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3, 2007

Doris Lessing: The Fifth Child

Doris Lessing得诺贝尔奖了。这几年的倾向,诺奖作者要么是少数民族(非西方),要么是女性,有点 affirmative action的意思,而且,作者都在某种程度关注着时代的大问题,种族,性别,文化和宗教冲突等等。这本无可厚非,并不意味着这个奖就没有纯文学、纯美学价值。

手头有四本:African Stories, The Sweetest Dreams, Proper Marriage, The Fifth Child.周五晚上Red Sox和 Cleveland Indians第一场决赛,打得容易,The Fifth Child最薄,所以一边看球,一边就把它翻完了。

不好看。六十年代末期,世界和英国都是一片混乱,可是这一对夫妇却都想保守传统,养育子女。他们有了四个孩子,都是天真快乐的好孩子。万事如意,直到他们有了第五个孩子,Ben.小说是从母亲的眼里去写的。别人都不相信,只有母亲自己觉得,那个孩子不是正常人类,而是魔鬼的后代。

Rosemary's Baby说了一个类似的故事,但是,Rosemary's Baby虽然恐怖,但我们自始至终都知道,那只是一个故事而已。《第五个孩子》不同,写来写去,都是柴米油盐,日常生活中的场景。母亲出于母性的本能,不忍心孩子在收容所受折磨,把他接回了家,结果却因此毁掉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另外四个孩子和丈夫与她渐渐疏远;与此同时,她对第五个孩子的爱没有得到任何回报,他仿佛总是在另一个世界里浮游,母亲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长大,离去,捣乱,破坏。

不喜欢这样的故事。如果作者把小说写成一个大团圆结尾,什么母爱感召了他啊,他幡然悔悟了啊,等等,就落了俗套,好,作者倒是眼睛明亮,洞悉世事,讲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们其实温情也是徒劳的,嗯,but what purpose does it serve?

也想起了Capote。Capote起码还记录了Capote慢慢看入那块石头般的人心的过程。The Fifth Child里,这个孩子没有心。哦。对了。集中点还是母亲的心。母亲已经知道她把这样的孩子接回来的后果,她却只能遵循母性的逻辑,尽自己的一切所能,保护自己的孩子。以健康孩子为代价,拯救那个最需要她的孩子。大约这也是人类的希望?若是一定要找出亮点,大概就是这一点了。

啰唆半天,到底 yes or no? No. 不推荐这本书。

从图书馆里订了三本,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看:The Golden Notebook; The Grass is Singing; Love, Again.

Thursday, October 11, 2007

Monday, October 08, 2007

(六)椒安 JoAnne

认识她以后,因为她的名字里的A是大写,我才知道 Joanne 原来是双名,是 Jo 和 Anne 合在一起的。她的儿子和大毛一样大,女儿和二毛一样大,二毛小Baby的时候,我们每个星期四下午triple playdate见面,这个星期在我家,下个星期在她家。她是搞环境科学的,伯克利的博士,还和老公一起在牛津作过博士后。

她和大家一样,并不想因为生儿育女而放弃职业的(说“事业”总有些好笑),但是,她儿子是个夜哭郎,脾气极端狂躁,将托儿所和他们自己都折磨得死去活来。正好她工作的小公司经营也不好,于是她回家。后来又生了女儿,女儿也是个 headstrong的小魔头——比一比,我的两个小冤家都是天使。

她儿子三岁的时候,她在家里给他过生日。主题是海盗,先让娃娃们treasure hunt.孩子太小,大人帮忙,一帮忙,节目就结束得太快,她老要看表,怕没有东西充塞时间,就象我从前备课不充分,担心上课时没东西可讲一样。;)还在地下室搞了个虚拟赛船,糊了无数纸箱,然后勉强连接起来。蛋糕也是自己烤的。嘿嘿,就是从这次以后我学乖了,坚决不在家里办生日爬梯,外面租个地方得了。:)

我回公司上班以后,先是忙乱,等忙过一阵以后,想起来给她打电话,她就变得十分冷淡了。——生活方式和节奏都有了变化,大家的关系也有了微妙的变化。最后一次和她通电话时,她丈夫换了工作,他们都要搬到加州去了,正忙着卖房子。

我最喜欢她家的书房,一面墙都是到顶的书架,另一面墙是整面的法式窗,看出去,是一座美丽的小山坡。

(五)洛仁的妈妈

洛仁五岁,金发碧眼、漂亮活泼的洋娃娃一个。有一次外出时,我给她拍了无数特写,因为她实在是太漂亮太抢眼。:)见到她妈妈,却令人倒抽一口凉气:细看时,原来她和她妈妈长得一模一样,可是她妈妈却是那么臃肿,迟钝,那么愁眉苦脸。岁月和苦难就是这样摧残了生命的美丽,而且,想到这就是天真的小姑娘的前景,实在是难过。

那次生日Party,她们来晚了,洛仁脸上还有眼泪,让她参加游戏,她说不想玩。妈妈说,因为洛仁不听话,I had to give her a time out. I had to discipline her.我是单身母亲,带着他们两个不容易,他们再不听话,我更没办法了。

洛仁的哥哥八九岁,早已经不再天真。我带他们出去玩过一次,他在后排偷偷揪比他小的孩子。不管玩什么,他都是无可无不可的样子。最兴奋的时刻,是我们开过一座房子时,他说:“我爸爸和他的女朋友曾经在这里住过的!”

我见过他的爸爸,很帅,和他妈妈年龄相仿,想当初(其实也就是十年的功夫),两人一定是一对金童玉女,不过女人老了憔悴了,男人却依旧年轻朝气,比从前的毛头小伙时大概还更有魅力。女人小时候,大概也就是个幸福地玩着芭比娃娃的漂亮小公主,受着宠爱,怀着梦想,盼望着和白马王子live happily ever after的,结果白马王子来了又离开了,鲜花也很快凋谢。

她现在在一个地方作秘书。和她对话很不容易,很简单的话都要重复许多遍,她才能准确理解。孩子们也不大玩得到一起去,和她也就不再来往了。

(三)犹太人 (四)荷兰人

其实,在学校里认识的,除了中国人,就尽是犹太人。:)不过,在Playground也认识过一个犹太人,聊了一个多钟头,聊得很开心,大有相见恨晚的劲头,也互相留了电话,可惜一见钟情的热情很快消散,大家都没有试图去联络。她是纽约人,学表演的,姿色却并不出众;如今孩子都好几岁了,机遇大概是不会再有的了。丈夫是编剧,好象编的剧本还和中国有关的。

可以想象他们当初也应当是雄心勃勃的,然而演艺界中,“成功”者总是凤毛麟角。现在,她在打点零工挣些家用,还准备找一个更固定一点的工作。自然只能是文秘、数豆子一类乏味营生,和艺术无关,和创造无关。

她给我介绍了一套CD,叫 Beethoven's Wig,将一些古典音乐的片断用诙谐儿歌的形式唱出来,目的是帮助小朋友记住这些古典片断。我听了听,觉得实在难听,就没有用它来“污染”我们家小朋友的耳朵。

(四)荷兰人

也是在图书馆前面那个Playground认识的,那个荷兰妈妈真高,就是说,恩,就是说,恩,居然比我还高。:)她儿子六岁,叫了个鬼的名字,Jasper.儿子也很高很瘦,脸色苍白忧郁。六岁孩子脸上的忧郁,看着真令人心酸。

她说,他们来美国之后,先是过得很好,夫妻俩都喜欢打高尔夫球,参加了附近的高尔夫俱乐部,每个周末都在那里打发时光。后来就有了儿子,后来她就得了产后忧郁症,后来丈夫就不爱她了——她反复说,为什么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他不向我伸出手。等她自己挣扎着好了,一切也都无法挽回了。于是她自己带着孩子在这里上学,每两个星期,父亲把孩子接走,过一个周末。

这个妈妈,和上面那个犹太妈妈,都认为自己的孩子有问题,需要特殊教育。依我看,他们的孩子正常得很。是她们自己的心里有阴影,然后把这个阴影折射到了孩子身上。不是指责她们。她们自己也无能为力。

(二)伊朗人

这几天刚刚发现,足球训练场边场上,那个总是在抱怨这个那个的妈妈,原来是伊朗人。她们刚从康州搬来,家里的东西还没有完全打开,四周也不熟悉,于是牢骚满腹。对足球队,她自然也有千种抱怨;我说你会习惯的,我们这个塘是个体育塘,尤其是男孩子,大家都把体育看作生命的。

发现她是伊朗人后,再聊时反而容易了些。她爱聊天,总是自己凑上来,我便好心奉陪。我说我学过半年的波斯语,她便说 but why,好象说你疯了么,不象我们,听人家说学中文,总是要民族自豪感一番的。:)我说我为什么学不重要,反正我现在什么也不记得,只记得书是 qetab,学生是丹麦犹太人(Danish Jew), 爆米花怎么说不记得,但记得它是个组合词,意思是 elephant fart. LOL 她说还真是的,就是那么说的。我原先总以为那是老师在忽悠我们。

我的波斯语老师自己是WASP,白人、基督徒,却热爱波斯文化,博士论文写的是波斯古典诗歌Shahnama (The Book of Kings). 她家里很有钱,妹妹是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董事。她自己就有一个基金会,在Beacon Hill有两所房子,一所自己住,另一所是她的波斯古玩收藏,免费对公众开放。

我跟伊朗人说,我这个老师很“开明”,每次去埃及、伊朗,她都是要戴面纱的,以示对伊斯兰文化的尊敬。哈哈,对此,老姐姐嗤之以鼻,大不以为然地说:For what? Respect what? It's just a religion!

她说,她母亲和她父亲已经离婚了,母亲在美国,父亲在伊朗。尽管如此,她母亲去伊朗时,还必须事先征得她父亲的许可,不然她就不能离开伊朗。我说,那倒过来是不是也一样呢?她说,当然不用!这还用问!:)乐得我哈哈哈。:)

她丈夫后来来了,一看就不是伊朗人,厚眼镜大胡子的白领书呆模样。跟我打听周围的中餐馆。给介绍了一家海鲜的,担心她清真,不吃 shell fish.结果人家还真就去了,还告诉我,恩,很不错。丈夫还号称喜欢作饭,尤其是中餐(!)。

Reading Lolita她看了一半,没有看完,说是因为太真实,太痛苦。我倒是看完了,但因为不喜欢里头渲染的政治气氛,大概也还有老师的影响,便总是怀疑作者将那里的情形戏剧化了一些。——八十年代是半开放半禁锢的年代,在那个年代长大的人,记忆总是搀杂着一些开放,一些禁锢的,我可能选择记忆的开放比较多。——直到最后铁幕落下,全面禁锢。

据伊朗老妈说,书中记述的都是真实情形。这个妈妈显然智商很高,个性也很强烈鲜明,激烈尖锐,却是聪明可爱。;)以后应当和她多来往。:)

Sideline Diplomacy :)(一)黑人

到美国之后,生活一直比较单纯,从学校到公司,见到的人大致一样,不同的只是,学校里的是白领书呆(Bookworms),公司里的是蓝领书呆(Nerds and Geeks)。超出这两个圈子以外的还真不多,想一想,都是在路边上、球场边上认识的。

