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6, 2006



菊子

没人的时候,我总是庆幸自己没有生在男耕女织时代:要我编织,一没那个耐心,二没那份细致,照我奶奶的说法,就我这种毛毛草草的丫头,按古时候的标准一定嫁不出去;就算胡乱嫁了,肯定也是个四体不勤的懒婆娘、五谷不分的笨媳妇,家里肯定乱七八糟,丈夫肯定没人伺候,孩子肯定鼻涕吊吊破衣烂衫,扣子掉了也没人缝,衣裳破了也没人补。

女孩子玩的游戏里,我偏爱的都是蹦蹦跳跳活动量大的攻城、跳格子等等,秀秀气气、花花绿绿的、纯是女孩子玩的东西,我就嫌烦得慌。班里的手工课,别的女生做的东西总是小巧灵光,只有我的总是潦潦草草、大而化之,比男生做的也强不了多少。妈妈总是忙,没有教过我什么手艺,奶奶总是一边给我编辫子一边说,多亏现在是新社会。

饶是这样,我还偏偏和编织结了缘。

在老师眼里,我从来就不是好学生。如今老大不小了,回去见到小时候的朋友,大家还要传我的笑话。老师们都知道我功课虽好,上课却极爱开小差,还骚扰周围的同学。有那宽容一点的,只要我不影响别人,就允许我自己玩。于是,百无聊赖之中,我便得以绞尽脑汁地自得其乐,其中一样娱乐方式,就是玩钩针。

钩针有两种,一种小小的带倒齿的,使用的材料是缝衣服的细线。这种钩针的好处是因为有倒齿,不容易脱针,坏处是线太细,千年万年,白线都被脏手指染得漆黑八黑了,钩出来的却还是只有大拇指那么大的一小块。上课的时候,我一边低着头与钩针搏斗,一边幻想着钩出一条衬领,送给情郎哥。现在想来,如果我真有那耐心坚持下去,等那一条衬领钩成,恐怕也到了我该嫁人的时候了。

后来手稍微灵活了一点,学会了用不带齿的钩针。不带齿的钩针型号有大有小,大号的可以直接用粗毛线,很快就能钩出一大截。看着那一大截,心里很有成就感。可惜功课慢慢难起来,家长老师日夜盯着,连课外书都不让读了,钩针等纯粹玩耍的东西更是无缘问津。就这样懵懵懂懂,读了小学读中学,读了中学读大学,忽然就真地到了嫁人的日子。

跟着宿舍里的同学,到商店里买来了毛线,说是要给男朋友织件衣服。同学说,你第一次织东西,毛衣你就别想了,织条毛裤吧。那就织毛裤。毛线虽然粗,织起来却还是比钩要慢得多,一条毛裤,说是我的杰作,其实同学织了一大半。那时候就想,七仙女还真是伟大,为了给董永赎身,彻夜织布,可见爱情是多大的动力。倒还没敢把自己也想成七仙女。

现在想来,临时抱佛脚,大约也不过是钓金龟的狡猾本能:当了许多年的书呆,除了读书考试、打牌吹牛外,还真没有学到别的东西;男朋友面前晃一晃毛线棒针,再拿其实多半是别人捉刀的毛裤去支撑一下门面,其实不过是为了证明,此女虽呆虽鲁,依旧还是下得厅堂、入得厨房的贤淑女子,庶几可妻也。

也不是没闹笑话。三天织裤、两天晒网地忙乎着,织到关键时候,问师傅说:前边是不是该织个小洞洞。同学虽比我大几岁,却也还是个黄毛丫头,红着脸,只说不用。再问,又再问,她还是说不用。疑疑惑惑地织了个满裆毛裤,交给男朋友后,他多少有些夸张地充分表达了足够的惊喜、感激,倒是没有抱怨过不方便。

稀里糊涂地学来的手艺,也派上了正经用场。不知什么时候,北京街头忽然五彩缤纷起来,仔细一看,是各色各样的马海毛毛衣。一看毛衣价格,居然都在一百以上,绝不是我们穷学生买得起的。好在那马海毛毛线却是便宜得很。于是跟着同学上街,买了毛线,买了大棒针,左绕右绕,一件漂亮的马海毛衣就出来了;长长的泡泡袖,短短的腰身,下面再配一件大花格呢裙,裙子有长有短,有百摺的,有平板的,还有侧身没有缝上、其实只是一大块毛料的,穿的时候要仔细绕过腰身,让开口落在右前方,扣好系好。脚上再蹬上一双高腰皮鞋,左顾右盼、前瞻后仰之间,脑子里萦绕的尽是潇洒、豪放、俊俏等大词,恍惚之间,还以为自己也穿上了时装,赶上了时髦。

