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0, 2007

Naughty, or Nice? :)




虽然是少儿不宜,还是忍不住作了个 naughty 的 ginger bread girl. :)

毛头们的钢琴课有个 recital, 老师建议大家每个人带一打 cookie,大家互相交换。不好意思全买,打算买一打,自己烤一打。原料买了双份,因为知道自己技术臭,消耗量大。小朋友欢天喜地,抢着帮忙,烤完一盘了,才发现,frosting 应该是烤完以后再加的,我们事先加上的,就有些稀里糊涂。

不过,我说了,烤砸了的 cookie,他们可以吃,二毛就一直担心,怕烤出来的质量都太好。:)有一个脑袋不圆的给他了,他撮起小嘴,小心翼翼地转着圈慢慢咬 -- 舍不得一口吃光了也。其实这就是很平常的 sugar cookie, 要是从商店里买来的,恐怕他都懒得瞧一眼。:)

恍然间,时光倒流,站在锅台前的是妈妈,踮着脚尖,扬着脖子,看着妈妈忙碌的,是童年的我。有时候,很令人喜出望外地,她就会递过一块好吃的。

Wednesday, December 19, 2007

枪炮声中吟出的打油诗 :)

每天早上,都是争分夺秒,冲锋陷阵,前赴后继,生死攸关,时时有英雄就义之前的悲壮情怀。

上周六采购,因为周日有大风雪,超级市场里都排起了大队。一边排队,一边顺手从货架上拿东西,拿了几包好看的巧克力,于是,打算给校车司机也送一包。

可是巧克力还没有包好……慌里慌张之中,总算找到一张礼物包装纸,大小正好。玻璃胶带又粘上了,抠了半天才抠好,正好昨天又修了指甲……包好了,找出大毛设计好的贺卡,就剩写个“Merry Christmas and Happy New Year", 代小朋友们签上名就好了。

心里一边在后悔,这事应该昨天晚上就搞定,早上就不必这样慌张了。

心里一格楞,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犯了错误。贺卡上,我写下的不是司机的名字。我写下了大毛的名字。

其实,我从来不知道司机叫什么名字。我们懒人,每天早上慌张是惯例,能够赶上校车的机会本来就不多;赶上了时,顶多一个微笑一个招呼,看一眼校车的大黄PG,然后就匆匆冲进车里,赶去上班。

我却一直对这个司机有些好奇。去年的司机是个老太太,胖呼呼的,和善亲切,特别象个校车司机。今年这一个,三十五六岁,戴着眼镜,很文质彬彬、大家闺秀;最主要的是,她有一头美丽的金红的头发,卷曲蓬松,从司机座上朝我们笑的时候,眼前晃来晃去都是她美丽的金发;从这个角度看,她就是雷诺阿笔下的女主人公。

于是我就颇有些怜香惜玉的心情,总觉得她象是个落难的公主。她却似乎浑然不觉,总是很阳光地朝我们笑,牙齿也很漂亮。今天早上,她还戴上了桑塔的红尖尖帽。

还枪炮声中呢,说了半天,还没把诗吟出来。:)……总之,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抬头本来就不知道怎么写,卡片上已经有了大毛的名字,时间又很紧,来不及再去拿一份卡片,于是我就胡乱在纸上涂下了几句打油。

Da Mao and Er Mao's Favorite Bus Driver
From ### Street she comes closer and closer
We pat ourselves on the shoulder
We lazy bones, we sleepy heads
Every morning, it's a miracle
For us to see our driver :)

心里很得意:有充裕时间时,从容写出的 Merry Christmas, 她肯定看看就忘了,只记得巧克力;有了这几句打油,她记得的肯定不是巧克力,而是我们的打油诗。:)

哦,说错了,不是怜香惜玉,是同病相怜。在IT业混饭吃的,都是蓝领。:)








Monday, December 17, 2007

乔治·桑(二):情人们

不是她情人的男人们,和是她情人的女人们:)

