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是简杨推荐的,所以期望值比较高,结果反而觉得有些失望。要是自己偶尔碰到,说不定会更喜欢一些。先入之见害人。:)
这部电影最扫兴的场面,就是最后两个人互相漏底时,他还是喊她“Countess”。:)都这份上了,他居然还记着她的身份、封号,尤其让人沮丧的是,他当初找她合作的主要理由,就是她的身份和封号。就不能把她还原成一个人,一个女人。
她演得好些。高大,丰满,浓艳,俄罗斯美女的形象。有戏剧化,却总是恰如其分,感情表达的分寸把握得很好。强颜欢笑的时候,突然说,我不想让我女儿象我一样生活。I don't want her to live like me. A sad life.强掩住眼泪,梨花带雨,让人怜悯,却还保持着尊严。
大约是因为个子高,气质高贵,她从来也没有让人觉得堕落、肮脏、卑微。就是个落难公主的模样。她家里的一群女子,搞不清谁是谁,有她的母亲,小姑子,还有个老公主,即便最后她们决定抛弃她而领着她的女儿远走香港,也不让人憎恶——时代的落难人,总是难免激起人的同情心。
Ralph Fiennes却很让人失望。起码电影的头一个小时,我对他没有丝毫感觉,只觉得他木——整个人的表演太木,眼神又太灵活,要过一阵子才能相信他是盲人。他的命运其实也很悲惨,但他的悲惨让人觉得有偶然性,偶然得象是瞎编的,连我的便宜眼泪都没有赚到;还有,大概是我的偏见,他那个建立自己的 establishment的梦想,就没有让我觉得美丽,浪漫,悲剧,说穿了不就是赚点钱么,开个夜总会,一点子伤感音乐,一点子落魄贵族,最后还招来一点子政治。这东东也值得那么沉痛地琢磨。:)过了一个小时后慢慢跟着他入了点戏,也还是没有征服我。
后半部看进去一些,却尝出一些大杂烩:他开夜总会,不是《卡萨布兰卡》里的Humphrey Bogart么;她作舞女、应召女郎,不是《魂断蓝桥》里的费文丽么;战争哦,战火中的爱情,个人在国家民族的命运中沉沦哦,不是他自己演过的《英国病人》么。都有点痕迹,却赶不上其中任何一部。The English Patient里,有好多他的镜头,眼睛里都是燃烧的无法抑制的激情和欲念。:)演瞎子没这个方便。
仔细一想,大约还是编剧、导演的问题。也可能是因为我是中国人,对三十年代的上海又比较有自己的固有成见,所以比较觉得不象,一觉得不象,就很难入戏。:)有一点夜总会场面,跳舞啊,圆脸盘、细长眼的歌女唱江南小曲啊,再来点弄堂娃娃玩游戏、西装革履的先生们看跑马,并不等于三十年代的上海。:)
主题很宿命,大约是在表现大时代对个人命运的玩弄,这样的大场面,却还是适合于从细处着眼:用一滴水反映太阳的光辉,或者地狱的黑暗。
这就是张爱玲高人一筹的地方。她只是讲她所知道的故事,并没有想反映一个时代、一群人物。碰巧她笔下的故事代表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物,all the better, 这群人物的命运又带有人类命运变幻无常的普遍性,所以我们一边觉得有一种超越时空的亲近感,一边又不得不佩服她记录历史的大手笔。读她的文字,是从里到外的,读别人的旧上海,包括王安忆的,就觉得她们是从外到里,隔膜得很。
外国人写上海,本来就是从外到里,倒也无可厚非。整部电影看起来,虽然全部是在中国,给人的感觉却是那里一个中国人都没有,唯一跟他亲近的一个第三号人物还是个日本人。接触过一些曾经在上海当过难民的人,他们的记忆中,中国人也都只是一些符号。换个别国人来看,没准还觉得电影特别上海,特别糜烂风情,特别悲剧。
哦,里边确实有个犹太人,他们楼下的邻居,一个裁缝。总是很殷勤,很关切的样子。——一个皮影戏剪纸的形象,很平面。
按说,Sidney Shapiro的故事,比这个故事应当有趣得多,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国律师,战后来到上海,娶了漂亮中国女演员凤子,还是离婚的哪,漂亮的中国女演员居然很革命,要投奔延安,多浪漫,多激情!……可惜共产党一上台,浪漫故事就不浪漫了,不过也还是可以拍成个政治悲剧。可惜没人敢拍,当年的美国律师,如今是德高望重的政协委员。
倒是看了一点extra,知道了 Ismail Merchant这个名字。制片人,听口音是印度人。Remains of the Day也是他制片,那部片子要好得多。
李安拍了《色·戒》,还不知道哪辈子能看到。乖一点,降低期望值吧。
Tuesday, September 25, 2007
Friday, September 21, 2007
我又上电视罗:)
嘿嘿,碰巧今天是Casual Friday,装嫩,抓的马尾巴,穿的teenager的带帽夹克。马克说,哼,那镜头,光停在你一人身上了。:)可惜,当的是免费模特,公司也不另给我一点钟点费5的。:)
心里很难过。上午和R聊天,他最近查出来有前列腺癌,他哥哥上星期刚因癌症死去,他一个侄子,十六岁,三个星期前刚作了淋巴癌手术,12个小时,刚刚发现手术还不干净——已经扩散。心里堵得慌,和Cindy谈起,Cindy又说起了她的儿子——我忘了,她的儿子是得白血病去世的,血癌。
后悔跟她提起R的话题。头一次听说她儿子的事情,是因为我兴高采烈地告诉她,那一天是我的大毛的生日。结果她说,如果……he would have been.
生命太宝贵,有许多东西,我们本不知道珍惜,中文叫身在福中不知福,英文叫 take it for granted.
我很知道感恩。
心里很难过。上午和R聊天,他最近查出来有前列腺癌,他哥哥上星期刚因癌症死去,他一个侄子,十六岁,三个星期前刚作了淋巴癌手术,12个小时,刚刚发现手术还不干净——已经扩散。心里堵得慌,和Cindy谈起,Cindy又说起了她的儿子——我忘了,她的儿子是得白血病去世的,血癌。
后悔跟她提起R的话题。头一次听说她儿子的事情,是因为我兴高采烈地告诉她,那一天是我的大毛的生日。结果她说,如果……he would have been.
生命太宝贵,有许多东西,我们本不知道珍惜,中文叫身在福中不知福,英文叫 take it for granted.
我很知道感恩。
Thursday, September 20, 2007
幻睡/意眠 :)
今天真累,真困,却偏偏特别忙。
困得难受的时候,突然想起睡觉的甜蜜,眼前分明现出了自己酣睡时的形象,身体还真地虚飘起来。一阵神思恍惚以后,还真地觉得清爽了许多。跟真打了个盹差不多。
《淘金记》里,卓别林饿极了,最后觉得对面的人变成了一只鸡……如果他的幻觉能长一些,说不定吃幻觉中的鸡也能吃饱,至少能享受到饱餐的(虚幻的)快乐。:)
困得难受的时候,突然想起睡觉的甜蜜,眼前分明现出了自己酣睡时的形象,身体还真地虚飘起来。一阵神思恍惚以后,还真地觉得清爽了许多。跟真打了个盹差不多。
《淘金记》里,卓别林饿极了,最后觉得对面的人变成了一只鸡……如果他的幻觉能长一些,说不定吃幻觉中的鸡也能吃饱,至少能享受到饱餐的(虚幻的)快乐。:)
Monday, September 17, 2007
足球,足球!
很久看足球都有些漫不经心, cruise control,最近又狂热起来了。:)自然是因为最近的负面新闻。树大招风,Patriots这几年风头太健,恨他们(我们)的人太多,楞说我们赢球是因为犯规,在球场边上录人家的暗号。昨天不是没有用摄影机么,还是把NFL头三名之一的 San Diego Chargers揍得瘪瘪的。
Drew Bledsoe
一直是他的fan,真是 through thick and thin,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哪怕是在他江河日下的日子里。为此,成为所有同事和家人的笑柄。
想过为什么。他今年四月正式退休,我的追星时代好象也就正式结束了。从此以后,看谁都似雾里看花了。算一算,我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信不信由你,人追星,都是有自恋的成份在,总是在某种程度上与被追者产生了某种共鸣。他加入NFL那年我来美国,他第一次进入 Super Bowl那年我开始看足球,他们第一次得 Super Bowl 的时候我毕业,他太太生孩子的时候我也当了母亲。他离开了New England,我也离开了校园。
有些悲凉。他也曾经叱咤风云,到末了儿唯一的戒指还不是自己亲手挣来的,叫人一碰,流了半腔的血,八个星期后重整雄风,赢了一场关键的球,教练还是打算把他拿下来。于是他永远被Tom Brady 取代。英雄落难,雄风不再。可惜,我的悲凉也成了别人的笑柄:人家一年几千万地挣着,还用得着你心疼?没有办法,心里这个结就是打不开,毕竟他是我的足球初恋。:)
Brett Favre
昨天,他变成了NFL的 Winningest :) Player. 专门打听过 winningest 怎么发音。特别喜欢他,是因为1996年初看足球时,他是打败我们、得了冠军的 Greenbay Packers 的四分卫。
最喜欢他的男孩气:玩足球完全是因为喜欢玩,输赢、钱、声名都在其次。球场上猛,球场下文。没办法,还是喜欢白面书生,只不过如今的白面书生不能光读书,还要晒得金黄金黄的,还要会跑会跳会玩球。:)
Tom Brady
其实 Tom Brady 最漂亮了,比好莱坞所有的男明星都漂亮,下巴上还有个迷死人的小酒窝。他的球自然打得也更好,赢完三次 Superbowl 以后,连我都要承认这一点。可我一直反抗他,因为他的成功,是以 Drew Bledsoe 的失败为代价的,虽然明知道这是必然规律,没有任何不公正在里边,“长江后浪推前浪”,可还是意气难平——有些时候,越是公正,就越是令人惆怅,因为它无法抗拒,让你更觉得无奈,连骂人都找不到借口。:(
Gisele
还有一点,和他也更隔膜一些。几个星期前他当了爸爸,孩子却不姓 Brady ……他和孩子的母亲Bridget Monyhan没有结婚,好象是她刚怀孕时他就和 Gisele好上了。Bridget是个小明星,在一般人里还算是漂亮的,可是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和 Gisele比? :)唉。

一直是他的fan,真是 through thick and thin,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哪怕是在他江河日下的日子里。为此,成为所有同事和家人的笑柄。
想过为什么。他今年四月正式退休,我的追星时代好象也就正式结束了。从此以后,看谁都似雾里看花了。算一算,我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信不信由你,人追星,都是有自恋的成份在,总是在某种程度上与被追者产生了某种共鸣。他加入NFL那年我来美国,他第一次进入 Super Bowl那年我开始看足球,他们第一次得 Super Bowl 的时候我毕业,他太太生孩子的时候我也当了母亲。他离开了New England,我也离开了校园。
有些悲凉。他也曾经叱咤风云,到末了儿唯一的戒指还不是自己亲手挣来的,叫人一碰,流了半腔的血,八个星期后重整雄风,赢了一场关键的球,教练还是打算把他拿下来。于是他永远被Tom Brady 取代。英雄落难,雄风不再。可惜,我的悲凉也成了别人的笑柄:人家一年几千万地挣着,还用得着你心疼?没有办法,心里这个结就是打不开,毕竟他是我的足球初恋。:)

昨天,他变成了NFL的 Winningest :) Player. 专门打听过 winningest 怎么发音。特别喜欢他,是因为1996年初看足球时,他是打败我们、得了冠军的 Greenbay Packers 的四分卫。
最喜欢他的男孩气:玩足球完全是因为喜欢玩,输赢、钱、声名都在其次。球场上猛,球场下文。没办法,还是喜欢白面书生,只不过如今的白面书生不能光读书,还要晒得金黄金黄的,还要会跑会跳会玩球。:)

其实 Tom Brady 最漂亮了,比好莱坞所有的男明星都漂亮,下巴上还有个迷死人的小酒窝。他的球自然打得也更好,赢完三次 Superbowl 以后,连我都要承认这一点。可我一直反抗他,因为他的成功,是以 Drew Bledsoe 的失败为代价的,虽然明知道这是必然规律,没有任何不公正在里边,“长江后浪推前浪”,可还是意气难平——有些时候,越是公正,就越是令人惆怅,因为它无法抗拒,让你更觉得无奈,连骂人都找不到借口。:(

还有一点,和他也更隔膜一些。几个星期前他当了爸爸,孩子却不姓 Brady ……他和孩子的母亲Bridget Monyhan没有结婚,好象是她刚怀孕时他就和 Gisele好上了。Bridget是个小明星,在一般人里还算是漂亮的,可是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和 Gisele比? :)唉。
Sunday, September 16, 2007
秋天的华尔兹
终于到下班时间了。肩包手袋都从夏天的换成了秋天的,拎着扛着,匆匆钻入车内。昨天还是汗流浃背,今天已经是微凉,干爽,秋意渐浓。撞了一天的钟,心里又开始为晚餐的菜谱犯愁。
钥匙一拧,音乐自动地响了起来。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脚下却已经踏出了节奏,恍惚间,不由自主地,条件反射地,整个人都要飞旋起来。
华尔兹。
《蓝色的多瑙河》。青春岁月,伴随着那欢快的,无忧无虑的,辉煌的节奏,披头盖脸地扑面而来,在这初秋的黄昏,蓦然间令人潸然泪下。
华尔兹的乐曲一响起来,纵然我是在睡梦中,恐怕也会闻声起舞。
第一次跳华尔兹,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早就会跳。在舞伴的牵引下,轻快地踢踏、旋转,不知不觉地,音乐消失了,世界消失了,只觉得自己身轻如燕,象一条小鱼,在波光粼粼的蓝色的河水里浮游,无忧无虑,无影无型。
那么多的岁月,不知道去了哪里,坐在狭窄的驾驶座上,想起了年轻的自己,长发,长裙,天蓝色镶白色花边的,简洁,朴素,年轻的颜色。
在维也纳小住时,住处在市中心的Ringstrasse。 清晨,慢悠悠地出门,不久就踱到了河边;想到这就是家喻户晓的蓝色的多瑙河,而周围的人却还是匆匆忙忙地赶路,不曾驻足欣赏,也不曾拉起一位同伴跳起舞来,就略略有些惊奇。转念一想,痴人竟是自己了。
来自莫扎特故乡萨尔兹堡的奥地利男孩,维也纳大学的学生。身长玉立,明眸皓齿,漂亮得令人眼花缭乱,还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在台湾学的。你说“谢谢”,他答“不会”。会跳华尔兹么。会。不在维也纳大学的学生餐厅里跳的,在 Schönbrunn 宫殿里跳。
《蓝色的多瑙河》,经典指挥如卡拉扬也指挥的,我却更喜欢安德列·李尤( Andre Rieu)那个版本——他的版本是轻音乐版,近乎流行音乐。在自家客厅里“轮”过几圈,伴奏的便是PBS上安德列·李尤的乐队。
安德列·李尤是荷兰小提琴家兼指挥,英俊潇洒得令人气愤,每一个段落之间,他还会抽空与观众交流,风趣幽默,近乎轻佻。这样的人来演奏华尔兹,却是珠连璧合,天造地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7wrILyXOz8
华尔兹,本来就是顽皮的民间小丫头,或者是帅气的青春少年,不是正襟危坐、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 华尔兹的音乐和舞步中,流淌的是夜莺、云雀、百灵鸟的歌唱,难以抑制的生命的快乐。
总以为所有的华尔兹都是施特劳斯父子写的,后来才知道,我最喜爱的一首《溜冰圆舞曲》的作曲者不姓施,而是法国作曲家爱米尔·瓦尔德退费尔(Emile Waldteufel)。尽管如此,他还是和施特劳斯脱不开干系:世人皆称他为法国的施特劳斯。
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滑冰,也最喜欢在电视上看滑冰。伴随着美丽的圆舞曲,是我熟悉的冰上明星们美丽的身影,Ilia Kulik, Evgeni Plushenko,关颖珊(Michelle Kwan)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V4BxDcWus8
这样的时候,我便由衷地感激冬天。
流行歌曲《最后的华尔兹》里,Engelbert Humperdinck 拖着1967年的长发, 带着迷人的微笑,用他危险的声音,诱惑着他来不及结识的女人们。四十年后,他的歌声继续拨动着人们的心弦,侵扰着女人们的梦境。
温柔的,缠绵的歌声,旋转的华尔兹,如同一剂迷魂药,令人难以自持,哪怕明知是陷阱,这样温柔的陷阱,也还是会令人心甘情愿地跳下去。
华尔兹本来就起源于民间舞蹈,虽然登上了宫廷和音乐厅的大雅之堂,骨子里仍旧质朴,欢快,乡野,就象生命本身。
《来自南方的玫瑰》,《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都是诗一般的名字,虽然这些诗久经吟诵,早已经诗意淡薄,淡薄得如同空气和水一般。然而,也如同窒息之后自由地呼吸到空气,也如同沙漠中干渴后发现一眼清泉,秋天将至的时候,从华尔兹里吸吮着玫瑰、森林和春天的气息,心里便油然生出对生命的感激。
单纯,肤浅,轻巧,一去不复返的,青春的蒙昧时代。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hxdRva7lGo
I wondered should I go or should I stay,乐队只剩下一支要演奏
the band had only one more song to play.我不知自己是走还是留
