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5, 2007

The White Countess

电影是简杨推荐的,所以期望值比较高,结果反而觉得有些失望。要是自己偶尔碰到,说不定会更喜欢一些。先入之见害人。:)

这部电影最扫兴的场面,就是最后两个人互相漏底时,他还是喊她“Countess”。:)都这份上了,他居然还记着她的身份、封号,尤其让人沮丧的是,他当初找她合作的主要理由,就是她的身份和封号。就不能把她还原成一个人,一个女人。

她演得好些。高大,丰满,浓艳,俄罗斯美女的形象。有戏剧化,却总是恰如其分,感情表达的分寸把握得很好。强颜欢笑的时候,突然说,我不想让我女儿象我一样生活。I don't want her to live like me. A sad life.强掩住眼泪,梨花带雨,让人怜悯,却还保持着尊严。

大约是因为个子高,气质高贵,她从来也没有让人觉得堕落、肮脏、卑微。就是个落难公主的模样。她家里的一群女子,搞不清谁是谁,有她的母亲,小姑子,还有个老公主,即便最后她们决定抛弃她而领着她的女儿远走香港,也不让人憎恶——时代的落难人,总是难免激起人的同情心。

Ralph Fiennes却很让人失望。起码电影的头一个小时,我对他没有丝毫感觉,只觉得他木——整个人的表演太木,眼神又太灵活,要过一阵子才能相信他是盲人。他的命运其实也很悲惨,但他的悲惨让人觉得有偶然性,偶然得象是瞎编的,连我的便宜眼泪都没有赚到;还有,大概是我的偏见,他那个建立自己的 establishment的梦想,就没有让我觉得美丽,浪漫,悲剧,说穿了不就是赚点钱么,开个夜总会,一点子伤感音乐,一点子落魄贵族,最后还招来一点子政治。这东东也值得那么沉痛地琢磨。:)过了一个小时后慢慢跟着他入了点戏,也还是没有征服我。

后半部看进去一些,却尝出一些大杂烩:他开夜总会,不是《卡萨布兰卡》里的Humphrey Bogart么;她作舞女、应召女郎,不是《魂断蓝桥》里的费文丽么;战争哦,战火中的爱情,个人在国家民族的命运中沉沦哦,不是他自己演过的《英国病人》么。都有点痕迹,却赶不上其中任何一部。The English Patient里,有好多他的镜头,眼睛里都是燃烧的无法抑制的激情和欲念。:)演瞎子没这个方便。

仔细一想,大约还是编剧、导演的问题。也可能是因为我是中国人,对三十年代的上海又比较有自己的固有成见,所以比较觉得不象,一觉得不象,就很难入戏。:)有一点夜总会场面,跳舞啊,圆脸盘、细长眼的歌女唱江南小曲啊,再来点弄堂娃娃玩游戏、西装革履的先生们看跑马,并不等于三十年代的上海。:)

主题很宿命,大约是在表现大时代对个人命运的玩弄,这样的大场面,却还是适合于从细处着眼:用一滴水反映太阳的光辉,或者地狱的黑暗。

这就是张爱玲高人一筹的地方。她只是讲她所知道的故事,并没有想反映一个时代、一群人物。碰巧她笔下的故事代表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物,all the better, 这群人物的命运又带有人类命运变幻无常的普遍性,所以我们一边觉得有一种超越时空的亲近感,一边又不得不佩服她记录历史的大手笔。读她的文字,是从里到外的,读别人的旧上海,包括王安忆的,就觉得她们是从外到里,隔膜得很。

外国人写上海,本来就是从外到里,倒也无可厚非。整部电影看起来,虽然全部是在中国,给人的感觉却是那里一个中国人都没有,唯一跟他亲近的一个第三号人物还是个日本人。接触过一些曾经在上海当过难民的人,他们的记忆中,中国人也都只是一些符号。换个别国人来看,没准还觉得电影特别上海,特别糜烂风情,特别悲剧。

哦,里边确实有个犹太人,他们楼下的邻居,一个裁缝。总是很殷勤,很关切的样子。——一个皮影戏剪纸的形象,很平面。

按说,Sidney Shapiro的故事,比这个故事应当有趣得多,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国律师,战后来到上海,娶了漂亮中国女演员凤子,还是离婚的哪,漂亮的中国女演员居然很革命,要投奔延安,多浪漫,多激情!……可惜共产党一上台,浪漫故事就不浪漫了,不过也还是可以拍成个政治悲剧。可惜没人敢拍,当年的美国律师,如今是德高望重的政协委员。

倒是看了一点extra,知道了 Ismail Merchant这个名字。制片人,听口音是印度人。Remains of the Day也是他制片,那部片子要好得多。

