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annes Vermeer并不富裕,他一边作art dealer,一边绘画,创作过程中精益求精,完全跟随作品的引导,不为了金钱加快速度。 他还养活着越来越大的家庭,虽然钱总是紧,却还没有人挨饿。
他能够这样作,一是因为有富商那样的patron,二是因为他有个好丈母娘。
富商看上了Griet,要一幅她和他的合画;从前,他就曾经买过一幅他和一个女仆的画,每一次他都给女仆灌酒,画还没有画完,她就怀孕了。这个人面目可憎,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常常是这样的人,维系着艺术的延续和生存。
Maria Thins精明强干、冷静,对Griet甚至表现出一些善良。当然啦,她的善良也是有目的的,因为她知道,有Griet在,他画得更好更快,可是,总不能说因为这个善良是有目的和代价的,这善良就变成了坏事。:))电影里我就很喜欢她。她身上没有丝毫浪漫成分,整天盘算的也无非是钱,然而很奇怪,她的盘算不让人感到铜臭。她不是画家的妻子,所以她不会象女儿那样感到威胁和嫉妒,所以她能够冷静地观察阁楼上的种种微妙,并且不动声色地导演着一切,最终的目的,自然是皆大欢喜,众人皆各得其所。
不禁想起,如果莫扎特有这样一位丈母娘,他的五个子女就不至于成为孤儿,他自己或许也不至于英年早逝,然后被扔到无名墓坑里,连棺木都没有。"Amadeus" 里面那个场面太残酷。
看这样的书,太舒服,太柔情,太觉得罪过。今天头一次下雪,下完很快就化了,家里暖暖和和的,都是等着明天过年的气氛,小说又是写得这样的温柔体贴,讲故事的人都知道等待着自己的命运是什么,却还是那样逆来顺受,没有大声抗议、痛哭流涕,我们也就很难“看戏文流泪,替古人担忧”了。
《井》里面,张艺谋家里穷,娶不起女高中生,只好倒插门到一个寡妇家。丈母娘说,祖祖辈辈的,不都是这么受的么。
Saturday, December 30,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3
绘画成了她感情上进入他的世界的媒介。
关于绘画的描述和讨论,比《红》要肤浅得多,作者显然不太象是个专业艺术家。她帮助他清扫画室,磨颜料,整理道具,象海绵一样一点一点地浸入他的创作,因为是瞒着他的妻子,她为他作的每一桩小事都带有偷情的味道。她恭顺而谦逊地迎合着他,吸引着他的注意力,当他听从了她的建议以后,她感到了最高的喜悦。
与此同时,她明白地知道Pieter的嫉妒。每当她谈起他或者他的画的时候,Pieter就陷入沉默,而她似乎并没有多少负疚。太二十世纪了八。
"Paintings may serve a spiritual purpose for Catholics, but remember too that Protestants see God everywhere, in everything. By painting everyday things--tables and chairs, bowls and pitchers, soldiers and maids--are they not celebrating God's creation as well?"
Exactly what was said in "My Name is Red", except it was referring to Islamic art. :))) And we say, we are simply painting Nature as we see it. LOL
不过,《红》里面的争斗显得大场面一些,这里么,因为是在一个家庭里,女主人和女仆,小女主人和女仆,门当户对的劳动男人和女仆,其中的勾心斗角,就显得忒小气了些。:)
男主人和女仆之间那点温馨,在电影中表现的更加细微动人,因为所有那些背景中的勾心斗角被淡化了许多,况且女仆不用承担讲故事的任务,我们不必从她嘴里听到这许多琐碎,她的形象就更单纯可爱一些。
演Griet的演员是Scarlett Johannson,Lost in Translation里的女主角,美国年轻女星里少见的既性感又不张扬、有一种欧洲式的隽永韵味的女演员。据说在这整部电影中,她的台词只有五六十句,一切都靠她的眼神和动作来表现。因此她有机会脱俗,在电影中的形象远比书中更可爱。
阿。他在家庭纷争中站在了她一边,于是全家上下都改变了对她的态度——这个实在是扫兴啊,人间烟火,权力纷争,爱情故事怎么可以这样掺杂。还是电影更subtle一些。;))当然,一切有可能全是她自作多情,以他的喜怒哀乐,来解释周围其他人对待她自己的态度。
关于绘画的描述和讨论,比《红》要肤浅得多,作者显然不太象是个专业艺术家。她帮助他清扫画室,磨颜料,整理道具,象海绵一样一点一点地浸入他的创作,因为是瞒着他的妻子,她为他作的每一桩小事都带有偷情的味道。她恭顺而谦逊地迎合着他,吸引着他的注意力,当他听从了她的建议以后,她感到了最高的喜悦。
与此同时,她明白地知道Pieter的嫉妒。每当她谈起他或者他的画的时候,Pieter就陷入沉默,而她似乎并没有多少负疚。太二十世纪了八。
"Paintings may serve a spiritual purpose for Catholics, but remember too that Protestants see God everywhere, in everything. By painting everyday things--tables and chairs, bowls and pitchers, soldiers and maids--are they not celebrating God's creation as well?"
Exactly what was said in "My Name is Red", except it was referring to Islamic art. :))) And we say, we are simply painting Nature as we see it. LOL
不过,《红》里面的争斗显得大场面一些,这里么,因为是在一个家庭里,女主人和女仆,小女主人和女仆,门当户对的劳动男人和女仆,其中的勾心斗角,就显得忒小气了些。:)
男主人和女仆之间那点温馨,在电影中表现的更加细微动人,因为所有那些背景中的勾心斗角被淡化了许多,况且女仆不用承担讲故事的任务,我们不必从她嘴里听到这许多琐碎,她的形象就更单纯可爱一些。
演Griet的演员是Scarlett Johannson,Lost in Translation里的女主角,美国年轻女星里少见的既性感又不张扬、有一种欧洲式的隽永韵味的女演员。据说在这整部电影中,她的台词只有五六十句,一切都靠她的眼神和动作来表现。因此她有机会脱俗,在电影中的形象远比书中更可爱。
阿。他在家庭纷争中站在了她一边,于是全家上下都改变了对她的态度——这个实在是扫兴啊,人间烟火,权力纷争,爱情故事怎么可以这样掺杂。还是电影更subtle一些。;))当然,一切有可能全是她自作多情,以他的喜怒哀乐,来解释周围其他人对待她自己的态度。
Friday, December 29,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1

Johannes Vermeer 原作。这幅画被称作“荷兰的蒙娜·丽莎”,因为她的表情,时而忧伤,时而喜悦——就象任何一个陷入无望的初恋的多情少女

Scarlet Johansson 剧照。在电影里,她比这张照片幽雅、低调,很难相信她是个年轻的美国女演员——她们普遍太张扬,太吵闹
Griet, 十六岁了,要离开家,去给Johannes Vermeer当清扫画室的女佣。
他陪妻子来看她,发现她将要切的蔬菜按颜色井然有序地排开。问她为什么非要这样排而不那样排,她说,那样颜色会打架。 艺术,画家的眼睛,在日常生活的琐碎中,看出这些不“实用”的细节。
他们的访问却不是interview。她的父亲是烧瓷砖的,因为事故伤了眼睛,成了残废人,而画家是某个组织的头领,有义务照顾麾下成员。
她用围裙包了一包东西,离开了家。包袱中有一块她父亲烧的瓷砖,上面一男孩一女孩,就象她和她的弟弟。 妹妹不肯原谅她,因为她要离开,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孩子了。
我便想起我离开家的情形。其实比她还小,十三岁,要去住校。离开时并不忧伤,还恶狠狠地说再也不回来。那之前和姐姐吵过架,大概有半年没有说话,她先上高中了,每个星期只有周三和周六回来,我还是没有和她说话。我就要走了,她来找我说话了,我觉得自己赢了,心里很得意。
我完全忘了那次吵架是为了什么。
Anne Frank 是十五岁,她藏的地方不在荷兰,是在瑞士,不过,荷兰的普通老百姓帮助犹太人,比别的欧洲国家更普遍。
Griet背朝着父母的家,沿着街道,走向她的雇主,走向未知。作者在细细地描写Delft的风景,最要紧的自然是河道,时令是夏天,我还是觉得冷。
我最好的朋友就在荷兰,她在那里住了十几年,阿姆斯特丹是她的耶路撒冷,也是她的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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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极度的贫困和窘迫,一面是世俗家庭生活的繁杂混乱。然而,在这片困窘和繁乱中,作者描写了一个干净、家具稀少到近乎空白(bare)的画室,连画家的妻子都无权涉足的画室,让它成为一幅伟大的艺术作品的诞生之地,也成为一个少女情窦初开的神圣领地。
那个画室是一个世外桃源。爱情和艺术,原本就是人们逃脱世俗繁扰的途径。
作者似乎一开始就安排她爱上他。父亲提及过画家的名字,作了简单的介绍,从此以后,他就成了“他”——在格丽特小小的世界里无所不在。豆蔻年华的少女离开家了,碰上了除了她父亲兄弟之外的第一个男人,于是,他就是她的宿命。
少女的初恋,就象是出麻疹,出过以后,她就可以开始过柴米油盐的寻常百姓的生活了。而她睁开眼后看见的第一个男人,从此便永远是她感情世界的主宰。
G是新教徒,画家是天主教徒,画家家里硕大的耶酥受难像令她感到恐惧。意大利的拉菲尔、米开郎杰罗、波提切利们的画好象大多是宗教画,而荷兰的鲁本斯、伦勃朗和凡米尔们却大多着重俗世生活小景,不知何故。
因为是为“他”做事,为了让“他”高兴,象清扫房间这样乏味的工作也充满了趣味,充满了挑战。一见钟情的话题,是蔬菜的形状和颜色。感情的发展,也是由他引导,用的是他的世界的载体:千变万化的光,影,和色彩。
Thursday, December 28, 2006
我,伟大呀!
昏睡了一觉,醒过来拍拍自己的肩膀:我,伟大呀!
今天没上班,带臭臭们去看了一场电影:Happy Feet. 昨天就计划好了,因为平时欠臭臭小朋友们太多,想趁这个机会也带几个他们的朋友去。于是就开始紧张,害怕。住在这穷乡僻壤,最近的电影院也有十几迈,以前都是老爹带我们去的,今天他要上班,只好由我勉为其难。电话打完了,计划没法改变了,于是脑子里就开始犯憷,一一播放所有车祸的恐怖场面。要不是刚才一下子睡了两三个钟头,我都不知道我昨天晚上其实失眠了,嘿嘿。
哇,孩子多了真吓人,过马路更加提心吊胆,在影院里总怕走丢一两个,电影看到一半时,有人要上厕所,当时就觉得为难:跟着去厕所吧,留在电影院的娃们怎么办,留下来吧,出去的那个走丢了怎么办。唉,所有的娃娃都顺利地回了各自的家,我那个如释重负,于是就昏了过去。:(
不过,小朋友们还是高兴的,看电影不过是凑到一起的借口,除了几个人可以一起疯以外,还可以吃垃圾食品,喝垃圾饮料,说平时不能说的话,说的东西我都听不懂。:)紧紧张张地开着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老,像电影里的老祖母,从儿媳那里把孩子们借来,然后拼命“贿赂”他们,然后又担心儿媳会骂。:)好在送小朋友们回家时,他们的妈妈正好都在电话上,没空骂我,我自己当然是不会骂自己的鸟,哈哈。
大概是因为看的时候神不守舍、心不在焉,觉得电影也就那么回事,同样是写企鹅的故事,去年的 March of the Penguins 要好得多。不光是因为是卡通片,显得“假”,而是因为故事编得太生硬,编导的目的太明确,说教气息浓。看完 March of the Penguins,大家都有些 shaken,看完 Happy Feet, 大家都是过目就忘了,小朋友们连笑话都没有记住几个。
主题还是好的,一是Mumble小朋友不会唱歌,只会跳舞,于是受挤兑,后来又设法让人们接受他;一是呼吁人类少虐捕,给企鹅留点鱼吃。帝国企鹅群里的音乐、舞蹈、语言、动作,都是黑人的,另外一个企鹅部落是Hispanics,怎么说呢,太“美国”,真不如像March of the Penguins 那样,美国阔佬们出钱,让人家法国人拍去,他们比较艺术。:)
今天没上班,带臭臭们去看了一场电影:Happy Feet. 昨天就计划好了,因为平时欠臭臭小朋友们太多,想趁这个机会也带几个他们的朋友去。于是就开始紧张,害怕。住在这穷乡僻壤,最近的电影院也有十几迈,以前都是老爹带我们去的,今天他要上班,只好由我勉为其难。电话打完了,计划没法改变了,于是脑子里就开始犯憷,一一播放所有车祸的恐怖场面。要不是刚才一下子睡了两三个钟头,我都不知道我昨天晚上其实失眠了,嘿嘿。
哇,孩子多了真吓人,过马路更加提心吊胆,在影院里总怕走丢一两个,电影看到一半时,有人要上厕所,当时就觉得为难:跟着去厕所吧,留在电影院的娃们怎么办,留下来吧,出去的那个走丢了怎么办。唉,所有的娃娃都顺利地回了各自的家,我那个如释重负,于是就昏了过去。:(
不过,小朋友们还是高兴的,看电影不过是凑到一起的借口,除了几个人可以一起疯以外,还可以吃垃圾食品,喝垃圾饮料,说平时不能说的话,说的东西我都听不懂。:)紧紧张张地开着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老,像电影里的老祖母,从儿媳那里把孩子们借来,然后拼命“贿赂”他们,然后又担心儿媳会骂。:)好在送小朋友们回家时,他们的妈妈正好都在电话上,没空骂我,我自己当然是不会骂自己的鸟,哈哈。
大概是因为看的时候神不守舍、心不在焉,觉得电影也就那么回事,同样是写企鹅的故事,去年的 March of the Penguins 要好得多。不光是因为是卡通片,显得“假”,而是因为故事编得太生硬,编导的目的太明确,说教气息浓。看完 March of the Penguins,大家都有些 shaken,看完 Happy Feet, 大家都是过目就忘了,小朋友们连笑话都没有记住几个。
主题还是好的,一是Mumble小朋友不会唱歌,只会跳舞,于是受挤兑,后来又设法让人们接受他;一是呼吁人类少虐捕,给企鹅留点鱼吃。帝国企鹅群里的音乐、舞蹈、语言、动作,都是黑人的,另外一个企鹅部落是Hispanics,怎么说呢,太“美国”,真不如像March of the Penguins 那样,美国阔佬们出钱,让人家法国人拍去,他们比较艺术。:)
Wednesday, December 27, 2006
过节 Post-Party Blues
记得上学时有一回请客,小小的公寓里来了三十多个同学,包括奥地利的一个朋友,告别时我以手捂面,别的朋友都知道我戏剧化,只有他,因为不熟悉我的种种古怪,还以为我是真地哭了。:)
不过,每一次聚会,散摊时总有曲终人散的悲凉。如今生活忙碌,聚会必定是重大节日,每一次聚会,就象一道路碑,背后是时光在匆匆流逝,即便是理性的人,恐怕也很难不伤感。
去某家时,终于彻底承认,娶妻当娶上海女。:)人家家里收拾得漂亮优雅且不说,难得的是几桌的菜,从头台到主菜到甜食到饮料,不光是好吃,连“气质”都好。这可是都是她一手准备出来的,吹牛是不作数的。哇,马上告诉她,我以后坚决不请客,便是请,也不能请她。:)
她还拿出许多卡拉OK碟来请大家唱歌,她自己唱得不错,后来就让我们唱。我和永世都是草莽英雄,拿着话筒就吼啊,吼来吼去都是过气的歌——听一个人唱的流行歌曲,大致就知道他是什么年代的老古董。
