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6, 2006



菊子

没人的时候,我总是庆幸自己没有生在男耕女织时代:要我编织,一没那个耐心,二没那份细致,照我奶奶的说法,就我这种毛毛草草的丫头,按古时候的标准一定嫁不出去;就算胡乱嫁了,肯定也是个四体不勤的懒婆娘、五谷不分的笨媳妇,家里肯定乱七八糟,丈夫肯定没人伺候,孩子肯定鼻涕吊吊破衣烂衫,扣子掉了也没人缝,衣裳破了也没人补。

女孩子玩的游戏里,我偏爱的都是蹦蹦跳跳活动量大的攻城、跳格子等等,秀秀气气、花花绿绿的、纯是女孩子玩的东西,我就嫌烦得慌。班里的手工课,别的女生做的东西总是小巧灵光,只有我的总是潦潦草草、大而化之,比男生做的也强不了多少。妈妈总是忙,没有教过我什么手艺,奶奶总是一边给我编辫子一边说,多亏现在是新社会。

饶是这样,我还偏偏和编织结了缘。

在老师眼里,我从来就不是好学生。如今老大不小了,回去见到小时候的朋友,大家还要传我的笑话。老师们都知道我功课虽好,上课却极爱开小差,还骚扰周围的同学。有那宽容一点的,只要我不影响别人,就允许我自己玩。于是,百无聊赖之中,我便得以绞尽脑汁地自得其乐,其中一样娱乐方式,就是玩钩针。

钩针有两种,一种小小的带倒齿的,使用的材料是缝衣服的细线。这种钩针的好处是因为有倒齿,不容易脱针,坏处是线太细,千年万年,白线都被脏手指染得漆黑八黑了,钩出来的却还是只有大拇指那么大的一小块。上课的时候,我一边低着头与钩针搏斗,一边幻想着钩出一条衬领,送给情郎哥。现在想来,如果我真有那耐心坚持下去,等那一条衬领钩成,恐怕也到了我该嫁人的时候了。

后来手稍微灵活了一点,学会了用不带齿的钩针。不带齿的钩针型号有大有小,大号的可以直接用粗毛线,很快就能钩出一大截。看着那一大截,心里很有成就感。可惜功课慢慢难起来,家长老师日夜盯着,连课外书都不让读了,钩针等纯粹玩耍的东西更是无缘问津。就这样懵懵懂懂,读了小学读中学,读了中学读大学,忽然就真地到了嫁人的日子。

跟着宿舍里的同学,到商店里买来了毛线,说是要给男朋友织件衣服。同学说,你第一次织东西,毛衣你就别想了,织条毛裤吧。那就织毛裤。毛线虽然粗,织起来却还是比钩要慢得多,一条毛裤,说是我的杰作,其实同学织了一大半。那时候就想,七仙女还真是伟大,为了给董永赎身,彻夜织布,可见爱情是多大的动力。倒还没敢把自己也想成七仙女。

现在想来,临时抱佛脚,大约也不过是钓金龟的狡猾本能:当了许多年的书呆,除了读书考试、打牌吹牛外,还真没有学到别的东西;男朋友面前晃一晃毛线棒针,再拿其实多半是别人捉刀的毛裤去支撑一下门面,其实不过是为了证明,此女虽呆虽鲁,依旧还是下得厅堂、入得厨房的贤淑女子,庶几可妻也。

也不是没闹笑话。三天织裤、两天晒网地忙乎着,织到关键时候,问师傅说:前边是不是该织个小洞洞。同学虽比我大几岁,却也还是个黄毛丫头,红着脸,只说不用。再问,又再问,她还是说不用。疑疑惑惑地织了个满裆毛裤,交给男朋友后,他多少有些夸张地充分表达了足够的惊喜、感激,倒是没有抱怨过不方便。

稀里糊涂地学来的手艺,也派上了正经用场。不知什么时候,北京街头忽然五彩缤纷起来,仔细一看,是各色各样的马海毛毛衣。一看毛衣价格,居然都在一百以上,绝不是我们穷学生买得起的。好在那马海毛毛线却是便宜得很。于是跟着同学上街,买了毛线,买了大棒针,左绕右绕,一件漂亮的马海毛衣就出来了;长长的泡泡袖,短短的腰身,下面再配一件大花格呢裙,裙子有长有短,有百摺的,有平板的,还有侧身没有缝上、其实只是一大块毛料的,穿的时候要仔细绕过腰身,让开口落在右前方,扣好系好。脚上再蹬上一双高腰皮鞋,左顾右盼、前瞻后仰之间,脑子里萦绕的尽是潇洒、豪放、俊俏等大词,恍惚之间,还以为自己也穿上了时装,赶上了时髦。

出国了,留洋了,以为这些土土的手艺以后再也用不着了。有一天,却突然发现自己在钩一件小毛毯。岁月就象是一只小陀镙,七转八转,就这样把我转成了一个母亲。我一边钩,一边有一搭无一搭地看着电视,等到孩子突然提前出世,我已经钩好了两条小毛毯,还织了一套小海军服。

孩子在特护病房里住了十八天。那是我生命中最长的十八天。

护士说,我可以从家里拿一样东西,放在孩子的小暖箱上。我拿来了我钩的第一件毛毯。那上面,我钩了六十朵花,因为早已知道是男孩子,所以花朵是黄色的。每一朵花上,都有五只小花瓣,有一朵却特别钩成了六瓣的。我在心里暗暗地对孩子说:你快点长大,长大了我考你,看你什么时候能够找到那一朵六瓣的花。那一针针,那一线线,那一朵朵花,连着我和我的宁馨儿。

如今,那个小婴儿变成了一个长身玉立、英气勃勃的小男孩。

二毛出世时,尽管家里有很多毛毯,为了尊重他的独立地位,我还是专门为他编了两条。在幼儿园里,他将毛毯视为珍宝,好在还没有达到《查理•布朗》里丽莎的弟弟莱诺斯的严重程度。即便有那么严重,起码他没有那么一个伶牙俐齿的姐姐,成天对着他冷嘲热讽。

我的好朋友约拉,是一个美丽的公主。我刚出国时,花钱都会本能地换算成人民币,故而买衣服都是十分谨慎。她则对时尚十分敏感,哪怕手头紧张,买衣服却只买最好的。她的哲学是,越是穷人,越是买不起便宜货,因为便宜货淘汰得快。跟着她,我的欣赏口味也提高了不少,不过心里却担心,若是给她买礼物,恐怕很难令她满意。

美丽的公主总是要受些磨难的。公主嫁了王子后,要生小王子的时候,却出了麻烦,从五个月时就开始卧床休息。我当时正是奶瓶尿布缺觉的时候,至今想起来只觉得白天黑夜都连成一片,出门后见到太阳都觉得明晃晃地扎眼;想到朋友的孩子这样娇贵,又想到千金也难买公主一笑,就决定给他钩一条毛毯。一边钩,一边东倒西歪地打瞌睡。等到约拉的孩子在圣诞节前夜出生时,我的毛毯也完工了。

给她写贺卡的时候,我给她讲了我从奶奶那里听来的老家的旧风俗。据说,新生的孩子是被人踢到这个世界来的,所以他们总是不停地哭,所以他们的小屁股上有踢过后留下的青印;孩子出生的头几个星期、头几个月,人们要千方百计讨好他们,他们才会踏踏实实地留下来。孩子生了病,孩子的母亲会拿着一块布,挨家挨户去求那一家的母亲帮她缝一针,一直要找到一千个母亲,缝成一件小衣服。孩子穿上这一件千家衣,就如同有了一千个母亲;有人世间一千个母亲的爱,千丝万缕地缠住了他,这个孩子就不会后悔来到我们的世界,从此以后,他就会没灾没病,健康成长。

约拉说,因为这个故事,我给她的孩子的礼物,便成了无价之宝。

练得了满身技艺,老三的念头是决然掐断了,偶尔想起编织钩针,难免有些怀才不遇、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好在日子忙碌,无病呻吟发感慨的时间也不多。不过,有一天参加一个小展销会,那里有家庭妇女拍买自己编织的小毛毯、小围巾,推销时,都一径强调那是手工制作的。我一看,那图案、选料、手工都远不如我的,这样的东西还能卖出那样的天价,我就想,Bingo, 以后老了,无聊了,唠叨了,脑子也痴呆了,没人爱理我了,书也看不进去了,网也上不成了,只要眼睛不全瞎,就还有编结可以打发光阴。

好象连全瞎了都没有关系。闭着眼睛试了一下,打平针还可以。

Tuesday, May 23, 2006

The Milan Kundera Fever - Years Later

忙坏累坏了,今天来向博克汇报汇报。

看了电影 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也读了几本他的书Being, The Book of Forgetfulness and Laughter, Slowness, Identity.

印象最深的自然是Being,一是四处都看见《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二当然是因为看了电影,还有三是因为电影是DDL演的。:)小说自然比电影要丰富得多,许多地方他停下故事来讲哲学,因为他的无可无不可的态度,他的哲学倒也还不深奥,也不让人急着跳过去;许多人物,尤其是那个瑞士教授等等,都比在电影里要有血有肉,Thomas在小说里也更加平和,更加生动。

小说集里有好有坏,最好的是最后那一篇 Border。

不过,从趣味上讲,最接近我口味的是 Slowness and Identity.背景已经是法国而不是捷克,主题的政治色彩也完全淡化了,但是还有小说可写,因为即便是所有的政治的、社会的压迫、黑暗、不公正都排除在外之后,人们发现他们仍旧还是不幸福,连抱怨都找不到理由;《慢》中,十八世纪的人们在认真偷情,十九世纪的人在认真写诗,只有二十世纪的人一片茫然,在所有从前人们奉为神圣的东西面前都玩世不恭,其原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所有的价值观念都淡漠了,没有了禁忌,也就没有了图腾和神圣。(图腾和禁忌是什么来着?)

Identity 还好一些,两个人之间的四角恋爱,自己都不知道哪一个是真实的自己;好在结尾还是温情的,还是让他们能够享受那种纯真的朴素的依恋和爱情。:)

看完书再看看书本夹克上的介绍,才发现我喜欢的这两本书都是直接用法语写的。法语,通过英语的中介,自然与我的距离更近一些;而捷克通向我的桥梁是共产主义,自然我有意无意地在拒绝它。

又想起来(尤其是读 Identity 的时候感觉更加强烈):昆德拉运用的不同时代、场景、性格、identity 之间的转换,如今似乎又有了更加具体、更加物化的形式:网络。看到过一些网文,写人们在网上网下人格的变化与冲突,真是一个全新的venue,可以探索、创新的主题和可能性太多了。

Monday, May 08, 2006

世界是平坦的:读托马斯•弗里德曼的”The World Is Flat”

世界是平坦的:读托马斯•弗里德曼的”The World Is Flat”

菊子

从小就形成了一种偏见:作学问是该坐冷板凳的,真有学问的人很谦虚,不应当夸夸其谈。这样的说教听多了,我不仅信以为真,而且还信了它的反定律:凡是口才好到能够称得上夸夸其谈的,其学问一定不怎么样。

一直比较喜欢看托马斯•弗里德曼(Thomas Friedman)在《纽约时报》上的外交和金融专栏,也喜欢听他讲课,偶尔还能在星期天某个电视新闻访谈中看到他露面,虽然极不喜欢他的小胡子,却还是喜欢听他讲话,也喜欢读他的文字。偏偏美国学问家们和中国学究们的观点如出一辙:他只是夸夸其谈,他的观点微不足道。

出了圈外,我才突然醒悟:我所崇拜的学问家们未尝也不想夸夸其谈,非不愿也,不能也。

弗里德曼的新书的题目,象作者一样自命不凡、不可一世:《世界是平坦的——二十一世纪简史》(The World is Flat: A Brief History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也只有象他这样傲慢的、不靠历史吃饭的“历史学家”,才有能力和胆量,在一个世纪刚刚开始时就号称已经写出了它的历史,而且有办法让人看;在书中,他还朝着各国政府和千千万万的个人指手划脚,说服他们改变自己对世界和历史的宏观看法。

弗里德曼是名牌记者,有机会满世界乱飞,采访各国政界、军界、金融界、技术界的头面人物;他以报道中东政治外交起家,是《纽约时报》的外交事务专栏作家,后来又改作《纽约时报》的经济记者,并三次获得普利策新闻奖。对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世界风云,如中东阿以冲突、冷战的结束、美国的内政外交政策、国际关系和国际金融,他都在自己的《纽约时报》专栏中进行过及时的报道和分析。他早先出版的书,《从贝鲁特到耶路撒冷》(From Beirut to Jerusalem)和《勒克塞斯和橄榄树:理解全球化》(The Lexus and the Olive Tree:Understand Globalization)都曾经是十分轰动的畅销书,前者已经成为中学和大学教授中东政治与历史的基础教科书。



(一) 十项平坦化因素:世界是否真正平坦?


