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3, 2007

说牙道齿 :)


说牙道齿

菊子

黄永玉有一张漫画,上面是一只小老鼠,对着大家呲牙咧嘴、搔首弄姿,旁白是:“我丑,但我妈喜欢。”

妈妈眼里的小老鼠自然是可爱的,那只小老鼠神采飞扬,机灵、生动,让人一见就想掐他一把,再狠狠地抱一抱。抱完了,仔细一看,小老鼠确实也丑。丑在哪里?就是那两只大门牙。门牙张牙舞爪地呲着,占了小老鼠小脸的一大半,生生把它变得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只有妈妈才能喜爱”了(A face only a mother can love。)

牙扼五官之要冲,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开门见山”,说的原来是牙。其实,人长得不漂亮没太大关系,大部分常人,平日里柴米油盐,过得去也就行;绝世佳人并不多,真正长得丑的人也不是很多,就象美国,豪富并不多,赤贫的也不是很多一样。丑又不犯法,丑有丑的诀窍,俗话说,丑亦有道,关键是丑的时候,不能让人说得出理由。

牙齿不好,就是丑得让人抓住了把柄。和人见面,总要说话吧,说话的时候,人家总得看着你的脸吧,看着你的脸的时候,你的牙总是逃不出人的视线吧,这一下子,牙的缺陷,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无遗了。

牙好不好,事关情场大事。一见钟情时,传情靠的是眉目,眉来眼去地暗送秋波,原本没有牙齿什么事。可是,你却不能因此小瞧了牙齿,盖因伊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也。

上大学的时候,口没遮拦,大约还断送过一个同学的桃花运。同学其实长得不错,个头虽不算很高,却也眉清目秀,比我们大几岁,早就长“开”了。问题是,看来看去,大家都觉得他哪里不对劲,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晚上躺在床上闲侃,大家还在叽叽咕咕说长道短。彼时的我年少气盛不厚道,略一沉吟,罪恶的灵感冒了出来。

“想起来了。他的两颗门牙,面对面互相眺望,象两扇半开着的门。”

完了。哄笑一阵后,大家心里就有了小九九:谁和他谈恋爱,少不了要遭同学耻笑。高年级时,他是高喊“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铁杆领袖,隔三差五屁颠儿屁颠儿地往我们这里送过不少电影票,班里别的同学好的散的闹得热火朝天,却一直没有他什么事情,末了还是毕业后,工作了,让单位里的同事给介绍了个老婆,胡乱度日。

前一阵子虚惊了一场。大毛换牙了,装牙仙子往枕头底下塞钱,缺牙玉照上下左右拍了无数。待新门牙长出来,傻了眼了。清清秀秀的小男孩,换完牙,整个儿面目全非,丑得让人心疼。每次他朝着我笑,我心里都要格登一下:这是谁家的小孩呀?

仔细一看,问题就在牙上。 其实认真看,那牙也没什么,端端正正,整整齐齐,白得象玉。问题出在比例上。小孩还是个娃娃脸,猛不丁呲出两只成年人的大獠牙,左看不对,右看不对,尤其是笑的时候,更是觉得那两颗牙突如其来,顶天立地。看着看着,时间长了,觉得孩子还是满清秀的,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慢慢习惯了,还是因为他的脸也在慢慢长大,配上了那两颗大门牙了。

牙是最庸俗、最没有诗意的。有一首歌唱的是“十八的姑娘一朵花,一朵花,眉毛弯弯眼睛大,眼睛大,”犯了直陈的忌讳,倒也还罢。问题是接下去的一句是“红红的嘴唇雪白的牙,雪白的牙,”这就吓人了,唱的人再直着喉咙吼出来,真是大刹风景,白白糟蹋了十八少女的青春美貌。

带牙的成语多为贬义,比如说龇牙咧嘴,张牙舞爪,凶恶。拾人牙慧,抄袭。咬牙切齿,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仇恨满腔的,吓人,徒然让世界不太平。虎口拔牙,不怪老虎凶狠,怪你自己不识时务。象牙之塔呢,表面上夸你爱学问,其实人家正捂着牙偷偷笑你不解人情世故、冬烘老先生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更是直言相骂了。

不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也不可过于贬低。牙虽俗些,也不是全然无可救药。要让牙登上大雅之堂,只需换一个婉转的说法,“齿”。有了“齿”,就把牙的贬义中和了许多。比如说,伶牙俐齿,就是亦褒亦贬。我从小就是个废话篓子,对这一点体会最深。女子话多,是好事也是坏事,“伶牙派”嫌她快嘴李翠莲,不够贤淑,“俐齿派”呢,则会欣赏她的口才和机智。