(一)黑人

大毛小的时候,我们还住在城里,住处附近有一个蓝色的 Playground,黄昏的时候去,总有一群青少年在打篮球,十四五岁的样子;其中大约有一半是黑人。我们和他们不太说话,除非是孩子歪着小腿跑到了篮球场中间去。

有一个黑人父亲,大概三十来岁,总带着一个两岁的小女儿,于是和我们聊得就比较多。聊的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总是满脸笑容,很顾家,很爱孩子,——和媒体中谈及的不负责任的黑人男子很不一样。

两年前,夏天去青蛙池的时候,也碰上过一个黑人父亲,他的儿子已经九岁,比我们大毛二毛都大,结果却是小小的二毛和他交了朋友,两个人并排趴在浅水中,叽叽哝哝说了两三个小时。也不知道他们说些什么。——二毛那么小,走路都走不利索,平时说话都不连贯的。

我们也趁便和父亲聊起来。他是个画家,当过兵,曾经在德国驻扎过,现在在一个艺术机构教绘画。好象也留了E址,却没有继续联系。他们这一家,不负责任的不是父亲,而是母亲。据他说,孩子的母亲本来就不想生这个孩子,勉强生完以后,就扔下他们自己飞了。

搬出城以后,见到的黑人便更少。二毛的幼儿园有过一个Karim,老妈长得年轻苗条,象二十来岁的样子,结果人家偏偏还另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儿子。在一个生日派对上碰见了,平时从来不发愁和生人没话说的,见了她,心里却总犯嘀咕,觉得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不太合适,就连夸她年轻漂亮,不象是那么大个孩子的母亲,也象是暗示她从前是个 teenager mother. :) 好在都是自己心里的小九九,不管是否偏见,人家并不知道的。

Monday, October 01, 2007

傅聪音乐会

早就知道傅聪会来波士顿开钢琴独奏。和许多同代人一样,我们是从《傅雷家书》里听说他的。于是心里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象自己是他的长辈。:)觉得听傅聪必听他的肖邦;广告中介绍傅聪的时候,也要专门提及他得过肖邦钢琴奖。那是1955年的事情。从那以后,半个多世纪都过去了。

肖邦的三段马祖卡我倒是感觉一般般,一等到《船歌》Bacarolle in F sharp major op.60,马上有一种触电的感觉。整场音乐会,听了这一首,就觉得不虚此行,肖邦就该是这样的,傅聪的肖邦就该是这样的。

这首《船歌》也被人称为Aquatic Nocturne;Silvia Plath 也写过一首Aquatic Nocturne. 肖邦之后,又是舒伯特,又是一个早逝的柔弱的天才,傅聪弹的又都是他们“最后的”曲子……傅聪的年龄是他们的两倍,又很清癯消瘦,于是我脑子里总是转着“最后的”的念头。——以后不太可能再听到傅聪了。买了一盘CD作纪念,汤沐海指挥的。

聪儿长大了,今年七十四岁。照片上他的脸很丰满,笑容很温圆,我以为他是个胖子。上得台来,他穿着黑色的中式短褂,竟是十分瘦削。脸上略显老态,步履却是十分稳健;我坐在右侧,能看见他的脸,却看不见他的手,一晚上都在担心他会不会累着;差不多两个小时的独奏,身强力壮的人都会有些吃不消。

节目介绍里说,音乐会结束后,傅聪会在Green Room里greet guests.演奏会中间,每演奏完一段,他都会给观众鞠躬,答谢掌声。掌声不停,他就再鞠躬。不知道为什么我很难受,他是一个老者,而且刚刚为我们演奏过,该感谢的应当是我们才对。——GG放弃舞台,八成就是不乐意向观众鞠躬。:)

傅聪说,《傅雷家书》出版的时候,因为自觉幼稚,自己写的信大都没有收录。他也不愿意接受采访,于是下面这位Downbeat同学就想方设法以随意的形式找他谈话,然后把他说的鸡毛蒜皮记下来,有了傅聪谈话录傅聪自述。——我不知道这叫什么,反正觉得有些不对,虽然想了解傅聪的人会感激这些鸡毛蒜皮。

也因此,我觉得,音乐会之后greeting guests,于他也肯定是一个负担,组织者们作过承诺,他不过有了义务而已。以他的个性,再加上两个多小时的演奏,他肯定巴不得马上回旅馆休息。

哦,音乐厅Jordan Hall不太大,观众大概坐了八成;中国人大概也占了八成。除了一些专业音乐人士,和专业业余音乐爱好者(发烧友啦hehe),其他恐怕更多的是“音乐边缘人士”,半冲着傅聪的名声而来,半为了让娃娃们见识见识;观众席里不少小朋友,大概都在练钢琴,他们不一定喜欢音乐,他们的父母也不一定喜欢音乐,但他们的父母喜欢他们喜欢音乐。:)科技界、大学里,犹太人日子过的越来越舒服,慢慢变懒了,中国人在渐渐填补他们空缺出来的空间,再过一阵子,音乐界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只不过这个传统“音乐界”本身也在一天天缩小下去。:)

星期六总是有一万件事情,早上起来就列出一个单子,大家分头行动,一口口钟撞开去,还是漏了些要紧事。到下午五时,早已精疲力尽,若不是票早已买好,说不定就跷课了。真去了时,却是暗自庆幸。天气真好,如夏日的黄昏;地铁里都是年轻人,一路经过了几所大学:哈佛,MIT,Northeastern,我老人家见到学生,还是一如既往地羡慕。地铁司机则象个杂耍人物,不断地插科打诨,还一定要从乘客里揪出人来庆祝生日,引大伙给他唱 Happy Birthday to You.还真有个英国小伙子出来说是他的24岁生日,也不管真假,大家都唱,高兴得很。

上绿线时看见一对温文尔雅的中国夫妇,六十多岁的样子,看他们东张西望地看地铁路线图,心里猜他们就是去Jordan Hall的,想告诉他们与我同行,却被地铁的一个趔趄打断;我下车时不见他们下来,便猜他们要去别的地方,暗笑自己多事。……后来在音乐厅却又见到他们,老头也认出我来,点头打招呼;想他们果然是坐过了一站,好在这里地铁站密集,绕的弯路不该太多。

Fou Ts'ong, Piano Concert

Saturday, September 29, 2007, 8:00 PM
Jordan 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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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Class by Mr. Fou Ts'ong
Friday, September 28, 2007, 10:00 AM
NEC's William's Hall
For NEC’s students, faculty, and free to public if seats are avail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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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no Concert Program: (subject to change)

DEBUSSY Berceuse Heroique
HAYDN Sonate in C minor HOB XVI:20
Moderato
Andante con moto
Allegro

CHOPIN 3 Mazurkas op.59
A minor
A flat major
F sharp minor

CHOPIN Bacarolle in F sharp major op.60

Intermission

SCHUBERT Sonata in B flat major D960
Molto moderato
Andante sostenuto
Scherzo-allegro vivace con delicatezza
Allegro, ma non troppo

Tuesday, September 25, 2007

The White Countess

电影是简杨推荐的,所以期望值比较高,结果反而觉得有些失望。要是自己偶尔碰到,说不定会更喜欢一些。先入之见害人。:)

这部电影最扫兴的场面,就是最后两个人互相漏底时,他还是喊她“Countess”。:)都这份上了,他居然还记着她的身份、封号,尤其让人沮丧的是,他当初找她合作的主要理由,就是她的身份和封号。就不能把她还原成一个人,一个女人。

她演得好些。高大,丰满,浓艳,俄罗斯美女的形象。有戏剧化,却总是恰如其分,感情表达的分寸把握得很好。强颜欢笑的时候,突然说,我不想让我女儿象我一样生活。I don't want her to live like me. A sad life.强掩住眼泪,梨花带雨,让人怜悯,却还保持着尊严。

大约是因为个子高,气质高贵,她从来也没有让人觉得堕落、肮脏、卑微。就是个落难公主的模样。她家里的一群女子,搞不清谁是谁,有她的母亲,小姑子,还有个老公主,即便最后她们决定抛弃她而领着她的女儿远走香港,也不让人憎恶——时代的落难人,总是难免激起人的同情心。

Ralph Fiennes却很让人失望。起码电影的头一个小时,我对他没有丝毫感觉,只觉得他木——整个人的表演太木,眼神又太灵活,要过一阵子才能相信他是盲人。他的命运其实也很悲惨,但他的悲惨让人觉得有偶然性,偶然得象是瞎编的,连我的便宜眼泪都没有赚到;还有,大概是我的偏见,他那个建立自己的 establishment的梦想,就没有让我觉得美丽,浪漫,悲剧,说穿了不就是赚点钱么,开个夜总会,一点子伤感音乐,一点子落魄贵族,最后还招来一点子政治。这东东也值得那么沉痛地琢磨。:)过了一个小时后慢慢跟着他入了点戏,也还是没有征服我。

后半部看进去一些,却尝出一些大杂烩:他开夜总会,不是《卡萨布兰卡》里的Humphrey Bogart么;她作舞女、应召女郎,不是《魂断蓝桥》里的费文丽么;战争哦,战火中的爱情,个人在国家民族的命运中沉沦哦,不是他自己演过的《英国病人》么。都有点痕迹,却赶不上其中任何一部。The English Patient里,有好多他的镜头,眼睛里都是燃烧的无法抑制的激情和欲念。:)演瞎子没这个方便。

仔细一想,大约还是编剧、导演的问题。也可能是因为我是中国人,对三十年代的上海又比较有自己的固有成见,所以比较觉得不象,一觉得不象,就很难入戏。:)有一点夜总会场面,跳舞啊,圆脸盘、细长眼的歌女唱江南小曲啊,再来点弄堂娃娃玩游戏、西装革履的先生们看跑马,并不等于三十年代的上海。:)

主题很宿命,大约是在表现大时代对个人命运的玩弄,这样的大场面,却还是适合于从细处着眼:用一滴水反映太阳的光辉,或者地狱的黑暗。

这就是张爱玲高人一筹的地方。她只是讲她所知道的故事,并没有想反映一个时代、一群人物。碰巧她笔下的故事代表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物,all the better, 这群人物的命运又带有人类命运变幻无常的普遍性,所以我们一边觉得有一种超越时空的亲近感,一边又不得不佩服她记录历史的大手笔。读她的文字,是从里到外的,读别人的旧上海,包括王安忆的,就觉得她们是从外到里,隔膜得很。

外国人写上海,本来就是从外到里,倒也无可厚非。整部电影看起来,虽然全部是在中国,给人的感觉却是那里一个中国人都没有,唯一跟他亲近的一个第三号人物还是个日本人。接触过一些曾经在上海当过难民的人,他们的记忆中,中国人也都只是一些符号。换个别国人来看,没准还觉得电影特别上海,特别糜烂风情,特别悲剧。

哦,里边确实有个犹太人,他们楼下的邻居,一个裁缝。总是很殷勤,很关切的样子。——一个皮影戏剪纸的形象,很平面。

按说,Sidney Shapiro的故事,比这个故事应当有趣得多,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国律师,战后来到上海,娶了漂亮中国女演员凤子,还是离婚的哪,漂亮的中国女演员居然很革命,要投奔延安,多浪漫,多激情!……可惜共产党一上台,浪漫故事就不浪漫了,不过也还是可以拍成个政治悲剧。可惜没人敢拍,当年的美国律师,如今是德高望重的政协委员。

倒是看了一点extra,知道了 Ismail Merchant这个名字。制片人,听口音是印度人。Remains of the Day也是他制片,那部片子要好得多。

李安拍了《色·戒》,还不知道哪辈子能看到。乖一点,降低期望值吧。

Friday, September 21, 2007

我又上电视罗:)

嘿嘿,碰巧今天是Casual Friday,装嫩,抓的马尾巴,穿的teenager的带帽夹克。马克说,哼,那镜头,光停在你一人身上了。:)可惜,当的是免费模特,公司也不另给我一点钟点费5的。:)

心里很难过。上午和R聊天,他最近查出来有前列腺癌,他哥哥上星期刚因癌症死去,他一个侄子,十六岁,三个星期前刚作了淋巴癌手术,12个小时,刚刚发现手术还不干净——已经扩散。心里堵得慌,和Cindy谈起,Cindy又说起了她的儿子——我忘了,她的儿子是得白血病去世的,血癌。

后悔跟她提起R的话题。头一次听说她儿子的事情,是因为我兴高采烈地告诉她,那一天是我的大毛的生日。结果她说,如果……he would have been.

