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8, 2007
谁说“汉家男儿多无情”:)
我牢骚比较大,上网头一篇文章就是骂男人,主要是中国男人,斯文着叫汉家男儿,配合我的“汉家女儿”,后来时不常给人惹翻,陆陆续续又接着骂了几篇。:)今天新年新气象,应广大男人群众要求,来夸夸他们。:)
昨天从同事姜那里听来的。中国某地某男,不幸(有幸)有了个二奶,而且不幸被大奶发觉。大奶声称要揍二奶一顿解气。唉呀呀大奶生气了,可不得了啦,这可如何是好。某男没辙,想到了奇妙的网络。于是在网上登出广告,给二奶找替身,专供大奶殴打出气。报酬姜还真记住了,挨揍费一小时三千人民钱,折合四百美国钱。
可惜姜是在广播里听到的,网上查不到。
瞧瞧,大奶出了气,二奶避了打,替身又挣了钱,一个尴尬的场面避免了,一个多情的汉家男儿诞生了。可惜不在电视行业混饭,就这个题目,够编两三集。:)
唉,也想给人家当二奶,给人家这么曲意逢迎我的机会。:)
Monday, February 26, 2007
Oscar
Nicole Kidman是女皇。也想有一件她那样的红色礼服。正在接电话,没听见她说什么。
Cameron Diaz的衣服也不错,只是有些太夸张,太硬,象是硬纸板糊成的;当然了,最大的问题还是她的头发,Cameron Cameron Cameron,把头发染成金发吧。正好后来有一段回顾里放了她以前金发碧眼时代的镜头,那么青春,诱惑,溢彩流光的风情!当然了,也可能纯粹是美人迟暮,看她说话时,只看见她脸上两块疙瘩又。:)
作家那段蒙太奇真好,都是从各个著名电影里剪辑出来的作家形象:雄心勃勃的,思路阻塞的,崇拜的,鼓励的,茅塞顿开的,一举成名的……最后是Woody Allen呆滞的眼神盯着前方,嘿嘿,会心一笑。
Al Gore 的 An Inconvenient Truth 赢了。他女儿也同时生了一个儿子,于是顺理成章地叫他Oscar。却有几个小意见。一是,他不该和Leo一起出来。按说他长得不丑,但是,和LEO一起,他显得老,胖,木,因为LEO是那样年轻,瘦,灵。二是,太政治。我支持他的活动,反对人们杀鸡取卵,但OSCAR是娱乐活动,太政治了,效果适得其反。比如前边唱短片里的插曲,这类片子搞插曲本来就是为了载道,音乐、艺术水平本来就可疑,再加上后面屏幕背景里不断地打出各种标语口号,实在倒胃口,那些反对的人只怕会更加坚定。三是,不幽默的人,不应当故作幽默。假装要宣布竞选总统那一段,中途被打断,一看就是导演的,老戈的表情就是不够生动,早早地就让人猜出来了,缺了惊奇,笑话就不好玩了。:)
The Departed 一定要看。老流氓Jack Nickolson彻底放弃了,剃了光头。有一年他感谢自己的发型设计师,因为“His job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challenging every year,”现在好了。:)不过,头发一剃,脸上显得很胖,不够刁钻流氓了。
Gweneth Palthow还是太漂亮,太养尊处优。没有演出Silvia Plath的诗人气质、才华、忧郁和疯狂。这些东西究竟该怎么演,我也不知道,只觉得她不“象”。
Leo也吃亏在太漂亮。太白人。:)好莱坞是彻底矫枉过正的,男演员要得奖,首先要丑,实在不丑,是个黑人也行。:)
Tuesday, February 20, 2007
Sylvia Plath: The Bell Jar (片断)
编辑大人要用,全稿先撤了。国外的同学可以去《华夏文摘》看。不过,是我自作多情吧,这么长的裹脚布有人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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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读了 Crossing the Water, 很不错,她用的意象都不太离奇,很多甚至是日常生活中的物事,比如《镜子》,比如《在阳台上》,比如"Face Lift".新奇的是她的联想和想象,比如《失眠》,半明半暗之间,无法入睡时,眼前是种种怪异的形象和失重、失真的感觉。
我不失眠,只能想象,那一定和晕车晕船的感觉类似:肉体的不适,夹杂着精神恍惚,令人辗转反侧,痛不欲生。我知道,旅行一结束,我晕眩的苦难就会结束。失眠者却不知道,自己的磨难将于何时结束。真正顽固的失眠者,连药物都无能为力了:
He is immune to pills: red, purple, blue--
How they lit the tedium of the protracted evening!
Those sugary planets whose influence won for him
A life baptized in no-life for a while,
And the sweet, drugged waking of a forgetful baby.
Now the pills are worn-out and silly, like classical gods.
Their poppy-sleepy colors do him no good.
显然这是作者的经验之谈。在The Bell Jar 中,Esther 开始出问题了,最初的症状就是失眠。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直至她慢慢全面崩溃。
故事的开头,大概任何一个少女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共鸣:学业,男生,假期,衣服,首饰,女朋友……图书馆里的正常版本被人借走了,我借到的是给老年人看的大字版,我这个还不老的老年人看起来,很觉得有些滑稽的幽默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小说的头一部分,读起来轻快,活泼,顽皮,恶作剧,让我想起自己同一个年龄的种种经历。
Esther十九岁,站在青春与成年、少女与女人的门槛上,梦想着成为一个诗人。小说是六十年代中期发表的关于五十年代初期的故事,因而也带有那个时代的痕迹,所以Esther知道女人迟早是要嫁人的,而那位信天主教、接连生了六七个孩子的邻居,又让她感到焦虑和恐惧。
但是,这些问题再复杂,毕竟也是一代一代女子必须面对的问题。大多数人都走过来了,无论是自己的选择,还是命运的选择,女人们有韧性,总会千方百计地跨过一个个关口,打发自己命定中的那几十年光阴。
埃斯特却没有跨过这个关口。她在纽约的时尚杂志实习一个月以后回来,发现她生命中所有的一切,写作,男友,都和她想象的不一样。然后就是失眠,种种自杀的意念和企图,精神病院,一次一次的电疗,电疗的时候,眼前是一道道强烈的蓝光。
小说是自传体的,因为顾忌书中涉及相关人士的隐私,最初是在英国发表的。普拉斯自杀以后,小说才于1970年在美国发表。小说叫《瓶》,最初是埃斯特看过的胎儿标本,在发育的不同阶段夭折的胎儿,浸泡在钟型的玻璃瓶里。1961-1962年,普拉斯写作这部小说的时候,正是她初为人母的几年:女儿Frieda生于1960年,儿子尼可拉斯生于1962年,中间她还有过一次流产。
这个玻璃瓶中的凝固了的死亡,在埃斯特彻夜无眠的时候袭击着她脆弱的神经和诡异的想象,也令读者不寒而栗。作者在书中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描述这只玻璃瓶,和她自己如同那个瓶中的胎儿一般无能为力、无法挣脱、无所依靠的孤独,令人无所适从,却又仿佛似曾相识。而作者的叙述平静而细腻,即便是疯狂的时候也总是带有一丝幽默,又让人怀疑,其实,她的“疯狂”,和我们的“正常”之间,其实也不过是一步之遥。
因此,吸引我的,不是她的“疯狂”,而是她的“正常”。她希望成为一个诗人,崇拜聪明机智的文人,人人都认为她和耶鲁毕业的、即将成为医生的Buddy Willard是天作之合,她却深深地感觉到诗人和医生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可怜的Buddy为了取悦于她,辛苦读诗,甚至在一本杂志上发表了一首诗,她却一眼看出那首诗是蹩脚的。
Buddy Willard 的名字本身就象是一幅漫画,丑化了所有传统的洋洋得意、自以为是、居高临下、充满优越感的男性。按说,他本来是英俊的,彬彬有礼的,在他们走近之前,她已经默默地暗恋了他五年。但是,正如她自己所说:And then I wondered if as soon as he came to like me he would sink into ordinariness, and if as soon as he came to love me I would find fault after fault, the way I did with Buddy Willard and the boys before him.
小说发表的年代,席卷世界的性革命和女性解放运动还处在萌芽期,因而,普拉斯的抗议还是战战兢兢、试试探探的。埃斯特尽心尽意地维护着自己处女的贞洁的时候,却发现,她的男朋友却早已和别人初尝禁果,并且也没有特别的罪恶感。社会对男女的这种不同期待,令她感到万分委屈。
而婚姻带来的,不过是象所有的女人一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cook and clean and wash. And I knew that in spite of all the roses and kisses and restaurant dinners a man showered on a woman before he married her, what he secretly wanted when the wedding service ended was for her to flatten out underneath his feet like Mrs. Willard’s kitchen mat.
So I began to think maybe it was true that when you were married and had children it was like being brainwashed, and afterward you went about numb as a slave in some private, totalitarian state.
普拉斯还是传统的。因为她的传统,她希望既不放弃自己的写作,又同时作一个妻子,一个母亲。也因为她的传统,Ted Hughes后来对婚姻的背叛,便更令她痛不欲生。
最终迫使她走上绝路的却是疾病。Depression, bipolar disorder,是精神系统的一种病,就象癌症是一种病。正常人能够承受失望,正常人能够调整个人期待和现实之间的差距,然而有些人,尤其是诗人,太敏感,太脆弱,在种种折磨下,他们无从抵挡,于是只能选择逃避。
我讨厌人们将自杀浪漫化。自杀是人在脆弱的时候的选择,自杀就是自杀,即便是浪漫诗人的自杀,也没有丝毫浪漫的成分。宗教知道人的脆弱,于是只好蛮横禁止,用地狱来恐吓人,因为知道道理是说不清的:也或许是希望人们能够逃过那一刹那间的脆弱,重新找到生活下去的勇气、欲望和借口。
Sunday, February 18, 2007
1. Check; 2. Sylvia Plath: Widow
1. Check
老板有个夏屋,笑话夏屋的邻居,一个夏天住在那里,家里有四个小秃子,爹妈也不带他们上湖里玩;好不容易见到他们出船了,老板的老婆就说:water sports: check. 带儿子们下过湖,一个夏天就算打发了,任务就完成了。
我们也 check 了:总算有了一点点雪,也总算有了一点点时间,拖了大毛二毛,去村里的小park玩 sledding. 那里人很多,也都是爹妈们在 check.
