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0, 2007

Naughty, or Nice? :)




虽然是少儿不宜,还是忍不住作了个 naughty 的 ginger bread girl. :)

毛头们的钢琴课有个 recital, 老师建议大家每个人带一打 cookie,大家互相交换。不好意思全买,打算买一打,自己烤一打。原料买了双份,因为知道自己技术臭,消耗量大。小朋友欢天喜地,抢着帮忙,烤完一盘了,才发现,frosting 应该是烤完以后再加的,我们事先加上的,就有些稀里糊涂。

不过,我说了,烤砸了的 cookie,他们可以吃,二毛就一直担心,怕烤出来的质量都太好。:)有一个脑袋不圆的给他了,他撮起小嘴,小心翼翼地转着圈慢慢咬 -- 舍不得一口吃光了也。其实这就是很平常的 sugar cookie, 要是从商店里买来的,恐怕他都懒得瞧一眼。:)

恍然间,时光倒流,站在锅台前的是妈妈,踮着脚尖,扬着脖子,看着妈妈忙碌的,是童年的我。有时候,很令人喜出望外地,她就会递过一块好吃的。

Wednesday, December 19, 2007

枪炮声中吟出的打油诗 :)

每天早上,都是争分夺秒,冲锋陷阵,前赴后继,生死攸关,时时有英雄就义之前的悲壮情怀。

上周六采购,因为周日有大风雪,超级市场里都排起了大队。一边排队,一边顺手从货架上拿东西,拿了几包好看的巧克力,于是,打算给校车司机也送一包。

可是巧克力还没有包好……慌里慌张之中,总算找到一张礼物包装纸,大小正好。玻璃胶带又粘上了,抠了半天才抠好,正好昨天又修了指甲……包好了,找出大毛设计好的贺卡,就剩写个“Merry Christmas and Happy New Year", 代小朋友们签上名就好了。

心里一边在后悔,这事应该昨天晚上就搞定,早上就不必这样慌张了。

心里一格楞,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犯了错误。贺卡上,我写下的不是司机的名字。我写下了大毛的名字。

其实,我从来不知道司机叫什么名字。我们懒人,每天早上慌张是惯例,能够赶上校车的机会本来就不多;赶上了时,顶多一个微笑一个招呼,看一眼校车的大黄PG,然后就匆匆冲进车里,赶去上班。

我却一直对这个司机有些好奇。去年的司机是个老太太,胖呼呼的,和善亲切,特别象个校车司机。今年这一个,三十五六岁,戴着眼镜,很文质彬彬、大家闺秀;最主要的是,她有一头美丽的金红的头发,卷曲蓬松,从司机座上朝我们笑的时候,眼前晃来晃去都是她美丽的金发;从这个角度看,她就是雷诺阿笔下的女主人公。

于是我就颇有些怜香惜玉的心情,总觉得她象是个落难的公主。她却似乎浑然不觉,总是很阳光地朝我们笑,牙齿也很漂亮。今天早上,她还戴上了桑塔的红尖尖帽。

还枪炮声中呢,说了半天,还没把诗吟出来。:)……总之,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抬头本来就不知道怎么写,卡片上已经有了大毛的名字,时间又很紧,来不及再去拿一份卡片,于是我就胡乱在纸上涂下了几句打油。

Da Mao and Er Mao's Favorite Bus Driver
From ### Street she comes closer and closer
We pat ourselves on the shoulder
We lazy bones, we sleepy heads
Every morning, it's a miracle
For us to see our driver :)

心里很得意:有充裕时间时,从容写出的 Merry Christmas, 她肯定看看就忘了,只记得巧克力;有了这几句打油,她记得的肯定不是巧克力,而是我们的打油诗。:)

哦,说错了,不是怜香惜玉,是同病相怜。在IT业混饭吃的,都是蓝领。:)








Monday, December 17, 2007

乔治·桑(二):情人们

不是她情人的男人们,和是她情人的女人们:)

1。李斯特(Franz Liszt):李斯特帅得要命,听他的音乐会时,女人们会激动得昏过去。他是乔治·桑所喜欢的风流帅哥类型,不过他却不可能爱上乔治·桑,除了她不够漂亮、不够女人味道以外,更重要的是,他认识乔治·桑的时候,正好狂恋着一位大美人,据说是整个十九世纪最超群出众、最漂亮的女人:Comtesse Marie d'Agoult, 她逃开自己的丈夫,和李斯特私奔,还和他一起生了三个孩子。她也算是有头脑的女人,喜欢哲学,和乔治·桑类似,也用了个男人笔名写作 Daniel Stern。后来她与乔治·桑成为陌路,互相说了不少难听话,但却不是为了李帅哥争风吃醋。

2。巴尔扎克(Honore Balzac):是乔治·桑的好朋友,她家沙龙的常客。老头子吹牛说,乔治·桑向他坦白过,她迄那时为止,已经有过26个男人;她还主动向他献身,被他拒绝。传记作者对此表示怀疑:老巴又矮又胖又粗鲁贪吃,不是她钟爱的纤弱公子哥类型。不过他们确实是好朋友,因为他们智力相当,在一起可以平等对话;老巴是乔治进入文坛的导师,一是手把手教给她写作的窍门,二是亲手将她引入出版界。他对乔治的评价很有意思:“我和乔治在一起的时候,压根儿就忘了我是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我还以为我是在和一个男人对话呢。”

3。 维克多·雨果(Victor Hugo):老雨果是个老风流,五十多年间据说睡过两千多个女人(who is counting?;)) 他说:“乔治·桑自己都吃不准自己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对我所有的同僚们都持有崇高的敬意,但我没有资格断定:她到底是我的姐妹,还是我的兄弟。”

4。梅里美(Prosper Merimee):乔治·桑的情人除了漂亮,还必须柔弱,接受她的“管教”。男性自尊强一些的,侵略性强一点的,要么象老巴、老雨那样根本就不来电,要么就长不了。乔治·桑和梅里美一触电,就电闪雷鸣、风雨交加,两个人好了一个星期,就打了一个星期,以后再见面时,也是目zi俱裂,剑拔弩张,俩人象两只好斗的公鸡,可爱得很,看得我哈哈大笑。巴黎的女主人们都学乖了,请客时绝对不能同时请他们两个。

“Merimee and I shouted and cursed at each other as the wives of fishmongers would if they possessed larger, more imaginative vocabularies. We devoted ourselves exclusively to insults and hurtful remarks, and not once in the entire week did either of us address a civil comment to the other.":):)

5。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他比乔治·桑要年轻得多,是个铁杆光棍。《包法利夫人》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也把他送到了令人不胜寒的高处。福楼拜加入Nohant的沙龙时,乔治·桑已届暮年,也有声名和财富带来的孤独。他们之间有平等的对话,年龄、性别都无关紧要;而且,恰恰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过浪漫感情和性关系,他们的友谊才反而能够持久。他在乔治·桑生活中,和以前巴老头以前扮演的角色有些类似:一个能够推心置腹的铁哥儿们。

6。Marie Dorval: 女演员,《世纪儿》电影里她的镜头比较多。两个人非常亲密。作者倾向于认为她们有同性恋关系。两个人之间通信,乔治·桑象个甜言蜜语吹捧心上人的男人,Marie Dorval则象是一个矜持优雅、半推半就的大家闺秀。多瓦尔养了个不肖之子,人老珠黄了还不得不再次出山,加入二流剧团巡回演出,终于积劳成疾。去世后,是乔治·桑抚养了她的两个孩子。

乔治·桑还有别的情人/情人兼生意伙伴啦,比如说她的出版顾问,律师5的,不过我对这些人实在不感兴趣,总觉得他们干巴乏味,和他们的情事也一定干巴乏味。名字也懒得记下来。

看来还真是一山不能容二虎,老乔这样的强悍女流,在男女关系中只能充当男人的角色,她的情人们只好屈尊当个低眉顺眼的小老婆。:)也有人推测,其实她本质上是性冷淡,早年的修道院生活,和不和谐的婚姻,造就了一个 cold and stiff 的女人。不管她有多少伙伴,她从男人那里都根本得不到肉体的满足,所以她总是很愤怒,很不平和。

照这样说,她那些年轻情人不过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吃,养眼,不养身。:)怪不得即便是有她陪伴,缪塞还总是寻花问柳,下车伊始,就匆匆出门,结识了威尼斯所有略微有点姿色的烟花女子;肖邦呢,肖邦则是一直病歪歪的,床第间本来就没有太多的需求。霍霍,大逆不道啊,我。:)她的几个情人都是同一个类型的:

Jules Sandeau (George Sand的笔名是从他的名字演化而来),Alfred de Musset, and Frederic Chopin were remarkably similar in many ways. All were some years younger than George Sand, all were of slender build and suffered from ill health. All were exceptionally handsome, reminding observers of delicate beauty, and each was narcissistically concerned with his wardrobe and appearance.

Even a cursory study of their relationships with George Sand reveals that she was the dominant partner, almost always assuming the aggressive role, while she pressed each in turn to become the passive partner. Her less important lovers fitted this same mold, and subjected themselves to her authority. Those who were masculine and aggressive -- among them Prosper Merimee -- remained her lovers only a short time.

数完了情人,回头再看,乔治·桑对自己的老公Casimir Dudevant还真是够心狠手辣……他们从来没有正式离婚过,反正他总是醉醺醺的,不是喝酒就是打猎。老杜德万还算是个好父亲,尤其是他们的女儿,很多人都觉得她根本就不是她的亲生女儿,他却对她一直不错,视同己出。分居之前,他们虽然同居一所房子,中间却有孩子们的房间隔开,有时候很多天都互不见面;这倒也罢了。

老杜终于继承了自己老爹的财产和爵位后,又和一个女仆生了一个私生女。女仆目不识丁,人家却稀罕他。:)乔治·桑竟然请了律师找他打官司,逼着他将财产留给她自己的儿女。她这样如日中天的人物,又在小说里把自己写成了嫁错了郎、委委屈屈的受气包小媳妇,公众自然同情她。老杜晚年时被迫放弃了自己从老爹和继母那里继承来的 Chateau, 自己在旁边找了个破房子住。也怪可怜的。即便是报复,也报复得过分了些吧。社会对女子不公正,却不完全是她这个老公的错,可怜的老杜,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愤怒的女权主义的替罪羊。

Sunday, December 16, 2007

乔治·桑(一)传记

Samuel Edwards:

George Sand: A Biography of the First Modern, Liberated Woman

乔治·桑传记看完了,基本上是平铺直叙,以前看过一些乔治·桑小说,记得比较清楚的有《小法岱特》和《安吉堡的磨工》,对她本人的经历或者兴趣不大,或者没有资料来源。……大概也是自己老了,对小说家营造的幻想世界的兴趣渐弱,对小说家自己的真实世界的兴趣渐强。以前听人说不爱看小说,往往腹诽:那是因为你太老,没有浪漫情怀。:)

传记实在写得很一般,也就是四处搜集一些材料信件,然后拼接起来,最明显的流水帐。不过也难得了,一个人,能够对另外一个人的生活下这么大的工夫,也是一样功德。

另外,“一般”本身也是一个优点。书是1972年出的,“老”了一些,不过,经历了六十年代的性革命之后,作者已经能够很明确地看到乔治·桑在历史坐标上的地位。不过,大约因为作者是男的,写起来能够比较冷静;要是一个大学里学过“妇女研究”的女作者来写,那种咄咄逼人的女权主义,肯定激愤煽情得让人捂着鼻子落荒而逃。

说白了,乔治·桑的功劳还真不是文学本身,她的功劳还是她的生活:她以自己的行为,向传统的男权挑战,挑战的方式无非是在两个领域,一个是性,一个是钱。

性自然更吸引人的眼球,更何况她的性,牵涉到十九世纪法国文坛上几乎所有人物。不过,作者说,当时人的gossip确实夸大了一些,恨不能把乔治·桑认识的所有男人都说成是她的情人,实际上真正是她的情人的,多是比她年轻、英俊、病歪歪的忧郁王子们:Jules Sandeau, Alfred de Musset, Frederic Chopin, Manceau.乔治·桑本人并不漂亮,也比较害羞,在自己的沙龙中都是坐在一旁静听,但她却很有discipline,不肯为了一时行乐“耽误”了自己的写作。所以,她是一个天生的母亲,在所有这些关系中她都扮演的是一个成年人、母亲的角色,这些男人身体柔弱,加上长得漂亮,都是典型的自恋、脆弱的大男孩,碰上个乔治·桑对他们无微不至地关怀,自然巴不得揪着她的裙子撒娇。

作者对缪塞和肖邦着墨较多,自然,因为头一段很戏剧化,第二段最长——乔治·桑和肖邦在一起大约九年,这几乎就是肖邦的整个成年了。他们终于分手了,分手以后,他们只见过一次面,是在别人家的门厅,乔治·桑刚要进去,肖邦刚要出来,然后肖邦告诉她:知道么,你女儿昨天刚刚给你生了一个外孙女。……乔治·桑还不知道。

从一开始,他们关系中的性成分就不强,最后两年都没有肉体关系。爱情消逝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肖邦,纠缠进了乔治·桑的家务事,除了分手,也没有别的选择。看到这里的时候,碰巧正放着傅聪弹的肖邦,难过难过……老人家也会哭,老人家的哭,叫老泪纵横。:)

钱么,说起来干巴一些,铜臭一些,但在这里还是很要紧的。因为乔治·桑家富自己也富,钱在她的生活中是占有很大比例的,她所争取的妇女独立,除了性的平等,就是财产权。她继承了 Nahant的祖产,结婚后,如何管理,却只有倒插门的丈夫才有决定权。后来她只好找最好的律师帮她打官司,并且将自己在巴黎的所有房产都送给老公,才“哄”得他放弃她们家的祖产。

这和美国也是一样的,爱默生的奶奶改嫁后,爱家的 Old Manse 就改姓了,老爱的爸爸都没有继承权。

乔治·桑老了以后,在法国有四处房产,她自己就在四处房产间流浪,情人们虽然都比她年轻漂亮,却一个个先她而去,最忠心耿耿的,还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Maurice.

Friday, December 07, 2007

艺术偏爱苦孩子

最近自己给自己开了延安文艺座谈会,决定给小朋友一定的阅读引导,少看 Charlie Brown, 多看 Bugs Bunny. 都是卡通,但是Charlie Brown太阴郁,细腻,惨淡,消极。Bugs Bunny 明快,活泼,调皮。Charlie Brown是失败者,是受害者,Bugs Bunny却总是恶作剧,对自己的对手打击报复,毫不留情。

--好在毕竟是少儿卡通,Bugs Bunny恶作剧还是有限度的,不是暴力,也不是冷血恶意。

为什么这样,我也说不好。只是从二毛嘴里听到 Charlie Brown 说的那些垂头丧气、自暴自弃的话时,有触目惊心的感觉,不知道小家伙是自己有了同样的感受,借了别人的话说出来,还是受了作品和作品中人物的负面影响。

--总之是鸵鸟政策了一回。哪怕因此扼杀了孩子表达自己正常感情的机会,不再听那些丧气话,我还是比较心安一些。

大至文学,小至小朋友的漫画,在艺术作品中,我们偏偏喜欢生活中不讨人喜欢的人物。是因为他们对我们没有威胁,还给我们机会居高临下地同情他们?还是因为我们大家,不管是幸福孩子还是苦孩子,实际上也都是那个胆小怕事、徘徊不定的小人物,提心吊胆地应付中生活中的风风雨雨,七上八下?