And then I saw you out the corner of my eye,就在此时我蓦然看见了你
a little girl, alone and so shy.孤独的小姑娘还是那么害羞
I had the last waltz with you,我和你跳完那最后一曲华尔兹
two lonely people together.两个孤独的人儿在一起
I fell in love with you,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the last waltz should last forever. 最后一曲华尔兹应该永远奏下去
钥匙一拧,音乐自动地响了起来。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脚下却已经踏出了节奏,恍惚间,不由自主地,条件反射地,整个人都要飞旋起来。
华尔兹。
《蓝色的多瑙河》。青春岁月,伴随着那欢快的,无忧无虑的,辉煌的节奏,披头盖脸地扑面而来,在这初秋的黄昏,蓦然间令人潸然泪下。
华尔兹的乐曲一响起来,纵然我是在睡梦中,恐怕也会闻声起舞。
第一次跳华尔兹,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早就会跳。在舞伴的牵引下,轻快地踢踏、旋转,不知不觉地,音乐消失了,世界消失了,只觉得自己身轻如燕,象一条小鱼,在波光粼粼的蓝色的河水里浮游,无忧无虑,无影无型。
那么多的岁月,不知道去了哪里,坐在狭窄的驾驶座上,想起了年轻的自己,长发,长裙,天蓝色镶白色花边的,简洁,朴素,年轻的颜色。
在维也纳小住时,住处在市中心的Ringstrasse。 清晨,慢悠悠地出门,不久就踱到了河边;想到这就是家喻户晓的蓝色的多瑙河,而周围的人却还是匆匆忙忙地赶路,不曾驻足欣赏,也不曾拉起一位同伴跳起舞来,就略略有些惊奇。转念一想,痴人竟是自己了。
来自莫扎特故乡萨尔兹堡的奥地利男孩,维也纳大学的学生。身长玉立,明眸皓齿,漂亮得令人眼花缭乱,还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在台湾学的。你说“谢谢”,他答“不会”。会跳华尔兹么。会。不在维也纳大学的学生餐厅里跳的,在 Schönbrunn 宫殿里跳。
《蓝色的多瑙河》,经典指挥如卡拉扬也指挥的,我却更喜欢安德列·李尤( Andre Rieu)那个版本——他的版本是轻音乐版,近乎流行音乐。在自家客厅里“轮”过几圈,伴奏的便是PBS上安德列·李尤的乐队。
安德列·李尤是荷兰小提琴家兼指挥,英俊潇洒得令人气愤,每一个段落之间,他还会抽空与观众交流,风趣幽默,近乎轻佻。这样的人来演奏华尔兹,却是珠连璧合,天造地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7wrILyXOz8
华尔兹,本来就是顽皮的民间小丫头,或者是帅气的青春少年,不是正襟危坐、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 华尔兹的音乐和舞步中,流淌的是夜莺、云雀、百灵鸟的歌唱,难以抑制的生命的快乐。
总以为所有的华尔兹都是施特劳斯父子写的,后来才知道,我最喜爱的一首《溜冰圆舞曲》的作曲者不姓施,而是法国作曲家爱米尔·瓦尔德退费尔(Emile Waldteufel)。尽管如此,他还是和施特劳斯脱不开干系:世人皆称他为法国的施特劳斯。
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滑冰,也最喜欢在电视上看滑冰。伴随着美丽的圆舞曲,是我熟悉的冰上明星们美丽的身影,Ilia Kulik, Evgeni Plushenko,关颖珊(Michelle Kwan)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V4BxDcWus8
这样的时候,我便由衷地感激冬天。
流行歌曲《最后的华尔兹》里,Engelbert Humperdinck 拖着1967年的长发, 带着迷人的微笑,用他危险的声音,诱惑着他来不及结识的女人们。四十年后,他的歌声继续拨动着人们的心弦,侵扰着女人们的梦境。
温柔的,缠绵的歌声,旋转的华尔兹,如同一剂迷魂药,令人难以自持,哪怕明知是陷阱,这样温柔的陷阱,也还是会令人心甘情愿地跳下去。
华尔兹本来就起源于民间舞蹈,虽然登上了宫廷和音乐厅的大雅之堂,骨子里仍旧质朴,欢快,乡野,就象生命本身。
《来自南方的玫瑰》,《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都是诗一般的名字,虽然这些诗久经吟诵,早已经诗意淡薄,淡薄得如同空气和水一般。然而,也如同窒息之后自由地呼吸到空气,也如同沙漠中干渴后发现一眼清泉,秋天将至的时候,从华尔兹里吸吮着玫瑰、森林和春天的气息,心里便油然生出对生命的感激。
单纯,肤浅,轻巧,一去不复返的,青春的蒙昧时代。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hxdRva7lGo
I wondered should I go or should I stay,乐队只剩下一支要演奏
the band had only one more song to play.我不知自己是走还是留
And then I saw you out the corner of my eye,就在此时我蓦然看见了你
a little girl, alone and so shy.孤独的小姑娘还是那么害羞
I had the last waltz with you,我和你跳完那最后一曲华尔兹
two lonely people together.两个孤独的人儿在一起
I fell in love with you,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the last waltz should last forever. 最后一曲华尔兹应该永远奏下去
Thursday, September 13, 2007
7.最后的归宿 Franz Werfel
总算看完了,边看边有些纳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阿尔玛这么感兴趣。惭愧,马勒的交响乐到现在还没有听完。可见我们低级趣味,成了逐八卦之妇。:)只好这样安慰自己:这年头大家都因信息轰炸而产生审美疲劳,能有东西激起我们的好奇心,让我们耐心把一本书从头到尾看完,就已经是一桩幸事。更何况我还一连看了三本,一本小说,两本阿尔玛的自传。:)
阿尔玛和弗朗兹·魏夫尔的关系倒是多少有些“正常”,有点象民间的患难夫妻。当然了,他们的开头却还是不正常的:头一次读到魏夫尔的诗的时候,她还是Walter Gropius的妻子;她喜欢他的诗,自己给它谱了曲子。
魏夫尔是布达佩斯的犹太人,父亲是经营手套的商人。二人相识时,魏仅仅小有名气而已。人也其貌不扬,矮,胖,微秃。虽然阿尔玛老说他漂亮,尤其喜欢夸他的眼睛。但他性情热烈,善于交谈,声音很好,会唱歌,他的音乐造诣——业余段位——大概正好和阿尔玛匹配。于是他们就一起弹奏和演唱他们自己合作的歌曲。阿尔玛和Gropius的感情本来就不深,G的建筑艺术也是“冷”艺术吧,难以让她觉得亲近,于是就与魏夫尔一拍即合,开始了热烈的偷情。阿尔玛怀孕之后,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腹中的孩子究竟是谁的。
后面的故事则过于血腥、恐怖。阿尔玛怀孕七个月的时候,魏夫尔来了。好象等了好久,魏夫尔忍耐已久,闲人才终于散尽,时至凌晨才得以翻云覆雨。酣畅之后,天明之前,阿尔玛却开始大出血。不久孩子提前出生,先天不足,苟延残喘。魏夫尔相信这是他的儿子,阿尔玛也愿意这样相信;不过她对这个羸弱的儿子马丁却一直漠不关心,大约是知道孩子活不长,一种本能的自我防御;不过,从她对别的孩子的态度来看,她可能真地就不可能为了自己的孩子痛不欲生,她没有象别的母亲那样的“正常”基因和本能。
孩子奄奄一息期间,Gropius听见阿尔玛在电话里称呼魏夫尔的名字弗朗兹,于是明白了他们的关系,也知道婴儿不是自己的。不过他好象反应很平静,也很绅士,后来大致友好地离婚了。阿尔玛和魏夫尔一直在一起,1920年相识,1929年正式结婚,一直到1945年魏在美国去世。
跟随魏夫尔以后,阿尔玛似乎就改邪归正,还原成了俗家妇人。:)好象也不能这么说。阿尔玛象是马勒的奖品——马勒在娶她之前已经成名,是扣扣切卡的缪斯——她刺激了他的创作灵感,是格鲁皮斯的皮肉伴侣——她爱上他主要是肉体的吸引,是对和马勒过于精神的婚姻关系的一种补偿,但她始终与他的建筑技术/艺术之间有很大距离,到了魏夫尔时,她却更象是一位严格的贤妻良母,管束着他,调教着他,给他提供安静的环境和有节制的生活,结果他天生的才能才有机会发挥出来,他的天份也得以凝结下来,给世人留下一些可触可摸的东西。
乱世,又给阿尔玛最后一次婚姻增添了传奇色彩,和历史的沉重。魏夫尔写的 Musa Dagh, 不仅成了亚美尼亚人的经典,而且,还成了后来犹太人暴乱时的inspiration和参考样本;他们自己从欧洲逃难的过程,从一个城市逃奔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领事馆赶到另一个领事馆,毒日头下整日整日地排队,每时每刻提心吊胆,生死未卜——这本身也足够成为好莱坞的电影题材。阿尔玛叙述的时候,难得地冷静,细致,抱怨也还算适度。——大概是我比较宽容一些,一是我最怕舟车劳顿,二是也曾经因为持中国护照有过种种不便,但我经历的仅仅是不便而已,他们却不同,任何时刻,他们都可能被扣留下来,目的地极有可能是某个纳粹集中营。
他们终于辗转来到美国。魏夫尔继续用德语写作。他们英语不太好,交往的大都是说德语的emigres. 好莱坞本来要拍Forty Days of Musa Dagh,结果因为土耳其政府抗议,美国政府下令停拍。那时候还有行政干预。:)纳粹德国也是禁这本书的,作者是犹太人么。据说这本书还是JFK最喜爱的书。1982年电影终于拍成,不过影响好象不大。美国人的同情心有了犹太人可以寄托,剩不下来多少给亚美尼亚人。:)不过,魏的书畅销总是好事,起码阿尔玛经济上有了保障。
男人们来了,男人们又都离她而去。阿尔玛晚年的伴侣,是她唯一幸存的孩子,她和马勒的女儿安娜。安娜也数次结婚离婚,和不同的男人生过孩子,会雕塑,在UCLA教过书。长得象极了马勒,黑色的眼睛,棱角分明的下颚。阿尔玛么,也就是一个胖胖的老太太,住在纽约的公寓里,公寓里,一边是书房,一边是音乐室,音乐室里有她丈夫的交响乐,书室里有她丈夫的书,还有她的情人的画作。画上当然是她本人。:)
一个女人,有这样丰富的一生,哪怕如月亮一般,折射的都是别人的光芒,也算是没有白来世上走一遭。:) 一个搜集天才男人的女人,本身又何尝不是一名天才。:)
如果我把这些垃圾文字整理出来,题目就会是:搜集天才男人的天才女人:阿尔玛·马勒
“Musa Dagh often has been compared with the resistances in the Jewish ghettos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one of those, the ghetto of Bialystok found itself in the same situation when in February 1943, Mordecai Tannenbaum, an “inmate” of the Vilna Ghetto was sent with others to organize Bialystok's resistance. The record of one of the meetings organizing the revolt, suggests that the novel was often used in the Ghettos as a reference to successful resistance: “Only one thing remains for us: to organize collective resistance in the ghetto, at any cost; to consider the ghetto our Musa Dagh , to write a proud chapter of Jewish Bialystok and our movement into history” noted Tannenbaum.[4]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said to have been "passed from hand to hand" among the ghetto's defenders who likened their situation to that of the Armenians'.[5]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Forty_Days_of_Musa_Dagh
“To be an Armenian is an impossibility"
阿尔玛和弗朗兹·魏夫尔的关系倒是多少有些“正常”,有点象民间的患难夫妻。当然了,他们的开头却还是不正常的:头一次读到魏夫尔的诗的时候,她还是Walter Gropius的妻子;她喜欢他的诗,自己给它谱了曲子。
魏夫尔是布达佩斯的犹太人,父亲是经营手套的商人。二人相识时,魏仅仅小有名气而已。人也其貌不扬,矮,胖,微秃。虽然阿尔玛老说他漂亮,尤其喜欢夸他的眼睛。但他性情热烈,善于交谈,声音很好,会唱歌,他的音乐造诣——业余段位——大概正好和阿尔玛匹配。于是他们就一起弹奏和演唱他们自己合作的歌曲。阿尔玛和Gropius的感情本来就不深,G的建筑艺术也是“冷”艺术吧,难以让她觉得亲近,于是就与魏夫尔一拍即合,开始了热烈的偷情。阿尔玛怀孕之后,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腹中的孩子究竟是谁的。
后面的故事则过于血腥、恐怖。阿尔玛怀孕七个月的时候,魏夫尔来了。好象等了好久,魏夫尔忍耐已久,闲人才终于散尽,时至凌晨才得以翻云覆雨。酣畅之后,天明之前,阿尔玛却开始大出血。不久孩子提前出生,先天不足,苟延残喘。魏夫尔相信这是他的儿子,阿尔玛也愿意这样相信;不过她对这个羸弱的儿子马丁却一直漠不关心,大约是知道孩子活不长,一种本能的自我防御;不过,从她对别的孩子的态度来看,她可能真地就不可能为了自己的孩子痛不欲生,她没有象别的母亲那样的“正常”基因和本能。
孩子奄奄一息期间,Gropius听见阿尔玛在电话里称呼魏夫尔的名字弗朗兹,于是明白了他们的关系,也知道婴儿不是自己的。不过他好象反应很平静,也很绅士,后来大致友好地离婚了。阿尔玛和魏夫尔一直在一起,1920年相识,1929年正式结婚,一直到1945年魏在美国去世。
跟随魏夫尔以后,阿尔玛似乎就改邪归正,还原成了俗家妇人。:)好象也不能这么说。阿尔玛象是马勒的奖品——马勒在娶她之前已经成名,是扣扣切卡的缪斯——她刺激了他的创作灵感,是格鲁皮斯的皮肉伴侣——她爱上他主要是肉体的吸引,是对和马勒过于精神的婚姻关系的一种补偿,但她始终与他的建筑技术/艺术之间有很大距离,到了魏夫尔时,她却更象是一位严格的贤妻良母,管束着他,调教着他,给他提供安静的环境和有节制的生活,结果他天生的才能才有机会发挥出来,他的天份也得以凝结下来,给世人留下一些可触可摸的东西。
乱世,又给阿尔玛最后一次婚姻增添了传奇色彩,和历史的沉重。魏夫尔写的 Musa Dagh, 不仅成了亚美尼亚人的经典,而且,还成了后来犹太人暴乱时的inspiration和参考样本;他们自己从欧洲逃难的过程,从一个城市逃奔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领事馆赶到另一个领事馆,毒日头下整日整日地排队,每时每刻提心吊胆,生死未卜——这本身也足够成为好莱坞的电影题材。阿尔玛叙述的时候,难得地冷静,细致,抱怨也还算适度。——大概是我比较宽容一些,一是我最怕舟车劳顿,二是也曾经因为持中国护照有过种种不便,但我经历的仅仅是不便而已,他们却不同,任何时刻,他们都可能被扣留下来,目的地极有可能是某个纳粹集中营。
他们终于辗转来到美国。魏夫尔继续用德语写作。他们英语不太好,交往的大都是说德语的emigres. 好莱坞本来要拍Forty Days of Musa Dagh,结果因为土耳其政府抗议,美国政府下令停拍。那时候还有行政干预。:)纳粹德国也是禁这本书的,作者是犹太人么。据说这本书还是JFK最喜爱的书。1982年电影终于拍成,不过影响好象不大。美国人的同情心有了犹太人可以寄托,剩不下来多少给亚美尼亚人。:)不过,魏的书畅销总是好事,起码阿尔玛经济上有了保障。
男人们来了,男人们又都离她而去。阿尔玛晚年的伴侣,是她唯一幸存的孩子,她和马勒的女儿安娜。安娜也数次结婚离婚,和不同的男人生过孩子,会雕塑,在UCLA教过书。长得象极了马勒,黑色的眼睛,棱角分明的下颚。阿尔玛么,也就是一个胖胖的老太太,住在纽约的公寓里,公寓里,一边是书房,一边是音乐室,音乐室里有她丈夫的交响乐,书室里有她丈夫的书,还有她的情人的画作。画上当然是她本人。:)
一个女人,有这样丰富的一生,哪怕如月亮一般,折射的都是别人的光芒,也算是没有白来世上走一遭。:) 一个搜集天才男人的女人,本身又何尝不是一名天才。:)
