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2, 2011

New Yorker Fiction: Miracle Polish

镜子是在粉饰太平,还是在更清楚地向我们展示生活的残酷?

http://www.newyorker.com/fiction/features/2011/11/14/111114fi_fiction_millhauser

Saturday, November 12, 2011

飞车读书

其实我这开车水平,飞也飞不到哪里的,在镇上小路上总是老乌龟,偶尔还吃后面人喇叭,上了高速,再牛也就是个八十迈。读也不是真的读啊,是听。

我晕车大王,连坐火车、飞机都不能看书,更别说汽车里看了。火车里往往有好事者,看了《法制天地》、《知音》等上面的奇闻轶事,忍不住要分享,凑过脑袋说:你看你看,这儿呢,肯定是他老婆干的。我只能瞳孔发散地茫然点头。

以前上班近,车里的电台往往是轻古典音乐台WCRB 99.5,早上慢慢悠悠地爬起来,慌里慌张地催人出门,等我上车时,往往能够听到八点半 Keith Lockhart 的节目。他往往选一些著名作曲家的非著名曲目,或者是非著名作曲家的著名曲目,作一些介绍,然后让大家听这一段曲子。往往是曲子还没有结束,我就到了,于是开始忙忙碌碌赶死线或者慢慢悠悠磨洋工的一天,视项目进展而定。

偶尔也听新闻,或是体育节目,新闻往往令人沮丧,体育节目又太群情激昂红脖子,一大帮贫困线上挣扎的听众为百万富翁球员、亿万富翁球队老板担忧,听一听,鼻子里哼一声,就还是转回古典音乐。

换了远在西伯利亚的工作以后就不行了。高速一上,小车奔跑如飞,外面风速呼啸,里面再听 Keith Lockhart,便觉得吃力,加大音量吧,又觉得像是逼着林黛玉表演《穆桂英》,横竖不对劲。

新闻也还是不能听。这一年依然是世事纷纭,各路神仙都有深察洞见,我这个狭隘的心胸里,装不下那么大的世界。

幸好可以听闲书。

听闲书,当然是听小说了。从小爱看小说,一大概是真喜欢,二大概还是因为,小时候看什么书大人都不管,还吃表扬:这孩子爱看书,书迷、书呆、书虫(均含褒义),唯一的例外就是这个看小说,大概也是看小说着迷耽误了正事——所谓正事,也无非是吃饭上学睡觉之类。总之,读小说倒因此成了唯一的禁忌,禁忌又演化成图腾,成了现在为数不多、硕果仅存的业余爱好之一,算是我自我认同的一部分了吧。

车中听书,大约是认真不得的,老老实实,从畅销书开始。阿加莎·克里斯蒂以前读过很多中文翻译本,随读随忘,最后一页都看完了还不知道案子是怎么破的,但克里斯蒂的书却容易读也容易听,因为每一本都不长,开始听了就欲罢不能,偶尔有不耐烦就劝自己,善始善终吧,用不了两天就又破案了。就这样除了波洛系列,连Ms.Marple也听了几本,顺带着还看了一本克里斯蒂写的罗曼司,原来她骨子里也还是女性作家得很,居然还让我想起了去年刚比较过的写战时恋情的张爱玲和杜拉斯。

另一个畅销而又有很多录音的是约翰·格里希姆John Grisham,读过他好几本书,也看过几部电影,好,听的时候好办,聪明能干一点的女律师就都是Julia Roberts 的模样。缺点是南方口音,看小说还好,听起来就不太受用。另外他的小说只有涉及法律的才好看,其他的,有一个去意大利玩橄榄球的,有一个去亚马逊河的,好像还有一个南方棉花种植园的,泯然众人矣,都不好看。

“严肃”书偶尔也啃啃,实在看不完大致翻翻,也还多少有点收获。但听书却不同,不能快翻,也不能跳着看,好听就好听,不好听就拉倒了。去年这一年半途而废的书还不少,计有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托尼·莫里森(Tony Morrison),最后是玛格丽特·爱特伍德(Margaret Atwood)。

菲利普·罗斯写的人物比较熟悉,犹太知识男性,尤其是人近老年者,读起来就像是读八卦。读多了却开始厌烦:世界上受苦受难的人多着呢,就算你过得不一定比同年龄的女老太太更舒心,起码你年轻的时候得意过吧。很多人推荐Everyman,硬着头皮听了两天,实在懒得分享主人公对死的迷恋,罢听。

Margaret Atwood 的小说老长,冬天乏味时却也把四五百页的书读完了,听《洪荒之年》(The Year of the Flood)也听了四五盘,结果新英格兰大秋天里来了场暴风雪,吹断了我的玉兰,四周哀鸿遍野,人人心中凄苦,于是我也无心关注小说中人虚构的世界末日了,气鼓鼓地去图书馆还了磁带,以示抗议。

这几部的情节和氛围都有些太阴郁,我们打工兼家居民族,总是要“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没工夫忧郁,陪他们哭哭啼啼、念天地之悠悠啊?陪不起。

还有一个半途而废的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普鲁斯特是太精致了些,差不多算小说里的肖邦,也不适合在美国大老粗的高速公路上听。看还是想再继续看的,不过需焚香沐浴、烛光美酒而已,也不妨随手放些肖邦做伴。

太精致了不行,太恐怖了也不行。借了斯蒂文·金,还不是他最恐怖的呢,就吓得魂飞魄散,差点把车折倒沟里去。赶紧按了电钮换台,那天的新闻,和斯蒂文·金比起来,简直是天籁,天使的歌唱。

倒是听完了《包法利夫人》。从前看过从法文翻译过来的中文版,现在听英文版,倒也感受不同。加之自己长大了,不似少年时代那样幻想浪漫、鄙视庸人,听完了,倒是把很多同情给了那个无能、无趣的丈夫查尔斯。刚刚还看到一点介绍,查尔斯其实是很大程度上是福楼拜自己的写照,他的祖父父亲都是很著名的医生,偏偏到他这里时,跟不上医学的发展,又加之天生口吃,于是成为家中最大的loser. 很悲哀地想到,从少年时鄙视庸人到现在同情失败者,吾老也。

我对成功学油盐不进,成功学、成功人士如何成功的书从来不看,听书却算是听了一部——奥巴马的传记 The Bridge. 可惜的是,传记写的是他如何成功当选,等我听到的时候,他是否是一个成功的总统,他有没有机会连任,都已经成了大问题。美国政治终于突破了种族界限这个历史性的、象征性的进步,在现实的经济问题面前,显得空泛和虚幻,不知道是造化弄人,还是有人阴谋作怪。

传记,尤其是政治传记,也就是听这么一部了。连孙中山、圣雄甘地这样的人也出来许多八卦,我是不会再在政治人物传记上浪费我宝贵的飞车时间了。

还是听小说吧,听了厄普代克的《跑,兔子,跑》(Run, Rabbit, Run),据说是作者与凯鲁亚克的《在路上》针锋相对而写的;凯鲁亚克写的是人不断地往外跑,厄普代克写的是人跑了以后给留下的人带来的悲哀。文学史上,打破传统的自然比维护传统的更有创新性,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是不想再听下去了。

听得最高兴的是亨利·詹姆斯的《华盛顿广场》(Washington Square)和伊迪丝·沃顿(Edith Wharton)的《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以前是读过的,他们的文字不能说不精致,但篇幅都不太长,听起来也不考验人的耐心,两本书还像是姊妹篇,珠联璧合,听完了,还把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找来看,看着看着,也还是有许多感动。

忙碌了一年,完成了很多任务,赶上了许多死线,往家里拿回了工资奖金,究竟为人类作出了什么可以衡量或者不可衡量的贡献(measurable or immeasurable contribution), 难说。只有上面读的这些书,倒算是实实在在的收获。哦,对了,还学会了一边开车一边换带,知道一盘快到头了,开车之前就把新盘准备好(以后再飞跃飞跃,可能都不用提前准备了),待老盘结束时,取出,放下,拿起新盘,插入,一系列动作顺利完成,故事也顺利往下进展,自己也觉得自己像007里面飞车驰骋、骁勇善战的人物,兀自潇洒了起来。

Sunday, October 30, 2011

十月风暴

老是看新闻里说风灾雪灾水灾,没想到这回轮到我们了。

晚上就听见树枝吱吱嘎嘎地响。后来“咚”地一声,房子都颤抖了一下。先以为是谁蹦了一下,后来才醒悟到是房子挨砸了。是后院的大橡树,还算幸运,树杈落在了房子旁边,仅一尺之远。

高兴了也没用,早上起来时,房顶上还真砸着了一根大树枝,不请人来是不行了的。给保险公司电话打不通,打911人家说不够紧急。

前院的玉兰花损失惨重,正中间的大树枝都断了。周围的耷拉着,一副惨象。还好,把雪打尽,剩下的树枝又竖起来时,还多少有一种葱葱郁郁的感觉,不然更让人伤心了。

从前喜欢这个院落,现在学会了,以后看房子时,见了 ample trees and bushes, 需敬而远之,必欲除之而后快。

Monday, October 10, 2011

Henry James: Washington Square

今天上班,还是继续熟悉新项目。R急躁,我偏不急躁。前一阵子忙忙碌碌,最后还不是草草收兵。正好趁机休息一下。起码在心理上。

天气真好!在外面散步时碰见一位老员工,脚好像受伤的样子,说:天气本不该这么暖和的!我说,可是谁都不介意啊!他说,是,我太太种的花都开得高兴着呢!