刚刚让 Charlie Brown 淡出,又来了一个和他类似的人物。下午接孩子们的时候,大毛提起来学校要来一个作家,要签名售书。很累,不想动,却不舍得让他们放弃这样的机会。作者Jeff Kinney 和我们一个年龄段,也有两个孩子,也是全时工作,十年前开始写这本书。刚开始是陆陆续续在网上贴文字和漫画片,流行后才集成小册子正式出版。尽管在网上已经贴过,这本书还是上了纽约时报的排行榜。

Jeff Kinney 说,他的书开头的故事是真实的。夏天开始的第一天,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时,哥哥穿着上学的衣服,很认真地告诉他:完了完了,你睡了一个整个夏天,连我们去 Disney World 你都睡过去了。快起来快起来,学校开学了,咱们该上学去了。

平时他也知道哥哥爱欺负他,可是那天晚上他睡得太稀里糊涂,居然就相信了哥哥的话,懵里懵懂地爬起来吃 Cheerios. 吃到一半,老爹下楼来了,问他深更半夜吃什么早饭。明白上当,那就去找罪魁祸首吧。到哥哥房间一看,哥哥老老实实地(假装)打着呼噜。

从此以后,老爹再也不信任他,看他的时候,眼神里永远充满了犹疑。:)

Diary of a Wimpy Kid

Wednesday, December 05, 2007

英国人拍的普希金


This is a wonderful review of the film. Now I understand why the movie felt more familiar: We are, after all, more Anglosized than Russofied. :))


The cultural and aesthetic challenges of putting Russia's national poem on the big screen

Yuri Senokosov
Edward Skidelsky

But what distinguishes Pushkin's work from similar reflections by other Russian writers is its lack of bitterness. The futility of life in no way diminishes its charm or interest for Pushkin. If anything, it adds to it.

Can Brits Film Pushkin?

Sunday, December 02, 2007

昙花一现灰姑娘





















每年的圣诞节假期,虽然不象小朋友们那样盼着桑塔送礼物,也还是有我的兴奋点。

今年的晚装又买好了,买完了一看,和昨天出笼的今年的“世界小姐”的衣服一模一样的颜色,不过我买的这一件是人字领的,简洁得多,胸前没有那么多累赘的装饰。当然了,也没有“Miss World"的霞帔/绶带。:) 人字结打上后,拖在背上的带子比较宽大,很轻飘,很撩人,嗯,很性感。:)

因为是曳地晚装,鞋子也可以不太挑剔,前年的那一双还可以凑数。

盼着这样的夜晚,美丽的晚装一穿,漂漂亮亮地露面,然后等着人们来评头论足。

其实心里也知道,这样的所谓评头论足,也是恭维居多。认识你的人,在这样的夜晚,何必说难听的话给你扫兴。不认识的人,更是犯不着,在这样的夜晚,说难听的话给你扫兴。所以,在节日的气氛中,在酒精的微醺中,忘记了日常琐事,忘记了平庸的自己,享受着陌生人欣赏的眼光,听着朋友们善意的恭维,嗯,那样的感觉,真的很美好。

明知道是虚荣,可是,这样的虚荣很必要,有了这样的虚荣,平日里蓬头垢面、柴米油盐,似乎就不那么琐碎得难以忍受。

虚荣一回,回过头去,还不是认认真真地相夫教子,吭吃吭吃地打工挣钱。:)笑了别人这么多年,原来自己也还是有灰姑娘情结的,还是喜欢有那么一个夜晚,穿上了水晶鞋,在王子的怀中翩翩起舞,梦幻的欢乐之后,午夜的南瓜车再将我载回现实。:)

Thursday, November 29, 2007

拼盘·积木

这回的产品真怪,都到这一步了,还没有象样的建筑设计文件和功能设计文件。Architect远在加州,关键时刻给我们发来的不是Architecture Design Spec,而是山火离他们家多远,烟味有多浓,他们在哪里逃难。:)每个人都在忙着耕自己的自留地,互相都不太知道对方在干什么,只想快快写完自己哪一块,然后似乎有个天外来客,会把这一块一块拼盘拼起来,把积木搭起来。真是需要一个奇迹。

不过,昨天有人说起,上一次的产品也有过这样的情况:直到产品接近出笼时,大家心里还是没底,不知道它到底会不会工作。结果还真是工作了,大家都觉得是杰瑞的见识和功劳。没有办法,再民主社会,关键时刻还是要有沙皇,因为不是所有的老百姓都知道自己想干什么,稀里糊涂的时候,还是需要铁腕人物来领头。

组里面来了个女同事,还是老字辈,找来找去,还是没有找到年轻人。刚毕业的没有经验,有经验的便不年轻。本人只好接着装嫩。女同事从冰川纪就开始干活了,干来干去,换过无数公司,自己还开过公司,泡沫破灭时在密执安湖边,借老妈的小窝棚住了三年。好象也没有家,养着一只猫。如今也老大不小了,往日的辉煌也不说了,还是要回来和我们并肩战斗,要存了足够的退休金,才能洗手不干。

翻译《水浒》的沙博理(一)

住在中国的犹太人(四):翻译《水浒》的沙博理

早就想写沙博理,因为在我认识的几个“住在中国的犹太人”里,我和他最投缘。迟迟没写,大约也是因为太投缘;他经历过中国这几十年政治生活,其中的风浪,岂止是一言难尽。一个慈善和蔼、文质彬彬的老者微笑着坐在你面前,谈论着他的夫人、女儿、孙女,就算他曾经作恶多端,你也不忍心对他的是非功过进行无情解剖。更何况,他还不曾作过恶,顶多是在这些年的风雨中过于明哲保身,过于迎合官方意向。

--一个具体的例子,就是他的夫人凤子下放到河北某地农村四年多,好象是四清还是反右,具体的日子我不记得,只知道这四年里,他一次都没有去看过她,理由是她是有问题的,去看她不太好。--这个自小在美国长大的人,居然全盘接受了共产党的大义灭亲原则。

沙博理和凤子




不过,他还是一个孝子,留在中国以后,哪怕是四九年以后中美隔绝,以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微薄工资,他还是坚持每年给在纽约的老母亲寄钱。--这好象又是很中国了,美国儿子们不一定都这么孝顺的,至少人们并没有这样的期待。

沙博理年轻的时候真帅,一个风流倜傥的年轻美国律师,翩翩降落在上海滩,在那里遭遇了一个美丽浪漫的女演员凤子。女演员还是个充满理想主义的革命女青年。最初,他们互相交换语言课程,交换着交换着就双双坠入爱河。

1949年以后,凤子到了北京人艺。她的传记介绍是演员、剧作家,但据沙博理说,在他们结婚的四十多年里,她从来没有写过有关他的任何文字,只在临死前才提到过一次。就这一次,就已经令他感激不尽,也或者说是如释重负。--他心中必定有一些愧疚罢。

--一旦和“历史人物”老朋友一般面对面地聊过天,就很难板起面孔臧否是非。我是成不了铁面无私的历史学家的。

Sidney Shapiro生在纽约犹太人聚居的布鲁克林,本来是学法律的,二战时被征入陆军。先是当高射炮手,后来军队需要语言人才,便将他送去学语言。本来是学法语的,阴差阳错又给他分到了中文班。战争结束后他复员了,因为毕竟学过中文,他就打算到冒险家的乐园上海去冒冒险。他来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会在中国永久定居。

手头有几本沙博理或著或译的书,自传An American in China,还有他写的马海德(George Hatem)传记。马海德传记是他送我的-更准确地说,是他女儿沙亚美送给我的。1995年12月,我去他们什刹海的家看他们。老沙刚刚庆祝过八十岁生日,人还很精神。亚美特别热情,还给我看了老沙小时候的照片,五六岁的样子,是中国孩子还穿开档裤的那个年龄,可爱极了。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和我看的里根传记里,里根小时候那一本正经的模样象极了。亚美的女儿Stella当时在美国上中学,他们都希望她能够继续在美国读大学,但也知道,要读书必须找到奖学金。后来才知道,那次拜访他们后两个星期,凤子就去世了。

老沙兀自翻看着自己写的马海德传记,脸上颇有得色。亚美干脆把书夺了过去,然后翻到扉页,让他给我签字。书是硬皮精装的,很漂亮,封皮上是马海德和其他几个外国专家的照片。马海德是黎巴嫩裔美国人,投身过“新中国”治疗麻疯病等流行病等医疗卫生事业,所以无论政治如何,他的一生,总也还是有很大的功劳。

老沙评价起来就要更复杂一些。文学上,他自己说,最自豪的是翻译了《水浒传》。他同时翻译的东西,还有《新儿女英雄传》,《家》,《春蚕》,《林海雪原》,《保卫延安》,《创业史》和《我的父亲邓小平》,而翻译这些书,我觉得,还是政治色彩大于文学色彩:除了《家》,真正算得上文学作品的,就只有《水浒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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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凤,也爱上了龙 ——沙博理和《我的中国》

"凤子在她的《迎接金婚——八十自述之一》里讲述了与沙博理半个世纪的相知相恋,最后她总结说:“我们爱过、怨过,只有今天似乎才有所相知。才相互了解了彼此的为人、脾性、喜怒哀乐。漫长的岁月,战争、运动……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人的性情有时几乎被扭曲了。直到今天,我们似乎才发现彼此的长处和弱点。……相忆相伴几十年,风风雨雨过来了,互望两鬓白发,喜悦的笑容爬上了满脸的皱纹。”

"在沙博理看来这也是凤子第一次在文章中提到他。“在我们婚后所有这些年的生活中,在她这部回忆录之前的任何文章中,她从来没有提到过我。当她写到我们一起做过的许多事情当中的某件事情时,我简直就不存在。”"

Tuesday, November 27, 2007

世纪儿

读过缪塞的《一个世纪儿的忏悔》,那时候文学青年中时髦的两大忏悔:世纪儿的忏悔和卢梭的《忏悔录》。内容不太记得,只觉得很喜欢里面的感情纠葛和忧伤,自己未历情事,却从别人的故事里,读出说不尽的儿女情长。至于拯救世界的大事业,总是有别人在操心的。

看了电影《世纪儿》(Un enfant du siècle),恩,有些干扰,一是自己对乔治·桑和缪塞多少有些先入之见,觉得他们不太“象”,另外也是对演员有先入之见,看的是乔治·桑和缪塞的故事,心里却老是有 Juliet Binoche和 Benoit Megimel的故事在干扰。两个演员也是情人,两个人还一起生了一个女儿。

Juliet Binoche很漂亮,她说喜欢演乔治·桑是因为乔治·桑是刚强和柔弱的结合。电影看起来却是柔弱有余,刚强不足。我的印象里,乔治·桑是非常男性化的,传记作者说她并不漂亮,但是,由于她的个性、自信和胆识,周围的男人在和她交往一阵子后,“渐渐地相信她是美丽的。”

手头正好有一本她的传记,翻了前言,又没有时间读。;)她先是在平静的乡村当着伯爵夫人,胆小。谦恭。物质生活养尊处优。突然有一天,她腻烦了这种平静舒适乏味的家庭主妇生活,拖着一双儿女到了巴黎。以前她从来没有喜欢过写作,也没有表现出写作的才能,突然一下失去生活来源以后,她开始写作。写作的目的并不是要写出什么不朽的传世之作,而是为了赚钱。

没想到她随意而为地开始写作,居然大获成功。不过,我还是不记得她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作;她在文学艺术历史上的地位,首先大概还是首先要归功于她的朋友们--她所生活的艺术繁荣时期的天才们。她自己的生活经历,比她笔下的生活更为有声有色,引人入胜。

电影里,Juliet Binoche太漂亮,太柔弱,太女性。实际上,乔治·桑极有可能有些象张爱玲。作为女性,并没有魅力,她的魅力是在她的胆识和文字之中。缪塞结识她时,是因为他们同时有浪漫主义的文学理想;她向他示爱的时候,他推却说:I love you, but I don't love you that way. 和她交往以后,他才思枯竭,从此再也没有写出象样的作品;她在忙于自己的创作的时候,他只好去妓院里寻花问柳。也许,他更需要阿尔玛一类的尤物。

Benoit Megimel还是在 Piano Teacher 里更漂亮,大概是因为那里的女主人公老一些,缺乏魅力一些,所以才更显得他年轻英俊。在《世纪儿》里他是金发,还真是不够迷人。另外,主要还是Juliet Binoche太柔太若,没有dominating,加上两个人毕竟是真实世界的情人,没有演出才子才女互相较量时的那种混乱和 turmoil. 实际上,从这一点看电影和《钢琴教师》是有些类似的:乔治·桑的创作处于上升时期,并且另有情人;缪塞的才思开始枯竭,自尊心受到来自本该柔顺服从的女性的威胁。和她的性关系使他感到屈辱逢迎,远不如玩弄没有头脑的传统女性那样满足自己的男性尊严,于是他便逃开。

乔治·桑却也和阿尔玛一样,充当着男人们的保姆和护士……她的好几个情人,包括萧邦,都是早逝,死前都是她在照料。

搜到一篇1908年的文字,有空再仔细看,看看那时人们如何评价她。The more things change, the more they stay the same. :)
George Sand and Her Lovers

Sunday, November 25, 2007

Sunday, November 18, 2007

La Vie En Rose

向来喜欢法国电影,也喜欢有关艺术家的电影,一部写一位法国艺术家的电影,自然要看。更何况,录像封面上是这一幅剧照,更是让人非看不可:



其实,前不久刚买到一本她的 half-sister Simone Berteaut 写的她的传记,但是实在没有时间看,还是看电影方便快捷。现在看来,一个歌唱家的传记,还是看有声有色的电影更痛快。

电影挺长,两个半小时,我忙得可怜,分了两个晚上才拼凑出足够的时间看完。刚开始看还不太适应她的歌声,想看故事,觉得她唱歌有点干扰影片讲故事;等慢慢了解了一些她的生活以后,就觉得能够听懂她歌声中的绝望,痛楚,忧伤和爱情了。

电影里有一句台词,Piaf(小麻雀)说她和爵士乐歌手 Billie Holiday同年。想起来花椒介绍过Billie Holiday;她们的歌曲虽然一个法国,一个美国,听起来却是一样地忧伤和绝望,令人肝肠寸断。

Piaf生于巴黎街头,父亲是马戏团演员,电影刚开始在前线;母亲自称艺术家、歌唱家,其实却是靠站街卖春为生。Piaf在祖母开的妓院长大,后来陪父亲在街头卖艺,十五六岁的时候搬出来自己住,在街头唱歌,直到二十岁的时候被一位 Cabaret的经理人在街头发现。The rest is history.

法国人只知道一件事:爱情。有一个海滨采访的镜头,年轻的女记者问她:如果一个女人问你,生活中什么最重要?她说,Love.那要是一个teenager问呢?Love.要是一个孩子问呢?Love.