生命太宝贵,有许多东西,我们本不知道珍惜,中文叫身在福中不知福,英文叫 take it for granted.

我很知道感恩。

Thursday, September 20, 2007

幻睡/意眠 :)

今天真累,真困,却偏偏特别忙。

困得难受的时候,突然想起睡觉的甜蜜,眼前分明现出了自己酣睡时的形象,身体还真地虚飘起来。一阵神思恍惚以后,还真地觉得清爽了许多。跟真打了个盹差不多。

《淘金记》里,卓别林饿极了,最后觉得对面的人变成了一只鸡……如果他的幻觉能长一些,说不定吃幻觉中的鸡也能吃饱,至少能享受到饱餐的(虚幻的)快乐。:)

Monday, September 17, 2007

足球,足球!

很久看足球都有些漫不经心, cruise control,最近又狂热起来了。:)自然是因为最近的负面新闻。树大招风,Patriots这几年风头太健,恨他们(我们)的人太多,楞说我们赢球是因为犯规,在球场边上录人家的暗号。昨天不是没有用摄影机么,还是把NFL头三名之一的 San Diego Chargers揍得瘪瘪的。

Drew Bledsoe

一直是他的fan,真是 through thick and thin,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哪怕是在他江河日下的日子里。为此,成为所有同事和家人的笑柄。

想过为什么。他今年四月正式退休,我的追星时代好象也就正式结束了。从此以后,看谁都似雾里看花了。算一算,我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信不信由你,人追星,都是有自恋的成份在,总是在某种程度上与被追者产生了某种共鸣。他加入NFL那年我来美国,他第一次进入 Super Bowl那年我开始看足球,他们第一次得 Super Bowl 的时候我毕业,他太太生孩子的时候我也当了母亲。他离开了New England,我也离开了校园。

有些悲凉。他也曾经叱咤风云,到末了儿唯一的戒指还不是自己亲手挣来的,叫人一碰,流了半腔的血,八个星期后重整雄风,赢了一场关键的球,教练还是打算把他拿下来。于是他永远被Tom Brady 取代。英雄落难,雄风不再。可惜,我的悲凉也成了别人的笑柄:人家一年几千万地挣着,还用得着你心疼?没有办法,心里这个结就是打不开,毕竟他是我的足球初恋。:)

Brett Favre


昨天,他变成了NFL的 Winningest :) Player. 专门打听过 winningest 怎么发音。特别喜欢他,是因为1996年初看足球时,他是打败我们、得了冠军的 Greenbay Packers 的四分卫。

最喜欢他的男孩气:玩足球完全是因为喜欢玩,输赢、钱、声名都在其次。球场上猛,球场下文。没办法,还是喜欢白面书生,只不过如今的白面书生不能光读书,还要晒得金黄金黄的,还要会跑会跳会玩球。:)

Tom Brady


其实 Tom Brady 最漂亮了,比好莱坞所有的男明星都漂亮,下巴上还有个迷死人的小酒窝。他的球自然打得也更好,赢完三次 Superbowl 以后,连我都要承认这一点。可我一直反抗他,因为他的成功,是以 Drew Bledsoe 的失败为代价的,虽然明知道这是必然规律,没有任何不公正在里边,“长江后浪推前浪”,可还是意气难平——有些时候,越是公正,就越是令人惆怅,因为它无法抗拒,让你更觉得无奈,连骂人都找不到借口。:(

Gisele

还有一点,和他也更隔膜一些。几个星期前他当了爸爸,孩子却不姓 Brady ……他和孩子的母亲Bridget Monyhan没有结婚,好象是她刚怀孕时他就和 Gisele好上了。Bridget是个小明星,在一般人里还算是漂亮的,可是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和 Gisele比? :)唉。

Sunday, September 16, 2007

秋天的华尔兹

终于到下班时间了。肩包手袋都从夏天的换成了秋天的,拎着扛着,匆匆钻入车内。昨天还是汗流浃背,今天已经是微凉,干爽,秋意渐浓。撞了一天的钟,心里又开始为晚餐的菜谱犯愁。

钥匙一拧,音乐自动地响了起来。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脚下却已经踏出了节奏,恍惚间,不由自主地,条件反射地,整个人都要飞旋起来。

华尔兹。

《蓝色的多瑙河》。青春岁月,伴随着那欢快的,无忧无虑的,辉煌的节奏,披头盖脸地扑面而来,在这初秋的黄昏,蓦然间令人潸然泪下。

华尔兹的乐曲一响起来,纵然我是在睡梦中,恐怕也会闻声起舞。

第一次跳华尔兹,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早就会跳。在舞伴的牵引下,轻快地踢踏、旋转,不知不觉地,音乐消失了,世界消失了,只觉得自己身轻如燕,象一条小鱼,在波光粼粼的蓝色的河水里浮游,无忧无虑,无影无型。

那么多的岁月,不知道去了哪里,坐在狭窄的驾驶座上,想起了年轻的自己,长发,长裙,天蓝色镶白色花边的,简洁,朴素,年轻的颜色。

在维也纳小住时,住处在市中心的Ringstrasse。 清晨,慢悠悠地出门,不久就踱到了河边;想到这就是家喻户晓的蓝色的多瑙河,而周围的人却还是匆匆忙忙地赶路,不曾驻足欣赏,也不曾拉起一位同伴跳起舞来,就略略有些惊奇。转念一想,痴人竟是自己了。

来自莫扎特故乡萨尔兹堡的奥地利男孩,维也纳大学的学生。身长玉立,明眸皓齿,漂亮得令人眼花缭乱,还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在台湾学的。你说“谢谢”,他答“不会”。会跳华尔兹么。会。不在维也纳大学的学生餐厅里跳的,在 Schönbrunn 宫殿里跳。

《蓝色的多瑙河》,经典指挥如卡拉扬也指挥的,我却更喜欢安德列·李尤( Andre Rieu)那个版本——他的版本是轻音乐版,近乎流行音乐。在自家客厅里“轮”过几圈,伴奏的便是PBS上安德列·李尤的乐队。

安德列·李尤是荷兰小提琴家兼指挥,英俊潇洒得令人气愤,每一个段落之间,他还会抽空与观众交流,风趣幽默,近乎轻佻。这样的人来演奏华尔兹,却是珠连璧合,天造地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7wrILyXOz8

华尔兹,本来就是顽皮的民间小丫头,或者是帅气的青春少年,不是正襟危坐、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 华尔兹的音乐和舞步中,流淌的是夜莺、云雀、百灵鸟的歌唱,难以抑制的生命的快乐。

总以为所有的华尔兹都是施特劳斯父子写的,后来才知道,我最喜爱的一首《溜冰圆舞曲》的作曲者不姓施,而是法国作曲家爱米尔·瓦尔德退费尔(Emile Waldteufel)。尽管如此,他还是和施特劳斯脱不开干系:世人皆称他为法国的施特劳斯。

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滑冰,也最喜欢在电视上看滑冰。伴随着美丽的圆舞曲,是我熟悉的冰上明星们美丽的身影,Ilia Kulik, Evgeni Plushenko,关颖珊(Michelle Kwan)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V4BxDcWus8

这样的时候,我便由衷地感激冬天。

流行歌曲《最后的华尔兹》里,Engelbert Humperdinck 拖着1967年的长发, 带着迷人的微笑,用他危险的声音,诱惑着他来不及结识的女人们。四十年后,他的歌声继续拨动着人们的心弦,侵扰着女人们的梦境。

温柔的,缠绵的歌声,旋转的华尔兹,如同一剂迷魂药,令人难以自持,哪怕明知是陷阱,这样温柔的陷阱,也还是会令人心甘情愿地跳下去。

华尔兹本来就起源于民间舞蹈,虽然登上了宫廷和音乐厅的大雅之堂,骨子里仍旧质朴,欢快,乡野,就象生命本身。

《来自南方的玫瑰》,《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都是诗一般的名字,虽然这些诗久经吟诵,早已经诗意淡薄,淡薄得如同空气和水一般。然而,也如同窒息之后自由地呼吸到空气,也如同沙漠中干渴后发现一眼清泉,秋天将至的时候,从华尔兹里吸吮着玫瑰、森林和春天的气息,心里便油然生出对生命的感激。

单纯,肤浅,轻巧,一去不复返的,青春的蒙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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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4hxdRva7lGo
I wondered should I go or should I stay,乐队只剩下一支要演奏
the band had only one more song to play.我不知自己是走还是留
And then I saw you out the corner of my eye,就在此时我蓦然看见了你
a little girl, alone and so shy.孤独的小姑娘还是那么害羞

I had the last waltz with you,我和你跳完那最后一曲华尔兹
two lonely people together.两个孤独的人儿在一起
I fell in love with you,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the last waltz should last forever. 最后一曲华尔兹应该永远奏下去

Thursday, September 13, 2007

7.最后的归宿 Franz Werfel

总算看完了,边看边有些纳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阿尔玛这么感兴趣。惭愧,马勒的交响乐到现在还没有听完。可见我们低级趣味,成了逐八卦之妇。:)只好这样安慰自己:这年头大家都因信息轰炸而产生审美疲劳,能有东西激起我们的好奇心,让我们耐心把一本书从头到尾看完,就已经是一桩幸事。更何况我还一连看了三本,一本小说,两本阿尔玛的自传。:)

阿尔玛和弗朗兹·魏夫尔的关系倒是多少有些“正常”,有点象民间的患难夫妻。当然了,他们的开头却还是不正常的:头一次读到魏夫尔的诗的时候,她还是Walter Gropius的妻子;她喜欢他的诗,自己给它谱了曲子。

魏夫尔是布达佩斯的犹太人,父亲是经营手套的商人。二人相识时,魏仅仅小有名气而已。人也其貌不扬,矮,胖,微秃。虽然阿尔玛老说他漂亮,尤其喜欢夸他的眼睛。但他性情热烈,善于交谈,声音很好,会唱歌,他的音乐造诣——业余段位——大概正好和阿尔玛匹配。于是他们就一起弹奏和演唱他们自己合作的歌曲。阿尔玛和Gropius的感情本来就不深,G的建筑艺术也是“冷”艺术吧,难以让她觉得亲近,于是就与魏夫尔一拍即合,开始了热烈的偷情。阿尔玛怀孕之后,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腹中的孩子究竟是谁的。

