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29, 2008

火鸡同学玉照

火鸡冰激淋蛋糕



有点傻大黑粗,估计是北方火鸡。涂了很多蜂蜜,后来忙别的忘记看炉子,让我们火鸡同学多tan了一会儿。



火鸡肚皮里塞的是红枣糯米饭。本来想做八宝饭,结果有个小客人有食物过敏,豆豆果果的不敢放了,只放了红枣。

Sunday, November 23, 2008

(二)英雄本是多情郎 :)

Michael Kettle: The True Story of the World's Greatest Spy: Sidney Reilly

007电影的一大亮点,就是邦德女郎。邦德敌我通吃,潇洒自如,纵横情场,所向无敌。众多明星美女,都盼着自己能够成为邦德女郎,可以和这个超级间谍投怀送抱,出生入死。

如果一定要将西德尼·莱利认成邦德原型,这一点,倒不完全离谱,就情场斩获而论,莱利倒是有些资格的。:)

所有认识西德尼·莱利的人都说他的个性像磁铁一般吸引人,特别有办法哄得旁人心甘情愿地为他效劳卖命。

一方面,他喜欢上流社会生活,善于与女性周旋,在女人堆里如鱼得水。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非常精明的职业间谍。在他的间谍生涯中,哪怕是执行危机四伏的冒险行动,他使唤起女人来,也和使唤起男人一样得心应手。他的记录,值得他自己洋洋得意一番,也值得所有男人衷心羡慕一回:在他一生中,还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背叛他:即便是1918年那个多事之秋,很多女人,宁愿自己慷慨赴死,也不愿意出卖他。

根据迈克尔·凯特尔(Michael Kettle),西德尼·莱利一生的真爱是他的堂妹。他一辈子只对她一个人忠心耿耿。

西德尼·莱利原名西格蒙德·乔治耶维奇·罗森布鲁姆,1874年生于一个富有的波兰犹太地主家庭。波兰分治以后,他的家庭成为俄国属民,不过,在沙俄统治下,犹太人的权利和居住地都受到极大限制。

1890年的一张照片上,十六岁的西格蒙德看起来犹太特征很明显,梳着中分发式,头发略带波浪,表情很严峻果决。

拍了这张照片后不久,西格蒙德就离开了家乡。他离家的主要原因,自然是因为整个犹太民族在俄国的艰难处境,不过,直接诱因却是因为他爱上了嫡亲的堂妹/表妹。两家人惊恐万状,坚决禁止他们往来。西格蒙德愤而离家出走。

【谎言】离家出走后,西德尼·莱利后来号称他上了海德堡大学,并在那里拿了博士学位。不过,海德堡大学的记录上没有他这么个人。



实际情况是,西格蒙德到了英国伦敦东区。1898年,他娶了玛格丽特·托马斯,一个小有资产的寡妇。不久以后,他就加入了英国秘密警察(British 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 SIS)随后又改名为莱利(他老丈人的名字),并且移居俄国远东。他的主要任务,是侦查俄国的石油和武器工业,以及俄国的印度政策。

与此同时,他所心爱的表妹已经是一个年轻寡妇,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住在华沙。莱利每次前往伦敦,都要中途在华沙停留,去看望表妹。在整个大家族中,只有她知道莱利实际上是在干什么。

1913年3月,他从圣彼得堡寄给她一本德文版的《欧玛尔·海亚姆的鲁拜集》。书用美丽的绿色皮革包装,书面上有一面金色的扇子。书内,莱利手抄了第二十九首诗歌的德语译文:

"Into this universe, and why not knowing,
Nor whence, 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
And out of it, as wind along the waste,
I know no whither, willy-nilly blowing."

一战爆发时,莱利已经成了有钱人,在圣彼得堡上流社会也有了稳固的一席之地。他还娶了一个漂亮的俄国女人纳丁为妻。纳丁的丈夫本来是俄国海运部的官员,爱上莱利以后,为了他和丈夫离了婚。莱利的第一任妻子玛格丽特不能融入莱利目前的新生活了,莱利就让她卷铺盖卷回了伦敦。

【有待旁证】美男计:Wiki: He seduced the wife of a Russian minister to obtain information about German weapons shipments to Russia.

http://www.trutv.com/library/crime/terrorists_spies/spies/sydney_reilly/5.html: Things seemed to be going extremely well for Reilly, especially in his love life. In February 1915, Reilly married long-time lover Nadine (Nadezhda) Zalessky, 29, a Jewish Ukrainian national of Swiss ancestry who was considered to be a great intellect and beauty. Reilly was charmed not only by her physique and intellect but also by her close ties with prominent Russian officials, which would prove beneficial in his line of work.