弗里德曼所说的平坦,指的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缩短了世界各国之间的距离。他在书中列举了使世界变得平坦的十件大事:

一。1989年11月9日,柏林墙倒塌,微软视窗诞生
二。1995年8月9日,Netscape 上市
三。工作流量软件:我们一起吃午饭吧,让你的应用系统与我的应用系统交谈
平坦世界的平台就此诞生
四:开放资源(Open Sourcing):自我组织的合作群体
五。对外输出工作(Outsourcing):Y2K
六。Offshoring: 与羚羊一起跑,与狮子一起吃
七。供应链(Supply Chain):在阿肯色州吃寿司
八。对内输出工作(Insourcing):(UPS)那些穿着好笑的褐色短裤的家伙们究竟在作什么
九。信息:Google, Yahoo!, MSN 网络搜索
十。类固醇:数码话,移动化,个人化,虚拟化

弗里德曼在书中不断地提及“平坦化”,认为自己这个“世界是平坦的”的重大发现,可以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相提并论。作者在记者生涯中对政治经济的广泛涉猎,加之对各种科研技术也感兴趣,他的新书中的每一页都有很大的信息量,再加上每一个故事中都有鼎鼎大名的人物,看起来令人眼花缭乱。许多书呆子们就十分看不惯他这种得意洋洋的自吹自擂和狂妄自大。我却不然。想起他那表情生动的脸,还有那一副滑稽的小胡子,再读到这些亦庄亦谐的夸张海口,我总是乐不可支。

我虽然对前沿尖端技术不感兴趣,平时也不太爱玩各种各样花哨的电子玩具,好歹也算是在高科技公司混过几年,该知道的知道,不该知道的也知道一些;对于跨国公司如何运作,也有比较切身的体会。读到弗里德曼写科技公司发展和合作过程时,不得不佩服他作为圈外人的信息搜集和组织能力。

我却不敢说,他提供了这么丰富的信息,是否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准确、完整的当代世界的版图。就象他自己承认的,他是一个记者,而且是一个美国人。正因为如此,他的看法是平面的,肤浅的(我的老师们该自鸣得意了),而他的危机感,也是美国人担心失去自己的优势地位的危机感,不是生存受到威胁的危机感。

我仔仔细细地读了他的第一章,谈的是世界如何在一夜之间变得平坦了。他花了很大的篇幅描写印度的技术发达程度,描写孟买的科技区有多少美国公司的分公司,印度的年轻人如何努力工作、接受美国公司培训、模仿地道的美国口音。

但是,在我看来,这并不能说明世界变平坦了。从经济和技术上看,美国工人们最害怕的“工作输出”(outsourcing),其根本原因恰恰是因为世界是不平坦的:一言以蔽之,印度、中国的人力物力都比美国的要廉价得多。就算世界是平坦的,天平还是向着美国倾斜的。除了人工和原材料的差价,还有大大有利于美国的资源分布、传统的国际金融和贸易体系等等:“世界是平坦的”,并没有改变这些不平等。

从政治和军事上看,这种不平等更加明显。要一个成功的美国新闻记者、畅销作家理解这里暗含的不平等,以及这种不平等所导致的世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不满,显然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二) 发展中国家受到的挑战和应战方式


弗里德曼认为,从七十年代末以来,尤其是八十年代末柏林墙倒掉之后,全球化的第二阶段是“批发改革”(reform wholesale)的时代,许多国家如中国、俄国、墨西哥、巴西和印度都进行了宏观经济改革。然而,随着全球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或者用弗里德曼自己的话来说,世界变得越来越平坦,批发改革已经不够,必须继之以“零售改革”。

批发改革是向外国开放外贸和投资,并且从上到下地进行一些宏观政策改革。而零售改革则包括从四个方面着手改进本国社会:基础设施,管理机关,教育,文化(你的国家和领导人与外界交往的一般方式)。零售改革的目的是使最大数量的人们享有最良好的法律和组织机构,以此为依托,他们能够发明创造,创办公司,并且成为世界其它任何地方愿意与他们合作的人们的最佳合作伴侣。

弗里德曼强调文化的重要性,他认为一般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却往往忽略了这一点。他引用大卫•兰地斯(David Landis)的名著《富国与穷国》(The Wealth and Poverty of Nations)说,有些国家持续贫穷,不简单是西方殖民主义、地理和历史遗产的影响,它和各国的文化遗产其实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这个国家的文化如何看待努力工作、勤俭、诚实、耐心和坚韧等价值观念,还有它对变革、新科技、妇女平等等观念的接受程度。他本人认为有两种观念最重要,一是你的文化有多“外向”,即它对外国影响和观念是否开放,是否很“全球化”,二是你的文化有多“内向”:民族团结的向心力有多大,是否能够集中在发展上,社会中对与陌生人合作的信任程度如何,国家中的富有者是关心平民百姓、愿意在本土投资,还是不关心本国穷人生活、更愿意在国外投资?

在这一点上,弗里德曼举墨西哥为例,认为离美国最近的墨西哥,却没有象中国和印度那样进行英语教育,也没有那么多的墨西哥学生到美国上大学,就和墨西哥的文化有关。来自十二个时区以外的中国和印度的留学生各有五万名,而来自近在咫尺的墨西哥的却只有一万人。弗里德曼说,中国不光是要致富。它还想变得强大。中国不光是想造通用汽车。它还想自己当通用汽车,还想让通用汽车破产垮台。谁有疑问,谁就该去和一名中国小青年聊一聊。

看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撒姆尔•亨廷顿十多年前划时代的论文:《文明的冲突》。苏联倒台后,亨廷顿为美国寻找新的敌人,找到了两个文化上的敌人,一个是穆斯林世界,一个是中国。世界政治这十多年的发展,至少证明了他找的第一个敌人是找对了。中国暂时躲在了穆斯林兄弟背后,然而,在一些人头脑中,仍旧是下一个值得注意的潜在敌人。

身为记者的弗里德曼对中国的态度要温和得多,他对中国改革的赞扬、对中国政治体制的评价,有浓厚的功利主义、以成败论功过的色彩:他显然十分赞同邓小平的白猫黑猫理论。

很显然,弗里德曼的“文化”指的是人们的经济行为方式,而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文化、传统和宗教,甚至也不是亨廷顿的文明。他把复杂的问题大大的简化了。



(三) 平坦化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和平的希望?


无论世界如何象弗里德曼形容的那样平坦化,民族国家(nation state)依旧是当今世界辨别人群的最重要的标志。微观地看,每个个人最重要的身份证依旧是代表国籍的护照;宏观地看,他的所谓“平坦化”,不管程度如何,都并未改变传统政治与传统冲突的格局;顶多,它只不过是带来了新的冲突,或者是改变了传统冲突的方式和内容。

The Lexus amd the Olive Tree中,弗里德曼声言,一个国家是否将其经济和未来与全球一体化和贸易挂钩,将会成为阻止它与邻国交战的重要限制因素。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弗里德曼在多年的旅行中发现,两个都拥有麦当劳的国家,在两国都开了麦当劳快餐店以后,就再也不曾发生过双边战争。他将这个理论戏称为“防止冲突的金拱门理论”。(the Golden Arches Thoery of Conflict Prevention).根据这个理论,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足够发展,其中产阶级足够大,可以支撑一个麦当劳快餐链,那么,这个国家就成为一个麦当劳国家。麦当劳国家的人不想打仗。他们情愿排队等他们的汉堡包。如果一个国家把自己编织进了全球贸易和生活水平逐步上升的有机组织系统,那么,这些国家的人就会认为战争的代价太高。

意识到新麦当劳越开越多、没有麦当劳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少,弗里德曼又提出“戴尔理论”:如果两个国家或地区同时是一个全球供应链的组成部分,那么这两个国家或地区就不会发生战争。为了证实这个理论,他说,伊拉克、叙利亚、南黎巴嫩、北朝鲜、巴基斯坦和伊朗都不是任何一个全球供应链的组成部分。他认为,印度和巴基斯坦关系的改善已经证明了他的理论,下一步的考验就在于中国和台湾的关系了。

这里暴露了弗里德曼作为美国人和美国记者的最大缺陷:美国中心论,极端简单化,和盲目的乐观和自信。他的分析的前提是:没有美国,就没有全球;只有美国这些臭名昭著的敌人,才会为着莫名其妙的原因发动战争;全球化是有利于全球的,所有参与这个进程的国家只会从中获利,不会发生相互冲突,因而也永远不会导致战争。

弗里德曼以他的方式,向亨廷顿的文明冲突理论发出了挑战。他举例说,仅次于印尼的世界第二大穆斯林国家是印度,有一千五百万伊斯兰教徒,但印度却没有出“基地”战士,没有在关他摩关押,也没有在伊拉克志愿战斗。答案在于印度的世俗文化、自由市场和民主环境,以及非暴力的传统和印度教的忍让风格。

弗里德曼还以他惯有的热情和乐观,描写了一个成功的印度工业家的故事。这个企业家用自己的财富,在贫穷偏远的“不可接触者”地区开办学校。他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这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不可接触的”孩子摆脱贫穷,而是让他们重新拥有梦想。

在书末,弗里德曼又回到了他的专业中心:阿以冲突。他和几个巴勒斯坦青年对话,发现一个青年的钱包中,一张是阿拉法特的照片,一张是他的女朋友的照片。他愿意为阿拉法特去死,更愿意为他的女朋友而活;另一个青年也愿意为阿拉法特去死,但他更愿意为孟菲斯大学而活,他想和他的表兄一样去美国学工程,但是他拿不到签证。

一边是愤怒,一边是希望;一边是潜在的恐怖份子,一边是向往美好未来的梦想者。弗里德曼认为,世界变得平坦之后,更多的青年会成为有梦想有理想的创造性的劳动者,而不是愤怒、绝望、暴力的恐怖份子。

而在别处,作者也写了平坦化过程中的一个美国人。尼克•伯恩斯是美国驻北约大使,波士顿红袜队的铁杆球迷。他和作者聊着天,身后有四台平面电视。前三台上播放着由Predator drones从伊拉克不同地区发来的即时照片。第四台,伯恩斯聚精会神地看着的那一台,正在放一场扬基队和红袜队的棒球比赛。

在怒气冲冲、前途渺茫的巴勒斯坦青年,和胸有成竹、潇洒自如的美国将军之间,世界显然是不平坦的。自然,作为美国人,弗里德曼也不曾怀疑过,他所希望维护的美国的地位,在世界别的国家、别的文化中的人们看来,会是不公正的,现有的世界秩序也并非完满无缺的。



(四) 理论依据:与《共产党宣言》殊途同归


其实,书一拿到手,我一眼就能看出端倪:这本书更象是新闻报道,至多是新闻特写的汇集,而不是历史著作。书看完了,我又开始同意学究们的看法:弗里德曼的东西就是肤浅。书是2004年出的头版,迄今为止,作者已经“升级”修改了一回。原因就象他在书中阐述的一样:这世界变化快。这么多新的理论、名词,整本书却终究超不过一堆新闻资料的罗列,没有抽象概括出一个“体系”。用不了几年,书中的知识一过期,这本书也就是一本旧像册的价值。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先入为主,因为他的专长是国际政治和经济,我期待着他给我们描绘出一个更具体明晰的世界政治经济地理地图。这也许是他傲慢的同时的自知之明之处:二十一世纪毕竟刚刚开始,在世界不断平坦化的年代,任何体系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还记得我在大洋彼岸的时候,装模作样地赶时髦读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一位老师访问美国后,回去郑重地宣布,其实美国已经实现了共产主义,因为三大差别早已被消灭。丹尼尔•贝尔曾经宣布过《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如今,他堂而皇之地登上了清华大学的讲台。起码,冷战时期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之争,应当是结束了。

因此,弗里德曼也不加隐讳地承认,他其实和马克思恩格斯殊途同归。他借哈佛政治理论学家迈克尔•J。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之口说,他所描述的那个平坦化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848年就在《共产党宣言》里揭示过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发展的描述是:技术和资本的无限发展,将最终消除全球商业的所有壁垒、界限、冲突和限制。

弗里德曼说,阅读《共产党宣言》时,他很佩服马克思,在工业革命发展的早期就能够详细描述那些使世界变得平坦的力量,而且还预见到了这些力量今天还能继续使世界变得更加平坦。

几年前,听说北大清华拿到了十七亿特别教育基金,一个朋友就苦笑着说:怎么我们一离开哪儿,哪儿就有好事。朋友当年留校,现在也和我一样,在美国得过且过,胡乱度日。看了托马斯•弗里德曼的书才明白,原来世界本来是平坦的,只不过我们总是在不好的那一边。



(五) 美国受到的挑战和应战方式


分析了全世界以后,弗里德曼坦率承认,他毕竟是美国人,最关心的自然是美国。他认为,美国在科学、数学和工程方面的优势受到了挑战:数目差距,雄心差距,教育差距。(The numbers gap, the ambition gap, and the education gap.)

关于数目差距,弗里德曼引用美国科协的统计说,美国一半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年龄在四十岁以上,平均年龄还在不断上升。

至于雄心,弗里德曼说,公司总裁们把工作送往国外,不仅是因为工资成本可以下降75%,更重要的是,工作效率会翻一番。他举了一个例子:在今日的中国,比尔•盖茨是布兰妮•斯比尔斯。人们对科学家、工程师还有必要的尊重。而在今日的美国,布兰妮•斯比尔斯就是布兰妮•斯比尔斯。培养一个科学家、工程师至少需要十五年。美国的问题就在这里。

关于教育差距,弗里德曼说,很多送往国外的工作是高深的研究工作,其原因不仅仅是因为那里才能廉价,更重要的是,那里的人受的教育和美国一样好:“在中国,即便你有百万里挑一的才华,还有一千三百个人和你一样出众。”目前,美国在科学和工程的研究生院级别的教学上依旧领先,以大学为基地的研究也很优秀,但英特尔总裁巴雷特说:“中国在十年以后就会达到我们的水平。”

弗里德曼是五十年代人,所以他还记得冷战时期苏联卫星上天时美国人所面临的危机感。他认为美国目前也面临着同样的危机,只不过现在的危机不是来自“实行极端共产主义的苏联、中国和北朝鲜,而是来自实行极端资本主义的中国、印度和南朝鲜。”对付这样的挑战,他认为,唯一的办法是建立一个大社会,其中,在这个没有终身铁饭碗的年代,政府有责任建立一个使美国人更容易被雇佣的系统、安全网和机构组织。他将自己的理论称为“慈悲的平坦主义”(compassionate flatism),显然是从布什的“慈悲的保守主义”延伸而来。

弗里德曼认为目前的危机比五十年代的危机更难对付,因为美国政府很难象肯尼迪那样在危机面前令全民族同仇敌忾:经济和科技方面受到的挑战,毕竟不如导弹危机那样戏剧化。另外,布什也不是肯尼迪。肯尼迪在应对苏联卫星上天的威胁的办法,不是冒冒失失地放导弹,而是号召美国人齐心协力,赶紧也将自己的宇航员送上月球。弗里德曼调侃说,要指望布什象肯尼迪那样作出明智的反应,还不如自己闷头登月球去来得快些。

他主张美国人从领导阶层建设、更新工作技能、不鼓励懒汉的正当福利保障、社会发展与保护环境互相合作等方面继续努力。

最后,弗里德曼还强调,美国父母们必须严格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他说,他要这样教训自己的女儿:他小的时候,他的母亲会告诉他:好好吃完你的晚饭,印度和中国的孩子们都在挨饿呢。现在,他会告诉他的女儿:好好作完你的功课,印度和中国的孩子们象饿狼一样等着抢你的工作饭碗呢。“简单说来,我们需要随时准备严厉管教子女的新一代父母:有的时候,你就得收起Game Boy,关了电视,收起Ipod,让你的孩子坐下来干正经事。”

这一点令我大受震动,不禁又怀疑自己是跳了火坑。每次回国,见到的家人朋友都在雄心勃勃地开创着事业,自己难免惭愧于自己的不求上进、安贫乐道。回到美国,惭愧、自责几个星期以后,日子照样不紧不慢地过着。至于孩子,看到侄儿侄女们寒暑假期都在那里补习功课,看到姐妹朋友们都在为孩子的求学、补习寝食难安,心里不免庆幸。

看着汤姆的书,我又怀疑自己是不是过于掉以轻心。

走马观花一般溜完了这本四百多页的书,感觉也象听了一个口才好的人讲话:听时觉得津津有味,听完茫然不知所云。根据书评和广告,还真有忧心忡忡的父母询问弗里德曼,他们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教育自己的子女。我本能地奉行着我的驼鸟政策,决定闭眼不看严峻的现实,抵制弗里德曼的危机感,冒着孩子将来无法就业、落后挨打的危险,且让他们享受他们的表兄弟们享受不到了轻松快乐的童年吧。

Wednesday, May 03, 2006

ED: What would I give to see his face?