明眸皓齿,齿如编贝,笑不露齿,唇红齿白,唇齿生香,都是形容美女牙齿漂亮,用“齿”而不用“牙”,便凭空有了些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风致。你换个“牙”字试试,包你象见了青面獠牙的吊死鬼,吓得上牙磕下牙。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两肋插刀、救人危难之后,你感激涕零,他却轻描淡写,多么豪爽大度的英雄气派。若说这话的人正好再有一口皓齿,衬着夏天晒成古铜色的皮肤,更是潇洒迷人。“何足挂牙”就不行,摇摇欲坠老掉牙的才要挂起来呢。没齿不忘,夸的是人感恩,记着人家的好处,终身不忘。“没牙不忘”就不好看。你都没牙了,就别惦记人家了吧,让人心里不踏实。

齿也不光是有关虚浮外表。“唇亡齿寒”,“唇齿相依”,说的都是我们的友好邻邦,越南啊,朝鲜啊,苏联也曾经是,那可是国际关系,是有关我们民族生死存亡的大事体。“切齿痛恨”,是占有道德高地的正义一方才能有的行为;所有这些,换成“牙”,就如同泄了气的皮球,顿时没有了底气。

不管多浪漫的爱情,都要经得住细节的考验。牙就是这样一个细节。刚到美国时看过一部电视连续剧 Northern Exposure, 里面的主人公之间的恋爱拉锯战很有意思,男女之间的紧张是有的,却又总是游移得很,导演为了让系列继续下去,楞憋着不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终于有一天,男的看着女的,有些发呆,说,其实你还是很秀气的,很干净的那种秀气。女的就甜甜的笑,是那种明眸皓齿的美丽的笑,象阿拉斯加的冰天雪地一样干净。他们想搬到一起去了。

紧接着细节却来了。男的突然说,你是爱淋浴还是泡澡盆,等你洗完澡,澡盆里会不会留下你的头发;刷完牙以后,你会不会顺手将池子洗干净。

一提到牙,浪漫就结束了,俗世的生活就粗暴地长驱直入。小伙子脑子里想着干净的女孩子刷完牙后留下的污迹,害怕了,退缩了,不想搬到一起住了,于是爱情拉锯战又没头没脑地继续下去,一直到我忙碌起来,告别电视。

Barbara Streisand 声音柔和美丽,无与伦比;她还关注社会问题,很让我们这样的逍遥派钦佩。不过她长得确实不漂亮,一是两个眼睛离得太近,二是牙太拥挤,可能是因为她的脸太窄小,可怜的牙们只好委委屈屈地形成一条拱壁。她拍过一部电影,The Mirror Has Two Faces,故事本来荒诞不经,一个风流成性的中年教授突然改弦更张,不再追求年轻女学生了,娶了姿色平平却有头脑的巴巴拉为妻,说好了要的是无性婚姻,和用餐时的高深谈话。她却是要性要爱的,于是冲突。牵强也罢,觉得巴巴拉那么聪明,且耐心看她有什么办法挽救一下这个电影。

一天夜晚,是快上床的时候了,女人打扮得很妖娆,心中也有许多柔情。他也感觉到了,本能地也若有所动,动情之时,却又想起结婚时所作的承诺。好,快有戏剧高潮了。正纳闷谜底是什么呢,他却冷不丁说了一句:I got to floss. 哈哈。我得剔剔牙。完了完了,故事太烂,电影看到这份上就完了,我也不再盼着故事有什么峰回路转了。牙都剔了,所有的故事便都成了胡编乱造瞎扯淡,便是巴巴拉也无力回天。

反过来说,牙不好,也可以成为金蝉脱壳的手段,治疗相思病的灵丹妙药,防止红杏出墙的保护伞。没看见电视广告吗,一男子翩翩而来,正令人心旌动摇呢,他蓦地闪出一嘴黄牙,她脸上娇媚的笑容也旋即凝固。围墙中人,见到出众人物,虽然还不至于动不动就感慨“恨不相逢未嫁时”,眉眼间总难免有些惆怅,心底里也难免有些叹息。若是某一日,突然见到他门牙豁了一只,岂不是马上如释重负?从此后,眉眼间便只有轻松的微笑,心底里也只剩下友好的亲密了,再也不会有心跳的感觉。