这个 check,还是从二毛那里学来的。我问二毛什么事情,他不说 yes,只说 check, check 几回以后,我总算明白了他的意思。:)
写了下面的贴,终究还是不舒服,大过年的整得一个惨兮兮的又是何苦来。又高兴了,check.:)
2. Sylvia Plath: Widow
几年前,M的女儿将出世时,她说,她和丈夫准备要三个孩子。后来她又生了一个儿子。老三还没有的时候,丈夫病了。癌症。一年后就去世了。
又过了一年,我又见到她。三十出头的女人,已是半头的白发,怀中两个年幼的孩子。小儿子拿起玩具电话,装着拨号,说,I want to call my daddy. 他永远不会有关于父亲的记忆。
M决定搬回欧洲娘家了,我们去给她送行。在一个小学的操场。她陈列了很多照片,主要是她丈夫和孩子们的。还有一张,很漂亮的一群年轻女子。也有她自己。她染了头发,皱纹也平复了一些,看起来又有了神采。照片上大家都在对着镜头笑,嫵媚妖娆。
我好奇,说,她们都是谁。
她脸上还是笑着,说,This is our support group. We are all, you know, widows.
Widow. 这一个字就如闪电一般击垮了我,眼泪哗地涌了出来。
是新年了,给父母打电话,给公婆打电话,给姐妹打电话。国内今年又允许人放编炮了,于是只能往电话里吼,吼的什么却是谁也听不清。放下电话怆然若失,这一年过去,掰着手指头数数,我少了一个伯伯,少了一个叔叔。妹妹的公公去世了,家里人搞不清老规矩,于是按照大家所能记得的最严格规矩守孝:新年头三天,大家都不出门,只在家“守”着。
这里也有聚会,教会的,中文学校的,虽然不乐意,也还是都去了。照例也都是有演出。演出时,载歌载舞最抢眼的一位女子,也是三十多岁,也是新寡。也是癌症,三十八岁。一群半老徐娘中,只有她最生动耀眼。她是一名寡妇。我无法摆脱这个念头。
“孀”是带着富贵气的,那“死鬼”要么有钱,要么有势,而且大约是寿终正寝的,这位孀女士也该是上了年纪的,既然没有人是可以长生不老的,命运也不能算是对她太刻薄。最过凄惨的,是那年轻的寡妇,年轻的丈夫没有信守自己的承诺,撕毁了合同,撒手西去,留给她寂寞的长夜,冰冷的床褥,失去了合伙人的项目——生活。
死亡,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最大背叛。尤其是英年早逝。虽然说他也无能为力。
Widow
By Sylvia Plath.
Widow. The word consumes itself-
Body, a sheet of newsprint on the fire
Levitating a numb minute in the updraft
Over the scalding, red topography
that will put her heart out like an only eye.
Widow. The dead syllable, with its shadow
Of an echo, exposes the panel on the wall
Behind which the secret passage lies-stale air,
Fusty rememberances, the coiled-spring stair
That opens at the top into nothing at all....
Widow. The bitter spider sits
And sits in the center of her loveless spokes.
Death is the dress she wears, her hat and her collar.
The moth-face of her husband, moonwhite and ill,
Circles her like a prey she'd love to kill
A second time, to have him near again-
A paper image to lay against her heart
The way she laid his letters, till they grew warm and seemed to give her warmth, like live skin. But it is she who is paper now, warmed by no one.
Widow: that great, vacant estate!
The voice of God is full of draftiness,
Promising simply the hard staresm the space
Of immortal blackness between stars
And no bodies, singing like arrows up to heaven.
Widow, the compassionate trees bend in,
The trees of loneliness, the trees of mourning.
They stand like shadows about the green landscape-
Or even like black holes cut out of it.
A widow resembles them, a shadow-thing,
Hand folding hand, and nothing in between.
A bodiless soul could pass another soul
In this clear air and never notice it-
One soul pass through the otherm frail as smoke
And utterly ignorant of the way it took.
That is the fear she has-the fear
His soul may beat and be beating at her dull sense
Like blue Mary's angel, dove-like against a pane
Blinded to all but the grey spiritless room
It looks in on, and must go on looking in on.
Wednesday, February 14, 2007
作者与作品
高明的小说,作者应当是保持一定距离的,然而许多上乘之作,如杜拉斯的作品,就是有很强的自传色彩,写来写去,离不开自己的感情世界。这个感情世界碰巧特别丰富,于是她的作品就能够引起我们许多共鸣。张爱玲的小说,具体看来,比如《金锁记》,都是有生活中的原型的,许多故事,虽然她不是亲身经历,却是就近的观察员,然后她就很诚实地用她的笔写出来。姚先生嫁女那一篇,原型就是她唯一的舅舅,因为她写了他的故事,写得那么刻薄,便和她断绝了交往。
索尔·贝娄、菲利普·罗斯等等都有类似的经历。他们的同事、家人不能忍受他们将个人的生活活生生地展露在众人面前。所以他们成名之后,却是众叛亲离。如今网络发达,许多人乐于向公众展露自己的内心世界甚至隐私,但这批人是以自己乐意的方式展示自己乐意展示的内容,和被旁人揭穿又有不同。
我的意思是说,以作者的经历来分析他们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比如说我现在正在看的 Louisa May Alcott's "Little Women". 我是先看了电影,再看小说,后来才看爱默生、阿尔科特们的传记的。小说中父亲基本上是在背景里,再一看到现实生活中阿尔科特的经历,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很有信心,觉得自己看穿了Louisa May Alcott在小说中的“把戏”。
阿尔科特是一个理想主义的教育家,爱默生的好朋友。爱默生钦佩他的理想主义,但爱默生本人是生活在现实世界的,并不象阿尔科特那样逃进梦想之中。阿尔科特一直在接受他的接济,和梭罗一样。与梭罗不同的是,阿尔科特有一个家,一个妻子和四个女儿,在女子不能工作、甚至不能拥有财产的时代,这些女子本来都应当由他来养活。
但是,阿尔科特在自己的Temple School失败以后,再也不曾挣过钱(除了和梭罗一起帮爱默生家加盖了一间房,吼吼),于是他的妻子和女儿不得不出门挣钱。他的太太是比较早的出门工作的女性;和浪漫的女权主义者不同的是,她挣钱大部分是因为生活所迫,不是为了抽象地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和独立能力。
路易莎·梅·阿尔科特写《小女人》,就是为了挣钱贴补家用。故事的内容是出版商定的:他们要个关于女孩子的故事。故事的框架、哲学和基调是父亲指定的,他要求她把小说写成如何培养小女人的道德文章。
这本书令路易莎·梅·阿尔科特名声大振,也挽救了她的家庭的财政危机。但她本人对这本书深恶痛绝,屡次强调她写这本书不过是为了钱。她在听从父亲的指挥的同时,作了一个隐晦的反抗:小说中,她的父亲不是一个神思恍惚、若有若无的人物,而是一个战斗英雄,是一个志愿参加反对野蛮的蓄奴制度的战争的随军牧师。这样,她就巧妙地解释了,为什么这个家庭里其实并没有一个父亲,同时,也私藏了她的一份梦想,盼望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令她自豪的人物。
父亲角色的改变,是一个小破绽,让我们透过作品看见了作者的内心。同时,也让我有点理直气壮地说,从作者自己的生活经历去看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是允许的,甚至是曲径通幽的,可以将作者和他/她所塑造的人物一同押上审判台。:)
写这个段子有几个假象敌,比如说慧元,比如说若之。她们都是比较反对八卦,也反对从作者生平看作品的。:)
Sunday, February 11, 2007
人的正确男朋友是从哪里来的?
1.同班同学。中学的土点,爹妈喜欢,大学的大一点,稳重可靠。近水楼台,少了点浪漫。
2.老乡。往往是高年级的,喜欢串系、串校“找老乡”,美其名曰照顾学妹,其实就和现在留学生去机场接国内来的女生类似。
3.出去郊游、爬梯认识的。比较容易接受。算是正当渠道。
4.跳舞认识的。其实往往能够认识漂亮、出众、自信的男生,但在老妈和姐姐们眼里,这种渠道的可信度最低。有跳舞认识了还终成了眷属的,就有人嘀咕:迟早还不得离。
5.湖边晃悠时认识的。比较浪漫啊,不过和现在网上认识的一样,还是有点不太理直气壮,所以还要编出别的来遮挡遮挡。
6.食堂认识的。土啊,一股馊饭菜渣味儿。没听说有谁是这么认识的。就是在食堂抢饭时看上了,千万也不要在食堂里搭讪。记得有个男生,也满帅的,眉来眼去了一阵子,湖边也溜过几圈子,结果一次聚餐,家伙挥起两把刀子,剁起大白菜饺子馅来刀下生风,也剁碎了人心:那时候喜欢的,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风情帅哥!
7.介绍的。没劲。大男大女(男25,女23)。
8.坐火车认识的。旅途劳顿,男生大献殷勤,女生小鸟依人,好。怕就怕认识了“社会”上的人,三教九流、见多识广的出差油子,上当受骗的也有,后悔的没听说。
9.联谊宿舍。和介绍的也差不多,尴尬,不自在。从来没去过,也没听说有“成”的。
10.图书馆认识的。东张西望,心猿意马,念书是幌子,念了没一会儿就出去溜弯聊天去了。但跟人说出来好听。没见人,就觉得那厮是个斯文人,红柳爱的文化人。
Saturday, February 10, 2007
美人迟暮

北大图书馆和东面的草坪。现在草坪没了,盖了李嘉诚那个灰突突的大棺材。现在看老馆也挺难看,但是…… 不知道有没有从来没有在这个角度留影的同学。看照片上松树的大小,就能猜出这家伙是哪一年级的老帮子。

清华新馆。感情不深。文科没几本书,都在旧馆。倒是有一些1952年前院校合并之前的一些旧书,包括英文书,其它的就乏善可陈了。
博德连(Bodleian Library)。记得有个图书馆员,和我们住在一个院,单身,酒鬼,好象是gay。有时候凌晨三四点听他跌跌撞撞地回家,第二天看他的眼睛,就是红红的,浮肿。懂14门语言。问他怎么学的,他说:I never learned them. I just know them.

