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5, 2009

在路上(二)

第二次搭招手车,事后想想,也是意外。

麦吉尔大学的努莫夫教授,一定要让我转到他那里完成学业。其时,我已经拿到了另外几所学校的资助,包括牛津本来就有的。不过当时比较土,眼里只有美国,所以在权衡利弊的时候,“美国”这个词本身就很有份量。努莫夫是纽约人,大约也知道中国人的势利心理。给我打过几回电话,还说,我有个好朋友就在牛津,你去见见他,他会向你介绍麦吉尔。

很惭愧,那个人的名字我都忘了,好像是蒙特利尔本地人,英法双语,也可能不是,不过肯定是在麦吉尔任过教;我只记得他有个儿子,七岁以前是住在蒙特利尔的,母语是法语,在英国一住,过了三四年,法语全忘光了,再学法语时,和别的小朋友也差不多,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任何法语母语的优势。:)

总之,我要去见这个加拿大教授。都忘了人家是哪个系的了。事先约好,坐学院的定点班车到某处,然后在某处下车,然后再步行过去。

等到那一天,我却突然发现,我已经误了班车。于是慌慌张张地冲出门。从我们住的庄园,到有车辆来往的大路边,走路还要好几分钟,后来梅塔告诉我,她那天从窗户里看见我,手里拿着一张纸,一边看,一边往前冲,神色很是紧张。哈哈。我这样的sitting duck,最不会的就是随机应变,随遇而安。

也不过才十来年的功夫,想一想却真像是另一个时代:那是一个没有车,没有手机的时代。如果是今天,如果我不能如期赴约,一通电话打过去,大家都不必如此紧张。

克鲁亚克也是。他西行的时代,是灰狗时代,对他来说,甚至连坐灰狗都是难得的奢侈。所以他记下的,就尽是灰狗车站。灰狗之前,还有横贯美国的大铁路。《洛丽塔》里的亨伯特·亨伯特教授,起码还有一辆汽车,于是他记下的,便是形形色色的加油站。六七十年代以后,美国的高速公路全面修通,克鲁亚克那样的灰狗旅行,大概也就绝迹了。

这一次搭的招手车路程很短,我一点也不记得带我到市中心的司机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我没出息,坐在车里的时候,一边紧张,一边还在罪恶感:中心管学生的老太太曾经一再叮嘱,千万不要随便上陌生人的车;我已经在陌生人的车里了,我一定不是个好孩子,小心人家劫财劫色。

坐了不知名的陌生人的车,敲开了不知名的陌生人的家门。一点都不记得努莫夫的教授朋友的模样了,只记得他们夫妇都很谦和,在他们家里略坐了一会儿,就带我到附近一家中餐馆吃饭。那顿饭应当很好吃,在英国的中国东西很少,我基本上作不出什么中餐来。不过我却是一点也不记得吃了些什么。

我只知道,努莫夫好心好意为我指出的一条路,还帮我找了朋友为我看路线,我却没有去走。按我的习性,我挑了一条似乎更光明、更宽敞的路,就这样一路走将下来。路不同,总归是不一样的风景,不一样的见闻,不一样的目的地。有时候却不免惶惑,不知道走上另外一条路,会是什么样的风景,什么样的见闻,什么样的目的地。

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不光是因为人生没有回头路。我只是一个生命的匆匆过客,顺着生命的河流,随波逐流地,就这样漂流下来了。

更好笑的是,那一次和梅塔聊天,才发现,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误班车,不过是看错了手表。梅塔自己就是坐我本来应当坐的那趟车进城的。哇啦啦,生平唯一两次搭招手车,其中一次,竟然是因为我上路心切,看错了时间。

我不是一个行路人。《在路上》的日子,我过得不多,想起来时,竟也是人生的一大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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