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30, 2008

暑假的感觉

被人批评脱不了学生腔,没有办法,象实验室里的狗和白鼠一样,训练多了,后天习得的变成了习性,最后都搞不清哪是天性,哪是外人强加的惯性。:)

暑假,就是这样一件后天的天性。一到夏天,人自然就懒下来,放暑假了么。懒有懒的好处,早上不必急着起床,尤其是不用逼着别人起床,那是怎样的奢侈。一直还觉得闹钟是人类自己给自己套上的枷锁,是上帝允许存在的最大的不人道。

自己作了肉身的闹钟,总觉得心中惭愧,担心报应 (Karma).哪天到了佛前,要多磕几个头,求佛爷饶了小辈千古罪孽则个。;)

利兹的孩子那时还小,每年要为夏令营托儿所发愁。她就发过牢骚:暑假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从前人们夏收,需要小同学们在家帮忙,于是便有了暑假。如今大家不种庄稼了,小朋友们放回家,反而成了纯粹的负担。当时不理解,现在才真正深有体会。

夏令营说是好玩,看看Phillip Roth们写的,人人都只记得夏令营里经受的耻辱和精神创伤。

夏天是懒的季节,懒人该高兴了吧,不过,懒季还是有懒季的麻烦,懒人少不得还是要懒懒地发愁。尤其是新英格兰这样的地方,夏天短得像大学食堂的包子:一口咬下去没够着中间的肉,再咬一口又咬过头了。美好时光这样短暂,又不免心中叹息:年华易老,似这般良辰美景虚设!

Sunday, July 27, 2008

(四)弗兰克和约瑟芬

弗兰克完成了在美国的一年学业,回德国去了。和在美国时一样,弗兰克永远缺钱。

斯特凡妮总算毕业了,拿到了教小学的执照,大约也就承担了养家的义务了。弗兰克究竟毕业了没有,我不得而知,他说他成了自由职业者,帮报纸写稿子,也写电影剧本之类,写得好不好我也不得而知,因为我不懂德语。

东德西德合并之初,就业压力很大。我的一个同学,七八年没有见面的,毕业后在哈佛找到了工作。我和她多年分别后头一次见面,话题竟然被她的德国同屋抢走——那个德国女生有些歇斯底里,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不停地抱怨东德人搞坏了经济,抢走了工作,害得她背井离乡,离开她的父母亲人,千里迢迢地跑到美国来讨生活。我当时竟然就没有勇气告诉她:你这纯粹是无病呻吟、迁怒于人。你走开好吗,我还要和我的朋友叙旧呢。

弗兰克温和得多,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经济窘境而指责他的东德同胞。他家里本来就有些亲戚在东德,几十年互相没有见过面的。

斯特凡妮毕业后,不久有了好消息,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起名约瑟芬。约瑟芬真漂亮,眉眼间看起来和斯特凡妮一模一样。日子虽然艰难,却也其乐融融。

去年的某一天,却收到弗兰克的消息。坏消息。骨椎癌。

写信去问候,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是礼节问题。事已至此,礼节等等早已无关紧要。询问,不过是累他重新叙述一下他的病情;他一定已经向无数的朋友叙述过。帮助,这样的绝症,我辈无能,又能提供什么样的帮助。说什么都有些多余。

不知道弗兰克的上帝能不能够帮助他。有一天,我在路上碰上弗兰克。他问我去哪儿,我说去图书馆。问他呢,不干嘛,今天是星期天,是休息日,不能干活的。原来弗兰克是虔诚的教徒。他和斯特凡妮言谈话语间常常提起,什么时候不知道怎么办了,都要找他们的牧师问一问今日是否“不宜栽种”的。

夏天最后一朵玫瑰,曾经绚丽鲜活的生命,终究归于凋零。表妹的丈夫被查出得了白血病,医生说,六十万的手术费,医疗保险不包,手术只有百分之一的成功率。妹妹去看他。看之前,她曾经想过,六十万的手术费,换取百分之一的成功率,大概还是该算了吧。

看完以后,她无法平静。除了脸色稍有些苍白,他看着还是好好的一个人,鲜鲜活活地站在你面前,客气斯文地笑。鲜活的生命面前,谁可以轻言放弃。

弗兰克缠绵病榻,还在继续阅读、写作。给他寄去了全套的《纽约客》光盘,供他聊以打发时光。上次来信,他说最近刚作过一次手术,如果手术再晚半个钟头,他就不会在那里给我写信了。

弗兰克的女儿约瑟芬长大了,上钢琴课了,弗兰克发来了她的新照片,站在钢琴前,金发碧眼、漂漂亮亮的小美人胎子。

小肯尼迪从飞机上掉下去了。他的叔叔特德@肯尼迪,这一辈子送过无数的至亲好友,说过无数的悼词,每一次说出的悼词都能令人动容。他说,希望小约翰和他的父亲,在天堂里能够长寿,都能够活到“梳理灰白的头发”的那一天。

从来都以为白发苍苍、满脸皱纹,是青春易逝、生命短暂的悲剧。今天,却突然意识到,白发和皱纹,原来也是一种奢侈,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得到。

我盼望着弗兰克能够有一天白发苍苍,能够挽着约瑟芬的手臂,走过长长的教堂甬道,把她交给她选中的白马王子。

弗兰克,挺下去。我们想看见你的白发,想看见你,脸上挂着我们熟悉的温和亲切的笑容,用手指梳理着灰白的头发。

(三)苏珊娜

暑假时,拿了不知什么地方什么基金会给的旅行经费,到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上暑期班。

暑期班期间,住在希伯来大学的学生宿舍里。同班大都是叽叽喳喳的美国同学,同屋却碰巧是来自德国的苏珊娜。

我和苏珊娜天生有缘份。来以色列这一趟,她在法兰克福机场的航班因为她被推迟两个小时,我在波士顿的航班因为我推迟三个小时。因为这个缘故,说起以色列的安全措施,我们都是不以为然、不屑一顾,每天白天各自分头行动,晚上闲谈,总要交流交流当日的“安全艳遇”。