出国了,留洋了,以为这些土土的手艺以后再也用不着了。有一天,却突然发现自己在钩一件小毛毯。岁月就象是一只小陀镙,七转八转,就这样把我转成了一个母亲。我一边钩,一边有一搭无一搭地看着电视,等到孩子突然提前出世,我已经钩好了两条小毛毯,还织了一套小海军服。

孩子在特护病房里住了十八天。那是我生命中最长的十八天。

护士说,我可以从家里拿一样东西,放在孩子的小暖箱上。我拿来了我钩的第一件毛毯。那上面,我钩了六十朵花,因为早已知道是男孩子,所以花朵是黄色的。每一朵花上,都有五只小花瓣,有一朵却特别钩成了六瓣的。我在心里暗暗地对孩子说:你快点长大,长大了我考你,看你什么时候能够找到那一朵六瓣的花。那一针针,那一线线,那一朵朵花,连着我和我的宁馨儿。

如今,那个小婴儿变成了一个长身玉立、英气勃勃的小男孩。

二毛出世时,尽管家里有很多毛毯,为了尊重他的独立地位,我还是专门为他编了两条。在幼儿园里,他将毛毯视为珍宝,好在还没有达到《查理•布朗》里丽莎的弟弟莱诺斯的严重程度。即便有那么严重,起码他没有那么一个伶牙俐齿的姐姐,成天对着他冷嘲热讽。

我的好朋友约拉,是一个美丽的公主。我刚出国时,花钱都会本能地换算成人民币,故而买衣服都是十分谨慎。她则对时尚十分敏感,哪怕手头紧张,买衣服却只买最好的。她的哲学是,越是穷人,越是买不起便宜货,因为便宜货淘汰得快。跟着她,我的欣赏口味也提高了不少,不过心里却担心,若是给她买礼物,恐怕很难令她满意。

美丽的公主总是要受些磨难的。公主嫁了王子后,要生小王子的时候,却出了麻烦,从五个月时就开始卧床休息。我当时正是奶瓶尿布缺觉的时候,至今想起来只觉得白天黑夜都连成一片,出门后见到太阳都觉得明晃晃地扎眼;想到朋友的孩子这样娇贵,又想到千金也难买公主一笑,就决定给他钩一条毛毯。一边钩,一边东倒西歪地打瞌睡。等到约拉的孩子在圣诞节前夜出生时,我的毛毯也完工了。

给她写贺卡的时候,我给她讲了我从奶奶那里听来的老家的旧风俗。据说,新生的孩子是被人踢到这个世界来的,所以他们总是不停地哭,所以他们的小屁股上有踢过后留下的青印;孩子出生的头几个星期、头几个月,人们要千方百计讨好他们,他们才会踏踏实实地留下来。孩子生了病,孩子的母亲会拿着一块布,挨家挨户去求那一家的母亲帮她缝一针,一直要找到一千个母亲,缝成一件小衣服。孩子穿上这一件千家衣,就如同有了一千个母亲;有人世间一千个母亲的爱,千丝万缕地缠住了他,这个孩子就不会后悔来到我们的世界,从此以后,他就会没灾没病,健康成长。

约拉说,因为这个故事,我给她的孩子的礼物,便成了无价之宝。

练得了满身技艺,老三的念头是决然掐断了,偶尔想起编织钩针,难免有些怀才不遇、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好在日子忙碌,无病呻吟发感慨的时间也不多。不过,有一天参加一个小展销会,那里有家庭妇女拍买自己编织的小毛毯、小围巾,推销时,都一径强调那是手工制作的。我一看,那图案、选料、手工都远不如我的,这样的东西还能卖出那样的天价,我就想,Bingo, 以后老了,无聊了,唠叨了,脑子也痴呆了,没人爱理我了,书也看不进去了,网也上不成了,只要眼睛不全瞎,就还有编结可以打发光阴。

好象连全瞎了都没有关系。闭着眼睛试了一下,打平针还可以。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真是很可爱阿。
菊子比我强多了,我没有一样会的东西。:(

菊子 said...

管MM你还谦虚啊,你会读书,会写字,会听音乐, 会弹琴,会计算机,你再会点儿什么, 就该成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