What would I give to see his face?
I'd give -- I'd give my life -- of course --
But that is not enough!
Stop just a minute -- let me think!
I'd give my biggest Bobolink!
That makes two --
Him -- and Life!
You know who "June" is
-- I'd give her --
Roses a day from Zanzibar --
And Lily tubes -- like Wells -- Bees -- by the furlong

为了见他一面,我会放弃什么?
我会放弃——我会放弃我的生命——理所当然——
但是这还不够!
等一下——让我想想!
我会放弃我最大的食米鸟!
这就是两个了——
他——和我的生命!
你知道“六月”是谁
——我也会放弃她——
离桑给巴尔一日之遥的玫瑰
还有百合的花茎 -- 井 -- 蜂 -- by the fur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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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llowing little poem note contained a pressed dandelion tied with scarlet ribbon.
To Mr. and Mrs. Edward Tuckerman
Nov. 8, 1881

蒲公英那苍白的花茎
惊扰了绿草
冬天马上变成了
无穷的叹息
-花茎高举着唯一的花蕾
然后是喧嚣的花朵,
—太阳们的宣言
葬礼已经结束

The Dandelion's pallid tube
Astonishes the Grass,
And Winter instantly becomes
An infinite Alas
-- The tube uplifts a signal Bud
And then a shouting Flower,
-- The Proclamation of the Suns
That sepulture is o'er.

Saturday, April 29, 2006

The Gangs of New York; Happy B-Day, DDL

看来,还是不应该挑食,别人说好的东西也吃一吃,才会得到不同的营养。:)因为朋友的敦促,看完了 The Gangs of New York。DVD一拿回来永世就笑了,不是看过吗,你自己看不下去的。当初借它是因为Leonardo DeCapro and Liam Neeson,还没有太注意到Daniel Day-Lewis 就罢课了,自然没有领略到DDL的好处。(哈哈,巧了,一看,今天居然是DDL的生日,49岁,Date of birth: 29 April 1957, location: London, England, UK, 出身艺术世家. Where have you been, lady? ;)))

老实说,看完这场电影,确实要忍住对暴力的厌恶;除此以外,DDL的性格魅力也是到了起码电影中场以后才开始显露出来:我被“打动”的是他在Armstrong床前那一番自我独白。四十七岁,是靠恐惧才活到现在;他们必须睁着一只眼睛睡觉,而他本来却只有一只。于是,他就不仅仅是一个杀人如麻的“坏蛋”,他是在真诚地捍卫先到美国那一部分人的利益。

刚才正好在收音机里听到LA的移民问题讨论。移民组织在酝酿一场BOYCOTT,不是要人们不上班不上学,而是在上班上学之前思考自己的境遇。

一百五十年前的爱尔兰大饥荒(据说是土豆歉收),迫使大批爱尔兰人纷纷来到美国。在黑奴进教堂都是奇耻大辱的时代,爱尔兰人却愿意领取比黑人还低的工资。有的直接从海船上下来就被征入了军队,上了棺材正在被卸下来的军运船只。而他们的到来,对于先来的Anglo-Saxon人的利益是一种威胁,由于法律不健全(火灾时,市政、警察等几方救火车同时到达的情景很有喜剧性),也只有Gangs能够维持某种意义的“秩序”。

其中也包括影响和操纵选举。当然,他们也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地跑来杀掉自己不喜欢的候选人。

真没想到一百五十年前的纽约是这样的兵荒马乱:我读的文人们生活在同样的时代,那个时代的波士顿,也不见得就比纽约太平,因为麻州到现在还有四分之一的人是爱尔兰人,每一家来到这里的时候,也一定有他们独特的故事。

不喜欢里头描写的中国人;虽然唱的那一段昆曲还有点韵味。中国人只有老老实实在选举日被人抓去投票的份,或者是在窑子里当妓女、在餐馆里跑堂的份。本来么,故事不是写中国人的。

回到DDL,他的表演确实不错,刚开始觉得他“端”着,看着看着就随着他“入戏”了;让人想起莎士比亚。历史走了一个圆圈:“他在最后一刻动了恻隐之心,他是想让我在耻辱中度过余生。”若是凭个人喜好,我自然偏向年轻英俊的后来者Armstrong Vallen,若是电影让他们的近乎父子情愫的感情发展下去,然后你好我好大家好,那么就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变成了便宜的 chick flick了。

由此也想到,当初JFK当选美国总统有多么不容易。有时间也想看看波士顿的爱尔兰人历史,也想看看中国移民的历史,嘿嘿,知道看不了,没有时间。:)就是看一场电影都是奢侈,而且明知道电影和历史究竟会有很大的差距。

想一想还是觉得自己幸运。我们的房子就那样踏踏实实地坐在老主人的果园里,她做小女孩的时候,曾经在这里摘过苹果,如今她的儿子们就想帮我们砍砍树、清清垃圾,赚点零钱花花;她的孙子和我的儿子是好朋友,他们到一起就说个不停,说的是我们大人听不懂的语言。

Wednesday, April 26, 2006

周作人:苍蝇

没有办法,喜欢的就是这些带着樟脑味儿的文字。便是苍蝇, 也叫他写出一些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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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苍蝇

苍蝇不是一件很可爱的东西,但我们在做小孩子的时候都有点喜欢他。我同兄弟常在夏天乘大人们午睡,在院子里弃着香瓜皮瓤的地方捉苍蝇--苍蝇共有三种,饭苍蝇太小,麻苍蝇有蛆太脏,只有金苍蝇可用。金苍蝇即青蝇,小儿谜中所谓“头戴红缨帽,身穿紫罗袍”者是也。我们把它捉来,摘一片月季花的叶,用月季的刺钉在背上,便见绿叶在桌上蠕蠕而动,东安市场有卖纸制各色小虫者,标题云“苍蝇玩物”,即是同一的用意。我们又把他的背竖穿在细竹丝上,取灯心草一小段,放在脚的中间,他便上下颠倒的舞弄,名曰“戏棍”;又或用白纸条缠在肠上纵使飞去,但见空中一片片的白纸乱飞,很是好看。倘若捉到一个年富力强的苍蝇,用快剪将头切下,它的身子便仍旧飞去。希腊路吉亚诺思(Luklanos)的《苍蝇颂》中说:“苍蝇在被切去了头之后,也能生活好些时光。”大约二千年前的小孩已经是这样的玩耍的了。

我们现在受了科学的洗礼,知道苍蝇能够传染病菌,因此对于他们很有一种恶感。三年前卧病在医院时曾作有一首诗,后半云:

  大小一切的苍蝇们,
  美和生命的破坏者,
  中国人的好朋友的苍蝇们呵,
  我诅咒你的全灭,
  用了人力以外的
  最黑最黑的魔术的力。

但是实际上最可恶的还是他的别一种坏癖气,便是喜欢在人家的颜面手脚上乱爬乱舔,古人虽美其名曰“吸美”,在被吸者却是极不愉快的事。希腊有一篇传说,说明这个缘起,颇有趣味。据说苍蝇本来是一个处女,名叫默亚(Muia),很是美丽,不过太喜欢说话。她也爱那月神的情人恩迭米盎(Endymion),当他睡着的时候,她总还是和他讲话或唱歌,使他不能安息,因此月神发怒,把她变成苍蝇。以后她还是纪念着恩迭米盎,不肯叫人家安睡,尤其是喜欢搅扰年轻的人。

苍蝇的固执与大胆,引起好些人的赞叹。何美洛思(Homeros)在史诗中常比勇士于苍蝇,他说,虽然你赶他去,他总不肯离开你,一定要叮你一口方才罢休。又有诗人云,那小苍蝇极勇敢地跳在人的肢体上,渴欲饮血,战士却躲避敌人的刀锋,真可羞了。我们侥幸不大遇见渴血的勇士,但勇敢地攻上来涨我们的头的却常常遇到。法勃尔(Fabre)的《昆虫记》里说有一种蝇,乘土蜂负虫入穴之时,下卵子虫内,后来蝇卵先出,把
死虫和蜂卵一并吃下去。他说这种蝇的行为好像是一个红巾黑衣的暴客在林中袭击旅人,但是他的嫖悍敏捷的确也可佩服,倘使希腊人知道,或者可以拿去形容阿迭修思(Odssyeus)一流的狡侩英雄罢。

中国古来对于苍蝇也似乎没有“什么反感。《诗经》里说:“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又云:“非鸡则鸣,苍蝇之声。”据陆农师说,青蝇善乱色,苍蝇善乱声,所以是这样说法。传说里的苍蝇,即使不是特殊良善,总之决不比别的昆虫更为卑恶。在日本的俳谐中则蝇成为普通的诗料,虽然略带湫秽的气色,但很能表出温暖热闹的境界。小林一茶更为奇特,他同圣芳济一样,以一切生物为弟兄朋友,苍蝇
当然也是其一。检阅他的俳句选集,咏蝇的诗有二十首之多,今举两首以见一斑。一云:

  笠上的苍蝇,比我更早地飞进去了。

这诗有题日《归庵》。又一首云:

  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

 我读这一句,常常想起自己的诗觉得惭愧,不过我的心情总不能达到那一步,所以也是无法。《埠雅》云:“蝇好交其前足,有绞蝇之象……亦好交其后足。”这个描写正可作前句的注解。又绍兴小儿谜语歌云:“像乌豇豆格乌,像乌豇豆格粗,堂前当中央,坐得拉胡须。”也是指这个现象。(格犹云“的”,坐得即“坐着”之意。)

据路吉亚诺思说,古代有一个女诗人,慧而美,名叫默亚,又有一个名妓也以此为名,所以滑稽诗人有句云:“默亚咬他直达他的心房。”中国人虽然永久与苍蝇同桌吃饭,却没有人拿苍蝇作为名字,以我所知只有一二人被用为浑名而已。
                十三年七月
       (1924年7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Tuesday, April 25, 2006

The World is Flat

一本平坦的书:托马斯•弗里德曼的《世界是平坦的:二十世纪简史》
Thomas Friedman: The World is Flat: A Brief History of the 20th Century

从小就形成了一种偏见:作学问是该坐冷板凳的,真有学问的人很谦虚,不应当夸夸其谈。这样的说教听多了,我不仅信以为真,而且还信了它的反定律:凡是口才好到能够称得上夸夸其谈的,其学问一定不怎么样。

一直比较喜欢看弗里德曼在《纽约时报》上的专栏,也喜欢听他讲课,偶尔还能在星期天某个新闻访谈中看到他露面,虽然极不喜欢他的小胡子,却还是喜欢听他讲话,也喜欢读他的文字。偏偏美国学问家们和中国学究们的观点如出一辙:他只是夸夸其谈,他的观点微不足道。

出了圈外,我才突然醒悟:我所崇拜的学问家们未尝也不想夸夸其谈,非不愿也,不能也。

也只有象托马斯•弗里德曼这样傲慢的、自命不凡的非职业历史学家,才有能力和胆量,在一本书中写出一个世纪的历史,而且有办法让人看,而且能改变千千万万人对世界和历史的看法,真正的历史是什么样子的又有什么要紧,学问家说的也不一定就更接近历史的真实。:)

Saturday, April 22, 2006

五喇叭

五喇叭


五喇叭不是五只喇叭,五喇叭是我小时候的小朋友。他其实长得还挺帅的,属于那种天庭饱满、地角方圆的帝王之相。现在看来,他还有点深目隆准的异国情调,说不定还有点少数民族血统呢。

问题出在他的嘴巴。嘴巴本身也没有问题,嘴唇不厚不薄也不豁,牙齿也洁白整齐,可是他的整个嘴巴有点往前撮,总象是在吹喇叭的样子。他在家正好又是行五,从我记事起,就知道他叫五喇叭。

喇叭嘴自有喇叭嘴的好处。冬天上早操的时候,大家冻得手都伸不出来,不做广播体操了,改跑步。排队等着体育老师喊“一二三”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他鼻筒下拖了两条鼻涕,正一点一点向下迂回前进呢。眼看着鼻涕就要落下地去或流入嘴里了,却被他突出的喇叭嘴挡住了。关键一刻,五喇叭撮起喇叭一吸溜,两条龙就乖乖地缩回了大本营。

五喇叭家里清一色的五个男孩,上头有四个哥哥。其中三个哥哥在别处上学或工作,平时不在家。周末回家时,齐刷刷一排大汉,恍若原始森林。他那四个哥哥中,只有四哥我熟悉一些,四哥也有个绰号,叫四葫芦。二哥没有绰号,或者有绰号也没有人叫:二哥是劳动模范,还是全国人大代表。

我上学的路上都要经过五喇叭家,最怕的就是他们家门口那一段路。

夏天时候,天气闷热,没有一丝凉风,闷得人难受。陪奶奶乘凉的时候,她教过我一首儿歌,说是这首歌能够呼风唤雨:

风婆婆,起风来,
四条麻线搭风台。
搭得紧,溜溜滚,
搭得松,起大风。
风在天上转转,
地上有人看看,
越看越赶凉,
大风吹倒了船,
呜喂!