她不断地爱,每一次都象是头一次那样深情,自己却偏偏象一颗丧门星,她的几个爱人都死于非命,而且好象都与她有些关联。

人生中有许多与生俱来的悲剧和痛苦,即便本身没有经历,对别人的悲剧和痛苦,也有一种天然的、物伤其类的感同身受。经历痛苦的时候,人就要想办法表达出来,哪怕无助于悲剧和痛苦本身,表达的本身也是一种试图解脱或者抗议的方式;它的一大功德,似乎也就在于让听者或读者意识到,其实他/她经历过体会过的痛苦和绝望,并不是因为 I have been bad, 而是尘世的人都无从逃脱的宿命。————即便痛苦依旧,绝望依旧,起码痛苦和绝望都有了美感,有了审美价值。

女演员其实很漂亮,但进入角色以后,除了最 glamourous的时候,很多时候, Piaf都不如她本人漂亮。Piaf酗酒,吸毒,多次车祸,加上情场屡屡受措,早早就未老先衰。演员却不怕糟蹋了自己的形象,一是大概献身艺术,二是她也不用担心,因为她也早已演出了Piaf辉煌时代的魅力:一俟大幕升起,她马上就艳光四射,美丽的绿色眼睛,鲜红妖娆丰满的嘴唇。她的歌声更是迷人:你根本不需要懂法语,也不需要听懂歌词,你却能听懂她的歌;或者说,你没听懂都没有关系。

有个小问题:记者访问那一段,Piaf 的回答,字幕是 Love(amour),但我听她说的明明是 Ami (Friend),这两个词虽然有些关联,意思却大不一样,不知道字幕这样翻译,是何用意。:)

Thursday, November 15, 2007

嬢嬢死了

读小蚕的嬢嬢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的许多嬢嬢,我告诉她,我们那里的嬢嬢可以是姑姑,姨妈和婶婶。

我忘了说舅妈。舅妈也是嬢嬢。

昨天收到妹妹的E妹儿,小舅妈去世了。突然想起,在我所有的嬢嬢里,她最可怜。

今天,重新用成年人的眼光去看,小舅果然生得眉清目秀,尤其是眼睛,和妈妈的长得一模一样,带有几份女性的妩媚。若他是女子,便可以说成“红颜祸水”了。小时候不知道这些,只知道一大群叔叔伯伯舅舅里,数舅舅最可亲,别的大人们和我们玩时,总有点居高临下的屈尊劲头,只有他看得起我们,不摆架子,认真搭理我们。

娶这个小舅妈之前,我们一直认另外一个嬢嬢做小舅妈的,快结婚时突然又吹了。舅舅结婚的时候我们都去了,记得第二天早上上学还迟到了,老师问为什么,我很理直气壮地说:去外婆家参加舅舅婚礼去了。小舅妈长得不如前一个嬢嬢漂亮明艳,却很周正很温和,个子也很高;她有两个哥哥,都比她大很多岁,所以她从小就是在哥哥的宠爱呵护下长大的,行为举止很闲适、娇憨,似乎在说,这个世界上,哪里会有人不喜欢我。

结婚了,都以为小舅舅会从此长大,改邪归正之类。略长大一些时,才听妈妈提起舅舅小时候的淘气,甚至是残忍。据说他有一次抓了邻居家母狗新下的小狗崽,然后将大门关起来,可怜的母狗追过来,一直在门上抓挠,一直抓到爪子鲜血淋漓。

我听得恐怖,不愿意继续听,就快快地跑开了。我愿意记得一个和气的舅舅,大热天的时候,给我们带来了新鲜的莲蓬,还耐心地帮我们剥莲米,将里面绿色的苦芽挑出来,剥好了给我们,自己一个也不吃。

小舅妈结婚后好多年没有生孩子。做姑娘时脸上的红润也渐渐消失,脸色变得蜡黄。女人有人怜爱时的谦和,等到失爱之后,那谦和也就变得有些卑躬可怜。再后来我出门读书,顶多也就是过年时见见她,单独说话的机会也不多。

每次大家族聚会,总难免有很多添丁进口,只有小舅妈还是毫无动静。听姐姐抱怨过,妈妈家的人真成问题,舅舅常年不在家,四处闯了很多回祸,隔三差五,就会领了不同的姑娘,来她们医院作人工流产。

后来终于听说小舅妈怀孕了。因为是高龄,一直是精心保护,生怕出了差错。舅舅是什么反应我还真不知道,我想舅妈自己应当是很高兴的。

临产前一阵子,为保万无一失,舅妈早早就住进了医院。偏偏还是出了问题,那天医院不知道是因为有活动还是别的什么,总之,等孩子出生的时候出现难产,周围竟然没有一个医生抢救。一个助产士试着用真空吸盘,孩子出来之后,七窍bin血。

妈妈是很脆弱的人。跟我讲这些的时候,她的眼里满是恐慌。和舅舅一模一样的眼睛。大概她是想到了报应。

我不知道舅舅、舅妈是怎样从丧子之痛中恢复过来;中间好象有一阵子没有见过他们,再见他们时,他们收养了一个小女孩,淡眉细眼,秀气娇羞的样子,乍一看和舅妈还真有几份相象。舅舅装修了房子,象是一家子要认真过日子的样子了。

没想到舅舅又故态复萌,几年前居然又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好上了,还生了一个儿子。舅妈带着抱养的孩子回了娘家,回到了两个宠她爱她的哥哥身边。上帝太残忍,大概觉得世界上已经有父亲、哥哥这些男人爱她了,就把她嫁给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

舅舅除了一身臭皮囊,就是一点天生的巧舌如簧的本事,到现在也是一事无成,穷愁潦倒。偏偏这样一个人,还是总有女人死心塌地地跟着他。他这半辈子,不知道破碎过多少女人的心。还有那些无辜的小生命,那条抓挠着他们家大门的老母狗。不知道夜深人静时他会不会祈祷,希望神灵宽恕他的灵魂。

小舅妈走了,留下舅舅和她一起收养的那个小女孩。小女孩叫萍萍。妹妹说,萍萍哦萍萍,就是漂泊的浮萍。当初,她的生身父母抛弃了她,如今,她的养父母又抛弃了她。小舅妈的哥哥再次收养了她。她今年上初三。

小舅妈死于糖尿病、心脏病和高血压综合症。妹妹说,其实她是因为心碎了。舅舅生于1958年,今年49岁。小舅妈应当比舅舅年龄还要小一些。突然想起很多年没见到她了,眼中最清晰的就是在她和舅舅结婚的婚礼上,她娇羞地低着头,快乐,幸福,站在舅舅身边,心里想的必定是和这个英俊的如意郎君,快乐地相伴一生。

Monday, November 12, 2007

Shroeder



最近两位小朋友练琴积极得很,偶尔偷听到他们嘀咕,两个人正儿八经聊贝多芬呢,令人刮目相看。原来信息来源是两个人烂熟如心的 Charlie Brown.

Shroeder是Peanut Gang 里的文化人,斯文,孤傲,阳春白雪,独衷贝多芬。这一段里,Lucy 引诱他答应出场为PTA(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演出,结果PTA主持人说,只能演奏Rock 'n Roll, 不能演贝多芬。朋友们央求:为了我们大伙,你就弹点现代摇滚吧。

为了友谊,他答应屈尊演出一回。可是,他究竟还是不能背叛art,一番挣扎以后,他还是决定不演出了,因为他老觉得自己是在“出卖自己”,出卖贝多芬。:)

Lucy 是个粗人,说话最没遮拦,既不喜欢音乐也不喜欢贝多芬,偏偏还就是喜欢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Schroeder.

关于Peanuts作者 Charles Shulz的八卦很多,最近的Time还有一篇。

Schroeder

Play It Again, Charlie Brown (1/3)

Play It Again, Charlie Brown (2/3)

Play It Again, Charlie Brown (3/3)

Wednesday, November 07, 2007

荒唐好笑的英国法律

荒唐好笑的英国法律
Most ridiculous British law:

1. It is illegal to die in the Houses of Parliament (27 percent)

2. It is an act of treason to place a postage stamp bearing the British monarch upside-down (seven percent)

3. In Liverpool, it is illegal for a woman to be topless except as a clerk in a tropical fish store (six percent)

4. Mince pies cannot be eaten on Christmas Day (five percent)

5. In Scotland, if someone knocks on your door and requires the use of your toilet, you must let them enter (four percent)

6. A pregnant woman can legally relieve herself anywhere she wants, including in a policeman's helmet (four percent)

7. The head of any dead whale found on the British coast automatically becomes the property of the king, and the tail of the queen (3.5 percent)

8. It is illegal to avoid telling the tax man anything you do not want him to know, but legal not to tell him information you do not mind him knowing (three percent)

9. It is illegal to enter the Houses of Parliament in a suit of armour (three percent)

10. In the city of York it is legal to murder a Scotsman within the ancient city walls, but only if he is carrying a bow and arrow (two percent)

Tuesday, October 23, 2007

英雄母亲

我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认识她,她却不一定认识我。知道她是肯的妈妈,她手里还抱着一个小丫头。三个人都是金发碧眼,一点杂色不带的,纯粹的金色。

我从来没有跟她直接说过话,偶尔见到她时,她周围总有一小群人簇拥着,她比别人都大一号,高一头,金黄的脑袋,壮实的身子,鹤立鸡群,永远是在高谈阔论,指点江山。

拖着大的,抱着小的,还能腾出空和人搭讪的,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英雄母亲。她块头很大,倒也不算胖,力气倍儿足,小丫头轻轻巧巧地一只手夹着,另一只手还能指东划西,或者搂着抱着一大堆东西。和人聊天时,她就这样将小丫头夹着,臀部稍微倾斜出一个角度,让小女孩“坐”在她身体摆出的那个小弯弯里,然后若无其事、粗门大嗓地谈笑风生。

初为人母的,谁不是困得七荤八素,也就是她,才能总是这样精神抖擞。她的丈夫是生意人,好象是这个地区比较大的一家园林风景设计公司的老板。我暗暗地崇拜她。

令人崇拜的还在后头呢。闹了半天,原来,她还有别的孩子,肯才是个老五!加上她臀部蹲着的小妹,她有六个孩子。最大的已经上大学,那天她急急忙忙跟大伙再见,说是要赶着送儿子回学校。

今年夏天又看到了她一次。手里还是抱着那个小丫头,金黄的头发,艳粉可爱的小童装。小脑袋上没毛,就缠上一根粉色丝带作装饰。小家伙长得甜蜜可爱,象一只娇憨的小猫咪,乖乖地蹲在妈妈的臀窝里。

一想,不对呀,好几年过去了,这个小丫头怎么还是那么一丁点儿?她还在讲故事,仔细一听,脑子再缓缓地一转弯,呀,原来这是另一个娃娃,她的老七。

她正在眉飞色舞地讲述小丫头出生的经过。她不去医院,也不用医生,只用个助产士。她早就安排好了,老三老四都是女儿,各派了任务帮忙,好象是老三负责照相。她笑着讽刺助产士没有经验,关键时刻还走开了,等助产士回到产室,一切都尘埃落定,连脐带都不用她剪。

她说,老三的照片照得还不错,因为她事先关照过,她要照下哪些过程,摆哪些姿势。“嗯,这回一定要仔细点,说不定这是我最后一次了。”

我的天。七个了,还“说不定”!!!!

Sunday, October 21, 2007

Gropius House

终于有空去看了Gropius House, 果然还不错,尤其是院落。面积很大,而且有一面小山坡,一层一层铺下去,错落有致。可惜周围的树长得有些失控,破坏了地平线的景致。还是可以想象原来的风味。格罗皮乌斯后来娶的太太,和阿尔玛不同,是会“过”的一类,她去过日本,观赏过日本园林,搬用了很多日本园林的概念,宽阔的院落于是便又有了精致。

房子本身,却还是不大能够欣赏。线条当然是很简洁明快,尤其喜欢那个门洞和室外楼梯,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古典的、繁复的、不厌其烦的装饰。:)房子背后的楼梯,在室外,瘦而飘,气质和照片上的Gropius一模一样。不过,这是住家,楼梯设计成这个样子是很危险的,小朋友很容易从楼梯上滑下来。:)

漫画家Crumb不会画画,建筑家Gropius据说也不会画画。不过这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建筑家,a successful one at that. :) 他后来成了哈佛大学设计学院的教授,主要作品有波士顿的JFK Building和纽约的Pan Am. JFK 大楼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不就是钢筋水泥,四四方方一块城么,而且里边就是一揽子官僚机构,还有可恶的移民局。虽然说我们移民是一帆风顺,不过,出入那样的地方,总象是经过 Elise Island, 百感交集,说不清的感觉,于是便干脆不去想它。

Gropius House 还有 Guided Tour, 没有时间进屋,只好在周围胡乱走了一圈。导游、办公室的人都高大严肃,说话带德语口音,明显都是 Gropius的老乡。

匆匆逛了一圈,还是去了瓦尔登湖。天气异常地温和,湖里有很多老百姓在游泳。:)

University of Baghdad, 1957–1960, Baghdad, Iraq

John F. Kennedy Federal Office Building, 1963–1966, Boston, Massachusetts, USA

Pan Am Building (now the Metlife Building), 1958–1963, New York, New York, with Pietro Belluschi and project architects Emery Roth & Sons






Gropius House · Walden Pond

ttp://weiliyu.sourceforge.net/instructions.html

University of Baghdad, 1957–1960, Baghdad, Iraq
John F. Kennedy Federal Office Building, 1963–1966, Boston, Massachusetts, USA
Peter Thacher Junior High School, 1948
Pan Am Building (now the Metlife Building), 1958–1963, New York, New York, with Pietro Belluschi and project architects Emery Roth & Sons



Friday, October 19, 2007

摘苹果

Robert Frost: After Applepicking

And I could tell
What form my dreaming was about to take.
Magnified apples appear and disappear,
Stem end and blossom end,
And every fleck of russet showing clear.







Thursday, October 18, 2007

红袜子输得悲惨,眼看就要出局了。过道里的话题,换成了“波士顿地区最好的餐馆”。

这几天杰瑞严肃得很,接二连三地让秘书发通知,告诉Engineering的同学们如何使用 Meals on Wheels:肚皮饿了时,只需言语一声,让秘书给订饭。他不直接强迫大家加班,而是用这种方式提醒大家,“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活干不完,晚上是不能按时回家的。

我虽嘴馋,这样的免费晚餐却是无福消受。看看大家吃“轮子上的饭”的时候,我在干什么吧。

5:00:正在和人讨论某个功能。一看表,不成,要走。88

!!!突然想起来,小朋友的钢琴 group lesson 是下一周。就是说,今天的钢琴课还要照常去上~~~

5:15:接到二毛。绕道回家,取来钢琴教材等等。

!!!电话有留言。听一个,是提醒去投票站投票的。删。删错了,把下面一条给删了,也不知道是谁打来的。要是老情人打来的就完了,老情人你永远不会知道我为什么不回电话。:)

!!!堵车!警察,消防车,急救车,搞不清谁是谁,也可能都有,前呼后拥。

5:30:接到大毛。去找晚饭吃。自家的车上有Wheels, 但是没有 Meals.

5:45:Subway最近,也不用排队,去那里吧。

!!!他们的信用卡机器坏了,我身上又没有现金!

6:00:只好去麦当劳。警察,消防车,急救车,还在车水马龙,要是有人需要急救可惨了。

小朋友在车里啃麦当劳:Mom, MacDonald is bad for your health.

6:25:总算到了老师家。怕挨骂。误以为今天的课取消,大毛没有练习,二毛自己偷偷练的是大毛的曲子。

没有听见骂。小朋友进去以后,我睡着了。做梦了。昨天晚上熬夜看棒球,我们又输了。

7:30:课上完了。顺道去一趟图书馆。DVD又到期了,罚款。没带现金?下次吧。

小朋友高兴,借来闲书若干。突然想起今天该投票了。某国会议员去当了UMass校长,这次特殊选举。

8:05:路过投票站,看见路边还有若干车辆,里边的灯也亮着,幻想,恩,没准他们是九点钟关门。一问,too late.

往下就没有时间看表了。回家,还要给“重要人物”作晚饭。还要嘶喊咆哮着轰小朋友上床。尘埃落定之后,再看球,一边看,一边悉悉索索地忙东忙西,一个不小心,Cleveland Indians 得了7分。

TNND。
最新科研成果骂人鼓舞士气

Saturday, October 13, 2007

Bride of the Wind

是写阿尔玛的电影。嗯,给它三颗(半)星。女主角不见经传,还算漂亮,演得也还算自然;瘦了点,不够雍容华贵。也难得了。有几个她坐在钢琴前的场面。看她的手,就知道她并不会弹。:)

马勒太弱。起码和我想象的不一样。马勒是很激情的,有些神经质,电影里这一位太木,太沉重,一举一动都是在演戏,太觉得自己是马勒。手里拿着Baton,一看就知道他不会指挥。:)不过,也想不出谁能演好马勒;Adrian Brody太年轻,而且他已经演过波兰钢琴家了。

不过更糟糕的是Gropius,一举一动都僵硬、不自然,演员明明是德国人,说英语偏偏要带美国口音。一群欧洲人里,冷不丁来个美国口音的,真是大刹风景得很,所以那个Titanic里的Jack我就没喜欢过,哪怕他是Leo DeCaprio.:)

嗯,最好的还真是要算可口稀卡同学。当然了,狂热的艺术家总是好演一些;Werfel也还不错,也占了话多、热情的便宜。

电影缺乏一种灵魂。浅了些,把阿尔玛简单地写成一个被动地被男人爱着的尤物,没有太深入她的内心;又把她内心的矛盾冲突简单地归之为被迫放弃音乐生涯,而没有写出她作为一个有一定艺术素养的人,对艺术和艺术家的发自内心的痴迷。她的素养和“知音”,原本也是她吸引人之处,起码是之一。

Doris Lessing: The Fifth Child

Doris Lessing得诺贝尔奖了。这几年的倾向,诺奖作者要么是少数民族(非西方),要么是女性,有点 affirmative action的意思,而且,作者都在某种程度关注着时代的大问题,种族,性别,文化和宗教冲突等等。这本无可厚非,并不意味着这个奖就没有纯文学、纯美学价值。

手头有四本:African Stories, The Sweetest Dreams, Proper Marriage, The Fifth Child.周五晚上Red Sox和 Cleveland Indians第一场决赛,打得容易,The Fifth Child最薄,所以一边看球,一边就把它翻完了。

不好看。六十年代末期,世界和英国都是一片混乱,可是这一对夫妇却都想保守传统,养育子女。他们有了四个孩子,都是天真快乐的好孩子。万事如意,直到他们有了第五个孩子,Ben.小说是从母亲的眼里去写的。别人都不相信,只有母亲自己觉得,那个孩子不是正常人类,而是魔鬼的后代。

Rosemary's Baby说了一个类似的故事,但是,Rosemary's Baby虽然恐怖,但我们自始至终都知道,那只是一个故事而已。《第五个孩子》不同,写来写去,都是柴米油盐,日常生活中的场景。母亲出于母性的本能,不忍心孩子在收容所受折磨,把他接回了家,结果却因此毁掉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另外四个孩子和丈夫与她渐渐疏远;与此同时,她对第五个孩子的爱没有得到任何回报,他仿佛总是在另一个世界里浮游,母亲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长大,离去,捣乱,破坏。

不喜欢这样的故事。如果作者把小说写成一个大团圆结尾,什么母爱感召了他啊,他幡然悔悟了啊,等等,就落了俗套,好,作者倒是眼睛明亮,洞悉世事,讲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们其实温情也是徒劳的,嗯,but what purpose does it serve?