牙间一道沟壑,却也能令人悬崖勒马,不至于跌入了心灵的深渊。

据说看马的牙齿,就能知道马的岁数。看人的牙齿,大概也能看出人的岁数。数是不用数的,你想数,人家也不会让你撬开嘴巴。诀窍是一只苹果,最酸的青苹果,史密斯老奶奶(Granny Smith)算一种吧。能一口咬下去的,这人牙口就还不错,还年轻;犹豫一下还能啃下去的,人到中年了;看看就满嘴犯酸头摇得象拨浪鼓的,完了,这人老了,离“槁项没齿”相去不远了。

Friday, July 20, 2007

田壮壮真反动:)


L是电影通,对电影界的七大姑八大姨了如指掌。看见田壮壮,就记得听L说过田是电影导演第五代的重要代表人物,老妈是名人etc.上网一查,哦,老妈叫于蓝。名字熟悉,不记得看过她什么电影。

这都不要紧啊,拿到一部电影,就看吧。《小城之春》,据说还是翻拍前辈老电影的。呵呵,电影一开始五分钟我就知道不行:几个男女主角说话动作都矫揉造作、僵硬死板,情节如何发展,我已经不在乎了,因为几个人都没有让我对他们的喜怒哀乐产生起码的兴趣。

得出的结论:劈了钢琴当柴烧。故事虽然是旧时的,却没有旧时的韵味,风华,哀婉,本来是讲的感情的故事,电影中的人物却总是没有情:女人对丈夫没有怨情,对情人没有爱情,对自己也没有同情,自始至终就是板着一张扁平的苦瓜脸;可是,你对她的苦却没有同情,因为她没有演出热度,没有演出矛盾和挣扎,整个影片都象她那刻板的脸和干瘪的身材一样,冗长乏味。

丈夫的苦脸也象是装出来的;情人倒是头脸整齐,却不够风流,不够潇洒,不够多情,没有让人产生辜负春风的惋惜;上灯时分,女主人硬生生地闯到他房间里来勾引他,本来是可以暧昧、肉感、情色的场面,他们倆也折腾得别别扭扭,索然无味。

还有那个小姑子更难受,我的天,16岁的女学生一定就要是这样吗,梳着莲花头,说话总要偏着头,天真地“格格格”地笑,走路一定要一颠一跳。L在话剧队里活跃的时候,我就胡说过,天真少女千万不要天真地笑啊,就是那种“格格格……锯”……笑完了,然后在喉咙里再拉上一锯的那种。:)

总之啊,这部电影,和我心目中想象的旧时代小城放在一起,就象王安忆的小说和张爱玲的放在一起,或者是穿旗袍的巩俐和穿旗袍的张曼玉站在一起。只好哭笑不得地摇头。

话说得尖刻,可是真不能全怪我,没看见我还是有知音的。:)这个程青松同学好象是搞电影的,他就认为1948年费穆版的《小城之春》要好得多,那里的小城更抽象,更象是笼络着我们所有人的社会规范和传统,电影中的结局虽然一样,但是,费穆的同情是向着忍痛割爱的情人们的,因而是以人性和人道的名义而向社会提出抗议的,而田壮壮的同情则是向着银样蜡枪头的丈夫和传统的藩篱的,似乎情人们终于克服了一时糊涂,改正了错误,回到了革命道路上去。

呵呵,什么第五代第六代,不是说下一代就一定会强过上一代。第五代导演们都是喝狼奶长大的,他们可以反文革,反政治化,然而他们毕竟没有受过真正的人文主义的洗礼,八十年代他们已经太老了,连这个半洗礼他们都没赶上。再努力,他们都脱不掉那件棱棱角角生硬的狼外壳。

《巴尔扎克和小裁缝》好些,还拍出个质朴和清秀,没有这么僵硬。大概还是因为女主角周迅多少有些灵气。而且,故事的结尾,导演毕竟还是让小裁缝从那个山沟沟里走了出来。

新小城,旧小城

Monday, July 16, 2007

Brodkey: 专栏的平淡


Brodkey的小说集读下去,就显得平淡了。一篇一篇,大同小异。想想就恍然大悟了,他是《纽约客》的固定(专栏)作家,这些小说最初都是在那里先发表过的。

其实专栏是最容易令人庸俗化的。一旦知道自己的东西是要在什么地方发表,便会有市场概念,无形中有意无意地迎合它,知道what's expected,然后就造出一堆类似于装配线上的成品;另外,人的灵感总是有限的,也是有 growth spurt的,如同潮涨潮落,本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专栏却是固定的,以不变应万变,以有形定无形,结果就只能制造出过多的水泥版块。

