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05, 2010

变!

小时候看《大闹天宫》,孙大圣拔出一根毫毛,叫:“变!”那毫毛就能变出他所要的东西来。

我也变了。星期三老公司里的比尔请和我组里的人吃饭,今天现公司工程部门一起出去为我践行。我还好,真正纠结的日子已经过了,再说这样的时候也不兴感情冲动,挺酷,挺平静地,就过来了。

决定一俟作出,人也许是为了自救,自然也就会为自己的决定辩护,于是一切便渐渐明朗起来,倒觉得当初自己有些小题大作。大公司,新技术,资金雄厚,前途光明。唯一的短处是离家稍远一些。跟人家抱怨,原来周围的人大部分人一直是这样生活,有的比我更长。我是惯坏了。

和比尔他们分手正好一年,回头再看,他们依旧是在原地踏步,相形之下,我这一年可是又学到了不少新东西。看看他们的头发又灰白了不少,心里有些悲凉。当然比尔是不用我同情的,他有的是钱,九十年代的泡沫钱。

R.在挽留的时候一片热诚,甚至逐字逐句地教给我如何拒绝新公司而不得罪他们。等我正式告诉他我还是不愿意留下时,他就有些失去酷了,我说感谢他的挽留,他竟有些恼羞成怒地说,这是我的工作。于是我反而释然。有些像情人分手:既然恩断义绝,分起手来,反而能够公事公办,不再藕断丝连。

和新老板一拍即合,头一次打电话里就已经能感觉到他拿定了主意,面谈那天他都没觉得非见我不可,后来是因为另一位面谈人有冲突他才来谈了谈。希望这样的好化学是好兆头。

过完了生日,夏令时结束,周末调好时间,下周开赴新战场,本民工作好了“变”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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