也想起了Capote。Capote起码还记录了Capote慢慢看入那块石头般的人心的过程。The Fifth Child里,这个孩子没有心。哦。对了。集中点还是母亲的心。母亲已经知道她把这样的孩子接回来的后果,她却只能遵循母性的逻辑,尽自己的一切所能,保护自己的孩子。以健康孩子为代价,拯救那个最需要她的孩子。大约这也是人类的希望?若是一定要找出亮点,大概就是这一点了。

啰唆半天,到底 yes or no? No. 不推荐这本书。

从图书馆里订了三本,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看:The Golden Notebook; The Grass is Singing; Love, Again.

Thursday, October 11, 2007

Monday, October 08, 2007

(六)椒安 JoAnne

认识她以后,因为她的名字里的A是大写,我才知道 Joanne 原来是双名,是 Jo 和 Anne 合在一起的。她的儿子和大毛一样大,女儿和二毛一样大,二毛小Baby的时候,我们每个星期四下午triple playdate见面,这个星期在我家,下个星期在她家。她是搞环境科学的,伯克利的博士,还和老公一起在牛津作过博士后。

她和大家一样,并不想因为生儿育女而放弃职业的(说“事业”总有些好笑),但是,她儿子是个夜哭郎,脾气极端狂躁,将托儿所和他们自己都折磨得死去活来。正好她工作的小公司经营也不好,于是她回家。后来又生了女儿,女儿也是个 headstrong的小魔头——比一比,我的两个小冤家都是天使。

她儿子三岁的时候,她在家里给他过生日。主题是海盗,先让娃娃们treasure hunt.孩子太小,大人帮忙,一帮忙,节目就结束得太快,她老要看表,怕没有东西充塞时间,就象我从前备课不充分,担心上课时没东西可讲一样。;)还在地下室搞了个虚拟赛船,糊了无数纸箱,然后勉强连接起来。蛋糕也是自己烤的。嘿嘿,就是从这次以后我学乖了,坚决不在家里办生日爬梯,外面租个地方得了。:)

我回公司上班以后,先是忙乱,等忙过一阵以后,想起来给她打电话,她就变得十分冷淡了。——生活方式和节奏都有了变化,大家的关系也有了微妙的变化。最后一次和她通电话时,她丈夫换了工作,他们都要搬到加州去了,正忙着卖房子。

我最喜欢她家的书房,一面墙都是到顶的书架,另一面墙是整面的法式窗,看出去,是一座美丽的小山坡。

(五)洛仁的妈妈

洛仁五岁,金发碧眼、漂亮活泼的洋娃娃一个。有一次外出时,我给她拍了无数特写,因为她实在是太漂亮太抢眼。:)见到她妈妈,却令人倒抽一口凉气:细看时,原来她和她妈妈长得一模一样,可是她妈妈却是那么臃肿,迟钝,那么愁眉苦脸。岁月和苦难就是这样摧残了生命的美丽,而且,想到这就是天真的小姑娘的前景,实在是难过。

那次生日Party,她们来晚了,洛仁脸上还有眼泪,让她参加游戏,她说不想玩。妈妈说,因为洛仁不听话,I had to give her a time out. I had to discipline her.我是单身母亲,带着他们两个不容易,他们再不听话,我更没办法了。

洛仁的哥哥八九岁,早已经不再天真。我带他们出去玩过一次,他在后排偷偷揪比他小的孩子。不管玩什么,他都是无可无不可的样子。最兴奋的时刻,是我们开过一座房子时,他说:“我爸爸和他的女朋友曾经在这里住过的!”

我见过他的爸爸,很帅,和他妈妈年龄相仿,想当初(其实也就是十年的功夫),两人一定是一对金童玉女,不过女人老了憔悴了,男人却依旧年轻朝气,比从前的毛头小伙时大概还更有魅力。女人小时候,大概也就是个幸福地玩着芭比娃娃的漂亮小公主,受着宠爱,怀着梦想,盼望着和白马王子live happily ever after的,结果白马王子来了又离开了,鲜花也很快凋谢。

她现在在一个地方作秘书。和她对话很不容易,很简单的话都要重复许多遍,她才能准确理解。孩子们也不大玩得到一起去,和她也就不再来往了。

(三)犹太人 (四)荷兰人

其实,在学校里认识的,除了中国人,就尽是犹太人。:)不过,在Playground也认识过一个犹太人,聊了一个多钟头,聊得很开心,大有相见恨晚的劲头,也互相留了电话,可惜一见钟情的热情很快消散,大家都没有试图去联络。她是纽约人,学表演的,姿色却并不出众;如今孩子都好几岁了,机遇大概是不会再有的了。丈夫是编剧,好象编的剧本还和中国有关的。

可以想象他们当初也应当是雄心勃勃的,然而演艺界中,“成功”者总是凤毛麟角。现在,她在打点零工挣些家用,还准备找一个更固定一点的工作。自然只能是文秘、数豆子一类乏味营生,和艺术无关,和创造无关。

她给我介绍了一套CD,叫 Beethoven's Wig,将一些古典音乐的片断用诙谐儿歌的形式唱出来,目的是帮助小朋友记住这些古典片断。我听了听,觉得实在难听,就没有用它来“污染”我们家小朋友的耳朵。

(四)荷兰人

也是在图书馆前面那个Playground认识的,那个荷兰妈妈真高,就是说,恩,就是说,恩,居然比我还高。:)她儿子六岁,叫了个鬼的名字,Jasper.儿子也很高很瘦,脸色苍白忧郁。六岁孩子脸上的忧郁,看着真令人心酸。

她说,他们来美国之后,先是过得很好,夫妻俩都喜欢打高尔夫球,参加了附近的高尔夫俱乐部,每个周末都在那里打发时光。后来就有了儿子,后来她就得了产后忧郁症,后来丈夫就不爱她了——她反复说,为什么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他不向我伸出手。等她自己挣扎着好了,一切也都无法挽回了。于是她自己带着孩子在这里上学,每两个星期,父亲把孩子接走,过一个周末。

这个妈妈,和上面那个犹太妈妈,都认为自己的孩子有问题,需要特殊教育。依我看,他们的孩子正常得很。是她们自己的心里有阴影,然后把这个阴影折射到了孩子身上。不是指责她们。她们自己也无能为力。

(二)伊朗人

这几天刚刚发现,足球训练场边场上,那个总是在抱怨这个那个的妈妈,原来是伊朗人。她们刚从康州搬来,家里的东西还没有完全打开,四周也不熟悉,于是牢骚满腹。对足球队,她自然也有千种抱怨;我说你会习惯的,我们这个塘是个体育塘,尤其是男孩子,大家都把体育看作生命的。

发现她是伊朗人后,再聊时反而容易了些。她爱聊天,总是自己凑上来,我便好心奉陪。我说我学过半年的波斯语,她便说 but why,好象说你疯了么,不象我们,听人家说学中文,总是要民族自豪感一番的。:)我说我为什么学不重要,反正我现在什么也不记得,只记得书是 qetab,学生是丹麦犹太人(Danish Jew), 爆米花怎么说不记得,但记得它是个组合词,意思是 elephant fart. LOL 她说还真是的,就是那么说的。我原先总以为那是老师在忽悠我们。

我的波斯语老师自己是WASP,白人、基督徒,却热爱波斯文化,博士论文写的是波斯古典诗歌Shahnama (The Book of Kings). 她家里很有钱,妹妹是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董事。她自己就有一个基金会,在Beacon Hill有两所房子,一所自己住,另一所是她的波斯古玩收藏,免费对公众开放。

我跟伊朗人说,我这个老师很“开明”,每次去埃及、伊朗,她都是要戴面纱的,以示对伊斯兰文化的尊敬。哈哈,对此,老姐姐嗤之以鼻,大不以为然地说:For what? Respect what? It's just a religion!

她说,她母亲和她父亲已经离婚了,母亲在美国,父亲在伊朗。尽管如此,她母亲去伊朗时,还必须事先征得她父亲的许可,不然她就不能离开伊朗。我说,那倒过来是不是也一样呢?她说,当然不用!这还用问!:)乐得我哈哈哈。:)

她丈夫后来来了,一看就不是伊朗人,厚眼镜大胡子的白领书呆模样。跟我打听周围的中餐馆。给介绍了一家海鲜的,担心她清真,不吃 shell fish.结果人家还真就去了,还告诉我,恩,很不错。丈夫还号称喜欢作饭,尤其是中餐(!)。

Reading Lolita她看了一半,没有看完,说是因为太真实,太痛苦。我倒是看完了,但因为不喜欢里头渲染的政治气氛,大概也还有老师的影响,便总是怀疑作者将那里的情形戏剧化了一些。——八十年代是半开放半禁锢的年代,在那个年代长大的人,记忆总是搀杂着一些开放,一些禁锢的,我可能选择记忆的开放比较多。——直到最后铁幕落下,全面禁锢。

据伊朗老妈说,书中记述的都是真实情形。这个妈妈显然智商很高,个性也很强烈鲜明,激烈尖锐,却是聪明可爱。;)以后应当和她多来往。:)

Sideline Diplomacy :)(一)黑人

到美国之后,生活一直比较单纯,从学校到公司,见到的人大致一样,不同的只是,学校里的是白领书呆(Bookworms),公司里的是蓝领书呆(Nerds and Geeks)。超出这两个圈子以外的还真不多,想一想,都是在路边上、球场边上认识的。

(一)黑人

大毛小的时候,我们还住在城里,住处附近有一个蓝色的 Playground,黄昏的时候去,总有一群青少年在打篮球,十四五岁的样子;其中大约有一半是黑人。我们和他们不太说话,除非是孩子歪着小腿跑到了篮球场中间去。

有一个黑人父亲,大概三十来岁,总带着一个两岁的小女儿,于是和我们聊得就比较多。聊的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总是满脸笑容,很顾家,很爱孩子,——和媒体中谈及的不负责任的黑人男子很不一样。

两年前,夏天去青蛙池的时候,也碰上过一个黑人父亲,他的儿子已经九岁,比我们大毛二毛都大,结果却是小小的二毛和他交了朋友,两个人并排趴在浅水中,叽叽哝哝说了两三个小时。也不知道他们说些什么。——二毛那么小,走路都走不利索,平时说话都不连贯的。

我们也趁便和父亲聊起来。他是个画家,当过兵,曾经在德国驻扎过,现在在一个艺术机构教绘画。好象也留了E址,却没有继续联系。他们这一家,不负责任的不是父亲,而是母亲。据他说,孩子的母亲本来就不想生这个孩子,勉强生完以后,就扔下他们自己飞了。

搬出城以后,见到的黑人便更少。二毛的幼儿园有过一个Karim,老妈长得年轻苗条,象二十来岁的样子,结果人家偏偏还另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儿子。在一个生日派对上碰见了,平时从来不发愁和生人没话说的,见了她,心里却总犯嘀咕,觉得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不太合适,就连夸她年轻漂亮,不象是那么大个孩子的母亲,也象是暗示她从前是个 teenager mother. :) 好在都是自己心里的小九九,不管是否偏见,人家并不知道的。

Monday, October 01, 2007

傅聪音乐会

早就知道傅聪会来波士顿开钢琴独奏。和许多同代人一样,我们是从《傅雷家书》里听说他的。于是心里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象自己是他的长辈。:)觉得听傅聪必听他的肖邦;广告中介绍傅聪的时候,也要专门提及他得过肖邦钢琴奖。那是1955年的事情。从那以后,半个多世纪都过去了。

肖邦的三段马祖卡我倒是感觉一般般,一等到《船歌》Bacarolle in F sharp major op.60,马上有一种触电的感觉。整场音乐会,听了这一首,就觉得不虚此行,肖邦就该是这样的,傅聪的肖邦就该是这样的。

这首《船歌》也被人称为Aquatic Nocturne;Silvia Plath 也写过一首Aquatic Nocturne. 肖邦之后,又是舒伯特,又是一个早逝的柔弱的天才,傅聪弹的又都是他们“最后的”曲子……傅聪的年龄是他们的两倍,又很清癯消瘦,于是我脑子里总是转着“最后的”的念头。——以后不太可能再听到傅聪了。买了一盘CD作纪念,汤沐海指挥的。

聪儿长大了,今年七十四岁。照片上他的脸很丰满,笑容很温圆,我以为他是个胖子。上得台来,他穿着黑色的中式短褂,竟是十分瘦削。脸上略显老态,步履却是十分稳健;我坐在右侧,能看见他的脸,却看不见他的手,一晚上都在担心他会不会累着;差不多两个小时的独奏,身强力壮的人都会有些吃不消。

节目介绍里说,音乐会结束后,傅聪会在Green Room里greet guests.演奏会中间,每演奏完一段,他都会给观众鞠躬,答谢掌声。掌声不停,他就再鞠躬。不知道为什么我很难受,他是一个老者,而且刚刚为我们演奏过,该感谢的应当是我们才对。——GG放弃舞台,八成就是不乐意向观众鞠躬。:)

傅聪说,《傅雷家书》出版的时候,因为自觉幼稚,自己写的信大都没有收录。他也不愿意接受采访,于是下面这位Downbeat同学就想方设法以随意的形式找他谈话,然后把他说的鸡毛蒜皮记下来,有了傅聪谈话录傅聪自述。——我不知道这叫什么,反正觉得有些不对,虽然想了解傅聪的人会感激这些鸡毛蒜皮。

也因此,我觉得,音乐会之后greeting guests,于他也肯定是一个负担,组织者们作过承诺,他不过有了义务而已。以他的个性,再加上两个多小时的演奏,他肯定巴不得马上回旅馆休息。

哦,音乐厅Jordan Hall不太大,观众大概坐了八成;中国人大概也占了八成。除了一些专业音乐人士,和专业业余音乐爱好者(发烧友啦hehe),其他恐怕更多的是“音乐边缘人士”,半冲着傅聪的名声而来,半为了让娃娃们见识见识;观众席里不少小朋友,大概都在练钢琴,他们不一定喜欢音乐,他们的父母也不一定喜欢音乐,但他们的父母喜欢他们喜欢音乐。:)科技界、大学里,犹太人日子过的越来越舒服,慢慢变懒了,中国人在渐渐填补他们空缺出来的空间,再过一阵子,音乐界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只不过这个传统“音乐界”本身也在一天天缩小下去。:)

