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30, 2006

卡夫卡:)

OMG.中国科技大学有位同学说发现《万象》复刊,很高兴。显然是女生了,喜欢关于狄金森的介绍。可是,这篇短文的前边,偏偏是这么一篇文字:天哪,难道还有人继续写这样的文字?Do they really mean it? :)

Philip Roth 在 The Professor of Desire 里写道,David Kepesh到了布拉格,去参观了卡夫卡的墓地,还见到了他从前光顾的那位老妓女。对当地那位前知识分子的描写让我想起昆德拉。最有意思的是,那位捷克人说,凡是无法说清楚的荒唐事件和情景,他们就摇摇头,说上一句:“唉,就是卡夫卡了。”:)大约相当于中国人使用阿Q,可以意会的。卡夫卡=荒诞,阿Q=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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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综合副刊

党的颂歌

(三章)

文舟

党的章程

一点星火,迎着黎明前的黑暗轻轻摇曳,在静候十月革命带来的花期。13名形单只影的先辈,把一叶扁舟划过夜海,寻找着中国第一缕光明。

  代表们审视着华厦版图,给多难的中国切脉问诊。星星之火怎样聚焦,才能打捞出水深火热的人民,才能焚毁反动派白色恐怖。

时间是1921年7月,孤帆一叶,与遥远的马列相约,一个政党就这样起航。当中国共产党在烈火中壮大,当新中国在这一只船上诞生,始终不变的是为人民谋幸福的诺言。

只是面对鲜艳的党旗,便想到撑着夜色行走的先辈,心就丛生许多感动,只是一想到嘉兴南湖的红船,在风雨中漂摇,爱就变成报国的决心。

没有秘书赶出的长篇讲话,党的章程替代了东亚病夫的处方,一声初啼,撕破了夜色沉沉的中国,露出一角希望。荒芜的田野才有了丰硕的麦穗,农历的十月才有挂果的秋天。

85年前的7月1日,中国共产党的章程,油印出一缕冲破黑暗的晨曦。

党的生日

先别唱歌,让我沉默一会,我怕惊动长眠于地下的英灵。也先别举杯,数一数中国革命每一枚脚印,都斟满了中国共产党人一腔热血。

可是,这一天来临的时候,我得备下85支蜡烛,并唱起歌,低沉的是大渡怒涛,激昂的是夹金山风雪。我还得举杯,醇香的是感恩的汉字,浓烈的是怀念的心情。我还得献花,含苞的是青春的祝福,怒放的是新世纪豪情。

这一天,我揩一把泪水,串成感恩的珍珠,给光荣的中国共产党一件生日的礼品,那是和平环境下自己耕耘的一点收获,那是党的好政策播出的生活美景,那是初级阶段渐渐丰腴的物质生活。

85年的历程,每一步都斟满腥风血雨,每一步都踏向杂草荆棘,每一步都迈向求索的思考,就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每一步都摸着石头过河。

点燃85支蜡烛,照亮了无数张面孔,有的倒下了,随枪林弹雨遍插在文明的祖土,变成孩子们教科书里最沉痛的一篇。更多的共产党人,又接到长征的命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画卷,需要赤子的付出,崇高的奉献。

面对党旗

  起初是黑夜里点点星火,聚集在一艘小船,后来是白色恐怖中摇曳的烈焰,卷起醒风血雨的画卷。

缝补着密密麻麻的枪眼,那是中国革命充满仇恨的眼睛。尽染着无数先烈的热血,终于燃烧了旧中国的暗夜。
多少人为你前仆后继,多少人为你披荆斩棘,多少人肩着你的使命,又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宏图前,发挥着一分力一分光的爱国热情。

舞动的旗帜是一首诗,大渡河风高浪急的韵脚,一读就读到长征的艰险,飞夺泸定桥的联想,一读就读出浪漫主义无法想象的激情。草地平平仄仄的比喻,煅造着诗的硬度,夹金山缠绵的大雪,考验着弱小的小米加步枪,超越自己。

党旗,鲜艳的画啊,在祖国溢香流彩的大地,春天的故事正在灿烂的阳光下继续,在三峡拦河大坝的涛声中,收获的是科学技术的乐章;在机声隆隆的工厂,出品的是初级阶段的效益;在广袤的田野,收获的是农村脱贫致富的甜蜜……

党旗漫卷东风,960万平方公里的圣土,掀动着改革开放的浪潮;百分之八的经济增长点涌起了春天多彩多姿的信息。



又见《万象》

凌研淳

偶过书亭,寻常一瞥却见到了半年未曾谋面的《万象》,虽只是四月的那一期,却欣喜依旧。翻至封底,才知《万象》上一季因故停刊,至今才复刊,个中曲折,恐是唯有编者才能体味。

  最后一次见《万象》约摸是在半年前,当时为收心敛性,将积攒了一年半载的书籍杂志托付于人,翻的最后一篇文章好象是袁紫衣写杜拉斯的,当时正值合肥寒冬,屋内供着不算太热的暖气,窗户上还残留着隔夜的冰花。将书箱封口完毕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万象》。

一别半年。

  半年之后,看见换成了类似东瀛风格水粉画封面的《万象》,深蓝浓郁的山川和海水,半山腰上露着半边太阳———不知是夕阳还是朝阳。与以往的工笔人物画相比,少了几分清丽,多了一点厚重,多少还是有些不习惯。

  卷首是关于Truman.Capote的专稿,还是怀念以前林文月先生的短小精悍的回忆散文,作阅读的开胃汤。细细的读下去还是有喜欢的,比如菊子的《花园中孤独的诗人:艾米莉狄金森》。

 每读一篇,每翻一页,总是期待下一篇下一页有个喜爱的作者有篇俏皮的小文,虽然一刊读终了,有些淡淡的失落和遗憾,但终究一扫了前些日子急切等待的心情,神清气爽了起来。

Monday, June 26, 2006

度假的假

周末出门,累得东倒西歪,幸亏星期一可以回办公室休息。

说真的,假期出远门玩的东西,不出远门也是可以玩的,但是,如果你不出这趟远门,就总是有别的事情牵挂着,让你玩不成。

去的地方自然是不错,但是,玩的时候,却忍不住跳出自己的躯壳来看自己。TAKE a vacation, CREATE memories, 都太“故意”,Holiday Resort 的所有建筑、景致、设施,都是为了人们游乐而来,目的一明确,令人觉得那么不真实,象是作戏。为什么作戏不好,我也说不清,只是有那么一种作戏的感觉,来了就有一种必须要玩疯了的感觉,不玩疯就觉得自己不对,象小时候没有完成作业一样。

还是自己老了,太清醒了吧,看看臭臭们,那才是真地玩得疯。可是,他们就是不出门,在院子里挖出一条小虫子,也是一样欣喜若狂的。

最近读的昆德拉和ROTH都写过度假胜地,可是他们写的是在度假胜地工作的人,而不是来度假的客人。我们在那里,觉得自己是“主人”,他们是为我们服务的人,其实,我们只是去那里寻找一种逃离现实的虚幻,而他们在那里的生活才是实实在在的。

昆德拉的《轻》、“Farewell Party”等都写了一个度假的地方,尤其是游泳池,酒巴,托马斯就是在那里遇见特丽莎。从工作人员眼里看去,这些客人很少有可爱的。:)

The Professor of Desire 看到一半,David Kepesh 还没有从自己婚姻的破裂里恢复过来。他写了三对婚姻,他自己的父母,他的教授/导师夫妇,他自己的。似乎很无望。人们盼望着婚姻给人提供的陪伴和温馨,但从一个刚刚离婚的眼里看去,一切都是那么绝望:他父母一生算是恩爱,可是他的母亲永远在怀念着年轻时在大都会的律师事务所里的生活,为了爱情她放弃了那种生活,搬到一个偏僻的旅游点,每年夏天为了无数的琐碎操心,只有淡季才能消消停停地用老式打字机工工整整地打出给朋友的信件,那时候她才是真正的自己;而她的丈夫,在她去世以后无法单独生活,只好卖掉饭店,搬入自己的兄弟家。

David Kepesh的导师八面玲珑,他的太太却十分粗俗,爱搬弄是非,在他们表面的夫唱妇随之后,到底是什么东西在维系,DAVID这个cynic是想不明白的。

DAVID本人在英国荒唐一阵子以后,娶了一个绝色美人,结果两个人在婚姻中的使命就是互相争斗,互相伤害。:)他们都是六十年代性解放的产儿,却又指望用传统的方式维系他们的关系,“我”倒是人模狗样地当起了文学教授,她却忘不了年轻时在香港的冒险。:)“我”是回归了传统的美国主流社会,而“她”却永远成了流浪的吉普赛人。:)

Monday, June 19, 2006

Philip Roth: Intellectual and Sensuality

Finished The Dying Animal, The Breast, and just started The Professor of Desire.

The sequence of the sequal was: The Breast, The Professor of Desire, and The Dying Animal. First part of The Dying Animal was OK, second part below OK. The Breast, no matter how good it might be in literary history, nauseates me. Literarily. I had this faint physical discomfort (even disgust) the whole time I was reading it; the image is simply too repulsive. It probably takes a man to come close to understanding that kind of obsession with the female breast - was never quite able to "enjoy" Kafka.

I think the age of the protagonist is the main reason for my discomfort. David Kepesh was already 70 years old in The Dying Animal, and he was remembering his love affair with a 24 years old when he was 62. Not that I'm against old man vs. young woman; it's just that I never considered a 62-old man a sexual being. I consider any sex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a sexual being and a non-sexual one repulsive, against the laws of love and sensuality. :) Guess I'm wrong to write a 62-year-old off from the sexual world, but still, picturing a 62-year-old naked in bed cannot be pleasant; the worst scene in The Human Stain is when Antony Hopkins showed his bare chest with gray chest hair (OMG), and that's not even during an act. :)

But Roth does touch upon an interesting topic: how simple-minded, innocent young women were drawn towards sophisticated intellectuals (at least in the mind of that intellectual - is there any Freudian complex in here? :)). Once the women feel attracted, they are willing to ignore the age difference, although physically this older man is far less desirable than men of their own age. the same can be said about money: some women are genuinely attracted to rich men, not just because of the money itself, but also because of the charm, the flavor, and the aura that money added to these men, who have proven their capability by accumulating wealth, the same way intellectuals gained their knowledge and wisdom. In this sense, intellect is no more sublime than money. :)

on the other hand, men were drawn towards women mostly because of the women's youth, their body, their energy, and their innocense (naivette, stupidity, you name it.) David Kepesh gave up hope for a family life and went on a lifetime pursuit of young women: steady supply from students of his own seminar. :)

But all of a sudden he realized his own mortality, so he started feeeling attached to this 24-year-old who left him for her own life; but how could he begin to understand the depth of her sense of loss upon the prospect of losing her breast and possibly her life; he did not seem to have replaced the breast as a plaything with any sense of love, companionship, and life itself.

The Professor of Desire began with a higher note: at least David Kepesh was young when the story unfolded. You could forgive a young person for his adventures, even if many of them have stepped out of boundaries: it is through looking at extraordinary lives of extraordinary folks that we see life more clearly; literary creations are fine sample of human specimen.

Klimpt's Mona Lisa

WASHINGTON (AFP) - Makeup magnate and fine art enthusiast Ronald Lauder has paid 135 million dollars, the highest known price ever paid for a painting, for a 1907 Gustav Klimt portrait.

The portait, "Adele Bloch-Bauer 1", a gold-encrusted image of the wife of a Jewish sugar industrialist, is considered a masterpiece of the Austrian Art Nouveau painter.

"This is our Mona Lisa," The New York Times quoted Lauder as saying Monday. "It is a once-in-a-lifetime acquisition."

