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04, 2007

Monsieur Ibrahim + 《和你在一起》

巴黎最下层的街道,一位犹太少年Moses,陪伴着一位忧郁的父亲,眼睛里盯着街头来回招揽生意的妓女,经历着从少年到成年的过程。A boy coming of age.

故事的最后,领着他成长的不是他自己的父亲,也不是那些教给他为人之道的妓女们,而是街头小铺子的 Monsieur Ibrahim,The Cornor Arab.他并不是阿拉伯人,他来自土耳其的一个偏僻的地方,在安纳托利亚和波斯之间。他说,我很幸福,I have my Quran.

故事的最后,MoMo继承了那个小店,也成了Corner Arab.不能想象美国人拍这样的电影,尤其是9.11以后,一个穆斯林口口声声地提起他的可兰经,no way.

演Monsieur Ibrahim的是Omar Sharif,Dr. Zhivago, Prince Faysal in "Lawrence of Arabia".埃及演员,西方为数不多的著名阿拉伯演员。前两部电影艺术上都不错,但地位那么重要,显然也有政治的原因。这一部电影是小片子,从小处着眼,意义却不见得就不如那些大片。Omar Sharif演得炉火纯青。相比之下,想起Peter O'Toole 在 Lawrence of Arabia 里振臂高呼、夸张做作的表演,站在火车上让自己身上披的阿拉伯长袍迎风飘啊飘,我就有些起鸡皮疙瘩了。

无独有偶,看了一部中文的《和你在一起》。陈凯歌,和他的老婆陈红。好象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现在总算知道他们长的什么样子了。也是一个男孩子刘小春(春儿) coming of age,但他有一个使命,就是拉小提琴。父亲是劳动人民,因为孩子的天份,于是千方百计带他来北京拜名师。孩子的“成功”就是父亲的梦想,电影也千方百计描写父亲的“无私奉献”。最后么,当然还是醒悟到了亲情的重要啊,blah blah blah。男孩子本来应当在音乐厅里演奏,然后到美国参加比赛,结果男孩子不去,专门追老爸追到了火车站,然后在火车站的大厅里拉起了同样的曲子。

两个感想。一个是中国父母的危机感,所以孩子是要追逐成功的,这个成功十分具体,就是老爸张着大嘴乐呵呵地看着天才少年在台上演奏。而Monsieur Ibrahim教给犹太小男孩的是慢慢开车啊,别忘了每一步都停下来欣赏风景。不同的生存环境,不同的生活态度。对错高下不说,反正是不同。

一个是艺术家的表现方式。《和你在一起》题目都穿帮了,意图表现得太明显,太直露,连我都为他们脸红,那么多聪明的导演、演员、制片们,专门吃这碗饭的,就没有觉得最后火车站拉提琴那一个场面让人尴尬?:)

有机会见到这些名导演们,一定要提醒他们:use your indoor voice. You don't have to scream - people will see through you and find out what your intentions are, and that ruins your art. :)

Frozen Walden Pond

家里闹松鼠,闹得人心烦意乱。今天奇冷,阳光却是难得的灿烂。去了瓦尔登湖边,想起梭罗罗里罗梭地记下的许多细节,冰冻的湖,躲在他的小木屋的小松鼠、小金花鼠们,不禁会心地笑。

松鼠大叔这两天大概出门串亲戚,没听见楼上闹腾了。正在看 Super Bowl, the game is just like the weather, wet, sticky, no fire, no excitement.









Saturday, January 27, 2007

丁聪,蔡志忠,张乐平,几米

成天帮小朋友借 Garfield, Charlie Brown,我自己也不妨看漫画书。一气抱回来好几本,包括丁聪,蔡志忠,张乐平,几米的。以前看过的蔡志忠里,《禅说》印象最深,这一本是家居生活的,许多细小的幽默之处,令人会心一笑。


丁聪这一本古代笑话,大抵都是几类:骂贪官的,笑话人小气的,笑话人爱吹牛的,笑话人怕老婆的,很有农业社会的痕迹。拿今天的标准来看,对错却是不好说。好在真正的幽默中是有厚道的,笑罢也就罢了。



僧惧内

  祇园上人招余辈小集,或问坐中何人最惧内。众未及答,祇园曰:“惟老僧最惧内。”众讶之。笑曰:“惟惧内,故不敢娶耳。”一座粲然。
         ——《桐阴清话》


风水

  有酷信风水者,动辄问阴阳家。一日,偶坐墙下,忽墙倒被压;亟呼救命。家人辈曰:“且忍着,待我去问阴阳先生,今日可动得土否?”
         ——《笑林》


怕老婆

  众怕老婆者相叙,欲议一不怕之法,以正夫纲。或恐之曰:“列位尊嫂闻知,已相约即刻一齐打至矣。”众骇然奔散。惟一人坐定,疑此人独不怕者也。察之,则已惊死矣。
         ——《笑府》

To Know a Woman

尤艾尔是以色列摩沙德的高级间谍,正在芬兰的赫尔辛基与一名突尼斯工程师秘密接头。突然,他接到上级电话,让他火速回国。一个大雨天,他的妻子在家门口触电缆卒死,同时死去的还有他们的邻居,一位孤身的中年男人。

小说是Yoel如何反省自己生命意义和生活的价值的过程。或者说,是如何寻找自己、发现自己的过程。又或者说,是一个战士从思想上复员的故事。哇,这些词汇,听起来好马列。:)

原来阳刚坚毅的男子汉形象,并不是犹太人主动的选择;诗人为了“国家利益”被迫作了战士。记得我夸奖一位女子,以色列人即便在炮火之中也能享受生活时,她叹息说,那是因为我们别无选择。Yoel为了国家利益作了间谍,压抑了自己的诗人本性;妻子在凌晨的时候允许他离开她的怀抱,前往不知名的世界的某个角落,或者是在飞机场等待他回来,他却无法如期归来。

妻子的死,似乎让他看出了他为之牺牲的战斗的荒谬。女儿有第六感,告诉他不要答应上司的请求去泰国曼谷执行最后一项使命。在内疚和自责中,他又为自己辩护:早期犹太人艰苦创业,建立了这么一个犹太国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国家从此就拥有它的每一个成员;说到底,国家的目的是人,这个人除了基本的肉体和物质的生存,还有个人的尊严和选择,对国家的义务之外,还有独立选择自己的生活的权利。

写得还好,有些地方太细腻,不象是一个 Sabra(外表粗糙,内里甜蜜的一种果实,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的自称);也就是说,“诗意的忧郁”有些过头,尤其是不断地提到他喜欢摸他发际和脖子的连接处,“作”得厉害。

To Know a Woman 是圣经中的典故,亚当和夏娃整日形影不离,但只有在吃完了禁果和她有了肉体关系之后,才算是真正地“知道”了她。文言一点的话,翻译成“阅”,在希伯莱语里一般的“认识”和这个“知”、“阅”是不同的词,记得刚学的时候就有老师警告过,说“我认识她”时要千万小心。而Yoel是在妻子去世以后,才真正了解和理解他的妻子,以及她妻子所象征和向往的爱情和和平。

Friday, January 19, 2007

朝圣 Henry James and William James

那天在网上搜去Cambridge Cemetery路线图,搜到一个人的Blog,一个叫David的人说,他每年都至少去看一次 Henry James的墓,都是在下雪天去,觉得自己好象是在和一个老朋友谈话。今天没有下雪,昨天下了一点点,城里却干净,以为是我坐火车期间雪化了,其实是城里根本就没有下过。

手头有几本HJ短篇小说集,都是旧旧的,黄黄的,好象都是图书馆的旧书书市上买来的。字体圆圆的,还带着小钩钩,机械打字机的模样。印象最深的是一位麻州西部的女子,向往欧洲,当家庭教师,多少年省吃俭用,终于攒下了一笔钱,来到了巴黎,却什么地方也没有去成就回来了——她的一位表兄骗走了她所有的钱。这还不算,回美国后,表兄的法国老婆还来了,住到了女子家中,女子还需要象女仆一样伺候这位“伯爵”夫人。明眼人都看得出她根本不是什么夫人,但女教师是一个对法国文化充满浪漫情结的单纯女子……

二十世纪初,美国人还在崇拜古老大陆的贵族和文明,却不知道,新来的世纪是属于美国的。:)

已经预定了 The Wings of the Dove,intriguing story about passion, love and of course, money. Conflicting ones, as you may expect.

一百年前的人,所有的感情都是那么细腻,所有的决定都作得那么艰难而犹疑不决,不象今天,什么都是直直的线条,就象旧日蜿蜒的羊肠小道,变成了喷气式飞机的笔直跑道。

路过搞过一阵忧郁症研究,里面说James兄弟俩都有忧郁症。整个家族都有。“成名成家”大约是他们对付自己的疾病的一个办法,也或者是副产品。

Somebody in Houston, Texas wrote this. Moments, your neighbor. :)He recommends John Williams' "Stoner", a novel by an adult for adults, an impossible love affair between a professor and a student.

http://evidenceanecdotal.blogspot.com/2006/03/memory-and-credence.html

Many of these poems share with James’ own work a sad, elegiac, autumnal tone, but never an indulgence in self-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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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The Wings of the Dove,看了,是英国社会对金钱的矛盾态度的延续——总是有一些人,有身份没钱的,有钱没身份的,没钱也没身份但有姿色的,爱情在其中的角色就有些尴尬了。The Wings of the Dove有几个特别之处:

1)盘算钱的是女主人公本人,不是她的父亲或母亲,于是故事的悲剧色彩和感情纠葛就减弱了,缺乏美感:一个女子若是太爱钱,太精明算计,她的真情,哪怕是真诚的,也会大打折扣。

2)一男二女,有些场景,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肯定会看出两个女子之间有同性恋的关系,起码感情上是这样,只不过HJ写得更隐晦一些。

3)又是英国美国人同时出场,英国人觊觎美国人的财富和单纯,美国人钦慕英国人的典雅和贵族风范。;)不过看这样的故事沉重得有些做作,相对来讲,Edith Wharton's The Buccaneers,about a bunch of newly rich American girls going back to England to hunt for "aristocratic" husbands, though cynical, was much more light-hearted, humorous and jovial.