星期六总是有一万件事情,早上起来就列出一个单子,大家分头行动,一口口钟撞开去,还是漏了些要紧事。到下午五时,早已精疲力尽,若不是票早已买好,说不定就跷课了。真去了时,却是暗自庆幸。天气真好,如夏日的黄昏;地铁里都是年轻人,一路经过了几所大学:哈佛,MIT,Northeastern,我老人家见到学生,还是一如既往地羡慕。地铁司机则象个杂耍人物,不断地插科打诨,还一定要从乘客里揪出人来庆祝生日,引大伙给他唱 Happy Birthday to You.还真有个英国小伙子出来说是他的24岁生日,也不管真假,大家都唱,高兴得很。

上绿线时看见一对温文尔雅的中国夫妇,六十多岁的样子,看他们东张西望地看地铁路线图,心里猜他们就是去Jordan Hall的,想告诉他们与我同行,却被地铁的一个趔趄打断;我下车时不见他们下来,便猜他们要去别的地方,暗笑自己多事。……后来在音乐厅却又见到他们,老头也认出我来,点头打招呼;想他们果然是坐过了一站,好在这里地铁站密集,绕的弯路不该太多。

Fou Ts'ong, Piano Concert

Saturday, September 29, 2007, 8:00 PM
Jordan 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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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Class by Mr. Fou Ts'ong
Friday, September 28, 2007, 10:00 AM
NEC's William's Hall
For NEC’s students, faculty, and free to public if seats are avail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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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no Concert Program: (subject to change)

DEBUSSY Berceuse Heroique
HAYDN Sonate in C minor HOB XVI:20
Moderato
Andante con moto
Allegro

CHOPIN 3 Mazurkas op.59
A minor
A flat major
F sharp minor

CHOPIN Bacarolle in F sharp major op.60

Intermission

SCHUBERT Sonata in B flat major D960
Molto moderato
Andante sostenuto
Scherzo-allegro vivace con delicatezza
Allegro, ma non troppo

Tuesday, September 25, 2007

The White Countess

电影是简杨推荐的,所以期望值比较高,结果反而觉得有些失望。要是自己偶尔碰到,说不定会更喜欢一些。先入之见害人。:)

这部电影最扫兴的场面,就是最后两个人互相漏底时,他还是喊她“Countess”。:)都这份上了,他居然还记着她的身份、封号,尤其让人沮丧的是,他当初找她合作的主要理由,就是她的身份和封号。就不能把她还原成一个人,一个女人。

她演得好些。高大,丰满,浓艳,俄罗斯美女的形象。有戏剧化,却总是恰如其分,感情表达的分寸把握得很好。强颜欢笑的时候,突然说,我不想让我女儿象我一样生活。I don't want her to live like me. A sad life.强掩住眼泪,梨花带雨,让人怜悯,却还保持着尊严。

大约是因为个子高,气质高贵,她从来也没有让人觉得堕落、肮脏、卑微。就是个落难公主的模样。她家里的一群女子,搞不清谁是谁,有她的母亲,小姑子,还有个老公主,即便最后她们决定抛弃她而领着她的女儿远走香港,也不让人憎恶——时代的落难人,总是难免激起人的同情心。

Ralph Fiennes却很让人失望。起码电影的头一个小时,我对他没有丝毫感觉,只觉得他木——整个人的表演太木,眼神又太灵活,要过一阵子才能相信他是盲人。他的命运其实也很悲惨,但他的悲惨让人觉得有偶然性,偶然得象是瞎编的,连我的便宜眼泪都没有赚到;还有,大概是我的偏见,他那个建立自己的 establishment的梦想,就没有让我觉得美丽,浪漫,悲剧,说穿了不就是赚点钱么,开个夜总会,一点子伤感音乐,一点子落魄贵族,最后还招来一点子政治。这东东也值得那么沉痛地琢磨。:)过了一个小时后慢慢跟着他入了点戏,也还是没有征服我。

后半部看进去一些,却尝出一些大杂烩:他开夜总会,不是《卡萨布兰卡》里的Humphrey Bogart么;她作舞女、应召女郎,不是《魂断蓝桥》里的费文丽么;战争哦,战火中的爱情,个人在国家民族的命运中沉沦哦,不是他自己演过的《英国病人》么。都有点痕迹,却赶不上其中任何一部。The English Patient里,有好多他的镜头,眼睛里都是燃烧的无法抑制的激情和欲念。:)演瞎子没这个方便。

仔细一想,大约还是编剧、导演的问题。也可能是因为我是中国人,对三十年代的上海又比较有自己的固有成见,所以比较觉得不象,一觉得不象,就很难入戏。:)有一点夜总会场面,跳舞啊,圆脸盘、细长眼的歌女唱江南小曲啊,再来点弄堂娃娃玩游戏、西装革履的先生们看跑马,并不等于三十年代的上海。:)

主题很宿命,大约是在表现大时代对个人命运的玩弄,这样的大场面,却还是适合于从细处着眼:用一滴水反映太阳的光辉,或者地狱的黑暗。

这就是张爱玲高人一筹的地方。她只是讲她所知道的故事,并没有想反映一个时代、一群人物。碰巧她笔下的故事代表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物,all the better, 这群人物的命运又带有人类命运变幻无常的普遍性,所以我们一边觉得有一种超越时空的亲近感,一边又不得不佩服她记录历史的大手笔。读她的文字,是从里到外的,读别人的旧上海,包括王安忆的,就觉得她们是从外到里,隔膜得很。

外国人写上海,本来就是从外到里,倒也无可厚非。整部电影看起来,虽然全部是在中国,给人的感觉却是那里一个中国人都没有,唯一跟他亲近的一个第三号人物还是个日本人。接触过一些曾经在上海当过难民的人,他们的记忆中,中国人也都只是一些符号。换个别国人来看,没准还觉得电影特别上海,特别糜烂风情,特别悲剧。

哦,里边确实有个犹太人,他们楼下的邻居,一个裁缝。总是很殷勤,很关切的样子。——一个皮影戏剪纸的形象,很平面。

按说,Sidney Shapiro的故事,比这个故事应当有趣得多,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国律师,战后来到上海,娶了漂亮中国女演员凤子,还是离婚的哪,漂亮的中国女演员居然很革命,要投奔延安,多浪漫,多激情!……可惜共产党一上台,浪漫故事就不浪漫了,不过也还是可以拍成个政治悲剧。可惜没人敢拍,当年的美国律师,如今是德高望重的政协委员。

倒是看了一点extra,知道了 Ismail Merchant这个名字。制片人,听口音是印度人。Remains of the Day也是他制片,那部片子要好得多。

李安拍了《色·戒》,还不知道哪辈子能看到。乖一点,降低期望值吧。

Friday, September 21, 2007

我又上电视罗:)

嘿嘿,碰巧今天是Casual Friday,装嫩,抓的马尾巴,穿的teenager的带帽夹克。马克说,哼,那镜头,光停在你一人身上了。:)可惜,当的是免费模特,公司也不另给我一点钟点费5的。:)

心里很难过。上午和R聊天,他最近查出来有前列腺癌,他哥哥上星期刚因癌症死去,他一个侄子,十六岁,三个星期前刚作了淋巴癌手术,12个小时,刚刚发现手术还不干净——已经扩散。心里堵得慌,和Cindy谈起,Cindy又说起了她的儿子——我忘了,她的儿子是得白血病去世的,血癌。

后悔跟她提起R的话题。头一次听说她儿子的事情,是因为我兴高采烈地告诉她,那一天是我的大毛的生日。结果她说,如果……he would have been.

生命太宝贵,有许多东西,我们本不知道珍惜,中文叫身在福中不知福,英文叫 take it for granted.

我很知道感恩。

Thursday, September 20, 2007

幻睡/意眠 :)

今天真累,真困,却偏偏特别忙。

困得难受的时候,突然想起睡觉的甜蜜,眼前分明现出了自己酣睡时的形象,身体还真地虚飘起来。一阵神思恍惚以后,还真地觉得清爽了许多。跟真打了个盹差不多。

《淘金记》里,卓别林饿极了,最后觉得对面的人变成了一只鸡……如果他的幻觉能长一些,说不定吃幻觉中的鸡也能吃饱,至少能享受到饱餐的(虚幻的)快乐。:)

Monday, September 17, 2007

足球,足球!

很久看足球都有些漫不经心, cruise control,最近又狂热起来了。:)自然是因为最近的负面新闻。树大招风,Patriots这几年风头太健,恨他们(我们)的人太多,楞说我们赢球是因为犯规,在球场边上录人家的暗号。昨天不是没有用摄影机么,还是把NFL头三名之一的 San Diego Chargers揍得瘪瘪的。

Drew Bledsoe

一直是他的fan,真是 through thick and thin,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哪怕是在他江河日下的日子里。为此,成为所有同事和家人的笑柄。

想过为什么。他今年四月正式退休,我的追星时代好象也就正式结束了。从此以后,看谁都似雾里看花了。算一算,我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信不信由你,人追星,都是有自恋的成份在,总是在某种程度上与被追者产生了某种共鸣。他加入NFL那年我来美国,他第一次进入 Super Bowl那年我开始看足球,他们第一次得 Super Bowl 的时候我毕业,他太太生孩子的时候我也当了母亲。他离开了New England,我也离开了校园。

有些悲凉。他也曾经叱咤风云,到末了儿唯一的戒指还不是自己亲手挣来的,叫人一碰,流了半腔的血,八个星期后重整雄风,赢了一场关键的球,教练还是打算把他拿下来。于是他永远被Tom Brady 取代。英雄落难,雄风不再。可惜,我的悲凉也成了别人的笑柄:人家一年几千万地挣着,还用得着你心疼?没有办法,心里这个结就是打不开,毕竟他是我的足球初恋。:)

Brett Favre


昨天,他变成了NFL的 Winningest :) Player. 专门打听过 winningest 怎么发音。特别喜欢他,是因为1996年初看足球时,他是打败我们、得了冠军的 Greenbay Packers 的四分卫。

最喜欢他的男孩气:玩足球完全是因为喜欢玩,输赢、钱、声名都在其次。球场上猛,球场下文。没办法,还是喜欢白面书生,只不过如今的白面书生不能光读书,还要晒得金黄金黄的,还要会跑会跳会玩球。:)

Tom Brady


其实 Tom Brady 最漂亮了,比好莱坞所有的男明星都漂亮,下巴上还有个迷死人的小酒窝。他的球自然打得也更好,赢完三次 Superbowl 以后,连我都要承认这一点。可我一直反抗他,因为他的成功,是以 Drew Bledsoe 的失败为代价的,虽然明知道这是必然规律,没有任何不公正在里边,“长江后浪推前浪”,可还是意气难平——有些时候,越是公正,就越是令人惆怅,因为它无法抗拒,让你更觉得无奈,连骂人都找不到借口。:(

Gisele

还有一点,和他也更隔膜一些。几个星期前他当了爸爸,孩子却不姓 Brady ……他和孩子的母亲Bridget Monyhan没有结婚,好象是她刚怀孕时他就和 Gisele好上了。Bridget是个小明星,在一般人里还算是漂亮的,可是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和 Gisele比? :)唉。

Sunday, September 16, 2007

秋天的华尔兹

终于到下班时间了。肩包手袋都从夏天的换成了秋天的,拎着扛着,匆匆钻入车内。昨天还是汗流浃背,今天已经是微凉,干爽,秋意渐浓。撞了一天的钟,心里又开始为晚餐的菜谱犯愁。

钥匙一拧,音乐自动地响了起来。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脚下却已经踏出了节奏,恍惚间,不由自主地,条件反射地,整个人都要飞旋起来。

华尔兹。

《蓝色的多瑙河》。青春岁月,伴随着那欢快的,无忧无虑的,辉煌的节奏,披头盖脸地扑面而来,在这初秋的黄昏,蓦然间令人潸然泪下。

华尔兹的乐曲一响起来,纵然我是在睡梦中,恐怕也会闻声起舞。

第一次跳华尔兹,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早就会跳。在舞伴的牵引下,轻快地踢踏、旋转,不知不觉地,音乐消失了,世界消失了,只觉得自己身轻如燕,象一条小鱼,在波光粼粼的蓝色的河水里浮游,无忧无虑,无影无型。

那么多的岁月,不知道去了哪里,坐在狭窄的驾驶座上,想起了年轻的自己,长发,长裙,天蓝色镶白色花边的,简洁,朴素,年轻的颜色。

在维也纳小住时,住处在市中心的Ringstrasse。 清晨,慢悠悠地出门,不久就踱到了河边;想到这就是家喻户晓的蓝色的多瑙河,而周围的人却还是匆匆忙忙地赶路,不曾驻足欣赏,也不曾拉起一位同伴跳起舞来,就略略有些惊奇。转念一想,痴人竟是自己了。

来自莫扎特故乡萨尔兹堡的奥地利男孩,维也纳大学的学生。身长玉立,明眸皓齿,漂亮得令人眼花缭乱,还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在台湾学的。你说“谢谢”,他答“不会”。会跳华尔兹么。会。不在维也纳大学的学生餐厅里跳的,在 Schönbrunn 宫殿里跳。

《蓝色的多瑙河》,经典指挥如卡拉扬也指挥的,我却更喜欢安德列·李尤( Andre Rieu)那个版本——他的版本是轻音乐版,近乎流行音乐。在自家客厅里“轮”过几圈,伴奏的便是PBS上安德列·李尤的乐队。

安德列·李尤是荷兰小提琴家兼指挥,英俊潇洒得令人气愤,每一个段落之间,他还会抽空与观众交流,风趣幽默,近乎轻佻。这样的人来演奏华尔兹,却是珠连璧合,天造地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7wrILyXOz8

华尔兹,本来就是顽皮的民间小丫头,或者是帅气的青春少年,不是正襟危坐、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 华尔兹的音乐和舞步中,流淌的是夜莺、云雀、百灵鸟的歌唱,难以抑制的生命的快乐。

总以为所有的华尔兹都是施特劳斯父子写的,后来才知道,我最喜爱的一首《溜冰圆舞曲》的作曲者不姓施,而是法国作曲家爱米尔·瓦尔德退费尔(Emile Waldteufel)。尽管如此,他还是和施特劳斯脱不开干系:世人皆称他为法国的施特劳斯。

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滑冰,也最喜欢在电视上看滑冰。伴随着美丽的圆舞曲,是我熟悉的冰上明星们美丽的身影,Ilia Kulik, Evgeni Plushenko,关颖珊(Michelle Kwan)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V4BxDcWus8

这样的时候,我便由衷地感激冬天。

流行歌曲《最后的华尔兹》里,Engelbert Humperdinck 拖着1967年的长发, 带着迷人的微笑,用他危险的声音,诱惑着他来不及结识的女人们。四十年后,他的歌声继续拨动着人们的心弦,侵扰着女人们的梦境。

温柔的,缠绵的歌声,旋转的华尔兹,如同一剂迷魂药,令人难以自持,哪怕明知是陷阱,这样温柔的陷阱,也还是会令人心甘情愿地跳下去。

华尔兹本来就起源于民间舞蹈,虽然登上了宫廷和音乐厅的大雅之堂,骨子里仍旧质朴,欢快,乡野,就象生命本身。

《来自南方的玫瑰》,《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都是诗一般的名字,虽然这些诗久经吟诵,早已经诗意淡薄,淡薄得如同空气和水一般。然而,也如同窒息之后自由地呼吸到空气,也如同沙漠中干渴后发现一眼清泉,秋天将至的时候,从华尔兹里吸吮着玫瑰、森林和春天的气息,心里便油然生出对生命的感激。

单纯,肤浅,轻巧,一去不复返的,青春的蒙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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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4hxdRva7lGo
I wondered should I go or should I stay,乐队只剩下一支要演奏
the band had only one more song to play.我不知自己是走还是留
And then I saw you out the corner of my eye,就在此时我蓦然看见了你
a little girl, alone and so shy.孤独的小姑娘还是那么害羞

I had the last waltz with you,我和你跳完那最后一曲华尔兹
two lonely people together.两个孤独的人儿在一起
I fell in love with you,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the last waltz should last forever. 最后一曲华尔兹应该永远奏下去

