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16, 2012

穆旦/查良铮的一首诗

好久没来这里更新了,来了也没空写东西,抄一首穆旦/查良铮的诗。 

这首诗真是1976年写的么?那同一时代的人,把汉语糟蹋成了什么样子!郭沫若们在写着什么样的“诗歌”?启蒙时就反感报纸上的政治语言,四处寻找的,就是这样纯净的汉语,哪怕不是字字珠玑,起码,是干净、简洁的文字。 

而其中的沧桑……1949年,就意味着诗人穆旦的死亡。所幸的是,翻译学家查良铮给我们几代读者提供了优质的翻译食粮。我们虽然尚未面对着坟墓,却已经意识到自己能够完成的,也不过是普通的生活罢了…… 

【冥想】 穆旦 

为什么万物之灵的我们, 
遭遇还比不上一棵小树? 
今天你摇摇它,优越地微笑, 
明天就化为根下的泥土。 
为什么由手写出的这些字, 
竟比这只手更长久,健壮? 
它们会把腐烂的手抛开, 
而默默生存在一张破纸上。 
因此,我傲然生活了几十年, 
仿佛曾做着万物的导演, 
实则在它们长久的秩序下 
我只当一会小小的演员。 

 2 
把生命的突泉捧在我手里, 
我只觉得它来得新鲜, 
是浓烈的酒,清新的泡沫 
注入我的奔波、劳作、冒险。 
仿佛前人从未经临的园地 
就要展现在我的面前。 
但如今,突然面对着坟墓, 
我冷眼向过去稍稍回顾, 
只见它曲折灌溉的悲喜 
都消失在一片亘古的荒漠, 
这才知道我的全部努力 
不过完成了普通的生活。 
-1976年5月

Tuesday, May 01, 2012

偷看书评 :)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 再去看书评的时候,就是去看那些看你的人,倒也别有趣味。也见过跳出来为自己辩护的作者,一没了神秘,二没了风度,实在无趣得紧。 要紧的是觉得自己做的活过得去。本人无才,做的一点雕虫小技,虽不至于无懈可击,大体上还是“对得起读者”,要是出了歪瓜劣枣,恐怕就没有了“看看你的人”的闲情逸致了吧。:)

Sunday, April 08, 2012

Extremely Loud and Incredibly Close

现在才发现,出一部译著,翻译本身是最简单的一环。:)

这本书什么时候交稿的?至少两年了吧?修改和校对也都是一年之前了哦。编辑和出版社自然有他们的难处,光是版权(包括书内图片和封面等等)都费了不少周折。先是希望书能够马上出版,后来听说在拍电影,又希望书能够赶在电影之前出来,或者至少同时出来。如今电影都放完了,书还是杳无音讯,唉。

昨天终于看电影了。果然不出所料,电影是不如书的。小朋友们也一样,真心喜爱的小说,甚至都不愿意去看电影,担心电影butcher了他们的小说。Percy Jackson and the Lightening Thief 就是一例,这本书我还算读过,电影也看了,倒也没觉得电影有多糟糕,但他们护书,就觉得电影特别不好。另一个例子就是Eragon系列,还振振有辞地说,没看他们拍了一部不成功,都不接着拍下去了吗。

预先知道电影一定是要选择性的使用书中的信息的。看完发现,电影最大的问题是把多层次地探讨人性和人际关系的小说,变成了单层次地讲述奥斯卡的经历的故事。小说虽然讲的是奥斯卡的故事,但背后衬托的爷爷奶奶在德累斯顿爆炸中的经历占了很大份量——30%没有,20%总有吧,另外还有5%的日本核爆之后的故事。我觉得Foer选择这两个二战“战犯国”的平民遭遇是有机心的:他反对的是一切残害人类的战争和暴力行为,对暴力的反对超出了宗教、种族、“正义”和“非正义”等将人类分隔成不同团体的抽象概念的范畴。

电影一单纯跟随奥斯卡的行踪,就变成了纯粹是一个孩子在9-11失去父亲之后心灵康复的故事,类似于平铺直叙的纪录片,失去了其中的内核,也容易加固观众可能本来就有的对9-11肇事者的宗教和种族背景的偏见。

哦,光是平铺直叙还好,怕就怕煽情。什么叫煽情?就是让观众觉得不能不感动的细节。Tom Hanks和Sandra Bullock还好,尤其是Tom Hanks,他演的都是悲剧发生之前的日常细节,因而还算气定神闲。Sandra Bullock也还算差强人意——失去了丈夫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大约也就是那个样子吧,虽然最后她看儿子的笔记本时多次会心微笑,让我多少有些尴尬。

关键是奥斯卡了……电影是小说来的,奥斯卡于是只好用旁白说出自己的内心活动,有些地方太长,他又是个小天才,我不知道除了我以外,还有多少人能够真正懂得他自己和自己开的“圈内玩笑”。书中许多文字游戏,本来是这本书的特色,并没有在电影中表现出来,真要是都表现出来,电影更不容易看了。

另外,书中的奥斯卡是“我”,所以作为读者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喜欢不喜欢他的问题。一到电影里,奥斯卡成了一个“他”,一个九岁的男孩,于是作为观众的我就想我是不是喜欢他。——这么想,就觉得对不起可怜的孩子。因为他的当务之急是为了努力活下去,而不是为了让我们爱他。在许多情节上,当导演强迫我感动的时候,我反而觉得和奥斯卡之间有了距离。

爷爷还好,奥斯卡话太多,爷爷一言不发,仅靠表情(和手掌)表达,多少是一种弥补。但爷爷在小说中是立体的,在电影里却成了单面,多少是一种遗憾。

音乐也有些过犹不及。我的音乐耳朵并不灵,但好几个地方却觉得受到了干扰,感觉喧宾夺主,至少是觉得作品过于吃力, tried too hard.

结尾也有些好莱坞……连这样沉郁subdued的电影,也要拍出个大团圆:奥斯卡有了继续生活的勇气,爷爷奶奶大团圆,爸爸生前藏下的线索也找到了,爸爸的钥匙居然也有使人破镜重圆的魔力,陌生人夫妇大团圆,你好我好大家好……我自然不希望奥斯卡永远痛苦下去,不过觉得这样太cheap,太好莱坞罢了。

还是看电影之前的直觉:电影提名是人们对9-11这个事件的尊重,而电影没有获奖,还算是艺术的胜利。

Wednesday, April 04, 2012

清明节忆清明叔叔

叔叔安息……

叔叔本名并不叫清明,家谱上叫盛华,因为生在清明节,故而小名清明。这样晦气的节日拿来当小名,是这样将叔叔的一生蒙上了阴影么?

我自觉能够安贫乐道,物质需求不高。有时候却想,如果我是X万富翁(X>100),或许我就有能力改变一些人的生活……

叔叔很帅,鼻梁有我们家族人都没有的笔挺的直线。

叔叔,你在那边,定不会承受你在这个世界上承受过的苦难。

Friday, March 30, 2012

百天之痒

婚姻是七年之痒,工作呢?日新月异的职场上,尤其是流水的营盘流水的兵的高科技职场,又尤其是我这样的跳槽健将,一年都不到。今天才发觉,是一个季度。:)

TNND,老子真想撂挑子不干了。不过还没有退休的打算,仔细想想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就是心里觉得窝囊……好在自己的老板和真正干活的员工都知道详情,只是上面指手画脚的大佬们东拉西扯,总要挑出些毛病显示自己工作的价值。

既然退休目前还不是Option,姑奶奶就韬光养晦吧,说好了至少一年以内不跳槽……周围的公司都好火啊,四顾之下,哪边的草都翠绿翠绿的……不过跳槽多了的人,也知道新鲜感一过之后,剩下的也多是例行公事,再加偶尔的piss off,再加无数的保险信息更新。

看看,看看,一点点不顺心,首先就想着跳槽,什么态度嘛!多亏我们还算是认真做事的人,要知道我们心里有多么水性杨花,将来还有什么人会雇佣我们啊!

