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25, 2007

Monday, June 18, 2007

柔肠寸断


Brodkey: Sentimental Education

Brodkey这一个短篇,简直令人柔肠寸断。不知道为什么,一打开这个故事,看起来就觉得亲切、亲近,象是在听一个朋友娓娓道出自己的心事;看的时候也就是在看故事,根本不在乎什么写作手法技巧结构之类陈词滥调。

“我”是从中西部来的,说话有口音;“她”是从马里兰来的。有一天他看见她了,从此便寤寐思服,不能忘怀;后来他又在Sever Hall看见了她,赶紧灵机一动改选了课程,于是他们成了同班。然后他在舞会上开始追她。:)

Adams House, Cabot Hall, Wiedner Library, Charles River. The Yard. Harvard Square. Boy meets girl, girl meets boy.老生常谈,周而复始,每一次的故事,却总是同样的动人心弦,惊心动魄。

命中注定他们会爱上对方,命中注定,故事结束的时候,他们的爱情也将结束。他们自己好象也知道这一点,然而,即便是这样,他们还是认认真真地试探,认认真真地挑逗,勾引,认认真真地痛苦,快乐和感伤。然后,认认真真地,恋恋不舍地,在暑假将临时,互相告别。

也只有在青春时代,人们才能够这样奢侈地告别爱情。

《爱情的故事》是早看了的,现在看来,那个故事还是太煽情。记得最清楚的是两个人斗嘴:一个是富家公子,哈佛的某座楼是以他老爹命名的,另一个是穷家女子,在图书馆打工(应该就是Wiedner了吧),伶牙俐嘴:你又富又蠢。我又聪明又穷!然后女主人公生病,去世,二十五岁,然后大家哭得稀里哗啦。那个插曲也变得家喻户晓。

用青春早逝换来的眼泪,究竟有些廉价;更平常也更无奈的是,两个人还都是和从前一样的,没有任何外力的阻挠,既没有严厉的父亲,也没有贪财的母亲,可是慢慢地,爱情还是消逝了,情人还是分手了,就象一朵花,从含苞欲放走到灿烂时分,然后就无可挽回地,义无反顾地,在我们眼前,眼睁睁地,活生生地,走向凋零。这样的悲哀和无奈,更是令人绝望。

年事已长,我们已经不再质问,花开了为什么一定会落,或者说,既然迟早总是要落,那它又为什么要徒劳地绽放。只有天真的孩子和诗人,才会为此抹一掬真诚的泪。在人还不“懂事”的时候。落花,流水,朝露,夕阳,彩虹,爱情。周而复始,斗换星移。

那边有同学翻出了我的《红蜻蜓》,两年前的无病呻吟,吟的便是这样的宿命,这样的,无言的结局:

春天的时候也有蜻蜓,是那种小小的,小得近乎透明的蜻蜓,颜色似乎都比较清淡。大约它们知道自己被抓后绝无生还的可能,故尔生性十分多疑,行动异常敏捷,即便你心里想的,不过是欣赏一下“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韵致,你稍稍一探头,它们还是会如惊弓之鸟一般,匆匆飞走。

夏天的蜻蜓,却仿佛是着了魔一般,只知道在夕阳下痴迷地飞翔,旋转,哪怕一群孩子已经抓了一些它们的同伴,它们还是继续绕着你飞翔,旋转,不能自已地飞翔,旋转。

它们用鲜艳的金黄,嫣红,用生命中昙花一现的绚丽,点缀着夏日漫长的黄昏,陪伴着我们短暂的童年,直到太阳消失了,夜幕降临了,孩子们回家了,世界也沉睡了。

如今想来,那竟是红蜻蜓的宿命。

Tuesday, June 12, 2007

Brodkey


这几天柴米油盐辛苦,抽空拆开了New Yorker CD,随意browse了一下,居然发现这么个人,以前从来没有听说的,一看他的简历却不由得感叹:Wow! How typical!