1。李斯特(Franz Liszt):李斯特帅得要命,听他的音乐会时,女人们会激动得昏过去。他是乔治·桑所喜欢的风流帅哥类型,不过他却不可能爱上乔治·桑,除了她不够漂亮、不够女人味道以外,更重要的是,他认识乔治·桑的时候,正好狂恋着一位大美人,据说是整个十九世纪最超群出众、最漂亮的女人:Comtesse Marie d'Agoult, 她逃开自己的丈夫,和李斯特私奔,还和他一起生了三个孩子。她也算是有头脑的女人,喜欢哲学,和乔治·桑类似,也用了个男人笔名写作 Daniel Stern。后来她与乔治·桑成为陌路,互相说了不少难听话,但却不是为了李帅哥争风吃醋。

2。巴尔扎克(Honore Balzac):是乔治·桑的好朋友,她家沙龙的常客。老头子吹牛说,乔治·桑向他坦白过,她迄那时为止,已经有过26个男人;她还主动向他献身,被他拒绝。传记作者对此表示怀疑:老巴又矮又胖又粗鲁贪吃,不是她钟爱的纤弱公子哥类型。不过他们确实是好朋友,因为他们智力相当,在一起可以平等对话;老巴是乔治进入文坛的导师,一是手把手教给她写作的窍门,二是亲手将她引入出版界。他对乔治的评价很有意思:“我和乔治在一起的时候,压根儿就忘了我是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我还以为我是在和一个男人对话呢。”

3。 维克多·雨果(Victor Hugo):老雨果是个老风流,五十多年间据说睡过两千多个女人(who is counting?;)) 他说:“乔治·桑自己都吃不准自己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对我所有的同僚们都持有崇高的敬意,但我没有资格断定:她到底是我的姐妹,还是我的兄弟。”

4。梅里美(Prosper Merimee):乔治·桑的情人除了漂亮,还必须柔弱,接受她的“管教”。男性自尊强一些的,侵略性强一点的,要么象老巴、老雨那样根本就不来电,要么就长不了。乔治·桑和梅里美一触电,就电闪雷鸣、风雨交加,两个人好了一个星期,就打了一个星期,以后再见面时,也是目zi俱裂,剑拔弩张,俩人象两只好斗的公鸡,可爱得很,看得我哈哈大笑。巴黎的女主人们都学乖了,请客时绝对不能同时请他们两个。

“Merimee and I shouted and cursed at each other as the wives of fishmongers would if they possessed larger, more imaginative vocabularies. We devoted ourselves exclusively to insults and hurtful remarks, and not once in the entire week did either of us address a civil comment to the other.":):)

5。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他比乔治·桑要年轻得多,是个铁杆光棍。《包法利夫人》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也把他送到了令人不胜寒的高处。福楼拜加入Nohant的沙龙时,乔治·桑已届暮年,也有声名和财富带来的孤独。他们之间有平等的对话,年龄、性别都无关紧要;而且,恰恰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过浪漫感情和性关系,他们的友谊才反而能够持久。他在乔治·桑生活中,和以前巴老头以前扮演的角色有些类似:一个能够推心置腹的铁哥儿们。

6。Marie Dorval: 女演员,《世纪儿》电影里她的镜头比较多。两个人非常亲密。作者倾向于认为她们有同性恋关系。两个人之间通信,乔治·桑象个甜言蜜语吹捧心上人的男人,Marie Dorval则象是一个矜持优雅、半推半就的大家闺秀。多瓦尔养了个不肖之子,人老珠黄了还不得不再次出山,加入二流剧团巡回演出,终于积劳成疾。去世后,是乔治·桑抚养了她的两个孩子。

乔治·桑还有别的情人/情人兼生意伙伴啦,比如说她的出版顾问,律师5的,不过我对这些人实在不感兴趣,总觉得他们干巴乏味,和他们的情事也一定干巴乏味。名字也懒得记下来。