《上海滩》以前只听过粤语唱的,这次第一次知道了歌词。好象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不过,背景里是许文强和冯程程在剧中的片段,还是有些激动:两眼泪汪汪地看过那部电视剧以后,我们这一代的女孩子,眼睛就只盯着高高瘦瘦的帅哥们了。
娃们高兴,可以吃,玩,stay up late, 串门,不用上学,所有的课外活动也都停了,童年的快乐总是一样的。
不过,每一次聚会,散摊时总有曲终人散的悲凉。如今生活忙碌,聚会必定是重大节日,每一次聚会,就象一道路碑,背后是时光在匆匆流逝,即便是理性的人,恐怕也很难不伤感。
去某家时,终于彻底承认,娶妻当娶上海女。:)人家家里收拾得漂亮优雅且不说,难得的是几桌的菜,从头台到主菜到甜食到饮料,不光是好吃,连“气质”都好。这可是都是她一手准备出来的,吹牛是不作数的。哇,马上告诉她,我以后坚决不请客,便是请,也不能请她。:)
她还拿出许多卡拉OK碟来请大家唱歌,她自己唱得不错,后来就让我们唱。我和永世都是草莽英雄,拿着话筒就吼啊,吼来吼去都是过气的歌——听一个人唱的流行歌曲,大致就知道他是什么年代的老古董。
《上海滩》以前只听过粤语唱的,这次第一次知道了歌词。好象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不过,背景里是许文强和冯程程在剧中的片段,还是有些激动:两眼泪汪汪地看过那部电视剧以后,我们这一代的女孩子,眼睛就只盯着高高瘦瘦的帅哥们了。
娃们高兴,可以吃,玩,stay up late, 串门,不用上学,所有的课外活动也都停了,童年的快乐总是一样的。
Thursday, December 21, 2006
东家长,西家短


网上订了礼物,早早就收到了,本以为万事大吉,结果还是往商店里跑了上百趟,眼下好象是买齐了,谁知道明天又会想起谁来,又要跑几趟。
到这时候,说什么物质主义、消费主义都是空洞的。大家都是俗世中人,难免遵守俗世中的规则,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就是礼尚往来。抽象地说,可以批判,实际地具体下来,你就别无选择了。除非你真不在乎成为孤家寡人。
就算你真能特立独行,轮到孩子时,也只能随俗。没有孩子时拼命脱俗,有了孩子后拼命还俗,正因为如此,风俗才成其为风俗,不然谁会发疯,保持这劳民伤财的劳什子风俗。
孩子们盼圣诞节的急切和快乐,就算是用钱买来的,那种快乐却是纯粹的极乐。假如超级简化,说这快乐是用钱换来的,那这钱也算是花得是地方,是钱得其所。:)好在他们不贪,从来不会狮子大张口,也不和别的小朋友攀比,趁他们还能够享受这样纯粹的欢乐,纵容他们一回。
还记得小的时候,妈妈打发各家亲戚婚丧嫁娶、红白喜事、逢年过节时的焦虑。钱总是不够用,亲戚们又总是有许多家比我们体面讲究,送少了失面子伤自尊,送多了影响国计民生而且还可能依旧是个少,掐呀算呀,真是让她为难。不光是“年关”,所有的节日和喜事都成了难关。
可是,妈妈虽然发愁,却还是兢兢业业、精打细算地安排着所有这些琐琐碎碎,理由是,孤家寡人的又有什么意思。
记得看过迈克·杰克逊的访谈,迈克·杰克逊说他没有童年,因为他父母是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所以他们从来没有过生日。他在心智上老象个长不大的孩子,是不是想永远停留在自己不曾有过的童年。 当然,我也要小心 over-compensation,在小孩子身上偿还小时候没有实现的梦想。:)
所有的风俗,道德,法律,宗教律条,其主要功能,就是强迫我们作我们本来不愿意作的事情,或者惩罚我们作了不该作的事情。积极点看,这些礼尚往来的风俗习惯就是强迫我们和周围的人保持联系,不仅仅是精神的,而且是物质的,因为精神毕竟无形,不好检验,而物质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逃不掉。
送往迎来的风俗,维系和我们和周遭世界的肉的物质的联系。
到这时候,说什么物质主义、消费主义都是空洞的。大家都是俗世中人,难免遵守俗世中的规则,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就是礼尚往来。抽象地说,可以批判,实际地具体下来,你就别无选择了。除非你真不在乎成为孤家寡人。
就算你真能特立独行,轮到孩子时,也只能随俗。没有孩子时拼命脱俗,有了孩子后拼命还俗,正因为如此,风俗才成其为风俗,不然谁会发疯,保持这劳民伤财的劳什子风俗。
孩子们盼圣诞节的急切和快乐,就算是用钱买来的,那种快乐却是纯粹的极乐。假如超级简化,说这快乐是用钱换来的,那这钱也算是花得是地方,是钱得其所。:)好在他们不贪,从来不会狮子大张口,也不和别的小朋友攀比,趁他们还能够享受这样纯粹的欢乐,纵容他们一回。
还记得小的时候,妈妈打发各家亲戚婚丧嫁娶、红白喜事、逢年过节时的焦虑。钱总是不够用,亲戚们又总是有许多家比我们体面讲究,送少了失面子伤自尊,送多了影响国计民生而且还可能依旧是个少,掐呀算呀,真是让她为难。不光是“年关”,所有的节日和喜事都成了难关。
可是,妈妈虽然发愁,却还是兢兢业业、精打细算地安排着所有这些琐琐碎碎,理由是,孤家寡人的又有什么意思。
记得看过迈克·杰克逊的访谈,迈克·杰克逊说他没有童年,因为他父母是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所以他们从来没有过生日。他在心智上老象个长不大的孩子,是不是想永远停留在自己不曾有过的童年。 当然,我也要小心 over-compensation,在小孩子身上偿还小时候没有实现的梦想。:)
所有的风俗,道德,法律,宗教律条,其主要功能,就是强迫我们作我们本来不愿意作的事情,或者惩罚我们作了不该作的事情。积极点看,这些礼尚往来的风俗习惯就是强迫我们和周围的人保持联系,不仅仅是精神的,而且是物质的,因为精神毕竟无形,不好检验,而物质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逃不掉。
送往迎来的风俗,维系和我们和周遭世界的肉的物质的联系。
Wednesday, December 20, 2006
[旧文] 吃零食的乐趣
小蚕同学担心吃瓜子太市井。不要怕嘛,捣持捣持,将吃瓜子小资化不就行了。辟辟啪啪之后,还是可以装模作样接着作淑女。:)
最后一句,本来是“一日三餐,是丈夫,……; 餐间零食,则是情人……。 ”合着我们是主张婚外恋了。:)
吃零食的乐趣
·菊 子·
我是个懒人。持家无方,放之任之,衣食住行均以“差不多就得了”为标准。去哪里都热情好客,尤好扎堆儿,吾家那饭菜却实在是乏善可陈,下厨房纯属不得已而为之。不过,这些年粗茶淡饭,倒也将就过来了。
唯一少不得、将就不得的,就是零食。
零食者,非主食也。我的零食,广义地说,包括一杯香茶,一份小吃,和一本好书;狭义的零食呢,便专指那小吃。
茶有讲究,嫁老公后跟他学的,一定要喝当年新采新烘的上等好绿茶,否则宁可不喝茶。水烧开后晾至摄氏85度左右,头水茶最好泼掉,以二水茶为最上品。
零食有三项条件:第一,宜可口,百吃不厌;第二,宜清淡,百吃不腻;第三,宜小巧,百吃不饱。条件看似苛刻,具体下来,不外乎各类小干果、瓜子、梅子之类,以江浙上海一带的各类精装小包美食为最佳,其次是广西的各类应子,还有各地产的话梅,比利时产的带小杏仁的巧克力。
书呢,宜选择介于专业书籍和纯属消遣之间的任何书报杂志。若看电视,须得是那黑白的经典片,或者是Masterpiece Theatre,其中以英国戏剧为最佳。
小时候国穷家穷,那零食也就是少少的几样,糖果,点心,三分钱一根的水果冰棒,五分钱一根的小豆冰棒。妈妈分发零食时,我的眼睛总是虎视眈眈地盯着姐姐那一份,必欲换之而后快。姐姐身体不好,长年吃鱼肝油和钙片,馋煞我也,一日盗得几颗,放入嘴里,腥哉苦哉,不敢恭维。每每羡慕邻居家独生女儿,家里好东西毋须与人分享,长大后才知道,她一来羡慕我家的热闹,二来她从小厌食,只有到我们家和我们抢时才有胃口。
上大学时,好吃的东西多了,自己也有了零花钱了,偏偏又时兴起了减肥。大家随着简·方达跳健美操,吃饭吃零食也互相监督,有时候实在熬不住了,偷偷往嘴里塞上点什么,碰巧同屋回来,眼看着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她无言的谴责中土崩瓦解。
那时候突然有了酸奶,听人说那好吃的酸奶也减肥,于是大家便成群结队地去喝酸奶。那酸奶是盛在一个瓷罐中的,用小勺子舀着吃,又酸又甜又爽口,美国店里许多种Yogurt,试来试去,无一出其右者。那时候,学校那简易棚搭成的小吃部,夜夜灯火通明,来这里喝酸奶的,排的队总要拐好几个弯。
过惯了集体生活,嫁人后,丈夫白天上班,自己一个人在家,颇觉形单影只,和我作伴的,便是那香茶、零食和好书。早上懵里懵懂地听见丈夫走了,自己接着做梦,迷糊到十一点来钟,泡上茶,拿出零食,抄起书来看看,不一会儿日头西斜,就到了准备晚餐的时候了。
如今,有了两个小鬼头,成天追在他们屁股后面捡他们沿路撒下的玩具都来不及,想消消停停地吃零食是不可能的。有时候忙极累极,不免心生怨气,看老公还是那么乐呵呵屁颠颠地,就更觉得自己蓬头垢面黄脸婆。伴妻如伴虎,老公知道这时候鲜花礼品钻戒都无济于事,救驾者必得是一包我心爱的零食。其实那零食也不贵重,也不高雅,也不必刻意寻觅,却每每正中下怀,令河东狮子破涕为笑。
去过的地方,便记得那些地方的风味小吃。一包在手,解去多少旅途寂寞。苏州杭州,无锡镇江,上海南京,记得许多亭台楼阁,湖光塔影,记得更清楚的,却是那些吃不厌吃不腻的小豆豆小果果。
英国人的烹调我实在不敢恭维,他们唯一讲究的是喝茶,那茶是红茶,也不是我的首选,难得的是那陪着茶上来的各式小饼干。老太太们夸张地热情着,端着小盘子让你挑,半个小时的Afternoon Tea,老太太愣准备了十几样小饼干,老头子一边抱怨“I will be the mother”,一边乐滋滋地给你沏上茶,也算是英国生活中一个特有的温馨场景。
以色列是沙漠地带,瓜果蔬菜甘甜味美自不必说,那各类奇珍异果就更诱人了。多去了几回,就迷上了橄榄。那橄榄,可不是美国超市里卖的那罐头糟粕。偌大的一眼望不到头的露天市场上,那橄榄摊也是一眼望不到头,从嫩绿到纯黑之间,各种颜色应有尽有,大的,小的,有核的,无核的,那个美味,你就吃吧,慢慢地一粒一粒地吃着,一直吃到世界和平,天下大同。
德国奥地利,我最中意的,除了各种冰激淋,就是那些叫不出名的小点心。有一次在萨尔茨堡参加一次宴会,那小点心是专门从维也纳送来的,每一只不过拇指大小,美轮美奂,我拿起那些小巧可爱的尤物,自己都觉得是在暴殄天物,默默念一声阿弥陀佛,才敢把它吃了。
我为人大而化之,凡事随缘,最怕精益求精,也害怕各种养生之道。好在市面上流行的各类营养学只谈正餐,不谈零食,所以我可以大快朵饴而不觉犯罪。
谢天谢地,现在也不象少年时代那样喝口水都担心长胖,也没有到时时要关注血脂、血压、胆固醇、高血压、低血糖的年龄,传宗接代的任务也完成了,所以这臭皮囊还可以尽情地糟蹋一下。怡然自得地消磨时光的同时,也有一种不信邪,不听劝,偏要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的叛逆的快感和自由。
一日三餐,是理智,弃之,人生将过于凌乱;
餐间零食,则是感情,弃之,人生将过于冷酷。
□ 寄自美国
刊登在 2004 华夏文摘 cm0402c.
最后一句,本来是“一日三餐,是丈夫,……; 餐间零食,则是情人……。 ”合着我们是主张婚外恋了。:)
吃零食的乐趣
·菊 子·
我是个懒人。持家无方,放之任之,衣食住行均以“差不多就得了”为标准。去哪里都热情好客,尤好扎堆儿,吾家那饭菜却实在是乏善可陈,下厨房纯属不得已而为之。不过,这些年粗茶淡饭,倒也将就过来了。
唯一少不得、将就不得的,就是零食。
零食者,非主食也。我的零食,广义地说,包括一杯香茶,一份小吃,和一本好书;狭义的零食呢,便专指那小吃。
茶有讲究,嫁老公后跟他学的,一定要喝当年新采新烘的上等好绿茶,否则宁可不喝茶。水烧开后晾至摄氏85度左右,头水茶最好泼掉,以二水茶为最上品。
零食有三项条件:第一,宜可口,百吃不厌;第二,宜清淡,百吃不腻;第三,宜小巧,百吃不饱。条件看似苛刻,具体下来,不外乎各类小干果、瓜子、梅子之类,以江浙上海一带的各类精装小包美食为最佳,其次是广西的各类应子,还有各地产的话梅,比利时产的带小杏仁的巧克力。
书呢,宜选择介于专业书籍和纯属消遣之间的任何书报杂志。若看电视,须得是那黑白的经典片,或者是Masterpiece Theatre,其中以英国戏剧为最佳。
小时候国穷家穷,那零食也就是少少的几样,糖果,点心,三分钱一根的水果冰棒,五分钱一根的小豆冰棒。妈妈分发零食时,我的眼睛总是虎视眈眈地盯着姐姐那一份,必欲换之而后快。姐姐身体不好,长年吃鱼肝油和钙片,馋煞我也,一日盗得几颗,放入嘴里,腥哉苦哉,不敢恭维。每每羡慕邻居家独生女儿,家里好东西毋须与人分享,长大后才知道,她一来羡慕我家的热闹,二来她从小厌食,只有到我们家和我们抢时才有胃口。
上大学时,好吃的东西多了,自己也有了零花钱了,偏偏又时兴起了减肥。大家随着简·方达跳健美操,吃饭吃零食也互相监督,有时候实在熬不住了,偷偷往嘴里塞上点什么,碰巧同屋回来,眼看着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她无言的谴责中土崩瓦解。
那时候突然有了酸奶,听人说那好吃的酸奶也减肥,于是大家便成群结队地去喝酸奶。那酸奶是盛在一个瓷罐中的,用小勺子舀着吃,又酸又甜又爽口,美国店里许多种Yogurt,试来试去,无一出其右者。那时候,学校那简易棚搭成的小吃部,夜夜灯火通明,来这里喝酸奶的,排的队总要拐好几个弯。
过惯了集体生活,嫁人后,丈夫白天上班,自己一个人在家,颇觉形单影只,和我作伴的,便是那香茶、零食和好书。早上懵里懵懂地听见丈夫走了,自己接着做梦,迷糊到十一点来钟,泡上茶,拿出零食,抄起书来看看,不一会儿日头西斜,就到了准备晚餐的时候了。
如今,有了两个小鬼头,成天追在他们屁股后面捡他们沿路撒下的玩具都来不及,想消消停停地吃零食是不可能的。有时候忙极累极,不免心生怨气,看老公还是那么乐呵呵屁颠颠地,就更觉得自己蓬头垢面黄脸婆。伴妻如伴虎,老公知道这时候鲜花礼品钻戒都无济于事,救驾者必得是一包我心爱的零食。其实那零食也不贵重,也不高雅,也不必刻意寻觅,却每每正中下怀,令河东狮子破涕为笑。
去过的地方,便记得那些地方的风味小吃。一包在手,解去多少旅途寂寞。苏州杭州,无锡镇江,上海南京,记得许多亭台楼阁,湖光塔影,记得更清楚的,却是那些吃不厌吃不腻的小豆豆小果果。
英国人的烹调我实在不敢恭维,他们唯一讲究的是喝茶,那茶是红茶,也不是我的首选,难得的是那陪着茶上来的各式小饼干。老太太们夸张地热情着,端着小盘子让你挑,半个小时的Afternoon Tea,老太太愣准备了十几样小饼干,老头子一边抱怨“I will be the mother”,一边乐滋滋地给你沏上茶,也算是英国生活中一个特有的温馨场景。
以色列是沙漠地带,瓜果蔬菜甘甜味美自不必说,那各类奇珍异果就更诱人了。多去了几回,就迷上了橄榄。那橄榄,可不是美国超市里卖的那罐头糟粕。偌大的一眼望不到头的露天市场上,那橄榄摊也是一眼望不到头,从嫩绿到纯黑之间,各种颜色应有尽有,大的,小的,有核的,无核的,那个美味,你就吃吧,慢慢地一粒一粒地吃着,一直吃到世界和平,天下大同。
德国奥地利,我最中意的,除了各种冰激淋,就是那些叫不出名的小点心。有一次在萨尔茨堡参加一次宴会,那小点心是专门从维也纳送来的,每一只不过拇指大小,美轮美奂,我拿起那些小巧可爱的尤物,自己都觉得是在暴殄天物,默默念一声阿弥陀佛,才敢把它吃了。
我为人大而化之,凡事随缘,最怕精益求精,也害怕各种养生之道。好在市面上流行的各类营养学只谈正餐,不谈零食,所以我可以大快朵饴而不觉犯罪。
谢天谢地,现在也不象少年时代那样喝口水都担心长胖,也没有到时时要关注血脂、血压、胆固醇、高血压、低血糖的年龄,传宗接代的任务也完成了,所以这臭皮囊还可以尽情地糟蹋一下。怡然自得地消磨时光的同时,也有一种不信邪,不听劝,偏要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的叛逆的快感和自由。
一日三餐,是理智,弃之,人生将过于凌乱;
餐间零食,则是感情,弃之,人生将过于冷酷。
□ 寄自美国
刊登在 2004 华夏文摘 cm0402c.