实际上,莱利这时是重婚。让我想起特里比西·林肯。林肯那个糟糠,生了一大堆孩子,一辈子没有得到丈夫任何关爱,直到临死,却依旧对他忠心耿耿,无怨无艾。唉。世道就是这么不公平。

莱利的第三位也是最后一位妻子是 Pepita Bobadilla Chambers Reilly (Nelly Louise Burton),就是前面写回忆录那个。她说,她和莱利是一见钟情:她正在喝咖啡,抬起头时,却发现房间对面有一双棕色的眼睛在看着她;两双眼睛对视的那一瞬间,她感觉到一股“美妙的快感”(delicious thrill)穿透全身。

他的眼睛,她说,很果断,善良,还有些忧郁。他脸上的表情带着点嘲讽的意味:那是一张多次笑对死亡的脸。

情场老手西德尼·莱利捕捉到了她的眼神,马上心领神会,找到他们共同的相识给他们作了正式介绍。他再次看着她,她再次感受到那股“美妙的快感”。用完眼睛的武器之后,他又用起另一把武器——三寸不烂之舌,跟她讲欧洲局势,讲俄国局势,讲苏联情报机构契卡,讲战争……她恍然大悟地说:“原来你就是那个头号间谍”。

“露馅了,”西德尼·莱利潇洒地笑着承认。

不到一个星期,他们就订婚了。

然后他们就结婚,两年以后,他秘密失踪,然后她就寻找,怀念……这两年,虽然短暂,颠沛流离,而且还是悲剧结局,却也成了她生命的最亮点。唉。

不过,挖了半天,还是想找出他和伏尼契的恋情。:)找了一阵子,只找到维基上的一小条,按我的八卦卦规,一条资料来源只能存疑,更何况,维基的资料来源,只能算半条:

(更有趣的一条事实:伏尼契婚前名Ethel Lilian Boole,她老爹是著名数学家George Boole. 不知道 George Boole, 不过,却知道 Boolean, Boolean么,就是从他而来。:))

中国人知道伏尼契,却基本上全都是因为革命经典《牛虻》。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Gadfly

agent employed by the British 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 — met Ethel Voynich in London in 1895. Ethel Voynich was a significant figure not only on the late Victorian literary scene but also in Russian émigré circles. Lockhart claims that Reilly and Voynich had a sexual liaison and voyaged to Italy together. During this scenic tarriance, Reilly apparently "bared his soul to his mistress," and revealed to her the story of his strange youth in Russia. After their brief affair had concluded, Voynich published in 1897 her critically acclaimed novel, The Gadfly, the central character of which, Arthur Burton, was allegedly based on Sidney Reilly's own early life.[1] However, Andrew Cook, a noted biographer of Reilly, disputes Lockhart's romanticized version of such events to be doubtful and counters instead that Reilly was perhaps informing on Voynich's radical, pro-émigré activities to William Melville of the Metropolitan Police Special Branch.[2]

Thursday, November 20, 2008

(一)西德尼·莱利

这阵子忒忙,断断续续地在翻这部书:

Britain's Master Spy: The Adventures of Sidney Reilly: An Autobiography

前面一百来页是他自己的叙述,后面一百五十多页是他太太的叙述。唉,怎么说呢,既不像革命文学那样惊心动魄,又不像间谍小说那样扑朔迷离,读起来一点都不引人入胜。

应当是我的问题吧,是我的革命荷尔蒙和间谍荷尔蒙不够浓厚。:) 读书是要荷尔蒙的,必须有足够的兴趣,才能读出书中的奥妙。

西德尼·莱利生于俄国,后来变成英国间谍,这本书描述的就是他1918年企图在俄国/苏联策动反布尔什维克暴动的经过。喜欢读这本书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相信,颠覆红色苏维埃政府,是有益于人类的伟大事业。