李安拍了《色·戒》,还不知道哪辈子能看到。乖一点,降低期望值吧。

Friday, September 21, 2007

我又上电视罗:)

嘿嘿,碰巧今天是Casual Friday,装嫩,抓的马尾巴,穿的teenager的带帽夹克。马克说,哼,那镜头,光停在你一人身上了。:)可惜,当的是免费模特,公司也不另给我一点钟点费5的。:)

心里很难过。上午和R聊天,他最近查出来有前列腺癌,他哥哥上星期刚因癌症死去,他一个侄子,十六岁,三个星期前刚作了淋巴癌手术,12个小时,刚刚发现手术还不干净——已经扩散。心里堵得慌,和Cindy谈起,Cindy又说起了她的儿子——我忘了,她的儿子是得白血病去世的,血癌。

后悔跟她提起R的话题。头一次听说她儿子的事情,是因为我兴高采烈地告诉她,那一天是我的大毛的生日。结果她说,如果……he would have been.

生命太宝贵,有许多东西,我们本不知道珍惜,中文叫身在福中不知福,英文叫 take it for granted.

我很知道感恩。

Thursday, September 20, 2007

幻睡/意眠 :)

今天真累,真困,却偏偏特别忙。

困得难受的时候,突然想起睡觉的甜蜜,眼前分明现出了自己酣睡时的形象,身体还真地虚飘起来。一阵神思恍惚以后,还真地觉得清爽了许多。跟真打了个盹差不多。

《淘金记》里,卓别林饿极了,最后觉得对面的人变成了一只鸡……如果他的幻觉能长一些,说不定吃幻觉中的鸡也能吃饱,至少能享受到饱餐的(虚幻的)快乐。:)

Monday, September 17, 2007

足球,足球!

很久看足球都有些漫不经心, cruise control,最近又狂热起来了。:)自然是因为最近的负面新闻。树大招风,Patriots这几年风头太健,恨他们(我们)的人太多,楞说我们赢球是因为犯规,在球场边上录人家的暗号。昨天不是没有用摄影机么,还是把NFL头三名之一的 San Diego Chargers揍得瘪瘪的。

Drew Bledsoe

一直是他的fan,真是 through thick and thin,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哪怕是在他江河日下的日子里。为此,成为所有同事和家人的笑柄。

想过为什么。他今年四月正式退休,我的追星时代好象也就正式结束了。从此以后,看谁都似雾里看花了。算一算,我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信不信由你,人追星,都是有自恋的成份在,总是在某种程度上与被追者产生了某种共鸣。他加入NFL那年我来美国,他第一次进入 Super Bowl那年我开始看足球,他们第一次得 Super Bowl 的时候我毕业,他太太生孩子的时候我也当了母亲。他离开了New England,我也离开了校园。

有些悲凉。他也曾经叱咤风云,到末了儿唯一的戒指还不是自己亲手挣来的,叫人一碰,流了半腔的血,八个星期后重整雄风,赢了一场关键的球,教练还是打算把他拿下来。于是他永远被Tom Brady 取代。英雄落难,雄风不再。可惜,我的悲凉也成了别人的笑柄:人家一年几千万地挣着,还用得着你心疼?没有办法,心里这个结就是打不开,毕竟他是我的足球初恋。:)

Brett Favre


昨天,他变成了NFL的 Winningest :) Player. 专门打听过 winningest 怎么发音。特别喜欢他,是因为1996年初看足球时,他是打败我们、得了冠军的 Greenbay Packers 的四分卫。

最喜欢他的男孩气:玩足球完全是因为喜欢玩,输赢、钱、声名都在其次。球场上猛,球场下文。没办法,还是喜欢白面书生,只不过如今的白面书生不能光读书,还要晒得金黄金黄的,还要会跑会跳会玩球。:)

Tom Brady


其实 Tom Brady 最漂亮了,比好莱坞所有的男明星都漂亮,下巴上还有个迷死人的小酒窝。他的球自然打得也更好,赢完三次 Superbowl 以后,连我都要承认这一点。可我一直反抗他,因为他的成功,是以 Drew Bledsoe 的失败为代价的,虽然明知道这是必然规律,没有任何不公正在里边,“长江后浪推前浪”,可还是意气难平——有些时候,越是公正,就越是令人惆怅,因为它无法抗拒,让你更觉得无奈,连骂人都找不到借口。:(

Gisele

还有一点,和他也更隔膜一些。几个星期前他当了爸爸,孩子却不姓 Brady ……他和孩子的母亲Bridget Monyhan没有结婚,好象是她刚怀孕时他就和 Gisele好上了。Bridget是个小明星,在一般人里还算是漂亮的,可是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和 Gisele比? :)唉。

