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05, 2013

美国各界的牛姐儿们(四): 安娜·德沃尔·史密斯(Anna Deavere Smith)




我基本不看电视,安娜·德沃尔·史密斯(Anna Deavere Smith)却还是一看就面熟,是West Wing(《白宫风云》)里比较重要的角色,听介绍人介绍才知道,原来她还编剧、采访、参与社会活动。她成长在巴尔的摩的黑人“隔都”(Ghetto) 中,却从小喜欢表演,后来开始采访各界人物,通过采访,既搜集被采访人对各种社会事务的意见,同时也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她的主旨,就是强调自己的声音。

同时参加会议的人以前也听过她的演说,她基本上是角色转换,将她采访过的人物的对话表演出来。因为她是演员,模 仿她的采访对象惟妙惟肖,本身就引人入胜,再加上她精心选择的人物和话题,四五十分钟下来,绝不枯燥,并且还略有所获,就像在海边捡到了几只小贝壳,拼在 一起,就有了关于海洋的记忆。

安娜说,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有影响的女性”,要成为有影响的女性,一当然是要成功(winning),二就是要优雅(grace)。就是失败,也要失败得优雅。

安娜没有采访/模仿Johnny Cochran (就是O.J辛普森的辩护律师之一,那个黑人兄弟),用他的一句话来强调言语的重要性:一个故事永远有三个版本,你那个版本,我这个版本,还有真相。:)

她模仿的第一位女士是布鲁克林的一位虔诚信教的犹太大妈,是安息日,星期六,按犹太教的教规,星期六犹太信徒是不应当使用电器等现代方便用品的。不幸的是,大妈的小毛头不小心把收音机打开了,声震屋宇,却无人能够动手把它关上。大妈无奈,于是上街向路人求救;那里的街区,除了犹太人,就是黑人,大妈出门后,碰到的是一个八九岁的小黑男孩。

犹太大妈向小黑男孩解释她需要帮助,但按犹太人的规矩,这种情况下求人又不能明确说出是因为安息日,只说是自己不知道怎么关收音机。小男孩疑疑惑惑地(就这样,安娜梗梗脖子)上来,指指收音机,不屑地说:瞧见这个圆东西没有?你伸出这根手指头,然后,然后,按!

这个故事本身很平常,关键是它发生的时机:当时正是犹太人和黑人之间发生激烈的种族冲突的当口,导火线是一位犹太拉比开的车子撞死了一位黑人青年;安娜是想说,即使是这样严峻的当口,抛去种族和种族之间的偏见和冲突,人和人之间还有这么温馨的细节,这就是越过藩篱实现交流的人类的希望。

下面她模仿的是一个哈佛教授,应当是哈佛神学院的Peter J. Gomes (彼得·J。戈麦斯)牧师吧,戈麦斯强调:I want to do well, then I’ll be good.也就是说,人必成功,方能成仁,说白一些,就是要先混好了,才能当个好人。这句话可以正面理解,就是混好了之后可以所做好事,做大好事,也可以反面理解,就是在混的过程中可以不择手段,包括坏手段了。戈麦斯的书没读过,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甚至还不知道说这话的是不是这个彼得。


安娜还小小地模仿了一下阿尔布莱特(Madeleine Albright),还说她在《白宫风云》里的这个角色,还是托阿尔布莱特的福增加进去的呢,阿尔布莱特说,leadership is forgiveness,好,外交官要的就是这个态度,好战的军人们才要冲突和战争。

下面这个人物,大概是她以前一直模仿,现在却舍不得放弃的人物,就是用药人士兰斯·阿姆斯壮(Lance Armstrong)了。(阿姆斯壮其实也挺不容易,毕竟是得了癌症,另外也做了很多慈善事业;但我一直对他有意见,不光是因为用药啊,还是因为他和Sheryl Crowe在一起说,咱们生个孩子吧,他坚决不答应,说是再也不要生孩子了,结果回头又去找了个年轻女子生孩子,Sheryl却错过了生孩子的年龄,只好抱养了。)安娜模仿阿姆斯壮那样木着脸,嘟嘟囔囔地说,姆们比赛啊,法国自行车公开赛啊,这哥儿们,五次都是第二,sucks to be him. 混成他这模样,真是太倒霉了。

Sucks to be him.成功者对失败者那种居高临下的怜悯。如今阿姆斯壮作弊的真相公开,让他这番话充满了讽刺。

下面这一段很政治化,是美国黑人政治史上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来自乔治亚州的国会议员约翰·刘易斯(John Lewis)——当然是黑人了,他前往美国黑人民权运动中非常重要的阿拉巴马州,马丁·路德·金曾经演说过的教堂演说,期间当地的警察头目上来要把自己的徽章献给他,说是要为从前镇压过黑人的警察道歉。他说,这是你为人民服务的标志啊,要献给我,我可不敢当,你上岗时还要用呢。警察叔叔憨厚地笑着说:没关系,我还可以再去领一个。

其实警察本人也是黑人,但安娜这里强调的却是警方为了过去的行动,对民众道歉,在种族政治的背景下,有特殊的象征性意义。

最后一个模仿的人是德州女州长Ann Richards,她最后得了癌症,却难得的乐观,包括选癌症专家时,她都能够庆幸自己有机会选择最好的大夫:越南后裔,未婚,“嫁给了医院”:那好,这么献身的医生,就是她了!瞧瞧我有多幸运!癌症当头,却这样积极热情地看待生活,在安娜看来,这就是真正的勇气,raw courage,我还真不知道怎么翻译最合适,就是打脱牙和血吞的气概吧。

Wednesday, April 03, 2013

美国各界的牛姐儿们(三):推介社会化媒体的李沙琳 Charlene Li



接下来的重点发言人叫沙琳·李,不光是因为这名字一看就是华裔啊,主要是因为她是在科技界,令我们理呆感到亲切。因为李字的拼法,她上台之前我还猜她会不会是大陆新移民,等她上台后一张口说话我就知道她肯定是在这里长大的,然后她又讲到,她在Facebook和推特上,跟贴最多的是她和她妈妈在中国新年时一起包饺子的照片时,我就又基本断定她是华裔了。

不过这不重要。她虽然是女性少数族裔,但她的发言中,既不专门涉及女性又不专门涉及种族,而是响当当的科技话题:Social Media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 社会化媒体和新兴科技。她是哈佛大学本科毕业,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毕业,毕业后做过咨询,后来又自己开了咨询公司,也出了书,Open Leadership(《开放式领导》,很不喜欢领导这个词,因为里面似乎更多的是政治成分。)不好意思,没买,上次借回Steve Jobs’ Way,还有 What Would Google Do, 自己都觉得惭愧了半天,觉得自己怎么这么堕落,看起成功学来了。

她来回重复的一句话就是:社会化媒体的关键是人际关系,而不是技术。和她的公司业务有关,她论题的中心是给公司出谋划策,如何改变公司战略,适应社交媒体时代的新潮流、新挑战。

关于应对战略,她提出了六个阶段:
1. 计划:聆听,学习
2. 崭露头角:跨出第一步,占地为王
3. 建立关系
4. 扩大规模
5. 战略发展:成为社会化企业。社会化已经不是可有可无的奢侈品,而是必不可少的。
6. 变革:企业本身变革为全新的企业。她举的例子是一家供应会议餐饮的企业ARAMARK,倒提醒我想到,她说的战略更适合非科技公司,科技公司尤其是软件公司,因为公司生意的原因,自然而然就已经多媒体化了,而传统工业则面临着根本性的变革,如Amazon、Ebay等,便是零售业的革命,而Facebook,Twitter等,不仅改变了个人的行为方式,也在改变公司的思维和运作方式。

我都知道她能够怎么吓唬她的客户:Amazon,Ebay等摧毁了多少传统销售企业,连BestBuy这样曾经非常红火的商店,现在都成了自己网上的竞争对手的门市部,人们来上门试试货,回头再上网去订货。这种小便宜我当然会占,没办法,价格、种类多样,实物店是没法和网店相比的。

那么,怎么在公司里推广这个新战略呢?
1. 影响决策者。关键当然是要向老总们游说。老总们总是蠢的,要把你想推广的目标“翻译”成老总们能够明白的商业目标。
2. 价值。强调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强调公司所信奉的价值观念。
3. 建立一种分享的文化。
4. 掌握失败的艺术。(我觉得这个听起来像是学会摔跤:滑雪、滑冰的关键就是会摔跤,摔倒的时候知道屁股先着地,下面就不怕摔了,不怕摔了就敢大胆滑了,然后就学会了。)失败时,谈论失败,拥抱失败,成功的失败的都能从容面对,就行了。
5. 选择个人的社交策略。

说来说去,她的重点是谈公司,不过也涉及一些个人,她对听众提问的回答,既适合公司,也适合个人,比如如何对待网上捣蛋分子(Troll),就是不要理会他们,他们的目的就是吸引注意力,最好对他们置之不理,把精力集中在正面信息上。

另外,企业也要有适应性、灵活性,但又不能完全放任自流,陷入混乱。关键是预测客户会询问什么样的问题,并且预先准备好一些答案。

她是鼓励大家都采用社会化媒体的,当然会鼓励大家都用了。她相信这些媒体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对新的一代来讲已经和空气、水、汽车等一样成了生活必需品;但与此同时,也要“节食”,也就是找到一种过滤器,明确自己使用社会化媒体的目的,从而选择自己要看的东西。

总之,听下来以后,和上面的演员比,觉得她书呆多了。中间休息时去看作者签售,她的书我没买,别的书更没买,却还是上去和她聊了几句,并合影留念。合影时暗暗蹲下好几格,好在她是女的,不像上次大老板给我发奖时,临到合影时我拼命往下蹲却还是比他高,好在人家的ego比拿破仑还大,嘻嘻笑着说,没关系的,谁都知道你比我高嘛。J

让人不服气的是,那个Victoria的卖书队排得长长的,可见还是书呆爱书呆,大众爱大众。J当然了,维多利亚卖的是个小册子,不像书呆作者的大部头这样吓人,我这样偷偷安慰沙琳·李。

