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冰冷,疏远,是故事里的旁观者。杜拉斯热烈,投入,是故事里的主人公。
在看《战争》。The War. 和《情人》一样,杜拉斯用的是第一人称。《战争》里有三个故事,第一个就是《战争》,是她的丈夫被德国人逮捕后,她在法国等待他回来。
不管故事情节是否真实,她能让人产生感情上的共鸣。她屡次对自由法国的领袖戴高乐冷嘲热讽,因为他的激昂和高调,和她每日每夜所经历的迟钝的折磨毫无关系;关于战争,比如说二战,我们听说的,除了纳粹的残酷,就是盟军和抵抗组织的机智勇敢,除了日本人的残暴,就是人民抗战的艰苦卓绝。
杜拉斯写出了一个女人在面临战争、等候亲人回返时的真实感受。而且,她并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她还参加了密特朗领导的地下抵抗组织,可是,在战争和屠杀面前她一样无能为力。
杜拉斯的超人之处,就在于她着眼写的虽然是个人感情,却既折射了时代,又超越了时代,触及了关系人类基本生存的根本性问题,比如战争和平,道义公正,男人女人。这么说好像又是在糟蹋她,因为她的文字流畅而平易,就是很简单平实的叙事,短句子,不断的重复,就像女子的低吟浅唱。
第一篇小说张爱玲绝对写不出来。想象不出张爱玲会让她的主人公这样剜心割肺地等候谁,因为她太骄傲,太含蓄,就算是心里那样地想念过胡兰成,她也永远不会把它形诸笔端。
第二篇是 Monsieur X, Here Called Pierre Rabier.一定要和《色·戒》对着看。《色·戒》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心,电影多少借助银幕动作和眼神传递了一些,小说基本上是一个梗概,更是无情无义。《此处称作皮埃尔·拉比尔的X先生》则不同,是从“我”的角度去写的,于是我们知道了,这个和德国警察朝夕相处的法国女郎究竟是怎么想,怎么说,更重要的是,怎么感觉。读到结尾,能够理解她的行为,也能够体谅她的复杂感受。
这篇小说如果拍成电影,肯定比《色·戒》好看。但是,李安不会拍,因为得不到中国观众。好莱坞不会拍,因为美国观众对纳粹恨之入骨,电影一定要对纳粹毫不留情、义愤填膺,不允许将他们当作人看,连一点暗示和犹疑都不行。
法国呢?不知道,看的法国电影不够多,以散文式抒情电影居多,不知道法国是不是也像美国这样,大家无形中遵循着一些“政治正确”的原则。
杜拉斯的过人之处,就在于表达了一个普通人,一个女人,在时代和重大的历史事件面前所目睹的矛盾和价值观的模糊。美与丑,生与死,敌与友,正义和非正义,并不总是黑白鲜明。
这也是文学高于政论和历史教科书之处吧。
以色列又在炮轰加沙地带。我对战争恨之入骨。
Monday, December 29, 2008
Thursday, December 25, 2008
Saturday, December 20, 2008
《鲁拜集》译文
莱利给自己的堂妹送了一本鲁拜集,并在扉页上抄写了第二十九段。自己翻译,觉得有些费劲,网上一搜,居然搜出这个不错的翻译。
网上什么都有,真的不用事必躬亲了。
大雪天看莱利——头昏脑胀。:)
Into this universe, and why not knowing, 不知何日亦何由,
Nor whence, 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 天地玄黃水自流,
And out of it, as wind along the waste, 橐籥出風何處去,
I know no whither, willy-nilly blowing.無心蕩蕩過荒疇。
《鲁拜集》中译文
网上什么都有,真的不用事必躬亲了。
大雪天看莱利——头昏脑胀。:)
Into this universe, and why not knowing, 不知何日亦何由,
Nor whence, 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 天地玄黃水自流,