后面的故事则过于血腥、恐怖。阿尔玛怀孕七个月的时候,魏夫尔来了。好象等了好久,魏夫尔忍耐已久,闲人才终于散尽,时至凌晨才得以翻云覆雨。酣畅之后,天明之前,阿尔玛却开始大出血。不久孩子提前出生,先天不足,苟延残喘。魏夫尔相信这是他的儿子,阿尔玛也愿意这样相信;不过她对这个羸弱的儿子马丁却一直漠不关心,大约是知道孩子活不长,一种本能的自我防御;不过,从她对别的孩子的态度来看,她可能真地就不可能为了自己的孩子痛不欲生,她没有象别的母亲那样的“正常”基因和本能。

孩子奄奄一息期间,Gropius听见阿尔玛在电话里称呼魏夫尔的名字弗朗兹,于是明白了他们的关系,也知道婴儿不是自己的。不过他好象反应很平静,也很绅士,后来大致友好地离婚了。阿尔玛和魏夫尔一直在一起,1920年相识,1929年正式结婚,一直到1945年魏在美国去世。

跟随魏夫尔以后,阿尔玛似乎就改邪归正,还原成了俗家妇人。:)好象也不能这么说。阿尔玛象是马勒的奖品——马勒在娶她之前已经成名,是扣扣切卡的缪斯——她刺激了他的创作灵感,是格鲁皮斯的皮肉伴侣——她爱上他主要是肉体的吸引,是对和马勒过于精神的婚姻关系的一种补偿,但她始终与他的建筑技术/艺术之间有很大距离,到了魏夫尔时,她却更象是一位严格的贤妻良母,管束着他,调教着他,给他提供安静的环境和有节制的生活,结果他天生的才能才有机会发挥出来,他的天份也得以凝结下来,给世人留下一些可触可摸的东西。

乱世,又给阿尔玛最后一次婚姻增添了传奇色彩,和历史的沉重。魏夫尔写的 Musa Dagh, 不仅成了亚美尼亚人的经典,而且,还成了后来犹太人暴乱时的inspiration和参考样本;他们自己从欧洲逃难的过程,从一个城市逃奔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领事馆赶到另一个领事馆,毒日头下整日整日地排队,每时每刻提心吊胆,生死未卜——这本身也足够成为好莱坞的电影题材。阿尔玛叙述的时候,难得地冷静,细致,抱怨也还算适度。——大概是我比较宽容一些,一是我最怕舟车劳顿,二是也曾经因为持中国护照有过种种不便,但我经历的仅仅是不便而已,他们却不同,任何时刻,他们都可能被扣留下来,目的地极有可能是某个纳粹集中营。

他们终于辗转来到美国。魏夫尔继续用德语写作。他们英语不太好,交往的大都是说德语的emigres. 好莱坞本来要拍Forty Days of Musa Dagh,结果因为土耳其政府抗议,美国政府下令停拍。那时候还有行政干预。:)纳粹德国也是禁这本书的,作者是犹太人么。据说这本书还是JFK最喜爱的书。1982年电影终于拍成,不过影响好象不大。美国人的同情心有了犹太人可以寄托,剩不下来多少给亚美尼亚人。:)不过,魏的书畅销总是好事,起码阿尔玛经济上有了保障。

男人们来了,男人们又都离她而去。阿尔玛晚年的伴侣,是她唯一幸存的孩子,她和马勒的女儿安娜。安娜也数次结婚离婚,和不同的男人生过孩子,会雕塑,在UCLA教过书。长得象极了马勒,黑色的眼睛,棱角分明的下颚。阿尔玛么,也就是一个胖胖的老太太,住在纽约的公寓里,公寓里,一边是书房,一边是音乐室,音乐室里有她丈夫的交响乐,书室里有她丈夫的书,还有她的情人的画作。画上当然是她本人。:)

一个女人,有这样丰富的一生,哪怕如月亮一般,折射的都是别人的光芒,也算是没有白来世上走一遭。:) 一个搜集天才男人的女人,本身又何尝不是一名天才。:)

如果我把这些垃圾文字整理出来,题目就会是:搜集天才男人的天才女人:阿尔玛·马勒

“Musa Dagh often has been compared with the resistances in the Jewish ghettos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one of those, the ghetto of Bialystok found itself in the same situation when in February 1943, Mordecai Tannenbaum, an “inmate” of the Vilna Ghetto was sent with others to organize Bialystok's resistance. The record of one of the meetings organizing the revolt, suggests that the novel was often used in the Ghettos as a reference to successful resistance: “Only one thing remains for us: to organize collective resistance in the ghetto, at any cost; to consider the ghetto our Musa Dagh , to write a proud chapter of Jewish Bialystok and our movement into history” noted Tannenbaum.[4]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said to have been "passed from hand to hand" among the ghetto's defenders who likened their situation to that of the Armenians'.[5]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Forty_Days_of_Musa_Dagh
“To be an Armenian is an impossibility"

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07

6. Oskar Kokoschka

"Never before have I tasted so much strain, so much hell, so much paradise."阿尔玛这句话,倒是贴切:)。

这个扣扣切卡同学有点意思,阿尔玛和他有一种虐待被虐待,或者是互虐的关系。:)阿尔玛和他1911年相识,当时阿尔玛新寡,和Walter Gropius还没有恢复关系。阿尔玛书中附上了奥斯卡的几幅画,一张是阿尔玛的肖像,另外有些双人肖像,爱中的一双男女,显然是以他们自己为模特的,还有六张折扇,都是奥斯卡送给阿尔玛的。因为折扇这种艺术形式十分中国,上面的男女爱情场面,倒很有些中国春宫画的味道。折扇本来有七只,阿尔玛嫁给Gropius之后,有一次G于嫉妒之中撕毁了一张,于是便剩下六只。

画如其人。扣扣切卡的画张扬,狂放,骚动,令人无暇旁骛。他本人也长期处于亢奋状态,占有欲极强,防问阿尔玛家之后,还要在她窗下晃悠到凌晨一二点,确认她家里没有别人留宿了才肯离开。一次两个人拌嘴,之后发现,他把自己的画室涂成了黑色。和阿尔玛关系断绝以后,他让人作了一个和真人一般大小的假阿尔玛,甚至还带着她上歌剧院。

一战暴发后,扣扣切卡上了前线;小说里写是阿尔玛逼他去的,因为他使她心力交瘁;这个倒可以存疑。奥斯卡在战场上受过重伤,差点送命。阿尔玛是在战争暴发之后恢复和建筑家Gropius的关系的,G当时也在前线。

阿尔玛本能地知道,奥斯卡不适合婚嫁。书中多次提及abuse.摆脱奥斯卡之后,她如释重负,从此以后不用再忍受他的虐待了。具体细节,连阿尔玛本人也羞于提及。大概是这样的:奥斯卡的天才不及马勒,而怪癖却大于马勒;马勒顶多只能说是自我中心——阿尔玛多次说,马勒忽略她的感情和其它需求,完全是因为浑然不知——而奥斯卡却更富有侵略性,也或许是行为上的暴力,也或许是感情上的霸道和占有,总之是超出了阿尔玛的忍耐程度。

阿尔玛年老以后,感情脆弱时,偶尔也会和奥斯卡互相写一封安慰信。引出来的几封,温和,彬彬有礼,有一种暴风雨之后的平静。只要不在一起,他们还是爱慕对方的。:)

阿尔玛只介绍了扣扣切卡有关她的作品,网上查了一下,扣扣切卡算是当时维也纳三大艺术家之一,二战期间逃到了英国,战争结束后和Gustav Klimpt等有过共同画展。“Oskar Kokoschka is the third in the great trio of Viennese artists [See also: Gustav Klimt; Egon Schiele]".也就是说,虽然我是因阿尔玛而知道他,他却不是仅仅因为阿尔玛才存在,他的艺术造诣本身,也还是足够给他在历史上留下一点位置。

自画像
布拉格。扣扣切卡是布拉格人。

他笔下的阿尔玛总是尖下巴

Oskar Kokoschka

Monday, September 10, 2007

告别夏天·恋物癖

夏天就要结束了,周五周六还是热得汗流浃背,今天就已经是秋意袭人。还有,足球赛季正式开始了。当年去圣地亚哥访问朋友的时候,朋友就很怜悯地说,足球是北方人发明的游戏,为的是对付冬天的冰天雪地和漫长的寂寞。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征兆,俗世间也有俗世间的征兆。:)昨天花了很多时间整理照片。暑假疯了许多地方,全部搬上电脑,七挑八捡,还是冲洗出来几百张。然后归出三堆,一堆给爷爷奶奶,一堆给外公外婆,一堆留给我们自己。

留给我们自己的那一堆,就是我们将来的记忆。有时候翻从前的照片,发现自己竟然忘却了一切,除了照片以外,竟没有丝毫的记忆;然而,拍照片时,如果想到自己是在为将来保存记忆,又会觉得有几份做作,有点是对着将来的自己作戏,难免搔首弄姿一些。:)看看照片,尤其是这样“广泛撒网,重点培养”出来的“精品”,还是十分愉快的。

还有一样,就是清理橱柜。一个夏天过去,夏初的时装过时了,小朋友们也蹿高了好几吋,难免有一番去旧存新。小朋友的衣物也是归出三堆:一堆大约明年还能穿的,一堆给阿姨家的小弟弟的,还有一堆,又不能穿,又舍不得给小弟弟,更舍不得扔了的,打了包存起来……存起来后有什么实际用处,实在是想不出,只是终究也不忍舍弃……

我很少恋物,对小朋友的小衣服却是万分的依恋——一看见某一件衣服,就想起他那一天的模样,话语,音容笑貌无不栩栩如生地重现在眼前,岁月的蛛丝马迹,就这样篆刻在物事里,于是物事也有了人性,令人再也无法割舍得下。

Tuesday, September 04, 2007

5. Walter Gropius

哈哈,绕来绕去,绕到我们自家门口来了。:)原来阿尔玛的第二任丈夫Walter Gropius竟是我的近邻,开车过Walden Pond后往左拐弯是 Baker Bridge Road,他1938年搬到美国后就住在那里。:)去Decodva Sculpture Garden, 走的就是这条路。:)








位于林肯镇的Gropius House

Walter Gropius是建筑家,对美国建筑很有影响(the New International Style),在现代建筑史上有一定地位。我不懂建筑,不过,这种四方的玻璃、金属,对我的吸引力,还是大不过传统的石头和廊柱。:)


阿尔玛和马勒的女儿夭亡以后,阿尔玛去一个疗养院休养,在那里结识了Gropius.Gropius年轻英俊,但才华尚未初露的时候,阿尔玛是舍不得放弃马勒而在他身上赌博的。:)按照阿尔玛的意思,自从马勒发现了G的存在,突然意识到了这些年对妻子的忽略,从那以后变得十分关怀体贴,包括在音乐会中演奏阿尔玛的歌。同时因为自己身体渐弱,对阿尔玛也有一种孩童式、揪着裙裾的依恋。

上本书写到马勒最后的岁月,阿尔玛还对他保留了必要的尊敬,提起别的男人时也多少有些含蓄。她写到马勒从美国回来时,他乘坐的火车每停一站,都有新闻记者在采访并发布新闻,就象报道国王的身体状况,并且说,马勒会询问,究竟都有哪家新闻社来了。不知道这种vanity是A的还是M的。


M还一直抱着康复的希望,天真得令人辛酸。他得的是Strep,一针青霉素就可以治好的,在美国时,如果医生们早些手术,也许还能有救,但因为他是马勒,人们不敢轻举妄动,怕万一手术失败,担当不起骂名。

下面这本书就有些够呛了。And the Bridge is Love. 一开头就描写自己“精神偷情”:她当时已经是Walter Gropius的妻子,但是突然一下读到了Franz Werfel的诗,马上就爱上这个诗人了。:)这倒也无可厚非,后来她毕竟还是嫁了Werfel并且白头偕老了,写这书的时候他正好还是她的现任老公,拍点马P是难免的,可是书接下去就是历数她和众多男人的情场战绩,琐碎、炫耀、轻狂,近乎无聊。

说到Gropius,她居然说,她就是想看看两个漂亮的人在一起,能够造出什么样的漂亮小人来。上次分手以后,他们本来多年没有联系,马勒去世后她也没想起G来,后来听说Gropius得了个什么奖,她的“天才”触角马上伸了出来,于是赶到柏林,恶攻了两个星期,直到G重新爱上他。:)等Gropius一上前线,漂亮孩子一生,她就顾左右而言它了。


"My boundless love had lost by degrees some of its strength and warmth; and now that my eyes had been opened by the impetuous assaults of a youthful lover, I knew how incredibly ingenuous I was. I knew that my marriage was no marriage and that my own life was utterly unfulfilled. I concealed all this from him, and although he knew it as well as I did we played out the comedy to the end, to spare his feelings."