当着五喇叭,我们却不敢唱这首歌。因为五喇叭家里就有个“疯婆婆”,我们一唱“风婆婆”,他就会怒火满腔,要打我们。

五喇叭早就没有了爸爸。他爸爸出了事故死了,他奶奶一听噩耗就疯了,成了“疯婆婆”。疯婆婆平时不说话,夏天坐在门口乘凉,冬天坐在门口晒太阳。一等有飞机飞过,她的病就会发作,有时候“文”,有时候“武”;不管她是文是武,还是没疯的时候的沉默寡言,我都有些不知所措,走过他们家门口时,总是低着头,希望不要看见她,也希望她不要看见我。

五喇叭本来和我姐姐是同学。我姐姐只比我大一岁,我从上幼儿园时就开始在心里盼,盼着和她同班。我的推理是:她现在一年级,等到明年,我也可以上一年级,就可以和她同班了。好不容易等我也升上了一年级,她却又升了二年级了。追姐姐不成,倒追上了五喇叭:他学习不好,留了一级。和我同学两年后,他又留了级,最后成了我妹妹的同学。

五喇叭学习不好,体育却不错。印象中他似乎一年四季都穿着球鞋,从新穿到旧,从干净穿到脏,中间似乎从来也不曾洗过。等到鞋又旧又脏、不能再穿的时候,他又有了一双新球鞋,于是新鞋又开始了新的轮回。夏天的时候,老远就能闻到他的球鞋的恶臭。

就这么个五喇叭,却慢慢成了我的黄金搭档:我帮他作作业,他帮我抓苍蝇。我们小小年纪就有了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定期抓一定数额的苍蝇,带到学校上交给老师。老师把任务布置了,大家心里都清楚,抓得少的要挨批评,抓得多的,会得到老师的表扬。

每到这种时候,我就特别盼着有个哥哥。我那姐姐,别看比我大一岁,比我还没用。她从小体弱多病,哪怕看见一只小虫子从远处飞过,身上就要起“风疙瘩”,自己的苍蝇任务都完不成,更别说帮我了。男孩子里面,我只有一个好朋友清,他的苍蝇任务又往往是由他姐姐们包了,也指望不上。我自己也试着抓过,平时看见漫天遍野都是苍蝇,真抓时还真没有,好不容易看见一只,慌里慌张抓起苍蝇拍挥过去,要么扑个空,要么把那宝贵的苍蝇拍了个稀烂,看着苍蝇狼籍的遗体,真恨不得嚎啕大哭。

正为难时,没想到五喇叭自告奋勇地要帮忙。他带我去了公共厕所门口,让我拿好两只火柴盒,一只给他,一只给我,在旁边等他。不一会儿,只见他右手一挥,攥成一个拳头,然后神秘地晃悠两下,让我打开火柴盒。我有些不信,他便得意地亮出他的手心:里面果然躺着一只肥肥胖胖、毫发未伤的美丽苍蝇。用不了一会儿,两只火柴盒就都装满了,有普通的黑苍蝇,碰上运气好时,还有体壮色艳的绿头大苍蝇。大家互相祝贺一番,兴冲冲地满载而归。

我敢说,那一学期期末,我的成绩单上那个“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绝对是五喇叭的功劳。

想了半天,还真想不起来五喇叭的大名。

Thursday, April 20, 2006

晕。

晕车,晕船,晕飞机,晕头转向,头晕目眩,晕,晕,晕。

妈妈说,满月时带我上外婆家,路上要坐轮渡。上船不久我就开始哭闹,下船后还是哼哼不止,令她在娘家人面前大为难堪。从那一天,她就知道,这个女儿继承了她的毛病,长大了,不会有大出息。

因为容易犯晕,从小到大,失去多少快乐。看小朋友在秋千潇洒地荡来荡去,自己只有在旁边羡慕的份,从那时起,我就认了命:我的世界,注定要比别人的狭小。

也因为这一个生理缺陷,失去多少享受常人快乐的机会。人们心向往之的游乐场,越是刺激的我就越是害怕;巴巴地旅途劳顿地去了那里,一心想着的是在旅馆里睡觉,到了天旋地转的飞轮过山车面前,还没上去就先两眼模糊四肢发凉,哪里谈得上享受。去迪斯尼乐园时,被丈夫骗得上了“太空山”,下来后在门口昏睡了十几分钟,

每一个异国的城市,每一片沙漠,每一条河流,除了动人的景致,灿烂的文化,剩下的,就是那一团旋转的模糊;与万千风光失之交臂,无缘再会,留下的是无法弥补的缺憾。

即便有机会再去,也已经物是人非。

害怕旅行,偏偏跑到了千里万里之外,上高中离开父母住校,从此便成了天涯旅人。也或许是如此,不管住在哪里,我都是马上把那里当作了自己的家园,因为这个固定在地上四平八稳的地方,这个让我安安稳稳地栖息的地方,不管我在这里的时间有多么短暂,只要没有车轮的旋转,我就可以快乐地在那里享受我的生存。

****************
世界上有两类人,晕车的人和不晕车的人。不晕车的人是否善良,就要看他们是否同情晕车的人。

实际一些地讲,晕车的人不能嫁也不该嫁晕车的人。因为明白自己的缺陷,我对这一点比较挑剔。当初决定嫁丈夫的时候,最后牙一咬眼一闭拍板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不晕车。我们一同出门踏青闲逛,我越是晕得死去活来,他就越是精神抖擞、体贴入微。那时我就晕晕乎乎地靠上他肩头,心里想,这人还不错,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也。

骗人家娶了自己,心里总觉得内疚,觉得自己是人家的累赘。丈夫天生是个爱东游西逛的人,娶了我,许多名山大川只好忍痛割爱。到了美国,进出都离不开车,说是晕车的人开车不晕吧,偏偏我又开不好车;别人的妻子都能东跑西颠独挑大梁,偏偏我,没有去过的地方从来不敢自己去,平时窝屈在驾驶助手的位置上,别说帮司机读图、认路了,司机一边开车找路,一边还得抽出精力来照顾我。

有了孩子以后就更糟糕了。他们出生后,我曾经提心吊胆地偷偷观察过他们:数完了手指头脚指头,就想看他们有没有晕车的遗传。平时乖乖的孩子,上了车就有些闹,我就担心,看来他们都成不了宇航员。觉得自己没用,玷污了人家的好血脉。好在孩子们说,他们也不怎么想长大了去月球上玩,我的内疚也就减轻了一些。

去了游乐场,现在还可以拖着二毛在下面等着,眼看着小家伙个子越来越高,胆子越来越大,能玩的东西越来越多,我独守地面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

晕乎哉,不幸也。

再说邻居

我对邻居们的兴趣,看起来好象是很势利的,其实完全是我这个人生来喜欢和人神聊的好奇心;而前辈人里,留下谈资的只是一些名人,所以才那么不厌其烦地读他们的书。:)

今天和一个还活着的七十岁的邻居聊了一回。她家的房子是1735年盖的,她们家是一百一十年前搬进来的。我们家的房子,是盖在她们家的苹果园里。她上学的时候,还没有校车,所以她只好每天走着去学校,下雨下雪都是如此;房子里没有自来水,所以厕所是在室外,叫 Outer House,房子里没有电,点的是煤油灯和蜡烛,为了取暖,她和妈妈、妹妹睡在一张床上。

前几天的爱国节,她还参加了游行,游行的宣传单上就有她的照片。

从前,妈妈们都是不上班的,每天都忙着作饭洗衣服;她小时候的梦想也就是嫁个丈夫生孩子。她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一儿一女都已经结婚,还有一个儿子已经四十出头,却没有任何要成家的迹象,平时也沉默寡言的,有时候看永世在院子里忙活,他就默默地招呼也不打就过来帮忙。

两兄弟长得真像,却是很明显地一个帅一个平常,我总是忍不住想起爱默生和梭罗,他们两个从外表上看其实和很相象的,而且在他们关系最密切的时候,两个人还互相模仿对方的言谈举止,象结婚很久的夫妇一样。可是爱默生就是帅,就是魅力无穷,梭罗就是平常,乏味,而且早逝,我总觉得是上帝的安排,不让任何人和爱圣人分庭抗礼,毕竟圣人只能每五百年出一个。

有时候觉得自己是外人,侵犯了这里的主人,毕竟这里曾经是他们的家园;可是,在他们到来之前,这里不也有其他的主人?我的院子里有无数的花树在开放,大都是前人栽下的。心里又有些内疚,更多的却是感激。只有天真的孩子们最单纯,孩子们只需要等校车的那几分钟,就可以交成好朋友,真好。

春天实在是太美丽,glorious.

Cold Mountain

刚看了 Cold Mountain, 还不赖。印证了我的“理论”:写美国南北战争的,要写南方,才能打动人,因为南方输了;他们失去的不仅是男人,而且还有他们所习惯和珍惜的一切,这一切,一方面是不好的,比如奴隶制,另一方面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包括 the beauty of the Southern Belle,虽然她们的美丽是建立在奴隶的伺候上的,毕竟是美丽。

故事是写南方人如何对付必将失败的所谓“cause”,所以奠定了一种悲剧基调。

Nicole Kidman 演出了一个养尊处优的牧师女儿不得不自己维持生活的艰难:可是这一点不如 Malina.和Ruby一起垒篱笆一段,说得太白,反而露出匠意。

至于爱情故事么,爱情总是美好的,感人的,尤其是他们都不说话的时候。话外读信不是总能听清楚,但很能烘托气氛。Judd Law 果然很帅,也尤其是他不说话的时候。有些台词我真的不喜欢,比如说他们在篝火前互诉衷肠,说的话,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后来又让她怀孕生女,我也觉得有些生拉硬拽的感觉。

Renee Zelwanger 真不容易。女演员把自己往丑了演,难得。虽然我觉得有些地方她也粗得过火了点。据说她演 Bridget Jones 的时候拼命为自己增肥。Don Sutherland 总是不错。

我在挑毛病,其实对我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暴力和血腥的场面太多,我根本就不敢看,如果不是想着要来这里汇报,我根本就不会看完。心里那么难受,却要楞憋着看,入不了戏,就尽注意些枝节问题了。

若光是看情节的话,The Longest Engagement 我觉得更好一些,因为它不光写了战争的残酷,也写了它的荒诞:战争残酷是不言而喻的,是无法逃脱的天意;但荒诞却是人为的因素,是本来可以避免却发生了的故事,所以是双重悲剧;另外,Cold Mountain 里的女人顶多只是在“守”着,婚约里的女人却是在认真地找寻他。

Men. Can't live with 'em (总是发动战争),can't live without 'em (女人总是爱他们)。

Wednesday, April 19, 2006

ED: Because that you are going

这首诗写的要么是Samuel Bowles (1878)的死,要么是 Judge Otis Lord (1884)的死。据爱米丽的主要传记作家 Richard Sewall考证,这两个人应该是爱米丽的真爱,当然,他们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爱人。

因为你即将离去
而且永远不会回到此地
而我,不管怎么坚决
只能假装看不见你的足迹

因为死亡是最终的裁决
尽管它是头一次
这一刻就这样停顿
超越了永生

一个人生存的份量
让别人来发现
连上帝都无法
泯灭这个发现

永恒,意念
那一刻我意识到
你,曾经存在过
但你自己忘记了活着

Because that you are going
And never coming back
And I, however absolute, May overlook your Track –

Because that Death is final,
However first it be,
This instant be suspended
Above Mortality –

Significance that each has lived
The other to detect
Discovery not God himself
Could now annihilate

Eternity, Presumption
The instant I perceive
That you, who were Existence
Yourself forgot to live –

ED: I'm "wife" -- I've finished that --

我是“妻子”—— 我已经将它了断——
那另一个身份——
我是沙皇——我是女人
这样更安全——

女孩的生活看起来多么奇怪
在这柔和的月食之后——
我认为地球是这样感觉
在天上的人们——此刻——

这就是安适——彼时
另外那一种——却是痛苦——
不过为什么要比较?
我是“妻子”!这不就结了!


I'm "wife" -- I've finished that --
That other state --
I'm Czar -- I'm "Woman" now --
It's safer so --

How odd the Girl's life looks
Behind this soft Eclipse --
I think that Earth feels so
To folks in Heaven -- now --

This being comfort -- then
That other kind -- was pain --
But why compare?
I'm "Wife"! Stop there!

Monday, April 17, 2006

Eric Carle: The Picture Book Art Museum


伟大的创作:)


这张照片是给Organ看的。The Hermit Crab。



博物馆的小甲壳虫,上面是 A Very Hungry Caterpillar, 可爱死了。


你要是忘了你在哪里,看看厕所的瓷砖就行了。:)


门口的招牌。很有特色。相比之下,博物馆建筑本身白墙白顶矮趴趴,不好看。

Saturday, April 15, 2006

Emily Dickinson in "Sophie's Choice"

Meryl Streep.永恒的梅丽尔•斯特丽普。总是说着各种各样的外国口音的英语。她骨瘦如柴,面色枯黄,胆怯地看着图书管理员,用口音很重的英语轻声重复:“Emile Dickens”。

Emile Dickens。苏菲从自己的英语教师那里听说了 Emily Dickinson,听老师讲过她的诗,很喜欢,于是想借她的书。但她的英语还不太好,把名字记错了;她曾经饱受欧洲文明浸染,把这个美国诗人的名字记成了两个欧洲文豪的组合:Emile Zora 和 Charles Dickens。

图书管理员粗暴,傲慢,不屑一顾地说:你竟然连 Charles Dickens 都不知道。没有一个叫 Emile Dickens 的美国诗人;Charles Dickens 是一个英国小说家。

也许他不过是无知和粗鲁,可是他不知道他嘲弄的是一个从地狱里生还、进行过“苏菲的选择”的幸存者。他的轻蔑,是强权对人性的嘲弄,是暴力对诗歌的蹂躏。

苏菲的痛苦就在于,她必须在生死之间进行选择,她必须在儿子和女儿谁生谁死之间进行选择;抱着为了其中一个孩子能够生存的侥幸心理,她在集中营里当了一个德国军官的情妇。最残忍的是,战争结束之后,她的儿子和女儿都没有生还,而她却活了下来。

就在这时候,内森走了过来,于是结识了苏菲。内森是一个杰出的天才,却有严重的精神病;他却没有 John Nash 在 A Beautiful Mind 中的幸运,他的爱人的苦难,甚至比他的苦难更加无法摆脱。

他把苏菲接到了他的“粉红的宫殿”,他为苏菲买来了大葱、西红柿。他是一个生物学家,他说,这些蔬菜富含铁(Loaded with iron),会让苏菲脸上恢复血色。

他还为苏菲买来了爱米丽•迪肯森的诗集。他们一起坐在床上,他为她读了这一首诗:

Ample make this Bed --
Make this Bed with Awe --
In it wait till Judgment break
Excellent and Fair.