And out of it, as wind along the waste, 橐籥出風何處去,
I know no whither, willy-nilly blowing.無心蕩蕩過荒疇。
《鲁拜集》中译文
Friday, December 19, 2008
歪瓜、裂枣、丑饼干
Sunday, December 14, 2008
(四)"他是牛虻"
(四)反苏间谍与革命英雄:"他是牛虻"
Robin Bruce Lockhart: Reilly, Ace of Spies (Reserverd at the Concord Library, 12/14/08)
Andrew Cook: Ace of Spies: The True Story of Sidney Reilly, also reserved, 12/14/08
根据罗宾·布鲁斯·洛克哈特,西德尼·莱利1895年在伦敦与伏尼契相识。伏尼契在维克多利亚女王晚期的文学圈子中很有名,在俄国移民圈子中也很有影响。洛克哈特曾经当过英国的秘密情报官员,是莱利在苏联设计拘捕列宁、颠覆苏维埃政权时的同僚。洛克哈特宣称,莱利和伏尼契有过两性交往关系,并且一起旅行到了意大利。同行期间,莱利显然“向他的心上人敞开了心扉”,向她讲述了他在俄国度过的奇妙的青年时代。
他们的短暂恋情结束后,伏尼契于1897年发表了她的小说《牛虻》,其中的主角亚瑟·伯顿,据说就是以莱利的早年生活为原型的。
不过,著名的莱利传记作家安德鲁·库克不同意洛克哈特的说法,而且还反过来说,莱利追随伏尼契,不过是受伦敦的市府警察特署Metropolitan Police Special Branch的威廉·梅维尔(William Merville)之命,监督和报告她那些激进的、亲俄国流亡者的活动而已。
《牛虻》在中国名气很大,我却从来没有看过。革命小说也不是一点也没有看,保尔·柯察金我就记得多一些,尤其是保尔在河边钓鱼,冬妮娅在旁边调皮捣蛋,头顶上的引用泡泡里印着她说的话:“咬钩了,咬钩了,”还有保尔对维克多说的话,也是圈在泡泡里:“你想打架么,老子不怕你。”再后来他们都长大了,在铁路边碰见她,她的手笼在暖和的手筒里,保尔不叫她冬妮娅,而叫她“女公民”。
《牛虻》却是毫无印象。这本书小时候肯定是翻过,情节却是一点也不记得,只记得里面有一幅插图,是个穿黑长袍的老头儿,现在想来,那幅插图里一定是教士、牛虻的父亲蒙泰里尼。
这回有心挖掘八卦,心血来潮、雄心勃勃地去了图书馆。图书馆里小说《牛虻》中文英文俱全,双双请了回来,却也不过是束之高阁。好不容易腾出时间来,翻开英文版,看了十来页,却发现这本书早已到了归还日期。
不过,看过十页,却已经知道,这本书还是不可能看完。革命英雄对我向来没有吸引力,教士在宗教信仰和世俗亲情之间的挣扎,离我的世界也太遥远,不太可能引起我的共鸣。
牛虻是一副病弱的贵族青年形象:“他长得又瘦又小,不像是三十年代的一位英国中产阶级青年,更像是一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一位意大利人。从长长的眉毛、敏感的嘴唇到小巧的小脚,他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显得过于精致,太弱不禁风了。要是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会误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女孩,长得楚楚动人。”(《牛虻》插图本,译者:庆学先,漓江出版社,1995年9月版)。
不过,看了十来页,我却敢贸然推断,起码在外形上,伏尼契没有将莱利当作牛虻的原型。
伏尼契亲近俄国革命团体,是受了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甫钦斯基(笔名为斯吉普涅雅克)的影响。在他的鼓励下,她还前往俄国旅游了两年。1892年,她和一个受过她帮助、后来从流放地逃到伦敦的波兰革命者米哈依·伏尼契结婚,并双双积极参与俄国流亡者的活动。