乘凉

感觉有点象白头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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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时候,最喜欢的,是酷暑渐散的黄昏时分,那种懒散的从容。一天下来,太阳已经收敛了火气,变得令人舒适地温和;如果有风吹着,那风也从白天的燥热,变得友好地清凉。

满头大汗地吃过了晚饭,洗完了澡,顿觉心清气爽。早就有人探听好了,今天是什么风向,哪个弄堂里最凉快。大人搬了竹床,小孩子提了小板凳,拖着凉拖鞋,踢踢踏踏,乘凉去来。

小时候的印象,祖母是偏高偏胖,极怕热,一到夏天,她的儿女们就变着法子给她消暑避暑。她那时快七十岁了,头发却又黑又密,天热时,只好请理发师把头发打薄。

祖母的夏装也很凉爽轻薄,黑色棕色的丝绸小褂,有她自己盘的布扣,也有商店里买来的玻璃扣、塑料扣,长袖短袖都有,裤子却一律是长裤。她是小脚,从来不穿拖鞋凉鞋,不管天多热,她都是长裤布鞋,一身整齐。父亲搬了竹床,祖母去那里坐了,我喜欢去给她打扇。周围也有许多大人小孩,也有人在说笑着讲着故事,讲的什么故事我却一点儿也不记得,只记得我手里拿着祖母的鹅毛扇从背后给她打扇,她在说笑着讲着故事,讲着讲着她的声音越来越远,讲着讲着,我手里的扇子到了她手里,她给我打着扇,我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发现自己睡在家里的床上。

祖母略有些洁癖,也爱收拾打扮,一辈子讲究整洁,临终却没有逃过一劫。住防震棚那一年,大人都变得特别温和,也有时间屈尊和我们玩了,妈妈也将所有库存的好东西拿出来烧给我们吃,我们小孩子都有些欣喜若狂。只有祖母,高大的身体小小的脚,酷暑间在防震棚里爬进爬出,除了难受,还有失去体面时极度的难堪。她每每感慨,老来受这样的罪,一定是前世作了孽。

乘凉时,我们都要忙着吃打瓜。打瓜其实是一种小西瓜,大小相当于美国超市里偶尔见到的“光棍瓜”(Personal Watermelon)。瓜虽不大,里面的瓜子却是奇大奇多,说是吃打瓜,其实没多少瓜瓤,主要是为了吃出里面的瓜子。我们一人捧了一只,搏斗一阵后,每个人身边就有一堆黑黑的饱满的瓜子,还有一只掏空了的打瓜壳,可以当头盔戴在头上。我爱吃瓜子,想到瓜子的来路,却是不肯吃西瓜子。

打瓜的味道甜中带酸,浓而不腻,比起来,大西瓜就显得有些粗糙平常。短而圆、皮色深绿的西瓜还好,那皮色淡绿、大冬瓜型的西瓜,尤其是多雨年份的西瓜,便要逊色许多。笨笨的大西瓜,宜中午日头正旺时,稀里哗啦、大包大揽地啃,而打瓜则适合在半明半暗的黄昏中,不紧不慢地、息息索索地嚼。

没有冰箱的时候,每一根冰棒都是至宝。手里的几分钱已经攒出了汗,却还是拿不定主意买哪一种:水果冰棒便宜,味道却单是寡淡的甜;绿豆冰棒香,偶尔却有冰碴味;奶油冰棒、雪糕好吃,却价格昂贵——我这么犹豫不决,却也有它的好处:等我终于拿定主意豁出去买了,慢慢开始吃的时候,性急的小伙伴们早已吃完了他们那一份,于是我便更是故意磨蹭着慢慢吃,看他们馋涎欲滴,便得到一种促狭的优越感。

五喇叭家附近那条弄堂,是中午乘凉的最好去处。有时候,他妈妈会端出一大罐酸梅汤,给来她家附近乘凉的邻居们喝。五喇叭长大一些后,大家经常凑出零钱,让他跑到店里去买冰棒来。后来他再大些,便开始作生意了:他不再去冰棒摊上买,而是直接去冰棒店里批发,再用市价卖给我们,赚些薄利。如今五喇叭生意场上混得不错,大约还是倒腾冰棒练出来的经济头脑。

端午一到,就开始铺凉席了。凉席有轻有重,有薄有厚。有象竹床那样用竹子做的,也有芦苇的,好象还有草编的,最绝的是,有一种凉席,什么地方的特产,什么材料编成的,即便是特大号的,也能够卷成不盈一握的一小团。除了铺在床上的凉席,枕头也有凉枕垫,临睡前用凉水擦擦,就算没有多凉爽,起码可以自我安慰一下。

光是热还好些,令人讨厌的还有蚊子。有一种蚊香,看起来象是纸包的什么药草,然后纸卷又卷成一只圆圈;后来的蚊香也还是一圈一圈的卷,只不过材料换成了绿色的粉饼似的东西,点起来时,也是一圈一圈地从外圈烧到圆心。再后来的什么避蚊剂防蚊水,千奇百怪林林总总,还是敌不过这飞蚊将军,等到屋子里的气温稍稍可以忍受,大家就还是回去钻蚊帐。

关蚊帐,是我放学后的主要任务。夜幕降临之前,一定要把家里所有的蚊帐关好掖好。如果我忘了,妈妈就要花更多的时间扑蚊子。她先用大芭蕉扇往蚊帐里扇一遍,然后钻进蚊帐,手里持着一盏煤油灯,一只一只地熏着芭蕉扇没有轰出去的蚊子。碰上蚊子特别多的阴雨天,或者是我放学后忘了关好蚊帐了,她就大获丰收:煤油灯的玻璃罩子下端,绕着圈躺着一摞棕色的小翅膀小腿。妈妈满头大汗地忙,有时候未免烦躁抱怨,我却替她很有成就感。

偶尔有特别毒特别凶的大蚊子,晚上趁你睡觉时不小心把胳膊靠近了蚊帐,它便隔着蚊帐咬你一圈。这样咬出来的包,又大又红又奇痒,没有一个星期消不了。有时候我真想和蚊子们谈判一回:你不就是想吃血吗,你爱吃多少吃多少,只要能不让人发痒才好。

有一天,该做作业了,却是困得东倒西歪。妈妈好心,就说让我干脆睡觉去。等上床了,却突然睡意全无,翻来覆去地折腾,却又不好意思再起来。妈妈听见了,以为是蚊帐里进了蚊子。端了罩灯进来,却没有找到蚊子,倒害我屏声静气地不敢动弹。那以后不久,我就离开家了,从来也没好意思告诉妈妈,其实那一天我是在“假寐”。

去北京后那些年间,夏日黄昏时,曾经在湖边漫不经心地游荡过,也在街头公园里看过老头下棋,看过中年男女就着一台录音机跳舞,直到风水轮流转,老太太们大红大绿地出来扭秧歌。碰到人抱怨北京天热,抱怨蚊子多,我总是要嗤之以鼻:三十六度算什么,三两个蚊子算什么,我们家那里,要四十度才能不上班,而且天气预报总是三十九度,连傻子都知道,今天的三十九度,比昨天的三十九度要热上好几度;要说蚊子么,也该看看我妈妈煤油灯罩里的蚊子山。

电视普及后,乘凉便失去了往日的魅力。冰箱普及后,冰棒来得太容易,也不再那么珍贵,而空调,则是彻底结束了乘凉时代。

有了电视以后,人们天天盼着新闻连播,盼着自己上了瘾的连续剧,黄昏便不再那样逍遥,那样了无牵挂。刚开始时,还有热心人,搬了自家九吋的黑白电视机,到院子里放给大家看;等大家都纷纷买了大彩电时,便各自回家守着电扇,守着自家那张屏幕,乘凉的部落便日渐萧条起来。

去年夏天回国探亲,算是真正领教了北京那令人窒息的“桑拿天”。那样的闷热,即便到了晚上还是凝在空中经久不散,只好躲在室内吃冷气。

和北京相比,倒是老家反而好些。路边再也不大见得到乘凉的,偶尔有一两个,也不过一把椅子一只大蒲扇,孤单单地呆坐着,再不似从前那样,一到黄昏就有竹床一溜排开,千军万马似地浩浩荡荡。从前腐臭的江边,如今都修成了绿荫通道水泥地面,白天看起来虽有些千篇一律、直露平板,到了傍晚时,却有岸上的灯火,呼应着江中轮船上的灯火,还有夜色中的江水,荡漾出一份详和。在黄昏的佛咒下,乡亲们的心气也渐渐和缓下来,有人悠闲地漫无目的地荡来荡去,也有人就着录音跳着“休闲”舞。

江边乘凉时,有人在捡汽水瓶可乐罐。有那可恶之人,明知道旁边有人等着,喝完了却偏偏要将瓶子远远地抛到江心,抛得极远时,同伴还会高声叫好。于是捡瓶子的人就会争相跃入江中,往往有四五个人在争夺那一只瓶子罐子,胜利者班师上岸,其余的人则湿淋淋地悻悻而归。

空调和网络时代,处处是千篇一律的森冷,竟然忘记了炎热的滋味。黄昏时,出去闲逛一回,身上飘着避蚊剂的气味,虽然不甚好闻,倒也闲适。一天的忙碌之后,就算是一无所成,也已经不去自我谴责,反正这一天已经追不回来。这么一想,心情倒意外地轻松起来。

凡世的俗务是免不了的,人总是要吃喝拉撒,洒扫庭除;在黄昏的温和里,平时觉得累赘的繁琐杂事,也会附带上一种乐趣。院子里总是有玩不完的游戏,悠长悠长的黄昏,似乎黑夜永远不会来临。

更多的时候,是给胃也放个暑假,啃一块冰凉的西瓜,吃一个鲜嫩的水蜜桃权作晚餐,少了些厨房里的煎炸烹炒,也免了些狼吞虎咽的辛苦琐碎,心中那份如释重负,只有小时候生病旷课时能够比得上。

夏日的黄昏,少了孩子们的欢笑,究竟还是不完满。孩子们一边奔跑着,一边欢笑,奔跑,欢笑,那样的时刻就这样凝固下来,让你心中充满了浓稠的感激。

Sunday, June 11, 2006

The Human Stain;Merchant of Venice

The Human Stain

波士顿靠海,城市象是一面扇子,从海边向西部延伸开来。内圈是城市,一二八公路是一环,四九五公路就是二环了。

离城区越远,离美国越近。大波士顿,尤其是剑桥,都是相当国际化的,离开它们之后,往西一走,便见到真正的美国。

电影 The Human Stain的背景就是麻州西部的一座小大学城。不知道是不是Amherst;没有看过 Philip Roth的小说。本来有好奇心,该找原小说来看,也看看作者传记,想想也没必要:电影反映的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具体在哪里并不重要。

我们没有每天碰到、不必每天面对的问题,并没有真正消失,电影只不过将它浓缩在两个小时里表现出来。Antony Hopkins 和 Nicole Kidman 对戏,两个人是很不和谐的一对,就象他们身负的两个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种族差异,阶级差异。电影并没有试图给他们找出什么出路,因为现实中我们并没有找到出路;故事相当残酷,然而是以一种令人能够忍受的方式表现出来。我现在已经受不了痛哭流涕、逼着你非哭不可的激情场面,所以更喜欢这样的风格。说穿了也和昆德拉是一样的:举重若轻。

好象连种族问题和阶级问题都涉猎了还不够,导演又让Ed Harris带出越战。战争给人留下的创伤,失去孩子后给人留下的创伤,谎言和欺骗以至于失去亲人的内疚和犯罪感,都是无法愈合的,人们只能尽其所能勉强活下去。所以我们能够原谅一个暮年的失业老教授和一个年轻但没有什么教养的 White Trash之间的恋情,甚至为他们双方都感到庆幸;就是那个冷酷疯狂的前夫,最后冰上独钓、想念儿子的一幕也让人心中一软。

只有那个作家显得有些游离。不象是电影的有机组成部分。也许还是我不太习惯跳出故事来看故事;那个演员(Forrest Gump里的长官)的表情总让我觉得(替他)尴尬。

