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7, 2006

菲利普·罗斯:《人性的污点》

菲利普·罗斯:《人性的污点》
菊子

前一阵子读了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的以大卫·卡佩希(David Kepesh)为主人公的系列小说,也看了电影《人性的污点》(The Human Stain),理所当然的,想借《人性的污点》这本书来看。看完电影已经知道了情节和结局,所以读起原作来大概会少些悬念;好在根据经验,电影浓缩的时候会遗漏掉许多丰富的细节,看完一部好电影后,再去看小说原作,往往不会失望。

(一)公共审判:个人隐私的大暴露

小说的背景是1998年,克林顿遭弹劾的那一年。八年后的今天回头看,当时整个美国甚至世界都盯着总统的裤子,那一年显得多么天真,多么繁荣,多么无忧无虑……苏联垮台了,世界和平了,经济一片繁荣,技术一片发达,股市居高不下,股票飞涨不跌……只有太平盛世,人们才对饮食男女津津乐道。

罗斯说,其实,克林顿和莫尼卡之间的那点荤事,说穿了,不过是中学生之间的一点小玩闹,但是,却激发了美国人最传统的公众娱乐:对奸夫淫妇进行公开审判,而审判者的道德权威,则来自霍桑在《红字》中描写过的“审判精神”。罗斯多处引用霍桑的话,并且强调小说中的作家隐居之处离霍桑当年曾经短住过的地方只有几英里,暗示美国社会还是在对人们施行一种宗教和道德审判。

记得当时看过新闻,克林顿说出那著名的“我没有和那个女人发生性关系”的话的那一天,脖子上系的是莫尼卡送给他的一条领带。仅这一点,我就要给他加分:在当时那样的环境下,这是一个有情人的作为,哪怕他说的话有多么言不由衷,哪怕莫尼卡被媒体描绘得有多么不堪,今后的日子有多么悲惨,有这么一个小姿态,莫尼卡将来老了,回忆起来,种种羞辱、悔恨之外,总还会有一些安慰。看了罗斯的小说,才想起她当时多么年轻:二十一岁,二十一岁的年轻人多么肤浅,什么荒唐事情作不出来。在整个联邦政府员工罢工、政府无法办公的时候,莫尼卡总算有了和总统单独相处的机会,有了性接触,事后几年还舍不得把那件衣服洗了,还忍不住向别人炫耀……整个事件,果然就是一个中学生的心态和行为,包括当时她向克林顿表露心迹的语言,也纯粹是一个中学生的语言:I have a crush on you.

不幸的是,整个事件并不仅仅是一部轻松喜剧。在媒体轻松的追踪背后,那一股对克林顿穷追不舍的道学和宗教势力,如今不幸登了大雅之堂,堂而皇之地控制着美国的舆论、政治决策和精神领域。如果仅仅是一种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一些保守的人谴责克林顿的行为,倒也无可厚非,可怕的是,当它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以后,就象追杀巫婆一样,打着公正纯洁的旗号,利用犯了“奸淫罪”的人恰好是个公众人物的机会,大模大样地侵犯着个人隐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些捉妖的人后来都成了妖,Newt Gingwich,Jesse Holmes,再加上911英雄纽约市长朱里安尼,都在媒体下全面暴光,而且他们的行为都比克林顿要严重得多,都是实实在在地认真搞着婚外恋。911以后,朱里安尼休了发妻,娶了自己暗渡陈仓多年的女秘书,不仅没有老百姓和媒体去追究,反而使他的男子汉形象更加完善。

《人性的污点》就是以此为背景开始讲故事的。故事还没有讲,作者就提醒读者宽大为怀,主人公科尔曼·斯尔克肯定有需要被人原谅的地方。因为,没有人能够承受这种显微镜下的检查,没有人能够承受得了聚光灯的照射。在显微镜和聚光灯下,我们展示的,只能是“人性的污点”。

小说的描写是多角度的,有时候是主人公直接陈述,但贯穿全书的主要叙述者是内森·扎克曼,主人公科尔曼的朋友。整个故事的起因,就是因为科尔曼用了一个有歧义的词:Spooks.因为说了一句话,科尔曼所有的同事、上司,包括那些他自己亲自扶持起来的年轻黑人教授,都拒绝给他哪怕是一点点道义上的支持。一夜之间,他成了孤家寡人。形形色色的委员会,不断地写“思想汇报”。就为了这一句模棱两可的话,科尔曼·斯尔克丟了工作,丟了妻子,丢掉了他一辈子兢兢业业为之奋斗的东西,丢掉了人的尊严,自己也变成了一粒人性的污点。