最近才发现,原来伏尼契的父亲是著名数学家乔治·蒲尔(George Bool)。他在数学上有多大建树我无从判断,只是知道,计算机语言中的蒲尔变量,便是以他命名的。
《牛虻》的纯文学价值不高,其政治和历史影响却远远超出作品本身。《牛虻》在苏联被奉为革命经典,顺带着也成了中国的革命经典。而莱利后来的主要功劳,却是试图颠覆苏联的布尔什维克政权。
如果莱利果真是牛虻的原型,我们这些事后诸葛亮,就不难看出历史的绝大讽刺了。
(三)“他是邦德”
(三)国际风云中的弄潮儿:他是邦德 :)
(抱歉。怎么这么干巴乏味。0;))
在安德鲁·里赛特的《延·弗莱明,詹姆斯·邦德背后的人物》一书中,西德尼·莱利被列为詹姆斯·邦德的原型之一。 莱利的朋友、前外交家和记者罗伯特·布鲁斯·洛克哈特是延·弗莱明的多年好友,他向弗莱明讲述了莱利的很多间谍冒险故事。
洛克哈特1918年曾经与莱利在俄国“并肩战斗”,他们一起策划了由英国秘密情报机关支持的推翻布尔什维克政府的密谋。1925年莱利从苏维埃俄国突然消失,五年之内,新闻界便对莱利大加青睐,将他吹捧成间谍大师,使他名声大噪,家喻户晓。里赛特推断,弗莱明应该早就风闻过莱利的那些神秘的故事,也听过洛克哈特的追述。像弗莱明创造的邦德角色一样,莱利也懂得多国语言,对远东着迷,喜欢精致的生活,还是一个上瘾的赌徒。莱利也和邦德一样是情场老手,将女人玩弄于股掌之上,他频繁的风流韵事,也足以和007那些情场历练相媲美。
不过,也有人不同意这样的臆测。根据迈克尔·凯特尔(Michael Kettle),弗莱明否认莱利是邦德原型:“詹姆斯·邦德是我运用想象力梦想出来的人物。他不是一个西德尼·莱利。”
考证了半天,其实我对他是否邦德原型并不感兴趣。我们所面对的“历史人物”、西德尼·莱利的原型,早已经被戏剧化地加工了一回:真正的莱利是何许人,与我们所知道的莱利已经相去甚远,因为莱利本人,和我以前写过的特里比西·林肯一样,一是自大狂,相信自己是能够改变历史的伟大人物,二是撒谎成性:他撒谎,一方面确实是“工作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由自主。撒谎之后,他还真诚地相信自己的谎言。如果他自己不对扮演的角色信以为真,他根本就作不成秘密间谍。
也就是说,我们看见的一切有关莱利的“历史资料”,无论是一手的,还是二手的,都已经不完全可靠了,因为我们的主人公,实际上是塑造自己形象的最好的小说家。
有人说,莱利沉湎于幻想之中,确信自己是伟人,甚至相信自己是耶稣基督。
不过,莱利虽然可能是幻想狂,而且是撒谎成疾,关键是,涉及他的间谍工作的时候,他总能充分利用这些狂想和谎言,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也有人认为,莱利成为间谍的原因很简单很直接:钱。他喜欢豪华生活,喜欢游山玩水,大手笔的赌博,真可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安德鲁·库克认为,他贪财好利,他投靠苏格兰场、成为威廉·梅维尔手下的一个“特别情报员”的主要动机,就是金钱。
和邦德一样,西德尼·莱利的主要侦探对象是苏联。他是一个很优秀的间谍,他最大的功劳,就是当布尔什维克在东部前线不断所向无敌地发展的关头,使出了全身解数,试图帮助英国政府阻止布尔什维克的进展。
莱利和林肯一样,也是一个历史和情场的弄潮儿。1898年,他娶了个年轻寡妇玛格丽特·托马斯;有八卦说,寡妇的前夫很老了,死的症状,很像是水银中毒。这么一听,倒有些潘金莲和西门庆勾搭成奸后,毒死亲夫武大郎的情节。这个可怜的寡妇,也和林肯的妻子一样,成了他的“乡下原配”、大奶,莱利从来没有和她正式离婚,却照样又是偷情又是正式结婚,可惜英国人眼中,她恐怕完全无足轻重,还不像中国,“大奶”总算还是个“名份”。
娶了老婆,用了老丈人的名字“莱利”,再用了老婆前夫留下来的小笔财产,莱利前往旅顺口(Port Arthur)定居。他的使命,是刺探俄国在远东究竟有什么企图,到底有多少实力。莱利时空上都处在历史的一个重要关头:日俄战争即将爆发,旅顺口是一个重要的贸易港口,日本和俄国都在拼命争取对这个港口的控制。