Monday, March 26, 2012

表扬我自己:第二章翻译完毕

不知不觉就完成了。当然这一章比第一章短多了,正文和注解加起来只有两万八千字。不过文字真好,翻起来感觉很不错。也可能是自己顺手了,进入了状态。不过更可能是原文本来就是第二章写得好。

春天突然就来了,家里家外各种忙碌。

Sunday, March 25, 2012

Gauguin

周末这叫一个忙!还有好多事是闭目不看……好赖抽出了50分钟看完了高更。

原来高更同学本来是个倒股票的……stock broker啊,赚钱还不少,和来自丹麦的太太养了好几个孩子。后来却有了变故——一是高更对绘画的兴趣,二是股市崩盘,两者之间有没有关系不知道,总之高更的太太带着几个孩子回了娘家,剩下一个有病的孩子和高更一起留在巴黎——后来这个孩子的下落影片里没说清楚,待会儿查查。总之高更就这样离开了家庭,以后和他们很少见面(或者根本就没有见过),彻底脱离了中产阶级的家庭生活,成了艺术家。

高更的绘画,在巴黎人的眼里就是exotic,这当然和他自己的兴趣有关,他本来生在南美,长到上学时才回法国上学,于是他对异国就有特殊的向往。去塔希提既是一种实在的内心的呼唤,也是一种生意决定,知道那里的异国风味会吃香。他绘的一幅塔希提祭典场景,其实在塔希提文化中并不存在,而是带有埃及或印第安人的色彩,但细节的真实无关紧要,他画得与众不同,于是就有其价值。

也提到了和梵高短暂的合住,原来是提奥提议的,而且提奥的本意是要在那里建一个艺术家的colony,没想到这个colony的头两个居民就合不来,高更看梵高把自己的耳朵割下来了,就丢盔弃甲逃之夭夭了。看过的梵高电影里,高更的形象更像一个脸颊红彤彤的农夫。

高更在塔希提倒是过得不错,和十三岁的当地少女同居,有一幅画是少女看见了鬼魂时恐慌的表情。他感觉寂寞时,决定回巴黎,女孩子便不知去了哪里,等他再回来时,又换了另外一位少女同居,似乎还有过一个小女儿,小女儿婴儿期便夭折了。

高更的画,色彩、线条都显得粗放,倒是和梵高电影里的农夫形象般配。另外自然就是风景和风情的异国情调了,热带,半热带。算不算是宗主国对殖民地的艺术“掠夺”呢? :)

想起一个小朋友,母亲是美国人,音乐出身,也作室内设计,买了旧的小房子,就自己画了设计图让老公改造装修。老公是从巴厘岛来的,英语很好(是不是本来就说英语啊),请我们去他家时,母亲家三代组成一支乐队,玩儿古典也玩儿爵士,然后巴厘岛来的老爹做出很多巴厘风味的饭菜,芒果烧肉之类。唯一的抱怨就是她太艺术家,不似一般美国人般做事有各种程序礼节,请了小朋友去她家sleepover她就真地让孩子们一夜熬着不睡觉,请她家孩子来时她也忘了回复是不是来,倒让我怀念起美国标准家庭主妇的繁文缛节。

都说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写的就是高更。返璞归真,追求简朴等等,对此我有些存疑,简单一需要追求,就变得不简单了,高更不还是要万里迢迢地旅行那么远么,梭罗不还是要认认真真地盖个木棚么。:)

高更活得不耐烦了,想结束自己的生命,结果体内毒素太深,居然还毒不死。

Monday, March 19, 2012

打倒法西斯!亚马逊万岁!

不是要就义了。:)

公司本来是圣诞节期间全场关闭,老百姓得两天假期,三天要用自己的假期。

前不久老总又假惺惺地让大家投票,七月四日期间国庆节也全公司关闭。国庆节本来就是假期,公司又被评上Best Place to Work, 大家再得一天,可是另外三天还是要用假期。我们这些惯于攒假期回中国的可就惨了。

连我们老实巴交的中国人都反对,美国人肯定更是反对的……跟大家咨询纯粹是走过场。切。这样也好,赶紧找七月四号去玩的地方吧,想想人群就头痛。

不过也有占便宜的事……中和一下吃亏的感觉。今天打开Kindle的保护夹,才发现里面一个大豁口,心里怀疑是哪天在地上摔了,可是毕竟有皮夹裹着,也没有小朋友把它当玩具玩儿。跟Kindle打了个电话,人家很爽快地答应给我换一个新的,还说,怕我着急没得用,发快递。旧的一个月之内还给他们就行了。

想想旧同学,还怪舍不得的,这几个月差不多天天用。不过发现Kindle版和纸版中有一个小差异,编辑大人说以书为准,所以现在也不太用Kindle了,偶尔玩玩ThreadWord而已,再就是看完了《小王子》。某同学发来英文版和法文版的,我法语太臭,只能读英文。

不过还是觉得自己特别刁民。:)

Friday, March 16, 2012

看不见的手

Geez,给国内家人买的IPAD3,原来是从国内发出来的……然后再托人带回去,海关发现还要征收¥1,000的关税……

实在是不理解国人的跟风心理。一大约真是游戏上瘾,二就是邻人有的我非有不可,三就是有能力有本事买到“正版”。

为了培植这种心理,苹果还故意不在中国首发,故意钓钓他们的胃口。

Louisville, KY, United States 03/16/2012 12:18 P.M. Arrival Scan
Anchorage, AK, United States 03/16/2012 1:05 A.M. Departure Scan
Anchorage, AK, United States 03/15/2012 11:45 P.M. Arrival Scan
Shanghai, China 03/16/2012 7:40 A.M. Departure Scan
Chengdu, China 03/16/2012 3:26 A.M. Departure Scan
Chengdu, China 03/15/2012 6:05 P.M. Arrival Scan
EPZ, China 03/15/2012 5:32 P.M. Departure Scan
03/15/2012 10:51 A.M. Origin Scan
China 03/15/2012 4:35 A.M. Order Processed: Ready for UPS

Sunday, March 11, 2012

警察叔叔,你罚我吧!

总算到了星期五,供应的午餐是烧烤,吃得虽然不多,下午的一大半精力还是用在了消化它上面。看看活儿也不多,小点儿的活儿不值得去烦人,大点儿的活儿,大礼拜五下午的,你去烦人人家会把你吃了,还是知趣点儿,此周已去待下周吧。

转了几圈,能搭讪的都搭讪完了,Beer Bash又一般是不去的,咱回家吧。

回家的路走的是斜路,正路偶尔也走过,须应时才可,早晨十点之前、下午四点之后也不是不能走,但你需要安排双倍的时间,还要扶着方向盘拼命操练瑜伽、气功、五讲四美三热爱,才不至于走上反人类的绝路。斜路虽然慢,但你总是在动。

于是我就动了。

问题就出在这个动上。上下班横穿几个镇,这几个镇都是麻州乃至美国历史上的军事文化重镇,以前不觉得,改走这条线上班以后才发现,有个镇里关键的一个路口居然没有红绿灯。偏偏这个路口有大概五六条路交叉,而且大概每一条路上过来的都是出身此地的绅士淑女,大家都温良恭俭让得很,于是每天上下班经过这条路口时就是没完没了的你谦我让……您先走,不还是您先走,您倒是先走啊,不不,还是您走……拉拉扯扯,明明几个路口的车加起来也不过十来辆,过一趟也要花上个十来分钟。在我辈繁忙民族的钟表里,这十分钟就等于一个小时了。

