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19, 2013

《红字》的失败

《红字》看到一半,太晚了,恋恋不舍地上床。好在还记下了几笔,说了它不少好处,心里期待着电影“忠实原著”。

没想到电影一进入霍桑小说开头(赫斯特在绞架前接受审判),就开始偏离作者的主题。情节没关系,霍桑注重心理描写、情绪渲染和象征的描述,对许多细节语焉不详,拍电影的人填入血肉在所难免。关键是电影在填充的时候,在很多地方背叛了作者的原意。

赫斯特基本上还应当是真实的,感情真挚,头脑冷静,性格坚定,也可以说是无怨无悔。

斯代尔就不同了。小说里,这是一个十分软弱、挣扎的人物, 而电影里却把他描绘成了一个勇敢的英雄,不挺身而出是为了爱人委曲求全,最后冒着生命危险冲出来,那么高大威猛,足够成为二十一世纪少女们的梦中偶像。问题是,他其实是一个十七世纪的神甫,他的一切软弱、挣扎,都是那个历史环境中人必然经历的挣扎,赫斯特接地气,超越了她的时代,我们却不能也生生把所有别的人物也都从那个时代里拎出来,照着我们当代人的理想来塑造他们。

斯代尔没有了霍桑细心为他铺垫开的复杂的层次。

齐林沃斯比丁斯代尔还要失败。丁斯代尔只是削弱了层次,齐林沃斯简直就是被抽掉了灵魂和血肉。罗伯特·杜瓦尔是好演员,这部电影里其实齐林沃斯比斯代尔还要复杂,霍桑在他身上花费了很多笔墨,在电影里都被删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印第安人部落的劫持。

印第安人的主题整个就是一个败笔。改编者大约以为这个历史题材很有意义,但和《霍桑》原来的主题相比,实在只能作一个背景,扯进故事里都让人觉得莫名其妙(齐林沃斯被印第安人劫持,斯代尔和印第安人友好并将《圣经》翻译成他们的文字)。

当然了,最大的败笔还是小珍珠的形象,以及她所代表的“红字”。这部电影是德米·摩尔当家拍摄的,在她心目中,红字本身是很荒唐的,完全是人们加给赫斯特的无端的羞辱,却不知道在当时当世,当事人心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犹疑、恐惧、担忧、徘徊……Pearl 在小说中长到了七岁,而且还常常说出七岁孩子根本不可能说出的话,其实是代表当时所有现存的理念和信仰系统质问着离经叛道的情人们,罪人们的犯罪感,是二十一世纪百无禁忌的人们所无法理解的,这其中的差距,才能够真正彰显《红字》这部作品的价值。

电影的结局更是无比牵强,大约是为了哄观众高兴吧,结果观众也没有上当,五百万美元的投资,票房却只收回区区一百万。

德米·摩尔1991年在《名利场》封面上以足月孕照上镜,这部电影里也有一个她大腹便便的镜头,也是同样的角度:左侧面。导演很显然以为这个镜头会从《名利场》封面的市场效应中获利,可惜杯水车薪。1995的金酸梅奖(Golden Raspberry Award)给它七项命名,其中包括最差女主角、最差搭档(德米·摩尔和丈夫、德米·摩尔和情人都是坏搭档)。唉。

看完了还直遗憾,怪自己没有一气哈成。要是一溜儿看下去,没准能看出好来。可惜。

也替德米·摩尔可惜一回。1995年时,她的事业还应当算是如日中天吧,土土的1978年出生的Ashton  Kutcher 只有十七岁,大约在什么地方对着屏幕上的她流口水。又是十年过去,他高攀着娶了她,然后又弃之而去。十七世纪有十七世纪独有的悲剧,二十一世纪有二十一世纪独有的悲剧,所有的世纪,也还是有着同样的悲剧,只要人类还在,悲剧似乎就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是情节和主人公各有不同而已。

Friday, January 18, 2013

电影《红字》

1995年拍的,德米·摩尔演的。肯定是看了的,居然一点儿也不记得。

霍桑1850年写的小说,描写1650年左右新英格兰清教徒定居点的生活,1995年拍的电影,2013年初,我在这里看这部电影。

电影拍得很美,我看了一半,赫斯特怀孕已经暴露,被投入监狱。小说本身自监狱始,至断头台为止,严格说,电影的后一半才是小说具体描写的内容。

至于前面这一半,基本上是演绎的,霍桑并没有明确这么写过:周围的印第安部落,赫斯特从英国来美国的三个月航行,她初到英国时买房、置地、买劳工奴隶的生活,还有,她和丁梅斯代尔的相遇和相爱。