"I too always looked for a small, slight man, who had wisdom and spiritual superority, since this was what I had known and loved in my father."

Sunday, September 02, 2007

街坊们

这个夏天疯了不少地方,现在夏天就要结束了,大家都有些恋恋不舍,于是每天都有告别夏天的仪式。:)今天是玛丽和多林家的 Pool Party,街坊邻居大都来了,只有老Joe一家不能来,因为街对面的朱莉是他的侄女,朱莉今天结婚。

玛丽和多林都是女的。:)她们那个房子就有些特别,她们搬来之前的女主人Regina是单身,空军出身的,楼下就有个gym,锻炼器材堆了一大堆。Regina没有结婚,从中国安徽收养了一个小女儿茉莉。后来她们搬走了,玛丽和多林搬来了,家里五个女的,奶奶,两个妈妈,两个女儿。今天才知道,女儿好象都是多林生的。玛丽是天主教徒,是波士顿法院的法官;多林是犹太人,祖先是来自捷克/匈牙利/乌克兰的犹太人(应当是Bohemia or Transvania or Galicia吧)。你猜她的职业是什么?针灸师!上过针灸学院,拿了针灸执照。老奶奶有钱,春天时出钱为她们挖了这个游泳池,于是才有了Pool Party.

听起来我们这个街坊好象很前卫,其实也未必,Julie家就传统得不能太传统了,他们家族是这一片土地一百多年的主人,至今还留有一些农田,秋天时割些草,大概就能够得到农业补贴。Julie自己在镇上开个小吃铺,我没去吃过。Julie的猫前几天走失了,沿路的树上可以看见Julie张贴的寻猫启示;有一天,她们几个在我们家前院的大树下扬着脖子往树顶张望,因为朱莉说,她恍惚间好象听见了猫的叫声。

她的猫是个男猫。大概是因为朱莉要嫁人了,一山不能容二虎,男猫嫉妒,临阵逃脱了。

朱莉的妈妈和Tom and Joe的妈妈是姐妹,还有拐角上的老Joe,是他们的舅舅。Tom and Joe就是我们正对门的爱默生和梭罗;Tom长得就象个体力劳动者,又是单身,于是我派他为梭罗。不久前他们开夏威夷party,租了个热轻气球,我们也趁机上去过了一回瘾,Tom跑前跑后来回张罗,殷勤得很,又很不梭罗。:)

双胞胎小女孩的妈妈是个律师,是为被指控 malpractice 的大夫们辩护的。正好是ambulance chaser的反面。说实在的,应该说是更有头脑的一面。

玛丽和多林的家庭是“前卫”的一端,Tom and Joe的家族又象是传统的一端。中国人有我们一家,还有一个半家的,妈妈是台湾人。他们在起哄,要在街坊里办中国新年,我有些犹豫,别的没啥,中国新年是冷天,只能在室内办,街坊们要是都进来了,就该知道我们家有多乱了。:)

Saturday, September 01, 2007

4。阿尔玛谈马勒

Alma Mahler: Gustav Mahler:Memories and Letters

看传记,事先总是警告自己,不要轻信作者。尤其是自传体。:)不过,我又心软又轻信,看过二三十页就决定,要么这本书根本不值得看下去,要么就给予作者基本的信任。一信任,就等于被作者收买,从他/她的眼里去看世界了。

我不是研究马勒的,阿尔玛写的他是否真实客观,对我还真是无关紧要。阿尔玛本人就足够有趣。她眼里的马勒,她描述的马勒的创作思路、过程、以及生活小节,更要紧的,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心态和想法。

女人爱男人,当然是因为爱情。:)爱情的契机么,则有些多样化,象化学里说的什么触媒,有才,财,貌,情等等。年轻貌美的阿尔玛爱上已过盛年的马勒,自然是因为才。而且,马勒还问过她,如果有人比他更强,她是否会移情别恋,她说,是。:)

关于写作动机,其实,最根本的就是,他是一个天才,在自己的音乐里得到了永生。而她,也希望通过某种方式,留下蛛丝马迹,而写作他们共同的生活,就是她借助他而获得某种形式的永生的手段。

这本身虽然不够“高尚”、“无私”,却也无可厚非。况且,阿尔玛在序言里说的一段话,把她的写作动机又抬高了一截。她说,由于反犹,当时纳粹已经把维也纳歌剧院中罗丹给马勒雕塑的半身像拆除,维也纳的马勒大街也改了名,马勒的音乐也不再有人演奏。这是1939年。马勒在被人遗忘。所以,她感觉到,有必要写马勒。

阿尔玛的娘家姓辛德勒。和Spielberg拍的Shindler's List中的主人公同姓。照阿尔玛说,其实马勒对Judaism并不感兴趣,他最喜欢的是天主教神秘主义;被任命成维也纳歌剧院的Director时,马勒必须皈依天主教(好象是依据瓦格纳的遗嘱)。他受了洗。但是,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犹太人,德国人自然也不会忘记。:)

Mahler:"'I am thrice homeless,' he used often to say. 'As a native of Bohemia in Austria, as an Austrian among Germans, and as a Jew throughout all the world. Everywhere an intruder, never welcomed.'"

音乐上,他最崇拜的是瓦格纳,最喜爱的是莫扎特,瓦格纳的Tristan和莫扎特的 Figaro是他的保留节目。

阿尔玛把Richard Strauss写成了一个小丑:施特劳斯总是匆匆忙忙、高高兴兴,爱出风头,爱挣钱,在他眼里,钱比音乐更重要。不过,她倒是说出了马勒和施特劳斯的主要区别:马勒重,主要是在表现个人,而施特劳斯轻,乐于取悦听众。还有,马勒对瓦格纳顶礼膜拜,施特劳斯却痛恨瓦格纳。

有两点比较新奇。是作为一个女人,平等地看另外一个女人。:)一是,她从决定嫁马勒时起,就认定了自己是他的附庸,他就是她生命的目的,于是接受了他的要求,放弃自己音乐上的追求,只要能够帮马勒誊写乐谱、听他演奏便心满意足。——可是她又不能完全忘怀,在旅行途中,拖着一只箱子,里头装着自己从前写的一百首歌。—— 这就有了些“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的酸楚。:)“I lived his life. I had none of my own. He never noticed this surrender of my exisitence."

玛雅写过达利夫人。为了全力支持达利,怕生儿育女添麻烦,她干脆将子宫切除。

自然,即便阿尔玛不嫁马勒,不生儿育女,不当马勒的缪斯+妻子+管家,她的成就也几乎肯定是不可能到达马勒的高度的,失败的男人也多了去了,但作为一个群体,有了这种观念和风俗事先的束缚,许多或许有天赋的女性根本就没有试一试的机会。

二是,在她心目中,马勒,甚至马勒的音乐,都要超过她的孩子们。字里行间,她似乎都觉得生儿育女是一种负担,耽误她追随在马勒前后,听马勒排练、去外地指挥等等。她说了一句:“我知道你不会忘记你的孩子。”马勒以为她说的是他们的女儿。她其实说的是马勒的音乐作品。

读到他们的大女儿即将去世的章节了。她说这一年他们都很悲痛,但字里行间读不出一个母亲的悲痛。她说,马勒很喜欢这个孩子,每天早上她会走进马勒的工作室,父女俩玩耍一阵之后,女儿浑身沾着果酱出来,她还得想办法安慰那个皱眉头的英国保姆。——紧接着,她说,这个孩子注定要短命,好在她在世的短短几年中,她为马勒带来了许多快乐。

——于是小女孩的生命也就有了意义。

她自己把马勒当作生命的中心,同时,她也把孩子绑在了自己身上,让马勒也成为了孩子生命的中心。而这个马勒,也不是马勒这个人,而是他的天才,他的音乐。

对此我无权也无意评判。只是觉得新奇,甚至惊奇。在我眼中,才,财,貌,音乐,文字,“事业”,都是“物”,身外之物,不过触媒而已,是爱情的借口,最重要的,还当是人本身。自然,我是以平常心看待阿尔玛,可是她并非平常女子。:)

还有,她在几处都说过,她嫉妒马勒的过去,而马勒嫉妒她的未来。初时她并不懂,只有在马勒去世以后、她也到了马勒当初的年龄时,才真正懂得了他。字里行间,溢满了岁月的沧桑。

Wednesday, August 22, 2007

Crapfest :))

你做啥?不知道。长大以后想做啥?也不知道。:)

技术这个东东,好是好,到了一定程度,不是简化生活,而是使生活更加复杂。科技使人聪明,科技也使人觉得更加愚笨。:)Technology is crap.

有人爱动脑筋,钻技术的东西就觉得兴奋,因为脑筋受到了挑战。我们不行,大部分时候,稀里糊涂朝九晚五,知道工资在自动存往银行帐号里,埋头拉车,就不去抬头看路了。

吭吃吭吃捉小虫子的时候,也很难看到路。一点都感觉不到自己是在为人类作贡献。怀念农耕时代,自己种的粮食,收成好坏,好赖自己心里有点数。

这个星期产品发布,下周休息,加拿大还是得去,不过只能去一头,因为下周中途又有事情,决定先去多伦多/大瀑布,明年七月再去满地可(喜欢这个土名,蒙特利尔太雅太做作:)),赶那里的爵士乐节,魁北克城,离满地可不远之处,还有 Stowe, VT,《音乐之声》Trapp家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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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Vista shutdown menu has 7 options.

How many Microsofties does it take to implement the Off menu?

Every time you want to leave your computer, you have to choose between nine, count them, nine options: two icons and seven menu items. The two icons, I think, are shortcuts to menu items. I'm guessing the lock icon does the same thing as the lock menu item, but I'm not sure which menu item the on/off icon corresponds to.
http://www.joelonsoftware.com/items/2006/11/21.html

The Windows Shutdown crapfest

I worked at Microsoft for about 7 years total, from 1994 to 1998, and from 2002 to 2006.