如果我把这些垃圾文字整理出来,题目就会是:搜集天才男人的天才女人:阿尔玛·马勒
“Musa Dagh often has been compared with the resistances in the Jewish ghettos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one of those, the ghetto of Bialystok found itself in the same situation when in February 1943, Mordecai Tannenbaum, an “inmate” of the Vilna Ghetto was sent with others to organize Bialystok's resistance. The record of one of the meetings organizing the revolt, suggests that the novel was often used in the Ghettos as a reference to successful resistance: “Only one thing remains for us: to organize collective resistance in the ghetto, at any cost; to consider the ghetto our Musa Dagh , to write a proud chapter of Jewish Bialystok and our movement into history” noted Tannenbaum.[4]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said to have been "passed from hand to hand" among the ghetto's defenders who likened their situation to that of the Armenians'.[5]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Forty_Days_of_Musa_Dagh
“To be an Armenian is an impossibility"
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07
6. Oskar Kokoschka
"Never before have I tasted so much strain, so much hell, so much paradise."阿尔玛这句话,倒是贴切:)。
这个扣扣切卡同学有点意思,阿尔玛和他有一种虐待被虐待,或者是互虐的关系。:)阿尔玛和他1911年相识,当时阿尔玛新寡,和Walter Gropius还没有恢复关系。阿尔玛书中附上了奥斯卡的几幅画,一张是阿尔玛的肖像,另外有些双人肖像,爱中的一双男女,显然是以他们自己为模特的,还有六张折扇,都是奥斯卡送给阿尔玛的。因为折扇这种艺术形式十分中国,上面的男女爱情场面,倒很有些中国春宫画的味道。折扇本来有七只,阿尔玛嫁给Gropius之后,有一次G于嫉妒之中撕毁了一张,于是便剩下六只。
画如其人。扣扣切卡的画张扬,狂放,骚动,令人无暇旁骛。他本人也长期处于亢奋状态,占有欲极强,防问阿尔玛家之后,还要在她窗下晃悠到凌晨一二点,确认她家里没有别人留宿了才肯离开。一次两个人拌嘴,之后发现,他把自己的画室涂成了黑色。和阿尔玛关系断绝以后,他让人作了一个和真人一般大小的假阿尔玛,甚至还带着她上歌剧院。
一战暴发后,扣扣切卡上了前线;小说里写是阿尔玛逼他去的,因为他使她心力交瘁;这个倒可以存疑。奥斯卡在战场上受过重伤,差点送命。阿尔玛是在战争暴发之后恢复和建筑家Gropius的关系的,G当时也在前线。
阿尔玛本能地知道,奥斯卡不适合婚嫁。书中多次提及abuse.摆脱奥斯卡之后,她如释重负,从此以后不用再忍受他的虐待了。具体细节,连阿尔玛本人也羞于提及。大概是这样的:奥斯卡的天才不及马勒,而怪癖却大于马勒;马勒顶多只能说是自我中心——阿尔玛多次说,马勒忽略她的感情和其它需求,完全是因为浑然不知——而奥斯卡却更富有侵略性,也或许是行为上的暴力,也或许是感情上的霸道和占有,总之是超出了阿尔玛的忍耐程度。
阿尔玛年老以后,感情脆弱时,偶尔也会和奥斯卡互相写一封安慰信。引出来的几封,温和,彬彬有礼,有一种暴风雨之后的平静。只要不在一起,他们还是爱慕对方的。:)
阿尔玛只介绍了扣扣切卡有关她的作品,网上查了一下,扣扣切卡算是当时维也纳三大艺术家之一,二战期间逃到了英国,战争结束后和Gustav Klimpt等有过共同画展。“Oskar Kokoschka is the third in the great trio of Viennese artists [See also: Gustav Klimt; Egon Schiele]".也就是说,虽然我是因阿尔玛而知道他,他却不是仅仅因为阿尔玛才存在,他的艺术造诣本身,也还是足够给他在历史上留下一点位置。
自画像
布拉格。扣扣切卡是布拉格人。

他笔下的阿尔玛总是尖下巴
Oskar Kokoschka
这个扣扣切卡同学有点意思,阿尔玛和他有一种虐待被虐待,或者是互虐的关系。:)阿尔玛和他1911年相识,当时阿尔玛新寡,和Walter Gropius还没有恢复关系。阿尔玛书中附上了奥斯卡的几幅画,一张是阿尔玛的肖像,另外有些双人肖像,爱中的一双男女,显然是以他们自己为模特的,还有六张折扇,都是奥斯卡送给阿尔玛的。因为折扇这种艺术形式十分中国,上面的男女爱情场面,倒很有些中国春宫画的味道。折扇本来有七只,阿尔玛嫁给Gropius之后,有一次G于嫉妒之中撕毁了一张,于是便剩下六只。
画如其人。扣扣切卡的画张扬,狂放,骚动,令人无暇旁骛。他本人也长期处于亢奋状态,占有欲极强,防问阿尔玛家之后,还要在她窗下晃悠到凌晨一二点,确认她家里没有别人留宿了才肯离开。一次两个人拌嘴,之后发现,他把自己的画室涂成了黑色。和阿尔玛关系断绝以后,他让人作了一个和真人一般大小的假阿尔玛,甚至还带着她上歌剧院。
一战暴发后,扣扣切卡上了前线;小说里写是阿尔玛逼他去的,因为他使她心力交瘁;这个倒可以存疑。奥斯卡在战场上受过重伤,差点送命。阿尔玛是在战争暴发之后恢复和建筑家Gropius的关系的,G当时也在前线。
阿尔玛本能地知道,奥斯卡不适合婚嫁。书中多次提及abuse.摆脱奥斯卡之后,她如释重负,从此以后不用再忍受他的虐待了。具体细节,连阿尔玛本人也羞于提及。大概是这样的:奥斯卡的天才不及马勒,而怪癖却大于马勒;马勒顶多只能说是自我中心——阿尔玛多次说,马勒忽略她的感情和其它需求,完全是因为浑然不知——而奥斯卡却更富有侵略性,也或许是行为上的暴力,也或许是感情上的霸道和占有,总之是超出了阿尔玛的忍耐程度。
阿尔玛年老以后,感情脆弱时,偶尔也会和奥斯卡互相写一封安慰信。引出来的几封,温和,彬彬有礼,有一种暴风雨之后的平静。只要不在一起,他们还是爱慕对方的。:)
阿尔玛只介绍了扣扣切卡有关她的作品,网上查了一下,扣扣切卡算是当时维也纳三大艺术家之一,二战期间逃到了英国,战争结束后和Gustav Klimpt等有过共同画展。“Oskar Kokoschka is the third in the great trio of Viennese artists [See also: Gustav Klimt; Egon Schiele]".也就是说,虽然我是因阿尔玛而知道他,他却不是仅仅因为阿尔玛才存在,他的艺术造诣本身,也还是足够给他在历史上留下一点位置。




Oskar Kokoschka
Monday, September 10, 2007
告别夏天·恋物癖
夏天就要结束了,周五周六还是热得汗流浃背,今天就已经是秋意袭人。还有,足球赛季正式开始了。当年去圣地亚哥访问朋友的时候,朋友就很怜悯地说,足球是北方人发明的游戏,为的是对付冬天的冰天雪地和漫长的寂寞。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征兆,俗世间也有俗世间的征兆。:)昨天花了很多时间整理照片。暑假疯了许多地方,全部搬上电脑,七挑八捡,还是冲洗出来几百张。然后归出三堆,一堆给爷爷奶奶,一堆给外公外婆,一堆留给我们自己。
留给我们自己的那一堆,就是我们将来的记忆。有时候翻从前的照片,发现自己竟然忘却了一切,除了照片以外,竟没有丝毫的记忆;然而,拍照片时,如果想到自己是在为将来保存记忆,又会觉得有几份做作,有点是对着将来的自己作戏,难免搔首弄姿一些。:)看看照片,尤其是这样“广泛撒网,重点培养”出来的“精品”,还是十分愉快的。
还有一样,就是清理橱柜。一个夏天过去,夏初的时装过时了,小朋友们也蹿高了好几吋,难免有一番去旧存新。小朋友的衣物也是归出三堆:一堆大约明年还能穿的,一堆给阿姨家的小弟弟的,还有一堆,又不能穿,又舍不得给小弟弟,更舍不得扔了的,打了包存起来……存起来后有什么实际用处,实在是想不出,只是终究也不忍舍弃……
我很少恋物,对小朋友的小衣服却是万分的依恋——一看见某一件衣服,就想起他那一天的模样,话语,音容笑貌无不栩栩如生地重现在眼前,岁月的蛛丝马迹,就这样篆刻在物事里,于是物事也有了人性,令人再也无法割舍得下。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征兆,俗世间也有俗世间的征兆。:)昨天花了很多时间整理照片。暑假疯了许多地方,全部搬上电脑,七挑八捡,还是冲洗出来几百张。然后归出三堆,一堆给爷爷奶奶,一堆给外公外婆,一堆留给我们自己。
留给我们自己的那一堆,就是我们将来的记忆。有时候翻从前的照片,发现自己竟然忘却了一切,除了照片以外,竟没有丝毫的记忆;然而,拍照片时,如果想到自己是在为将来保存记忆,又会觉得有几份做作,有点是对着将来的自己作戏,难免搔首弄姿一些。:)看看照片,尤其是这样“广泛撒网,重点培养”出来的“精品”,还是十分愉快的。
还有一样,就是清理橱柜。一个夏天过去,夏初的时装过时了,小朋友们也蹿高了好几吋,难免有一番去旧存新。小朋友的衣物也是归出三堆:一堆大约明年还能穿的,一堆给阿姨家的小弟弟的,还有一堆,又不能穿,又舍不得给小弟弟,更舍不得扔了的,打了包存起来……存起来后有什么实际用处,实在是想不出,只是终究也不忍舍弃……
我很少恋物,对小朋友的小衣服却是万分的依恋——一看见某一件衣服,就想起他那一天的模样,话语,音容笑貌无不栩栩如生地重现在眼前,岁月的蛛丝马迹,就这样篆刻在物事里,于是物事也有了人性,令人再也无法割舍得下。
Tuesday, September 04, 2007
5. Walter Gropius
哈哈,绕来绕去,绕到我们自家门口来了。:)原来阿尔玛的第二任丈夫Walter Gropius竟是我的近邻,开车过Walden Pond后往左拐弯是 Baker Bridge Road,他1938年搬到美国后就住在那里。:)去Decodva Sculpture Garden, 走的就是这条路。:)

位于林肯镇的Gropius House
Walter Gropius是建筑家,对美国建筑很有影响(the New International Style),在现代建筑史上有一定地位。我不懂建筑,不过,这种四方的玻璃、金属,对我的吸引力,还是大不过传统的石头和廊柱。:)
阿尔玛和马勒的女儿夭亡以后,阿尔玛去一个疗养院休养,在那里结识了Gropius.Gropius年轻英俊,但才华尚未初露的时候,阿尔玛是舍不得放弃马勒而在他身上赌博的。:)按照阿尔玛的意思,自从马勒发现了G的存在,突然意识到了这些年对妻子的忽略,从那以后变得十分关怀体贴,包括在音乐会中演奏阿尔玛的歌。同时因为自己身体渐弱,对阿尔玛也有一种孩童式、揪着裙裾的依恋。
上本书写到马勒最后的岁月,阿尔玛还对他保留了必要的尊敬,提起别的男人时也多少有些含蓄。她写到马勒从美国回来时,他乘坐的火车每停一站,都有新闻记者在采访并发布新闻,就象报道国王的身体状况,并且说,马勒会询问,究竟都有哪家新闻社来了。不知道这种vanity是A的还是M的。
M还一直抱着康复的希望,天真得令人辛酸。他得的是Strep,一针青霉素就可以治好的,在美国时,如果医生们早些手术,也许还能有救,但因为他是马勒,人们不敢轻举妄动,怕万一手术失败,担当不起骂名。
下面这本书就有些够呛了。And the Bridge is Love. 一开头就描写自己“精神偷情”:她当时已经是Walter Gropius的妻子,但是突然一下读到了Franz Werfel的诗,马上就爱上这个诗人了。:)这倒也无可厚非,后来她毕竟还是嫁了Werfel并且白头偕老了,写这书的时候他正好还是她的现任老公,拍点马P是难免的,可是书接下去就是历数她和众多男人的情场战绩,琐碎、炫耀、轻狂,近乎无聊。
说到Gropius,她居然说,她就是想看看两个漂亮的人在一起,能够造出什么样的漂亮小人来。上次分手以后,他们本来多年没有联系,马勒去世后她也没想起G来,后来听说Gropius得了个什么奖,她的“天才”触角马上伸了出来,于是赶到柏林,恶攻了两个星期,直到G重新爱上他。:)等Gropius一上前线,漂亮孩子一生,她就顾左右而言它了。
"My boundless love had lost by degrees some of its strength and warmth; and now that my eyes had been opened by the impetuous assaults of a youthful lover, I knew how incredibly ingenuous I was. I knew that my marriage was no marriage and that my own life was utterly unfulfilled. I concealed all this from him, and although he knew it as well as I did we played out the comedy to the end, to spare his feelings."
"I too always looked for a small, slight man, who had wisdom and spiritual superority, since this was what I had known and loved in my father."

位于林肯镇的Gropius House
Walter Gropius是建筑家,对美国建筑很有影响(the New International Style),在现代建筑史上有一定地位。我不懂建筑,不过,这种四方的玻璃、金属,对我的吸引力,还是大不过传统的石头和廊柱。:)
阿尔玛和马勒的女儿夭亡以后,阿尔玛去一个疗养院休养,在那里结识了Gropius.Gropius年轻英俊,但才华尚未初露的时候,阿尔玛是舍不得放弃马勒而在他身上赌博的。:)按照阿尔玛的意思,自从马勒发现了G的存在,突然意识到了这些年对妻子的忽略,从那以后变得十分关怀体贴,包括在音乐会中演奏阿尔玛的歌。同时因为自己身体渐弱,对阿尔玛也有一种孩童式、揪着裙裾的依恋。
上本书写到马勒最后的岁月,阿尔玛还对他保留了必要的尊敬,提起别的男人时也多少有些含蓄。她写到马勒从美国回来时,他乘坐的火车每停一站,都有新闻记者在采访并发布新闻,就象报道国王的身体状况,并且说,马勒会询问,究竟都有哪家新闻社来了。不知道这种vanity是A的还是M的。
M还一直抱着康复的希望,天真得令人辛酸。他得的是Strep,一针青霉素就可以治好的,在美国时,如果医生们早些手术,也许还能有救,但因为他是马勒,人们不敢轻举妄动,怕万一手术失败,担当不起骂名。
下面这本书就有些够呛了。And the Bridge is Love. 一开头就描写自己“精神偷情”:她当时已经是Walter Gropius的妻子,但是突然一下读到了Franz Werfel的诗,马上就爱上这个诗人了。:)这倒也无可厚非,后来她毕竟还是嫁了Werfel并且白头偕老了,写这书的时候他正好还是她的现任老公,拍点马P是难免的,可是书接下去就是历数她和众多男人的情场战绩,琐碎、炫耀、轻狂,近乎无聊。
说到Gropius,她居然说,她就是想看看两个漂亮的人在一起,能够造出什么样的漂亮小人来。上次分手以后,他们本来多年没有联系,马勒去世后她也没想起G来,后来听说Gropius得了个什么奖,她的“天才”触角马上伸了出来,于是赶到柏林,恶攻了两个星期,直到G重新爱上他。:)等Gropius一上前线,漂亮孩子一生,她就顾左右而言它了。
"My boundless love had lost by degrees some of its strength and warmth; and now that my eyes had been opened by the impetuous assaults of a youthful lover, I knew how incredibly ingenuous I was. I knew that my marriage was no marriage and that my own life was utterly unfulfilled. I concealed all this from him, and although he knew it as well as I did we played out the comedy to the end, to spare his feelings."