Sunday, September 16, 2007

秋天的华尔兹

终于到下班时间了。肩包手袋都从夏天的换成了秋天的,拎着扛着,匆匆钻入车内。昨天还是汗流浃背,今天已经是微凉,干爽,秋意渐浓。撞了一天的钟,心里又开始为晚餐的菜谱犯愁。

钥匙一拧,音乐自动地响了起来。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脚下却已经踏出了节奏,恍惚间,不由自主地,条件反射地,整个人都要飞旋起来。

华尔兹。

《蓝色的多瑙河》。青春岁月,伴随着那欢快的,无忧无虑的,辉煌的节奏,披头盖脸地扑面而来,在这初秋的黄昏,蓦然间令人潸然泪下。

华尔兹的乐曲一响起来,纵然我是在睡梦中,恐怕也会闻声起舞。

第一次跳华尔兹,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早就会跳。在舞伴的牵引下,轻快地踢踏、旋转,不知不觉地,音乐消失了,世界消失了,只觉得自己身轻如燕,象一条小鱼,在波光粼粼的蓝色的河水里浮游,无忧无虑,无影无型。

那么多的岁月,不知道去了哪里,坐在狭窄的驾驶座上,想起了年轻的自己,长发,长裙,天蓝色镶白色花边的,简洁,朴素,年轻的颜色。

在维也纳小住时,住处在市中心的Ringstrasse。 清晨,慢悠悠地出门,不久就踱到了河边;想到这就是家喻户晓的蓝色的多瑙河,而周围的人却还是匆匆忙忙地赶路,不曾驻足欣赏,也不曾拉起一位同伴跳起舞来,就略略有些惊奇。转念一想,痴人竟是自己了。

来自莫扎特故乡萨尔兹堡的奥地利男孩,维也纳大学的学生。身长玉立,明眸皓齿,漂亮得令人眼花缭乱,还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在台湾学的。你说“谢谢”,他答“不会”。会跳华尔兹么。会。不在维也纳大学的学生餐厅里跳的,在 Schönbrunn 宫殿里跳。

《蓝色的多瑙河》,经典指挥如卡拉扬也指挥的,我却更喜欢安德列·李尤( Andre Rieu)那个版本——他的版本是轻音乐版,近乎流行音乐。在自家客厅里“轮”过几圈,伴奏的便是PBS上安德列·李尤的乐队。

安德列·李尤是荷兰小提琴家兼指挥,英俊潇洒得令人气愤,每一个段落之间,他还会抽空与观众交流,风趣幽默,近乎轻佻。这样的人来演奏华尔兹,却是珠连璧合,天造地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7wrILyXOz8

华尔兹,本来就是顽皮的民间小丫头,或者是帅气的青春少年,不是正襟危坐、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 华尔兹的音乐和舞步中,流淌的是夜莺、云雀、百灵鸟的歌唱,难以抑制的生命的快乐。

总以为所有的华尔兹都是施特劳斯父子写的,后来才知道,我最喜爱的一首《溜冰圆舞曲》的作曲者不姓施,而是法国作曲家爱米尔·瓦尔德退费尔(Emile Waldteufel)。尽管如此,他还是和施特劳斯脱不开干系:世人皆称他为法国的施特劳斯。

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滑冰,也最喜欢在电视上看滑冰。伴随着美丽的圆舞曲,是我熟悉的冰上明星们美丽的身影,Ilia Kulik, Evgeni Plushenko,关颖珊(Michelle Kwan)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V4BxDcWus8

这样的时候,我便由衷地感激冬天。

流行歌曲《最后的华尔兹》里,Engelbert Humperdinck 拖着1967年的长发, 带着迷人的微笑,用他危险的声音,诱惑着他来不及结识的女人们。四十年后,他的歌声继续拨动着人们的心弦,侵扰着女人们的梦境。

温柔的,缠绵的歌声,旋转的华尔兹,如同一剂迷魂药,令人难以自持,哪怕明知是陷阱,这样温柔的陷阱,也还是会令人心甘情愿地跳下去。

华尔兹本来就起源于民间舞蹈,虽然登上了宫廷和音乐厅的大雅之堂,骨子里仍旧质朴,欢快,乡野,就象生命本身。

《来自南方的玫瑰》,《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都是诗一般的名字,虽然这些诗久经吟诵,早已经诗意淡薄,淡薄得如同空气和水一般。然而,也如同窒息之后自由地呼吸到空气,也如同沙漠中干渴后发现一眼清泉,秋天将至的时候,从华尔兹里吸吮着玫瑰、森林和春天的气息,心里便油然生出对生命的感激。