Thursday, January 18, 2007

图书馆的乡愁

斋主以后不许瞎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忌讳。人走过的路,总是难免回头看的,也总是难免惋惜的,但她自己能惋惜,你也跟着惋惜就不对了。尤其是没有回头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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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一排的书架,知名的和不知名的作者,知道的和一无所知的科目、话题,明知道这一辈子无法穷尽哪怕是一个枝节,却也无妨,就那样从容不迫地,不紧不慢地走过来,走过去,等走出图书馆时,书包里满了,怀里满了,搬回去,书桌书架也满了。

我差不多算是在图书馆里长大的,也总以为自己会在图书馆里终此一生。

小时候很少想“长大以后干什么”,我是乖孩子,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那么按部就班,象阿Q一样,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不知不觉,人就已经长到“长大以后”了,职业换过几回,已经作过的自然便不太去想,剩下的,有知道自己做不到的,比如说接替布什当美国总统,或者做到了也不会舒服的,比如说太平间的看守,好象自己最向往的、也最适合的形象,就是一个图书馆里的闲人,在一排排书架中间晃悠,漫无目的地东看看,西翻翻,就这么一路翻过去。

大学里的书用书包背,背不完的,夹在自行车后头;后来有车篮了,起初是那种塑料车筐,大红大绿的难看,缝隙还很宽,容易丢书。我就丢过一本。一个朋友大力推崇惠特曼,专门从他们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了《草叶集》,巴巴地给我寄了来。我还没太看,放到大缝隙的车筐里就丢了,害他赔了十多块钱。同学老实巴交没趣味,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惠特曼的诗,我就一直不大喜欢。

图书馆是贵族的,奢侈的,有闲阶级的。欧根•奥涅金闲居乡下时,就有邻近农庄的良家女子,怯生生地走来说,我喜欢你叔叔的图书馆,我时常从他这里借书。在叔叔的图书馆里,在一排排书架前,奥涅金轻而易举地俘获了塔吉亚娜的心,然后又漫不经心地离开了乏味的乡间,回到了圣彼得堡的繁华与喧嚣,留下她独自枯萎。

牛津有个学生活动中心,Oxford Union,里面常常有各种辩论,我们听不大懂,却也爱去凑热闹。许多年过去,听过的辩论全忘了,只记得那个大厅,大概有两三层楼高,四周全是深棕色的书架,从地面到房顶,全是精装的书。不知道什么样的人写了这些书,也不知道什么人会去读这些书,还有更简单的问题,那高高的书架顶上的书,怎么才能取下来?

牛津有很多图书馆,最大的是博徳连(Bodleian)。听过一位教授的课,中世纪西班牙史,和我的专业毫不搭界,一直不乐意承认,选那门课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那位教授英俊得不可思议。选他的课的,果然大多是女生。其实他是有老婆的,老婆是他在哈佛的同学,据说博士作了十多年还没拿到学位,女生们便偷乐,大约有些幸灾乐祸、必欲取彼而代之的意思。有一回他带我们到博德连图书馆看原始资料,都是精装的中世纪犹太经文,漂亮的手写文字旁边装饰着精致的图画。书们都经历过漫长的时日,很脆很娇贵的样子,他很小心地翻弄着,细长的手指优雅地伸张。我们都半屏住呼吸。饶是这样,书脊还是突然裂开了。我们眼看着红晕从他的脑门一直蔓延到脖根,心里奇怪,大男人也有这么漂亮的红晕。

何兆武先生写他八十年代后出国,到哥伦比亚大学作访问学者,印象最深的就是能够去书库里自由翻阅。《上学记》的叙述口气是十分平和的,老先生没有义愤填膺地大批判,也没有痛哭流涕地忆苦思甜,然而他反反复复提到好几回,北图的书库不让人进,要填索书单,每次只能填三张,然后呆呆地等图书管理员进库查找;三本书里能有一本能找到就已经是万幸,如果没有又必须重新填条,再重新等,等完了说不定还是没有,于是一天半天就在图书馆的柜台外无奈地流走。

到美国后,我当过TA(助教),也给一位教授作过RA(研究助手),他写的是关于日占时期上海租界历史的一本书。每隔一段时间,国会图书馆就给他寄来一堆缩微胶卷,是当年美军缴获的日本外交部文件。我的任务,就是从里面挑出他能用得上的资料,然后翻译成英文。每个星期一次,我们去图书馆找到一台读缩微胶卷的机器,一起挑选资料。从缩微胶卷里看到活生生的历史,和看二手材料的感觉又是不同。

有书可读,有时间可读书,有事没事在图书馆里泡着,饿了出去吃一顿,吃完了回头再泡,泡到灯火阑珊的时候慢悠悠地蹓跶着荡回家,那样的日子,真是快活。

除了正当职业,我也打过零工,两份工,居然都是在图书馆里。上大学时,毕业之前还有一门劳动课,大部分同学都去昌平植树,我却被分在系里的图书馆帮忙。图书管理员是个干瘦干瘦的广东老头,说话慢得让人暴跳如雷,听他说话,就象眼睁睁地看着光阴在显微镜下,一寸一寸地被撕裂开来虚度着。

那却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看书脊的乐趣。忙着将书们分类上架时,看书的内容的可能性便不大,于是对书们只能以貌取人,厚的,薄的,硬皮的,软装的,崭新的无人问津的,被众多的读者翻得卷了角的,就如同芸芸众生的命运,参差不齐地在面前一字排开。小心翼翼地伺弄着他们,心里有一些诚惶诚恐。

便是走马观花,也能窥见历史的一丝端倪。就在那个系图书馆里,我看见过一本翻译成中文的希特勒的《我的奋斗》。好奇中,翻开来看,原来这本书最初是私人的,一个人将这本书赠给他的朋友,并且题了赠言:“祝你成为二十世纪中国的希特勒!”

我们有事后诸葛亮的特权,却不知道,写这份祝辞的人,一定不会是希望他的朋友成为希特勒那样的屠夫;据何先生介绍,三十年代的爱国青年们,盼望的是强人救国,美国正在经历经济危机,中国人是不想仿效的,连蒋介石想的都是强人当道的苏俄,不然也不会将儿子送到苏联。历史嘲弄书本,书本也嘲弄历史。

在美国的大学里也打过一份图书馆工,每星期七八个小时,在大台的咨询台接接电话、教新读者怎么查目录。生意清淡的时候,我就看着门口来来去去的读者们发呆。来往的人大多很年轻,匆匆忙忙地赶作业,慢慢腾腾地消磨着无穷无尽的青春岁月。问到简单的问题,我就很神气地回答他们;问到难的,我就把他们交给后面办公室里的正儿八经的图书馆员。里面一个 Leslie 喜欢研究家史,研究来研究去,发现她有个姑奶奶被人判作巫婆,在波士顿广场给吊死了。

如今,互联网突飞猛进,许多资讯都很容易从网上查到了,更关键的是,我的职业学生生涯也结束了,柴米油盐焦头烂额的时候,想起图书馆,抑制不住的乡愁就劈头盖脸地弥漫开来。

好象也不是稀罕作学问。“学问”也作过几年,“专业”却是鸡肋,索然无味得很,想起“学以致用”,立马呵欠连天。多年积攒的宝贝书们,搬家后存在地下室的书库里,偶尔进去取出一本,然后就飞也似地逃将出来,竟是作贼一般。

如今,也去图书馆,每周至少有一次,带两位小朋友去少儿部。大毛还不会走路的时候,我用小车推着他,他都知道去图书馆该从哪里拐弯,换一条路线,他就会哇哇乱叫着抗议。小朋友一天天长大,小朋友看的书一天天变小,于是我可以趁他们忙着翻书、趁图书管理员没有盯着的时候,偷偷跑到楼上的成年部。——按规定,六岁以下的小读者,必须随时有大人陪伴。

今年的愿望,就是有一整天时间,去图书馆里泡啊泡,一直泡到饥肠辘辘、两眼昏花,然后懵里懵懂地抱一大抱书回家,回家的时候,怀里的书太多,一路往下掉,好不容易搬回家,桌面堆满了,书架塞满了,没来得及还书,图书馆罚款了。

Tuesday, January 16, 2007

Amos Oz


说过举贤避亲,不过和Amos Oz老头隔得太远,远亲都算不上,所以还是可以举一举的。:)去年他也在诺贝尔角逐之列,不说说他讲不过去。:)

刚到英国的时候,经常参加宴会,旁边的人是谁根本稀里糊涂,连吃的是什么也都稀里糊涂。这一天,旁边坐的一个人总算是四十岁以下,所以不应当是什么世界级权威,于是聊天也大胆起来。原来他是从以色列来的,我那时年轻气盛,喜欢炫耀自己的知识,听他说是研究法律、政治的,我就挑衅地问他,以色列算不算民主国家。他说当然算。我说算什么,你们犹太人的婚姻大事都是由犹太拉比控制,没有民事婚姻,即使不信教,都必须由拉比主持婚礼,不然就没法结婚离婚。

我觉得自己很尖锐,很击中要害,以为他应当深受打击。不记得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只记得他笑得很爽朗,一副不和我计较的神情。他的名字叫 Salzburger, 我一下子就记住了,因为我想过,他的祖先一定是来自奥地利,和莫扎特是老乡。

后来才知道,原来他自己就是世俗的犹太人,不信教,结婚的时候,不愿意由犹太拉比主持婚礼,象很多同样不信教的年轻人一样,为了抗议宗教机构对世俗生活的干预和控制,专门飞到临近的塞浦路斯进行民事婚姻登记:依照以色列法律,凡是在国外的婚姻,即使是民事的,以色列都予以承认。

那个和他一起离经叛道、用出国结婚表示自己对以色列法律的蔑视的女子,就是 Fania Oz, 我的希伯莱语老师,Amos Oz的女儿。

Fania学的是德国自由主义政治学,已经拿了博士,因为丈夫在牛津作访问学者,她也跟着来陪读,教我们希伯莱语挣些钱。不过,她不是书虫,除了书本知识以外,也极有见地,个性极强。记得我请她们夫妇和另外一对犹太夫妇吃饭,为了怕他们误会我无知,还专门强调:“放心,我不会给你们吃猪肉。”她痛痛快快地调侃另外那对夫妇说:“没关系,我把猪肉都吃掉,剩下的你们来吃。”她明知道那位太太祖籍东欧,又是新近入教,心里作犹太人还没作踏实,最讲究遵守各种禁忌了。

凡尼亚反叛的个性和自由的人生观,与她父亲的教养不无关系。

没有见过阿莫斯·奥兹本人,从照片上看,他很英俊,是很典型的以色列男人形象。离开东欧、来到以色列定居以后,受社会主义色彩极浓的锡安主义影响,犹太人,包括许多知识分子,都有意改变他们在东欧的苍白瘦弱的文弱书生形象,要躬耕土地、强健身体,再加上亚热带沙漠的炙烤,于是便出现了如阿莫斯·奥兹这样肤色棕黑、阳刚粗犷的全新的犹太男人。