Brodkey象是 Sylvia Plath, Erica Jong 们的男性镜子。他出生的年代和普拉斯差不多,上了哈佛,也是在校园里混,写小说,赶上了性革命,于是 experimented with homosexuality.这个“试验”很有意思,似乎是他有意调皮捣蛋玩新花招,而不是受到天生的无法改变、无法控制的同性恋倾向的驱使;他果然后来就改邪归正,娶了老婆过上了“正常”生活,还生了孩子。

简历介绍说,他最后一次的同性恋遭遇却给了他艾滋病。于是,他用从前记录二十世纪性革命的笔,记录一个艾滋病人等待死亡的种种心态。他还不错,毕竟还是活了66岁。

二十世纪最伟大的革命都失败了,两次大战,“东”方的共产主义革命,西方的性革命。:)Sylvia Plath 自杀了,Brodkey得了艾滋病,怪不得人类在二十一世纪又在走向保守。:)


http://www.haroldbrodkey.com/
This Wild Darkness
Harold Brodkey (10.25.30 to 01.26.96)

I am practicing making entries in my journal, to record my passage into nonexistence. This identity, this mind, this particular cast of speech, is nearly over.
It starts in my sleep, a partly dreamed memory of being young and about to wake to the life of a young man. This morning I was playing basketball with Michael Jordan, and I was as big as he was, or bigger. What a mass of roles, of personae, is mixed in when one is ill, alongside the self-loathing and self-protection, the recurring simplicity and the terror. My identity is as a raft skidding or gliding, borne on a flux of feelings and frights, including the morning's delusion (which lasts ten minutes sometimes) of being young and whole.

周末千万不要去中文学校


网历一万年前,CND上来了个Hillside。山边同学蹬着高跟鞋,涂着红嘴唇,戴着黑墨镜,脑子里梦想着一辆黄色Hummer,开着一辆面包车在CND登陆了,幽幽地,酷酷地,语重心长地告诫诸位同学:

“在美国加拿大千万不要开面包车~~~ 如果已经开着面包车,千万不要开着去WALMART买东西~~~如果实在不得不去WALMART买东西,千万不要带你孩子去那里面的麦当劳~~~如果你去了~~~你完了,你的青春一去不复返了~~~不复返了~~~不复返了……”

对着山边同学的单子,我偷偷检讨过,发现自己除了开着面包车,其它的还勉强躲开着——躲开了Walmart,是因为家附近根本没有,最近的一家也超出了我的驾驶半径;躲着麦当劳,凑巧是周末出门只吃海鲜的老传统的延续——平常偶尔也去去,但起码还不是披挂整齐全家出动。看看自己尚未完全对号入座,心中还窃喜,自欺欺人地相信自己青春还没有完全消逝,还在哪个边边角角的地方藏着掖着盘踞着苟延残喘着。

这份信心还有个支撑:我从来不去中文学校。不知是本能的防御,还是从哪里得到了警报,我一直抵制着中文学校妈妈这个角色,教中文的事,从来都不问津。我给自己找的借口是:“严父慈母”比较正常,母亲对着孩子咆哮训斥,更可能给孩子留下心灵创伤。爹唱黑脸当坏人,我就乐得唱红脸当好人了。

每个星期天,父子俩心满意足地吃完早餐,和平友好地在桌前坐下,不出五分钟,便是炮火连天、电闪雷鸣,笑容没有了,温情没有了,一长一幼两个声音,一个咆哮,一个哀嚎。好在孩子对黑脸爸爸似乎并没有任何仇恨,心中不免藏起了那份内疚,心安理得地继续唱着红脸。

这个周末情况特殊。突然发现考试是在这个周末,不是下一个星期。“黑脸”另有紧急差事,不得已,临时抱佛脚,“红脸”只得亲自上马,挖空心思,威胁利诱,大棒加胡萝卜连哄带骗,连朋友的生日聚会都劝得孩子放弃了,才算勉强对付过去。

在这个历史性的周末,我史无前例地,不可逆转地,板上钉钉地,升格成了中文学校的妈妈。大梦方醒之后,四下看看,空气中都漂浮着一只只大气球,有的写着中年,有的写着平庸,有的写着俗气。沮丧之余,舔完了伤口,已经是破罐破摔了,却还是忍不住总结一下血的教训,告诫自己:在美国加拿大,除了不能开面包车以外,周末还千万不能去中文学校。

实在不行,要辅导孩子中文时,千万不要亲自去中文学校;实在要去了,千万不要跟别的中文学校妈妈们扎堆;实在要扎堆了,千万不要沾染上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歪风邪气,不要打听谁家的孩子钢琴比赛得了奖,谁家的孩子进了足球棒球的旅行队(Travel Team);就算听说了,也不要茶饭不思,彻夜不眠,忙着打听周围的名师名校,给孩子们加班加点;不要展望孩子们将来是上哈佛还是上耶鲁,也不要幻想着,他写的那几个矮趴趴的中文字,就能够保证他将来当得了跨国公司的CEO——看看你家二毛吧,你这是在美国,不是中国——你要还是这副老样子,当初不就白出国了。