The Merchant of Venice

显然是“修正主义”的电影,是用二十世纪的观念重新诠释莎士比亚的伟大杰作。

Al Pacino的Shylok炉火纯青……如果你没有任何背景(和偏见),光看这部电影,你不能不同情他的处境,理解他的选择:犹太人受侮辱的环境,因为不能正常经商被迫从事放高利贷的职业,住在Ghetto里,出门必须带红帽子,并且忍受基督徒往脸上吐痰的当面羞辱。夏洛克早已成为高利贷和贪婪的代名词,可是在这部电影中,夏洛克不要双倍的赔偿,一定要一磅肉,是对社会不公正的反抗和报复,是要讨回自己的尊严。

Jeremy Irons的安东尼奥不错,他的傲慢与偏见是时代的傲慢与偏见,而在他的傲慢与偏见背后他又没有失去人性,比如说,他当初借高利贷本来就是为了朋友,他后来放弃自己可以得的夏洛克一半财产,而不是对夏洛克穷追猛打、落井下石,也是在面对死亡和屠刀之后的一点人性的复苏。不记得莎翁原作的内容了,只是觉得电影有些理想化,不过我喜欢这样粉饰太平的理想化,给人一点希望。

演巴萨尼奥的是 Ralph Finnens的弟弟 Joseph,比哥哥年轻一些,而且也没有总是戴着“忧伤”这一副面具。他演的那些部分so so 啦,甚至包括鲍西娅整个求婚的故事啊,还有鲍西娅在法庭的戏剧化/喜剧化场面,都无法和Pacino and Irons的重头戏/悲剧抗衡。

想一想,几百年前的威尼斯,人家还真是依法办事啊,合同上怎么写还就真怎么办。另外,中国人对犹太人有那么大的偏见,莎翁功劳不小,只怕这个修正主义电影也无济于事。

Friday, June 09, 2006

举重若轻的昆德拉

把昆德拉当闲书看,觉得有些“扫地斯文”,本没打算写感想。看马甲山边开玩笑,说让我代她看书,于是花了点工夫把自己撒在四处的贴子整理了一下,算是替人写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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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让撤稿,那就撤稿吧,别处也不能贴了。山边,领了银子咱俩分。:)

Wednesday, June 07, 2006

Sophia Peabody Hawthorne

http://www.uncp.edu/news/2004/pat_valenti_2.htm

Dr. Valenti presents the first biography of Sophia Hawthorne

By Scott Bigelow


Sophia Peabody Hawthorne is known almost exclusively in her role as the wife of Nathaniel, who portrayed her as the fragile, ethereal, infirm "Dove." The image invented by Nathaniel served his needs but the reality was very different from fiction.

Dr. Valenti's research reveals an independent, sensuous and daring woman. Sophia was an accomplished artist before her marriage to Nathaniel, and she ignited Nathaniel's imagination.

"She changed the way he thought," Dr. Valenti said. "It was not acknowledged, but people now recognize the marital relationship and the influence of a wife on her husband. Look at Nancy and Ronald Reagan."

In "Sophia Peabody Hawthorne," Dr. Valenti places the story of Sophia's life within its own context, as well as within the context of her marriage. Dr. Valenti begins the book with parallel biographies of Sophia and Nathaniel at comparable periods in their lives.

Sophia was born into a progressive home, in which women played strong roles. She was an ambitious and talented student, who aspired to become a professional painter.

While an 18-month journey to Cuba was a watershed event in the young Sophia's life, by comparison, Nathaniel's travels took him as far as Niagara Falls, Dr. Valenti said.

Nathaniel's early life contrast sharply with the experience of the worldly woman who became his wife. Those differences resulted in a creative tension that inspired his best writing during the first years of their marriage.

Volume I of Dr. Valenti's biography concludes with the birth of their second child. The book also offers fresh interpretations of Nathaniel Hawthorne's fiction, examining it through the filter of Sophia's personality. Students and scholars of American literature, literary theory, feminism and cultural history will find much to enrich their understanding of this woman and the era.

Tuesday, June 06, 2006

How the Goslins Crossed the Road :)





大雁们还知道走“雁”行横道呢。(不喜欢加拿大鹅这个名字



Chipmunk 占领瓦尔登湖停车场:Ice Cream Truck 停放的地方



Chipmunk 占领瓦尔登湖停车场



湖中的一对野鸭


湖中的一条鱼

蓝宇,A Breath of Scandal

花椒好象介绍过《蓝宇》,说它是最好的中文同性恋电影。确实不错,平实感人,尤其是蓝宇的表演,演出了恋爱中的人患得患失、明知不可长久时的无奈和依恋。

不过,电影有两个我不喜欢的硬伤:一是扯上六四,二是最后让蓝宇死掉。六四和故事情节毫无关系,扯上去,就象涂万金油,也象是拿它来招徕观众,让我觉得受了冒犯;让蓝宇死就更拙劣了,似乎爱人不死不足以表现爱情深厚。不过也不知道怎么让它结尾才好,大团圆似乎更俗气。:)

A Breath of Scandal 是新出的老电影的DVD版本,索菲亚·罗兰演一个奥地利公主,既任性又服从伴随命运而来的将爱情与婚姻分离开来的社会习俗。很喜剧化,巧合,调侃,最后皆大欢喜。最喜欢的是她的漂亮衣服,漂亮腰身,美丽的宫殿和美丽的乡村景色。维也纳的皇宫,似乎比伦敦的皇宫更加富丽堂皇。几十年前的人,比现在天真多了,搁在性解放的今天,谁还会去拍这样的电影?

噢,还看了 Pirates of Caribeans,笑得前仰后合,Johny Depp 留着小胡子,画着黑眼圈,真难看。:)

Sunday, June 04, 2006

Onegin; More Kundera

看了电影《奥涅金》,Ralph Fiennes 演的欧根。唉,干吗看这样的电影呢,年轻时念过的诗篇,老了时再来看根据诗篇改编成的由英国人演的俄国电影,不是找气受么。生气倒不至于,只是主人公尤其是塔吉亚娜,整个就象一个蜡象馆的蜡人,即便是爱上奥涅金的时候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灵气和魅力(还是故意的啊?怪不得人家彼得堡来的花花公子看不上她)。本来还喜欢English Patient 里的 Ralph Fiennes,叫那谁一说也不敢再喜欢了,觉得他演的有地方木,有的地方过,总之,怎么都不得劲。

(不好意思,还看了个 Legally Blonde 2, 我都没脸承认。再次感谢上帝,我没有一个美国女儿。)

Kundera: The Farewell Party

不喜欢这一篇。写心理、写人物都不够出色,写情节也赶不上优秀的侦探或通俗小说。无情没关系,但无情又加上拙劣的心计、盘算,再加上拙劣的巧合,就不是好小说了。乡下简单男子的痴情显得蠢笨,而美国商人突然的好心,也没有让人觉得有丝毫美好,没有给小说增添什么亮色。

Kundera: Ignorance

还是不错的,两个主人公的心路历程都描写得不错。都是移民,但是对故地的记忆,还有故人对他们的记忆,竟有那么大的不同。女主人公的法国朋友,从前很“同情”她,在共产主义垮台之后,总觉得她有义务回到捷克,而她却已经把巴黎当作了她的家。看到这里我忍不住微笑:人们总愿意把自己的感觉强加于人,如果你不符合他的期待,他就会失望气恼。女主人公没有搬回捷克,结果失去了这个朋友:她们的友谊居然是以共产主义为维系的。:)

回到故地的那种失落和惆怅,应当是可以理解的吧,虽然我们还比较幸运,即便是二十年后再回去,故土也不应当如此冷酷,可是我们毕竟已经是外人,那里的“沸腾的生活”,早已与我们不再相关。

Friday, May 26, 2006



菊子

没人的时候,我总是庆幸自己没有生在男耕女织时代:要我编织,一没那个耐心,二没那份细致,照我奶奶的说法,就我这种毛毛草草的丫头,按古时候的标准一定嫁不出去;就算胡乱嫁了,肯定也是个四体不勤的懒婆娘、五谷不分的笨媳妇,家里肯定乱七八糟,丈夫肯定没人伺候,孩子肯定鼻涕吊吊破衣烂衫,扣子掉了也没人缝,衣裳破了也没人补。

女孩子玩的游戏里,我偏爱的都是蹦蹦跳跳活动量大的攻城、跳格子等等,秀秀气气、花花绿绿的、纯是女孩子玩的东西,我就嫌烦得慌。班里的手工课,别的女生做的东西总是小巧灵光,只有我的总是潦潦草草、大而化之,比男生做的也强不了多少。妈妈总是忙,没有教过我什么手艺,奶奶总是一边给我编辫子一边说,多亏现在是新社会。

饶是这样,我还偏偏和编织结了缘。

在老师眼里,我从来就不是好学生。如今老大不小了,回去见到小时候的朋友,大家还要传我的笑话。老师们都知道我功课虽好,上课却极爱开小差,还骚扰周围的同学。有那宽容一点的,只要我不影响别人,就允许我自己玩。于是,百无聊赖之中,我便得以绞尽脑汁地自得其乐,其中一样娱乐方式,就是玩钩针。

钩针有两种,一种小小的带倒齿的,使用的材料是缝衣服的细线。这种钩针的好处是因为有倒齿,不容易脱针,坏处是线太细,千年万年,白线都被脏手指染得漆黑八黑了,钩出来的却还是只有大拇指那么大的一小块。上课的时候,我一边低着头与钩针搏斗,一边幻想着钩出一条衬领,送给情郎哥。现在想来,如果我真有那耐心坚持下去,等那一条衬领钩成,恐怕也到了我该嫁人的时候了。

后来手稍微灵活了一点,学会了用不带齿的钩针。不带齿的钩针型号有大有小,大号的可以直接用粗毛线,很快就能钩出一大截。看着那一大截,心里很有成就感。可惜功课慢慢难起来,家长老师日夜盯着,连课外书都不让读了,钩针等纯粹玩耍的东西更是无缘问津。就这样懵懵懂懂,读了小学读中学,读了中学读大学,忽然就真地到了嫁人的日子。

跟着宿舍里的同学,到商店里买来了毛线,说是要给男朋友织件衣服。同学说,你第一次织东西,毛衣你就别想了,织条毛裤吧。那就织毛裤。毛线虽然粗,织起来却还是比钩要慢得多,一条毛裤,说是我的杰作,其实同学织了一大半。那时候就想,七仙女还真是伟大,为了给董永赎身,彻夜织布,可见爱情是多大的动力。倒还没敢把自己也想成七仙女。

现在想来,临时抱佛脚,大约也不过是钓金龟的狡猾本能:当了许多年的书呆,除了读书考试、打牌吹牛外,还真没有学到别的东西;男朋友面前晃一晃毛线棒针,再拿其实多半是别人捉刀的毛裤去支撑一下门面,其实不过是为了证明,此女虽呆虽鲁,依旧还是下得厅堂、入得厨房的贤淑女子,庶几可妻也。

也不是没闹笑话。三天织裤、两天晒网地忙乎着,织到关键时候,问师傅说:前边是不是该织个小洞洞。同学虽比我大几岁,却也还是个黄毛丫头,红着脸,只说不用。再问,又再问,她还是说不用。疑疑惑惑地织了个满裆毛裤,交给男朋友后,他多少有些夸张地充分表达了足够的惊喜、感激,倒是没有抱怨过不方便。