这样的情形太熟悉。许多以当代中国为背景的小说、回忆录都让人联想到这样的情形,只是没想到在美国的大学校园里也会这样:我想这也是罗斯的眼界高明之处,他所作的不是政治的评判,而是以一个文人的身份,提醒我们,即便是一个自由社会,自由也有可能是多么脆弱,一不小心,“政治正确”就会剥夺个人自由、个人尊严和隐私,使人们重新变得一无所有。

(二) 伟哥:老男人的救星

奇怪,本来爱看女作家的作品,因为更能共鸣,最近却看了些男作家的东西。不过,他们写的有很大的篇幅涉及男女之事,虽然只是从男人的角度,虽然总是有社会大背景作陪衬。

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的托马斯,六年之间和二百多个女人发生了关系。借口么,是因为自己遭到了政治清洗,事业无望,于是只好在温柔乡里讨乐趣。乐则乐矣,只是可怜了他的妻子特丽莎。纳波莫夫的亨伯特·亨伯特,爱的是尚未成年的少女洛莉塔。而罗斯的卡佩希系列,则写的是一个文学教授从年轻一直到年老的性经历,而且以对老年时的描写最触目惊心:行将就木时,老年男性更向往年轻女性的肉体带来的愉悦,年轻时主要感官和感情的需要的性,如今上升到了一种精神和宗教的高度,因为死亡在随时逼近。

卡佩希总结出了一套勾引文学女青年的高招。他教的是文学课,一学期讨论的都是男欢女爱,每一句话都可以用来向女学生调情,每上一门课,都可以成为他逐步勾引这些女生的缓慢耐心的前戏。他能够看出,随着课程的进展,每一个女生身上都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她们看他的眼神也越来越不同。但他精明得很,从来不在学期结束前碰她们,只是在考试完毕、分数已定之后开一个派对,往往是在派对结束时,就有至少一个女生留在他的住处。

《人性的污点》中,科尔曼身败名裂,妻子也撒手而去,内心的冲突、郁闷和罪恶感无处排泄,就在这时候他遇上了芳尼亚,一位三十四岁的清洁工。他自己七十一岁,是她年龄的两倍还不止。他知道为什么他需要她:和她的关系,似乎是他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因为她,他不再对这个世界的不公正充满仇恨,他也不再发狂般地写自己的故事。她又从他这里能够得到什么?她也是个失败者,失败太多,于是也一无所求。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们唯一的快乐,也就是人类最原始的快乐,为此,他感激伟哥。书中有一句话:人生有限这个令人痛苦的事实,将他的性渴望带向了沸点。

小说中,作者反复强调,科尔曼年轻时是体育明星,如今,即便年过七旬,他从背后看也就是四十岁。电影中,安东尼·霍普金斯的形象却过于苍老。要演一个仍然有性魅力的老男人,只有格雷高里·派克和保尔·纽曼:他们即使老了,脸部还是有线条,肌肉也不往下搭拉。 霍普金斯不行。尤其是电影中那个镜头,他坐在床上看尼可·基德曼裸身跳舞,那个时刻他显得极度疲惫、倦怠,令人有一种轻微的厌恶感。

圣经中的大卫王老了,于是让一群年轻美貌的少女用她们的身体来暖和他。他还是觉得冷。有了伟哥,至少他还可以有些行动,虽然行动的结果也还是冷,因为死亡还是在不远处等着。

伟哥,给1998年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的印戳。和克林顿对抗竞选总统的共和党人鲍伯·多尔,作过前列腺手术,因为伟哥,又能重尽人事,于是成了伟哥的发言人。克林顿本人的问题,恰好是反面,是天然伟哥过剩,差一点儿为此坐实了弹劾,丢了乌纱帽。1998年的太平盛世,连政治都变得这么八卦,这么有趣。

(三) 种族:他们是幽灵吗?