"I too always looked for a small, slight man, who had wisdom and spiritual superority, since this was what I had known and loved in my father."
Sunday, September 02, 2007
街坊们
这个夏天疯了不少地方,现在夏天就要结束了,大家都有些恋恋不舍,于是每天都有告别夏天的仪式。:)今天是玛丽和多林家的 Pool Party,街坊邻居大都来了,只有老Joe一家不能来,因为街对面的朱莉是他的侄女,朱莉今天结婚。
玛丽和多林都是女的。:)她们那个房子就有些特别,她们搬来之前的女主人Regina是单身,空军出身的,楼下就有个gym,锻炼器材堆了一大堆。Regina没有结婚,从中国安徽收养了一个小女儿茉莉。后来她们搬走了,玛丽和多林搬来了,家里五个女的,奶奶,两个妈妈,两个女儿。今天才知道,女儿好象都是多林生的。玛丽是天主教徒,是波士顿法院的法官;多林是犹太人,祖先是来自捷克/匈牙利/乌克兰的犹太人(应当是Bohemia or Transvania or Galicia吧)。你猜她的职业是什么?针灸师!上过针灸学院,拿了针灸执照。老奶奶有钱,春天时出钱为她们挖了这个游泳池,于是才有了Pool Party.
听起来我们这个街坊好象很前卫,其实也未必,Julie家就传统得不能太传统了,他们家族是这一片土地一百多年的主人,至今还留有一些农田,秋天时割些草,大概就能够得到农业补贴。Julie自己在镇上开个小吃铺,我没去吃过。Julie的猫前几天走失了,沿路的树上可以看见Julie张贴的寻猫启示;有一天,她们几个在我们家前院的大树下扬着脖子往树顶张望,因为朱莉说,她恍惚间好象听见了猫的叫声。
她的猫是个男猫。大概是因为朱莉要嫁人了,一山不能容二虎,男猫嫉妒,临阵逃脱了。
朱莉的妈妈和Tom and Joe的妈妈是姐妹,还有拐角上的老Joe,是他们的舅舅。Tom and Joe就是我们正对门的爱默生和梭罗;Tom长得就象个体力劳动者,又是单身,于是我派他为梭罗。不久前他们开夏威夷party,租了个热轻气球,我们也趁机上去过了一回瘾,Tom跑前跑后来回张罗,殷勤得很,又很不梭罗。:)
双胞胎小女孩的妈妈是个律师,是为被指控 malpractice 的大夫们辩护的。正好是ambulance chaser的反面。说实在的,应该说是更有头脑的一面。
玛丽和多林的家庭是“前卫”的一端,Tom and Joe的家族又象是传统的一端。中国人有我们一家,还有一个半家的,妈妈是台湾人。他们在起哄,要在街坊里办中国新年,我有些犹豫,别的没啥,中国新年是冷天,只能在室内办,街坊们要是都进来了,就该知道我们家有多乱了。:)
玛丽和多林都是女的。:)她们那个房子就有些特别,她们搬来之前的女主人Regina是单身,空军出身的,楼下就有个gym,锻炼器材堆了一大堆。Regina没有结婚,从中国安徽收养了一个小女儿茉莉。后来她们搬走了,玛丽和多林搬来了,家里五个女的,奶奶,两个妈妈,两个女儿。今天才知道,女儿好象都是多林生的。玛丽是天主教徒,是波士顿法院的法官;多林是犹太人,祖先是来自捷克/匈牙利/乌克兰的犹太人(应当是Bohemia or Transvania or Galicia吧)。你猜她的职业是什么?针灸师!上过针灸学院,拿了针灸执照。老奶奶有钱,春天时出钱为她们挖了这个游泳池,于是才有了Pool Party.
听起来我们这个街坊好象很前卫,其实也未必,Julie家就传统得不能太传统了,他们家族是这一片土地一百多年的主人,至今还留有一些农田,秋天时割些草,大概就能够得到农业补贴。Julie自己在镇上开个小吃铺,我没去吃过。Julie的猫前几天走失了,沿路的树上可以看见Julie张贴的寻猫启示;有一天,她们几个在我们家前院的大树下扬着脖子往树顶张望,因为朱莉说,她恍惚间好象听见了猫的叫声。
她的猫是个男猫。大概是因为朱莉要嫁人了,一山不能容二虎,男猫嫉妒,临阵逃脱了。
朱莉的妈妈和Tom and Joe的妈妈是姐妹,还有拐角上的老Joe,是他们的舅舅。Tom and Joe就是我们正对门的爱默生和梭罗;Tom长得就象个体力劳动者,又是单身,于是我派他为梭罗。不久前他们开夏威夷party,租了个热轻气球,我们也趁机上去过了一回瘾,Tom跑前跑后来回张罗,殷勤得很,又很不梭罗。:)
双胞胎小女孩的妈妈是个律师,是为被指控 malpractice 的大夫们辩护的。正好是ambulance chaser的反面。说实在的,应该说是更有头脑的一面。
玛丽和多林的家庭是“前卫”的一端,Tom and Joe的家族又象是传统的一端。中国人有我们一家,还有一个半家的,妈妈是台湾人。他们在起哄,要在街坊里办中国新年,我有些犹豫,别的没啥,中国新年是冷天,只能在室内办,街坊们要是都进来了,就该知道我们家有多乱了。:)
Saturday, September 01, 2007
4。阿尔玛谈马勒
Alma Mahler: Gustav Mahler:Memories and Letters
看传记,事先总是警告自己,不要轻信作者。尤其是自传体。:)不过,我又心软又轻信,看过二三十页就决定,要么这本书根本不值得看下去,要么就给予作者基本的信任。一信任,就等于被作者收买,从他/她的眼里去看世界了。
我不是研究马勒的,阿尔玛写的他是否真实客观,对我还真是无关紧要。阿尔玛本人就足够有趣。她眼里的马勒,她描述的马勒的创作思路、过程、以及生活小节,更要紧的,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心态和想法。
女人爱男人,当然是因为爱情。:)爱情的契机么,则有些多样化,象化学里说的什么触媒,有才,财,貌,情等等。年轻貌美的阿尔玛爱上已过盛年的马勒,自然是因为才。而且,马勒还问过她,如果有人比他更强,她是否会移情别恋,她说,是。:)
关于写作动机,其实,最根本的就是,他是一个天才,在自己的音乐里得到了永生。而她,也希望通过某种方式,留下蛛丝马迹,而写作他们共同的生活,就是她借助他而获得某种形式的永生的手段。
这本身虽然不够“高尚”、“无私”,却也无可厚非。况且,阿尔玛在序言里说的一段话,把她的写作动机又抬高了一截。她说,由于反犹,当时纳粹已经把维也纳歌剧院中罗丹给马勒雕塑的半身像拆除,维也纳的马勒大街也改了名,马勒的音乐也不再有人演奏。这是1939年。马勒在被人遗忘。所以,她感觉到,有必要写马勒。
阿尔玛的娘家姓辛德勒。和Spielberg拍的Shindler's List中的主人公同姓。照阿尔玛说,其实马勒对Judaism并不感兴趣,他最喜欢的是天主教神秘主义;被任命成维也纳歌剧院的Director时,马勒必须皈依天主教(好象是依据瓦格纳的遗嘱)。他受了洗。但是,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犹太人,德国人自然也不会忘记。:)
Mahler:"'I am thrice homeless,' he used often to say. 'As a native of Bohemia in Austria, as an Austrian among Germans, and as a Jew throughout all the world. Everywhere an intruder, never welcomed.'"
音乐上,他最崇拜的是瓦格纳,最喜爱的是莫扎特,瓦格纳的Tristan和莫扎特的 Figaro是他的保留节目。
阿尔玛把Richard Strauss写成了一个小丑:施特劳斯总是匆匆忙忙、高高兴兴,爱出风头,爱挣钱,在他眼里,钱比音乐更重要。不过,她倒是说出了马勒和施特劳斯的主要区别:马勒重,主要是在表现个人,而施特劳斯轻,乐于取悦听众。还有,马勒对瓦格纳顶礼膜拜,施特劳斯却痛恨瓦格纳。
有两点比较新奇。是作为一个女人,平等地看另外一个女人。:)一是,她从决定嫁马勒时起,就认定了自己是他的附庸,他就是她生命的目的,于是接受了他的要求,放弃自己音乐上的追求,只要能够帮马勒誊写乐谱、听他演奏便心满意足。——可是她又不能完全忘怀,在旅行途中,拖着一只箱子,里头装着自己从前写的一百首歌。—— 这就有了些“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的酸楚。:)“I lived his life. I had none of my own. He never noticed this surrender of my exisitence."
玛雅写过达利夫人。为了全力支持达利,怕生儿育女添麻烦,她干脆将子宫切除。
自然,即便阿尔玛不嫁马勒,不生儿育女,不当马勒的缪斯+妻子+管家,她的成就也几乎肯定是不可能到达马勒的高度的,失败的男人也多了去了,但作为一个群体,有了这种观念和风俗事先的束缚,许多或许有天赋的女性根本就没有试一试的机会。
二是,在她心目中,马勒,甚至马勒的音乐,都要超过她的孩子们。字里行间,她似乎都觉得生儿育女是一种负担,耽误她追随在马勒前后,听马勒排练、去外地指挥等等。她说了一句:“我知道你不会忘记你的孩子。”马勒以为她说的是他们的女儿。她其实说的是马勒的音乐作品。
读到他们的大女儿即将去世的章节了。她说这一年他们都很悲痛,但字里行间读不出一个母亲的悲痛。她说,马勒很喜欢这个孩子,每天早上她会走进马勒的工作室,父女俩玩耍一阵之后,女儿浑身沾着果酱出来,她还得想办法安慰那个皱眉头的英国保姆。——紧接着,她说,这个孩子注定要短命,好在她在世的短短几年中,她为马勒带来了许多快乐。
——于是小女孩的生命也就有了意义。
她自己把马勒当作生命的中心,同时,她也把孩子绑在了自己身上,让马勒也成为了孩子生命的中心。而这个马勒,也不是马勒这个人,而是他的天才,他的音乐。
对此我无权也无意评判。只是觉得新奇,甚至惊奇。在我眼中,才,财,貌,音乐,文字,“事业”,都是“物”,身外之物,不过触媒而已,是爱情的借口,最重要的,还当是人本身。自然,我是以平常心看待阿尔玛,可是她并非平常女子。:)
还有,她在几处都说过,她嫉妒马勒的过去,而马勒嫉妒她的未来。初时她并不懂,只有在马勒去世以后、她也到了马勒当初的年龄时,才真正懂得了他。字里行间,溢满了岁月的沧桑。
看传记,事先总是警告自己,不要轻信作者。尤其是自传体。:)不过,我又心软又轻信,看过二三十页就决定,要么这本书根本不值得看下去,要么就给予作者基本的信任。一信任,就等于被作者收买,从他/她的眼里去看世界了。
我不是研究马勒的,阿尔玛写的他是否真实客观,对我还真是无关紧要。阿尔玛本人就足够有趣。她眼里的马勒,她描述的马勒的创作思路、过程、以及生活小节,更要紧的,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心态和想法。
女人爱男人,当然是因为爱情。:)爱情的契机么,则有些多样化,象化学里说的什么触媒,有才,财,貌,情等等。年轻貌美的阿尔玛爱上已过盛年的马勒,自然是因为才。而且,马勒还问过她,如果有人比他更强,她是否会移情别恋,她说,是。:)
关于写作动机,其实,最根本的就是,他是一个天才,在自己的音乐里得到了永生。而她,也希望通过某种方式,留下蛛丝马迹,而写作他们共同的生活,就是她借助他而获得某种形式的永生的手段。
这本身虽然不够“高尚”、“无私”,却也无可厚非。况且,阿尔玛在序言里说的一段话,把她的写作动机又抬高了一截。她说,由于反犹,当时纳粹已经把维也纳歌剧院中罗丹给马勒雕塑的半身像拆除,维也纳的马勒大街也改了名,马勒的音乐也不再有人演奏。这是1939年。马勒在被人遗忘。所以,她感觉到,有必要写马勒。
阿尔玛的娘家姓辛德勒。和Spielberg拍的Shindler's List中的主人公同姓。照阿尔玛说,其实马勒对Judaism并不感兴趣,他最喜欢的是天主教神秘主义;被任命成维也纳歌剧院的Director时,马勒必须皈依天主教(好象是依据瓦格纳的遗嘱)。他受了洗。但是,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犹太人,德国人自然也不会忘记。:)
Mahler:"'I am thrice homeless,' he used often to say. 'As a native of Bohemia in Austria, as an Austrian among Germans, and as a Jew throughout all the world. Everywhere an intruder, never welcomed.'"
音乐上,他最崇拜的是瓦格纳,最喜爱的是莫扎特,瓦格纳的Tristan和莫扎特的 Figaro是他的保留节目。
阿尔玛把Richard Strauss写成了一个小丑:施特劳斯总是匆匆忙忙、高高兴兴,爱出风头,爱挣钱,在他眼里,钱比音乐更重要。不过,她倒是说出了马勒和施特劳斯的主要区别:马勒重,主要是在表现个人,而施特劳斯轻,乐于取悦听众。还有,马勒对瓦格纳顶礼膜拜,施特劳斯却痛恨瓦格纳。
有两点比较新奇。是作为一个女人,平等地看另外一个女人。:)一是,她从决定嫁马勒时起,就认定了自己是他的附庸,他就是她生命的目的,于是接受了他的要求,放弃自己音乐上的追求,只要能够帮马勒誊写乐谱、听他演奏便心满意足。——可是她又不能完全忘怀,在旅行途中,拖着一只箱子,里头装着自己从前写的一百首歌。—— 这就有了些“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的酸楚。:)“I lived his life. I had none of my own. He never noticed this surrender of my exisitence."
玛雅写过达利夫人。为了全力支持达利,怕生儿育女添麻烦,她干脆将子宫切除。
自然,即便阿尔玛不嫁马勒,不生儿育女,不当马勒的缪斯+妻子+管家,她的成就也几乎肯定是不可能到达马勒的高度的,失败的男人也多了去了,但作为一个群体,有了这种观念和风俗事先的束缚,许多或许有天赋的女性根本就没有试一试的机会。
二是,在她心目中,马勒,甚至马勒的音乐,都要超过她的孩子们。字里行间,她似乎都觉得生儿育女是一种负担,耽误她追随在马勒前后,听马勒排练、去外地指挥等等。她说了一句:“我知道你不会忘记你的孩子。”马勒以为她说的是他们的女儿。她其实说的是马勒的音乐作品。
读到他们的大女儿即将去世的章节了。她说这一年他们都很悲痛,但字里行间读不出一个母亲的悲痛。她说,马勒很喜欢这个孩子,每天早上她会走进马勒的工作室,父女俩玩耍一阵之后,女儿浑身沾着果酱出来,她还得想办法安慰那个皱眉头的英国保姆。——紧接着,她说,这个孩子注定要短命,好在她在世的短短几年中,她为马勒带来了许多快乐。
——于是小女孩的生命也就有了意义。
她自己把马勒当作生命的中心,同时,她也把孩子绑在了自己身上,让马勒也成为了孩子生命的中心。而这个马勒,也不是马勒这个人,而是他的天才,他的音乐。
对此我无权也无意评判。只是觉得新奇,甚至惊奇。在我眼中,才,财,貌,音乐,文字,“事业”,都是“物”,身外之物,不过触媒而已,是爱情的借口,最重要的,还当是人本身。自然,我是以平常心看待阿尔玛,可是她并非平常女子。:)
还有,她在几处都说过,她嫉妒马勒的过去,而马勒嫉妒她的未来。初时她并不懂,只有在马勒去世以后、她也到了马勒当初的年龄时,才真正懂得了他。字里行间,溢满了岁月的沧桑。
Wednesday, August 22, 2007
Crapfest :))
你做啥?不知道。长大以后想做啥?也不知道。:)
技术这个东东,好是好,到了一定程度,不是简化生活,而是使生活更加复杂。科技使人聪明,科技也使人觉得更加愚笨。:)Technology is crap.