稀里糊涂地学来的手艺,也派上了正经用场。不知什么时候,北京街头忽然五彩缤纷起来,仔细一看,是各色各样的马海毛毛衣。一看毛衣价格,居然都在一百以上,绝不是我们穷学生买得起的。好在那马海毛毛线却是便宜得很。于是跟着同学上街,买了毛线,买了大棒针,左绕右绕,一件漂亮的马海毛衣就出来了;长长的泡泡袖,短短的腰身,下面再配一件大花格呢裙,裙子有长有短,有百摺的,有平板的,还有侧身没有缝上、其实只是一大块毛料的,穿的时候要仔细绕过腰身,让开口落在右前方,扣好系好。脚上再蹬上一双高腰皮鞋,左顾右盼、前瞻后仰之间,脑子里萦绕的尽是潇洒、豪放、俊俏等大词,恍惚之间,还以为自己也穿上了时装,赶上了时髦。

出国了,留洋了,以为这些土土的手艺以后再也用不着了。有一天,却突然发现自己在钩一件小毛毯。岁月就象是一只小陀镙,七转八转,就这样把我转成了一个母亲。我一边钩,一边有一搭无一搭地看着电视,等到孩子突然提前出世,我已经钩好了两条小毛毯,还织了一套小海军服。

孩子在特护病房里住了十八天。那是我生命中最长的十八天。

护士说,我可以从家里拿一样东西,放在孩子的小暖箱上。我拿来了我钩的第一件毛毯。那上面,我钩了六十朵花,因为早已知道是男孩子,所以花朵是黄色的。每一朵花上,都有五只小花瓣,有一朵却特别钩成了六瓣的。我在心里暗暗地对孩子说:你快点长大,长大了我考你,看你什么时候能够找到那一朵六瓣的花。那一针针,那一线线,那一朵朵花,连着我和我的宁馨儿。

如今,那个小婴儿变成了一个长身玉立、英气勃勃的小男孩。

二毛出世时,尽管家里有很多毛毯,为了尊重他的独立地位,我还是专门为他编了两条。在幼儿园里,他将毛毯视为珍宝,好在还没有达到《查理•布朗》里丽莎的弟弟莱诺斯的严重程度。即便有那么严重,起码他没有那么一个伶牙俐齿的姐姐,成天对着他冷嘲热讽。

我的好朋友约拉,是一个美丽的公主。我刚出国时,花钱都会本能地换算成人民币,故而买衣服都是十分谨慎。她则对时尚十分敏感,哪怕手头紧张,买衣服却只买最好的。她的哲学是,越是穷人,越是买不起便宜货,因为便宜货淘汰得快。跟着她,我的欣赏口味也提高了不少,不过心里却担心,若是给她买礼物,恐怕很难令她满意。

美丽的公主总是要受些磨难的。公主嫁了王子后,要生小王子的时候,却出了麻烦,从五个月时就开始卧床休息。我当时正是奶瓶尿布缺觉的时候,至今想起来只觉得白天黑夜都连成一片,出门后见到太阳都觉得明晃晃地扎眼;想到朋友的孩子这样娇贵,又想到千金也难买公主一笑,就决定给他钩一条毛毯。一边钩,一边东倒西歪地打瞌睡。等到约拉的孩子在圣诞节前夜出生时,我的毛毯也完工了。

给她写贺卡的时候,我给她讲了我从奶奶那里听来的老家的旧风俗。据说,新生的孩子是被人踢到这个世界来的,所以他们总是不停地哭,所以他们的小屁股上有踢过后留下的青印;孩子出生的头几个星期、头几个月,人们要千方百计讨好他们,他们才会踏踏实实地留下来。孩子生了病,孩子的母亲会拿着一块布,挨家挨户去求那一家的母亲帮她缝一针,一直要找到一千个母亲,缝成一件小衣服。孩子穿上这一件千家衣,就如同有了一千个母亲;有人世间一千个母亲的爱,千丝万缕地缠住了他,这个孩子就不会后悔来到我们的世界,从此以后,他就会没灾没病,健康成长。

约拉说,因为这个故事,我给她的孩子的礼物,便成了无价之宝。

练得了满身技艺,老三的念头是决然掐断了,偶尔想起编织钩针,难免有些怀才不遇、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好在日子忙碌,无病呻吟发感慨的时间也不多。不过,有一天参加一个小展销会,那里有家庭妇女拍买自己编织的小毛毯、小围巾,推销时,都一径强调那是手工制作的。我一看,那图案、选料、手工都远不如我的,这样的东西还能卖出那样的天价,我就想,Bingo, 以后老了,无聊了,唠叨了,脑子也痴呆了,没人爱理我了,书也看不进去了,网也上不成了,只要眼睛不全瞎,就还有编结可以打发光阴。

好象连全瞎了都没有关系。闭着眼睛试了一下,打平针还可以。

Tuesday, May 23, 2006

The Milan Kundera Fever - Years Later

忙坏累坏了,今天来向博克汇报汇报。

看了电影 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也读了几本他的书Being, The Book of Forgetfulness and Laughter, Slowness, Identity.

印象最深的自然是Being,一是四处都看见《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二当然是因为看了电影,还有三是因为电影是DDL演的。:)小说自然比电影要丰富得多,许多地方他停下故事来讲哲学,因为他的无可无不可的态度,他的哲学倒也还不深奥,也不让人急着跳过去;许多人物,尤其是那个瑞士教授等等,都比在电影里要有血有肉,Thomas在小说里也更加平和,更加生动。

小说集里有好有坏,最好的是最后那一篇 Border。

不过,从趣味上讲,最接近我口味的是 Slowness and Identity.背景已经是法国而不是捷克,主题的政治色彩也完全淡化了,但是还有小说可写,因为即便是所有的政治的、社会的压迫、黑暗、不公正都排除在外之后,人们发现他们仍旧还是不幸福,连抱怨都找不到理由;《慢》中,十八世纪的人们在认真偷情,十九世纪的人在认真写诗,只有二十世纪的人一片茫然,在所有从前人们奉为神圣的东西面前都玩世不恭,其原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所有的价值观念都淡漠了,没有了禁忌,也就没有了图腾和神圣。(图腾和禁忌是什么来着?)

Identity 还好一些,两个人之间的四角恋爱,自己都不知道哪一个是真实的自己;好在结尾还是温情的,还是让他们能够享受那种纯真的朴素的依恋和爱情。:)

看完书再看看书本夹克上的介绍,才发现我喜欢的这两本书都是直接用法语写的。法语,通过英语的中介,自然与我的距离更近一些;而捷克通向我的桥梁是共产主义,自然我有意无意地在拒绝它。

又想起来(尤其是读 Identity 的时候感觉更加强烈):昆德拉运用的不同时代、场景、性格、identity 之间的转换,如今似乎又有了更加具体、更加物化的形式:网络。看到过一些网文,写人们在网上网下人格的变化与冲突,真是一个全新的venue,可以探索、创新的主题和可能性太多了。

Monday, May 08, 2006

世界是平坦的:读托马斯•弗里德曼的”The World Is Flat”

世界是平坦的:读托马斯•弗里德曼的”The World Is Flat”

菊子

从小就形成了一种偏见:作学问是该坐冷板凳的,真有学问的人很谦虚,不应当夸夸其谈。这样的说教听多了,我不仅信以为真,而且还信了它的反定律:凡是口才好到能够称得上夸夸其谈的,其学问一定不怎么样。

一直比较喜欢看托马斯•弗里德曼(Thomas Friedman)在《纽约时报》上的外交和金融专栏,也喜欢听他讲课,偶尔还能在星期天某个电视新闻访谈中看到他露面,虽然极不喜欢他的小胡子,却还是喜欢听他讲话,也喜欢读他的文字。偏偏美国学问家们和中国学究们的观点如出一辙:他只是夸夸其谈,他的观点微不足道。

出了圈外,我才突然醒悟:我所崇拜的学问家们未尝也不想夸夸其谈,非不愿也,不能也。

弗里德曼的新书的题目,象作者一样自命不凡、不可一世:《世界是平坦的——二十一世纪简史》(The World is Flat: A Brief History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也只有象他这样傲慢的、不靠历史吃饭的“历史学家”,才有能力和胆量,在一个世纪刚刚开始时就号称已经写出了它的历史,而且有办法让人看;在书中,他还朝着各国政府和千千万万的个人指手划脚,说服他们改变自己对世界和历史的宏观看法。

弗里德曼是名牌记者,有机会满世界乱飞,采访各国政界、军界、金融界、技术界的头面人物;他以报道中东政治外交起家,是《纽约时报》的外交事务专栏作家,后来又改作《纽约时报》的经济记者,并三次获得普利策新闻奖。对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世界风云,如中东阿以冲突、冷战的结束、美国的内政外交政策、国际关系和国际金融,他都在自己的《纽约时报》专栏中进行过及时的报道和分析。他早先出版的书,《从贝鲁特到耶路撒冷》(From Beirut to Jerusalem)和《勒克塞斯和橄榄树:理解全球化》(The Lexus and the Olive Tree:Understand Globalization)都曾经是十分轰动的畅销书,前者已经成为中学和大学教授中东政治与历史的基础教科书。



(一) 十项平坦化因素:世界是否真正平坦?


弗里德曼所说的平坦,指的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缩短了世界各国之间的距离。他在书中列举了使世界变得平坦的十件大事:

一。1989年11月9日,柏林墙倒塌,微软视窗诞生
二。1995年8月9日,Netscape 上市
三。工作流量软件:我们一起吃午饭吧,让你的应用系统与我的应用系统交谈
平坦世界的平台就此诞生
四:开放资源(Open Sourcing):自我组织的合作群体
五。对外输出工作(Outsourcing):Y2K
六。Offshoring: 与羚羊一起跑,与狮子一起吃
七。供应链(Supply Chain):在阿肯色州吃寿司
八。对内输出工作(Insourcing):(UPS)那些穿着好笑的褐色短裤的家伙们究竟在作什么
九。信息:Google, Yahoo!, MSN 网络搜索
十。类固醇:数码话,移动化,个人化,虚拟化

弗里德曼在书中不断地提及“平坦化”,认为自己这个“世界是平坦的”的重大发现,可以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相提并论。作者在记者生涯中对政治经济的广泛涉猎,加之对各种科研技术也感兴趣,他的新书中的每一页都有很大的信息量,再加上每一个故事中都有鼎鼎大名的人物,看起来令人眼花缭乱。许多书呆子们就十分看不惯他这种得意洋洋的自吹自擂和狂妄自大。我却不然。想起他那表情生动的脸,还有那一副滑稽的小胡子,再读到这些亦庄亦谐的夸张海口,我总是乐不可支。

我虽然对前沿尖端技术不感兴趣,平时也不太爱玩各种各样花哨的电子玩具,好歹也算是在高科技公司混过几年,该知道的知道,不该知道的也知道一些;对于跨国公司如何运作,也有比较切身的体会。读到弗里德曼写科技公司发展和合作过程时,不得不佩服他作为圈外人的信息搜集和组织能力。

我却不敢说,他提供了这么丰富的信息,是否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准确、完整的当代世界的版图。就象他自己承认的,他是一个记者,而且是一个美国人。正因为如此,他的看法是平面的,肤浅的(我的老师们该自鸣得意了),而他的危机感,也是美国人担心失去自己的优势地位的危机感,不是生存受到威胁的危机感。

我仔仔细细地读了他的第一章,谈的是世界如何在一夜之间变得平坦了。他花了很大的篇幅描写印度的技术发达程度,描写孟买的科技区有多少美国公司的分公司,印度的年轻人如何努力工作、接受美国公司培训、模仿地道的美国口音。

但是,在我看来,这并不能说明世界变平坦了。从经济和技术上看,美国工人们最害怕的“工作输出”(outsourcing),其根本原因恰恰是因为世界是不平坦的:一言以蔽之,印度、中国的人力物力都比美国的要廉价得多。就算世界是平坦的,天平还是向着美国倾斜的。除了人工和原材料的差价,还有大大有利于美国的资源分布、传统的国际金融和贸易体系等等:“世界是平坦的”,并没有改变这些不平等。

从政治和军事上看,这种不平等更加明显。要一个成功的美国新闻记者、畅销作家理解这里暗含的不平等,以及这种不平等所导致的世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不满,显然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二) 发展中国家受到的挑战和应战方式


