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2, 2011

New Yorker Fiction: Miracle Polish

镜子是在粉饰太平,还是在更清楚地向我们展示生活的残酷?

http://www.newyorker.com/fiction/features/2011/11/14/111114fi_fiction_millhauser

Saturday, November 12, 2011

飞车读书

其实我这开车水平,飞也飞不到哪里的,在镇上小路上总是老乌龟,偶尔还吃后面人喇叭,上了高速,再牛也就是个八十迈。读也不是真的读啊,是听。

我晕车大王,连坐火车、飞机都不能看书,更别说汽车里看了。火车里往往有好事者,看了《法制天地》、《知音》等上面的奇闻轶事,忍不住要分享,凑过脑袋说:你看你看,这儿呢,肯定是他老婆干的。我只能瞳孔发散地茫然点头。

以前上班近,车里的电台往往是轻古典音乐台WCRB 99.5,早上慢慢悠悠地爬起来,慌里慌张地催人出门,等我上车时,往往能够听到八点半 Keith Lockhart 的节目。他往往选一些著名作曲家的非著名曲目,或者是非著名作曲家的著名曲目,作一些介绍,然后让大家听这一段曲子。往往是曲子还没有结束,我就到了,于是开始忙忙碌碌赶死线或者慢慢悠悠磨洋工的一天,视项目进展而定。

偶尔也听新闻,或是体育节目,新闻往往令人沮丧,体育节目又太群情激昂红脖子,一大帮贫困线上挣扎的听众为百万富翁球员、亿万富翁球队老板担忧,听一听,鼻子里哼一声,就还是转回古典音乐。

换了远在西伯利亚的工作以后就不行了。高速一上,小车奔跑如飞,外面风速呼啸,里面再听 Keith Lockhart,便觉得吃力,加大音量吧,又觉得像是逼着林黛玉表演《穆桂英》,横竖不对劲。

新闻也还是不能听。这一年依然是世事纷纭,各路神仙都有深察洞见,我这个狭隘的心胸里,装不下那么大的世界。

幸好可以听闲书。

听闲书,当然是听小说了。从小爱看小说,一大概是真喜欢,二大概还是因为,小时候看什么书大人都不管,还吃表扬:这孩子爱看书,书迷、书呆、书虫(均含褒义),唯一的例外就是这个看小说,大概也是看小说着迷耽误了正事——所谓正事,也无非是吃饭上学睡觉之类。总之,读小说倒因此成了唯一的禁忌,禁忌又演化成图腾,成了现在为数不多、硕果仅存的业余爱好之一,算是我自我认同的一部分了吧。

车中听书,大约是认真不得的,老老实实,从畅销书开始。阿加莎·克里斯蒂以前读过很多中文翻译本,随读随忘,最后一页都看完了还不知道案子是怎么破的,但克里斯蒂的书却容易读也容易听,因为每一本都不长,开始听了就欲罢不能,偶尔有不耐烦就劝自己,善始善终吧,用不了两天就又破案了。就这样除了波洛系列,连Ms.Marple也听了几本,顺带着还看了一本克里斯蒂写的罗曼司,原来她骨子里也还是女性作家得很,居然还让我想起了去年刚比较过的写战时恋情的张爱玲和杜拉斯。

另一个畅销而又有很多录音的是约翰·格里希姆John Grisham,读过他好几本书,也看过几部电影,好,听的时候好办,聪明能干一点的女律师就都是Julia Roberts 的模样。缺点是南方口音,看小说还好,听起来就不太受用。另外他的小说只有涉及法律的才好看,其他的,有一个去意大利玩橄榄球的,有一个去亚马逊河的,好像还有一个南方棉花种植园的,泯然众人矣,都不好看。

“严肃”书偶尔也啃啃,实在看不完大致翻翻,也还多少有点收获。但听书却不同,不能快翻,也不能跳着看,好听就好听,不好听就拉倒了。去年这一年半途而废的书还不少,计有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托尼·莫里森(Tony Morrison),最后是玛格丽特·爱特伍德(Margaret Atwood)。