理论上,我相信这是正确的。我们有事后诸葛亮的特权,知道苏联共产党几十年统治的危害;不过,从莱利的叙述中,我看不到多高尚的动机,只是觉得他是一个很大胆、ego很膨胀的人物,他那么出生入死,与其说是为了拯救俄罗斯人民,莫如说是实现那个伟大的自我。

他的主要活动,是会见一些对新政权不满的人物,收买苏联军队中的非俄罗斯将士(哪个民族的我忘了),伺机准备暴动,因为他手头操纵着大笔大笔的款项,有的是英国政府提供的,有的是流亡白俄提供的,还有欧洲其他国家政府的拨款。

不过,他的行动失败了,起事前暴露行踪,于是他辗转逃出。那是1918年。他的计划,似乎和卡普兰刺杀列宁正好同时,卡普兰得手了,他们却还没来得及行动。逃出俄国后,他在美国、法国周游过一圈,后来又于1925年经芬兰潜回俄国,从此失踪。

看来小时候学的历史还多少有些真实成分,就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纠集一切仇视红色政权的反动势力,向新生的红色政权发动了猖狂的进攻。”

倒是莱利夫人的叙述更有些人情味。丈夫突然失踪,于是本来不过问政治的小资女子也开始卷入“间谍”活动。她参与这些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找到丈夫,或者是如果丈夫死了,起码找到有关丈夫去世的来龙去脉,这样她的灵魂才能安宁。

某同学向我推荐莱利,觉得我应该八卦一下他,一定是因为看了我的特里比西·林肯八卦。莱利和他当然有相似之处:都是出生于犹太人家庭,都很有政治野心——或者说都是自大狂,有一点弥赛亚的使命感,觉得自己到这个世上走一程,一定不能雁过无痕,而是要改天换地。

于是他们行走于各国政府之间,坚定地相信自己是在改变历史的进程。

他们撒谎成性。稍加考据,就知道他们说的关于他们自己的一切,很多都是不实之词。辩护的人说他们是在保护自己和家庭,实际上大约至少还有另外两个因素:一是他们的很多幻觉,不知不觉在他们脑子里转换成了事实,二是他们有意编造,编来编去,无非是为了塑造自己的伟大雕像。

还有,他们都很有女人缘。不光是他们太狡猾,还是女人太天真。宗教领袖最狂热的追随者往往是女人,什么邪教领袖,都能够娶一大堆女人,而且她们一个一个都对这个领袖顶礼膜拜,绝对服从。

我们不搞侦探小说创作,不会故意卖关子,干脆先把谜底掀开吧,然后再去考证历史。:) 谣言说:1. 西德尼·莱利是伏尼契的情人,也是她小说中的牛虻的原型;2.西德尼·莱利是007的原型。呵呵。唉。

我们也不是没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也还算是根红苗正的好孩子,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小人书,怎么对《牛虻》就是没印象,只记得里面的木刻插图,蒙特里尼的教士黑袍。图书馆里中文英文的《牛虻》都有,硬着头皮翻了翻,实在看不进去。

手头还有一本 Michael Kettle 的 The True Story of the World's Greatest Spy: Sidney Reilly, 希望故事更有趣些。不过,到目前为止,在西德尼·莱利的自传里,既没有看到牛虻,也没有看到007 - Bond, James Bond. :)

还是这个有意思:007电影里,最酷的邦德座驾:Top 10 James Bond Cars

BBC 还编过关于他的电视系列《头号间谍》。

http://www.sidneyreilly.com/
这本书明白讲 Ian Flemming 是以他为原型写邦德的:
The definitive biography of one of the most complex and remarkable characters in the 20th century history of espionage and the creator of a personal myth which still exerts a powerful grip on the imagination of today.

Sidney Reilly is credited with providing Ian Fleming with the inspiration for his character James Bond.

Spanish Mozart

Juan Crisóstomo Jacobo Antonio de Arriaga y Balzola (January 27, 1806 – January 17, 1826) was a Spanish Basque composer. He was nicknamed the "Spanish Mozart" after he died, because, like Wolfgang Amadeus Mozart, he was also a child prodigy and an exceptionally gifted composer who died at a young age.

