Seven Gables),这两部小说,稳固地奠定了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作为一个天才的作家,霍桑一生,不仅要面对所有有创作力的作家必须面对的问题——文思枯竭,还一直受到生活困顿、无以为生的威胁。为此,他被迫放下笔,两次离开心爱的康科德。第一次,他离开老庄园去当海关巡查员;1852年他在康科德买下一所小房子一年多以后,又一次离开康科德到英国当领事。

霍桑基本上是非政治的,但因为他的大学同学弗兰克林•皮尔斯当选为美国总统,他的著作中除了纯文学创作外,还包括了为皮尔斯写的一部政治传记。1853年,迫于生计,借用他和皮尔斯的私人关系,霍桑谋到了驻英国利物浦的领事职位。他首先在英国当了四年的领事,然后在意大利等国旅行,七年以后才重新回到康科德。他在欧洲写了《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开了在美国文学中描写国外的美国人的先河。

文学评论家哈罗德•布罗姆说,霍桑是美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只有亨利•詹姆斯和威廉•福克纳可以和他匹敌。他的最高成就,就在于他创造了“美国的夏娃”——海丝特•白兰。自海丝特以后,美国文学上涌现了大批女性角色,然而没有一个可以和她在美学和文化上的反响相抗衡。海丝特这个角色充满了感性和悲剧色彩,令那个根本配不上她的懦弱的情人阿瑟•丁梅斯代尔,和她那恶魔般的丈夫罗杰•齐林渥斯相形见绌。

《红字》的主题,是霍桑对清教的伪善和裁判的质疑。他在书中对偷情、有了私生子的海斯特的同情,使他受到了同时代的清教徒的谴责。然而,恰恰是他对罪恶和赎罪问题的探寻,使今天的读者仍然对他的作品感兴趣。道貌岸然的法官们只能惩罚最明显的罪人的罪行,海斯特必须戴着红字,而她的情人不仅不受到惩罚,反而因为不断惩治她而受到公众敬仰。她的丈夫实际上逼死了她的情人,却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和道德的责任。

霍桑周游欧洲之后,直接回到了康科德。1864年,他在北部的新罕布什尔州旅行期间,在睡眠中安详地去世,葬在康科德镇上的公共墓地——睡谷(Sleepy Hollow)的作家岭(Author’s Ridge),与爱默生、梭罗、阿尔科特等人的长眠之处毗邻。
1868年,索菲亚迁居伦敦,一边整理霍桑的作品和日记,一边发表游记《英国和意大利散记》(Notes on England and Italy),养活自己和三个孩子。1871年,索菲亚于伦敦去世。

越来越多的人们发现了索菲亚在美国文学史上的意义。索菲亚和霍桑新婚之后,他们曾经一起写日记,日记发表时,却只有霍桑写的那一部分。直到2006年,新出版的日记才补上了索菲亚写的那一部分。2006年6月26日,她的后人将她的遗骨从英国移回,安置在睡谷中霍桑的坟墓旁,让她陪伴着丈夫,接受慕名而来的访客的景仰。

参考资料:

Harold Bloom ed.: Nathaniel Hawthorne Comprehensive Research and Study Guide: Bloom's Major Novelists (Chelsea House Publishers, Broomall, PA, 2000)

John L. Idol Jr. and Melinda M. Ponder eds., Hawthorne and Women: Engendering and Expanding the Hawthorne Tradition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mherst, 1999)

Megan Marshall: The Peabody Sisters: Three Women Who Ignited American Romanticism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Boston/New York, 1005)

Patricia Dunlavy Valenti: Sophia Peabody Hawthorne, A Life, Volume 1, 1809-1847(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Columbia and London, 2004)

Philip McFarland: Hawthorne in Concord (Grove Press, New York,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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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索菲亚•皮波第•霍桑

图二:装载着索菲亚和霍桑长女乌娜的马车,缓缓驶入睡谷(2006年6月26日)

图三:霍桑

图四:老庄园(The Old Manse)

图五:老庄园招牌

图六:老庄园北,靠近美国内战爆发的北桥一侧

图七:霍桑和索菲亚简朴的墓碑

Sunday, August 06, 2006

济慈和朗费罗Endymion

霍桑夫人从爱默生那里借来一幅画,以此为题,画了她平生最后一幅画。画的名字叫ENDYMION,月亮女神惠顾的一位凡间男子。有些象七仙女下凡的意思,也让人想到后羿和嫦娥奔月。但西方人歌颂的是他们的形体美和性爱,中国人歌颂的是女子的顺从和勤劳,总脱不了穷汉子巴望天上掉馅饼的寒碜味儿。;)

霍桑夫人性格活泼,她将自己的新婚生活很大胆地写在她给家人的信中,结果挨了老妈的骂,生性害羞持重的老公也说,那些东西是只能给我们自己看的。:)

济慈写过一首同名长诗,一千来行;朗费罗有一首短一点儿的,抄在这里。

Endymion
by Micha F. Lindemans

Endymion was a handsome shepherd boy of Asia Minor, the mortal lover of the moon goddess Selene. Each night he was kissed to sleep by her. She begged Zeus to grant him eternal life so she might be able to embrace him forever. Zeus complied, putting Endymion into eternal sleep and each night Selene visits him on Mt. Latmus, near Milete, in Asia Minor. The ancient Greeks believed that his grave was situated on this mountain. Selene and Endymion have fifty daugh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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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ymion
By 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The rising moon has hid the stars;
Her level rays, like golden bars,
Lie on the landscape green,
With shadows brown between.

And silver white the river gleams,
As if Diana in her dreams,
Had dropt her silver bow
Upon the meadows low.

On such a tranquil night as this,
She woke Endymion with a kiss,
When sleeping in the grove,
He dreamed not of her love.

Like Dian's kiss, unasked, unsought,
Love gives itself, but is not bought;
Nor voice, nor sound betrays
Its deep, impassioned gaze.

It comes -- the beautiful, the free,
The crown of all humanity --
In silence and alone
To seek the elected one.

It lifts the boughs, whose shadows deep,
Are life's oblivion, the soul's sleep,
And kisses the closed eyes
Of him who slumbering lies.

O, weary hearts! O, slumbering eyes!
O, drooping souls whose destinies
Are fraught with fear and pain,
Ye shall be loved again!

No one is so accursed by fate,
No one so utterly desolate,
But some heart, though unknown,
Responds unto his own.

Responds -- as if with unseen wings,
An angel touched its quivering strings;
And whispers, in its song,
Where hast thou stayed so 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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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Keats (1795–1821). The Poetical Works of John Keats. 1884.

32. Endymion

http://www.bartleby.com/12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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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zentius
by Micha F. Lindemans
The king of the Etruscan Caere (Cerveteri) and father of Lausus. Because of his cruelty he was exiled from Caere and he fled to Turnus, whom he helped in his resistance against the Trojans when they were invading Latium. He was killed in battle by Aeneas.
Virgil VII, 648; VIII, 482; X 786, 907.

Mezentian Marriage: Emerson's dark view on marriag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