Tuesday, December 19, 2006
孙悟空的乾坤袋
我不太喜欢孙悟空。他假装调皮、造反,最终却还是为了讨师傅高兴,帮师傅去西天取经,就象我妹妹吃饭时谦虚后退,假表现,象三好学生一般的做作。:)
孙大圣也就是个开乾坤袋时,最率真,最可爱。动画片《大闹天宫》里,老孙从天上回来了,小猴子围着他,欢天喜地。老孙打开乾坤袋,袋里面飞出的,全都是他从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上偷来的好吃的东西。MMM……口水四溢ing……这就是我童年的fantacy。
看书,就象是等着孙猴头开乾坤袋。我生有涯而天宫无涯,不可能亲赴所有的蟠桃盛会的,有人去了回来,讲一讲那里的盛况,让我们憧憬憧憬,流流口水,总归是聊胜于无吧。
虽然是自己的自留地,还是有公开拍小马的马P之嫌。:)肖邦的多愁多病身,哇哈哈哈仰天长啸。初学英文希伯莱文时,记忆一些特殊句式的办法就是用古汉语的例句,因为很多英文希伯莱文的句式、用法和表达方式更接近古汉语。小马信手拈来一些古诗词来形容古典音乐,妙就妙在两者都能传递一些啰里啰嗦的现代语言难以具体描述的细微的转瞬即逝的感觉,令人或会心一笑,击节称快,或怆然若失,心有戚戚,有一根弦轻轻地一颤悠,于是便忘却了时间空间,超脱了万般恩怨。
还是遗憾。希望某CD就在跟前,可以听一听是不是就是那样的感觉,就象希望自己能坐在王母娘娘的酒桌前,冲那奇珍异果伸出黑爪。当然了,如果自己已经听过,只怕光会想着跟作者比较、掐架,读起来对文字的感受也必会有所不同。
作者码字,忌讳傲慢和炫耀。如果作者露出傲慢和炫耀,哪怕他有足够的资本这样做,对不起,拜拜您啦。如果叙述的人纯粹是为了分享,借你一双眼睛和耳朵,有时候还有心灵和头脑,那么,你就会多看见、听见、体验和思考一些东西。你也就超越了你每天的柴米油盐,上班下班。
孙大圣也就是个开乾坤袋时,最率真,最可爱。动画片《大闹天宫》里,老孙从天上回来了,小猴子围着他,欢天喜地。老孙打开乾坤袋,袋里面飞出的,全都是他从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上偷来的好吃的东西。MMM……口水四溢ing……这就是我童年的fantacy。
看书,就象是等着孙猴头开乾坤袋。我生有涯而天宫无涯,不可能亲赴所有的蟠桃盛会的,有人去了回来,讲一讲那里的盛况,让我们憧憬憧憬,流流口水,总归是聊胜于无吧。
虽然是自己的自留地,还是有公开拍小马的马P之嫌。:)肖邦的多愁多病身,哇哈哈哈仰天长啸。初学英文希伯莱文时,记忆一些特殊句式的办法就是用古汉语的例句,因为很多英文希伯莱文的句式、用法和表达方式更接近古汉语。小马信手拈来一些古诗词来形容古典音乐,妙就妙在两者都能传递一些啰里啰嗦的现代语言难以具体描述的细微的转瞬即逝的感觉,令人或会心一笑,击节称快,或怆然若失,心有戚戚,有一根弦轻轻地一颤悠,于是便忘却了时间空间,超脱了万般恩怨。
还是遗憾。希望某CD就在跟前,可以听一听是不是就是那样的感觉,就象希望自己能坐在王母娘娘的酒桌前,冲那奇珍异果伸出黑爪。当然了,如果自己已经听过,只怕光会想着跟作者比较、掐架,读起来对文字的感受也必会有所不同。
作者码字,忌讳傲慢和炫耀。如果作者露出傲慢和炫耀,哪怕他有足够的资本这样做,对不起,拜拜您啦。如果叙述的人纯粹是为了分享,借你一双眼睛和耳朵,有时候还有心灵和头脑,那么,你就会多看见、听见、体验和思考一些东西。你也就超越了你每天的柴米油盐,上班下班。
Sunday, December 17, 2006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既然咱们是缩在 igloo里过冬,那么就严重要求轻松舒适,坚决反对深刻思索。:)借来了 Tracy Chevalier's 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 准备看看,如今这世道,人们是怎么用电影来搭售文学,用爱情(偷情)的故事来搭售艺术史。
如果不是这一部电影,我哪里会想起看一本关于Johannes Vermeer的书?荷兰文艺复兴艺术家里,知道个 Rembrant, 知道个Rubens就觉得自己已经够附庸风雅的了。
给丈夫儿子的礼物都买好了。藏好了。:)给爹妈的支票寄出了。给儿子老师的礼物准备好了。Party的计划都定好了。活偷偷多干了一些,却没有让老板知道,以便自己需要时消极怠工却不让人察觉。
嘿嘿。满意。Life in my cozy igloo. ;))
如果不是这一部电影,我哪里会想起看一本关于Johannes Vermeer的书?荷兰文艺复兴艺术家里,知道个 Rembrant, 知道个Rubens就觉得自己已经够附庸风雅的了。
给丈夫儿子的礼物都买好了。藏好了。:)给爹妈的支票寄出了。给儿子老师的礼物准备好了。Party的计划都定好了。活偷偷多干了一些,却没有让老板知道,以便自己需要时消极怠工却不让人察觉。
嘿嘿。满意。Life in my cozy igloo. ;))
连字都能调大。满意ing. ;)
暖棕色的圣诞节
还有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这个圣诞节不是白色的,是暖暖的浅棕色。就象外边枯干的树枝的颜色——深秋时树叶刚落时,透出的是凉凉的沧桑,等冬天来了时,同样的枯枝中泛出的竟是温暖,因为我们的期待值不同。:)
当当网买的书寄来了,马慧元的《北方人的巴赫》和何兆武的《上学记》,两本书是差不多同样的暖暖的浅棕色,乍一读读成了《北方人的巴赫上学记》。还没有认真读,自己下定决心不要匆忙,不要如饥似渴,不要慷慨激昂,因为这两本书都不匆忙,不如饥似渴,也不慷慨激昂。:)随便翻到一篇,《冬夜听古尔德》,突然就想起另一个冬夜和另一个听古尔德的人,怔忡之间,恍惚了时空……管风琴若是知道她的文字竟然如此煽情,让人莫名其妙地小资般自怜自恋,只怕会哭笑不得。
我们都是自恋的。读别人的文字,总要等那文字触动了我们心里、脑子里哪根筋,我们才能体会出那文字的妙处。而这根筋,完全可以和原作者拨弄的那根筋风马牛不相及,甚至背道而驰。
一本真书拿在手里,似乎读的时候便更郑重其事一些,更觉出慧元文字中的精致甚至华丽。音乐,诗词,作者的现世的生活和“灵”,就由那些短短的篇章,在几个层面里自如地穿梭。虽然不懂巴赫们,却晓得欣赏别人对巴赫的欣赏,就象我自己不吃 starburst, 看着毛头们嚼着它大快朵颐的时候,也是一样享受。:)
何先生的书,以前看过一些章节,因为是口述,更是接近他平时说话的qiang调和口气。记得从前去他家,不管是正式的研讨还是顺路串门,他总是一律称之为“聊天”,而且,他谈康德、黑格尔们的口气,也和谈起照澜院蔬菜水果的价格是一模一样的口气,“聊天”。:)
别的老师们知道的也一样多,但老头子们不是谁都爱聊天,张中行聊天聊出了大名,别的老头们却大都对他们几十年的遭遇三缄其口。想过一些原因,有些老头是一解放就拼命要去作学问,立新学科,带学生,桃李满天下。结果学生是带了,自己留下的东西却不多,或者是质量很粗糙。尽管如此,他们仍然视“聊天”为不务正业,浪费时间。
还有一些老头是胆小怕事。或者是过于自尊。胆小怕事的,知道的不愿意说,因为大家还都活着,大家也都是儿孙满堂的人,谁会跟谁过不去。过于自尊的,是因为回忆自己的遭遇是一种屈辱,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将自己的疮疤揭开来示众。
何先生的经历相对平稳一些,而且他回忆的也是“旧社会”,其中提及的人物大多辞世。就算有些地方有些“刻薄”,毕竟那是一个正常时代(即便有抗战这样的兵荒马乱),对人的评价要容易一些。到了文革,你怎么评价?连我这个没有亲身经历的人都不知道。记得刚到清华时听到过一些林林总总,无不令人跌掉下巴。
一起购买的还有一本商务印书馆的《新华字典》第十版,大毛上中文学校要的,结果买的当天就被他弄丢了,还要重新买。:(记得我小时候也有一本,不记得是第几版,只记得当时是一块钱一本。买来以后照着字典,代语文老师领着全班用“普通话”读,我的天,那叫什么普通话。:))
当当网买的书寄来了,马慧元的《北方人的巴赫》和何兆武的《上学记》,两本书是差不多同样的暖暖的浅棕色,乍一读读成了《北方人的巴赫上学记》。还没有认真读,自己下定决心不要匆忙,不要如饥似渴,不要慷慨激昂,因为这两本书都不匆忙,不如饥似渴,也不慷慨激昂。:)随便翻到一篇,《冬夜听古尔德》,突然就想起另一个冬夜和另一个听古尔德的人,怔忡之间,恍惚了时空……管风琴若是知道她的文字竟然如此煽情,让人莫名其妙地小资般自怜自恋,只怕会哭笑不得。
我们都是自恋的。读别人的文字,总要等那文字触动了我们心里、脑子里哪根筋,我们才能体会出那文字的妙处。而这根筋,完全可以和原作者拨弄的那根筋风马牛不相及,甚至背道而驰。
一本真书拿在手里,似乎读的时候便更郑重其事一些,更觉出慧元文字中的精致甚至华丽。音乐,诗词,作者的现世的生活和“灵”,就由那些短短的篇章,在几个层面里自如地穿梭。虽然不懂巴赫们,却晓得欣赏别人对巴赫的欣赏,就象我自己不吃 starburst, 看着毛头们嚼着它大快朵颐的时候,也是一样享受。:)
何先生的书,以前看过一些章节,因为是口述,更是接近他平时说话的qiang调和口气。记得从前去他家,不管是正式的研讨还是顺路串门,他总是一律称之为“聊天”,而且,他谈康德、黑格尔们的口气,也和谈起照澜院蔬菜水果的价格是一模一样的口气,“聊天”。:)
别的老师们知道的也一样多,但老头子们不是谁都爱聊天,张中行聊天聊出了大名,别的老头们却大都对他们几十年的遭遇三缄其口。想过一些原因,有些老头是一解放就拼命要去作学问,立新学科,带学生,桃李满天下。结果学生是带了,自己留下的东西却不多,或者是质量很粗糙。尽管如此,他们仍然视“聊天”为不务正业,浪费时间。
还有一些老头是胆小怕事。或者是过于自尊。胆小怕事的,知道的不愿意说,因为大家还都活着,大家也都是儿孙满堂的人,谁会跟谁过不去。过于自尊的,是因为回忆自己的遭遇是一种屈辱,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将自己的疮疤揭开来示众。
何先生的经历相对平稳一些,而且他回忆的也是“旧社会”,其中提及的人物大多辞世。就算有些地方有些“刻薄”,毕竟那是一个正常时代(即便有抗战这样的兵荒马乱),对人的评价要容易一些。到了文革,你怎么评价?连我这个没有亲身经历的人都不知道。记得刚到清华时听到过一些林林总总,无不令人跌掉下巴。
一起购买的还有一本商务印书馆的《新华字典》第十版,大毛上中文学校要的,结果买的当天就被他弄丢了,还要重新买。:(记得我小时候也有一本,不记得是第几版,只记得当时是一块钱一本。买来以后照着字典,代语文老师领着全班用“普通话”读,我的天,那叫什么普通话。:))
Monday, December 11, 2006
酒酿

做酒酿本身很简单,难却难在煮饭上。奶奶做时,米、水、火候都很讲究;最理想的饭是煮得八成熟、有些硬的饭,用手一扒拉能扒拉得开,用手一捏又能捏得拢。有的时候是将米象煮粥那样煮,水开后将米捞出来,放到笼屉里蒸,蒸到一定火候,那米就能散、能粘,可以做酒酿了。
酒粬有时候商店里有卖,更多的却是穿街走巷的小贩挑来的。奶奶右手的食指有些向右弯,却不妨事,她就用这有些弯了的食指按着拇指,将酒粬捻成碎末,撒在饭里,细细地拌匀。用厚棉布包好捂好,就开始等它“来”。
冬天气温低,酒酿往往要两三天才能“来”,有时候等不及,趁奶奶不注意,偷偷掀开来看。夏天的酒酿来得快,好象一天就够了,头一天做上的,第二天就能看见米饭上面一层白白的毛。
按一下,是一个个小小的坑,坑里渗出一小汪水,甜。
酒酿做好了,却不能马上就吃。要加上水,盖过饭面后多出一寸左右的水。等酒糟在水里浮起来,才可以放在锅里,煮开。煮好以后将酒糟划成小块,酒酿就制成了。 “来”得好的酒酿,不必加糖就甜。
妈妈喜欢搓了糯米小圆子放进去,就成了酒酿圆子;我却只喜欢酒酿,倒嫌圆子吃起来粘乎乎的不痛快。
没有煮过的酒酿也是可以吃的,只是容易醉。我就醉过一回。好象是初一初二的时候,那天急着要上学,等不及酒酿煮开,就匆匆忙忙喝了一碗就跑。路上还好,到了学校就觉得满面通红,烧得火烫,头也晕得厉害。晕晕乎乎中觉得前座的那个男生又在回头看我。
那时候少不更事,他老回头,我只觉烦,不是骄情,不是故作矜持,是真烦。眼下难过,更是烦他张望,觉得他似乎是在看我笑话。一懊恼,居然冲着他的方向吐了出来。心想这回完了,他肯定要暴跳如雷。没想到他并没有;旁边座位的女生跑开了,却是他过来帮我打扫,还带我回了家。
稀里糊涂大家就都毕业了,我趾高气扬地上大学走了,哪里会将他们放在眼里。几年后和男朋友拉着手走着,路上碰见一个人,男朋友说,原来你们这里也有这么英俊的小伙子。
我却忙不迭地松开了男朋友的手。是那个坐在我前排的男生,他见识过我喝醉时的窘态,还小大人一样地照顾过我,带我回了家。
他果然就长成了一个好男人,有一个好妻,哥哥破产后收养了哥哥的两个儿子,独自赡养二老,为二老送终。
酒粬有时候商店里有卖,更多的却是穿街走巷的小贩挑来的。奶奶右手的食指有些向右弯,却不妨事,她就用这有些弯了的食指按着拇指,将酒粬捻成碎末,撒在饭里,细细地拌匀。用厚棉布包好捂好,就开始等它“来”。
冬天气温低,酒酿往往要两三天才能“来”,有时候等不及,趁奶奶不注意,偷偷掀开来看。夏天的酒酿来得快,好象一天就够了,头一天做上的,第二天就能看见米饭上面一层白白的毛。
按一下,是一个个小小的坑,坑里渗出一小汪水,甜。
酒酿做好了,却不能马上就吃。要加上水,盖过饭面后多出一寸左右的水。等酒糟在水里浮起来,才可以放在锅里,煮开。煮好以后将酒糟划成小块,酒酿就制成了。 “来”得好的酒酿,不必加糖就甜。
妈妈喜欢搓了糯米小圆子放进去,就成了酒酿圆子;我却只喜欢酒酿,倒嫌圆子吃起来粘乎乎的不痛快。
没有煮过的酒酿也是可以吃的,只是容易醉。我就醉过一回。好象是初一初二的时候,那天急着要上学,等不及酒酿煮开,就匆匆忙忙喝了一碗就跑。路上还好,到了学校就觉得满面通红,烧得火烫,头也晕得厉害。晕晕乎乎中觉得前座的那个男生又在回头看我。
那时候少不更事,他老回头,我只觉烦,不是骄情,不是故作矜持,是真烦。眼下难过,更是烦他张望,觉得他似乎是在看我笑话。一懊恼,居然冲着他的方向吐了出来。心想这回完了,他肯定要暴跳如雷。没想到他并没有;旁边座位的女生跑开了,却是他过来帮我打扫,还带我回了家。
稀里糊涂大家就都毕业了,我趾高气扬地上大学走了,哪里会将他们放在眼里。几年后和男朋友拉着手走着,路上碰见一个人,男朋友说,原来你们这里也有这么英俊的小伙子。
我却忙不迭地松开了男朋友的手。是那个坐在我前排的男生,他见识过我喝醉时的窘态,还小大人一样地照顾过我,带我回了家。
他果然就长成了一个好男人,有一个好妻,哥哥破产后收养了哥哥的两个儿子,独自赡养二老,为二老送终。
Saturday, December 02, 2006
红薯圆子

管MM说爱吃红薯圆子,那我就给你炸一盘。也请你吃忆苦鸡。:)
最近我妹妹吹牛,说她成功地炸了红薯圆子。小时候吃过的,总觉得好吃,却是作不出来,圆子炸了半天,出来还是稀糊。妹妹说,她用的是糯米粉,于是茅塞顿开。为了超过她,还在圆子外面滚了芝麻,可以保证炸的时间够长。没有芝麻时,里面还没有熟,外面就已经发黑,糊糊的不好看。
菊子牌红薯圆子
1。日本红薯一只(超市的 sweet potato and yams won't do. They are too mushy.)