就情节来讲,自然是演绎,然而从气氛和气韵来讲,应当是尊重了原著的。

霍桑和爱默生、梭罗过从甚密,他在超验主义中不算是思想领军人物,但他以小说的方式,亦遵从了超验主义的根本原则。不过霍桑大约还是比爱默生更虔诚一些,星期天该上教堂的时间,两个人都逃避教堂,偷偷摸摸地在森林里闲逛,他居然还对爱默生有意见,大约觉得从前当过牧师的爱默生比他更没有资格逃避教堂。

起码电影是相信这一点的:赫斯特对一群唧唧喳喳的虔诚女人说:我自己就和上帝对话,从我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开始了。

情节和个人性格上,电影也是尊重了原著的。这次重听小说,才更加体会到了赫斯特的魅力,有外表的美丽,有精致的趣味和审美,更多的,却是感情的执着、情爱和清晰的头脑。体会到和相信这一点,自然也是因为有了对作者本人和他的感情生活的理解。

参观Old Manse的时候,看见了霍桑和索菲亚居住在这里的时候,索菲亚用霍桑给她的结婚戒指镌刻在窗户玻璃上的调皮文字。霍桑容貌出众,索菲亚也以其美貌及女性魅力,胜出当时文界大姐大、把霍桑带往家中的姐姐伊丽莎白·皮博迪,猎获了这个“比拜伦勋爵还帅”的霍桑的心。这一对金童玉女,照亮了新英格兰清教徒灰色的天空,让人知道,在霍桑含蓄细腻的文字背后,是一颗懂得爱情的心。

有了这一层理解,电影里的初遇、火花、企图忘却而终不能忘却的挣扎,以至最后终于越过藩篱,就不显得那么突兀,也不像国内某些重修的古迹那样现代得不伦不类。

德米·摩尔和章子怡一样,大约是因为人太瘦了吧,总显得有点咬牙切齿。在这里,却显得有些恰如其分,以她的纤弱之躯,要经历赫斯特·普林必须经历的一切,没有一点狠劲是不行的。

Wednesday, January 16, 2013

又见Jeff Cramer

早跟杰夫·克莱默说好要带红鹭去给他照相的,结果赶上买房子,去硅谷出差,搬家,杰夫自己又出差,圣诞和元旦假期,这一拖就拖到了1月15号。

早上七点半赶到The Thoreau Institute in Walden Woods,红鹭已先头到达。时令虽是深冬,天气却温和得很,上次本来想赶在灿烂的秋叶飘落之前就来的,担心大雪封路却是多余。曲径通幽,小路不长,路面却有好几个bump,据杰夫讲,周围那几家邻居是不希望更多的人来探访梭罗研究所的,他们在这偏安一隅买了两百万元的豪宅,图的就是个清静。

早知道我该一路鸣着喇叭开将过去,也吵一吵这些为富不仁之辈。……Thoreau Institute属于非赢利机构,林肯镇居然不给他们减免税收,我不平,云他们的房地产这么值钱,难道不是托了这些先贤们之福么。——当然这么说又是对先贤们,起码是对梭罗的大不敬了,他老人家对豪宅、对税收都是深恶痛绝的。

红鹭和杰夫倒都是同一类人,温和儒雅,斯斯文文。这次的目的主要是照相,杰夫上次也提到过,文物要拍照的话,要把版权属于中心的物件和不属于中心的分开。比如是梭罗的半身雕塑,中心没有版权,我们就不能拍照。不过他又补充说,当作背景还是可以的。我说那就好,我的目的本来就不是拍梭罗的雕像,而是Jeff本人。

我和红鹭都在计算机公司里混饭吃,我还好,公司离这里才几分钟,红鹭却远在城里,而且他们也是Agile。好在他的每日例会是在十点,照完像后再赶过去还来得及。

图书馆不大,却是风格古朴,红鹭最喜欢的是那一面(法式?)窗户,我将出门时则发现我很喜欢那只大吊灯……据杰夫说,那是一位82岁的老设计家设计的。——要跟他写封E问问准确的名字。

我和杰夫随意聊着,没办法,这样的场合我照例喧宾夺主,呱唧呱唧……问倒是问了一些问题,好像都无关紧要,问完了就还是我在那里呱唧呱唧……给杰夫讲了中国的物质主义盛行,拜物教,十几岁的孩子卖肾买Ipad,是恭维《瓦尔登湖》在中国正逢其时的意思。