The most frustrating year of those seven was the year I spent working on Windows Vista, which was called Longhorn at the time. I spent a full year working on a feature which should've been designed, implemented and tested in a week. To my happy surprise (where "happy" is the freude in schadenfreude), Joel Spolsky wrote an article about my feature.

I would like to try to explain how this happened.

http://moishelettvin.blogspot.com/2006/11/windows-shutdown-crapfest.html

Monday, August 20, 2007

亚美尼亚人


奥罕·帕慕克在土耳其受到起诉,因为他在公开的访谈中,提及了土耳其在一战中对亚美尼亚人的屠杀。

几年前,这家公司里有一位同事Larry,就是亚美尼亚人。应当是祖父一代来的美国,也就是说,他是大屠杀的幸存者。他又高又胖,七尺多,三百多磅。他说,有一次他去吃保肥(Buffet),好象店主对他有些怠慢。可以理解的哦,这样的大肚皮,谁受得了。他就暗笑,心说,哼,惹毛了老子,老子回去把我的三个兄弟都叫来,保管吃到你破产。:)他的三个兄弟,也都是三百磅以上的大肚皮壮汉。:)

Larry 说,他的太太是犹太人。在他们的孩子身上有两个 Genocide. 二十世纪最残酷的两次种族大屠杀。

也真凑巧。从Alma Mahler身上牵出了Franz Werfel, Werfel是犹太人,1933年,Werfel完成了 Forty Days of Musa Dagh, 记录的就是一战中土耳其人对亚美尼亚人的屠杀。与此同时,希特勒也上台了,开始了对犹太人的屠杀。不久,Werfel 和 Alma就开始了他们传奇般的逃亡。

逃亡在法国时,他们访问过 Lourdes, 那里的天主教神职人员对他们十分友好。Werfel 暗中发誓,如果他能够生还下来,他一定会把他在那里得到的精神感召写下来。果然,他们逃到美国以后,他于1941 年发表了The Song of Bernadette.一个犹太作家,写的关于一个天主教圣女的故事。

种族,宗教,国家,这些伟大而神圣的字眼,总是将人们卷入无穷无尽的战争。然而,又总是有超越这些藩篱之上的东西,拯救争夺和战争中的人们,人类于是又得以延续。

Sunday, August 19, 2007

住在中国的犹太人(三)


《特里比西•林肯的秘密生涯》

菊子

(一)写作的因缘

趣书有趣,就连例行公事的《鸣谢》都有趣。几年前翻阅过伯纳德•沃索斯坦(Bernard Wasserstein)的《特里比西•林肯的秘密生涯》(The Secret Lives of Trebitsch Lincoln)一书,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鸣谢》中,作者将自己和妻子幽了一默:“我的妻子从一开始就不同意我写这个题目……不过,我还是把这本书献给她——她喜欢也献给她,她不喜欢也献给她。”

特里比西•林肯(1879-1943)是生于匈牙利的犹太人,原名Ignacz Trebietsch。他皈依基督教后,曾经在加拿大当过传教士,后又前往英国,改姓“林肯”,白手起家,居然成功地当选为英国国会议员;他身无分文,却创立和运营过庞大的跨国公司;他用过无数的化名,也持有过无数的真的假的各国护照,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他都曾经为美国和德国作过双重间谍,成为臭名昭著的国际间谍;因为触犯各项法律,匈牙利、英国、美国和德国都在不同时期要追捕他,但他却似乎有吸引陌生人的无穷魅力,被他屡次背叛的妻子,却至死对他忠心耿耿,即便是在狼狈的逃亡流浪过程中,也总有无数女子对他投怀送抱;他在纽约监狱服刑时,看守们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陪他聊天;巧妙地从监狱逃出后,却又马上大摇大摆地跑到报社召开记者招待会。更离奇的是,在英国、美国、德国、匈牙利的政坛和新闻媒体中出够风头、和众多女子有过风流韵事之后,他的晚年居然是在中国上海一家寺庙里度过的,身份是佛教的法师。

沃索斯坦是一位严肃学者,写作这本野史性质的林肯传记,纯属偶然。八十年代八月末的一个下午,他被大雨困在牛津大学的博德连图书馆里,百无聊赖地翻阅那些极为乏味的书籍时,首次看到了有关特里比西•林肯的资料,从此便欲罢不能,放下手头的“正事”,着魔般地顺藤摸瓜寻找起所有有关的历史线索来。

沃索斯坦前往中国上海追寻林肯的足迹时,上海社科院的潘光带他逛市容。他拿着照相机四处乱拍,镜头无意间对上了监狱。警察找麻烦了,要没收他的胶卷。潘光威胁说:“这可是从美国来的富商,要来中国投资的,你要是得罪他了,人家不来中国投资了,你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伯纳德•沃索斯坦(Bernard Wasserstein)是我的老师,我们先后在几个国家的同一所学校里逗留过。自林肯一书完成之后,沃索斯坦又写作了另外一本书,《上海的秘密战争:二战中鲜为人知的间谍、阴谋和背叛的故事》(Secret War in Shanghai: An Untold Story of Espionage, Intrigue, and Treason in World War II). 他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他的研究助手。

认识沃索斯坦的人都见识过他的急智、见识和口才,尤其是他那种独特、尖锐的英国式幽默。沃索斯坦教学和科研都比较严格,同学们多少都有些怕他,他对我却好象总是网开一面,常常有同学托我替他们走后门。在他的课堂和办公室里,我曾经体会过毫无功利目的、纯粹寻求知识的乐趣。与他这样的良师益友交流,时常有柳暗花明、茅塞顿开的快意。想起象牙塔里的求学生涯,总有种种遗憾,若要具体罗列,这便是首要了。

(二)林肯在中国

读到林肯前往中国一段,映在我脑子里的不光是林肯的流浪和疯狂,更多的是时代的疯狂。从欧洲到美洲,再从美洲到亚洲,林肯涉足之处,处处都是硝烟,战火,暴乱,纷争。林肯的独特之处在于,当他出现在漩涡中心时,他总是能够想方设法参与进去,并且多少留下一些印记;他象一个时代的弄潮儿,耍弄着现代新闻媒体和各国政府,并且无时不在记录和夸大自己的见闻和作为,从而保证了他自己在历史上留下的痕迹:即便不能流芳百世,也一定要遗臭万年,总强似默默无闻。

1922年底,特里比西•林肯来到中国。当时,他不会说一句中文,在中国没有任何朋友,也没有拜见任何人的介绍信。但据他自己说,他听从的是神召;他还有一个具体的计划,就是前往西部的四川,因为四川靠近西藏。他的目的是在中亚尤其是西藏制造混乱,从而加速大英帝国的灭亡。

特里比西•林肯一到四川,就施展出他的外交才能,很快和当地军阀杨森一拍即合。当时,杨森正在四川强制推行西化:他在成都街头设置岗哨,逮着任何穿长衫的人,就强行将他们的衣服剪短;有一阵子,他强迫女子学游泳,他老婆害羞,不愿意当众示范,他居然强迫她穿上农民服饰,用枪逼着她当着一万五千人游泳。林肯本人号称自己在杨森麾下举足轻重,包括说服杨森与吴佩孚建立联盟,甚至号称自己给吴佩孚当过两年的顾问;但是,由于找不到别的证据支持他的说法,鉴于林肯惯常的夸口和吹牛习惯,身为历史学家的传记作者对此表示存疑。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林肯和直系军阀确实有某种程度的联系。1923年9月,林肯随另一个直系军阀吴宏强(Wu Hung Chiang)管辖下的中国贸易代表团前往欧洲“考察”。两个月后,考察团终于与一家奥地利公司签订合同,以高额投资换取在吴将军辖内开发矿藏、交通和专控所有政府进口的权利。合同虽然最后还是夭折,却让林肯出足风头。1922年到1924年短短两年间,尽管对中国的语言文化和历史一无所知,林肯还是投靠到了三四个军阀门下,设法打入了中国的政治圈子。

沃索斯坦认为,林肯是误打误撞,又碰上了历史的好机会。在北洋军阀政府中有许多外国顾问,为这个半殖民地行使着“非正式的帝国主义”的功能,在真正的殖民地,这些职务都是由宗主国的官员来担任的。比如说,北洋政府的海关总署的署长等高级官员几乎全部是欧洲人,主要是英国人。中国政府很多部门里都有英国、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荷兰和瑞典人。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仍旧是欧洲探险家的乐园。各个军阀都想通过他们的外国顾问,从国外得到外交上的支持、外资和现代武器装备。

哈佛大学东亚系的威廉•科比在《中国的国际化:民国时代的对外关系》一文中这样评价过林肯:

“用传奇大流氓林肯(J.T.Trebitsch-Lincoln )自己的话说,这是「一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冒险」,不然他哪里能发迹?这个做过英国圣公会牧师和国会议员的匈牙利犹太佬,在1921年揣着一兜子计划到中国「把这个国家发展成一个第一流的陆上和海上强权」之前,就已因在三个国家从事间谍与煽动活动而遭到通缉了。他成了北洋军阀时代里三位大军事家的首席军事顾问,包括吴佩孚,代表他们进行庞大的军备和工业交易谈判。只是在国民党统一中国后,他才退隐坐禅,在南京附近的一座庙里做起了和尚。但他巡游的冲动又把他送回欧洲去做「佛教布道僧」,而在那里他因欺诈而被捕。”

1927年,林肯在天津突然得到了神秘的启喻。他遇上了由追求佛教的西方人组成的机构——通神社(The Theosophical Society),认为这是向西方传播东方宗教思想的最佳组织,正好和他来中国的初衷一致——前往西藏研究藏传佛教,并随后前往中亚,在那里煽动推翻英国的独立运动。

1931年5月,林肯在南京附近的宝华山正式剃度成为和尚。他号称入佛门后会静心追求精神的平安,逃脱物质世界的纷扰。1932年到达上海后,林肯也还是真心诚意,要当个清心寡欲的好和尚的。但事实上,这个和尚还是尘心太重,他还是忍不住要不断骚扰外交人士、记者,或者是任何一个有耐心听他说话的人。他又是写书又是演讲,并且还回到了欧洲,从那里招回了十三个紧密追随他的门徒。当和尚以后,林肯继续四处流浪,但每次流浪以后,他都回到上海,直至他1943年去世,上海是他最后的家。

(三)荒唐的人物,荒唐的历史

乍一听起来,特里比西•林肯纯粹是一个将政治、宗教、金钱和女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骗子,沃索斯坦也不否认这一点。他的妻子反对他写这本书,亦是担心这样的课题登不得大雅之堂,会影响他的学术名声;然而,沃索斯坦却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

沃索斯坦追溯特里比西•林肯的秘密生涯,不仅是因为林肯这个人物本身的独特和传奇,而是因为他的复杂经历,反映了他所生活的时代,那个纷纭杂乱、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的二十世纪上半叶;林肯的疯狂,也折射了整个时代尤其是希特勒德国的疯狂,于是,这本书的意义,就超出了一般的冒险家的传记,成为一本具有独特视角的历史著作。