最大的收获就是把Washington Square听完了。最后一张,主人公成了一位老处女,心如止水,她生命中的两个男人——父亲和情人——都背叛了她,和势利追逐财富的男子相比,父亲似乎更残酷……这还是前弗洛伊德时代,不然,父亲心理中仇视女儿的心态,可能会表现得更淋漓尽致一些。

听着阅读者平静的叙述——亨利·詹姆斯使用的是无所不知的第三者身份的叙述者角度——我更加心寒彻骨的地方,还不是情人的欺骗,而是父亲那种对女儿明目张胆的控制、讥讽和轻蔑,那种发自心底的、必欲置女儿于不幸福之地而后快的龌龊心理。丧失妻子和聪明的儿子,似乎将他变成了一个冷血动物,将她的情人驱逐出去是他的主要目标,而Morris Townsend的功利主义,顶多不过是一个借口;换个别的男人,他又会找到别的借口把他赶走。

Morris Townsend 虽然对Catherine的伤害更深,但因为叙述者离他的角度较远,没有太多暴露他内心的“肮脏”,又兼之他一直在说着甜言蜜语,他只是行为坏,形象本身却没有父亲那样的恶毒。

金钱和美貌,两者都有,或者两者都无,好像都好说些;有一样而追求另外一样,于是就有了故事。听完这一盘之后,后面有一段小推介,让人再去听 Edith Wharton的 The House of Mirth 的 Proust 的 The Swann's Way,嘿嘿,我正好想起把Washington Square 和 The House of Mirth当作一对儿呢,前者是一个富家的没有姿色的女子爱上一个贫穷的英俊帅哥,后者是一个穷人家的美丽女子在富人中寻求金钱却又不愿意出卖自己,最后的结果,无论美丑贫富,女孩儿家都是大大的输家。

一百年前的美国,女子们是这样的无奈。今天呢?金钱(只要不是巨富),男人(只要不是绝色美男),似乎都不是那么遥不可及啊,至少不是掌握在操控一切的霸道父亲手中吧。要么就是我站着说话不嫌腰疼?

演傻姑姑的居然是灵气四溢的 Maggie Smith, 看来得找来看看。

Sunday, October 09, 2011

Jeremy Irons: Damage

Jeremy Irons 总是演性变态分子,毫无例外地,还总是为他的角色赢得同情。洛丽塔读来读去,都觉得这个亨伯特·亨伯特差劲得很,一看他演的电影,亨伯特·亨伯特才活起来了,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你依旧还可以对这个角色进行道德评判,但不知不觉间,你受到了角色的诱骗,用他的眼光去看,用他的心去体验。中文的“同情”可能“赞同”的成分大了一些,其实也就是感同身受的意思;一个角色能够让读者/观众感同身受,就在一定程度上成功了。

Damage 里的 Dr. Flaming (这个名字也是故意的?Flame --> Flaming 难道英国人也有老房子着火的说法? :))本来是个小大夫,娶了英国老牌家庭的独生女,口才极好,在政界顺利爬升,官拜部长,并且还有望进内阁。家庭生活正常,育有一双儿女。

突然,他看见了儿子的(又一个)女朋友。两次见面,几回眉来眼去,就开始了罪恶的肉欲之旅。英国人典型的保守、含蓄、内向,让位于肉体的欢愉,不惮家破人亡、身败名裂。

演女主角的是 Juliet Binoche, 还是和 The English Patient 里一样,五短身材,脸很漂亮,intense,童年有创伤,又是“弗洛伊德那一套”(Spellbound 里格雷戈里·派克演的爱德华大夫说的),于是她内心的痛苦,只能靠床上肉搏来安慰,而且不能是和自己的男朋友、未婚夫、丈夫,非乱伦、虐恋不能达其高潮。



大约正好跟这个故事相反的,是 Breakfast at Tiffani's 吧。Moon River 歌烂熟,居然从来就没有看过这个电影。一个一无所有的女孩子,向往财富和荣耀,到纽约来闯天下。电影是1961年出来的,垮掉的一代已经垮了,电影却还没有彻底嬉皮,Holly的反叛还是很温柔、含蓄、cute的反叛,于是这部电影还是不露一寸皮肤,不说一句粗话,最后还保留着旧式的大团圆和回归。

Wednesday, September 28, 2011

丑人多作怪

笨蛋爱跳槽。:)

丑人爱搞风流韵事,为的是证明自己其实不那么丑;笨蛋没事跳槽,为的是证明自己其实不那么笨。:)

要挺住,挺住,坚持,坚持。多想想眼下的好处,几个nerds干得正带劲。不过还是忍不住人伸手召唤……多次卖身投靠,有恋旧的因素,也有功利的因素,还有就是水性杨花,工作不过是一份工作,雇主们可以随时让人开路,我也可以随时甩手走开。

硬着头皮听奈保尔的 Magic Seeds, Willie生在印度,后来去英国读了几年书,然后去南非呆了十八年,娶了个有钱的妻子,却发现自己不是在过自己的生活,而是在过妻子的生活。去德国跟姐姐住了半年,姐姐鼓励他去印度参加游击队。结果他还真去了,在森林里和监狱里混了七年,最后英国朋友把他二十八年前写的一本印度后殖民史的书拿出来,说他根本不是什么激进的革命家,不过是一个书呆子而已。

书呆子又回到了伦敦,混着混着,还是觉得漫无目的。结果一个银行家说,你来帮我们管理一个建筑项目吧。于是Willie生平以来第一次有了职业。下面怎么样还不知道。

有职业,很有益于庸才的身心健康。物质上提供稻粱,精神上填补空白……工作本身并不一定给人以精神享受,但它让人终日忙碌,从而没有时间感到空虚……这本身也是一种充实。如果工作再能给人一种智力上的(不是特别大的)挑战和(不是特别微不足道的)满足,人也就随波逐流,慢慢悠悠地把日子过将下去了。

这一期的The Economist全是谈工作的。又看到一篇介绍,长大了的神童陶哲轩,说其实神童不稀奇,最难得的是神童还能够像普通人一样健康快乐。

其实诗人也是。比如说西川、王敖那样的诗人,写诗的同时也还是兢兢业业地谋着教职,于是便承担着整理同辈自杀诗人遗作的责任了。

Sunday, September 18, 2011

The House of Mirth 欢乐之家

本来是在车里听的,每天上班时多了一样盼望。周末不开车了,要开也就是几分钟,反而有些怅然若失。昨天干脆去图书馆把书搬了回来,连夜一边读一边抹眼泪,仿佛又回到了少女时代。

不同的是,少女时代一切都在未来,在未知,如今年华流逝,品尝过生活的滋味,触动的,是记忆的角落里细细的岁月的风尘。

Monday, September 12, 2011

从猪栏到军营

夏天过得懒散舒适,小朋友一开学就又忙碌起来了……其实也就是那么几样事,但一切都按着时钟和日程表而来,多多少少就有了些军事化的意思。唉,猪栏生活多好。爱因斯坦老爹还批评猪栏哲学,难道要大家都要过军营生活?

本懒猪懒得乏味,也找了几本书看/听。劳动节去Cape Cod时带了一本福尔摩斯, The Return of Sherlock Holmes, 一个字都没看。回来补看完了。

上下班路上听完了 Michael Ondaatje 的 Divisadero. 说是小说,其实根本不在情节。故事在几个人物中穿行,人物在加州一个农庄和法国一个农庄中相爱,磨难,加州这拨人和法国那拨人素不相识,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血缘关系。风格其实和普鲁斯特很像,不同的是,普鲁斯特太着眼于自己,听了半个小时他还在不厌其烦地描绘他的窗帘,而Ondaatje是一个隐身的叙事人,在用他那温柔细致的笔触描绘着这一个个不完美、不幸福、真实亲切的人物。让人听起来心中充满了悲悯。

昨天是911,也庄重了一回,重读了Elie Wiesel的The Night Trilogy. 以前当然是认真读过了《夜》,记得里面的人质问:上帝在哪里?有人回答,上帝就在那里,在绞架上吊着。

绞架上吊着的上帝是一个十三岁的荷兰男孩,有着天使般美丽的唇红齿白的容颜,忧郁的蓝色的大眼睛。因为参与抵抗运动暴露,他和另外两个成人一起上了绞架。成年人很快死亡,只有他,太年幼,太轻,在绞架上挣扎的时间更长。

以前有点讨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个译法。原来死亡也有不能承受之轻。

然而读这个三部曲的最大收获还是《黎明》。《黎明》是续《夜》的故事,不过作者分得很清楚,《夜》是回忆录,而《黎明》是小说。埃利沙从集中营生还后,被犹太地下恐怖组织收纳,参加在巴勒斯坦对英国托管当局的恐怖活动。一位犹太青年被捕了,于是犹太青年组织绑架了一位英国军官,声言如果英国人不放人,他们就会撕票。

按照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逻辑,谁会比一个刚刚从希特勒集中营生还的犹太人更有资格杀人?然而他还是在犹疑,因为从本质上,杀人是一种违背人性的罪恶行为。于是他需要寻找种种借口来抵消这种本能的抵触。