这还不算。过完了路口,总算有一小段直路啊,不行,慢着,周围有学校。也不闪灯,就是树后面很雅致地支着一块小牌牌:校区,某点某分限速二十。再往前又是某历史人物古迹,慢着,没准什么时候有历史学会颤颤巍巍的老头儿老太太扶老偕老地去查经。限速二十五。

我开车很臭。就是很不酷啦。科大毕业的一个小个子女生跟我吹牛,说她飚车有多威风,警察追了她很远她都不停,最后停下来,还凶巴巴地问人家,我在最里边一条lane上啊,你总不能让我停在那儿吧。把我给崇拜得。

知道自己开车臭的人,臭的地方多了,其中一臭,就是不喜欢人追尾。也不是怕人劫财劫色,财嘛,顶多有个GPS,还总是忘了更新地图,抢吧,抢完了,想去什么地方,小心也跟我们一样开到一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丛里去。劫色就甭说了,那谁说了,女人过了三十,建筑工地有人吹口哨,是恨不得要跟人家民工说谢谢的。

总之,一有人追尾我就加速,不是怕人家嫌我们慢么。加完速,回头一看,家伙被我远远地甩在后头,嘿嘿。

正得意间,眼角瞥见一辆车,静静地横在岔道口。依稀看见里面司机的嘴唇在动,脚下本能地带了一下闸,又想想我是主路伊是岔路,我还是应当继续开着才是。

缓缓地开过,后面还是被追尾了。庄严神圣的官家车。不一会儿红蓝就闪了起来。好啊,正好旁边还有一条小路,咱还是乖一点儿,慢慢地蹭过去停下吧,还没忘了体谅地给警察叔叔也留够一辆车的位置。

警察叔叔在我后面停下来,我就良民大大地,老老实实地搜索起驾照和注册。某次过马路左拐弯被抓,起因是右后方的指示灯不亮,抓完了才发现本司机的驾照和车主的注册都已经过期,于是和车主成双捉对去法庭向Magistrate大人负荆请罪以后,我的文件之类都是无懈可击的。

警察叔叔走过来,警察叔叔很年轻,还是个女的。心里一沉,本来准备好的媚笑也变成了讪笑。不过语气还是低三下四的:“哦,正在找文件呢~~~喏,这是阿的驾照~~这是阿的注册~~”

女警察叔叔严厉地说:“你知道你开得多快吗?30迈的地段,你开了四十七迈”。

我心里一咯噔,马上飞速进行着各种运算:超一迈十刀,超十七迈一百七十刀,更别提还有不良记录,还有各种保险上涨……不过心中还做了另一项运算:超速十七,如果我上了限速65迈的高速,那岂不是就开成了82迈?开高速时偶尔一眼瞥见速度表上到了80,我就自己魂飞魄散赶紧降速,一直把吃真正的高速公路超速警票,当作Bucket List上的一个奋斗目标呢……

心里这么盘算着,脸上却还是带着讪笑,一边很丧失民族气节地说:“哦,这一段很难开啊,我真是没有意识到我开得那么快……”一边想,完了,完了……好在家里的账单都是我付,这件事,也就是天知,地知,警察叔叔知,我知了……

警察叔叔什么表情我都没看见,她把东西都拿走了,去她自己的车里鼓捣。她走过来之前我就赶紧把听的书关了,不知道Mrs. Dalloway 的意识流流到了哪里。也不敢打开重听。伸出脑袋回头看,果然,路边上赫赫亮着一块牌子,30.

警察叔叔正好也鼓捣完了,说,你瞧见了吧,速度都标得明明白白的。我要是有点骨气,就会说,可是这速度,过几十米一换,我换得过来吗。我没骨气,就还是祥林嫂似地说,是啊,是啊,这一段很难开啊,我真是没有意识到我开得那么快……

她手里拿着一张票票,票票我是见过的,当初就拿着它去见过Magistrate,心里还想念着Civil Disobedience的革命老前辈梭罗大叔。只知道他坐过牢,后来叫老姑妈交钱给赎出来了,不知道他上没上过法庭。

大约是梭罗冥冥中保佑,警察叔叔告诉我,她不罚我了,只给了我一个书面警告!哈拉路亚!她还给我看看票上收钱那一栏目:瞧瞧,要不然的话,这可是一百七十刀啊!Pew,简直是没法相信自己的好运气!

剩下的一段路开得云里雾里,如入梦境,这样的开法,要说危险,可比我刚才开的四十七迈要危险多了啊……回到家里,把车停好,才觉得如梦方醒,如释重负:今天总算囫囵个儿回来了。

梦醒了才开始犯嘀咕:她为什么不罚我?正宗警察叔叔不罚,往往令人得意非凡,觉得幸亏衣服穿得整齐,幸亏那一下眼睫毛没白闪……可她明明是个年轻精干的女警察……怎么她也不罚我……

以前笑话人家开车像个 Little Old Asian Lady, 难道我不知不觉间,已经变成了一个Little Old Asian Lady,她可怜我,高抬贵手……

这么想着,顿时心如刀绞,真想回去告诉她:警察叔叔,你罚我吧,罚我吧!

Tuesday, March 06, 2012

表扬我家小弟弟

表扬完了自己,再表扬我家小弟弟。

Virginia Woolf的Orlando听完了,正好接他的时候听到结尾那一段。他评论了一句: Gee, that's a lot of selves. :) 你还别说,一言以蔽之,这篇小说的核心也就是 self-identity (or identities), 探索的正好还就是个人跨越时空、跨越性别的自我认同问题。虽然没有答案,虽然越听越糊涂,但起码让人知道有人想过这个问题。

Orlando听完了,现在在听Mrs.Dalloway。 这一篇和Orlando比更sensual一些,因而更女性化一些,大约因为讲的是女人的故事。人到中年,在一天之内,回顾这半生以来的生活,令人唏嘘之处,便是那些 what if's and regrets ...

回过头来还是要表扬我自己。Gym里的muscle training 和yoga 课都不好玩儿,另外时间限制太大,碰巧有事就耽误了,干脆改treadmill算了。还不错,Calories,Time, Distance 各项都可以是短期奋斗目标,一项满足了再追求另外一项,循环往复,烧掉不少卡路里。再想想烧点卡路里这么不容易,吃的时候就更谨慎了。:)

Sunday, March 04, 2012

表扬我自己

第一章翻译完了。除了结尾那一首诗。

一章算什么。还自己弹冠相庆。有人说。

我说,一章怎么啦,这一章就是八万多字呢。正文四万七,余下的是注疏。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天开始的,好像是一月份哪一天吧。我还上班,还管家,还忙着修改别的项目呢。

第一遍总是好玩、新鲜。难的、乏味的是修改和校对。不过越来越顺手了。

翻译和写作一样,也是要有灵性的(不说灵感吧,灵感太自得,好像真是创什么作似的)。得出的经验是,感觉不好的时候情愿歇工不干,因为啃吃啃吃出来的东西就会永远是啃吃啃吃,改起来费力,读起来恼火。等一等,溪水又注满了,流起来又会很畅快的。

Seurat

这个也看完了。中间还打瞌睡,睡着了,醒过来倒回去看。不怪人家没意思,是我自己太累了。

Seurat只活了三十一岁,比Manet还少了二十年。不过成就斐然……短CD里谈到了他的绘画技术,数学般的精确,我辈不画画者自己没有体会,经人一讲,就哦!恍然大悟一小点儿。

Seurat的画有很多是海景,出名的一幅是Bathers,当时流行的很多都是小资休闲的,包括印象派们自己,都喜欢画街边咖啡馆,Seurat却画劳动人民,这一点和革命战士毕沙罗类似,要画劳动人民,还有河边海边的景色,河边乘凉的是干活的劳动人民,而不是有闲阶级。