2。糯米粉少许(少许是多少?不知道。)
3。芝麻少许。(同上)
1。红薯蒸或煮熟后,剥皮捣烂。然后往里面加糯米粉,到能捏出小团为止。大概估计了一下,红薯和糯米粉的比例是80:20。不能加水。
2。搓出小团,小团上滚上芝麻若干粒。
3。油烧热后,将火拨小,慢慢炸。炸到不耐烦了就捞出来。Yum yum yum. ;)
以后 potluck 也有对付的办法了,不然总是盯着自己带的那一盘,恨不能花钱请人家吃。
昙花一现
Thursday, November 30, 2006
(二)鲫鱼汤(三)鸡汤 (四)酸辣汤
(二) 鲫鱼汤
家中人频频唤我海归,打起嘴仗、论起得失,大多数时候都是我们赢。时间长了,家里人也就懒得提起这个话题;偶尔要气气我们,便拿出杀手锏:你把鼻子凑近话筒,从电话线里闻一闻,我们正在喝鲫鱼汤呢。不是家养的鲫鱼,是野生的,带土腥味的,不胖不瘦的,中等个儿的,一二两一条的鲫鱼。于是就嗒然若失,浓浓的乡愁,就从口水里流出来。
小水桶里,黑黑的,是鲫鱼的脊背,忙碌地游来游去。妈妈怕活物,收拾鲫鱼这样的小东西却不好意思求爸爸帮忙,我也不记得自己帮过她,只记得她菜刀砧板、锅碗瓢盆一阵忙碌,末了就有了鲫鱼汤,白白的,浓郁郁的,摆在面前,让人舍不得喝了它。碰上季节时,也有满肚子的黄黄的鱼籽,用酸菜炒了,就着粥喝正好。
回家探亲时,早餐是稀饭煎鲫鱼,午饭是米饭鲫鱼汤,晚饭是面条鲫鱼汤,总是还没来得及吃够,就到了重新启程的日子了。
(三)鸡汤
在美国住的时间长了,鸡已经成了“忆苦饭”,轻易是不吃的了。曾几何时,吃鸡、喝鸡汤却也是全家翘首盼望的大事。
我们都盼着吃子公鸡,因为只有公鸡才有漂亮的羽毛,可以用来缝毽子。缝毽子时,底盘用的是一枚铜钱,以“顺治”铜钱最好;用一块布包好后缝上,就是底座。从鸡翅膀上的粗毛管剪出一段,将粗的一头劈成四瓣,缝在底座上,铜钱中间的方孔,正好穿针引线。毛管中插上纷纭的彩色鸡毛,就有了一只轻盈漂亮的毽子,打发掉多少童年时光。想起来,清朝那几个朝代的顺序,还是缝毽子的时候学会的,为了争乾隆、康熙谁先谁后,还和李二毛打了一架,打完了两败俱伤,半年没和他说话。
吃鸡时,好孩子都吃鸡腿,好象是命中注定,我从小就喜欢啃鸡翅膀。大人告诉我,女孩家家的,不应当吃翅膀,吃完了,飞得太远,嫁个婆家也会是在远处。
我却深信自己将来不会嫁人,也不会离开家,照旧欢天喜地地啃鸡翅膀,于是果然就飞远了,飞到了比婆家还远的地方。
妹妹是机灵鬼,大家兴奋地等着盛汤的时候,只有她规规矩矩地在后面等着,象个矫揉造作的三好生;大家都知道,她的故作谦恭总会得到奖赏,轮到她时妈妈手里的勺子总要慷慨一些,却还是不忍心拆穿。
妹妹的鬼机灵,长大了也还是在;全家团圆时,出门吃完了饭,大家都抢着付款。只有她,使个眼色,暗示大家都让开,让爸爸付。于是爸爸嘴上叼着烟卷,慢条斯理地、郑重其事地掏钱,于是我们就依旧还是不懂事的小孩子,爸爸依旧还是一呼百应、胸有成竹的家长。
她的小天线收到了爸爸的心声:反了你。老子还没到动不得的时候。
过年时回娘家,她给爸爸带回几条上好的烟。我们都七嘴八舌地批评她,说她不该助长爸爸抽烟,心里则悻悻地有些失落:知道爸爸虽然烟瘾不大,戒掉却是不可能了,却又懊丧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让她又成功地收买了一回爸爸的心。
(四)酸辣汤
酸辣汤,是走遍天下的游子喝的汤。
酸辣汤,说穿了也无非就是一个酸,一个辣。中餐馆遍布美国,大众化的菜路都一样,菜无非是宫爆鸡丁、芥蓝炒鸡块,汤无非是酸辣汤、蛋花汤、馄饨汤。
然而,餐馆与餐馆的酸辣汤,却如人的指纹一样,没有重样的,就是同一家餐馆,同一个厨师,每一天汤,酸度也有浓淡,辣味也有深浅。一勺汤喝下去,餐馆的高下已经分明。
酸辣汤里,我最喜欢的是汤,豆腐、竹笋、黄花之类的放得太多,就觉得这许多杂物喧宾夺主,喝起来不痛快。辣不宜“响”辣明辣,应当是温和的、柔软的那种辣,在冬天冷雨敲窗、寒彻骨髓的时候喝,喝出一种由衷的感激。
口味变浓,是离家之后的事情。食堂吃了几年,口味重了,他乡的水也是一样的养人。一碗方便面汤,招待牛高马大的男朋友,看他喝得一滴不剩,还以为他吃得大快朵颐。许久之后,才知道,那一碗面没有填足他胃的一角,那一碗清汤寡水只让他更觉得肌肠辘辘。也不知怎么地,这些年,粗茶淡饭、汤汤水水地也就过来了。
酸得倒牙的,不够酸的,辣得鼻涕眼泪稀里哗啦的,辣味不足不过瘾的,喝着异乡的酸辣汤,盼望着父母亲手作的莲藕排骨汤,游子的生活就这样慢慢地流淌着。
我心安处是故乡。
家中人频频唤我海归,打起嘴仗、论起得失,大多数时候都是我们赢。时间长了,家里人也就懒得提起这个话题;偶尔要气气我们,便拿出杀手锏:你把鼻子凑近话筒,从电话线里闻一闻,我们正在喝鲫鱼汤呢。不是家养的鲫鱼,是野生的,带土腥味的,不胖不瘦的,中等个儿的,一二两一条的鲫鱼。于是就嗒然若失,浓浓的乡愁,就从口水里流出来。
小水桶里,黑黑的,是鲫鱼的脊背,忙碌地游来游去。妈妈怕活物,收拾鲫鱼这样的小东西却不好意思求爸爸帮忙,我也不记得自己帮过她,只记得她菜刀砧板、锅碗瓢盆一阵忙碌,末了就有了鲫鱼汤,白白的,浓郁郁的,摆在面前,让人舍不得喝了它。碰上季节时,也有满肚子的黄黄的鱼籽,用酸菜炒了,就着粥喝正好。
回家探亲时,早餐是稀饭煎鲫鱼,午饭是米饭鲫鱼汤,晚饭是面条鲫鱼汤,总是还没来得及吃够,就到了重新启程的日子了。
(三)鸡汤
在美国住的时间长了,鸡已经成了“忆苦饭”,轻易是不吃的了。曾几何时,吃鸡、喝鸡汤却也是全家翘首盼望的大事。
我们都盼着吃子公鸡,因为只有公鸡才有漂亮的羽毛,可以用来缝毽子。缝毽子时,底盘用的是一枚铜钱,以“顺治”铜钱最好;用一块布包好后缝上,就是底座。从鸡翅膀上的粗毛管剪出一段,将粗的一头劈成四瓣,缝在底座上,铜钱中间的方孔,正好穿针引线。毛管中插上纷纭的彩色鸡毛,就有了一只轻盈漂亮的毽子,打发掉多少童年时光。想起来,清朝那几个朝代的顺序,还是缝毽子的时候学会的,为了争乾隆、康熙谁先谁后,还和李二毛打了一架,打完了两败俱伤,半年没和他说话。
吃鸡时,好孩子都吃鸡腿,好象是命中注定,我从小就喜欢啃鸡翅膀。大人告诉我,女孩家家的,不应当吃翅膀,吃完了,飞得太远,嫁个婆家也会是在远处。
我却深信自己将来不会嫁人,也不会离开家,照旧欢天喜地地啃鸡翅膀,于是果然就飞远了,飞到了比婆家还远的地方。
妹妹是机灵鬼,大家兴奋地等着盛汤的时候,只有她规规矩矩地在后面等着,象个矫揉造作的三好生;大家都知道,她的故作谦恭总会得到奖赏,轮到她时妈妈手里的勺子总要慷慨一些,却还是不忍心拆穿。
妹妹的鬼机灵,长大了也还是在;全家团圆时,出门吃完了饭,大家都抢着付款。只有她,使个眼色,暗示大家都让开,让爸爸付。于是爸爸嘴上叼着烟卷,慢条斯理地、郑重其事地掏钱,于是我们就依旧还是不懂事的小孩子,爸爸依旧还是一呼百应、胸有成竹的家长。
她的小天线收到了爸爸的心声:反了你。老子还没到动不得的时候。
过年时回娘家,她给爸爸带回几条上好的烟。我们都七嘴八舌地批评她,说她不该助长爸爸抽烟,心里则悻悻地有些失落:知道爸爸虽然烟瘾不大,戒掉却是不可能了,却又懊丧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让她又成功地收买了一回爸爸的心。
(四)酸辣汤
酸辣汤,是走遍天下的游子喝的汤。
酸辣汤,说穿了也无非就是一个酸,一个辣。中餐馆遍布美国,大众化的菜路都一样,菜无非是宫爆鸡丁、芥蓝炒鸡块,汤无非是酸辣汤、蛋花汤、馄饨汤。
然而,餐馆与餐馆的酸辣汤,却如人的指纹一样,没有重样的,就是同一家餐馆,同一个厨师,每一天汤,酸度也有浓淡,辣味也有深浅。一勺汤喝下去,餐馆的高下已经分明。
酸辣汤里,我最喜欢的是汤,豆腐、竹笋、黄花之类的放得太多,就觉得这许多杂物喧宾夺主,喝起来不痛快。辣不宜“响”辣明辣,应当是温和的、柔软的那种辣,在冬天冷雨敲窗、寒彻骨髓的时候喝,喝出一种由衷的感激。
口味变浓,是离家之后的事情。食堂吃了几年,口味重了,他乡的水也是一样的养人。一碗方便面汤,招待牛高马大的男朋友,看他喝得一滴不剩,还以为他吃得大快朵颐。许久之后,才知道,那一碗面没有填足他胃的一角,那一碗清汤寡水只让他更觉得肌肠辘辘。也不知怎么地,这些年,粗茶淡饭、汤汤水水地也就过来了。
酸得倒牙的,不够酸的,辣得鼻涕眼泪稀里哗啦的,辣味不足不过瘾的,喝着异乡的酸辣汤,盼望着父母亲手作的莲藕排骨汤,游子的生活就这样慢慢地流淌着。
我心安处是故乡。
Tuesday, November 28, 2006
汤
在没有暖气的旧社会,大冷天最好吃的东西是汤。
热热地捧了碗,手里心里就一下子热乎起来。雾气里,飘的是肉,骨,菜的鲜味。透过雾气看去,坐在泥炉跟前的,是一大家子人,每个人都闲适而满足,全神贯注地盯着的,都是自己手里那一碗汤。
冬天就是这样的暖和。
(一)莲藕排骨汤
最怀念的是莲藕排骨汤,因为除了回父母家,在别的任何地方都吃不到。
莲藕需是略带黄色的,短胖的,中间段的;根部的可能太老,顶端的则会太僵硬,况且眼中会有泥,只有中间那些短胖的最好。
坐在冬日的太阳底下,太阳懒洋洋的照着,明亮却不甚暖和,手凉凉的,冻得通红,笨笨地抓了筷子的小头捅藕心里的泥;急了时,藕里面灌了水,对着一头吹气,也能吹出一些泥,奶奶就夸我聪明,说人虽然调皮些,应该还是嫁得出去的。
清洗外表似乎要容易得多,也有趣得多。用筷子那四方的一头,按在藕上面刮,刮出来薄薄的一层,藕就干净了,原来锈锈的外表下,竟也是洁白得可爱。
奶奶说,藕是不能切的:藕和刀子有前世的缘分,所以到这一世来,藕是不必过刀罪的。要的是将刀放平了,对着藕段拍,拍出参差不齐的段段块块,分开两段时,便是剪不断、理还乱的藕断丝连。
姐姐是爸爸的宠女,爸爸妈妈饥荒年代结婚,等了许多年才有了她,她一生下来,就是他们的掌上明珠。如今,爸爸老了,平和了,闲散了,偶尔去她家里住,就会在明亮寒冷的冬天的早晨,提了菜篮上街,买回当天的新鲜排骨和最老最适合炖汤的藕,在特制的小炭炉上,用特别的砂锅,为姐姐煨莲藕排骨汤。
这样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失败。
热热地捧了碗,手里心里就一下子热乎起来。雾气里,飘的是肉,骨,菜的鲜味。透过雾气看去,坐在泥炉跟前的,是一大家子人,每个人都闲适而满足,全神贯注地盯着的,都是自己手里那一碗汤。
冬天就是这样的暖和。
(一)莲藕排骨汤
最怀念的是莲藕排骨汤,因为除了回父母家,在别的任何地方都吃不到。
莲藕需是略带黄色的,短胖的,中间段的;根部的可能太老,顶端的则会太僵硬,况且眼中会有泥,只有中间那些短胖的最好。
坐在冬日的太阳底下,太阳懒洋洋的照着,明亮却不甚暖和,手凉凉的,冻得通红,笨笨地抓了筷子的小头捅藕心里的泥;急了时,藕里面灌了水,对着一头吹气,也能吹出一些泥,奶奶就夸我聪明,说人虽然调皮些,应该还是嫁得出去的。
清洗外表似乎要容易得多,也有趣得多。用筷子那四方的一头,按在藕上面刮,刮出来薄薄的一层,藕就干净了,原来锈锈的外表下,竟也是洁白得可爱。
奶奶说,藕是不能切的:藕和刀子有前世的缘分,所以到这一世来,藕是不必过刀罪的。要的是将刀放平了,对着藕段拍,拍出参差不齐的段段块块,分开两段时,便是剪不断、理还乱的藕断丝连。
姐姐是爸爸的宠女,爸爸妈妈饥荒年代结婚,等了许多年才有了她,她一生下来,就是他们的掌上明珠。如今,爸爸老了,平和了,闲散了,偶尔去她家里住,就会在明亮寒冷的冬天的早晨,提了菜篮上街,买回当天的新鲜排骨和最老最适合炖汤的藕,在特制的小炭炉上,用特别的砂锅,为姐姐煨莲藕排骨汤。
这样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失败。
Monday, November 27, 2006
农家乐
感恩节其实就是收获节了吧,对于我们不愿意一过节就忆苦思甜同情印第安人的人来说。
有四天时间,一边胡吃海塞,一边清理了院子里的落叶,平时没有时间干的家务活。儿子们先是去邻居家里玩,老两口干着又累又慢。后来把儿子们捉回来,威逼他们干活,可怜的娃们,担心圣诞礼物被没收,居然就吭吃吭吃干起来,还特卖力气。也怪,他们一动手,其实也没见他们干什么,七零八落地散得到处都是,可是那效率好象就提高了许多,觉得不止一倍的说。:)
怪不得小农们喜欢多子多福,人多力量大不说,关键是人多了也不觉得累,或者累一点也觉得愉快。尤其是碰上我这样笨的农妇,儿子多了,不担心作出来的饭没有人吃,一个儿子不吃,还有另外一个儿子吃,反正大家都是嗷嗷待脯的饿狼。:)

大火鸡:15。64磅。总算是熟了。

红薯圆子:就是傻瓜的意思:)
有四天时间,一边胡吃海塞,一边清理了院子里的落叶,平时没有时间干的家务活。儿子们先是去邻居家里玩,老两口干着又累又慢。后来把儿子们捉回来,威逼他们干活,可怜的娃们,担心圣诞礼物被没收,居然就吭吃吭吃干起来,还特卖力气。也怪,他们一动手,其实也没见他们干什么,七零八落地散得到处都是,可是那效率好象就提高了许多,觉得不止一倍的说。:)
怪不得小农们喜欢多子多福,人多力量大不说,关键是人多了也不觉得累,或者累一点也觉得愉快。尤其是碰上我这样笨的农妇,儿子多了,不担心作出来的饭没有人吃,一个儿子不吃,还有另外一个儿子吃,反正大家都是嗷嗷待脯的饿狼。:)

大火鸡:15。64磅。总算是熟了。

红薯圆子:就是傻瓜的意思:)
Sunday, November 19, 2006
换妻如换房
换妻如换房
菊子
一朋友新近卖了旧房买新房,焦头烂额、走火入魔,不管说起什么话题,绕来绕去总是绕到房子上,言必称前院后院,口不离厕所厨房。心心念念,牵牵挂挂,眼看着头发都白了一圈、薄了一层。众人笑他,他梗梗脖子,瞪圆了眼,云:不信你试试。比换个老婆都费周折。
朋友夯实人,这一句话却令人茅塞顿开。想那自作聪明的文人们给婚姻取了种种好听的名字,归宿啊,爱巢啊,人生的避风港啊,爱情的坟墓啊,监牢啊,围城啊。钱钟书的小说一拍电影,更是满世界臭大街都哼叽着“外面的想进去啊,里面的想出来,”后来才知道,其实此说西方古已有之,钱大师不过贩卖一回洋人牙慧而已。与其做张做致唤它“围城”,倒不如直截了当称它房子。
新婚如迁新房,自是不言而喻。新房作成时,材料作工,一应是最新最佳,住进去的心情也是新鲜的。住过一些年,新鲜感渐渐淡漠,设备渐渐老化,再看看周围新盖的豪宅大屋,不免心中懊恼。十年二十年的房子,最是尴尬。等房子的年龄超过五十年,如同古董车一样,旧则旧矣,那红砖石墙、圆柱长廊,却于旧中显出一种贵族般的雍容华贵,倒反衬出开发区火柴盒房子的单薄和千篇一律。