奥兹出生于1939年,十岁时母亲自杀,十五岁时(1954年),前往一个基布兹居住。基布兹是一种和中国的人民公社、苏联的集体农庄类似的社会主义组织形式,然而,与中国和苏联不同的是,基布兹运动的规模从来就不大,以色列政府没有强行在全国推广,参加和退出基布兹是完全自愿的。我去一个基布兹访问过一个周末,那个基布兹的经营方式完全是资本主义的,然而组织结构和生活方式都是“共产主义”的,连传统的家庭结构都被打乱。1954年奥兹前往基布兹的时候,以色列建国刚刚六年,基布兹运动的社会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依旧很浓。从那以后,奥兹一直是以色列的“左派”,他的文学和非文学的写作,都表达了对以色列现实政治和人们的生存条件的人文的甚至宗教的深切关怀,虽然他和他的女儿一样,都不恪守宗教意义上的犹太清规戒律。

阿以冲突中,奥兹一直是坚定的鸽派,主张与阿拉伯人和平,是以色列和平运动组织 Peace Now的重要成员。中东的兵荒马乱,使“纯”文学显得过于苍白,那里的作家们很难忽略危及每个人生存的阿以冲突和战争。奥兹被提名诺贝尔奖,与帕慕克被提名的原因异曲同工。

下面的要看书去了……边看边写。还是要以文学为主。:)

The Golden Globes and the Super Bowl

昨天晚上颁奖,电影一个都没看过,看发奖时,主要是看女晚装。一边看一边作家务,好象impressive 的不多。

Cameron Diaz 绝对应该染金发。留黑头发以后,看不见她的绿眼睛,她脸上的生动也不见了,只剩下脸蛋上的两道大褶子——还是她和我们平常女子一样,也是一天天变老?:)衣服还不错,有点老式礼服的繁琐,不过稍有些内衣味道。

其它的好象没有见到很好看的。

Martin Scorsese的眉毛很有特色,正好架在眼镜上方,黑黑的两道。他的电影 The Departed 是要看的,一是他的名气,一是他的 cast,Jack Nicolson, Leo DeCarprio, Matt Damon, Mark BostonBoy Walhberg, Martin Sheen, 差不多是我喜欢的所有男星了,土匪警察,斗智斗勇,翻来覆去,故事总是看不够。

Leo was nominated twice, for two of his roles, but did not win. You have a feeling that the show biz is also following the mainstream, surpressing good-looking, white male, just because their fathers and grandfathers won too much of everything. :))

另外一部想看的片子大概就是 Babel了,艺术片,廖康介绍过,附庸风雅一回,感慨一回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缺乏共同语言、难以沟通blah blah blah。

还没歇过来,眼神还是飘的,脑子还是散的。

周末 Patriots v。Colts。上周出乎意料地赢了,于是又蠢蠢欲动,盼他们赢,又担心他们会输。体育有意思,既象恋爱,又象赌博,一两个小时,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世态炎凉,什么都在里头了。老板在琢磨着带老婆孩子去印第安那看球呢,因为估计这场球比超级杯还好看。

最棒的是,一切都是game。中文的“比赛”和“竞赛”,只翻译了 competition 一层意思,没有翻译出 game的全意;game 本身,是包含有play 的因素的,也就是游戏,戏耍。鲁迅写过 fairplay应该缓行,忘了里头争论的是什么问题了,其实他可能就是缺乏一些幽默感。犬儒可能是不好的吧,是姑息养奸、即使不算同流合污也是默许坏人胡作非为,可是,适当的幽默感还是该有的,不然成天板起面孔,活得累,而正义也不见得就得到了伸张。

很多罪恶,不就是正儿八经的人折腾出来的么。庄严,神圣,要改变世界,结果尘埃落定之后,世界并没有改良丝毫,倒是改变的过程中牺牲了无数生灵,人类的丑恶也暴露得更加无以复加。

Monday, January 15, 2007

闹钟是法西斯!

Nuff said.

P.S. Monday sucks too!

Sunday, January 14, 2007

OMG


We won ...

Friday, January 12, 2007

Cool Hand Luke

早知道这部电影,却一直没有看过。看了,确实不错,虽然是male melodrama,通常并不是我最喜欢的类型,但这几天刚刚看了《上学记》,就想起来,专制制度最大的罪恶,就是对人的控制、规范和消灭,就是把每一个人都变成了 chain gang 的成员,而Luke的象着了魔一样一次又一次地逃亡,就代表了我们向往自由的本性,虽然他明明知道跑的结果只能是更多的惩罚,以至死亡。

George Kennedy演得确实好,看他就面熟,却从来不知道他的名字。Paul Newman没得Oscar也罢,他有的是别的机会;就深度来讲当然他更深,而生动一面,George Kennedy竟是稍胜一筹:My Baby Luke, Cool Hand Luke,一个男子汉对另一个更强的男子汉由衷的敬佩,痛快。断背山电影不咋地,反而玷污了我们心目中对男子汉间纯洁友谊的印象。

人的天性究竟是怎样的?上帝为什么把我们造得如此五花八门,所以总有一些人难以 fit in? 电影里问过许多次,最后也没有给出回答。母亲的爱也没有用。母亲说,怎么搞的,what went wrong. 母亲说,我把我的财产都留给你的兄弟,因为我对他从来没有产生过象对你一样的感情。母亲总是对那个“出格”一点的儿子爱得多一些。还有母亲的绝望!她躺在破破的卡车上,不停地抽烟,不停地咳嗽,苍老、疲惫却又毫无疑问地让人想到她年轻时的姿色,强颜欢笑,质问着为什么。Oh those unreachable loners, they make us love them more because it's so hard to love them.

电影是1967年拍的,却是超时代的,因为电影没有明确的 plot, 只是表达一种情绪,一种哲学,锁链对人们的束缚和人们挣脱锁链的冲动与绝望。代表权威的两个"boss",一个表面温和,一个明目张胆,是权力最丑陋的代表。

电影里有个情节,戴墨镜的那位长官为了摧残Luke,让他在院子里挖壕,挖完了填,填完了挖,为的是 get your mind right.服从权威。我记得好象陀斯妥耶夫斯基写过这样的情节,那是沙皇惩罚死囚的办法,而在这部电影里表现得更加触目惊心。

不寒而栗。我大约是属于 conformist吧,对于敢于打破常规的non-conformist英雄们总是有些崇敬。

Thursday, January 11, 2007

《上学记》:何先生的政治底线

《上学记》读完了,心境也随亲切、平和转为凄凉。前言误导,其实并没有停止在1949年——本来是该守住不读前言的老习惯的。何先生是散淡之人,本不期望他愤怒控诉、痛斥歼贼,然而历史就在这里,事实就在这里,他再温和婉转,也不能撒慌,不能回避不可回避的事实。

事实是,他的故事里所讲的那些人,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一个群体,下场都很惨。所不同的是,就象波兰斯基的《钢琴师》,血腥和残酷都是渗透在背景里的事实,不言而喻。

动乱时代,文人们纷纷卷入政治或被政治卷入。他回忆西南联大时提到的很多人,下场都很悲惨。何先生的二姐起初是地下党,后来因挨整精神失常而去世;妹妹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因为政治风头反复、自己想不开而自杀。何先生还庆幸她没有活到文革:她会受不了。崇祯说:汝若何生我家!(西雅图的何恺青是大姐。)

以知识分子的自由度而衡量,按何先生的叙述,是每况愈下。北洋军阀时期基本上是无政府主义,所以才有了五四新文化运动;蒋上台后搞专制、军事统治,但知识分子也还是有一定的说话的余地,只有在49年以后才有了彻底的控制,不仅是行动,还有思想。

不必认真统计,何先生言谈间随意提及的,傅雷、周作人、胡适的儿子等或自杀或郁郁而终,冯友兰等等趋炎附势、曲意逢迎,还有多少青年才俊荒废蹉跎,浪费了生命。

何先生大学时最好的朋友王浩,后来在美国定居,1972年随尼克松访华,想和他见一面。何先生给工宣队提出申请,工宣队置之不理,故而没见成。现在想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另一位教授,就是因为见了从国外回来的朋友,就被打成现行反革命。

据说宗濮等大作文章,说何先生尖刻,把冯友兰说得太不堪:国民党统治时迎合国民党,共产党时又迎合共产党。具体事实、年月日等等也许确有不精确之处,but who cares? In the grand scheme of things, 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群体,难道不是象冯友兰、郭沫若那样被“阉割”了?更糟糕的是,没有多少人能够幸免。所以我们才逃之夭夭。我也从来不敢谴责这样的人,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处在同样的境地,并不会做得比他们好。

说起学潮,当局总是镇压学生运动的,但一是没有那么肆无忌惮,一是校方永远站在学生一边。蒋梦麟说学生就象他的子女,学生不救出来他就不罢休。没有一个人读到这里不会自动联想和比较;春秋笔法,以何先生的个性,已经是相当勇敢了。

还记得丁校长站在我们一边时,我们的惊喜和感激。惊喜,因为不曾奢望过;感激,因为突然觉得不那么茫然孤独。多数人,仅凭一腔热血,谁整天想着什么救国救民救世界?象我这样的自由电子,所盼望的也无非是 be left alone。现在想来,那还是奢望。

偶尔也想想,离开清华是不是一个错误。并不是真要回去,不过人偶尔是要 self-doubt 一下自己的。我想,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还是会作出同样的选择。不光是在当时的出国潮中随波逐流。怪不得何先生当时大力支持。回去探亲时,我们虚伪,说以后还是要回来服务的。我们也会官样文章。:)系主任后来偷偷把我拉到一边,说:你回来干嘛。他不象何先生那样有学问,一辈子碌碌无为,但还是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他的父亲,以前是协和医院的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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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治/反政治: 
“过去的学生运动,凡游行我都参加,因为象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主张我们当然拥护,但除此以外,别的活动我都不参加,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如此。第一,自己不是那材料,既不会唱,不会演讲,也不会写文章做宣传;第二,从小我就有一个印象,政治是非常黑暗、复杂、肮脏的东西,一定要远离政治,父亲也这么告戒我。所以实际上我就给自己画了底线:爱国是大家的义务,反对侵略者是国民的天职。游行我参加,回来也挺兴奋,宣言里也签名表态,但实际的政治活动我不参加”。

T.S. Eliot 30年代的一句话:20世纪的知识分子面临的思想选择只有两条路,要么做一个布尔什维克,要么做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

自谦:“要想超越前人,必得先看出前人的不足,要是拜倒在他的脚下,那就永远也超不过他。自惭形秽的人,如我,大概永远不会是有为的。”嘿嘿。活灵活现,何老头的谦虚是与生俱来的,连自嘲都不是,可是就不显得萎琐,照样令人尊敬。:)