实在忍不住好胜心跟人家攀比了,或者说是绝望中发现自己骨子里还是一个中国家长,孟母择邻、岳母刺字,两千年中华文化的包袱,竟然还是在自己的背上驼着,“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那就只能治表了:欲盖弥彰,就只有讲究一下穿着了。

蓬头垢面、头发油脂麻花的最不好,记得小时候街上看见过的阿姨吗,和你现在的岁数差不多,肩上背的是人造革的假皮包,包里面往往探出几根毛线针,下班时,里面间或还杵出一把芹菜;挤上公车以后,要么掏出毛线针打起来,要么眯着眼睛打瞌睡。当时你以为,你永远不会允许自己活到这么衰老,也不会让自己变得这么疲沓,你以为你会红颜薄命,轰轰烈烈、死去活来地爱过几回以后,就象得道的老僧一样,知道大限将至,找个偏僻没人的地方,静悄悄地香销玉殒,让活着的人扼腕叹息。Guess what,你已经活过你给自己定的那个终点线了。

也不要翻箱倒柜、刻意打扮,好象一个星期下来,周末上一趟中文学校,就跟走亲戚一般隆重。实在惨到了那一步,中文学校确实是你最隆重的外交场合,也千万不要过于盛装:你那边花枝招展左顾右盼,他那里怜香惜玉愁肠百结。看着太让人心疼。实在想盛装了,千万不要穿多年前出国时购置的“时装”,尤其是那些深色大花的套裙、连衣裙,带白色大翻领的那一种,你以为是漂亮时髦的,明眼人只要瞟一眼,一是能猜出你现在的年龄,二是能猜出你出国的年份。大凡女子过了二十五岁,所有出卖年龄的线索,最好都藏起来,至少是努力去藏,这一藏,一是对公众的尊敬,二是对自己的仁慈。

还有,这一条最重要,切切记住,别的天条都违反了,守住了这一条,你就还有救;别的规则都遵守了,这一条违反了,一切便都前功尽弃:去了中文学校,千万不要参加时装比赛,实在忍不住要参加时装比赛,也千万不要穿旗袍。

在番邦穿旗袍,贵在独树一帜,异国情调,象少年时读过的赵淑侠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一群金发碧眼的晚礼服中,只有你袅袅婷婷,扭着鲜艳的旗袍出来,顾盼回眸之间,昭显的是风度,风致,风情;或者顶多只能有两位旗装,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不论丑俊,也还是一路风景;三个就已经流俗了,再更多,便是万劫不复:放眼一溜旗袍,即便每个人都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挤在一堆,也恰似马路边任何一家中国饭铺、酒肆、茶坊。

开着面包车告别青春,走进中文学校迎接中年。中文学校,挡不住的,挥之不去的,扑面而来的,人间的红尘烟火,岁月的无情痕迹。

Wednesday, June 06, 2007

朱光潜:无言之美


好几位同学都提及/批评我只读英文书,不读中文书,没有办法,书架上中文书太少,回国时一箱书扛得腰酸背驼,打开书箱来却没有几本。图书馆里也不多。网上倒是有,又哪里找得出大块的时间来看。

倒是翻出来一本朱光潜的《无言之美》。书是北大出版社出的,博雅/悦读时光系列,同时买的还有宗白华的《天光云影》和《西洋景》。封皮自然又是我喜欢的暖棕色。谁要想向我推销书,内容且不说,封皮先印成暖棕色,下一步才有希望。:)

他的理论,言有尽而意无穷,正是我最近深有感触的:语言的表达功能实在太有限。朱先生的代序是“慢慢走,欣赏啊!”随手翻来读了两篇,第一篇就是《无言之美》,第二篇《美在意象》,讨论什么是美。举出的例子大都比较通俗,都是文学史、艺术史或音乐史上耳熟能详的例子,道理也通俗易懂。

这个“道理也通俗易懂”也成了问题,里边好象暗含着有些失望的意思。读书是读者和作者的交流,关系很微妙,读的时候么,读者不希望被作者吓倒,也不希望被作者过于尊重——掌嘴,怎么可以对前辈长者这样地缺乏尊敬!:)主要是我们是好学生,朱先生的理论咱们早已经背得滚瓜乱熟,“无他,但耳熟耳。”:)