看来还真是一山不能容二虎,老乔这样的强悍女流,在男女关系中只能充当男人的角色,她的情人们只好屈尊当个低眉顺眼的小老婆。:)也有人推测,其实她本质上是性冷淡,早年的修道院生活,和不和谐的婚姻,造就了一个 cold and stiff 的女人。不管她有多少伙伴,她从男人那里都根本得不到肉体的满足,所以她总是很愤怒,很不平和。

照这样说,她那些年轻情人不过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吃,养眼,不养身。:)怪不得即便是有她陪伴,缪塞还总是寻花问柳,下车伊始,就匆匆出门,结识了威尼斯所有略微有点姿色的烟花女子;肖邦呢,肖邦则是一直病歪歪的,床第间本来就没有太多的需求。霍霍,大逆不道啊,我。:)她的几个情人都是同一个类型的:

Jules Sandeau (George Sand的笔名是从他的名字演化而来),Alfred de Musset, and Frederic Chopin were remarkably similar in many ways. All were some years younger than George Sand, all were of slender build and suffered from ill health. All were exceptionally handsome, reminding observers of delicate beauty, and each was narcissistically concerned with his wardrobe and appearance.

Even a cursory study of their relationships with George Sand reveals that she was the dominant partner, almost always assuming the aggressive role, while she pressed each in turn to become the passive partner. Her less important lovers fitted this same mold, and subjected themselves to her authority. Those who were masculine and aggressive -- among them Prosper Merimee -- remained her lovers only a short time.

数完了情人,回头再看,乔治·桑对自己的老公Casimir Dudevant还真是够心狠手辣……他们从来没有正式离婚过,反正他总是醉醺醺的,不是喝酒就是打猎。老杜德万还算是个好父亲,尤其是他们的女儿,很多人都觉得她根本就不是她的亲生女儿,他却对她一直不错,视同己出。分居之前,他们虽然同居一所房子,中间却有孩子们的房间隔开,有时候很多天都互不见面;这倒也罢了。

老杜终于继承了自己老爹的财产和爵位后,又和一个女仆生了一个私生女。女仆目不识丁,人家却稀罕他。:)乔治·桑竟然请了律师找他打官司,逼着他将财产留给她自己的儿女。她这样如日中天的人物,又在小说里把自己写成了嫁错了郎、委委屈屈的受气包小媳妇,公众自然同情她。老杜晚年时被迫放弃了自己从老爹和继母那里继承来的 Chateau, 自己在旁边找了个破房子住。也怪可怜的。即便是报复,也报复得过分了些吧。社会对女子不公正,却不完全是她这个老公的错,可怜的老杜,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愤怒的女权主义的替罪羊。

Sunday, December 16, 2007

乔治·桑(一)传记

Samuel Edwards:

George Sand: A Biography of the First Modern, Liberated Woman

乔治·桑传记看完了,基本上是平铺直叙,以前看过一些乔治·桑小说,记得比较清楚的有《小法岱特》和《安吉堡的磨工》,对她本人的经历或者兴趣不大,或者没有资料来源。……大概也是自己老了,对小说家营造的幻想世界的兴趣渐弱,对小说家自己的真实世界的兴趣渐强。以前听人说不爱看小说,往往腹诽:那是因为你太老,没有浪漫情怀。:)

传记实在写得很一般,也就是四处搜集一些材料信件,然后拼接起来,最明显的流水帐。不过也难得了,一个人,能够对另外一个人的生活下这么大的工夫,也是一样功德。

另外,“一般”本身也是一个优点。书是1972年出的,“老”了一些,不过,经历了六十年代的性革命之后,作者已经能够很明确地看到乔治·桑在历史坐标上的地位。不过,大约因为作者是男的,写起来能够比较冷静;要是一个大学里学过“妇女研究”的女作者来写,那种咄咄逼人的女权主义,肯定激愤煽情得让人捂着鼻子落荒而逃。