弗里德曼认为,从七十年代末以来,尤其是八十年代末柏林墙倒掉之后,全球化的第二阶段是“批发改革”(reform wholesale)的时代,许多国家如中国、俄国、墨西哥、巴西和印度都进行了宏观经济改革。然而,随着全球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或者用弗里德曼自己的话来说,世界变得越来越平坦,批发改革已经不够,必须继之以“零售改革”。

批发改革是向外国开放外贸和投资,并且从上到下地进行一些宏观政策改革。而零售改革则包括从四个方面着手改进本国社会:基础设施,管理机关,教育,文化(你的国家和领导人与外界交往的一般方式)。零售改革的目的是使最大数量的人们享有最良好的法律和组织机构,以此为依托,他们能够发明创造,创办公司,并且成为世界其它任何地方愿意与他们合作的人们的最佳合作伴侣。

弗里德曼强调文化的重要性,他认为一般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却往往忽略了这一点。他引用大卫•兰地斯(David Landis)的名著《富国与穷国》(The Wealth and Poverty of Nations)说,有些国家持续贫穷,不简单是西方殖民主义、地理和历史遗产的影响,它和各国的文化遗产其实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这个国家的文化如何看待努力工作、勤俭、诚实、耐心和坚韧等价值观念,还有它对变革、新科技、妇女平等等观念的接受程度。他本人认为有两种观念最重要,一是你的文化有多“外向”,即它对外国影响和观念是否开放,是否很“全球化”,二是你的文化有多“内向”:民族团结的向心力有多大,是否能够集中在发展上,社会中对与陌生人合作的信任程度如何,国家中的富有者是关心平民百姓、愿意在本土投资,还是不关心本国穷人生活、更愿意在国外投资?

在这一点上,弗里德曼举墨西哥为例,认为离美国最近的墨西哥,却没有象中国和印度那样进行英语教育,也没有那么多的墨西哥学生到美国上大学,就和墨西哥的文化有关。来自十二个时区以外的中国和印度的留学生各有五万名,而来自近在咫尺的墨西哥的却只有一万人。弗里德曼说,中国不光是要致富。它还想变得强大。中国不光是想造通用汽车。它还想自己当通用汽车,还想让通用汽车破产垮台。谁有疑问,谁就该去和一名中国小青年聊一聊。

看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撒姆尔•亨廷顿十多年前划时代的论文:《文明的冲突》。苏联倒台后,亨廷顿为美国寻找新的敌人,找到了两个文化上的敌人,一个是穆斯林世界,一个是中国。世界政治这十多年的发展,至少证明了他找的第一个敌人是找对了。中国暂时躲在了穆斯林兄弟背后,然而,在一些人头脑中,仍旧是下一个值得注意的潜在敌人。

身为记者的弗里德曼对中国的态度要温和得多,他对中国改革的赞扬、对中国政治体制的评价,有浓厚的功利主义、以成败论功过的色彩:他显然十分赞同邓小平的白猫黑猫理论。

很显然,弗里德曼的“文化”指的是人们的经济行为方式,而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文化、传统和宗教,甚至也不是亨廷顿的文明。他把复杂的问题大大的简化了。



(三) 平坦化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和平的希望?


无论世界如何象弗里德曼形容的那样平坦化,民族国家(nation state)依旧是当今世界辨别人群的最重要的标志。微观地看,每个个人最重要的身份证依旧是代表国籍的护照;宏观地看,他的所谓“平坦化”,不管程度如何,都并未改变传统政治与传统冲突的格局;顶多,它只不过是带来了新的冲突,或者是改变了传统冲突的方式和内容。

The Lexus amd the Olive Tree中,弗里德曼声言,一个国家是否将其经济和未来与全球一体化和贸易挂钩,将会成为阻止它与邻国交战的重要限制因素。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弗里德曼在多年的旅行中发现,两个都拥有麦当劳的国家,在两国都开了麦当劳快餐店以后,就再也不曾发生过双边战争。他将这个理论戏称为“防止冲突的金拱门理论”。(the Golden Arches Thoery of Conflict Prevention).根据这个理论,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足够发展,其中产阶级足够大,可以支撑一个麦当劳快餐链,那么,这个国家就成为一个麦当劳国家。麦当劳国家的人不想打仗。他们情愿排队等他们的汉堡包。如果一个国家把自己编织进了全球贸易和生活水平逐步上升的有机组织系统,那么,这些国家的人就会认为战争的代价太高。

意识到新麦当劳越开越多、没有麦当劳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少,弗里德曼又提出“戴尔理论”:如果两个国家或地区同时是一个全球供应链的组成部分,那么这两个国家或地区就不会发生战争。为了证实这个理论,他说,伊拉克、叙利亚、南黎巴嫩、北朝鲜、巴基斯坦和伊朗都不是任何一个全球供应链的组成部分。他认为,印度和巴基斯坦关系的改善已经证明了他的理论,下一步的考验就在于中国和台湾的关系了。

这里暴露了弗里德曼作为美国人和美国记者的最大缺陷:美国中心论,极端简单化,和盲目的乐观和自信。他的分析的前提是:没有美国,就没有全球;只有美国这些臭名昭著的敌人,才会为着莫名其妙的原因发动战争;全球化是有利于全球的,所有参与这个进程的国家只会从中获利,不会发生相互冲突,因而也永远不会导致战争。

弗里德曼以他的方式,向亨廷顿的文明冲突理论发出了挑战。他举例说,仅次于印尼的世界第二大穆斯林国家是印度,有一千五百万伊斯兰教徒,但印度却没有出“基地”战士,没有在关他摩关押,也没有在伊拉克志愿战斗。答案在于印度的世俗文化、自由市场和民主环境,以及非暴力的传统和印度教的忍让风格。

弗里德曼还以他惯有的热情和乐观,描写了一个成功的印度工业家的故事。这个企业家用自己的财富,在贫穷偏远的“不可接触者”地区开办学校。他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这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不可接触的”孩子摆脱贫穷,而是让他们重新拥有梦想。

在书末,弗里德曼又回到了他的专业中心:阿以冲突。他和几个巴勒斯坦青年对话,发现一个青年的钱包中,一张是阿拉法特的照片,一张是他的女朋友的照片。他愿意为阿拉法特去死,更愿意为他的女朋友而活;另一个青年也愿意为阿拉法特去死,但他更愿意为孟菲斯大学而活,他想和他的表兄一样去美国学工程,但是他拿不到签证。

一边是愤怒,一边是希望;一边是潜在的恐怖份子,一边是向往美好未来的梦想者。弗里德曼认为,世界变得平坦之后,更多的青年会成为有梦想有理想的创造性的劳动者,而不是愤怒、绝望、暴力的恐怖份子。

而在别处,作者也写了平坦化过程中的一个美国人。尼克•伯恩斯是美国驻北约大使,波士顿红袜队的铁杆球迷。他和作者聊着天,身后有四台平面电视。前三台上播放着由Predator drones从伊拉克不同地区发来的即时照片。第四台,伯恩斯聚精会神地看着的那一台,正在放一场扬基队和红袜队的棒球比赛。

在怒气冲冲、前途渺茫的巴勒斯坦青年,和胸有成竹、潇洒自如的美国将军之间,世界显然是不平坦的。自然,作为美国人,弗里德曼也不曾怀疑过,他所希望维护的美国的地位,在世界别的国家、别的文化中的人们看来,会是不公正的,现有的世界秩序也并非完满无缺的。



(四) 理论依据:与《共产党宣言》殊途同归


其实,书一拿到手,我一眼就能看出端倪:这本书更象是新闻报道,至多是新闻特写的汇集,而不是历史著作。书看完了,我又开始同意学究们的看法:弗里德曼的东西就是肤浅。书是2004年出的头版,迄今为止,作者已经“升级”修改了一回。原因就象他在书中阐述的一样:这世界变化快。这么多新的理论、名词,整本书却终究超不过一堆新闻资料的罗列,没有抽象概括出一个“体系”。用不了几年,书中的知识一过期,这本书也就是一本旧像册的价值。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先入为主,因为他的专长是国际政治和经济,我期待着他给我们描绘出一个更具体明晰的世界政治经济地理地图。这也许是他傲慢的同时的自知之明之处:二十一世纪毕竟刚刚开始,在世界不断平坦化的年代,任何体系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还记得我在大洋彼岸的时候,装模作样地赶时髦读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一位老师访问美国后,回去郑重地宣布,其实美国已经实现了共产主义,因为三大差别早已被消灭。丹尼尔•贝尔曾经宣布过《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如今,他堂而皇之地登上了清华大学的讲台。起码,冷战时期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之争,应当是结束了。

因此,弗里德曼也不加隐讳地承认,他其实和马克思恩格斯殊途同归。他借哈佛政治理论学家迈克尔•J。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之口说,他所描述的那个平坦化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848年就在《共产党宣言》里揭示过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发展的描述是:技术和资本的无限发展,将最终消除全球商业的所有壁垒、界限、冲突和限制。

弗里德曼说,阅读《共产党宣言》时,他很佩服马克思,在工业革命发展的早期就能够详细描述那些使世界变得平坦的力量,而且还预见到了这些力量今天还能继续使世界变得更加平坦。

几年前,听说北大清华拿到了十七亿特别教育基金,一个朋友就苦笑着说:怎么我们一离开哪儿,哪儿就有好事。朋友当年留校,现在也和我一样,在美国得过且过,胡乱度日。看了托马斯•弗里德曼的书才明白,原来世界本来是平坦的,只不过我们总是在不好的那一边。



(五) 美国受到的挑战和应战方式


分析了全世界以后,弗里德曼坦率承认,他毕竟是美国人,最关心的自然是美国。他认为,美国在科学、数学和工程方面的优势受到了挑战:数目差距,雄心差距,教育差距。(The numbers gap, the ambition gap, and the education gap.)

关于数目差距,弗里德曼引用美国科协的统计说,美国一半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年龄在四十岁以上,平均年龄还在不断上升。

至于雄心,弗里德曼说,公司总裁们把工作送往国外,不仅是因为工资成本可以下降75%,更重要的是,工作效率会翻一番。他举了一个例子:在今日的中国,比尔•盖茨是布兰妮•斯比尔斯。人们对科学家、工程师还有必要的尊重。而在今日的美国,布兰妮•斯比尔斯就是布兰妮•斯比尔斯。培养一个科学家、工程师至少需要十五年。美国的问题就在这里。

关于教育差距,弗里德曼说,很多送往国外的工作是高深的研究工作,其原因不仅仅是因为那里才能廉价,更重要的是,那里的人受的教育和美国一样好:“在中国,即便你有百万里挑一的才华,还有一千三百个人和你一样出众。”目前,美国在科学和工程的研究生院级别的教学上依旧领先,以大学为基地的研究也很优秀,但英特尔总裁巴雷特说:“中国在十年以后就会达到我们的水平。”

弗里德曼是五十年代人,所以他还记得冷战时期苏联卫星上天时美国人所面临的危机感。他认为美国目前也面临着同样的危机,只不过现在的危机不是来自“实行极端共产主义的苏联、中国和北朝鲜,而是来自实行极端资本主义的中国、印度和南朝鲜。”对付这样的挑战,他认为,唯一的办法是建立一个大社会,其中,在这个没有终身铁饭碗的年代,政府有责任建立一个使美国人更容易被雇佣的系统、安全网和机构组织。他将自己的理论称为“慈悲的平坦主义”(compassionate flatism),显然是从布什的“慈悲的保守主义”延伸而来。