Be its Mattres straight
Be its Pillow round
Let no Sunrise' yellow noise
Interrupt this Ground

让这张床宽宽敞敞
让这张床充满敬畏
在床上等待最后的裁判
完美而公正

让床上的垫子平坦
让床上的枕头浑圆
不要让日出的黄色噪音
打扰这地盘


这时候的内森,温存,体贴,内森和苏菲坐在床上,温暖的烛光十分柔和。他们读着诗,一首关于死亡的诗,读它的时候,读的人心中有爱情,有希望,有求生的欲望。诗歌不能改变世界,甚至也不总是能给人们以安慰和希望,它却在人们无法改变世界时,陪伴他们。

爱米丽•狄更森用眠床象征死亡。故事的结尾,无力挣扎的爱人们选择了死亡。片尾最后一个镜头是,两个主人公自杀后,双双躺在那同一张床上。

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死亡是一种逃避,一种安慰,一种美丽,是对被摧残的生命的怀念,也是对人世间的苦难的最后抗议。

Wednesday, April 12, 2006

Passover

今天是逾越节,星期日又是复活节。:)

上学的时候,在导师或朋友家庆祝过逾越节。对犹太人来说,这是一个欢乐的节日,但我却总摆不脱其中的阴影:因为他们庆祝的同时,埃及人却失去了他们的头生子。其中的教义总有些恶毒,虽然我认识的犹太人都是很温和的人,但是,教义中的这种恶毒和残忍,大概总是为他们的报复提供一些借口,因为他们是受压迫的奴隶,一旦有机会,他们就不放过奴役别人的机会,尤其是这个“别人”又曾经奴役过他们。

孩子们可以读哈噶大(Hagadah),然后问各种各样有趣的问题。这是我最喜欢的。

犹太人在这几天只能吃无酵饼,所以听朋友们说,以色列的中餐馆就是这一个星期生意最好,因为大家都饿坏了。

我更喜欢的是和平的丰收的住棚节:家家在户外搭起一只小棚子,一般是很少见的竹子或其它天然材料,在钢筋水泥的世界里,先自有一种浑然天成的自然美。棚内装饰着秋天新采的果实,最有趣的是各种各样奇形怪状七彩缤纷的小南瓜。

Tuesday, April 11, 2006

Emily Dickinson: Reading Poetry

14 mentioned that VN said people should read with their spine; interestingly enough, after finding Emerson's and VN's allusion to the Transparent Eyeball, I read this is how Emily Dickinson read poetry: with the top of her head. :)))

Reading Poetry:

If I read a book and it makes my whole body so cold no fire can ever warm me, I know that is poetry. If I feel physically as if the top of my head were taken off, I know that is poetry. These are the only ways I know it. Is there any other way? (Letter to Mr. T. W. Higginson, 1870)


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 Edited by Mabel Loomis Todd, P265)

Emerson: Nature (Transparent Eyeball)

Harold Bloom commented on Vladimir Nabomov's The Vane Sisters, saying that in that short story VN has alluded to Emerson's Transparent eyeball, among other things. I found a reference to this paragraph of Emerson's in Knapp's "Emily Dickinson", where the author was comparing Emily's view of the nature to that of Emerson's, and a quote of the transparent eyeball:

Emerson: Nature (Transparent Eyeball)
In the woods, we return to reason and faith. There I feel that nothing can befall me in life, no disgrace, no calamity, (leaving me my eyes,) which nature cannot repair. Standing on the bare ground, my head bathed by the blithe air, and uplifted into infinite space, all mean egotism vanishes. I become a transparent eye-ball; I am nothing; I see all; the currents of the Universal Being circulate through me; I am part or particle of God. The name of the nearest friend sounds then foreign and accidental: to be brothers, to be acquaintances, master or servant, is then a trifle and a disturbance. I am the lover of uncontained and immortal beauty. In the wilderness, I find something more dear and connate than in streets or villages. In the tranquil landscape, and especially in the distant line of the horizon, man beholds somewhat as beautiful as his own nature.


http://lib.novgorod.net/NABOKOW/vs.txt

And as I looked up at the eaves of the adjacent garage with its full display of transparent stalactites backed by their blue silhouettes, I was rewarded at last, upon choosing one, by the sight of what might be described as the dot of an exclamation mark leaving its ordinary position to glide down very fast-- a jot faster than the thaw-drop it raced. This twinned twinkle was delightful but not completely satisfying; or rather it only sharpened my appetite for other tidbits of light and shade, and I walked on in a state of raw awareness that seemed to transform the whole of my being into one big eyeball rolling in the world's socket.

The Road to Perdition

Paul Newman, Tom Hanks, Judd Law ...

演员都不错,但不喜欢整个故事。暴力的故事,实在是很难让我喜欢,虽然有时候也同情他们:比如说一个强人的儿子总是令他失望(Paul Newman),比如说老爹的养子总是比自己能干得体、得到老爹的欣赏(Conner),比如说老板虽然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事到临头他依旧还是会向着自己的儿子。

电影的结尾还是和平的,有希望的,但是,整个电影,如果没有名演员的支撑,就不够吸引人:The characters did not earn us enough sympathy to make us feel their pain and conflicts.

背景是大萧条,暗示他们走上黑道是因为经济困境。我对此不同情。以杀人为生,你再爱你的儿子又怎么样:Your job is killing other people's sons, so how noble can your love for your son be?

原来JUDD LAW 是这个样子。Not my type, I‘m sorry。Maybe it was because the role was too unflattery - I'm not going to like a man who is "shooting" a dead man, with blood on his own face, however handsome that face might be. (And his face is not even that handsome - too much white in his eyes.:LOL:)

Reading Lolita in Tehran

The parallel/anology is certainly interesting - the author portrays her and her seven female students as Lolita the victim and the beauty, the Iranian Regime as Humbert Humbert the capitor and the rapist.

Of course I made the mistake of the conventional reader, who trusted the narrator and became sympathetic with him; but it's more complicated than what she described.

Love of the nymphet. It is not accepted by the society, but that's what drove Humbert Humbert to commit all the horrible crimes (both legal and emotional) against Lolita.

And this is where the analogy fails. I don't think she will agree that Ayatolla's regime did what it did to its citizens, especially its female citizens, out of "love".

Somehow I don't like the way she politicized everything they were doing in her home - reading literature is reading literature, does everything have to be so sumlime and so meaningful? Reading Lolita in Tehran, the title itself is very eye-catching - very commercialized, very sensational, and selling.

Am I being too harsh to her? Given my background, having experienced the pain of double-talk and self-censorship, I should have been more sympathe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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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owells.com/review/2003_05_27.html

Nafisi, who spent years in Norman, Oklahoma, and loves Mike Gold, Gatsby, and Häagen-Dazs (she has the habit of eating coffee ice cream topped with cold coffee and walnuts whenever she's nervous), has some secrets of her own, which are only teasingly revealed to the readers of her memoir. She, too, struggles with the question of whether to stay or leave, and for her this question sometimes seems to refer not only to the Islamic Republic but also to her husband. Periodically she visits a man whom she calls "my magician," with whom she shares books and ideas, coffee and chocolate. These interludes are the most romantically written sections of the book (she grants her magician the ability to read a person's character from the shape of his nose), yet one feels that the pragmatism that could never govern her political impulses has a strong hold on her family life.

There are certain books by our most talented essayists — I'm thinking in particular of Slouching Towards Bethlehem, by Joan Didion, and Dakota, by Kathleen Norris — that, though not necessarily better than their other works, carry inside their covers the heat and struggle of a life's central choice being made and the price being paid, while the writer tells us about other matters, and leaves behind a path of sadness and sparkling loss. Reading Lolita in Tehran is such a book.

Monday, April 10, 2006

《烟锁重楼》插曲




七重门 (烟锁重楼之片头曲)

作词﹕琼瑶
作曲﹕陈耀川
演唱﹕潘越云

有七重古老的门
关住了七百年的青春
七百种不同的故事
留下了七万道泪痕

有七重古老的门
关住了七百年的青春
门上闪耀着旧日的荣华
堆积着旧日的烟尘

锁着了七千个梦
锁着了七万个情
锁着无数无数孤独的灵魂

有一天故人远去
有一天繁华落尽
那七重古老的门
依旧傲然伫立
无语向黄昏

 

一个错误(烟锁重楼之片尾曲)

作词﹕琼瑶
作曲﹕吴大卫
演唱﹕钟镇涛

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
奈何我已经深深陷入
你眼底流转的轻愁
正是我心中最痛的痛楚
你唇边盘旋的无奈
正是我心底激荡的悲苦
你偶然绽放的微笑
却永远闪耀在我心深处
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
却是我最美丽的错误
你是我唯一的选择
尽管烟锁重楼有情难诉
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
却是我永不后悔的错误
即使我们重活一遍
我仍然选择这个错误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经尚能饭质疑、八十一子考证,作者不是泰戈尔,是北大计算机系毕业生纪小云。

原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真实和谬误。:)))

不过,生命中,真实往往是残酷的,而谬误却往往是美丽的。

记得有一年回国,陪老妈当乖乖女,也陪她看过一部电视连续剧《烟锁重楼》,钟镇涛,背景是安徽,大宅院,祖祖辈辈有许多节烈女子立了牌坊,却发生了少奶奶和小叔子之间的爱情故事。

那里面的插曲就是:“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荡气回肠。

http://www.rpi.edu/~jix/disclaimer.html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  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 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
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
放在心里
而是  用自己冷漠的心
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道无法跨越的沟渠

Sunday, April 09, 2006

达·芬奇密码 The Da Vinci Code

Somehow I had sensed the result would be like this, but the author had the ability to walk us through the quest ... with fascination and interest.

Because we all have the drive and urge to search for the Holy Grail. It is our natural curiosity.

The author obviously had done a lot of research on the subject. I try to imagine what a true biblical scholar or religious historian would say - but what does it matter? Regular folks are not going to read what they write, somebody has to "dilute" their scholarly findings and present them in a more interesting way, such as a novel, and a best seller at that.

I have never been a big fan of mysteries and suspence, simply because I don't like solving riddles; more importantly, they don't give enough reasons for me to care one way or another. People risk their lives just to get hold of some money or treasure - not worth it.

But faith - history - intellectual curiosity - that's another matter. People want to know and they can't help looking for the truth. So this book already started on a higher note.

Not sure if this is intentional, but the protrayal of the British historian is much less successful than the American one. Teabing appears so "fake" and "phony" in his entrance into the book: the three questions, tea, constant reference to his knighthood and special social status - that's not true. I've known a few Oxford scholars and quite a number of British aristocrats and none of them was like that - the more a person has privileges, the less likely that he would mention them himself - for him, these privileges are just an integral part of their social environment - only an outsider would notice it and remind the others of it. :))

The scene at the Westminster Abbey was a little out of the plot. There was no need for T to appear confrontational. I missed that knot on the chain.

faith - silas and bishop A.
faith and compassion - grand pere and Sophie
(healthy) academic curiosity - Langdon and Sophie
obsession: acedemic curiosity gone awry - Teabing

Of the various lines of narration, the academic one obviously is more appealing to me. And all the old mentors, professors and colleagues came across my mind. I do miss that part of academic life, although I'm fully aware of the fact that 90% of the time they were not "discovering", merely "teaching" and making a living.

The detective line sometimes tires me and bores me, but in quite a few places I was able to guess the answers one or two pages ahead of the author and I had to resist the urge to take a peek at the answer. :) It has been a while since I'd played this game with myself. :)))

Look forward to the movie. I only know Tom Hanks will play Langdon. I'm still trying to think of the rest of the cast - trying to put faces on each character. I don't know many actors, so most of the time I put faces of real people I know in the movie. :)

Saturday, April 08, 2006

Errors in Da Vinci Code

1. The Dead Sea Scrolls were rediscovered in 1947 by two shepherds, not in the 1950s, as Dan Brown made Teabing say in Page 234.

2. The teasing between Teabing and Langdon about Oxford and Harvard is fake. People joke about Oxford and Cambridge, or Harvard and Yale, but not "swinging" them. :)))

3. Teabing hurt Silas with his crutch: Antony Hopkins in Legend of the Fall. :))

And Teabing has to be Geza Vermes, author of "Jesus the Jew". He was not a British aristocrat, but a Hungarian Jew. Oxford to Oxford.

Robert Langdon needs to be Daniel Frank, Harvard graduate, Oxford Professor, specializing in Medieval Spanish History and Religions, or gosh, he is so EXTREMELY GOODLOOKING. Handsome, yet mingled with heavenly feminine beauty as well. When he blinks, he closes his long eyelashes for just a tad longer than all of us do, and it has so much grace and elegance - he is definitely from another world. :)))

Sophie HAS to be Jodie Foster. With intelligence and determination in her eyes. Don't know enough French actresses to recommend anybody else.

http://www.loc.gov/exhibits/scrolls/today.html

About two thousand years elapsed between the time the scrolls were deposited in the caves of the barren hills surrounding the Dead Sea and their discovery in 1947. The fact that they survived for twenty centuries, that they were found accidentally by Bedouin shepherds, that they are the largest and oldest body of manuscripts relating to the Bible and to the time of Jesus of Nazareth make them a truly remarkable archaeological find.

Friday, April 07, 2006

Harold Bloom: How to Read and Why; Genius

天气越来越好, 看书的时间越来越少, 案头的好书却越来越多.怎么办,只好让书们排队.

排第一的是 Da Vinci Code, 因为是租来的,虽然一个星期只要一块钱,但无形中它的身价就高了不少,值得我快快看完. 如果你真想看完一本书,千万不能买, 一买了,放上书架,就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了.

还有 Dickinson, 是要慢慢咀嚼,品味的, to live with her then try to understand her poetry. 了解了她之后再去读她的诗,发现感觉完全不同,她的诗, 并不是象教材里说的那样"抽象".就象海子的诗, 了解了他这个人, 也才能更好地理解他的诗. 诗固然抽象,超脱尘世,诗人的感情,却不(完全)是空穴来风.

音乐是例外吧, 因为音乐更更抽象. 莫扎特的音乐就和他在俗世的生活没有任何关连.

也不是要了解生活和诗有没有关联,只是对作者总有好奇, 尤其是女作者, 除了读她们的文字, 还想感受她们的感受(当然也是通过文字,她们的或有关她们的).

说是忙, 还是读臭书.那天看了虹影的(哈,书名都忘了),印度中国混血, 英国中国混血, 二战啊, 文革啊, 摇滚啊, 音乐人下海经商啊, 腐败啊, 爱情婚姻啊.拉拉杂杂, 作者后面还加了解释,为什么要写. 动机当然是不错,但是作者的功力显然不够, 所有"历史背景"的描写都显得苍白无力, 唯一感动的就是她对自己和自己那个女朋友的内心世界的描写,还有些令人扼腕之处, 而这,大概也就是她唯一能够胜任的.

小女子只能写小女子之作,楞摆出写史诗的架式, 也就是个架式而已.

Imaginative literature is otherness, and as such alleviates loneliness. We read not only because we cannot know enough people, but because friendship is so vulnerable, so likely to diminish or disappear, overcome by space, time, imperfect sympathies, and all the sorrows of familiar and passional life.

...

I turned to reading as a solitary praxis, rather than as an educational enterprise. The way we read now, when we are alone with ourselves, retains considerable continuity with the past, however it is performed in the academies.
(Harold Bloom: How to Read and Why?)

Nabokov: The Vane Sisters: "Nabokov's story, though brief, is replete with literary allusions--to Emerson's transparent eyeball (from his Nature) and Coleridge's person from Porlock. There are also vivid manifestations of Oscar Wilde and of Tolstoy at a seance, and an extraordinary general atmosphere of literary preciosity."