对了,他还被人“买”下了。那座Manor本来是私人的,后来最后一代兄妹俩人都没有结婚,家族就消失了,房子卖给一家基金会。买卖中间的一个条款,就是允许这个图书馆员在Manor里住到终身。反正知道他也不会有后代。
Tuesday, February 06, 2007
A Simple Way to Improve Your Life
昨天是星期一,二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Garfield 最恨星期一,二月份的星期一更糟糕,因为二月份是一年中的臭胳肢窝。February is the armpit of the year。It’s cold, it‘s miserable, and it’s a whole 11 months till Christmas。
没有办法,日子还得过吧,虫子再大,藏得再深,也得硬着头皮去抓。抓累了,去厨房找东西吃,肚子不饿,就再灌一杯茶。看见 Steve 在水池前洗什么东西。我虽好奇,却也没问什么,公司里光Engineering就有七个Steve,不稀罕。结果他自己说了:“I'm washing the ... ball."
没听清。他和我没有熟悉到那个程度,不应该瞎说,不至于害我到HR那里告他。果然,他又说了,I‘m washing the mouse ball。就是鼠标里的那个小球球。I haven’t cleaned it for 6 months。
哇,还真不知道鼠标是应当定期清洗的,也不知道那个小球球可以取下来安上去,家里有一个小老鼠掉了小球球,我以为不能用了,就把它扔了;还有我常用的那台电脑的小老鼠, right click 早就不沃克了,每次要打开 explorer,我老人家都要将屏幕上的窗口一一挪开或者关闭,然后长途跋涉到 My Computers,left click 才能打开。
表示了足够的惊奇,Steve也革命斗志高涨,一定要拉我去看他的新老鼠:Come on, I‘ll show you。看他Show 完了,兴奋无比:今天又学新东西了,挣了自己的饭票钱。
回家以后,焚香沐浴之后,打开老鼠大人。一缕轻烟飘过,经久不息,下面落下一滩尘土。往里面一瞧,千缠万绕,如亚马逊森林中的树根植物,也象藤校招生榜上乐于刊登的红的黄的爬藤。想照下一张照片留影,笑得太凶,相机都拿不稳。
打扫战场,共清除老鼠垃圾若干两。新老鼠身轻如燕,来去自如,如入无猫之境;right click 一步到位,再也不用求 My Computer,到 start 一点,explorer 束手就擒。
松鼠你接着闹吧,马桶你接着漏吧,草地你接着黄吧,globe 你接着 warming吧, 只要有乖乖小老鼠作伴,I’m a happy camper。
Sunday, February 04, 2007
Monsieur Ibrahim + 《和你在一起》
故事的最后,领着他成长的不是他自己的父亲,也不是那些教给他为人之道的妓女们,而是街头小铺子的 Monsieur Ibrahim,The Cornor Arab.他并不是阿拉伯人,他来自土耳其的一个偏僻的地方,在安纳托利亚和波斯之间。他说,我很幸福,I have my Quran.
故事的最后,MoMo继承了那个小店,也成了Corner Arab.不能想象美国人拍这样的电影,尤其是9.11以后,一个穆斯林口口声声地提起他的可兰经,no way.
演Monsieur Ibrahim的是Omar Sharif,Dr. Zhivago, Prince Faysal in "Lawrence of Arabia".埃及演员,西方为数不多的著名阿拉伯演员。前两部电影艺术上都不错,但地位那么重要,显然也有政治的原因。这一部电影是小片子,从小处着眼,意义却不见得就不如那些大片。Omar Sharif演得炉火纯青。相比之下,想起Peter O'Toole 在 Lawrence of Arabia 里振臂高呼、夸张做作的表演,站在火车上让自己身上披的阿拉伯长袍迎风飘啊飘,我就有些起鸡皮疙瘩了。
无独有偶,看了一部中文的《和你在一起》。陈凯歌,和他的老婆陈红。好象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现在总算知道他们长的什么样子了。也是一个男孩子刘小春(春儿) coming of age,但他有一个使命,就是拉小提琴。父亲是劳动人民,因为孩子的天份,于是千方百计带他来北京拜名师。孩子的“成功”就是父亲的梦想,电影也千方百计描写父亲的“无私奉献”。最后么,当然还是醒悟到了亲情的重要啊,blah blah blah。男孩子本来应当在音乐厅里演奏,然后到美国参加比赛,结果男孩子不去,专门追老爸追到了火车站,然后在火车站的大厅里拉起了同样的曲子。
两个感想。一个是中国父母的危机感,所以孩子是要追逐成功的,这个成功十分具体,就是老爸张着大嘴乐呵呵地看着天才少年在台上演奏。而Monsieur Ibrahim教给犹太小男孩的是慢慢开车啊,别忘了每一步都停下来欣赏风景。不同的生存环境,不同的生活态度。对错高下不说,反正是不同。
一个是艺术家的表现方式。《和你在一起》题目都穿帮了,意图表现得太明显,太直露,连我都为他们脸红,那么多聪明的导演、演员、制片们,专门吃这碗饭的,就没有觉得最后火车站拉提琴那一个场面让人尴尬?:)
有机会见到这些名导演们,一定要提醒他们:use your indoor voice. You don't have to scream - people will see through you and find out what your intentions are, and that ruins your art. :)
Frozen Walden Pond
Saturday, January 27, 2007
丁聪,蔡志忠,张乐平,几米
丁聪这一本古代笑话,大抵都是几类:骂贪官的,笑话人小气的,笑话人爱吹牛的,笑话人怕老婆的,很有农业社会的痕迹。拿今天的标准来看,对错却是不好说。好在真正的幽默中是有厚道的,笑罢也就罢了。

僧惧内
祇园上人招余辈小集,或问坐中何人最惧内。众未及答,祇园曰:“惟老僧最惧内。”众讶之。笑曰:“惟惧内,故不敢娶耳。”一座粲然。
——《桐阴清话》

风水
有酷信风水者,动辄问阴阳家。一日,偶坐墙下,忽墙倒被压;亟呼救命。家人辈曰:“且忍着,待我去问阴阳先生,今日可动得土否?”
——《笑林》

怕老婆
众怕老婆者相叙,欲议一不怕之法,以正夫纲。或恐之曰:“列位尊嫂闻知,已相约即刻一齐打至矣。”众骇然奔散。惟一人坐定,疑此人独不怕者也。察之,则已惊死矣。
——《笑府》
To Know a Woman
小说是Yoel如何反省自己生命意义和生活的价值的过程。或者说,是如何寻找自己、发现自己的过程。又或者说,是一个战士从思想上复员的故事。哇,这些词汇,听起来好马列。:)
原来阳刚坚毅的男子汉形象,并不是犹太人主动的选择;诗人为了“国家利益”被迫作了战士。记得我夸奖一位女子,以色列人即便在炮火之中也能享受生活时,她叹息说,那是因为我们别无选择。Yoel为了国家利益作了间谍,压抑了自己的诗人本性;妻子在凌晨的时候允许他离开她的怀抱,前往不知名的世界的某个角落,或者是在飞机场等待他回来,他却无法如期归来。
妻子的死,似乎让他看出了他为之牺牲的战斗的荒谬。女儿有第六感,告诉他不要答应上司的请求去泰国曼谷执行最后一项使命。在内疚和自责中,他又为自己辩护:早期犹太人艰苦创业,建立了这么一个犹太国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国家从此就拥有它的每一个成员;说到底,国家的目的是人,这个人除了基本的肉体和物质的生存,还有个人的尊严和选择,对国家的义务之外,还有独立选择自己的生活的权利。
写得还好,有些地方太细腻,不象是一个 Sabra(外表粗糙,内里甜蜜的一种果实,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的自称);也就是说,“诗意的忧郁”有些过头,尤其是不断地提到他喜欢摸他发际和脖子的连接处,“作”得厉害。
To Know a Woman 是圣经中的典故,亚当和夏娃整日形影不离,但只有在吃完了禁果和她有了肉体关系之后,才算是真正地“知道”了她。文言一点的话,翻译成“阅”,在希伯莱语里一般的“认识”和这个“知”、“阅”是不同的词,记得刚学的时候就有老师警告过,说“我认识她”时要千万小心。而Yoel是在妻子去世以后,才真正了解和理解他的妻子,以及她妻子所象征和向往的爱情和和平。
Friday, January 19, 2007
朝圣 Henry James and William James
手头有几本HJ短篇小说集,都是旧旧的,黄黄的,好象都是图书馆的旧书书市上买来的。字体圆圆的,还带着小钩钩,机械打字机的模样。印象最深的是一位麻州西部的女子,向往欧洲,当家庭教师,多少年省吃俭用,终于攒下了一笔钱,来到了巴黎,却什么地方也没有去成就回来了——她的一位表兄骗走了她所有的钱。这还不算,回美国后,表兄的法国老婆还来了,住到了女子家中,女子还需要象女仆一样伺候这位“伯爵”夫人。明眼人都看得出她根本不是什么夫人,但女教师是一个对法国文化充满浪漫情结的单纯女子……
二十世纪初,美国人还在崇拜古老大陆的贵族和文明,却不知道,新来的世纪是属于美国的。:)
已经预定了 The Wings of the Dove,intriguing story about passion, love and of course, money. Conflicting ones, as you may expect.
一百年前的人,所有的感情都是那么细腻,所有的决定都作得那么艰难而犹疑不决,不象今天,什么都是直直的线条,就象旧日蜿蜒的羊肠小道,变成了喷气式飞机的笔直跑道。
路过搞过一阵忧郁症研究,里面说James兄弟俩都有忧郁症。整个家族都有。“成名成家”大约是他们对付自己的疾病的一个办法,也或者是副产品。
Somebody in Houston, Texas wrote this. Moments, your neighbor. :)He recommends John Williams' "Stoner", a novel by an adult for adults, an impossible love affair between a professor and a student.
http://evidenceanecdotal.blogspot.com/2006/03/memory-and-credence.html
Many of these poems share with James’ own work a sad, elegiac, autumnal tone, but never an indulgence in self-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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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The Wings of the Dove,看了,是英国社会对金钱的矛盾态度的延续——总是有一些人,有身份没钱的,有钱没身份的,没钱也没身份但有姿色的,爱情在其中的角色就有些尴尬了。The Wings of the Dove有几个特别之处:
1)盘算钱的是女主人公本人,不是她的父亲或母亲,于是故事的悲剧色彩和感情纠葛就减弱了,缺乏美感:一个女子若是太爱钱,太精明算计,她的真情,哪怕是真诚的,也会大打折扣。
2)一男二女,有些场景,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肯定会看出两个女子之间有同性恋的关系,起码感情上是这样,只不过HJ写得更隐晦一些。
3)又是英国美国人同时出场,英国人觊觎美国人的财富和单纯,美国人钦慕英国人的典雅和贵族风范。;)不过看这样的故事沉重得有些做作,相对来讲,Edith Wharton's The Buccaneers,about a bunch of newly rich American girls going back to England to hunt for "aristocratic" husbands, though cynical, was much more light-hearted, humorous and jovial.