因为长相特殊,我们经常在大街上被人严格查处。苏珊娜是金发碧眼,以色列人一眼就认得出她是德国纳粹的后代、亲戚,我则是黑发黑眼、长发长裙,让他们想起曾经炸过特拉维夫机场的日本共产主义恐怖分子。进出校园、超级市场,我们的背包,常常要被人翻个底朝天;大街上,海滩上,常常有帅帅的黑发青年向我们眉来眼去大送秋波,刚开始还真以为自己魅力无穷,日子久了,就明白,以色列最优秀的青年都在军队里搞特工,这些冲我们大飞眼风的青年里,起码有一半是特工人员。幸亏我们是真正的穷学生,不然,我们这样意志薄弱的好色之徒,岂不是乖乖中了人家的美男计。

苏珊娜在法兰克福机场被扣,是因为以色列安全人员问她为什么要来以色列学希伯来语,她说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她的父亲是个牧师,她就是想学希伯来语,这样好阅读旧约的原版。安全人员不信。金发碧眼的德国妙龄女子,吃饱了撑的,才会颠颠地跑到这兵荒马乱的地方来没事找事。

以色列的野猫真多。我们住的宿舍楼下,就有一只小黑猫,大概只有几个星期大。小黑猫一身漆黑的毛,眼睛却是纯绿。我们每次经过,都要给小黑猫扔一点吃食。某一天,我们都多次被人骚扰,彼此都有些愤愤不平,正在嘲笑以色列人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时,小黑猫从树丛后面钻出来,我脱口而出:你看你看,连这只小黑猫,没准也会让他们说成阿拉伯间谍。“阿拉伯间谍”,就成了这只小野猫的临时名称。

我们住的宿舍楼,好像是七八间宿舍合用一个小厨房。小厨房里有一个大冰箱,每个人指定一格。吃不完的冰激淋、香肠,顺手放进冰箱,却常常是不翼而飞。先前以为是自己老年痴呆记错了,自己并没有剩下的东西,后来才听旁边屋子的本校生讲,别看以色列人张口闭口“安全”“安全”,这里的冰箱却极不“安全”,放在那里的东西,随时是会给别人“共产”的。

知道了这一点,苏珊娜和我就学聪明了,剩下的香肠肉类,情愿拿来喂小黑猫。

每天黄昏,忙过一天,暴烈的阳光渐渐变得柔和,炙热的沙漠天气也转为凉爽,我们常常坐在楼前的石阶前,和我们的“阿拉伯间谍”玩耍。好日子却是不长,夏天要结束了,我们都要回到各自的学校去,还有没有人来伺弄这个阿拉伯间谍,我便不得而知了。

同楼道里还有一个巴勒斯坦女生,黑眼睛黑头发,很精致的那种漂亮。每次在楼道里碰见,她都要很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不管我穿什么、说什么,她都表示出极大的赞赏;具体说些什么我都忘了,只记得她每次赞赏时,最爱说的一个词是“sensible".
和苏珊娜谈起她,我们往往不胜唏嘘。

苏珊娜有一个最大的优点,让我这个懒虫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每天早上六点多起床,坐了车,到希伯来大学另一个校园里的游泳池游泳,然后再坐车回来,绕完了这么一大圈回来,我还在挣扎着起不来床呢。我表示崇拜,她说也是没有办法,她腰椎里长了什么东西,必须不断地运动才能抑制那个东西继续增生。

我是天生的书呆,每天上完课,就是马不停蹄地钻图书馆、档案馆,访问的也是学者教授、政府官员,得到的不过是官样文章、大路新闻。苏珊娜却是绝对的草根,跑的尽是不知名的小村庄,我听也没听说过。头一次她“失踪”,彻夜未归,令我提心吊胆了一晚上,第二天回来时,她大大咧咧、若无其事地拍拍背上的睡袋,说她去加利利湖了,那里有一群年轻的以色列知识分子和阿拉伯知识分子在开例会,定期就阿以关系展开对话。

我便笑自己多事,人家德国学生就是潇洒自由,德国开车都没有限速的,人家夜不归宿,哪里用得着向我这个临时同屋请示汇报。

有一个周末,我们分头南下北上,她去了北方的一个德国移民后裔的基布兹(社会主义集体农庄),我去了南方一个基布兹。北方的基布兹穷,成员越来越少,新增加的往往是带着一群孩子、在别的地方生存困难的单身母亲。我去的基布兹很富有,虽然内部是集体生活和财产共有,生产方式却早已经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营。假期时,成员们都能集体去巴黎度假,每个周五晚上的集体大会餐,还有葡萄酒喝。

苏珊娜那年已经二十六岁,准备毕业,拿个硕士学位。她说,这么年轻就毕业,她的同学都说她疯了。

苏珊娜回德国后,我们还互相写过一些信。她说,暑假结束,大家凑到一起,互相竞赛,看谁搜集到了最好笑的笑话。因为我提供的资料,她的笑话得奖了,让她在同学间大大露了一回脸。

临去以色列前,有广东同学相托,让我打听以色列“凤爪”的行情。七拐八拐,我竟然也找到了一个以色列大商人,告诉他有人想从以色列采买鸡脚。商人很礼貌,现在想来,他一定是强忍着心中的生理厌恶,要有极大的修养才不在我面前流露出来。他告诉我:生意的事你不懂,也不用懂,你这样聪明乖巧,还是好好读书是正经。看我穷学生,还送我一张SPA卡,每天可以去希伯来大学附近的海亚特旅馆游泳桑拿修指甲。

生意没作成,还被人居高临下教训一通,自尊心大受伤害,很有些挫折感。晚上跟苏珊娜诉苦。听着听着,她瞪圆了眼:什么,你说什么,鸡脚?Chicken Feet?

我很认真地说,其实没那么难听的,我们毕竟是文明古国,这玩意儿也有斯文名称,我们叫它凤爪,Phoenix Fingers.