He also has a lot to say about Emily Dickinson's poetry - unfortunately the "Genius" book was out from the library.

http://www.geminus.org/books/books.php?type=de&id=1516
Genius: A Mosaic of One Hundred Exemplary Creative Minds
by Harold Bloom
Warner Books, 2002
Review by Costica Bradatan on Jan 20th 2003

In general, Bloom is a master of showing how one has to approach a work of literature in order to fully enjoy it and make the most of it. In a world in which the endlessly sophisticated interpretations proposed by the secondary literature tend to overwhelm, suffocate, and ultimately destroy that which is interpreted, Bloom teaches his readers how to read the perennial works of world literature. (One of his previous books is significantly titled How to Read and Why). It happens sometimes that simplicity and commonsense are the most difficult things to attain, and Harold Bloom teaches us how to approach Shakespeare, Milton, Borges, St. Augustine, Cervantes, Plato, and even the Scriptures: without prejudices, without ideological or political lenses, without any useless sophistication and presumptuousness, but with common sense, freshness, humility.

Thursday, April 06, 2006

花园中孤独的诗人:艾米丽·狄金森

          花园中孤独的诗人:艾米丽·狄金森

                ·菊 子·

  艾米丽·狄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的世界,于我,本是个陌生的世界。我读诗不多,她的诗,晦涩难懂,有的虽然机灵顽皮,我却偏偏只能读轻松快乐、通俗浅显一类。然而,越是陌生,便越是觉得好奇。逢春日艳丽时,我们拜访了她的出生地——麻州西部的安姆斯特城。

  (一)花卉和自然

  以为我们住的地方已经是很“乡下”了,沿着二号公路往西开,才知道还有比我们更乡下的乡下。春日里,树叶刚刚挣扎着要长出来的样子,红的黄的居多;也有很多高高低低的丘陵,汽车忽上忽下,甚至有点超重和失重的感觉。刚刚读过艾米丽·狄金森一些关于死亡的诗,总是觉得有些压抑和郁闷。看过她的居住地,在她曾经忙碌过的花园中徜徉,大约是节令的魔力,她的人,她的诗,骤然都带上了春天的生气和温存。

  安城街道两旁的房子都很低矮、谦恭,相形之下,狄金森家的房子很高大、气派。艾米丽·狄金森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因为她的父亲当年是镇上的头面人物,著名的律师,担任过马萨诸塞州的州议员和美国国会议员。

  一直知道艾米丽·狄金森离群索居,想象中,她的家一定是在丛林深处。其实,她家离镇中心很近,步行几分钟即可;惟一的特别之处,就是她家和毗邻的哥哥家,都是以高大的松树为篱笆,把房子从大街上遮挡住,多少有了些“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况味。艾米丽的时代,安城虽然较东部的波士顿偏远、保守,却也有许多活跃的学术和社会生活。春意盎然的时候,更难让人想像她的孤寂和落寞。

  艾米丽确实也不是如旧的传记里描写的那样孤独怪癖、全然不食人间烟火。2004年出版的《艾米丽·狄金森的花园》(The Gardens of Emily Dickinson)一书,描述了诗人生活的另一面:艾米丽十分热衷于园艺,写诗之外,养花种草是她的另一主要“职业”。书中罗列出了艾米丽曾经侍弄过或者采摘过的花草,数一数,有六十六种之多。狄金森三分之一的诗歌、一半的信件中,都热情地提及过她最喜欢的野花,从普通的花卉如雏菊和龙胆,到她温室里那些珍奇的栀子花和茉莉花。

  狄金森对园艺的了解,使她能够在描述自己的经验时,选择适当的象征符号,用不同的花来象征爱和恨、善与恶、死亡和永生。按照十九世纪的花卉字典,她给每一种花都下了具体的定义,将朋友、家人和爱人与不同的花卉一一对应起来,并在诗歌中大量运用花卉作为比喻和类别。她的诗歌,在朋友间“发表”的时候,大部分是用一朵花别起来,或者是将诗藏在花束中间,不同花卉的选择,本身就传达着一种信息。

  如今的花园,看起来不大,草地有些稀疏,和那些靠化肥催养的绿得发假的草地相比,显得有些消瘦。零零星星的小花小草,也显得有些弱不禁风。

  转过一面墙去,房子的另一侧是花园,艾米丽曾经在这里劳作;花园中央,是一株极老极壮的白橡树(White Oak),看起来比艾米丽生长的年代还要古老。艾米丽一定曾经在这棵树下来去,也一定从她隐居的楼上的闺房,眺望过这棵树和树后的风景。从花园方向转过来,房子的另一侧,是一株醒目的玉兰花,正要盛开的样子。

  我家的院子里,在差不多同样的位置上,也有一棵差不多同样老同样壮的树;我家门口也有一株玉兰,比眼前这一株略大些,也比它开得大约早了个一两天的光景。相同的花和树,一下子就将过往的诗人拉回了今天。

  (二)远离社会

  艾米丽生活的时代,她父亲拥有的土地大概有十几英亩。眼前的两家院落,加起来似乎不够这么大:旁边很近处,就是邻家的房舍,对面一家装饰很花哨的小旅店,大概是专门为了来探访诗人的客人而开设的,半圆形的招牌上写着Amherst Inn,初初一看,极像是Her Inn.在少年时代也曾经是个天真快乐的小姑娘。上学的时候,她机智灵巧,善于模仿,写作很优秀,也很用功,成绩也很好。她学的科目也十分丰富:数学,化学,天文,修辞,生理学,古代史,文学,无所不包。

  艾米丽·狄金森深爱她的父亲。但是,父亲永远不在家:他忙着他的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对家庭的贡献主要是经济供给,而不是感情支持。他只见过艾米丽的母亲两次就向她求婚,因为她符合自己的理想:沉默寡言,被动,内向,善良。

  艾米丽的母亲胆小怕事,没有主见,无法和丈夫和孩子交流。她身心都不健康,长年忧郁,永远充满了对死亡的焦虑。她的三个兄弟、母亲和很多表兄弟姐妹都死于肺结核,在她们生活的那个年代,婴儿存活率也很低。从她那个忙碌、冷漠的丈夫那里,她也得不到安慰,就连艾米丽也不同情她:“我从来就没有一个母亲……”

  死亡笼罩着艾米丽的母亲,也给整个家庭蒙上了沉重的死亡气息。1850年,艾米丽二十岁的时候,她的母亲病倒了。医生诊断说她的病是急性神经痛,有些人却相信是严重的忧郁引起了她的身体虚弱。她的病况,和我读到的爱默生夫人的状况很类似。

  由于哥哥在上学,母亲身体又不好,艾米丽就承担了许多本该由母亲承担的义务。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都是由她来写信。从此,她越来越与世隔绝,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和外部世界的联系,变成了写信,写诗。她一生中唯一的长途旅行,是于1855年去过一回华盛顿DC,访问她担任国会议员的父亲。

  当然,艾米丽与世隔绝,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她自己。她天性十分敏感,性格也十分复杂:她既胆小怕事、服从、柔顺,又强硬、直率、独立、争强好胜。分别、死亡、疾病,她母亲的极端内向、父亲频繁出门在外,都使艾米丽常常感到忧郁和压抑。

  艾米丽的生活会逐步走向孤独。首先,她的身体状况恶化,不断地咳嗽和长期的喉痛,使她一次又一次退学。我们今天可能认为喉痛无足轻重,但一百多年前,肺病是时代病,是不治之症。艾米丽·狄金森的性格在她二十二岁那一年发生了很大变化。她寻找各种借口不去参加任何社交活动,尽量回避一切人。她的隐居是1858年开始的,那一年她二十八岁。从那以后,独往独来就已经成了她的生活方式。

  到她三十岁时,老朋友来访时,她都要躲进自己的房间。她的活动范围也逐步缩小:“我不离开我父亲的院子去任何人家,也不去镇上。”从那以后,她就开始只穿白衣服,只在黄昏时在家门口散步,最后连散步也不去了。她躲在家里,来客人时,只偶尔从门帘里或楼上的晒台晃一晃身影,即使医生给她看病,她也只允许他在她远远走过时,匆匆地观察一眼。

  远离喧嚣的人群和家庭生活的压力,使艾米丽·狄金森能够秘密地在自己的“鬼屋”里,用诗歌充分发掘自己的内心世界。她用“受伤的驯鹿”的形象,表达了她内心中与生俱来的伤害和痛苦。

  艾米丽·狄金森生前写过一千七百多首诗,公开发表的却只有六首。许多景仰她的人说她是有意寻求籍籍无名,这是有些拔高了。为了给自己的诗寻找知音,她于1862将自己的诗寄给了托玛斯·亨金森(Thomas Wentworth Higginson),请他评价自己的诗歌是否有生气(alive)。亨金森是个战斗英雄,而在文学上,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三流文人。他喜欢她的诗,但并不能完全懂得她的诗歌的真正内涵。他只是觉得她的诗太与众不同,并建议她永远不要发表。这大约是狄金森生前发表不多的主要原因。

  艾米丽·狄金森十分尊重亨金森,她写给亨金森的信件,风格总是十分谦恭、仰望,偶尔有旁人向她索稿,即便她有发表之意,也都因为他的劝阻而作罢。只是在她于1886年去世后,她的妹妹才促使亨金森和梅贝尔·卢米斯·托德(Mabel Loomis Todd)一起编印了她的第一本诗集。诗集一出,马上受到人们的喜爱。不过,今天看来,艾米丽·狄金森一生与世隔绝,没有名声和发表的困扰,对她的创作是有利的。

  (三)脱离教会

  我们去安城那天正好是复活节,原本就不太繁忙的小城,显得更加疏懒、闲散。街上的行人极少,店家也大部分关了门过节去了。一家中餐馆,大约觉得自己是全城独一家中餐馆,大喇喇地自称“安城中国餐馆”。仔细一看,每天的下午两点半到五点之间竟然是关门的;我又忘了,这里是偏僻的“乡下”。

  沿着116公路往南走,左面是极负盛名的私立学院Amherst College.我们来回开了几趟,每一次都要经过一个大条幅:Jesus is Risen!下面是具体的集会时间和地点:复活节星期天早上七点,镇中心广场。虽然我住的地方也有很多虔诚的信徒,我却从来没有见过在宗教节日有人贴出这样招摇的广告,也没有见过在公众场地镇中心这样大张旗鼓地举行宗教节日庆祝活动。偶尔有些横幅,多是镇上的民事聚会、体育活动和世俗的节日庆典。由此看来,安城的宗教传统依旧浓厚。

  在宗教问题上,艾米丽很早就作出了自己独特的选择。1840年至1862年间,基督教“复兴主义”(Revivalism)横扫安城,也席卷了整个新英格兰。以她父亲领头,她的家人全部皈依,只有她顽固抵制,认为没有必要“为基督言志(declare for Christ)”。1847年,她抵制了学校里强迫性的传教活动,从此也不再参与社区教会的活动。这种宗教信仰上的选择,又使她感到了孤独中的孤独:在与世隔绝的家居生活中,艾米丽与家人在精神上也是隔绝的。

  尽管如此,由于在浓郁的宗教气氛中耳濡目染,尽管从精神上和形式上脱离了教会,艾米丽的诗歌却自始至终充满了宗教色彩和圣经中的典故和意象。她的独特语言,是她将乡土气息、她那个时代的标准语言、以及具体意象与抽象概念混合起来的的产物;在此之上,她掺杂进了年轻人的语言和正统牧师的布道语言。圣经毕竟是她最主要的神话。

  脱离社会生活,使艾米丽·狄金森实现了形式上的孤独,而脱离宗教,又使她实现了精神上的孤独。“我是孤独的,完全孤独的,”她说。深知自己的孤独,却于她的诗歌是好事,因为写诗成了她表达自己的最佳方式。

  (四)孤独与爱情

  仰望着艾米丽·狄金森的故居,我不知道哪一只窗户是她的闺房。我幻想着诗人少女时代,也曾经在阳台上等候着她的罗密欧。像每个小姑娘一样,艾米丽·狄金森也曾经陶醉在少女的梦想之中:“我很快地变得越来越漂亮……我觉得,等我十七岁时,肯定会成为安姆斯特最漂亮的姑娘。毫无疑问,到那时候我会有一大群崇拜者。我会高高兴兴地看着他们等着我抛绣球,高高兴兴地看着他们焦急地等着我作出最后选择。”

  有一种比较弗罗伊德的说法,认为艾米丽·狄金森努力发展自己的思考能力,是为了赶上她的哥哥,来赢得父亲的欢心。可是她父亲并不主张女子受教育,也不鼓励女儿写诗,对艾米丽的一切努力视而不见。他的哥哥成年以后,也在社会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而艾米丽却仍旧留守在家庭的牢笼之中。

  艾米丽的智力很发达,她的思想也很敏锐明晰,但她同时又是一个感性女子。她那些高度感性的诗意形象(火山,狂喜,跳跃,大红),反映了她内心浓烈的感情。她的诗句和信件,充满着含糊和矛盾,也饱含着她对爱情和温情的渴望。

  像玛格丽特·傅勒一样,艾米丽·狄金森试图将两个世界分离开来(或者是融合起来):一个是知性的世界,是男性的范畴,属于更高世界的天堂,精神和力量;另一个是感性的世界,是女性的范畴,属于低一等的大地,物质和柔弱的范围。这种区分,反映了她内心中的两极矛盾。

  艾米丽在给她哥哥的孩子们写信时,有时候签名为“艾米丽叔叔”;给亨金森写信时,签自己的姓“狄金森”而不是艾米丽;她崇拜刚强、有影响的男人们(亨金森,保尔斯,洛德法官),并且精心维持着与他们的关系。

  艾米丽运用许多自然风景(旷野,森林和大海)来描写自己的感觉和思想,并且演绎夸大其中的火山爆发的特性。有时候,她的愤怒会爆发,分解,割裂,并且明显展示着一系列受虐施虐的行为,以至于有些评论家认为它们表明她显然是同性恋。

  哈罗德·布罗姆不愿意相信学术界的通俗看法,认为艾米丽和她嫂子苏珊之间是同性恋关系;他同意最有权威的狄金森传记作家理查德·斯维尔( Richard B.Sewall)的说法,认为她一生中比较重要的爱情经历,一是与撒姆尔·博尔斯(Samuel Bowles)的没有结局的爱情,一是与比她年长十八岁的洛德法官的关系。博尔斯是一家地方报纸的编辑,已婚,才力平平,却极善于赢得受过教育的知识女性们的欢心;艾米丽与洛德法官的关系则开始于1878年初,当时她已经47岁,他65岁。她给他写的信,尽管带着惯常的修辞和夸张,却是只有从男女之情的角度才能理解。

  艾米丽一生中经历的这几次爱情,都没有变成现实。她的感情世界中,她一方面与失落、牺牲、肢解和钉十字架等感情搏斗,一方面又永远围绕着极乐的快感,经验的记忆和美化,还有它的最后消逝。