不过,上面这段Wiki却没有提到,他的生日和莫扎特一样,莫扎特那一天应当是五十岁。

可惜,他们两个人的年龄加起来,也才五十多一点。 他的生命比莫扎特还要短,离二十岁还要差十天。

是早上上班路上听 Keith Lockhart 听到的。Keith Lockhart 每天早上八点半办他的 Keith's Classical Corner, 最近介绍的是“那是哪个音乐家”,介绍一些不太见经传的作曲家。今天正好是这个西班牙莫扎特。

http://en.wikipedia.org/wiki/Juan_Cris%C3%B3stomo_Arriaga

每天早上都是匆匆忙忙,送小朋友上学,然后上班。总共十多分钟的车程,今年一般都是在Keith节目前后。Keith是BPO有史以来第三位指挥,不过人比较不拘小节,不歧视乐盲,还给我们搞点乐普。

读马慧元同学的《管风琴手记》,就是这篇《车里的声音》,我最想说,嗯,读起来,真像我自己写的呢。大约因为这篇文章里的体会比较大众化一些。

网上搜这篇文,居然是在刀客论坛里找到的。有一阵子尽在那里混时间,如今那里早已门口罗雀了。

琼瑶:最后一段了:)

(四) 爱情•童话

莉君,是我认识的最天真的琼瑶迷。小女孩曾经双眼直勾勾地看着虚空,喃喃地说:唉,现实生活里没有的,只好到琼瑶小说里去找。

莉君这句话,让我和另外一个死党不知偷偷笑话了多少回。我们年少无知,自命不凡,清高自许,从小就以糟蹋神圣为荣,以相信童话为耻,简直难以相信,这世道上,居然还真有人将琼瑶信以为真。背着莉君,我们把手拢在胸前,眯缝着双眼,用最肉麻的声音,反反复复地模仿着她:“唉,现实生活里没有的,只好到琼瑶小说里去找。”然后就是爆笑。

一个男孩子喜欢丽君,却不敢说出来,总是趁班里照集体相时,偷偷站到她后面去。后来他们恋爱了,恋爱的时候红袖添香翻照片,果然,班里所有的集体相片,郊游的,运动会的,知识竞赛的,他都忠心耿耿地站在她的后面。

过了些年,他们还像琼瑶小说结尾写的那样,成了眷属。可是,琼瑶的小说总是有大团圆的结尾,生活却总是在大团圆之后还要不断地继续,继续着继续着,他们就劳燕分飞了。

《窗外》,是琼瑶的小说处女作,也是林青霞的银幕处女作。林青霞大专联考压力在身,在家中又得不到父母关爱,豆蔻年华,却爱上了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教师。少女终究是没有考上大学,遂父母之愿,嫁给了门当户对、年龄也相仿的秦汉。 然而她对初恋终究是不能忘怀,于是背着丈夫,辗转来到了南部他教书的地方。

前后也就不过一两年,他却已经苍老,颓唐,风华不再。她躲在树后,看他从走廊里远远走来;他手里胡乱挽着一堆书,那一堆书忽然就那么哗啦啦地撒了一地。树后的女子,早已经泣不成声:她就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终于无可奈何地告别了青春、爱情、童话和幻想。

《窗外》是轻剂量的张爱玲。张爱玲的小说中,无论出现多么动人的亮色,即便是《半生缘》中曼桢和世均初恋时那般精致,灿烂,扣人心弦,你都知道,故事的结局,终归还会是无奈和悲哀;《倾城之恋》,城既是倾了,情也不过是勉强曲就,你知道,这情,这恋,终归也会是如城市一般,无可挽回地坍塌;《色•戒》么,左看看,右看看,色既不够浓艳,戒也便不够深邃,真个是情也窝囊,爱也憋屈,像一笼半鼓半瘪、没有发开、也没有蒸透的包子,或者是一个打了一半、又不知道怎么给憋了回去、没有打痛快的喷嚏。

琼瑶的小说,是写给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的童话。读多了,看多了,读者们都知道该期盼着什么样的结局。靠着个平鑫涛平先生,写完《窗外》后,琼瑶就“改邪归正”了,从此不再像张爱玲那样残酷地解构生活,而是专门闭门造车,雇了一批助手,批量生产关于青春和爱情的童话和幻想,并且一一将它们搬上银幕银屏,迷倒千万观众。