弗里德曼认为目前的危机比五十年代的危机更难对付,因为美国政府很难象肯尼迪那样在危机面前令全民族同仇敌忾:经济和科技方面受到的挑战,毕竟不如导弹危机那样戏剧化。另外,布什也不是肯尼迪。肯尼迪在应对苏联卫星上天的威胁的办法,不是冒冒失失地放导弹,而是号召美国人齐心协力,赶紧也将自己的宇航员送上月球。弗里德曼调侃说,要指望布什象肯尼迪那样作出明智的反应,还不如自己闷头登月球去来得快些。

他主张美国人从领导阶层建设、更新工作技能、不鼓励懒汉的正当福利保障、社会发展与保护环境互相合作等方面继续努力。

最后,弗里德曼还强调,美国父母们必须严格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他说,他要这样教训自己的女儿:他小的时候,他的母亲会告诉他:好好吃完你的晚饭,印度和中国的孩子们都在挨饿呢。现在,他会告诉他的女儿:好好作完你的功课,印度和中国的孩子们象饿狼一样等着抢你的工作饭碗呢。“简单说来,我们需要随时准备严厉管教子女的新一代父母:有的时候,你就得收起Game Boy,关了电视,收起Ipod,让你的孩子坐下来干正经事。”

这一点令我大受震动,不禁又怀疑自己是跳了火坑。每次回国,见到的家人朋友都在雄心勃勃地开创着事业,自己难免惭愧于自己的不求上进、安贫乐道。回到美国,惭愧、自责几个星期以后,日子照样不紧不慢地过着。至于孩子,看到侄儿侄女们寒暑假期都在那里补习功课,看到姐妹朋友们都在为孩子的求学、补习寝食难安,心里不免庆幸。

看着汤姆的书,我又怀疑自己是不是过于掉以轻心。

走马观花一般溜完了这本四百多页的书,感觉也象听了一个口才好的人讲话:听时觉得津津有味,听完茫然不知所云。根据书评和广告,还真有忧心忡忡的父母询问弗里德曼,他们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教育自己的子女。我本能地奉行着我的驼鸟政策,决定闭眼不看严峻的现实,抵制弗里德曼的危机感,冒着孩子将来无法就业、落后挨打的危险,且让他们享受他们的表兄弟们享受不到了轻松快乐的童年吧。

Wednesday, May 03, 2006

ED: What would I give to see his face?

What would I give to see his face?
I'd give -- I'd give my life -- of course --
But that is not enough!
Stop just a minute -- let me think!
I'd give my biggest Bobolink!
That makes two --
Him -- and Life!
You know who "June" is
-- I'd give her --
Roses a day from Zanzibar --
And Lily tubes -- like Wells -- Bees -- by the furlong

为了见他一面,我会放弃什么?
我会放弃——我会放弃我的生命——理所当然——
但是这还不够!
等一下——让我想想!
我会放弃我最大的食米鸟!
这就是两个了——
他——和我的生命!
你知道“六月”是谁
——我也会放弃她——
离桑给巴尔一日之遥的玫瑰
还有百合的花茎 -- 井 -- 蜂 -- by the fur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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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llowing little poem note contained a pressed dandelion tied with scarlet ribbon.
To Mr. and Mrs. Edward Tuckerman
Nov. 8, 1881

蒲公英那苍白的花茎
惊扰了绿草
冬天马上变成了
无穷的叹息
-花茎高举着唯一的花蕾
然后是喧嚣的花朵,
—太阳们的宣言
葬礼已经结束

The Dandelion's pallid tube
Astonishes the Grass,
And Winter instantly becomes
An infinite Alas
-- The tube uplifts a signal Bud
And then a shouting Flower,
-- The Proclamation of the Suns
That sepulture is o'er.

Saturday, April 29, 2006

The Gangs of New York; Happy B-Day, DDL

看来,还是不应该挑食,别人说好的东西也吃一吃,才会得到不同的营养。:)因为朋友的敦促,看完了 The Gangs of New York。DVD一拿回来永世就笑了,不是看过吗,你自己看不下去的。当初借它是因为Leonardo DeCapro and Liam Neeson,还没有太注意到Daniel Day-Lewis 就罢课了,自然没有领略到DDL的好处。(哈哈,巧了,一看,今天居然是DDL的生日,49岁,Date of birth: 29 April 1957, location: London, England, UK, 出身艺术世家. Where have you been, lady? ;)))

老实说,看完这场电影,确实要忍住对暴力的厌恶;除此以外,DDL的性格魅力也是到了起码电影中场以后才开始显露出来:我被“打动”的是他在Armstrong床前那一番自我独白。四十七岁,是靠恐惧才活到现在;他们必须睁着一只眼睛睡觉,而他本来却只有一只。于是,他就不仅仅是一个杀人如麻的“坏蛋”,他是在真诚地捍卫先到美国那一部分人的利益。

刚才正好在收音机里听到LA的移民问题讨论。移民组织在酝酿一场BOYCOTT,不是要人们不上班不上学,而是在上班上学之前思考自己的境遇。

一百五十年前的爱尔兰大饥荒(据说是土豆歉收),迫使大批爱尔兰人纷纷来到美国。在黑奴进教堂都是奇耻大辱的时代,爱尔兰人却愿意领取比黑人还低的工资。有的直接从海船上下来就被征入了军队,上了棺材正在被卸下来的军运船只。而他们的到来,对于先来的Anglo-Saxon人的利益是一种威胁,由于法律不健全(火灾时,市政、警察等几方救火车同时到达的情景很有喜剧性),也只有Gangs能够维持某种意义的“秩序”。

其中也包括影响和操纵选举。当然,他们也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地跑来杀掉自己不喜欢的候选人。

真没想到一百五十年前的纽约是这样的兵荒马乱:我读的文人们生活在同样的时代,那个时代的波士顿,也不见得就比纽约太平,因为麻州到现在还有四分之一的人是爱尔兰人,每一家来到这里的时候,也一定有他们独特的故事。

不喜欢里头描写的中国人;虽然唱的那一段昆曲还有点韵味。中国人只有老老实实在选举日被人抓去投票的份,或者是在窑子里当妓女、在餐馆里跑堂的份。本来么,故事不是写中国人的。

回到DDL,他的表演确实不错,刚开始觉得他“端”着,看着看着就随着他“入戏”了;让人想起莎士比亚。历史走了一个圆圈:“他在最后一刻动了恻隐之心,他是想让我在耻辱中度过余生。”若是凭个人喜好,我自然偏向年轻英俊的后来者Armstrong Vallen,若是电影让他们的近乎父子情愫的感情发展下去,然后你好我好大家好,那么就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变成了便宜的 chick flick了。

由此也想到,当初JFK当选美国总统有多么不容易。有时间也想看看波士顿的爱尔兰人历史,也想看看中国移民的历史,嘿嘿,知道看不了,没有时间。:)就是看一场电影都是奢侈,而且明知道电影和历史究竟会有很大的差距。

想一想还是觉得自己幸运。我们的房子就那样踏踏实实地坐在老主人的果园里,她做小女孩的时候,曾经在这里摘过苹果,如今她的儿子们就想帮我们砍砍树、清清垃圾,赚点零钱花花;她的孙子和我的儿子是好朋友,他们到一起就说个不停,说的是我们大人听不懂的语言。

Wednesday, April 26, 2006

周作人:苍蝇

没有办法,喜欢的就是这些带着樟脑味儿的文字。便是苍蝇, 也叫他写出一些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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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苍蝇

苍蝇不是一件很可爱的东西,但我们在做小孩子的时候都有点喜欢他。我同兄弟常在夏天乘大人们午睡,在院子里弃着香瓜皮瓤的地方捉苍蝇--苍蝇共有三种,饭苍蝇太小,麻苍蝇有蛆太脏,只有金苍蝇可用。金苍蝇即青蝇,小儿谜中所谓“头戴红缨帽,身穿紫罗袍”者是也。我们把它捉来,摘一片月季花的叶,用月季的刺钉在背上,便见绿叶在桌上蠕蠕而动,东安市场有卖纸制各色小虫者,标题云“苍蝇玩物”,即是同一的用意。我们又把他的背竖穿在细竹丝上,取灯心草一小段,放在脚的中间,他便上下颠倒的舞弄,名曰“戏棍”;又或用白纸条缠在肠上纵使飞去,但见空中一片片的白纸乱飞,很是好看。倘若捉到一个年富力强的苍蝇,用快剪将头切下,它的身子便仍旧飞去。希腊路吉亚诺思(Luklanos)的《苍蝇颂》中说:“苍蝇在被切去了头之后,也能生活好些时光。”大约二千年前的小孩已经是这样的玩耍的了。

我们现在受了科学的洗礼,知道苍蝇能够传染病菌,因此对于他们很有一种恶感。三年前卧病在医院时曾作有一首诗,后半云:

  大小一切的苍蝇们,
  美和生命的破坏者,
  中国人的好朋友的苍蝇们呵,
  我诅咒你的全灭,
  用了人力以外的
  最黑最黑的魔术的力。

但是实际上最可恶的还是他的别一种坏癖气,便是喜欢在人家的颜面手脚上乱爬乱舔,古人虽美其名曰“吸美”,在被吸者却是极不愉快的事。希腊有一篇传说,说明这个缘起,颇有趣味。据说苍蝇本来是一个处女,名叫默亚(Muia),很是美丽,不过太喜欢说话。她也爱那月神的情人恩迭米盎(Endymion),当他睡着的时候,她总还是和他讲话或唱歌,使他不能安息,因此月神发怒,把她变成苍蝇。以后她还是纪念着恩迭米盎,不肯叫人家安睡,尤其是喜欢搅扰年轻的人。

苍蝇的固执与大胆,引起好些人的赞叹。何美洛思(Homeros)在史诗中常比勇士于苍蝇,他说,虽然你赶他去,他总不肯离开你,一定要叮你一口方才罢休。又有诗人云,那小苍蝇极勇敢地跳在人的肢体上,渴欲饮血,战士却躲避敌人的刀锋,真可羞了。我们侥幸不大遇见渴血的勇士,但勇敢地攻上来涨我们的头的却常常遇到。法勃尔(Fabre)的《昆虫记》里说有一种蝇,乘土蜂负虫入穴之时,下卵子虫内,后来蝇卵先出,把
死虫和蜂卵一并吃下去。他说这种蝇的行为好像是一个红巾黑衣的暴客在林中袭击旅人,但是他的嫖悍敏捷的确也可佩服,倘使希腊人知道,或者可以拿去形容阿迭修思(Odssyeus)一流的狡侩英雄罢。

中国古来对于苍蝇也似乎没有“什么反感。《诗经》里说:“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又云:“非鸡则鸣,苍蝇之声。”据陆农师说,青蝇善乱色,苍蝇善乱声,所以是这样说法。传说里的苍蝇,即使不是特殊良善,总之决不比别的昆虫更为卑恶。在日本的俳谐中则蝇成为普通的诗料,虽然略带湫秽的气色,但很能表出温暖热闹的境界。小林一茶更为奇特,他同圣芳济一样,以一切生物为弟兄朋友,苍蝇
当然也是其一。检阅他的俳句选集,咏蝇的诗有二十首之多,今举两首以见一斑。一云:

  笠上的苍蝇,比我更早地飞进去了。

这诗有题日《归庵》。又一首云:

  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

 我读这一句,常常想起自己的诗觉得惭愧,不过我的心情总不能达到那一步,所以也是无法。《埠雅》云:“蝇好交其前足,有绞蝇之象……亦好交其后足。”这个描写正可作前句的注解。又绍兴小儿谜语歌云:“像乌豇豆格乌,像乌豇豆格粗,堂前当中央,坐得拉胡须。”也是指这个现象。(格犹云“的”,坐得即“坐着”之意。)

据路吉亚诺思说,古代有一个女诗人,慧而美,名叫默亚,又有一个名妓也以此为名,所以滑稽诗人有句云:“默亚咬他直达他的心房。”中国人虽然永久与苍蝇同桌吃饭,却没有人拿苍蝇作为名字,以我所知只有一二人被用为浑名而已。
                十三年七月
       (1924年7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Tuesday, April 25, 2006