《红楼梦》一书的大旨不应解说是一部政治作品(索隐派),也不是一部自传(考据派),它的主题是一部爱情故事。人生,尤其是人生中最难以捉摸的爱情,是不可言喻,甚至是不可传达的,所以只能借某些外在的迹象去猜测,去摸索。两个人一直在追求、摸索,心灵渴求而又无从把握,此其所以成为艺术的绝唱。

A. Maurois(莫罗阿)的Meipe,傅雷译,《恋爱与牺牲》:“Maurois 几乎同情每一个人,甚至一切人都是可爱的,一切不幸都是必然,当我们对一切人和事都以宽厚同情的眼光来看待,整个世界便以另一种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一个温情脉脉、处处值得我们怜悯和同情的世界。”

Wednesday, January 10, 2007

John Keats

何兆武:温德先生的文学批评:古往今来达到纯粹的美的境界的,只有雪莱、济慈和肖邦。

Bright Star, Would I Were Steadfast As Thou Art

John Keats
Bright Star, Would I Were Steadfast As Thou Art
John Keats
poem


-->Bright star, would I were steadfast as thou art—
Not in lone splendour hung aloft the night
And watching, with eternal lids apart,
Like nature's patient, sleepless Eremite,
The moving waters at their priestlike task
Of pure ablution round earth's human shores,
Or gazing on the new soft-fallen mask
Of snow upon the mountains and the moors—
No—yet still steadfast, still unchangeable,
Pillow'd upon my fair love's ripening breast,
To feel for ever its soft fall and swell,
Awake for ever in a sweet unrest,
Still, still to hear her tender-taken breath,
And so live ever—or else swoon to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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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I Have Fears That I May Cease To Be
John Keats
When I have fears that I may cease to be
Before my pen has glean’d my teeming brain,
Before high-piled books, in charactery,
Hold like rich garners the full ripen’d grain;
When I behold, upon the night’s starr’d face,
Huge cloudy symbols of a high romance,
And think that I may never live to trace
Their shadows, with the magic hand of chance;
And when I feel, fair creature of an hour,
That I shall never look upon thee more,
Never have relish in the faery power
Of unreflecting love;—then on the shore
Of the wide world I stand alone, and think
Till love and fame to nothingness do sink.

Tuesday, January 09, 2007

举贤避亲:)

我们是大忙人,看的书本来就不多,且大部分是陪小朋友念的,买的书就更少。最近买了三本,都看了,也都没有全看完;评论好象是写不出来的,要做到客观公正比较难,说缺点吧,晓得那个人,对他/她内心有许多“温柔的怜悯”,本来就不大容易看到缺陷处,看到了,也不大忍心说得出来;说优点吧,以我们中国人含蓄内向的特性,怎么说都觉得尴尬,尤其是显而易见的优点,往往也就心照不宣,心领神会去了。我还是比较爱拍马的,真到该认真拍的时候却羞涩了,就象情到浓时,反而相对无语。:)

一毛的 Feather in the Storm本来是夏天和 Disney Guide 一起订的,但书是十月份才出版。巧了,也是浅棕色。读了前面几章,大约是童年的缘故,虽然苦,却也不无趣味,比如巫大教授认真地将144条小鱼在红木小桌上一一排开,以至于桌上留下了永久的印记,我是嗜鱼如命的属猫的,看到这里就心有戚戚;还有一毛自己得了肝炎住院,住了两个月,后来和医生护士都成了朋友。看这一段很觉得神往。小时候,因为姐姐身体不好,总有医生护士奖赏的医院的种种宝物,妹妹出水痘住过院,也带回来过葡萄糖针盒,很多,其中有些还是她用糖果和同屋的小朋友换来的,我便一直羡慕,因为我身体太好,连感冒都少得,没有得到这些好物的机会。

等一毛写到文革开始,我就心生厌烦,看不下去了。不是书的问题,不是一毛写作的问题,我自己都知道,是我的问题。我们这一代人,虽然没有亲历文革,但长大的年龄,就是反思文革的年龄,翻来覆去,耳朵里脑子里早就磨出茧子,于是无论好话坏话,一律tune out. 内疚也没用,不想读就是不想读。

何先生的书则是一到了1949年即嘎然而止,因为从此以后,世界便是不同的世界,语言也是不同的语言。当然,何先生偶尔也会提及自己在文革中的一些经历,毕竟那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但很明显,那不是他一生最留恋最辉煌的经历。

再看马慧元,觉得有一种很怪的感觉,就象是历史蒙太奇。:)看何老、马小谈历史,谈音乐,谈读书,谈图书馆,真有不分彼此的感觉。小马的文字里读不出任何“狼”味,就象历史从何先生的49年一直走下来,省略了中间的许多“阶级斗争”,于是世界重新变得平和,纯净,里面只有人和人制造的音乐。:)

记得上次写何先生,想到过中国的人文文脉还没有断。本来想,是不是年轻一代已经完全脱离了狼窝。一想也不对,也有二十多岁的小青年,口口声声也是毛主席如何如何,哪怕是开玩笑,也让人觉得大倒胃口。看过他们翻译本人大作的文字,扑面而来的仍旧是布尔什维克的气息,令人掩鼻。

还有一点,也象是蒙太奇一般地恍若隔世。两本中文写的书,灵魂里却是“西方”的,或者是"人"的, 一本英文写的书,却是那么“中国”, 那么"政治"。

何先生在他的同一辈人里一个与众不同之处,就是他的英文好。我别的长辈和老师们,英文都不好,阅读的范围便有限,于是他们的世界观便整个不同,总是在传统文化的圈子里挣扎,等我跳出以后,便对他们心生怜悯。语言是文化的代理,有时候,“形式”还真的能够决定内容——语言决定一个人的视野,学会一门语言,就开始进入另外一个世界。 比如说,德语的世界,伊斯兰的世界,音乐的世界,懂了德语和阿拉伯语以后,对整个世界的看法必定也会全然不同。

Friday, January 05, 2007

少女的成年礼——《戴珍珠耳坠的女孩》

整理了一下,决定只谈情,不说钱,也不吃肉。:)添油加醋加了一些议论,也算是借题发挥,谁让我是这篇评论的作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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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成年礼——《戴珍珠耳坠的女孩》

1 画室与人世

格蕊特(Griet)十七岁了,要离开家,去给画家约翰内斯·凡米尔(Johannes Vermeer)当清扫画室的女佣。格蕊特的父亲是烧瓷砖的艺人,因为事故伤了眼睛,养活全家的任务,将由格蕊特承担起来。她提着小包裹,背朝着父母的家,走向她的雇主,走向未知。

我是两年前看这部电影的,看完以后,一直心有戚戚,于是便将原小说借来看。书的封皮是柔和的暖棕色,封面的上部就是那幅《戴珍珠耳坠的女孩》,下部是凡米尔的一幅河岸风景。今年这个暖和的冬天里,我阅读的几本闲书,何兆武的《上学记》,马慧元的《北方人的巴赫》,碰巧都是这样的暖棕色。

小说细细地描写着十七世纪的荷兰小城德尔夫特(Delft),河道,街坊,店铺,行人,河中的撑船人。小城中心有一个石子码成的图案,分成八瓣, 其中一瓣指向她父母的家,一瓣指向画家的家。电影的开头和结尾,都有格蕊特站在这个米字路口的镜头。女孩子要成年了,她必须选择其中一个方向,然后沿着那个方向一直走下去。

父亲提起过画家的名字,为她作了简单的介绍,从此以后,在格蕊特的叙述中,画家就成了“他”——她不再提及他的名字,因为在格蕊特小小的世界里,他已经无所不在。豆蔻年华的少女离开家了,碰上了除了她父亲兄弟之外的第一个男人,于是,他就是她的宿命;她睁开眼后看见的这第一个男人,从此便永远留存在她的感情记忆中。


格蕊特面对的是极度的贫困和窘迫,画家也面对着世俗家庭生活的繁杂混乱。然而,在这片困窘和繁乱中,是一个干净、家具稀少到近乎空白的画室,连画家的妻子都无权涉足。这个画室是伟大的艺术作品的诞生地,也是一个少女情窦初开的花坛,一个世外桃源。爱情和艺术,原本就是人们逃脱世俗繁扰的途径。

绘画成了她感情上进入他的世界的媒介。画家教会她如何观察光,影,云彩的颜色,而她,也在刺激着他的创作灵感。格蕊特是新教徒,画家是天主教徒,画家家里硕大的耶稣受难像令她感到恐惧。意大利的拉菲尔、米开郎杰罗、波提切利们的画大多是宗教画,而荷兰的鲁本斯、伦勃朗和凡米尔们却着重俗世生活小景。凡米尔解释说,不管信仰哪一种宗教,其实,画家们描绘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对于天主教徒来说,绘画可能是为属灵服务的,但你别忘了,新教徒也能在所有地方、所有物事中看见上帝。描绘日常物体,桌子和椅子,碗和水罐,士兵和女佣的时候——难道他们不也是在庆祝上帝的创造?”

这个故事发生在1667年,与帕慕克《我的名字是红》的年代大致相当,但书中对宗教和绘画的讨论比较简略,不似曾是专业画家帕慕克的分析那样复杂深刻。更吸引我的,还是人的故事:格蕊特帮助他清扫画室,研磨颜料,整理道具,象海绵一样一点一点地浸入他的创作,最后成为他的画作的主题。艺术家和少女的感情,与画作的进展同时生长。因为是瞒着他的妻子,她为他作的每一桩小事,都带有偷情的味道。

格蕊特摘下了头上永远戴着的小白帽,终于让他看见了她平日里紧裹着的头发,就象中国新郎掀开了新娘的盖头;他又用一枚针刺穿了她的耳垂,为她戴上了一付耳坠,他的妻子的珍珠耳坠,那幅画的眼。那是格蕊特的成年礼,她的婚礼,她的初夜。

少女的青春,在一个艺术家、一个成熟男人的注目下,如花朵一般绽放。

爱情故事和艺术创作的故事背后,是普通人在真实世界的生活,女孩子们长大后,都必须面对它。与格蕊特和画家的故事平行的,是格蕊特和肉铺小老板皮特的恋爱故事。

两个家庭,两个世界,两个男人。一个男人手里总是有血,另一个总是很干净。 在听着皮特说话的时候,她的心里却在想着“他”。少女的初恋,就象是出麻疹,出过以后,她就可以开始柴米油盐,过寻常百姓的生活了。

电影中有一个小说里没有的细节:格蕊特站在窗前,看着天上的云,想着凡米尔给她讲过,云有许多颜色,一时间神思恍惚。女管家打趣她:“在想你那个肉铺小老板呢。”一句话就将她从幻想的云彩中拉回现实,她脸上梦幻般的光亮也骤然暗淡了。