生活却不管我们是不是相信童话。陶醉的,清醒的,柔情似水的,铜头铁脑的,命运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命运却不如琼瑶那样好心眼,故事结尾、曲终人散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得其所哉。

大约正因为命运残酷,琼瑶偏偏要轻描淡写、举重若轻,她的故事,无论情节多么曲折,无论多么惊心动魄,也无论主人公们多么痛不欲生、愁肠百转,你都可以耐心地笑着去看,因为你知道,她编来编去,胡编乱造,哪怕是生拉硬拽、张冠李戴、拉郎配,她总会想出办法,让有情人终成了眷属,就像金庸的武侠童话,无论江湖上如何帮派林立,恶人当道,情哥哥俏妹妹没完没了地互相误会猜忌,两三百页纸读过去,正义就会战胜邪恶,阿哥阿妹也心心相印,尽释前嫌了。

Saturday, November 08, 2008

剧中人·明星·我们

秦汉的眉眼其实很英俊,但不知为什么,他天生就有一点大叔气,年少肤浅时看他,就觉得他太中规中矩了些,今天再看,哪怕他演的角色只有二三十岁,也还是觉得他像是上一辈的人物。秦祥林的角色比他都年轻,冲动,青春有活力,很重要的是,秦祥林的长相有异国风味,个子又比秦汉要高挑,于是我们就帮林青霞挑好了:跟秦祥林吧。

轮到自己也谈恋爱的时候,也还是喜欢秦祥林超过喜欢秦汉。今天再看时,感觉又有些变了,觉得秦祥林适合打打闹闹谈恋爱,秦汉适合郑重其事论婚嫁。

林青霞却比我们实惠,演了几十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清纯女孩,最后不嫁秦祥林,也不嫁秦汉,偏偏嫁了一个又丑又老、连名字都无法拼写的大富翁。好在我们也在长大变老,如果我们还是当年那些不喑世事的呆傻少女,看到林青霞就这么把自己嫁掉,恐怕比那些将林青霞当梦中情人的小男生们还要心碎。

于是我不去看关于秦汉秦祥林的八卦,实在不愿意看到他们的风流韵事,飞短流长,既不想看见他们青春消逝,穷愁潦倒,也不愿意看到他们儿女成群,生活美满。--看起来还是我偶像崇拜的后遗症了,不喜欢尘埃落定之时,发现偶像们原来也是肉身凡胎。还是让偶像们保留他们年轻的形象吧,因为崇拜年轻时的他们的那个我,是一个年少无知的我,崇拜他们,珍惜他们的银幕形象,说到底,是留恋自己的青春岁月。

在 Jay Leno 上看到周润发的访谈,用不太利落的英文推销他的《国王和我》,酷派全失,老态尽现,而且我还突然发现他真实的笑声又尖又软,很有些女气,彼时的我就像如梦方醒,失恋般难受了好多天。

喜欢钟镇涛,是在看过《烟锁重楼》之后。钟镇涛在电影里扮演刘雪华的大伯子,表演得又激情又克制,柔情万丈却又男人味儿十足。他的模样很周正,在《烟锁重楼》中的形象,比他年轻些时在《梦的衣裳》中扮演的流浪歌手,竟然更加英俊耐看。更重要的是,钟镇涛是歌星,那里的插曲《一个错误》是他自己唱的。

一个错误

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 奈何我已经深深陷入
你眼底流转的轻愁 正我心中最痛的痛楚

你唇边盘旋的无奈 正我心底激荡的悲苦
你偶然绽放的微笑 却永远闪耀在我心深处

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 却我最美丽的错误
你是我唯一的选择 尽管烟锁重楼有情难诉

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 却是我永不后悔的错误
即使我能重活一遍 我仍然选择这个错误

钟镇涛的歌,将人陷入复杂恋情的无奈和决绝,一丝一缕、如泣如诉地唱出来。看《烟锁重楼》时,自己也在理清一段感情的乱麻。乱麻终究也还是难得理清,钟镇涛的歌声,却总是伴随着我,挥之不去。以后再看到他和章小蕙的八卦,心里总是希望上天能够看顾他,令他峰回路转。以后又看到他渐渐振作,寻到一个平凡女人过上了平凡生活,也不再有发现仙人下凡的失望,竟是莫名其妙地为他高兴。