说白了,乔治·桑的功劳还真不是文学本身,她的功劳还是她的生活:她以自己的行为,向传统的男权挑战,挑战的方式无非是在两个领域,一个是性,一个是钱。

性自然更吸引人的眼球,更何况她的性,牵涉到十九世纪法国文坛上几乎所有人物。不过,作者说,当时人的gossip确实夸大了一些,恨不能把乔治·桑认识的所有男人都说成是她的情人,实际上真正是她的情人的,多是比她年轻、英俊、病歪歪的忧郁王子们:Jules Sandeau, Alfred de Musset, Frederic Chopin, Manceau.乔治·桑本人并不漂亮,也比较害羞,在自己的沙龙中都是坐在一旁静听,但她却很有discipline,不肯为了一时行乐“耽误”了自己的写作。所以,她是一个天生的母亲,在所有这些关系中她都扮演的是一个成年人、母亲的角色,这些男人身体柔弱,加上长得漂亮,都是典型的自恋、脆弱的大男孩,碰上个乔治·桑对他们无微不至地关怀,自然巴不得揪着她的裙子撒娇。

作者对缪塞和肖邦着墨较多,自然,因为头一段很戏剧化,第二段最长——乔治·桑和肖邦在一起大约九年,这几乎就是肖邦的整个成年了。他们终于分手了,分手以后,他们只见过一次面,是在别人家的门厅,乔治·桑刚要进去,肖邦刚要出来,然后肖邦告诉她:知道么,你女儿昨天刚刚给你生了一个外孙女。……乔治·桑还不知道。

从一开始,他们关系中的性成分就不强,最后两年都没有肉体关系。爱情消逝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肖邦,纠缠进了乔治·桑的家务事,除了分手,也没有别的选择。看到这里的时候,碰巧正放着傅聪弹的肖邦,难过难过……老人家也会哭,老人家的哭,叫老泪纵横。:)

钱么,说起来干巴一些,铜臭一些,但在这里还是很要紧的。因为乔治·桑家富自己也富,钱在她的生活中是占有很大比例的,她所争取的妇女独立,除了性的平等,就是财产权。她继承了 Nahant的祖产,结婚后,如何管理,却只有倒插门的丈夫才有决定权。后来她只好找最好的律师帮她打官司,并且将自己在巴黎的所有房产都送给老公,才“哄”得他放弃她们家的祖产。

这和美国也是一样的,爱默生的奶奶改嫁后,爱家的 Old Manse 就改姓了,老爱的爸爸都没有继承权。

乔治·桑老了以后,在法国有四处房产,她自己就在四处房产间流浪,情人们虽然都比她年轻漂亮,却一个个先她而去,最忠心耿耿的,还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Maurice.

Friday, December 07, 2007

艺术偏爱苦孩子

最近自己给自己开了延安文艺座谈会,决定给小朋友一定的阅读引导,少看 Charlie Brown, 多看 Bugs Bunny. 都是卡通,但是Charlie Brown太阴郁,细腻,惨淡,消极。Bugs Bunny 明快,活泼,调皮。Charlie Brown是失败者,是受害者,Bugs Bunny却总是恶作剧,对自己的对手打击报复,毫不留情。

--好在毕竟是少儿卡通,Bugs Bunny恶作剧还是有限度的,不是暴力,也不是冷血恶意。

为什么这样,我也说不好。只是从二毛嘴里听到 Charlie Brown 说的那些垂头丧气、自暴自弃的话时,有触目惊心的感觉,不知道小家伙是自己有了同样的感受,借了别人的话说出来,还是受了作品和作品中人物的负面影响。

--总之是鸵鸟政策了一回。哪怕因此扼杀了孩子表达自己正常感情的机会,不再听那些丧气话,我还是比较心安一些。

大至文学,小至小朋友的漫画,在艺术作品中,我们偏偏喜欢生活中不讨人喜欢的人物。是因为他们对我们没有威胁,还给我们机会居高临下地同情他们?还是因为我们大家,不管是幸福孩子还是苦孩子,实际上也都是那个胆小怕事、徘徊不定的小人物,提心吊胆地应付中生活中的风风雨雨,七上八下?