有人爱动脑筋,钻技术的东西就觉得兴奋,因为脑筋受到了挑战。我们不行,大部分时候,稀里糊涂朝九晚五,知道工资在自动存往银行帐号里,埋头拉车,就不去抬头看路了。
吭吃吭吃捉小虫子的时候,也很难看到路。一点都感觉不到自己是在为人类作贡献。怀念农耕时代,自己种的粮食,收成好坏,好赖自己心里有点数。
这个星期产品发布,下周休息,加拿大还是得去,不过只能去一头,因为下周中途又有事情,决定先去多伦多/大瀑布,明年七月再去满地可(喜欢这个土名,蒙特利尔太雅太做作:)),赶那里的爵士乐节,魁北克城,离满地可不远之处,还有 Stowe, VT,《音乐之声》Trapp家住的地方。
-------------------------------------------
Microsoft Vista shutdown menu has 7 options.
How many Microsofties does it take to implement the Off menu?
Every time you want to leave your computer, you have to choose between nine, count them, nine options: two icons and seven menu items. The two icons, I think, are shortcuts to menu items. I'm guessing the lock icon does the same thing as the lock menu item, but I'm not sure which menu item the on/off icon corresponds to.
http://www.joelonsoftware.com/items/2006/11/21.html
The Windows Shutdown crapfest
I worked at Microsoft for about 7 years total, from 1994 to 1998, and from 2002 to 2006.
The most frustrating year of those seven was the year I spent working on Windows Vista, which was called Longhorn at the time. I spent a full year working on a feature which should've been designed, implemented and tested in a week. To my happy surprise (where "happy" is the freude in schadenfreude), Joel Spolsky wrote an article about my feature.
I would like to try to explain how this happened.
http://moishelettvin.blogspot.com/2006/11/windows-shutdown-crapfest.html
技术这个东东,好是好,到了一定程度,不是简化生活,而是使生活更加复杂。科技使人聪明,科技也使人觉得更加愚笨。:)Technology is crap.
有人爱动脑筋,钻技术的东西就觉得兴奋,因为脑筋受到了挑战。我们不行,大部分时候,稀里糊涂朝九晚五,知道工资在自动存往银行帐号里,埋头拉车,就不去抬头看路了。
吭吃吭吃捉小虫子的时候,也很难看到路。一点都感觉不到自己是在为人类作贡献。怀念农耕时代,自己种的粮食,收成好坏,好赖自己心里有点数。
这个星期产品发布,下周休息,加拿大还是得去,不过只能去一头,因为下周中途又有事情,决定先去多伦多/大瀑布,明年七月再去满地可(喜欢这个土名,蒙特利尔太雅太做作:)),赶那里的爵士乐节,魁北克城,离满地可不远之处,还有 Stowe, VT,《音乐之声》Trapp家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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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Vista shutdown menu has 7 options.
How many Microsofties does it take to implement the Off menu?
Every time you want to leave your computer, you have to choose between nine, count them, nine options: two icons and seven menu items. The two icons, I think, are shortcuts to menu items. I'm guessing the lock icon does the same thing as the lock menu item, but I'm not sure which menu item the on/off icon corresponds to.
http://www.joelonsoftware.com/items/2006/11/21.html
The Windows Shutdown crapfest
I worked at Microsoft for about 7 years total, from 1994 to 1998, and from 2002 to 2006.
The most frustrating year of those seven was the year I spent working on Windows Vista, which was called Longhorn at the time. I spent a full year working on a feature which should've been designed, implemented and tested in a week. To my happy surprise (where "happy" is the freude in schadenfreude), Joel Spolsky wrote an article about my feature.
I would like to try to explain how this happened.
http://moishelettvin.blogspot.com/2006/11/windows-shutdown-crapfest.html
Monday, August 20, 2007
亚美尼亚人
奥罕·帕慕克在土耳其受到起诉,因为他在公开的访谈中,提及了土耳其在一战中对亚美尼亚人的屠杀。
几年前,这家公司里有一位同事Larry,就是亚美尼亚人。应当是祖父一代来的美国,也就是说,他是大屠杀的幸存者。他又高又胖,七尺多,三百多磅。他说,有一次他去吃保肥(Buffet),好象店主对他有些怠慢。可以理解的哦,这样的大肚皮,谁受得了。他就暗笑,心说,哼,惹毛了老子,老子回去把我的三个兄弟都叫来,保管吃到你破产。:)他的三个兄弟,也都是三百磅以上的大肚皮壮汉。:)
Larry 说,他的太太是犹太人。在他们的孩子身上有两个 Genocide. 二十世纪最残酷的两次种族大屠杀。
也真凑巧。从Alma Mahler身上牵出了Franz Werfel, Werfel是犹太人,1933年,Werfel完成了 Forty Days of Musa Dagh, 记录的就是一战中土耳其人对亚美尼亚人的屠杀。与此同时,希特勒也上台了,开始了对犹太人的屠杀。不久,Werfel 和 Alma就开始了他们传奇般的逃亡。
逃亡在法国时,他们访问过 Lourdes, 那里的天主教神职人员对他们十分友好。Werfel 暗中发誓,如果他能够生还下来,他一定会把他在那里得到的精神感召写下来。果然,他们逃到美国以后,他于1941 年发表了The Song of Bernadette.一个犹太作家,写的关于一个天主教圣女的故事。
种族,宗教,国家,这些伟大而神圣的字眼,总是将人们卷入无穷无尽的战争。然而,又总是有超越这些藩篱之上的东西,拯救争夺和战争中的人们,人类于是又得以延续。
Sunday, August 19, 2007
住在中国的犹太人(三)
《特里比西•林肯的秘密生涯》
菊子
(一)写作的因缘
趣书有趣,就连例行公事的《鸣谢》都有趣。几年前翻阅过伯纳德•沃索斯坦(Bernard Wasserstein)的《特里比西•林肯的秘密生涯》(The Secret Lives of Trebitsch Lincoln)一书,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鸣谢》中,作者将自己和妻子幽了一默:“我的妻子从一开始就不同意我写这个题目……不过,我还是把这本书献给她——她喜欢也献给她,她不喜欢也献给她。”
特里比西•林肯(1879-1943)是生于匈牙利的犹太人,原名Ignacz Trebietsch。他皈依基督教后,曾经在加拿大当过传教士,后又前往英国,改姓“林肯”,白手起家,居然成功地当选为英国国会议员;他身无分文,却创立和运营过庞大的跨国公司;他用过无数的化名,也持有过无数的真的假的各国护照,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他都曾经为美国和德国作过双重间谍,成为臭名昭著的国际间谍;因为触犯各项法律,匈牙利、英国、美国和德国都在不同时期要追捕他,但他却似乎有吸引陌生人的无穷魅力,被他屡次背叛的妻子,却至死对他忠心耿耿,即便是在狼狈的逃亡流浪过程中,也总有无数女子对他投怀送抱;他在纽约监狱服刑时,看守们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陪他聊天;巧妙地从监狱逃出后,却又马上大摇大摆地跑到报社召开记者招待会。更离奇的是,在英国、美国、德国、匈牙利的政坛和新闻媒体中出够风头、和众多女子有过风流韵事之后,他的晚年居然是在中国上海一家寺庙里度过的,身份是佛教的法师。
沃索斯坦是一位严肃学者,写作这本野史性质的林肯传记,纯属偶然。八十年代八月末的一个下午,他被大雨困在牛津大学的博德连图书馆里,百无聊赖地翻阅那些极为乏味的书籍时,首次看到了有关特里比西•林肯的资料,从此便欲罢不能,放下手头的“正事”,着魔般地顺藤摸瓜寻找起所有有关的历史线索来。
沃索斯坦前往中国上海追寻林肯的足迹时,上海社科院的潘光带他逛市容。他拿着照相机四处乱拍,镜头无意间对上了监狱。警察找麻烦了,要没收他的胶卷。潘光威胁说:“这可是从美国来的富商,要来中国投资的,你要是得罪他了,人家不来中国投资了,你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伯纳德•沃索斯坦(Bernard Wasserstein)是我的老师,我们先后在几个国家的同一所学校里逗留过。自林肯一书完成之后,沃索斯坦又写作了另外一本书,《上海的秘密战争:二战中鲜为人知的间谍、阴谋和背叛的故事》(Secret War in Shanghai: An Untold Story of Espionage, Intrigue, and Treason in World War II). 他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他的研究助手。
认识沃索斯坦的人都见识过他的急智、见识和口才,尤其是他那种独特、尖锐的英国式幽默。沃索斯坦教学和科研都比较严格,同学们多少都有些怕他,他对我却好象总是网开一面,常常有同学托我替他们走后门。在他的课堂和办公室里,我曾经体会过毫无功利目的、纯粹寻求知识的乐趣。与他这样的良师益友交流,时常有柳暗花明、茅塞顿开的快意。想起象牙塔里的求学生涯,总有种种遗憾,若要具体罗列,这便是首要了。
(二)林肯在中国
读到林肯前往中国一段,映在我脑子里的不光是林肯的流浪和疯狂,更多的是时代的疯狂。从欧洲到美洲,再从美洲到亚洲,林肯涉足之处,处处都是硝烟,战火,暴乱,纷争。林肯的独特之处在于,当他出现在漩涡中心时,他总是能够想方设法参与进去,并且多少留下一些印记;他象一个时代的弄潮儿,耍弄着现代新闻媒体和各国政府,并且无时不在记录和夸大自己的见闻和作为,从而保证了他自己在历史上留下的痕迹:即便不能流芳百世,也一定要遗臭万年,总强似默默无闻。
1922年底,特里比西•林肯来到中国。当时,他不会说一句中文,在中国没有任何朋友,也没有拜见任何人的介绍信。但据他自己说,他听从的是神召;他还有一个具体的计划,就是前往西部的四川,因为四川靠近西藏。他的目的是在中亚尤其是西藏制造混乱,从而加速大英帝国的灭亡。
特里比西•林肯一到四川,就施展出他的外交才能,很快和当地军阀杨森一拍即合。当时,杨森正在四川强制推行西化:他在成都街头设置岗哨,逮着任何穿长衫的人,就强行将他们的衣服剪短;有一阵子,他强迫女子学游泳,他老婆害羞,不愿意当众示范,他居然强迫她穿上农民服饰,用枪逼着她当着一万五千人游泳。林肯本人号称自己在杨森麾下举足轻重,包括说服杨森与吴佩孚建立联盟,甚至号称自己给吴佩孚当过两年的顾问;但是,由于找不到别的证据支持他的说法,鉴于林肯惯常的夸口和吹牛习惯,身为历史学家的传记作者对此表示存疑。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林肯和直系军阀确实有某种程度的联系。1923年9月,林肯随另一个直系军阀吴宏强(Wu Hung Chiang)管辖下的中国贸易代表团前往欧洲“考察”。两个月后,考察团终于与一家奥地利公司签订合同,以高额投资换取在吴将军辖内开发矿藏、交通和专控所有政府进口的权利。合同虽然最后还是夭折,却让林肯出足风头。1922年到1924年短短两年间,尽管对中国的语言文化和历史一无所知,林肯还是投靠到了三四个军阀门下,设法打入了中国的政治圈子。
沃索斯坦认为,林肯是误打误撞,又碰上了历史的好机会。在北洋军阀政府中有许多外国顾问,为这个半殖民地行使着“非正式的帝国主义”的功能,在真正的殖民地,这些职务都是由宗主国的官员来担任的。比如说,北洋政府的海关总署的署长等高级官员几乎全部是欧洲人,主要是英国人。中国政府很多部门里都有英国、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荷兰和瑞典人。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仍旧是欧洲探险家的乐园。各个军阀都想通过他们的外国顾问,从国外得到外交上的支持、外资和现代武器装备。
哈佛大学东亚系的威廉•科比在《中国的国际化:民国时代的对外关系》一文中这样评价过林肯:
“用传奇大流氓林肯(J.T.Trebitsch-Lincoln )自己的话说,这是「一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冒险」,不然他哪里能发迹?这个做过英国圣公会牧师和国会议员的匈牙利犹太佬,在1921年揣着一兜子计划到中国「把这个国家发展成一个第一流的陆上和海上强权」之前,就已因在三个国家从事间谍与煽动活动而遭到通缉了。他成了北洋军阀时代里三位大军事家的首席军事顾问,包括吴佩孚,代表他们进行庞大的军备和工业交易谈判。只是在国民党统一中国后,他才退隐坐禅,在南京附近的一座庙里做起了和尚。但他巡游的冲动又把他送回欧洲去做「佛教布道僧」,而在那里他因欺诈而被捕。”
1927年,林肯在天津突然得到了神秘的启喻。他遇上了由追求佛教的西方人组成的机构——通神社(The Theosophical Society),认为这是向西方传播东方宗教思想的最佳组织,正好和他来中国的初衷一致——前往西藏研究藏传佛教,并随后前往中亚,在那里煽动推翻英国的独立运动。
1931年5月,林肯在南京附近的宝华山正式剃度成为和尚。他号称入佛门后会静心追求精神的平安,逃脱物质世界的纷扰。1932年到达上海后,林肯也还是真心诚意,要当个清心寡欲的好和尚的。但事实上,这个和尚还是尘心太重,他还是忍不住要不断骚扰外交人士、记者,或者是任何一个有耐心听他说话的人。他又是写书又是演讲,并且还回到了欧洲,从那里招回了十三个紧密追随他的门徒。当和尚以后,林肯继续四处流浪,但每次流浪以后,他都回到上海,直至他1943年去世,上海是他最后的家。
(三)荒唐的人物,荒唐的历史
乍一听起来,特里比西•林肯纯粹是一个将政治、宗教、金钱和女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骗子,沃索斯坦也不否认这一点。他的妻子反对他写这本书,亦是担心这样的课题登不得大雅之堂,会影响他的学术名声;然而,沃索斯坦却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
沃索斯坦追溯特里比西•林肯的秘密生涯,不仅是因为林肯这个人物本身的独特和传奇,而是因为他的复杂经历,反映了他所生活的时代,那个纷纭杂乱、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的二十世纪上半叶;林肯的疯狂,也折射了整个时代尤其是希特勒德国的疯狂,于是,这本书的意义,就超出了一般的冒险家的传记,成为一本具有独特视角的历史著作。
更绝妙的是,这本书趣味横生,远非一般冬烘书蠹吭吃吭吃地伏案考据、然后挤牙膏一般拼凑出来的“学术专著”。主人公玩弄一切于股掌之上,作者又将主人公无情解剖,精彩之处,时常让我想起电影《圈套》(The Sting)中保尔•纽曼和罗伯特•瑞福特和对手互相斗智斗勇时的狡黠和心计。所不同的是,《圈套》的导演为了照顾观众情绪,将胜利者放在了道德一方,而沃索斯坦写作的人物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因而,他除了必须遵循正史方法、细心调研资料来源外,不能臆造事实,还无法用欣赏的笔触,将特里比西写成一个英雄:特里比西完全无视正义、善良、宗教、民族、亲情等维持人类尊严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他的受害者也不是比他更恶的恶棍,而是所有一切不幸与他产生了关联的国家、民族、宗教组织,还有至亲的家人和朋友。因而,自始至终,作者都对特里比西抱着一种怀疑、鄙视和辛辣讥讽的态度。读者掩卷之后,也不禁品味出历史的荒诞不经:这样一名小丑、骗子,居然几十年间在那么多国家、那么多领域如鱼得水、各领风骚,取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非凡“成就”。
林肯象一只足智多谋、精力充沛的蜘蛛,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不停地编织着一个网络,不管他本人多么荒唐,多么无足轻重,顺着他的足迹,我们还是可以走遍欧亚北美的大多数重要国家,追溯他所生活的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一幅复杂的历史地理图就这样描画出来了。荒唐的个人背后,是一部荒唐的历史;一个变色龙般的小丑的传记背后,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沉重的世界历史。
在我看来,沃索斯坦这部看起来不登大雅之堂的“开小差”之作,比他别的著作更大手笔,更能显示他独特的视野、个性和才气。

No higher resolution available.
