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09, 2005

我爱钱

我爱钱。第一次发现钱的好处,是和姐姐一起去另一所学校参加运动会。我们两个在各自的班里都是小不点儿,所以也轮不上参加任何项目,也不记得去看别人跑啊跳,只记得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有了一笔巨款 -- 五毛钱。商量了一会儿,我们决定各买一毛钱的蜜枣。

一毛钱大概能买十来颗蜜枣,店家把蜜枣用纸包好了递给我们。四毛零钱揣好了,看着蜜枣,口水已经开始分泌,却不舍得马上就吃。姐姐比我斯文,我总是三下五除二风卷残云,而她手里总还是有剩余。

看姐姐已经开始吃了,我便也开始吃。一口吞下自然是舍不得的,浅浅地咬下一口,满嘴柔糯的香甜。细细地嚼着,那一刻觉得生活真美好。

我们往那家店铺跑了五次,直到所有的钱都花光。五毛钱,让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富裕的人。

大学时大家都穷穷的,去大西北的时候,我在敦煌买了许多飞天画片图册,眼见得囊中羞涩起来。正在发愁,收拾行李的时候,突然从什么地方翻出来二十块钱。两张十圆的人民币,一张崭新的,一张破旧的,幸福地和睦相处着,令我心中油然升起对它们由衷的热爱。

我喜欢现金,喜欢拿着一把钱,默默地心算自己手里究竟有多少钱。我不喜欢支票,工资直接存到银行里,纯粹是图方便,然后就觉得自己成天象是义务劳动似地。支票虽然代表的是钱,终究不如现金那么踏实,实在。

按小时领工资、每一分钟都可以用钱来衡量的时候,便让人觉得自己的存在也被量化了,心中升起一种飘飘然的重要感,仿佛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我读书的时候,维持生活主要靠的每个月的奖学金,我却更喜欢在图书馆的咨询台工作挣来的那一份“工资”。每个星期干六个小时,每小时好象是七块五毛钱。领了工资,看着扣去的税惋惜一番,然后就琢磨着如何把这一笔“意外之财”挥霍掉。

花了好几年时间,我才习惯了不再为交税而心疼。学生时代还好,填个表,声明外国学生有什么政府协议之类,不用交税。有一年填表填晚了,每个月看着扣去的那一笔钱,总觉得依依不舍;等到年底时返还税款,手中一下子多出一千多块美金,想到这笔钱要是每个月发到自己手里没准早就花掉了,心里又多少得到一些补偿。

要是我是那管钱的、管金融政策的,格林斯班什么的,我就干脆取消纳税制度,谈及我的工资时,也只说税后的那一笔纯收入,免得我总是看着纳掉的那一部分税钱捶胸顿足,也免得我总是怒火满腔,仇恨那些靠剥削我们纳的税为生的寄生虫们。我目光短浅,底气也不足,纳税之后,在国家公仆面前还是觉得战战兢兢,一点也感觉不到纳税人当家作主的自豪感。

我没有作过发大财的梦。有时候无聊了,和人一起幻想,如果中了彩票,大家首先要干什么。想来想去,我只想得起几件小东小西,都去买下来了,彩票也只花去一个零头。

听人说,中彩票的人那种喜出望外的幸福感只能维持两年,两年期满后,对生活的满意程度又回到两年前的水平,而且中间还要经历许多家庭变故、亲友反目什么地,我就觉得不值,为此,我也从来不买彩票。当然,也可能是信心不足,觉得自己反正也赢不了,舍不得花去手里那一块钱,为了不一定到手的西瓜,放弃手里十拿九稳的芝麻。

没有温饱之虞了,并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有时候累了,烦了,不想让周围的人看见自己那张阴沉沉的脸,就扔了家务、工作和一切杂务,去逛商店。这时逛商店与平日不同,买的一定不能是生活必需品,必须是平日从来也没想买、想买也舍不得买的东西,买的时候一定不要看价钱,付款时一定要用信用卡而不是现金 -- 信用卡不是钱,现金才是钱,买完了一定要马上拆了,能吃的吃,能用的用,能穿的穿,免得心里后悔又去退货。大包小包地拎回家,高兴了,快活了,又有力气和情绪上班、做饭、洗厕所了。

其实说到底我是个穷命,觉得人生也就是个“睡不过三尺炕,吃不过五斗粮”,买车、买房、买珠宝首饰,买其它“高档”消费品,远远赶不上当初用那五毛钱买蜜枣时的喜悦。姐姐来北京时,我们去王府井食品商店买了看起来象我们小时候吃过的那种蜜枣,林林总总买了十几包,却始终吃不出当初的香甜,于是我们只好相对笑一笑,大家都长大罗。

2 comments:

菊子 said...

没人爱钱啊?真地成了我在这儿自说自应了? :(

我说爱钱,其实是说不爱钱。有一点小钱,有吃有喝,就行了。 Henry D. Thoreau: Simplicity, simplicity.

不过,大约也有些矫情。等到一贫如洗时,就顾不上这样乱发议论了。

Anonymous said...

看到这题目,不好意思发言啊,不管是真爱钱的、假爱钱的、还是不爱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