单纯,肤浅,轻巧,一去不复返的,青春的蒙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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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4hxdRva7lGo
I wondered should I go or should I stay,乐队只剩下一支要演奏
the band had only one more song to play.我不知自己是走还是留
And then I saw you out the corner of my eye,就在此时我蓦然看见了你
a little girl, alone and so shy.孤独的小姑娘还是那么害羞

I had the last waltz with you,我和你跳完那最后一曲华尔兹
two lonely people together.两个孤独的人儿在一起
I fell in love with you,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the last waltz should last forever. 最后一曲华尔兹应该永远奏下去

Thursday, September 13, 2007

7.最后的归宿 Franz Werfel

总算看完了,边看边有些纳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阿尔玛这么感兴趣。惭愧,马勒的交响乐到现在还没有听完。可见我们低级趣味,成了逐八卦之妇。:)只好这样安慰自己:这年头大家都因信息轰炸而产生审美疲劳,能有东西激起我们的好奇心,让我们耐心把一本书从头到尾看完,就已经是一桩幸事。更何况我还一连看了三本,一本小说,两本阿尔玛的自传。:)

阿尔玛和弗朗兹·魏夫尔的关系倒是多少有些“正常”,有点象民间的患难夫妻。当然了,他们的开头却还是不正常的:头一次读到魏夫尔的诗的时候,她还是Walter Gropius的妻子;她喜欢他的诗,自己给它谱了曲子。

魏夫尔是布达佩斯的犹太人,父亲是经营手套的商人。二人相识时,魏仅仅小有名气而已。人也其貌不扬,矮,胖,微秃。虽然阿尔玛老说他漂亮,尤其喜欢夸他的眼睛。但他性情热烈,善于交谈,声音很好,会唱歌,他的音乐造诣——业余段位——大概正好和阿尔玛匹配。于是他们就一起弹奏和演唱他们自己合作的歌曲。阿尔玛和Gropius的感情本来就不深,G的建筑艺术也是“冷”艺术吧,难以让她觉得亲近,于是就与魏夫尔一拍即合,开始了热烈的偷情。阿尔玛怀孕之后,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腹中的孩子究竟是谁的。

后面的故事则过于血腥、恐怖。阿尔玛怀孕七个月的时候,魏夫尔来了。好象等了好久,魏夫尔忍耐已久,闲人才终于散尽,时至凌晨才得以翻云覆雨。酣畅之后,天明之前,阿尔玛却开始大出血。不久孩子提前出生,先天不足,苟延残喘。魏夫尔相信这是他的儿子,阿尔玛也愿意这样相信;不过她对这个羸弱的儿子马丁却一直漠不关心,大约是知道孩子活不长,一种本能的自我防御;不过,从她对别的孩子的态度来看,她可能真地就不可能为了自己的孩子痛不欲生,她没有象别的母亲那样的“正常”基因和本能。

孩子奄奄一息期间,Gropius听见阿尔玛在电话里称呼魏夫尔的名字弗朗兹,于是明白了他们的关系,也知道婴儿不是自己的。不过他好象反应很平静,也很绅士,后来大致友好地离婚了。阿尔玛和魏夫尔一直在一起,1920年相识,1929年正式结婚,一直到1945年魏在美国去世。

跟随魏夫尔以后,阿尔玛似乎就改邪归正,还原成了俗家妇人。:)好象也不能这么说。阿尔玛象是马勒的奖品——马勒在娶她之前已经成名,是扣扣切卡的缪斯——她刺激了他的创作灵感,是格鲁皮斯的皮肉伴侣——她爱上他主要是肉体的吸引,是对和马勒过于精神的婚姻关系的一种补偿,但她始终与他的建筑技术/艺术之间有很大距离,到了魏夫尔时,她却更象是一位严格的贤妻良母,管束着他,调教着他,给他提供安静的环境和有节制的生活,结果他天生的才能才有机会发挥出来,他的天份也得以凝结下来,给世人留下一些可触可摸的东西。

乱世,又给阿尔玛最后一次婚姻增添了传奇色彩,和历史的沉重。魏夫尔写的 Musa Dagh, 不仅成了亚美尼亚人的经典,而且,还成了后来犹太人暴乱时的inspiration和参考样本;他们自己从欧洲逃难的过程,从一个城市逃奔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领事馆赶到另一个领事馆,毒日头下整日整日地排队,每时每刻提心吊胆,生死未卜——这本身也足够成为好莱坞的电影题材。阿尔玛叙述的时候,难得地冷静,细致,抱怨也还算适度。——大概是我比较宽容一些,一是我最怕舟车劳顿,二是也曾经因为持中国护照有过种种不便,但我经历的仅仅是不便而已,他们却不同,任何时刻,他们都可能被扣留下来,目的地极有可能是某个纳粹集中营。