Thursday, January 18, 2007
图书馆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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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一排的书架,知名的和不知名的作者,知道的和一无所知的科目、话题,明知道这一辈子无法穷尽哪怕是一个枝节,却也无妨,就那样从容不迫地,不紧不慢地走过来,走过去,等走出图书馆时,书包里满了,怀里满了,搬回去,书桌书架也满了。
我差不多算是在图书馆里长大的,也总以为自己会在图书馆里终此一生。
小时候很少想“长大以后干什么”,我是乖孩子,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那么按部就班,象阿Q一样,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不知不觉,人就已经长到“长大以后”了,职业换过几回,已经作过的自然便不太去想,剩下的,有知道自己做不到的,比如说接替布什当美国总统,或者做到了也不会舒服的,比如说太平间的看守,好象自己最向往的、也最适合的形象,就是一个图书馆里的闲人,在一排排书架中间晃悠,漫无目的地东看看,西翻翻,就这么一路翻过去。
大学里的书用书包背,背不完的,夹在自行车后头;后来有车篮了,起初是那种塑料车筐,大红大绿的难看,缝隙还很宽,容易丢书。我就丢过一本。一个朋友大力推崇惠特曼,专门从他们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了《草叶集》,巴巴地给我寄了来。我还没太看,放到大缝隙的车筐里就丢了,害他赔了十多块钱。同学老实巴交没趣味,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惠特曼的诗,我就一直不大喜欢。
图书馆是贵族的,奢侈的,有闲阶级的。欧根•奥涅金闲居乡下时,就有邻近农庄的良家女子,怯生生地走来说,我喜欢你叔叔的图书馆,我时常从他这里借书。在叔叔的图书馆里,在一排排书架前,奥涅金轻而易举地俘获了塔吉亚娜的心,然后又漫不经心地离开了乏味的乡间,回到了圣彼得堡的繁华与喧嚣,留下她独自枯萎。
牛津有个学生活动中心,Oxford Union,里面常常有各种辩论,我们听不大懂,却也爱去凑热闹。许多年过去,听过的辩论全忘了,只记得那个大厅,大概有两三层楼高,四周全是深棕色的书架,从地面到房顶,全是精装的书。不知道什么样的人写了这些书,也不知道什么人会去读这些书,还有更简单的问题,那高高的书架顶上的书,怎么才能取下来?
牛津有很多图书馆,最大的是博徳连(Bodleian)。听过一位教授的课,中世纪西班牙史,和我的专业毫不搭界,一直不乐意承认,选那门课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那位教授英俊得不可思议。选他的课的,果然大多是女生。其实他是有老婆的,老婆是他在哈佛的同学,据说博士作了十多年还没拿到学位,女生们便偷乐,大约有些幸灾乐祸、必欲取彼而代之的意思。有一回他带我们到博德连图书馆看原始资料,都是精装的中世纪犹太经文,漂亮的手写文字旁边装饰着精致的图画。书们都经历过漫长的时日,很脆很娇贵的样子,他很小心地翻弄着,细长的手指优雅地伸张。我们都半屏住呼吸。饶是这样,书脊还是突然裂开了。我们眼看着红晕从他的脑门一直蔓延到脖根,心里奇怪,大男人也有这么漂亮的红晕。
何兆武先生写他八十年代后出国,到哥伦比亚大学作访问学者,印象最深的就是能够去书库里自由翻阅。《上学记》的叙述口气是十分平和的,老先生没有义愤填膺地大批判,也没有痛哭流涕地忆苦思甜,然而他反反复复提到好几回,北图的书库不让人进,要填索书单,每次只能填三张,然后呆呆地等图书管理员进库查找;三本书里能有一本能找到就已经是万幸,如果没有又必须重新填条,再重新等,等完了说不定还是没有,于是一天半天就在图书馆的柜台外无奈地流走。
到美国后,我当过TA(助教),也给一位教授作过RA(研究助手),他写的是关于日占时期上海租界历史的一本书。每隔一段时间,国会图书馆就给他寄来一堆缩微胶卷,是当年美军缴获的日本外交部文件。我的任务,就是从里面挑出他能用得上的资料,然后翻译成英文。每个星期一次,我们去图书馆找到一台读缩微胶卷的机器,一起挑选资料。从缩微胶卷里看到活生生的历史,和看二手材料的感觉又是不同。
有书可读,有时间可读书,有事没事在图书馆里泡着,饿了出去吃一顿,吃完了回头再泡,泡到灯火阑珊的时候慢悠悠地蹓跶着荡回家,那样的日子,真是快活。
除了正当职业,我也打过零工,两份工,居然都是在图书馆里。上大学时,毕业之前还有一门劳动课,大部分同学都去昌平植树,我却被分在系里的图书馆帮忙。图书管理员是个干瘦干瘦的广东老头,说话慢得让人暴跳如雷,听他说话,就象眼睁睁地看着光阴在显微镜下,一寸一寸地被撕裂开来虚度着。
那却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看书脊的乐趣。忙着将书们分类上架时,看书的内容的可能性便不大,于是对书们只能以貌取人,厚的,薄的,硬皮的,软装的,崭新的无人问津的,被众多的读者翻得卷了角的,就如同芸芸众生的命运,参差不齐地在面前一字排开。小心翼翼地伺弄着他们,心里有一些诚惶诚恐。
便是走马观花,也能窥见历史的一丝端倪。就在那个系图书馆里,我看见过一本翻译成中文的希特勒的《我的奋斗》。好奇中,翻开来看,原来这本书最初是私人的,一个人将这本书赠给他的朋友,并且题了赠言:“祝你成为二十世纪中国的希特勒!”
我们有事后诸葛亮的特权,却不知道,写这份祝辞的人,一定不会是希望他的朋友成为希特勒那样的屠夫;据何先生介绍,三十年代的爱国青年们,盼望的是强人救国,美国正在经历经济危机,中国人是不想仿效的,连蒋介石想的都是强人当道的苏俄,不然也不会将儿子送到苏联。历史嘲弄书本,书本也嘲弄历史。
在美国的大学里也打过一份图书馆工,每星期七八个小时,在大台的咨询台接接电话、教新读者怎么查目录。生意清淡的时候,我就看着门口来来去去的读者们发呆。来往的人大多很年轻,匆匆忙忙地赶作业,慢慢腾腾地消磨着无穷无尽的青春岁月。问到简单的问题,我就很神气地回答他们;问到难的,我就把他们交给后面办公室里的正儿八经的图书馆员。里面一个 Leslie 喜欢研究家史,研究来研究去,发现她有个姑奶奶被人判作巫婆,在波士顿广场给吊死了。
如今,互联网突飞猛进,许多资讯都很容易从网上查到了,更关键的是,我的职业学生生涯也结束了,柴米油盐焦头烂额的时候,想起图书馆,抑制不住的乡愁就劈头盖脸地弥漫开来。
好象也不是稀罕作学问。“学问”也作过几年,“专业”却是鸡肋,索然无味得很,想起“学以致用”,立马呵欠连天。多年积攒的宝贝书们,搬家后存在地下室的书库里,偶尔进去取出一本,然后就飞也似地逃将出来,竟是作贼一般。
如今,也去图书馆,每周至少有一次,带两位小朋友去少儿部。大毛还不会走路的时候,我用小车推着他,他都知道去图书馆该从哪里拐弯,换一条路线,他就会哇哇乱叫着抗议。小朋友一天天长大,小朋友看的书一天天变小,于是我可以趁他们忙着翻书、趁图书管理员没有盯着的时候,偷偷跑到楼上的成年部。——按规定,六岁以下的小读者,必须随时有大人陪伴。
今年的愿望,就是有一整天时间,去图书馆里泡啊泡,一直泡到饥肠辘辘、两眼昏花,然后懵里懵懂地抱一大抱书回家,回家的时候,怀里的书太多,一路往下掉,好不容易搬回家,桌面堆满了,书架塞满了,没来得及还书,图书馆罚款了。
Tuesday, January 16, 2007
Amos Oz

说过举贤避亲,不过和Amos Oz老头隔得太远,远亲都算不上,所以还是可以举一举的。:)去年他也在诺贝尔角逐之列,不说说他讲不过去。:)
刚到英国的时候,经常参加宴会,旁边的人是谁根本稀里糊涂,连吃的是什么也都稀里糊涂。这一天,旁边坐的一个人总算是四十岁以下,所以不应当是什么世界级权威,于是聊天也大胆起来。原来他是从以色列来的,我那时年轻气盛,喜欢炫耀自己的知识,听他说是研究法律、政治的,我就挑衅地问他,以色列算不算民主国家。他说当然算。我说算什么,你们犹太人的婚姻大事都是由犹太拉比控制,没有民事婚姻,即使不信教,都必须由拉比主持婚礼,不然就没法结婚离婚。
我觉得自己很尖锐,很击中要害,以为他应当深受打击。不记得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只记得他笑得很爽朗,一副不和我计较的神情。他的名字叫 Salzburger, 我一下子就记住了,因为我想过,他的祖先一定是来自奥地利,和莫扎特是老乡。
后来才知道,原来他自己就是世俗的犹太人,不信教,结婚的时候,不愿意由犹太拉比主持婚礼,象很多同样不信教的年轻人一样,为了抗议宗教机构对世俗生活的干预和控制,专门飞到临近的塞浦路斯进行民事婚姻登记:依照以色列法律,凡是在国外的婚姻,即使是民事的,以色列都予以承认。
那个和他一起离经叛道、用出国结婚表示自己对以色列法律的蔑视的女子,就是 Fania Oz, 我的希伯莱语老师,Amos Oz的女儿。
Fania学的是德国自由主义政治学,已经拿了博士,因为丈夫在牛津作访问学者,她也跟着来陪读,教我们希伯莱语挣些钱。不过,她不是书虫,除了书本知识以外,也极有见地,个性极强。记得我请她们夫妇和另外一对犹太夫妇吃饭,为了怕他们误会我无知,还专门强调:“放心,我不会给你们吃猪肉。”她痛痛快快地调侃另外那对夫妇说:“没关系,我把猪肉都吃掉,剩下的你们来吃。”她明知道那位太太祖籍东欧,又是新近入教,心里作犹太人还没作踏实,最讲究遵守各种禁忌了。
凡尼亚反叛的个性和自由的人生观,与她父亲的教养不无关系。
没有见过阿莫斯·奥兹本人,从照片上看,他很英俊,是很典型的以色列男人形象。离开东欧、来到以色列定居以后,受社会主义色彩极浓的锡安主义影响,犹太人,包括许多知识分子,都有意改变他们在东欧的苍白瘦弱的文弱书生形象,要躬耕土地、强健身体,再加上亚热带沙漠的炙烤,于是便出现了如阿莫斯·奥兹这样肤色棕黑、阳刚粗犷的全新的犹太男人。
奥兹出生于1939年,十岁时母亲自杀,十五岁时(1954年),前往一个基布兹居住。基布兹是一种和中国的人民公社、苏联的集体农庄类似的社会主义组织形式,然而,与中国和苏联不同的是,基布兹运动的规模从来就不大,以色列政府没有强行在全国推广,参加和退出基布兹是完全自愿的。我去一个基布兹访问过一个周末,那个基布兹的经营方式完全是资本主义的,然而组织结构和生活方式都是“共产主义”的,连传统的家庭结构都被打乱。1954年奥兹前往基布兹的时候,以色列建国刚刚六年,基布兹运动的社会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依旧很浓。从那以后,奥兹一直是以色列的“左派”,他的文学和非文学的写作,都表达了对以色列现实政治和人们的生存条件的人文的甚至宗教的深切关怀,虽然他和他的女儿一样,都不恪守宗教意义上的犹太清规戒律。
阿以冲突中,奥兹一直是坚定的鸽派,主张与阿拉伯人和平,是以色列和平运动组织 Peace Now的重要成员。中东的兵荒马乱,使“纯”文学显得过于苍白,那里的作家们很难忽略危及每个人生存的阿以冲突和战争。奥兹被提名诺贝尔奖,与帕慕克被提名的原因异曲同工。
下面的要看书去了……边看边写。还是要以文学为主。:)
The Golden Globes and the Super Bowl
Cameron Diaz 绝对应该染金发。留黑头发以后,看不见她的绿眼睛,她脸上的生动也不见了,只剩下脸蛋上的两道大褶子——还是她和我们平常女子一样,也是一天天变老?:)衣服还不错,有点老式礼服的繁琐,不过稍有些内衣味道。
其它的好象没有见到很好看的。
Martin Scorsese的眉毛很有特色,正好架在眼镜上方,黑黑的两道。他的电影 The Departed 是要看的,一是他的名气,一是他的 cast,Jack Nicolson, Leo DeCarprio, Matt Damon, Mark BostonBoy Walhberg, Martin Sheen, 差不多是我喜欢的所有男星了,土匪警察,斗智斗勇,翻来覆去,故事总是看不够。
Leo was nominated twice, for two of his roles, but did not win. You have a feeling that the show biz is also following the mainstream, surpressing good-looking, white male, just because their fathers and grandfathers won too much of everything. :))