科尔曼兢兢业业当了二十多年古典文学教授,后来学校来了个新锐校长,将他命名为教务长,支持他对学校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强迫所有教师汇报自己的科研成果——很多教师只在自己学校的刊物上发表过从自己的博士论文中废物回收出来的《笔记》,教书用的是很多年前的讲义,一些大拿一个星期也不来学校,所有的会议都敢不参加。据说,科尔曼的父亲是一个犹太酒店老板,他从小就受三教九流的市井文化的熏陶,有着文化圈子里人不常见的精明和泼辣。他强迫一些无可救药的老帮子提前退休,又从名校中招来一些年轻有生气有竞争愿望和能力的助理教授,这么一整,学校的风气果然被整肃一新。

新来的校长被名校看中,另择高枝,将科尔曼留给了狼群。"Spook"一词,为狼群围剿他提供了最好的借口。

科尔曼改革“成功”后,志得意满,决定从教务长的行政职务上退下来,继续进行全职教学。他开了一门课,上了五个星期,每次点名,都有两个学生缺席。第六次上课的时候,他又照例点名,他们还是不在。于是他开玩笑地说,他们在哪儿呢,是不是真有这两个人,他们是幽灵吗(Are they spooks?)

这里,他说的Spook一词的意思,显然是比较常用的“鬼魂”一义。不幸的是,在六十年代某个特定的时期,Spook曾经是对黑人的蔑称,而这两个缺席的学生正好是黑人。虽然他们从来没有在课堂上露过面,教授也根本不知道他们是黑人,他们还是正式向学校提出了抗议。学校尽管完全知道教授的本意与学生的种族无关,还是认认真真的开始了正式的调查。

种族歧视,和通奸一样,成了公开审判的名目。

学校进行调查的时候,科尔曼的正式种族身份是犹太人。曾几何时,犹太人本身也是被歧视的对象。1948年,犹太人不满各大学尤其是名大学对犹太人比例的限制,在波士顿郊区成立了一所自己的大学,以犹太大法官布兰代斯命名。小说中,科尔曼的一个儿子上的就是布兰代斯大学。几十年过去,犹太人在美国社会尤其是文化机构、知识阶层和大学里的地位日渐上升,居然成了能够歧视别人的人。

问题是,科尔曼并不是犹太人,而恰恰是一个黑人。从二十多岁起,他就开始生活在谎言之中。小说开头不久,罗斯就不动声色地交代了这个事实。种族问题,是作者涉及的一个重大主题。

借着科尔曼的回忆思路,作者描写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和战后初期美国社会的种族状况。小说家很详细地描写了他父亲的遭遇:一个彬彬有礼、从无粗口的绅士,言谈举止中浸透着莎士比亚,在大萧条中失去了自己的眼科医生诊所,只好在火车上当服务员。因为是黑人,他每天承受着难于向家人启齿的羞辱。与此同时,犹太人的社会地位却在不断上升。

科尔曼人材出众,聪明,健康,雄心勃勃。然而,当他以水兵的身份逛妓院时,妓女斜睨着他,说:“你是个黑鬼,对不对?”然后两个彪形大汉将他扔了出来。他的冰岛/挪威血统的女朋友,在不知他的种族的情况上与他同居了两年之后,发现真相后哭着说了一句“我做不到”,从此踪影全无。科尔曼希望摆脱身为黑人对他带来的种种具体的限制和无形的屈辱,利用自己皮肤较白的条件,开始隐瞒自己的黑人身份。Spook事件发生以后,作者让我们进入他的内心,让他一边懦弱地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一边无情地进行自我谴责和忏悔。

小说中有一个重要的片段,电影里毫无删节地保留了下来。科尔曼告诉他母亲,他要结婚了,女子是白人(犹太人)。他已经告诉那个女子,他的父母已经过世。母亲平静地说:好吧,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见到我的儿媳,永远不会见到我的孙子。你会告诉我,哪一天,我会带着孩子们从哪里经过,你几点几分在火车站等着,偷偷看他们一眼,而且,你也知道,我会去那里等着。

从那以后,科尔曼再也没有见过他的母亲。他切断了和过去的联系,他要成为一个脱离了种族的独立的个人;他逃避了争取黑人解放的人权运动,他比“白人还白人”,娶的是白人妻子,研究的是最白人的学科——希腊罗马文学。然而,仅仅是瞒着不说还是不够的,一个谎言总是要别的谎言来支持。由于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种族背景,于是他编造了一个,说他的祖父是来自俄国的犹太人。