在这里的犹豫和抵触,其实才是真正人道主义的希望。不是懦弱地放弃反抗,不是基督教的人家打了你的左脸你把右脸伸过去,也不是中国武侠小说里感慨的“冤冤相报何时了”,而是选择更和平的解决冲突的方式。并且记住“他们”也是和“我们”一样的人类。战争狂们——可以是三五匪帮十几个人来七八条枪,也可以是道貌岸然颐指气使的强悍政府——的秘诀,就是把自己的对手们形容成非人类或者是次人类,然后为自己的暴行寻找依据。

世贸大厦的倒塌,有很悲剧性的象征意义。我们也在这个悲剧中承担着一定的角色,手中的美国护照不像人们那样不可一世,美国梦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金碧辉煌。

我们之中还有工作的工薪人士,一面为政府发动侵略战争带来沉重的军事负荷和经济衰退时赎买银行的巨额债务买单,一面又在承担赡养和救济老弱病残、失业人士的义务。身为中产阶级,我们既养富人,又养穷人;身为华裔美国人,我们既要像美国人一样养育子女,又要像中国人一样赡养父母。

然而美国毕竟是我的第二故乡,是我的孩子们所知道、所认同的唯一的故乡。

Sunday, August 28, 2011

Pig Roast

不知道是不是苦夏,要么就是在国内吃了太多的味精调料味素,总之胃口一直很闷,只有吃新鲜蔬菜水果才舒服。也知道饿,然而吃什么都是勉勉强强。就是胃被塑料袋套住了的感觉。

收到Roger的邀请时,没太想去。后收到他的通知,说因为回复的人不够多,他可能取消。我这才(略有些如释重负地)回复:哇,真可惜,我们本来挺想来,可惜回国耽误了及时回复,希望下次有机会。得,结果机会就在这次,他后来又决定如期举办了,即使有 Hurricane Irene 也不能推迟了,因为他下个星期有背部手术……本来是虚情假意的客气,结果倒反而无从推辞,心中一直有些后悔……Pig Roast 这样典型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本来就不是我的风格,更何况现在胃口夏眠。

真去了时,其实还真不错。星期五晚上他们就开始忙乎,一百五十磅的猪小姐,腌好以后,用从弗罗里达邮购来的香蕉叶子包好,然后用铁丝笼起来,埋进堆满了松木的土坑,上面铺上一层麻袋以后,再用土掩埋上,彻夜焚烧。猪头猪尾都连着温度计,要达到一定温度才算熟。听他们讲大概是晚上九点一刻左右埋好老猪的,一直烧到次日下午两点来钟。

正好来的路上见过几十辆车子的葬礼队伍,看见老猪出坑的时候,就有些很不美好的联想。:)

Pig Roast要的就是那个气氛,Roger这么热心地操办,也就是因为他记得他祖父以前这么办过,是他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之一。吃猪肉以外,他还给小把戏们租了气床和水滑梯,再加上各种张罗……去年还有魔术师,今年因为人少,只好取消。

小把戏们玩得还挺开心,二毛还交上了个好朋友Ryan,Ryan说你来时看见路边上有个卖鸭蛋的牌子没有,那就是我们家。

以前我们一个公司的Paul 和 Tom 来了,Paul是Architect, Tom主要搞硬件。他们在那个公司呆了十几年,不像我,说走就走,说回来又回来,回来了以后,又走了。:)公司这些年换过五个CEO,却还是不能持平,永久性的startup,而且还不能像早期startup那样贱卖,于是就像是一块鸡肋,牵挂着这些人最好的年华。

这些人以前都是Digital的,他们口口声声说“dek","dek", 我还以为是DECK,Paul说行内人说的是DEC,就是外人说的Digital。哦,Digital,就是那个恐龙公司啊。周围很多公司里面的骨干人员以前都在Digital作过,其中的主体就在我们现在这个公司。Paul怀念地说,DEC里的程序才是真Code,不像现在很多公司,都是匆匆忙忙找个项目,拼拼凑凑就卖出去了。Paul是法国后裔,还真有些技术贵族的味道,哪知道现在的世界是平民世界,IT界也是如此,geek们热爱的纯技术,没有市场和销售的包装,是无法生存的。

Tom的儿子也来了,他11月份被Raythoen 解雇,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据说到我们公司面谈过几次,最后都不了了之。他也书呆得很,不停地说话,最后还是让人不知所云。说有部什么电影,几个书呆子搞一个项目,公司已经把他们解雇了,结果忘了通知他们,也没有通知会计们,结果他们照常回来上班,也照常领工资;后来工资停发了,他们也还是照常上班。

J给我打电话,问我愿不愿意回去跟他们一起干。我已经决定没事不要乱跳槽了,要尽力坚持四年以上。即使不愿做这个项目,宁可公司内转到别的组去,免得真地成为一个Job Hopper ……

Irene 从麻州掠过,风雨交加,好在一直没有断电。今天吃吃睡睡,又看了一本半 Agatha Christie,两本书都找到了凶手,一天也就这样混过去了。

还是要感谢Roger,起码给这个周末留下一点线索:Hurricane Irene + Pig Roast at Roger's。


Saturday, August 20, 2011

送·扔·存 Share, Let Go ... Treasure

夏天正热闹,夏天才有的一场冰雹,几分钟即来即去,瞬间后艳阳依旧高照,只菜园里少了几颗还在忙着生长的小黄瓜。秋天却在偷偷露头,清晨起来,已经有舒适的凉爽意味了。

昨天收到学校通知,小孩子们已经分班了。二毛想分到哥哥以前的老师班里去,没有分成,轻轻地一声叹息。那个老师我也喜欢,个头大约一米七二吧,美丽大方温和。

又是清理旧衣服的时候了。每到换季时,一座大山搬出来,分成几座小山。

多亏两个都是男孩,还可以Hand-me-down。能够传下去的衣服,随时转让。甚至还有预订:买衣服时,哥哥忌讳弟弟和他穿得一样,哥哥看中了的,弟弟便不能买。弟弟心中委屈,却也有心巴结哥哥,故作大度地说,没关系,那我现在不要,等你以后穿得小了,或者不喜欢了,我就可以穿了。

参与季度分山的,都是弟弟没来得及穿,或者穿得小了,或者穿着穿着不喜欢了的衣服。

三座小山里,第一堆是送人的。这一堆最好挑。我不是购物狂,不爱逛商店,东西随要随买。乏味时拿新衣服哄自己高兴,往往仅限于自己的衣柜。于是小朋友的东西往往是量体裁衣的。问题是小家伙们几个星期就长一号,刚买的新衣服还没有来得及穿,等拿出来时已经过了季节,下一个季节是断断乎用不上了的,只好送人。

送人的,有送给朋友的——这个极少——大部分是送给慈善机构,大哥大姐Big Brother, Big Sister,救世军或红十字会的。挑拣出像样的衣服以后,也不必和任何人打交道,往他们设在购物中心的大箱子里一扔就行。

第二堆是不要了的衣服。

女孩子大约仔细一些,漂亮的花衣服穿完了,依旧还是漂亮的花衣服。男孩子不一样,成天摸爬滚打,脏得像泥猴;小时候奶奶总在我们后面叫“别在地上玩,看把衣服都弄脏”,到今天已经是十足的老黄历。另外还有各个赛季各种体育的运动服,专门穿了在泥地里跑跳的,自然少不了污点和破口。

又脏又破的衣服,垃圾袋里的干活。

问题就出在装垃圾袋的时候……衣服拿在手里,却怎么也放不进去……第一次参加足球队的T恤,第一次参加棒球队的白球裤,任它稀脏,也还是不忍心丢弃。还有平时穿的长裤,有浅棕色的,有海军蓝色的,本身倒没有什么特殊。不过,哥俩儿都会在膝盖那里磨出一个洞,连位置都一模一样,就在左膝靠左下方一点点的地方,每次见到一条破得一模一样的裤子都心中一软,忍不住惊叹,原来基因是连裤子的破洞也管得住的。

于是,带着兄弟基因破洞的长裤,也没有舍得放进垃圾袋,而是登堂入室,有幸进入了保留的小山。

于是第三堆就越来越大……本来是准备扔的,翻来覆去,却总是难以割舍……这一件,大毛曾经穿着,在Storyland当临时演员,带上一只土耳其帽,扮演一个进了阿里巴巴的珠宝洞的小男孩;这一件是出门度假时穿的,那次出门照的照片上,尽是这件衣服……这一件是二毛小时候穿的全身套,刚开始穿着太长,小手小胳膊都缩在里面,没几天穿得正好,再没几天,手脚都套进去以后,前面的扣子就扣不上了,没几天二毛就站起来晃晃悠悠地走路了……

大约孩子们还算是善解人意吧,自己会帮我处理一部分东西。偶尔翻开电脑里存的照片,看见某件衣服,咦,这T恤哪儿去了?不知道。这夹克呢?哦,不是那次丢了么。照片上神气活现的衣服,最终都下落不明。去学校时,去学校里面的失物招领处瞄一眼。不看不知道,一看,嗨,赫赫大名写着呢,总有几件他们忘掉了的东西。他们自己压根儿都不知道自己丢东西了。

整理的时候,坐在一堆旧旧的、脏脏的衣服里面,一件一件的小衣服,在第二堆和第三堆之间,搬来搬去,搬来搬去,咬咬牙扔出去,又还是恋恋不舍地拿回来。到最后,第二堆里,真正扔出去的就没有几件。

于是,每次换季时,阁楼上又多出一袋新收藏。中国人从前收藏绫罗绸缎,老外们时兴把结婚礼服传下去,我这里一件一件地攒着孩子们的小衣服,没有任何目的,只是因为心里这一团小小的疙瘩: I just can't let it go.