Tuesday, April 02, 2013

美国各界的牛姐们(二):演员、演说家维多利亚•拉巴姆(Victoria Labalme)



刚刚把收据和车票交上去报销,这一天的课程的学费是$429刀。就是说,这些优秀女青年来这里发言是有报酬的,并不是志愿服务。

不过,所有的讲员,都没有给人“挣钱”的感觉,除了这一位。

介绍说Victoria Labalme出演过Sex and the City《欲望都市》,嗯,惭愧,我看过好多集的啊,最熟悉的也就是一个Sarah Jessica Parker。不过维多利亚演的是次要角色,她现在的主要职务是演说,是职业卖嘴皮子的。



将维多利亚和莎莉相比,有些不公平;莎莉是因为成功而演讲,而维多利亚是为了演讲而演讲;我心中顽劣的对“成功学”的怀疑泛上来,从拉巴姆的演讲中所获甚微。



我是多动症患者,从小经常挨罚站,为了避免罚站也练出了抑制多动症的一个办法——也不是什么绝招,就是记笔记啦,讲课的人看我笔下沙沙沙地记啊记,还以为我写下了他们吐出的金玉良言呢,其实不过是因为他们实在无聊,令我难以忍受而已。听维多利亚听得不耐烦,却也多少记下了几句口号:


You are more than you’re allowing yourselves to be – you should move beyond the crazy busy world and be what you really are够心灵鸡汤的。



倒是有一句话让我会心一笑,就是人们打招呼时,说,最近好吗?好,忙着呢。忙啥呢?我也特忙。忙得都没时间睡觉。我才睡六个小时。我比你睡得还少,才四小时!大家互相攀比着谁更忙,忙显得成功,显得重要。



她是演员出身,所以举了个例子,就是要像导演那样思维(think like a director)。刚开始我以为她说的是公司里的Director,后来把斯坦尼给搬出来,我才醒悟到她说的是拍片子的导演。J还有很多成功学的术语,上面还加个注册商标TM,大概有其价值吧,我们这些工业界的混混们却觉得有点不搭界。




她还举了个例子,就是要让人感到受欢迎,公司里的Receptionist不能让人觉得像是Rejectionist,第一印象重要,最后印象也很重要,说再见时,把人送到电梯口啊,给人塞个小礼物啊,因为她的名字是Labalme(法语润唇膏),她就给人送一只小润唇膏啊,令人鼻子里哼哼。人都是贪小便宜的,今天来开会我就到四周的赞助商那里搜集了不少免费小礼品,这儿抽一支笔、那儿摸一块巧克力,不过拿小礼品收买人的奥妙谁都知道,用不着她来讲。后悔没有选听别的题目。



补充一句啊,她还是斯坦福大学毕业的呢。

美国各界的牛姐们(一) 华尔街女王莎莉·克劳切克(Sallie Krawcheck)

我自认路泽一个,尤其是三十而不立以后,虽然家不缠万贯、为五斗米也一直折着腰,心里却一直是对所谓成功学嗤之以鼻,对所谓职场攻略,也一直是不屑一顾的。是真的,不是矫情,就算是矫情,也是真诚的矫情。

公司里有个妇联组织,大名曰WIT(就是科技女性啦),向来自称文傻,不知不觉间已经转基因成了理呆。WIT提醒大家注册参加这个会议,想起为前面东家卖命时因为手头太忙没有去成,心中一直愤愤,这回便撇下手头忙不完的活计,大清早坐火车去了。

坚决要去,其中也是从另外一次职场攻略会议上学来的一条:日常工作不能占满100%,一定要抽出至少5%的时间,跳出日常事务,审视自己的工作和职业发展走向。一天下来,收获不小,今天落下的活儿明后天总是可以赶上的,而今天的见闻,却是难以取代的。

会议的组织者是位于波士顿的西蒙斯女子学院,请来的主讲人全都是女的,听众也基本上全都是女的,偶尔几位男士,大约是哪位女听众的配听,还有服务生。平时很少看到人群,也很少看到女士人群,想想从前误以为自己比较牛的时代,是很看不起成群结队的女生们的,尤其是看不起成群结队选修女子研究的女生们,不知不觉间自己也成了她们之一,心中还是略微失落了一下。

好在主讲人牛是牛,却一个一个非常平易近人,尤其是善于演讲者,演讲过程中真诚地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成败得失,让人感到的不是居高临下地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是亲切的交流和沟通。



(一)华尔街女王莎莉·克劳切克

早晨第一个作重点发言的是华尔街的牛姐们莎莉·
克劳切克(Sallie Krawcheck),她十多年来一直被人当作是华尔街最有影响力的女人之一,华尔街女王 (Queen of Wall Street)。她一上来,就用三个字总结了华尔街的掌权派:男性,白人,中年;她强调说,经历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后,华尔街“更男性,更白人,更中年了”,还开玩笑说,这个我知道,我就嫁过两个这样的人,好在还不是同时嫁他们俩。

成功人士没有忙着炫耀成功,而是从失败说起:她被人解雇过两次,第一次是从花旗银行被解雇,第二次是从美洲银行被解雇;第一次算是良性解雇,第二次却是恶性解雇,算是被“重组”(reconstructed)掉了。

第二次解雇的原因,据她总结,不(光)是因为她的业绩本身不好,而是因为她该努力的地方没有努力。美洲银行刚刚收购了美林,委任她来负责合并工作。她总结出自己犯的三个错误:

1. 她一上任,总裁和总裁的左右膀就走掉了,她在公司里没有了后台(哈哈英文里Sponsor说起来中性一些,一说成后台就成了毫无原则的靠山了),在转换过程中,她没有得到期望中的指点;
2. 和领导也没有足够多的面对面的交谈:因为公司很大,各处都有分部,她和领导们没有足够的闲谈,哪怕是饮水器旁边的搭讪、走廊里打招呼,等等,都是正式会议、电话、文件和电子邮件无法替代的。她认为,面对面交往过的熟人之间,有一种无形的信任,她走麦城,就跟缺少这种信任有关系。
3. 过高地估计了业绩的重要性。她认为,直到她卷铺盖卷走路那一天,她的团队的业绩都是很出色的,但业绩出众的团队,却不一定能够保证得到最高的奖励。

翻译到中文语境里来,是不是说干得好不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搞好关系呢?好像有点不登大雅之堂似地。叫她那么一讲,只让人觉得她脚踏实地,down to earth. J


莎莉说了一句话,让我暗中击节:乐观的人多少都有些妄想狂,妄自尊大,但他们就是比悲观的人更有可能成功。还真是的,某人畅谈理想时,我常常无情嘲笑,结果人家的理想偏偏实现了一大半;另一个例子就是傅平,据说她也是上了个什么成功学学习班以后走火入魔,这个后面再讲。

有人问她,她这么成功有什么奥秘。首先,她强调她是坐火箭升上去的,金融业中,别人是从小分行升到大分行,从职员升到经理再到高管等等,她很注重家庭,不愿意辛苦加班,也不愿意经常出差;她是从分析做起的,分析做得好,突然就被提上去了,省去了很多弯路。

如果这算是成事在天,莎莉说的另外一句话,就是谋事在人了:回顾她自己的职场之路,她说她最大的长处就是从来不说不。不管别人让她做什么,不管有多难,她都先答应下来再说。多少有点“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劲头。

但这不是她的奥秘。她的奥秘是:“是”后面还要跟上一个“如果”-- “yes, if”: 答应的同时,提出进一步的要求,是一种讨价还价,在承担某项义务的同时,为自己下一步的发展作下铺垫。

她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次,《财富》杂志主办一次活动,活动开始之前20分钟,某位重点发言人不能参加,问她能不能临时救场。她说,“yes, if”:救场可以,不过他们要答应给她一次上封面的机会。很有些敲竹杠的意思,但人家有求于她,也确实有利可图,于是交易达成,叫她这样诚实地说出来,这里的“交易”,也不觉得肮脏。J

Saturday, January 19, 2013

《红字》的失败

《红字》看到一半,太晚了,恋恋不舍地上床。好在还记下了几笔,说了它不少好处,心里期待着电影“忠实原著”。

没想到电影一进入霍桑小说开头(赫斯特在绞架前接受审判),就开始偏离作者的主题。情节没关系,霍桑注重心理描写、情绪渲染和象征的描述,对许多细节语焉不详,拍电影的人填入血肉在所难免。关键是电影在填充的时候,在很多地方背叛了作者的原意。

赫斯特基本上还应当是真实的,感情真挚,头脑冷静,性格坚定,也可以说是无怨无悔。

丁梅斯代尔就不同了。小说里,这是一个十分软弱、挣扎的人物, 而电影里却把他描绘成了一个勇敢的英雄,不挺身而出是为了爱人委曲求全,最后冒着生命危险冲出来,那么高大威猛,足够成为二十一世纪少女们的梦中偶像。问题是,他其实是一个十七世纪的神甫,他的一切软弱、挣扎,都是那个历史环境中人必然经历的挣扎,赫斯特接地气,超越了她的时代,我们却不能也生生把所有别的人物也都从那个时代里拎出来,照着我们当代人的理想来塑造他们。

丁梅斯代尔没有了霍桑细心为他铺垫开的复杂的层次。

齐林沃斯比丁梅斯代尔还要失败。丁梅斯代尔只是削弱了层次,齐林沃斯简直就是被抽掉了灵魂和血肉。罗伯特·杜瓦尔是好演员,这部电影里其实齐林沃斯比丁梅斯代尔还要复杂,霍桑在他身上花费了很多笔墨,在电影里都被删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印第安人部落的劫持。

印第安人的主题整个就是一个败笔。改编者大约以为这个历史题材很有意义,但和《霍桑》原来的主题相比,实在只能作一个背景,扯进故事里都让人觉得莫名其妙(齐林沃斯被印第安人劫持,丁梅斯代尔和印第安人友好并将《圣经》翻译成他们的文字)。