Seurat是官二代,老爹是法国政府干部,于是便有钱。于是想起来,法国很中央集权的,和老大帝国天朝类似,于是当官的便有好处,其中一个好处就是其子弟若有天份,便可以放手追求了去。

不过追求也有代价,艺术上的困难之外还有生活上的不便。Seurat有个情妇,还生了个小婴儿,但家人朋友一概不知。等他生病去世了,才真相大白。

可怜的是,他死后不久,他的小婴儿也死了,得的是同样的病,大概是流行性脑膜炎之类。DVD上说这幅画是他的情妇Madeline,当时才二十岁。这么难看,这么胖,一直过着藏藏掖掖的生活,然后又一下子失去了男人和孩子,唉。

Saturday, March 03, 2012

Manet

上个星期CD盘被罚一天,反正已经罚过了,就干脆续一个星期,接着看Manet。

Manet同学是一直没有和沙龙脱节的,而且在死前终于得到了沙龙的奖章,实现了人生的伟大理想。他在印象派里算是“客串”,虽然几盘录像里屡次展示的印象派画家群像里,他是坐着执笔的那一位,因为那时还只有他算是功成名就。

马奈同学家里有钱,读书不成时,赞助他转而学画。也还算是比较成功,虽然马奈同学对批评很敏感,报纸上一批评他就抑郁,一抑郁就干脆不干了。好在他还算运气,沙龙认他,印象派新锐们也认他。不过身体也还是不好,四十几岁就得了什么腿病,后来截肢,截肢完了没几个星期还是去世了,死时年仅51岁。

临死前的最后一幅杰作。要不是CD解释,我还真的没有注意到镜子里她交谈的对方——一个客人。于是整个一幅画就暧昧之极了。


Wednesday, February 29, 2012

Virginia Woolf: Orlando

Orlando 从土耳其当完大使回来,家里的仆人和狗都毫不怀疑地接受了他/她。仆人说,me lord --e-- me lady ... 就这样承认了她的新身份。:) 还说,哑巴畜生在认人方面比人还要可靠,它们没有疑问,那么Orlando 的身份也就确定无疑了。

这本书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写的,之所以重要,大概也就在于它对传统男女身份的挑战。喜欢那种 playful humor and sarcastic musings. 我们今天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在近一百年前都是惊世骇俗的……Virginia Woolf之前的英国女作家的东西都十足的女性化,包括对女性地位的抗议也是很女性的,Woolf似乎有点超越其上,站在第三者的角度试图进行理性的审视和评价。

她如果生为男身会更幸福吗?也难说。

总算听完了,还好,只有八盘。多亏是CD盘,正好车里又没有别的候补,上下班听着听着就听完了。要是书肯定就看不下去了。

男人女人,男权女权,男人的优势,女人的示弱,究竟现代人士,对前人的经验不能感同身受,对她的分析和描绘就更难理解了。Orlando跨越了四百年,并且从男人变成了女人,最后发现自己当初热爱的Sasha变成了一个肥胖琐碎的老女人……所谓铭心刻骨的男女之情在伍尔夫笔下不过如此;而婚姻则与爱情无关,奥兰多的“丈夫”更像是一个路人,常年在希望角航海。

听完CD以后,后面推荐的是Proust的Swann's Way。:)要是再能硬着头皮读/听Ulyssess,那我就算把所谓Canon经典都碰过了。

Sunday, February 26, 2012

Pissarro

犹太父亲,本人生于巴黎,但父亲在加勒比海的圣托马斯岛开店。送他回巴黎读书,后决定以艺术为业。比印象派其他成员年龄要大,但反而接受了比他年轻的Seurat的影响。当过安格尔的学生,科班出身,在印象派里算最学院派的。

最大的贡献是以点作画……近看是小方块,远看才是风景人物。在印象派里属于更注重野外写生的。1870年普法战争时被老母亲逼到英国躲着。

Pissarro 的风景画里有很多劳动人民耕作的场景,倒让人想起米勒的画。据介绍,老皮是挺“左”的激进社会主义者,同情劳动人民,尤其是在自己年轻时有些贫困潦倒的时候(paraphrase解说词啊)。

偏偏不巧的是,晚年时他得了个什么病,不能到地里去画农耕男女了,使他只能在屋子里作画,于是他的风景就是从窗户里看出去的风景。从窗户里画大街,耳边仿佛能够听见萧萧马车声和小贩的叫卖声,人声鼎沸,从乡村的landscape到美丽巴黎的cityscape,皮萨罗还算是幸运。





Monday, February 20, 2012

The Impressionists

印象派里最早记得的大概就是雷诺阿(Pierre-Auguste Renoir (1841-1919)),今天才明白为什么。在看这一套印象派科普DVD,手头借到了四盘,Manet,Pissarro,Renoir 和 Seurat,第一个当然就看Renoir.

DVD里说,雷诺阿画像的风格就是带着欣赏的眼光去美化眼中的景和人,50分钟的片子,花了不少力气介绍印象派对光、影和颜色的运用,还提到当时科学的进步也促进了艺术家们艺术手法的进步(比如照相机的发明啊,新的人工合成颜料啊),如此等等,更重要的还是一群新的艺术家对沙龙传统艺术手法的反叛,他们于1874年自己组织自己的印象派展览,公开和学院派的沙龙唱对台戏。

雷诺阿还算幸运,在画展上卖出些画,一边在贫穷中煎熬,去母亲家为朋友偷块面包吃。不过他一举成名还是因为应用传统手法为某富商画了其妻其女,从此声名大振,脱贫致富,收入源源不断。他也娶了情妇为妻,从此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原来雷诺阿们的主要贡献还是画眼前熟悉的人物和景色,他的女模特儿最初是自己的情妇,后来是自己孩子的保姆,群像里,凡是辨认得出来脸面的都是他的朋友。我们今天认为理所当然的事,原来在当时都是突破——学院派讲究的是帝王将相或者圣母耶稣。

不过雷诺阿在反叛的同时还是承认传统艺术的魅力,也或者是年龄渐长,也或者是传统艺术更容易为(有钱的)大众接受,总之他并没有一味现代,而是更深地回归到艺术传统中。他最推崇的文艺复兴艺术家是拉斐尔,这就更印证了我偏爱的艺术风格了,也无非是最普通的女性化的爱好:柔和,秀美,宁静……

这怎么就像是我自己说的话!只是我总觉得这样肤浅,显得没深度,故而不说。:)

"For me a picture has to be something pleasant, delightful, and pretty - yes, pretty. There are enough unpleasant things in the world without us producing even more." ~ Pierre-Auguste Renoir

结尾很令人唏嘘的一点,就是老雷诺阿得了关节炎……和贝多芬耳朵聋了差不多……于是只好把画笔缠在手上作画。唉。不过,这才是艺术和艺术家的魅力:变丑为美,变废为宝,变腐朽为神奇,变短暂的时间和空间为永恒。



Saturday, February 18, 2012

The History of Love

作者Nicole Krauss, Jonathan Safran Foer 的老婆。而且 The History of Love 和 Extremely Loud and Incredibly Close还是差不多同时出来的,现在Love小说快听完了,才发现这两本小说像是同班同学就同一个题目写的命题作文,都是青少年失去了父亲,都是年老的男人失去了儿子,然后都是在纽约和欧洲寻找……爱,人类亲情。

甚至有些细节都一样,坐地铁,钥匙(奥斯卡到处破解钥匙的秘密,Love中的Leo则是一个锁匠),让人觉得,其实让他们两个故事里的人互相穿越,大家的生活中都可以减少很多孤独。

The History of Love 居然也在拍电影,和小说一样,大约还是老婆比老公略逊一筹。:)