Monday, August 15, 2011

495上的悲剧

495是环绕波士顿的“二环”。128是第一环。

495沿路,是很多高科技公司。当然128更多,当年波士顿要建东部硅谷的时候,128就是基地,我住的宿舍旁边,就是Technology Drive。我读书的时候,正是.com红火的时候,随便写个Business Proposal,连一行编码都没写,光一个设想就可以卖出几个亿。当然了,等我一毕业泡沫就破了,从此后就没有便宜钱可赚了。

495比不上128, 却也便宜得多,沿路也建了不少高科技公司,生化的大概不多,大多还是IT类。我住的村子在128和495之间,认识的朋友里,有不少是往东开进波士顿或者是128沿线的,还有不少是往西开往495的。

495是我们新一代华工的铁路线。

早就听说过 495 Network Support Group,是沿线失业者们互相安慰、互相帮助的一个平台。刚刚收到朋友来信,希望帮他递简历。当初我们这里还招人的时候,他有些犹豫,现在他感觉走投无路了,我们这里却冻结招聘了。

今天一早起来就是连阴苦雨,梧桐更兼细雨,愁煞人的秋风秋雨。因为时令仍旧是夏天,这样的苦雨,就更添一份愁烦。很想在家里上班,却还是打起精神去了。……为了克服心中的疙瘩。

上星期五的时候,干完了手头的活儿,老板要去New Hampshire 和家人会合度周末,我们也打算早点开拔。还没出门,老板就来电话,495上已经堵上了。回家时慢过一阵,后来看见路边有几辆车停着,救护车、救火车,还有新英格兰闭路电视台的摄影车。一路到我下495,对面还是堵得水泄不通。我知道——出事地点根本就没有让任何人通行。如果是小事故,往往会开一条道让行人通过。

后来我才知道,我开车经过的时候,离出事时间已经两个小时了。整整七个小时以后,495往南的交通才疏通开来。495的南端是Cape Cod,夏日的星期五,大家都一窝蜂地往Cape Cod赶。这回一堵,不知道多少人要骂声连天。

不过,他们总算还有个骂人的机会。出事的那一家,连骂都顾不上了。

我们打算劳动节周末去The Cape,因为有人计划有变,于是我给Y打电话,问他们有没有时间接替。Y说,不行啊,朋友出了大事,大家都要帮忙。我一下子就明白了。Y说,我在495上看到的对面的交通堵塞,受害人是他们教会团契的朋友。Woman Killed in 495 Crash

死去的是姥姥。姥姥七十多了,一个月前刚从上海来探亲。开车的是妈妈,四十二岁。后面两个小朋友,儿子十岁,女儿十三岁。

姥姥当场身亡,妈妈被直升飞机飞到UMass Worcester,伤势严重,但有望全面康复。两个孩子坐上救护车后也去了同一家医院,居然没有肢体损伤,当天就回家了。

Y说,这是不幸中的万幸。“上帝的美意”,上帝安排让姥姥为他们牺牲。唉,我无心反驳她,上帝如果有美意,就根本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事情发生得实在是荒唐——当然了,所有的事故都很荒唐。肇事者是电力公司 National Grid 的卡车,因为发现有安全隐患,于是由一个工头来试车。明知有安全隐患,居然还把车子开往繁忙密集的高速公路上试车,让我们所有人都在这个安全隐患的阴影笼罩之下……天底下还有这样的荒唐事……卡车上拖着挖斗,行驶过程中那个挖斗飞了出来,正好砸在后面的家庭面包车上。面包车里的是Yingzi Wang 一家。

查看了几段报道,报道都是很详细地记录事件经过和起因,列出了死者和伤者的名字、大概年龄,但没有一段提到他们是华裔。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伤亡情况,而不是伤亡者的身份。

我却还是多了一份兔死狐悲。因为他们是华人,是和我们一样的留学生。

几年前,陈歌平就是在这里——离出事地点很近的地方,停下了自己的车,然后大张开双臂,冲着一辆大卡车走过去。他少年得志,一路顺风,又长得一表人才,娇妻美眷,表面看来,多么令人羡慕。然而他自己决定,生命走到了尽头,然后就选择了这个血腥丑陋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秋风秋雨中,心境凄凉,记下495上的悲剧,也劝慰自己,珍惜生命,不必执着于身外之物。

Wednesday, August 10, 2011

沉兮浮兮

下班后去湖边乘凉,居然碰见了Linda,刚刚遛完狗,正要回家。

Linda是前公司的Admin,公司被收购后给她留任了六个月,到期自然遣散。遣散的原因,自然是树倒猢狲散,狡兔死,走狗烹。

Gee,这是中国政治词汇里很凶的骂人话,如今都成了家常便饭,人之常情。

几天前才看见R在职业网络上更新他的职位。去了新公司以后,才给了一个Senior Director职位。堂堂的公司创始人,CTO,再怎么着,给个VP总是应该的吧。当然了,人家卖公司,银子总是大大的,哪里用得着我来同情。我不过是更加玩世不恭了而已:当初他希望我留下时,说自己希望能够说服总公司让他当波士顿分公司的总管,我们作为他的嫡系,好处大大的。他说时也未免不是充满诚意,然而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东西能够保证呢。

来了新公司以后我才明白,当初他尽力挽留我,其中有很大的因素是和这里的另一个R——两个人的名字还是一样的哈——拼Ego:我这里的大老板,从前是他创立的公司的CEO,按说应当是为他打工的。结果人家到了大公司以后,虽然不是CEO,手下管理的部门却是几千几万人头,两相比较,是大池塘里的河马对小池塘里的大对虾了。

本某打工仔一个,当时他给我开的空头支票,美其名曰金降落伞,其实不过蝇头小利,或者说是卖身契。

这样说还是太矫情。世道不太平,股市一波动,周围哀鸿遍野。时不时收到前同事的求援信。于是赶紧抖擞精神,不敢怠慢,这年头,卖命的机会也是奢侈。

Saturday, August 06, 2011

度假后忧郁

度假时前呼后拥,度假后寻常百姓;度假时山珍海味,度假后饼干黄瓜;度假时度日如年,度假后浑浑噩噩白天黑夜连成片。

现在再看,那时候的满腹牢骚、满嘴唠叨,真是矫情得紧。:)怀念了半天美国,回到家中,同事们在度假,朋友们也在度假,不小心还等来了另一次经济衰退。唉。

Sunday, July 03, 2011

敬亭山·弘愿寺·一个神奇的传说

在汽车里昏昏欲睡,眼前蓦然闪过一个路标:敬亭山。什么?“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的敬亭山?只有这句诗会随口溜出来,还从来没有想过这座敬亭山究竟在何处,也从来没想过它会就这样突然地在车前闪现出来。

问司机,司机说,就在这里啊,几分钟就到。喜出望外。

冒着夏日的骄阳,在敬亭山跳将下来。所以的建筑都是新的,知道一切建筑都是仿古而来,因为是意外之得,心里并无芥蒂。最主要的是,所有的建筑都是一色的青砖白墙,即使是仿古,也自有其谦恭和收敛,不似大红大绿大黄的仿古建筑那样仿得张扬。

敬亭山不高,夏日里是一片忙碌的绿色,却可以想见春天时的清雾和秋日的明媚。脚下清溪潺潺,虽不能濯足,却也远远给人一丝凉意。

溪水对面是一片青瓦白墙。离开“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石碑时,以为这个impromptu excursion已经结束,司机却说,下面我们去看弘愿寺。

弘愿寺,原来就是那一片青瓦白墙。怪不得看起来庄严肃穆,原来是佛家清净之地。

走近前时,大约因为今天是连日阴雨后头一天响晴,寺庙门前的台阶上摆满了棉被。哈哈,和尚尼姑们也晒被子呢,马上觉得他们和俗家接近了很多。再走近前时,看见寺前走着一个小沙弥,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像是从某部古代小说或现代武侠小说里走出来,顿时又有穿越时空的感觉。

我并不信佛,家里却有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我姑姑,和一个比较虔诚的佛教徒——我妈妈。每到佛寺,我总是要代她们拜一拜,希望她们信奉的佛祖承认我是为她们代步,为她们加点分——其实我也不知道佛家有没有这样的规矩,只知道我这样做,起码会为我在她们面前加分。

佛寺前是几幅石雕,和前几天看的故宫门前两排台阶之间的浮雕类似,只不过故宫门前的浮雕里是龙凤呈祥,而弘愿寺门口的浮雕里是莲花。再往前看,是一尊大鼎,我对鼎一窍不通,一看也就想起一个“司母戊大方鼎”。

宝殿里一尊大佛,照例是金碧辉煌,一看就是新的。循例交了贡献,门口并没有出家人逼着奉献或是强迫求签。右手并有一排书架,上面摆着许多佛教读物,并且有告示宣明,读物免费,每个客人可以领取三份。

大殿里香雾缭绕,有信徒在绕着佛像转圈念佛;空中飘着录音机里播放着“南无阿弥陀佛”,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我没有进去转经,只是点了香,插入香炉,便算是表示了虔心。往回走时,看见一个门廊,里面坐着几名出家人,尼姑和尚都有。门廊上写着“居士服务处”。武侠小说里读来的,“居士”就是我们这些俗家人了。于是往前去,却没有看见例行的出售纪念品之处。倒是另有一个更大的书架。几个年轻活泼的尼姑迎上来说,那边有免费的读物呢,你们有没有看到。知道我们俗家人贪图免费赠送的东西。:)