婚姻也是如此。新婚之际,虽少不得一些磕碰,那是磨合,总归是快活、兴奋和积极忙碌的。过了些年,日子渐渐平淡起来,爱情的旧话是不大提起了,只那幸运的还留着些亲情、友情和色情。一年痒,三年痒,七年痒,一痒接一痒心痒难熬,挠不着的心急如焚,如热锅上的蚂蚁,挠着了又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红旗彩旗,眼花缭乱:后院要起火时,又显出它的好处,齐人之福,也只在戏文里才好看。能同甘不能共苦,能一同奋斗却不能共享其成,于是便有许多劳燕分飞,形同陌路,或者是同床异梦,互为活地狱。
等熬过中年,荷尔蒙眼见得稀薄起来,皱纹也慢慢沉淀堆积,夫妻便也如历史性豪宅一般增值起来,就算庆祝银婚时还有些荷尔蒙残渣余孽,等到了金婚时,那一对老人的脸上,泛出的一定是平和的光彩,便是拌嘴,也一定是充满了幽默、智慧和感情,不枉了五十年来的相互折磨。
这样看来,半旧不新的房子最是尴尬,中年人的婚姻也最是风雨飘摇。住不下去的房子,便换房卖房,过不下去的夫妻,便休妻换妻,热闹的,多是中年人。
高科技泡沫破裂,有多少人股票打了水漂,兼之丢了工作,只好忍痛卖房。就好比有那天资聪颖的,大器早成,少年时便才华横溢,指点江山。又兼之一表人材,风度翩翩,娶的自然是风姿绰约、人人仰慕的大家闺秀。不成想河东河西,起跑之后,却渐渐没有了后力,而立之年之后,便不再有丝毫起色,大家闺秀眼看这辈子就要作不成诰命夫人,先是有些脸色不好看,再后来就是抱怨、唠叨,夫妻的情份早没剩了几分几毫。到最后,照照镜子,眼看红颜渐老,杏眉一拧,樱唇一咬,铁了心要离婚。这便是陪了夫人又卖房,从此后更是灰心丧气,一蹶不振。
也有光景过得不如从前了的,想想自己还算是房价低时买进的,则未免沾沾自喜,心境就平和一些,对房子也就分外珍惜一些。王宝钏寒窑十八年,等回薛仁贵凯旋而归,封官进爵,皆大欢喜,成了千古美谈。如果薛仁贵一事无成,落魄而归,要饭至寒窑,也不知这位贤德的王宝钏,会不会赏他一口残羹冷汁。老薛总算还没有爱上城里的女学生女演员,倒回头嫌弃宝钏身上的窑灰草棍。
君不见那暴发户,革命成功了,发财致富了,得了诺贝尔奖了,换个识文断字年轻漂亮的奖杯妻子( trophy wife),也没啥,就别给自己立什么牌坊,说什么革命需要、感情不和、上帝的最后礼物。要说还是古人率真。唐高宗爱上了老爸的才人武媚娘,要易妻,就是换老婆。别看人家是天子,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家还是知道“寡人有疾,寡人喜新厌旧了”多少有些理亏,就老老实实开个政治局会议,招来群臣商量。好在唐朝风气开化,群臣也是知趣之人,交头接耳一回,就有那许敬宗凑趣曰:“田舍翁多收十斛麦,尚欲易妻,”时代不同了,贵贱都一样,老百姓能够作到的,皇上您老陛下也一定能作得到。
如今世道变了,大家也不跟自己过不去,各村都有各村的招,各人都有各人的活法,婚姻不过一个住所罢了,进进出出,也是看各人的缘份和选择。小朋友们回家填的表,父亲和母亲的地址电话,都是各占一栏。有那或自愿或被迫、或浪漫或无奈的独身主义者,如同一辈子租房,搬来搬去,也看足一路风景。也有先锋的他种生活方式,生活处所、生活伴侣、性取向、甚至性别本身都在换来换去,换妻换房换伴侣,比换张驾驶执照还容易。
多半人,偶尔见得人家高楼大厦、娇妻美眷,看看自己,个头还是没长上一吋,往横里倒是发展了不少,摸摸腰包,存下的银子也就够付付帐单、存点退休金、孝顺孝顺爹妈,再带小的们去什么地方度度假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哪怕有些遗憾,换房的念头也就憋下去了。居家房屋,紧凑贴心,再加上主人家心平气和,即便狭窄些,却如小家碧玉般温暖适人,于是也还是有众多凡人,柴米油盐,庸庸碌碌,也是糊涂快活一生。
这些人恋旧,多年苦心经营的豪宅是舍不得卖掉的,于是主屋之外,又有湖畔海滨度假屋,正经二奶也;时段分享(Time Share),情人外遇红颜知己也;流浪街头出门住旅馆,露水夫妻一夜情也。
突然悟出,出门旅行,便是红杏出墙的瓜菜代。想那好周游列国者,平日里上班辛苦忙碌,钱、假都攒够了就出门旅行,少不了探些名山大川,风景名胜,历史古迹,阿拉斯加夏威夷,西藏印度加勒比。碰到些新的人,两眼对上了,火花碰出来了,经历些新的事,有些新的体验,梦萦魂绕、缠缠绵绵一阵子,末了哭哭啼啼、三步一回头、两步一招手地告别了,回来再写写游记,就如同给这段情来一个了结。伤心时,出门遭了抢、受了骗、或是去的地方盛名之下、其实难负时,也发誓从此再不趟这个混水。可是,等过了一阵子,旧情慢慢淡去,眼前又闪现出花红柳绿,又难免好了伤疤忘了疼,眼看假期将临时,又开始计划下一趟旅行了。
旅行的神妙,就在于其中的意外。有的人循规蹈矩,不过借了旅行社安排住旅馆,一切都如同旅行手册中介绍的那样简单而直率;有的人则不同,最喜欢误打误撞,懵懂懂出门,见店投店,无店露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讲究的是自愿随意、愿打愿挨,潇洒来去无牵挂。这样的关系,其魅力即在于其不可预料、出其不意,令遭遇双方,之前措手不及、之后回味无穷。
最爆笑的说法,还是老房子着火。老男人在青春红颜面前馋涎欲滴、紧张兮兮、抓耳挠腮、时不我待的猴儿急样子,着实令人哈哈哈仰天狂笑不止。本来么,成熟男人总有其吸引人之处的,不光是其财、其权、其才本身,而是财、权、才等身外之物,总会折射回这些男人们身上,遮去些啤酒肚,盖上些光头皮,挡上点大黄牙,给那爷儿们身上打上一圈光环,就象那朦胧月色,给那枯藤老树添出一些苍劲的风致。
老牛吃嫩草时,最忌急切,要就要理直气壮些,财大气粗些,潇洒自如些,流氓无赖些,不管心里怎样煎熬,脸上却要装出一副满不在乎、老子不稀罕的酷相,姜太公钓鱼式的轻慢,强似老房子着火般的狼狈。
反过来说,广大妻子同志们不妨扪心自问一回,自家有没有被换掉的可能性。偶尔不经意间瞅他一眼,看看自己心里会不会紧张地格登一下。小心些,别看你那汉子灰头土脸、呆若木鸡、三棍子碾不出一只闷屁,你不格登,说不定还有别人会格登;更要紧的是,究竟人家曾经年轻英俊过,当初二位也算是金童玉女、歪瓜裂枣、王八绿豆地般配。这些年摸爬滚打、饱受河东狮吼咆哮折磨,颓唐、沧桑、窝囊、风霜之外,却也添了一份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从容,只怕在情场股市上,那行情倒涨了上去。
聪明的女子,就该琢磨着趁感情尚好时,跟他立个休前协议:为了你休后英名,一是逼他答应一定要另娶,不娶人家就会说你遗毒太深,伤了他对世间所有女子的胃口;二是,也是更重要的是,他找的那个新欢,一定要比你年轻、比你漂亮、比你聪明、比你温柔贤惠;要是她哪一样明显地比你差,就是违反合同,需以重金赔偿。
你想想,要是你老公休了你,手上挎一新老婆来了。若是那新老婆是个年轻的狐狸精,你气吧,恨吧,咒吧,当面装坚强回家窝被子里哭鼻子去吧。也还有个骂头。要是那新老婆比你还老,比你还丑,比你还笨,比你还凶,比你还懒,结果人家还是还宁可要她不要你,那叫什么。
那叫买椟还珠,丧权辱国。
菊子
一朋友新近卖了旧房买新房,焦头烂额、走火入魔,不管说起什么话题,绕来绕去总是绕到房子上,言必称前院后院,口不离厕所厨房。心心念念,牵牵挂挂,眼看着头发都白了一圈、薄了一层。众人笑他,他梗梗脖子,瞪圆了眼,云:不信你试试。比换个老婆都费周折。
朋友夯实人,这一句话却令人茅塞顿开。想那自作聪明的文人们给婚姻取了种种好听的名字,归宿啊,爱巢啊,人生的避风港啊,爱情的坟墓啊,监牢啊,围城啊。钱钟书的小说一拍电影,更是满世界臭大街都哼叽着“外面的想进去啊,里面的想出来,”后来才知道,其实此说西方古已有之,钱大师不过贩卖一回洋人牙慧而已。与其做张做致唤它“围城”,倒不如直截了当称它房子。
新婚如迁新房,自是不言而喻。新房作成时,材料作工,一应是最新最佳,住进去的心情也是新鲜的。住过一些年,新鲜感渐渐淡漠,设备渐渐老化,再看看周围新盖的豪宅大屋,不免心中懊恼。十年二十年的房子,最是尴尬。等房子的年龄超过五十年,如同古董车一样,旧则旧矣,那红砖石墙、圆柱长廊,却于旧中显出一种贵族般的雍容华贵,倒反衬出开发区火柴盒房子的单薄和千篇一律。
婚姻也是如此。新婚之际,虽少不得一些磕碰,那是磨合,总归是快活、兴奋和积极忙碌的。过了些年,日子渐渐平淡起来,爱情的旧话是不大提起了,只那幸运的还留着些亲情、友情和色情。一年痒,三年痒,七年痒,一痒接一痒心痒难熬,挠不着的心急如焚,如热锅上的蚂蚁,挠着了又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红旗彩旗,眼花缭乱:后院要起火时,又显出它的好处,齐人之福,也只在戏文里才好看。能同甘不能共苦,能一同奋斗却不能共享其成,于是便有许多劳燕分飞,形同陌路,或者是同床异梦,互为活地狱。
等熬过中年,荷尔蒙眼见得稀薄起来,皱纹也慢慢沉淀堆积,夫妻便也如历史性豪宅一般增值起来,就算庆祝银婚时还有些荷尔蒙残渣余孽,等到了金婚时,那一对老人的脸上,泛出的一定是平和的光彩,便是拌嘴,也一定是充满了幽默、智慧和感情,不枉了五十年来的相互折磨。
这样看来,半旧不新的房子最是尴尬,中年人的婚姻也最是风雨飘摇。住不下去的房子,便换房卖房,过不下去的夫妻,便休妻换妻,热闹的,多是中年人。
高科技泡沫破裂,有多少人股票打了水漂,兼之丢了工作,只好忍痛卖房。就好比有那天资聪颖的,大器早成,少年时便才华横溢,指点江山。又兼之一表人材,风度翩翩,娶的自然是风姿绰约、人人仰慕的大家闺秀。不成想河东河西,起跑之后,却渐渐没有了后力,而立之年之后,便不再有丝毫起色,大家闺秀眼看这辈子就要作不成诰命夫人,先是有些脸色不好看,再后来就是抱怨、唠叨,夫妻的情份早没剩了几分几毫。到最后,照照镜子,眼看红颜渐老,杏眉一拧,樱唇一咬,铁了心要离婚。这便是陪了夫人又卖房,从此后更是灰心丧气,一蹶不振。
也有光景过得不如从前了的,想想自己还算是房价低时买进的,则未免沾沾自喜,心境就平和一些,对房子也就分外珍惜一些。王宝钏寒窑十八年,等回薛仁贵凯旋而归,封官进爵,皆大欢喜,成了千古美谈。如果薛仁贵一事无成,落魄而归,要饭至寒窑,也不知这位贤德的王宝钏,会不会赏他一口残羹冷汁。老薛总算还没有爱上城里的女学生女演员,倒回头嫌弃宝钏身上的窑灰草棍。
君不见那暴发户,革命成功了,发财致富了,得了诺贝尔奖了,换个识文断字年轻漂亮的奖杯妻子( trophy wife),也没啥,就别给自己立什么牌坊,说什么革命需要、感情不和、上帝的最后礼物。要说还是古人率真。唐高宗爱上了老爸的才人武媚娘,要易妻,就是换老婆。别看人家是天子,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家还是知道“寡人有疾,寡人喜新厌旧了”多少有些理亏,就老老实实开个政治局会议,招来群臣商量。好在唐朝风气开化,群臣也是知趣之人,交头接耳一回,就有那许敬宗凑趣曰:“田舍翁多收十斛麦,尚欲易妻,”时代不同了,贵贱都一样,老百姓能够作到的,皇上您老陛下也一定能作得到。
如今世道变了,大家也不跟自己过不去,各村都有各村的招,各人都有各人的活法,婚姻不过一个住所罢了,进进出出,也是看各人的缘份和选择。小朋友们回家填的表,父亲和母亲的地址电话,都是各占一栏。有那或自愿或被迫、或浪漫或无奈的独身主义者,如同一辈子租房,搬来搬去,也看足一路风景。也有先锋的他种生活方式,生活处所、生活伴侣、性取向、甚至性别本身都在换来换去,换妻换房换伴侣,比换张驾驶执照还容易。
多半人,偶尔见得人家高楼大厦、娇妻美眷,看看自己,个头还是没长上一吋,往横里倒是发展了不少,摸摸腰包,存下的银子也就够付付帐单、存点退休金、孝顺孝顺爹妈,再带小的们去什么地方度度假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哪怕有些遗憾,换房的念头也就憋下去了。居家房屋,紧凑贴心,再加上主人家心平气和,即便狭窄些,却如小家碧玉般温暖适人,于是也还是有众多凡人,柴米油盐,庸庸碌碌,也是糊涂快活一生。
这些人恋旧,多年苦心经营的豪宅是舍不得卖掉的,于是主屋之外,又有湖畔海滨度假屋,正经二奶也;时段分享(Time Share),情人外遇红颜知己也;流浪街头出门住旅馆,露水夫妻一夜情也。
突然悟出,出门旅行,便是红杏出墙的瓜菜代。想那好周游列国者,平日里上班辛苦忙碌,钱、假都攒够了就出门旅行,少不了探些名山大川,风景名胜,历史古迹,阿拉斯加夏威夷,西藏印度加勒比。碰到些新的人,两眼对上了,火花碰出来了,经历些新的事,有些新的体验,梦萦魂绕、缠缠绵绵一阵子,末了哭哭啼啼、三步一回头、两步一招手地告别了,回来再写写游记,就如同给这段情来一个了结。伤心时,出门遭了抢、受了骗、或是去的地方盛名之下、其实难负时,也发誓从此再不趟这个混水。可是,等过了一阵子,旧情慢慢淡去,眼前又闪现出花红柳绿,又难免好了伤疤忘了疼,眼看假期将临时,又开始计划下一趟旅行了。
旅行的神妙,就在于其中的意外。有的人循规蹈矩,不过借了旅行社安排住旅馆,一切都如同旅行手册中介绍的那样简单而直率;有的人则不同,最喜欢误打误撞,懵懂懂出门,见店投店,无店露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讲究的是自愿随意、愿打愿挨,潇洒来去无牵挂。这样的关系,其魅力即在于其不可预料、出其不意,令遭遇双方,之前措手不及、之后回味无穷。
最爆笑的说法,还是老房子着火。老男人在青春红颜面前馋涎欲滴、紧张兮兮、抓耳挠腮、时不我待的猴儿急样子,着实令人哈哈哈仰天狂笑不止。本来么,成熟男人总有其吸引人之处的,不光是其财、其权、其才本身,而是财、权、才等身外之物,总会折射回这些男人们身上,遮去些啤酒肚,盖上些光头皮,挡上点大黄牙,给那爷儿们身上打上一圈光环,就象那朦胧月色,给那枯藤老树添出一些苍劲的风致。
老牛吃嫩草时,最忌急切,要就要理直气壮些,财大气粗些,潇洒自如些,流氓无赖些,不管心里怎样煎熬,脸上却要装出一副满不在乎、老子不稀罕的酷相,姜太公钓鱼式的轻慢,强似老房子着火般的狼狈。
反过来说,广大妻子同志们不妨扪心自问一回,自家有没有被换掉的可能性。偶尔不经意间瞅他一眼,看看自己心里会不会紧张地格登一下。小心些,别看你那汉子灰头土脸、呆若木鸡、三棍子碾不出一只闷屁,你不格登,说不定还有别人会格登;更要紧的是,究竟人家曾经年轻英俊过,当初二位也算是金童玉女、歪瓜裂枣、王八绿豆地般配。这些年摸爬滚打、饱受河东狮吼咆哮折磨,颓唐、沧桑、窝囊、风霜之外,却也添了一份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从容,只怕在情场股市上,那行情倒涨了上去。