爆笑一阵,两个人都笑得泪眼婆娑、手脚瘫软。笑毕,苏珊娜就有了她的年度最佳笑话。

(二)玛丁娜和达格玛

系里除了弗兰克以外,还有一个德国人玛丁娜。和斯特凡妮正好相反,她长得黑瘦,脸上线条刚硬,身上大概除了耳朵坠儿就没有一块肉。人以貌相,她的性情和胖乎乎的斯特凡妮也正好相反。

新生头一年,我住研究生宿舍,空间狭小,却也碍不着我聚众滋事。冬天下雪时,周末找个黄道吉日,把几件行李往墙边一推,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就是野餐桌了。现在想想那塑料布的出处有些可疑,说不定是淋浴帘之类,也不知我当时那些客人是否觉得硌硬。

客人都来了,挤挤挨挨地坐了一圈,地上琳琅满目也还堆满了好吃的,于是有人起哄,要摄影留念。斯特凡妮拿过我的傻瓜相机,正要拍照时,突然失声惊呼:“哇,这个相机还可以显示日期的!”翻来覆去地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玛丁娜撇撇薄嘴唇,不屑地翻了翻白眼:“这有什么稀奇。也就是你,从哪个德国村庄里钻出来的,连这个也大惊小怪。”

斯特凡妮白皙的脸刹那间涨得通红。

玛丁娜和我一样,也是读学位的。文科的学位制比较傻,头两三年要修课,修完课考资格考试,还要通过三门外语(法语、德语和一门专业外语),才能成ABD(All But Dissertation), 然后才能开始作论文。我就很有些后悔,如果留在英国,什么课都不用修,凑出一篇论文,两三年就可以拿个博士(D.Phil)了。不过我们从小就是分数的奴隶,天生那点智商都用在了应付作业考试上,修课倒也难不倒我们。每学期四五门课,期中期末考试,中间有小文章,期末有大文章,忙忙碌碌,倒也勉强对付得过去。

德国同学们就不行。德国大学里比较散漫,没有美国这么严格原始的修课制度。玛丁娜嘴硬,作业无法完成时,先是攻击教授,再是攻击修课制度,连带着还打击一回我们这样的五分加绵羊。攻击归攻击,短时间内,玛丁娜却是无法改变美国的教育制度,一年后,弗兰克如期回国时,玛丁娜也放弃学位课程回德国去了,说是读书本来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她回去当她那逍遥自在的职业学生去了。

另外一个同学达格玛,其实和玛丁娜长得有些象,也是黑发黑眼瘦骨嶙峋,但气质却完全不同,玛丁娜是满头满脸满身的刚硬,她却是满头满脸满身的温柔,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透着优雅。她是从原来的东德部分来的,说起头一次去西柏林,眼神有些起雾,还有些激动和憧憬。

达格玛和弗兰克一样,也是参加的政府项目,一年后将回德国。她很漂亮,漂亮的女孩子自然不会寂寞,在美国这一年,她就有了她的美国罗曼司。

她的宿舍就在我隔壁,因为墙壁薄,我不小心偷听到了她的整个故事。我和她虽然是近邻,却是从不同的门进出,所以我从来就没有见过她那个男朋友,现在想起他来就只是一个声音;头一回听到那个声音,我就想像出一个典型的美国男生:鼻孔朝天、不可一世、天下都在我嘴皮子上。

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那个大嗓门。总觉得美国男生那样的粗俗,配不上达格玛娇羞的优雅。我刚从英国过来,模仿了一年多的牛津腔,听到美国口音就只觉得粗俗,后来看《泰坦尼克》,就无论如何也无法喜欢利奥演的杰克,反倒是喜欢那个道貌岸然、一板正经的英国贵族未婚夫,为此一直被人批评不浪漫。

当然啦,说的是达格玛的故事,我喜欢不喜欢,有什么干系。

年初时,是大嗓门高谈阔论,论题都很深奥,文学啊,哲学啊,柏林墙的倒塌啊,世界大同啊。一听就知道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听他夸夸其谈,我忍不住会心地微笑:达格玛小心,这小子在勾引你呢。几个星期以后,大嗓门渐渐变得柔和,情浓时,隔壁便只有卿卿我我唧唧哝哝。再后来时,眼见得达格玛归期日近,大嗓门声调也日日转高,达格玛当初温柔性感的磁性的笑声没有了,大嗓门嚷嚷之后,是固执的黑色的沉默。

达格玛没有玛丁娜的自负,来美国读书,心中多少存着些感激,所以功课也还是认真对付下来。

弗兰克也没有玛丁娜的底气。期中期末时,他便无比紧张,唉声叹气地说个没完。临考试了,电话打过来,说明天的考试没有准备好,考完试还要写好几篇文章,斯特凡妮嫌他笨,正跟他生气呢,怎么办。

Sunday, July 20, 2008

沙雕

不是酒,而是 Sand Sculpture :)




纽约客:狮子和老鼠

The Lion and the Mouse,The New Yorker, July 21, 2008

这一期的封面是奥巴马夫妇被画成伊斯兰恐怖分子的漫画,我对美国大选的本来就兴趣缺缺,现在更早已由淡漠转至厌恶,不能欣赏这幅漫画中的“幽默”。当初我就不太倾向奥巴马,就是担心如果他当选,种族的话题会不合时宜地占有太多的政治份额,从长远来讲,会干扰其他政治社会问题的解决,而且也会激化而不是缓和种族冲突。

倒是接连看完了两篇长文字,难得。这个周末,去 Revere Beach 看了沙滩雕塑,还去农场摘了蓝莓,还看了杂志,全是因为忍住了没去开公司的 laptop.

The Lion and the Mouse 介绍的,主要是儿童图书馆史上的牛人 Anne Carroll Moore(1871-1961), 以及她后来拒绝 E.B.White 的 Stuart Little, 从而被作者称作跌下牛座的故事。哇,原来美国的儿童图书馆是这样慢慢建立起来的,简直是传奇。

美国的社区图书馆,好得令人难以置信;我在美国读的正经书都是在大学里的图书馆,社区图书馆之于我,主要就是个儿童部了。还住公寓的时候,住得离学校远,离镇上的图书馆的却很近,推着婴儿车溜达溜达就去了;婴儿那时还小,不会走路,不会说话,更不会读书,却是记得路,每次推他走过图书馆侧门,如果不拐弯进去,他就会哇哇乱叫,必欲拐弯进图书馆而后快也。

图书馆儿童部里,不光是图书,还有无数的玩具,毛茸茸的动物,游戏,小桌子小椅子小推车,木偶戏小戏台,自然还有各式各样不同肤色不同大小的小朋友。儿童们比我们敏感,他们本能地知道这个地方是为他们设计的。

我们今天视为习以为常的东西,原来都是有人精心设计过的。

原来,1854年的时候,美国开始建第一个公立图书馆(哈哈,就是我们波士顿的那个)的时候,进图书馆有两个岂有此理的条件:一,年龄十六岁以上;二,必须是男的。表扬一下安德鲁@卡内基:1881年到1917年间,卡内基赞助了一千七百个公共图书馆。中国的富人真该向他学习。

