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08, 2005
足球,足球!
The boys have started their training camp - time to get excited. :))
足球,足球!
·菊 子·
我是个足球迷。美式足球迷。
迷上足球是几年前的事。论文进入写作阶段,不上课了,从前一起混的同伴们都忙起来了,忽然觉得自己成了光杆司令。一个月和几个同时在写论文的“难友”在哈佛广场找一家咖啡馆坐一坐,成了我生活中划时代的里程碑。有时候实在闲极无聊,去一趟超级市场,买一点可有可无的东西,居然也成了那一天最大的事情。
忽然有一天,打开电视,里面在放足球。鬼使神差地看了起来。正好那一年新英格兰爱国者队进入了超级杯决赛。球赛激烈,解说精彩,球员帅气,球服漂亮,从那以后,就迷上足球了。
美式足球与英式足球比,最大的优点就是节奏快。一场英式足球,踢下来可能还是个零比零,我就没那个耐心看一群人跑来跑去老是不得分,最后象那次中国女足在洛杉矶的Pasadena一样,最后靠发点球分胜负,赢了不理直气壮,输了就更窝心。美式足球就不同了,每次攻球必须往前拱,拱了四次没拱足十英尺你就得下场。一场球下来,酣畅淋漓,迭ta4起伏,如同人生的悲欢离合,河东河西,浓缩在了那短短的几个小时里,看一场球,你也随着他们多活了一次。
还有,英式足球在美国不普及,赛季来了,你都没法看球,总不能每天都三更半夜起来看实况转播;看录像呢,又没了那个特有的悬念和心跳。老公有时候馋得狠了,就看西班牙台,虽然听不懂那飞快的评论,也还是能隔靴搔痒感受一点气氛。英式足球在美国现在开始有点热了,好多同事的子女都在踢球,但职业比赛还远远无法和美式足球相提并论。
美式足球的服装也漂亮。那头盔,平平常常的球员戴上也平添几分帅气,再加上垫肩,垫出三角形的躯体,紧身裤绷出漂亮的大腿的轮廓,谁穿了,都会魅力无穷。
美国有个俚语,叫FootballWidow.一到有足球赛,男的要么去球场,要么去体育酒吧,要么招来一大帮子狐朋狗友在家里一边看球一边大吃大喝,这种时候,老婆除了下厨房提供饭菜,与寡妇无异。我们家俩口子都喜欢足球,有时候我比他还更投入。每周一的球赛往往比较精彩,于是我们就特意把孩子早早哄上床,再拿出自己偏好的零食,泡上一杯好茶,大家认认真真消消停停地坐下来看一场球,在我们忙碌的生活中,算得上是难得的奢侈和温馨。赢时弹冠相庆,输时惺惺相惜,将来儿子们长大了飞走了,老头儿老太太怕就要这么过日子罢。
新英格兰的冬天漫长漫长,看着足球,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地盼着熬着,等赛季在二月份结束,你就可以开始梦想着春天了。
我是个懒人,天生不爱出门,加上孩子小,出一趟门,收拾完东西打扮完孩子就已经累得呼哧带喘。有球赛,嘿,不用出门了,加上俩孩子也是男的,那就一起看足球吧,也没有少儿不宜的东西,啤酒广告多一点,告孩子,那是果汁。儿子一会说话,就会对着屏幕大叫:“Touchdown!” 看着别人在雪地里玩儿命,自己躲在家里暖和着,还可以不断地吃零食,嘿,那个温暖,那个美滋滋。
爱上一个足球明星,你不用担心失恋,也不怕老公嫉妒,没准他也喜欢同一个球星呢。你可以尽情地欣赏明星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球赛一结束就莎扬娜拉,潇洒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恨上一个足球明星,你也不会出手伤人,顶多骂几句粗话,人家还听不见,于己有利,于人无害。从前希腊人搞体育是为了练兵,在我看来,现代的体育可以帮助人们减少战争。男人的狩猎争斗的本能,在体育中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或许他们就不会为了海伦娜的美貌或是约瑟芬的芳心而出门远征吧。
喜欢足球,也让我有了一种归宿感,和公司里的美国同事们也多了一种共同语言。我们公司不大,那CEO也和我们在同一间餐厅吃饭,平时大家聊得最多的,就是各类球赛。这个CEO,好像还是什么名门望族出身,什么乡村俱乐部的成员,可他平时从来不吹那些,吹得最多的,就是他妹夫在给哪个名气并不大的高尔夫球员当球童。2001年新英格兰爱国者队得了超级杯冠军,他飞到了新奥尔良看球,回来时穿着队员球衣,脖子上挂满了新奥尔良法式狂欢节的玻璃项链,一整天就那么晃悠着他那又矮又胖的身躯,叮叮当当地走来走去,脸上是不可言表的满足和傻气。在这种环境中,我颇觉如鱼得水,为了一场球争得狗血喷头,想都没想过这么嚷嚷是不是有失风雅。每次赢球输球,都知道有成千上万的其他人和我一样在喜在悲,恍惚间觉得和他们有了个感情的纽带,这也算是进入了“主流社会”吧。
足球,或者任何一项体育,都是一种宣泄感情的渠道。这么些年下来,许多别的东西都平淡了,很少为了什么崇高的理想,信念去慷慨激昂。于是感情便用这种粗糙的形式表现出来,爱支持谁就支持谁,爱反对谁就反对谁,赢了高兴,输了也有一种悲壮,喜则喜,悲则悲,一切都黑白分明,是非分明。
人生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最痛的不是剧痛,而是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缠绵的隐痛。有时候心中是那么一种无与言表无法排解的忧伤,看了一场球,赢了时,仿佛就能忘却那一份苦痛;输了时,就仿佛给自己的苦痛找到了一个根源,找到了一个名字,能够一丝一丝地咀嚼心中那一点隐痛,嚼着嚼着,反而能嚼出一丝苦涩的甜蜜,日子也就在那一丝苦涩的甜蜜中慢慢地过去。
□ 寄自美国
刊登在 2004 华夏快递 kd040128.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2 comments:
菊丫头的文字,再读一遍,还是觉得清凉、俏皮。
匿名的:独善斋主
谢谢匿名斋主。;) 很麻烦啊,一会儿能看见文章,一会儿又看不见。
斋主帮帮忙?;)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