画家不断地创作,画家的妻子不断地怀孕生孩子,也是世俗生活与艺术的一种对比和竞争。正在发育期间的女孩子,就近观察着生命的创造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书中没有直露的色情描写,字里行间却弥漫着情色的气息。因为压抑、朦胧、微妙,繁杂的家庭中众目睽睽,嫉妒的妻子无时不在虎视眈眈,更重要的是,女孩子又未历情事,一切都暗含着文字无法描述的张力, 这样的情色显得更加诱人。怪不得男人有处女情结,将混沌未开的少女领入人世,开启她懵懂的心扉、唤醒她沉睡的肉体,开辟鸿蒙、曲径通幽、柳暗花明,其中必定有种种难以言说的新奇和快乐。而少女胆怯的归降,是失魂落魄后的千依百顺,曲意逢迎,还有无尽的缠绵和怅惘,与生俱来,挥之不去。


看这样的书,太舒服,太柔情,太觉得罪过。今天是今年的最后一天了,也是头一次下雪,下完很快就化了,家里暖暖和和的,都是等着明天过年的气氛;小说又是写得这样的温柔体贴,格蕊特讲着故事,明明知道等待着自己的命运是什么,却还是那样逆来顺受,没有大声抗议、痛哭流涕,我们也就很难“看戏文流泪,替古人担忧”了。

(二) 电影与小说


小说作者叫特蕊茜·夏维里埃(Tracy Chevalier),出生于美国华盛顿DC,现在和丈夫儿子一起定居在英国。封皮上有介绍,夏维里埃著作不多,名不见经传。能够邂逅这本小书,纯粹是因为电影。书是1999-2000出版的,电影是2003年拍成的,主要演员是斯嘉蕾特·乔翰森(Scarlett Johansson) 和柯伦·费斯(Colin Firth)。

我对荷兰艺术史一无所知,听说过一些大名鼎鼎的画家的名字,零零星星地看过一些人所共知的名画。作者虽然看过有关凡米尔的历史资料,这部小说却只这是作者对历史人物和作品的解释和演绎,不是历史。不过, 看完小说和电影后,也让人想顺藤摸瓜,找一些荷兰艺术史的书来慢慢地看。


我更喜欢的,是小说中所讲的那个温婉动人的故事。在色情作品充斥着各种媒体、无时无刻不在对感官进行着狂轰滥炸的时代,人们的禁忌越来越少,感情和感官也都变得麻木迟钝。而三个多世纪以前的这个故事,以其纯真、舒缓和克制,触动着我们心灵深处某个尘封已久的柔软的角落,让我们想起自己的纯真年代,让我们对红尘中的痴男怨女,兀自生出温柔的怜悯。

杜拉斯一遍又一遍地写着自己初恋的中国情人,以七十多岁老妇的心,反复搜寻着那个十五岁少女的记忆,让她回忆、甚或有些自欺欺人地证明,就算她贫困、窘迫,他却也曾经为她的必然离去而黯然神伤,于是,她这一生的苦涩和挣扎,记忆和忘却,便不再是那么难以忍受。

格蕊特只看着画家的眼睛,希望在那里找到一丝遗憾和悔恨。没看过柯伦·费斯别的电影,看过一些剧照,只觉他脸部轮廓模糊了些,五官也略显平淡。然而,在这部电影中,大约是因为留长发的缘故,他的脸显得比较清瘦,那一双眼睛如同带着柔软的钩子,十足的性感,那双修长的手,也总是欲擒故纵,欲揽还休,反而令人遐想不已,回味无穷。不费一兵一卒,自能攻城略地,纵没有海誓山盟,也令人柔软了心肠。他的眼和手,随便哪一样,就足以与《情人》中梁家辉的臀部媲美。

演格蕊特的演员斯嘉蕾特·乔翰森,是 Lost in Translation里的女主角,有年轻女星们少见的风致,既性感又不张扬,带着一种欧洲式的隽永韵味。她生于1984年,演这部电影的时候只有十九岁。在整部电影中,她的台词只有五六十句,一切都靠她的眼神和动作来表现;她的脸如冰雪般纯净、天真,于羞涩和收敛中杏眼含春、眉目传情,很好地诠释了原画中的气韵。

男女之间闪闪烁烁、若即若离、半推半就的温情,在电影中也表现得更加细微动人。书中细细描述的日常琐碎和勾心斗角都被淡化成了背景,于是故事便凝炼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个艺术家和他笔下的美丽少女的情感上;格蕊特不用承担讲故事的任务,不必向我们交待那些琐碎,她也因此有机会洗脱许多人间烟火气,更加超凡脱俗,温柔可爱。

电影还有一个小说所没有的优势,就是光、影和声。这部电影的摄影,色彩柔和,镜头抒缓,和故事的叙事风格正好吻合。片中所有的镜头都简洁干净,让人觉得,随时将镜头定格,都会是荷兰那些名画家笔下的一幅民俗画;电影中反复出现的音乐主题是格蕊特,悠长而忧郁的旋律,如同生命的长河,无情地缓缓流淌,倾诉着花季少女说不尽的期盼和遗憾,喜悦和忧伤。

小说最后一章,交待格蕊特十年后的生活,在我看,便有些画蛇添足。电影因为时间限制,有些地方反而处理得更干脆利落。我们不一定需要知道“后来呢”,因为无论主人公们后来怎样生活,最要紧的,还是当初的故事,是她的纯真美丽给了他创作灵感,而他的沉默寡言和画家的眼睛,又将她从一个少女变成了女人,留下的,便是这一幅色泽柔和鲜艳、表情亦喜亦悲的《戴珍珠耳坠的女孩》,荷兰的蒙娜·丽莎,在时空中凝固了的,永恒的一刻。

Wednesday, January 03, 2007

我要上剧院:)

唉。我们比较土啊,很少正儿八经上剧院,以前是没钱,现在是没闲,总之还是没瘾,或者瘾不够大。

最近看了廖老师评《图兰朵》的文章,就想起当初是在家里看的老谋子在紫禁城拍的那个,故事嘛还可以,但在电视屏幕上看着确实不好看,演员都是大胖子,穿着中国官袍臃臃肿肿,一唱起来,就是大嗓门大嘴巴。:)当时就想着,一定要去剧院看才好。

这几天又看了两部DVD,一部是写Cole Porter的 De Lovely,一部是Moulin Rouge. 以前没有听说过 Cole Porter, 但是,电影中许多歌,一听就很熟悉。Moulin Rouge 一看也象是从舞台剧改编的,有些动作和剧情显得太夸张的时候,我就想,要是在剧院里看,肯定就不会有这样的感觉。

演Cole Porter的是Kevin Kline,演他的妻子的是Ashley Judd.她是刚离婚的女人,他们的恋情从一开始就很“成熟”,彼此没有幻想,而且结婚以后她也容忍着他的“自由”生活方式,甚至临死前还为他安排了一位年轻的男性伴侣。她以特殊的方式,成为他艺术创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两个音乐剧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里面的情歌都非常简单,直接。其实,真正的爱情,表达起来是十分简单质朴的;然而,就象一个演员在幕后说的,这样的话说出来会让人尴尬,唱出来就很容易。

不过,还是觉得Musicals里边的歌太直露——不是歌词,而是演员的歌唱,就那么直着喉咙吼出来。Andrew Lloyd Webb的东东也是如此。不知道是不是潜意识中觉得传统歌剧更正宗。阿,2007年,除了找出一整天时间去图书馆里瞎翻以外,还一定要去看一场音乐剧。

剧院确实有魔力。记得刚到英国时,负责组织我们活动的德国女孩Christine带我们去莎士比亚剧院看戏。心里觉得好笑:老师讲课都似懂非懂,还看什么戏。没想到去了以后,也不知道懂了没有,还是入了戏,心绪感情都被剧情牵着走,最后还是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看的剧目还是平常并不熟悉的几个,As You Like It 等等。所以许多电影演员,如大口姐姐 Julia Roberts 等等,还是愿意去百老汇一显身手。

还有一回更奇怪,在特拉维夫看了一场布莱希特的戏,演出的是匈牙利的一个剧团,字幕是希伯莱语,吭吃吭吃一边看字幕一边看戏,也觉得入戏了。

噢,大约也是因为在剧院里无所逃遁,所以只好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的缘故。要是在家里看电视,早就要么换频道要么起身找零食吃去了,哪里还顾得上看戏。

Tuesday, January 02, 2007

日有所思

真奇怪,昨天晚上竟然作了很久没有作过的梦:考试。

要考的好象是心理学。一学期没有去上过课,最后一节课,居然想起来从来就不知道上那门课的教室在哪里。同学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问都没有地方问去。还梦到ZSY当官当腻了,在申请读博士。

记得在DISNEY看到一群 Clown Fish,Finding Nemo里,Nemo 就是一条Clown Fish。这种鱼的特性就是一群鱼永远团在一起,因为他们太小,团在一起是生存下去的最好机会。正因为如此,NEMO失踪才那么令人恐惧。

我生性是属于随大流的,于是和阿Q一样,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每个年龄段,作的都是这个年龄段的人该作的事情。每次新年聚会,都象是集体总结,我们这一群鱼,分散开来的时候,作的也都是同样的事情,也无非是生儿育女、柴米油盐。那谁谁没有结婚没有生孩子,来到这婆婆妈妈的聚会里便觉得不合群,以后便不再见他;也有那飞黄腾达了的,来到平常百姓的聚会上也多有不自在,于是也渐渐离群,剩下的,就是一个一个几乎全然一样、没有个性没有出格之处的,清一色的 Clownfish.