建了这么多图书馆,于是也开始想到建立儿童部。纽约公立图书馆建立儿童部时,Anne Carroll Moore 就成了儿童图书馆的始作俑者。

1. 讲故事 (Story Hour)
2. 儿童读物书目
3. 植物,尤其是开花植物
4. 艺术品
5. 庆祝移民节日(爱尔兰),进外语书目
6. 解除年龄限制
7. 不要求完全安静
8. 能签字就能借书。

不知道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我们小时候,国内没有社区图书馆的概念:看书只有几个途径:家里的,父母单位的,学校图书室的,少年文化宫的,街头书摊的,自己攒零花钱买的,朋友攒零花钱买的然后拿来互相交换着阅读的,零零星星,各路神仙的藏书量都汇在一起,就是我们的读品大拼盘。

莫尔成了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儿童文学大腕。出版商要出版一本书时,都要寻求莫尔的意见。不过,后来她看不上 E.B.White's Stuart Little, 却令她的权威地位遭到了挑战。

E.B.White 的 essay 很多人吹得上天,本自由读者却不以为然,大约也是逆反,你越是吹得天花乱坠,本逆反分子就越是不以为然。其实捧得花哨的人倒是帮倒忙,可惜了怀特,人家的风格倒是朴素,并不是天花乱坠。:) 总之,小怀特从前有个宠物老鼠,所以他脑子里总是有一个老鼠的形象,而且他有十几个侄儿侄女,他们总是在不停地要他讲故事,他又不喜欢信口开河出口成章,于是就一点一点地用笔记录下来一些故事。

莫尔知道怀特的老鼠故事,每年都要写几封信催他完成,他却一直拖着。二战期间,怀特写过许多别的东西。搬回纽约后,他的妻子凯瑟琳开始编辑纳博科夫的作品。1944年年末到1945年初的八个星期中,怀特突然灵感大发,终于完成了他此生一直在写着的老鼠书—— Stuart Little.

很惭愧,老怀的Stuart Little原作我没有看过,看过电影,不能说喜欢。:) 大约是受小朋友影响,几只著名小老鼠里,最喜欢的不是斯图阿特,也不是米老鼠,而是杰瑞。他的另一部儿童文学作品 Charlott's Web(1952), 从小朋友那里听说过,也帮他们借过,却是从来也没有读过。:)

据说,阅读《小斯图阿特》要这么读:它表达的,既有儿童文学的孩子气,也有美国文化的孩童化。第二点我是深有体会的,而且还适用于更通俗的电影文化,就是在美国最流行的电影,特别是好莱坞电影,都是最适合一个十三岁少年的智商、趣味、品味和价值取向。

莫尔催着怀特写小老鼠,事到临头,却成了叶公好龙。当然她是有权利表达她个人意见的,也有权利用自己的地位阻止它得奖——毕竟《小斯图阿特》并不是什么不可动摇的权威,文学界怎么可能有绝对不可动摇不可置疑的权威,即便有,任何人也还是有权对它表示质疑。更何况还是我们的莫尔老太君。作者这里对老莫尔有点苛求,引用一个人的话说:

Eudor Welty said the book was perfect for anyone over eight or under eighty, and that leaves Miss Moore out as she is a girl of eighty-two." :))))

莫尔1961年去世。老怀特也不够厚道:“Much as she did for children's books and their illustrators at the start of her career," White wrote to Bechtel, "I can't help feeling her influence was baleful on the whole. Am I wrong?" 唉,你是大名人,反正已经功成名就,又何必在意一个老太太的意见?不知道我们中国人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吧?

儿童部还有很多珍贵的小设计,从来都没有想过它们是怎么来的,原来都是有人认真考虑过的:比如说窗台前的小矮阶,高的是给父母保姆们坐的,矮的是给小把戏们坐的;还有大豆包,每次去那里,大豆包上都滚着几只小淘气包;还有借书台前的小台阶,每次选好书以后要签出的时候,小朋友都要争着抢着上那个小台阶,这样他们就能撑着小脑袋,两眼滴溜溜目不转睛地盯着图书馆员,看他们怎样处理他们刚刚挑出来的宝贝图书,磁带,录像带,游戏,甚至玩具和拼图游戏了。

生活中有些小小的奢侈,你不想,是不会觉得他们有多么珍贵。

小朋友们贪心,每一次要签出时,他们手里都捧着一本,舍不得拿出来,要拿出来时,又四处抓挠,说是要找个书签,不然自己不记得看到哪一页了。他们爱看的书,尽是糟粕,和我期待的“文学”相去甚远,也不包括趾高气扬的老怀特敝帚自珍的《小斯图阿特》,他们的阅读趣味,常常让我想到,“书香门第”也就是到这一代为止了,不过,他们对图书由衷的热爱,却应当让一百多年前那个细心周到的老太太心中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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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个短篇小说,作者是 Sarah Shun-Lien Bynum,看名字和照片都有点亚洲,也是爱荷华那个作家班出来的,现在在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当副教授,有藤纽了。

小说叫 Yurt,从小说里看,应当是“蒙古包”的意思。主人公是一群小学教师。主题么,是刻板生活和浪漫感情两条线索的交互反应——生命的本质,究竟是刻板规律、周而复始的柴米油盐,还是那飘忽不定、转瞬即逝的激情?

Tuesday, July 15, 2008

夏天最后一朵玫瑰(一):弗兰克

夏天最后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所有它可爱的伴侣,都已经凋谢死亡。

昨天中午,看看手头的事情,杂乱无章,却是没有火烧眉毛的,就开了车,准备回家吃午饭,让爹妈围着我左右忙碌,哄他们高兴一回。车里的电台还是 99.5 WCRB, 正在放的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夏天最后一朵玫瑰》的乐曲。

小时候看过的德国电影《英俊少年》里,少年海因茨,唱着歌,把外祖父坚硬冷漠的心唱软了,把我们原本就柔软如水的心唱融了。
>译制片《英俊少年》
PM: KUHLAU: Last Rose of Summer (Young, Steven, piano; Zook, Donald, flute) Donald Zook Records

Youtube 上,却只能找到通俗版的Andre Rieu 和 Celtic Woman.Andre Rieu

想起了弗兰克。在这美丽的夏日,想起弗兰克,竟是无边的伤感。

跟弗兰克也有好几年没见了,最后一次是在托比家,本是为弗兰克送行开的爬梯,结果他却姗姗来迟,手里拎着一块车牌照。

“我们刚给我的车唱了丧歌(Kaddish)”。那天正好下着大暴雨,他们的车在暴雨中彻底趴窝了。

弗兰克是德国人。我到美国读书时,弗兰克和我在同一个系,不过我是读学位的,弗兰克是参加一年的学生交流项目。他是海德堡大学的研究生,一年后,还是要回海德堡的。

弗兰克的破车,是我们每次见面打趣取乐的话题,奇怪,同一辆车,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故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笑话,每一次都能逗得我们前仰后合。那车好象是俩纳粹车,大众的,弗兰克买的时候花了八百元。每次商量什么活动,做什么计划,他们临了都要加上一句:“假如我们的车不捣乱的话。(If our car makes it.)”