好在杰夫知道我还会给他发问题单,关键的问题都会在问题单上,就由我呱唧呱唧下去了。

红鹭则给他介绍了成都的瓦尔登,本来还有红鹭家人带来的照片,可惜清晨匆忙,没有来得及带上。

在图书馆照完像,我又建议出来照两张,旁边的都德式建筑,风格很像我们前一阵子看过的一所房子。我说我们没买,是因为需要整修的地方太多,杰夫马上接上:嗯,这栋楼也一样。:)

清晨的阳光,柔和清澈,令人的心境也平和异常。红鹭说,这个地方真好,我都不想上班去了。……想想而已,该走时还得走。我走时却并无怨言,繁忙中有这样短短的造访,在职场奔突时还知道世间其实还有这样宁静的角落,于我,已经足够。

今天听完了《红字》

很有意思,开头居然是霍桑把自己的经历介绍了一通。后来的章节里,偶尔也会让叙事人出现。现代读者肯定是没这个耐心了。

以前肯定是读过《红字》的吧,电影是绝对看过的,就是Demi Moore演的那个版本,小说情节却居然忘光,只记得他们的形象:女子坚定沉稳,男子软弱冲突动摇。男人怎么总是让爱他们的女人失望。不过作者倒还算宽厚,比后来的批评家们宽厚得多,真正谴责的,是那个复仇的前夫。

小女孩觉得是个小魔头,野性得几近疯狂……也不是疯狂,就是小精灵,the elfish child, the nymph. 觉得她的形象过于“主题先行”了一些,使命是代表红字,说出的话,更像是作者放在她嘴里的,而不是一个七岁女孩天然的话语。但这是1850年,这样的叙事方式还是可以接受的。

读这本书时想起它的前辈/同辈Midmarch,也想起后辈Lady Chatterley's Lover, 里面的男主人公都有一样的令女性失望的毛病:过分发达的大脑,过分羸弱甚至无能的肉体。和他们相比,女人们倒是健康,坚定,执着,传承着人性。Humanity。

有空倒是想把《红字》电影找来看看。

Sunday, January 06, 2013

梭罗翻译的孔孟圣人之言——怀念Dasha

《瓦尔登湖》中,梭罗用典很多,包括希腊罗马神话和哲学经典、《圣经》、欧洲文学和哲学经典,特别是英国诗人的作品,印度神话和哲学经典,自然也有咱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精华——孔孟圣贤之言了。

梭 罗懂的古典语言有希腊文和拉丁文,现代语言有法语。希伯来语他显然是不懂的,引用的《圣经》故事,大约来自钦定詹姆士王本,我翻译的时候为了(一)图简 便,(二)延续中文圣经的传统,方便熟悉中文圣经的读者阅读,一律延用了和合本《圣经》的译文。冯象的译文手头没有,也没有打算采纳,软件世界的通例,第 一个版本的软件买回来往往风险较大,尤其是一个人单打独斗开发出来的Enterprise级别软件,还是先观望观望。

就梭罗的用典偏好和熟悉程度来讲,大约当推希腊罗马英雄神话。《瓦尔登湖》里《圣经》故事引用得也不少,但多用的是故事而非说教。就宗教信仰来讲,他和爱默生类似,对基督教传统是持有保留态度的,行文之间还偶尔略带机锋,说些大约会冒犯虔诚信徒的讥讽之语。

翻 译过程各般辛苦,不过也有柳暗花明之处,一嘛,自然是碰到《圣经》故事——我翻译的是注疏本,注疏人杰夫•克莱默早就一条一条查好了《圣经》中的出处,熟 悉《圣经》的人都知道,圣经的每一句/段话都是有标号的,如《出埃及记》1:1,明眼人一看便知那指的是《圣经•出埃及记》中第一章第一节。我从在教会的 老朋友那里讨得一本和合本《圣经》,按图索骥,翻到那一页,bingo,噼噼啪啪敲过来就是。问过编辑,没有版权问题的,算是合法抄袭。

另外一个柳暗花明之处自然就是碰到了孔孟圣贤语录了。小时候也算是读过一点经文的,甚至到二十来岁时也能够倒背如流的,现在虽不能出口成章,看见一段译文,却还是大致能够辨认出原文,要么能够信手敲出来,要么顺手一查,就能够查出来。比如梭罗这一段绕口令:

“To know that we know what we know, and that we do not know what we do not know, that is true knowledge.”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小菜一碟吧,连没读过孔孟的人都知道。