当然了,最大的败笔还是小珍珠的形象,以及她所代表的“红字”。这部电影是德米·摩尔当家拍摄的,在她心目中,红字本身是很荒唐的,完全是人们加给赫斯特的无端的羞辱,却不知道在当时当世,当事人心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犹疑、恐惧、担忧、徘徊……Pearl 在小说中长到了七岁,而且还常常说出七岁孩子根本不可能说出的话,其实是代表当时所有现存的理念和信仰系统质问着离经叛道的情人们,罪人们的犯罪感,是二十一世纪百无禁忌的人们所无法理解的,这其中的差距,才能够真正彰显《红字》这部作品的价值。

电影的结局更是无比牵强,大约是为了哄观众高兴吧,结果观众也没有上当,五百万美元的投资,票房却只收回区区一百万。

德米·摩尔1991年在《名利场》封面上以足月孕照上镜,这部电影里也有一个她大腹便便的镜头,也是同样的角度:左侧面。导演很显然以为这个镜头会从《名利场》封面的市场效应中获利,可惜杯水车薪。1995的金酸梅奖(Golden Raspberry Award)给它七项命名,其中包括最差女主角、最差搭档(德米·摩尔和丈夫、德米·摩尔和情人都是坏搭档)。唉。

看完了还直遗憾,怪自己没有一气哈成。要是一溜儿看下去,没准能看出好来。可惜。

也替德米·摩尔可惜一回。1995年时,她的事业还应当算是如日中天吧,土土的1978年出生的Ashton  Kutcher 只有十七岁,大约在什么地方对着屏幕上的她流口水。又是十七年过去,他高攀着娶了她,然后又弃之而去。十七世纪有十七世纪独有的悲剧,二十一世纪有二十一世纪独有的悲剧,所有的世纪,也还是有着同样的悲剧,只要人类还在,悲剧似乎就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是情节和主人公各有不同而已。

Friday, January 18, 2013

电影《红字》

1995年拍的,德米·摩尔演的。肯定是看了的,居然一点儿也不记得。

霍桑1850年写的小说,描写1650年左右新英格兰清教徒定居点的生活,1995年拍的电影,2013年初,我在这里看这部电影。

电影拍得很美,我看了一半,赫斯特怀孕已经暴露,被投入监狱。小说本身自监狱始,至断头台为止,严格说,电影的后一半才是小说具体描写的内容。

至于前面这一半,基本上是演绎的,霍桑并没有明确这么写过:周围的印第安部落,赫斯特从英国来美国的三个月航行,她初到英国时买房、置地、买劳工奴隶的生活,还有,她和丁梅斯代尔的相遇和相爱。

就情节来讲,自然是演绎,然而从气氛和气韵来讲,应当是尊重了原著的。

霍桑和爱默生、梭罗过从甚密,他在超验主义中不算是思想领军人物,但他以小说的方式,亦遵从了超验主义的根本原则。不过霍桑大约还是比爱默生更虔诚一些,星期天该上教堂的时间,两个人都逃避教堂,偷偷摸摸地在森林里闲逛,他居然还对爱默生有意见,大约觉得从前当过牧师的爱默生比他更没有资格逃避教堂。

起码电影是相信这一点的:赫斯特对一群唧唧喳喳的虔诚女人说:我自己就和上帝对话,从我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开始了。

情节和个人性格上,电影也是尊重了原著的。这次重听小说,才更加体会到了赫斯特的魅力,有外表的美丽,有精致的趣味和审美,更多的,却是感情的执着、情爱和清晰的头脑。体会到和相信这一点,自然也是因为有了对作者本人和他的感情生活的理解。

参观Old Manse的时候,看见了霍桑和索菲亚居住在这里的时候,索菲亚用霍桑给她的结婚戒指镌刻在窗户玻璃上的调皮文字。霍桑容貌出众,索菲亚也以其美貌及女性魅力,胜出当时文界大姐大、把霍桑带往家中的姐姐伊丽莎白·皮博迪,猎获了这个“比拜伦勋爵还帅”的霍桑的心。这一对金童玉女,照亮了新英格兰清教徒灰色的天空,让人知道,在霍桑含蓄细腻的文字背后,是一颗懂得爱情的心。

有了这一层理解,电影里的初遇、火花、企图忘却而终不能忘却的挣扎,以至最后终于越过藩篱,就不显得那么突兀,也不像国内某些重修的古迹那样现代得不伦不类。

德米·摩尔和章子怡一样,大约是因为人太瘦了吧,总显得有点咬牙切齿。在这里,却显得有些恰如其分,以她的纤弱之躯,要经历赫斯特·普林必须经历的一切,没有一点狠劲是不行的。

Wednesday, January 16, 2013

又见Jeff Cramer

早跟杰夫·克莱默说好要带红鹭去给他照相的,结果赶上买房子,去硅谷出差,搬家,杰夫自己又出差,圣诞和元旦假期,这一拖就拖到了1月15号。

早上七点半赶到The Thoreau Institute in Walden Woods,红鹭已先头到达。时令虽是深冬,天气却温和得很,上次本来想赶在灿烂的秋叶飘落之前就来的,担心大雪封路却是多余。曲径通幽,小路不长,路面却有好几个bump,据杰夫讲,周围那几家邻居是不希望更多的人来探访梭罗研究所的,他们在这偏安一隅买了两百万元的豪宅,图的就是个清静。

早知道我该一路鸣着喇叭开将过去,也吵一吵这些为富不仁之辈。……Thoreau Institute属于非赢利机构,林肯镇居然不给他们减免税收,我不平,云他们的房地产这么值钱,难道不是托了这些先贤们之福么。——当然这么说又是对先贤们,起码是对梭罗的大不敬了,他老人家对豪宅、对税收都是深恶痛绝的。

红鹭和杰夫倒都是同一类人,温和儒雅,斯斯文文。这次的目的主要是照相,杰夫上次也提到过,文物要拍照的话,要把版权属于中心的物件和不属于中心的分开。比如是梭罗的半身雕塑,中心没有版权,我们就不能拍照。不过他又补充说,当作背景还是可以的。我说那就好,我的目的本来就不是拍梭罗的雕像,而是Jeff本人。

我和红鹭都在计算机公司里混饭吃,我还好,公司离这里才几分钟,红鹭却远在城里,而且他们也是Agile。好在他的每日例会是在十点,照完像后再赶过去还来得及。

图书馆不大,却是风格古朴,红鹭最喜欢的是那一面(法式?)窗户,我将出门时则发现我很喜欢那只大吊灯……据杰夫说,那是一位82岁的老设计家设计的。——要跟他写封E问问准确的名字。

我和杰夫随意聊着,没办法,这样的场合我照例喧宾夺主,呱唧呱唧……问倒是问了一些问题,好像都无关紧要,问完了就还是我在那里呱唧呱唧……给杰夫讲了中国的物质主义盛行,拜物教,十几岁的孩子卖肾买Ipad,是恭维《瓦尔登湖》在中国正逢其时的意思。

好在杰夫知道我还会给他发问题单,关键的问题都会在问题单上,就由我呱唧呱唧下去了。

红鹭则给他介绍了成都的瓦尔登,本来还有红鹭家人带来的照片,可惜清晨匆忙,没有来得及带上。

在图书馆照完像,我又建议出来照两张,旁边的都德式建筑,风格很像我们前一阵子看过的一所房子。我说我们没买,是因为需要整修的地方太多,杰夫马上接上:嗯,这栋楼也一样。:)

清晨的阳光,柔和清澈,令人的心境也平和异常。红鹭说,这个地方真好,我都不想上班去了。……想想而已,该走时还得走。我走时却并无怨言,繁忙中有这样短短的造访,在职场奔突时还知道世间其实还有这样宁静的角落,于我,已经足够。

今天听完了《红字》

很有意思,开头居然是霍桑把自己的经历介绍了一通。后来的章节里,偶尔也会让叙事人出现。现代读者肯定是没这个耐心了。

以前肯定是读过《红字》的吧,电影是绝对看过的,就是Demi Moore演的那个版本,小说情节却居然忘光,只记得他们的形象:女子坚定沉稳,男子软弱冲突动摇。男人怎么总是让爱他们的女人失望。不过作者倒还算宽厚,比后来的批评家们宽厚得多,真正谴责的,是那个复仇的前夫。

小女孩觉得是个小魔头,野性得几近疯狂……也不是疯狂,就是小精灵,the elfish child, the nymph. 觉得她的形象过于“主题先行”了一些,使命是代表红字,说出的话,更像是作者放在她嘴里的,而不是一个七岁女孩天然的话语。但这是1850年,这样的叙事方式还是可以接受的。

读这本书时想起它的前辈/同辈Midmarch,也想起后辈Lady Chatterley's Lover, 里面的男主人公都有一样的令女性失望的毛病:过分发达的大脑,过分羸弱甚至无能的肉体。和他们相比,女人们倒是健康,坚定,执着,传承着人性。Humanity。

有空倒是想把《红字》电影找来看看。

Sunday, January 06, 2013

梭罗翻译的孔孟圣人之言——怀念Dasha

《瓦尔登湖》中,梭罗用典很多,包括希腊罗马神话和哲学经典、《圣经》、欧洲文学和哲学经典,特别是英国诗人的作品,印度神话和哲学经典,自然也有咱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精华——孔孟圣贤之言了。

梭 罗懂的古典语言有希腊文和拉丁文,现代语言有法语。希伯来语他显然是不懂的,引用的《圣经》故事,大约来自钦定詹姆士王本,我翻译的时候为了(一)图简 便,(二)延续中文圣经的传统,方便熟悉中文圣经的读者阅读,一律延用了和合本《圣经》的译文。冯象的译文手头没有,也没有打算采纳,软件世界的通例,第 一个版本的软件买回来往往风险较大,尤其是一个人单打独斗开发出来的Enterprise级别软件,还是先观望观望。

就梭罗的用典偏好和熟悉程度来讲,大约当推希腊罗马英雄神话。《瓦尔登湖》里《圣经》故事引用得也不少,但多用的是故事而非说教。就宗教信仰来讲,他和爱默生类似,对基督教传统是持有保留态度的,行文之间还偶尔略带机锋,说些大约会冒犯虔诚信徒的讥讽之语。