上学的时候,每天上图书馆或是去一教方向上课,或者去系办公室,去未名湖,总是要穿过燕南园的。不宽的水泥路,低矮的院落,还有槐树,春天的时候有槐蚕(就是吊死鬼啦。)偶尔就能够看见一个干巴瘦小的小老头,就是朱光潜。穿的好象是蓝色的卡毛式立领的上衣(想起来了,那叫中山装),还拄着拐杖。大概还不到我肩膀那么高。脸瘦极了,却不是清癯有神的瘦;眼睛大而深而凹陷:那时他已经行将就木,垂垂老矣。燕南园后来把门给封住了,要去图书馆只能是沿着燕南园墙根走,向右绕道到三角地那里,或者向左绕道到校医院那里,再拐向图书馆。

听导师说,他和朱光潜文革期间在一起住过牛棚。大家性格不一,老导师性格耿介,缺乏“幽默感”,多挨了不少打。饭不够吃,就连象朱光潜这样的瘦小人士也觉得饿。老先生倒也风趣,写了打油诗,内容无非是抱怨活太重,粥太稀。哎,记得我以前是背得出那首打油诗的,怎么现在全忘了?怎么可以这样呢? :(

后来朱老先生生病住院了,在北医三院住过一阵特护,因为是知名教授,所以有特护住房什么的。嘿嘿,很多人诉苦,说自己受迫害,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就说自己住院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级别,就没想想,这种“应该享受的级别”,本身就是一种不公正。:)这是题外话。:)总之,朱先生病了,学生轮流照顾着,也就是一两个月的事情,后来他就去世了。

朱先生是不幸中的大幸者之一。饿着肚皮、幽默着屈辱,总算熬过来了,从前积累的学问,直接端上来,马上就有学生接过去,一个新的学科骤然兴起,给刚刚从政治深渊和文化沙漠里走出来的中国带来了美学的兴盛和繁荣。八十年代以后成长起来的识字青年,没有读过他的书的恐怕不多。就算是书肤浅些,搬运些,泊来品些,“原创”少一些,也无法抹杀它的启蒙价值。就象是久旱逢甘霖,或者说难听些,珍珠白玉汤,再难听些,母猪变貂蝉。:)

音乐也是一样,柴可夫斯基在中国的音乐发烧友心目中的特殊地位,也是不可以(完全)用纯音乐的标准来衡量的,就象初恋情人的美丽,也是不能随意拿来和别人作貌似客观的比较的,因为正如朱先生所云,观赏者的主体感受,也是“美好”“美丽”的一个部分。:)

讲“美”的一段,太“美”,读起来反而没有了“无言之美”。最怕人直谈爱情,美丽,忧愁啊,品味啊,性感哦。一个人告诉你,我真忧愁啊,我这没良心的人,就是想扑哧一声笑出来,绝对不可能陪着他/她一起忧愁。要说人性感,最下下是形容哪个部件有多大,“十八的姑娘一朵花,眉毛弯弯眼睛大,红红的嘴唇雪白的牙”——嘲笑这首歌,我还得罪过人——:)中是直陈,“指出”他/她真性感哦——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啊,就是好!最上上的,是不直接写描写对象,而是描写他/她对周围人的影响,或者是对作者本人的影响,类似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写性感,作者写出自己被性感感动的感觉,并且能设法让读者也有感动,性感弥漫于字里行间,读者自然也就相信主人公是性感的了。从这个意义上说,size doesn't matter. :)

直抒胸臆是大忌讳。倒不是说应当曲意设计。我也是最讨厌匠心,尤其是拙劣的、令人一目了然的匠心。没有办法,只能期待天作之合,巧夺天工,天衣无缝,天造地设——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I'm a Bug :) 旧贴


三年前,老民工还是小民工的时候,每天起早贪黑,为社会主义高楼大厦添砖加瓦,还是满热情高涨的。:)

I Am a Bug

I'm a bug. I'm a bug.