我说,我已经拿到读物了,只是想看看能不能请到一尊佛像。大约我看起来还算真诚,一个年长一点的尼姑说,我去后面看看有没有。不一会儿她就转身出来,手里捧着一张佛像,印刷精良,居然是一张三维画像。

她说,你把佛像请回家,要用相框把它裱起来。我请她放心。我妈那么战战兢兢的半信徒,知道自己不够虔诚,我从五台山请回来的佛像,她给送到了一家寺庙,因为佛像在那里能够享受到香火。

寺庙的神圣常常被商业气息冲淡,这个突然从敬亭山上冒出来的寺庙却是如此的雍容淡泊,令人耳目一新。

回程中,司机告诉我们,这个寺庙的前身是唐朝著名的广教寺,广教寺大部分毁于战火,于是才另寻宝地建了这个弘愿寺。弘愿寺住持神通广大,从日本、台湾得到很多资助,所以他们“不差钱”。

另一个人插话说,弘愿寺的住持是八九民运分子啊,北大毕业的,六四以后坐了两年牢,出狱后出家,后来就到这里来当了住持。

我目瞪口呆。来到敬亭山本已是意外,听到这段话更觉得像是如雷轰顶。不知不觉地,我泪如雨下。我不敢相信,又再次追问。问出的事实略有出入……住持是他们中某人的兄弟的同学,肯定是在北京读的书,肯定是卷入了六四,肯定是蹲过监狱……

人们总希望我们忘记了历史,表面上,这个国家也忘记了历史,人们都在忙忙碌碌地盖着高楼,挣着大钱,增加着GDP,撅起着大国。然而,在这个烈日炎炎的夏天,在这部偶尔离开本来的路线叉入敬亭山的汽车上,我听到了这样一个传说。

历史不甘心被忘记。在人们试图忘记它,在人们试图迫使别人忘记它的时候,它变成了一个传说。

Friday, July 01, 2011

花钱不神气,神气不花钱

“我给你派个车子”。“都安排好了,你就不用操心了。”一个派,一个安排,背后都是牛哄哄的底气。

以前短期旅行,都是把车开到机场,停一个礼拜,也不过70多刀。这次行期较长,机场停车不合算,就叫了出租。本以为来的是一辆Minivan,结果来的是加长轿车。老爷子乐得合不拢嘴:“还以为要等到大毛娶媳妇才能坐上婚车呢。”:)

美国小民高兴得P颠P颠,在机场就忙着给家人发信显摆。

踏入国门,才知道叫出租是很沦落的。牛人即使自己有车,也还是要个专职司机。我脑子里盘算了一下,似乎美国政界、商界、学界都认识比较牛的牛人,平时这些牛人还都是自己开车上班的。国内用专职司机,大约是身份的必需吧。

吃饭、住店、旅行时,到付账时,总有人说:你得了吧,你们美国人自己付账,我们这里不兴那个。还是我来吧。:)明知道师出无名,但人家那么心安理得——或许还有些怡然自得,于是也就顺其自然了,反正这个国家已经如此,这一小点腐败,也不至于就成了骆驼背上的稻草。

哪一天,能有人把我在美国从机场回家的交通也“安排”了,我就真正飞黄腾达、鸡犬升天了。(留学生哥儿们苦哈哈地开着破车、起早贪黑地接送机场不算啊)。

乏味

终于发现,自己是非常乏味的——乏味者,口味寡淡也。行前担心回国吃得过猛,给自己下了一个指标:只能增重五磅。照目前的架势,不仅不会增重五磅,恐怕还会减重五磅。甚合孤意。

不知道是因为气候,还是因为地域,总之,兴致勃勃地和朋友家人吃过两三顿饭以后,胃就进入了冬眠状态——既不饱,又不饿,就是那么一种踩棉花的感觉。

家门口就是一家“永和豆浆”,居然是台湾人开的小吃店,菜单上都是琼瑶阿姨当初写过的路边摊上的小吃,男女主人公或者是穷穷的,或者是富富的但和家里断了联系,两个人在路边摊停下来吃些无关紧要的小东西,吃的时候眼神都不离开对方,心里面溢满了幸福。

永和豆浆搬进了干净明亮的店堂,路边摊的那些小吃也便失去了浪漫。

满桌的菜肴,能够吸引我的只是那些绿色青菜,可惜那些绿色青菜都炒得过烂,而且一律加了或葱或姜或酱油或味精等各色调味品四类分子反动派,青菜本身的美味早已被破坏殆尽。要吃粥,那粥已经被炖得稀烂,稀糊一片,看不见米粒,闻不见米香。

有个美国教授到中国作访问学者,回美国后我问他观感如何,是否喜欢中餐。一般人客气一番,知道中国人的饮食爱国主义,都会说 it was fantastic.他却说,唉,什么都是热的,吃两天我就腻了。

并不是怀念西餐。中国胃还是中国胃,只是这只中国胃是一只乏味的中国胃。一碗稀饭,一碟咸菜,一盘清香翠绿、除了少许油盐以外别无调料的青菜,便是我理想的御膳了。

Tuesday, June 28, 2011

生命线

要出门了,不知道人家都装些什么。我从十三岁住校以来养成的习惯,要出门之前就开发出一个出门小角落,要带的东西,提前两三天就开始往哪个小角落里扔。

出国留学的时候,两只硕大无朋的旅行箱,每一只里面可以睡两个中等身材人士,要是有胆量走私,我可以走私四个人。里面没敢装人,装了无数服装、文具及日常生活用品,最邪门儿的是还有一把大菜刀——都是前一波留学生建议的。行李箱大,一是因为国内物价便宜,二是因为大家都有壮士断腕、荆轲刺秦的气概,洒家此去,就没打算回来。

星月荏苒,地球不仅变暖,大约转动速度也加快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变成了十五年河东,十五年河西。东西要从美国往国内扛了。带点iPhone, iTouch 之类,不占什么地方。包包也可以扛,扛的是LV,Prada,再不济也还要Coach,也都是小而精,要塞满一只从前那种规模的大旅行箱,还不得耗掉本民工多少年的工资。

自己用的东西是要带的,算来算去,除了几件换洗衣服,就是充电器。

手机。用是不能用了,里面却有关键人物的联络方式。我的记忆力好,电话号码拨过两三次就记住了。有了手机,教它记住了电话号码,号都不用拨,自己的脑子就彻底废了。

手机充电器。手机破玩意儿也是巴比伦塔,各家公司合谋,保证互相之间绝不兼容,于是每一只手机都有自己特别的充电器,忘带了你就干瞪眼死机吧。

照相机及照相机充电器。出门就捏照片,照片也都不咋地,捏的时候有人抱怨,捏完了也没人整理、欣赏,却还是照相不止。要照相,就不能忘了充电器,还有连线,保证储存卡容量满了可以转到电脑或USB盘上去。少一样就死球球。

控诉一下纽约时报广场的奸商。出门忘了带照相机充电器了,到他们店里去买了一只,深折扣还要四十五刀。没办法,舍不得Times Square的夜景,买吧。结果根本就不能用。还好,饭店的服务员有奉献精神,连夜用他们的充电器给我的相机充电,部分弥合了我的心灵创伤。离店时不仅给他一个胖提普,还专门跑到Trip Adviser 上写了一封感谢信。

从此出门是忘不了带照相机充电器了。

不过,带是带上了,也难免不出事故。在波多黎各机场正充着电呢,远处一阵骚动,说是可以登机了。赶紧收拾东西走啊,飞机正要起飞时才发现充电器和电池一块儿拉在机场了。幸亏是小玩意儿,要是大件儿,怕是会引起恐怖主义警告吧。要是在以色列机场,碰上无人认领的东西,警察是要把它拉到一块空场引爆的。

带小朋友出门,从前两条命根子,尿布奶瓶,如今小朋友大了,也是两条命根子,3DS和IPAD。Console不用我管,人家记得门儿清,我只管没劲的,电源线、充电器。带是带上了,到了北京发现还是不行,要电压转换器。一般产品都支持100-240V,3DS的却只是110V,于是又拔山步水去买转换器。柜台的服务员和纽约的服务员一样热心,碰上一只转换器,上面写着Input110V, Output220V. 我说这不对吧,好像反了。他不知道输出输入的区别,只知道“你是在这儿用,还是出国用”,哈哈,来回连比划带分析,最后换了一只Input220V, Output110V的,咬咬牙成交,说好了不成再来换。

还是祖国好啊,祖国服务员卖给我的转换器还真能用,真是令人大喜过望。

光是电压对了还不成。以前还没有发现,三条腿的插销还有不同,国内一般的三插孔,三个孔都是扁平的,而美国的插头顶端那一根却是圆的,而且互相之间间距也大。于是只好觅得一只转换插板,又大又沉,出门随身带着。

这就差不多全副武装了,要上网再加上两样,一是上网卡,一是公司的登录卡,有了上网卡就可以随时随地联网,有了公司的登录卡,就可以连上VPN翻墙了。

Then we are back on the old drawing board ... 坐在电脑前浪费生命。 :)