他们终于辗转来到美国。魏夫尔继续用德语写作。他们英语不太好,交往的大都是说德语的emigres. 好莱坞本来要拍Forty Days of Musa Dagh,结果因为土耳其政府抗议,美国政府下令停拍。那时候还有行政干预。:)纳粹德国也是禁这本书的,作者是犹太人么。据说这本书还是JFK最喜爱的书。1982年电影终于拍成,不过影响好象不大。美国人的同情心有了犹太人可以寄托,剩不下来多少给亚美尼亚人。:)不过,魏的书畅销总是好事,起码阿尔玛经济上有了保障。

男人们来了,男人们又都离她而去。阿尔玛晚年的伴侣,是她唯一幸存的孩子,她和马勒的女儿安娜。安娜也数次结婚离婚,和不同的男人生过孩子,会雕塑,在UCLA教过书。长得象极了马勒,黑色的眼睛,棱角分明的下颚。阿尔玛么,也就是一个胖胖的老太太,住在纽约的公寓里,公寓里,一边是书房,一边是音乐室,音乐室里有她丈夫的交响乐,书室里有她丈夫的书,还有她的情人的画作。画上当然是她本人。:)

一个女人,有这样丰富的一生,哪怕如月亮一般,折射的都是别人的光芒,也算是没有白来世上走一遭。:) 一个搜集天才男人的女人,本身又何尝不是一名天才。:)

如果我把这些垃圾文字整理出来,题目就会是:搜集天才男人的天才女人:阿尔玛·马勒

“Musa Dagh often has been compared with the resistances in the Jewish ghettos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one of those, the ghetto of Bialystok found itself in the same situation when in February 1943, Mordecai Tannenbaum, an “inmate” of the Vilna Ghetto was sent with others to organize Bialystok's resistance. The record of one of the meetings organizing the revolt, suggests that the novel was often used in the Ghettos as a reference to successful resistance: “Only one thing remains for us: to organize collective resistance in the ghetto, at any cost; to consider the ghetto our Musa Dagh , to write a proud chapter of Jewish Bialystok and our movement into history” noted Tannenbaum.[4]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said to have been "passed from hand to hand" among the ghetto's defenders who likened their situation to that of the Armenians'.[5]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Forty_Days_of_Musa_Dagh
“To be an Armenian is an impossibility"

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07

6. Oskar Kokoschka

"Never before have I tasted so much strain, so much hell, so much paradise."阿尔玛这句话,倒是贴切:)。

这个扣扣切卡同学有点意思,阿尔玛和他有一种虐待被虐待,或者是互虐的关系。:)阿尔玛和他1911年相识,当时阿尔玛新寡,和Walter Gropius还没有恢复关系。阿尔玛书中附上了奥斯卡的几幅画,一张是阿尔玛的肖像,另外有些双人肖像,爱中的一双男女,显然是以他们自己为模特的,还有六张折扇,都是奥斯卡送给阿尔玛的。因为折扇这种艺术形式十分中国,上面的男女爱情场面,倒很有些中国春宫画的味道。折扇本来有七只,阿尔玛嫁给Gropius之后,有一次G于嫉妒之中撕毁了一张,于是便剩下六只。

画如其人。扣扣切卡的画张扬,狂放,骚动,令人无暇旁骛。他本人也长期处于亢奋状态,占有欲极强,防问阿尔玛家之后,还要在她窗下晃悠到凌晨一二点,确认她家里没有别人留宿了才肯离开。一次两个人拌嘴,之后发现,他把自己的画室涂成了黑色。和阿尔玛关系断绝以后,他让人作了一个和真人一般大小的假阿尔玛,甚至还带着她上歌剧院。

一战暴发后,扣扣切卡上了前线;小说里写是阿尔玛逼他去的,因为他使她心力交瘁;这个倒可以存疑。奥斯卡在战场上受过重伤,差点送命。阿尔玛是在战争暴发之后恢复和建筑家Gropius的关系的,G当时也在前线。

阿尔玛本能地知道,奥斯卡不适合婚嫁。书中多次提及abuse.摆脱奥斯卡之后,她如释重负,从此以后不用再忍受他的虐待了。具体细节,连阿尔玛本人也羞于提及。大概是这样的:奥斯卡的天才不及马勒,而怪癖却大于马勒;马勒顶多只能说是自我中心——阿尔玛多次说,马勒忽略她的感情和其它需求,完全是因为浑然不知——而奥斯卡却更富有侵略性,也或许是行为上的暴力,也或许是感情上的霸道和占有,总之是超出了阿尔玛的忍耐程度。

阿尔玛年老以后,感情脆弱时,偶尔也会和奥斯卡互相写一封安慰信。引出来的几封,温和,彬彬有礼,有一种暴风雨之后的平静。只要不在一起,他们还是爱慕对方的。:)