翻 译过程各般辛苦,不过也有柳暗花明之处,一嘛,自然是碰到《圣经》故事——我翻译的是注疏本,注疏人杰夫•克莱默早就一条一条查好了《圣经》中的出处,熟 悉《圣经》的人都知道,圣经的每一句/段话都是有标号的,如《出埃及记》1:1,明眼人一看便知那指的是《圣经•出埃及记》中第一章第一节。我从在教会的 老朋友那里讨得一本和合本《圣经》,按图索骥,翻到那一页,bingo,噼噼啪啪敲过来就是。问过编辑,没有版权问题的,算是合法抄袭。

另外一个柳暗花明之处自然就是碰到了孔孟圣贤语录了。小时候也算是读过一点经文的,甚至到二十来岁时也能够倒背如流的,现在虽不能出口成章,看见一段译文,却还是大致能够辨认出原文,要么能够信手敲出来,要么顺手一查,就能够查出来。比如梭罗这一段绕口令:

“To know that we know what we know, and that we do not know what we do not know, that is true knowledge.”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小菜一碟吧,连没读过孔孟的人都知道。

梭 罗当然不懂中文,他的孔孟引文都是从让-皮埃尔-纪尧姆•波捷:《孔子与孟子,中国道德哲学与政治文选》这本书里转译过来的: Jean-Pierre-Guillaume Pauthier(1801-1873):Confucius et Mencius, Les Quatre Livres de Philosophie Moral et Politique de la Chine (Paris, 1841)。

这一段《论语》稍微难一些,如果克莱默没有注明章节,我查起来可能要花一点功夫。老实承认,我去国多年,数典忘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论语》、《孟子》也和《圣经》一样给章节标号了呢。

“Kieou-pe-yu (great dignitary of the state of Wei) sent a man to Khoung-tseu to know his news. Khoung-tseu caused the messenger to be seated near him, and questioned him in these terms: What is your master doing? The messenger answered with respect: My master desires to diminish the number of his faults, but he cannot accomplish it. The messenger being gone, the philosopher remarked: What a worthy messenger! What a worthy messenger!”

 “(魏国大夫)蘧伯玉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

克 莱默注释说是《论语》14:26,原来是《宪问》,不过不是26,是25。这一段一眼没看出来怪不得我,实在太偏了嘛:梭罗拼写的Kieou字我还能读出 发音,Khoung-tseu按上下文猜出指的是孔子,蘧却是连中文字都不认得,要放狗狗查才反向工程查出读音是qu2。

这三段也是反向工程,根据注疏顺藤摸瓜查出是《大学•中庸》里的,服气。

        “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
        “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
        “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下面又不服气了:这一句我觉得梭罗的翻译有误,不知道误会来自法文版,还是梭罗的英文翻译:

Virtue does not remain as an abandoned orphan; it must of necessity have neighbors.

一看就是“德不孤,必有邻”嘛,但孤完全可以当作形容词讲,就是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邻也不一定是邻居,而是其它的美德。六个字抻长成为十四个字,有点把抽象概念具体化了。

这个是梭罗转手倒卖的,我还没有查出出处。因为引文是在注疏之内,也不能借鉴其他译者的译文。

“A soldier of the kingdom of ci lost his buckler; and having sought after it a long time in vain; he comforted himself with this reflection: ‘A soldier has lost his buckler, but a soldier in our camp will find it; he will use it.’”

写到这里不禁心碎,碰到这样的小土坎,原本会偷懒,也或许就去问活百科全书,或者是善用百科全书之人,譬 如Dasha。向日Dasha自嘲,云东北人傻实在,实则是他认真,遇到未知之事一定要查出个究竟,也或许他下意识中知道时日无多,要给我们留下这数不清 的小伏笔,数不清的地雷,数不清的催泪弹……平安夜前夕在桌前整理起杂乱无章的手稿,突然就看见一个疑点,突然就想起伊人不再,突然就潸然泪下了。

我不敢妄称Dasha的朋友,不过是在他驾鹤西去之前,挤在他的朋友群中,抢着欠了他一小笔债。某日在网上听到他和人讨论自己搜集的各类字典,便写信讨要。于是便有了这一些:


先 发来的阅读软件是UnicornViewer,因为英文操作系统而无法阅读,于是又腆着脸再要,他又发来了ComicsViewer。赶紧查植物动物,却 发现我的植物动物水平连查字典的资格都没有,于是号称字典过于专业化,又再次询问他是否有更大众化的字典,尤其是中国和北美动植物互译的字典。包括拉丁文 学名和中英文学名、俗名。我的脸皮还能更厚么。

这样的字典他没有。但他还是给我发来了一个单子,上面是我列的《瓦尔登湖》中植物动物名单,他在后面逐一标注,标注分两类,他十分有把握的,他觉得不太肯定的。

看见Vivo贴出的Dasha的书桌,我不禁肝肠寸断。原来他就是在这条狭长的桌前,天女散花一般,向人间放债,然后就飘然而去,剩下我们兀自唏嘘。



我2003年底开始上网,2005年前后,在海外的《玛雅咖啡》上,见过vivo和Dasha的帖子。因为在那里只是潜水,也因为他们讨论的题目于我太陌生太深奥,故而不曾搭过话。

来豆瓣后,打鱼晒网之间,零零碎碎偶尔出点贴,和Dasha的交往仅在于上面说的“利用”他的知识和善良,心中却是说不出的悲恸,除了我心中欠了人情债的负疚感,更要紧的,其实还是同辈人猝然离去时物伤其类的兔死狐悲……生命原来是这样脆弱,这样短暂。

十年前,Dasha说:我怕死。
http://www.poemlife.com/thread-381526-1-1.html

Dasha还说,我喜欢永生(immortal)与不死(undead)。Dasha,希望你是在你喜欢的国度。

平安夜将至,Dasha安息。

Sunday, October 28, 2012

阳奉阴违,南辕北辙

十月七日时来过这里,得意洋洋地宣布《瓦尔登湖》快翻译完了。Almost Done。三个星期以后,well,it's still almost done. :) 具体来说,没有进展。

梭罗在《瓦尔登湖》里描写他一天的生活,上午在豆地里、树林中或湖中劳作,下午有意留出空闲,他不仅从哲学的角度证明这种空闲对净化灵魂和精神的重要性,还时不时讽刺一下那些匆匆忙忙来来去去的商人、农民,甚至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住在一个和地洞差不多简陋的木棚中的爱尔兰夫妇,告诉他们可以减少生活中的奢侈,这样他们就不必如此忙碌辛苦了。

 忙碌,却是我目前生活中的主题。换回这份工作,一是涨工资的诱惑(梭罗敲锣!当当!),二么,其实还是多少有一点瓦尔登湖的诱惑(梭罗鼓掌,啪啪!),觉得每天早上从湖边开过,怎么着也会沾上一点出世的仙气吧。

结果却是更加无穷无尽的忙碌……每一天都像上了发条的陀螺一样不停旋转,虽然因为项目方向不明、技术不成熟、管理不完善、公司政治而导致整个产品开发停滞不前,整个过程中,我却一直忙着。说不上披星戴月,却也是早出晚归地兢兢业业。

不仅自己忙碌,还在催促着孩子们忙碌。理论上一直是反对填鸭式教育的,心理上对虎妈也是不屑的,对孩子们抱着放羊、放养的态度,然而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前提,就是我的孩子们绝顶聪明,他们用不着逼迫、纪律、努力,就可以达到虎妈们努力争取的优秀、出众。等发现如果不管束、纪律、逼迫,孩子们的优秀、出众就得不到保障的时候,本虎妈就披挂上阵了。

说到底,我还是虎妈,只不过是一个更傲慢、要求更高的虎妈而已。于是也更危险。

 我知道我必须谋生,我也习惯了朝九晚五的公司生活,这个前提是无法改变的。我接受了俗世生活套在我身上的枷锁。(敲锣!当当!)然而,在这个前提下,我也作出了微弱的反抗——翻译《瓦尔登湖》本身,就是对忙碌的反抗。

2008年之前,心里总是有一种错觉,觉得我在公司里只是客串,我真正的生活是在别处。究竟是在那里,其实心里并不清楚……我虽然性格随和,随遇而安,却从小就有这种不属于现世的感觉……上大学排斥自己的专业,大学毕业后排斥自己的国度,研究生毕业后排斥自己的领域,工作以后又排斥自己的行业,其实都多少有一些精神上的不满足,认为我的生活应当有更高的目的,人生的内容,不该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地劳作。这是谋生(make a living),不是人生,不是生命(life)。

然而究竟追求什么,我并不清楚。2008年,心血来潮突然跳了一回槽,虽然嫌印度老板太苛刻、当夸时区PM太辛苦而跳回去了,跳回去时却向老板提出这样那样的条件,讨价还价成功的同时,也正式把自己变成了商品,开始在公司的梯子上爬台阶。而金融危机,则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手中的鸡肋,竟是一块香饽饽。

爬的同时,有得意,也有失落,其中的比例孰多孰少,视阴晴风雨、每日心境而定。

我知道我不会自愿脱离这种生活,一是它给我提供的(however delusional)安全感和成就感,二是习惯(它填满我每天的时刻表,不然我真不知拿什么来填满它),说到底,其实是一种惰性。然而,在这个前提下,我却在反抗。

 将近一年下来,检点一下收成,觉得这种虚弱的反抗还是成功的。

  反抗的证据,就是这一整本译就的《瓦尔登湖》。这本书自然有其价值,最大的价值就是那些详细的注解,自然能够纠正我们从前的一些误解,并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可以顺藤摸瓜的线索。然而这不仅仅是我接手翻译这本书的初衷。 

 每天晚上,下班后回家,照料完家人,临睡前的两到三个小时,是我自己的时间。借着一本《瓦尔登湖》,我和自己独处。我常常自讽我没有精神世界,也没有创造力,爱看书,其实是在拿别人的文字充斥自己的空间,读书时,不会有自己独处时的那种尴尬和空虚。

摊开《瓦尔登湖》,一个字一个字的读进去,又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出来,这样看似简单却十分复杂(语言、概念、英文理解、中文表达、神话典故、植物动物,别提有多难了),看似复杂却又相对简单(毕竟只是翻译,而不是原创)的工作,倒让我想起梭罗种豆子的过程。其中的喜悦,既有过程的喜悦,也有收成的喜悦。 