Friday, June 24, 2011

乘车北京

雾蒙蒙了一天,傍晚时突然豪雨磅礴,我难民一样地坐在五道口地铁口,一边打盹一边打量着地铁进出口的行人,一边得出了这个结论。

上帝造人,忙乎六天,休息一天。原来北京的车也信教,跟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似的,只不过这个安息日是浮动的。轮到我们到北京第二天,家里的车就轮到星期天。早上打出租出门,正要回家时却下起了暴雨。出租车找不到,于是进了地铁。

地铁真干净!什么都瓦光锃亮的,我坐过的地铁里,大概还只有华盛顿的可以比一比。伦敦、维也纳、纽约的地铁都很陈旧了,伦敦的 Underground 最著名的通告就是 Mind the Gap,这个Gap,不知道指的是地铁和站台的横向缝隙,还是地铁面和地面的纵向落差,还是两者都有。

纽约的地铁那个乱!同样的路线,有区间车,还有高峰车,到了中间的繁忙地带,有的停,有的不停,这里面的猫腻大约只有纽约的上班族才懂,我这个偶尔来纽约钻钻地下的,从来都是懵里懵懂。

在北京东奔西突走了一天,成天在办公室里闲置的腿脚有些酸痛了。一边庆幸躲过了雨淋,一边得意地宣布:上了地铁,总算可以歇歇腿脚,说不定还眯上一觉倒时差。被人藐视了:这是下班高峰期,你还想坐啊,你是从哪个星球来滴。

于是在地铁里抓着扶手站着,前后左右的人都在看手机,让我很不自在:无论看哪个方向,都觉得自己是在偷窥。还好啦,换了二路和十三路后,都有座位了,于是很高兴!先感谢祖国,再感谢领导!

到了五道口,大雨依旧滂沱,离安息日结束的终点八点钟还差两个小时,于是只好请轮休的汽车提前出山……等车的时候,我就“圪蹴”在五道口地铁站,欣赏年轻、轻盈的北京人民。

车终于来了。司机同学将前后车牌都用报纸糊将起来——这样就不会被照相机拍下车牌号码,然后车里再超载上乘客若干名。我们说,你干脆再灌点儿酒,把驾照也扔家里别拿上,再凑上点儿别的违法违规行为,咱玩就玩儿个五毒俱全!

一路左冲右突,居然也顺利到家。我问,如果被拍下,罚款多少。云,一百元。以前罚一百管一天,觉得还算值得啊,结果人家改了,罚一百,只管三个小时。三个小时也不错啊。要是在米国,把车牌照用报纸糊起来,罚款还在其次,大大的 criminal offense, 逮捕是最起码吧。

想起来了,犹太教的清规戒律也是有变通的。上帝虽然要紧,膜拜上帝的律条虽然严谨,如果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便还是“以人为本”。我认识的某立陶宛犹太老教授,幼年时每到星期六就去卖水……按规矩,安息日那一天,去犹太会堂的人只能走着去,不能乘车,但是,买水的人如果在车上挂上水,就可以乘车了,因为挂上了水的车就相当于一艘船,一艘在海上行驶的船,在安息日也是要行驶的。

八点过了,我要不是开车技术臭、不会开手动车,一定要开着车在街上兜几圈,没事乱转转,没别的,就显摆显摆自己明媒正娶、名正言顺、合法动车的荣耀!

Tuesday, June 14, 2011

Happy Father's Day!

最近实在忙得够呛,假期不够,只好跟老板赖皮,以前没休的假期、公司不许carryover的假期要补休,还号称要远程上班,远程上班个头。:) 去北京办公室点个卯而已。

发了个贴夸老爹。以前说老爹都是说娃儿们的老爹,这回说的是我自己的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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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爹节快到了,来夸夸世上的老爹们。是老爹的人,请前来自夸。

小时候听过一段相声,忘了是谁说的了,内容是小朋友夸他爸爸:

我爸爸印识好多好多字,印识一,印识二,印识三,印识四,印识五。

(停顿片刻,自豪地)六也印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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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麻将好手,从前最喜欢和警察捉迷藏。如今全民麻将,他倒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了。来美国,行李沉甸甸的,背来了围棋,象棋,和一副上好麻将。平时懒得打,就周末上一趟中文学校,总要东忙忙西忙忙,让众人盼星星盼月亮一回,才姗姗来迟,排出麻将,开桌。

某日依例磨蹭,我急,催他:快去吧,叫人家一大堆人等。眼看老爹脸上泛出一丝得意,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出门。

那天倒是暗喜自己催驾有方,到了下个星期却暗暗叫苦:这回他干脆不走了,一定要我细细铺陈一众老小的殷切期盼,他才勉强御驾亲征,一边还说:“真是的!忙着呢,还要去陪他们打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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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绝对是钓鱼高手,这个不好太吹……吹麻将Tester会高兴有人凑桌,吹钓鱼有人会急眼。这么说吧,我爹出门钓鱼,钓鱼桶是要盖住的,免得旁人郁闷。

某日送他去瓦湖钓鱼,碰上个越战老兵、钓鱼协会闲杂人等,两人相见恨晚,互相引为知己。从老兵那里,才知道原来州政府是定期往湖里放鱼的,“前儿个刚放了七百条呢!”老兵说。

听书

也忙,现在听书听出味道来,读书不耐烦了。纸书里,Harold Bloom 的 The American Religion 囫囵读完,老头儿犹太出身,不信教,书基本上还是蛮客观的了,不过结尾时气鼓鼓地骂布什反智,作为他的新英格兰东北老乡,我还能咧嘴乐乐,估计你们教内兄弟姐妹就要生气了。

不过他对美国本土宗教(摩门教和南方浸礼会)的创始人评价是很高的,认为Joseph Smith对美国创建性思想的贡献,甚至可以和爱默生、惠特曼比肩。也就是说,经是好经,叫坏门徒们给念歪了。

还是听书收获更大。John Grisham 彻底听腻,现在听 John Updike 的兔子系列。 Run Rabbit 是回应 On The Road 而写,听起来相对平淡了些……反传统总是更容易振聋发聩一些。

现在在听 The Bridge: The Life and Rise of Barack Obama.不多说,免得惹人生气。

Sunday, May 08, 2011

天生缺德的职业

刚上大学的时候,和一个小女孩聊天。小女孩说,我也要上大学,不然以后要干不好的工作。我问她,什么是不好的工作。她叹口气,说,比如说,太平间的看守。我点头,嗯,这个职业,果然令人毛骨悚然。

很多年过去,我才知道,那还不是世界上最糟糕的职业。可怕是可怕,孤单是孤单,起码,良心可以是平安的。

刽子手也是一门缺德职业,这他们是知道的,据说他们都有行规,会有办法赎买自己的灵魂。

电话偷听员。后来听学小语种的朋友说,她的朋友毕业后分到某部,工作就是偷听别人(包括公事和私人)的电话内容,然后写报告。间谍电影把情报活动都浪漫化了,但说起来,这应当算是有点缺德的职业了吧。

可疑技术员。技术并不是天然超脱道德的。在Dragon Systems上班的时候,学到了一点技术皮毛,就是编一个词单,把一些犯忌讳的单词列上去,万一听写的人说了这个词,或者说了和它近似的词的时候,用个别的不那么刺眼的词代替。这是为了避免粗糙用词或者误听,技术本身是无可厚非的。

语音识别的起因,是为了帮助不能用手打字的人写作,后来进而发展为常人也能使用的听写工具,与人方便,善莫大焉。

网络的筛选过滤,将一些很平常的词汇都过滤出去,大约也是同样的技术,可能还要更粗陋一些。只是“发明”和使用这种技术的人,就算自己不问国是,其客观效应,就算不缺德,也已经是很灰色的了。

前几天看到某处列出一条机器人发帖闹出的笑话。笑话本身不值一提,我想的是,机器人后面是真人,那个真人,又是怎样看待自己?不是大白天酒桌上的踌躇满志,而是夜静人深时,独自面对天地/神明和自己的时候,能不能看清自己究竟是个神马东西?

再加一个,计生干部。母亲节看到邵式弃儿http://magazine.caing.com/2011-05-08/100256688.html,触目惊心。你可以连篇累牍地写论文,论证计划生育政策的必要性、合理性和伟大性,你也可以说,你也没办法,你只是执行政策,然而,这个“政策”背后的血腥,毕竟是某个具体的人在承担,这些人的手上是沾有鲜血的。

朋友的姐姐是产科护士,经常会给六七个月甚至八个月以上的孕妇“流产”。那不是流产,而是接生。她说,孩子下来都是活的,有的当时就一针打掉,有的挺好玩的,还养几天呢,养几天再打一针。

朋友没有觉得她姐姐缺德。她是当笑话讲给我听的。

Sunday, May 01, 2011

雅不可耐

说的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年少的时候没有读得下去——当然读的都是中文译文,纯小说类的,巴尔扎克、雨果、司汤达、福楼拜等招牌必读书是读了,普鲁斯特、波德莱尔等更散文化、诗化的,就没有读进去。

英文译文试着读,也读不进去。太细太琐碎。那好,最近刚刚养成了听书的习惯,普鲁斯特既然是读不进去,那么就下定决心听吧。

今天天气太美丽,没有什么匆忙要赶的事情,不过几桩小事,开着车慢慢悠悠地在镇里几家重要地点之间转悠,一边就有一搭无一搭地听普鲁斯特。

一会儿就明白了,这样响晴的天,哪里有耐心听病卧在床的普鲁斯特,躲在厚厚的门帘后面,一秒一秒地记录他是怎样睡着,又怎样醒来,半梦半醒或者醒着或者睡着的时候梦到几十年前他的祖父、他的姑妈说的那些琐琐碎碎。