弗兰克虽然来自第二世界,其实比我们第三世界还穷,他和太太斯特凡妮两个人吃弗兰克一个人的政府助学金。学校本来答应让斯特凡妮来教德语,事到临头却又没有兑现,斯特凡妮只好去公寓对面一家小餐馆打打零工。

不过,人家究竟还是第二世界人士,有点钱不象我们还存呀攒呀给爹妈寄呀,也没有象我们那样把留在美国当作奋斗目标之一。别看他们穷,在美国那一年,跑的地方比我在美国十年还多。最能耐的是,去新奥尔良他们是自己开着车去的。

从波士顿开车去新奥尔良要二十八个小时。我从来没有开车旅行过那么远,不过天下人周游列国的多了,这二十八小时车程本身算不得啥。弗兰克和斯特凡妮却有绝处:在这二十八个小时中,他们没有住旅馆,也没有去饭店里消消停停地吃过一顿饭,两个人互相换着手轮流开啊开啊,就开到了。

--他们不敢停车。每次停车,他们都不知道车子会不会醒过来。万一车子熄火了,再也发动不起来了,他们就吃不成新奥尔良的小龙虾和Jambalaya了。

弗兰克那辆车实在太破,跑起来倒也顺溜可靠,闸也还没有失灵,主要问题是发动困难。新英格兰的冬天,好车都恨不能冬眠,他们这种老爷车,更是天天罢工,每次发动,都要花上九牛二虎之力。

其实,我对一切“德”印象都不好。德语不懂,德国人冷漠,德国书尽是哲学,深奥繁复,德国诗太哲理,“三从四德”的德,专门欺负女性,德育最讨厌,德智体全面发展里,“德”总是拖我的后腿,是我的最弱项。

我读的德国书很少,勉强读的,除了教科书,不过是为了赶时髦而恶补的歌德席勒叔本华尼采的大路货。直接认识的德国人就更少。上学的时候,听过一位德国裔教授的课,现在想来他一定是犹太人了,当时并不懂,只知道他年轻时受过纳粹迫害,后来离开母国,发誓不再说德语。他讲课开始了,却发现学校派给他的英语翻译根本不能胜任,正好在场的有一位德语专业的研究生,于是他只好改用德语讲课。

他说,那是他几十年来第一次使用德语。

后来,我认识过一位德裔犹太人,二战时在上海居住过几年,开过工厂,日本轰炸虹口的时候,他工厂里的所有中国工人都被炸死。战后在美国定居印第安纳。他也和那位教授一样,发誓不说德语。

后来我们在欧洲旅行时,同行的是我和另外几个美国人,会德语的只有他一个。问路时,他不得不说德语,都是尽量简略,绝不废话。

德语是一种忌讳,是一个大伤疤。

带着这样的偏见,认识弗兰克夫妇,便是一种惊喜。

弗兰克和斯特凡妮那时才二十出头,就已经开始有中年发福的劲头。斯特凡妮的皮肤真好,是真正白皙细嫩、吹弹得破的那一种;即使胖,也还是看得出眉目姣好,是个大美人。她倒没什么,正常得很,让我犯嘀咕的是弗兰克:他的脸有些胖,轮廓一点也不清晰,而且总是乐呵呵地带着永久性的笑容,似乎他心中的快乐想憋也憋不住。

我就觉得有些惊奇,觉得总有哪些地方不对。细一想,突然恍然大悟:原来我心目中“正常”的德国男人都戴着硬挺的军帽,穿着挺括的军服,足蹬闪亮的马靴,脸部轮廓如刀削斧刻,目光凶狠,面无表情。

都是党卫军军官的形象。

Sunday, July 13, 2008

自我安慰妙方:购物 :)

人受了挫折,倒了霉,怎么自我安慰?

其实,五千年文明古国什么没有,早“古已有之”了。孔圣人教导我们说:“食色性也”,也就是说,人生不外两大要事,一食,一色,人生出了问题了,难过了,自然也要从食色两个方面去补救也。

食色里,色比较好说。人倒霉的时候论色,此时的色者,安慰色(Comfort Sex) 也。 'nuff said.

唯一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人家知道你难过了,你得到的热情恐怕得多少打些折扣: 太多怜悯色(Pity sex) 的嫌疑。除非你实在是悲伤过度,饥不择食,那就只好囫囵吞枣,白猫黑猫了。

另一个是“食”,看起来也简单,Comfort Food,安慰食品也。

吃委实是让人高兴,“大快朵颐”,看着琳琅满目,吃着呼哧呼哧,透着享受、痛快。我绝对是好吃之徒。不过,我的吃,往往不是狼吞虎咽,而是细水长流,春天的雨可以淅淅沥沥断线的珠子没完没了地下个不停,我也可以东翻西找东一榔头西一棒棒没完没了地吃个不停,其实吃到嘴里的东西并不多,吞下去的就更少,小丁小果酸甜麻辣,七嘴八舌忙里忙外,到了儿归齐,图的不过是个嘴巴忙碌。

大约嘴唇牙齿、嚼肌咽肌不断地单调重复,也是减轻压力的一个途径吧。

零食,就是我的安慰食品。

然而,食品作安慰,推而广之,要变得放之四海而皆准,还是有点问题。古时候,食品短缺,民以食为天,饥荒之年,有开明的官吏开仓放粮,哪怕那粮食本来不是官吏自己家的,就算是他家的也是搜刮的老百姓的“民脂民膏”,老百姓也还是感激涕零,对着那救命恩人鼎礼膜拜。