Louisa May Alcott

看了PBS拍的Louisa May Alcott: The Woman Behind Little Women, 刚开始有些别扭,因为是演员来演,但又不是戏剧。另外主要是不怎么喜欢Little Women小说本身,这本小说大概一定要小女孩儿时候看,才会有身临其境的亲近感,成年后,对作者的身世和时代有所了解以后,太多地感受到她生活的无奈和不公,看见的是书中渲染的故作的安贫乐道和幸福生活背后的辛酸和抗议,觉得意淫的成分太大。

当然了,好的文学作品是必须要意淫的,否则这个世界上就只剩下方舟子的打假文了。

过了几分钟以后,渐渐习惯了DVD选择的角度,感觉这样拍还是相当不错的,人物虽然是演员扮演,但都是十分熟悉的人物,取景是十分熟悉的波士顿和康科德的实景,故事也很温暖动人。

Louisa May写作的主要起因是为了挣钱,因为她父亲是一个理想主义/空想主义的哲学家,她母亲本来是波士顿有钱人家的大家闺秀,后来却不得不成为养家之人,出头露面,还办过职业介绍所。路易莎本人什么都干过,包括裁缝、富家小姐的陪伴等等。

她们家先是住在Wayside House里,爱默生借给他们500美元。后来他们把Wayside House卖给霍桑了,全家搬回波士顿,在此期间搬过30次家。后来再回康科德居住,才搬入Orchard House,还是爱默生帮了他们一把。爱默生家里有钱、自己也会挣钱,对梭罗、霍桑和阿尔科特家都不同程度地从经济上接济过。

除了Little Women以外,也试着看过她其它的小说,实在是乏善可言。这倒也不怪我,片子里说,路易莎写的东西实在太多,大都是用笔名写的,没有足够的证据把它们全部搜集起来。她所有的书,每一本销售量都在一万册以上,这在当时,大概是相当可观的,赶得上Harry Porter了。里面还说Rowlings写作还是受到了Little Women的激励呢。

就是目前已经确认是她的作品的,就已经相当可观的。她有生之年挣了100,000美元,Henry James好像只挣了25,000,Herman Merville只有10,000.当然,Henry James他们家有的是钱,Merville 是倒霉一点罢了。

Louisa May 认为自己的病是源于当护士时在华盛顿用的Camol(?)导致的水银中毒,但编剧认为是Lupus(红斑狼疮)。还放了一张她当时的画像,认为她脸上的红晕,加上她当时的某些症状的描述,都是指向红斑狼疮,而不是水银中毒。认识的人里有两个女孩子得这个病死了,一个是老公大学同班同学,一个是来波士顿以后认识的某清华男生的女朋友。

凯瑟琳·赫本演过Jo,看了点片段,觉得有点喳喳呼呼,不知道整个电影怎么样。看过现代版的电影,Winona Ryder演的Jo,结尾嫁给那个木吶乏味的德国教授,着实令人莫名其妙,看了这个DVD,才知道那是Louisa写来哄读者的……本来她是不想让Jo嫁人的,但读者们不干,于是路易莎只好让她屈就。以小人之心,度伟人之腹,心中对Louisa还是有些怜悯,她其实也不过是真正的小女人,渴望爱情(却不喜欢家庭之累),渴望精神生活(却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在很大程度上,她和她母亲都对她父亲的以维持基本生活为代价的理想主义哲学深有抵触。

Winona Ryder 是个不错的演员,可惜自从商店偷包事件后名声大坏,再也没见她演过什么好角色。当然我看的电影也有限。她的电影印象比较深的一个是The Age of Innocence, 一个是 Girl Interrupted。

好玩的是,Bronson Alcott还认真考虑过要离开家庭,参加附近的宗教/乌托邦组织 Shaker Community。躺在床上不吃不喝想了一阵子以后,还是决定留下来。留下来是留下来了,但他神思恍惚,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路易莎却爱她父亲,一辈子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赢得父亲的赞许。但后来Bronson Alcott旅行到中西部讲学时,人们问的却尽是关于路易莎的问题。父亲躺在病床上说,我看见天堂了,很平和,你和我一起去吧。她说,我也希望能去,但我现在还不能去。

结果她还是跟随父亲去了……Bronson Alcott 3月4日去世,奔丧的人来了以后,才发现路易莎也去世了。3月6日。路易莎自己说,不幸的是,她年轻的时候没有钱,等有钱了,又没有健康。

路易莎还算是幸运的女子。毕竟她写了很多作品,并且在有生之年就名利双收,而且直到今天,还是美国文学中的literary canon, 虽然和其他“大拿”相比,她只是第二个级别的大拿。很多女权主义者拿她的作品和身世大做文章,大约无意间也平添了一些我对她的隔阂,看完这盘DVD,倒是从内心里对她暖和起来。



Tuesday, February 14, 2012

黑鸭行动

刚上班时,就听大家提到黑鸭,SCRUM的时候还有人拿Duffy Duck来做出很cute的卡通片段。

原来黑鸭的目的是查询软件中所有抄袭别人程序的东西,哪怕是GNU或者是Freeware,如果是有版权的部分要自己重新编码,即使是免费的Open Source,也必须给人以承认。

这东西干起来很枯燥,喜欢写程序的人都喜欢开发新项目新功能,修虫子就已经很不耐烦了,更何况这个。而且用的一个工具很慢,大概有多少TB的Data,一点一点地一行一行地搜罗暗藏的阶级敌人,你说人能不烦吗。

头头们也知道,所有让程序员们轮流上岗。轮到上岗的那个就成天黑着个脸,比黑鸭还黑。

小公司为了生存,不择手段,被大公司收买,就要遵纪守法,于是啃吃啃吃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查“抄袭”。

今天和一个印度小伙子聊天,说这个黑鸭么,就像是妓女从良,于是要一点一点回去修改自己历史上的斑点。中文语境里很平常的说法,还把他乐坏了。;)

情人节,收到玫瑰花一瓶,巧克力一盒。玫瑰花很美丽,巧克力不好吃。不好吃是好事,免得暴食。

Sunday, February 12, 2012

方舟子 vs. 韩寒

看网上人们为他们俩斗得热闹,烦不胜烦,就想说一句: get a life! 除非你也跟方、韩一样以文字谋生。:)

对方舟子一直不怎么感冒,打假本身,叫我这样的cynic来看,本来就是这么一回事:自己生不出一男半女,却四处挑人家小宝宝的毛病,挑完生理毛病挑心理毛病,生理毛病心理毛病都挑不出了,就说人家是私生子。就算是为社会清理下水沟,也难免自己浑身发臭,从此令人敬而远之。

至于打韩寒,更是觉得他用理科的刀子来解剖写字人,客观上是助纣为虐……一个写字人,本来在中国的环境里就有无数的关口,官方的审查已经是严苛无比,还用得着另外一个也是写字的人处处挑剔?一种censorship之外,再加上另一种心理上的censorship,从此更是步步为营,东张西望,缩手缩脚?

况且,韩寒的社会价值,并非来自其文字本身。他是一种社会形象,说出的,不过是尽人皆知、大部分却敢怒不敢言、敢言不敢写的文字。就算他的文字一个字也进不了文学史,那又何妨。

对方舟子唯一的感激之处,就是查纳兰性德词时,发现最初是方舟子一个字一个字把纳兰词敲进电脑的。至于他自己的“诗”,读不进去……哪怕文字顺溜,韵脚工整,他的诗文,都和他本人一样毫无诗意……“诗意”大概恰恰是他缺乏的东西,于是他大概心里永远也无法理解韩寒粉丝们对韩寒形象的崇拜。那岂是几行工整的文字能够换来。:)方的文字就是个干巴巴,像嚼着满嘴的干沙子,顶多只能科普。——我是读不进去,但既然那么多人喜欢,起码能够证明,他的文字向人传递一些信息,还是足够的吧。至于进文学史的机遇,并不比韩寒高到哪里。

尔曹身与名俱裂,不废江河万古流。老的,自以为无懈可击、四平八稳、真理在手的,挑剔年轻的、不成熟的、挑战现状尤其是挑战政治权威和威权的,前者占上风,只会是历史和时代的不幸。

韩寒之后,还会有韩小寒,文字可能更不成熟,口才可能和文字差得更远,和老方的代沟也会更深,老方你就打去吧,打完了最后你剩下的只怕还是一肚子不平之气。:)

还想到一点,韩寒再怎样不完美,也是一只发光体;方舟子再完美,也是在反射着那个发光体。按说你还是人家的寄生虫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方舟子该给韩寒提成、回扣才对。

唉,我也是无聊,还是忙自己的正事要紧,哪怕发出的萤火之光,哪怕终究是浪费时光,起码不会为某些个不相干的人动肝火、费吐沫……Life is short.