说的是The Swann's Way的开盘。啰嗦了半天,本某早已经觉得雅不可耐,再次决定放弃普鲁斯特。由此也得出结论,一是本人与雅无缘——不管你怎么定义这个雅——二是汽车中听书也不适合于听雅书。

刚刚听完了 John Grisham 的 The Appeal. 别看人家是红脖子州人,写的时候内心里对红脖子们是亲切和善意的,人家的观念却是以正义为主,对红脖子将所有违反他们的极端原教旨主义观念的人挂上Liberal标签然后就依此全盘否定的作为很不客气。故事结尾还不错,虽然不好莱坞,却更接近严峻的现实。

一个躺在病床上梳理自己头脑里每一只细胞的每一个侧面的人,再见。一个讲述着(自己编造的)触及我们的世俗生活的通俗作家,或许不够上文学史,不够供我拿博士、写专著,却足够我在汽车里听着消磨时间。

在这个美丽的春天里,我快乐地堕落着。

Friday, April 15, 2011

我是神医啊

治好了自己的不治之症。:)

好多天了,至少有一个星期了吧,觉得自己眼睛很累——倒不是疼,就是累,难受。左眼尤其厉害,右眼也有不适。知道自己每天用眼过度,要注意休息,那就休息吧,上班时尽量到处闲逛、上Gym,开会时尽量不看屏幕,回家后也不看电视不上电脑。

结果还是不行。眼睛就是难受。上下班开车的时候倒反而觉得轻松了,因为只看远处,不用那么凝神。

心想这下完了。老了,视力退化。以后不能读书、不能上电脑,这下半辈子还怎么打发。人生的路啊,你为什么越走越窄。

于是又想起了海伦·凯勒。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多么凄凉悲壮。

既然视力上受到了挑战,那就要开始适应视力受损害人的生活了,不能读书,就听吧。今天正在车里一边听书一边等人。想想自己就这样成了残废,三月份约的眼科因为工作忙给推迟到五月,一推之间就这样丢了自己的视力,更是悲从中来。

电影Doc Hollywood里,Michael J. Fox开着小飞车,要到LA去当好莱坞的大名医。中途走了麦城,困在一个缺医少药、鸟儿不拉屎的小镇。镇民们纷纷雀跃,有什么顽疾都来找他。

一个小干巴老太太来了,主诉为眼花,看不清东西。Michael 也没说啥,拿起一块布,把老太太的眼镜认真擦了擦。

老太太重新戴上眼睛,老脸笑成了一朵花:I'm cured!:)

我也痊愈了,还不要什么Doc Hollywood帮忙。在车里一边听书一边难过,一边翻下镜子瞻仰自己的尊容。瞻仰着瞻仰着,突然想起眼睛,不自觉地翻了翻眼皮。翻开后,看见眼睑下有一丝小小的眼睫毛。小心地把它扫了出来,再一眨眼睛:如释重负!不适的感觉还有一点,但再也没有那种强烈的异物感!

笨蛋啊笨蛋,怎么没有想想,“异物感”,不就是眼睛里进了东西的感觉嘛!

眼睛里没有异物,神清气朗,清明世界,朗朗乾坤,又值春色柔嫩,哎呀真好。

I'm cured!

Sunday, April 10, 2011

人生的证明

(准生证)-->出生证 --> 毕业证 --> 工作证 --> 驾驶执照 --> 护照+签证 --> 结婚证 --> 死亡证 :)

唉,正要买机票呢,发现护照到期。

Saturday, April 09, 2011

国粹乒乓

说起乒乓球,我心里总想起邓友梅的小说,《那五》、《鼻烟壶》什么的——一股尘封的遗老遗少的味道。而且是流亡海外的遗老遗少。

我的同学里,好像人人都会打乒乓球,男生尤甚。书包里塞着球拍和球,下课十分钟,就拼了几张课桌,噼噼啪啪地抽将起来。学校里的体育设施也不少,但都不如乒乓普及。看见刚从国内过来的二十来岁小留学生也打得相当熟练时,心里不禁暗暗称奇——原以为乒乓球只是我们这拨前网络时代长大的人的才玩儿的把戏。

遗老还是遗少的时候,在国内上过短暂的班,每天上得班来,大家都盼着中午,中午一到,老的睡午觉,小的打乒乓。一天的荣辱、悲喜,也都取决于那一场循环赛了。偶尔有中午没能摆平的纷争,一帮子小光棍们还恋恋不舍地继续战斗,虽然是小小银球,却也能够战个酣畅淋漓。

出国潮中一窝蜂出来,闷头读了几年书,学校里的体育运动室里一看,什么球都有怎么没有乒乓球。学校有的,好,男男女女叫上几个,打;学校没有的,跟学校一提,好,加,和其它设施相比,乒乓球成本低,占地小,球员也无需专业训练,于是周末除了睡懒觉、买菜、补作业、打牌,也多了一样玩儿法。原以为打乒乓的只有中国人,一个女同学居然跟着美国国家队的人训练过。问她的教练是不是叫 Forrest Gump ——阿甘不是还跟着尼克松去中国打乒乓外交么,她说不是,心里小小地失望了一下。

我最爱橄榄球,趁没人时检讨一下,我还真说不出自己是真心喜欢橄榄球,还是因为骨子里崇洋媚外,要弃乒乓球而媚橄榄球。——好像不完全是。女球迷爱橄榄球,一半爱的是球,一半么,爱的是球员——漂亮的头盔,英俊的脸,宽宽的护肩,紧绷绷的球裤——这一套球装里面,包裹着的是美丽的男性,和罗马角斗士一样。乒乓球?不敢恭维。偶尔在奥林匹克比赛上看见中国队员,穿着那一身西红柿炒鸡蛋,实在是平平常常,泯然众人矣。

遗老们纷纷拿学位、毕业,老婆、工作都找到了,就买房子,买了房子,就要在地下室里摆上一张乒乓球桌。我家的乒乓球桌子和洗衣机放在同一个房间里,别看桌子早已过了新娘的娇羞期,偶尔,我不小心把衣服放上去,某人还是如遭烙铁炙烫了一样,心肝肉痛地跳将起来。

周围的遗少们渐渐也多了起来,平时和一般懵懂美国儿童无异,到了周末,也跟着美国家庭们棒球、足球、篮球、冰球玩个不休,不过总归是遗老的后代,玩儿乒乓球的,肯定要超过一般美国儿童。周围正式、非正式的乒乓球俱乐部,也像蘑菇一样冒出来,几个星期前,毛头们也开始从爸爸这里毕业,投奔正式教练了。

今天我第一次到授课现场观摩。是在一个体育中心,中心里有两个冰球场。去之前他们告诉我,是在第二号房间。打开第二号房间一看,里面白花花毛烘烘一片胳膊大腿。——是冰球队的队员,正在换衣服呢。——前面几百米就是警察局,可别让他们把我当花痴给抓了去。

换了一条走廊,又找到另外一个第二号房间。走廊尽头有一只橘黄色的乒乓球,和家里那一桶一模一样,一看就知道,这回找对地方了。毛毛正在上课。

教练手旁一篮子乒乓球,手里一颗一颗地发球,嘴里一串一串地发指令,哇,大将军指挥若定,到底是国内著名乒乓球俱乐部的,专业!毛毛呢?一颗一颗接球,一边居然还频频点头称是,作恍然大悟科,大约也还真照章改进了,因为教练马上又不断表扬:好球!就这么打!

问题是,二毛的教练是天津人,他那一口天津话,又急又快,连我大概也只能听懂一半,而他明知道对面的小屁孩懂不了百分之十,照样又急又快。毛毛却好像丝毫不以为意,一来一去,倒也畅快。

大约他们之间说的是乒乓语,无需文字语言,即能看出我们外行看不出的门道。我看见的,是小小的瓜皮帽,瓜皮帽后面拖着一根细细的牛尾巴小辫儿。

Tuesday, April 05, 2011

大人书和小人书:布鲁姆的《美国宗教》

大人书和小人书,也就是专业书和闲书啦。发现一个区别:看专业书要批判,要带着挑剔的眼光看,而看闲书则要娱乐,要带着欣赏的眼光去看。

当然了,也不排除有的专业书写得如此之好,令你拍案叫绝,酣畅淋漓。这种时候就要警惕被作者招安,对他/她的观点和立场生吞活剥,成为信徒。那样你自己的创造性和可信度就会下降。

同样,因为功用的不同,专业书和闲书的读法也会有所不同。多年的教训:专业书要认真看前言后记(甚至只看前言后记就足够),而闲书则千万、千万、亿兆、亿兆不能看前言,不能看后记,不能看作者简介,不能看封皮,不能看书评……看完这些,心里有了疙瘩,有了先入之见,闲书就闲不起来了。