另外一部想看的片子大概就是 Babel了,艺术片,廖康介绍过,附庸风雅一回,感慨一回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缺乏共同语言、难以沟通blah blah blah。
还没歇过来,眼神还是飘的,脑子还是散的。
周末 Patriots v。Colts。上周出乎意料地赢了,于是又蠢蠢欲动,盼他们赢,又担心他们会输。体育有意思,既象恋爱,又象赌博,一两个小时,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世态炎凉,什么都在里头了。老板在琢磨着带老婆孩子去印第安那看球呢,因为估计这场球比超级杯还好看。
最棒的是,一切都是game。中文的“比赛”和“竞赛”,只翻译了 competition 一层意思,没有翻译出 game的全意;game 本身,是包含有play 的因素的,也就是游戏,戏耍。鲁迅写过 fairplay应该缓行,忘了里头争论的是什么问题了,其实他可能就是缺乏一些幽默感。犬儒可能是不好的吧,是姑息养奸、即使不算同流合污也是默许坏人胡作非为,可是,适当的幽默感还是该有的,不然成天板起面孔,活得累,而正义也不见得就得到了伸张。
很多罪恶,不就是正儿八经的人折腾出来的么。庄严,神圣,要改变世界,结果尘埃落定之后,世界并没有改良丝毫,倒是改变的过程中牺牲了无数生灵,人类的丑恶也暴露得更加无以复加。
Monday, January 15, 2007
Sunday, January 14, 2007
Friday, January 12, 2007
Cool Hand Luke
George Kennedy演得确实好,看他就面熟,却从来不知道他的名字。Paul Newman没得Oscar也罢,他有的是别的机会;就深度来讲当然他更深,而生动一面,George Kennedy竟是稍胜一筹:My Baby Luke, Cool Hand Luke,一个男子汉对另一个更强的男子汉由衷的敬佩,痛快。断背山电影不咋地,反而玷污了我们心目中对男子汉间纯洁友谊的印象。
人的天性究竟是怎样的?上帝为什么把我们造得如此五花八门,所以总有一些人难以 fit in? 电影里问过许多次,最后也没有给出回答。母亲的爱也没有用。母亲说,怎么搞的,what went wrong. 母亲说,我把我的财产都留给你的兄弟,因为我对他从来没有产生过象对你一样的感情。母亲总是对那个“出格”一点的儿子爱得多一些。还有母亲的绝望!她躺在破破的卡车上,不停地抽烟,不停地咳嗽,苍老、疲惫却又毫无疑问地让人想到她年轻时的姿色,强颜欢笑,质问着为什么。Oh those unreachable loners, they make us love them more because it's so hard to love them.
电影是1967年拍的,却是超时代的,因为电影没有明确的 plot, 只是表达一种情绪,一种哲学,锁链对人们的束缚和人们挣脱锁链的冲动与绝望。代表权威的两个"boss",一个表面温和,一个明目张胆,是权力最丑陋的代表。
电影里有个情节,戴墨镜的那位长官为了摧残Luke,让他在院子里挖壕,挖完了填,填完了挖,为的是 get your mind right.服从权威。我记得好象陀斯妥耶夫斯基写过这样的情节,那是沙皇惩罚死囚的办法,而在这部电影里表现得更加触目惊心。
不寒而栗。我大约是属于 conformist吧,对于敢于打破常规的non-conformist英雄们总是有些崇敬。
Thursday, January 11, 2007
《上学记》:何先生的政治底线
事实是,他的故事里所讲的那些人,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一个群体,下场都很惨。所不同的是,就象波兰斯基的《钢琴师》,血腥和残酷都是渗透在背景里的事实,不言而喻。
动乱时代,文人们纷纷卷入政治或被政治卷入。他回忆西南联大时提到的很多人,下场都很悲惨。何先生的二姐起初是地下党,后来因挨整精神失常而去世;妹妹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因为政治风头反复、自己想不开而自杀。何先生还庆幸她没有活到文革:她会受不了。崇祯说:汝若何生我家!(西雅图的何恺青是大姐。)
以知识分子的自由度而衡量,按何先生的叙述,是每况愈下。北洋军阀时期基本上是无政府主义,所以才有了五四新文化运动;蒋上台后搞专制、军事统治,但知识分子也还是有一定的说话的余地,只有在49年以后才有了彻底的控制,不仅是行动,还有思想。
不必认真统计,何先生言谈间随意提及的,傅雷、周作人、胡适的儿子等或自杀或郁郁而终,冯友兰等等趋炎附势、曲意逢迎,还有多少青年才俊荒废蹉跎,浪费了生命。
何先生大学时最好的朋友王浩,后来在美国定居,1972年随尼克松访华,想和他见一面。何先生给工宣队提出申请,工宣队置之不理,故而没见成。现在想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另一位教授,就是因为见了从国外回来的朋友,就被打成现行反革命。
据说宗濮等大作文章,说何先生尖刻,把冯友兰说得太不堪:国民党统治时迎合国民党,共产党时又迎合共产党。具体事实、年月日等等也许确有不精确之处,but who cares? In the grand scheme of things, 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群体,难道不是象冯友兰、郭沫若那样被“阉割”了?更糟糕的是,没有多少人能够幸免。所以我们才逃之夭夭。我也从来不敢谴责这样的人,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处在同样的境地,并不会做得比他们好。
说起学潮,当局总是镇压学生运动的,但一是没有那么肆无忌惮,一是校方永远站在学生一边。蒋梦麟说学生就象他的子女,学生不救出来他就不罢休。没有一个人读到这里不会自动联想和比较;春秋笔法,以何先生的个性,已经是相当勇敢了。
还记得丁校长站在我们一边时,我们的惊喜和感激。惊喜,因为不曾奢望过;感激,因为突然觉得不那么茫然孤独。多数人,仅凭一腔热血,谁整天想着什么救国救民救世界?象我这样的自由电子,所盼望的也无非是 be left alone。现在想来,那还是奢望。
偶尔也想想,离开清华是不是一个错误。并不是真要回去,不过人偶尔是要 self-doubt 一下自己的。我想,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还是会作出同样的选择。不光是在当时的出国潮中随波逐流。怪不得何先生当时大力支持。回去探亲时,我们虚伪,说以后还是要回来服务的。我们也会官样文章。:)系主任后来偷偷把我拉到一边,说:你回来干嘛。他不象何先生那样有学问,一辈子碌碌无为,但还是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他的父亲,以前是协和医院的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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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治/反政治:
“过去的学生运动,凡游行我都参加,因为象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主张我们当然拥护,但除此以外,别的活动我都不参加,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如此。第一,自己不是那材料,既不会唱,不会演讲,也不会写文章做宣传;第二,从小我就有一个印象,政治是非常黑暗、复杂、肮脏的东西,一定要远离政治,父亲也这么告戒我。所以实际上我就给自己画了底线:爱国是大家的义务,反对侵略者是国民的天职。游行我参加,回来也挺兴奋,宣言里也签名表态,但实际的政治活动我不参加”。
T.S. Eliot 30年代的一句话:20世纪的知识分子面临的思想选择只有两条路,要么做一个布尔什维克,要么做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
自谦:“要想超越前人,必得先看出前人的不足,要是拜倒在他的脚下,那就永远也超不过他。自惭形秽的人,如我,大概永远不会是有为的。”嘿嘿。活灵活现,何老头的谦虚是与生俱来的,连自嘲都不是,可是就不显得萎琐,照样令人尊敬。:)
《红楼梦》一书的大旨不应解说是一部政治作品(索隐派),也不是一部自传(考据派),它的主题是一部爱情故事。人生,尤其是人生中最难以捉摸的爱情,是不可言喻,甚至是不可传达的,所以只能借某些外在的迹象去猜测,去摸索。两个人一直在追求、摸索,心灵渴求而又无从把握,此其所以成为艺术的绝唱。
A. Maurois(莫罗阿)的Meipe,傅雷译,《恋爱与牺牲》:“Maurois 几乎同情每一个人,甚至一切人都是可爱的,一切不幸都是必然,当我们对一切人和事都以宽厚同情的眼光来看待,整个世界便以另一种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一个温情脉脉、处处值得我们怜悯和同情的世界。”
Wednesday, January 10, 2007
John Keats
Bright Star, Would I Were Steadfast As Thou Art
John Keats
Bright Star, Would I Were Steadfast As Thou Art
John Keats
poem
-->Bright star, would I were steadfast as thou art—
Not in lone splendour hung aloft the night
And watching, with eternal lids apart,
Like nature's patient, sleepless Eremite,
The moving waters at their priestlike task
Of pure ablution round earth's human shores,
Or gazing on the new soft-fallen mask
Of snow upon the mountains and the moors—
No—yet still steadfast, still unchangeable,
Pillow'd upon my fair love's ripening breast,
To feel for ever its soft fall and swell,
Awake for ever in a sweet unrest,
Still, still to hear her tender-taken breath,
And so live ever—or else swoon to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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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I Have Fears That I May Cease To Be
John Keats
When I have fears that I may cease to be
Before my pen has glean’d my teeming brain,
Before high-piled books, in charactery,
Hold like rich garners the full ripen’d grain;
When I behold, upon the night’s starr’d face,
Huge cloudy symbols of a high romance,
And think that I may never live to trace
Their shadows, with the magic hand of chance;
And when I feel, fair creature of an hour,
That I shall never look upon thee more,
Never have relish in the faery power
Of unreflecting love;—then on the shore
Of the wide world I stand alone, and think
Till love and fame to nothingness do sink.