Wednesday, February 08, 2012

Glenn Gould: Genius Within

忙了一天,看了一小时二十分钟的这个,还剩下一点,明天晚上有空时再接着看。

倒是后悔多看了一截。艺人么,常人仅知其艺,足矣。然而作传记者则偏偏要挖出他们生活中异乎寻常之处,并且还强调,其艺人如此出名,一是其艺高强,二还真是因为其人在塑造自己的形象。意思是,古尔德本人是很有意识地在“营造”自己的形象,eccentricity sells records.

还有,他的初恋女朋友和同居女朋友也出来了,证明他也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男人。

这些也还都罢了,最令人触目惊心的还是他用药,倒不是吸毒,而是找不同的医生开不同的药,不告诉医生另一个医生开的药,然后像吃cocktail那样地吃掉。50岁生日第二天就英年早逝,而且他自己就说过:他会在50岁的时候死去。



Genius Within: The Inner Life of Glenn Gould
Directors: Michèle Hozer, Peter Raymont
Starring: Glenn Gould (Himself)
Country: Canada
Genres: Biography, Blu-ray, Documentary, Lorber Films, Music & Dance
Type: Color and B&W

Year: 2010

Language: English

Length: 113 mins.

正好今天 Whitney Houston 也去世了,去世原因肯定是与毒品有关。

Monday, January 16, 2012

George Elliot: Silas Marner

Silas 好像就是孤单一人的故事了,反正我一直想着Silo这个词。上班近了,又加上今年雪少,真好!真要挑毛病,就是听书的时间短了一点,还有一边听一边要看路,不小心就拐错了弯,不像早些时候那样上了高速闭眼狂奔。

想不到George Elliot的小说还这么善恶报应,中间许多很直白的说教和评论,最后的故事情节也是很明显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究竟是女作家好心,一定要好心的可怜人各得其所。社会飞速进步的时候,弄潮儿毕竟总是少数,他们乐于阅读弄潮儿成功的辉煌故事,也需要安慰非弄潮儿、规规矩矩地生活的凡人的故事。

又扛回来两套,一套是F. Scott Fitzgerald的 This Side of Paradise, 一套是 David Foster Wallace 的 The Pale King. DFW 这部小说没写完就不耐烦地死了,希望不要惹得我也难过绝望。:)他可怜笔下的人物们生活乏味,可是,再乏味,也还是比稀里糊涂地(或者过于明白地)死去要强。:)

Silas Marner收养了那个跑到他壁炉前睡着的小女孩,于是他的生命也便有了全新的意义。梭罗也说,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新的世界。这一点上,英国浪漫主义和美国的超验主义倒是达成了一致。

Tuesday, December 20, 2011

板栗

鱼米富足的地方,板栗却是稀罕物。有一天,妈妈带回来几只板栗,吃完了,吧嗒吧嗒嘴,惊为天物。问妈妈这好吃的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妈妈说,哦,路边拣来的。我居然就信以为真,出门时就少不得要张望着地面,一边想的是拣上一分钱,好自豪地交给警察叔叔,剩下的心思么,就全都牵挂在找寻板栗上了。

板栗没吃到几个,却吃过别的栗子,就是大栗暴。手心朝上,手指弯曲,往中指上运足了气,往脑袋上狠命一啄,便成就了一只大栗暴。真啄到脑袋上的大栗暴并不多,甚至有没有都难说,威慑力却总还是在,于是我就在对地上的栗子的向往、对头上的栗子的恐惧中,度过了我那苦难的童年。

总算知道板栗是树上长的,而不是像花生一样是土里刨出来时,人已经到北京了。花生是可以拿粮票去中关村农贸市场换的,偶尔也有小贩躲过门房钻进宿舍楼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小笔交易,也够解馋。也换过袜子,中午正要午睡时,有小贩压低嗓门叫着“袜子啊袜子啊”,有兴趣时也会换一双尼龙丝袜,更多的时候还是花生瓜子。

板栗却是稀罕些,小贩们不够档次,要到冬天的时候,街头支出一口大锅,热烙烙地爆炒。总是有一个人抄铲子,一个人吆喝:“糖炒栗子呃,新鲜出锅的糖炒栗子呃,又香又甜的糖炒栗子呃……”末了儿还饶上一句:“不香不甜的不要钱……”

仿佛是一夜之间,一同在宿舍里混日子的朋友们均作鸟兽散,我还在懵里懵懂地做白日梦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在为什么事情奔忙着,等我如梦方醒时,他们居然都卷起铺盖卷,远走高飞了。他们可以说自己是过五关斩六将,轮到我时,大概过的关不下十个,斩的将么,说不清了,肯定比手里抓的一把栗子要多。

是一个暖和的冬日,又轮到去城东一个什么衙门办个什么从前闻所未闻、后来也不再适用的手续。刚在路边买了一包糖炒栗子,碰了太多的钉子,师傅笑眯眯的脸让人觉得格外的亲切。拿着板栗上了车,手里热乎乎的,又兼饥肠辘辘,忍不住就接着吃下去。售票员明明知道,却居然也就没有说我什么,于是我就这样一路吃下去,栗子吃完了,手里捧着的都是板栗壳,我要去的车站也到了。那些年的种种委屈都忘了,只记得这一回板栗的芳香,还有看门老大爷在密集的枪声中对着夜空放声高喊:“你们这些王八蛋!你们比日本人还要狠毒啊!”让我感受到,老北京的温良厚道,是这个城市的高楼大厦、官府衙门背后真正的心跳。

过关斩将之后到了英国,住在旧式庄园里,庄园从私人宅邸转为学院,花园工却留了下来,一年四季鲜花不断自不必说,还有樱桃、黑莓、覆盆子等各类鲜果,鲁迅的百草园也不过如此了吧。一条小径旁的灌木丛中,还长着一种小坚果,采下来后敲开,居然好吃得很。问花园工这是什么,他说是hazelnut。查了字典才知道,原来hazelnut是榛子,李贺《老夫采玉歌》里叙说“夜雨岗头食榛子,杜鹃口血老夫泪”,让我老以为榛子是像饥荒时代北方人吃的“橡子面儿”一类东西,没想到原来是这等好物。我不是嗜好咖啡人士,偶尔喝一杯,就会挑榛子咖啡,无它,取其中榛果之香也。

板栗也是有的。有一天走得远些,走到了学校以外的地带,十字路口郁郁苍苍一棵大树,树下居然密密麻麻铺满了板栗。想想地上的东西,随它烂去,多少有些暴殄天物,我辈好吃之徒,捡走了应当不算是偷。再说了,好东西进了好吃之徒的口腹,也算是得其所哉吧。于是啃吃啃吃拣将起来,从来不用的裤兜塞满了,两只手还各捧上一捧。回到住地,不会炒,急急架上锅,用水煮将起来。一边想念着北京路边糖炒栗子的乌黑乌黑的大铁锅,一边等着眼前瓦光锃亮的小钢精锅喷香冒气。