Chao_Kung.jpg (254 × 358 pixel, file size: 36 KB, MIME type: image/jpeg)
Chao Kung, a photograph taken in Shanghai shortly before his death in 1943.
Scan from Paul Lendvai's The Hungarians: A Thousand Years of Victory in Defeat (2003, page 278).
Friday, August 17, 2007
Bugs;Who Am I This Time
Kurt Vonnegut: Who Am I This Time, in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 P16.
"She explained that the company had put in an automatic billing machine and that the machine didn't have all the bugs out of it yet. It made mistakes.
This was in 1961! Why did everybody say that the concept of "bug" came from a physical bug in the first computer Mark? Wasn't Mark born later than 1961?:)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 看了几篇,恩,都不错,带些未来科幻色彩的故事都让人想起奥维尔,无非是嘲弄社会、组织、集体、国家等大组织对个人的奴役和限制。这和海明威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海明威那里,the cause, the bridge似乎是无庸置疑的,角色的所有行为都以承认这个cause的正义性为前提。为了这个cause,男主人公可以去炸桥,可以扔下自己的恋人,还要告诉那个老吉普赛人:你要向那个哨兵开枪,不要把他想成一个人,只把他想成一个target.
这可能就是四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差别:四十年代的世界,是人类卷入了大战,正义和邪恶的区别似乎比较分明,“集体”确实显得重要;到了六十年代,人们发现,战胜了集体的邪恶,人类却还是没有得到救赎,于是转向个人,转向内在。冯内古特就是在寻找个人的自由和救赎。
两个牛人都有自杀倾向。在 For Whom the Bell Tolls中,海明威的结论是,个人没有权利自杀。里面的一个原则就是,如果一名战士受伤了,他的战友有责任将他杀死;小说结尾,英雄受伤了,他成功地说服了爱人离开,然后他准备跟敌人战斗到最后。不应当自杀。
总算把电影看完了。还是觉得太英雄史诗,高亢得难受,包括爱情场面,也显得太舞台气息——只是到了结尾我才真正被打动,他告诉她:go, go to America. If you go, I go with you; if you live, I live in you. Take care of our life. 照看好我们的生命。单数的,我们两个的生命,只剩下你一个了,从此后,我就生活在你身上,只有你活着,我才能在你身上活下去。
冯内古特也一直在琢磨着自杀。他的父亲就是自杀而亡的,所以他很早就发誓,坚决不能自杀。2007年4月11日他寿终正寝,算是他的胜利。他的儿子知道自己有家族遗传的自杀倾向,在写过自己精神崩溃的经历之后,还“久病成医”,成了一名精神病专家。海明威却输了,即便是伟大的事业也无法拯救他。总觉得他当年去西班牙参加反法西斯内战,有些为生命寻找意义的企图,找出一个高出自己的崇高的东西,作为说服自己活下去的借口;为什么需要寻找,是因为从内心里找不到——拜伦也在找,找到个希腊,来象征和弥补自己心中那种与生俱来的缺失感。
老冯有一篇很感人,比他抨击社会、抨击集体的故事更贴心。:)在某小城,“我”是一个社区业余剧团的小导演。男演员是某个hardware商店的店员,女演员是来给电话公司的机器修bugs的。男极端害羞,从来不参加每次演出之前之后的任何活动;在台上进入角色后他英俊潇洒,甚至体重身高都变了,演出一结束他就恢复羞怯的本性,匆匆逃亡。女极漂亮,眼里却没有火花,没有热度,演爱情戏的时候无法进入角色,因为她从来不曾爱过,她修bugs的工作将她带到各处,在哪里呆的时间都不超过八个星期。
他们排的戏是Tennesse Williams' A Street Car Named Desire.他演的是马龙·白兰度的角色,她演的是Stella.演出极成功,谢幕时他却匆忙溜走,令她怅然。最后一天谢幕时,她抓住了他的手,不让他走,然后给他念起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台词。他被迫进入角色,突然他们就找到了交流的媒介,念着念着他们就退下了舞台,终于头一次单独相对,然后,七天后,他们就结婚了。:)然后她告诉朋友,这几天他们是哈姆莱特和奥菲莉亚,过几天又是奥塞罗和Desdemona。
以前,每次有人找他演戏时,他都会谦卑地问:Who Am I This Time. 现在,等导演再找他们拍戏时,他们的问题就变成了:Who Are We This Time? 很甜蜜,很可爱。:)
Tuesday, August 14, 2007
Cape Cod


Cape Cod翻译成中文很难听,鳕鱼角。在英文里,是chic, classy还是普罗大众、vulgar,全看上下文。每年夏天,going down the Cape似乎是波士顿人的例行公事;我们也去了,自然是在普罗大众之列。
手头有一本Kurt Vonnecut的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刚看了头一篇,BINGO,几十年后还是一模一样。他六十年代时穷愁潦倒,在Barnstable村里卖过Saab,当时SAAB刚进军美国,他是头几个销售商之一。可惜生意不好,所以他只好回头再去当作家。:)他还自嘲说,瑞典人嫌他没把瑞典车卖好,后来就不愿意把诺贝尔奖颁给他。:)
二战的时候,冯内古特在欧洲战场服役,战争即将结束前被德军俘虏。他目击了盟军轰炸德累思顿的全部过程;所有被俘的美国士兵中,只有七位活了下来,他是其中一位。忘了在哪部电影里看见的了,“美国人往广岛扔原子弹,为了结束战争。过了几天,他们又往长崎扔原子弹,把战争又结束了一次。”
手头有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的DVD,不知道为什么,看不下去。按说,Gary Cooper, Ingrid Bergman都大名鼎鼎,可是影片看起来就显得特别英雄主义,特别正气盎然、同仇敌忾,看得人有些尴尬、难堪。其实,共和派拦街镇压法西斯派的时候,和法西斯一样残酷无情……海明威的原作我没有看过,他的硬汉东东向来都是高尚而遥远,还是我境界太低,读不进心里去。
冯内古特的东西有些相反。他也是从战场上生还的,却没有把战争写得那么辉煌正义。成名作 Slaughter House Five中揉进了德累斯顿轰炸的场面,但又加上了科幻的东西,结果是黑色幽默——对人类的生存和前途,他好象没有太大的信心。:)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 头一篇就是写Cape Cod的,他说Cape Codder就像化石,进来的石头的原子取代了原来的树的原子,所以人虽然还叫Cape Codder,其实没有几个人是真正在这里出生的。;)
Thursday, August 09, 2007
2. 精神导师/伙伴 3. 马勒演习:)
阿尔玛应当是属于浓香型的。杨贵妃一类,丰腴,浓酽。她自己也还有点音乐天份,写过一些歌曲。
读过一些尼采的恋人莎乐美的八卦。也有人向阿尔玛兜售过尼采。
Max Burckhard (1854-1912) was the director of the Viennese Burgtheater from 1890-1898.
异教徒,仇恨基督教, womanizer.向AM介绍尼采和达尔文。
“我们互相懂得对方。”
“要恋爱这可不够。”我终于说。“它只会是一桩丑闻。”……“你享受你的小女人,我等待着我的男人。如果真有这么个人存在的话。”不是情人。
3. Alexander von Zemlinsky
象是阿尔玛最终嫁马勒的演习。:)作曲家,阿尔玛的钢琴教师,也是犹太人,好象也是矮小,神经质。阿尔玛和他有一种quasi-sexual relationship. :)
不过,这大概都是阿尔玛自己说出来的。她不说,我们也不会知道;她说了,我们也不能全信。:)
Wednesday, August 08, 2007
扯“淡”
>>> 素妆才罢,缓步书堂下。对净几明窗潇洒。
很熟悉的场景,马上就进入角色了.:)
又读了一遍《牡丹亭》,才子佳人的故事就是好看,不服不行。以前还没注意,原来里边的许多描写相当色情。:)
〔旦〕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皂罗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京剧、昆曲里的著名唱段。不错。回肠荡气。
宜笑,淡东风立细腰,又以被春愁着。
这一句我居然不记得。“宜笑,淡东风立细腰”,亭亭玉立的妙龄女子呼之欲出。这还是丫头梅香说出来的呢。丽娘自知来日无多,自怜自叹,要画个自画像,“让活着的人扼腕叹息。”梅香就说,你应当这样画。
冒辟疆这样评价陈圆圆:其人淡而韵。
曹禺这样写王昭君:我淡淡装,天然样,就是这样一位汉家姑娘。
还是苏东坡更懂得欣赏美人:美如西施,自然是淡抹浓装总相宜了。:)
很熟悉的场景,马上就进入角色了.:)
又读了一遍《牡丹亭》,才子佳人的故事就是好看,不服不行。以前还没注意,原来里边的许多描写相当色情。:)
〔旦〕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皂罗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京剧、昆曲里的著名唱段。不错。回肠荡气。
宜笑,淡东风立细腰,又以被春愁着。
这一句我居然不记得。“宜笑,淡东风立细腰”,亭亭玉立的妙龄女子呼之欲出。这还是丫头梅香说出来的呢。丽娘自知来日无多,自怜自叹,要画个自画像,“让活着的人扼腕叹息。”梅香就说,你应当这样画。
冒辟疆这样评价陈圆圆:其人淡而韵。
曹禺这样写王昭君:我淡淡装,天然样,就是这样一位汉家姑娘。
还是苏东坡更懂得欣赏美人:美如西施,自然是淡抹浓装总相宜了。:)
1. 初吻: Klimt
有人喜欢八卦,那我就接着八卦,正好我也好奇,很想接着顺藤摸瓜。:)

Klimt是维也纳画派the Vienna Sezession的创始人,Art Nouveau的维也纳分枝。他的画很感性,人物画很多都是男女间非常亲密的姿势和情景,很性感,肉感。好象主色调都是有些金黄灿烂的,装饰性很强。他的画都有些平面,风格很独特,看了就过目不忘。前一阵子好象纽约有个什么人买了他一幅画,当时是世界上价格最高的艺术作品,我在博客里贴过。等一会儿找出来。
Klimt没有娶过阿尔玛,也不是阿尔玛的情人,但据说给了她初吻;小说里讲,Klimt是她继父的朋友,爱上她了,他们在威尼斯度假,他也跟过来鞍前马后地伺候。似乎是继父阻挠,于是故事便无疾而终。:)
http://www.expo-klimt.com/2.cfm
http://www.ibiblio.org/wm/paint/auth/klimt/
Klimt's "Beethoven Frieze".






马勒死后,阿尔玛又活了五十多年,加上她写了两本回忆录,多年来,人们都把她当作研究马勒的主要资料来源。不过,人们渐渐发现,她说的却不完全都是事实。
曾经讨论过日记和自传的史料价值。人说的话,即便是(尤其是)当事人说的话,总是要先打个大折扣的。其一,人的记忆会有误差。其二,人总是主观的,看人看事都有倾向性。作为当事人,更会有感情偏向,个人喜好。本无可厚非,听他们说话时却不可生吞活剥。其三,一、二总还有可能是无意,可以算是局限,许多人还会有意编造谎言。
这便是口头历史和回忆录作为史料的局限性。要把某人说的事情当作可靠的史料来引用,起码必须得到另一个独立的资料来源来佐证(corraborate?).BW写林肯的时候也使用林肯本人的自传和日记,采用的就是这个办法。
阿尔玛·马勒的自传,应当也脱不开这个窠臼。
不过,对Alma Malher还有阅读的兴趣,当然,首先是她生命中的这些人,我们知道他们当然是因为他们的蛋,不过,人总是难免对鸡也产生好奇心。AM写了些他们生活中不为人所知的细节,包括生活细节和创作背后的种种,自然能够部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
其二,除了阿尔玛和这些牛人之间的感情恩怨以外,她的生活,更是以她自己为线索,勾勒出的上个世纪转换时代,维也纳乃至欧洲、美国那些丰富的艺术、文化和文学创作活动。
其三,起码我读这部小说时能够看见的,是她的生活故事背后的历史大背景,奥匈帝国的逐步衰落、旧式贵族沙龙的逐步式微、艺术和艺术家逐步转向新大陆,更具体的有第一次世界大战(她的伴侣、画家和第二任丈夫、建筑家都上了前线)、希特勒上台、迫害犹太人、她和第三任丈夫Franz Werfel传奇般的逃亡,都给她的个人生活打上了大时代的烙印。
Monday, August 06, 2007
Saturday, August 04, 2007
The Artist’s Wife马勒夫人
Max Phillips: The Artist’s Wife
写的是 Gustav Mahler 的妻子Alma Mahler的故事。嗯。本来读名人传记就有些危险,再读名人的传记小说就更危险。:)好在并没有把它当作历史读的意思,所以也还好啊,被误导就误导吧,国民经济应该没有遭受什么重大损失。
小说是一个男人假装成Alma Mahler来写的;AM有两部回忆录,我都没有看过,所以也不知道里边多少是历史,多少是故事。不过基本的历史事实应当是真实的,比如说她都和谁恋爱过,嫁过谁,生过几个孩子等等。喔,里边的人名,就算我这个德奥背景很弱的人,也能认出来不少。She was a collector of geniuses, 而且,作者有点强调她在这些天才的创造中的双重角色:一是muse——音乐家、画家、作家都用自己那门手艺来取悦她;一是老妈角色:她并不是纠缠着要男人陪伴的小女子,而是成天督促着这些男人去干活。当然了,他们干活的时候,她就更加自由。
小说里谈音乐、谈绘画、谈建筑、谈写作都一般般,没啥嚼头。但写得还算引人入胜——如今人懒,时间少,口味刁,又没有人逼着赶着,碰上能让我看完的书,我就感谢它能让我读完。——人书之间,即便是萍水相逢,也是一种缘分。:)
“我”自述的时候,也不太强调自己有多漂亮多美丽,倒是常常自嘲自己肥胖——反正有那么多被征服的城池来证明她的魅力,读者用不着去怀疑的。这是一吧。挖,what a collection. 要研究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德国奥地利甚至欧洲的艺术、学术史,你躲不开她,更躲不开她的沙龙。
二,让我真心难过的,是她的孩子们。几次流产,马勒的大女儿四岁半时染病夭折,作家Franz 的儿子Martin早产、夭折,建筑家Walter Gropius的女儿,最美丽活泼、纯“雅利安”血统的 Manon, 十七岁的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下身瘫痪,然后死去。唯一健全长大的是马勒的小女儿安娜。小说结尾的时候,六十岁的安娜,在纽约照顾八十多岁的阿尔玛。
这样的经历,对任何女人都会是苦痛,只不过Alma这样的女子,生活中还有别的内容,所以相对来说显得不是那样惨烈、绝望。她不去参加那些葬礼(我相信这是真的——事实性的东西不该瞎编),同时又内疚,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好母亲。书中的感觉,好象她照顾男人们比照顾自己的孩子要更上心,因为这些天才男人们有本事,把他们照顾好了,他们又可以象奶牛那样产奶。——这个这个,实际情形是不是这样不太好说,大概要算小说家言。
三,以前还真不知道Franz Werfel. 几个男性角色中,他的形象最生动,唱歌,说笑话,有点象喜剧演员。布拉格出身的犹太人,外表应当和马勒类似,矮小,黝黑,神经质。遇见阿尔玛之前已经小有名气,不过真正令他名声大振的是 The Forty Days of Musa Dagh,记录的是一战期间土耳其人对亚美尼亚人的大屠杀。后面美国人来营救他们的一段很生动;以前还不知道Eleanor Roosevelt 专门营救过希特勒统治下的欧洲犹太知识分子。
http://en.wikipedia.org/wiki/Franz_Werfel
喜欢维也纳,喜欢在维也纳度过的快乐时光,所以总觉得自己和那里有一种特别的牵连。那天国家艺术馆里在准备Gustav Klimt画展,本来应当第二天才开,我央求他们让我看看,他们居然还真让我看了;本来不该拍照,我还照了,而且还不知道怎么把闪光灯关掉,很抱歉很惭愧,人家却很客气,倒反而怕得罪我,怕我尴尬。:)从那以后就觉得和Klimt有一种特别的缘分。他的画很暖,很有装饰性,很有人味,比很多过分恐怖夸张、过分抽象的现代艺术更对我的口味。
Alma连他也没有放过。根据小说,Alma把自己的初吻给了Klimt,虽然他们后来并没有成为爱人。八卦了。
嗯。马勒的全套交响曲我都有,慢慢听吧。要继续阅读的话,可能会读点Franz Werfel 的东西。比音乐、绘画都更浅显易懂一些。:)尤其是关于Armenians的那本书——也是历史的巧合,Werfel写这本亚美尼亚人的大屠杀,自己的种族也在遭受大屠杀;Alma的Sister进了疯人院,结果被纳粹杀害,她的大脑被取出来放在瓶子里保存下来。关于Alma的八卦就不写了,充当缪斯的旧式贵族沙龙女子,毕竟离今天太远,况且有着语言的隔阂,不能直接读德语,那边的所有一切,都隔着一层,说不透的,算了算了。:)
Friday, August 03, 2007
Shadowlands
C.S.Lewis 的东西还真没有看过,连电影Chronical of Nadia都没有看过。却看过电影Shadowlands,一是因为喜欢Antony Hopkins - 尤其是他那几年拍的几部片子,Howard's End, Remains of the Day, Shadowlands,Legends of the Fall,都是上品。