I was conceived in the business plan
(Come on, put your money in!)
I grew up in the spec
(If you can't code, call yourself an architect)

I stayed up late with that nerd
Whose eyes red, whose face white
I got up early with that geek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The big shot of the company
The super genius developer
Set up the debugger
To catch me, the showstopper

I took my nap,
I ate my snack
I sailed my boat into the Indian Ocean
Arnold style: "I Will Be Back"

I came back from my vacation
I came back for the celebration
Today is the big day
Today we go into production

"Ship it". "We made it".
"This version is the best."
Me and my buddies, rolling over with laughter
In our cozy bugs' nest

I Am a Bug.

Monday, June 04, 2007

难吃的东西

某同学有意思,没事居然写起了自己不爱吃的东西。我嘴馋,不爱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写字不容易,好不容易提起笔来,自然只写自己爱吃的东西,不爱吃的东西不吃就是了,哪里还会想起来写文字数落人家。:)再说了,从饭道主义的角度看,饭食也是饭食,是上帝的造物,厨子们辛勤劳动的结晶,就如同蝼蚁再渺小,也是有价值的生命一样,是不可以随便唐突造次的。

笑完之后,想一想,还真是吃过一些不好吃的东西。按说很简单,不好吃的东西就不吃,生活中却往往有复杂而糟糕的情况,那就是明明不好吃的东西,你却不得不吃。不得不吃的情况也有所不同,真要是饿极饿昏了也好说,俗话说饿是最好的开胃品(出处是本人),“要饭的不挑食”(Beggers cannot be choosers),那个“不得不吃”也便没有那么可怕,闹不好还有“珍珠翡翠白玉汤”的口福,其快感指数接近“母猪变貂蝉”的艳福,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真正可怕的,是不饿,却又不得不吃。

N年前,还在读书的时候,认识过一位来自孟加拉的同学,学国际贸易与金融的。人矮矮胖胖,灰黑色的皮肤,动作笨搭搭,说话慢腾腾,没有太大魅力。认识她的时候,她住在我们同一座研究生宿舍楼里,已经有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孩。丈夫是印度人,在哈佛作博士后,我从来没有见过。每次见面打招呼,互相都问问情况,无非是学业进展而已,不太谈孩子——有孩子和没有孩子的人,是说着不同语言的两个种族。她的儿子很可爱,大眼睛黑油油的,我自己觉得很喜欢他,却不记得跟他说过什么有意思的话。

现在想来,她的生活应当是相当紧张的,不过我当时对“革命生产两不误”的忙乱没有切身体会,只是觉得她很笨,很慢,表面上对她客气而热情,心里却多少有些同情和怜悯。——是居高临下的那种。又想起来我当时是多么狂妄,又想起如今拖儿带女的我,在别人同情和怜悯的眼里,也是一样的笨,慢。

一天,她邀请我去她的宿舍去坐。我如约去了,还没进门,就被熏得捂鼻子。好像也不完全是咖哩的味道;那种混合的味道,那么怪,那么浓,越是难以描述,就越是令人窒息。我在那里呆的时间不长,整个过程,我都是半屏着呼吸,实在是憋得难受了,才强迫自己松开鼻腔呼吸一口污浊。

她很认真地给我端来一碗东西让我吃,说是一种传统食品,是cheese类, 炖的时间越长,味道就越好。还说,因为我要来,她早早就特意用 slow cooker炖上了,到我来时,已经炖了48个小时,应当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了。她的脸,平日毫不生动,间或还带些愁容的,此时也泛出了自豪的光彩。

那碗里的东西半黄半绿,本已惨不忍睹,伴着空气中的异味,更令人痛不欲生,几欲呕吐。我有些 lactose intolerance,对奶制品向来不大感冒;在英国时有一阵子喜欢过 cheddar cheese,到美国后也慢慢“断奶”了。

眼前的东西,看着颜色怪怪,吃着味道怪怪、口感也怪怪,彼时的我,却实在不敢拂逆她的好意,只好拿起勺子,硬着头皮、闭着眼睛,赴汤蹈火般勇敢地吃将起来。吃的时候,断断乎没有了说实话的勇气;不仅如此,竟然还觉得自己有一种义务,应当想方设法地说它好吃。

在英国时,就听Lisa说过,一对中国夫妇请他们吃饭,他们也有过同样的尴尬体验。中国夫妇是福建人,在福建人眼里,龙眼是稀有的滋补身体的好东西,他们请客时奉上的宝物,不知道是从中国千里迢迢扛过去的,还是在英国跋山涉水远途采购来的——牛津那个小小的中国商店里好象没有龙眼——总之,龙眼端出来了,Lisa们只好硬着头皮吃,还得说好吃,结果,他们一说好吃,they brought out more. :)更难受啊,Lisa苦着脸说,they look exactly like eyeballs.:)