上班来,发现他们在 interview 一个人。居然很生气,这么大的事情,我居然一无所知,而且都没有给我安排interview。正在想着要想办法发个牢骚,老板过来打招呼,我省掉了平日里最擅长的chitchat,说,我们要招一个新人了。老板何等人物,马上接过话茬:不是的不是的,我们根本就没有进人的计划,不过是老板的老板认识这个人,推荐,于是他们只好应付一下,所以并不是真正的interview。

我没有我号称的那样潇洒。说穿了,我可以潇洒,也可以不潇洒,但你不能因为我潇洒就不把我当回事。说到底,我还是不潇洒。也不想故作潇洒。:)好在需要阿Q的时候还不多。

有时候,人能够潇洒,是因为面前的事情无足轻重。我给人的印象比较洒脱、满不在乎,那是因为平常的时候,我在尽量回避严肃认真的话题,或者如果涉及严肃认真的话题的时候,也尽量采取不严肃认真的态度。

比如说,我从来不参预政治和宗教的讨论(牛头不对马嘴,伤感情,真理并不是越辩越明),也不参与爱情话题的讨论(爱情哪里是用来讨论的),网上混过一阵,也学会不暴露隐私,于是剩下的就是无关痛痒的插科打浑,吃喝玩乐,彻底的快快乐乐寻开心。

Saturday, December 30,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4 金钱与天才

Johannes Vermeer并不富裕,他一边作art dealer,一边绘画,创作过程中精益求精,完全跟随作品的引导,不为了金钱加快速度。 他还养活着越来越大的家庭,虽然钱总是紧,却还没有人挨饿。

他能够这样作,一是因为有富商那样的patron,二是因为他有个好丈母娘。

富商看上了Griet,要一幅她和他的合画;从前,他就曾经买过一幅他和一个女仆的画,每一次他都给女仆灌酒,画还没有画完,她就怀孕了。这个人面目可憎,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常常是这样的人,维系着艺术的延续和生存。

Maria Thins精明强干、冷静,对Griet甚至表现出一些善良。当然啦,她的善良也是有目的的,因为她知道,有Griet在,他画得更好更快,可是,总不能说因为这个善良是有目的和代价的,这善良就变成了坏事。:))电影里我就很喜欢她。她身上没有丝毫浪漫成分,整天盘算的也无非是钱,然而很奇怪,她的盘算不让人感到铜臭。她不是画家的妻子,所以她不会象女儿那样感到威胁和嫉妒,所以她能够冷静地观察阁楼上的种种微妙,并且不动声色地导演着一切,最终的目的,自然是皆大欢喜,众人皆各得其所。

不禁想起,如果莫扎特有这样一位丈母娘,他的五个子女就不至于成为孤儿,他自己或许也不至于英年早逝,然后被扔到无名墓坑里,连棺木都没有。"Amadeus" 里面那个场面太残酷。


看这样的书,太舒服,太柔情,太觉得罪过。今天头一次下雪,下完很快就化了,家里暖暖和和的,都是等着明天过年的气氛,小说又是写得这样的温柔体贴,讲故事的人都知道等待着自己的命运是什么,却还是那样逆来顺受,没有大声抗议、痛哭流涕,我们也就很难“看戏文流泪,替古人担忧”了。

《井》里面,张艺谋家里穷,娶不起女高中生,只好倒插门到一个寡妇家。丈母娘说,祖祖辈辈的,不都是这么受的么。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3

绘画成了她感情上进入他的世界的媒介。

关于绘画的描述和讨论,比《红》要肤浅得多,作者显然不太象是个专业艺术家。她帮助他清扫画室,磨颜料,整理道具,象海绵一样一点一点地浸入他的创作,因为是瞒着他的妻子,她为他作的每一桩小事都带有偷情的味道。她恭顺而谦逊地迎合着他,吸引着他的注意力,当他听从了她的建议以后,她感到了最高的喜悦。

与此同时,她明白地知道Pieter的嫉妒。每当她谈起他或者他的画的时候,Pieter就陷入沉默,而她似乎并没有多少负疚。太二十世纪了八。

"Paintings may serve a spiritual purpose for Catholics, but remember too that Protestants see God everywhere, in everything. By painting everyday things--tables and chairs, bowls and pitchers, soldiers and maids--are they not celebrating God's creation as well?"

Exactly what was said in "My Name is Red", except it was referring to Islamic art. :))) And we say, we are simply painting Nature as we see it. LOL

不过,《红》里面的争斗显得大场面一些,这里么,因为是在一个家庭里,女主人和女仆,小女主人和女仆,门当户对的劳动男人和女仆,其中的勾心斗角,就显得忒小气了些。:)

男主人和女仆之间那点温馨,在电影中表现的更加细微动人,因为所有那些背景中的勾心斗角被淡化了许多,况且女仆不用承担讲故事的任务,我们不必从她嘴里听到这许多琐碎,她的形象就更单纯可爱一些。

演Griet的演员是Scarlett Johannson,Lost in Translation里的女主角,美国年轻女星里少见的既性感又不张扬、有一种欧洲式的隽永韵味的女演员。据说在这整部电影中,她的台词只有五六十句,一切都靠她的眼神和动作来表现。因此她有机会脱俗,在电影中的形象远比书中更可爱。

阿。他在家庭纷争中站在了她一边,于是全家上下都改变了对她的态度——这个实在是扫兴啊,人间烟火,权力纷争,爱情故事怎么可以这样掺杂。还是电影更subtle一些。;))当然,一切有可能全是她自作多情,以他的喜怒哀乐,来解释周围其他人对待她自己的态度。

Friday, December 29,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1



Johannes Vermeer 原作。这幅画被称作“荷兰的蒙娜·丽莎”,因为她的表情,时而忧伤,时而喜悦——就象任何一个陷入无望的初恋的多情少女



Scarlet Johansson 剧照。在电影里,她比这张照片幽雅、低调,很难相信她是个年轻的美国女演员——她们普遍太张扬,太吵闹






Griet, 十六岁了,要离开家,去给Johannes Vermeer当清扫画室的女佣。

他陪妻子来看她,发现她将要切的蔬菜按颜色井然有序地排开。问她为什么非要这样排而不那样排,她说,那样颜色会打架。 艺术,画家的眼睛,在日常生活的琐碎中,看出这些不“实用”的细节。

他们的访问却不是interview。她的父亲是烧瓷砖的,因为事故伤了眼睛,成了残废人,而画家是某个组织的头领,有义务照顾麾下成员。

她用围裙包了一包东西,离开了家。包袱中有一块她父亲烧的瓷砖,上面一男孩一女孩,就象她和她的弟弟。 妹妹不肯原谅她,因为她要离开,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孩子了。

我便想起我离开家的情形。其实比她还小,十三岁,要去住校。离开时并不忧伤,还恶狠狠地说再也不回来。那之前和姐姐吵过架,大概有半年没有说话,她先上高中了,每个星期只有周三和周六回来,我还是没有和她说话。我就要走了,她来找我说话了,我觉得自己赢了,心里很得意。

我完全忘了那次吵架是为了什么。

Anne Frank 是十五岁,她藏的地方不在荷兰,是在瑞士,不过,荷兰的普通老百姓帮助犹太人,比别的欧洲国家更普遍。

Griet背朝着父母的家,沿着街道,走向她的雇主,走向未知。作者在细细地描写Delft的风景,最要紧的自然是河道,时令是夏天,我还是觉得冷。

我最好的朋友就在荷兰,她在那里住了十几年,阿姆斯特丹是她的耶路撒冷,也是她的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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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极度的贫困和窘迫,一面是世俗家庭生活的繁杂混乱。然而,在这片困窘和繁乱中,作者描写了一个干净、家具稀少到近乎空白(bare)的画室,连画家的妻子都无权涉足的画室,让它成为一幅伟大的艺术作品的诞生之地,也成为一个少女情窦初开的神圣领地。

那个画室是一个世外桃源。爱情和艺术,原本就是人们逃脱世俗繁扰的途径。

作者似乎一开始就安排她爱上他。父亲提及过画家的名字,作了简单的介绍,从此以后,他就成了“他”——在格丽特小小的世界里无所不在。豆蔻年华的少女离开家了,碰上了除了她父亲兄弟之外的第一个男人,于是,他就是她的宿命。

少女的初恋,就象是出麻疹,出过以后,她就可以开始过柴米油盐的寻常百姓的生活了。而她睁开眼后看见的第一个男人,从此便永远是她感情世界的主宰。

G是新教徒,画家是天主教徒,画家家里硕大的耶酥受难像令她感到恐惧。意大利的拉菲尔、米开郎杰罗、波提切利们的画好象大多是宗教画,而荷兰的鲁本斯、伦勃朗和凡米尔们却大多着重俗世生活小景,不知何故。

因为是为“他”做事,为了让“他”高兴,象清扫房间这样乏味的工作也充满了趣味,充满了挑战。一见钟情的话题,是蔬菜的形状和颜色。感情的发展,也是由他引导,用的是他的世界的载体:千变万化的光,影,和色彩。

Thursday, December 28, 2006

我,伟大呀!

昏睡了一觉,醒过来拍拍自己的肩膀:我,伟大呀!

今天没上班,带臭臭们去看了一场电影:Happy Feet. 昨天就计划好了,因为平时欠臭臭小朋友们太多,想趁这个机会也带几个他们的朋友去。于是就开始紧张,害怕。住在这穷乡僻壤,最近的电影院也有十几迈,以前都是老爹带我们去的,今天他要上班,只好由我勉为其难。电话打完了,计划没法改变了,于是脑子里就开始犯憷,一一播放所有车祸的恐怖场面。要不是刚才一下子睡了两三个钟头,我都不知道我昨天晚上其实失眠了,嘿嘿。

哇,孩子多了真吓人,过马路更加提心吊胆,在影院里总怕走丢一两个,电影看到一半时,有人要上厕所,当时就觉得为难:跟着去厕所吧,留在电影院的娃们怎么办,留下来吧,出去的那个走丢了怎么办。唉,所有的娃娃都顺利地回了各自的家,我那个如释重负,于是就昏了过去。:(

不过,小朋友们还是高兴的,看电影不过是凑到一起的借口,除了几个人可以一起疯以外,还可以吃垃圾食品,喝垃圾饮料,说平时不能说的话,说的东西我都听不懂。:)紧紧张张地开着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老,像电影里的老祖母,从儿媳那里把孩子们借来,然后拼命“贿赂”他们,然后又担心儿媳会骂。:)好在送小朋友们回家时,他们的妈妈正好都在电话上,没空骂我,我自己当然是不会骂自己的鸟,哈哈。

大概是因为看的时候神不守舍、心不在焉,觉得电影也就那么回事,同样是写企鹅的故事,去年的 March of the Penguins 要好得多。不光是因为是卡通片,显得“假”,而是因为故事编得太生硬,编导的目的太明确,说教气息浓。看完 March of the Penguins,大家都有些 shaken,看完 Happy Feet, 大家都是过目就忘了,小朋友们连笑话都没有记住几个。


主题还是好的,一是Mumble小朋友不会唱歌,只会跳舞,于是受挤兑,后来又设法让人们接受他;一是呼吁人类少虐捕,给企鹅留点鱼吃。帝国企鹅群里的音乐、舞蹈、语言、动作,都是黑人的,另外一个企鹅部落是Hispanics,怎么说呢,太“美国”,真不如像March of the Penguins 那样,美国阔佬们出钱,让人家法国人拍去,他们比较艺术。:)

Wednesday, December 27, 2006

过节 Post-Party Blues

记得上学时有一回请客,小小的公寓里来了三十多个同学,包括奥地利的一个朋友,告别时我以手捂面,别的朋友都知道我戏剧化,只有他,因为不熟悉我的种种古怪,还以为我是真地哭了。:)