Friday, November 07, 2008

时光·彩虹·桥梁

从前读琼瑶的时候,其实是抱着过家家的心情。琼瑶笔下的儿女情长,固然令人柔肠百转,即便是世道人生,柴米油盐,在未涉世事的人眼里,也是充满了浪漫,并不带丝毫人间烟火气。

翻过一些日历,走过一段人生,回头再看,想一想当年的自己,总难免要宽容地一笑。当初远远张望过的彩虹,不知不觉地走近了,当初远远张望过的桥梁,如今,也不知不觉地走在桥面了,原来,从前以为虚无缥缈的东西,不过是真实琐碎的人生。

琼瑶的世界,似乎没有时代的风云际会,也没有国家社稷,里边的男男女女,心里面愁肠百结的,似乎也总是些家长里短,男男女女。你可以说他们鼠目寸光,坐井观天,也可以说,他们的烦恼和忧伤,是人类永恒的烦恼和忧伤,即便是战事终于结束,即便是政治变得清明,即便是世间不再有天人永隔、颠沛流离,好人们,也不一定会一生平安。

我从小就很悲观:共产主义实现了也没有用的。

琼瑶的男主人公们,完全是女性心目中的男人,他们不关心国家大事,即便他们热爱事业,也是为了“成功”本身,为了家庭,而不是为了“党和人民”;他们会目不转睛地盯着心爱的女子,郑重其事、情真意切地说,我真的好想你好想你,好爱你好爱你,我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你幸福和快乐。

这样的男性角色,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从小就等着长大了当革命接班人,小说影视里流行的角色,全都是叱咤风云的大英雄,战斗英雄,民族豪杰,改革先锋;在他们那里,爱情是软弱,家庭是负担,大义灭亲才是高尚的革命情操。

然而,琼瑶虽然让男人们在女性面前搜索枯肠地甜言蜜语,一遍又一遍地告诉她“我真的好想你好想你,好爱你好爱你,我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你幸福和快乐”,她却不是女性主义者。她的女主人公们,也是为了迎合男人们的喜好而塑造的,她们温柔,隐忍,低眉顺眼,委屈就全。哪怕自己聪明有天份,她们的使命,却是佐助男人的事业,为男人生儿育女,洗濯烹饪。幸运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以后,她们会放弃自我,小心不让自己“威胁”男人的至尊地位,甚至会忍受男人的外遇,容纳和宽待男人的“真爱情”,否则,她们在琼瑶笔下就成了反派人物,狭隘,自私,不顾全大局,不维护丈夫的自尊。

看起来,我表面上羡慕台湾同学的温柔贤惠,夸台湾女子们传承了中国传统,天地良心,我夸的时候也绝对是真诚的,骨子里,我却早已经成了彻头彻尾的反传统。

Thursday, November 06, 2008

又看琼瑶

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从小就耳熟能详的诗经,一番通俗化以后,从邓丽君柔软甜糯的声音里传出来,成了我们少年的记忆。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碰见一位台湾来的女孩子,我们两个互相激烈仰慕,差一点打起来。

我说,我喜欢林青霞。她说,她喜欢刘晓庆。林青霞根本就不会演戏吗,刘晓庆才是个好演员。我说,刘晓庆疯疯癫癫,林青霞多温柔清纯啊。刚看过刘晓庆演的慈禧,慈禧当时才十四五岁,天真烂漫地在回廊里唱着《艳阳天,艳阳天》,引诱皇上。刘晓庆这么一折腾,让我把早先她在《小花》、《芙蓉镇》尤其是《原野》里的出色表演都忘了。

她又说,你多好,个子高高,潇洒大方。我说,你多好,小巧玲珑,活泼可爱。台湾来的女孩子,就是比我们更女性。

她说,你多好,说的普通话那么标准,口齿清楚。我说,嗨,就别提了,我们生来就是要顶半边天的,说话都是这么干巴利落脆,斩钉截铁地不温柔,哪像你们,轻声慢气,温和婉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国女性的优点,在我们身上都荡然无存了,多亏还有你们在保持。

说到文学,我说,我喜欢白先勇,陈映真,亦舒,施家三姐妹,三毛。我说,我小的时候,就一直盼着,哪一天,能够“拖”着他的手,在台北的街头逛啊逛,饿了时,就吃路边小摊。别的无所谓,一定要喝到甘蔗汁。