聪明的女子,就该琢磨着趁感情尚好时,跟他立个休前协议:为了你休后英名,一是逼他答应一定要另娶,不娶人家就会说你遗毒太深,伤了他对世间所有女子的胃口;二是,也是更重要的是,他找的那个新欢,一定要比你年轻、比你漂亮、比你聪明、比你温柔贤惠;要是她哪一样明显地比你差,就是违反合同,需以重金赔偿。
你想想,要是你老公休了你,手上挎一新老婆来了。若是那新老婆是个年轻的狐狸精,你气吧,恨吧,咒吧,当面装坚强回家窝被子里哭鼻子去吧。也还有个骂头。要是那新老婆比你还老,比你还丑,比你还笨,比你还凶,比你还懒,结果人家还是还宁可要她不要你,那叫什么。
那叫买椟还珠,丧权辱国。
Saturday, November 18, 2006
老婆老婆藕爱你
小小子,坐门墩,哭着喊着要媳妇。要媳妇,干什么?点灯,说话,吹灯,做伴儿,明儿个起来给我梳小辫儿。
藕也要老婆。老、丑、凶、笨、懒都没有关系,给我当老婆就行。
什么也不用干,一年就给我作一顿饭。 Thanksgiving Dinner。
三年前,就是这 pre-Thanksgiving Dinner anxiety,吓得我上了网,码了一篇《汉家女儿没有梦》,骂臭男人。
嘿嘿,又想骂人了,还没骂好。:)
藕也要老婆。老、丑、凶、笨、懒都没有关系,给我当老婆就行。
什么也不用干,一年就给我作一顿饭。 Thanksgiving Dinner。
三年前,就是这 pre-Thanksgiving Dinner anxiety,吓得我上了网,码了一篇《汉家女儿没有梦》,骂臭男人。
嘿嘿,又想骂人了,还没骂好。:)
Tuesday, November 14, 2006
读书写字
写字的时候要看不见自己。
讲笑话的时候,自己千万不能笑。真正的喜剧家,自己并不笑,有的还有很深的忧郁症。
讲悲剧的时候,自己也不能哭得死去活来。故事还没讲完呢,你先悲痛欲绝、仇恨满腔,读者早就不耐烦了。看看波兰斯基的大手笔,不服都不行。
看书的时候大概要看见自己。不要看作者的名气,更不要看见评论家指点。:)我有这个毛病,太尊重作者,太客气,总觉得人家辛辛苦苦码出许多字,总是有他的好处吧。应当更尖刻一点,好便好,不好便不好,Life is short。
我太厚道,太平铺直叙。要向管MM学习,文字要尖刻,干净,利落,光心地厚道就行了。:)
------------------------
口水贴,存一个。:)
Slow Waltz in Cedar Bend,哈哈。好象我还有呢。买的时候,自然是因为作者写了《廊桥》。翻一眼,发现这书不配坐着看,也不配躺着看,那就蹲着看。 扔茅房里不少天,还是看不下去,最后放弃。心想,这书莫不是写给男读者意淫的吧,老男人谁不fantasize about a 32?-year-old ex-stripper. Who is actually willing to settle down with a penniless ex-construction worker.
作者漏馅太早。一上来就哦,我流浪啊,我孤独啊,我野性啊,我自由啊,现在我又受到了家园的呼唤啊。漏了这个馅,作者越沉痛,读者就越觉得好笑。也不会把他的人物当真。
我还检讨过,是不是我们太小资啊,觉得只有文化人才有资格无病呻吟。觉得 Roth’s The Professor of Desire 就好得多,也是野孩子安家的故事,但那个野孩子,安家以后比流浪的时候还要难受,而且难受得无奈,真实。Damned if you do, damned if you don't. The eternal dilemma.
讲笑话的时候,自己千万不能笑。真正的喜剧家,自己并不笑,有的还有很深的忧郁症。
讲悲剧的时候,自己也不能哭得死去活来。故事还没讲完呢,你先悲痛欲绝、仇恨满腔,读者早就不耐烦了。看看波兰斯基的大手笔,不服都不行。
看书的时候大概要看见自己。不要看作者的名气,更不要看见评论家指点。:)我有这个毛病,太尊重作者,太客气,总觉得人家辛辛苦苦码出许多字,总是有他的好处吧。应当更尖刻一点,好便好,不好便不好,Life is short。
我太厚道,太平铺直叙。要向管MM学习,文字要尖刻,干净,利落,光心地厚道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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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贴,存一个。:)
Slow Waltz in Cedar Bend,哈哈。好象我还有呢。买的时候,自然是因为作者写了《廊桥》。翻一眼,发现这书不配坐着看,也不配躺着看,那就蹲着看。 扔茅房里不少天,还是看不下去,最后放弃。心想,这书莫不是写给男读者意淫的吧,老男人谁不fantasize about a 32?-year-old ex-stripper. Who is actually willing to settle down with a penniless ex-construction worker.
作者漏馅太早。一上来就哦,我流浪啊,我孤独啊,我野性啊,我自由啊,现在我又受到了家园的呼唤啊。漏了这个馅,作者越沉痛,读者就越觉得好笑。也不会把他的人物当真。
我还检讨过,是不是我们太小资啊,觉得只有文化人才有资格无病呻吟。觉得 Roth’s The Professor of Desire 就好得多,也是野孩子安家的故事,但那个野孩子,安家以后比流浪的时候还要难受,而且难受得无奈,真实。Damned if you do, damned if you don't. The eternal dilemma.
Monday, November 13, 2006
世界上最乏味的工作
1. 太平间的看守(never mind the scary part)
2. 书稿完成了,事后一个一个加注释
3. 捉虫子,热补(debugging, hotfix)
同情我吧,人们。三样里我占了两样 55555
2. 书稿完成了,事后一个一个加注释
3. 捉虫子,热补(debugging, hotfix)
同情我吧,人们。三样里我占了两样 55555
Wednesday, November 08, 2006
Rilke: Woman In Love
又是一个站在窗前的恋爱中的女子
Rainer Maria Rilke - Woman In Love
That is my window. Just now
I have so softly wakened.
I thought that I would float.
How far does my life reach,
and where does the night begin
I could think that everything
was still me all around;
transparent like a crystal's
depths, darkened, mute.
I could keep even the stars
within me; so immense
my heart seems to me; so willingly
it let him go again.
whom I began perhaps to love, perhaps to hold.
Like something strange, undreamt-of,
my fate now gazes at me.
For what, then, am I stretched out
beneath this endlessness,
exuding fragrance like a meadow,
swayed this way and that,
calling out and frightened
that someone will hear the call,
and destined to disappear
inside some other life.
Rainer Maria Rilke - Woman In Love
That is my window. Just now
I have so softly wakened.
I thought that I would float.
How far does my life reach,
and where does the night begin
I could think that everything
was still me all around;
transparent like a crystal's
depths, darkened, mute.
I could keep even the stars
within me; so immense
my heart seems to me; so willingly
it let him go again.
whom I began perhaps to love, perhaps to hold.
Like something strange, undreamt-of,
my fate now gazes at me.
For what, then, am I stretched out
beneath this endlessness,
exuding fragrance like a meadow,
swayed this way and that,
calling out and frightened
that someone will hear the call,
and destined to disappear
inside some other life.
Sunday, November 05, 2006
The Piano Teacher
不知道看 extra 是不是好事,我没主见,人云亦云,人家那么说,我还真就那么信了。:)书没读过,也是得了诺贝尔奖的。男作家写世道人生,横广,女作家写感情世界,纵深。
真是个奇怪的故事,女钢琴教师的感情和性习惯都实在太违反常情。那么年轻英俊、风度翩翩的男学生来勾引她,她居然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折磨他,不让他也不让她自己“爽”。女演员的解释是,她因为受古典音乐影响太深,对音乐对爱情都有古典的期待,所以要的是真正的、刻骨铭心的爱情,不是她的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勾引、诱惑(seduction).
他来申请作她的学生的时候,她很明白他的企图,但她回绝了他,理由是他不该那么轻佻地演奏舒伯特。他太浮,太轻,太炫耀,没有资格演奏舒伯特。
但是,什么是爱情,什么是诱惑,难道谁又能截然分开?不过是女主人公生活经历怪异,性格怪异,(或者说超常吧),失去了在男人面前正常反应的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让这种能力自然地成长起来;在别人成长的时候,她在弹琴。她母亲和她都说过,我们牺牲了一切。得到的回报又是什么?现实生活永远无法逃脱,每个月的帐单总是要付。好象就是这种被生活亏待了的感觉,促使她给那个女学生的衣服里放了玻璃碎片。母亲和她都不愿意看见别人的成功。

她只能偷窥和欣赏别人作爱,轮到和男学生在一起的时候,她不愿意束手就擒,而是企图去控制他们作爱的方式和节奏,结果是几次令人不愉快甚至恶心反感的场面。最后一幕,是典型的“始乱终弃”的结局:她还有所期待,而他却风度翩翩地擦身而过,仿佛他们之间没有过任何超过一般常人的关系。
也许是一种自我防御?既然最终的结果是始乱终弃,那么,起码在过程中试图操纵一点,或许能够多少保护一下自尊心?
总之,这部电影满开眼界,讲述了一个我原本无法想象的故事。如果 Empire Falls里的 Ed Harris 是虎落平阳被犬欺,那这里的就算是凤凰落地不如鸡了。
八卦:男主角Benoît Magimel 和 Juliette Binoche 有个女儿,生于2000年。 花椒建议Isabelle Huppert演芳尼亚,看来她确实演得了。Dark, sophisticated, troubled. Everything we regular simpletons want to run away from. :))
真是个奇怪的故事,女钢琴教师的感情和性习惯都实在太违反常情。那么年轻英俊、风度翩翩的男学生来勾引她,她居然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折磨他,不让他也不让她自己“爽”。女演员的解释是,她因为受古典音乐影响太深,对音乐对爱情都有古典的期待,所以要的是真正的、刻骨铭心的爱情,不是她的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勾引、诱惑(seduction).
他来申请作她的学生的时候,她很明白他的企图,但她回绝了他,理由是他不该那么轻佻地演奏舒伯特。他太浮,太轻,太炫耀,没有资格演奏舒伯特。
但是,什么是爱情,什么是诱惑,难道谁又能截然分开?不过是女主人公生活经历怪异,性格怪异,(或者说超常吧),失去了在男人面前正常反应的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让这种能力自然地成长起来;在别人成长的时候,她在弹琴。她母亲和她都说过,我们牺牲了一切。得到的回报又是什么?现实生活永远无法逃脱,每个月的帐单总是要付。好象就是这种被生活亏待了的感觉,促使她给那个女学生的衣服里放了玻璃碎片。母亲和她都不愿意看见别人的成功。

她只能偷窥和欣赏别人作爱,轮到和男学生在一起的时候,她不愿意束手就擒,而是企图去控制他们作爱的方式和节奏,结果是几次令人不愉快甚至恶心反感的场面。最后一幕,是典型的“始乱终弃”的结局:她还有所期待,而他却风度翩翩地擦身而过,仿佛他们之间没有过任何超过一般常人的关系。
也许是一种自我防御?既然最终的结果是始乱终弃,那么,起码在过程中试图操纵一点,或许能够多少保护一下自尊心?