更绝妙的是,这本书趣味横生,远非一般冬烘书蠹吭吃吭吃地伏案考据、然后挤牙膏一般拼凑出来的“学术专著”。主人公玩弄一切于股掌之上,作者又将主人公无情解剖,精彩之处,时常让我想起电影《圈套》(The Sting)中保尔•纽曼和罗伯特•瑞福特和对手互相斗智斗勇时的狡黠和心计。所不同的是,《圈套》的导演为了照顾观众情绪,将胜利者放在了道德一方,而沃索斯坦写作的人物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因而,他除了必须遵循正史方法、细心调研资料来源外,不能臆造事实,还无法用欣赏的笔触,将特里比西写成一个英雄:特里比西完全无视正义、善良、宗教、民族、亲情等维持人类尊严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他的受害者也不是比他更恶的恶棍,而是所有一切不幸与他产生了关联的国家、民族、宗教组织,还有至亲的家人和朋友。因而,自始至终,作者都对特里比西抱着一种怀疑、鄙视和辛辣讥讽的态度。读者掩卷之后,也不禁品味出历史的荒诞不经:这样一名小丑、骗子,居然几十年间在那么多国家、那么多领域如鱼得水、各领风骚,取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非凡“成就”。

林肯象一只足智多谋、精力充沛的蜘蛛,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不停地编织着一个网络,不管他本人多么荒唐,多么无足轻重,顺着他的足迹,我们还是可以走遍欧亚北美的大多数重要国家,追溯他所生活的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一幅复杂的历史地理图就这样描画出来了。荒唐的个人背后,是一部荒唐的历史;一个变色龙般的小丑的传记背后,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沉重的世界历史。

在我看来,沃索斯坦这部看起来不登大雅之堂的“开小差”之作,比他别的著作更大手笔,更能显示他独特的视野、个性和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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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_Kung.jpg (254 × 358 pixel, file size: 36 KB, MIME type: image/jpeg)
Chao Kung, a photograph taken in Shanghai shortly before his death in 1943.

Scan from Paul Lendvai's The Hungarians: A Thousand Years of Victory in Defeat (2003, page 278).


Friday, August 17, 2007

Bugs;Who Am I This Time


Kurt Vonnegut: Who Am I This Time, in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 P16.

"She explained that the company had put in an automatic billing machine and that the machine didn't have all the bugs out of it yet. It made mistakes.

This was in 1961! Why did everybody say that the concept of "bug" came from a physical bug in the first computer Mark? Wasn't Mark born later than 1961?:)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 看了几篇,恩,都不错,带些未来科幻色彩的故事都让人想起奥维尔,无非是嘲弄社会、组织、集体、国家等大组织对个人的奴役和限制。这和海明威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海明威那里,the cause, the bridge似乎是无庸置疑的,角色的所有行为都以承认这个cause的正义性为前提。为了这个cause,男主人公可以去炸桥,可以扔下自己的恋人,还要告诉那个老吉普赛人:你要向那个哨兵开枪,不要把他想成一个人,只把他想成一个target.

这可能就是四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差别:四十年代的世界,是人类卷入了大战,正义和邪恶的区别似乎比较分明,“集体”确实显得重要;到了六十年代,人们发现,战胜了集体的邪恶,人类却还是没有得到救赎,于是转向个人,转向内在。冯内古特就是在寻找个人的自由和救赎。

两个牛人都有自杀倾向。在 For Whom the Bell Tolls中,海明威的结论是,个人没有权利自杀。里面的一个原则就是,如果一名战士受伤了,他的战友有责任将他杀死;小说结尾,英雄受伤了,他成功地说服了爱人离开,然后他准备跟敌人战斗到最后。不应当自杀。

总算把电影看完了。还是觉得太英雄史诗,高亢得难受,包括爱情场面,也显得太舞台气息——只是到了结尾我才真正被打动,他告诉她:go, go to America. If you go, I go with you; if you live, I live in you. Take care of our life. 照看好我们的生命。单数的,我们两个的生命,只剩下你一个了,从此后,我就生活在你身上,只有你活着,我才能在你身上活下去。

冯内古特也一直在琢磨着自杀。他的父亲就是自杀而亡的,所以他很早就发誓,坚决不能自杀。2007年4月11日他寿终正寝,算是他的胜利。他的儿子知道自己有家族遗传的自杀倾向,在写过自己精神崩溃的经历之后,还“久病成医”,成了一名精神病专家。海明威却输了,即便是伟大的事业也无法拯救他。总觉得他当年去西班牙参加反法西斯内战,有些为生命寻找意义的企图,找出一个高出自己的崇高的东西,作为说服自己活下去的借口;为什么需要寻找,是因为从内心里找不到——拜伦也在找,找到个希腊,来象征和弥补自己心中那种与生俱来的缺失感。

老冯有一篇很感人,比他抨击社会、抨击集体的故事更贴心。:)在某小城,“我”是一个社区业余剧团的小导演。男演员是某个hardware商店的店员,女演员是来给电话公司的机器修bugs的。男极端害羞,从来不参加每次演出之前之后的任何活动;在台上进入角色后他英俊潇洒,甚至体重身高都变了,演出一结束他就恢复羞怯的本性,匆匆逃亡。女极漂亮,眼里却没有火花,没有热度,演爱情戏的时候无法进入角色,因为她从来不曾爱过,她修bugs的工作将她带到各处,在哪里呆的时间都不超过八个星期。

他们排的戏是Tennesse Williams' A Street Car Named Desire.他演的是马龙·白兰度的角色,她演的是Stella.演出极成功,谢幕时他却匆忙溜走,令她怅然。最后一天谢幕时,她抓住了他的手,不让他走,然后给他念起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台词。他被迫进入角色,突然他们就找到了交流的媒介,念着念着他们就退下了舞台,终于头一次单独相对,然后,七天后,他们就结婚了。:)然后她告诉朋友,这几天他们是哈姆莱特和奥菲莉亚,过几天又是奥塞罗和Desdemona。

以前,每次有人找他演戏时,他都会谦卑地问:Who Am I This Time. 现在,等导演再找他们拍戏时,他们的问题就变成了:Who Are We This Time? 很甜蜜,很可爱。:)

Tuesday, August 14, 2007

Cape Cod

玻璃花瓶
孤帆远影
风车
海礁







Cape Cod翻译成中文很难听,鳕鱼角。在英文里,是chic, classy还是普罗大众、vulgar,全看上下文。每年夏天,going down the Cape似乎是波士顿人的例行公事;我们也去了,自然是在普罗大众之列。

手头有一本Kurt Vonnecut的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刚看了头一篇,BINGO,几十年后还是一模一样。他六十年代时穷愁潦倒,在Barnstable村里卖过Saab,当时SAAB刚进军美国,他是头几个销售商之一。可惜生意不好,所以他只好回头再去当作家。:)他还自嘲说,瑞典人嫌他没把瑞典车卖好,后来就不愿意把诺贝尔奖颁给他。:)

二战的时候,冯内古特在欧洲战场服役,战争即将结束前被德军俘虏。他目击了盟军轰炸德累思顿的全部过程;所有被俘的美国士兵中,只有七位活了下来,他是其中一位。忘了在哪部电影里看见的了,“美国人往广岛扔原子弹,为了结束战争。过了几天,他们又往长崎扔原子弹,把战争又结束了一次。”

手头有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的DVD,不知道为什么,看不下去。按说,Gary Cooper, Ingrid Bergman都大名鼎鼎,可是影片看起来就显得特别英雄主义,特别正气盎然、同仇敌忾,看得人有些尴尬、难堪。其实,共和派拦街镇压法西斯派的时候,和法西斯一样残酷无情……海明威的原作我没有看过,他的硬汉东东向来都是高尚而遥远,还是我境界太低,读不进心里去。

冯内古特的东西有些相反。他也是从战场上生还的,却没有把战争写得那么辉煌正义。成名作 Slaughter House Five中揉进了德累斯顿轰炸的场面,但又加上了科幻的东西,结果是黑色幽默——对人类的生存和前途,他好象没有太大的信心。:)

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 头一篇就是写Cape Cod的,他说Cape Codder就像化石,进来的石头的原子取代了原来的树的原子,所以人虽然还叫Cape Codder,其实没有几个人是真正在这里出生的。;)

Thursday, August 09, 2007

2. 精神导师/伙伴 3. 马勒演习:)


阿尔玛应当是属于浓香型的。杨贵妃一类,丰腴,浓酽。她自己也还有点音乐天份,写过一些歌曲。

读过一些尼采的恋人莎乐美的八卦。也有人向阿尔玛兜售过尼采。
Max Burckhard (1854-1912) was the director of the Viennese Burgtheater from 1890-1898.

异教徒,仇恨基督教, womanizer.向AM介绍尼采和达尔文。

“我们互相懂得对方。”

“要恋爱这可不够。”我终于说。“它只会是一桩丑闻。”……“你享受你的小女人,我等待着我的男人。如果真有这么个人存在的话。”不是情人。

3. Alexander von Zemlinsky
象是阿尔玛最终嫁马勒的演习。:)作曲家,阿尔玛的钢琴教师,也是犹太人,好象也是矮小,神经质。阿尔玛和他有一种quasi-sexual relationship. :)

不过,这大概都是阿尔玛自己说出来的。她不说,我们也不会知道;她说了,我们也不能全信。:)

Wednesday, August 08, 2007

扯“淡”

>>> 素妆才罢,缓步书堂下。对净几明窗潇洒。

很熟悉的场景,马上就进入角色了.:)

又读了一遍《牡丹亭》,才子佳人的故事就是好看,不服不行。以前还没注意,原来里边的许多描写相当色情。:)

〔旦〕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皂罗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京剧、昆曲里的著名唱段。不错。回肠荡气。

宜笑,淡东风立细腰,又以被春愁着。
这一句我居然不记得。“宜笑,淡东风立细腰”,亭亭玉立的妙龄女子呼之欲出。这还是丫头梅香说出来的呢。丽娘自知来日无多,自怜自叹,要画个自画像,“让活着的人扼腕叹息。”梅香就说,你应当这样画。

冒辟疆这样评价陈圆圆:其人淡而韵。

曹禺这样写王昭君:我淡淡装,天然样,就是这样一位汉家姑娘。

还是苏东坡更懂得欣赏美人:美如西施,自然是淡抹浓装总相宜了。:)

1. 初吻: Klimt


有人喜欢八卦,那我就接着八卦,正好我也好奇,很想接着顺藤摸瓜。:)

Klimt

Klimt是维也纳画派the Vienna Sezession的创始人,Art Nouveau的维也纳分枝。他的画很感性,人物画很多都是男女间非常亲密的姿势和情景,很性感,肉感。好象主色调都是有些金黄灿烂的,装饰性很强。他的画都有些平面,风格很独特,看了就过目不忘。前一阵子好象纽约有个什么人买了他一幅画,当时是世界上价格最高的艺术作品,我在博客里贴过。等一会儿找出来。

Klimt没有娶过阿尔玛,也不是阿尔玛的情人,但据说给了她初吻;小说里讲,Klimt是她继父的朋友,爱上她了,他们在威尼斯度假,他也跟过来鞍前马后地伺候。似乎是继父阻挠,于是故事便无疾而终。:)

http://www.expo-klimt.com/2.cfm

http://www.ibiblio.org/wm/paint/auth/klimt/

Klimt's "Beethoven Frieze".