Tuesday, January 09, 2007
举贤避亲:)
一毛的 Feather in the Storm本来是夏天和 Disney Guide 一起订的,但书是十月份才出版。巧了,也是浅棕色。读了前面几章,大约是童年的缘故,虽然苦,却也不无趣味,比如巫大教授认真地将144条小鱼在红木小桌上一一排开,以至于桌上留下了永久的印记,我是嗜鱼如命的属猫的,看到这里就心有戚戚;还有一毛自己得了肝炎住院,住了两个月,后来和医生护士都成了朋友。看这一段很觉得神往。小时候,因为姐姐身体不好,总有医生护士奖赏的医院的种种宝物,妹妹出水痘住过院,也带回来过葡萄糖针盒,很多,其中有些还是她用糖果和同屋的小朋友换来的,我便一直羡慕,因为我身体太好,连感冒都少得,没有得到这些好物的机会。
等一毛写到文革开始,我就心生厌烦,看不下去了。不是书的问题,不是一毛写作的问题,我自己都知道,是我的问题。我们这一代人,虽然没有亲历文革,但长大的年龄,就是反思文革的年龄,翻来覆去,耳朵里脑子里早就磨出茧子,于是无论好话坏话,一律tune out. 内疚也没用,不想读就是不想读。
何先生的书则是一到了1949年即嘎然而止,因为从此以后,世界便是不同的世界,语言也是不同的语言。当然,何先生偶尔也会提及自己在文革中的一些经历,毕竟那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但很明显,那不是他一生最留恋最辉煌的经历。
再看马慧元,觉得有一种很怪的感觉,就象是历史蒙太奇。:)看何老、马小谈历史,谈音乐,谈读书,谈图书馆,真有不分彼此的感觉。小马的文字里读不出任何“狼”味,就象历史从何先生的49年一直走下来,省略了中间的许多“阶级斗争”,于是世界重新变得平和,纯净,里面只有人和人制造的音乐。:)
记得上次写何先生,想到过中国的人文文脉还没有断。本来想,是不是年轻一代已经完全脱离了狼窝。一想也不对,也有二十多岁的小青年,口口声声也是毛主席如何如何,哪怕是开玩笑,也让人觉得大倒胃口。看过他们翻译本人大作的文字,扑面而来的仍旧是布尔什维克的气息,令人掩鼻。
还有一点,也象是蒙太奇一般地恍若隔世。两本中文写的书,灵魂里却是“西方”的,或者是"人"的, 一本英文写的书,却是那么“中国”, 那么"政治"。
何先生在他的同一辈人里一个与众不同之处,就是他的英文好。我别的长辈和老师们,英文都不好,阅读的范围便有限,于是他们的世界观便整个不同,总是在传统文化的圈子里挣扎,等我跳出以后,便对他们心生怜悯。语言是文化的代理,有时候,“形式”还真的能够决定内容——语言决定一个人的视野,学会一门语言,就开始进入另外一个世界。 比如说,德语的世界,伊斯兰的世界,音乐的世界,懂了德语和阿拉伯语以后,对整个世界的看法必定也会全然不同。
Friday, January 05, 2007
少女的成年礼——《戴珍珠耳坠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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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成年礼——《戴珍珠耳坠的女孩》
1 画室与人世
格蕊特(Griet)十七岁了,要离开家,去给画家约翰内斯·凡米尔(Johannes Vermeer)当清扫画室的女佣。格蕊特的父亲是烧瓷砖的艺人,因为事故伤了眼睛,养活全家的任务,将由格蕊特承担起来。她提着小包裹,背朝着父母的家,走向她的雇主,走向未知。
我是两年前看这部电影的,看完以后,一直心有戚戚,于是便将原小说借来看。书的封皮是柔和的暖棕色,封面的上部就是那幅《戴珍珠耳坠的女孩》,下部是凡米尔的一幅河岸风景。今年这个暖和的冬天里,我阅读的几本闲书,何兆武的《上学记》,马慧元的《北方人的巴赫》,碰巧都是这样的暖棕色。
小说细细地描写着十七世纪的荷兰小城德尔夫特(Delft),河道,街坊,店铺,行人,河中的撑船人。小城中心有一个石子码成的图案,分成八瓣, 其中一瓣指向她父母的家,一瓣指向画家的家。电影的开头和结尾,都有格蕊特站在这个米字路口的镜头。女孩子要成年了,她必须选择其中一个方向,然后沿着那个方向一直走下去。
父亲提起过画家的名字,为她作了简单的介绍,从此以后,在格蕊特的叙述中,画家就成了“他”——她不再提及他的名字,因为在格蕊特小小的世界里,他已经无所不在。豆蔻年华的少女离开家了,碰上了除了她父亲兄弟之外的第一个男人,于是,他就是她的宿命;她睁开眼后看见的这第一个男人,从此便永远留存在她的感情记忆中。
格蕊特面对的是极度的贫困和窘迫,画家也面对着世俗家庭生活的繁杂混乱。然而,在这片困窘和繁乱中,是一个干净、家具稀少到近乎空白的画室,连画家的妻子都无权涉足。这个画室是伟大的艺术作品的诞生地,也是一个少女情窦初开的花坛,一个世外桃源。爱情和艺术,原本就是人们逃脱世俗繁扰的途径。
绘画成了她感情上进入他的世界的媒介。画家教会她如何观察光,影,云彩的颜色,而她,也在刺激着他的创作灵感。格蕊特是新教徒,画家是天主教徒,画家家里硕大的耶稣受难像令她感到恐惧。意大利的拉菲尔、米开郎杰罗、波提切利们的画大多是宗教画,而荷兰的鲁本斯、伦勃朗和凡米尔们却着重俗世生活小景。凡米尔解释说,不管信仰哪一种宗教,其实,画家们描绘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对于天主教徒来说,绘画可能是为属灵服务的,但你别忘了,新教徒也能在所有地方、所有物事中看见上帝。描绘日常物体,桌子和椅子,碗和水罐,士兵和女佣的时候——难道他们不也是在庆祝上帝的创造?”