总之,这部电影满开眼界,讲述了一个我原本无法想象的故事。如果 Empire Falls里的 Ed Harris 是虎落平阳被犬欺,那这里的就算是凤凰落地不如鸡了。
八卦:男主角Benoît Magimel 和 Juliette Binoche 有个女儿,生于2000年。 花椒建议Isabelle Huppert演芳尼亚,看来她确实演得了。Dark, sophisticated, troubled. Everything we regular simpletons want to run away from. :))
我老罗 :)

也懂得欣赏不是帅哥的、而且是很老的男演员了。:)
Ed Harris 还尽演天才,先演了个 Pollack,据说今年又演了个贝多芬(Copying Beethoven),没看,只听说是 another horrible Beethoven movie.总觉得拍名人是很冒险的事情,大家对他们都有个心中的小形象,拍得太象,没劲,拍得太不象,人家又不信。
The Human Stain 里的 Ed Harris 演得真好,戏的份量那么少,小说里很多东西都砍了,结果他还真地能跟 Antony Hopkins争戏。另一部里 Empire Falls 戏多,但他不过火,就是靠一种 quiet presence,居然就不让人觉得乏味。突然觉得这样的人也很可爱的,虽然是虎落平阳,却仍然有一种虎威,和他作什么事情是不相干的。倒是如果他真的如他母亲所希望的那样离开小镇,当个什么白领或者教授,倒有可能折断脊梁。
儒学
今天感冒得厉害,还是撑着去见了陈来,听他介绍儒学。起源、特点、现状和前途等等,都知道一些,倒是头一次听说南韩的儒学十分兴旺发达,30%的人填自己的宗教信仰为儒教,京城有一个类似于“国子监”的大学,十六世纪就有的,那里毕业的学生都是要回每一个乡村去教小儿童的,所以那里的儒学有群众基础。还有印尼,华侨们巴巴地请大陆学者来讲儒教,讲着讲着不对了,因为学者们都说儒学不是宗教。他们需要儒教,这样他们在填表的时候不用为难:他们不能选不信教,又不愿意说自己是穆斯林;他们更需要的是一种文化认同。
陈来的口气很象向政府证明儒学的建设意义,提到了应当引起文化部门、宣传部分的重视等等,甚至还提到了建设和谐社会。正好收到L一封E,提到现在在北京召开的非洲峰会,那里用的词汇,都是应景的大词,什么象征性、实践性、大国信誉等等,真让人不习惯。不过,这本来也是儒学的特点,其实就是杜维明一直想撇清的,就是儒学其实是维护现状的,是承认世俗权威的,聪明的统治者完全可以利用它。当然你首先还得有最起码的自信,不然就没有底气。
若干年前,杜维明头一次到中国兜售他的儒学的时候,就跟在别人后面去听过他的课。课后有小堂讨论,学生也可以发言、提问,内容全不记得,但这种自由讨论、师生对答的形式,真让人觉得耳目一新。记得最清楚的是王鲁湘,很端正、轮廓很鲜明的一张脸,好象还有一点胡须,当时跟老杜顶牛,说中国那黄色的“草原文明”,根本无法和蓝色的海洋文明抗衡。那以后不久,他就和苏晓康们捣持出了《河殇》,再那以后世界就倒了一个个儿,再那以后,我们这一代人就长大了,沉沦了。
斗起胆子问起了王鲁湘,因为他好象不在美国,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消息。原来他在《凤凰卫视》当制作,这倒也比较合适,不中不西,有一定的新闻自由但又是有圣旨保护,所谓反贪官不反皇帝是也,咱是现实主义者,觉得于王鲁湘这样的人也是一个出路。
说起来原来也不是很乐观:北大倒是一直招研究生,但估计大部分都是从外校外地考来的,冲着进北大进北京的好处。:)就象我们当初出国,出来就算,具体专业是不大挑得了的。政府也不大支持,当然,能够不干预,总比批判孔子要好一些。民间没有了从前的“乡绅”给周围的乡民提供儒学教育,原有的机构一打乱,靠一两个书生叫喊是没有用的。不过,人大倒是成立了国学院,正式招本科生了,也有民间机构开办国学班,教小孩子们背诵经典,跟背唐诗三百首一样,懂不懂,先记住再说,以后张口就来,总是一样文化熏陶。
礼失而求诸野。要证明儒学的精深、博大,就是用过去的辉煌作例子,要证明它的实用,又用的是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亚洲四小龙这几个外面的例子。怎么中国大陆本土就这么倒霉。
好象不是特别乐观。文化的东西,本不是提倡就灵的,更何况中国政府的“支持”往往都有一个很大的catch.好在陈来们还在努力,在编五年期的《儒藏》(仿佛藏、道藏),虽然没有朱熹五十年编集注的耐性,毕竟有现代科技的帮助,效率应当高一些,作些基本功,也算是一样功德。
陈来的口气很象向政府证明儒学的建设意义,提到了应当引起文化部门、宣传部分的重视等等,甚至还提到了建设和谐社会。正好收到L一封E,提到现在在北京召开的非洲峰会,那里用的词汇,都是应景的大词,什么象征性、实践性、大国信誉等等,真让人不习惯。不过,这本来也是儒学的特点,其实就是杜维明一直想撇清的,就是儒学其实是维护现状的,是承认世俗权威的,聪明的统治者完全可以利用它。当然你首先还得有最起码的自信,不然就没有底气。
若干年前,杜维明头一次到中国兜售他的儒学的时候,就跟在别人后面去听过他的课。课后有小堂讨论,学生也可以发言、提问,内容全不记得,但这种自由讨论、师生对答的形式,真让人觉得耳目一新。记得最清楚的是王鲁湘,很端正、轮廓很鲜明的一张脸,好象还有一点胡须,当时跟老杜顶牛,说中国那黄色的“草原文明”,根本无法和蓝色的海洋文明抗衡。那以后不久,他就和苏晓康们捣持出了《河殇》,再那以后世界就倒了一个个儿,再那以后,我们这一代人就长大了,沉沦了。
斗起胆子问起了王鲁湘,因为他好象不在美国,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消息。原来他在《凤凰卫视》当制作,这倒也比较合适,不中不西,有一定的新闻自由但又是有圣旨保护,所谓反贪官不反皇帝是也,咱是现实主义者,觉得于王鲁湘这样的人也是一个出路。
说起来原来也不是很乐观:北大倒是一直招研究生,但估计大部分都是从外校外地考来的,冲着进北大进北京的好处。:)就象我们当初出国,出来就算,具体专业是不大挑得了的。政府也不大支持,当然,能够不干预,总比批判孔子要好一些。民间没有了从前的“乡绅”给周围的乡民提供儒学教育,原有的机构一打乱,靠一两个书生叫喊是没有用的。不过,人大倒是成立了国学院,正式招本科生了,也有民间机构开办国学班,教小孩子们背诵经典,跟背唐诗三百首一样,懂不懂,先记住再说,以后张口就来,总是一样文化熏陶。
礼失而求诸野。要证明儒学的精深、博大,就是用过去的辉煌作例子,要证明它的实用,又用的是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亚洲四小龙这几个外面的例子。怎么中国大陆本土就这么倒霉。
好象不是特别乐观。文化的东西,本不是提倡就灵的,更何况中国政府的“支持”往往都有一个很大的catch.好在陈来们还在努力,在编五年期的《儒藏》(仿佛藏、道藏),虽然没有朱熹五十年编集注的耐性,毕竟有现代科技的帮助,效率应当高一些,作些基本功,也算是一样功德。
Thursday, November 02, 2006
谢库瑞:全新的穆斯林女子形象
读完了《我的名字是红》,还是有些心得的,贴出一段。
(三):谢库瑞:全新的穆斯林女子形象
传统文学艺术和公众观念中的穆斯林女性,似乎都是羞涩和被动收敛的,正如谢库瑞所说:“好多年来,我寻遍父亲书籍中的图画,寻找女人和佳丽的画像。她们确实存在,不过数量很少,仅仅零星散见,而且总是一脸害羞、腼腆,总是低着头,至多像在道歉似的互相凝视。她们从不曾象男人、士兵或君主那样昂着头、挺直身子看着世界。只有在草草绘制的廉价书本中,由于画家的不小心,有些女人的眼睛才不会看着地面或是画中的某样东西,也不会看着一杯酒或是看着恋人,而是直接朝向读者。我一直很好奇她们所看的那个读者究竟是谁。”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谢库瑞个性鲜明、聪明果断,完全是这个千篇一律、缺乏个性的穆斯林女性形象的反面。而真正浪漫和诗意的人物,却是她的情人黑。
作者在感情描写上很吝啬,只在头几章黑刚刚出场时给人一些希望和温情。黑和谢库瑞是姨表兄妹,比她年长十二岁,亲眼看着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然而,当她十二岁时,他向姨父表达自己的感情时却遭到了拒绝。羞愤之中,黑离开了伊斯坦布尔。十二年后回到故乡时,他依旧孑然一身,而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的军官丈夫在外征战,已经有四年音讯全无,生死未卜。
在十二年的颠沛流离中,黑早已忘记了谢库瑞的容貌。回到伊斯坦布尔以后,他来拜访姨父的家。虽然他们是姨表兄妹,但是,按照教规和习俗,他和谢库瑞还是不能直接见面。不过,在他告别之后,他却从窗户外面看见了谢库瑞:从柿子树背后,从窗棂的画框中,谢库瑞没有戴面纱,有意无意地来到窗前,终于让黑看到了自己真实的容颜;黑仰头看着久违的意中人,心中充满了甜蜜和狂喜。
这大概是全篇小说中两个人之间的最温馨、最诱惑、最富于激情的场面。看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大概和莎士比亚写《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年代相近,朱丽叶也是这样,立在窗台前,听心上人倾诉衷肠。
然而,温情场面如彗星一样转瞬即逝,故事很快就发展得沉重诡异。谢库瑞的形象,与黑梦想中的羞涩少女大相径庭,与我们惯常读到的神秘的穆斯林女郎也大相径庭。黑来访问谢库瑞的父亲时,无法见到她,而谢库瑞却能从墙缝中偷窥黑;她以前也这样偷窥过访问她父亲的画家们。于是,她不再是一个供人欣赏的偶像和性象征,只是被动地让男人远远地崇拜和景仰;她更多地尝到了欣赏和偷窥男人的乐趣。于是,本来是供人偷窥的面纱背后的美丽女子成了偷窥者,而追逐美人的浪漫男子却成了偷窥的对象。
小说中对此着墨不多,却令人印象深刻。谢库瑞眼中的黑比以前更加英俊;她还看见了他激动时勃起的男性,判断出他比她的丈夫要伟壮。问题是她似乎并不爱他,至少是装出了一副铁石心肠的样子;她总是占着上风,冷静、盘算,他们的关系,由她在控制着节奏和速度,就象他们初次约会的犹太人遗弃的闹鬼的房子一样,阴森、冷漠。他们约会的时候,她允许黑与他有肌肤之亲却又不许他最后得逞,屡次撩逗得他无法自制,却又在关键时刻蓦然翻脸,抽身离去。他们之间传递的情书,也是曲折隐晦,只有靠犹太女贩的诠释才能猜度出她的意图,其中,出谋划策多,甜言蜜语少。
于是,我们也发现,当初谢库瑞没有嫁给黑,不是因为父亲反对,而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爱他。她真正爱上的,是她后来的丈夫。“我丈夫的英俊众所周知,经媒人介绍,他找到机会,在我从澡堂回家的路上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的眼睛充满着爱的火焰,我立刻就爱上了他。他有一头黑发、白晳的皮肤、绿色的眼睛及强壮的臂膀,不过他却像一个睡着了的小孩一样安静而无邪。尽管他在家中如女人般温柔而文静,但是,至少我自己能感觉到,他身上似乎还弥漫着一丝血腥的气息,或许那是因为他把所有力气都花在了战场上杀人和掠夺战利品。”谢库瑞的父亲不愿意她嫁给这个一贫如洗的士兵,但谢库瑞却以死相威胁,逼迫父亲让步,由她嫁给自己看中的如意郎君。
丈夫失踪之后,谢库瑞也顽固地坚守着自己的独立和自由。她的小叔子哈桑爱上了她。哈桑也和哥哥一样英俊,而且还更年轻。按照伊斯兰教习俗,如果她的丈夫确实战死,她应当嫁给哈桑;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她也能感觉到他的吸引力。然而,恰恰因为哈桑有娶她的权利,她却本能地反抗着他的追求,尤其是在他卖掉家中的女奴以后,她更不愿意成为他免费的性伴侣和操持家务的女仆。只有在嫁给黑、哈桑又成为不可企及的禁忌之后,她才意识到,其实她也是爱哈桑的。
谢库瑞象是一个天生的情场老手,面对两个陷入对她的迷恋中无法自拔的男人黑和哈桑,轻松地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仿佛是对环境、宗教和习俗的束缚的逆反,被丈夫事实上抛弃之后,谢库瑞再也无法接受和享受正常的温馨的男女之情。只有她对儿子的爱才是明确无误的;她对黑有过一刹那的柔情时,所表现出来的也更象是母爱:她的性幻想是将他搂在胸前,象喂自己的婴儿那样为他哺乳。
自始至终,在这个爱情故事中,谢库瑞都是主宰。在她父亲被谋杀以后,她表现出惊人的冷静和决断。尽管她也无助地哭泣,她的哭泣背后却有一双警觉的眼睛,似乎每一滴眼泪都有着目的;她将父亲的尸体拖到另一间屋子,告诉孩子们说祖父病了,然后命令黑一日之内打通所有的关节,首先到允许离婚的法庭,用他十二年间攒下的金币买通法官,宣布她的丈夫已经死亡、婚姻解除、她可以再婚,然后又赶回她家所在的地方,买通一个阿訇为他们主持婚礼。不仅如此,她还大张旗鼓地搞了一个新娘游行,绕着他们所住的街区骄傲地走了一圈。她明知道黑受到宫廷卫士的怀疑,这样大张旗鼓地结婚会更加坐实人们的怀疑,几乎是将黑置于死地。而黑好象也不介意,在谢库瑞的指使下东跑西颠地奔走,新娘游行的时候,他恭顺地跟随其后,虽然骑着白马,却丝毫没有白马王子的高傲气度。
而新婚之夜,新娘却不与他同房。谢库瑞早已和黑约法三章:不找到杀害她父亲的凶手,她就不能与他成为真正的夫妻。她从恶梦中醒来后审问黑,指责他可能是杀害她父亲的凶手,心里还明明知道:“我说的话,就象钉子一样钉入他的肉体。”好象这样折磨还不够,谢库瑞还当面告诉黑:我根本就不爱你,我要是能爱上你,早在我年幼的时候就该爱上你了;那时候没爱上,现在更是不可能。
黑也变了。他没有能拯救谢库瑞,却被人打伤,故事变成了美人救英雄。谢库瑞将他运回家中,为他擦洗伤口,就在读者为黑的性命担忧的时候,谢库瑞却只顾盯着欣赏他的男性,脑子里闪现的念头竟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诗人将它称为芦苇。“芦苇”这个意象很独特,小说中别的地方也用过。因为当时的画笔是用芦苇制成的,笔也成为男性的象征,与笔配套的墨砚,就成为女性的象征。
谢库瑞为黑洗净了伤口,他躺在鲜血和伤痛中,生死未卜。谢库瑞与他作爱,一切都是她在主动。他们的初夜有血腥,有伤口,痛苦和极乐互相交织,象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英雄的葬礼一样,阴森而壮烈。
小说中还有很多大胆的性描写。在细密画家的作坊里,娈童癖似乎是人们普遍接受的正常现象。少年学徒们的相貌,似乎和他们的绘画天才同等重要。饶有兴味的是,师傅奥斯曼大师严厉惩罚、玩弄和污辱漂亮学徒蝴蝶,蝴蝶却并不反抗,反而对他更加崇拜和依恋:当代人把它称为虐恋、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与谢库瑞的精明、冷静和坚强相对应,黑是一个柔情的诗人,一个失败的英雄。他在现实中无能为力,自己追逐的偶像要么可望而不可及,要么和梦想大相径庭。在多年的流浪中,他已经忘记了谢库瑞的模样;他说,如果他有一幅她的画像,他就不会这么失落,因为“如果爱人的容貌镌刻在你心中,这个世界就仍然是你的家园。”回家以后,他又驯服而忠心耿耿地服从着自己的爱人,虽然我们替他委屈,他自己却是心甘情愿、欲罢不能。
黑活下来了,但他脖子歪了,背驼了,不再英俊,也不再强壮,更重要的是,他的精神萎顿了,失去了初回伊斯坦布尔时的希望和乐观,陷入了长期的忧郁。爱情的失望,对故人和故乡的失望,与艺术的式微相互交织,令人扼腕叹息。黑的梦想、失败和沉沦,给全书笼罩上了浓厚的忧郁和诗意。帕慕克另一部重要小说《雪》的主人公卡,也是在流放十二年后回到故国的诗人,这两个角色,显然带着作者帕慕克本人的忧郁和诗意。
然而,撇开艺术不谈,小说中写的是人性的胜利。在谢库瑞的世界里,重要的不是她父亲的绘画,而是人,是她的父亲、男人和儿子;即便是所有的画家都不再存在,即便是所有的图画都灰飞烟灭,这些人的故事还都存活在她的心中,她的儿子也还是在成长,生命的力量,在续写着人类的历史。
艺术转瞬即逝,生命却是永恒。
(三):谢库瑞:全新的穆斯林女子形象
传统文学艺术和公众观念中的穆斯林女性,似乎都是羞涩和被动收敛的,正如谢库瑞所说:“好多年来,我寻遍父亲书籍中的图画,寻找女人和佳丽的画像。她们确实存在,不过数量很少,仅仅零星散见,而且总是一脸害羞、腼腆,总是低着头,至多像在道歉似的互相凝视。她们从不曾象男人、士兵或君主那样昂着头、挺直身子看着世界。只有在草草绘制的廉价书本中,由于画家的不小心,有些女人的眼睛才不会看着地面或是画中的某样东西,也不会看着一杯酒或是看着恋人,而是直接朝向读者。我一直很好奇她们所看的那个读者究竟是谁。”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谢库瑞个性鲜明、聪明果断,完全是这个千篇一律、缺乏个性的穆斯林女性形象的反面。而真正浪漫和诗意的人物,却是她的情人黑。
作者在感情描写上很吝啬,只在头几章黑刚刚出场时给人一些希望和温情。黑和谢库瑞是姨表兄妹,比她年长十二岁,亲眼看着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然而,当她十二岁时,他向姨父表达自己的感情时却遭到了拒绝。羞愤之中,黑离开了伊斯坦布尔。十二年后回到故乡时,他依旧孑然一身,而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的军官丈夫在外征战,已经有四年音讯全无,生死未卜。