 而且,我还可以自豪的拍拍自己的胸脯:公司,你以为你占有了我,但我从你手里把一部分我偷出来了,每天清晨,如果我起得早,我会坐在桌前翻译一点,有时候不过半个小时,翻译一两条注释,晚上的时间稍长,一条一条、一页一页地往前挪着,这样的时候,我就可以自豪地说,起码这一些时间段落里,我在反抗着公司和公司代表的现代生活,体制,结构,成规,这一切套在我身上的枷锁。

不过,惭愧惭愧,这一个月,连这样的反抗都暂停了。组里来了新人,活儿不仅没有减少,却增多了,更重要的是,(敲锣,再敲锣,当当当!)我们在买房子,前九个月用来翻译的那些时间,现在用在为新房子挑花岗岩台面、电器、灯具、处理文书上面……

梭罗花了多少篇幅描述自己的小屋,他是反对大屋豪宅的,还计算过常人一辈子把多少年花在支付房子上。这一点我是明知故犯……当当当……我可以为自己辩解,其实我还可以买更大的,但我决定买个同档里最低档一些的……却还是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就是我在浪费,既浪费资源,又浪费自己的光阴。However it is done, and I was compelled to do it. 到底是谁在逼我,其实也没有谁,说到底,是自己。  

不过这个月总算完成了一个任务,去见了注释这个版本的《瓦尔登湖》的Jeff Cramer。暑假时在梭罗年会上见到他,心中略有不悦,因为他对我翻译他没有表示足够浓厚的感激涕零。这次见面(也很短,中午从办公室冲过去,聊了不到一个小时,捏了几张照片,又赶回去开会啊),才知道他还是从我这里知道这本书要出中文版:翻译版权是耶鲁转让给九九的,我的翻译合同是和九九签的,和他并没有直接关系,说到底,和原作者梭罗都没有太大关系。:)总之,宾主之间就双边关系达成全面谅解,准备下星期三携摄影大师红鹭前往Walden Woods,为Jeff Cramer和Walden Institute捏几张照片留念。

一年前,原以为上下班路上可以在湖边停留,结果发现,去湖边的次数,竟不比从前多。上次在湖边见到扮演梭罗的历史学家Richard Smith和梭罗的小船复制品时,秋叶尚绿,心中暗暗告诫自己要尽快再回去,在秋色最盛的时候去赏叶。Dah,几个星期,几场秋雨,秋叶已经转为暗褐色,今明两天的飓风Sandy,所有的叶子,借用一句最近听的小说里的英国英语表达法,will be done for。

于是,在可以赏湖赏叶的时候,我坐在电脑前敲打着键盘。
 

Sunday, October 07, 2012

Almost Done :)

"Thus was my first year's life in the woods completed; and the second year was similar to it. I finally left Walden September 6th, 1847."

《瓦尔登湖》的正文(包括注释)终于翻译完了(还剩下结论啊,309-325页,抽象一些,翻译起来会比较困难,所以还不能完全算翻译完了,另外校对比翻译还要麻烦,如此等等,不过现在先不说这个);希望校对也和翻译差不多。初稿(不含结论)完成于2012年9月7日凌晨5点14分。:)


好久没来这里,暑假天气太好,不知怎么就过去了。不过有空时也还啃几页,啃吃啃吃,总算把第一稿挤出来了。有些章节段落翻译起来很享受,除了原文写作以外,翻译时的心境其实也很重要。有些段落甚至给人以high的感觉。回头看能不能发现high的时候翻译出来的更流畅很有感染力——当然其实这也说不定的。

有时候又觉得好笑,整个翻译《瓦尔登湖》的过程中,每天从瓦尔登湖南面开过,匆匆忙忙赶去上班,心里便嘲笑自己,难道自己不正是梭罗嘲讽的村里和坐火车经过的那些蝇营狗苟的皆为利来的逐利之徒么。正好这段时间还在猎房,梭罗专门写了那么长的篇幅抨击大房子,嗯。

今天中午十二点到两点之间,Richard Smith要在瓦尔登湖展示梭罗的小船的复制品,准备带家里的小梭罗二毛一起去。大毛下午会和同学一起去。前几天还在看是不是要去White Mountains看树叶,其实季节更替就在眼前,何必舍近求远。

和Jeffrey Cramer 联系好了,上班时溜出来去他的办公室/图书馆瞅瞅,给《书城》写篇介绍类文字。暑假时大约是那天天气太热,我没有单独和他约,就在签售时和他聊了几句,他居然没有表示喜出望外,感激涕零。这回跟他聊起,他说,我当然记得你,不是每天都有人上来告诉你她在把你的书翻译成中文的。:)

翻译将完时,才发现其实中文版有很多,远不止徐迟和王家湘两种。据说戴欢的译文很受欢迎,截了一段一看,哇,添盐加醋的太多,可能中文读者读起来过瘾,无奈那些盐醋肯定会让梭罗大皱眉头。翻译期间忍着没有看任何人的译本,校对期间,少不得要对照一番。

 九月一到,在家里闷头玩了一个夏天的小朋友们都回去上学了,在外面闲逛的人们都回来上班了,懒洋洋的市政建设人员也终于意识到冬天即将来临、马路上的修整工程必须马上完工了,于是早晚上班交通拥挤的时间大大增加,令朝九晚五人士痛苦不堪。我每天上班的时间,本来是半个小时到四十分钟,现在突然增加到了五十分钟到一小时加十分钟,虽然绝对增加值不过二十分钟,但仿佛就这样越过了我忍受的限度,尤其是时令进入十月后居然也不见改善,于是心中便怨气冲天,倒是希望美国经济接着衰退下去,这样上班的人不就会少一些了么。

书倒是听得更多了,暑假里听的,想得起来的,继 The Dubliner 之后,又听了The Marriage Plot, The House of Seven Gables, 现在在听Umberto Eco的 The Prague Cemeteries, 艾柯的书,读是太难读了,听嘛,还算能对付下去,阅读的人好像就是当初阅读 The Swann's Way 的人,很有表现力。

Friday, July 27, 2012

James Joyce: The Dubliners; Batman

听完了乔伊斯的《都柏林人》,林林总总一百年前的爱尔兰,在眼前栩栩如生,说“Thank You"的时候都不知不觉地想用爱尔兰口音。:)

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篇Death……很长,很细腻,看似不经心的东拉西扯、饭桌上的繁文缛节,最后的故事居然不是Gabriel的Aunts,也不是Gabriel,甚至也不是他的妻子……琐碎背后,是故去的永恒,真正的青春和爱情,没有被“死亡”埋葬,而是被死亡珍藏起来了。

比起来,没有爱情的平庸人生,哪怕是看似高雅的艺术人生,在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看来,似乎亦是行尸走肉,徒费光阴。

读过一些James Joyce写给妻子的情书。多少在主人公身上看到一点作者的影子。——不一定是故事情节,而是那种微妙的又同情恋爱又嫉妒自怜的心境。一个对妻子充满柔情和欲望的丈夫,聆听妻子讲述她的不为人知的心中的故事,令人感动之余又对他充满怜悯。

最近还有一些收获,就是听完了 Junot Diaz 的The Wondrous Life of Oscar Wao. 直接结果就是多少了解了一些关于多米尼加移民的生活,这些移民在美国的生活经历,和来自中国印度的高学位分子的生活轨迹自然不同……让我想到公司里的清洁工服务员,我去的这几家公司,一律是中国印度(及其他欧亚国家)的移民做技术,南美的移民做清洁工。

还学了一些西班牙语(词)。Junot Diaz住在纽约,却是MIT的Creative Writing教授,他的故事中的Persona是Yunior,大约就是他本人的化身。最近一期的New Yorker上还有他的一个短篇。犹豫了一阵子,还是打算不翻译他的新书,明知道这是正确的决定,心里还是多少有些失之交臂的遗憾。

听别人的故事,心里的感觉就是,唉,大家活得都不容易。能够让我想到“大家活得都不容易”的文字,大约就是好文字了,因为这年头大家都疲于奔命,能够让我们感动的文字毕竟不多。

今天忙是忙,犹犹豫豫答应去看的Batman还是去看了,开始嘛,还行,中间不耐烦,最后觉得还行。很久不看电影了,里面的电影演员居然还认出不少。情节自然是好人遭遇磨难,好人灰心丧气,好人振作起来,好人打败坏人,坏人其实也很可怜,但最后好人还是战胜了坏人……公司里组织人看这个电影,大约和最近的疯子杀人事故还是有些相关的,无非是:你们发疯,我们偏偏告诉你,我们一切照旧。

奥林匹克正开幕呢,久不看电视,也没太大兴趣。

Tuesday, July 17, 2012

我也杨尚昆了:)

N年前,跟姐姐感慨说,唉,七老八十的没什么成就,这辈子活得好窝囊。姐姐安慰我,没关系,来日方长,没看人家杨尚昆,85了还升官,当上了国家主席呢。

恩,那时好像还不到二十岁。

如今觉得二十岁好小。:)一事无成的感觉依旧,只是其中臆想的成份逐渐下降,真实的、无法推翻的成份逐渐上升,直到坐实。天凉好个秋。

85岁还没到,国家主席也没当成,只不过升了小小一级。忘了那天和谁聊天来着,说某人劣根性,没得到会觉得窝囊,得到了又觉得一般般,总也没有高兴的时候。:)吾亦如是,其实在前公司就基本有把握拿到的,转到这里之前,手里捏着牌没顾得上打出来,傻乎乎地跑过来了,这次提升,也有他们弥补的意思。

2008年是我的转折点。那之前还在反抗,如初被嫁到祥林家的祥林嫂,楞是不从;经济危机一来,如同祥林嫂被“他力气大”的祥林征服了,知道反抗也无用,于是勉强将就着从了。