喜欢Shadowlands还有一个原因,就是Lewis是牛津的教授,整个故事都是在那里和伦敦发生的,而且,电影拍摄的时候,我正在那里上学。同学John还给电影当过extra,剃了个光鲜的教授头(他自豪地说,他在电影里还有名有姓呢),每次还能支40块现大洋。
C.S.Lewis这样的教授认识很多,中国有,美国有,英国好象最多。艺术和学问都是很贵族的东西,从前的贵族有成群的奴俾伺候,有祖宗的荫禄供养着,自然,要有所探究,只要有个兴趣就行。现代社会里,人人差不多都自食其力了,人的时间和精力又毕竟有限,必须取舍,于是便出现了一些象C.S.Lewis这样的半在人间半在书本的人物:没有家庭子女,兄弟两个单身汉住在一起,来往的也无非是大学里的其他教授。
电影里穿插了好几段C.S.Lewis的演讲,很有意思。半哲学,半宗教,半文学,讨论的是人类的苦难啊,上帝啊等等。也是半天堂半人间,隔靴搔痒的味道。然后才出现了一个美国女人,一个尚未成功的作家,写过信,倾慕过他的作品。
故事是五十年代初。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普拉斯。她是在稍晚几年(五十年代末)去英国的,去的是剑桥。很巧,女子的名字叫Joy.她给C.S.Lewis带来了热情,带来了人间烟火。为了帮助她在英国居留,他们秘密“结婚”。
我早就“原谅”了Jane Austen小说中的势利眼们,尤其是势利眼的妈妈们。社会对女子如此不公平,一个真正爱女儿的母亲,除了说服她、安排她爱上并嫁给一个有社会地位的上流青年以外,似乎也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所谓Marriage of Convenience,尤其是在没有伤害到任何第三者的情况下,只让人心里感到一种温柔的体谅和怜悯。
然而故事并没有就这样结束。正象C.S.Lewis反复说的,God made us suffer so we learn how to love.还真是这样的。苦难使他和她之间产生了真正的bond,他也第一次体会到了常人的感情,他以前谈论和描写过的种种喜怒哀乐。
You are my wife. I've got to fall in love with you.这个场面很动人,C.S.Lewis仿佛大梦初醒,作出这个大发现的时候,自己都有些吃惊。说出这话的时候,其实他已经爱上她了,这样说,并不是出于责任和义务抑或是人伦,而是心中的爱情的苏醒。
然后她住进了他的房间。二十五年来,光秃简陋的单身汉的房间,“有点斯巴达”a bit Spartan。她很温柔地告诉他,你还是按部就班地按你平常的顺序作你平常的事情,不同的是,等你上来以后,我会在这里等你。:)
Antony Hopkins演得真棒,公众场合中很有老学者的书卷气,演情戏的时候既有激情又有分寸,真是炉火纯青。最绝的是,他的眼睛传情而不煽情,台词也温情而不滥情。有些地方,若是让别人来演,要么会显得冷,要么会显得过,只有他,恰如其分,天衣无缝。相比之下,美国女演员显得单薄、平淡得多,大场面的时候没有演出美国人那种风风火火混不吝,私下的时候也没有演出足够的温柔。究竟毛病出在哪里?嗯。想起来了。她没有证明她真地爱上他。
也可能爱情根本就不需要证明。她叫他上床的那个场面很温柔,甚至有一些母性,尽管她比他要年轻得多——来吧,孩子,妈妈教你怎么爱女人。——C.S.Lewis对母亲的依恋也很迷人,他对母亲的记忆,他在阁楼里保存着母亲留下的衣柜,衣柜里是母亲从前穿过的大衣,他就是从这只衣柜里,打开了想象的翅膀,写出了给孩子们读的童话……人和人之间的温柔的依恋和爱,是我们逃脱苦难、逃避孤独的唯一途径。
关于苦难,关于爱,关于上帝,里面反复出现的几次演讲,还好,没有过分干巴乏味。感觉导演对C.S.Lewis还多少有点宽容的善意的揶揄:别看你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动动真格的看,你还是个天真的小男孩。而他居然也就真象是一个天真的小男孩,依恋着这个即将离去的女子。然后他才真正地活过。作过一个人,作过一个男人。
不太喜欢影片对C.S.Lewis的同僚们的描写。几个人都漫画化了,丑化了。没有必要。这样温柔的恋情,自成一体,似乎用不着树一些假想敌以证明自己的价值。成年人的故事也更朴实厚重,毕竟和未成年的罗蜜欧、朱丽叶应当有所不同。
Monday, July 23, 2007
说牙道齿 :)
说牙道齿
菊子
黄永玉有一张漫画,上面是一只小老鼠,对着大家呲牙咧嘴、搔首弄姿,旁白是:“我丑,但我妈喜欢。”
妈妈眼里的小老鼠自然是可爱的,那只小老鼠神采飞扬,机灵、生动,让人一见就想掐他一把,再狠狠地抱一抱。抱完了,仔细一看,小老鼠确实也丑。丑在哪里?就是那两只大门牙。门牙张牙舞爪地呲着,占了小老鼠小脸的一大半,生生把它变得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只有妈妈才能喜爱”了(A face only a mother can love。)
牙扼五官之要冲,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开门见山”,说的原来是牙。其实,人长得不漂亮没太大关系,大部分常人,平日里柴米油盐,过得去也就行;绝世佳人并不多,真正长得丑的人也不是很多,就象美国,豪富并不多,赤贫的也不是很多一样。丑又不犯法,丑有丑的诀窍,俗话说,丑亦有道,关键是丑的时候,不能让人说得出理由。
牙齿不好,就是丑得让人抓住了把柄。和人见面,总要说话吧,说话的时候,人家总得看着你的脸吧,看着你的脸的时候,你的牙总是逃不出人的视线吧,这一下子,牙的缺陷,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无遗了。
牙好不好,事关情场大事。一见钟情时,传情靠的是眉目,眉来眼去地暗送秋波,原本没有牙齿什么事。可是,你却不能因此小瞧了牙齿,盖因伊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也。
上大学的时候,口没遮拦,大约还断送过一个同学的桃花运。同学其实长得不错,个头虽不算很高,却也眉清目秀,比我们大几岁,早就长“开”了。问题是,看来看去,大家都觉得他哪里不对劲,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晚上躺在床上闲侃,大家还在叽叽咕咕说长道短。彼时的我年少气盛不厚道,略一沉吟,罪恶的灵感冒了出来。
“想起来了。他的两颗门牙,面对面互相眺望,象两扇半开着的门。”
完了。哄笑一阵后,大家心里就有了小九九:谁和他谈恋爱,少不了要遭同学耻笑。高年级时,他是高喊“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铁杆领袖,隔三差五屁颠儿屁颠儿地往我们这里送过不少电影票,班里别的同学好的散的闹得热火朝天,却一直没有他什么事情,末了还是毕业后,工作了,让单位里的同事给介绍了个老婆,胡乱度日。
前一阵子虚惊了一场。大毛换牙了,装牙仙子往枕头底下塞钱,缺牙玉照上下左右拍了无数。待新门牙长出来,傻了眼了。清清秀秀的小男孩,换完牙,整个儿面目全非,丑得让人心疼。每次他朝着我笑,我心里都要格登一下:这是谁家的小孩呀?
仔细一看,问题就在牙上。 其实认真看,那牙也没什么,端端正正,整整齐齐,白得象玉。问题出在比例上。小孩还是个娃娃脸,猛不丁呲出两只成年人的大獠牙,左看不对,右看不对,尤其是笑的时候,更是觉得那两颗牙突如其来,顶天立地。看着看着,时间长了,觉得孩子还是满清秀的,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慢慢习惯了,还是因为他的脸也在慢慢长大,配上了那两颗大门牙了。
牙是最庸俗、最没有诗意的。有一首歌唱的是“十八的姑娘一朵花,一朵花,眉毛弯弯眼睛大,眼睛大,”犯了直陈的忌讳,倒也还罢。问题是接下去的一句是“红红的嘴唇雪白的牙,雪白的牙,”这就吓人了,唱的人再直着喉咙吼出来,真是大刹风景,白白糟蹋了十八少女的青春美貌。
带牙的成语多为贬义,比如说龇牙咧嘴,张牙舞爪,凶恶。拾人牙慧,抄袭。咬牙切齿,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仇恨满腔的,吓人,徒然让世界不太平。虎口拔牙,不怪老虎凶狠,怪你自己不识时务。象牙之塔呢,表面上夸你爱学问,其实人家正捂着牙偷偷笑你不解人情世故、冬烘老先生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更是直言相骂了。
不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也不可过于贬低。牙虽俗些,也不是全然无可救药。要让牙登上大雅之堂,只需换一个婉转的说法,“齿”。有了“齿”,就把牙的贬义中和了许多。比如说,伶牙俐齿,就是亦褒亦贬。我从小就是个废话篓子,对这一点体会最深。女子话多,是好事也是坏事,“伶牙派”嫌她快嘴李翠莲,不够贤淑,“俐齿派”呢,则会欣赏她的口才和机智。
明眸皓齿,齿如编贝,笑不露齿,唇红齿白,唇齿生香,都是形容美女牙齿漂亮,用“齿”而不用“牙”,便凭空有了些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风致。你换个“牙”字试试,包你象见了青面獠牙的吊死鬼,吓得上牙磕下牙。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两肋插刀、救人危难之后,你感激涕零,他却轻描淡写,多么豪爽大度的英雄气派。若说这话的人正好再有一口皓齿,衬着夏天晒成古铜色的皮肤,更是潇洒迷人。“何足挂牙”就不行,摇摇欲坠老掉牙的才要挂起来呢。没齿不忘,夸的是人感恩,记着人家的好处,终身不忘。“没牙不忘”就不好看。你都没牙了,就别惦记人家了吧,让人心里不踏实。
齿也不光是有关虚浮外表。“唇亡齿寒”,“唇齿相依”,说的都是我们的友好邻邦,越南啊,朝鲜啊,苏联也曾经是,那可是国际关系,是有关我们民族生死存亡的大事体。“切齿痛恨”,是占有道德高地的正义一方才能有的行为;所有这些,换成“牙”,就如同泄了气的皮球,顿时没有了底气。
不管多浪漫的爱情,都要经得住细节的考验。牙就是这样一个细节。刚到美国时看过一部电视连续剧 Northern Exposure, 里面的主人公之间的恋爱拉锯战很有意思,男女之间的紧张是有的,却又总是游移得很,导演为了让系列继续下去,楞憋着不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终于有一天,男的看着女的,有些发呆,说,其实你还是很秀气的,很干净的那种秀气。女的就甜甜的笑,是那种明眸皓齿的美丽的笑,象阿拉斯加的冰天雪地一样干净。他们想搬到一起去了。
紧接着细节却来了。男的突然说,你是爱淋浴还是泡澡盆,等你洗完澡,澡盆里会不会留下你的头发;刷完牙以后,你会不会顺手将池子洗干净。
一提到牙,浪漫就结束了,俗世的生活就粗暴地长驱直入。小伙子脑子里想着干净的女孩子刷完牙后留下的污迹,害怕了,退缩了,不想搬到一起住了,于是爱情拉锯战又没头没脑地继续下去,一直到我忙碌起来,告别电视。
Barbara Streisand 声音柔和美丽,无与伦比;她还关注社会问题,很让我们这样的逍遥派钦佩。不过她长得确实不漂亮,一是两个眼睛离得太近,二是牙太拥挤,可能是因为她的脸太窄小,可怜的牙们只好委委屈屈地形成一条拱壁。她拍过一部电影,The Mirror Has Two Faces,故事本来荒诞不经,一个风流成性的中年教授突然改弦更张,不再追求年轻女学生了,娶了姿色平平却有头脑的巴巴拉为妻,说好了要的是无性婚姻,和用餐时的高深谈话。她却是要性要爱的,于是冲突。牵强也罢,觉得巴巴拉那么聪明,且耐心看她有什么办法挽救一下这个电影。
一天夜晚,是快上床的时候了,女人打扮得很妖娆,心中也有许多柔情。他也感觉到了,本能地也若有所动,动情之时,却又想起结婚时所作的承诺。好,快有戏剧高潮了。正纳闷谜底是什么呢,他却冷不丁说了一句:I got to floss. 哈哈。我得剔剔牙。完了完了,故事太烂,电影看到这份上就完了,我也不再盼着故事有什么峰回路转了。牙都剔了,所有的故事便都成了胡编乱造瞎扯淡,便是巴巴拉也无力回天。
反过来说,牙不好,也可以成为金蝉脱壳的手段,治疗相思病的灵丹妙药,防止红杏出墙的保护伞。没看见电视广告吗,一男子翩翩而来,正令人心旌动摇呢,他蓦地闪出一嘴黄牙,她脸上娇媚的笑容也旋即凝固。围墙中人,见到出众人物,虽然还不至于动不动就感慨“恨不相逢未嫁时”,眉眼间总难免有些惆怅,心底里也难免有些叹息。若是某一日,突然见到他门牙豁了一只,岂不是马上如释重负?从此后,眉眼间便只有轻松的微笑,心底里也只剩下友好的亲密了,再也不会有心跳的感觉。
牙间一道沟壑,却也能令人悬崖勒马,不至于跌入了心灵的深渊。
据说看马的牙齿,就能知道马的岁数。看人的牙齿,大概也能看出人的岁数。数是不用数的,你想数,人家也不会让你撬开嘴巴。诀窍是一只苹果,最酸的青苹果,史密斯老奶奶(Granny Smith)算一种吧。能一口咬下去的,这人牙口就还不错,还年轻;犹豫一下还能啃下去的,人到中年了;看看就满嘴犯酸头摇得象拨浪鼓的,完了,这人老了,离“槁项没齿”相去不远了。
Friday, July 20, 2007
田壮壮真反动:)
L是电影通,对电影界的七大姑八大姨了如指掌。看见田壮壮,就记得听L说过田是电影导演第五代的重要代表人物,老妈是名人etc.上网一查,哦,老妈叫于蓝。名字熟悉,不记得看过她什么电影。
这都不要紧啊,拿到一部电影,就看吧。《小城之春》,据说还是翻拍前辈老电影的。呵呵,电影一开始五分钟我就知道不行:几个男女主角说话动作都矫揉造作、僵硬死板,情节如何发展,我已经不在乎了,因为几个人都没有让我对他们的喜怒哀乐产生起码的兴趣。
得出的结论:劈了钢琴当柴烧。故事虽然是旧时的,却没有旧时的韵味,风华,哀婉,本来是讲的感情的故事,电影中的人物却总是没有情:女人对丈夫没有怨情,对情人没有爱情,对自己也没有同情,自始至终就是板着一张扁平的苦瓜脸;可是,你对她的苦却没有同情,因为她没有演出热度,没有演出矛盾和挣扎,整个影片都象她那刻板的脸和干瘪的身材一样,冗长乏味。
丈夫的苦脸也象是装出来的;情人倒是头脸整齐,却不够风流,不够潇洒,不够多情,没有让人产生辜负春风的惋惜;上灯时分,女主人硬生生地闯到他房间里来勾引他,本来是可以暧昧、肉感、情色的场面,他们倆也折腾得别别扭扭,索然无味。
还有那个小姑子更难受,我的天,16岁的女学生一定就要是这样吗,梳着莲花头,说话总要偏着头,天真地“格格格”地笑,走路一定要一颠一跳。L在话剧队里活跃的时候,我就胡说过,天真少女千万不要天真地笑啊,就是那种“格格格……锯”……笑完了,然后在喉咙里再拉上一锯的那种。:)
总之啊,这部电影,和我心目中想象的旧时代小城放在一起,就象王安忆的小说和张爱玲的放在一起,或者是穿旗袍的巩俐和穿旗袍的张曼玉站在一起。只好哭笑不得地摇头。
话说得尖刻,可是真不能全怪我,没看见我还是有知音的。:)这个程青松同学好象是搞电影的,他就认为1948年费穆版的《小城之春》要好得多,那里的小城更抽象,更象是笼络着我们所有人的社会规范和传统,电影中的结局虽然一样,但是,费穆的同情是向着忍痛割爱的情人们的,因而是以人性和人道的名义而向社会提出抗议的,而田壮壮的同情则是向着银样蜡枪头的丈夫和传统的藩篱的,似乎情人们终于克服了一时糊涂,改正了错误,回到了革命道路上去。
呵呵,什么第五代第六代,不是说下一代就一定会强过上一代。第五代导演们都是喝狼奶长大的,他们可以反文革,反政治化,然而他们毕竟没有受过真正的人文主义的洗礼,八十年代他们已经太老了,连这个半洗礼他们都没赶上。再努力,他们都脱不掉那件棱棱角角生硬的狼外壳。
《巴尔扎克和小裁缝》好些,还拍出个质朴和清秀,没有这么僵硬。大概还是因为女主角周迅多少有些灵气。而且,故事的结尾,导演毕竟还是让小裁缝从那个山沟沟里走了出来。
新小城,旧小城
Monday, July 16, 2007
Brodkey: 专栏的平淡
Brodkey的小说集读下去,就显得平淡了。一篇一篇,大同小异。想想就恍然大悟了,他是《纽约客》的固定(专栏)作家,这些小说最初都是在那里先发表过的。
其实专栏是最容易令人庸俗化的。一旦知道自己的东西是要在什么地方发表,便会有市场概念,无形中有意无意地迎合它,知道what's expected,然后就造出一堆类似于装配线上的成品;另外,人的灵感总是有限的,也是有 growth spurt的,如同潮涨潮落,本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专栏却是固定的,以不变应万变,以有形定无形,结果就只能制造出过多的水泥版块。
好在不是专业作家,没有必须出活的压力。挤牙膏、七拼八凑的文字不好看,作者吭吃吭吃写得辛苦,读者吭吃吭吃读着辛苦。
还有,Erica Jong 的 Sappho 也在读着,虽然说Erica Jong在激情,Sappho 也在激情,我却读不出什么激情来。:)也可能是夏天太懒散,太舒适,半梦半醒之间,人只觉得将醉未醉,微醺般地漂浮着,读不出诗意的痛苦。大约要等到秋叶纷飞,或者是冬日肃杀的时候,这样的书才能读出味道;这么说又觉得有些对不起作者,毕竟她还是认真的,可是我又不能不对自己诚实。:)文章憎命达,读书也忌讳心平气和。:)
不过里头反复提起荷马史诗和各路神祗,倒是能帮助复习一下希腊神话。读英文诗,一是要懂圣经,一是要通希腊罗马神话,不懂这些典故,读起来便常常会是一头雾水。
不过,Brodkey 还是有一篇不错的,A Well-Regulated Impulse,和前面提到的Sentimental Education 一样,也是写爱情是如何消逝的:好好的,一对情人,男孩还是一样的男孩,女孩也还是一样的女孩,才不过几个月啊,如火如荼的,情真意切的爱情,就那样熄灭了,消逝了,再也找不回来。即便他们在肉体上依旧如火如荼,甚至报复般地变本加厉。
"There, in the bed, Toot-o tearfully told me she loved me and always refrained from saying anything that would upset me. 'Love is so hard,' she said, weeping as we undressed each other. Weeping and contrite, pink-skinned, dark-nippled, Toot-o comforted me with her body for the elusiveness of her mind.