如今世道,要操心血糖血脂卡路里,安慰食品是大忌讳,胡吃海塞,绝对是有伤国计民生的不良习惯。一口美食下肚,大脑皮层兴奋点转到食品部门,可能一时缓解了眼前悲痛,长此以往,脸儿圆了,肚皮厚了,大腿粗了,吃成了个大胖墩,那时节只怕把世间所有的安慰都搜罗来了,堆在你门口,你也还是高兴不起来。

圣人之道,只够作万世师表,如今大概已经超过一万世了,有些地方已经不太适合了,需要修改更正,与时俱进了。

说到这里,恍然觉得自己担负着复兴民族文化的重任,肩上竟生出一种神圣感。感觉好极了。

我找到的救国良方是:Comfort Shopping. 安慰购物。

既然食已经成了忌讳,能买的就是物了。买东西,应当取代吃,成为惨淡人生中的一大安慰。

安慰购物,顾名思义,那购买的东西,就一定不能实用;原本家里就需要的东西,买起来不带劲,容易让人产生还是在干家务、尽义务的感觉,搞不好越买越委屈。要买,就一定要买奢侈品,就是那种家里本来不缺,平时也想不起来要买的东西。

细说起来,男同胞一般买工具电器、电子玩具,女同胞一般买衣服鞋帽、香水首饰,我认识的朋友大抵如此;倒过来的话就有些麻烦:世道偶尔也对男同胞不公平一回,比如说,女娃娃可以穿蓝色,依旧是粉嫩可爱,男娃娃一穿粉色,就是不行。爱买衣服鞋帽、香水首饰的男士,就远不如爱买工具电器、电子玩具的女士那样酷、帅,搞不好还让人当成给,看过 Queer Eye for the Straight Guy 吗,普通男人是没有时尚眼光的,有眼光的,大都是同性恋哥儿们。

“安慰购物”的好处,是我对着儒道释三大土教、基犹伊三大洋教,焚香沐浴、三磕九拜之后,得出的宝贵结论。自觉实乃世间真谛,不能不吐血奉献。

其一,玲琅满目的商品,能够充分转移注意力,使人化悲痛为力量,化沮丧为兴奋。漂亮衣服赏心悦目,本身就是一种愉悦。'nuff said.

其二,购物能够帮助调节消费心理,抠门的能变得大方,大方的人能变得疯狂,买平时不舍得之买,花平时舍不得之花,买来的东西,达到自己的欣赏档次之外,还要再加上一点点超越:那一点点超越,就是自己给自己涂的安慰膏,像小时候你哭了时,奶奶塞给你的那颗棒棒糖一样。

其三,买比吃的好处就是,吃的东西吃了就吃了,卡路里吃进去,赘肉长出来,容不得反悔;买的东西却可以退。情绪激动时买来的东西,偶尔也会往柜子里一塞就永别了,更多的时候,还是会就着家里的自然灯光,再前后左右上上下下认真挑剔一回,若是哪地方惹姑奶奶不高兴了,而且哪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你又有闲工夫了,颠巴颠巴送回商店就是。

若是伤痛比较惨重,需要下虎狼药,你真铁了心要“安慰购物”一回,成心要劳民伤财,那你就得学《三国演义》里的背水一战、破釜沉舟:买的时候付现金,然后把收据撕了。

其四,能够刺激消费,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布总统可怜,伊拉克成了花钱无底洞(money pit), 国内的大银行、大贷款机构都等着政府打鸡血(bail out),还得给每个小老百姓发送杯水车薪,寄一张熬夜赶印的支票。反正打落水狗已经无济于事,新总统还得等麦坎儿和我把妈扭扭捏捏吹胡子瞪眼睛再折腾几个月才能定下来,还不如胡乱给他捧个场,鼓励我们消费,我们就消费吧,也算曲线爱国一回。

美国经济恢复了,美国脾气就好了,就不会气急败坏地全世界跟人发火了,世界和平的机率又该提高一层。

你看你看,我们难过了,自己哄自己高兴不说,还能促进经济发展、增进世界和平,这样的大美事,真是让人睡着了都要笑醒了,何乐而不为啊。

不过,还是有一个小小的问题:你倒霉时,如果你碰巧又发福了,去买衣服,就有可能南辕北辙,适得其反。我的经验:买食品要饱着肚子去,买衣服要饿着肚子去。'nuff said.

商店跑得多了,应当是知己知彼了吧。高兴的时候没关系,反正去哪里试衣服买衣服都会是个欢天喜地。革命斗志低迷的时候就要小心些,倒也没有太多的窍门,全在于灯光——不同商店的灯光略有不同,有些商店聪明,灯光柔和温暖,无论你脸蛋身材有什么瑕疵,它都能够让你虚晃一枪,自欺欺人一回;有些商店则过于残酷,一盏明晃晃白亮亮的白炙灯,照得你须微毕现、惨不忍睹,平常去都会自己把自己吓一跟头,哪里是心灵脆弱时期可以造访的地方。

这样的商店我只有一个时候会去:自己过于得意,头发上拴上一大把气球,随时随地都会洋洋得意地飘起来。去这样的地方,看清自己的人模狗样,自我打击一回,就不至于得意忘形,不知天高地厚了。不过,这些年活得忙叨叨灰突突的,用得着这样“现实检验”(reality check)的机会倒也不多。

另外,也还是要小心有人曲线救国。你说你难过了之后有那么多种好处,世上就难免有那忧国忧民之士,看出个中端倪:要找到救国救民的最佳捷径,岂不是要多多惹女士们难过才是。

这没关系。要是你的钱包够鼓,你们家的 Walk-in closet 够大,你也不烦你老婆天天娇滴滴嗲声嗲气地问你“你看我穿这件衣裳好看吗”,然后一面搔首弄姿一面虎视眈眈地等着你小心翼翼地如履薄冰地挑选着词句调整着自己的回答基调和分寸,那你就“哥哥你大胆地往前走”吧,反正惹翻你家母老虎,受苦的首先还是你自己。

Go ahead. Make my day. :)

Saturday, July 12, 2008

失恋了。:)

失恋了。:)奇怪,知道了结局以后,倒不如先前想象的那样痛不欲生。:)