阿尔玛只介绍了扣扣切卡有关她的作品,网上查了一下,扣扣切卡算是当时维也纳三大艺术家之一,二战期间逃到了英国,战争结束后和Gustav Klimpt等有过共同画展。“Oskar Kokoschka is the third in the great trio of Viennese artists [See also: Gustav Klimt; Egon Schiele]".也就是说,虽然我是因阿尔玛而知道他,他却不是仅仅因为阿尔玛才存在,他的艺术造诣本身,也还是足够给他在历史上留下一点位置。

自画像
布拉格。扣扣切卡是布拉格人。

他笔下的阿尔玛总是尖下巴

Oskar Kokoschka

Monday, September 10, 2007

告别夏天·恋物癖

夏天就要结束了,周五周六还是热得汗流浃背,今天就已经是秋意袭人。还有,足球赛季正式开始了。当年去圣地亚哥访问朋友的时候,朋友就很怜悯地说,足球是北方人发明的游戏,为的是对付冬天的冰天雪地和漫长的寂寞。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征兆,俗世间也有俗世间的征兆。:)昨天花了很多时间整理照片。暑假疯了许多地方,全部搬上电脑,七挑八捡,还是冲洗出来几百张。然后归出三堆,一堆给爷爷奶奶,一堆给外公外婆,一堆留给我们自己。

留给我们自己的那一堆,就是我们将来的记忆。有时候翻从前的照片,发现自己竟然忘却了一切,除了照片以外,竟没有丝毫的记忆;然而,拍照片时,如果想到自己是在为将来保存记忆,又会觉得有几份做作,有点是对着将来的自己作戏,难免搔首弄姿一些。:)看看照片,尤其是这样“广泛撒网,重点培养”出来的“精品”,还是十分愉快的。

还有一样,就是清理橱柜。一个夏天过去,夏初的时装过时了,小朋友们也蹿高了好几吋,难免有一番去旧存新。小朋友的衣物也是归出三堆:一堆大约明年还能穿的,一堆给阿姨家的小弟弟的,还有一堆,又不能穿,又舍不得给小弟弟,更舍不得扔了的,打了包存起来……存起来后有什么实际用处,实在是想不出,只是终究也不忍舍弃……

我很少恋物,对小朋友的小衣服却是万分的依恋——一看见某一件衣服,就想起他那一天的模样,话语,音容笑貌无不栩栩如生地重现在眼前,岁月的蛛丝马迹,就这样篆刻在物事里,于是物事也有了人性,令人再也无法割舍得下。

Tuesday, September 04, 2007

5. Walter Gropius

哈哈,绕来绕去,绕到我们自家门口来了。:)原来阿尔玛的第二任丈夫Walter Gropius竟是我的近邻,开车过Walden Pond后往左拐弯是 Baker Bridge Road,他1938年搬到美国后就住在那里。:)去Decodva Sculpture Garden, 走的就是这条路。:)








位于林肯镇的Gropius House

Walter Gropius是建筑家,对美国建筑很有影响(the New International Style),在现代建筑史上有一定地位。我不懂建筑,不过,这种四方的玻璃、金属,对我的吸引力,还是大不过传统的石头和廊柱。:)


阿尔玛和马勒的女儿夭亡以后,阿尔玛去一个疗养院休养,在那里结识了Gropius.Gropius年轻英俊,但才华尚未初露的时候,阿尔玛是舍不得放弃马勒而在他身上赌博的。:)按照阿尔玛的意思,自从马勒发现了G的存在,突然意识到了这些年对妻子的忽略,从那以后变得十分关怀体贴,包括在音乐会中演奏阿尔玛的歌。同时因为自己身体渐弱,对阿尔玛也有一种孩童式、揪着裙裾的依恋。

上本书写到马勒最后的岁月,阿尔玛还对他保留了必要的尊敬,提起别的男人时也多少有些含蓄。她写到马勒从美国回来时,他乘坐的火车每停一站,都有新闻记者在采访并发布新闻,就象报道国王的身体状况,并且说,马勒会询问,究竟都有哪家新闻社来了。不知道这种vanity是A的还是M的。


M还一直抱着康复的希望,天真得令人辛酸。他得的是Strep,一针青霉素就可以治好的,在美国时,如果医生们早些手术,也许还能有救,但因为他是马勒,人们不敢轻举妄动,怕万一手术失败,担当不起骂名。

下面这本书就有些够呛了。And the Bridge is Love. 一开头就描写自己“精神偷情”:她当时已经是Walter Gropius的妻子,但是突然一下读到了Franz Werfel的诗,马上就爱上这个诗人了。:)这倒也无可厚非,后来她毕竟还是嫁了Werfel并且白头偕老了,写这书的时候他正好还是她的现任老公,拍点马P是难免的,可是书接下去就是历数她和众多男人的情场战绩,琐碎、炫耀、轻狂,近乎无聊。