不过,每一次聚会,散摊时总有曲终人散的悲凉。如今生活忙碌,聚会必定是重大节日,每一次聚会,就象一道路碑,背后是时光在匆匆流逝,即便是理性的人,恐怕也很难不伤感。

去某家时,终于彻底承认,娶妻当娶上海女。:)人家家里收拾得漂亮优雅且不说,难得的是几桌的菜,从头台到主菜到甜食到饮料,不光是好吃,连“气质”都好。这可是都是她一手准备出来的,吹牛是不作数的。哇,马上告诉她,我以后坚决不请客,便是请,也不能请她。:)

她还拿出许多卡拉OK碟来请大家唱歌,她自己唱得不错,后来就让我们唱。我和永世都是草莽英雄,拿着话筒就吼啊,吼来吼去都是过气的歌——听一个人唱的流行歌曲,大致就知道他是什么年代的老古董。

《上海滩》以前只听过粤语唱的,这次第一次知道了歌词。好象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不过,背景里是许文强和冯程程在剧中的片段,还是有些激动:两眼泪汪汪地看过那部电视剧以后,我们这一代的女孩子,眼睛就只盯着高高瘦瘦的帅哥们了。

娃们高兴,可以吃,玩,stay up late, 串门,不用上学,所有的课外活动也都停了,童年的快乐总是一样的。

Thursday, December 21, 2006

东家长,西家短




网上订了礼物,早早就收到了,本以为万事大吉,结果还是往商店里跑了上百趟,眼下好象是买齐了,谁知道明天又会想起谁来,又要跑几趟。

到这时候,说什么物质主义、消费主义都是空洞的。大家都是俗世中人,难免遵守俗世中的规则,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就是礼尚往来。抽象地说,可以批判,实际地具体下来,你就别无选择了。除非你真不在乎成为孤家寡人。

就算你真能特立独行,轮到孩子时,也只能随俗。没有孩子时拼命脱俗,有了孩子后拼命还俗,正因为如此,风俗才成其为风俗,不然谁会发疯,保持这劳民伤财的劳什子风俗。

孩子们盼圣诞节的急切和快乐,就算是用钱买来的,那种快乐却是纯粹的极乐。假如超级简化,说这快乐是用钱换来的,那这钱也算是花得是地方,是钱得其所。:)好在他们不贪,从来不会狮子大张口,也不和别的小朋友攀比,趁他们还能够享受这样纯粹的欢乐,纵容他们一回。

还记得小的时候,妈妈打发各家亲戚婚丧嫁娶、红白喜事、逢年过节时的焦虑。钱总是不够用,亲戚们又总是有许多家比我们体面讲究,送少了失面子伤自尊,送多了影响国计民生而且还可能依旧是个少,掐呀算呀,真是让她为难。不光是“年关”,所有的节日和喜事都成了难关。

可是,妈妈虽然发愁,却还是兢兢业业、精打细算地安排着所有这些琐琐碎碎,理由是,孤家寡人的又有什么意思。

记得看过迈克·杰克逊的访谈,迈克·杰克逊说他没有童年,因为他父母是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所以他们从来没有过生日。他在心智上老象个长不大的孩子,是不是想永远停留在自己不曾有过的童年。 当然,我也要小心 over-compensation,在小孩子身上偿还小时候没有实现的梦想。:)

所有的风俗,道德,法律,宗教律条,其主要功能,就是强迫我们作我们本来不愿意作的事情,或者惩罚我们作了不该作的事情。积极点看,这些礼尚往来的风俗习惯就是强迫我们和周围的人保持联系,不仅仅是精神的,而且是物质的,因为精神毕竟无形,不好检验,而物质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逃不掉。

送往迎来的风俗,维系和我们和周遭世界的肉的物质的联系。

Wednesday, December 20, 2006

[旧文] 吃零食的乐趣

小蚕同学担心吃瓜子太市井。不要怕嘛,捣持捣持,将吃瓜子小资化不就行了。辟辟啪啪之后,还是可以装模作样接着作淑女。:)
最后一句,本来是“一日三餐,是丈夫,……; 餐间零食,则是情人……。 ”合着我们是主张婚外恋了。:)


              吃零食的乐趣

                ·菊 子·
  我是个懒人。持家无方,放之任之,衣食住行均以“差不多就得了”为标准。去哪里都热情好客,尤好扎堆儿,吾家那饭菜却实在是乏善可陈,下厨房纯属不得已而为之。不过,这些年粗茶淡饭,倒也将就过来了。


  唯一少不得、将就不得的,就是零食。

  零食者,非主食也。我的零食,广义地说,包括一杯香茶,一份小吃,和一本好书;狭义的零食呢,便专指那小吃。

  茶有讲究,嫁老公后跟他学的,一定要喝当年新采新烘的上等好绿茶,否则宁可不喝茶。水烧开后晾至摄氏85度左右,头水茶最好泼掉,以二水茶为最上品。

  零食有三项条件:第一,宜可口,百吃不厌;第二,宜清淡,百吃不腻;第三,宜小巧,百吃不饱。条件看似苛刻,具体下来,不外乎各类小干果、瓜子、梅子之类,以江浙上海一带的各类精装小包美食为最佳,其次是广西的各类应子,还有各地产的话梅,比利时产的带小杏仁的巧克力。

  书呢,宜选择介于专业书籍和纯属消遣之间的任何书报杂志。若看电视,须得是那黑白的经典片,或者是Masterpiece Theatre,其中以英国戏剧为最佳。

  小时候国穷家穷,那零食也就是少少的几样,糖果,点心,三分钱一根的水果冰棒,五分钱一根的小豆冰棒。妈妈分发零食时,我的眼睛总是虎视眈眈地盯着姐姐那一份,必欲换之而后快。姐姐身体不好,长年吃鱼肝油和钙片,馋煞我也,一日盗得几颗,放入嘴里,腥哉苦哉,不敢恭维。每每羡慕邻居家独生女儿,家里好东西毋须与人分享,长大后才知道,她一来羡慕我家的热闹,二来她从小厌食,只有到我们家和我们抢时才有胃口。

  上大学时,好吃的东西多了,自己也有了零花钱了,偏偏又时兴起了减肥。大家随着简·方达跳健美操,吃饭吃零食也互相监督,有时候实在熬不住了,偷偷往嘴里塞上点什么,碰巧同屋回来,眼看着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她无言的谴责中土崩瓦解。

  那时候突然有了酸奶,听人说那好吃的酸奶也减肥,于是大家便成群结队地去喝酸奶。那酸奶是盛在一个瓷罐中的,用小勺子舀着吃,又酸又甜又爽口,美国店里许多种Yogurt,试来试去,无一出其右者。那时候,学校那简易棚搭成的小吃部,夜夜灯火通明,来这里喝酸奶的,排的队总要拐好几个弯。

  过惯了集体生活,嫁人后,丈夫白天上班,自己一个人在家,颇觉形单影只,和我作伴的,便是那香茶、零食和好书。早上懵里懵懂地听见丈夫走了,自己接着做梦,迷糊到十一点来钟,泡上茶,拿出零食,抄起书来看看,不一会儿日头西斜,就到了准备晚餐的时候了。

  如今,有了两个小鬼头,成天追在他们屁股后面捡他们沿路撒下的玩具都来不及,想消消停停地吃零食是不可能的。有时候忙极累极,不免心生怨气,看老公还是那么乐呵呵屁颠颠地,就更觉得自己蓬头垢面黄脸婆。伴妻如伴虎,老公知道这时候鲜花礼品钻戒都无济于事,救驾者必得是一包我心爱的零食。其实那零食也不贵重,也不高雅,也不必刻意寻觅,却每每正中下怀,令河东狮子破涕为笑。

  去过的地方,便记得那些地方的风味小吃。一包在手,解去多少旅途寂寞。苏州杭州,无锡镇江,上海南京,记得许多亭台楼阁,湖光塔影,记得更清楚的,却是那些吃不厌吃不腻的小豆豆小果果。

  英国人的烹调我实在不敢恭维,他们唯一讲究的是喝茶,那茶是红茶,也不是我的首选,难得的是那陪着茶上来的各式小饼干。老太太们夸张地热情着,端着小盘子让你挑,半个小时的Afternoon Tea,老太太愣准备了十几样小饼干,老头子一边抱怨“I will be the mother”,一边乐滋滋地给你沏上茶,也算是英国生活中一个特有的温馨场景。

  以色列是沙漠地带,瓜果蔬菜甘甜味美自不必说,那各类奇珍异果就更诱人了。多去了几回,就迷上了橄榄。那橄榄,可不是美国超市里卖的那罐头糟粕。偌大的一眼望不到头的露天市场上,那橄榄摊也是一眼望不到头,从嫩绿到纯黑之间,各种颜色应有尽有,大的,小的,有核的,无核的,那个美味,你就吃吧,慢慢地一粒一粒地吃着,一直吃到世界和平,天下大同。

  德国奥地利,我最中意的,除了各种冰激淋,就是那些叫不出名的小点心。有一次在萨尔茨堡参加一次宴会,那小点心是专门从维也纳送来的,每一只不过拇指大小,美轮美奂,我拿起那些小巧可爱的尤物,自己都觉得是在暴殄天物,默默念一声阿弥陀佛,才敢把它吃了。

  我为人大而化之,凡事随缘,最怕精益求精,也害怕各种养生之道。好在市面上流行的各类营养学只谈正餐,不谈零食,所以我可以大快朵饴而不觉犯罪。

  谢天谢地,现在也不象少年时代那样喝口水都担心长胖,也没有到时时要关注血脂、血压、胆固醇、高血压、低血糖的年龄,传宗接代的任务也完成了,所以这臭皮囊还可以尽情地糟蹋一下。怡然自得地消磨时光的同时,也有一种不信邪,不听劝,偏要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的叛逆的快感和自由。

  一日三餐,是理智,弃之,人生将过于凌乱;

  餐间零食,则是感情,弃之,人生将过于冷酷。
□ 寄自美国
刊登在 2004
华夏文摘 cm0402c.