A cicatrix formed. A girl is on a swing, and the swing strikes me on the jaw. Stand back farther. Take precautions. My melodramatic reactions, my adolescent pains, tired and bored me. I grew sick of myself loving her, then of loving her, then of her. In that order.
同样,因为没有外力的阻挠,没有情势的胁迫,甚至也没有主人公们的过错,爱情就一丝一缕地消逝着,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惨绝人寰,更是令人绝望,束手无策。
故事选择的背景地点是枫丹白露,巴黎最美丽的地方,突然就想起拿破仑和约瑟芬,滑铁卢,流放,旷世英雄的悲剧……纽约的自然博物馆里,还有两套拿破仑送给皇后路易莎的珠宝,一顶凤冠,结婚时送的,一条项链,生小王子时送的。都是蓝宝石(Sapphire)。路易莎死时,将这些珠宝馈赠给了自己的奥地利娘家。
就是因为约瑟芬不能生育,拿破仑才“休”了她;年轻时的拿破仑,匍匐在约瑟芬的闺房门口,乞讨着她的芳心,讨到以后,便将她无情地抛开。
十年后,又见约拉
约拉还是那么漂亮优雅。美丽的公主下凡了,嫁人了,生了两个儿子,如今在纽约郊区的Westchester County, 当着典型的中产阶级主妇。十年了,她说,从前老听她妈说“十年前”,现在自己也不知不觉地动不动就说“十年前”,一晃眼,我们身后,也留下了那么多数不清的岁月。
和约拉是在英国认识的。我们住在同一家古老的贵族庄园,在同一个中心读研究生。她当时的男朋友是一个加拿大人,说是在Columbia作博士,ABD作过很多年了,却是没有任何进展。他选的专题是Ahad Haam,也在以色列住过几年,却连那里的Ahad Haam档案馆都没有去过——约拉和他其实是在以色列认识的,她是火,他却总是若即若离。直到有一天,海湾战争爆发,萨达姆开始往特拉维夫扔飞毛腿导弹了,他们才有了自己的“倾城之恋”:死亡的威胁和飞毛腿促成了他们的恋爱,他们住到一起了。
以色列人都惊恐万分,忙着往脸上套防毒面具。后来发现,第一次海湾战争中,以色列的伤亡——两个人——并不是来自萨达姆的飞毛腿,而是防毒面具的使用故障。就仿佛这一场战争的威胁是一种虚幻,约拉的爱情,也命中注定了是一场虚幻。
白流苏钓到的只是一位金龟婿,是一张饭票,是范柳原的身,而不是范柳原的心。约拉的加拿大人是天生的登徒子,个子不高,且肥胖,又兼之没有出息,学业不成,只在图书馆的档案室打打零工,老板对他吊而浪当的习气也相当不满,却如同反过来应了“赌场失意,情场得意”的老说法,他总有断绝不了的女人缘。——知道了知道了,我太势利,爱情哪里会有指标的——不过,要当情种,钱不要紧,地位不要紧,才华不要紧,帅总还是要紧的吧,再浪漫,再脱俗,也总该有这么一个必要条件吧。:)这个洋范柳原和约拉时好时坏,时远时近,好了吹,吹了好。他的斗室门口永远门庭若市,来来往往的女子们,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漂亮的一般的,穷国的富国的,看得人眼花缭乱。却不敢告诉约拉,哪怕她骂他时,也不敢添盐加醋地附和,怕他们又和好了时,她见到我这个“证人”时心中尴尬。
约拉出生在波兰,父亲是犹太人,母亲是天主教徒。她是作为天主教徒长大的。因为是黑头发,又极美丽,鹤立鸡群,周围那些千篇一律的金发碧眼反而显得稀松平常,于是得了个别致的绰号“中国人”。
约拉的父亲是波兰地下抵抗组织成员,曾经在森林里打过几年游击。他也曾经是钢琴家,总让我想起The Pianist里的Adrian Brody. 波兰成为共产党国家后,幸存的犹太人要么移居他国,剩下的为数不多的,象约拉父亲这样的,被迫隐藏自己的身份。他居然被分配在一家猪肉工厂工作。她直到十七岁时,才发现自己父亲的真实身份。其实,按犹太传统-母亲是犹太人才能算犹太人,否则必须convert,她还不能算犹太人,但她自己认同犹太文化。噢,这大概也解释了为什么她是黑头发。她从小上的是音乐学校,专业是钢琴,还去过梵蒂冈,为教皇弹过钢琴。对于天主教徒来说,这大概和文革时红卫兵见到毛主席一样荣耀。:)约拉将及成年时,本来想当演员,父亲却极严格,绝对不让她“堕落”,于是折衷一回,学了文学。
在牛津,我们度过了一些快乐时光。记得有一回,我们俩肚子饿了,随便进了街上一家铺子,进去以后却感觉不对——那里所有的眼睛都盯了过来,盯得人全身发毛,吓得我们仓皇出逃。后来问人,才知道那是一家gay bar, 不太有女客光顾的,即便是女同性恋也不去那里。想一想,人家至少是把我们当拉拉了。:)
后来大家都忙,偶尔凑到一起看看电影,一部狗电影 Beethoven, 还有一部好象是有 Tim Robbins, 骗子的故事,我笑得要命,她气得要命。后来就有一阵子没见到她,再有一天,她就打电话告诉我:"I got engaged." :) With whom? 和加拿大唐璜不太可能。未婚夫是一个美国人,St. Antony学院的。大大的花篮,寄到了她父母家里。后来我就来了美国,再后来他们也来了美国,也在波士顿,学业上,我还是一帆风顺,她还是困难重重……再后来大家就分头忙碌去了,这回再见面时,大家都复制了自己,各自在都市的边缘过起了小日子,互相写信时,签名时"love from"后面人数翻倍了,先是一翻成二,后是二翻成四……女人的路,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约拉在Spielberg基金底下当过一些差,现在在纽约一个社区图书馆里教小孩子音乐。这对她再合适不过,她有耐心,有技能,又极有魅力。Eric则在纽约市政厅的教育部供职,聊起自己的辖区,有一种孩童般的天真和自豪……他也和我们一样“下凡/下海”了,康奈尔的本科,牛津的研究生,学的是土耳其历史,和现在的工作风马牛不相及。十年前的时候我问过他,以后想干什么,他说想进 show biz,最好是电影界的,——忘了他是要写作还是制作,总之是要和名人打交道,出风头,挣big bucks, 如今也兢兢业业地在政府部门朝九晚五(约拉抱怨说,自升官以后,就是朝八晚八了),老婆孩子热炕头,鼠目寸光地快乐得不行。:)我有些惆怅,锐气啊,雄心啊,创造啊,怕只是少数人的奢侈品了。
十年!好象是从《图书馆的乡愁》那篇文字以后,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这回是彻底毕业了,从此以后,看见的就尽是自己已经毕业的迹象。:)
Sunday, July 01, 2007
Monday, June 25, 2007
Monday, June 18, 2007
柔肠寸断
Brodkey: Sentimental Education
Brodkey这一个短篇,简直令人柔肠寸断。不知道为什么,一打开这个故事,看起来就觉得亲切、亲近,象是在听一个朋友娓娓道出自己的心事;看的时候也就是在看故事,根本不在乎什么写作手法技巧结构之类陈词滥调。
“我”是从中西部来的,说话有口音;“她”是从马里兰来的。有一天他看见她了,从此便寤寐思服,不能忘怀;后来他又在Sever Hall看见了她,赶紧灵机一动改选了课程,于是他们成了同班。然后他在舞会上开始追她。:)
Adams House, Cabot Hall, Wiedner Library, Charles River. The Yard. Harvard Square. Boy meets girl, girl meets boy.老生常谈,周而复始,每一次的故事,却总是同样的动人心弦,惊心动魄。
命中注定他们会爱上对方,命中注定,故事结束的时候,他们的爱情也将结束。他们自己好象也知道这一点,然而,即便是这样,他们还是认认真真地试探,认认真真地挑逗,勾引,认认真真地痛苦,快乐和感伤。然后,认认真真地,恋恋不舍地,在暑假将临时,互相告别。
也只有在青春时代,人们才能够这样奢侈地告别爱情。
《爱情的故事》是早看了的,现在看来,那个故事还是太煽情。记得最清楚的是两个人斗嘴:一个是富家公子,哈佛的某座楼是以他老爹命名的,另一个是穷家女子,在图书馆打工(应该就是Wiedner了吧),伶牙俐嘴:你又富又蠢。我又聪明又穷!然后女主人公生病,去世,二十五岁,然后大家哭得稀里哗啦。那个插曲也变得家喻户晓。
用青春早逝换来的眼泪,究竟有些廉价;更平常也更无奈的是,两个人还都是和从前一样的,没有任何外力的阻挠,既没有严厉的父亲,也没有贪财的母亲,可是慢慢地,爱情还是消逝了,情人还是分手了,就象一朵花,从含苞欲放走到灿烂时分,然后就无可挽回地,义无反顾地,在我们眼前,眼睁睁地,活生生地,走向凋零。这样的悲哀和无奈,更是令人绝望。
年事已长,我们已经不再质问,花开了为什么一定会落,或者说,既然迟早总是要落,那它又为什么要徒劳地绽放。只有天真的孩子和诗人,才会为此抹一掬真诚的泪。在人还不“懂事”的时候。落花,流水,朝露,夕阳,彩虹,爱情。周而复始,斗换星移。
那边有同学翻出了我的《红蜻蜓》,两年前的无病呻吟,吟的便是这样的宿命,这样的,无言的结局:
春天的时候也有蜻蜓,是那种小小的,小得近乎透明的蜻蜓,颜色似乎都比较清淡。大约它们知道自己被抓后绝无生还的可能,故尔生性十分多疑,行动异常敏捷,即便你心里想的,不过是欣赏一下“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韵致,你稍稍一探头,它们还是会如惊弓之鸟一般,匆匆飞走。
夏天的蜻蜓,却仿佛是着了魔一般,只知道在夕阳下痴迷地飞翔,旋转,哪怕一群孩子已经抓了一些它们的同伴,它们还是继续绕着你飞翔,旋转,不能自已地飞翔,旋转。
它们用鲜艳的金黄,嫣红,用生命中昙花一现的绚丽,点缀着夏日漫长的黄昏,陪伴着我们短暂的童年,直到太阳消失了,夜幕降临了,孩子们回家了,世界也沉睡了。
如今想来,那竟是红蜻蜓的宿命。
Tuesday, June 12, 2007
Brodkey
这几天柴米油盐辛苦,抽空拆开了New Yorker CD,随意browse了一下,居然发现这么个人,以前从来没有听说的,一看他的简历却不由得感叹:Wow! How typical!
Brodkey象是 Sylvia Plath, Erica Jong 们的男性镜子。他出生的年代和普拉斯差不多,上了哈佛,也是在校园里混,写小说,赶上了性革命,于是 experimented with homosexuality.这个“试验”很有意思,似乎是他有意调皮捣蛋玩新花招,而不是受到天生的无法改变、无法控制的同性恋倾向的驱使;他果然后来就改邪归正,娶了老婆过上了“正常”生活,还生了孩子。
简历介绍说,他最后一次的同性恋遭遇却给了他艾滋病。于是,他用从前记录二十世纪性革命的笔,记录一个艾滋病人等待死亡的种种心态。他还不错,毕竟还是活了66岁。
二十世纪最伟大的革命都失败了,两次大战,“东”方的共产主义革命,西方的性革命。:)Sylvia Plath 自杀了,Brodkey得了艾滋病,怪不得人类在二十一世纪又在走向保守。:)
http://www.haroldbrodkey.com/
This Wild Darkness
Harold Brodkey (10.25.30 to 01.26.96)
I am practicing making entries in my journal, to record my passage into nonexistence. This identity, this mind, this particular cast of speech, is nearly over.
It starts in my sleep, a partly dreamed memory of being young and about to wake to the life of a young man. This morning I was playing basketball with Michael Jordan, and I was as big as he was, or bigger. What a mass of roles, of personae, is mixed in when one is ill, alongside the self-loathing and self-protection, the recurring simplicity and the terror. My identity is as a raft skidding or gliding, borne on a flux of feelings and frights, including the morning's delusion (which lasts ten minutes sometimes) of being young and wh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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