莱利一生中最大的壮举,就是试图绑架列宁和托洛茨基。
一战期间,莱利住在圣彼得堡,并且很快进入了圣彼得堡的上流社会。他和英国驻莫斯科使团的团长罗伯特·布鲁斯·洛克哈特一起,精心设计了一个推翻布尔什维克政权的阴谋计划。他们的计划通常被称为“洛克哈特阴谋”,主要目标是在1918年9月6日,在莫斯科大剧院劫持列宁和他的战争委员托洛茨基。
(抱歉。怎么这么干巴乏味。0;))
在安德鲁·里赛特的《延·弗莱明,詹姆斯·邦德背后的人物》一书中,西德尼·莱利被列为詹姆斯·邦德的原型之一。 莱利的朋友、前外交家和记者罗伯特·布鲁斯·洛克哈特是延·弗莱明的多年好友,他向弗莱明讲述了莱利的很多间谍冒险故事。
洛克哈特1918年曾经与莱利在俄国“并肩战斗”,他们一起策划了由英国秘密情报机关支持的推翻布尔什维克政府的密谋。1925年莱利从苏维埃俄国突然消失,五年之内,新闻界便对莱利大加青睐,将他吹捧成间谍大师,使他名声大噪,家喻户晓。里赛特推断,弗莱明应该早就风闻过莱利的那些神秘的故事,也听过洛克哈特的追述。像弗莱明创造的邦德角色一样,莱利也懂得多国语言,对远东着迷,喜欢精致的生活,还是一个上瘾的赌徒。莱利也和邦德一样是情场老手,将女人玩弄于股掌之上,他频繁的风流韵事,也足以和007那些情场历练相媲美。
不过,也有人不同意这样的臆测。根据迈克尔·凯特尔(Michael Kettle),弗莱明否认莱利是邦德原型:“詹姆斯·邦德是我运用想象力梦想出来的人物。他不是一个西德尼·莱利。”
考证了半天,其实我对他是否邦德原型并不感兴趣。我们所面对的“历史人物”、西德尼·莱利的原型,早已经被戏剧化地加工了一回:真正的莱利是何许人,与我们所知道的莱利已经相去甚远,因为莱利本人,和我以前写过的特里比西·林肯一样,一是自大狂,相信自己是能够改变历史的伟大人物,二是撒谎成性:他撒谎,一方面确实是“工作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由自主。撒谎之后,他还真诚地相信自己的谎言。如果他自己不对扮演的角色信以为真,他根本就作不成秘密间谍。
也就是说,我们看见的一切有关莱利的“历史资料”,无论是一手的,还是二手的,都已经不完全可靠了,因为我们的主人公,实际上是塑造自己形象的最好的小说家。
有人说,莱利沉湎于幻想之中,确信自己是伟人,甚至相信自己是耶稣基督。
不过,莱利虽然可能是幻想狂,而且是撒谎成疾,关键是,涉及他的间谍工作的时候,他总能充分利用这些狂想和谎言,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也有人认为,莱利成为间谍的原因很简单很直接:钱。他喜欢豪华生活,喜欢游山玩水,大手笔的赌博,真可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安德鲁·库克认为,他贪财好利,他投靠苏格兰场、成为威廉·梅维尔手下的一个“特别情报员”的主要动机,就是金钱。
和邦德一样,西德尼·莱利的主要侦探对象是苏联。他是一个很优秀的间谍,他最大的功劳,就是当布尔什维克在东部前线不断所向无敌地发展的关头,使出了全身解数,试图帮助英国政府阻止布尔什维克的进展。
莱利和林肯一样,也是一个历史和情场的弄潮儿。1898年,他娶了个年轻寡妇玛格丽特·托马斯;有八卦说,寡妇的前夫很老了,死的症状,很像是水银中毒。这么一听,倒有些潘金莲和西门庆勾搭成奸后,毒死亲夫武大郎的情节。这个可怜的寡妇,也和林肯的妻子一样,成了他的“乡下原配”、大奶,莱利从来没有和她正式离婚,却照样又是偷情又是正式结婚,可惜英国人眼中,她恐怕完全无足轻重,还不像中国,“大奶”总算还是个“名份”。
娶了老婆,用了老丈人的名字“莱利”,再用了老婆前夫留下来的小笔财产,莱利前往旅顺口(Port Arthur)定居。他的使命,是刺探俄国在远东究竟有什么企图,到底有多少实力。莱利时空上都处在历史的一个重要关头:日俄战争即将爆发,旅顺口是一个重要的贸易港口,日本和俄国都在拼命争取对这个港口的控制。