梭 罗当然不懂中文,他的孔孟引文都是从让-皮埃尔-纪尧姆•波捷:《孔子与孟子,中国道德哲学与政治文选》这本书里转译过来的: Jean-Pierre-Guillaume Pauthier(1801-1873):Confucius et Mencius, Les Quatre Livres de Philosophie Moral et Politique de la Chine (Paris, 1841)。

这一段《论语》稍微难一些,如果克莱默没有注明章节,我查起来可能要花一点功夫。老实承认,我去国多年,数典忘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论语》、《孟子》也和《圣经》一样给章节标号了呢。

“Kieou-pe-yu (great dignitary of the state of Wei) sent a man to Khoung-tseu to know his news. Khoung-tseu caused the messenger to be seated near him, and questioned him in these terms: What is your master doing? The messenger answered with respect: My master desires to diminish the number of his faults, but he cannot accomplish it. The messenger being gone, the philosopher remarked: What a worthy messenger! What a worthy messenger!”

 “(魏国大夫)蘧伯玉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

克 莱默注释说是《论语》14:26,原来是《宪问》,不过不是26,是25。这一段一眼没看出来怪不得我,实在太偏了嘛:梭罗拼写的Kieou字我还能读出 发音,Khoung-tseu按上下文猜出指的是孔子,蘧却是连中文字都不认得,要放狗狗查才反向工程查出读音是qu2。

这三段也是反向工程,根据注疏顺藤摸瓜查出是《大学•中庸》里的,服气。

        “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
        “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
        “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下面又不服气了:这一句我觉得梭罗的翻译有误,不知道误会来自法文版,还是梭罗的英文翻译:

Virtue does not remain as an abandoned orphan; it must of necessity have neighbors.

一看就是“德不孤,必有邻”嘛,但孤完全可以当作形容词讲,就是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邻也不一定是邻居,而是其它的美德。六个字抻长成为十四个字,有点把抽象概念具体化了。

这个是梭罗转手倒卖的,我还没有查出出处。因为引文是在注疏之内,也不能借鉴其他译者的译文。

“A soldier of the kingdom of ci lost his buckler; and having sought after it a long time in vain; he comforted himself with this reflection: ‘A soldier has lost his buckler, but a soldier in our camp will find it; he will use it.’”

写到这里不禁心碎,碰到这样的小土坎,原本会偷懒,也或许就去问活百科全书,或者是善用百科全书之人,譬 如Dasha。向日Dasha自嘲,云东北人傻实在,实则是他认真,遇到未知之事一定要查出个究竟,也或许他下意识中知道时日无多,要给我们留下这数不清 的小伏笔,数不清的地雷,数不清的催泪弹……平安夜前夕在桌前整理起杂乱无章的手稿,突然就看见一个疑点,突然就想起伊人不再,突然就潸然泪下了。

我不敢妄称Dasha的朋友,不过是在他驾鹤西去之前,挤在他的朋友群中,抢着欠了他一小笔债。某日在网上听到他和人讨论自己搜集的各类字典,便写信讨要。于是便有了这一些:


先 发来的阅读软件是UnicornViewer,因为英文操作系统而无法阅读,于是又腆着脸再要,他又发来了ComicsViewer。赶紧查植物动物,却 发现我的植物动物水平连查字典的资格都没有,于是号称字典过于专业化,又再次询问他是否有更大众化的字典,尤其是中国和北美动植物互译的字典。包括拉丁文 学名和中英文学名、俗名。我的脸皮还能更厚么。

这样的字典他没有。但他还是给我发来了一个单子,上面是我列的《瓦尔登湖》中植物动物名单,他在后面逐一标注,标注分两类,他十分有把握的,他觉得不太肯定的。

看见Vivo贴出的Dasha的书桌,我不禁肝肠寸断。原来他就是在这条狭长的桌前,天女散花一般,向人间放债,然后就飘然而去,剩下我们兀自唏嘘。



我2003年底开始上网,2005年前后,在海外的《玛雅咖啡》上,见过vivo和Dasha的帖子。因为在那里只是潜水,也因为他们讨论的题目于我太陌生太深奥,故而不曾搭过话。

来豆瓣后,打鱼晒网之间,零零碎碎偶尔出点贴,和Dasha的交往仅在于上面说的“利用”他的知识和善良,心中却是说不出的悲恸,除了我心中欠了人情债的负疚感,更要紧的,其实还是同辈人猝然离去时物伤其类的兔死狐悲……生命原来是这样脆弱,这样短暂。

十年前,Dasha说:我怕死。
http://www.poemlife.com/thread-381526-1-1.html

Dasha还说,我喜欢永生(immortal)与不死(undead)。Dasha,希望你是在你喜欢的国度。

平安夜将至,Dasha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