看看差不多了,迫不及待地捞了一颗上来。吸溜吸溜地忍着烫剥了开来,放进嘴里,准备大快朵颐。

噗。苦的。实在是太苦了,十多年过去了,嘴里的苦味依稀还在。

原来这东西并不是板栗。问了一个同学,同学说这玩意儿叫Conker或Horse Chestnut,我就叫它苦板栗。同学当过小学教师,说学校里的小淘气们经常在后面玩儿这东西。拿一条绳子,把苦板栗穿上了,然后互相撞击比赛,谁的板栗先破了,自然也就输了,循环往复,最后剩下的那一只,自然就是得胜将军了。

同学慢脾气,说小东西们坏得很,他一背过身去在黑板上写东西,小东西们就在下面乒乒乓乓地斗将起来;等他一回过身,大家又都若无其事地正襟危坐。打得实在太凶,他只好将所有的苦板栗一律没收。

没收是没收了,the next day, they come back with more! 老实的同学说起这事儿来,实在是比淘气的孩子们还要开心。

英国的孩子们玩这个,大人也玩,还有挺正式的全国性比赛呢。某年某明星也踊跃参加比赛,因为他把自己的苦板栗烤熟了,还在醋里面泡过,如此不良行为,岂能容忍,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于是某人亦因为违规而失去参赛资格。

美国好像没有苦板栗这个东西,超市里卖的,倒还是正二八经的板栗。羡慕明火烤板栗的芳香和气氛,却是不敢用壁炉;要吃板栗时,大都是用刀子在板栗头上切个小口,然后放到烤箱里烤,大约半个小时,房子里飘起香味,板栗也烤就了。也买去皮的板栗,无论是干的,还是冰冻的,炖排骨、塞火鸡,都是上好的材料。

万圣节以后,四处就都响起了圣诞歌曲,每年听的大约也都是同样的一些歌曲,好听的却依旧还是好听。很喜欢这首Chestnuts Roasting on an Open Fire,喜欢凯伦•卡彭特的版本,她浑厚磁性的声音,曾经伴随着我虚度了学生宿舍的时光:



Chestnuts Roasting on an Open Fire

Chestnuts roasting on an open fire,
Jack Frost nipping on your nose,
Yuletide carols being sung by a choir,
And folks dressed up like Eskimos.
Everybody knows a turkey and some mistletoe,
Help to make the season bright.
Tiny tots with their eyes all aglow,
Will find it hard to sleep tonight.

They know that Santa's on his way;
He's loaded lots of toys and goodies on his sleigh.
And every mother's child is going to spy,
To see if reindeer really know how to fly.

And so I'm offering this simple phrase,
To kids from one to ninety-two,
Although its been said many times, many ways,
A very Merry Christmas to you

Tuesday, December 06, 2011

Somewhere in Time

Christopher Reeve, second class actor; Jane Seymore, third class actress. Somewhere in Time: 2 1/2 class movie.

However, the music is superb. Both John Barry's original soundtrack, as well as Rachmaninov's "Rhasposdy on a theme of Pagnini" op. 43.



John Barry also composed the theme song for Out of Africa, as well as songs for the Bond movies:



John Barry Prendergast, OBE (3 November 1933 -- 30 January 2011) was an English film score composer. He is best known for composing 11 James Bond soundtracks and was hugely influential on the musical style of the 007 series, along with the general feeling of the films.In a career spanning almost 50 years, Barry received numerous awards for his work, including five Academy Awards; two for Born Free, and one each for The Lion in Winter (for which he also won a BAFTA Award), Out of Africa and Dances with Wolves (for which he also won a Grammy Award) and Somewhere in Time (1980) (Golden Globe Award nomination for Best Original Score - Motion Picture)- wiki

www.johnbarry.org.uk

Monday, December 05, 2011

十面埋伏,四面楚歌,狡兔三窟,左右逢源,祸不单行

好像是贬义词居多。:)总之,新项目下来,我是 by default 要参与的,正好合作人士也是最强也最好相处的几个程序员,高兴高兴;翻译 Walden 的庞大项目即将上马时,沉寂一时的编辑又在催书稿……早知道前一阵子不太忙的时候不该接那个插进来的小项目。初稿是完成了,但还要修改润色,翻来覆去,乏味乏味。

今天走了小路,时间终于达到了三十分钟以下,一边东张西望地看路,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盘,Proust 的碎碎叨叨,和暖和的冬日里Concord River 和 Walden Pond的景色,竟然也鱼水交融……

Sunday, December 04, 2011

The River Runs Through It

有不喜欢 Robert Redford 么?想一想,若是他够年轻,这个 Paul 他会演成什么样?

Brad Pitt 金色男孩青春年少,英气逼人。自然让人想起他在 Legend of the Fall 中的角色。

钓鱼族的 cult movie. 画面唯美,音乐特别动人。和好莱坞大片相比,我更喜欢这样可以安安静静独享、让你热爱生活感激生命的电影。

我变得跟 Roseanne 一样了:(Gone with the Wind) There is a book?

不过,这回真是 Ignorance is bliss, 对电影得奖、作者背景一无所知,碰上了就看了,两个小时,纯粹的享受。所以我看这部电影是邂逅黄水梨时的惊喜,还不在乎他是不是其实长得很丑。

同意这部作品不是什么回归自然之作。说是自传体就解释了一切:他只是照本宣科讲自己的故事,没有什么“中心思想”。他父亲碰巧是个牧师,他弟弟碰巧是个红脖子野小子,他自己碰巧离开了那个地方,这都是 variables。他完全可以来自别的背景,新英格兰文化人家庭出身,偶然的机会流落到了中西部农场,那他怀念的就会是父亲的书房了。

Constants也是有的,就是 human connections, to another human being, and to nature. 一个70岁的老人,行将作古,怀念自己的父亲母亲和早夭的兄弟。没有价值判断,怀念的不是大自然,也丝毫没有谴责都市生活奢靡腐化的意思。纯粹是平铺直叙,The Way We Were.

不过,看的时候,还是未免代入……觉得Norman是那个社会的自己,还在努力奋斗,爬着公司的梯子,挣钱、提升,争取世俗的认同。而Paul是那个天然的(或者自然的)自己,率性冲动,并不稀罕另外那个自己蝇营狗苟的东西,只想随心所欲地浪费老天爷给我们的这几十年。谁对?谁错?孰优?孰劣?Don't know. Maybe I'll know better when I'm seventy.





Theme: Mark Isham

Tuesday, November 22, 2011

New Yorker Fiction: Miracle Polish

镜子是在粉饰太平,还是在更清楚地向我们展示生活的残酷?

http://www.newyorker.com/fiction/features/2011/11/14/111114fi_fiction_millhauser

Saturday, November 12, 2011

飞车读书

其实我这开车水平,飞也飞不到哪里的,在镇上小路上总是老乌龟,偶尔还吃后面人喇叭,上了高速,再牛也就是个八十迈。读也不是真的读啊,是听。

我晕车大王,连坐火车、飞机都不能看书,更别说汽车里看了。火车里往往有好事者,看了《法制天地》、《知音》等上面的奇闻轶事,忍不住要分享,凑过脑袋说:你看你看,这儿呢,肯定是他老婆干的。我只能瞳孔发散地茫然点头。

以前上班近,车里的电台往往是轻古典音乐台WCRB 99.5,早上慢慢悠悠地爬起来,慌里慌张地催人出门,等我上车时,往往能够听到八点半 Keith Lockhart 的节目。他往往选一些著名作曲家的非著名曲目,或者是非著名作曲家的著名曲目,作一些介绍,然后让大家听这一段曲子。往往是曲子还没有结束,我就到了,于是开始忙忙碌碌赶死线或者慢慢悠悠磨洋工的一天,视项目进展而定。