  有人说洛德法官的妻子去世后,曾经向艾米丽求过婚,而她却不愿意结婚成家。其时,她已经不再年轻,而且,对艾米丽来说,婚姻有一个消极方面:它意味着女子要放弃自己的独立,来承担社会为女子制定的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她一直很看不起自己懦弱无能、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母亲。母亲在家庭中绝对服从丈夫、得不到任何温情的际遇,大约也帮助她逐步放弃了任何婚姻和生理的爱情的想法。她的妹妹温妮也是终身未嫁。

  对爱情终将消逝的恐惧,也是艾米丽逃避感情纠葛的一个重要原因。即使她爱他,也被他爱,总有一天,他会对她感到厌倦,而移情别恋。她的梦想也会就此破碎;被抛弃的妻子的生活将会十分悲惨。

  对于艾米丽来说,没有妥协,也没有退路,没有温顺的答案。她已经拒绝了教会及其教条,与此同时,她也就同时放弃了任何来世生活的希望。与此同时,她摒弃婚姻,极力争取心智和感情上的独立,因为这样有助于她接受自己的脆弱,伤害和自我折磨,认为这是她在人世间应当承受的苦痛。

  放弃婚姻,并不意味着放弃爱情。在实现了形式上和精神上的孤独以后,她在感情上却没有或无法选择孤独;无论她心目中的爱人是谁,这个爱人是存在的,至少他在她的想象中是存在的,否则,她写不出那些热情如火、脍炙人口的情诗。

  (五)生命与死亡

  访问安城这一天是星期天,正好狄金森博物馆星期天不开门,我却有些庆幸,一是参观她从前住过的内室,总觉得有些侵犯避世的女诗人的隐私,一是我不必去拜谒她的墓地。墓地和死亡,却是艾米丽·狄金森的重要题材。死亡的主题,似乎总是在缠绕着她。她描写的,除了死亡的残酷和不可避免,还有她愤怒的、有时候甚至是声嘶力竭的抗议,读起来竟使我脊背生凉、毛骨悚然。

  几年前看过电影《苏菲的选择》(Sophie’s Choice),里面曾经引用过艾米丽·狄金森的诗歌。苏菲从自己的英语教师那里听说了Emily Dickinson,很喜欢,于是想借她的书。但她的英语还不太好,把名字记错了。她曾经饱受欧洲文明浸染,把这个美国诗人的名字记成了Emile Dickens,即两个欧洲文豪的组合:Emile Zola和Charles Dickens。

  扮演苏菲的是梅丽尔·斯特丽普。她骨瘦如柴,面色枯黄,胆怯地看着图书管理员,用口音很重的英语轻声重复:“Emile Dickens”。

  图书管理员粗暴,傲慢,不屑一顾地说:没有一个叫Emile Dickens的美国诗人;Charles Dickens是一个英国小说家。你竟然连Charles Dickens都不知道。苏菲在羞辱中昏死过去。就在这时候,内森走了过来,于是结识了苏菲。内森把苏菲接到了他的“粉红的宫殿”,为她买来了大葱、西红柿。他是一个生物学家,他说,这些蔬菜富含铁质,他要让苏菲脸上恢复血色。

  他还为苏菲买来了艾米丽·狄金森的诗集。他们一起坐在床上,他为她读了这一首诗:

  Ample make this Bed

  让这张床宽宽敞敞

  让这张床充满敬畏

  在床上等待最后的裁判

  完美而公正

  让床上的垫子平坦

  让床上的枕头浑圆

  不要让日出的黄色噪音

  打扰这地盘

  这时候的内森,温存,体贴,他和苏菲并排坐在床上,温暖的烛光十分柔和。他们读着诗,一首关于死亡的诗,读它的时候,读的人心中有爱情,有希望,有求生的欲望。诗歌不能改变世界,甚至也不总是能给人们以安慰和希望,它却在人们无法改变世界时,陪伴他们。

  故事的结尾,无力挣扎的爱人们选择了死亡。片尾最后一个镜头是,两个主人公自杀后,双双躺在那同一张床上。艾米丽·狄金森用眠床象征死亡。对于受尽人世磨难的爱人来说,死亡是一种逃避,一种安慰,一种美丽,是对被摧残的生命的怀念,也是对人世间苦难的最后抗议。

  诗歌没有挽救苏菲和内森的生命,却曾经挽救过艾米丽·狄金森的生命。1879年,她在给亨金森的信中说,亨金森是她的救命恩人,在她正在转着自杀的恐怖念头时,是他对她的诗歌的兴趣,让她有了继续生活的勇气。

  (六)狄金森和爱默生

  狄金森家的主建筑“家园”(Homestead)近旁,是艾米丽的父亲为她哥哥建造的房子“常青园”(Evergreen)。两房之间,是稀疏的树林,还躺着去年的落叶。与家园相比,常青园显得有些粗陋难看。不过,常青园却有着家园不曾有过的“荣幸”:爱默生1857年来安城演讲时,曾经在常青园里住过一夜。

  本来,我对狄金森的兴趣,除了对她独特的诗歌语言和意象感到新奇外,更多的是因为她在精神上属于新英格兰,与差不多同时代的新英格兰超验主义学派相映成趣。狄金森本来是不属于超验主义学派的,但很多学者们却都习惯将她和爱默生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

  狄金森评论过爱默生的《诗歌》(Poems),《代表性的人》(Representative Men),还几次提到过他的“不朽”的诗文。

  爱默生1855年在安城作过《向学者发出的请求》(A Plea for the Scholar)的讲演,1857年讲过《乡村生活之美》(The Beautiful in Rural Life),1879年讲过Superlative or Mental Temperance。他还于1865年挑头担纲,讲授了以《社会目标》(Social Aim)为题的系列。可是,他在那里吸引的听众很少,来的听众也都没有多少热情,即便是他已经成名后的1879年也是如此。艾米丽对他的兴趣,大大超过了她的邻居们。没有具体证据说明她聆听了爱默生的任何演讲,但是,在爱默生1857年演讲后住在她哥哥家以后,她兴奋地写信给她的嫂子:“他一定是来自梦想诞生的地方!”

  当时,爱默生的声名已经如日中天。1855年,爱默生收到惠特曼的《草叶集》时,反应准确、批评得当,对当时还籍籍无名的诗人是很大的鼓励,还没有得到爱默生的同意,惠特曼就将爱默生的评论印出来大肆张扬。

  狄金森在为自己的诗歌寻找知音时,却没有惠特曼那种借助名人声望为自己宣传的“狡猾”,而只是找了籍籍无闻的亨金森。她问过亨金森一个问题,在当时也一定使他摸不着头脑:“如果天堂的王国都在他的脚下,爱默生先生会犹豫吗?”(With the Kingdom of Heaven on his knee,could Mr.Emerson hesitate?)哈罗德认为这只是艾米丽“美味的顽皮”。

  艾米丽生活的最后几年,抄写了几段爱默生的诗。这是一个很特别的荣誉,因为她很少抄写别的诗人的文字,即便是她所喜爱的诗人她也不抄。爱默生1882年去世时,她描写过他的去世给她带来的震惊和悲伤。

  爱默生有一段关于“透明的眼珠”的著名段落:“在树林中,我们回到理智和信仰。在树林中,我觉得我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不管是耻辱,还是灾祸(请保住我的眼睛),没有大自然不能够修补的。我站在空旷的土地上,我的头浸染在清朗的空气中,飞扬到无限的天际,所有渺小的自我自大都烟消云散。我变成了一个透明的眼珠;我变成了虚无;我看见了一切;宇宙的大我的潮流流过我的周身;我是上帝的一部分。”(爱默生:《自然》,1836年)

  碰巧,爱默生和狄金森都有眼病,两个人都害怕失明,也都喜欢去林中散步。更重要的是,她追求自我独立的自由精神,与爱默生是完全一致的。

  狄金森和爱默生的相象之处很多,他们都突破了新英格兰的传统,但他们突破这个传统的方式不同,而且,突破传统之后,狄金森没有找到爱默生那种“没有信仰的信仰”(Faithless Faith)。从本质上看,爱默生是一个安详的灵魂,而狄金森却是一个备受折磨的灵魂。爱默生可以幸福,因为他在打碎一切之后,从中挑出了一些碎片,组成了一个崭新的新信仰,没有罪恶,没有教条,没有恶魔。他以一个诗人/传道人口若悬河的热情讴歌道,应当信赖一个如上帝一般的人(the Man God)在没有罪恶的伊甸园中所具备的直觉和远见。但是,艾米丽和霍桑、梅维尔一样,都意识到了爱默生的“漏洞”:为了能够保持他的安详,爱默生不得不在更复杂的现实面前,部分地关闭自己的思想和心灵。

  爱默生一直乐观而坚定;尽管有过“黑暗的时刻”,他一直坚信“智慧否定命运。人只要在思考,就是自由的。”物质世界总是屈从于思想的力量的,而且,虽然爱默生偶尔也会陷入绝望的深渊,或者意识到必须接受命运的一些原则,却一直保持着信心,认为想像的力量终会超越失望消沉,征服生命的现状。“如果世界是虚无,人就是一切”。狄金森却没有这样的信心。哈罗德·布罗姆(Harold Bloom)这样说:

  “如果狄金森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爱默生主义者,她和他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她实践了一种几近完全的独立自主,他提倡却不能实践这种独立自主,因为他本人就是一个文化中心。……爱默生回避悲伤;迪更森知道悲伤是她的领地。两个人都害怕眼睛失明……人们可以从爱默生那里了解到自我表现的力量;狄金森教给人们从痛苦升华超越的苦闷。爱默生拒绝绝望;狄金森是所有消极情绪的大师:狂怒,性的匮乏,私下知道上帝已经离开了他自己。”

  布罗姆认为,美国作家里,就其在文学史上的重要性来说,只有爱默生、惠特曼和亨利·詹姆士能够和狄金森匹敌。艾米丽·狄金森思想的复杂性,在于其不和谐。她既是一个浪漫的诗人,又有一个加尔文教徒的世界观;在一个悲剧性颠覆和无望的世界中,她又想发现短暂的极乐。她的诗歌表现了大量范围和种类的情感经历,这一点上,她大大超过爱默生、梭罗甚至惠特曼。

  布罗姆不同意用艾米丽的生活经历来解释她的诗歌创作;他指出,新英格兰到处是为了终身不嫁的女儿们拼命工作加尔文教派的父亲,艾米丽的妹妹也是个终身未嫁的老姑娘,但只有艾米丽·狄金森成了诗人:艾米丽·狄金森只有一个,她是一个天才。

References:

Acts of Light:Poems by Emily Dickinson,New York Graphic Society,Boston,1980。

Emily Dickinson,Bettina L.Knapp,New York 1989。

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Edited by Mabel Loomis Todd,Dover Publications,INC.Mineola,New York,2003。

The Gardens of Emily Dickinson,Judith Farr with Louise Carter,Harvard University Press,London and Cambridge,2004。

Genius:A Mosaic of One Hundred Exemplary Creative Minds,Harold Bloom,Werner Books,New York 2002。

Emily Dickenson,in Modern Critical Views series,Edited an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Harold Bloom,Chelsea House Publishers,New York,1985

□ 寄自美国

刊登在 2006 华夏文摘 cm0606e.

Wednesday, April 05, 2006

南妮:不可模仿的玛格丽特·杜拉斯

不可模仿的玛格丽特·杜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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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妮


  要做玛格丽特·杜拉斯小说的读者该具备怎样的条件?对语言的敏感,对激情的欣赏能力,怀有深刻而复杂的心理体验,对于异类形象的理解与包容……是,又不是。即使在那本轰动全球的《情人》出版以后,即使有大多数人终于认识这位晦涩难懂的女作家原来是当之无愧的大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作品的那种深情与多义性仍使透彻了解与评介作家的工作成为一种不可能。

  杜拉斯的文笔与独特风格使许多当代女作家为之着迷。她们拜倒在杜拉斯的脚下,把她的作品当作《圣经》,她们因为有一些令人心碎的感情经历与生活痛苦而自以为在杜拉斯的作品中找到了一种源于女性的姐妹般的共鸣,她们写作时把杜拉斯的作品放在工作的桌子上,她们刻意模仿杜拉斯式的优美、绝对而神秘的句子:“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那是不存在的,没有的。并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道路,线索。”

  她们模仿的诸如此类的句子与腔调,事实上只是王道乾的译笔。一个作家与另一个作家有足够的距离,语言的障碍更成距离。自始至终,杜拉斯是一个法语作家,一个典型的感性而又不可捉摸的法兰西女性。在阅读那些拙劣的杜拉斯文本的仿制品时,不由自主感叹:读懂她才是真正的敬佩。法国的评论家米雷尔·卡勒一格鲁贝尔称“承认或者隐而不说,是形成杜拉斯作品风格的魅力之所在:意指的震颤波动。”“意指的震颤波动”,它来源于灵魂的力量,而灵魂附属于一个特定的肉体,老天,它怎么可以被随意模仿呢?