Thursday, September 13, 2007

7.最后的归宿 Franz Werfel

总算看完了,边看边有些纳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阿尔玛这么感兴趣。惭愧,马勒的交响乐到现在还没有听完。可见我们低级趣味,成了逐八卦之妇。:)只好这样安慰自己:这年头大家都因信息轰炸而产生审美疲劳,能有东西激起我们的好奇心,让我们耐心把一本书从头到尾看完,就已经是一桩幸事。更何况我还一连看了三本,一本小说,两本阿尔玛的自传。:)

阿尔玛和弗朗兹·魏夫尔的关系倒是多少有些“正常”,有点象民间的患难夫妻。当然了,他们的开头却还是不正常的:头一次读到魏夫尔的诗的时候,她还是Walter Gropius的妻子;她喜欢他的诗,自己给它谱了曲子。

魏夫尔是布达佩斯的犹太人,父亲是经营手套的商人。二人相识时,魏仅仅小有名气而已。人也其貌不扬,矮,胖,微秃。虽然阿尔玛老说他漂亮,尤其喜欢夸他的眼睛。但他性情热烈,善于交谈,声音很好,会唱歌,他的音乐造诣——业余段位——大概正好和阿尔玛匹配。于是他们就一起弹奏和演唱他们自己合作的歌曲。阿尔玛和Gropius的感情本来就不深,G的建筑艺术也是“冷”艺术吧,难以让她觉得亲近,于是就与魏夫尔一拍即合,开始了热烈的偷情。阿尔玛怀孕之后,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腹中的孩子究竟是谁的。

后面的故事则过于血腥、恐怖。阿尔玛怀孕七个月的时候,魏夫尔来了。好象等了好久,魏夫尔忍耐已久,闲人才终于散尽,时至凌晨才得以翻云覆雨。酣畅之后,天明之前,阿尔玛却开始大出血。不久孩子提前出生,先天不足,苟延残喘。魏夫尔相信这是他的儿子,阿尔玛也愿意这样相信;不过她对这个羸弱的儿子马丁却一直漠不关心,大约是知道孩子活不长,一种本能的自我防御;不过,从她对别的孩子的态度来看,她可能真地就不可能为了自己的孩子痛不欲生,她没有象别的母亲那样的“正常”基因和本能。

孩子奄奄一息期间,Gropius听见阿尔玛在电话里称呼魏夫尔的名字弗朗兹,于是明白了他们的关系,也知道婴儿不是自己的。不过他好象反应很平静,也很绅士,后来大致友好地离婚了。阿尔玛和魏夫尔一直在一起,1920年相识,1929年正式结婚,一直到1945年魏在美国去世。

跟随魏夫尔以后,阿尔玛似乎就改邪归正,还原成了俗家妇人。:)好象也不能这么说。阿尔玛象是马勒的奖品——马勒在娶她之前已经成名,是扣扣切卡的缪斯——她刺激了他的创作灵感,是格鲁皮斯的皮肉伴侣——她爱上他主要是肉体的吸引,是对和马勒过于精神的婚姻关系的一种补偿,但她始终与他的建筑技术/艺术之间有很大距离,到了魏夫尔时,她却更象是一位严格的贤妻良母,管束着他,调教着他,给他提供安静的环境和有节制的生活,结果他天生的才能才有机会发挥出来,他的天份也得以凝结下来,给世人留下一些可触可摸的东西。

乱世,又给阿尔玛最后一次婚姻增添了传奇色彩,和历史的沉重。魏夫尔写的 Musa Dagh, 不仅成了亚美尼亚人的经典,而且,还成了后来犹太人暴乱时的inspiration和参考样本;他们自己从欧洲逃难的过程,从一个城市逃奔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领事馆赶到另一个领事馆,毒日头下整日整日地排队,每时每刻提心吊胆,生死未卜——这本身也足够成为好莱坞的电影题材。阿尔玛叙述的时候,难得地冷静,细致,抱怨也还算适度。——大概是我比较宽容一些,一是我最怕舟车劳顿,二是也曾经因为持中国护照有过种种不便,但我经历的仅仅是不便而已,他们却不同,任何时刻,他们都可能被扣留下来,目的地极有可能是某个纳粹集中营。

他们终于辗转来到美国。魏夫尔继续用德语写作。他们英语不太好,交往的大都是说德语的emigres. 好莱坞本来要拍Forty Days of Musa Dagh,结果因为土耳其政府抗议,美国政府下令停拍。那时候还有行政干预。:)纳粹德国也是禁这本书的,作者是犹太人么。据说这本书还是JFK最喜爱的书。1982年电影终于拍成,不过影响好象不大。美国人的同情心有了犹太人可以寄托,剩不下来多少给亚美尼亚人。:)不过,魏的书畅销总是好事,起码阿尔玛经济上有了保障。

男人们来了,男人们又都离她而去。阿尔玛晚年的伴侣,是她唯一幸存的孩子,她和马勒的女儿安娜。安娜也数次结婚离婚,和不同的男人生过孩子,会雕塑,在UCLA教过书。长得象极了马勒,黑色的眼睛,棱角分明的下颚。阿尔玛么,也就是一个胖胖的老太太,住在纽约的公寓里,公寓里,一边是书房,一边是音乐室,音乐室里有她丈夫的交响乐,书室里有她丈夫的书,还有她的情人的画作。画上当然是她本人。:)

一个女人,有这样丰富的一生,哪怕如月亮一般,折射的都是别人的光芒,也算是没有白来世上走一遭。:) 一个搜集天才男人的女人,本身又何尝不是一名天才。:)

如果我把这些垃圾文字整理出来,题目就会是:搜集天才男人的天才女人:阿尔玛·马勒

“Musa Dagh often has been compared with the resistances in the Jewish ghettos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one of those, the ghetto of Bialystok found itself in the same situation when in February 1943, Mordecai Tannenbaum, an “inmate” of the Vilna Ghetto was sent with others to organize Bialystok's resistance. The record of one of the meetings organizing the revolt, suggests that the novel was often used in the Ghettos as a reference to successful resistance: “Only one thing remains for us: to organize collective resistance in the ghetto, at any cost; to consider the ghetto our Musa Dagh , to write a proud chapter of Jewish Bialystok and our movement into history” noted Tannenbaum.[4]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said to have been "passed from hand to hand" among the ghetto's defenders who likened their situation to that of the Armenians'.[5]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Forty_Days_of_Musa_Dagh
“To be an Armenian is an impossibility"

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07

6. Oskar Kokoschka

"Never before have I tasted so much strain, so much hell, so much paradise."阿尔玛这句话,倒是贴切:)。

这个扣扣切卡同学有点意思,阿尔玛和他有一种虐待被虐待,或者是互虐的关系。:)阿尔玛和他1911年相识,当时阿尔玛新寡,和Walter Gropius还没有恢复关系。阿尔玛书中附上了奥斯卡的几幅画,一张是阿尔玛的肖像,另外有些双人肖像,爱中的一双男女,显然是以他们自己为模特的,还有六张折扇,都是奥斯卡送给阿尔玛的。因为折扇这种艺术形式十分中国,上面的男女爱情场面,倒很有些中国春宫画的味道。折扇本来有七只,阿尔玛嫁给Gropius之后,有一次G于嫉妒之中撕毁了一张,于是便剩下六只。

画如其人。扣扣切卡的画张扬,狂放,骚动,令人无暇旁骛。他本人也长期处于亢奋状态,占有欲极强,防问阿尔玛家之后,还要在她窗下晃悠到凌晨一二点,确认她家里没有别人留宿了才肯离开。一次两个人拌嘴,之后发现,他把自己的画室涂成了黑色。和阿尔玛关系断绝以后,他让人作了一个和真人一般大小的假阿尔玛,甚至还带着她上歌剧院。

一战暴发后,扣扣切卡上了前线;小说里写是阿尔玛逼他去的,因为他使她心力交瘁;这个倒可以存疑。奥斯卡在战场上受过重伤,差点送命。阿尔玛是在战争暴发之后恢复和建筑家Gropius的关系的,G当时也在前线。

阿尔玛本能地知道,奥斯卡不适合婚嫁。书中多次提及abuse.摆脱奥斯卡之后,她如释重负,从此以后不用再忍受他的虐待了。具体细节,连阿尔玛本人也羞于提及。大概是这样的:奥斯卡的天才不及马勒,而怪癖却大于马勒;马勒顶多只能说是自我中心——阿尔玛多次说,马勒忽略她的感情和其它需求,完全是因为浑然不知——而奥斯卡却更富有侵略性,也或许是行为上的暴力,也或许是感情上的霸道和占有,总之是超出了阿尔玛的忍耐程度。

阿尔玛年老以后,感情脆弱时,偶尔也会和奥斯卡互相写一封安慰信。引出来的几封,温和,彬彬有礼,有一种暴风雨之后的平静。只要不在一起,他们还是爱慕对方的。:)

阿尔玛只介绍了扣扣切卡有关她的作品,网上查了一下,扣扣切卡算是当时维也纳三大艺术家之一,二战期间逃到了英国,战争结束后和Gustav Klimpt等有过共同画展。“Oskar Kokoschka is the third in the great trio of Viennese artists [See also: Gustav Klimt; Egon Schiele]".也就是说,虽然我是因阿尔玛而知道他,他却不是仅仅因为阿尔玛才存在,他的艺术造诣本身,也还是足够给他在历史上留下一点位置。

自画像
布拉格。扣扣切卡是布拉格人。

他笔下的阿尔玛总是尖下巴

Oskar Kokoschka

Monday, September 10, 2007

告别夏天·恋物癖

夏天就要结束了,周五周六还是热得汗流浃背,今天就已经是秋意袭人。还有,足球赛季正式开始了。当年去圣地亚哥访问朋友的时候,朋友就很怜悯地说,足球是北方人发明的游戏,为的是对付冬天的冰天雪地和漫长的寂寞。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征兆,俗世间也有俗世间的征兆。:)昨天花了很多时间整理照片。暑假疯了许多地方,全部搬上电脑,七挑八捡,还是冲洗出来几百张。然后归出三堆,一堆给爷爷奶奶,一堆给外公外婆,一堆留给我们自己。

留给我们自己的那一堆,就是我们将来的记忆。有时候翻从前的照片,发现自己竟然忘却了一切,除了照片以外,竟没有丝毫的记忆;然而,拍照片时,如果想到自己是在为将来保存记忆,又会觉得有几份做作,有点是对着将来的自己作戏,难免搔首弄姿一些。:)看看照片,尤其是这样“广泛撒网,重点培养”出来的“精品”,还是十分愉快的。

还有一样,就是清理橱柜。一个夏天过去,夏初的时装过时了,小朋友们也蹿高了好几吋,难免有一番去旧存新。小朋友的衣物也是归出三堆:一堆大约明年还能穿的,一堆给阿姨家的小弟弟的,还有一堆,又不能穿,又舍不得给小弟弟,更舍不得扔了的,打了包存起来……存起来后有什么实际用处,实在是想不出,只是终究也不忍舍弃……

我很少恋物,对小朋友的小衣服却是万分的依恋——一看见某一件衣服,就想起他那一天的模样,话语,音容笑貌无不栩栩如生地重现在眼前,岁月的蛛丝马迹,就这样篆刻在物事里,于是物事也有了人性,令人再也无法割舍得下。

Tuesday, September 04, 2007

5. Walter Gropius

哈哈,绕来绕去,绕到我们自家门口来了。:)原来阿尔玛的第二任丈夫Walter Gropius竟是我的近邻,开车过Walden Pond后往左拐弯是 Baker Bridge Road,他1938年搬到美国后就住在那里。:)去Decodva Sculpture Garden, 走的就是这条路。:)








位于林肯镇的Gropius House

Walter Gropius是建筑家,对美国建筑很有影响(the New International Style),在现代建筑史上有一定地位。我不懂建筑,不过,这种四方的玻璃、金属,对我的吸引力,还是大不过传统的石头和廊柱。:)


阿尔玛和马勒的女儿夭亡以后,阿尔玛去一个疗养院休养,在那里结识了Gropius.Gropius年轻英俊,但才华尚未初露的时候,阿尔玛是舍不得放弃马勒而在他身上赌博的。:)按照阿尔玛的意思,自从马勒发现了G的存在,突然意识到了这些年对妻子的忽略,从那以后变得十分关怀体贴,包括在音乐会中演奏阿尔玛的歌。同时因为自己身体渐弱,对阿尔玛也有一种孩童式、揪着裙裾的依恋。

上本书写到马勒最后的岁月,阿尔玛还对他保留了必要的尊敬,提起别的男人时也多少有些含蓄。她写到马勒从美国回来时,他乘坐的火车每停一站,都有新闻记者在采访并发布新闻,就象报道国王的身体状况,并且说,马勒会询问,究竟都有哪家新闻社来了。不知道这种vanity是A的还是M的。


M还一直抱着康复的希望,天真得令人辛酸。他得的是Strep,一针青霉素就可以治好的,在美国时,如果医生们早些手术,也许还能有救,但因为他是马勒,人们不敢轻举妄动,怕万一手术失败,担当不起骂名。

下面这本书就有些够呛了。And the Bridge is Love. 一开头就描写自己“精神偷情”:她当时已经是Walter Gropius的妻子,但是突然一下读到了Franz Werfel的诗,马上就爱上这个诗人了。:)这倒也无可厚非,后来她毕竟还是嫁了Werfel并且白头偕老了,写这书的时候他正好还是她的现任老公,拍点马P是难免的,可是书接下去就是历数她和众多男人的情场战绩,琐碎、炫耀、轻狂,近乎无聊。

说到Gropius,她居然说,她就是想看看两个漂亮的人在一起,能够造出什么样的漂亮小人来。上次分手以后,他们本来多年没有联系,马勒去世后她也没想起G来,后来听说Gropius得了个什么奖,她的“天才”触角马上伸了出来,于是赶到柏林,恶攻了两个星期,直到G重新爱上他。:)等Gropius一上前线,漂亮孩子一生,她就顾左右而言它了。


"My boundless love had lost by degrees some of its strength and warmth; and now that my eyes had been opened by the impetuous assaults of a youthful lover, I knew how incredibly ingenuous I was. I knew that my marriage was no marriage and that my own life was utterly unfulfilled. I concealed all this from him, and although he knew it as well as I did we played out the comedy to the end, to spare his feelings."

"I too always looked for a small, slight man, who had wisdom and spiritual superority, since this was what I had known and loved in my father."

Sunday, September 02, 2007

街坊们

这个夏天疯了不少地方,现在夏天就要结束了,大家都有些恋恋不舍,于是每天都有告别夏天的仪式。:)今天是玛丽和多林家的 Pool Party,街坊邻居大都来了,只有老Joe一家不能来,因为街对面的朱莉是他的侄女,朱莉今天结婚。

玛丽和多林都是女的。:)她们那个房子就有些特别,她们搬来之前的女主人Regina是单身,空军出身的,楼下就有个gym,锻炼器材堆了一大堆。Regina没有结婚,从中国安徽收养了一个小女儿茉莉。后来她们搬走了,玛丽和多林搬来了,家里五个女的,奶奶,两个妈妈,两个女儿。今天才知道,女儿好象都是多林生的。玛丽是天主教徒,是波士顿法院的法官;多林是犹太人,祖先是来自捷克/匈牙利/乌克兰的犹太人(应当是Bohemia or Transvania or Galicia吧)。你猜她的职业是什么?针灸师!上过针灸学院,拿了针灸执照。老奶奶有钱,春天时出钱为她们挖了这个游泳池,于是才有了Pool Party.