好在不是专业作家,没有必须出活的压力。挤牙膏、七拼八凑的文字不好看,作者吭吃吭吃写得辛苦,读者吭吃吭吃读着辛苦。

还有,Erica Jong 的 Sappho 也在读着,虽然说Erica Jong在激情,Sappho 也在激情,我却读不出什么激情来。:)也可能是夏天太懒散,太舒适,半梦半醒之间,人只觉得将醉未醉,微醺般地漂浮着,读不出诗意的痛苦。大约要等到秋叶纷飞,或者是冬日肃杀的时候,这样的书才能读出味道;这么说又觉得有些对不起作者,毕竟她还是认真的,可是我又不能不对自己诚实。:)文章憎命达,读书也忌讳心平气和。:)

不过里头反复提起荷马史诗和各路神祗,倒是能帮助复习一下希腊神话。读英文诗,一是要懂圣经,一是要通希腊罗马神话,不懂这些典故,读起来便常常会是一头雾水。

不过,Brodkey 还是有一篇不错的,A Well-Regulated Impulse,和前面提到的Sentimental Education 一样,也是写爱情是如何消逝的:好好的,一对情人,男孩还是一样的男孩,女孩也还是一样的女孩,才不过几个月啊,如火如荼的,情真意切的爱情,就那样熄灭了,消逝了,再也找不回来。即便他们在肉体上依旧如火如荼,甚至报复般地变本加厉。

"There, in the bed, Toot-o tearfully told me she loved me and always refrained from saying anything that would upset me. 'Love is so hard,' she said, weeping as we undressed each other. Weeping and contrite, pink-skinned, dark-nippled, Toot-o comforted me with her body for the elusiveness of her mind.

A cicatrix formed. A girl is on a swing, and the swing strikes me on the jaw. Stand back farther. Take precautions. My melodramatic reactions, my adolescent pains, tired and bored me. I grew sick of myself loving her, then of loving her, then of her. In that order.

同样,因为没有外力的阻挠,没有情势的胁迫,甚至也没有主人公们的过错,爱情就一丝一缕地消逝着,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惨绝人寰,更是令人绝望,束手无策。

故事选择的背景地点是枫丹白露,巴黎最美丽的地方,突然就想起拿破仑和约瑟芬,滑铁卢,流放,旷世英雄的悲剧……纽约的自然博物馆里,还有两套拿破仑送给皇后路易莎的珠宝,一顶凤冠,结婚时送的,一条项链,生小王子时送的。都是蓝宝石(Sapphire)。路易莎死时,将这些珠宝馈赠给了自己的奥地利娘家。

就是因为约瑟芬不能生育,拿破仑才“休”了她;年轻时的拿破仑,匍匐在约瑟芬的闺房门口,乞讨着她的芳心,讨到以后,便将她无情地抛开。

十年后,又见约拉


约拉还是那么漂亮优雅。美丽的公主下凡了,嫁人了,生了两个儿子,如今在纽约郊区的Westchester County, 当着典型的中产阶级主妇。十年了,她说,从前老听她妈说“十年前”,现在自己也不知不觉地动不动就说“十年前”,一晃眼,我们身后,也留下了那么多数不清的岁月。

和约拉是在英国认识的。我们住在同一家古老的贵族庄园,在同一个中心读研究生。她当时的男朋友是一个加拿大人,说是在Columbia作博士,ABD作过很多年了,却是没有任何进展。他选的专题是Ahad Haam,也在以色列住过几年,却连那里的Ahad Haam档案馆都没有去过——约拉和他其实是在以色列认识的,她是火,他却总是若即若离。直到有一天,海湾战争爆发,萨达姆开始往特拉维夫扔飞毛腿导弹了,他们才有了自己的“倾城之恋”:死亡的威胁和飞毛腿促成了他们的恋爱,他们住到一起了。

以色列人都惊恐万分,忙着往脸上套防毒面具。后来发现,第一次海湾战争中,以色列的伤亡——两个人——并不是来自萨达姆的飞毛腿,而是防毒面具的使用故障。就仿佛这一场战争的威胁是一种虚幻,约拉的爱情,也命中注定了是一场虚幻。