甘蔗汁。甘蔗是吃过的,也没有觉得特别好吃,唯独那个甘蔗汁,令我馋涎欲滴,无限向往。

想来想去,那是从琼瑶里读来的。她笔下的主人公们,怦然心动了,情意朦胧了,赌气了,误会了,然后又和解了,就会“拖”着手去逛夜市,然后就要喝到甘蔗汁。

在台湾同学面前,我却没好意思提琼瑶。武侠言情,金庸琼瑶,登不得大雅之堂,只有群众才有权喜闻乐见,好孩子们偷偷看就是了,却不该让别人知道。我怕她看我出没深度。琼瑶那里叫没水准。:)

Tuesday, November 04, 2008

忆苦思甜话选举

八年前的今天,正在哈佛的Science Center阶梯大教室里上大课。老师的名字忘了,反正是犹太人,死硬民主党。两个小时的课,他把手机开着,一会儿接个电话,一会儿查个text message,后来他试图开始讲课,同学们根本无心听讲,不断地问他,戈尔赢了宾州没有,戈尔赢了新罕布什尔没有。都领先着呢,他眉飞色舞地宣布。

戈尔也赢了弗罗里达,他还说。

结果戈尔还是输了。:) 等我们放学回家,等着看结果,都傻了。四年后,约翰·凯里也输了。这几年,我都懒得看电视,原因之一,就是实在不愿意在电视上撞见布什那张脸。他的最大长处,是因为他笨,美国老百姓觉得他亲切,自己不受智力威胁,跟个老邻居一样。唉,我的好邻居多的是,难不成都要把他们选成总统。

最早接触美国政治是1992年,人还没到美国,周围的美国小朋友们都在兴致勃勃地投比尔·克林顿,就像今天的小朋友们都在兴致勃勃地投巴拉克·奥巴马。美国总统权倾一时,是三权之一权,在具体政策倾向上,其实质作用自然不小,不过,像从前的帝国一样,美国总统更是一种象征。巴拉克·奥巴马像当年的肯尼迪、克林顿一样,代表的是活力和希望。

托民主的福,:)早上睡了个懒觉,然后去投票。投票站里人不多,居然还有停车位。:)找戴夫讨论昨天发现的Quorum Server虫子,结果他没来上班,说是去新罕布什尔当志愿者,开着车接老头老太去投票。桑迪的老公也是志愿者,在家里打了大约六百个电话催人去投票,其中有个老太太一百多岁,桑迪的老公陪她聊了很久,五十岁的年轻小伙一番鼓吹煽动,说不定也能搅动百岁老太的如止水之心。:)

今天的天气真暖和,六十几度,差不多七十度的样子。虽然依旧是忙碌,401和投资帐目也还是低迷,不过,不过,还是觉得来美国是对的,“解放区的天是明亮的天”,和和。

不过,心里还是有些嘀咕——当初喜大姐和奥巴马一同出马的时候,我是更倾向喜大姐的,而且心里有些信心不足,觉得美国还没到能够跨过种族和性别两大栏杆的时候。现在看来,种族的栏杆是跨过去了,性别的却还没有……以肯尼迪为首的民主党大佬们从克林顿转而支持奥巴马,大概就是因为他们觉得美国选举一个女总统的时机尚未成熟。

心里还是为女性们叫屈。不光是喜大姐,也包括佩林。女性从政,公众和媒体便戴着有色眼镜看她们。喜大姐败在身为女流而太像男人,佩林败在身为女流又太像女流。

喜大姐就不去说她。佩林我只正经看过一回,就是她和拜登的辩论。也还算是中等以上水平吧。结果不管三七二十一,媒体和娱乐界硬是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女小丑,诺大的选举,一提及她,偏偏都要纠缠在她的衣柜上。

看来,女性们在2008的美国政界还是有些流年不顺。喜大姐不讨民主党大佬们喜欢,佩林又太狭隘太偏激,而且又偏偏受命于共和党的危难之际,搭档又是一个颤颤巍巍垂垂老矣的鹤发鸡皮。不过,有奥巴马当选在先,美国已经不再是WASP的一统天下了,还有什么是不可想象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