言不由衷地说假话,好象也不光是中国人的问题,扯不到国民性的高度。:)

那个孟加拉女生的课题,好象是孟加拉的饥荒问题。后来在校园里,偶尔也见过她。她的论文出过问题,第一次答辩没有通过,还要补充材料。初时听她说起她和丈夫的打算,后来就只说她自己了,说起丈夫便闪烁其辞。印象里她独自带着儿子回了孟加拉,丈夫留在了美国。

后来我便不曾与她联系过。不记得她的名字,那几年用的通讯录里恐怕也找不到她的消息,我是没有把她算在自己的“朋友”一类的。现在想起来,有些内疚。

难吃的东西的味道搀和进来,又在今天的空气里弥漫,里头飘出了我身上的势利、自大和渺小。还有虚伪。

感官的竞争

星期六最忙,一天下来,精疲力尽。尘埃落定之后,居然有几分钟空闲。想弹钢琴。哈哈。乐谱不会读,看见小钩钩以后要在脑子里翻译成CDEFG才能弹,简谱也要翻译成多月米发索。不过,只要我能哼哼出来的乐段,我就能在钢琴上把它弹出来,好自然是不好的啦,不过听者能知道我在attempt to弹哪一段而已。

熟悉的段落都弹过了,想试试新的,却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于是上了Youtube.搜下面提到的GG的歌德堡。于是也就沿着看了好几段录像。

听/看的时候就觉得感官们在打架。GG的身体姿势很特别,象是佝偻,缩脖子驼背;镜头大部分时候都在对着他的手,他的手很瘦,好象并不离开琴键似地,只粘在键盘上方跳跃;他的眼睛也很奇怪,象是盲人的眼睛。

除了弹琴,他也和人对话,对话的时候,让你感觉到旁边的人是大人,他是小孩,一个怪僻的神童,大人看孩子一时高兴,就想从他嘴里套出一些话来。看了两段,一段是关于他的椅子的,一段是关于巴赫的Fugue.他上来的时候手里扛着一把东西,支开来以后,原来是一把椅子,远了看不清楚,应当很轻的很简陋的,中间好象还是空的,象是病人用的厕所椅子。问话的人又在哄小孩似地套他了:你觉得这东西很特别吧。GG就说,是很特别。不过,虽然特别,它还是有个名字的,叫chair.跟了我21年了。问话的人又套了:这个chair跟你的关系也很特别吧,是不是比巴赫对你的意义还要大。GG就说,是,从某种角度上看它确实比巴赫更有意义。

听觉、视觉和大脑的理解记忆能力在打架,看过几个片段以后,记住了GG的形象和故事,他弹的音乐倒全忘了。乐盲就有这个问题。:)

Friday, June 01, 2007

仲夏夜之梦:情人,疯子和诗人

Fear of Flying中,Isadora的第一个丈夫发疯的时候,症侯就是不断地将录音机调大,调小,放的是 Glenn Gould 的Goldberg Variations,看看在纽约,放巴赫的音乐放到多大声,警察才会来干预。

"Lovers and madmen have such seething brains
Such shaping fantasies, that apprehend
More than cool reason ever comprehends.
The lunatic, the lover and the poet
Are of imagination all compact:
One sees more devils than vast hell can hold,
That is, the madman; the lover, all as frantic,
Sees Helen’s beauty in a brow of Egypt:
The poet’s eye, in a fine frenzy rolling,
Doth glance from heaven to earth, from earth to heaven;
And, as imagination bodies forth
The forms of things unknown, the poet's pen
Turns them to shapes, and give to airy "nothing"
A local habitation and a name."

Shakespeare, A Midsummer Night’s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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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份,名校出身等等都是负担,这个问题可不光是男人才有。 ;)

唉,真不喜欢那种过于洞察一切、玩世不恭的口气,不过她说的还真就是对。:)

I’ve noticed, anyway, that unless a man is a bona fide genius, a Harvard education is a permanent liability. … the albatross of being a Harvard man: the aura, the atmosphere, the pronunciation problems, the tender memories of the River Charles. It tends to infantilize them and cause them to go dashing about the corridors of advertising agencies with their ties flapping behind th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