The World is Flat

一本平坦的书:托马斯•弗里德曼的《世界是平坦的:二十世纪简史》
Thomas Friedman: The World is Flat: A Brief History of the 20th Century

从小就形成了一种偏见:作学问是该坐冷板凳的,真有学问的人很谦虚,不应当夸夸其谈。这样的说教听多了,我不仅信以为真,而且还信了它的反定律:凡是口才好到能够称得上夸夸其谈的,其学问一定不怎么样。

一直比较喜欢看弗里德曼在《纽约时报》上的专栏,也喜欢听他讲课,偶尔还能在星期天某个新闻访谈中看到他露面,虽然极不喜欢他的小胡子,却还是喜欢听他讲话,也喜欢读他的文字。偏偏美国学问家们和中国学究们的观点如出一辙:他只是夸夸其谈,他的观点微不足道。

出了圈外,我才突然醒悟:我所崇拜的学问家们未尝也不想夸夸其谈,非不愿也,不能也。

也只有象托马斯•弗里德曼这样傲慢的、自命不凡的非职业历史学家,才有能力和胆量,在一本书中写出一个世纪的历史,而且有办法让人看,而且能改变千千万万人对世界和历史的看法,真正的历史是什么样子的又有什么要紧,学问家说的也不一定就更接近历史的真实。:)

Saturday, April 22, 2006

五喇叭

五喇叭


五喇叭不是五只喇叭,五喇叭是我小时候的小朋友。他其实长得还挺帅的,属于那种天庭饱满、地角方圆的帝王之相。现在看来,他还有点深目隆准的异国情调,说不定还有点少数民族血统呢。

问题出在他的嘴巴。嘴巴本身也没有问题,嘴唇不厚不薄也不豁,牙齿也洁白整齐,可是他的整个嘴巴有点往前撮,总象是在吹喇叭的样子。他在家正好又是行五,从我记事起,就知道他叫五喇叭。

喇叭嘴自有喇叭嘴的好处。冬天上早操的时候,大家冻得手都伸不出来,不做广播体操了,改跑步。排队等着体育老师喊“一二三”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他鼻筒下拖了两条鼻涕,正一点一点向下迂回前进呢。眼看着鼻涕就要落下地去或流入嘴里了,却被他突出的喇叭嘴挡住了。关键一刻,五喇叭撮起喇叭一吸溜,两条龙就乖乖地缩回了大本营。

五喇叭家里清一色的五个男孩,上头有四个哥哥。其中三个哥哥在别处上学或工作,平时不在家。周末回家时,齐刷刷一排大汉,恍若原始森林。他那四个哥哥中,只有四哥我熟悉一些,四哥也有个绰号,叫四葫芦。二哥没有绰号,或者有绰号也没有人叫:二哥是劳动模范,还是全国人大代表。

我上学的路上都要经过五喇叭家,最怕的就是他们家门口那一段路。

夏天时候,天气闷热,没有一丝凉风,闷得人难受。陪奶奶乘凉的时候,她教过我一首儿歌,说是这首歌能够呼风唤雨:

风婆婆,起风来,
四条麻线搭风台。
搭得紧,溜溜滚,
搭得松,起大风。
风在天上转转,
地上有人看看,
越看越赶凉,
大风吹倒了船,
呜喂!

当着五喇叭,我们却不敢唱这首歌。因为五喇叭家里就有个“疯婆婆”,我们一唱“风婆婆”,他就会怒火满腔,要打我们。

五喇叭早就没有了爸爸。他爸爸出了事故死了,他奶奶一听噩耗就疯了,成了“疯婆婆”。疯婆婆平时不说话,夏天坐在门口乘凉,冬天坐在门口晒太阳。一等有飞机飞过,她的病就会发作,有时候“文”,有时候“武”;不管她是文是武,还是没疯的时候的沉默寡言,我都有些不知所措,走过他们家门口时,总是低着头,希望不要看见她,也希望她不要看见我。

五喇叭本来和我姐姐是同学。我姐姐只比我大一岁,我从上幼儿园时就开始在心里盼,盼着和她同班。我的推理是:她现在一年级,等到明年,我也可以上一年级,就可以和她同班了。好不容易等我也升上了一年级,她却又升了二年级了。追姐姐不成,倒追上了五喇叭:他学习不好,留了一级。和我同学两年后,他又留了级,最后成了我妹妹的同学。

五喇叭学习不好,体育却不错。印象中他似乎一年四季都穿着球鞋,从新穿到旧,从干净穿到脏,中间似乎从来也不曾洗过。等到鞋又旧又脏、不能再穿的时候,他又有了一双新球鞋,于是新鞋又开始了新的轮回。夏天的时候,老远就能闻到他的球鞋的恶臭。

就这么个五喇叭,却慢慢成了我的黄金搭档:我帮他作作业,他帮我抓苍蝇。我们小小年纪就有了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定期抓一定数额的苍蝇,带到学校上交给老师。老师把任务布置了,大家心里都清楚,抓得少的要挨批评,抓得多的,会得到老师的表扬。

每到这种时候,我就特别盼着有个哥哥。我那姐姐,别看比我大一岁,比我还没用。她从小体弱多病,哪怕看见一只小虫子从远处飞过,身上就要起“风疙瘩”,自己的苍蝇任务都完不成,更别说帮我了。男孩子里面,我只有一个好朋友清,他的苍蝇任务又往往是由他姐姐们包了,也指望不上。我自己也试着抓过,平时看见漫天遍野都是苍蝇,真抓时还真没有,好不容易看见一只,慌里慌张抓起苍蝇拍挥过去,要么扑个空,要么把那宝贵的苍蝇拍了个稀烂,看着苍蝇狼籍的遗体,真恨不得嚎啕大哭。

正为难时,没想到五喇叭自告奋勇地要帮忙。他带我去了公共厕所门口,让我拿好两只火柴盒,一只给他,一只给我,在旁边等他。不一会儿,只见他右手一挥,攥成一个拳头,然后神秘地晃悠两下,让我打开火柴盒。我有些不信,他便得意地亮出他的手心:里面果然躺着一只肥肥胖胖、毫发未伤的美丽苍蝇。用不了一会儿,两只火柴盒就都装满了,有普通的黑苍蝇,碰上运气好时,还有体壮色艳的绿头大苍蝇。大家互相祝贺一番,兴冲冲地满载而归。

我敢说,那一学期期末,我的成绩单上那个“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绝对是五喇叭的功劳。

想了半天,还真想不起来五喇叭的大名。

Thursday, April 20, 2006

晕。

晕车,晕船,晕飞机,晕头转向,头晕目眩,晕,晕,晕。

妈妈说,满月时带我上外婆家,路上要坐轮渡。上船不久我就开始哭闹,下船后还是哼哼不止,令她在娘家人面前大为难堪。从那一天,她就知道,这个女儿继承了她的毛病,长大了,不会有大出息。

因为容易犯晕,从小到大,失去多少快乐。看小朋友在秋千潇洒地荡来荡去,自己只有在旁边羡慕的份,从那时起,我就认了命:我的世界,注定要比别人的狭小。

也因为这一个生理缺陷,失去多少享受常人快乐的机会。人们心向往之的游乐场,越是刺激的我就越是害怕;巴巴地旅途劳顿地去了那里,一心想着的是在旅馆里睡觉,到了天旋地转的飞轮过山车面前,还没上去就先两眼模糊四肢发凉,哪里谈得上享受。去迪斯尼乐园时,被丈夫骗得上了“太空山”,下来后在门口昏睡了十几分钟,

每一个异国的城市,每一片沙漠,每一条河流,除了动人的景致,灿烂的文化,剩下的,就是那一团旋转的模糊;与万千风光失之交臂,无缘再会,留下的是无法弥补的缺憾。

即便有机会再去,也已经物是人非。

害怕旅行,偏偏跑到了千里万里之外,上高中离开父母住校,从此便成了天涯旅人。也或许是如此,不管住在哪里,我都是马上把那里当作了自己的家园,因为这个固定在地上四平八稳的地方,这个让我安安稳稳地栖息的地方,不管我在这里的时间有多么短暂,只要没有车轮的旋转,我就可以快乐地在那里享受我的生存。

****************
世界上有两类人,晕车的人和不晕车的人。不晕车的人是否善良,就要看他们是否同情晕车的人。

实际一些地讲,晕车的人不能嫁也不该嫁晕车的人。因为明白自己的缺陷,我对这一点比较挑剔。当初决定嫁丈夫的时候,最后牙一咬眼一闭拍板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不晕车。我们一同出门踏青闲逛,我越是晕得死去活来,他就越是精神抖擞、体贴入微。那时我就晕晕乎乎地靠上他肩头,心里想,这人还不错,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也。

骗人家娶了自己,心里总觉得内疚,觉得自己是人家的累赘。丈夫天生是个爱东游西逛的人,娶了我,许多名山大川只好忍痛割爱。到了美国,进出都离不开车,说是晕车的人开车不晕吧,偏偏我又开不好车;别人的妻子都能东跑西颠独挑大梁,偏偏我,没有去过的地方从来不敢自己去,平时窝屈在驾驶助手的位置上,别说帮司机读图、认路了,司机一边开车找路,一边还得抽出精力来照顾我。

有了孩子以后就更糟糕了。他们出生后,我曾经提心吊胆地偷偷观察过他们:数完了手指头脚指头,就想看他们有没有晕车的遗传。平时乖乖的孩子,上了车就有些闹,我就担心,看来他们都成不了宇航员。觉得自己没用,玷污了人家的好血脉。好在孩子们说,他们也不怎么想长大了去月球上玩,我的内疚也就减轻了一些。

去了游乐场,现在还可以拖着二毛在下面等着,眼看着小家伙个子越来越高,胆子越来越大,能玩的东西越来越多,我独守地面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

晕乎哉,不幸也。

再说邻居

我对邻居们的兴趣,看起来好象是很势利的,其实完全是我这个人生来喜欢和人神聊的好奇心;而前辈人里,留下谈资的只是一些名人,所以才那么不厌其烦地读他们的书。:)

今天和一个还活着的七十岁的邻居聊了一回。她家的房子是1735年盖的,她们家是一百一十年前搬进来的。我们家的房子,是盖在她们家的苹果园里。她上学的时候,还没有校车,所以她只好每天走着去学校,下雨下雪都是如此;房子里没有自来水,所以厕所是在室外,叫 Outer House,房子里没有电,点的是煤油灯和蜡烛,为了取暖,她和妈妈、妹妹睡在一张床上。

前几天的爱国节,她还参加了游行,游行的宣传单上就有她的照片。

从前,妈妈们都是不上班的,每天都忙着作饭洗衣服;她小时候的梦想也就是嫁个丈夫生孩子。她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一儿一女都已经结婚,还有一个儿子已经四十出头,却没有任何要成家的迹象,平时也沉默寡言的,有时候看永世在院子里忙活,他就默默地招呼也不打就过来帮忙。

两兄弟长得真像,却是很明显地一个帅一个平常,我总是忍不住想起爱默生和梭罗,他们两个从外表上看其实和很相象的,而且在他们关系最密切的时候,两个人还互相模仿对方的言谈举止,象结婚很久的夫妇一样。可是爱默生就是帅,就是魅力无穷,梭罗就是平常,乏味,而且早逝,我总觉得是上帝的安排,不让任何人和爱圣人分庭抗礼,毕竟圣人只能每五百年出一个。

有时候觉得自己是外人,侵犯了这里的主人,毕竟这里曾经是他们的家园;可是,在他们到来之前,这里不也有其他的主人?我的院子里有无数的花树在开放,大都是前人栽下的。心里又有些内疚,更多的却是感激。只有天真的孩子们最单纯,孩子们只需要等校车的那几分钟,就可以交成好朋友,真好。

春天实在是太美丽,glorious.