菲利普·罗斯写的人物比较熟悉,犹太知识男性,尤其是人近老年者,读起来就像是读八卦。读多了却开始厌烦:世界上受苦受难的人多着呢,就算你过得不一定比同年龄的女老太太更舒心,起码你年轻的时候得意过吧。很多人推荐Everyman,硬着头皮听了两天,实在懒得分享主人公对死的迷恋,罢听。

Margaret Atwood 的小说老长,冬天乏味时却也把四五百页的书读完了,听《洪荒之年》(The Year of the Flood)也听了四五盘,结果新英格兰大秋天里来了场暴风雪,吹断了我的玉兰,四周哀鸿遍野,人人心中凄苦,于是我也无心关注小说中人虚构的世界末日了,气鼓鼓地去图书馆还了磁带,以示抗议。

这几部的情节和氛围都有些太阴郁,我们打工兼家居民族,总是要“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没工夫忧郁,陪他们哭哭啼啼、念天地之悠悠啊?陪不起。

还有一个半途而废的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普鲁斯特是太精致了些,差不多算小说里的肖邦,也不适合在美国大老粗的高速公路上听。看还是想再继续看的,不过需焚香沐浴、烛光美酒而已,也不妨随手放些肖邦做伴。

太精致了不行,太恐怖了也不行。借了斯蒂文·金,还不是他最恐怖的呢,就吓得魂飞魄散,差点把车折倒沟里去。赶紧按了电钮换台,那天的新闻,和斯蒂文·金比起来,简直是天籁,天使的歌唱。

倒是听完了《包法利夫人》。从前看过从法文翻译过来的中文版,现在听英文版,倒也感受不同。加之自己长大了,不似少年时代那样幻想浪漫、鄙视庸人,听完了,倒是把很多同情给了那个无能、无趣的丈夫查尔斯。刚刚还看到一点介绍,查尔斯其实是很大程度上是福楼拜自己的写照,他的祖父父亲都是很著名的医生,偏偏到他这里时,跟不上医学的发展,又加之天生口吃,于是成为家中最大的loser. 很悲哀地想到,从少年时鄙视庸人到现在同情失败者,吾老也。

我对成功学油盐不进,成功学、成功人士如何成功的书从来不看,听书却算是听了一部——奥巴马的传记 The Bridge. 可惜的是,传记写的是他如何成功当选,等我听到的时候,他是否是一个成功的总统,他有没有机会连任,都已经成了大问题。美国政治终于突破了种族界限这个历史性的、象征性的进步,在现实的经济问题面前,显得空泛和虚幻,不知道是造化弄人,还是有人阴谋作怪。

传记,尤其是政治传记,也就是听这么一部了。连孙中山、圣雄甘地这样的人也出来许多八卦,我是不会再在政治人物传记上浪费我宝贵的飞车时间了。

还是听小说吧,听了厄普代克的《跑,兔子,跑》(Run, Rabbit, Run),据说是作者与凯鲁亚克的《在路上》针锋相对而写的;凯鲁亚克写的是人不断地往外跑,厄普代克写的是人跑了以后给留下的人带来的悲哀。文学史上,打破传统的自然比维护传统的更有创新性,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是不想再听下去了。

听得最高兴的是亨利·詹姆斯的《华盛顿广场》(Washington Square)和伊迪丝·沃顿(Edith Wharton)的《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以前是读过的,他们的文字不能说不精致,但篇幅都不太长,听起来也不考验人的耐心,两本书还像是姊妹篇,珠联璧合,听完了,还把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找来看,看着看着,也还是有许多感动。

忙碌了一年,完成了很多任务,赶上了许多死线,往家里拿回了工资奖金,究竟为人类作出了什么可以衡量或者不可衡量的贡献(measurable or immeasurable contribution), 难说。只有上面读的这些书,倒算是实实在在的收获。哦,对了,还学会了一边开车一边换带,知道一盘快到头了,开车之前就把新盘准备好(以后再飞跃飞跃,可能都不用提前准备了),待老盘结束时,取出,放下,拿起新盘,插入,一系列动作顺利完成,故事也顺利往下进展,自己也觉得自己像007里面飞车驰骋、骁勇善战的人物,兀自潇洒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