之后的升迁,便是我的阿毛。而山里总是有狼,没有吃的就会到村里来。所得的蝇头小利、名分虚荣,随时有可能灰飞烟灭。

这么写真的有点毛骨悚然,换了任何别人,都该欢喜雀跃一番滴。:)大约是天气闷热的缘故吧。

 众多同僚都为我高兴,因我平常宽厚待人,以实活取信于民,并且不惜牺牲自己而展示周围所有人的长处,多少弥补了一些半路出家技术上捉襟见肘的不足吧。

Saturday, June 16, 2012

穆旦/查良铮的一首诗

好久没来这里更新了,来了也没空写东西,抄一首穆旦/查良铮的诗。 

这首诗真是1976年写的么?那同一时代的人,把汉语糟蹋成了什么样子!郭沫若们在写着什么样的“诗歌”?启蒙时就反感报纸上的政治语言,四处寻找的,就是这样纯净的汉语,哪怕不是字字珠玑,起码,是干净、简洁的文字。 

而其中的沧桑……1949年,就意味着诗人穆旦的死亡。所幸的是,翻译学家查良铮给我们几代读者提供了优质的翻译食粮。我们虽然尚未面对着坟墓,却已经意识到自己能够完成的,也不过是普通的生活罢了…… 

【冥想】 穆旦 
1 
为什么万物之灵的我们, 
遭遇还比不上一棵小树? 
今天你摇摇它,优越地微笑, 
明天就化为根下的泥土。 
为什么由手写出的这些字, 
竟比这只手更长久,健壮? 
它们会把腐烂的手抛开, 
而默默生存在一张破纸上。 
因此,我傲然生活了几十年, 
仿佛曾做着万物的导演, 
实则在它们长久的秩序下 
我只当一会小小的演员。 

 2 
把生命的突泉捧在我手里, 
我只觉得它来得新鲜, 
是浓烈的酒,清新的泡沫 
注入我的奔波、劳作、冒险。 
仿佛前人从未经临的园地 
就要展现在我的面前。 
但如今,突然面对着坟墓, 
我冷眼向过去稍稍回顾, 
只见它曲折灌溉的悲喜 
都消失在一片亘古的荒漠, 
这才知道我的全部努力 
不过完成了普通的生活。 
-1976年5月

Tuesday, May 01, 2012

偷看书评 :)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 再去看书评的时候,就是去看那些看你的人,倒也别有趣味。也见过跳出来为自己辩护的作者,一没了神秘,二没了风度,实在无趣得紧。 要紧的是觉得自己做的活过得去。本人无才,做的一点雕虫小技,虽不至于无懈可击,大体上还是“对得起读者”,要是出了歪瓜劣枣,恐怕就没有了“看看你的人”的闲情逸致了吧。:)

Sunday, April 08, 2012

Extremely Loud and Incredibly Close

现在才发现,出一部译著,翻译本身是最简单的一环。:)

这本书什么时候交稿的?至少两年了吧?修改和校对也都是一年之前了哦。编辑和出版社自然有他们的难处,光是版权(包括书内图片和封面等等)都费了不少周折。先是希望书能够马上出版,后来听说在拍电影,又希望书能够赶在电影之前出来,或者至少同时出来。如今电影都放完了,书还是杳无音讯,唉。

昨天终于看电影了。果然不出所料,电影是不如书的。小朋友们也一样,真心喜爱的小说,甚至都不愿意去看电影,担心电影butcher了他们的小说。Percy Jackson and the Lightening Thief 就是一例,这本书我还算读过,电影也看了,倒也没觉得电影有多糟糕,但他们护书,就觉得电影特别不好。另一个例子就是Eragon系列,还振振有辞地说,没看他们拍了一部不成功,都不接着拍下去了吗。

预先知道电影一定是要选择性的使用书中的信息的。看完发现,电影最大的问题是把多层次地探讨人性和人际关系的小说,变成了单层次地讲述奥斯卡的经历的故事。小说虽然讲的是奥斯卡的故事,但背后衬托的爷爷奶奶在德累斯顿爆炸中的经历占了很大份量——30%没有,20%总有吧,另外还有5%的日本核爆之后的故事。我觉得Foer选择这两个二战“战犯国”的平民遭遇是有机心的:他反对的是一切残害人类的战争和暴力行为,对暴力的反对超出了宗教、种族、“正义”和“非正义”等将人类分隔成不同团体的抽象概念的范畴。

电影一单纯跟随奥斯卡的行踪,就变成了纯粹是一个孩子在9-11失去父亲之后心灵康复的故事,类似于平铺直叙的纪录片,失去了其中的内核,也容易加固观众可能本来就有的对9-11肇事者的宗教和种族背景的偏见。

哦,光是平铺直叙还好,怕就怕煽情。什么叫煽情?就是让观众觉得不能不感动的细节。Tom Hanks和Sandra Bullock还好,尤其是Tom Hanks,他演的都是悲剧发生之前的日常细节,因而还算气定神闲。Sandra Bullock也还算差强人意——失去了丈夫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大约也就是那个样子吧,虽然最后她看儿子的笔记本时多次会心微笑,让我多少有些尴尬。

关键是奥斯卡了……电影是小说来的,奥斯卡于是只好用旁白说出自己的内心活动,有些地方太长,他又是个小天才,我不知道除了我以外,还有多少人能够真正懂得他自己和自己开的“圈内玩笑”。书中许多文字游戏,本来是这本书的特色,并没有在电影中表现出来,真要是都表现出来,电影更不容易看了。

另外,书中的奥斯卡是“我”,所以作为读者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喜欢不喜欢他的问题。一到电影里,奥斯卡成了一个“他”,一个九岁的男孩,于是作为观众的我就想我是不是喜欢他。——这么想,就觉得对不起可怜的孩子。因为他的当务之急是为了努力活下去,而不是为了让我们爱他。在许多情节上,当导演强迫我感动的时候,我反而觉得和奥斯卡之间有了距离。

爷爷还好,奥斯卡话太多,爷爷一言不发,仅靠表情(和手掌)表达,多少是一种弥补。但爷爷在小说中是立体的,在电影里却成了单面,多少是一种遗憾。

音乐也有些过犹不及。我的音乐耳朵并不灵,但好几个地方却觉得受到了干扰,感觉喧宾夺主,至少是觉得作品过于吃力, tried too hard.

结尾也有些好莱坞……连这样沉郁subdued的电影,也要拍出个大团圆:奥斯卡有了继续生活的勇气,爷爷奶奶大团圆,爸爸生前藏下的线索也找到了,爸爸的钥匙居然也有使人破镜重圆的魔力,陌生人夫妇大团圆,你好我好大家好……我自然不希望奥斯卡永远痛苦下去,不过觉得这样太cheap,太好莱坞罢了。

还是看电影之前的直觉:电影提名是人们对9-11这个事件的尊重,而电影没有获奖,还算是艺术的胜利。

Wednesday, April 04, 2012

清明节忆清明叔叔

叔叔安息……

叔叔本名并不叫清明,家谱上叫盛华,因为生在清明节,故而小名清明。这样晦气的节日拿来当小名,是这样将叔叔的一生蒙上了阴影么?

我自觉能够安贫乐道,物质需求不高。有时候却想,如果我是X万富翁(X>100),或许我就有能力改变一些人的生活……

叔叔很帅,鼻梁有我们家族人都没有的笔挺的直线。

叔叔,你在那边,定不会承受你在这个世界上承受过的苦难。

Friday, March 30, 2012

百天之痒

婚姻是七年之痒,工作呢?日新月异的职场上,尤其是流水的营盘流水的兵的高科技职场,又尤其是我这样的跳槽健将,一年都不到。今天才发觉,是一个季度。:)

TNND,老子真想撂挑子不干了。不过还没有退休的打算,仔细想想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就是心里觉得窝囊……好在自己的老板和真正干活的员工都知道详情,只是上面指手画脚的大佬们东拉西扯,总要挑出些毛病显示自己工作的价值。

既然退休目前还不是Option,姑奶奶就韬光养晦吧,说好了至少一年以内不跳槽……周围的公司都好火啊,四顾之下,哪边的草都翠绿翠绿的……不过跳槽多了的人,也知道新鲜感一过之后,剩下的也多是例行公事,再加偶尔的piss off,再加无数的保险信息更新。

看看,看看,一点点不顺心,首先就想着跳槽,什么态度嘛!多亏我们还算是认真做事的人,要知道我们心里有多么水性杨花,将来还有什么人会雇佣我们啊!

Monday, March 26, 2012

表扬我自己:第二章翻译完毕

不知不觉就完成了。当然这一章比第一章短多了,正文和注解加起来只有两万八千字。不过文字真好,翻起来感觉很不错。也可能是自己顺手了,进入了状态。不过更可能是原文本来就是第二章写得好。

春天突然就来了,家里家外各种忙碌。

Sunday, March 25, 2012

Gauguin

周末这叫一个忙!还有好多事是闭目不看……好赖抽出了50分钟看完了高更。

原来高更同学本来是个倒股票的……stock broker啊,赚钱还不少,和来自丹麦的太太养了好几个孩子。后来却有了变故——一是高更对绘画的兴趣,二是股市崩盘,两者之间有没有关系不知道,总之高更的太太带着几个孩子回了娘家,剩下一个有病的孩子和高更一起留在巴黎——后来这个孩子的下落影片里没说清楚,待会儿查查。总之高更就这样离开了家庭,以后和他们很少见面(或者根本就没有见过),彻底脱离了中产阶级的家庭生活,成了艺术家。

高更的绘画,在巴黎人的眼里就是exotic,这当然和他自己的兴趣有关,他本来生在南美,长到上学时才回法国上学,于是他对异国就有特殊的向往。去塔希提既是一种实在的内心的呼唤,也是一种生意决定,知道那里的异国风味会吃香。他绘的一幅塔希提祭典场景,其实在塔希提文化中并不存在,而是带有埃及或印第安人的色彩,但细节的真实无关紧要,他画得与众不同,于是就有其价值。

也提到了和梵高短暂的合住,原来是提奥提议的,而且提奥的本意是要在那里建一个艺术家的colony,没想到这个colony的头两个居民就合不来,高更看梵高把自己的耳朵割下来了,就丢盔弃甲逃之夭夭了。看过的梵高电影里,高更的形象更像一个脸颊红彤彤的农夫。

