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到一些八卦,说简·爱其实是婚外恋者的"意淫",是一个不漂亮的、身份低微的女子对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已婚男子的幻想,所以她才把罗彻斯特的前妻描写成一个疯子,把婚姻写成地狱,并且不惜让自己的意中人受伤变瞎,自己也意外地继承一笔遗产,这样她就理直气壮地、趾高气扬地、居高临下地来找他了。
这么一分析,还有什么意思。少年时代看书,哪里想得那么现实,那么俗气,只要是爱情故事,就觉得回肠荡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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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 Walden Pond, 周围走一走,远处能隐约听到市声,近处也有松果球落地的声音,林子里反而显得更加幽静。
Emerson Cliff Trail
Thoreau's Friend Chipmunk
Butterfly
Sunday, August 1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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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在CND论坛的斋主线上看到你的玩笑,不想在那里掺合,在这里回你吧:
JUZI果然了得, 还会写毛笔字--是什么体的?
当年我还真的跟斋主去刷大标语的:老尚是地质系的一支笔,不但能出口成“引人注目的标语”,毛笔字写得也比芙蓉JJ好看。所以,从珠江路口一直刷到南京火车站。后来,追查时,作了“缩头乌龟”,可我的一个要好的老师老康却跟斋主一起被抓进去。斋主曾跟我是同住一层楼的近邻,现在又在包子铺里陪你们一帮小把戏玩--It's truly a small world!!!
八爷:我说的是 this is more LIKE a diary. 好象现在比网页还时髦啊。我向来不十分热心 gadgets,玩着再说,一忙就顾不上罗。
老尚:你可真有意思,在CND的万花筒里还害羞了?;)原来你们都是风云人物。我也是从风暴的中心出来的,不过我生性散淡,不是弄潮儿。
我的毛笔字在我们这个年龄里算好的,因为别人根本就不练。但我也没练好,只不过练得钢笔字有些筋骨,现在也不手写了,整个就荒废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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