Sea Serpents
The Three Ages of Women
Erfullung

Kiss
Musique

马勒死后,阿尔玛又活了五十多年,加上她写了两本回忆录,多年来,人们都把她当作研究马勒的主要资料来源。不过,人们渐渐发现,她说的却不完全都是事实。

曾经讨论过日记和自传的史料价值。人说的话,即便是(尤其是)当事人说的话,总是要先打个大折扣的。其一,人的记忆会有误差。其二,人总是主观的,看人看事都有倾向性。作为当事人,更会有感情偏向,个人喜好。本无可厚非,听他们说话时却不可生吞活剥。其三,一、二总还有可能是无意,可以算是局限,许多人还会有意编造谎言。

这便是口头历史和回忆录作为史料的局限性。要把某人说的事情当作可靠的史料来引用,起码必须得到另一个独立的资料来源来佐证(corraborate?).BW写林肯的时候也使用林肯本人的自传和日记,采用的就是这个办法。

阿尔玛·马勒的自传,应当也脱不开这个窠臼。

不过,对Alma Malher还有阅读的兴趣,当然,首先是她生命中的这些人,我们知道他们当然是因为他们的蛋,不过,人总是难免对鸡也产生好奇心。AM写了些他们生活中不为人所知的细节,包括生活细节和创作背后的种种,自然能够部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

其二,除了阿尔玛和这些牛人之间的感情恩怨以外,她的生活,更是以她自己为线索,勾勒出的上个世纪转换时代,维也纳乃至欧洲、美国那些丰富的艺术、文化和文学创作活动。

其三,起码我读这部小说时能够看见的,是她的生活故事背后的历史大背景,奥匈帝国的逐步衰落、旧式贵族沙龙的逐步式微、艺术和艺术家逐步转向新大陆,更具体的有第一次世界大战(她的伴侣、画家和第二任丈夫、建筑家都上了前线)、希特勒上台、迫害犹太人、她和第三任丈夫Franz Werfel传奇般的逃亡,都给她的个人生活打上了大时代的烙印。

Monday, August 06, 2007

Saturday, August 04, 2007

The Artist’s Wife马勒夫人


Max Phillips: The Artist’s Wife

写的是 Gustav Mahler 的妻子Alma Mahler的故事。嗯。本来读名人传记就有些危险,再读名人的传记小说就更危险。:)好在并没有把它当作历史读的意思,所以也还好啊,被误导就误导吧,国民经济应该没有遭受什么重大损失。

小说是一个男人假装成Alma Mahler来写的;AM有两部回忆录,我都没有看过,所以也不知道里边多少是历史,多少是故事。不过基本的历史事实应当是真实的,比如说她都和谁恋爱过,嫁过谁,生过几个孩子等等。喔,里边的人名,就算我这个德奥背景很弱的人,也能认出来不少。She was a collector of geniuses, 而且,作者有点强调她在这些天才的创造中的双重角色:一是muse——音乐家、画家、作家都用自己那门手艺来取悦她;一是老妈角色:她并不是纠缠着要男人陪伴的小女子,而是成天督促着这些男人去干活。当然了,他们干活的时候,她就更加自由。

小说里谈音乐、谈绘画、谈建筑、谈写作都一般般,没啥嚼头。但写得还算引人入胜——如今人懒,时间少,口味刁,又没有人逼着赶着,碰上能让我看完的书,我就感谢它能让我读完。——人书之间,即便是萍水相逢,也是一种缘分。:)

“我”自述的时候,也不太强调自己有多漂亮多美丽,倒是常常自嘲自己肥胖——反正有那么多被征服的城池来证明她的魅力,读者用不着去怀疑的。这是一吧。挖,what a collection. 要研究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德国奥地利甚至欧洲的艺术、学术史,你躲不开她,更躲不开她的沙龙。

二,让我真心难过的,是她的孩子们。几次流产,马勒的大女儿四岁半时染病夭折,作家Franz 的儿子Martin早产、夭折,建筑家Walter Gropius的女儿,最美丽活泼、纯“雅利安”血统的 Manon, 十七岁的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下身瘫痪,然后死去。唯一健全长大的是马勒的小女儿安娜。小说结尾的时候,六十岁的安娜,在纽约照顾八十多岁的阿尔玛。

这样的经历,对任何女人都会是苦痛,只不过Alma这样的女子,生活中还有别的内容,所以相对来说显得不是那样惨烈、绝望。她不去参加那些葬礼(我相信这是真的——事实性的东西不该瞎编),同时又内疚,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好母亲。书中的感觉,好象她照顾男人们比照顾自己的孩子要更上心,因为这些天才男人们有本事,把他们照顾好了,他们又可以象奶牛那样产奶。——这个这个,实际情形是不是这样不太好说,大概要算小说家言。

三,以前还真不知道Franz Werfel. 几个男性角色中,他的形象最生动,唱歌,说笑话,有点象喜剧演员。布拉格出身的犹太人,外表应当和马勒类似,矮小,黝黑,神经质。遇见阿尔玛之前已经小有名气,不过真正令他名声大振的是 The Forty Days of Musa Dagh,记录的是一战期间土耳其人对亚美尼亚人的大屠杀。后面美国人来营救他们的一段很生动;以前还不知道Eleanor Roosevelt 专门营救过希特勒统治下的欧洲犹太知识分子。

http://en.wikipedia.org/wiki/Franz_Werfel

喜欢维也纳,喜欢在维也纳度过的快乐时光,所以总觉得自己和那里有一种特别的牵连。那天国家艺术馆里在准备Gustav Klimt画展,本来应当第二天才开,我央求他们让我看看,他们居然还真让我看了;本来不该拍照,我还照了,而且还不知道怎么把闪光灯关掉,很抱歉很惭愧,人家却很客气,倒反而怕得罪我,怕我尴尬。:)从那以后就觉得和Klimt有一种特别的缘分。他的画很暖,很有装饰性,很有人味,比很多过分恐怖夸张、过分抽象的现代艺术更对我的口味。

Alma连他也没有放过。根据小说,Alma把自己的初吻给了Klimt,虽然他们后来并没有成为爱人。八卦了。

嗯。马勒的全套交响曲我都有,慢慢听吧。要继续阅读的话,可能会读点Franz Werfel 的东西。比音乐、绘画都更浅显易懂一些。:)尤其是关于Armenians的那本书——也是历史的巧合,Werfel写这本亚美尼亚人的大屠杀,自己的种族也在遭受大屠杀;Alma的Sister进了疯人院,结果被纳粹杀害,她的大脑被取出来放在瓶子里保存下来。关于Alma的八卦就不写了,充当缪斯的旧式贵族沙龙女子,毕竟离今天太远,况且有着语言的隔阂,不能直接读德语,那边的所有一切,都隔着一层,说不透的,算了算了。:)

Friday, August 03, 2007

Shadowlands



C.S.Lewis 的东西还真没有看过,连电影Chronical of Nadia都没有看过。却看过电影Shadowlands,一是因为喜欢Antony Hopkins - 尤其是他那几年拍的几部片子,Howard's End, Remains of the Day, Shadowlands,Legends of the Fall,都是上品。

喜欢Shadowlands还有一个原因,就是Lewis是牛津的教授,整个故事都是在那里和伦敦发生的,而且,电影拍摄的时候,我正在那里上学。同学John还给电影当过extra,剃了个光鲜的教授头(他自豪地说,他在电影里还有名有姓呢),每次还能支40块现大洋。

C.S.Lewis这样的教授认识很多,中国有,美国有,英国好象最多。艺术和学问都是很贵族的东西,从前的贵族有成群的奴俾伺候,有祖宗的荫禄供养着,自然,要有所探究,只要有个兴趣就行。现代社会里,人人差不多都自食其力了,人的时间和精力又毕竟有限,必须取舍,于是便出现了一些象C.S.Lewis这样的半在人间半在书本的人物:没有家庭子女,兄弟两个单身汉住在一起,来往的也无非是大学里的其他教授。

电影里穿插了好几段C.S.Lewis的演讲,很有意思。半哲学,半宗教,半文学,讨论的是人类的苦难啊,上帝啊等等。也是半天堂半人间,隔靴搔痒的味道。然后才出现了一个美国女人,一个尚未成功的作家,写过信,倾慕过他的作品。

故事是五十年代初。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普拉斯。她是在稍晚几年(五十年代末)去英国的,去的是剑桥。很巧,女子的名字叫Joy.她给C.S.Lewis带来了热情,带来了人间烟火。为了帮助她在英国居留,他们秘密“结婚”。

我早就“原谅”了Jane Austen小说中的势利眼们,尤其是势利眼的妈妈们。社会对女子如此不公平,一个真正爱女儿的母亲,除了说服她、安排她爱上并嫁给一个有社会地位的上流青年以外,似乎也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所谓Marriage of Convenience,尤其是在没有伤害到任何第三者的情况下,只让人心里感到一种温柔的体谅和怜悯。

然而故事并没有就这样结束。正象C.S.Lewis反复说的,God made us suffer so we learn how to love.还真是这样的。苦难使他和她之间产生了真正的bond,他也第一次体会到了常人的感情,他以前谈论和描写过的种种喜怒哀乐。

You are my wife. I've got to fall in love with you.这个场面很动人,C.S.Lewis仿佛大梦初醒,作出这个大发现的时候,自己都有些吃惊。说出这话的时候,其实他已经爱上她了,这样说,并不是出于责任和义务抑或是人伦,而是心中的爱情的苏醒。

然后她住进了他的房间。二十五年来,光秃简陋的单身汉的房间,“有点斯巴达”a bit Spartan。她很温柔地告诉他,你还是按部就班地按你平常的顺序作你平常的事情,不同的是,等你上来以后,我会在这里等你。:)

Antony Hopkins演得真棒,公众场合中很有老学者的书卷气,演情戏的时候既有激情又有分寸,真是炉火纯青。最绝的是,他的眼睛传情而不煽情,台词也温情而不滥情。有些地方,若是让别人来演,要么会显得冷,要么会显得过,只有他,恰如其分,天衣无缝。相比之下,美国女演员显得单薄、平淡得多,大场面的时候没有演出美国人那种风风火火混不吝,私下的时候也没有演出足够的温柔。究竟毛病出在哪里?嗯。想起来了。她没有证明她真地爱上他。

也可能爱情根本就不需要证明。她叫他上床的那个场面很温柔,甚至有一些母性,尽管她比他要年轻得多——来吧,孩子,妈妈教你怎么爱女人。——C.S.Lewis对母亲的依恋也很迷人,他对母亲的记忆,他在阁楼里保存着母亲留下的衣柜,衣柜里是母亲从前穿过的大衣,他就是从这只衣柜里,打开了想象的翅膀,写出了给孩子们读的童话……人和人之间的温柔的依恋和爱,是我们逃脱苦难、逃避孤独的唯一途径。

关于苦难,关于爱,关于上帝,里面反复出现的几次演讲,还好,没有过分干巴乏味。感觉导演对C.S.Lewis还多少有点宽容的善意的揶揄:别看你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动动真格的看,你还是个天真的小男孩。而他居然也就真象是一个天真的小男孩,依恋着这个即将离去的女子。然后他才真正地活过。作过一个人,作过一个男人。

不太喜欢影片对C.S.Lewis的同僚们的描写。几个人都漫画化了,丑化了。没有必要。这样温柔的恋情,自成一体,似乎用不着树一些假想敌以证明自己的价值。成年人的故事也更朴实厚重,毕竟和未成年的罗蜜欧、朱丽叶应当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