这几天等着对方回话,我和V开玩笑,总算知道你们男人等在产房外的感觉了。现在美国的医院允许父亲进产房,从前的男人,可都是在另一个房间或者门外守候着的,看着女眷们慌里慌张地进进出出,手里端着一只热水盆子。你想问到底怎么了,又怕耽误人家功夫,人家正忙着呢,别添乱了,于是还是只能自己在那里心急如焚。

我承认,V也承认,我们对这个产品感情上太投入,大家都太认真。我嘛,可以理解,是我新官上任后的第一把火,自然希望它能烧起来;V最初派我负责,是因为觉得这个可能是个小插曲,对付对付以后就可以干正事了。没想到这把火倒是烧起来了,上上下下大家都热火朝天地忙起来,V也不由自主地卷进来,兴致勃勃,忙忙叨叨,加班加点,一时间,我成了明星,我的办公室也成了坊间的热闹去处。

可是,可是,毕竟时间太短,要求太多,engineers 们再挥汗如雨,能作的却是有限。过了某一天以后,我们就成了守在门外的父亲了……这个比喻其实也不恰当,守在门外的父亲,即使是在旧社会,意外的可能毕竟总是比较小的,大部分时候,都是一声呱呱,父亲焦虑的脸也就徐徐舒展:“生”的任务已经完成,以后就发愁“养”就是了。

商业和技术竞争却没有那么高的概率。到了最后一步,其实已经很明确,几家在竞标,纯粹你死我活,存活率只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depends how many competitors you have.

回过头想,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小的不那么努力,如果对方的负责人不那么喜欢小的,也许这个项目早就胎死腹中,也省得枉费了这许多人力物力心力。Sherry说过,这个市场其实很小,就是所有的客户都囊括进来,也就几千万刀拉而已,实在用不着这么投入。

可是,人就像是飞蛾扑火,哪怕明知道最后会烧了翅膀,丢了性命,也还是会奋不顾身。和谈恋爱也是一样的。

不过,不过,两个坨坨里,一个解了,一个没解,我还是感激上帝这样安排:儿子好了,项目丢了,如果一定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我当然是会作这样的选择。和儿子的康复相比,这个小挫折,实在是算不了什么。

而且,也或许是因祸得福,下一次上边催得紧的时候,我要来一点消极怠工,也多少有了一些借口。:)

Monday, July 07, 2008

麻州文化地图

最近心里两个大坨坨,一坨是生病的儿子,一坨是我负责的项目。两大坨之外,还有大小不同数量不等的无数中坨小坨。密密麻麻的坨坨之外,坨坨之间突然流过一些清水,便是意外的清凉。

WCRB99.5一般都播一点古典音乐,现在发现这个台比较俗气,听得最多的,一是莫扎特(上午9:00,现在要挪到下午三点了),二是华尔兹(下午的,下班时间往往听得到),三居然是德沃夏克。听到现在,早已经烦不胜烦。

昨天碰巧他们没有放音乐,是地方台的一个访谈节目,谈的是麻州的文化地图。听来完全无用的东西,和大坨小坨都全不相干,于是有了一种报复性的快感,一种偷情般的欢欣。

恩,谈到Concord一部分,我就觉得他们知道的还不如我多哦,就象上次在Old Manse门口碰到导游给访客讲解,我就特别想插嘴,觉得她说的不准确,不充分。:)

不过人家别的东西却是比我熟悉得多,而且他们是作实事的,对这些文化遗址除了纸上谈兵地喜欢以外,还在千方百计地维持它们。

象世界各地的文化遗迹一样,精神的象征,却是需要物质的金钱来维持。他们谈及的新英格兰地区的文化遗迹,都受到了缺粮断炊、难以为继的威胁。

The Mount: Edith Wharton
Mark Twain's House

Literary Map of Massachusetts

马克。吐温的房子很多年前去过,因为T家就在Hartford,去T家时,顺便访问过马克吐温的房子。 The Mount在麻州西部的 Berkshire,快到纽约了,来回经过,往往是从NY回来的路上才想起,其时都已经是人困马乏,归心似箭,自然没有那份奢侈停留;专程访问,又是没有时间,又是担心晕车,于是作罢。

就是因为我们这类人的懒惰(还有一些人,甚至还不如我们附庸风雅,这些地方,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这些landmark都缺乏修缮,面临着关闭甚至倒塌的危险。对话中说了两类情况略好一些的纪念地:

1. 和革命有关的。例子是朗费罗。老朗狡猾,尽歌颂美国革命了,于是就有政府资金维护他的故居,他家的一切都保留着原样。我只去过 Wayside Inn,是他的诗里写过的 Paul Revere's Midnight Ride, 应当不是他的家,不过因为有基金,名气也够大,住的人也足够多,于是还能够筹集一部分资金,不纯粹靠募捐维持。不必完全靠乞讨为生。

2. 拍了电影的。没有办法哦,连我们这样附庸风雅的人,多少还保留一些对书籍的爱好(癖好)的,许多时候,不也是先看了电影再去读书,访问某地,也是因为在某个纪录片或故事片里听说了某个故地,然后才按图索骥去拜访的么。:)对话中举例,Winona Ryder 版的 Little Women 出来以后,拜访 Louisa May Alcott 的 The Orchard House 的人就多多了,于是收入便增加了许多,也可以部分脱贫了。

检讨。早就要写 Louisa May Alcott 的,却是迟迟没有动笔。美国的女儿文化,实在是不敢恭维--再次酸葡萄一回,多亏自己没有女儿,不然她要玩Barbie, 要当 Cheerleader, 说话又嗲又赖,还不要烦死…… 美国女儿文化受 Little Women一类《女儿经》毒害太深,读过一些女性作家的书评,她们都认为LMA一生曲己逢人,受了很多委屈,这本书是应父亲要求而写的,后来许多写的书也是为了能够养家糊口。

a. 父亲的缺席:《小女子》中的父亲,是个上了前线的英雄士兵。这里就暗藏着作者的梦想(意淫)成分了:LMA的父亲Bronson Alcott是一个教育家、梦想家,在家庭中却没能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A家先是由母亲四处工作养家,后是女儿靠出书养家。小说中的父亲也不出现在日常生活中,作者就给父亲的缺席加了一道光环,把他送上了前线。

b. 爱情生活的缺席:有些八卦文字说LMA爱上过Thoreau,Thoreau 的 Walden 中也提及过有一个女子向他表达过爱意。就算这是真的,it's hardly a romance that would match the intensity of any love story in a French or English novel. 翻过LMA除《小女子》以外的小说,浪漫小说之类,看不下去。记得有一部里头,写的是一个有钱的孤女,住在有钱的祖父家,然后有英俊的船长来访问祖父,英俊的船长又勇敢又居然还喜欢读书,于是聪明美丽的少女便和他一见钟情,然后在一个风浪的夜晚,英俊的船长救了她的命,然后邀她和他一同驶往意大利。