就像你做饭的时候,你的婆婆也在厨房里前前后后地转悠。

这样说是因为有深刻教训。正在看哈罗德·布罗姆的《美国宗教》(The American Religion)。布罗姆是我尊敬的作者,他的书,无论是当专业书看,还是当闲书看,都各有千秋。糟就糟在看了amazon.com 上的评论,说布罗姆谈文学还可以,谈宗教么,就没有那么客观可信了云云……原话不记得了,但心里就打了个批判的小结,开始挑剔……宗教是很有派性的东西,布罗姆是先说意第绪、希伯来语,然后才学会英语的犹太人,虽然他对上帝有所质问,却不否认自己的犹太身份,别的宗教,对他来说,很简单,就是“别的宗教” 了。这样,在宗教这个论题上,他就成了身在此山中的“局内人”,失去了他谈论文学时那种高屋建瓴、指点江山的道德高度。

对作者起了这样的疑心,读起来就有些像读专业书了,失去了读闲书的乐趣。

随意一翻,正好又翻错了宗教,一翻翻到了 Christian Science. 原因是副标题:The Fortunate Fall in Lynn, Massachusetts, 波士顿东面的海滨小镇。近水楼台嘛。看了半天,布鲁姆正好对这个宗教的创始人Mrs. Eddy 又持有一种厌烦和蔑视的态度,说自己读她的鸡爪文字完全是因为自己有毛病,有读书强迫症,再杂乱无章、毫无逻辑的文字他也要读下去。于是让我也读得兴味索然。

可能也不完全是事先“偷窥”了评论的缘故,也不完全是因为谈论宗教布鲁姆“身在此山中”,而是因为既然书名是谈“美国宗教”,他就必须谈及所有的宗教,其选择标准不是其美学或文学价值,而是公众影响,好玩的宗教要说,不好玩的宗教也要说,可欣赏性下降,大约也是自然而然的了。

Sunday, April 03, 2011

娃娃狂欢节:Birthday Sleepover

早早就计划好了,四月一日星期五给毛头过生日。周四预报要下大雪,和老农一样焦虑地看天,盘算来盘算去,决定还是不改期。小把戏们早就盼啊盼,每天上学都是在一起嘀咕party的事情,推迟一天,都会是无穷的折磨。

请的五个小朋友都是毛头同班同学。五个,在过夜派对里算是大型的了。以前租地方请全班,至少是全班男生,小圈圈的过夜派对还是第一次。

六点半客人们开始到达,准时的,只有那两个白人小孩。其他几个小朋友倒也不是故意拖延,而是都有钢琴课。我们的钢琴课本来也是周五晚上,因为老师出门度假,才能借机狂欢。可见还是亚裔用功啊。

来的小朋友都扛着睡袋、枕头、睡衣、牙刷等必需品,和Wii、DSI等奢侈品。大包小包往地上一扔,就打开电视热火朝天地战将起来。我也懒得做饭,从外面叫了些Pizza、炸鸡等等,垃圾食品摊了一桌子(备注:反正人家家长看不见。)小家伙们高兴得很,还彬彬有礼小绅士似地说,某太太,我喜欢这样的派对晚餐,还Buffet呢。然后又乐滋滋笑眯眯地说,我第一次参加Buffet Party, 真好。

怕家伙们一直玩电子游戏——几个娃娃里已经有两个戴眼镜了——事先上网东查西找,找出三个游戏:猜猜我是谁,寻宝,贴肚皮笑哈哈。“贴肚皮笑哈哈”是让一个人贴在另外一个人肚皮上,然后说一声“哈”,第二个人接上去说两声“哈哈”,第三个人说三声“哈哈哈”,以此类推,直到大家笑成一团为止。毛毛觉得太傻,否决了,咱老土不能给人家丢脸,顺从地取消项目。

“猜猜我是谁”当然要找自己喜欢的人物了,还要保证小朋友们也喜欢,想了想,定下七个人:Tom Brady, Harry Porter, Barack Obama, George Washington, John Lennon, Chuck Norris, Mario. 卡片上写了名字,挂在小朋友背后,别人给他提供线索,猜对了,就把卡片挪到胸前。

Chuck Norris其实不算喜欢啦,但最近经常用Chuck Norris编低俗笑话,我们倒是熟悉,轮到的同学居然也知道一些,猜出来了,挺高兴。选列侬有点悬,他们岁数太小,喜欢甲壳虫的并不多。不过他们的老师是甲壳虫饭,最近给他们灌了不少甲壳虫知识,毛头成天嘴里还哼哼着“Imagine”,要不然我也不会拿它给孩子们为难了。轮到Barack Obama,是那个戴眼镜的小朋友,大家七嘴八舌地告诉他:你是美国总统。他就一溜儿按美国历史背将下去。大家又抢着告诉他:你是黑人。嘿嘿。小脸一亮,猜中了。

Scavenger Hunt (寻宝游戏)总是受欢迎的了,倒不是宝物真有多珍贵,而是狩猎本身的乐趣。懒,线索也都是从网上偷来的,最大的困难是打扫房子,所有藏线索的房间都必须打扫得象样一点。又一项“反正人家家长看不见”。

寻宝游戏,每找出一条线索都有奖励,应时令,奖复活节巧克力蛋一只。小号的,大号的家长们会抱怨。有个小朋友查到了线索却忘了拿蛋蛋,临走时还认真地跟我要。嘿嘿。其实,整袋的巧克力就摊在桌子上,但赢来的,和拿来的,究竟有所不同。想起了某某主义,劳动本身就是乐趣云云。亚克。

最后一条线索都找出来以后,每个小朋友都得到了特别奖励。其实那奖励一点儿都不特别,是他们本来就要得的goodie bags。人人欢天喜地。还是一样,赢来的,和拿来的,究竟有所不同。

包法利夫人

前天晚上Sleepover Party,早上最后几个小家伙都先后被接走,如释重负。:)一晚上都在提心吊胆地听着小家伙们的动静,时不常起来去提醒他们睡觉,最后还是亲自在他们旁边的沙发上坐镇,不许他们说话,最后才把骚动镇压下去。于是又想起了娃娃小时候天天夜不能寐的苦日子,唉,还是现在好啊!

补看了一部Isabelle Huppert 主演的那一部《包法利夫人》。Isabelle Huppert 就是《钢琴教师》啦。同样的感慨:唉,还是现在好啊!包法利夫人的时代,女人的所有雄心,向往,都必须以男人为媒介,包法利夫人的不幸其实来自她的美貌、聪慧和野心,假如没有这些,她也就在法国乡村自生自灭了,有了这些,她嫁人、恋爱,最终却被爱人抛弃,债台高筑,死于羞愤和失望。

《项链》里的女子也是在卑微中向往中豪华。唉,不过是一场舞会,这些女子就从中看到了自己生活中的平庸,于是愤愤不平。看到这里还是觉得隔阂……大约还是因为那种“贵族”时代已经不复存在,她们的理想,已经不复是当代女性的理想?包法利夫人“奢望”的也不过是一个可以和她一起谈论诗文、音乐的爱人,一些漂亮衣服首饰,她的“堕落”,在今天看,又算得了什么?

女人们究竟要什么?其实也很难说得清楚,但看看过往的女子们,却知道我们不要什么。:)

Wednesday, March 30, 2011

读罢克里斯蒂

这么一补,克里斯蒂算是补完了。同时也舒了一口气:怪不得年轻时没有多花时间读她的书,也不全是虚荣啊,还真是口味问题。好看归好看,毕竟,审美价值有限,而在唯美的青春时代,略微有些阅读洁癖,也算是一大幸事。

周末把 The Pale Horse 翻完了,上周把 Taken to the Flood 听完了,昨天把 Nemesis 听完了,再加上前面读的以女作家名义写的三个故事,我已经克里斯蒂疲劳了。满头满脑都是英国口音。刚到美国时,BW 还说我有牛津口音呢。

现在开始听 John Grisham 的 Playing for Pizza. 今天下班的路上,已经听了一盘。戒了新闻,躲进小说成一统。

Monday, March 28, 2011

青涩的情色

得,本来想打青涩,结果“情色”先跳了出来。日本的情色片里,经常有穿着校服的青涩女生,以单纯的青涩衬托浓艳的情色。

而《情书》的故事,故事里穿校服的女中学生,却是干干净净,再纯洁不过。

故事舒缓、细腻、含蓄,我这样的忙碌浮躁之人,别的时候看,大抵会不耐烦。然而这是春天的星期天的晚上,忙碌的周末已经结束,忙碌的工作周又还没有开始,于是有闲暇,闲心,闲情,看一部细细描绘人心的故事。

电影的开头是葬礼。于是就定住了电影的格调:忧伤而沉郁。然后是未婚妻为了忘却而寻找记忆……她从他的Yearbook上查到了他的名字,然后照地址写了一封信。结果居然收到了回信。

回信的人又开始了回忆……然后引出了一场青涩、朦胧的少年男女的故事。

镜头清淡、寒冷,音乐也清淡而寒冷,和故事的格调很协调。也就是日本人才有这样的耐心,去辨别人心中每一丝细细的忐忑和温情。

藤井树,在爱过他的人的记忆中活泼泼地活着,活着的人,为了身边人,在努力地寻找着忘却的路径,身边人也在耐心地等待着,并且期待着死去的人的体谅。

失去了儿子的爷爷,和失去了丈夫的妻子,也在抢救孙女/女儿的过程中达成了谅解。

故事的结局太完满,所有的创伤都得到了抚慰,所有的隔阂都得到了消融,而所有的牵挂,也得到了无情的剪不断理还乱的解脱。知道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可能微乎其微,唯其如此,这一切,才显得动人,可贵。在温柔的感伤里,我们记得自己心灵的脆弱,然后也就更加悲天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