这个故事发生在1667年,与帕慕克《我的名字是红》的年代大致相当,但书中对宗教和绘画的讨论比较简略,不似曾是专业画家帕慕克的分析那样复杂深刻。更吸引我的,还是人的故事:格蕊特帮助他清扫画室,研磨颜料,整理道具,象海绵一样一点一点地浸入他的创作,最后成为他的画作的主题。艺术家和少女的感情,与画作的进展同时生长。因为是瞒着他的妻子,她为他作的每一桩小事,都带有偷情的味道。
格蕊特摘下了头上永远戴着的小白帽,终于让他看见了她平日里紧裹着的头发,就象中国新郎掀开了新娘的盖头;他又用一枚针刺穿了她的耳垂,为她戴上了一付耳坠,他的妻子的珍珠耳坠,那幅画的眼。那是格蕊特的成年礼,她的婚礼,她的初夜。
少女的青春,在一个艺术家、一个成熟男人的注目下,如花朵一般绽放。
爱情故事和艺术创作的故事背后,是普通人在真实世界的生活,女孩子们长大后,都必须面对它。与格蕊特和画家的故事平行的,是格蕊特和肉铺小老板皮特的恋爱故事。
两个家庭,两个世界,两个男人。一个男人手里总是有血,另一个总是很干净。 在听着皮特说话的时候,她的心里却在想着“他”。少女的初恋,就象是出麻疹,出过以后,她就可以开始柴米油盐,过寻常百姓的生活了。
电影中有一个小说里没有的细节:格蕊特站在窗前,看着天上的云,想着凡米尔给她讲过,云有许多颜色,一时间神思恍惚。女管家打趣她:“在想你那个肉铺小老板呢。”一句话就将她从幻想的云彩中拉回现实,她脸上梦幻般的光亮也骤然暗淡了。
画家不断地创作,画家的妻子不断地怀孕生孩子,也是世俗生活与艺术的一种对比和竞争。正在发育期间的女孩子,就近观察着生命的创造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书中没有直露的色情描写,字里行间却弥漫着情色的气息。因为压抑、朦胧、微妙,繁杂的家庭中众目睽睽,嫉妒的妻子无时不在虎视眈眈,更重要的是,女孩子又未历情事,一切都暗含着文字无法描述的张力, 这样的情色显得更加诱人。怪不得男人有处女情结,将混沌未开的少女领入人世,开启她懵懂的心扉、唤醒她沉睡的肉体,开辟鸿蒙、曲径通幽、柳暗花明,其中必定有种种难以言说的新奇和快乐。而少女胆怯的归降,是失魂落魄后的千依百顺,曲意逢迎,还有无尽的缠绵和怅惘,与生俱来,挥之不去。
看这样的书,太舒服,太柔情,太觉得罪过。今天是今年的最后一天了,也是头一次下雪,下完很快就化了,家里暖暖和和的,都是等着明天过年的气氛;小说又是写得这样的温柔体贴,格蕊特讲着故事,明明知道等待着自己的命运是什么,却还是那样逆来顺受,没有大声抗议、痛哭流涕,我们也就很难“看戏文流泪,替古人担忧”了。
(二) 电影与小说
小说作者叫特蕊茜·夏维里埃(Tracy Chevalier),出生于美国华盛顿DC,现在和丈夫儿子一起定居在英国。封皮上有介绍,夏维里埃著作不多,名不见经传。能够邂逅这本小书,纯粹是因为电影。书是1999-2000出版的,电影是2003年拍成的,主要演员是斯嘉蕾特·乔翰森(Scarlett Johansson) 和柯伦·费斯(Colin Firth)。
我对荷兰艺术史一无所知,听说过一些大名鼎鼎的画家的名字,零零星星地看过一些人所共知的名画。作者虽然看过有关凡米尔的历史资料,这部小说却只这是作者对历史人物和作品的解释和演绎,不是历史。不过, 看完小说和电影后,也让人想顺藤摸瓜,找一些荷兰艺术史的书来慢慢地看。
我更喜欢的,是小说中所讲的那个温婉动人的故事。在色情作品充斥着各种媒体、无时无刻不在对感官进行着狂轰滥炸的时代,人们的禁忌越来越少,感情和感官也都变得麻木迟钝。而三个多世纪以前的这个故事,以其纯真、舒缓和克制,触动着我们心灵深处某个尘封已久的柔软的角落,让我们想起自己的纯真年代,让我们对红尘中的痴男怨女,兀自生出温柔的怜悯。
杜拉斯一遍又一遍地写着自己初恋的中国情人,以七十多岁老妇的心,反复搜寻着那个十五岁少女的记忆,让她回忆、甚或有些自欺欺人地证明,就算她贫困、窘迫,他却也曾经为她的必然离去而黯然神伤,于是,她这一生的苦涩和挣扎,记忆和忘却,便不再是那么难以忍受。
格蕊特只看着画家的眼睛,希望在那里找到一丝遗憾和悔恨。没看过柯伦·费斯别的电影,看过一些剧照,只觉他脸部轮廓模糊了些,五官也略显平淡。然而,在这部电影中,大约是因为留长发的缘故,他的脸显得比较清瘦,那一双眼睛如同带着柔软的钩子,十足的性感,那双修长的手,也总是欲擒故纵,欲揽还休,反而令人遐想不已,回味无穷。不费一兵一卒,自能攻城略地,纵没有海誓山盟,也令人柔软了心肠。他的眼和手,随便哪一样,就足以与《情人》中梁家辉的臀部媲美。
演格蕊特的演员斯嘉蕾特·乔翰森,是 Lost in Translation里的女主角,有年轻女星们少见的风致,既性感又不张扬,带着一种欧洲式的隽永韵味。她生于1984年,演这部电影的时候只有十九岁。在整部电影中,她的台词只有五六十句,一切都靠她的眼神和动作来表现;她的脸如冰雪般纯净、天真,于羞涩和收敛中杏眼含春、眉目传情,很好地诠释了原画中的气韵。
男女之间闪闪烁烁、若即若离、半推半就的温情,在电影中也表现得更加细微动人。书中细细描述的日常琐碎和勾心斗角都被淡化成了背景,于是故事便凝炼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个艺术家和他笔下的美丽少女的情感上;格蕊特不用承担讲故事的任务,不必向我们交待那些琐碎,她也因此有机会洗脱许多人间烟火气,更加超凡脱俗,温柔可爱。
电影还有一个小说所没有的优势,就是光、影和声。这部电影的摄影,色彩柔和,镜头抒缓,和故事的叙事风格正好吻合。片中所有的镜头都简洁干净,让人觉得,随时将镜头定格,都会是荷兰那些名画家笔下的一幅民俗画;电影中反复出现的音乐主题是格蕊特,悠长而忧郁的旋律,如同生命的长河,无情地缓缓流淌,倾诉着花季少女说不尽的期盼和遗憾,喜悦和忧伤。
小说最后一章,交待格蕊特十年后的生活,在我看,便有些画蛇添足。电影因为时间限制,有些地方反而处理得更干脆利落。我们不一定需要知道“后来呢”,因为无论主人公们后来怎样生活,最要紧的,还是当初的故事,是她的纯真美丽给了他创作灵感,而他的沉默寡言和画家的眼睛,又将她从一个少女变成了女人,留下的,便是这一幅色泽柔和鲜艳、表情亦喜亦悲的《戴珍珠耳坠的女孩》,荷兰的蒙娜·丽莎,在时空中凝固了的,永恒的一刻。
Wednesday, January 03, 2007
我要上剧院:)
最近看了廖老师评《图兰朵》的文章,就想起当初是在家里看的老谋子在紫禁城拍的那个,故事嘛还可以,但在电视屏幕上看着确实不好看,演员都是大胖子,穿着中国官袍臃臃肿肿,一唱起来,就是大嗓门大嘴巴。:)当时就想着,一定要去剧院看才好。
这几天又看了两部DVD,一部是写Cole Porter的 De Lovely,一部是Moulin Rouge. 以前没有听说过 Cole Porter, 但是,电影中许多歌,一听就很熟悉。Moulin Rouge 一看也象是从舞台剧改编的,有些动作和剧情显得太夸张的时候,我就想,要是在剧院里看,肯定就不会有这样的感觉。
演Cole Porter的是Kevin Kline,演他的妻子的是Ashley Judd.她是刚离婚的女人,他们的恋情从一开始就很“成熟”,彼此没有幻想,而且结婚以后她也容忍着他的“自由”生活方式,甚至临死前还为他安排了一位年轻的男性伴侣。她以特殊的方式,成为他艺术创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两个音乐剧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里面的情歌都非常简单,直接。其实,真正的爱情,表达起来是十分简单质朴的;然而,就象一个演员在幕后说的,这样的话说出来会让人尴尬,唱出来就很容易。
不过,还是觉得Musicals里边的歌太直露——不是歌词,而是演员的歌唱,就那么直着喉咙吼出来。Andrew Lloyd Webb的东东也是如此。不知道是不是潜意识中觉得传统歌剧更正宗。阿,2007年,除了找出一整天时间去图书馆里瞎翻以外,还一定要去看一场音乐剧。
剧院确实有魔力。记得刚到英国时,负责组织我们活动的德国女孩Christine带我们去莎士比亚剧院看戏。心里觉得好笑:老师讲课都似懂非懂,还看什么戏。没想到去了以后,也不知道懂了没有,还是入了戏,心绪感情都被剧情牵着走,最后还是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看的剧目还是平常并不熟悉的几个,As You Like It 等等。所以许多电影演员,如大口姐姐 Julia Roberts 等等,还是愿意去百老汇一显身手。
还有一回更奇怪,在特拉维夫看了一场布莱希特的戏,演出的是匈牙利的一个剧团,字幕是希伯莱语,吭吃吭吃一边看字幕一边看戏,也觉得入戏了。
噢,大约也是因为在剧院里无所逃遁,所以只好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的缘故。要是在家里看电视,早就要么换频道要么起身找零食吃去了,哪里还顾得上看戏。
Tuesday, January 02, 2007
日有所思
要考的好象是心理学。一学期没有去上过课,最后一节课,居然想起来从来就不知道上那门课的教室在哪里。同学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问都没有地方问去。还梦到ZSY当官当腻了,在申请读博士。
记得在DISNEY看到一群 Clown Fish,Finding Nemo里,Nemo 就是一条Clown Fish。这种鱼的特性就是一群鱼永远团在一起,因为他们太小,团在一起是生存下去的最好机会。正因为如此,NEMO失踪才那么令人恐惧。
我生性是属于随大流的,于是和阿Q一样,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每个年龄段,作的都是这个年龄段的人该作的事情。每次新年聚会,都象是集体总结,我们这一群鱼,分散开来的时候,作的也都是同样的事情,也无非是生儿育女、柴米油盐。那谁谁没有结婚没有生孩子,来到这婆婆妈妈的聚会里便觉得不合群,以后便不再见他;也有那飞黄腾达了的,来到平常百姓的聚会上也多有不自在,于是也渐渐离群,剩下的,就是一个一个几乎全然一样、没有个性没有出格之处的,清一色的 Clownfish.
上班来,发现他们在 interview 一个人。居然很生气,这么大的事情,我居然一无所知,而且都没有给我安排interview。正在想着要想办法发个牢骚,老板过来打招呼,我省掉了平日里最擅长的chitchat,说,我们要招一个新人了。老板何等人物,马上接过话茬:不是的不是的,我们根本就没有进人的计划,不过是老板的老板认识这个人,推荐,于是他们只好应付一下,所以并不是真正的interview。
我没有我号称的那样潇洒。说穿了,我可以潇洒,也可以不潇洒,但你不能因为我潇洒就不把我当回事。说到底,我还是不潇洒。也不想故作潇洒。:)好在需要阿Q的时候还不多。
有时候,人能够潇洒,是因为面前的事情无足轻重。我给人的印象比较洒脱、满不在乎,那是因为平常的时候,我在尽量回避严肃认真的话题,或者如果涉及严肃认真的话题的时候,也尽量采取不严肃认真的态度。
比如说,我从来不参预政治和宗教的讨论(牛头不对马嘴,伤感情,真理并不是越辩越明),也不参与爱情话题的讨论(爱情哪里是用来讨论的),网上混过一阵,也学会不暴露隐私,于是剩下的就是无关痛痒的插科打浑,吃喝玩乐,彻底的快快乐乐寻开心。
Saturday, December 30,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4 金钱与天才
他能够这样作,一是因为有富商那样的patron,二是因为他有个好丈母娘。
富商看上了Griet,要一幅她和他的合画;从前,他就曾经买过一幅他和一个女仆的画,每一次他都给女仆灌酒,画还没有画完,她就怀孕了。这个人面目可憎,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常常是这样的人,维系着艺术的延续和生存。
Maria Thins精明强干、冷静,对Griet甚至表现出一些善良。当然啦,她的善良也是有目的的,因为她知道,有Griet在,他画得更好更快,可是,总不能说因为这个善良是有目的和代价的,这善良就变成了坏事。:))电影里我就很喜欢她。她身上没有丝毫浪漫成分,整天盘算的也无非是钱,然而很奇怪,她的盘算不让人感到铜臭。她不是画家的妻子,所以她不会象女儿那样感到威胁和嫉妒,所以她能够冷静地观察阁楼上的种种微妙,并且不动声色地导演着一切,最终的目的,自然是皆大欢喜,众人皆各得其所。
不禁想起,如果莫扎特有这样一位丈母娘,他的五个子女就不至于成为孤儿,他自己或许也不至于英年早逝,然后被扔到无名墓坑里,连棺木都没有。"Amadeus" 里面那个场面太残酷。
看这样的书,太舒服,太柔情,太觉得罪过。今天头一次下雪,下完很快就化了,家里暖暖和和的,都是等着明天过年的气氛,小说又是写得这样的温柔体贴,讲故事的人都知道等待着自己的命运是什么,却还是那样逆来顺受,没有大声抗议、痛哭流涕,我们也就很难“看戏文流泪,替古人担忧”了。
《井》里面,张艺谋家里穷,娶不起女高中生,只好倒插门到一个寡妇家。丈母娘说,祖祖辈辈的,不都是这么受的么。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3
关于绘画的描述和讨论,比《红》要肤浅得多,作者显然不太象是个专业艺术家。她帮助他清扫画室,磨颜料,整理道具,象海绵一样一点一点地浸入他的创作,因为是瞒着他的妻子,她为他作的每一桩小事都带有偷情的味道。她恭顺而谦逊地迎合着他,吸引着他的注意力,当他听从了她的建议以后,她感到了最高的喜悦。
与此同时,她明白地知道Pieter的嫉妒。每当她谈起他或者他的画的时候,Pieter就陷入沉默,而她似乎并没有多少负疚。太二十世纪了八。
"Paintings may serve a spiritual purpose for Catholics, but remember too that Protestants see God everywhere, in everything. By painting everyday things--tables and chairs, bowls and pitchers, soldiers and maids--are they not celebrating God's creation as well?"