克林顿受到弹劾的原因是因为性,弹劾的正式法律依据却不是性,而是因为他撒谎。同样,在《人性的污点》中,看起来科尔曼是在为种族主义言论受审,实际上,他受审的真正原因也是撒谎。

他的妻子,至死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他的小儿子似乎本能地知道他的谎言,从生下来时就对他有一种仇恨。母亲,妻子和儿子,再加上他本人的自责,成了他的罪行的最高审判人。

(四)芳尼亚:所有社会问题的汇集点

霍桑《红字》里的赫斯特,在受到教会和公众的凌辱和审判之后,最终却取得了精神和道义上的救赎。而罗斯的女主人公——芳尼亚,却是一个饱受失败的人物,是反英雄,故事的结局也是毁灭,而不是救赎。

罗斯似乎让芳尼亚负担过重,将他能够想到的美国社会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安排到芳尼亚身上。芳尼亚童年时父母离婚,继父对她进行性骚扰,在她十四岁时,他又企图强奸她,于是她逃出家门,四处流浪。后来嫁了丈夫,希望生儿育女,安居乐业,偏偏他们开的奶牛场生意又不好,最后以破产告终。他们离婚后,芳尼亚和男朋友幽会时,她和孩子们所租住的陋房着火,两个孩子双双丧生。

这些情节都不离奇,许多通俗电视剧、肥皂剧、电影都描写过这样的家庭和社会问题。好象这些还不够沉重,罗斯又把芳尼亚的丈夫写成一位越战老兵。莱斯曾经两次前往越南作战,回国后与故国和家人早已经格格不入,从来就没有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越南战争是美国现代史上最大的失败、美国公众最大的心理创伤,莱斯就具体象征着这个巨大的心理伤疤。家庭的破碎,孩子的死亡,更是把他推向了愤怒的疯狂和绝望。他经常堵截和骚扰芳尼亚,责备她杀死了他的孩子。

电影中扮演莱斯的是埃德·哈里斯。他镜头不多,但却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罗斯不厌其烦地让芳尼亚身上承担着种种社会问题,是为了强调她贫困和走投无路的地位,使她和科尔曼之间的社会差别,加上年龄差别,成为他们公开交往的障碍。他想证明,正因为这些差别,他们就成了象《红字》中的赫斯特和丁斯梅代尔一样的“罪人”,受到了公众舆论和社会机构的谴责和审判:他原来所在系的系主任给他写匿名信,谴责他对一个贫穷、不识字的年龄仅有他一半的妇女搞性剥削;他的孩子们也不再搭理他,而她的丈夫,则时时刻刻在暗中监督和跟踪他们。

尼可尔·基德曼来演芳尼亚,尽管演技很好,但在熟悉她的观众的眼里,她还是太漂亮,太性感,太象个有魅力的尤物。其实,在罗斯的小说中,她是一个疲惫不堪、支离破碎的女人,她的疲惫和破碎,是这部小说的必要条件。

然而,我的感觉是,无论作者怎样把芳尼亚的生活写得如何悲惨,她和科尔曼之间的社会差异,并不足以让他们承受到如同作者描写的那样大的社会压力:毕竟他们是在科尔曼的妻子去世之后开始约会的。1998年,一个鳏夫和一个离婚女子之间的性关系,尽管有年龄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受到的社会谴责,与一个半世纪以前的霍桑的人物所面临的宗教和道德审判相比,实在是有些小巫见大巫。

(五) 悲天悯人

小说快结束的时候,罗斯借人物之口说:他写的故事是关于人的故事,是关于人的问题的故事,而不是“谁是凶手”的悬案故事。

这也是我阅读时的感觉。罗斯很早就向读者交代了科尔曼的身世秘密,只是小说中的人物还不知道,他们需要随着故事的发展,慢慢地找出这些秘密。对作者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情节推理,而是细节描述,描述二十世纪末美国社会和这个社会中的人们所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有些章节,读起来象是社会学,而不是小说。若干年后,人们读这本书,仍旧能够了解到,是什么样的问题在困扰着生活在此时此刻的人们。

然而,它毕竟又是文学作品,表现这些问题的方式不是抽象的议论,更主要的是通过描写生动的人物形象,和他们的言行举止和心理冲突,来反映这些社会问题。每一个人物,都带着他们所生存的环境的烙印,代表着一个社会问题:科尔曼:种族问题;芳尼亚:家庭、婚姻和儿童教育问题;莱斯:越战;系主任:学术界知识女性高处不胜寒的艰难处境。