说到Gropius,她居然说,她就是想看看两个漂亮的人在一起,能够造出什么样的漂亮小人来。上次分手以后,他们本来多年没有联系,马勒去世后她也没想起G来,后来听说Gropius得了个什么奖,她的“天才”触角马上伸了出来,于是赶到柏林,恶攻了两个星期,直到G重新爱上他。:)等Gropius一上前线,漂亮孩子一生,她就顾左右而言它了。


"My boundless love had lost by degrees some of its strength and warmth; and now that my eyes had been opened by the impetuous assaults of a youthful lover, I knew how incredibly ingenuous I was. I knew that my marriage was no marriage and that my own life was utterly unfulfilled. I concealed all this from him, and although he knew it as well as I did we played out the comedy to the end, to spare his feelings."

"I too always looked for a small, slight man, who had wisdom and spiritual superority, since this was what I had known and loved in my father."

Sunday, September 02, 2007

街坊们

这个夏天疯了不少地方,现在夏天就要结束了,大家都有些恋恋不舍,于是每天都有告别夏天的仪式。:)今天是玛丽和多林家的 Pool Party,街坊邻居大都来了,只有老Joe一家不能来,因为街对面的朱莉是他的侄女,朱莉今天结婚。

玛丽和多林都是女的。:)她们那个房子就有些特别,她们搬来之前的女主人Regina是单身,空军出身的,楼下就有个gym,锻炼器材堆了一大堆。Regina没有结婚,从中国安徽收养了一个小女儿茉莉。后来她们搬走了,玛丽和多林搬来了,家里五个女的,奶奶,两个妈妈,两个女儿。今天才知道,女儿好象都是多林生的。玛丽是天主教徒,是波士顿法院的法官;多林是犹太人,祖先是来自捷克/匈牙利/乌克兰的犹太人(应当是Bohemia or Transvania or Galicia吧)。你猜她的职业是什么?针灸师!上过针灸学院,拿了针灸执照。老奶奶有钱,春天时出钱为她们挖了这个游泳池,于是才有了Pool Party.

听起来我们这个街坊好象很前卫,其实也未必,Julie家就传统得不能太传统了,他们家族是这一片土地一百多年的主人,至今还留有一些农田,秋天时割些草,大概就能够得到农业补贴。Julie自己在镇上开个小吃铺,我没去吃过。Julie的猫前几天走失了,沿路的树上可以看见Julie张贴的寻猫启示;有一天,她们几个在我们家前院的大树下扬着脖子往树顶张望,因为朱莉说,她恍惚间好象听见了猫的叫声。

她的猫是个男猫。大概是因为朱莉要嫁人了,一山不能容二虎,男猫嫉妒,临阵逃脱了。

朱莉的妈妈和Tom and Joe的妈妈是姐妹,还有拐角上的老Joe,是他们的舅舅。Tom and Joe就是我们正对门的爱默生和梭罗;Tom长得就象个体力劳动者,又是单身,于是我派他为梭罗。不久前他们开夏威夷party,租了个热轻气球,我们也趁机上去过了一回瘾,Tom跑前跑后来回张罗,殷勤得很,又很不梭罗。:)

双胞胎小女孩的妈妈是个律师,是为被指控 malpractice 的大夫们辩护的。正好是ambulance chaser的反面。说实在的,应该说是更有头脑的一面。

玛丽和多林的家庭是“前卫”的一端,Tom and Joe的家族又象是传统的一端。中国人有我们一家,还有一个半家的,妈妈是台湾人。他们在起哄,要在街坊里办中国新年,我有些犹豫,别的没啥,中国新年是冷天,只能在室内办,街坊们要是都进来了,就该知道我们家有多乱了。:)

Saturday, September 01, 2007

4。阿尔玛谈马勒

Alma Mahler: Gustav Mahler:Memories and Letters

看传记,事先总是警告自己,不要轻信作者。尤其是自传体。:)不过,我又心软又轻信,看过二三十页就决定,要么这本书根本不值得看下去,要么就给予作者基本的信任。一信任,就等于被作者收买,从他/她的眼里去看世界了。

我不是研究马勒的,阿尔玛写的他是否真实客观,对我还真是无关紧要。阿尔玛本人就足够有趣。她眼里的马勒,她描述的马勒的创作思路、过程、以及生活小节,更要紧的,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心态和想法。