莱利一生中最大的壮举,就是试图绑架列宁和托洛茨基。
一战期间,莱利住在圣彼得堡,并且很快进入了圣彼得堡的上流社会。他和英国驻莫斯科使团的团长罗伯特·布鲁斯·洛克哈特一起,精心设计了一个推翻布尔什维克政权的阴谋计划。他们的计划通常被称为“洛克哈特阴谋”,主要目标是在1918年9月6日,在莫斯科大剧院劫持列宁和他的战争委员托洛茨基。
Friday, December 12, 2008
Tuesday, December 09, 2008
Hugh is delicious! :)
昨天累得慌,看了一部伍迪·艾伦Woody Allen电影Scoop。哈哈。乐。伍迪也老了,所以电影不再是围绕着他了,以前他总是在漂亮女人面前又眼馋心痒又自卑胆怯,然后又总是自言自语地把自己的自卑胆怯说出来,而漂亮女人居然还总是对自卑胆小的他产生恻隐之心,明明不般配——那些女星往往比他高出一个头,妖艳迷人,也还是让人觉得心服口服。
如今他太老了,让人连恻隐之心都产生不了,于是他知趣地屈居老爹,将情场让给休·杰克曼。
哇,休·杰克曼Hugh Jackman是帅,英国、澳大利亚确实有几个漂亮男星,不过他们都矮了些,只有休·杰克曼有那么漂亮修长的长腿。看他时,脑子里蹦出的字眼尽是:delicious, yummy. :)
电影还不错,伍迪·艾伦老了,也平和多了,不再那么 cynical 了,整个故事都显得轻松快活,爱情,刺探,冒险,谋杀,死神,奈何桥,血淋淋的情节,叫老伍迪一处理,都像鹅卵石一样圆润可爱。
配乐是《四个小天鹅》,傻天真傻活泼,也挺般配。
喜欢斯佳丽·乔汉森Scarlett Johansson,正好最近添了几磅,再看看人家,就自欺欺人地想,人好看不好看,确实不在斤两。:)她在电影里演一个粗俗的却又附庸风雅的美国女孩,字里行间要强调自己的家庭是在棕榈滩 Palm Beach 度假,还认识英国上流社会的人物,跟人打招呼时行屈膝礼,说:Charmed, I'm sure. :) 粗俗,附庸风雅,却也可爱。
休·杰克曼演一个勋爵的儿子,不像。勋爵的儿子少有这么英俊漂亮的。而且,他们好多都没钱了,连家里祖传的老古堡都供不起。另外,他口口声声说自己生长条件优越啊,父亲的产业啊,自己的公司啊,真正具备这些的人是不会将它作为话题说起来的,就像我们,介绍自己时,很少提起:我是黑头发,我是黑眼珠啊。It's a given.
不过,看电影的时候一直想提醒斯佳丽·乔汉森:get the man, forget about the rest. 当个好记者、写个好故事难道那么重要吗,碰上这样的大帅哥,我这样没出息的,早丧失革命立场了。:)
两句好玩的伍迪·艾伦台词:
I don't need to work out. My anxiety acts as aerobics.
I was born into the Hebrew persuasion, but when I got older I converted to narcissism。
Wednesday, December 03, 2008
丧家之犬
这一期的《纽约客》上,有阿莫斯·奥兹一个短篇《等待》(Waiting)。和他的许多其它翻译过来的作品一样,他自己用希伯来文写,然后和另外一个人一起合作翻译成英文。
Benny Avni 是以色列一个农庄的“干部”。说话和气,彬彬有礼,有威严却不让人觉得他是行使了威严。周五下午,安息日来临之前,一个瘦骨嶙峋的学生怯生生地走进来,怯生生地说,他刚才在外面公园的长凳上碰见了他的太太:“你太太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太太是一个小学老师,业余总是在泥塑小人儿。他们已经结婚近二十年了,双胞胎女儿已经十几岁。每个星期五下午,他总是要在办公室流连一会儿,回复“群众来信”;她会早些回家,准备些吃的,然后睡个午觉,晚上参加安息日的活动。(Shabbat)
太太给他留了个没头没尾的条子:“不必为我担心。”Don't worry about me.