看完小说,不得不承认电影改编得十分成功。罗斯常常让小说中的人物长篇大论,不介意借人物之口,说出自己的哲学思考、道德评介和政治评论,就连本应当是目不识丁的芳尼亚和粗鄙的莱斯,都能够象大学教授们那样侃侃而谈。电影却不能这么作。改编后的电影,很少有过于冗长乏味的议论和对话,人物的裁减也十分得当。除了尼可·基德曼的形象太美丽了一些,电影成功地反映了贯穿于小说始终的沉重。

《人性的污点》究竟是什么,作者借芳尼亚之口说了:一只乌鸦,长期生活在鸟笼中,早已失去了自然的本能,已经无法回到自然环境中生活。人类社会污染了美丽的自然。小说的最后,作家扎克曼在冰冻的湖面上,碰上在那里独自冰钓的莱斯。平日狂躁暴怒的莱斯,此刻却显得理性,平静,温和。他说,这里与世隔绝,没有旁人的骚扰,还是干净的世外桃园,如果他有儿子(如果他的儿子没有被烧死),他会带他到这里来,教他钓鱼。

这里,我读出一些爱默生式的新英格兰超验主义的东西。也就是说,人类社会和人的本性是不完满的,只有回到自然,才能恢复纯净的本性。但是,作者对这种不完满的态度不是谴责:小说中所有这些人物,无论是撒下弥天大谎的科尔曼,还是咄咄逼人的女系主任,甚至是冷酷疯狂的越战老兵,一旦作者认真细致地描写他们的内心,你就不能不对他们产生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怜悯。有时,作者在描写人物的同时,试探性地用显微镜照他们一下。不过,他只是虚晃一枪就停止追踪,因为他并不是真地要揭开他们的面具让他们难堪,而是想借此提醒我们,我们这些不完美的人群,经不起显微镜下的检验和审判:我们的自由和尊严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隐私。
相反,作者屡次谴责社会的不宽容。在借别人之口把书中的人物描写得十分不堪之后,等作者带着我们走近他们,才发现他们并不是洪水猛兽、狼心狗肺,而是有血有肉、苦力挣扎的平凡人。他们的种种缺陷,是他们所处的时代刻在他们身上的烙印,作者给我们讲述他们的故事,就是让我们在这里观察,他们是如何承担着时代给予他们的种种重负,勉力生存。

小说的结尾,看得出也有些有意摹仿霍桑的《红字》。作者始终也没有明确断定,究竟是科尔曼自己在忏悔中带着情人走向死亡,还是嫉妒的前夫设计谋杀了他们。霍桑的小说中,赫斯特的情人在示众时气绝身亡,赫斯特却获得了救赎,而在《人性的污点》中,苦难的芳尼亚也随着情人丧身湖中,作者似乎认为,现代人尚未找到救赎的途径。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菊子这篇学术文章真够长的:))

同意你说的:“尼可尔基德曼来演芳尼亚,尽管演技很好,但在熟悉她的观众的眼
里,她还是太漂亮,太性感,太象个有魅力的尤物。”先前跟朋友讨论这部
电影的时候,我也觉得妮可不适合这个角色。对于这部电影我心目中理想的演员是
演“钢琴教师”的法国女演员Isabelle Huppert 。

妮可的电影我最喜欢的还是“狗镇”,这部电影值得菊子学术性的写写。

菊子 said...

是花导吧?谢谢指点。还在修改,起码会删掉一半,尤其是前边涉及克林顿的背景和牢骚文字。:)

情节还不知道怎么掌握,好象正经写评论的人是不能泄露“悬念”的。

Dogville 没看过,写不写评论家不知道,看来得借来看看。

菊子 said...

对了, 花导, 你的博克在哪里?给个另克?我现在不太上论坛,没时间聊天,不过偶尔还逛逛后花园.

Anonymous said...

那里敢指点:))是觉得你写得很好,这么长的文章我居然一口气读完了。通常看见稍微长的文字就跳过去了^_^,浮躁呀!

我没有博客,偶尔来后花园逛逛和去论坛潜水^_^

读了“北京的故事”,觉得电影比小说好多了。电影比原著好的我就看到过“宇”和“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