Cold Mountain

刚看了 Cold Mountain, 还不赖。印证了我的“理论”:写美国南北战争的,要写南方,才能打动人,因为南方输了;他们失去的不仅是男人,而且还有他们所习惯和珍惜的一切,这一切,一方面是不好的,比如奴隶制,另一方面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包括 the beauty of the Southern Belle,虽然她们的美丽是建立在奴隶的伺候上的,毕竟是美丽。

故事是写南方人如何对付必将失败的所谓“cause”,所以奠定了一种悲剧基调。

Nicole Kidman 演出了一个养尊处优的牧师女儿不得不自己维持生活的艰难:可是这一点不如 Malina.和Ruby一起垒篱笆一段,说得太白,反而露出匠意。

至于爱情故事么,爱情总是美好的,感人的,尤其是他们都不说话的时候。话外读信不是总能听清楚,但很能烘托气氛。Judd Law 果然很帅,也尤其是他不说话的时候。有些台词我真的不喜欢,比如说他们在篝火前互诉衷肠,说的话,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后来又让她怀孕生女,我也觉得有些生拉硬拽的感觉。

Renee Zelwanger 真不容易。女演员把自己往丑了演,难得。虽然我觉得有些地方她也粗得过火了点。据说她演 Bridget Jones 的时候拼命为自己增肥。Don Sutherland 总是不错。

我在挑毛病,其实对我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暴力和血腥的场面太多,我根本就不敢看,如果不是想着要来这里汇报,我根本就不会看完。心里那么难受,却要楞憋着看,入不了戏,就尽注意些枝节问题了。

若光是看情节的话,The Longest Engagement 我觉得更好一些,因为它不光写了战争的残酷,也写了它的荒诞:战争残酷是不言而喻的,是无法逃脱的天意;但荒诞却是人为的因素,是本来可以避免却发生了的故事,所以是双重悲剧;另外,Cold Mountain 里的女人顶多只是在“守”着,婚约里的女人却是在认真地找寻他。

Men. Can't live with 'em (总是发动战争),can't live without 'em (女人总是爱他们)。

Wednesday, April 19, 2006

ED: Because that you are going

这首诗写的要么是Samuel Bowles (1878)的死,要么是 Judge Otis Lord (1884)的死。据爱米丽的主要传记作家 Richard Sewall考证,这两个人应该是爱米丽的真爱,当然,他们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爱人。

因为你即将离去
而且永远不会回到此地
而我,不管怎么坚决
只能假装看不见你的足迹

因为死亡是最终的裁决
尽管它是头一次
这一刻就这样停顿
超越了永生

一个人生存的份量
让别人来发现
连上帝都无法
泯灭这个发现

永恒,意念
那一刻我意识到
你,曾经存在过
但你自己忘记了活着

Because that you are going
And never coming back
And I, however absolute, May overlook your Track –

Because that Death is final,
However first it be,
This instant be suspended
Above Mortality –

Significance that each has lived
The other to detect
Discovery not God himself
Could now annihilate

Eternity, Presumption
The instant I perceive
That you, who were Existence
Yourself forgot to live –

ED: I'm "wife" -- I've finished that --

我是“妻子”—— 我已经将它了断——
那另一个身份——
我是沙皇——我是女人
这样更安全——

女孩的生活看起来多么奇怪
在这柔和的月食之后——
我认为地球是这样感觉
在天上的人们——此刻——

这就是安适——彼时
另外那一种——却是痛苦——
不过为什么要比较?
我是“妻子”!这不就结了!


I'm "wife" -- I've finished that --
That other state --
I'm Czar -- I'm "Woman" now --
It's safer so --

How odd the Girl's life looks
Behind this soft Eclipse --
I think that Earth feels so
To folks in Heaven -- now --

This being comfort -- then
That other kind -- was pain --
But why compare?
I'm "Wife"! Stop there!

Monday, April 17, 2006

Eric Carle: The Picture Book Art Museum


伟大的创作:)


这张照片是给Organ看的。The Hermit Crab。



博物馆的小甲壳虫,上面是 A Very Hungry Caterpillar, 可爱死了。


你要是忘了你在哪里,看看厕所的瓷砖就行了。:)


门口的招牌。很有特色。相比之下,博物馆建筑本身白墙白顶矮趴趴,不好看。

Saturday, April 15, 2006

Emily Dickinson in "Sophie's Choice"

Meryl Streep.永恒的梅丽尔•斯特丽普。总是说着各种各样的外国口音的英语。她骨瘦如柴,面色枯黄,胆怯地看着图书管理员,用口音很重的英语轻声重复:“Emile Dickens”。

Emile Dickens。苏菲从自己的英语教师那里听说了 Emily Dickinson,听老师讲过她的诗,很喜欢,于是想借她的书。但她的英语还不太好,把名字记错了;她曾经饱受欧洲文明浸染,把这个美国诗人的名字记成了两个欧洲文豪的组合:Emile Zora 和 Charles Dickens。

图书管理员粗暴,傲慢,不屑一顾地说:你竟然连 Charles Dickens 都不知道。没有一个叫 Emile Dickens 的美国诗人;Charles Dickens 是一个英国小说家。

也许他不过是无知和粗鲁,可是他不知道他嘲弄的是一个从地狱里生还、进行过“苏菲的选择”的幸存者。他的轻蔑,是强权对人性的嘲弄,是暴力对诗歌的蹂躏。

苏菲的痛苦就在于,她必须在生死之间进行选择,她必须在儿子和女儿谁生谁死之间进行选择;抱着为了其中一个孩子能够生存的侥幸心理,她在集中营里当了一个德国军官的情妇。最残忍的是,战争结束之后,她的儿子和女儿都没有生还,而她却活了下来。

就在这时候,内森走了过来,于是结识了苏菲。内森是一个杰出的天才,却有严重的精神病;他却没有 John Nash 在 A Beautiful Mind 中的幸运,他的爱人的苦难,甚至比他的苦难更加无法摆脱。

他把苏菲接到了他的“粉红的宫殿”,他为苏菲买来了大葱、西红柿。他是一个生物学家,他说,这些蔬菜富含铁(Loaded with iron),会让苏菲脸上恢复血色。

他还为苏菲买来了爱米丽•迪肯森的诗集。他们一起坐在床上,他为她读了这一首诗:

Ample make this Bed --
Make this Bed with Awe --
In it wait till Judgment break
Excellent and Fair.

Be its Mattres straight
Be its Pillow round
Let no Sunrise' yellow noise
Interrupt this Ground

让这张床宽宽敞敞
让这张床充满敬畏
在床上等待最后的裁判
完美而公正

让床上的垫子平坦
让床上的枕头浑圆
不要让日出的黄色噪音
打扰这地盘


这时候的内森,温存,体贴,内森和苏菲坐在床上,温暖的烛光十分柔和。他们读着诗,一首关于死亡的诗,读它的时候,读的人心中有爱情,有希望,有求生的欲望。诗歌不能改变世界,甚至也不总是能给人们以安慰和希望,它却在人们无法改变世界时,陪伴他们。

爱米丽•狄更森用眠床象征死亡。故事的结尾,无力挣扎的爱人们选择了死亡。片尾最后一个镜头是,两个主人公自杀后,双双躺在那同一张床上。

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死亡是一种逃避,一种安慰,一种美丽,是对被摧残的生命的怀念,也是对人世间的苦难的最后抗议。

Wednesday, April 12, 2006

Passover

今天是逾越节,星期日又是复活节。:)

上学的时候,在导师或朋友家庆祝过逾越节。对犹太人来说,这是一个欢乐的节日,但我却总摆不脱其中的阴影:因为他们庆祝的同时,埃及人却失去了他们的头生子。其中的教义总有些恶毒,虽然我认识的犹太人都是很温和的人,但是,教义中的这种恶毒和残忍,大概总是为他们的报复提供一些借口,因为他们是受压迫的奴隶,一旦有机会,他们就不放过奴役别人的机会,尤其是这个“别人”又曾经奴役过他们。

孩子们可以读哈噶大(Hagadah),然后问各种各样有趣的问题。这是我最喜欢的。

犹太人在这几天只能吃无酵饼,所以听朋友们说,以色列的中餐馆就是这一个星期生意最好,因为大家都饿坏了。

我更喜欢的是和平的丰收的住棚节:家家在户外搭起一只小棚子,一般是很少见的竹子或其它天然材料,在钢筋水泥的世界里,先自有一种浑然天成的自然美。棚内装饰着秋天新采的果实,最有趣的是各种各样奇形怪状七彩缤纷的小南瓜。

Tuesday, April 11, 2006

Emily Dickinson: Reading Poetry

14 mentioned that VN said people should read with their spine; interestingly enough, after finding Emerson's and VN's allusion to the Transparent Eyeball, I read this is how Emily Dickinson read poetry: with the top of her head. :)))

Reading Poetry:

If I read a book and it makes my whole body so cold no fire can ever warm me, I know that is poetry. If I feel physically as if the top of my head were taken off, I know that is poetry. These are the only ways I know it. Is there any other way? (Letter to Mr. T. W. Higginson, 1870)


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 Edited by Mabel Loomis Todd, P265)

Emerson: Nature (Transparent Eyeball)

Harold Bloom commented on Vladimir Nabomov's The Vane Sisters, saying that in that short story VN has alluded to Emerson's Transparent eyeball, among other things. I found a reference to this paragraph of Emerson's in Knapp's "Emily Dickinson", where the author was comparing Emily's view of the nature to that of Emerson's, and a quote of the transparent eyeball:

Emerson: Nature (Transparent Eyeball)
In the woods, we return to reason and faith. There I feel that nothing can befall me in life, no disgrace, no calamity, (leaving me my eyes,) which nature cannot repair. Standing on the bare ground, my head bathed by the blithe air, and uplifted into infinite space, all mean egotism vanishes. I become a transparent eye-ball; I am nothing; I see all; the currents of the Universal Being circulate through me; I am part or particle of God. The name of the nearest friend sounds then foreign and accidental: to be brothers, to be acquaintances, master or servant, is then a trifle and a disturbance. I am the lover of uncontained and immortal beauty. In the wilderness, I find something more dear and connate than in streets or villages. In the tranquil landscape, and especially in the distant line of the horizon, man beholds somewhat as beautiful as his own nature.


http://lib.novgorod.net/NABOKOW/vs.txt

And as I looked up at the eaves of the adjacent garage with its full display of transparent stalactites backed by their blue silhouettes, I was rewarded at last, upon choosing one, by the sight of what might be described as the dot of an exclamation mark leaving its ordinary position to glide down very fast-- a jot faster than the thaw-drop it raced. This twinned twinkle was delightful but not completely satisfying; or rather it only sharpened my appetite for other tidbits of light and shade, and I walked on in a state of raw awareness that seemed to transform the whole of my being into one big eyeball rolling in the world's socket.

The Road to Perdition

Paul Newman, Tom Hanks, Judd Law ...

演员都不错,但不喜欢整个故事。暴力的故事,实在是很难让我喜欢,虽然有时候也同情他们:比如说一个强人的儿子总是令他失望(Paul Newman),比如说老爹的养子总是比自己能干得体、得到老爹的欣赏(Conner),比如说老板虽然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事到临头他依旧还是会向着自己的儿子。

电影的结尾还是和平的,有希望的,但是,整个电影,如果没有名演员的支撑,就不够吸引人:The characters did not earn us enough sympathy to make us feel their pain and conflicts.

背景是大萧条,暗示他们走上黑道是因为经济困境。我对此不同情。以杀人为生,你再爱你的儿子又怎么样:Your job is killing other people's sons, so how noble can your love for your son be?

原来JUDD LAW 是这个样子。Not my type, I‘m sorry。Maybe it was because the role was too unflattery - I'm not going to like a man who is "shooting" a dead man, with blood on his own face, however handsome that face might be. (And his face is not even that handsome - too much white in his eyes.: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