听起来我们这个街坊好象很前卫,其实也未必,Julie家就传统得不能太传统了,他们家族是这一片土地一百多年的主人,至今还留有一些农田,秋天时割些草,大概就能够得到农业补贴。Julie自己在镇上开个小吃铺,我没去吃过。Julie的猫前几天走失了,沿路的树上可以看见Julie张贴的寻猫启示;有一天,她们几个在我们家前院的大树下扬着脖子往树顶张望,因为朱莉说,她恍惚间好象听见了猫的叫声。

她的猫是个男猫。大概是因为朱莉要嫁人了,一山不能容二虎,男猫嫉妒,临阵逃脱了。

朱莉的妈妈和Tom and Joe的妈妈是姐妹,还有拐角上的老Joe,是他们的舅舅。Tom and Joe就是我们正对门的爱默生和梭罗;Tom长得就象个体力劳动者,又是单身,于是我派他为梭罗。不久前他们开夏威夷party,租了个热轻气球,我们也趁机上去过了一回瘾,Tom跑前跑后来回张罗,殷勤得很,又很不梭罗。:)

双胞胎小女孩的妈妈是个律师,是为被指控 malpractice 的大夫们辩护的。正好是ambulance chaser的反面。说实在的,应该说是更有头脑的一面。

玛丽和多林的家庭是“前卫”的一端,Tom and Joe的家族又象是传统的一端。中国人有我们一家,还有一个半家的,妈妈是台湾人。他们在起哄,要在街坊里办中国新年,我有些犹豫,别的没啥,中国新年是冷天,只能在室内办,街坊们要是都进来了,就该知道我们家有多乱了。:)

Saturday, September 01, 2007

4。阿尔玛谈马勒

Alma Mahler: Gustav Mahler:Memories and Letters

看传记,事先总是警告自己,不要轻信作者。尤其是自传体。:)不过,我又心软又轻信,看过二三十页就决定,要么这本书根本不值得看下去,要么就给予作者基本的信任。一信任,就等于被作者收买,从他/她的眼里去看世界了。

我不是研究马勒的,阿尔玛写的他是否真实客观,对我还真是无关紧要。阿尔玛本人就足够有趣。她眼里的马勒,她描述的马勒的创作思路、过程、以及生活小节,更要紧的,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心态和想法。

女人爱男人,当然是因为爱情。:)爱情的契机么,则有些多样化,象化学里说的什么触媒,有才,财,貌,情等等。年轻貌美的阿尔玛爱上已过盛年的马勒,自然是因为才。而且,马勒还问过她,如果有人比他更强,她是否会移情别恋,她说,是。:)

关于写作动机,其实,最根本的就是,他是一个天才,在自己的音乐里得到了永生。而她,也希望通过某种方式,留下蛛丝马迹,而写作他们共同的生活,就是她借助他而获得某种形式的永生的手段。

这本身虽然不够“高尚”、“无私”,却也无可厚非。况且,阿尔玛在序言里说的一段话,把她的写作动机又抬高了一截。她说,由于反犹,当时纳粹已经把维也纳歌剧院中罗丹给马勒雕塑的半身像拆除,维也纳的马勒大街也改了名,马勒的音乐也不再有人演奏。这是1939年。马勒在被人遗忘。所以,她感觉到,有必要写马勒。

阿尔玛的娘家姓辛德勒。和Spielberg拍的Shindler's List中的主人公同姓。照阿尔玛说,其实马勒对Judaism并不感兴趣,他最喜欢的是天主教神秘主义;被任命成维也纳歌剧院的Director时,马勒必须皈依天主教(好象是依据瓦格纳的遗嘱)。他受了洗。但是,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犹太人,德国人自然也不会忘记。:)

Mahler:"'I am thrice homeless,' he used often to say. 'As a native of Bohemia in Austria, as an Austrian among Germans, and as a Jew throughout all the world. Everywhere an intruder, never welcomed.'"

音乐上,他最崇拜的是瓦格纳,最喜爱的是莫扎特,瓦格纳的Tristan和莫扎特的 Figaro是他的保留节目。

阿尔玛把Richard Strauss写成了一个小丑:施特劳斯总是匆匆忙忙、高高兴兴,爱出风头,爱挣钱,在他眼里,钱比音乐更重要。不过,她倒是说出了马勒和施特劳斯的主要区别:马勒重,主要是在表现个人,而施特劳斯轻,乐于取悦听众。还有,马勒对瓦格纳顶礼膜拜,施特劳斯却痛恨瓦格纳。

有两点比较新奇。是作为一个女人,平等地看另外一个女人。:)一是,她从决定嫁马勒时起,就认定了自己是他的附庸,他就是她生命的目的,于是接受了他的要求,放弃自己音乐上的追求,只要能够帮马勒誊写乐谱、听他演奏便心满意足。——可是她又不能完全忘怀,在旅行途中,拖着一只箱子,里头装着自己从前写的一百首歌。—— 这就有了些“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的酸楚。:)“I lived his life. I had none of my own. He never noticed this surrender of my exisitence."

玛雅写过达利夫人。为了全力支持达利,怕生儿育女添麻烦,她干脆将子宫切除。

自然,即便阿尔玛不嫁马勒,不生儿育女,不当马勒的缪斯+妻子+管家,她的成就也几乎肯定是不可能到达马勒的高度的,失败的男人也多了去了,但作为一个群体,有了这种观念和风俗事先的束缚,许多或许有天赋的女性根本就没有试一试的机会。

二是,在她心目中,马勒,甚至马勒的音乐,都要超过她的孩子们。字里行间,她似乎都觉得生儿育女是一种负担,耽误她追随在马勒前后,听马勒排练、去外地指挥等等。她说了一句:“我知道你不会忘记你的孩子。”马勒以为她说的是他们的女儿。她其实说的是马勒的音乐作品。

读到他们的大女儿即将去世的章节了。她说这一年他们都很悲痛,但字里行间读不出一个母亲的悲痛。她说,马勒很喜欢这个孩子,每天早上她会走进马勒的工作室,父女俩玩耍一阵之后,女儿浑身沾着果酱出来,她还得想办法安慰那个皱眉头的英国保姆。——紧接着,她说,这个孩子注定要短命,好在她在世的短短几年中,她为马勒带来了许多快乐。

——于是小女孩的生命也就有了意义。

她自己把马勒当作生命的中心,同时,她也把孩子绑在了自己身上,让马勒也成为了孩子生命的中心。而这个马勒,也不是马勒这个人,而是他的天才,他的音乐。

对此我无权也无意评判。只是觉得新奇,甚至惊奇。在我眼中,才,财,貌,音乐,文字,“事业”,都是“物”,身外之物,不过触媒而已,是爱情的借口,最重要的,还当是人本身。自然,我是以平常心看待阿尔玛,可是她并非平常女子。:)

还有,她在几处都说过,她嫉妒马勒的过去,而马勒嫉妒她的未来。初时她并不懂,只有在马勒去世以后、她也到了马勒当初的年龄时,才真正懂得了他。字里行间,溢满了岁月的沧桑。

Wednesday, August 22, 2007

Crapfest :))

你做啥?不知道。长大以后想做啥?也不知道。:)

技术这个东东,好是好,到了一定程度,不是简化生活,而是使生活更加复杂。科技使人聪明,科技也使人觉得更加愚笨。:)Technology is crap.

有人爱动脑筋,钻技术的东西就觉得兴奋,因为脑筋受到了挑战。我们不行,大部分时候,稀里糊涂朝九晚五,知道工资在自动存往银行帐号里,埋头拉车,就不去抬头看路了。

吭吃吭吃捉小虫子的时候,也很难看到路。一点都感觉不到自己是在为人类作贡献。怀念农耕时代,自己种的粮食,收成好坏,好赖自己心里有点数。

这个星期产品发布,下周休息,加拿大还是得去,不过只能去一头,因为下周中途又有事情,决定先去多伦多/大瀑布,明年七月再去满地可(喜欢这个土名,蒙特利尔太雅太做作:)),赶那里的爵士乐节,魁北克城,离满地可不远之处,还有 Stowe, VT,《音乐之声》Trapp家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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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Vista shutdown menu has 7 options.

How many Microsofties does it take to implement the Off menu?

Every time you want to leave your computer, you have to choose between nine, count them, nine options: two icons and seven menu items. The two icons, I think, are shortcuts to menu items. I'm guessing the lock icon does the same thing as the lock menu item, but I'm not sure which menu item the on/off icon corresponds to.
http://www.joelonsoftware.com/items/2006/11/21.html

The Windows Shutdown crapfest

I worked at Microsoft for about 7 years total, from 1994 to 1998, and from 2002 to 2006.

The most frustrating year of those seven was the year I spent working on Windows Vista, which was called Longhorn at the time. I spent a full year working on a feature which should've been designed, implemented and tested in a week. To my happy surprise (where "happy" is the freude in schadenfreude), Joel Spolsky wrote an article about my feature.

I would like to try to explain how this happened.

http://moishelettvin.blogspot.com/2006/11/windows-shutdown-crapfest.html

Monday, August 20, 2007

亚美尼亚人


奥罕·帕慕克在土耳其受到起诉,因为他在公开的访谈中,提及了土耳其在一战中对亚美尼亚人的屠杀。

几年前,这家公司里有一位同事Larry,就是亚美尼亚人。应当是祖父一代来的美国,也就是说,他是大屠杀的幸存者。他又高又胖,七尺多,三百多磅。他说,有一次他去吃保肥(Buffet),好象店主对他有些怠慢。可以理解的哦,这样的大肚皮,谁受得了。他就暗笑,心说,哼,惹毛了老子,老子回去把我的三个兄弟都叫来,保管吃到你破产。:)他的三个兄弟,也都是三百磅以上的大肚皮壮汉。:)

Larry 说,他的太太是犹太人。在他们的孩子身上有两个 Genocide. 二十世纪最残酷的两次种族大屠杀。

也真凑巧。从Alma Mahler身上牵出了Franz Werfel, Werfel是犹太人,1933年,Werfel完成了 Forty Days of Musa Dagh, 记录的就是一战中土耳其人对亚美尼亚人的屠杀。与此同时,希特勒也上台了,开始了对犹太人的屠杀。不久,Werfel 和 Alma就开始了他们传奇般的逃亡。

逃亡在法国时,他们访问过 Lourdes, 那里的天主教神职人员对他们十分友好。Werfel 暗中发誓,如果他能够生还下来,他一定会把他在那里得到的精神感召写下来。果然,他们逃到美国以后,他于1941 年发表了The Song of Bernadette.一个犹太作家,写的关于一个天主教圣女的故事。

种族,宗教,国家,这些伟大而神圣的字眼,总是将人们卷入无穷无尽的战争。然而,又总是有超越这些藩篱之上的东西,拯救争夺和战争中的人们,人类于是又得以延续。

Sunday, August 19, 2007

住在中国的犹太人(三)


《特里比西•林肯的秘密生涯》

菊子

(一)写作的因缘

趣书有趣,就连例行公事的《鸣谢》都有趣。几年前翻阅过伯纳德•沃索斯坦(Bernard Wasserstein)的《特里比西•林肯的秘密生涯》(The Secret Lives of Trebitsch Lincoln)一书,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鸣谢》中,作者将自己和妻子幽了一默:“我的妻子从一开始就不同意我写这个题目……不过,我还是把这本书献给她——她喜欢也献给她,她不喜欢也献给她。”

特里比西•林肯(1879-1943)是生于匈牙利的犹太人,原名Ignacz Trebietsch。他皈依基督教后,曾经在加拿大当过传教士,后又前往英国,改姓“林肯”,白手起家,居然成功地当选为英国国会议员;他身无分文,却创立和运营过庞大的跨国公司;他用过无数的化名,也持有过无数的真的假的各国护照,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他都曾经为美国和德国作过双重间谍,成为臭名昭著的国际间谍;因为触犯各项法律,匈牙利、英国、美国和德国都在不同时期要追捕他,但他却似乎有吸引陌生人的无穷魅力,被他屡次背叛的妻子,却至死对他忠心耿耿,即便是在狼狈的逃亡流浪过程中,也总有无数女子对他投怀送抱;他在纽约监狱服刑时,看守们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陪他聊天;巧妙地从监狱逃出后,却又马上大摇大摆地跑到报社召开记者招待会。更离奇的是,在英国、美国、德国、匈牙利的政坛和新闻媒体中出够风头、和众多女子有过风流韵事之后,他的晚年居然是在中国上海一家寺庙里度过的,身份是佛教的法师。

沃索斯坦是一位严肃学者,写作这本野史性质的林肯传记,纯属偶然。八十年代八月末的一个下午,他被大雨困在牛津大学的博德连图书馆里,百无聊赖地翻阅那些极为乏味的书籍时,首次看到了有关特里比西•林肯的资料,从此便欲罢不能,放下手头的“正事”,着魔般地顺藤摸瓜寻找起所有有关的历史线索来。

沃索斯坦前往中国上海追寻林肯的足迹时,上海社科院的潘光带他逛市容。他拿着照相机四处乱拍,镜头无意间对上了监狱。警察找麻烦了,要没收他的胶卷。潘光威胁说:“这可是从美国来的富商,要来中国投资的,你要是得罪他了,人家不来中国投资了,你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伯纳德•沃索斯坦(Bernard Wasserstein)是我的老师,我们先后在几个国家的同一所学校里逗留过。自林肯一书完成之后,沃索斯坦又写作了另外一本书,《上海的秘密战争:二战中鲜为人知的间谍、阴谋和背叛的故事》(Secret War in Shanghai: An Untold Story of Espionage, Intrigue, and Treason in World War II). 他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他的研究助手。

认识沃索斯坦的人都见识过他的急智、见识和口才,尤其是他那种独特、尖锐的英国式幽默。沃索斯坦教学和科研都比较严格,同学们多少都有些怕他,他对我却好象总是网开一面,常常有同学托我替他们走后门。在他的课堂和办公室里,我曾经体会过毫无功利目的、纯粹寻求知识的乐趣。与他这样的良师益友交流,时常有柳暗花明、茅塞顿开的快意。想起象牙塔里的求学生涯,总有种种遗憾,若要具体罗列,这便是首要了。

(二)林肯在中国

读到林肯前往中国一段,映在我脑子里的不光是林肯的流浪和疯狂,更多的是时代的疯狂。从欧洲到美洲,再从美洲到亚洲,林肯涉足之处,处处都是硝烟,战火,暴乱,纷争。林肯的独特之处在于,当他出现在漩涡中心时,他总是能够想方设法参与进去,并且多少留下一些印记;他象一个时代的弄潮儿,耍弄着现代新闻媒体和各国政府,并且无时不在记录和夸大自己的见闻和作为,从而保证了他自己在历史上留下的痕迹:即便不能流芳百世,也一定要遗臭万年,总强似默默无闻。

1922年底,特里比西•林肯来到中国。当时,他不会说一句中文,在中国没有任何朋友,也没有拜见任何人的介绍信。但据他自己说,他听从的是神召;他还有一个具体的计划,就是前往西部的四川,因为四川靠近西藏。他的目的是在中亚尤其是西藏制造混乱,从而加速大英帝国的灭亡。

特里比西•林肯一到四川,就施展出他的外交才能,很快和当地军阀杨森一拍即合。当时,杨森正在四川强制推行西化:他在成都街头设置岗哨,逮着任何穿长衫的人,就强行将他们的衣服剪短;有一阵子,他强迫女子学游泳,他老婆害羞,不愿意当众示范,他居然强迫她穿上农民服饰,用枪逼着她当着一万五千人游泳。林肯本人号称自己在杨森麾下举足轻重,包括说服杨森与吴佩孚建立联盟,甚至号称自己给吴佩孚当过两年的顾问;但是,由于找不到别的证据支持他的说法,鉴于林肯惯常的夸口和吹牛习惯,身为历史学家的传记作者对此表示存疑。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林肯和直系军阀确实有某种程度的联系。1923年9月,林肯随另一个直系军阀吴宏强(Wu Hung Chiang)管辖下的中国贸易代表团前往欧洲“考察”。两个月后,考察团终于与一家奥地利公司签订合同,以高额投资换取在吴将军辖内开发矿藏、交通和专控所有政府进口的权利。合同虽然最后还是夭折,却让林肯出足风头。1922年到1924年短短两年间,尽管对中国的语言文化和历史一无所知,林肯还是投靠到了三四个军阀门下,设法打入了中国的政治圈子。

沃索斯坦认为,林肯是误打误撞,又碰上了历史的好机会。在北洋军阀政府中有许多外国顾问,为这个半殖民地行使着“非正式的帝国主义”的功能,在真正的殖民地,这些职务都是由宗主国的官员来担任的。比如说,北洋政府的海关总署的署长等高级官员几乎全部是欧洲人,主要是英国人。中国政府很多部门里都有英国、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荷兰和瑞典人。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仍旧是欧洲探险家的乐园。各个军阀都想通过他们的外国顾问,从国外得到外交上的支持、外资和现代武器装备。