女人爱男人,当然是因为爱情。:)爱情的契机么,则有些多样化,象化学里说的什么触媒,有才,财,貌,情等等。年轻貌美的阿尔玛爱上已过盛年的马勒,自然是因为才。而且,马勒还问过她,如果有人比他更强,她是否会移情别恋,她说,是。:)

关于写作动机,其实,最根本的就是,他是一个天才,在自己的音乐里得到了永生。而她,也希望通过某种方式,留下蛛丝马迹,而写作他们共同的生活,就是她借助他而获得某种形式的永生的手段。

这本身虽然不够“高尚”、“无私”,却也无可厚非。况且,阿尔玛在序言里说的一段话,把她的写作动机又抬高了一截。她说,由于反犹,当时纳粹已经把维也纳歌剧院中罗丹给马勒雕塑的半身像拆除,维也纳的马勒大街也改了名,马勒的音乐也不再有人演奏。这是1939年。马勒在被人遗忘。所以,她感觉到,有必要写马勒。

阿尔玛的娘家姓辛德勒。和Spielberg拍的Shindler's List中的主人公同姓。照阿尔玛说,其实马勒对Judaism并不感兴趣,他最喜欢的是天主教神秘主义;被任命成维也纳歌剧院的Director时,马勒必须皈依天主教(好象是依据瓦格纳的遗嘱)。他受了洗。但是,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犹太人,德国人自然也不会忘记。:)

Mahler:"'I am thrice homeless,' he used often to say. 'As a native of Bohemia in Austria, as an Austrian among Germans, and as a Jew throughout all the world. Everywhere an intruder, never welcomed.'"

音乐上,他最崇拜的是瓦格纳,最喜爱的是莫扎特,瓦格纳的Tristan和莫扎特的 Figaro是他的保留节目。

阿尔玛把Richard Strauss写成了一个小丑:施特劳斯总是匆匆忙忙、高高兴兴,爱出风头,爱挣钱,在他眼里,钱比音乐更重要。不过,她倒是说出了马勒和施特劳斯的主要区别:马勒重,主要是在表现个人,而施特劳斯轻,乐于取悦听众。还有,马勒对瓦格纳顶礼膜拜,施特劳斯却痛恨瓦格纳。

有两点比较新奇。是作为一个女人,平等地看另外一个女人。:)一是,她从决定嫁马勒时起,就认定了自己是他的附庸,他就是她生命的目的,于是接受了他的要求,放弃自己音乐上的追求,只要能够帮马勒誊写乐谱、听他演奏便心满意足。——可是她又不能完全忘怀,在旅行途中,拖着一只箱子,里头装着自己从前写的一百首歌。—— 这就有了些“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的酸楚。:)“I lived his life. I had none of my own. He never noticed this surrender of my exisitence."

玛雅写过达利夫人。为了全力支持达利,怕生儿育女添麻烦,她干脆将子宫切除。

自然,即便阿尔玛不嫁马勒,不生儿育女,不当马勒的缪斯+妻子+管家,她的成就也几乎肯定是不可能到达马勒的高度的,失败的男人也多了去了,但作为一个群体,有了这种观念和风俗事先的束缚,许多或许有天赋的女性根本就没有试一试的机会。

二是,在她心目中,马勒,甚至马勒的音乐,都要超过她的孩子们。字里行间,她似乎都觉得生儿育女是一种负担,耽误她追随在马勒前后,听马勒排练、去外地指挥等等。她说了一句:“我知道你不会忘记你的孩子。”马勒以为她说的是他们的女儿。她其实说的是马勒的音乐作品。

读到他们的大女儿即将去世的章节了。她说这一年他们都很悲痛,但字里行间读不出一个母亲的悲痛。她说,马勒很喜欢这个孩子,每天早上她会走进马勒的工作室,父女俩玩耍一阵之后,女儿浑身沾着果酱出来,她还得想办法安慰那个皱眉头的英国保姆。——紧接着,她说,这个孩子注定要短命,好在她在世的短短几年中,她为马勒带来了许多快乐。

——于是小女孩的生命也就有了意义。

她自己把马勒当作生命的中心,同时,她也把孩子绑在了自己身上,让马勒也成为了孩子生命的中心。而这个马勒,也不是马勒这个人,而是他的天才,他的音乐。

对此我无权也无意评判。只是觉得新奇,甚至惊奇。在我眼中,才,财,貌,音乐,文字,“事业”,都是“物”,身外之物,不过触媒而已,是爱情的借口,最重要的,还当是人本身。自然,我是以平常心看待阿尔玛,可是她并非平常女子。:)

还有,她在几处都说过,她嫉妒马勒的过去,而马勒嫉妒她的未来。初时她并不懂,只有在马勒去世以后、她也到了马勒当初的年龄时,才真正懂得了他。字里行间,溢满了岁月的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