高更在塔希提倒是过得不错,和十三岁的当地少女同居,有一幅画是少女看见了鬼魂时恐慌的表情。他感觉寂寞时,决定回巴黎,女孩子便不知去了哪里,等他再回来时,又换了另外一位少女同居,似乎还有过一个小女儿,小女儿婴儿期便夭折了。

高更的画,色彩、线条都显得粗放,倒是和梵高电影里的农夫形象般配。另外自然就是风景和风情的异国情调了,热带,半热带。算不算是宗主国对殖民地的艺术“掠夺”呢? :)

想起一个小朋友,母亲是美国人,音乐出身,也作室内设计,买了旧的小房子,就自己画了设计图让老公改造装修。老公是从巴厘岛来的,英语很好(是不是本来就说英语啊),请我们去他家时,母亲家三代组成一支乐队,玩儿古典也玩儿爵士,然后巴厘岛来的老爹做出很多巴厘风味的饭菜,芒果烧肉之类。唯一的抱怨就是她太艺术家,不似一般美国人般做事有各种程序礼节,请了小朋友去她家sleepover她就真地让孩子们一夜熬着不睡觉,请她家孩子来时她也忘了回复是不是来,倒让我怀念起美国标准家庭主妇的繁文缛节。

都说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写的就是高更。返璞归真,追求简朴等等,对此我有些存疑,简单一需要追求,就变得不简单了,高更不还是要万里迢迢地旅行那么远么,梭罗不还是要认认真真地盖个木棚么。:)

高更活得不耐烦了,想结束自己的生命,结果体内毒素太深,居然还毒不死。

Monday, March 19, 2012

打倒法西斯!亚马逊万岁!

不是要就义了。:)

公司本来是圣诞节期间全场关闭,老百姓得两天假期,三天要用自己的假期。

前不久老总又假惺惺地让大家投票,七月四日期间国庆节也全公司关闭。国庆节本来就是假期,公司又被评上Best Place to Work, 大家再得一天,可是另外三天还是要用假期。我们这些惯于攒假期回中国的可就惨了。

连我们老实巴交的中国人都反对,美国人肯定更是反对的……跟大家咨询纯粹是走过场。切。这样也好,赶紧找七月四号去玩的地方吧,想想人群就头痛。

不过也有占便宜的事……中和一下吃亏的感觉。今天打开Kindle的保护夹,才发现里面一个大豁口,心里怀疑是哪天在地上摔了,可是毕竟有皮夹裹着,也没有小朋友把它当玩具玩儿。跟Kindle打了个电话,人家很爽快地答应给我换一个新的,还说,怕我着急没得用,发快递。旧的一个月之内还给他们就行了。

想想旧同学,还怪舍不得的,这几个月差不多天天用。不过发现Kindle版和纸版中有一个小差异,编辑大人说以书为准,所以现在也不太用Kindle了,偶尔玩玩ThreadWord而已,再就是看完了《小王子》。某同学发来英文版和法文版的,我法语太臭,只能读英文。

不过还是觉得自己特别刁民。:)

Friday, March 16, 2012

看不见的手

Geez,给国内家人买的IPAD3,原来是从国内发出来的……然后再托人带回去,海关发现还要征收¥1,000的关税……

实在是不理解国人的跟风心理。一大约真是游戏上瘾,二就是邻人有的我非有不可,三就是有能力有本事买到“正版”。

为了培植这种心理,苹果还故意不在中国首发,故意钓钓他们的胃口。

Louisville, KY, United States 03/16/2012 12:18 P.M. Arrival Scan
Anchorage, AK, United States 03/16/2012 1:05 A.M. Departure Scan
Anchorage, AK, United States 03/15/2012 11:45 P.M. Arrival Scan
Shanghai, China 03/16/2012 7:40 A.M. Departure Scan
Chengdu, China 03/16/2012 3:26 A.M. Departure Scan
Chengdu, China 03/15/2012 6:05 P.M. Arrival Scan
EPZ, China 03/15/2012 5:32 P.M. Departure Scan
03/15/2012 10:51 A.M. Origin Scan
China 03/15/2012 4:35 A.M. Order Processed: Ready for UPS

Sunday, March 11, 2012

警察叔叔,你罚我吧!

总算到了星期五,供应的午餐是烧烤,吃得虽然不多,下午的一大半精力还是用在了消化它上面。看看活儿也不多,小点儿的活儿不值得去烦人,大点儿的活儿,大礼拜五下午的,你去烦人人家会把你吃了,还是知趣点儿,此周已去待下周吧。

转了几圈,能搭讪的都搭讪完了,Beer Bash又一般是不去的,咱回家吧。

回家的路走的是斜路,正路偶尔也走过,须应时才可,早晨十点之前、下午四点之后也不是不能走,但你需要安排双倍的时间,还要扶着方向盘拼命操练瑜伽、气功、五讲四美三热爱,才不至于走上反人类的绝路。斜路虽然慢,但你总是在动。

于是我就动了。

问题就出在这个动上。上下班横穿几个镇,这几个镇都是麻州乃至美国历史上的军事文化重镇,以前不觉得,改走这条线上班以后才发现,有个镇里关键的一个路口居然没有红绿灯。偏偏这个路口有大概五六条路交叉,而且大概每一条路上过来的都是出身此地的绅士淑女,大家都温良恭俭让得很,于是每天上下班经过这条路口时就是没完没了的你谦我让……您先走,不还是您先走,您倒是先走啊,不不,还是您走……拉拉扯扯,明明几个路口的车加起来也不过十来辆,过一趟也要花上个十来分钟。在我辈繁忙民族的钟表里,这十分钟就等于一个小时了。

这还不算。过完了路口,总算有一小段直路啊,不行,慢着,周围有学校。也不闪灯,就是树后面很雅致地支着一块小牌牌:校区,某点某分限速二十。再往前又是某历史人物古迹,慢着,没准什么时候有历史学会颤颤巍巍的老头儿老太太扶老偕老地去查经。限速二十五。

我开车很臭。就是很不酷啦。科大毕业的一个小个子女生跟我吹牛,说她飚车有多威风,警察追了她很远她都不停,最后停下来,还凶巴巴地问人家,我在最里边一条lane上啊,你总不能让我停在那儿吧。把我给崇拜得。

知道自己开车臭的人,臭的地方多了,其中一臭,就是不喜欢人追尾。也不是怕人劫财劫色,财嘛,顶多有个GPS,还总是忘了更新地图,抢吧,抢完了,想去什么地方,小心也跟我们一样开到一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丛里去。劫色就甭说了,那谁说了,女人过了三十,建筑工地有人吹口哨,是恨不得要跟人家民工说谢谢的。

总之,一有人追尾我就加速,不是怕人家嫌我们慢么。加完速,回头一看,家伙被我远远地甩在后头,嘿嘿。

正得意间,眼角瞥见一辆车,静静地横在岔道口。依稀看见里面司机的嘴唇在动,脚下本能地带了一下闸,又想想我是主路伊是岔路,我还是应当继续开着才是。

缓缓地开过,后面还是被追尾了。庄严神圣的官家车。不一会儿红蓝就闪了起来。好啊,正好旁边还有一条小路,咱还是乖一点儿,慢慢地蹭过去停下吧,还没忘了体谅地给警察叔叔也留够一辆车的位置。

警察叔叔在我后面停下来,我就良民大大地,老老实实地搜索起驾照和注册。某次过马路左拐弯被抓,起因是右后方的指示灯不亮,抓完了才发现本司机的驾照和车主的注册都已经过期,于是和车主成双捉对去法庭向Magistrate大人负荆请罪以后,我的文件之类都是无懈可击的。

警察叔叔走过来,警察叔叔很年轻,还是个女的。心里一沉,本来准备好的媚笑也变成了讪笑。不过语气还是低三下四的:“哦,正在找文件呢~~~喏,这是阿的驾照~~这是阿的注册~~”

女警察叔叔严厉地说:“你知道你开得多快吗?30迈的地段,你开了四十七迈”。

我心里一咯噔,马上飞速进行着各种运算:超一迈十刀,超十七迈一百七十刀,更别提还有不良记录,还有各种保险上涨……不过心中还做了另一项运算:超速十七,如果我上了限速65迈的高速,那岂不是就开成了82迈?开高速时偶尔一眼瞥见速度表上到了80,我就自己魂飞魄散赶紧降速,一直把吃真正的高速公路超速警票,当作Bucket List上的一个奋斗目标呢……

心里这么盘算着,脸上却还是带着讪笑,一边很丧失民族气节地说:“哦,这一段很难开啊,我真是没有意识到我开得那么快……”一边想,完了,完了……好在家里的账单都是我付,这件事,也就是天知,地知,警察叔叔知,我知了……

警察叔叔什么表情我都没看见,她把东西都拿走了,去她自己的车里鼓捣。她走过来之前我就赶紧把听的书关了,不知道Mrs. Dalloway 的意识流流到了哪里。也不敢打开重听。伸出脑袋回头看,果然,路边上赫赫亮着一块牌子,30.

警察叔叔正好也鼓捣完了,说,你瞧见了吧,速度都标得明明白白的。我要是有点骨气,就会说,可是这速度,过几十米一换,我换得过来吗。我没骨气,就还是祥林嫂似地说,是啊,是啊,这一段很难开啊,我真是没有意识到我开得那么快……

她手里拿着一张票票,票票我是见过的,当初就拿着它去见过Magistrate,心里还想念着Civil Disobedience的革命老前辈梭罗大叔。只知道他坐过牢,后来叫老姑妈交钱给赎出来了,不知道他上没上过法庭。

大约是梭罗冥冥中保佑,警察叔叔告诉我,她不罚我了,只给了我一个书面警告!哈拉路亚!她还给我看看票上收钱那一栏目:瞧瞧,要不然的话,这可是一百七十刀啊!Pew,简直是没法相信自己的好运气!