然后他就知道,她是离开他了。不能说他们是情感笃深的恩爱夫妻;他的回忆中,夫妻间有许多冷漠,苦涩,鄙视甚至仇视的时刻。然而,妻子走了,他一个人失魂落魄地四处晃荡,一边回忆他们生活中那些并不是总是甜蜜的那些点滴,一边还是暗暗希望她是在什么地方等候着他。
他的感觉,让我想起:惶惶如丧家之犬。
果然,不同语言也是有相通之处的,阿莫斯·奥兹就在小说里安置了一条狗,这条狗,从小说开头到结尾,都在冷冷地看着他,不走开,却也永远保持着一些距离,不让他接近,不让他爱抚。
打开小说,第一页就是这头丧家之犬。
小说不煽情,却令人觉得无限的悲哀。因为我知道,阿莫斯·奥兹的母亲,在他十二岁的时候自杀了。她的名字是凡尼亚。后来,阿莫斯·奥兹有了女儿,他把她命名为凡尼亚。凡尼亚就是我的希伯来语老师。
女子自杀,或者女子出走,男人的伤心是双重的:一是害怕孤独和孤单,因为她再也不会出现,二是,也是更根本的,这样的行为也是对他的存在价值的全盘否定。反过来也是一样。
阿莫斯·奥兹的《阅知女人》(To Know a Woman)也是类似的故事。妻子死了,不过是和邻居的一个居家男人一起触电死的,于是男人就反诘自己:让他的妻子绝望的,恰恰正是他多少年为之“献身”的事业,恰恰是他本人。
一个人有意地让自己的肉体死亡,或者消失,意味着另一个人灵魂的死亡,或者是完全的自我否定。
Benny Avni 是以色列一个农庄的“干部”。说话和气,彬彬有礼,有威严却不让人觉得他是行使了威严。周五下午,安息日来临之前,一个瘦骨嶙峋的学生怯生生地走进来,怯生生地说,他刚才在外面公园的长凳上碰见了他的太太:“你太太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太太是一个小学老师,业余总是在泥塑小人儿。他们已经结婚近二十年了,双胞胎女儿已经十几岁。每个星期五下午,他总是要在办公室流连一会儿,回复“群众来信”;她会早些回家,准备些吃的,然后睡个午觉,晚上参加安息日的活动。(Shabbat)
太太给他留了个没头没尾的条子:“不必为我担心。”Don't worry about me.
然后他就知道,她是离开他了。不能说他们是情感笃深的恩爱夫妻;他的回忆中,夫妻间有许多冷漠,苦涩,鄙视甚至仇视的时刻。然而,妻子走了,他一个人失魂落魄地四处晃荡,一边回忆他们生活中那些并不是总是甜蜜的那些点滴,一边还是暗暗希望她是在什么地方等候着他。
他的感觉,让我想起:惶惶如丧家之犬。
果然,不同语言也是有相通之处的,阿莫斯·奥兹就在小说里安置了一条狗,这条狗,从小说开头到结尾,都在冷冷地看着他,不走开,却也永远保持着一些距离,不让他接近,不让他爱抚。
打开小说,第一页就是这头丧家之犬。
小说不煽情,却令人觉得无限的悲哀。因为我知道,阿莫斯·奥兹的母亲,在他十二岁的时候自杀了。她的名字是凡尼亚。后来,阿莫斯·奥兹有了女儿,他把她命名为凡尼亚。凡尼亚就是我的希伯来语老师。
女子自杀,或者女子出走,男人的伤心是双重的:一是害怕孤独和孤单,因为她再也不会出现,二是,也是更根本的,这样的行为也是对他的存在价值的全盘否定。反过来也是一样。
阿莫斯·奥兹的《阅知女人》(To Know a Woman)也是类似的故事。妻子死了,不过是和邻居的一个居家男人一起触电死的,于是男人就反诘自己:让他的妻子绝望的,恰恰正是他多少年为之“献身”的事业,恰恰是他本人。
一个人有意地让自己的肉体死亡,或者消失,意味着另一个人灵魂的死亡,或者是完全的自我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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