Tuesday, December 19, 2006

孙悟空的乾坤袋

我不太喜欢孙悟空。他假装调皮、造反,最终却还是为了讨师傅高兴,帮师傅去西天取经,就象我妹妹吃饭时谦虚后退,假表现,象三好学生一般的做作。:)

孙大圣也就是个开乾坤袋时,最率真,最可爱。动画片《大闹天宫》里,老孙从天上回来了,小猴子围着他,欢天喜地。老孙打开乾坤袋,袋里面飞出的,全都是他从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上偷来的好吃的东西。MMM……口水四溢ing……这就是我童年的fantacy。

看书,就象是等着孙猴头开乾坤袋。我生有涯而天宫无涯,不可能亲赴所有的蟠桃盛会的,有人去了回来,讲一讲那里的盛况,让我们憧憬憧憬,流流口水,总归是聊胜于无吧。

虽然是自己的自留地,还是有公开拍小马的马P之嫌。:)肖邦的多愁多病身,哇哈哈哈仰天长啸。初学英文希伯莱文时,记忆一些特殊句式的办法就是用古汉语的例句,因为很多英文希伯莱文的句式、用法和表达方式更接近古汉语。小马信手拈来一些古诗词来形容古典音乐,妙就妙在两者都能传递一些啰里啰嗦的现代语言难以具体描述的细微的转瞬即逝的感觉,令人或会心一笑,击节称快,或怆然若失,心有戚戚,有一根弦轻轻地一颤悠,于是便忘却了时间空间,超脱了万般恩怨。

还是遗憾。希望某CD就在跟前,可以听一听是不是就是那样的感觉,就象希望自己能坐在王母娘娘的酒桌前,冲那奇珍异果伸出黑爪。当然了,如果自己已经听过,只怕光会想着跟作者比较、掐架,读起来对文字的感受也必会有所不同。

作者码字,忌讳傲慢和炫耀。如果作者露出傲慢和炫耀,哪怕他有足够的资本这样做,对不起,拜拜您啦。如果叙述的人纯粹是为了分享,借你一双眼睛和耳朵,有时候还有心灵和头脑,那么,你就会多看见、听见、体验和思考一些东西。你也就超越了你每天的柴米油盐,上班下班。

Sunday, December 17,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既然咱们是缩在 igloo里过冬,那么就严重要求轻松舒适,坚决反对深刻思索。:)借来了 Tracy Chevalier's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准备看看,如今这世道,人们是怎么用电影来搭售文学,用爱情(偷情)的故事来搭售艺术史。

如果不是这一部电影,我哪里会想起看一本关于Johannes Vermeer的书?荷兰文艺复兴艺术家里,知道个 Rembrant, 知道个Rubens就觉得自己已经够附庸风雅的了。

给丈夫儿子的礼物都买好了。藏好了。:)给爹妈的支票寄出了。给儿子老师的礼物准备好了。Party的计划都定好了。活偷偷多干了一些,却没有让老板知道,以便自己需要时消极怠工却不让人察觉。

嘿嘿。满意。Life in my cozy igloo. ;))
连字都能调大。满意ing. ;)

暖棕色的圣诞节

还有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这个圣诞节不是白色的,是暖暖的浅棕色。就象外边枯干的树枝的颜色——深秋时树叶刚落时,透出的是凉凉的沧桑,等冬天来了时,同样的枯枝中泛出的竟是温暖,因为我们的期待值不同。:)

当当网买的书寄来了,马慧元的《北方人的巴赫》和何兆武的《上学记》,两本书是差不多同样的暖暖的浅棕色,乍一读读成了《北方人的巴赫上学记》。还没有认真读,自己下定决心不要匆忙,不要如饥似渴,不要慷慨激昂,因为这两本书都不匆忙,不如饥似渴,也不慷慨激昂。:)随便翻到一篇,《冬夜听古尔德》,突然就想起另一个冬夜和另一个听古尔德的人,怔忡之间,恍惚了时空……管风琴若是知道她的文字竟然如此煽情,让人莫名其妙地小资般自怜自恋,只怕会哭笑不得。

我们都是自恋的。读别人的文字,总要等那文字触动了我们心里、脑子里哪根筋,我们才能体会出那文字的妙处。而这根筋,完全可以和原作者拨弄的那根筋风马牛不相及,甚至背道而驰。

一本真书拿在手里,似乎读的时候便更郑重其事一些,更觉出慧元文字中的精致甚至华丽。音乐,诗词,作者的现世的生活和“灵”,就由那些短短的篇章,在几个层面里自如地穿梭。虽然不懂巴赫们,却晓得欣赏别人对巴赫的欣赏,就象我自己不吃 starburst, 看着毛头们嚼着它大快朵颐的时候,也是一样享受。:)

何先生的书,以前看过一些章节,因为是口述,更是接近他平时说话的qiang调和口气。记得从前去他家,不管是正式的研讨还是顺路串门,他总是一律称之为“聊天”,而且,他谈康德、黑格尔们的口气,也和谈起照澜院蔬菜水果的价格是一模一样的口气,“聊天”。:)

别的老师们知道的也一样多,但老头子们不是谁都爱聊天,张中行聊天聊出了大名,别的老头们却大都对他们几十年的遭遇三缄其口。想过一些原因,有些老头是一解放就拼命要去作学问,立新学科,带学生,桃李满天下。结果学生是带了,自己留下的东西却不多,或者是质量很粗糙。尽管如此,他们仍然视“聊天”为不务正业,浪费时间。

还有一些老头是胆小怕事。或者是过于自尊。胆小怕事的,知道的不愿意说,因为大家还都活着,大家也都是儿孙满堂的人,谁会跟谁过不去。过于自尊的,是因为回忆自己的遭遇是一种屈辱,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将自己的疮疤揭开来示众。

何先生的经历相对平稳一些,而且他回忆的也是“旧社会”,其中提及的人物大多辞世。就算有些地方有些“刻薄”,毕竟那是一个正常时代(即便有抗战这样的兵荒马乱),对人的评价要容易一些。到了文革,你怎么评价?连我这个没有亲身经历的人都不知道。记得刚到清华时听到过一些林林总总,无不令人跌掉下巴。

一起购买的还有一本商务印书馆的《新华字典》第十版,大毛上中文学校要的,结果买的当天就被他弄丢了,还要重新买。:(记得我小时候也有一本,不记得是第几版,只记得当时是一块钱一本。买来以后照着字典,代语文老师领着全班用“普通话”读,我的天,那叫什么普通话。:))

Monday, December 11, 2006

酒酿


做酒酿本身很简单,难却难在煮饭上。奶奶做时,米、水、火候都很讲究;最理想的饭是煮得八成熟、有些硬的饭,用手一扒拉能扒拉得开,用手一捏又能捏得拢。有的时候是将米象煮粥那样煮,水开后将米捞出来,放到笼屉里蒸,蒸到一定火候,那米就能散、能粘,可以做酒酿了。

酒粬有时候商店里有卖,更多的却是穿街走巷的小贩挑来的。奶奶右手的食指有些向右弯,却不妨事,她就用这有些弯了的食指按着拇指,将酒粬捻成碎末,撒在饭里,细细地拌匀。用厚棉布包好捂好,就开始等它“来”。

冬天气温低,酒酿往往要两三天才能“来”,有时候等不及,趁奶奶不注意,偷偷掀开来看。夏天的酒酿来得快,好象一天就够了,头一天做上的,第二天就能看见米饭上面一层白白的毛。

按一下,是一个个小小的坑,坑里渗出一小汪水,甜。

酒酿做好了,却不能马上就吃。要加上水,盖过饭面后多出一寸左右的水。等酒糟在水里浮起来,才可以放在锅里,煮开。煮好以后将酒糟划成小块,酒酿就制成了。 “来”得好的酒酿,不必加糖就甜。

妈妈喜欢搓了糯米小圆子放进去,就成了酒酿圆子;我却只喜欢酒酿,倒嫌圆子吃起来粘乎乎的不痛快。

没有煮过的酒酿也是可以吃的,只是容易醉。我就醉过一回。好象是初一初二的时候,那天急着要上学,等不及酒酿煮开,就匆匆忙忙喝了一碗就跑。路上还好,到了学校就觉得满面通红,烧得火烫,头也晕得厉害。晕晕乎乎中觉得前座的那个男生又在回头看我。

那时候少不更事,他老回头,我只觉烦,不是骄情,不是故作矜持,是真烦。眼下难过,更是烦他张望,觉得他似乎是在看我笑话。一懊恼,居然冲着他的方向吐了出来。心想这回完了,他肯定要暴跳如雷。没想到他并没有;旁边座位的女生跑开了,却是他过来帮我打扫,还带我回了家。

稀里糊涂大家就都毕业了,我趾高气扬地上大学走了,哪里会将他们放在眼里。几年后和男朋友拉着手走着,路上碰见一个人,男朋友说,原来你们这里也有这么英俊的小伙子。

我却忙不迭地松开了男朋友的手。是那个坐在我前排的男生,他见识过我喝醉时的窘态,还小大人一样地照顾过我,带我回了家。

他果然就长成了一个好男人,有一个好妻,哥哥破产后收养了哥哥的两个儿子,独自赡养二老,为二老送终。

Saturday, December 02, 2006

红薯圆子


管MM说爱吃红薯圆子,那我就给你炸一盘。也请你吃忆苦鸡。:)

最近我妹妹吹牛,说她成功地炸了红薯圆子。小时候吃过的,总觉得好吃,却是作不出来,圆子炸了半天,出来还是稀糊。妹妹说,她用的是糯米粉,于是茅塞顿开。为了超过她,还在圆子外面滚了芝麻,可以保证炸的时间够长。没有芝麻时,里面还没有熟,外面就已经发黑,糊糊的不好看。

菊子牌红薯圆子

1。日本红薯一只(超市的 sweet potato and yams won't do. They are too mushy.)
2。糯米粉少许(少许是多少?不知道。)
3。芝麻少许。(同上)

1。红薯蒸或煮熟后,剥皮捣烂。然后往里面加糯米粉,到能捏出小团为止。大概估计了一下,红薯和糯米粉的比例是80:20。不能加水。

2。搓出小团,小团上滚上芝麻若干粒。

3。油烧热后,将火拨小,慢慢炸。炸到不耐烦了就捞出来。Yum yum yum. ;)

以后 potluck 也有对付的办法了,不然总是盯着自己带的那一盘,恨不能花钱请人家吃。

昙花一现



刚想好题目,又觉得还是说“回光返照”更合适。:)

昨天是公司爬梯,是俺们落后群众出风头的机会。好不容易盼来了暖和天气,可以穿粉色的 cocktail dress,俗是俗,毕竟还不是那么不合时令。吃完了饭,就等着跳舞,老公带我上场,一亮相,一圈还没转完,哈哈哈,满堂彩,那样的虚荣的快乐,很单纯,很纯粹。:)

小的们不乐意,他们在阿姨家玩得不开心。哼哼,guilt card 已经玩不灵了,老爹老娘这样出风头“昙花一现”的机会不多,就让我们偶尔来一点青春的回光返照吧。只怕等小的们都长大了,我们就会太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