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8, 2008

扪虱谈性:《色之灵》 :)

对乐于谈色论性的人,我总藏有一份好奇心。食色性也,以我的管见,凡人大抵饥肠辘辘时爱谈吃,欲望压抑时多谈色,整天将性话题挂在嘴上的,无非是两类人:年轻力壮、有劲无处使、不能尽性的(总算搞清了这个词的出处),或年老体衰、有心、有胆却无力的。为了避免年龄歧视,也可以换个说法:供求失衡,阴阳失调。套用一句俗不可耐的民间真理:臭屁不响,响屁不臭,不知是否可以引伸出“做的不说,说的不做”。说到底,一天里,左不过也就二十四小时嘛。

况且,网络时代,视觉领先,俗话说“有声有色”、“声色犬马”,伴色的是声,有声了,字的魅力便大大下降;又兼以世风日下、男欢女爱、两情相悦、男盗女娼,没有楚河汉界、授受不亲、种种清规戒律束缚,谁还会象蒲松龄老爷子那样,面壁泥灰剥离的异乡客栈,辛辛苦苦、馋涎欲滴,写出那些光怪陆离、艳情瑰丽的狐媚文字。

没说也没做的时候,在图书馆里闲逛。看见一本书,《色之灵》(The Soul of Sex),嗤之以鼻:瞎耽误工夫。眼角却看见作者名字叫托马斯·莫尔。这个名字我熟悉,中学、大学考试背过的,居然还没忘掉。不过,从前只知道他写过《乌托邦》,倒不知道他也写过意淫的书。

转念一想,乌托邦是社会理想层面的意淫,讨论色性是肉体快感层面的意淫,倒也不是全然不相关。

名人效应,于是便拿起了这本书,翻到封底的作者介绍。哈哈。更有意思了。作者并不是从前写《乌托邦》的那一个,而是一个现代洋和尚。

这个托马斯·莫尔当过天主教僧侣,而且一当就当了整整十二年,最后实在憋不住了,还了俗,娶妻生子,还得过神学、音乐学和哲学诸多学位。倒是印证了我“憋到狠时方谈性”的理论。这本书是非看不可的了。

一边码字一边乐,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论色不宜云山雾罩,我自己其实也被这个理论套进去了,有人会迫不及待地判我作旷女,爱谁谁吧,本女一用不着此地无银,二不怕被人说成此地无银。:) :)

Tuesday, March 18, 2008

九袋和尚

乖乖隆帝冬,数了数,今天出门时,扛了八只口袋~~

(一)随身肩包,内装细软、钱包、化妆品5的。如果出门只带一只包,那就是它了。

(二)粗放一点的Tot,内装各式半公半私的文件纸张。刚刚换了工作,合同、保险、各类卖身契,都要本人签字画押了,才算正式改换门庭。在家时觉得上班时有时间,上班时觉得回家有时间,到了儿,晨钟暮鼓,不过是把大包扛来扛去。沉着呢。

(三)手提电脑。又土又黑又厚的IBM ThinkPad, 用着都觉得丢人。新老板是高干,用的居然也是这个傻大黑粗,而且没有觉得委屈,我们也只好忍气吞声。这倒好办。那天人却说了,laptop晚上要背回家,丢在办公室不好。不就是希望我们回家也为公司卖命吗,那就背着 ~~ 又大又丑,令人自觉灰头土脸,无地自容。

(四)大毛的书包。人说了,干吗不让他自己背。不是想惯他,实在是没时间。一家人都是懒虫,赶上校车的日子和蓝月一样稀少,每天早上,书包胡乱扔车里了,好赖能赶上学校的铃声、不得 Tardy 就千恩万谢了。丢三落四的就既往不咎了。