刚刚让 Charlie Brown 淡出,又来了一个和他类似的人物。下午接孩子们的时候,大毛提起来学校要来一个作家,要签名售书。很累,不想动,却不舍得让他们放弃这样的机会。作者Jeff Kinney 和我们一个年龄段,也有两个孩子,也是全时工作,十年前开始写这本书。刚开始是陆陆续续在网上贴文字和漫画片,流行后才集成小册子正式出版。尽管在网上已经贴过,这本书还是上了纽约时报的排行榜。

Jeff Kinney 说,他的书开头的故事是真实的。夏天开始的第一天,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时,哥哥穿着上学的衣服,很认真地告诉他:完了完了,你睡了一个整个夏天,连我们去 Disney World 你都睡过去了。快起来快起来,学校开学了,咱们该上学去了。

平时他也知道哥哥爱欺负他,可是那天晚上他睡得太稀里糊涂,居然就相信了哥哥的话,懵里懵懂地爬起来吃 Cheerios. 吃到一半,老爹下楼来了,问他深更半夜吃什么早饭。明白上当,那就去找罪魁祸首吧。到哥哥房间一看,哥哥老老实实地(假装)打着呼噜。

从此以后,老爹再也不信任他,看他的时候,眼神里永远充满了犹疑。:)

Diary of a Wimpy Kid

Wednesday, December 05, 2007

英国人拍的普希金


This is a wonderful review of the film. Now I understand why the movie felt more familiar: We are, after all, more Anglosized than Russofied. :))


The cultural and aesthetic challenges of putting Russia's national poem on the big screen

Yuri Senokosov
Edward Skidelsky

But what distinguishes Pushkin's work from similar reflections by other Russian writers is its lack of bitterness. The futility of life in no way diminishes its charm or interest for Pushkin. If anything, it adds to it.

Can Brits Film Pushkin?

Sunday, December 02, 2007

昙花一现灰姑娘





















每年的圣诞节假期,虽然不象小朋友们那样盼着桑塔送礼物,也还是有我的兴奋点。

今年的晚装又买好了,买完了一看,和昨天出笼的今年的“世界小姐”的衣服一模一样的颜色,不过我买的这一件是人字领的,简洁得多,胸前没有那么多累赘的装饰。当然了,也没有“Miss World"的霞帔/绶带。:) 人字结打上后,拖在背上的带子比较宽大,很轻飘,很撩人,嗯,很性感。:)

因为是曳地晚装,鞋子也可以不太挑剔,前年的那一双还可以凑数。

盼着这样的夜晚,美丽的晚装一穿,漂漂亮亮地露面,然后等着人们来评头论足。

其实心里也知道,这样的所谓评头论足,也是恭维居多。认识你的人,在这样的夜晚,何必说难听的话给你扫兴。不认识的人,更是犯不着,在这样的夜晚,说难听的话给你扫兴。所以,在节日的气氛中,在酒精的微醺中,忘记了日常琐事,忘记了平庸的自己,享受着陌生人欣赏的眼光,听着朋友们善意的恭维,嗯,那样的感觉,真的很美好。

明知道是虚荣,可是,这样的虚荣很必要,有了这样的虚荣,平日里蓬头垢面、柴米油盐,似乎就不那么琐碎得难以忍受。

虚荣一回,回过头去,还不是认认真真地相夫教子,吭吃吭吃地打工挣钱。:)笑了别人这么多年,原来自己也还是有灰姑娘情结的,还是喜欢有那么一个夜晚,穿上了水晶鞋,在王子的怀中翩翩起舞,梦幻的欢乐之后,午夜的南瓜车再将我载回现实。:)