剩下的一段路开得云里雾里,如入梦境,这样的开法,要说危险,可比我刚才开的四十七迈要危险多了啊……回到家里,把车停好,才觉得如梦方醒,如释重负:今天总算囫囵个儿回来了。

梦醒了才开始犯嘀咕:她为什么不罚我?正宗警察叔叔不罚,往往令人得意非凡,觉得幸亏衣服穿得整齐,幸亏那一下眼睫毛没白闪……可她明明是个年轻精干的女警察……怎么她也不罚我……

以前笑话人家开车像个 Little Old Asian Lady, 难道我不知不觉间,已经变成了一个Little Old Asian Lady,她可怜我,高抬贵手……

这么想着,顿时心如刀绞,真想回去告诉她:警察叔叔,你罚我吧,罚我吧!

Tuesday, March 06, 2012

表扬我家小弟弟

表扬完了自己,再表扬我家小弟弟。

Virginia Woolf的Orlando听完了,正好接他的时候听到结尾那一段。他评论了一句: Gee, that's a lot of selves. :) 你还别说,一言以蔽之,这篇小说的核心也就是 self-identity (or identities), 探索的正好还就是个人跨越时空、跨越性别的自我认同问题。虽然没有答案,虽然越听越糊涂,但起码让人知道有人想过这个问题。

Orlando听完了,现在在听Mrs.Dalloway。 这一篇和Orlando比更sensual一些,因而更女性化一些,大约因为讲的是女人的故事。人到中年,在一天之内,回顾这半生以来的生活,令人唏嘘之处,便是那些 what if's and regrets ...

回过头来还是要表扬我自己。Gym里的muscle training 和yoga 课都不好玩儿,另外时间限制太大,碰巧有事就耽误了,干脆改treadmill算了。还不错,Calories,Time, Distance 各项都可以是短期奋斗目标,一项满足了再追求另外一项,循环往复,烧掉不少卡路里。再想想烧点卡路里这么不容易,吃的时候就更谨慎了。:)

Sunday, March 04, 2012

表扬我自己

第一章翻译完了。除了结尾那一首诗。

一章算什么。还自己弹冠相庆。有人说。

我说,一章怎么啦,这一章就是八万多字呢。正文四万七,余下的是注疏。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天开始的,好像是一月份哪一天吧。我还上班,还管家,还忙着修改别的项目呢。

第一遍总是好玩、新鲜。难的、乏味的是修改和校对。不过越来越顺手了。

翻译和写作一样,也是要有灵性的(不说灵感吧,灵感太自得,好像真是创什么作似的)。得出的经验是,感觉不好的时候情愿歇工不干,因为啃吃啃吃出来的东西就会永远是啃吃啃吃,改起来费力,读起来恼火。等一等,溪水又注满了,流起来又会很畅快的。

Seurat

这个也看完了。中间还打瞌睡,睡着了,醒过来倒回去看。不怪人家没意思,是我自己太累了。

Seurat只活了三十一岁,比Manet还少了二十年。不过成就斐然……短CD里谈到了他的绘画技术,数学般的精确,我辈不画画者自己没有体会,经人一讲,就哦!恍然大悟一小点儿。

Seurat的画有很多是海景,出名的一幅是Bathers,当时流行的很多都是小资休闲的,包括印象派们自己,都喜欢画街边咖啡馆,Seurat却画劳动人民,这一点和革命战士毕沙罗类似,要画劳动人民,还有河边海边的景色,河边乘凉的是干活的劳动人民,而不是有闲阶级。


Seurat是官二代,老爹是法国政府干部,于是便有钱。于是想起来,法国很中央集权的,和老大帝国天朝类似,于是当官的便有好处,其中一个好处就是其子弟若有天份,便可以放手追求了去。

不过追求也有代价,艺术上的困难之外还有生活上的不便。Seurat有个情妇,还生了个小婴儿,但家人朋友一概不知。等他生病去世了,才真相大白。

可怜的是,他死后不久,他的小婴儿也死了,得的是同样的病,大概是流行性脑膜炎之类。DVD上说这幅画是他的情妇Madeline,当时才二十岁。这么难看,这么胖,一直过着藏藏掖掖的生活,然后又一下子失去了男人和孩子,唉。

Saturday, March 03, 2012

Manet

上个星期CD盘被罚一天,反正已经罚过了,就干脆续一个星期,接着看Manet。

Manet同学是一直没有和沙龙脱节的,而且在死前终于得到了沙龙的奖章,实现了人生的伟大理想。他在印象派里算是“客串”,虽然几盘录像里屡次展示的印象派画家群像里,他是坐着执笔的那一位,因为那时还只有他算是功成名就。

马奈同学家里有钱,读书不成时,赞助他转而学画。也还算是比较成功,虽然马奈同学对批评很敏感,报纸上一批评他就抑郁,一抑郁就干脆不干了。好在他还算运气,沙龙认他,印象派新锐们也认他。不过身体也还是不好,四十几岁就得了什么腿病,后来截肢,截肢完了没几个星期还是去世了,死时年仅51岁。

临死前的最后一幅杰作。要不是CD解释,我还真的没有注意到镜子里她交谈的对方——一个客人。于是整个一幅画就暧昧之极了。


Wednesday, February 29, 2012

Virginia Woolf: Orlando

Orlando 从土耳其当完大使回来,家里的仆人和狗都毫不怀疑地接受了他/她。仆人说,me lord --e-- me lady ... 就这样承认了她的新身份。:) 还说,哑巴畜生在认人方面比人还要可靠,它们没有疑问,那么Orlando 的身份也就确定无疑了。

这本书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写的,之所以重要,大概也就在于它对传统男女身份的挑战。喜欢那种 playful humor and sarcastic musings. 我们今天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在近一百年前都是惊世骇俗的……Virginia Woolf之前的英国女作家的东西都十足的女性化,包括对女性地位的抗议也是很女性的,Woolf似乎有点超越其上,站在第三者的角度试图进行理性的审视和评价。

她如果生为男身会更幸福吗?也难说。

总算听完了,还好,只有八盘。多亏是CD盘,正好车里又没有别的候补,上下班听着听着就听完了。要是书肯定就看不下去了。

男人女人,男权女权,男人的优势,女人的示弱,究竟现代人士,对前人的经验不能感同身受,对她的分析和描绘就更难理解了。Orlando跨越了四百年,并且从男人变成了女人,最后发现自己当初热爱的Sasha变成了一个肥胖琐碎的老女人……所谓铭心刻骨的男女之情在伍尔夫笔下不过如此;而婚姻则与爱情无关,奥兰多的“丈夫”更像是一个路人,常年在希望角航海。

听完CD以后,后面推荐的是Proust的Swann's Way。:)要是再能硬着头皮读/听Ulyssess,那我就算把所谓Canon经典都碰过了。

Sunday, February 26, 2012

Pissarro

犹太父亲,本人生于巴黎,但父亲在加勒比海的圣托马斯岛开店。送他回巴黎读书,后决定以艺术为业。比印象派其他成员年龄要大,但反而接受了比他年轻的Seurat的影响。当过安格尔的学生,科班出身,在印象派里算最学院派的。

最大的贡献是以点作画……近看是小方块,远看才是风景人物。在印象派里属于更注重野外写生的。1870年普法战争时被老母亲逼到英国躲着。

Pissarro 的风景画里有很多劳动人民耕作的场景,倒让人想起米勒的画。据介绍,老皮是挺“左”的激进社会主义者,同情劳动人民,尤其是在自己年轻时有些贫困潦倒的时候(paraphrase解说词啊)。

偏偏不巧的是,晚年时他得了个什么病,不能到地里去画农耕男女了,使他只能在屋子里作画,于是他的风景就是从窗户里看出去的风景。从窗户里画大街,耳边仿佛能够听见萧萧马车声和小贩的叫卖声,人声鼎沸,从乡村的landscape到美丽巴黎的cityscape,皮萨罗还算是幸运。





Monday, February 20, 2012

The Impressionists

印象派里最早记得的大概就是雷诺阿(Pierre-Auguste Renoir (1841-1919)),今天才明白为什么。在看这一套印象派科普DVD,手头借到了四盘,Manet,Pissarro,Renoir 和 Seurat,第一个当然就看Renoir.

DVD里说,雷诺阿画像的风格就是带着欣赏的眼光去美化眼中的景和人,50分钟的片子,花了不少力气介绍印象派对光、影和颜色的运用,还提到当时科学的进步也促进了艺术家们艺术手法的进步(比如照相机的发明啊,新的人工合成颜料啊),如此等等,更重要的还是一群新的艺术家对沙龙传统艺术手法的反叛,他们于1874年自己组织自己的印象派展览,公开和学院派的沙龙唱对台戏。

雷诺阿还算幸运,在画展上卖出些画,一边在贫穷中煎熬,去母亲家为朋友偷块面包吃。不过他一举成名还是因为应用传统手法为某富商画了其妻其女,从此声名大振,脱贫致富,收入源源不断。他也娶了情妇为妻,从此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原来雷诺阿们的主要贡献还是画眼前熟悉的人物和景色,他的女模特儿最初是自己的情妇,后来是自己孩子的保姆,群像里,凡是辨认得出来脸面的都是他的朋友。我们今天认为理所当然的事,原来在当时都是突破——学院派讲究的是帝王将相或者圣母耶稣。

不过雷诺阿在反叛的同时还是承认传统艺术的魅力,也或者是年龄渐长,也或者是传统艺术更容易为(有钱的)大众接受,总之他并没有一味现代,而是更深地回归到艺术传统中。他最推崇的文艺复兴艺术家是拉斐尔,这就更印证了我偏爱的艺术风格了,也无非是最普通的女性化的爱好:柔和,秀美,宁静……

这怎么就像是我自己说的话!只是我总觉得这样肤浅,显得没深度,故而不说。:)

"For me a picture has to be something pleasant, delightful, and pretty - yes, pretty. There are enough unpleasant things in the world without us producing even more." ~ Pierre-Auguste Renoir

结尾很令人唏嘘的一点,就是老雷诺阿得了关节炎……和贝多芬耳朵聋了差不多……于是只好把画笔缠在手上作画。唉。不过,这才是艺术和艺术家的魅力:变丑为美,变废为宝,变腐朽为神奇,变短暂的时间和空间为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