在十二年的颠沛流离中,黑早已忘记了谢库瑞的容貌。回到伊斯坦布尔以后,他来拜访姨父的家。虽然他们是姨表兄妹,但是,按照教规和习俗,他和谢库瑞还是不能直接见面。不过,在他告别之后,他却从窗户外面看见了谢库瑞:从柿子树背后,从窗棂的画框中,谢库瑞没有戴面纱,有意无意地来到窗前,终于让黑看到了自己真实的容颜;黑仰头看着久违的意中人,心中充满了甜蜜和狂喜。
这大概是全篇小说中两个人之间的最温馨、最诱惑、最富于激情的场面。看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大概和莎士比亚写《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年代相近,朱丽叶也是这样,立在窗台前,听心上人倾诉衷肠。
然而,温情场面如彗星一样转瞬即逝,故事很快就发展得沉重诡异。谢库瑞的形象,与黑梦想中的羞涩少女大相径庭,与我们惯常读到的神秘的穆斯林女郎也大相径庭。黑来访问谢库瑞的父亲时,无法见到她,而谢库瑞却能从墙缝中偷窥黑;她以前也这样偷窥过访问她父亲的画家们。于是,她不再是一个供人欣赏的偶像和性象征,只是被动地让男人远远地崇拜和景仰;她更多地尝到了欣赏和偷窥男人的乐趣。于是,本来是供人偷窥的面纱背后的美丽女子成了偷窥者,而追逐美人的浪漫男子却成了偷窥的对象。
小说中对此着墨不多,却令人印象深刻。谢库瑞眼中的黑比以前更加英俊;她还看见了他激动时勃起的男性,判断出他比她的丈夫要伟壮。问题是她似乎并不爱他,至少是装出了一副铁石心肠的样子;她总是占着上风,冷静、盘算,他们的关系,由她在控制着节奏和速度,就象他们初次约会的犹太人遗弃的闹鬼的房子一样,阴森、冷漠。他们约会的时候,她允许黑与他有肌肤之亲却又不许他最后得逞,屡次撩逗得他无法自制,却又在关键时刻蓦然翻脸,抽身离去。他们之间传递的情书,也是曲折隐晦,只有靠犹太女贩的诠释才能猜度出她的意图,其中,出谋划策多,甜言蜜语少。
于是,我们也发现,当初谢库瑞没有嫁给黑,不是因为父亲反对,而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爱他。她真正爱上的,是她后来的丈夫。“我丈夫的英俊众所周知,经媒人介绍,他找到机会,在我从澡堂回家的路上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的眼睛充满着爱的火焰,我立刻就爱上了他。他有一头黑发、白晳的皮肤、绿色的眼睛及强壮的臂膀,不过他却像一个睡着了的小孩一样安静而无邪。尽管他在家中如女人般温柔而文静,但是,至少我自己能感觉到,他身上似乎还弥漫着一丝血腥的气息,或许那是因为他把所有力气都花在了战场上杀人和掠夺战利品。”谢库瑞的父亲不愿意她嫁给这个一贫如洗的士兵,但谢库瑞却以死相威胁,逼迫父亲让步,由她嫁给自己看中的如意郎君。
丈夫失踪之后,谢库瑞也顽固地坚守着自己的独立和自由。她的小叔子哈桑爱上了她。哈桑也和哥哥一样英俊,而且还更年轻。按照伊斯兰教习俗,如果她的丈夫确实战死,她应当嫁给哈桑;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她也能感觉到他的吸引力。然而,恰恰因为哈桑有娶她的权利,她却本能地反抗着他的追求,尤其是在他卖掉家中的女奴以后,她更不愿意成为他免费的性伴侣和操持家务的女仆。只有在嫁给黑、哈桑又成为不可企及的禁忌之后,她才意识到,其实她也是爱哈桑的。
谢库瑞象是一个天生的情场老手,面对两个陷入对她的迷恋中无法自拔的男人黑和哈桑,轻松地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仿佛是对环境、宗教和习俗的束缚的逆反,被丈夫事实上抛弃之后,谢库瑞再也无法接受和享受正常的温馨的男女之情。只有她对儿子的爱才是明确无误的;她对黑有过一刹那的柔情时,所表现出来的也更象是母爱:她的性幻想是将他搂在胸前,象喂自己的婴儿那样为他哺乳。
自始至终,在这个爱情故事中,谢库瑞都是主宰。在她父亲被谋杀以后,她表现出惊人的冷静和决断。尽管她也无助地哭泣,她的哭泣背后却有一双警觉的眼睛,似乎每一滴眼泪都有着目的;她将父亲的尸体拖到另一间屋子,告诉孩子们说祖父病了,然后命令黑一日之内打通所有的关节,首先到允许离婚的法庭,用他十二年间攒下的金币买通法官,宣布她的丈夫已经死亡、婚姻解除、她可以再婚,然后又赶回她家所在的地方,买通一个阿訇为他们主持婚礼。不仅如此,她还大张旗鼓地搞了一个新娘游行,绕着他们所住的街区骄傲地走了一圈。她明知道黑受到宫廷卫士的怀疑,这样大张旗鼓地结婚会更加坐实人们的怀疑,几乎是将黑置于死地。而黑好象也不介意,在谢库瑞的指使下东跑西颠地奔走,新娘游行的时候,他恭顺地跟随其后,虽然骑着白马,却丝毫没有白马王子的高傲气度。
而新婚之夜,新娘却不与他同房。谢库瑞早已和黑约法三章:不找到杀害她父亲的凶手,她就不能与他成为真正的夫妻。她从恶梦中醒来后审问黑,指责他可能是杀害她父亲的凶手,心里还明明知道:“我说的话,就象钉子一样钉入他的肉体。”好象这样折磨还不够,谢库瑞还当面告诉黑:我根本就不爱你,我要是能爱上你,早在我年幼的时候就该爱上你了;那时候没爱上,现在更是不可能。
黑也变了。他没有能拯救谢库瑞,却被人打伤,故事变成了美人救英雄。谢库瑞将他运回家中,为他擦洗伤口,就在读者为黑的性命担忧的时候,谢库瑞却只顾盯着欣赏他的男性,脑子里闪现的念头竟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诗人将它称为芦苇。“芦苇”这个意象很独特,小说中别的地方也用过。因为当时的画笔是用芦苇制成的,笔也成为男性的象征,与笔配套的墨砚,就成为女性的象征。
谢库瑞为黑洗净了伤口,他躺在鲜血和伤痛中,生死未卜。谢库瑞与他作爱,一切都是她在主动。他们的初夜有血腥,有伤口,痛苦和极乐互相交织,象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英雄的葬礼一样,阴森而壮烈。
小说中还有很多大胆的性描写。在细密画家的作坊里,娈童癖似乎是人们普遍接受的正常现象。少年学徒们的相貌,似乎和他们的绘画天才同等重要。饶有兴味的是,师傅奥斯曼大师严厉惩罚、玩弄和污辱漂亮学徒蝴蝶,蝴蝶却并不反抗,反而对他更加崇拜和依恋:当代人把它称为虐恋、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与谢库瑞的精明、冷静和坚强相对应,黑是一个柔情的诗人,一个失败的英雄。他在现实中无能为力,自己追逐的偶像要么可望而不可及,要么和梦想大相径庭。在多年的流浪中,他已经忘记了谢库瑞的模样;他说,如果他有一幅她的画像,他就不会这么失落,因为“如果爱人的容貌镌刻在你心中,这个世界就仍然是你的家园。”回家以后,他又驯服而忠心耿耿地服从着自己的爱人,虽然我们替他委屈,他自己却是心甘情愿、欲罢不能。
黑活下来了,但他脖子歪了,背驼了,不再英俊,也不再强壮,更重要的是,他的精神萎顿了,失去了初回伊斯坦布尔时的希望和乐观,陷入了长期的忧郁。爱情的失望,对故人和故乡的失望,与艺术的式微相互交织,令人扼腕叹息。黑的梦想、失败和沉沦,给全书笼罩上了浓厚的忧郁和诗意。帕慕克另一部重要小说《雪》的主人公卡,也是在流放十二年后回到故国的诗人,这两个角色,显然带着作者帕慕克本人的忧郁和诗意。
然而,撇开艺术不谈,小说中写的是人性的胜利。在谢库瑞的世界里,重要的不是她父亲的绘画,而是人,是她的父亲、男人和儿子;即便是所有的画家都不再存在,即便是所有的图画都灰飞烟灭,这些人的故事还都存活在她的心中,她的儿子也还是在成长,生命的力量,在续写着人类的历史。
艺术转瞬即逝,生命却是永恒。
Friday, October 27, 2006
忙里偷闲
忙死了,累死了,给自己五分钟休息时间。:)
昨天H从香港来,臭味相投的老朋友就是好玩,什么东西说起来都有趣。香港人观念里,人都是有等级的,这是她总结出来的看英文学校广告、猜测办学人身份的诀窍:
英人、美国人:英人、美国人比较自信啊,招牌是要直接亮出来的。
西人:法国人或其他欧洲人,无英人美国人。 英文虽然不是母语,毕竟是金发碧眼啊。
外籍:印度,无上述三种人。不是金发碧眼,毕竟还不是黄种人,不是本地人。
双语:港人而已,无上述四种人
中国人固有的势利加上香港独有的殖民心态,是很难脱去的。就象当年(九七以后) New Faculty Orentation 上碰到的那个香港女士,一定要强调她是来自 British Hong Kong.
笑翻。想起这里读到的东西,在美国的即直说美国,那说“北美”的,一定是在加拿大。:)
昨天H从香港来,臭味相投的老朋友就是好玩,什么东西说起来都有趣。香港人观念里,人都是有等级的,这是她总结出来的看英文学校广告、猜测办学人身份的诀窍:
英人、美国人:英人、美国人比较自信啊,招牌是要直接亮出来的。
西人:法国人或其他欧洲人,无英人美国人。 英文虽然不是母语,毕竟是金发碧眼啊。
外籍:印度,无上述三种人。不是金发碧眼,毕竟还不是黄种人,不是本地人。
双语:港人而已,无上述四种人
中国人固有的势利加上香港独有的殖民心态,是很难脱去的。就象当年(九七以后) New Faculty Orentation 上碰到的那个香港女士,一定要强调她是来自 British Hong Kong.
笑翻。想起这里读到的东西,在美国的即直说美国,那说“北美”的,一定是在加拿大。:)
Wednesday, October 25, 2006
Virtual and "My Name is Red"
最近忙,没空写博。自恋一回,把在CND发的口水贴搬到这里:
fourteen 写道:
we can initiate a word-by-word thing. Especially the words of modern literature/art/film/poetry, etc.
Don't know nothin' about modern literature/art/film/poetry. Does technology count?
I like the word "virtual". It's big in the industry: virtual machine, virtual server, virtual network, even virtual keyboard. Virtual Community, virtual friends, virtual love, virtual university such as this one. How much of our life has changed due to this virtualization?
From my latest personal experience, this Virtual thingie beats reality. 路过命令我汇报,我不敢不汇报。见面之前吧,嗯,有点害怕。怕谁?一个怕路过,一个怕Blue. 见面一看,都挺面善的,心说,8错8错,以后再也不怕她们了。没成想,莫用,一回到这儿,还是怕。 好在这怕也是 virtual 的。
Virtual is Real. Reality is virtual? Nah. Not catchy enough.
谢漫人介绍 Ig Nobel. Sounds like Beanpot Oscar. Them wacky Harvard kids.
----------------------------------------
"My Name is Red"看完了。Not a page turner at all,if you ask me. Who Dunnit (murder mystery) ain't my cup of tea. 想了想我为什么看完了,找到几个借口:
1。作者毕竟得了诺贝尔。瑞典老头们的考虑我也知道,但理解:that part of the world deserves more of our attention and understanding.
2。书是借来的。我的经验,真要想把一本书看完,买不如借,借不如租,租不如租不着。 逾越你不用装斯文,我想说的就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That rule definitely applies to books.
3。答应了要写个书评。有些拉郎配的味道,搞不清自己究竟是因为喜欢才看,还是因为看了才喜欢。也搞不清自己到底是为了写才看,还是因为看了有话要说才写。只好不把自己当回事,一笑置之。
我先闭嘴,免得透露情节招人讨厌。不过,既然是在瓦尔登,就扯一点就近的事情。Pamuk 因为说土耳其人屠杀亚美尼亚人而受到指控,在我们屯就有一个挺大的 Armenian Community, 中心在水城(Watertown), 水城广场附近有一家博物馆,好象就叫Armenian Genocide Museum, Mount Auburn St. 上有他们的教堂(希腊正教),很有特色,有沙漠建筑的风味。都没进去过。 不过去过他们的杂货店,里面的干果、蜜饯、手指头大的小点心,外加Humus and Tahila, yum yum yum.
fourteen 写道:
we can initiate a word-by-word thing. Especially the words of modern literature/art/film/poetry, etc.
Don't know nothin' about modern literature/art/film/poetry. Does technology count?
I like the word "virtual". It's big in the industry: virtual machine, virtual server, virtual network, even virtual keyboard. Virtual Community, virtual friends, virtual love, virtual university such as this one. How much of our life has changed due to this virtualization?
From my latest personal experience, this Virtual thingie beats reality. 路过命令我汇报,我不敢不汇报。见面之前吧,嗯,有点害怕。怕谁?一个怕路过,一个怕Blue. 见面一看,都挺面善的,心说,8错8错,以后再也不怕她们了。没成想,莫用,一回到这儿,还是怕。 好在这怕也是 virtual 的。
Virtual is Real. Reality is virtual? Nah. Not catchy enough.
谢漫人介绍 Ig Nobel. Sounds like Beanpot Oscar. Them wacky Harvard k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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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Name is Red"看完了。Not a page turner at all,if you ask me. Who Dunnit (murder mystery) ain't my cup of tea. 想了想我为什么看完了,找到几个借口:
1。作者毕竟得了诺贝尔。瑞典老头们的考虑我也知道,但理解:that part of the world deserves more of our attention and understanding.
2。书是借来的。我的经验,真要想把一本书看完,买不如借,借不如租,租不如租不着。 逾越你不用装斯文,我想说的就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That rule definitely applies to books.
3。答应了要写个书评。有些拉郎配的味道,搞不清自己究竟是因为喜欢才看,还是因为看了才喜欢。也搞不清自己到底是为了写才看,还是因为看了有话要说才写。只好不把自己当回事,一笑置之。
我先闭嘴,免得透露情节招人讨厌。不过,既然是在瓦尔登,就扯一点就近的事情。Pamuk 因为说土耳其人屠杀亚美尼亚人而受到指控,在我们屯就有一个挺大的 Armenian Community, 中心在水城(Watertown), 水城广场附近有一家博物馆,好象就叫Armenian Genocide Museum, Mount Auburn St. 上有他们的教堂(希腊正教),很有特色,有沙漠建筑的风味。都没进去过。 不过去过他们的杂货店,里面的干果、蜜饯、手指头大的小点心,外加Humus and Tahila, yum yum y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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