(五)二毛的书包。Ditto. 不过,轻一点,东西少一点,忘东西的概率低一点。

(六)书包。装书的包。图书馆的书到期了,昨天晚上,在书架前,来来回回,老牛耕地一样,犁了几遍,还好,该还的书只差一本,其它的都找到了。

(七)大毛的音乐书包。今天是他们上钢琴课的日子。下班后接了他们,只够匆匆忙忙吃点垃圾食品,没有时间再回来拿包。

(八)二毛的音乐书包。Ditto. 以前两个人合用一只音乐书包的,结果两个人的教材不一样,每次上课慌慌张张地东翻西找,老师凶巴巴地一嘟囔,我们赶紧分而治之。今天二毛还有一本书忘带了,老师大眼睛冲我翻了一眼,妈呀,哆~~嗦~~

可惜我们天生没头脑,要是趁一只脑袋,我就成九袋和尚了。:)

Sunday, March 16, 2008

看来我还挺认真:)

昨天晚上作了个梦,居然是关于工作的,醒过来才意识到,原来我们工作态度还这么认真。

是这样的。从小到大,活得比较没心没肺,真正恐怖的事情经历得不多。作过的恶梦,想起来有两个,都是多年来纠缠不去、不断重复的:

小时候,是忘了穿小背心,光着膀子就去了幼儿园。我的天。那种奇耻大辱,绝对是万劫不复的,全没有丰子恺画的《阿宝赤膊》那种娇憨可爱~~





后来,也就是个高考了,这么多年,其实比高考更重要更难的考试都不知道考过多少了,可是,真正有幸进入恶梦的,还就是那个高考:要么是在考场,脑子里一片空白,要么是坐在教室里复习,高考的日子居然还没到。醒过来,发现高考早已是过去的事情,那种如释重负,真是幸福。:)

其实,真高考的时候,我们还真没紧张过。不过,谁知道,也许我们的心理创伤是暗伤,要很多年才能慢慢恢复的。老少爷们一定要对我们细心呵护才对啊,不然,小心我们精神错乱,哪天想不开,也当和尚尼姑去了。

结果,这一回的恶梦不是高考了,是忘了回老板的E ~~ 都两天了,好象是很紧急的一封E,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忘了回。好象是在电影院,又好象是在室外,梦里面自己也很着急,一边叨叨着:怎么还没写回信啊,赶紧写啊,结果laptop的VPN又不通,然后脑子一会儿糊涂,一会儿清醒,自己哄自己:大不了,我们不去这家公司里上班就是。

原来还不知道自己对工作这样紧张哈(台湾那个紧张的意思:谁喜欢谁,就说谁对谁很紧张)。

明天吧,明天一定好好干活。周末么,休想。

Thursday, March 13, 2008

Impromptu :)

最近忙S了,新G上任三把火~~

忙里偷闲,在整理乔治•桑读书笔记。简杨提起Impromptu,淘来看了,不象不象。一点法国味道都没有,整个是英国轻喜剧。:)法国电影还是要法国口音,尤其要多说带 e, ssion, son 尾音的词,还要爱,爱得严肃认真、死去活来的那种,不能嘻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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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电影有1991年的《即兴曲》(Impromptu),是写乔治•桑和肖邦的故事。勉强看了。演乔治•桑的是澳大利亚演员朱迪•戴维斯,形象还不错,很强势、很男性,很潇洒也很漂亮,不管象不象,总是很可爱的角色。糟糕的是,演肖邦的是休•格兰特(Hugh Grant),于是整个电影就带了一股喜剧色彩,让人无法入戏。休•格兰特眼睛眨巴眨巴的,东张张西望望地作可爱柔弱状,我就总想拍拍他的肩膀:兄弟,你不象肖邦,咱们玩儿别的去吧。甚至背景中播放的肖邦钢琴曲,都显得俗不可耐。

爱玛•汤普森扮演一个法国外省贵妇,也不“象”,戏头还莫名其妙地重。李斯特和情妇的戏也过重,一看就是为了照顾当代观众。休•格兰特和爱玛•汤普森都是我喜爱的英国演员,不过这一对宝贝,还是演简•奥斯汀小说中的英国人物更加得心应手。

没有人能够演肖邦。甚至他自己也演不好自己:镜头前,他会担心自己的衣服不够时髦,手套不够雪白,衣领和袖口不够蓬松,举手投足之间不够 dandy,就更不用指望他弹即兴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