Exactly what was said in "My Name is Red", except it was referring to Islamic art. :))) And we say, we are simply painting Nature as we see it. LOL
不过,《红》里面的争斗显得大场面一些,这里么,因为是在一个家庭里,女主人和女仆,小女主人和女仆,门当户对的劳动男人和女仆,其中的勾心斗角,就显得忒小气了些。:)
男主人和女仆之间那点温馨,在电影中表现的更加细微动人,因为所有那些背景中的勾心斗角被淡化了许多,况且女仆不用承担讲故事的任务,我们不必从她嘴里听到这许多琐碎,她的形象就更单纯可爱一些。
演Griet的演员是Scarlett Johannson,Lost in Translation里的女主角,美国年轻女星里少见的既性感又不张扬、有一种欧洲式的隽永韵味的女演员。据说在这整部电影中,她的台词只有五六十句,一切都靠她的眼神和动作来表现。因此她有机会脱俗,在电影中的形象远比书中更可爱。
阿。他在家庭纷争中站在了她一边,于是全家上下都改变了对她的态度——这个实在是扫兴啊,人间烟火,权力纷争,爱情故事怎么可以这样掺杂。还是电影更subtle一些。;))当然,一切有可能全是她自作多情,以他的喜怒哀乐,来解释周围其他人对待她自己的态度。
Friday, December 29,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1

Johannes Vermeer 原作。这幅画被称作“荷兰的蒙娜·丽莎”,因为她的表情,时而忧伤,时而喜悦——就象任何一个陷入无望的初恋的多情少女

Scarlet Johansson 剧照。在电影里,她比这张照片幽雅、低调,很难相信她是个年轻的美国女演员——她们普遍太张扬,太吵闹
Griet, 十六岁了,要离开家,去给Johannes Vermeer当清扫画室的女佣。
他陪妻子来看她,发现她将要切的蔬菜按颜色井然有序地排开。问她为什么非要这样排而不那样排,她说,那样颜色会打架。 艺术,画家的眼睛,在日常生活的琐碎中,看出这些不“实用”的细节。
他们的访问却不是interview。她的父亲是烧瓷砖的,因为事故伤了眼睛,成了残废人,而画家是某个组织的头领,有义务照顾麾下成员。
她用围裙包了一包东西,离开了家。包袱中有一块她父亲烧的瓷砖,上面一男孩一女孩,就象她和她的弟弟。 妹妹不肯原谅她,因为她要离开,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孩子了。
我便想起我离开家的情形。其实比她还小,十三岁,要去住校。离开时并不忧伤,还恶狠狠地说再也不回来。那之前和姐姐吵过架,大概有半年没有说话,她先上高中了,每个星期只有周三和周六回来,我还是没有和她说话。我就要走了,她来找我说话了,我觉得自己赢了,心里很得意。
我完全忘了那次吵架是为了什么。
Anne Frank 是十五岁,她藏的地方不在荷兰,是在瑞士,不过,荷兰的普通老百姓帮助犹太人,比别的欧洲国家更普遍。
Griet背朝着父母的家,沿着街道,走向她的雇主,走向未知。作者在细细地描写Delft的风景,最要紧的自然是河道,时令是夏天,我还是觉得冷。
我最好的朋友就在荷兰,她在那里住了十几年,阿姆斯特丹是她的耶路撒冷,也是她的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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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极度的贫困和窘迫,一面是世俗家庭生活的繁杂混乱。然而,在这片困窘和繁乱中,作者描写了一个干净、家具稀少到近乎空白(bare)的画室,连画家的妻子都无权涉足的画室,让它成为一幅伟大的艺术作品的诞生之地,也成为一个少女情窦初开的神圣领地。
那个画室是一个世外桃源。爱情和艺术,原本就是人们逃脱世俗繁扰的途径。
作者似乎一开始就安排她爱上他。父亲提及过画家的名字,作了简单的介绍,从此以后,他就成了“他”——在格丽特小小的世界里无所不在。豆蔻年华的少女离开家了,碰上了除了她父亲兄弟之外的第一个男人,于是,他就是她的宿命。
少女的初恋,就象是出麻疹,出过以后,她就可以开始过柴米油盐的寻常百姓的生活了。而她睁开眼后看见的第一个男人,从此便永远是她感情世界的主宰。
G是新教徒,画家是天主教徒,画家家里硕大的耶酥受难像令她感到恐惧。意大利的拉菲尔、米开郎杰罗、波提切利们的画好象大多是宗教画,而荷兰的鲁本斯、伦勃朗和凡米尔们却大多着重俗世生活小景,不知何故。
因为是为“他”做事,为了让“他”高兴,象清扫房间这样乏味的工作也充满了趣味,充满了挑战。一见钟情的话题,是蔬菜的形状和颜色。感情的发展,也是由他引导,用的是他的世界的载体:千变万化的光,影,和色彩。
Thursday, December 28, 2006
我,伟大呀!
今天没上班,带臭臭们去看了一场电影:Happy Feet. 昨天就计划好了,因为平时欠臭臭小朋友们太多,想趁这个机会也带几个他们的朋友去。于是就开始紧张,害怕。住在这穷乡僻壤,最近的电影院也有十几迈,以前都是老爹带我们去的,今天他要上班,只好由我勉为其难。电话打完了,计划没法改变了,于是脑子里就开始犯憷,一一播放所有车祸的恐怖场面。要不是刚才一下子睡了两三个钟头,我都不知道我昨天晚上其实失眠了,嘿嘿。
哇,孩子多了真吓人,过马路更加提心吊胆,在影院里总怕走丢一两个,电影看到一半时,有人要上厕所,当时就觉得为难:跟着去厕所吧,留在电影院的娃们怎么办,留下来吧,出去的那个走丢了怎么办。唉,所有的娃娃都顺利地回了各自的家,我那个如释重负,于是就昏了过去。:(
不过,小朋友们还是高兴的,看电影不过是凑到一起的借口,除了几个人可以一起疯以外,还可以吃垃圾食品,喝垃圾饮料,说平时不能说的话,说的东西我都听不懂。:)紧紧张张地开着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老,像电影里的老祖母,从儿媳那里把孩子们借来,然后拼命“贿赂”他们,然后又担心儿媳会骂。:)好在送小朋友们回家时,他们的妈妈正好都在电话上,没空骂我,我自己当然是不会骂自己的鸟,哈哈。
大概是因为看的时候神不守舍、心不在焉,觉得电影也就那么回事,同样是写企鹅的故事,去年的 March of the Penguins 要好得多。不光是因为是卡通片,显得“假”,而是因为故事编得太生硬,编导的目的太明确,说教气息浓。看完 March of the Penguins,大家都有些 shaken,看完 Happy Feet, 大家都是过目就忘了,小朋友们连笑话都没有记住几个。
主题还是好的,一是Mumble小朋友不会唱歌,只会跳舞,于是受挤兑,后来又设法让人们接受他;一是呼吁人类少虐捕,给企鹅留点鱼吃。帝国企鹅群里的音乐、舞蹈、语言、动作,都是黑人的,另外一个企鹅部落是Hispanics,怎么说呢,太“美国”,真不如像March of the Penguins 那样,美国阔佬们出钱,让人家法国人拍去,他们比较艺术。:)
Wednesday, December 27, 2006
过节 Post-Party Blues
不过,每一次聚会,散摊时总有曲终人散的悲凉。如今生活忙碌,聚会必定是重大节日,每一次聚会,就象一道路碑,背后是时光在匆匆流逝,即便是理性的人,恐怕也很难不伤感。
去某家时,终于彻底承认,娶妻当娶上海女。:)人家家里收拾得漂亮优雅且不说,难得的是几桌的菜,从头台到主菜到甜食到饮料,不光是好吃,连“气质”都好。这可是都是她一手准备出来的,吹牛是不作数的。哇,马上告诉她,我以后坚决不请客,便是请,也不能请她。:)
她还拿出许多卡拉OK碟来请大家唱歌,她自己唱得不错,后来就让我们唱。我和永世都是草莽英雄,拿着话筒就吼啊,吼来吼去都是过气的歌——听一个人唱的流行歌曲,大致就知道他是什么年代的老古董。
《上海滩》以前只听过粤语唱的,这次第一次知道了歌词。好象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不过,背景里是许文强和冯程程在剧中的片段,还是有些激动:两眼泪汪汪地看过那部电视剧以后,我们这一代的女孩子,眼睛就只盯着高高瘦瘦的帅哥们了。
娃们高兴,可以吃,玩,stay up late, 串门,不用上学,所有的课外活动也都停了,童年的快乐总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