哈佛大学东亚系的威廉•科比在《中国的国际化:民国时代的对外关系》一文中这样评价过林肯:

“用传奇大流氓林肯(J.T.Trebitsch-Lincoln )自己的话说,这是「一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冒险」,不然他哪里能发迹?这个做过英国圣公会牧师和国会议员的匈牙利犹太佬,在1921年揣着一兜子计划到中国「把这个国家发展成一个第一流的陆上和海上强权」之前,就已因在三个国家从事间谍与煽动活动而遭到通缉了。他成了北洋军阀时代里三位大军事家的首席军事顾问,包括吴佩孚,代表他们进行庞大的军备和工业交易谈判。只是在国民党统一中国后,他才退隐坐禅,在南京附近的一座庙里做起了和尚。但他巡游的冲动又把他送回欧洲去做「佛教布道僧」,而在那里他因欺诈而被捕。”

1927年,林肯在天津突然得到了神秘的启喻。他遇上了由追求佛教的西方人组成的机构——通神社(The Theosophical Society),认为这是向西方传播东方宗教思想的最佳组织,正好和他来中国的初衷一致——前往西藏研究藏传佛教,并随后前往中亚,在那里煽动推翻英国的独立运动。

1931年5月,林肯在南京附近的宝华山正式剃度成为和尚。他号称入佛门后会静心追求精神的平安,逃脱物质世界的纷扰。1932年到达上海后,林肯也还是真心诚意,要当个清心寡欲的好和尚的。但事实上,这个和尚还是尘心太重,他还是忍不住要不断骚扰外交人士、记者,或者是任何一个有耐心听他说话的人。他又是写书又是演讲,并且还回到了欧洲,从那里招回了十三个紧密追随他的门徒。当和尚以后,林肯继续四处流浪,但每次流浪以后,他都回到上海,直至他1943年去世,上海是他最后的家。

(三)荒唐的人物,荒唐的历史

乍一听起来,特里比西•林肯纯粹是一个将政治、宗教、金钱和女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骗子,沃索斯坦也不否认这一点。他的妻子反对他写这本书,亦是担心这样的课题登不得大雅之堂,会影响他的学术名声;然而,沃索斯坦却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

沃索斯坦追溯特里比西•林肯的秘密生涯,不仅是因为林肯这个人物本身的独特和传奇,而是因为他的复杂经历,反映了他所生活的时代,那个纷纭杂乱、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的二十世纪上半叶;林肯的疯狂,也折射了整个时代尤其是希特勒德国的疯狂,于是,这本书的意义,就超出了一般的冒险家的传记,成为一本具有独特视角的历史著作。

更绝妙的是,这本书趣味横生,远非一般冬烘书蠹吭吃吭吃地伏案考据、然后挤牙膏一般拼凑出来的“学术专著”。主人公玩弄一切于股掌之上,作者又将主人公无情解剖,精彩之处,时常让我想起电影《圈套》(The Sting)中保尔•纽曼和罗伯特•瑞福特和对手互相斗智斗勇时的狡黠和心计。所不同的是,《圈套》的导演为了照顾观众情绪,将胜利者放在了道德一方,而沃索斯坦写作的人物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因而,他除了必须遵循正史方法、细心调研资料来源外,不能臆造事实,还无法用欣赏的笔触,将特里比西写成一个英雄:特里比西完全无视正义、善良、宗教、民族、亲情等维持人类尊严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他的受害者也不是比他更恶的恶棍,而是所有一切不幸与他产生了关联的国家、民族、宗教组织,还有至亲的家人和朋友。因而,自始至终,作者都对特里比西抱着一种怀疑、鄙视和辛辣讥讽的态度。读者掩卷之后,也不禁品味出历史的荒诞不经:这样一名小丑、骗子,居然几十年间在那么多国家、那么多领域如鱼得水、各领风骚,取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非凡“成就”。

林肯象一只足智多谋、精力充沛的蜘蛛,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不停地编织着一个网络,不管他本人多么荒唐,多么无足轻重,顺着他的足迹,我们还是可以走遍欧亚北美的大多数重要国家,追溯他所生活的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一幅复杂的历史地理图就这样描画出来了。荒唐的个人背后,是一部荒唐的历史;一个变色龙般的小丑的传记背后,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沉重的世界历史。

在我看来,沃索斯坦这部看起来不登大雅之堂的“开小差”之作,比他别的著作更大手笔,更能显示他独特的视野、个性和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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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_Kung.jpg (254 × 358 pixel, file size: 36 KB, MIME type: image/jpeg)
Chao Kung, a photograph taken in Shanghai shortly before his death in 1943.

Scan from Paul Lendvai's The Hungarians: A Thousand Years of Victory in Defeat (2003, page 278).


Friday, August 17, 2007

Bugs;Who Am I This Time


Kurt Vonnegut: Who Am I This Time, in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 P16.

"She explained that the company had put in an automatic billing machine and that the machine didn't have all the bugs out of it yet. It made mistakes.

This was in 1961! Why did everybody say that the concept of "bug" came from a physical bug in the first computer Mark? Wasn't Mark born later than 1961?:)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 看了几篇,恩,都不错,带些未来科幻色彩的故事都让人想起奥维尔,无非是嘲弄社会、组织、集体、国家等大组织对个人的奴役和限制。这和海明威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海明威那里,the cause, the bridge似乎是无庸置疑的,角色的所有行为都以承认这个cause的正义性为前提。为了这个cause,男主人公可以去炸桥,可以扔下自己的恋人,还要告诉那个老吉普赛人:你要向那个哨兵开枪,不要把他想成一个人,只把他想成一个target.

这可能就是四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差别:四十年代的世界,是人类卷入了大战,正义和邪恶的区别似乎比较分明,“集体”确实显得重要;到了六十年代,人们发现,战胜了集体的邪恶,人类却还是没有得到救赎,于是转向个人,转向内在。冯内古特就是在寻找个人的自由和救赎。

两个牛人都有自杀倾向。在 For Whom the Bell Tolls中,海明威的结论是,个人没有权利自杀。里面的一个原则就是,如果一名战士受伤了,他的战友有责任将他杀死;小说结尾,英雄受伤了,他成功地说服了爱人离开,然后他准备跟敌人战斗到最后。不应当自杀。

总算把电影看完了。还是觉得太英雄史诗,高亢得难受,包括爱情场面,也显得太舞台气息——只是到了结尾我才真正被打动,他告诉她:go, go to America. If you go, I go with you; if you live, I live in you. Take care of our life. 照看好我们的生命。单数的,我们两个的生命,只剩下你一个了,从此后,我就生活在你身上,只有你活着,我才能在你身上活下去。

冯内古特也一直在琢磨着自杀。他的父亲就是自杀而亡的,所以他很早就发誓,坚决不能自杀。2007年4月11日他寿终正寝,算是他的胜利。他的儿子知道自己有家族遗传的自杀倾向,在写过自己精神崩溃的经历之后,还“久病成医”,成了一名精神病专家。海明威却输了,即便是伟大的事业也无法拯救他。总觉得他当年去西班牙参加反法西斯内战,有些为生命寻找意义的企图,找出一个高出自己的崇高的东西,作为说服自己活下去的借口;为什么需要寻找,是因为从内心里找不到——拜伦也在找,找到个希腊,来象征和弥补自己心中那种与生俱来的缺失感。

老冯有一篇很感人,比他抨击社会、抨击集体的故事更贴心。:)在某小城,“我”是一个社区业余剧团的小导演。男演员是某个hardware商店的店员,女演员是来给电话公司的机器修bugs的。男极端害羞,从来不参加每次演出之前之后的任何活动;在台上进入角色后他英俊潇洒,甚至体重身高都变了,演出一结束他就恢复羞怯的本性,匆匆逃亡。女极漂亮,眼里却没有火花,没有热度,演爱情戏的时候无法进入角色,因为她从来不曾爱过,她修bugs的工作将她带到各处,在哪里呆的时间都不超过八个星期。

他们排的戏是Tennesse Williams' A Street Car Named Desire.他演的是马龙·白兰度的角色,她演的是Stella.演出极成功,谢幕时他却匆忙溜走,令她怅然。最后一天谢幕时,她抓住了他的手,不让他走,然后给他念起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台词。他被迫进入角色,突然他们就找到了交流的媒介,念着念着他们就退下了舞台,终于头一次单独相对,然后,七天后,他们就结婚了。:)然后她告诉朋友,这几天他们是哈姆莱特和奥菲莉亚,过几天又是奥塞罗和Desdemona。

以前,每次有人找他演戏时,他都会谦卑地问:Who Am I This Time. 现在,等导演再找他们拍戏时,他们的问题就变成了:Who Are We This Time? 很甜蜜,很可爱。:)

Tuesday, August 14, 2007

Cape Cod

玻璃花瓶
孤帆远影
风车
海礁







Cape Cod翻译成中文很难听,鳕鱼角。在英文里,是chic, classy还是普罗大众、vulgar,全看上下文。每年夏天,going down the Cape似乎是波士顿人的例行公事;我们也去了,自然是在普罗大众之列。

手头有一本Kurt Vonnecut的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刚看了头一篇,BINGO,几十年后还是一模一样。他六十年代时穷愁潦倒,在Barnstable村里卖过Saab,当时SAAB刚进军美国,他是头几个销售商之一。可惜生意不好,所以他只好回头再去当作家。:)他还自嘲说,瑞典人嫌他没把瑞典车卖好,后来就不愿意把诺贝尔奖颁给他。:)

二战的时候,冯内古特在欧洲战场服役,战争即将结束前被德军俘虏。他目击了盟军轰炸德累思顿的全部过程;所有被俘的美国士兵中,只有七位活了下来,他是其中一位。忘了在哪部电影里看见的了,“美国人往广岛扔原子弹,为了结束战争。过了几天,他们又往长崎扔原子弹,把战争又结束了一次。”

手头有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的DVD,不知道为什么,看不下去。按说,Gary Cooper, Ingrid Bergman都大名鼎鼎,可是影片看起来就显得特别英雄主义,特别正气盎然、同仇敌忾,看得人有些尴尬、难堪。其实,共和派拦街镇压法西斯派的时候,和法西斯一样残酷无情……海明威的原作我没有看过,他的硬汉东东向来都是高尚而遥远,还是我境界太低,读不进心里去。

冯内古特的东西有些相反。他也是从战场上生还的,却没有把战争写得那么辉煌正义。成名作 Slaughter House Five中揉进了德累斯顿轰炸的场面,但又加上了科幻的东西,结果是黑色幽默——对人类的生存和前途,他好象没有太大的信心。:)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 头一篇就是写Cape Cod的,他说Cape Codder就像化石,进来的石头的原子取代了原来的树的原子,所以人虽然还叫Cape Codder,其实没有几个人是真正在这里出生的。;)

Thursday, August 09, 2007

2. 精神导师/伙伴 3. 马勒演习:)


阿尔玛应当是属于浓香型的。杨贵妃一类,丰腴,浓酽。她自己也还有点音乐天份,写过一些歌曲。

读过一些尼采的恋人莎乐美的八卦。也有人向阿尔玛兜售过尼采。
Max Burckhard (1854-1912) was the director of the Viennese Burgtheater from 1890-1898.

异教徒,仇恨基督教, womanizer.向AM介绍尼采和达尔文。

“我们互相懂得对方。”

“要恋爱这可不够。”我终于说。“它只会是一桩丑闻。”……“你享受你的小女人,我等待着我的男人。如果真有这么个人存在的话。”不是情人。

3. Alexander von Zemlinsky
象是阿尔玛最终嫁马勒的演习。:)作曲家,阿尔玛的钢琴教师,也是犹太人,好象也是矮小,神经质。阿尔玛和他有一种quasi-sexual relationship. :)

不过,这大概都是阿尔玛自己说出来的。她不说,我们也不会知道;她说了,我们也不能全信。:)

Wednesday, August 08, 2007

扯“淡”

>>> 素妆才罢,缓步书堂下。对净几明窗潇洒。

很熟悉的场景,马上就进入角色了.:)

又读了一遍《牡丹亭》,才子佳人的故事就是好看,不服不行。以前还没注意,原来里边的许多描写相当色情。:)

〔旦〕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皂罗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京剧、昆曲里的著名唱段。不错。回肠荡气。

宜笑,淡东风立细腰,又以被春愁着。
这一句我居然不记得。“宜笑,淡东风立细腰”,亭亭玉立的妙龄女子呼之欲出。这还是丫头梅香说出来的呢。丽娘自知来日无多,自怜自叹,要画个自画像,“让活着的人扼腕叹息。”梅香就说,你应当这样画。

冒辟疆这样评价陈圆圆:其人淡而韵。

曹禺这样写王昭君:我淡淡装,天然样,就是这样一位汉家姑娘。

还是苏东坡更懂得欣赏美人:美如西施,自然是淡抹浓装总相宜了。:)

1. 初吻: Klimt


有人喜欢八卦,那我就接着八卦,正好我也好奇,很想接着顺藤摸瓜。:)

Klimt

Klimt是维也纳画派the Vienna Sezession的创始人,Art Nouveau的维也纳分枝。他的画很感性,人物画很多都是男女间非常亲密的姿势和情景,很性感,肉感。好象主色调都是有些金黄灿烂的,装饰性很强。他的画都有些平面,风格很独特,看了就过目不忘。前一阵子好象纽约有个什么人买了他一幅画,当时是世界上价格最高的艺术作品,我在博客里贴过。等一会儿找出来。

Klimt没有娶过阿尔玛,也不是阿尔玛的情人,但据说给了她初吻;小说里讲,Klimt是她继父的朋友,爱上她了,他们在威尼斯度假,他也跟过来鞍前马后地伺候。似乎是继父阻挠,于是故事便无疾而终。:)

http://www.expo-klimt.com/2.cfm

http://www.ibiblio.org/wm/paint/auth/klimt/

Klimt's "Beethoven Frieze".


Sea Serpents
The Three Ages of Women
Erfullung

Kiss
Musique

马勒死后,阿尔玛又活了五十多年,加上她写了两本回忆录,多年来,人们都把她当作研究马勒的主要资料来源。不过,人们渐渐发现,她说的却不完全都是事实。

曾经讨论过日记和自传的史料价值。人说的话,即便是(尤其是)当事人说的话,总是要先打个大折扣的。其一,人的记忆会有误差。其二,人总是主观的,看人看事都有倾向性。作为当事人,更会有感情偏向,个人喜好。本无可厚非,听他们说话时却不可生吞活剥。其三,一、二总还有可能是无意,可以算是局限,许多人还会有意编造谎言。

这便是口头历史和回忆录作为史料的局限性。要把某人说的事情当作可靠的史料来引用,起码必须得到另一个独立的资料来源来佐证(corraborate?).BW写林肯的时候也使用林肯本人的自传和日记,采用的就是这个办法。

阿尔玛·马勒的自传,应当也脱不开这个窠臼。

不过,对Alma Malher还有阅读的兴趣,当然,首先是她生命中的这些人,我们知道他们当然是因为他们的蛋,不过,人总是难免对鸡也产生好奇心。AM写了些他们生活中不为人所知的细节,包括生活细节和创作背后的种种,自然能够部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

其二,除了阿尔玛和这些牛人之间的感情恩怨以外,她的生活,更是以她自己为线索,勾勒出的上个世纪转换时代,维也纳乃至欧洲、美国那些丰富的艺术、文化和文学创作活动。

其三,起码我读这部小说时能够看见的,是她的生活故事背后的历史大背景,奥匈帝国的逐步衰落、旧式贵族沙龙的逐步式微、艺术和艺术家逐步转向新大陆,更具体的有第一次世界大战(她的伴侣、画家和第二任丈夫、建筑家都上了前线)、希特勒上台、迫害犹太人、她和第三任丈夫Franz Werfel传奇般的逃亡,都给她的个人生活打上了大时代的烙印。

Monday, August 06,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