偶尔也听新闻,或是体育节目,新闻往往令人沮丧,体育节目又太群情激昂红脖子,一大帮贫困线上挣扎的听众为百万富翁球员、亿万富翁球队老板担忧,听一听,鼻子里哼一声,就还是转回古典音乐。

换了远在西伯利亚的工作以后就不行了。高速一上,小车奔跑如飞,外面风速呼啸,里面再听 Keith Lockhart,便觉得吃力,加大音量吧,又觉得像是逼着林黛玉表演《穆桂英》,横竖不对劲。

新闻也还是不能听。这一年依然是世事纷纭,各路神仙都有深察洞见,我这个狭隘的心胸里,装不下那么大的世界。

幸好可以听闲书。

听闲书,当然是听小说了。从小爱看小说,一大概是真喜欢,二大概还是因为,小时候看什么书大人都不管,还吃表扬:这孩子爱看书,书迷、书呆、书虫(均含褒义),唯一的例外就是这个看小说,大概也是看小说着迷耽误了正事——所谓正事,也无非是吃饭上学睡觉之类。总之,读小说倒因此成了唯一的禁忌,禁忌又演化成图腾,成了现在为数不多、硕果仅存的业余爱好之一,算是我自我认同的一部分了吧。

车中听书,大约是认真不得的,老老实实,从畅销书开始。阿加莎·克里斯蒂以前读过很多中文翻译本,随读随忘,最后一页都看完了还不知道案子是怎么破的,但克里斯蒂的书却容易读也容易听,因为每一本都不长,开始听了就欲罢不能,偶尔有不耐烦就劝自己,善始善终吧,用不了两天就又破案了。就这样除了波洛系列,连Ms.Marple也听了几本,顺带着还看了一本克里斯蒂写的罗曼司,原来她骨子里也还是女性作家得很,居然还让我想起了去年刚比较过的写战时恋情的张爱玲和杜拉斯。

另一个畅销而又有很多录音的是约翰·格里希姆John Grisham,读过他好几本书,也看过几部电影,好,听的时候好办,聪明能干一点的女律师就都是Julia Roberts 的模样。缺点是南方口音,看小说还好,听起来就不太受用。另外他的小说只有涉及法律的才好看,其他的,有一个去意大利玩橄榄球的,有一个去亚马逊河的,好像还有一个南方棉花种植园的,泯然众人矣,都不好看。

“严肃”书偶尔也啃啃,实在看不完大致翻翻,也还多少有点收获。但听书却不同,不能快翻,也不能跳着看,好听就好听,不好听就拉倒了。去年这一年半途而废的书还不少,计有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托尼·莫里森(Tony Morrison),最后是玛格丽特·爱特伍德(Margaret Atwood)。

菲利普·罗斯写的人物比较熟悉,犹太知识男性,尤其是人近老年者,读起来就像是读八卦。读多了却开始厌烦:世界上受苦受难的人多着呢,就算你过得不一定比同年龄的女老太太更舒心,起码你年轻的时候得意过吧。很多人推荐Everyman,硬着头皮听了两天,实在懒得分享主人公对死的迷恋,罢听。

Margaret Atwood 的小说老长,冬天乏味时却也把四五百页的书读完了,听《洪荒之年》(The Year of the Flood)也听了四五盘,结果新英格兰大秋天里来了场暴风雪,吹断了我的玉兰,四周哀鸿遍野,人人心中凄苦,于是我也无心关注小说中人虚构的世界末日了,气鼓鼓地去图书馆还了磁带,以示抗议。

这几部的情节和氛围都有些太阴郁,我们打工兼家居民族,总是要“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没工夫忧郁,陪他们哭哭啼啼、念天地之悠悠啊?陪不起。

还有一个半途而废的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普鲁斯特是太精致了些,差不多算小说里的肖邦,也不适合在美国大老粗的高速公路上听。看还是想再继续看的,不过需焚香沐浴、烛光美酒而已,也不妨随手放些肖邦做伴。

太精致了不行,太恐怖了也不行。借了斯蒂文·金,还不是他最恐怖的呢,就吓得魂飞魄散,差点把车折倒沟里去。赶紧按了电钮换台,那天的新闻,和斯蒂文·金比起来,简直是天籁,天使的歌唱。

倒是听完了《包法利夫人》。从前看过从法文翻译过来的中文版,现在听英文版,倒也感受不同。加之自己长大了,不似少年时代那样幻想浪漫、鄙视庸人,听完了,倒是把很多同情给了那个无能、无趣的丈夫查尔斯。刚刚还看到一点介绍,查尔斯其实是很大程度上是福楼拜自己的写照,他的祖父父亲都是很著名的医生,偏偏到他这里时,跟不上医学的发展,又加之天生口吃,于是成为家中最大的loser. 很悲哀地想到,从少年时鄙视庸人到现在同情失败者,吾老也。

我对成功学油盐不进,成功学、成功人士如何成功的书从来不看,听书却算是听了一部——奥巴马的传记 The Bridge. 可惜的是,传记写的是他如何成功当选,等我听到的时候,他是否是一个成功的总统,他有没有机会连任,都已经成了大问题。美国政治终于突破了种族界限这个历史性的、象征性的进步,在现实的经济问题面前,显得空泛和虚幻,不知道是造化弄人,还是有人阴谋作怪。

传记,尤其是政治传记,也就是听这么一部了。连孙中山、圣雄甘地这样的人也出来许多八卦,我是不会再在政治人物传记上浪费我宝贵的飞车时间了。

还是听小说吧,听了厄普代克的《跑,兔子,跑》(Run, Rabbit, Run),据说是作者与凯鲁亚克的《在路上》针锋相对而写的;凯鲁亚克写的是人不断地往外跑,厄普代克写的是人跑了以后给留下的人带来的悲哀。文学史上,打破传统的自然比维护传统的更有创新性,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是不想再听下去了。

听得最高兴的是亨利·詹姆斯的《华盛顿广场》(Washington Square)和伊迪丝·沃顿(Edith Wharton)的《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以前是读过的,他们的文字不能说不精致,但篇幅都不太长,听起来也不考验人的耐心,两本书还像是姊妹篇,珠联璧合,听完了,还把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找来看,看着看着,也还是有许多感动。

忙碌了一年,完成了很多任务,赶上了许多死线,往家里拿回了工资奖金,究竟为人类作出了什么可以衡量或者不可衡量的贡献(measurable or immeasurable contribution), 难说。只有上面读的这些书,倒算是实实在在的收获。哦,对了,还学会了一边开车一边换带,知道一盘快到头了,开车之前就把新盘准备好(以后再飞跃飞跃,可能都不用提前准备了),待老盘结束时,取出,放下,拿起新盘,插入,一系列动作顺利完成,故事也顺利往下进展,自己也觉得自己像007里面飞车驰骋、骁勇善战的人物,兀自潇洒了起来。

Sunday, October 30, 2011

十月风暴

老是看新闻里说风灾雪灾水灾,没想到这回轮到我们了。

晚上就听见树枝吱吱嘎嘎地响。后来“咚”地一声,房子都颤抖了一下。先以为是谁蹦了一下,后来才醒悟到是房子挨砸了。是后院的大橡树,还算幸运,树杈落在了房子旁边,仅一尺之远。

高兴了也没用,早上起来时,房顶上还真砸着了一根大树枝,不请人来是不行了的。给保险公司电话打不通,打911人家说不够紧急。

前院的玉兰花损失惨重,正中间的大树枝都断了。周围的耷拉着,一副惨象。还好,把雪打尽,剩下的树枝又竖起来时,还多少有一种葱葱郁郁的感觉,不然更让人伤心了。

从前喜欢这个院落,现在学会了,以后看房子时,见了 ample trees and bushes, 需敬而远之,必欲除之而后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