白流苏钓到的只是一位金龟婿,是一张饭票,是范柳原的身,而不是范柳原的心。约拉的加拿大人是天生的登徒子,个子不高,且肥胖,又兼之没有出息,学业不成,只在图书馆的档案室打打零工,老板对他吊而浪当的习气也相当不满,却如同反过来应了“赌场失意,情场得意”的老说法,他总有断绝不了的女人缘。——知道了知道了,我太势利,爱情哪里会有指标的——不过,要当情种,钱不要紧,地位不要紧,才华不要紧,帅总还是要紧的吧,再浪漫,再脱俗,也总该有这么一个必要条件吧。:)这个洋范柳原和约拉时好时坏,时远时近,好了吹,吹了好。他的斗室门口永远门庭若市,来来往往的女子们,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漂亮的一般的,穷国的富国的,看得人眼花缭乱。却不敢告诉约拉,哪怕她骂他时,也不敢添盐加醋地附和,怕他们又和好了时,她见到我这个“证人”时心中尴尬。

约拉出生在波兰,父亲是犹太人,母亲是天主教徒。她是作为天主教徒长大的。因为是黑头发,又极美丽,鹤立鸡群,周围那些千篇一律的金发碧眼反而显得稀松平常,于是得了个别致的绰号“中国人”。

约拉的父亲是波兰地下抵抗组织成员,曾经在森林里打过几年游击。他也曾经是钢琴家,总让我想起The Pianist里的Adrian Brody. 波兰成为共产党国家后,幸存的犹太人要么移居他国,剩下的为数不多的,象约拉父亲这样的,被迫隐藏自己的身份。他居然被分配在一家猪肉工厂工作。她直到十七岁时,才发现自己父亲的真实身份。其实,按犹太传统-母亲是犹太人才能算犹太人,否则必须convert,她还不能算犹太人,但她自己认同犹太文化。噢,这大概也解释了为什么她是黑头发。她从小上的是音乐学校,专业是钢琴,还去过梵蒂冈,为教皇弹过钢琴。对于天主教徒来说,这大概和文革时红卫兵见到毛主席一样荣耀。:)约拉将及成年时,本来想当演员,父亲却极严格,绝对不让她“堕落”,于是折衷一回,学了文学。

在牛津,我们度过了一些快乐时光。记得有一回,我们俩肚子饿了,随便进了街上一家铺子,进去以后却感觉不对——那里所有的眼睛都盯了过来,盯得人全身发毛,吓得我们仓皇出逃。后来问人,才知道那是一家gay bar, 不太有女客光顾的,即便是女同性恋也不去那里。想一想,人家至少是把我们当拉拉了。:)

后来大家都忙,偶尔凑到一起看看电影,一部狗电影 Beethoven, 还有一部好象是有 Tim Robbins, 骗子的故事,我笑得要命,她气得要命。后来就有一阵子没见到她,再有一天,她就打电话告诉我:"I got engaged." :) With whom? 和加拿大唐璜不太可能。未婚夫是一个美国人,St. Antony学院的。大大的花篮,寄到了她父母家里。后来我就来了美国,再后来他们也来了美国,也在波士顿,学业上,我还是一帆风顺,她还是困难重重……再后来大家就分头忙碌去了,这回再见面时,大家都复制了自己,各自在都市的边缘过起了小日子,互相写信时,签名时"love from"后面人数翻倍了,先是一翻成二,后是二翻成四……女人的路,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约拉在Spielberg基金底下当过一些差,现在在纽约一个社区图书馆里教小孩子音乐。这对她再合适不过,她有耐心,有技能,又极有魅力。Eric则在纽约市政厅的教育部供职,聊起自己的辖区,有一种孩童般的天真和自豪……他也和我们一样“下凡/下海”了,康奈尔的本科,牛津的研究生,学的是土耳其历史,和现在的工作风马牛不相及。十年前的时候我问过他,以后想干什么,他说想进 show biz,最好是电影界的,——忘了他是要写作还是制作,总之是要和名人打交道,出风头,挣big bucks, 如今也兢兢业业地在政府部门朝九晚五(约拉抱怨说,自升官以后,就是朝八晚八了),老婆孩子热炕头,鼠目寸光地快乐得不行。:)我有些惆怅,锐气啊,雄心啊,创造啊,怕只是少数人的奢侈品了。

十年!好象是从《图书馆的乡愁》那篇文字以后,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这回是彻底毕业了,从此以后,看见的就尽是自己已经毕业的迹象。:)

Sunday, July 01, 2007

On the Road

In New York this week, will be in DC next wee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