缺席便会导致意淫。现实生活中的LMA,因为是长女,因为家境贫困,早早就需要承担家庭的重负。象同时代那些女子一样,她的身体也被巫药损害(参加独立战争了,去DC当过护士,用过的药里有水银,从此终身性头疼。)

说“同时代的女子”,我想起了:
Emily Dickenson: 终身未嫁。却也无须为生计发愁——或者说,因为无须为生计发愁,所以也无需出嫁。:)

Margaret Fuller:长女,父亲早逝,多弟妹,多年也必须持家……四十岁才“嫁”了一位家道中落的意大利贵族后裔。勇敢地要将他带回美国,却在途中溺水而亡。

Lydian Emerson: 爱默生的妻子。常年病恹,也是头疼体虚精神抑郁一类。

Ellen Emerson:爱默生的长女。爱默生忙于讲学,妻子无力持家,爱伦才十五六岁就让老爹“说服”着退了学,回家当 Home Maker. 终身未嫁,终身也没有自己的“事业”。谴责重男轻女、重己轻女的老爱,谴责重男轻女的老爱的时代。

Sophia Hawthorne:霍桑的妻子。比比同时代的女子算比较幸运的,除了郎有情奴有意的美满婚姻外,除了一群子女,她还多少留下一些文字,一些绘画。子女中,也还有些有出息的,她女儿好像是美国红十字会的创始人一类的人物,大概因为家里药罐子多,她便成了护理专家。

Elizabeth Peabody:Sophia Hawthorne 的姐姐。当时波士顿文界的大姐大,爱默生们都要听她几分。在男人面前颐指气使,使她在男人眼里不再是可以作妻子的候选人,她却依旧没有能够拥有自己的书籍、组织、讲坛。

Sunday, July 06, 2008

医院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笑话,小朋友问妈妈要弟弟妹妹,说,妈妈,你就去一趟医院吧,去了医院,不就可以给我领回来一个小弟弟小妹妹了吗。

一直得意,觉得自己发现了一条真理:人们总觉得上医院是坏事,其实,上医院有一个最大的好事,就是可以从那里抱回小宝贝。大毛在医院的新生儿特护房住过十八天,抱他回家时,我心里一直就犯嘀咕,觉得这个医院可是真奇怪,怎么就让我把他们的小娃娃给抱走了。

抱了小娃娃回家,还总是担心医院会反悔,要将他们的小朋友收回去。

医院的回忆,即便是有新生儿特护房的十八天惊恐万状手足无措,也还是温馨甜蜜的。

现在才发现,我是多么幸运。

大毛生病了,在爱默生医院住院。爱默生医院很近,就在二号公路旁边,和六十二号公路的交叉口处;来回经常经过,平时也去对面的医生办公室作例行检查访问,也去医院里面作过一些检查,却从来没有住过院。

当初刚搬到乡下时,因为旧时的惯性,于是看病依旧是回城里去看从前的医生,二毛也是在城里的医院出生的,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希望小兄弟能够有一样的出生地,免得以后人家长大了看 shrink, 说,瞧瞧,父母偏心,从我们出生医院的选择上就能看出来。

大毛住院时,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想的,尽是他当初睡在新生儿特护暖箱中的模样。这之间,也有许多白日夜晚的担忧和恐慌,但是,就是这样,手足无措地坐在床边,看着孩子在受罪自己却无能为力,这却应当只是第二次了。

医生都说,他会好。我一面担心……医生总是有可能会误诊的,what if ……一面又想,世上也还有这样的父母,医生告诉他们,你们的孩子得了一种病,肯定是这种病,没有治愈的希望。

我永远也不希望知道这些父母的感受。人说上帝是仁慈的,不会给人他所承担不了的担负。象我这样软弱无能的,就不该承担这样的重负。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无论你在经受怎样的苦难,世界依旧是不紧不慢地存在着,日月不减其辉煌,山川不减其壮丽,纷繁复杂的尘世,依旧是红尘滚滚。心中不禁泛出一些凄凉委屈。

世界这么看轻我们,我们便越发看重自己。不,不是我自己,而是我们的儿女们,哪怕是伤风咳嗽,皮肤擦伤,在我们眼里,也是天塌地陷,日月无光。

Saturday, July 05, 2008

IV

明天,是大毛最后一次打IV。我跟医生说,他下个星期开始夏令营,能不能改成口服药,医生就作了很多检查,说,应当可以了。

北京话,IV叫打点滴,医疗上好象是叫静脉注射。我们那里最恐怖,管IV叫吊针。

不知道是真实的记忆,还是经父母提醒后形成的半真实记忆半历史传说,我童年最早的苦难的记忆,就是打吊针。好像我在病床上躺着,眼上方是“吊针”,袁医生穿着白大褂在床头转来转去。

童年的记忆实在是不多,那一段就成了珍贵历史资料,偶尔半自嘲半自吹,说自己得过病呢,还这么灵光,若是没有得过那一场大病,还不得是一个天才。其中更多的是炫耀和自得。

有时候也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得过那场病。真得过的,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这回问老妈,老妈说,我确实是得过那场病,袁医生已经告诉她,这个孩子完了,他都不打算抢救了。老妈于是哭着冲上去抓住他,说你别忙着在那里填表签字,你放了笔,救救我的孩子吧。

后来救我的不是袁医生,而是严医生。这么说,在我的病床前忙来忙去的白大褂,应当是严医生了。

有了孩子,我才真正体会到了,孩子生病时,情愿生病的是自己。根本不是无私啊,奉献啊,无条件的母爱啊,没有那么复杂,而是偷懒,避重就轻:我并不那么珍惜自己,自己生病,起码你可以听之任之,是好是坏都由它去了。

大毛生病了,住院了。出院那天,老妈说,我就觉得我家菊子真可怜,孩子生病,她不知道该急成什么样子。

原来,我在为我的孩子担忧的时候,她也在为她的孩子担忧。而且,只有在担忧已过之后,她才敢把它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