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有一棵二百多年的 Ash Tree. 这棵树活着时一钱不值,死了可以值一千五百美元。刚搬来时,外子嫌它太大,每年产树叶太多,还有一枝侧干枯萎了,显出残相,要砍了。砍树的人说这树大,砍倒、劈开、运走,要一千五百美元。
我不愿意,不是为了怕花钱,而是有点佛的意思:树砍了就没有了,后悔也来不及了,而把树留在那里,过一阵子再看,兴许我们会改变主意,那时候我们再砍也不迟。
也有些“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意思。
其实,这棵树大约不是人栽的,而是天然林的一部分。二百多年前,美国还是英国殖民地的时候,殖民地人民可以砍柴打猎,但所有的直径超过某一尺度的大树都是属于英国女皇的,碰一下算犯罪。这棵树,大概是当年某一棵属于女皇的大树的子孙。
几年过去,外子习惯了大树提供的地平线,也习惯了每年秋天如黄云如金山的树叶,于是这棵大树就活了下来。春夏的树荫,秋天的落叶,冬日时,枯干的树架映在雪地和天空的剪影,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道风景。
更不要说它屏蔽了邻家的房舍,让我恍然觉得自居山林,也不要说,孩子们游戏的滑轮,有一头还挂在这棵树上。
而我,后来开始慢慢地读起地方史,慢慢熟悉从前在这里生活过的人物,突然从这棵大树里,找到了这里的先人们的足迹,也找到了和他们之间的血缘。他们曾经在这里游荡过,生活过,爱过,思考过,这一株树,象他们留在世间的文字一样,也是历史的见证。
后来才知道,我在反对外子砍树的时候,已经怀孕了。这就更有些奇妙的玄机了。
说了半天,是说该出门扫树叶了。昨天已经清扫过一些,还剩下许多。树叶扫干净了,冬天才会老老实实地到来。
Sunday, November 1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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