  1984年玛格丽特·杜拉斯写出了自传体性质的小说《情人》并凭此获法国著名的龚古尔文学奖,其时,她已70岁了。对于15岁半在印度支那湄公河的渡船上与中国情人相识相爱的那段经历,70岁的女作家仍写得饱含激情。因为时间的尘封、记忆的积压以及作家对历史俯瞰式的洞察力,这激情被表现得丰富深邃、充满张力。这种非线型的、把故事寓于情绪之中的如泣如诉的写法对传统的文学阅读是当头一棒,全世界的读者都惊奇于这种杜拉斯式的写法。爱情故事之中交织着在殖民地家族创业失败的背景、对母亲与兄弟的爱与恨,青春的希望与绝望……所有的这些形象这些感情都以极端而惨痛的语言来表现,悲怆而低沉。它们使人想到当作家年轻时,或者盛年时,未必能获有如此表达悲剧的力量。一个女人在她白发苍苍时回首她的青年时代,对爱的恨的可能都付之平静而温厚的一笑,时间打磨、削平了一切极端化的情绪。如果是一位女作家就不一样了。爱的更爱,恨的更恨。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写法其实就是诗。半个多世纪的时间使这诗显出一种隧道般的幽深与霹雳般的亮度来,简直能杀人。

  玛格丽特·杜拉斯是一个少女时,曾经美丽动人,中年始却因酗酒而形容枯槁。是否像她在《洛尔·瓦·斯泰因的谜狂》中写的那样,“这个女人是自己毁了自己,又是为了什么要毁了自己?”在《情人》里,杜拉斯说:“现在,我看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在十八岁,十五岁,就已经有了以后我中年时期因饮酒过度而有的那副面孔的先兆了。”“在酗酒之前我就有了这样一副酗酒的面孔。”总是这样,总是这样认为,这样说:绝望先于存在而存在。因为绝望才存在,才感知存在。一切从绝望开始。这是杜拉斯式的句子,她的感受方法与思考方法。要么她想得到的无限的多,要么她从未得到过。

  为什么要酗酒?杜拉斯说:“饮酒使孤独发出声响,最后就让人除了酗酒之外别无所好。饮酒也不一定就是想死,不是。但没有想到自杀也就不可能去喝酒。靠酗酒活下去,那就是死亡近在咫尺地活着。狂饮之时,自戕也就防止了,因为有这样一个意念,人死了也就喝不成了”。“人们缺少了一个上帝。人们在青年时期,一旦发现那是一个虚空,又对之无办法,因为那本来就是子虚乌有。醉酒于是用来承受世界的虚空,行星的平衡,行星在空间不可移动的运行,对你来说,还有那痛苦挣扎所在地专有的那种默无声息的冷漠。”《物质生活》极端的行文风格来源于极端的个人活法。对于激情的拥有者来说,虚无主义是他们最乐于接受的,虚就是不被限定、肯定的实,死亡是最大的激情。愿意以一死来求证生被毁灭的激情。杜拉斯因酗酒成疾病情严重被送入巴黎的美国医院治疗,陷入昏迷,清醒;再昏迷,再清醒。在她几次短暂的清醒中,那个名叫扬·安德烈的年轻人总是守在她的身旁。杜拉斯对他说:“这样昏迷过去,你不知道我会活下去,你还会要我。”他对她说:“是,真是这样。”她甚至一把调羹也拿不住,口液不停地流出来,弄得到处都是,走路也不行,不能走了,而这个叫Y·A·的年轻人依然爱着她。

  扬·安德烈比杜拉斯年轻40岁,因为阅读杜拉斯的作品而惊喜入迷,因为惊喜入迷开始给她写信,信写得十分精彩。杜拉斯像对待别的来信者一样没有回信。可是有一天她给他写了信,对他说“生活下去是多么困难。”告诉他自己喝得太多因此住进医院。信来往写了两年,后来安德烈听杜拉斯在电话上对他说:来。然后他放弃他的工作,离开他的家,成为杜拉斯的写作帮手与生活伴侣,一直到她死。

  要么没有,要么就是奇特的。湄公河上15岁半的白人小姑娘与中国北方的黄皮肤男人的爱情是一次。杜拉斯说:“没有爱情,留下来不走,是不可能的。即使其中有的只是词语,事情也永远是这样。最坏的那是不存在的。”忘年恋的爱情就是对于灵魂的欣赏。灵魂与灵魂超越时空与肉体在那儿对答和歌,死亡在爱意下屈服。

  杜拉斯18岁离开出生地越南赴巴黎读书时,念的是法学、数学与政治学,但不久迷上了文学。其实还是在小姑娘时,她就对她的母亲说,她想写作,她要的就是这个。而她的母亲因贫困对此不屑一顾。1943年,杜拉斯29岁时发表处女作《无耻之徒》,步入文坛,遂成为职业作家。写小说也写电影剧本。著名的《长别离》、《广岛之恋》在搬上银幕后轰动影坛,在戛纳电影节上获奖。杜拉斯的作品是极适合拍成电影的,它们线索单纯背景清晰感情的渊源却极为深邃而对话又生动富有韵致。《长别离》、《广岛之恋》压抑深挚感人,它们是诗的银幕化。

  听听这些小说与电影的名字就有一种诗意的美丽:《琴声如诉》、《蓝眼睛黑头发》、《她说毁灭》、《黄色太阳》、《恒河女人》、《印度之歌》、《死之舞蹈》、《夜船》、《痛苦》、《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有谁能按著作年表真正读懂杜拉斯作品的意蕴?欣赏是做得到的,对于不理解的,也可以欣赏。杜拉斯说“宁可让人不理解”。宁可难懂也要保持美。通俗是杜拉斯不齿也是做不到的。要么空白要么出其不意。杜拉斯是一位实验型的作家,追求表达的多样性与丰富性。视风格与独特为至高无上。或者遇到知音,或者让人咒骂。他们法国人都是如此。杜拉斯是法国之中的法国,先锋之中的先锋,高傲得像一座自由之神。她自编自导过一部叫做《卡车》的电影,2个小时甚至没有一个人物出现过。在中国放映时,电影院里只有几个人。在法国不知命运如何。

  本世纪早期,法国,一个出生农家品学兼优的少女在大学毕业后,在受到“到殖民地去发财”的宣传影响后,婚后与丈夫一道移居印度支那殖民地。丈夫病死在那里。她生下一儿一女一个人挑起家庭重担。她教法文、教钢琴、到电影院当钢琴师,她含辛茹苦、节俭度日,然后用十年赚下的血汗钱向殖民地当局购买了一块土地进行耕种。她想留给儿女一点财产。因为她没有贿赂土地管理局的官员,也没有钱贿赂,所以他们给她的那块租借地是太平洋岸边的一块盐碱地,长不出庄稼,备受海潮的侵蚀。这是一块不毛之地,一片废土。她没有丧失信心,她想凭自己的努力再次向命运抗争。她抵押房屋购买木料雇当地农民修筑抵挡太平洋的堤坝,她自己也干。但是堤坝在海潮来临的一夕之间被海水冲毁,它们本来已被当地土蟹啄得千疮百孔,海水一来,溃然而倒。她衰老而疲弱,贫病交迫,终于忧郁死去。

  这个女人就是杜拉斯小说《抵挡太平洋的堤坝》中的母亲形象,这个母亲基于杜拉斯的母亲原型。像获得龚古尔文学奖的《情人》是自传体作品一样,杜拉斯的成名作《抵挡太平洋的堤坝》也是一部自传体作品。文学是从抒写自我的痛苦开始的。作家若不是出于抒写痛苦而成为作家,那他就不成其为作家,或者他只是轻飘飘的文字游戏者。作家的生活只有一种,那就是他内心的生活。所以真正的作家从来不会发生资源枯竭的问题。除非他死了,除非他拿不动笔,否则他一直会写下去。内心生活是一条涌动不息的河流,水是一样的水,但是每一个浪花、这一波浪潮与那一波浪潮是不同的。《抵挡太平洋的堤坝》中的母亲比起《情人》中的母亲带着更多来自生活的记忆、粗犷又清晰的真实。杜拉斯的毁灭感源于她母亲的被毁。在她毁灭之前,她生存的世界已被毁灭。她的家园亲情她对生活的热情与信心已被毁灭。这又是一个杜拉斯式的句子。

  苏珊、约瑟夫、母亲以一种狂笑的方式对苏珊的爱慕者、那中国富商的儿子讲述堤坝的故事,讲述他们令人心酸的失败。可怖的就是那种狂笑。可怖的是母亲在抢了苏珊追求者送她的钻戒时双眼迸射希望的凶光:生活可以重新开始,这个钻戒值2万法郎。可是生活不能重新开始。母亲的青春与健康已经耗尽。

  生活中唯一的温柔就是约瑟夫了。在母亲拿了钻戒又痛斥毒打女儿“和他睡觉”时,约瑟夫轻声对母亲说:“你再碰她一下,我就和她离开这里到朗镇去。你是个老疯婆。现在,我完全可以肯定了。”苏珊在发现了这深藏在严厉之下、克制已久的温柔的同时也发现了要迫使这种温柔流露出来所需要的耐心和打击。

  母亲在看着孩子们吃饭时,流露出特别宽容好脾气。

  是那种令人绝望的平原,单调而肃呆,吊脚楼孤独地立在河滩中,没钱翻新的草顶有白蚂蚁不住落在床单上、饭桌上。饭是有得吃的,只有米饭、涉禽肉,千篇一律令人作呕。平原上不断有光屁股的小孩玩泥巴,因吃青芒果害霍乱一茬茬死去,再一茬茬出生。死孩子被父亲埋在泥土里用脚踩平。母亲不停地种植,种植每一种结果甚至不结果的东西:香蕉、稻、树,什么都种。当她不再种什么以后她就死了。

  约瑟夫留下了母亲要他寄给土地管理局的信,这样的信她写了几十封,这是最后一封长信,是愤怒与卑屈的奇怪的混合体。悲怆呼号得令天地为之落泪的她,要求土地管理局能把大片盐碱地中那五公顷高原上的好地长期租给她的孩子们,她的一生已经完了。约瑟夫在离开平原离开家之前给苏珊看了这封信,约瑟夫说一定要杀掉土地管理局的那三个人,哪怕死。他活着,是因为怯懦。约瑟夫要求妹妹苏珊以后无论干什么,都一定要与母亲是相反的。

  关于传统的故事,关于原始的痛苦,杜拉斯在这本《抵挡太平洋的堤坝》中是写尽了。她一出手,就将这些素材处理得出奇简练,既简练又命中要害。简练是命中要害的必要手段。她是一位高手。她说“小说要么是诗,要么什么也不是。”诗,就是简练的。杜拉斯的小说是简练的复沓。悲惨的图景寥寥几幅就成咏叹,眼泪在平静的叙述之下是多余的。难过在阅读完毕之后更深更猛烈地席卷而来。

  在《抵挡太平洋的堤坝》写作14年之后,杜拉斯又写了另一本重要著作:小说《洛尔·瓦·斯泰因的迷狂》。这个叫斯泰因的18岁的年轻姑娘在一次舞会上被未婚夫抛弃了。她的未婚夫迷上了领事的妻子,变卖家产之后去异国追求别人的妻子。斯泰因在这次舞会上发了疯,她被毁了,尽管她以后结婚生女,但她的一生已被毁了。杜拉斯说她在她所有书中写的女人,不论她们年纪有多大,她们的来源无不是出自洛尔·瓦·斯泰因。她们对自己都有某种遗忘。她们没有一个不是她们自己给自己造成生活的痛苦和不幸。《洛尔·瓦·斯泰因的迷狂》写得更加抽象而飘忽,这对杜拉斯是必然的。传统的现实主义的目标已成了她的起点,她的处女作已经写得这么出色,她只能越过传统,寻求别样的表达途径。既然杜拉斯已饱受过痛苦的实质,她只能以“异化”的方式来表达痛苦更深刻的一种意境。斯泰因的正常就是她的不正常。

  这个苏珊 ,这个斯泰因,这个在湄公河渡船上和中国情人相爱的白人小姑娘,都是杜拉斯。结过几次婚、生过一个儿子的杜拉斯很容易令人忘记她的真实足迹。杜拉斯的读者们记住的是文学中的杜拉斯,文学塑造成的杜拉斯。杜拉斯说:“我写女人是为了写我,写那个贯穿在多少世纪中的我自己。”—— 那个被贫困伤害出卖肉体早熟的少女(《情人》)、那个陷在太平洋堤坝之害中的苏珊、那个永不能与丈夫团聚的少妇(《长别离》)、那个因爱上德国兵被剃光头、对爱情再无信心的法国女人(《广岛之恋》)、那个被未婚夫抛弃的斯泰因(《洛尔·瓦·斯泰因的迷狂》)、那个久久等待丈夫从集中营回来的妻子(《痛苦》)就是贯穿在多少世纪中的那个永恒的女人:她是在受尽伤害之中成熟的。不管杜拉斯的文本有怎样的多义性复杂性,关于女人她是这么认识的。

  还是没有钱。写了这么多书,仍然经济拮据。有人说她小气,偏执乖戾,为了钱而重复同一题材的作品,穿得怪模怪样。与有钱的萨冈一起上电视,萨冈的华丽衣衫正衬出杜拉斯男装打扮的穷酸。不仅仅因为个子小,杜拉斯穿一件黑色制服有十五年之久吧!一件黑色坎肩,一条筒裙,卷领套衫,和一双冬季短筒靴,这就是M·D(杜拉斯名姓的缩写)制服。杜拉斯说“确实没有必要把美丽的衣装罩在自己的身上,因为我在写作”。曾经那么美丽的杜拉斯只能把才华当作她的衣衫。她的美丽被贫困窘迫消灭了,被酗酒杀害了。为什么仍然那么穷?为什么没有富裕过?为什么一直要体现这种生之挣扎?冷静是有的。冷静在杜拉斯从容不迫的叙述中,她在文字之中华贵。

  1992年,78岁的杜拉斯在闻知她的中国情人去世之后,黯然神伤,灵感奔涌,她把她与中国情人半世纪前的恋情故事再写了一遍,把《情人》再写了一遍,这就是《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是为了钱再写一遍吗?她已经78岁了。有人告诉我,仍然好,写得奇异,更加简练了。内心生活就是一条涌动不息的河流,它会停止但不会枯竭。像玛格丽特·杜拉斯这样的人,会写到死。一生都在回忆。在回忆之中,过去的一切都是活的,它们是河流之中的水。坟墓中的杜拉斯会如此感叹:关于回忆,关于她,关于她和他的故事,最好的东西还没有写出来。它们有更出色的形式存在着,但这次、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Tuesday, April 04, 2006

WILLIAM J. KOLE: Mozart Wasn't Poor

New Documents Suggest Mozart Wasn't Poor By WILLIAM J. KOLE, Associated Press Writer
19 minutes ago


VIENNA, Austria - For centuries, historians have portrayed Mozart as poor, but new documents suggest the composer was not nearly as hard-up for cash as many have believed.

......
A simple column and a sad-looking angel mark the spot where scholars believe he was laid to rest.

No one disputes that Mozart's wealth was long gone by the time he lay on his deathbed.

Researchers at Salzburg's International Mozarteum Foundation say records of Mozart's estate indicate that his widow barely had enough cash to bury him, and that he owed thousands, including debts to his tailor, cobbler and pharmacist.

American composer and music historian Allen Krantz is among those who think that Mozart may simply have been a victim of his own generosity, impulsiveness and largesse.

"Mozart grew up to be undisciplined, unworldly and a soft touch. Money went through his hands like water," Krantz wrote in a recent biography. "Even Mozart's mother, a gentle soul, complained: 'When Wolfgang makes new acquaintances, he immediately wants to give his life and property to them.'"

Monday, April 03, 2006

Boating at Walden




Richard G. Geldard :The Escape From All False Ties

Whereas “Fate” and “Illusions” both reaffirm the Idealist in Emerson, “Considerations,” like its parent essay, takes the position that although we are cabined, cribbed and confined to the profane on a daily basis, we always have the means to move to higher ground. The specific steps are outlined in the essay’s final paragraph, and we can almost see Emerson pausing to find the mot juste to sum the “considerations” in the previous thirty-odd pages. Here is what he settled upon:

The secret of culture is to learn, that a few great points steadily reappear, alike in the poverty of the obscurest farm, and in the miscellany of metropolitan life, and that these few are alone to be regarded, -- the escape from all false ties; courage to be what we are; and love of what is simple and beautiful; independence, and cheerful relation, these are the essentials, -- these, and the wish to serve, -- to add somewhat to the well-being of 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